中國現當代著名短篇小說讀後感
⑴ 《50偉大短篇小說》讀後感
第一《鳥》。作者:布魯諾.舒爾茨
小說寫了一個父親,喜歡鳥,研究鳥,最後達到瘋狂的地步,脫離生活,最後他的鳥的王國被毀滅。
寫的是個父親,但和父親絲毫無關。
小說的格調是灰暗的,第一句話昏黃無聊的冬日到來了。日子因為寒冷無聊而變得堅硬。也許象徵著我們無聊的日常生活。
小說的主角沒有說過一句話,完全從一個第三者的角度去描寫了父親的形象。父親克服重重困難,花了大筆銀子,購入鳥蛋,然後孵化他們,後使它們交配出新品種,最後研究達到瘋狂的地步,完全脫離生活,自己也變得像一隻鳥。
父親的形象是立體的,他為了研究鳥,從開始對母親心不在焉,到後來自己搬到閣樓里與鳥在一起。
現實生活永遠都是平淡,苟且的。於是我們都要有愛好,當愛好變得特別強烈,變成嗜好,就會影響我們的生活,而不是每個人的嗜好都能夠被人理解。而有的人能通過嗜好獲得成功,就叫成就理想,而別的人不能通過嗜好獲得成功,只是徒耗時間,就叫玩物喪志。
書中的父親研究鳥達到癲狂的地步,脫離現實,我們普通人大多不會那樣,但是也正因為不會全情投入,所以成就也就有限,流於平庸。但如果你全情投入後,沒有獲得成功,那就會變成別人眼中的笑話。這個父親也許就是個這樣的人。
第二《竹林里》。作者:芥川龍之介
小說寫一個武士帶著妻子回家,被一個強盜誘惑到竹林里,一番經過,武士被殺死,妻子逃跑,強盜一天後被抓。我們事後只能通過七個人的證詞去試圖了解真相。
第一個樵夫是事發後第一個現場發現者,提供了一個基本事實,武士被殺,他也可能是在武士的敘述中拔走匕首的人。
第二個行腳僧是事發前的最後一人,看到武士和他妻子經過。
第三個差役,抓到了強盜,提供了強盜的人設,一個好色的盜賊。
第四個老嫗,那個妻子的媽媽。提供了武士的人設,性格溫和。妻子的人設,好強,不遜男人。且除了武士沒有其他相好。
第五個強盜。他承認是他殺的武士,而且說既然到了這個地步無需隱瞞。他的陳述說他佔有女人後,女人和他說他和她丈夫只能跟一個人走,於是他給武士比武的機會,在比武中殺死了他。
第六個那個妻子。她陳述說在她被強盜佔有以後,她覺得被侮辱了,不想活了,但也不想讓目睹她的侮辱的丈夫活於是殺了她丈夫,結果又沒勇氣自殺。
第七個武士。他說妻子被佔有以後,被強盜的甜言蜜語誘惑,和強盜跑了,他羞憤中自殺了。
小說通過強盜,女人,武士,敘述了三種不同的結局,似乎在邏輯上都是合理的,但也都有他們主觀臆測的東西在裡面,也有他們願意相信,並且想讓你相信的東西在裡面,於是我們再也了解不到事情的真相。在一個羅生門里打轉。
羅生門,我們每天都生活於其中吧。沒有哪個人是完全真實的,我們所看到的都是別人願意讓我們看到的東西,都是經過了掩飾,美化之後的東西。小說通過一個殺人案講述了這個事情。
第三《鼻子》。作者:芥川龍之介
小說寫一個年過五十的僧人,有一個特別的鼻子,從上嘴唇上方一直垂到下吧額底下,一個巨大的缺點。
僧人一直為這個鼻子所困苦,雖然想表現的不在乎,可是實實在在的傷了他的自尊心。他盡量使自己看上去正常,又想從哪裡找到一個一樣的鼻子以求安慰,都沒能達到,另一方面一直尋求解決方法,最終有了一個方法,讓他的鼻子變得和正常人一樣。
他的鼻子變得和正常人一樣了,然後小說最精彩的部分來了。在僧人理解,鼻子變普通了,那麼他也就和別人一樣了。
別人更加放肆的看著他的鼻子,好像鼻子比從前更可笑了。其他僧人確乎是在他面前,他背後嘲笑他了,而且比以前更厲害。
書中原話:以前他們笑得可沒這么肆無忌憚。人們心中有相互矛盾的兩種感情。當然,對他人的不幸,人們莫不表示同情。可是一旦那人勉力擺脫了不幸,別人又感到有點索然無味。稍稍誇張一點說,人們甚至會希望那人再次陷入同樣的不幸。
對於別人的不幸,我們的道德都要求我們給以同情,但內心裡多多少少會有一絲慶幸那不是自己的。我們大多數時候是願意幫助不幸的人的,因為這樣讓我們感覺到自己的優越感,而且幫助弱者讓自己感覺更好。但是當這個弱者來到了和我們同樣的水平之後,人們的心裡就會發生微妙的變化。這個人以前不如自己,現在和自己一樣或者甚至強於自己了。在內心裡就會有些不快,哼,別看你現在這樣,你以前可是那樣,那樣的。人性的自私體現無疑。
再來說僧人自己,頂著一個巨大的缺點生活了幾十年,雖然要表現的不在意,內心裡是十分在意的,但是漫長的時間過去,可能也早已適應了在這種狀態下去與別人交流。一旦某一天,沒有了這個缺點,可能整個人生,與他人的關系,都要從新定義與適應。
就像電影《肖申克的救贖》里摩根弗里曼的經典台詞:這些高牆很奇怪,最初你恨它,然後慢慢習慣它,再久一些,你就離不開它。
那個在很老的年紀被放出監獄的老頭,離開了監獄的高牆他已經不會生活,最後自殺了。這個老頭和小說中的僧人很像。在他們的生活中都有一個很大的不如意,讓他們憎恨,而後慢慢習慣,但是這個不如意在一定程度上也保護了他們。羞恥的鼻子帶給僧人恥辱,但同時也減少了對他的攻擊。監獄剝奪了老頭的自由,但也給了他一種不用自己去思考安排的「穩定」生活。
而在這個不如意沒有了之後,他們卻沒有一種解決這一問題的睿智。人性真是復雜,看來隨著人生際遇的不斷變化,隨時調整好自己的心態,這是巨大的智慧。
第四《雞蛋》。作者:舍伍德 · 安德森
小說寫了一個父親,三十四歲以前,單身漢的生活隨遇而安,與世無爭。然後結婚生子,變得雄心勃勃。
第一次創業,夫妻倆辦了一個養雞場,耗去十年光陰,以徹底失敗告終。
第二次,在一個小鎮火車站對面,開了一個小小的餐館。為了增加營業額,決定二十四小時營業,於是白天母親,夜晚父親。
慢慢長夜裡,如果沒有多少事做,父親就有時間進行思考,這導致了他的悲劇。
父親思考的結果,是要使夜晚來吃飯的年輕人感到快樂,幻想著以後成群結隊的年輕人在夜晚來到他的店找樂子。
決定命運的時刻到來了,某天夜晚,店裡來了一個年輕人,父親想要用表演讓年輕人感到快樂。
他先是有些怯場,後來要給年輕人表演如何使一個雞蛋豎著立起來,可是表演好多回都不成功,經過半小時的努力,好不容易成功了片刻,可是年輕人早已沒有再看了。等年輕人再看,父親又不能成功了。
看年輕人不感興趣,父親急忙向他展示以前開養雞場時保留下來的那些小雞的變異了的標本,比如有著七條腿兩個腦袋的小雞標本。客人還是不感興趣,還有些惡心,要起身離去。
父親通過請客人免費喝咖啡,抽雪茄的方式,使客人觀看他的又一次表演。把一個雞蛋用醋煮過以後,使蛋殼變軟,塞到一個瓶子里,然後送給客人。父親賣力的表演,以致有些做作,讓客人覺得他不正常。當父親快要成功的時候,客人等的火車來了,客人要走掉,父親迫不及待強行把雞蛋往瓶子里塞,蛋殼瞬間破裂,蛋液噴濺到父親身上,已經走到門口的客人終於笑了,哈哈大笑。
小說讓人有些惆悵,小人物的悲哀吧。你的奮斗,你的表演,在別人那裡分文不值,如果你不能對別人有益,別人甚至不會為你浪費一點點時間。在你成功以前,你要花錢買別人的時間,來讓他觀看你的表演。
第五《陪襯人》。作者:左拉
小說寫一個富翁杜朗多某一天想到了一個天才的創意,收集市面上的醜女,是真正的很醜很醜的女人,將她們集結起來,以小時或天出租給有需要的貴婦們。
紅花是需要綠葉來襯托才能更加顯得嬌艷的,一個長相一般的女人,走在大街上可能會被無視,但是如果她身邊走著一個特別的醜女,就會凸顯出她的美麗。
《唐伯虎點秋香》里四大才子喊秋香那一段就這個意思。其實不只是長相,長相只是一個特殊的方面,很多的方面,感受都是來自於對比,沒有醜陋哪裡來的美麗呢,沒有低下如何襯托出高貴呢,沒有庸俗哪裡來的高尚呢。
記得有一則新聞說一個班級里評選最受歡迎的同學,最後得獎的不是最有能力或長相最好看的,只是一個平平常常的普通兒。記者采訪為什麼她會當選,原因是她願意當一個陪襯。我們多多少少都是以自我為中心的,而有一個人甘願作一個陪襯,以讓你能夠出彩,當然會受你的歡迎。
老子說聖人不死大盜不止。如何能突顯聖人呢,一個惡人是最好的東西。所以上德不德,是以有德;下德不失德,是以無德。
有時候一個有能力的人去甘願做一個綠葉,這更需要一種胸懷。知其雄,守其雌,為天下溪。為天下溪,常德不離,復歸於嬰兒。
多讀書有時候有這種好處,你從一本書里理解到的東西,有可能會加深你對另一本書的理解。
第六《聖誕樹與婚禮》。作者:陀思妥耶夫斯基
寫一個達官貴人對金錢的變態的追求。
陀氏通過一次兒童舞會,達官貴人了解到一個十一歲的女孩有三十萬盧布的嫁妝,然後這個達官貴人對小女孩的刻意接近,對貧窮女教師的兒子的粗魯的對待,最後五年後這個達官貴人取了那個小女孩,可以想像這五年中這個貴人都做了些什麼。有錢人的思想可能變得多麼骯臟,變得多麼貪婪,為了嫁妝,處心積慮的去求取一個十一歲的女孩!
第七《項鏈》。作者:莫泊桑
一個普通之家的女人,因為虛榮,在去參加一次晚會的時候,借了朋友的一串項鏈,最後弄丟了,以至於為了賠償這串項鏈,夫妻兩人連普通的日子都過不了了,過了十年一貧如洗的生活。
莫泊桑讓她最後發現那串項鏈是假的,真是絕妙的諷刺,對一個貪慕虛榮的女人最強有力的諷刺,悲劇了。
愛慕虛榮,不光是女人,每個人都會有吧。每個人都喜歡比別人活的好,吃的好,穿的好,用的好,關鍵是這些你能不能負擔得起。有些人剋制不住自己的慾望,不惜負債去追求自己負擔不起的生活,那就容易悲劇。
盡量克制自己的慾望,安於自己所屬的階級,對比自己活的好的人不要嫉妒。錢嗎,多有多花,少有少花,話糙理不糙。
第八《競選州長》。作者:馬克吐溫
一個純潔無暇的人,在他打算競選州長以後突然就變成了偽證人,小偷,盜屍賊,酒瘋子。
精彩的比喻,如果你成功,那麼你得到的將是真敵人與假朋友。想起聊曾國藩的時候,有人說對於功成名就的人,也要承受詆毀與攻擊。
當你默默無聞的時候,沒有人來攻擊你,當你成功了,就將觸動別人的利益,或者簡簡單單只是看你不爽。
第九《白色寂靜》作者:傑克倫敦
依然是傑克倫敦的風格,依然是北地,雪橇,拉雪橇的狗,惡劣的自然條件,人的生命。
故事簡單,一個人帶著他的印第安妻子和朋友在旅途中行進,一顆古樹的倒塌壓住了主角,受傷,死去。
沒有《乞力馬扎羅的雪》里主角的那種悔恨和多愁善感,只有簡單的死去。人在惡劣的自然環境里屈辱的死去。
在這種環境當中,沒有什麼所謂人生的意義,只有生命,或者堅強的活下去,或者屈辱的死去。
飽暖思淫慾,只有對解決了存在,溫飽問題的人,生命的意義才是個問題!在某些情況下意義沒有意義,只有存在才有意義。也許有些震撼,但又怎樣呢,對我自己,雖然感覺很貧窮,到不可否認溫飽問題是不成其問題的了,生命的意義還是個問題。
第十《乞力馬扎羅的雪》作者:海明威
海明威除了《老人與海》外最喜歡的小說。寫一個作家和他的妻子去非洲大草原打獵,由於疏忽腿部受傷,發生壞疽,最終致命。主要是寫他臨死前對過去生活的回憶。
小說主題我想還是寫一個人的精神追求,最初他是個出色的作家,而後為了安全感,為了安逸,他賣掉了過去。
在愛情方面找了一個他不愛的富婆一起生活。諷刺的是一切都是謊言,他卻比真心愛戀時做的更好。在精神追求反面,舒適的每一天早已耗去了他的能力。攢下的片段,留到更有把握再寫。等到最後再來寫。可是最後永遠也沒有寫。只留下了什麼都拖得太他媽久了的悔恨。
行動永遠大於沒有行動的思考。可能我們每個人都會有這樣的感想,想的很多,可做的很少。最後空流悔恨。
工作的辛苦,休閑的舒適。精神上的追求,路途是艱難的,而且還是孤獨的,而肉體無疑是貪圖享樂,好逸惡勞的。如果一件事情有著明確的物質利益,比如金錢的收獲,或者健康的體魄,那麼是比較容易堅持下來的,但精神的追求,孤獨愁苦疲勞,而收獲可能非常少。
開篇里,乞力馬扎羅山頂那隻凍死的豹子。一隻草原上的動物,跑到白雪皚皚的山頂,干什麼呢?乞力馬扎羅山在非洲有著神山的美譽。那隻豹子也許象徵著人類的精神追求,它找到了嗎?也許有,也許沒有,但凍死的軀體也可能是一種象徵,象徵著另一種永恆。
第十一《小官員之死》作者:契訶夫
一個小官員,由於一個噴嚏噴到了大人物身上,開始道歉,大人物先是不理,到不耐煩,最後終於呵斥了他,竟然把這個小官員嚇死了。
故事簡單至極,所反映的內容卻讓人深思。為什麼會這樣呢,是環境,那個小官員為什麼對一個噴嚏噴到了大人物就怕成那樣。是因為一個封閉式的社會環境吧,可能那個時代的俄國,大人物對小人物擁有著莫大的權利。在天朝也會很有體會吧,現代社會還好,不當官還可以干別的嗎,如果是古代,你得罪了某個大人物,你的仕途你的人生基本上就毀了。現代社會的體系應該也是一樣,只不過就算不當差了,畢竟選擇餘地還是有的。慶幸生活在一個有選擇的年代吧。
突然想到所謂國人的奴性,似乎也是環境造成的吧。在古代這樣一個封閉的環境里,如果你得罪了一個七品縣令,你能怎麼辦呢,假如你無權無勢,而且官官相護的背景下,最好的方式也許就是給大老爺磕頭賠罪。
第十二《變色龍》作者:契訶夫
小說通過一個警察處理一起狗咬人的事件的方式,反映了這個警察或者說社會中無所不在的勢利眼。這條狗是不是將軍的,對這個警察處理案件的方式有著決定性的作用。
我們每個人都是勢利眼,只不過有些人表現的比較明顯,有些人比較含蓄,變色龍是把勢利表現得最直白的。根本不用將軍自己出面,只是將軍的一條狗,就已經決定了事件的發展。
第十三《里昂的婚禮》作者:茨威格
法國大革命時期,里昂的一對新人,先後被投入一個監獄,在明天就要被執行死刑的時候,在監獄里舉行了他們的婚禮。
最後沒有奇跡,雖然他們感動了監獄里的人們還有獄卒,他們還是被槍斃了。這更加的現實吧。
那麼他們舉行婚禮的意義在哪裡呢?他們有超越死亡嗎?並沒有。但是故事還是很有沖擊力,他們的愛情雖然並不能超越死亡,但是這可以讓他們,和周圍的人對死亡不在恐懼。就像第二天早上,姑娘醒來的第一句話是「我准備好了。」
很好的小說,就像人生,就算你再怎麼成功,得到你想得到的一切,你也不可能超越死亡。但是我們可以通過自己的人生,做到讓自己沒有遺憾,最後面對死亡說上一句「我准備好了」,這應該是最好的面對死亡的態度。
⑵ 汪曾祺短篇小說讀後感
汪曾祺的短篇小說就像一杯淡淡的茶,需要靜下心來慢慢的品味。接下來我為大家整理了汪曾祺短篇小說讀後感,歡迎閱讀!
汪曾祺短篇小說讀後感篇一
平凡的人物,從中又折射出不平凡。作者以朴實清新的筆觸寫那些平凡實在的人,寫他們的生活,寫他們的生,寫他們的死,寫他們的所想,寫他們的所做,寫他們的歡樂,寫他們的悲傷……生活中的點點滴滴,作者都寫,天大的事兒,芝麻綠豆的小事兒。詹大胖子,連老大,八千歲,高閻王,王四海,陳四,陳小手……嫁娶,生孩子,賣椒鹽餅子西洋糕,賣米,唱戲,求雨,買獎券,賣藝……作者寫了許多「小人物」,寫了許多彷彿並「不值一提」、「微乎其微」的「小事兒」,但從中卻透露出生活的酸甜苦辣,人世的悲歡離合。作者正是以這樣的人和這樣的事去闡釋生活,闡釋人生。到底什麼是真正的生活?這就是。什麼是真正的人生?這就是。
第一次讀汪曾祺的小說,我就被吸引住了,深深地。我只感覺他的小說中充滿了無窮的生活的樂趣。我為小說中的人物而哭而笑,而喜而悲。平凡的百姓永遠是生活的主題,平凡的百姓永遠是歷史的主題。
我很欣賞作者在《小說三篇》之一《賣蚯蚓的人》中所說的幾句話:「我對所有的人都有興趣,包括站在時代前列的人和這個漢俑一樣的賣蚯蚓的人」「我要了解他們吃什麼和想什麼」「我是個寫小說的人,對於人,我只想了解、欣賞,並對他們進行描繪,我不想對任何人作出論斷」「我對人,更多地注意的是他的審美意義」。正如此說,作者在他的每篇小說中幾乎不作議論,只是很自然地展示平凡的人、平凡的生活的原型,讓讀者去感受那種平凡而又不平凡的美。
生活中處處都有美,我想這正是源於它的瑣細,它的親昵,它的真實。
汪曾祺短篇小說讀後感篇二
汪曾祺的小說就像一杯淡淡的茶,需要靜下心來慢慢的品味。在質朴自然、清淡委婉中表現自己的獨特樂趣。他力求淡泊,脫離外界的'干擾,精心營構自己的藝術世界,具有濃郁的鄉土氣息。
在他的筆下有住在庵里的和尚、串村走戶的女挑夫、手藝了得的錫匠、掏糞工、趕牛人,也有西南聯大的文嫂、金昌煥等各式各樣的人物,他們都不是什麼達官顯貴,都只是普通的老百姓,有的只有平平淡淡的不同的人生。他筆下的人物形象寫的很真實,並不是好人全好,壞人全壞,寫十一被打後,老錫匠去找人算賬,打十一的那人也會害怕,村裡的幹部也對施暴的人進行了懲罰,《胡里雜記》中的那些富人小姐們去廟里的時候也會施捨給叫花子們一些錢。不過給我印象最深的是那些人物身上所體現出來的諷刺意味。如:明海和尚雖然是當家和尚,可是他距離那一要面如朗月,二要聲如鍾磬,三要聰明記性好的標准還差的很遠,甚至可以說是一個都不具備,可是他還當得好好的。
在《七里茶坊》中的趕牛人們在大雪天還要堅持把牛趕下山去,其中有段話是這樣說的「頭兩年,大躍進,大煉鋼鐵,夜戰,把牛牽到地里,殺了,在地頭架起了大鍋,大塊大塊煮爛,大夥兒,吃!那會吃了個痛快,這會兒,想吧!」這其中就是對大躍進人民公社化運動的諷刺,還有《胡里雜記》中的李三,本來他應該管理市井中的叫花子的,可是對於有一批人他不管,而是在他們「收獲」後去管他們要錢,諷刺味十足。他的小說語言是一種散文化的語言,他常用細致的語言描寫周圍的環境、人物形象等。他曾在《大淖記事》中這樣描寫「淖,是一片大水,說是湖泊,似還不夠,比一個池塘可要大的多,春夏水盛時,是頗為浩淼的,這是兩水道的河源」後面還有相當細致的描寫,在寫到小英子的外貌時「小英子這天穿了一件白夏布上衣,下邊是白紗布的褲子,赤腳穿了一雙龍須草的細草鞋,頭上一邊插著一朵梔子花,一邊插著一朵石榴花。」汪曾祺經常用一些細致的外貌描寫和語言描寫來塑造一個人物形象。
這些語言給人以散文美的感受,可以說是「散」和「淡」的完美結合,但就是這樣一種散文化的平淡語言給他的小說平添了一份特殊的韻味。雖然是散文化的語言來寫小說,有「形散」的嫌疑,但是從他的小說中其實不難看出他的情節安排其實是很緊湊的,如《受戒》中明子隨舅舅去出家的時候就遇見了小英子,後來又相繼遇見了幾次,而且文中也說過和尚是可以娶親的,這樣發展到最後小英子問明子願不願意讓她做他媳婦這里,一切都是水到渠成的。
他的有些故事情節安排的很巧妙,如《陳小手》中先是描寫陳小手的手是如何的小,他接生是如何的厲害,接著寫那個軍官的夫人難產了,接生婆們都束手無策,這時就有人提議要陳小手來,然後描寫陳小手是如何費勁力氣成功接生的,接著是軍官的感謝,到這里似乎都沒什麼出彩的地方,直到後來出現的那一聲槍響,這時讀者才如夢初醒般回過神來,也就是這一個結局讓全文的境界提升了。讓人唏噓軍官的無恥以及陳小手的悲哀。
⑶ 著名短篇小說《我的叔叔於勒》讀後感五篇
讀後感作文:我的叔叔於勒
有一段時間我以前認為:“外國的月亮比中國的圈。”自從讀了法國作家莫泊桑的《我的叔叔於勒》之後,我的思想翻了個個兒。這篇小說象一面照長鏡,清楚地照出了資本主義社會的猙獰面目,使我認識了這個社會的罪惡本質。
在小中,作家以辛辣的筆觸諷了菲利普夫婦吝音,嫌貧愛富。當於勒花了自己應得的遺產並大大佔用了菲利普應得的那部分時,他們將其視之為“混蛋”、“無賴”;當於勒被迫出走,在海外賺了點錢時,他們立即對於勒寄以厚望,甚至每個星期都到海灘上等候於勒回來,為的是從他那裡得到什麼甜頭;但當發現於勒不僅僅沒有成為富翁。反而淪落為賣牡的小販時,菲利普夫婦的市儈面目便幕霉無遺了,連善良的約瑟夫出於同情多給了於勒十個銅子也要遭到克拉麗絲的斥罵:“你簡直是瘋了!拿十個銅子……給這個流氓!”最後,他們悄悄地離開於勒而去。
這面鏡子照得多麼清晰透激啊!它照出了菲利普夫婦卑都的靈魂,更照出了資本主義的“廬山真面目”。時過一個世紀,當今資本主義社會的狀況究竟如何呢?我聽說這樣一件事:在美國,有個小孩拾了一萬美元之巨款,把它交還給了失主。但他不僅僅沒有受到社會的贊揚,反而在一次評選“若干最……”的活動中,被評為“最俊的人”。理由是拾的錢就應歸自己,不就應交還失主。這簡直太荒.唐了!然而這是事實!這充分說明“人不為己,天誅地滅”、“金錢至上”是資本主義社會天經地義的准則。“老”的資本義義也好,“新”的資本主義也罷,無一例外。
《我的叔叔於勒》確是認識資本主義社會的一面鏡子,它使我認清資本主義社會的本質,也從另一方面激發我更加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我要向人們說:“中國的月亮比外國的圈!”
著名短篇小說《我的叔叔於勒》讀後感
上初中時,讀莫泊桑的《我的叔叔於勒》,感受並不太深,只記得老師講這篇小說反映了資本主義社會人與人之間赤裸裸的金錢關系,菲利浦夫婦是自私貪婪、冷酷無情的小市民的典型代表。現在作為一名教師,年過不惑,重教這篇經典課文,感覺完全不一樣了,覺得這篇作品簡直是反映窮人辛酸生活的傑作。課文中字里行間都能體現出窮人生活的艱辛苦澀,讀後不由人不為菲利浦夫婦掬一把同情之淚,深感莫泊桑是當之無愧的短篇小說巨匠。
文章一開頭就寫出了這個家庭的窘況:“我小時候,家在哈佛爾,並不是有錢的人家,也就是剛剛夠生活罷了。我父親做著事,很晚才從辦公室回來,掙的錢不多。我有兩個姐姐。 我母親對我們的拮據生活感到非常痛苦。那時家裡樣樣都要節省,有人請吃飯是從來不敢答應的,以免回請;買日用品也是常常買減價的,買拍賣的底貨;姐姐的長袍是自己做的,買15個銅子一米的花邊,常常要在價錢上計較半天。 ”
讀到這段文字,有過相似家境的人,一定會感同身受的。雖然這講的是19世紀法國的窮人家庭的生活,但是真讓人覺得講的是曾經經歷過或者正在經歷的事,全天下每天像這樣艱辛生活的窮人,我想,現在一定還很多很多。當下並不是一個土豪遍地、富二代橫行的時代,不可能人人花錢如流水,消費連眼都眨,買東西只看品牌不看價錢。像菲利浦那樣的家庭應該還不少吧?不知還有多少人整日在為鹽米油鹽精打細算,為衣食住行愁眉苦臉?
小說里提到菲利浦一家之所以去哲爾賽島旅行,是這么說的:“ 哲爾賽島是窮人們最理想的遊玩的地方。這個小島是屬英國管的。路並不遠,乘小輪船渡過海,便到了。因此,一個法國人只要航行兩個小時,就可以到一個鄰國,看看這個國家的民族,並且研究一下這個不列顛國旗覆蓋著的島上的風俗習慣。”
讀到這段文字,不由人從法國菲利浦一家的事想到現實中的旅遊,旅遊的確是很愜意,很暢快,很瀟灑的事,但那是要花一大筆錢的!生活拮據得如菲利浦夫婦一樣的人怎敢有遊山玩水,覽盡天下奇景的奢望?對他們來說“身上衣裳口中食”才是頭等大事!但窮人除了衣食之外,還是得有點兒愉悅身心的精神生活的,所以就採用這種近游哲爾賽島以遂“出國游”心願的舉動。想到這些,怎能不讓人為天下的窮人感到一縷辛酸,覺出一股苦澀?當然這些話,生活悠閑自在、無憂無慮的人是聽不進去的,因為“白天不懂夜的黑”。錦衣玉食的皇帝陛下怎麼會感受到飢寒交迫的街頭流浪漢的痛苦呢?
小說中還有一段文字描寫旅行中若瑟夫的父親菲利浦看見有身份的人吃牡蠣,他被那種高貴的吃法所打動也決定請家人吃牡蠣。菲利浦的妻子也就是若瑟夫母親對此的反應是這樣的:“ 母親有點遲疑不決,她怕花錢;但是兩個姐姐贊成。母親於是很不痛快地說:"我怕傷胃,你只給孩子們買幾個好了,可別太多,吃多了要生病的。"然後轉過身對著我,又說:"至於若瑟夫,他用不著吃這種東西,別把男孩子慣壞了。 ”
這段令人忍俊不禁的文字,馬上會讓人想到現實生活中無數窮人家中類似的辛酸苦澀小事:花錢時錙銖必較、猶豫不決,恨不得一分錢掰兩半花卻還要“舍曰欲之而必為之辭”,找出點兒借口來維護一下可憐的虛榮心。寫得真是太傳神了!但是稍具悲憫情懷的人,誰又忍心嘲笑菲利浦的妻子這樣的窮人呢?對他們,除了寄予深深的同情之外還能有什麼呢?
這樣看來,正因為菲利浦夫婦經濟是那樣的拮據,家境是那樣的窘迫,而又無力改變自己可悲的命運,所以只能寄希望於發了財的於勒,可以說於勒就是他們的救命稻草,而一旦發現於勒原來成了窮光蛋,他們的希望徹底化為泡影,十幾年來竹籃打水一場空,他們的心情是可想而知的,他們對窮光蛋弟弟於勒那樣強烈的反應也就可以理解了。這一切都因為他們是窮人!莫泊桑簡直把社會上窮人這個佔有相當大比例的階層的辛酸痛苦寫盡了!
有句話說,“小說除了人名,什麼都是真的”,的確如此!《我的叔叔於勒》真算得上是一篇法國版的《窮人列傳》,莫泊桑像法國的太史公!
我的叔叔於勒讀後感
在小說中,作家以辛辣的笑觸諷刺了菲利普夫婦的貪婪吝嗇,嫌貧愛富。當於勒花光自己應得遺產並大大戰勝了菲利普應得的那部分時,他們視之為“混蛋”、“無賴”;當於勒被迫出走,在海外賺了點錢時人們立即對於勒寄以厚望,甚至每個星期天都去海灘等候於勒回來,為的是從他那裡得到甜頭,但當發現於勒不僅僅沒成為富翁,反而淪落為賣牡蠣的小販時,菲利普夫婦的市儈面目便暴露無遺,連善良的約瑟夫出於同情多給於勒十個銅子也要遭到克拉麗絲的斥罵:“你簡直是瘋了!拿十個銅子……給這個流氓!”最後,他們悄悄地離開於勒而去。
這面鏡子照得多麼清晰透徹啊!它照出了菲利普夫婦卑鄙的靈魂,更照出了資本主義的“廬山真面目”。走過一個世紀,當今資本主義社會的狀況究竟如何呢?我聽說過這樣一件事:在美國個小孩拾了一萬美元巨額,把它交還了失主。但他不僅僅沒有受到社會的贊揚,反而被稱為“最傻的人”,理由是拾到的錢就應歸自己,不就應交還失主。這簡直太荒.唐了!然而這事實!這充分說明,“人不為已,天誅地滅”、“金錢至上”是資本主義社會天經地義的准則。“老”資本主義也好,“新”資本主義也罷,無一例外。
我的叔叔於勒的讀後感
《我的叔叔於勒》講的是叔叔於勒的故事。叔叔於勒生活在一個
小職員的家中。他想生活在上層社會。想創業。但是都失敗了。
這些經歷構成了菲利普夫婦應對自己的弟弟於勒的不同態度。
一向以來,於勒在菲利普夫婦眼中都是一個不務正業的人,總是花錢。還花掉了哥哥的那一份錢。這在本來就不富裕的家中簡直是一個打擊。菲利普夫婦沒給於勒好臉色看。最好竟然把於勒趕了出去。
我覺得文中的菲利普夫婦真的是很勢利眼,一開始於勒很窮的時候,就叫他壞蛋,流氓,在於勒有錢了之後又變成好心的人,當在船上看見了變成窮光蛋的於勒,又罵他是討飯的,流氓。他們夫婦的種種舉動真的很讓人厭惡。他們竟然連親弟弟都不認,他能冷血到什麼地步,他還是人嗎?連動物都明白保護自己的家人,而菲利普夫婦看見了於勒,不但不去認於勒,反而走開。可見菲利普夫婦是多麼的冷血,無情,六親不認而且愛慕虛榮。
在當今社會中,像菲利普夫婦這樣的人依然存在。只明白金錢,沒了金錢就什麼也不是。但是,金錢並不是萬能的,但是擁有親情、友情……才是最重要的,才會是最幸福的。
著名短篇小說《我的叔叔於勒》讀後感
《我的叔叔於勒》是法國文壇巨匠莫泊桑的一篇小說。作者以諷刺的寫法重現了當時的資本主義社會情景。
於勒是約瑟夫的叔叔,他曾經被稱為隨意揮霍祖產的流氓,那時的他讓人鄙夷。後來他跑去美國,賺了點兒錢,於是他成了菲利普一家口中的正人君子。接下來的十年裡他音信全無。十年後在去往澤西島的船上,他們看見了一位賣牡蠣的老人--他是於勒,因生意失敗流浪於此。看見這樣的於勒,菲利普一家嫌棄他,並躲著他。
由此我聯想到了另一個故事:美國一個小男孩在路邊撿到了一萬美元,並歸還給了失主,但他並沒有因此受到稱贊,反而被諷刺--真傻。
“有錢能使鬼推磨”,隨著時代的變遷,在人們看來錢是萬能的。小男孩真的傻嗎?在我看來是否定的。他還了錢,既讓失主打消了心裡的焦慮,又收獲了一份美德,這在今後的生活里將是受益無窮啊,何樂而不為呢?我不禁恍惚了。
因於勒有錢,所以巴結;因落魄,所以躲避,菲利普夫婦不過是兩個市井小人罷了。人非聖賢,孰能無過?沒有哪個人是完美的。盡管於勒曾經放盪,可他去往美國後也已改過自新了。
在一個轉角處,一位老人騎著三輪車將一個小姑娘的牛仔褲刮破了,女孩的母親要他賠50元,可老人身上只有8元多,老人給母女倆下跪十來次,但那母親鐵了心讓老人賠,最終還是路人給老人籌錢,那對母女才罷休。
這是路人,但畢竟於勒是菲利普的弟弟啊,“血濃於水”,怎麼可以如此薄情?難道於勒在船里沒有認出哥哥,沒有認出侄子嗎?他大可回家,可是他沒有。從菲利普與船長的談話中我們可以知道--於勒不想拖累達弗朗什家族。他有這份心也難能可貴。人是在犯錯中成長的,我覺得於勒應該被原諒。
愛錢的人從來不肯放過一個表現世俗的機會--菲利普夫婦將這句話演繹得淋漓盡致。生活固然需要錢,可那一張張冰冷的票子怎如有和睦的家庭來得溫暖?試問,當今社會有多少家庭因這些票子變得支離破碎?人賺錢為了什麼?自然是為了過上好日子,但每日疲倦不堪,為生計東奔西跑——這就是所謂的好日子嗎?
我並不崇尚繁華的街市,更喜歡空氣水源良好的農村;我並不覺得賺到大錢是什麼好事。我更嚮往從前的慢生活,人們雖然工作辛苦,收入也不是很高,但生活充實,苦即是甜,更沒有職場上的那些勾心鬥角,爾虞我詐。
⑷ 《故鄉》的讀後感悟
《故鄉》是魯迅的短篇小說,其中的人物閏土最後怎麼樣了?魯迅先生的著名短篇小說《故鄉》可謂是家喻戶曉,而讀過此文的人,大多很難忘記文中一個人物——閏土。閏土本是一個帶著項圈的淳樸少年,他對生活充滿了希望,是一個勇敢、活潑的小英雄形象。可在生活的壓迫下,在封建社會傳統觀念的影響下,閏土「淪落」成一個死氣沉沉、冷漠木訥的「木頭人」。《故鄉》寫於1921年,取材於魯迅回故鄉處理搬遷事務時的所見所聞。
1934年遇到天氣大旱,莊稼顆粒無收,為了一戚租家人的生計,「閏土」不得已把地賣了,從此變得一貧如洗,只能靠租種土地和出外做零工為生。後來「閏土」積勞成疾,但家裡根本沒有錢醫治,也沒有富裕一點的親戚朋友可以幫助他們一家。1936年,五十七歲的閏土因病、因困苦而亡故。湊巧的是,魯迅也在1936年去世。
⑸ 幾則魯迅短篇小說讀後感
這次過年休假10多天,閱讀了幾本書,其中有一本是魯嫌毀迅《阿Q正傳》,這本書是魯迅幾篇短篇小說合集,說實話讀完一則後並不能完全讀懂作者想表達的真實含義,總是一篇讀完後再去上網查文章表達的真實意思。
《阿Q正傳》是這本書中的第一個故事,可能總是容易從益處的角度看問題,阿Q有鮮明的性格特徵,他是魯迅在當時歷史背景筆下設定的一個人物,不論其他,我確唯獨對阿Q」精神勝利法」記憶猶新,阿Q面對受欺負或是非常氣憤之事他可以用「精神勝利法」調節好自己的情緒。我們知道長期心情不好會影響身體,怒傷肝,憂傷肺。林清玄先生有段話令我印象深刻:「人生不如意之事十有八九。常想一二,不思八九,事事如意。」環境不能決定未來,過程也不能決定未來,而是心的嚮往才決定未來。因此希望我們遇見不如意之事也能使用積極的精神勝利法,換個角度看問題心境也就不一樣。
《狂人日記》在追劇《覺醒年代》時,看到蔡元培、陳獨秀、李大釗等文人無不贊嘆魯迅通宵達旦寫的《狂人日記》,看著他們各自欣喜若狂高聲朗讀的模樣,就非常渴望讀到這篇文章,但當真正通篇讀下來,感覺一頭霧水,文中總提到的「吃人」,不清楚是不是窮苦的百姓爭著吃蘸人血的饅頭治病......後來才明白這篇狂人日記主要是借狂人之口來揭露幾千年來封建禮教吃人的本質,向傳統世俗社會挑戰的清醒和反封建的民主主義者形象。那個時代有志之士對國家淪陷痛心疾首,秋風秋雨愁煞人......
其中有篇《肥皂》讀後似懂非懂,讓女兒仔細讀讀看她是否能讀懂。這本書是女兒要求買的,但她讀第一篇《阿Q正傳》時沒讀懂,就沒往下閱讀。女兒看完這篇《肥皂》說這篇說懂了,並跟我解釋到:四銘聞見路人說買塊肥皂給乞討的孝女洗洗可能還會有些姿色,其實是他自己動了邪念,還道貌岸然的指責路人沒有給予乞討的孝女幾文錢,他自己也是一文錢都沒給,四銘買了一塊肥皂送給他妻子,為此引來家庭風波一事。經女兒一分析,也大約明白了這篇文章的意思,文章諷刺了一種假知識分子表裡不一的行為舉止。
在這本書里又重溫了一遍祥林嫂,時代背景下的可憐人,那時年少不更事,現在再讀,很是悲涼,一個能幹且勤快的人因無法主宰自陸搜己命運的硬是被愚昧的惡勢力坑害了後半生,讓人痛心!
《傷逝》是描寫一位女性為了追逐愛情而奮力掙脫封建家庭而全心身投入到她與心儀對象組織的家庭中,女子一心撲在兩人小家柴米油鹽瑣碎家務中,忘卻了還有詩意的生活,當無法維系一個早者歷家庭需要的基本開銷時,倆人之間的感越發淡漠,以至於男子說出讓女子絕望的話,女子心灰意冷回到她曾經逃離的家,不久女子就離開人世,為此男子後悔不已,因此這篇文章一人傷一人逝......
⑹ 著名短篇小說讀後感或賞析
《在鄉下》讀後感 讀了莫泊桑的《在鄉下》,感觸頗深。故事非常簡單,一位貴族婦女十幾年前在鄉下領養了一個孩子。而本該被領養的是與這個孩子年齡相仿的鄰居家的孩子。十幾年後當這個孩子衣著光鮮地返回家中見自己的生父母時,鄰家的那位兒子十分羨慕,責備自己的母親在當年沒有將自己送出去,而在夜裡出走。小說通過偶然因素帶給人物的命運帶來的變化,引發了對人性的拷問。 那位兒子只是見了被領養的夥伴衣著光鮮地回來探親,出於羨慕和妒忌,就忘了父母幾十年對自己的養育之恩,反過來責備父母是糊塗蟲和土包子,影響了自己的前程,並且賭氣離家出走。幾十年含辛茹苦的養育在這里抵不過華麗的服飾。親情抵不過金錢。難怪老婦人哭著說自己累死累活地養了兒子這么久,卻落得個如此下場。確實,當年父母捨不得將兒子送走是因為對孩子的感情太深而如今兒子卻反過來責備母親沒有送走自己,這難道不是一個巨大的諷刺嗎?作者通過這樣的情節反差,批判了當時人們的價值觀並且狠狠拷問了人們的良知。 縱觀現在,這種事情在現實中也屢見不鮮。為了一點的利益,與親生父母對簿公堂、甚至虐待父母的事情屢見報端。這些人應該好好地反省,喚醒自己的良知。中國有句古話叫做「滴水之恩,當湧泉相報」。更何況是養育之恩呢?金錢、榮譽這一切的一切都乃身外之物。父母的養育之恩是無法用世俗之物品來衡量的。文章鞭撻了那些視金錢與榮譽勝過親情的人。而對於這種人,文章在最後也給出了答案。「他消失在黑夜裡。」這句話就暗示了這種人是不會有好下場的。
⑺ 莫泊桑短篇小說的讀後感
認真讀完一本名著後,大家心中一定有很多感想,為此需要認真地寫一寫讀後感了。那麼你會寫讀後感嗎?以下是我整理的莫泊桑短篇小說的讀後感範文(精選8篇),歡迎閱讀與收藏。
莫泊桑短篇小說的讀後感1
這個寒假我在老師的推薦下細細品味起《莫泊桑短篇小說集》。莫泊桑,全名居伊·德·莫泊桑,19世紀後半葉法國文學大師,優秀的批判現實主義作家,以高超的技藝把短篇小說藝術提高到空前的水平,被評論家譽為「明晰法語的典範」和「短篇小說之王」,與美國作家歐·亨利,俄國作家契訶夫並稱為「世界三大短篇小說家」。
莫泊桑患有嚴重的神經疾病,終身未娶,一生放盪不羈,於1893年,在巴黎與世長辭,年僅43歲。莫泊桑生命雖然短暫,卻是法國文學史上絕無僅有的高產作家,一生著有中篇小說三百一十篇,另著有六部短篇小說,這在當時的文壇是絕無僅有的。
而這本書精選了莫泊桑不同背景創作的二十五篇名作——所有著名代表作均已包含其中,書中含有轟動當時文壇的最為出色的短篇小說《羊脂球》。《羊脂球》講述的是在普法戰爭期間,幾個逃離戰爭的人們。逃離者們從不同的地方來,聚坐到一輛馬車上,大家分屬不同的階層,在逃離過程中的表現自然各不相同。有趣的是:身份尊貴的人並不比別人有修養,比如老闆,居然還偷東西,占完便宜就不認人等等。特別是高潮的地方,當需要大家作出犧牲時,那些所謂尊貴的人們沒有一個願意或敢於站出來伸張正義,不但不擔當甚至一點不願付出,反而鼓勵或慫恿他們都瞧不起的、身份最為卑微的「羊脂球」為大家作出犧牲時,在危機過後便忘思於前了。
在這篇《羊脂球》中,作者寫道:「黑暗中,羊脂球一直在哭泣,在兩段曲調之間,有時會傳出一聲她的嗚咽——那是她終於不能抑制的悲泣」。這是對主人公內心情緒細膩的刻畫描寫,反映出那個時代各個階層之間的關系,這種在自然中醞釀超凡的藝術風格對後世產生了極大的影響,在現當代的影視和運用。
由此可見,文學是多麼偉大啊!
莫泊桑短篇小說的讀後感2
讀了《莫泊桑短篇小說精選》中的《我的叔叔於勤》有許多內心的想法,在文章中,「我的叔叔」於勤有了錢,「我們」全家希望他早日回來可以給我們帶來幸福、奢華的生活,但通過這次旅行,「我們」在船上看到了他,他是一個又老又窮的賣牡蠣的老水手。「父親」和「母親」都躲著他,因為他沒有錢,從船長口中得知,他沒有回自己家鄉的原因是:他在哈佛爾還有親人,不過他不願意回去,因為他欠了他們的錢。
我有點同情於勤,他從以前的「流氓」變成「賣牡蠣的老人」了,他有本領,能自力更生了,他已經在慢慢的改變了。如果我是克麗絲,一定會和他相認,會給他改過的機會,所以「我的母親」她的做法,我不贊同。
莫泊桑寫的小說反映了當時社會對人的不公平,使人見利忘義,顯示當時人那虛榮驕傲的人性弱點。
《關脂球》這篇文章表達了主人公對侵略者的仇恨和蔑視,我讀著讀著,越來越憤怒了,想到在開始,女主人公曾經好心的把自己的食物分給大家,而在最後結尾之中居然被人嘲笑,讓我非常的可憐她,同時對嘲笑她的人感到可悲。
想到我現在的生活,我覺得自己很幸福,生活在那麼好的家庭,有父親的疼愛與關心,能有一個很好的學習環境,每天都開開心心,沒有煩惱,生活的很充實。
這本書的內容讓人回味無窮,而一個個主人公的經歷卻讓我不由得生起很多感觸。
莫泊桑短篇小說的讀後感3
莫泊桑一生坎坷,寫這本著作時已經帶病在身,因而,他的作品是悲傷、憤怒的,從中有夾雜著喜悅。
令我過目不忘的文章叫《項鏈》。文中講述一個女人,相貌姣好,卻出生於一個貧困家庭,嫁給一個小職員。她經常幻想,自己的家豪華,後許多僕人,自己是個美麗的富太太。她始終覺得,這是她生來必須享有的。
有一次宴會,她去了,穿上自己縫制的衣服,向蚝油借來的寶石項鏈。悲劇發生了!就應為風光而借了項鏈,因為興奮而丟了項鏈,因為無奈而買了一條一樣的項鏈,因為還債而平明掙錢。十年後,她已不在是她,是個蒼老、兇悍的女人。然而,她磨練了自己,使之更加堅強。
她有遇見了老友,坦白了真相,可是,她的好友說那是條假的!故事在驚訝中結束。誰都沒想到,一個女人,就因為一條假項鏈而改變了人生。她面容蒼老,對生活不再抱有幻想。只對當日風光宴會中的自己懷念在心。
這篇文章似乎是個冷笑話,笑那個女人的貪心、愚蠢。其實,她在飽受艱苦中最終獲勝,雖然最後是個遺憾。這就是莫泊桑的寫作風格,悲中帶喜。整本書帶著強烈的悲憤氣息,反映了當時的戰亂似乎每一個成名的作家都在戰爭中度過,滿腔熱血,文章揭示的主題都是差不多的。看來,只有在米難中才會成熟。
還記得《項鏈》一文中後這樣一段話「『是的。你沒有發覺這一點吧,是不是?兩串原是完全遺言法的。』說完她臉上顯出了微笑,因為她感到一種足以自豪的、天真的快樂。」是的,人們為何不嘗試在壓迫中不得不磨練自己呢?最後,是滿足、釋然的笑容。多麼愉快啊!
這本書的每一篇文章似乎都處於一個家掉、一個主題。然而,讀起來不感乏味,志向一直讀,以滿足自己對書的渴望。這才是作者寫好這本的成功之處,至少我覺得是這樣。
莫泊桑短篇小說的讀後感4
《莫泊桑短篇小說集》這本書我已經閱讀過很多次了,第一次在書店看到這本書,認為是名人的作品,覺得有必要讀一讀。看了之後就被深深地吸引了。這本書,沒有太過於華麗的辭藻和語句,十分平淡,甚至有些庸俗,但也正因為如此,它讀起來才更平易近人,更加現實和親切,十分有趣。我很認真地閱讀,從中體會作者的寫作方法。
又一次讀,我自以為已經把這本書讀透了,但老師說:「體現這本書的價值的是它的語言特點和人物描寫的手法,要再一次去細細地體會,你一定會發現新的東西。」顯然,我以前只關注了它的語言方面的特殊之處和故事的趣味,並沒有看它的人物表現的手法。我又從頭開始,去品讀書的巧妙的描寫手法,果然收獲了以前沒有發現的東西。
莫泊桑的人物描寫可謂是出神入化,它的小說基本上都是寫資產階級小市民、小職員的日常生活,原來十分平淡無趣的素材,經過他的妙筆,變得津津有味。他運用大量的語言描寫和心理描寫,把人物刻畫的活靈活現,人物的一舉一動都若電影片一樣,不知不覺地浮現在讀者的腦海中,栩栩如生。因此才讓讀者讀的有趣。
由於莫泊桑親自經歷過普法戰爭,對戰爭的見聞十分豐富,所以他大部分作品都是以普法戰爭為背景的。想《羊脂球》,就是描寫當時法國一行人逃亡的事件。書中對那一行人各自的性格、神態描寫十分細致又生動有趣,比喻的修辭手法應用的也和巧妙。很沉重地體現出了羊脂球的痛苦無奈和那一行人的.卑鄙、忘恩負義。《兩個朋友》也是以普法戰爭為背景,這兩個人的正義、愛國之心讓人十分敬佩,作者運用了許多反面人物來襯托出他們的正直。
這些短篇小說大都批判了人性的貪婪、罪惡與黑暗,指責了資本主義社會的卑賤和戰爭給人民帶來的痛苦。但也有正義和善良的人,他們為了祖國獻身,為了堅貞的愛情拋棄一切。它們讓我體會到了很多。讓我明白了這個社會確實存在一些黑暗的東西,但只要我們做好自己,做一個正直善良的人,我們感受到的社會就是快樂的,美好的。這就是《莫泊桑短篇小說集》帶給我的。
莫泊桑短篇小說的讀後感5
在新的一年,讀新的一本書,這本書的名字叫《莫泊桑短篇小說精選》,19世紀法國著名作家莫泊桑描繪了一個又一個動人的景色和故事,別人所寫不到的他幾乎全寫到了。令我回味無窮。
我最喜歡的故事是《西蒙的爸爸》這個故事講了西蒙因為沒有爸爸被別人嘲笑,他實在忍不住這么大的壓力,就像跳河自殺,在千鈞一發之際,菲利普來到了西蒙的身邊,答應他做了他的爸爸。這讓西蒙恢復到往常的開朗。這篇文章讓我深刻了解當時西蒙母親與西蒙兩人在當時的鎮上受盡別人的冷嘲熱諷,受盡別人白眼那種痛苦而又掙扎的心情,西蒙在學校又受盡同學嘲笑,被同學毆打,只因為他沒有爸爸。就算一個父親去世的孩子在西蒙面前也得意洋洋的說;「我的爸爸在墓地里」。這一句句的生硬的話語把西蒙的心深深刺痛了,可世上也有善良的人——菲利普,他讓這個小家庭擺脫厄運的纏繞,讓他們的臉上重回快樂。當今的社會也有欺凌弱小的人,也有富有愛心體諒他人的人。
就像2008年汶川大地震一樣,地震發生不久,全國各地許許多多的愛心人士都獻愛心,捐款,把我們中國人的心緊緊連在一起,讓我們看到患難見真情團結讓我成為可以抵禦一切困難的萬里長城。真善美是世界上永恆不變的美德,莫泊桑所寫的每一篇都沒離開過它。
讓我們多讀讀這本書,尋找當今社會的缺陷和人類道德的不足,再去創造一個嶄新的生活吧!
莫泊桑短篇小說的讀後感6
這篇短篇小說我在初一就讀過了。我不曾喜歡過其中的女主公瑪蒂爾德。她美麗的容貌落入貧窮的家庭,她認為上天不公,而我卻認為她擁有一個愛她的丈夫才是她最大的資本。她追求奢華,追求被萬人追捧的感覺,追求一切物質上的享受。我覺得她不懂得珍惜,只會向丈夫抱怨,忽視了丈夫的壓力與感受,所以我對她也沒有任何好感。
終於,那串「價值連城『的項鏈丟了!這時我的心情是復雜的,既認為這是對她的報應,另一方面,又為那貧困的家庭如何賠償驚人的數目而擔心。
當然,後面我的看法有所改變。瑪蒂爾德雖然虛榮好面子,但只是一種愛美的天性。十年的還債生活,流逝的光陰慢慢撫平了她浮躁的心,她失去了亮麗的容顏,失去了一切。這時的她雖然樸素地沒有一點光彩,但是我覺得她很有擔當,是自己做錯的事就勇敢面對,負責到底,努力彌補,而不是怨天尤人。這是那個有擔當的她,也許更加「光彩照人」吧!
作為莫泊桑的短篇小說,結局當然是極具戲劇性的。雖然我有為女主公抱怨過,但更多的是感謝這次事件,讓她明白年輕、容貌不是資本。對生活的態度和珍惜所擁有的心勝過任何一串「價值連城「的項鏈!
莫泊桑短篇小說的讀後感7
今年寒假,我讀了《莫泊桑短篇小說集》。這本書主要由莫泊桑的三十篇短篇小說組成。莫泊桑的短篇小說,著重描寫了人間百態:人情冷暖、世態炎涼。從他的作品中,我們可以深刻了解19世紀法國的歷史、文化和習俗。而他對人性的剖析又是那麼的深刻。在這本書中,給我印象最深刻的,就是《我的叔叔於勒》這篇。
在這篇小說中,作者以第一人稱描寫了一個破落的中產階級家庭。他們的生活拮據、困窘。但他們又幻想著能過上富裕、體面的生活。他們全家都期盼著遠在美洲的於勒能給他們帶來大筆的財富,讓他們從此過上體面、富裕的生活。這時,於勒在他們心中,就成了神一樣的存在,成了他們的精神寄託。他們無比盼望著於勒的歸來。
可是,一個偶然的機會,他們遇到了真正的於勒——一個衣衫襤褸的牡蠣販子。這時,神的形象轟然倒塌。他們唯恐被於勒認出來而避之不及。他們對於勒無比嫌惡,甚至連「我」給了於勒一點小費,都被父母親責罵。
這篇小說,通過對「我」的父母對於勒前後的截然迥異的態度,充分反映了當時法國人的勢利、庸俗和冷漠。
這雖然是一篇寫於19世紀的小說,但其中的人物性格,在我們現今的社會中,也不乏存在。莫泊桑通過對這種社會丑惡現象的深刻揭露,從而來教育人們應該積德行善,富有愛心。他的作品,對我們現在的人們,同意有著深刻的教育意義!
這真是一本好書啊!
莫泊桑短篇小說的讀後感8
寒假裡,我閱讀了《莫泊桑短篇小說集》。這本書,是莫泊桑一生小說的集結,其中的許多篇章都流傳甚廣,影響了許多讀者。而莫泊桑本人,也是一位偉大而不浮誇,張揚而不俗的文學天才,甚至可以說,他是十九世紀法國的「短篇小說王」。
在這本書中,我最喜歡的就是《羊脂球》和《項鏈》。
羊脂球是個妓女,一向不受人們待見,特別是那些虛偽自大的人。文章的開頭到結尾,一直都在用形象、巧妙的語言刻畫那些看似貴族人的嘴臉,而身份低微的羊脂球卻是一個善良而大方的人,她願意與那些瞧不起她的人分享食品。
這個胖姑娘雖被人叫做妓女,但她仍有一顆愛國之心。當時一名普魯士軍官扣留了羊脂球和那些「貴族」,要求羊脂球陪他過夜,羊脂球拒絕了,但這又引來了其他人的不滿,他們自私心太強,逼羊脂球犧牲自己,可憐的羊脂球,這個胖姑娘不得不做出了讓步。但這並沒有換來他人的感謝,他們個個換了一副臉,個個疏遠她,不屑與她講話。
在現在的社會中何嘗沒有這樣的事?翻臉不認人,在需要別人的時候畢恭畢敬,不需要別人的時候便把別人遠遠地甩在後面。就像《羊脂球》中那些所謂的上流人,對自己的所作所為絲毫沒有感到羞愧,而是恬不知恥地任憑自己的內心肆意妄為。
所以現在的人都應該思考一下,當我們面對利益時,是應該「見利忘恥」,還是要堅定自己的信念,做一個正直的人。
《項鏈》則主要講述了家境並不富裕的馬蒂爾德為了參加教育部長舉辦的晚會,把丈夫准備買鳥槍的四百法郎買了衣裙,又和伏萊仕潔借了一串鑽石項鏈。
在晚會上,她得到了極大的關注,內心十分滿足。可令她驚奇地是,項鏈竟失蹤了。為了還項鏈的錢,她和丈夫整整奮鬥了十年,浪費了大好的青春年華,過上了窮困潦倒的日子。多年之後,他的朋友告訴她當年那條項鏈是假的,這更令讀者出乎意料。
故事情節曲折多變,內容極具諷刺性。這告訴我們,即使不富裕,也不像現在變成一個滿目蒼夷的婦人。所以,只是幻想生活而不付出勞動,是不會真正快樂的。我們要努力奮斗,開辟美好的未來。
讀了莫泊桑的小說讓我深刻地意識到,要認真地審視這個社會,忘掉虛榮,拋卻貪念,只有這樣,社會才會變得更加和諧。
⑻ 汪曾祺短篇小說《受戒》讀後感5篇
《受戒》描寫了小和尚明海與農家女小英子之間天真無邪的朦朧愛情,蘊含著對生活、對人生的熱愛,洋溢著人性和人情的歡歌。下面是我整理的關於《受戒》的讀後感,歡迎閱讀參考。
受戒讀後感(一)
文章開篇就用緩慢的文筆描述了一個獨特的世外桃源,與其說獨特更不如說荒誕。庵趙庄的人們太寬容了,在他們心中,和尚就是一個普通的職業,像是郎中,書生,當鋪,商人之類的職業,沒有區別。和尚可以喝酒吃肉,可以還俗,可以近女色,唱淫歌,可以賭博打牌。
和尚不用守清規還是和尚嗎?——這樣光怪陸離的生活,和人生的苦澀全然無關,完全不符合中國人傳統的觀念。
再說小英子一家,趙大伯是田場上樣樣精通的好把式,不僅脾氣好,身體也結實的像一顆榆樹;趙大媽也是精神的出奇,她不僅家鄉菜做得可口,而且剪的花樣子也是眾家嫁閨女的稀罕物;兩個寶貝女兒更是漂亮,大英子文靜,已有人家,小英子活潑,成天嘻嘻哈哈,像只喜鵲。由此村莊獨特的幸福生活可見一斑。
汪曾祺淡淡的文筆描述了這樣一個地方,沒有苦澀,沒有勾心鬥角,可以不包容一切原始慾望的世外桃源。荸薺庵里,二師父在俗世是有家眷的,甚至每年還把他老婆接來避暑納涼;三師父更是人不僅漂亮,有一手「飛鐃」的絕活,甚至每場法事之後,村裡就會有大姑娘或小媳婦驀然失蹤。然而卻沒有人指責,這一切的荒誕在村莊里是如此和諧。
我並不贊同網路上大部分人所說,這是對人性最原始的復甦的贊美。更有甚者,說這是對人類原始的愛的贊揚。
受戒讀後感(二)
7歲,一個多麼美好的年齡,也正是一個對於人生、愛情有了慒懂的認識和嚮往的年齡,難怪,只在看到一個小女孩的小腳印後,便會心亂了。但他的天生的羞澀卻使他不敢表白,這份朦朧的愛只好在他的心裡孕育、成熟,他的心還是純真和美好的。他雖始終只是在被動地等待和接受初戀的到來,但他堅定地相信自己對小英子的愛的小英子對自己的愛。於是,在他等到了愛狂風暴雨般來襲時,他大聲說出了心裡話,雖然,這還是小英子的鼓動下,而這一次,他的勇敢已戰勝了怯懦。復甦的人性讓他把幸福緊緊攥在了自己手中。
相比之下,小英子更直白,更大膽。她毫無顧忌地坦露心跡,但她並不魯莽。她是在確定了明海的心後才以身相許的。她很直白,但很真誠;她很大膽,但很謹慎。她深信自己的可愛靈巧一定可以打動明海,她也清楚自己早已對那個漂亮溫順的少年暗暗傾心,於是她把這種愛表達出來,釋放出來。正是這種主動的交流和呼喚,才讓她和明海走到了一起。有時候,人與人心靈的交匯就在那麼一剎那,錯過了那一剎那,恐怕兩個人的手永遠也不會牽在一起。聰明的小英子用她的果敢贏得了屬於自己的那份真愛,她身上蘊含著的那份至真至純的人性之善讓她獲得了生命中最珍貴、最美好的幸福。
小說雖是描寫一派純美寧靜和諧舒淡的鄉野風情,但其中也隱藏著淡淡的憂傷,如明海為什麼出家,明海與小英子之間似愛非愛的純美情感能保持多久。這些都隱含一絲不易察覺的苦澀。汪曾祺的作品恬淡閑適,自由靈暢,可見作者自然通脫的生活追求,平淡的結尾往往蘊含著令人深思的人生哲理。讓人有一種隱隱的悸動。
受戒讀後感(三)
《受戒》的故事發生在一個叫做庵趙庄的地方。「趙」,是因為莊上大都姓趙。叫做莊,可是人家住得很分散,這里兩三家,那裡兩三家。「庵」,是因為有一個庵,庵叫菩提庵,而這個菩提庵在這個莊裡十分重要,因為這個地方出和尚。「就像有的地方出劁豬的,有的地方出織席子的,有的地方出箍桶的,有的地方出彈棉花的,有的地方出畫匠,有的地方出婊子」。在這里,和尚算是一種職業。這個庵如此重要,卻被大家叫訛了,叫成了荸薺庵。這篇文章就寫了發生在荸薺庵的零碎瑣事,這些事全似信手拈來,全都平常之極。整篇文章沒有深奧的人生哲理;沒有轟轟烈烈、盪氣回腸的故事,沒有高大光輝的人物形象,卻處處充滿濃濃的鄉土氣息和人情味。
這里的和尚,沒有僧人的苦行修持,也沒有出家人的清心寡慾,「他們吃肉不瞞人。年下也殺豬,殺豬就在大殿上」,「三師父仁渡一刀子下去,鮮紅的豬血就帶著很多沫子噴出來」,「可以收租、放債」,「可以賭錢、可以有相好的,而且不止一個」,「不興做什麼早課、晚課,這三聲磬就全都代替了。然後,挑水,喂豬」,讓人看來有些離經叛道之感。但因為和尚在此地不過是種職業,所以這些實實在在的世俗人情與人間煙火讓讀者們看到了和尚謬的閑適的生活,看到了他們的與世無爭,率性隨意。
而本文的主角——小和尚明海,是個聰明好學,悟性高而多才,純朴又老實的一個孩子。他與同樣純朴善良、聰明伶俐的農村小女孩——英子之間的絲絲情愫,似乎形成了這篇文章的線索,但都淡得讓人把握不住。
在看這篇文章的時候,我的腦子里一直在回想著一部小時候看的電影,是林志穎主演的《旋風小子》,又叫做《笑林小子》。釋小龍演的那個小和尚,和那個古靈精怪的郝邵文,他們和明海一樣純真無邪,無所謂塵世如何,自有自己的歡樂。
第一次看這部電影的時候好像是和表哥一起看的,那時候會去租VCD來看,五毛錢一張。後來我一遍又一遍樂此不疲地看這部電影,因為那時候電影頻道總會一遍又一遍樂此不疲地放這部電影。這部電影除了有郝邵文和釋小龍帶來的歡笑,還有包括林志穎他們帶來的關於少年時代的幻想——少林寺liuxue86.com,打棒球,滑輪,開車,女朋友……
那時候的我還在上小學,每天放學回家都會迫不及待地打開電視機——五點半的動畫城,六點的大風車,從來都不會錯過。藍皮鼠和大臉貓,大頭兒子和小頭爸爸,西遊記,哪吒……部部經典,時至今日提起仍然如數家珍。那時候的生活平淡但也不失精彩——紅領巾,升國旗,合唱賽,眼保健操……還有每個周末去少年宮上奧數班。那時候不會有什麼特別大的追求,所謂的理想似乎都在很遙遠的以後,也從來不會有面對塵世的辛勞之感。
讀著《受戒》就好像回到了那時候,看到了無拘無束的自己。
受戒讀後感(四)
文章開篇就用緩慢的文筆描述了一個獨特的世外桃源,與其說獨特更不如說荒誕。庵趙庄的人們太寬容了,在他們心中,和尚就是一個普通的職業,像是郎中,書生,當鋪,商人之類的職業,沒有區別。和尚可以喝酒吃肉,可以還俗,可以近女色,唱淫歌,可以賭博打牌。
和尚不用守清規還是和尚嗎?——這樣光怪陸離的生活,和人生的苦澀全然無關,完全不符合中國人傳統的觀念。
再說小英子一家,趙大伯是田場上樣樣精通的好把式,不僅脾氣好,身體也結實的像一顆榆樹;趙大媽也是精神的出奇,她不僅家鄉菜做得可口,而且剪的花樣子也是眾家嫁閨女的稀罕物;兩個寶貝女兒更是漂亮,大英子文靜,已有人家,小英子活潑,成天嘻嘻哈哈,像只喜鵲。由此村莊獨特的幸福生活可見一斑。
汪曾祺淡淡的文筆描述了這樣一個地方,沒有苦澀,沒有勾心鬥角,可以不包容一切原始慾望的世外桃源。荸薺庵里,二師父在俗世是有家眷的,甚至每年還把他老婆接來避暑納涼;三師父更是人不僅漂亮,有一手「飛鐃」的絕活,甚至每場法事之後,村裡就會有大姑娘或小媳婦驀然失蹤。然而卻沒有人指責,這一切的荒誕在村莊里是如此和諧。
我並不贊同網路上大部分人所說,這是對人性最原始的復甦的贊美。更有甚者,說這是對人類原始的愛的贊揚。
設身處地地想,《受戒》原文來說,「一場大焰口過後,也就像一個好戲班子過後一樣,會有一兩個大姑娘、小媳婦失蹤,——跟和尚跑了。」這是愛嗎?與其說這是自由戀愛,還不如說打著和尚的幌子誘拐良家婦女。那家人的父母知道含辛茹苦養大的女兒又會作何感想?
另外,文章中關於和尚殺豬的描寫也讓我不舒服。不殺生,本身就是和尚的戒律,然文中的和尚殺了,「一切都和在家人一樣」,只不過在豬臨升天時假惺惺地多了一道「往生咒」。惡心!有這種偽善的和尚在身邊,這里還是「桃花源」嗎?
在我看來,和尚本身不是一種職業,守清規也並不是對人性的壓抑。對於那些看破紅塵的人來說,選擇出家反倒是解脫。給心靈困惑的人們一個遠離塵世的機會。而文章中,和尚變成職業,用來賺錢,是對佛教信仰的侮辱。
再說全文的主線,明海和小英子,二人兩小無猜的感情倒是讓人動容。也只有在庵趙庄這樣寬容的環境里才有可能成長發芽的戀情。這也是全文唯一讓我覺得像世外桃源的地方。
文章題目是受戒,而受戒卻放在結尾,被淺淺一帶而過。作者適意讓人錯覺離題,然後再體味作者的用心良苦。「受戒」後,和尚本身就應該數著平淡的清修生活的,可是他們「不正經」,於是題目與正文便產生了反差效果,而這種反差效果恰恰是表達了作者心中想諷刺的現象。
受戒讀後感(五)
「我與我周旋,寧做我,我與我比我第一。」這是汪曾祺晚年時說過的一句話。
汪老先生是我十分喜歡的一個老人,喜歡汪老文字中流露出來的一派天真,喜歡他對世間尋常萬物的憐惜珍愛之情。他的文字很淡,所寫的小說不大有跌宕曲折的情節,但有的是意境之美,如青橄欖,如蘆花盪,十分耐嚼,回味甘甜綿長。讀他的文字,時常會激起我對平凡世俗煙火生活的感激欣賞之心,是一遍一遍重讀亦不覺厭倦的好文字。
曾經,不止一次地置身於汪老先生《受戒》中的桃花源,在這里我彷彿來到了一個原始的烏托邦,一個寧靜美妙的世外桃源,那是一片理想的樂土。
小說的標題叫《受戒》,開頭的第一句話是「明海出家已經四年了」,讀者一開始就會以為這是一篇寫佛門生活的作品。它也確實描述的是出家人的故事。只是讀著讀著,你會漸漸覺得小說中的人與事雖然未離佛門,但讀者感受到的並非佛寺的森嚴和佛徒生活的單調與清冷,而是與之相反的濃郁的世俗生活的情致與意趣。
人們實在看不出作為小說主人公的明海在這里到底受了什麼戒,反倒是他和他的老小夥伴們在這里盡情享受著日常世俗日子的溫馨與快樂。與其他職業相比,當和尚的好處一是可以吃現成飯,二是可以攢錢。因此,明海之所以去當和尚並且還有望當一個好和尚,就是非常好理解的事情了。他不僅嗓子好,而且記性好、相貌也好。更值得提及的是,他出家以後連名字也不用改,還叫「明海」。出家了的明海被大家喜歡著,但似乎從來不因為他當和尚的「本職工作」做得好,而是因為會畫畫、會唱歌、幫人干農活。「念經,一要板眼准,二要合工尺。」說的都是不關內容的形式方面的要求,因此小明海念經又怎麼會去關心經文本身的涵義?值得注意的,倒是他看見小英子的腳印,「身上有一種從來沒有過的感覺,覺得心裡癢癢的。」那每天本來就出於應付而不得不敷衍的經文恐怕早就忘到九霄雲外去了。
小說的最後,作者是把這種日常生活的詩情和溫馨渲染到了極致,那就是明海和小英子的戀情在回家途中的瓜熟蒂落,那一段優美的文字令所有的讀者讀後無不悠然神往。本來,明海剛剛受了戒,等於在出家人的人生中完成了一個重要儀式,沙彌頭、沙彌尾的前景開始在他的眼前浮現。殊不料小英子對所謂的沙彌頭、沙彌尾毫無興趣,她所想的,是給明海當老婆,而且要他馬上回答要不要。明海頭上的戒疤余痛未消,此刻卻要馬上回答這樣的問題。但明海似乎很快就被小英子給俘虜了,回答了「要」以後,兩人的小船就劃進了既充滿詩意、又引起人不盡聯想的蘆盪,小和尚這會兒頭上的戒疤恐怕是什麼感覺也沒有了吧。
作者在小說結尾說,這是「寫四十三年前的一個夢」,可見從那時起,汪曾祺對於人生的理想和憧憬就已顯現這樣的特徵。在許多曾經大紅大紫的應景之作被人漸漸遺忘的今天,汪曾祺的小說卻以它特有的個性和魅力依然受到讀者的青睞,我們現在這樣饒有興趣地欣賞和品味《受戒》不就是一個證明嗎?
⑼ 魯迅短篇小說《故鄉》讀後感5篇
《故鄉》是現代文學家魯迅於1921年創作的一篇短篇小說。反映了辛亥革命前後農村破產、農民痛苦生活的現實。下面是我整理的關於《故鄉》的讀後感,歡迎閱讀。
《故鄉》讀後感【一】
看完魯迅先生的《故鄉》,我頓時覺得有些失落。魯迅的兒時好朋友閏土,經過漫長的時間不見,竟與魯迅存在著一層「可悲的厚障壁」。剛要與閏土再見面時,魯迅是多麼期待!而使他沉在心中多年美好的記憶又從新浮起。可見到閏土後,卻發現閏土與他疏遠了,魯迅感到非常難過,也為這個間隔而感到失望。
我想,閏土也並沒忘記和魯迅兒時的快樂時光,只是他覺得不能像兒時那樣「不懂事」,他們有著階級的差異,在那時,他們有著大人們所沒有的天真。仔細品味他們的話,小時候的「閏土哥」「迅哥兒」以及長大後的「閏土哥」「老爺」這其中有著多麼微妙的變化啊!變的是閏土,他忘記了童年的真誠的友誼,這樣,他就失去了一件寶貴的東西。
在我的抽屜里,有一張全家福,是在我五歲時候在家鄉照的,在這張照片里全家都站著台階上,唯有我一人坐在最前面坐著哭,這是多麼戲劇的一幕!這裡面還有個故事:小時候我在家鄉,沒幾天就和一個小孩混熟了,當我們要去照全家福時,我想帶他一起去,大人們不同意,原因很簡單,他和我不是親戚。但是我偏要帶他去,最後我被大人們硬拉到那裡,而我的夥伴也被他的父母留在家裡,在照相的時候我坐著大哭,偏不站起來。於是,這一幕就被留在了相片里。後來聽大人們說起這個故事,我暗自冷笑,沒想到那時的我竟會這么「仗義」。
有一次,爸爸想帶我去見這個兒時的夥伴,我提不起興致,更不想去見他。過去這么久了,現在的我對於這個兒時的夥伴,早已不認得了,雖然這在我的腦海有留下幾個殘碎的模糊的畫面,但我們也好像有一道看不見的牆給擋住了。這比起魯迅來,我真感到慚愧。我就如後來的閏土,但我可以猜出,就算現在見面,他也不認得我了,兩人見面,還能像小時後那無話不談嗎?
雖然現在,已經沒有了魯迅那時的階級差別,但是我依然也忘卻了一個兒時的夥伴,因為我不能像魯迅一樣對朋友念念不忘?還是我變得冷漠了?後來我才明白,我在心中沒有一個美好的回憶,我就只記得曾經有個玩伴。但魯迅在心中對閏土有著一段美好的回憶,這個回憶使他時時記得自己的這位朋友。
我們也在心中有著一段段美好的回憶,這也是我們的希望。只要我們在心中有個希望,不放棄它,這便是我們向前的動力。讓我們牢牢記住魯迅先生的那句話:希望本是無所謂有,無所謂無的。這正如地上的路;其實地上本沒有路,走的人多了,也變成了路。
《故鄉》讀後感【二】
《故鄉》這篇小說中,給我印像最深的是人物的描寫。
閏土當之無愧是重點人物。20年的轉變,使得他從一個勇敢機智、見多識廣的小男孩成為一個庸俗、卑躬屈膝的下人。到底是什麼使他的改變如此之大呢?是貧窮?還是……這是我們所不能得知的。但是從魯迅的小說中,我們可以知道,在魯迅的心裡,閏土一直是一個勇猛聰明活潑的人,要不然不會一提到閏土就會想起他在刺猹的場面。可是,當閏土與魯迅說話的時候,第一個詞竟然是「老爺」。我相信當時魯迅的內心震動肯定是很大的,他也許料想過千百種交談方式,但是肯定惟獨沒有料到這種。按照封建社會的標准來說,閏土是應該叫魯迅老爺,但是,從20年前的迅哥兒到20年後的老爺,跨度是不是太大了一點?閏土的改變是顯而易見的,歲月在他的臉上,手上,都留下了滄桑的痕跡。但是,容貌的改變並不是他最大的改變,他最大的改變就是心理上的改變。也許,他的心裡還是把魯迅當成迅哥兒的,但是當時的社會不允許;也許,他的心裡還是想和魯迅一起玩耍,但是他知道,他和魯迅之間還有主僕關系。一聲「老爺」又包含了閏土多少的感情?是懦弱?是卑怯?還是因為久久不見不熟識的陌生?這,也許只有閏土知道了。
另一個人物楊二嫂,不知看過《故鄉》的朋友們注意過沒有,雖然楊二嫂是一個配角,但是她也是其中一個改變很大的人物。20年前,她曾經有豆腐西施的美名,可是在20年後,她的樣子簡直讓魯迅認不出來了。對於她的樣子,魯迅只找到了一個形容詞——「圓規」。如果單純是外貌上的改變也就算了,楊二嫂成為現在這副「丑模樣」也是因為她的內心在漸漸地改變。她去魯迅家的時候,居然提出了要一些舊傢具的要求,被他拒絕後大放厥詞,說什麼「越富越一毫不肯放鬆,一毫不肯放鬆便越有錢」。如此尖銳的語句,簡直不像是一個「西施」所能說出的話,倒像是一個混著菜味和尖酸刻薄話的中年婦女。不僅如此,楊二嫂離開的時候,還拿了魯迅母親的一副手套。如此種.種,此人的改變也是巨大的。
《故鄉》中,魯迅不僅點到了家鄉的改變給人一種惆悵的感覺,更用閏土和楊二嫂這兩個具有代表性的例子來證明一個詞——改變。不論是家鄉的改變還是人物的改變,魯迅的文章總是給人一種微言大義的感覺,特別是最後一句:世上本是無路,人走的多了,就有了路。
《故鄉》讀後感【三】
放下書,抬起頭,望著窗外唧唧喳喳叫著的鳥雀,落在電線桿上,心中也為魯迅惋惜那段友誼。想著:我會和我的朋友像這樣疏遠嗎?淡淡的,心中一松,不會的,現在可不是那墮落時代,連故鄉也不會離我遠去,朋友我更會永遠記住。
「和我一起去我那撿貝殼……」「那猹可狡猾了,它……」「潮汛來到的時候,魚都像青蛙似的有兩只腳……」「老爺……」「這就是水生,我家現在困難,我……」
閏土那經過三十年磨損而相差巨大的話語,久久回盪。
三十年後,因為那封建社會的帝國主義,使兒時天真活潑,健康快樂,見多識廣的閏土,不見了;帶來的是一個地地道道的農民,手也不像當初那麼細嫩,而是滿手褶皺,口子;眼深陷進去,看起來似乎有什麼煩惱令他睡不著覺。在他的家裡,多子,飢荒,苛稅,兵,匪,官,紳,都苦得他像一個木偶人了。一棵苗子,就這么被泯滅了。
那時,魯迅第二次見到閏土的時候,閏土叫了魯迅一聲老爺,讓魯迅好不驚訝。
當魯迅母親說:「不要叫他老爺了,還是照舊,叫迅哥兒。」
他卻搖了搖頭,說:「老太太說什麼呢,這不和規矩,不行。」
魯迅的心也頓時涼了,心中的那些話語也漸漸消失了,一時竟不知說什麼好。一顆主僕關系的種子,已在閏土心中深深紮根。那一夜,再說什麼也覺得陌生。
這就是封建社會的帝國主義造的孽。
在篇小說中,魯迅主要表現了兩方面的內容,一方面是對客觀現實的反映,作品通過記憶中的故鄉和現實目睹的故鄉對比,揭露帝國主義的侵略,封建主義的壓榨給人民造成的苦難,反映了辛亥革命前後農村破產,農民痛苦生活的現實。
另一方面,集中體現了魯迅先生對「人性」探索的意義。作品深刻指出了由於受封建社會傳統觀念的影響,勞苦大眾精神上受到極大束縛,古訓築成的高牆,使人與人隔膜起來。突出反映了魯迅對「國民性」的拯救。
我們改變不了環境,於是只有隨著環境所變。而閏土就是這樣,有事我也想,他是長大了,還是變傻了,友誼畢竟不是用身份地位與金錢可以衡量的啊。
我們也會嗎?不,不會的,我們有最好的朋友,永遠都是朋友。我們不會忘記,我們的關系不會有隔膜。
《故鄉》讀後感【四】
故鄉,多麼富有詩意的一個名字啊!但我問大家一個問題:如果在你長大離開家鄉,20年後再回到家鄉的時候,會是怎麼一番情景呢?當你遇到兒時夥伴,他或她又是怎麼一副形象呢?想必各位小學生們都沒有考慢這個問題吧?我國著名作家魯迅先生也沒有想過這,他,就看著蒼黃的天空和遠近幾處蕭索的荒村,淚流滿面。
他因犯了傷寒而回到故鄉,可人、物的變化卻讓他心裡一陣悲涼,特別是他兒時的夥伴與僕人:閏土。閏土是魯迅在他家辦祭祀的時候,一個偶然的機會認識的一位與自己年齡相仿的僕人。
閏土雖然身為僕人,雖然沒有魯迅家裡有錢,雖然沒有魯迅的這種高等待遇,但他卻擁有魯迅兒時所未擁有的東西,那就是自由。他會用胡叉捉猹,還會用斗笠和樹枝抓麻雀,他還見過跳魚兒……
可這回魯迅先生回到故鄉時,看到的卻是另一個場景:啊,那是閏土嗎?他身材雖然增加了一倍,可他先前的紫色圓臉,已經變作灰黃,而且加上了很深的皺紋;眼睛也像他父親一樣,周圍已經都腫的通紅,一點兒也沒有小時候可愛的樣子。他一見到魯迅,馬上就跪著說:「老爺!」這樣大的反差,讓我不禁打了個寒戰。可見,在當時的時代,人們的生活不是越變越好,而是越變越壞。在戰爭的侵犯下和ZF的無能下,人民群眾過著悲慘的生活,人們的生活也在發生著莫大的變化,而在當時人們的腦子里已經種植下了通用的關系,那就是主僕關系,否則,閏土怎麼會發生那麼大的變化呢?這真是個令人深思的問題。
文章最後一段中的一句話讓我深思:「我想希望本是無所謂有,無所謂無的。這正如地上的路;其實地上本沒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然而在生活中何嘗沒有呢?」現在我們沐浴在新時代黨的陽光下,人民群眾只有社會分工的不同,沒有社會階層的高低,人人都是平等的,與那時候相比,現在真是天堂中的天堂啊!
《故鄉》讀後感【五】
在上學期我們學習了大作家魯迅寫的短篇小說《故鄉》,學完以後我一直深有體會,所以趁這個假期我就又再讀了一遍。而這次我又別有一番感受。
童年的魯迅,彷彿是一個生活在天堂的魔鬼,豐衣足食卻寸步難行;而閏土則是生活在地獄的天使,生活艱辛但充滿快樂。閏土的童年必須要看瓜田,但他自由、快樂。魯迅的童年雖豐衣足食,但他只能悲哀地念著「之乎者也」。閏土還可以去做無窮無盡的新鮮事,看無邊無際的海洋;而魯迅只能看到那「四角的天空」。
沒有了自由,多少財富都是破銅爛鐵。自由才是真正的金子!
「和我一起去我那撿貝殼……」「那猹可狡猾了,它……」「潮汛來到的時候,魚都像青蛙似的有兩只腳……」「老爺……」「這就是水生,我家現在困難,我……」
閏土那經過三十年磨損而相差巨大的話語,久久回盪。
三十年後,因為那封建社會的帝國主義,使兒時天真活潑,健康快樂,見多識廣的閏土,不見了;帶來的是一個地地道道的農民,手也不像當初那麼細嫩,而是滿手褶皺,口子;眼深陷進去,看起來似乎有什麼煩惱令他睡不著覺。在他的家裡,多子,飢荒,苛稅,兵,匪,官,紳,都苦得他像一個木偶人了。一棵苗子,就這么被泯滅了。
那時,魯迅第二次見到閏土的時候,閏土叫了魯迅一聲老爺,讓魯迅好不驚訝。
當魯迅母親說:「不要叫他老爺了,還是照舊,叫迅哥兒。」
他卻搖了搖頭,說:「老太太說什麼呢,這不和規矩,不行。」
魯迅的心也頓時涼了,心中的那些話語也漸漸消失了,一時竟不知說什麼好。一顆主僕關系的種子,已在閏土心中深深紮根。那一夜,再說什麼也覺得陌生。
這就是封建社會的帝國主義造的孽。
我們改變不了環境,於是只有隨著環境所變。而閏土就是這樣,有事我也想,他是長大了,還是變傻了,友誼畢竟不是用身份地位與金錢可以衡量的啊。
可那畢竟是幾十年前的封建社會,離現在已經有那麼漫長而浩瀚的一段歷史。可是,到了現在的社會,大人們還是大同小異、異曲同工地為我們打造一個標准童年:束縛。
我覺得束縛再加上比較再加上無窮無盡的學習,與監獄相比也已經只有毫釐之差了。作為社會未來的新動力,我們的生存狀態難道沒有理由受到關注嗎?大人們總是以為吃飽穿暖學習好,就是一個孩子的全部,可這些卻恰恰是我們這些孩子最忽略的。
《故鄉》中,魯迅不僅點到了家鄉的改變給人一種惆悵的感覺,更用閏土和楊二嫂這兩個具有代表性的例子來證明一個詞——改變。不論是家鄉的改變還是人物的改變,魯迅的文章總是給人一種微言大義的感覺,特別是最後一句:世上本沒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更是讓人回味無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