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篇人物小說1000字
㈠ 寫一篇1000字左右的小小說
呼喊特麗莎的人
我邁出人行道,朝後退幾步,抬起頭,然後,在街中央,雙手放在嘴上作喇叭狀,對著這一街區的最高建築物喊:「特麗莎!」
我的影子受了月亮的驚嚇,蜷縮在我的兩腳之間。
有人走過。我又叫了一聲:「特麗莎!」那人走近我,問:「你不叫得響一點,她是聽不到的。讓我們一起來吧。這樣,數一二三,數到三時我們一起叫。」於是他數:「一,二,三。」然後我們一齊吼:「特麗麗麗莎莎!」
一小撮從電影院或咖啡館里出來的人走過,看見了我們。他們說:「來,我們幫你們一起喊。」他們就在街中心加入了我們的行列,第一個人數一二三,然後大家一齊喊:「特-麗麗-莎莎!」
又有過路人加入我們的行列;一刻鍾後,就成了一大群人,大約有20個吧。而且還不時地有新成員加入。
要把我們這么一群人組織起來同時喊叫可不容易。總是有人在沒數到「三」之前就叫了,還有人尾音拖得太長,但最後我們卻相當有效地組織起來了。大家達成一致,就是發「特」音時要低而長,「麗」音高而長,「莎」音低而短。這樣聽上去就很不錯。當有人退出時,不時地會有些小口角。
正當我們漸入佳境時,突然有人--如果是從他的嗓音判斷,他一定是個滿臉雀斑的人--問道:「可是,你確定她在家嗎?」
「不確定。」我說。
「那就太糟了,」另一個說,「你是忘了帶鑰匙,對不對?」
「其實,」我說,「我帶著鑰匙。」
「那麼,」他們問,「你為什麼不上去呢?」
「哦,可我不住這兒,」我說,「我住在城市的另一頭。」
「那,恕我好奇,」滿臉雀斑的聲音很小心地問,「那到底是誰住在這兒?」
「其實我也不知道。」我說。
人群似乎有些失望。
「那能不能請你解釋一下,」一個牙齒暴露的聲音問,「你為什麼站在這兒的樓下喊『特麗莎』呢?」
「對於我來說,」我說,「我們可以喊其他名字,或換個地方叫喊。這並不重要。」
他們有些惱怒了。
「我希望你沒有耍我們?」那雀斑聲音很狐疑地問。
「什麼?」我恨恨地說,然後轉向其他人希望他們能為我的誠意作證。那些人什麼也沒說,表明他們沒接受暗示。
接下來有一陣子的尷尬。
「要不,」有人好心地說,「我們一起來最後叫一次特麗莎,然後回家。」
這樣我們就又叫了一次。「一二三特麗莎!」但這次叫得不太好。然後人們就紛紛回家了,一些人往東,一些人往西。
我快要拐到廣場的時候,我想我還聽到有聲音在叫:「特-麗-莎!」
一定是還有人留在那兒繼續叫。有些人很頑固
㈡ 寫人物的短篇小說範例
一天早上逛城北的菜市場,見市場內的兩個擺菜攤的老頭在喝酒,兩人隔著攤兒,一人守著一碟花生米,手裡各握著一瓶酒,只聽瘦小的白發老頭對另一個黑大漢說,來,再整一口兒,黑大漢已有些醉了,擺手說,不了,夠數了,再喝看不準秤星了。白發老頭不屑的說,來,,一個狗日的湯水貨,有啥夠不夠。一聽這話,覺著耳熟,細看眉眼,競是候軍志。軍志現在賣菜了。當年可是個人物。
軍志是個矬子,受父母遺傳,爹娘都矮,他爹外號"二尺半」。軍志不但矬,走路腿還羅圈,沒一分人才,可軍志人小胸寬,心路大。八十年代剛開放,政府號召發家致富,搞企業,銀行的錢暢著貸,但多數農民不敢貸,貸了不知怎麼花,花了拿什麼還?銀行放貸的也愁,村幹部也愁。軍志前兩年到山西販過牛,也是出過門的人,他一個表姐夫在銀行當主任,叫上支書羅平,拿了瓶酒和一隻鹵雞,三人坐下喝,羅平說,我想了八個晚上,把全村人濾個遍,除幾個當兵的,就你走的遠。主任說,咱是親戚,一鄉里看就你做過生意。羅平說,帶個頭,搞他狗日的一個企業,也上個報。主任說,就是,人橫豎就活這幾天,干也是死,不幹也是死,就不如干。軍志被兩人一唱一合捧得有些發飄,撓著頭皮說,那我干點啥?兩人說,你說。軍志說,咋也不能再販牛,現在都買拖拉機了,沒人要牛。兩人說,不販牛,販牛掙錢也是牙行牛販子,上不得檯面,咱干企業。軍志又撓了撓頭皮,說,山西山裡收麥子不多,可到處都是刀削麵。主任見多識廣,一聽,來了主意。咱開麵粉廠。書記腿一拍,對,咱有小麥,磨了面賣他狗日的。軍志問,就這?兩人腿一拍,就這!
就這,軍志在全鄉開了第一個麵粉廠。開始很是紅火,新蓋麵粉廠晝夜燈火通明,機器"咣咣」響不停。拉麵的貨車也是出來進去。軍志新買了一輛日本玲木摩托車,打扮的光頭凈面,旋風一樣,廠進廠出,一派風光。每到中午,就派八喜到劉家的鹵雞店弄回幾只鹵雞,用刀剁成幾塊,吆五喝六,招待上面來的各路客人。喂狗的二扁和軍志有親戚,隔天就到麵粉廠拾半筐骨頭。二扁到街上,聞著半筐卣雞骨頭的香,咂著嘴吞一口唾沫,悄悄說,看軍志,光骨頭兩天就是半筐,一座金 山也經不得這樣吃。 這話不知怎麼傳到軍志耳朵,二扁再去撿骨頭,軍志就用牙簽剔著牙花子說,二扁,就你那點能耐,撐死也就是撿撿剩骨頭,你小生意怕吃,我大生意不怕,吃個雞子,喝個湯水,灑灑水的事。他把鹵雞說成"雞子「,把酒說成「湯水",二扁被臊的臉紅,連說,是是是,我一個喂狗的去哪比你這大老闆。
嘴上這么說,行動上軍志也成了大老闆,他往山西走面,不是自已去,還雇了本村的六成和八喜作跟班。六成和八喜是兩個懶人,一天凈想著吃巧糧食,兩人見軍志生意紅火,就找軍志,說咱從小不賴,你發大財怎麼也得讓我兩弟兄跟你喝□湯。軍志滿口答應,只說,咱在家可稱弟兄,到外面可得分清,我是經理,你們是跟班。兩人連忙點頭說,必須必須。果然,到了外面,兩人一左一右不離身,一個拎包,一個拎衣服,到地點一談業務,軍志把臉向左一扭,六成忙抽出一顆煙安在軍志嘴上,軍志又往右一扭,八喜早讓打火機噴出四指高的火苗把煙點上,軍志深吸一口,又無比受用的噴出一根長長煙柱,這才正式和人開談。
山西人愛吃刀削麵,缺面,河北人不吃刀削麵,但有面。軍志抓住了一個機遇,就往大處做,他在山西租了庫房,派了八喜、六成做總代理,他在家坐陣指揮,順便還迎接各路客人,跑貸款,收小麥。麥粉源源的往山西運,六成和八喜不停往回打電話報喜,說麵粉銷得好得不得了。只是錢回的緩慢。軍志每催,兩人總是回話,這不是毛病嗎,結賬都是到年底。真到了年底,主任來催,不還本也得還利息吧。軍志拍胸脯說沒問題。當主任面給八喜打電話,兩人說正在催,快了。可至到臘月二十,也不見回款,軍志有些坐不住了,買了車票去了山西。六成、八喜都在,兩人見了他,苦著臉說,找到老徐錢就回來了,正找。軍志問,老徐是誰?兩人低下頭全不言語。
後軍志聽旅館的老闆說,八喜、六成在這兒從不出門,把銷面的事全靠了當地的老徐。兩人只天天打麻將。老徐壓根就是個無業的騙子,把麵粉便宜賣掉,換成錢吃喝嫖賭了。軍志一聽,當時就抽了八喜、六成每人兩耳光,自己也癱在沙發上。
哎,世事變遷,軍志現在也干起了怕吃的小生意了。
㈢ 求原創小說一篇,1000字左右~
郎溪河谷的那一邊,綠色的山岡連綿起伏。而這一邊則是一方砂土地,樹木稀疏,敝舊的長途車站緊挨著公路,在陽光下泛著白光。緊靠著車站的一邊,是一排籠罩在冬日長長的陰影中的房屋,一串串塑料片編成的門簾掛在灶間半敞著的門口,遮擋著零落的雪花還有門外的寒氣。那個小夥子和那個跟他一道的姑娘坐在房屋外面背風處的一張桌子旁。天氣真的非常冷,而從南方來的長途汽車還有三刻鍾才能到站。長途車在這個小小的車站停靠五分鍾,然後繼續行駛,開往杭州。
"咱們進去喝點什麼吧。"姑娘問。她脫掉頭上那頂小巧的絨帽,把它放在桌上。
"天冷得很,"小夥子說。
"咱們吃點什麼吧。"
"兩碗辣醬面,要現下的。"男人對著門簾裡面說。
"大碗的?"一個中年婦女半站半靠地在門口問,一邊磕著瓜子。
"一碗四兩,一碗二兩加荷包蛋。醬給的多點。"
那女人懶洋洋地進去許久,端出來兩碗面條和兩只竹碗墊。她把杯墊和面碗一一放在桌子上,乜斜眼珠看看那小夥子,又看看那姑娘。姑娘正在眺望遠處群山的輪廓。山在陽光下是灰綠色的,頂部覆著一層積雪;而四下里的鄉野則是一片灰褐色,在凜冽的寒風中枝茬遍地。
"它們看上去象一群盤在一起的大蛇,"她說。
"『群山糾墨』,我記得我們上學的時候學過這么一句話。"小夥子一氣吃下了半碗面條。
"我早就不記得了。"
"你肯定學過,"男人說。"我記得很清楚,上那課的時候我正好坐你後面。你不記得並不說明什麼問題。"
姑娘轉頭看看油膩的珠簾子。"他們在牆上貼了些什麼東西,"她說,"那上面寫的什麼?"
"雪菲力。大概是一種新出的飲料。"
"咱們嘗嘗吧?"
男人朝著珠簾內喊了一聲"喂"。那女人從里間走了出來。
"一共是六塊五。"
"給我們再來兩瓶雪菲力。"
"只有冷的了。要嗎?"
"我不知道,"姑娘說。"冷凍過以後還好喝嗎?"
"好喝。"
"好,那來兩瓶冰的。"
"這汽水酸酸甜甜的好象梅子,"姑娘說,一邊放下汽水瓶。
"樣樣東西都是如此。"
"是的,"姑娘說,"樣樣東西都是酸酸甜甜的象梅子。特別是一個人盼望了好久的那些東西那些事情,簡直就象草莓一樣。"
"誒,別說了。"
"是你先說起來的,"姑娘說。"我剛才倒覺得挺有趣的。我剛才很開心。"
"好吧,咱們就想法再開心一下吧。"
"行啊。我剛才就在想呢。我說這些山看上去象一堆盤在一起的蛇。這比喻難道不好么?"
"很妙。"
"我還提出嘗嘗這種從沒喝過的汽水。咱們不就做了這么點兒事嗎——看看風景,嘗嘗沒喝過的飲料?"
"我想是的。"
姑娘又眺望遠處的群山。
"這些山美極了,"她說。"看上去並不真象一堆蛇。我剛才只是說,透過樹木看去,山的表面是曲曲彎彎的,上面還有一層雪。"
"咱們要不要再來一瓶?"
"好啊。"
一陣冷風把珠簾吹得拂到了桌子。
"這汽水涼絲絲的,味道挺不錯,"男人說。
"味道好極了,"姑娘說。
"那實在是一種很簡單的工作,阿秀,"小夥子把玩著手中的打火機,一邊說。"甚至算不上什麼很辛苦的活計,雖然都是在晚上。"
姑娘注視著桌腿下干硬的凍泥地。
"我知道你不會很在意那些方面的,阿秀。真的沒有什麼大不了。只要陪著客人去跳幾圈就可以了。"
姑娘沒有作聲。
"我會陪你一起去上海,而且一直呆在你身邊,和你住在一起。他們花上幾天工夫教教你,然後就一切都可以了。你的悟性很好,記得以前美術課的張老師是怎麼誇贊你的嗎?"
"那以後咱們怎麼辦?"
"以後我就一直陪著你啊,在上海,就象從前在老家時候那樣。"
"你怎麼會有這種想法的呢?"
"我家隔壁李姐的妹妹前幾天過來了,她就在上海做陪舞生意。照她說,一個月一般好賴都能掙到兩三千塊錢,還不用很吃力。"
姑娘看著珠簾,伸手抓起兩串珠子。
"那你以為我會去做這種活兒嗎?在晚上陪著陌生人跳舞?"
"我知道這不成問題。你不用害怕的。我聽李姐的妹妹說,他們這行現在很吃香,客人一般也很客氣,出手大方的人很多。"
"我也認識許多小姐妹做這活兒的,"姑娘說。"晚上陪人跳舞,白天睡覺或者逛大街,都照樣過得很開心。"
"好吧,"男人說,"如果你不想做,也不必勉強。如果你不想做的話,我不會勉強你。不過我知道這種工作是很輕松的。"
"你真的希望我去做嗎?"
"我以為這是再好不過的工作。看看你現在才掙多少?我們還差好幾萬才能蓋起新房呢,這樣就能少辛苦幾年。不過,如果你自己不是真心想做,我也絕不勉強。"
"如果我去做了,你就會高興、事情又會象從前那樣、你會愛我就像以前常說的那樣——是嗎?"
"我現在就愛著你。你也知道的,我一直愛你,從你第一天和我同班的那天起。"
"我知道,我知道。但是如果我去做了,那麼倘使我說某某東西象一堆大蛇,就又會和和順順的,你又會喜歡了?"
"我會非常喜歡的。其實我現在就喜歡聽你這么說,只是心思集中不到那上面去。心煩的時候,我會變成什麼樣子,你是知道的。"
"如果我去做這種晚上陪別的男人跳不知什麼名堂的舞的時候,你就不會再心煩了?"
"我不會為這事兒煩心的,因為李姐會幫你把一切安排妥當的;我已經和她談過一次了,她說她會好好照看你的。"
"那麼我就決定去干。因為我對自己毫不在乎。"
"你這話是什麼意思?"
"我對自己毫不在乎。"
"不過,我可在乎。"
"啊,是的。但我對自己卻毫不在乎。我要去做這種該死的工作,陪著猥瑣的男人在黑黢黢的舞廳里一邊傻笑一邊扭腰,完了以後就會萬事如意了。"
"如果你是這么想的,我可不願讓你去做這工作。"
姑娘站起身來,走到車站房子的盡頭。公路對面,在那一邊,郎溪河兩岸是農田和樹木,覆著一層破絮般的殘雪。遠處,在河的那一邊,便是起伏的山巒。一片鉛灰色的雲影掠過糧田;透過樹木,她看到了凍結的河面。
"我們本來可以盡情欣賞這一切,"她說,"我們本來可以舒舒服服享受生活,但一天又一天過去,我們越來越不可能過上舒心的日子了。"
"你在說什麼?"
"我說我們本來可以舒舒服服享受生活中的一切。"
"我們能夠做到這一點的。"
"不,我們不能。"
"我們可以擁有整個世界。"
"不,我們不能。"
"我們可以到處去逛逛。"
"不,我們不能。這世界已經不再是我們的了。"
"是我們的。"
"不,不是。我有時候覺得,我在你的世界裡只是某個小部件,或者一塊橡皮泥。"
"但我從來沒有強迫你去做這些事情啊,我只是不忍心看著你每天辛辛苦苦在縫紉機上面趴10多個小時,沒有休息也沒有周末,然後每個月只能拿到一千出頭的工錢。"
"現在是一千二,春節前又漲了一次。現在我是我們廠里工資最高的縫紉工。那個女老闆很看得起我,她給我發紅包的時候說過完節還會再給我開心一下。"
"呵,咱們等著瞧吧。"
"我寧願做個辛勞的女工。我掙的錢每一分錢都光明正大、問心無愧。"
"回到背風處來吧,"他說,"我的錯,我不應該有那種想法。"
"你什麼錯也沒有,"姑娘說,"我照樣愛你。"
"我真的不希望你去做任何你不想做的事--"
"或者任何讓我吃苦受累的活計,"她說。"我知道。咱們再來杯熱的飲料好嗎?"
"好的。但你必須明白--"
"我明白,"姑娘說。"咱們別再談這事了好不好?"
他們在桌邊坐下。姑娘望著對面乾涸的河谷和冰凍的群山,小夥子則看著姑娘和桌子。
"你必須明白,"他說,"如果你不想做這差使,我並不硬要你去做。我甘心情願為了你好,如果你能明白的話。"
"難道我不明白嗎?現在我的工資固然不怎麼高,但是咱們總可以對付著過下去吧。"
"這我自然也明白。但我什麼都不在乎,只愛你一個。隨便什麼別的人或者什麼事情。不過呢,我知道那工作的確是非常便當的。"
"你當然知道它是非常便當的。"
"隨你怎麼說好了,但我的的確確知道就是這么回事。"
"你現在能為我做點事兒么?"
"我可以為你做任何事情。"
"那就請你,請你,求你,求你,求求你,求求你,千萬求求你,不要再講了,好嗎?"
他沒吭聲,只是望著車站那邊靠牆堆著的旅行包。敝舊的包上歪歪斜斜的貼著他們的名字。
"但我並不希望你去做你不喜歡的工作,"他說,"盡管那工作很賺錢。"
"你再說下去的話,我可要尖聲叫了。"
那女人端著兩杯熱茶撩開珠簾走了出來,把杯子放在濕漉漉的杯墊上。"十一塊,"她說。
"她說什麼?"姑娘問。
"她說我們的飯錢加飲料一共11塊錢。"
姑娘對那中年女人愉快地一笑,表示感謝。
"我還是先把旅行包弄到車站那邊去吧,待會付錢,"男人說。姑娘對他笑笑。
"行。放好了馬上回來,咱們一起把茶喝光。"
他拎起兩只沉重的旅行包,繞過車站把它們拎到公路邊上。他順著公路朝著長途汽車開來的方向望去,但是看不見那班車。他走回來的時候,穿過小賣部,看見候車的人們都圍著櫃台在吸煙。他也湊上櫃台吸了一支牡丹,同時打量著周圍的人們。他們都稍安毋躁地等著汽車到來。他撩開珠簾子走了出去。她正坐在桌子旁邊等著,對他投來一個微笑。
"你覺得好些了嗎?"他問。
"我覺得好極了,"她說。"我又沒啥毛病咯。我覺得好極了。"
他們站起身,走向公路。去往杭州的長途汽車正在氣喘吁吁的靠站,裹挾起一地的塵土和雪漬。
——我寫的,定名為《群山糾墨》
㈣ 短篇小說怎麼寫(500—1000字的)
適者生存,弱者亡!——寫在前面
我是一隻狗,一隻很年輕的狗,但是,我現在必須給我的後代立下遺囑,切勿步我後塵!
我來自森林,那時的我僅僅是一隻身體薄弱的小狗。
一次偶然的機會,一個戴著蝴蝶結的小女孩發現了我,於是她把我帶回了她的家。
這是一橦別墅,坐落在青翠的樹木中,透過樹木,能隱隱約約看見圍繞在房子四周的那條寬闊陰涼的走廊。幾條礫石鋪成的車道,彎彎曲曲,穿越寬闊平展的草坪,通過這橦房子,車道上方,高大的白楊樹,枝葉交織成蔭。房後比房前空曠得多,寬敞的馬廄,十多個馬夫和男僕……
我簡直為這兒而陶醉,於是,我待在這兒。
鮮美的牛奶,香氣宜人的香腸,一切舒適的生活讓我快樂不已。漸漸,迷醉……
可終於有一天,我看見鷹展翅在天空中翱翔,夢見小溪邊的鮮美的花草,碧藍的天空……於是,我自主地做了個決定——離開!
森林,我已經很久沒來,一切久違,但一切依舊熟悉。
我遇到了我的曾經的好朋友哈克,驚喜之餘,我把我這幾年的經歷全告訴了他。誰知他一聽完,臉煞白,急急忙忙問我:「你……你現在會找食嗎?」我突然間驚了一下,努力尋找撲食的記憶,可一切空白,我茫然得搖搖頭。只聽他嘆了一口氣,說道:你會找食嗎?」
我努力地翻出回憶,可記憶除出了衣食舒適的生活以外,再也找不到其他,我茫然地搖了搖頭。他嘆了一口氣說道:「一旦失去了自己的本能,你就再也回不到自己原來生存的環境,而對於你……沒有任何希望。」他搖了搖頭,轉身離去。我傻傻地聽著他一句句莫名其妙的話,獃獃地看著他離去,我不懂他是在干什麼,只是對於他的離去有一點酸意,可優異的環境已讓不屑一切,漸漸地,我又恢復了享受自然時的開心。
天漸漸暗了下來,太陽輕輕地落在山頂上,開始緩慢地沉落到遠方的藍色的天底下。它沉得越深,山巒的輪廓就顯得越清晰,好像移得更近了。在河流和群山之間的峽谷里,淡紅色的煙雲不知不覺地暗下來,山中升起輕柔的夢幻般的暮靄。
好美的景色,可我卻無心欣賞。
我的肚子已開始「咕咕」地叫。忽然發現地上有隻死蟲子,好惡心!我不吃!
我開始後悔,後悔離開那美美的牛奶、香腸;後悔離開主人對我的關愛之中,後悔自己的一時沖動,後悔……
我真的錯了,可……這一切已無力挽回。
太陽已完全落入山下,天空僅留下一片黑幕,連月光也不肯施捨給我。我想:黎明前,我將要死了。
我本應該在幼小時就獨自出去尋食,應該在樹林中奔跑來強壯自己,應該……適者生存,弱者亡。我非弱者,可由於我的懦弱,我的消極,我的膽怯,註定在飛翔時要重重地摔下!
其他的狗,不要再像我,自己去努力,自己去奔跑,保住自己的本能,活在世上,施展自己!
——立囑者:一隻失去本能的小狗。
㈤ 《歐亨利短篇小說集》讀後感1000字
《歐亨利短篇小說集》讀後感1000字
當仔細品讀一部作品後,相信大家的收獲肯定不少,這時最關鍵的讀後感不能忘了哦。那麼我們如何去寫讀後感呢?以下是我精心整理的《歐亨利短篇小說集》讀後感1000字,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歐亨利短篇小說集》讀後感1000字 篇1
最近,我再次翻開了《歐亨利短篇小說集》,收獲頗豐。歐·亨利原名威廉·希德尼·波特,美國著名批判現實主義作家,是美國現代短篇小說的創始人;與法國的莫泊桑、俄國的契訶夫並稱為世界三大短篇小說巨匠。
他出生在美國北卡羅來納州的一個小鎮,父親是名醫生,母親在他三歲時就去世了。他待過西部農場,去過拉丁美洲,當過歌手、戲劇演員、制圖員、記者等等;這些豐富的生活閱歷為他日後的寫作積累下了豐富的素材。
歐·亨利的小說大致可以分為兩類。第一類是哲理諷刺類。這類小說大多語言詼諧幽默,通過諷刺某些人和事來闡述想要表達的哲理。
比如《公主與美洲獅》里那個牛仔,為得到農場主女兒的芳心而編造謊言,最後淪為笑柄。《汽車等候的時候》里的女收銀員,裝成貴婦人向一位年輕人吹噓自己的身世,抱怨上流社會種種不公,殊不知那位年輕人才是真正見過世面的富人。
我最喜歡的一篇是《尋寶記》。主人公與情敵古德洛共同喜愛的姑娘「不辭而別」;就在此時,一張意外得到的藏寶圖卻讓兩人結伴而行。大學畢業的古德諾常常賣弄自己的學識,並嘲笑主人公的市井身份。即將到達目的地時,古德洛卻因發現藏寶圖可能是偽造的而大發雷霆,退出尋寶。堅持到最後的主人公確實沒有找到價值三十萬美元的十馱金幣銀幣,卻在目的地重逢了跟隨昆蟲學家父親搬遷至此的那位美麗姑娘。
第二類是溫情治癒類。這類小說最大的特點就是「含淚的微笑」,著筆善良的人們為他人著想的一面,描寫人們內心的美好。
如《最後一片藤葉》里的老畫家,為了給病重絕望的姑娘帶來希望,在大雨天往牆上畫上一片藤葉,自己卻受寒過世。《愛與犧牲》里的年輕夫婦,為了支持對方追尋理想而甘願讓自己受苦。
還有那篇著名的《麥琪的禮物》。德拉和吉姆是一對貧苦的年輕夫妻;德拉有一頭宛如瀑布的褐色長發,吉姆則有一塊精緻華麗的金錶。在聖誕節,德拉剪下自己的長發為吉姆買了一條嶄新的白金錶帶,吉姆卻賣掉金錶為德拉買了一套小巧玲瓏的玳瑁發梳……
在歐·亨利的小說里,我們可以看到人生百態:可喜與可悲,可憐與可恨,可敬與可恥……或許我們會鄙視《華而不實》里貧窮卻裝成一個紈絝子弟的建築師,或許我們會贊揚《重新做人》里改過自新為救人拋棄自身功名的罪犯。
歐·亨利的小說就像一盞盞明燈,照亮人們前進的道路。道理我們都懂了,那就努力去做自己認為對的人吧!在自己的故事裡書寫精彩的篇章,留下濃墨重彩的一筆。
《歐亨利短篇小說集》讀後感1000字 篇2
歐亨利小說集再很久之前就已經讀過一邊,再這個寒假我又重新讀了一邊這本書。
對已經知道結局的我,又是是一重的震撼,再為得到最後的驚人的逆轉,所做下的伏筆之多令我不可想像。
就以《汽車等待的時候》為例為了最後年輕男士其實是有錢人,而是那位姑娘是對面酒店的出納員。比如最明顯的當然是兩次叫錯那位年輕人的名字,把帕肯斯塔格叫成了派肯斯塔格。這與之前的一段中「有五六個顯赫的名門貴族,我由於出生關系就屬於其中之一。」
向矛盾,同時如此明顯的還有女孩誤認為冰塊是放在香檳酒中的暗示,當然女孩對此的解釋十分完整。當然再仔細看的是後還會發現很多。「你應該注意到,我的司機總是在他以為我不在的時候留神看我」其實那是對年輕男子的關注;「他把公園里的主席們宣布開會時的老一套搬出來說」這也時對年輕人身份的暗示;「」可不可以陪你——」「假如你尊重我的意願」姑娘堅決的說」。當然這篇文章的伏筆很多。其他文章更是如此。我們可以明顯的看出作者為每個結尾都細心鋪墊。給讀者一種在閱讀偵探小說的同時,更能感受到這位小說巨匠的文學功底。也有點不好意思的說,作者每篇文章的轉折並非都十分出人意料,也有的比較簡單,而又有些比較死板。
但是,這些並非我重新閱讀的最大感受。我不經被那深深隱藏在歐氏幽默小的令人深思的對社會各種現象的.批判,為此我在舉兩個例。
先已經以《汽車等待的時候》為例。文中的那本書則是最好的證明。第一處,「她坐在長椅上看書,白天還半個小時的余暉,可以看清書上的字」。第二處「他的虔誠得到了回報,因為她翻書業的時候,書從她手中滑下來,在椅子上一磕,落到足足一碼遠的地方。」女主人公的虛偽有所體現,第三次「光線太壞了不適合看書」這無非再一次驗證了。第四次,躍然從開頭到了文章結尾,「那張花花綠綠的封面使他認出就是那剛才姑娘看的書,他漫不經心地撿起來,看到書名是《新天方夜譚》,他仍舊把書扔在草地上,遲疑了片刻。」這時年輕人以經知道姑娘的身份,而同時這本書依舊留在原地,可能是女孩下一次的誘餌。我不在深究這篇文章了。
倘若要證明我的觀點,《幽默家的自白》是在適合不過的,這篇文章一反歐式結尾的風格,全篇以幽默的風格玩起了嘲諷。文章前兩段寫的非常的有趣:一個毫無痛苦的潛伏期在我身上持續了二十三年,接著突然發作了,人們說我的了這種病。但是他們不稱他為麻疹,而稱他為幽默,全篇都以這個風格為曲調。講述了自己從五金公司的一名員工到一名以寫些幽默文章為工作的作家再到一位葬禮工作者。由於篇幅有限我就不再說下去。
歐亨利的文章並不是一次性的偵探小說,而充斥對時代的噴斥,對人性的揭露。
《歐亨利短篇小說集》讀後感1000字 篇3
看一個人的小說,要從了解這個人開始。歐亨利一生命運坎坷,常與落魄的小人物們在一起,逃亡7年後在獄中開始了他的寫作生涯,最終成為了和莫泊桑、契訶夫齊名的短篇小說巨匠。這也大概鑄就了他淳樸幽默的小說風格,也讓他擁有了寬廣的胸懷。毫無疑問,《麥琪的禮物》和《警察與贊美詩》是歐亨利經典的代表作品。
《麥琪的禮物》描寫了一對夫婦各自賣掉了自己的寶物給對方的寶物添彩,讓人回味深長,它不僅告訴我們真愛無價,更凸顯了命運的現實在高貴的真愛面前的冷酷。《警察與贊美詩》戲劇性的結尾讓人啼笑皆非卻又沉思良久。他告訴我們人終要為自己的所作所為付出代價,正可謂「不是不報,時候未到」;告訴我們當人想做一件事時,可能必須要無可奈何的放棄了。這就是人類的「悲劇」;然而真正積極樂觀不會等到這悲劇的發生。
的確,歐亨利十分擅長結尾。他經常戲劇性地設計情節,埋伏筆,作鋪墊,最後在結尾處讓人物的心理情境發生出人意料的變化,或使主人公命運陡然逆轉,使讀者感到豁然開朗,柳暗花明,既在意料之外,又在情理之中,不禁拍案稱奇,從而造成獨特的藝術魅力。被稱為「含淚的微笑」。
我想歐亨利把小說的靈魂全都凝結在結尾,讓讀者在前的似乎是平淡無奇的而又是詼諧風趣的娓娓動聽的描述中,不知不覺地進入作者精心設置的迷宮,直到最後,忽如電光一閃,才照亮了先前隱藏著的一切,給讀者一個大大的驚喜。描寫小人物是歐亨利的短篇小說另一大特色,其中包含了深厚的人道主義精神。歐亨利長期生活在社會底層,深諳下層人民的苦難生活,同時也切身感受過統治階層制定的法律對窮人是如何無情。
因此,他把無限的同情都放在窮人一邊。在他的筆下,窮人有著純潔美好的心靈,仁慈善良的品格,真摯深沉的愛情。但是他們卻命運多坎,弱小可憐,孤立無援,食不果腹,身無居所,苟延殘喘,往往被社會無情地吞噬。這種不公平的現象與繁華鼎盛的社會景象相映照,顯得格外刺目,其中隱含了作者對自己命運的憤憤不平。
總之,歐亨利為我們不僅留下了寶貴的文學作品,更為我們留下了「一粒沙里看世界,半瓣花上說人情」的現實主義思想。
;㈥ 1000字左右的小說
一、戴舊布帽的老人
從家裡到單位,我多半是騎自行車去的。每天路過新城的時候,總要下來推車走一段長長的上坡路。而這段路的附近建有城裡最繁華的商業區。路旁擺攤設點,吆喝叫賣的頗多,雖說是坡路,生意很紅火。
在這里,我常常看見一位戴著舊布帽的老人,黎黑的臉上總是灰濛蒙的,而且有幾塊疤痕。說是老農么,可骨子裡透出一種讓你肅然起敬的貴氣;說是商人么,又怎麼也找不出一點市儈味。聽他的口音不像本地人,看樣子身體不大好。他身邊常常放著兩個籃子,不是裝著狗腳、麻花,就是裝著水果、瓜子,向路人叫賣。他待顧客相當和氣,東西也不錯。我從他手裡買的香蕉、桔子,總能得到老婆的誇獎。
今天早晨,我習慣性地朝他常呆的地方一瞄,卻不見他的蹤影。再放眼望去,原來他背靠在不遠處的水泥電線桿上。這時,那位常挨他身邊作生意的中年婦女走上前,遞給他一瓶礦泉水,似乎跟老人說著什麼。老人吃力地朝她揮揮手,又吐出一口帶紅的東西,然後把頭埋進懷里。有人問他的話,也許是問雞蛋價錢罷,他才吃力地抬頭看一眼,接著又把頭埋進懷里……
下班時,我特意路過老人呆過的地方。路上如平日一樣熙熙攘攘,但老人不見了。我下車駐足,疑慮地望著四周。
「小兄弟, 你是沖著賣雞蛋老人來的吧?」早晨那位好心的農村模樣婦女走過來問,我點了點頭。
「他不會來了……」淚水在她的嵌著血絲的略顯疲乏的眼眶裡打著轉兒。
「是嗎?」我知道事情不妙,但很奇怪為何心底會浮起如失親人般的傷痛?這老人又究竟是誰?為何孤苦伶仃的,又要受這般苦?!
她放下手中的活兒,回答我的一連串不解:「實際上,我也不很清楚,他來的時間不長。平時少言寡語的,賣東西時講究貨真價實,像不缺錢花,只要賺頭勉強顧個嘴巴就行。有次來了個中年氣派的男子,我聽他喊老人『爸--』,並責備老人不在家歇著。要過江來作踐自己。我看,是江對面的吧。兒子說著,把東西往路旁的小車里揀。老人很生氣,說:『是不是給你們丟了臉?我到H市來作點事,活動活動筋骨,你們趕這兒來添什麼煩!……你們能有今天,還不是我們跟著毛主席長征,打天下換來的?他兒子乖乖地站在一旁,不做聲。老人又說,人活到老,要學到老,奮斗到老,奉獻到老。怎能貪圖安逸,坐享其成?』兒子喏喏,擺擺頭由老人自便。兒子離去後,老人嘆氣不止,說,『現在生活是好了,可人心好多像壞了的雞蛋啊……』」
也是的。這老頭愛拿老古董來壓我們,現在是什麼年代!誰還像您那樣無私呀,奉獻啦,自食其力的……,如今哪一個不曉得將公家的錢財往自己懷里搶,哪一個不曉得把自己的後代安排得好好的,什麼為人民服務,不就是掛羊頭賣狗肉?!我們才不聽您那一套,我們才不信他們那一套呢。我又想,老人果真是紅軍。黨和政府應該給他個一官半職,並且蔭及子孫。當然也許曾是這樣。現在更應把他當活菩薩貢著,那麼您何必到集市來湊熱鬧?親愛的讀者,如果您們不信,我還真能向您們講述一件親身經歷的事情呢——前年夏天的一個上午,我到一家醫院看病,因為上班要打卡,慌忙插了一個老頭的隊。他暴跳如雷。我走為上,以為事情算了結。可後來才知道他曾任副專員,老紅軍。為此事,他找到組織部、市委有關領導、我單位的領導大發脾氣,說:「不給這小子處分,沒完!什麼東西,老子打天下時,他老子不知在哪?……」。我倒沒什麼,可我的上司驚嚇不小。因為他正牽頭負責單位工作,穩定對他而言,壓倒一切。要我上門道歉,否則開除我的工作籍。為了每個月幾百塊錢的工資養家糊口,我只好折腰……
那中年婦女見我沒說話,又嘮叨起來:「今天要不是他兒子路過,他死後還無人收屍哩。」
我說,不會吧。如果我遇上,定會對待親人一樣為之送終。雖然對這個老頭並不熟悉,他也讓人琢磨!說著,心不由得抖動了一下,老人的身影再一次浮現眼前。安息吧,可敬的亡靈!
二、橘子
老馬把那個橘子捧在手上,橘子不是特別好看,有些斑斑點點,但熟透了,黃澄澄的。不一會,老馬的心裡又發起怵來,他又把橘子放到面前的桌子上,點燃了第八根煙。
老馬是個四十一歲的老實男人,有一個上初中的女兒。家裡條件不是很富裕,但也過得去,三口之家住著一個七十幾平米的老式住房。
今天下午老馬他們單位要裝修,所以中午提前下班,幾個同事中午一起去下館子,其實只是在一家很小的大排檔點了幾個小菜。老馬平時不愛喝酒,可在哥們兒面前,誰願意做那個「不喝酒的男人」?於是他們鬧鬧哄哄的,幹了好幾杯,啤的。
回家的路上,幾個人半醒半醉,走到了離老馬家很近的一條小路上,路上吵吵鬧鬧的,老馬他們湊到人群中看,原來有一個老奶奶摔在了地上,旁邊是她的自行車,自行車上有一根挑了兩個布袋的扁擔,一個個橘子不停的從袋子里滾出來,她應該是個買橘子的。這條路中間有一個小橋,弧度不大,但橋和路相連,所以自行車上了橋如果不踩穩,很容易滑下橋,再摔在路上。這個老人肯定也是從橋上摔下來的,她躺在地上痛苦不堪,可能是哪裡摔骨折了。
周圍圍觀的人很多,但沒有人上去扶的。老馬想,如多有其他人先去幫忙,那我也去吧,現在社會太危險了,還是不要做那個倒霉鬼吧,再說剛才不是聽旁邊的人說有人已經打120了嗎。這時,老馬的一個同事湊到他耳旁說:「看,那邊有人在撿橘子唉,反正等會會有人來救這個老太太,要不咱也撿兩個橘子醒醒酒?」「這……不好吧」老馬皺皺眉,「有點對不起老太太吧。」同事笑了一聲,說:「幾個小橘子算什麼啊?再說別人都撿了,就差咱們這幾個?我可跟哥幾個兒都說了,只要你也答應,咱就一人撿倆回家了。」老馬扭頭看看,果真,幾個人圍在袋子旁邊撿橘子,裡面有青年人,中年人,甚至還有幾個「埋頭苦幹」的老年人。老馬動搖了,那一個個橘子真的挺誘惑他的,橘子的酸甜可口和他心裡的信念、原則做著斗爭。一兩個橘子確實算不上什麼,老太太馬上要被送去醫院了,橘子也一定會被路人撿光,要不,自己也撿一個?
老馬自己都不知道怎麼回事,手上就莫名的出現了一個橘子,也許是同事遞過來的,也許是自己夾在人群中撿的,總之,可能那段時間他想的太多,猶豫太多,以致究竟是怎麼拿的橘子,就全記不清了。
握著橘子回到家,老馬趕緊把它放在桌上,女兒還沒放學,妻子還沒下班,家裡特別安靜,老馬坐在桌子旁,點燃了一支又一支煙,酒似乎完全醒了。老馬皺緊了眉頭,想著,這事我做的真不道德,不去幫助人就算了,居然還乘人之危,趁火打劫的拿人家的橘子,這,這算不算是偷啊,不,都算是搶了吧。這樣來的橘子,我怎麼敢吃呢?那個老人看來已經年紀不小了,碰上這樣的事已經很倒霉了,還損失了這么多的橘子,就不說來之不易的財產的損失,老人的心裡得有多難過啊,而我,也是那些無恥的,沒有道德的害人者之一!
老馬閉上了眼睛,想要擺脫那罪惡的橘子,可眼前還是一遍遍的浮現起老人摔倒時的場景,他居然看到,撿橘子的人群中,有一個熟悉的面孔——是他的女兒,老馬沖上去,想要阻止她,可她無所謂的笑了笑,指了指老馬的手,老馬的手中,是那個黃澄澄的橘子,一旁的老奶奶,正在痛苦的求助。
「不!不!」老馬捂著腦袋,他再也受不了了,他抓起橘子,跑到窗邊,用盡全身力氣將橘子扔下樓。扔罷,老馬的心裡好受多了,霎地,他聽見了一聲尖叫,不好,老馬將頭探出窗戶,他看到,他看到有一個人倒在了血泊里。
旁邊,是那個已沾上鮮血的,黃澄澄的橘子。
望採納!
㈦ 拜託幫忙找一篇短篇小說1000字左右,不要電視劇的,要有寓意的。 加上中心思想和主要內容
原來愛情這么傷
聽說,這就是愛情
不顧嚴寒,我獨自一人來到他的身邊,
可他卻早有佳人在懷,
在我陷入失戀的悲痛之時,
所以的人卻說我幸福。
生命中,我遇上了兩個男人,
一個我深愛著,卻命在旦夕,
一個我傷害著,卻依舊相守。
——
第一節苦澀的青春(1)
聽說,這就是愛情,微微的甜,濃濃地苦,看著屋裡相依在一起的兩人,眼睛一熱,我竟流下了由生以來的第一滴淚。
轉身,回頭,我把手中沉甸甸地禮物放到他家門口,不知道他是否還能像過去那樣期待里邊裝得是什麼呢?或許不會了吧。
記得前天我對他說我會喜歡他一輩子,而他亦說會喜歡我一輩子,然而此刻他讓別的女人入駐他的心,原來愛情也會傷人,我的心門正被一刀一刀切割著……
曾經我想過我們再次相遇的許多可能畫面,有他依然在不顧嚴寒地等待我乘坐的火車,有他給我遞來溫暖的熱水袋,有他對著我送的禮物千般珍惜的樣子,可是我就沒有想到,想要給他來一個驚喜時,卻讓自己受到無比驚嚇。
他叫米凱軒,一次無意度假,讓我認識他,一個讓我視為生命般疼愛的男人,一次無意的邂逅,我們許諾今生,為了他,我可以不顧寒假寒風刺骨,坐上火車,只為能陪他一起度過假期。
誓言變離言,我們終轉身,相背而去。
我知道米凱軒猶如我的指汁沙,我稍有放鬆,他便隨風而去,也終離我遠去,他是一個花一樣的男人,擁著神賜的佳容,我知道他是神話中的白馬,而並非能與白馬匹配的灰姑娘,只是如今,想到他的離去,我的心卻疼痛不已。
痛止不住,淚流不停,我最終沒有回頭,因為傷口已經扯開了,我不想在上面撒鹽。
兩年的感情,走到了最後一步,我沒有聽到他說分手二句,而我卻在上面加上了句號。
拎著小小的行李箱我在寒風中站了足足一個小時,我不知道該去哪裡,難道我該回家嗎?然後把我的遭遇告知那些所謂的朋友,然後等代著她們來嘲笑我嗎?
我不要!
在此我舉目無親,卻又無顏回家,看來現在擺在眼睛的只有一條路了。
僅有的路,是我從米凱軒那裡認識的唯一一個人,可我與他命格相沖,每次見面都會鬧得不歡而散,然而他現在是我唯一的希望了,哼,原來我也有走到窮途末路之時啊。
正在我想著見到他時該有的開場白時,然而他卻出現在我的眼前,而且似乎知道我的目的般,一來便拿起我的行李往他的家走去。
「莫言海,你都知道了?」我好奇地問他。
難道他知道米凱軒有了新歡吧,不然怎麼會知道我無處可去吧。
可是他沒有回答我的問題,只是轉身的時候輕輕地說了句話,雖然很小聲,但我卻聽到了,他說我真幸福。
幸福?我冷笑,今天我失戀了,然而有人卻說我幸福。
第二節苦澀的青春(2)
因為春節尚未到來,所以莫言海的家裡只有他與他的妹妹莫言朵在家裡,莫言朵看到我,眼神里有著濃濃的羨慕。
我苦笑,難道我的遭遇在別人的眼裡是這么值得歡喜的事情嗎?
我還以為來到這里,我可以向莫言朵訴苦的,只是沒有想到她會如此羨慕著我失去米凱軒的遭遇,嘆了口氣,我進了房裡,這一刻我堅強的臉皮終於撕破,倒在床上大哭起來。
一段感情,還以為可以愛到天荒地老,現在才知道,愛情也不過是一根嫩芽,是那般的脆弱,風一吹,便夭折了。
不知道哭了多久,等我走出房間的時候,莫言海與莫言朵已經不在那裡了,聽到陽台上傳來聲響,我慢慢地移步,看到莫言海正在接電話。
我知道偷聽別人講電話是很不好的,但看到莫言海神秘的樣子,我把耳朵貼在牆上,聽到她莫言海刻意壓底的聲音,我幾乎可以肯定有問題。
「她現在還在房裡哭呢。」莫言海對著電話說著。
我在想,他口中的她是我嗎?
不知道對方說了什麼,莫言海回了一句:她真幸福。
這個她又是我嗎?為何他會認為我幸福呢?電話的另一邊又是誰呢?為何如此的關心我?
不管是誰,都不重要了,現在我好累,好累,不想再想誰關心誰,誰又傷害了誰,我敲了一下門,莫言海回過頭,看到我,慌亂地掛斷電話,我告訴他,我出去轉轉。
一個人走在大街上,天氣很冷,但沒有人流減少,我讓淚輕彈,身邊人群來來往往,沒有人回頭看我一眼,彷彿就只是一粒塵埃,讓所有的人忽略了我的存在。
清楚地記得我和米凱軒第一次見面的時候,也是這樣的情況,那時的我就像迷失了方向的人,不斷地用渴求的目光看著過路人,在無數次回頭後,我終於發現了他,是他把我帶到了他家。
可如今,他伊人在懷,又怎麼會想到我的存在呢?不管我多少次回頭,依然見不到他的身影。
無意地經過一家精品店,看著上面的招牌,那是我和米凱軒常光顧的店,輕輕地走了進去,依然還是以前的老闆,這里的貨品依然是最時尚的,然而唯一不一樣的是這次我的身邊就沒有米凱軒。
老闆見到我,馬上停下手邊的工作,熱情地對我打招呼,我笑笑,問他有什麼新產品,我隨意地挑了樣自己喜歡的東西買了下來。
在我結賬離開的時候,老闆卻突然叫住了我,把一個水晶球放到我的手裡,我看了看水晶球,很精緻,上面還有我愛你三個字閃閃發光,我以為那是老闆向我推介的產品,搖動搖頭,我退還給他。
我告訴他,那水晶球很貴,我買不起,這也是我的實話。
然而他卻告訴我,這是有人給我訂做的,說是送給心愛的女人。
我依然沒有拿,我想應該是米凱軒訂的吧,這個水晶球是送給那天的那個女人的吧,那水晶球真美,可我卻沒有資格擁有它。
在我走出精品店大門時候,我聽到了老闆發出羨慕的聲音:真是一個幸福的女人。
第三節苦澀的青春(3)
回莫言海那裡的時候,在路上我看到了和米凱軒在一起的女人,而她的身邊陪著一個男人,但那不是米凱軒,看到我,他們兩人放開彼此。
看到他們的動作,我很好奇,照理他們是不認識我的,那為何看到我後,他們會如此的慌張呢?他們似乎在隱藏著什麼?
會是什麼呢?與我有關嗎?
沒有任何的交談,我們在人海中擦肩而過,而這是我聽到的那女人對男人說我是世上最幸福的女人。
又是一個說我幸福的人,這一刻我多想沖過去對她說,是啊,曾經我是最幸福的人,然而我的幸福都被你搶走了,如今幸福來對我來說,也不過是片刻雲煙,隨風而散了。
原本是要回莫言海那裡的,然而雙腳卻走進了公園,坐在冰冷的石板凳上面,我看著沒有星星的天空,彷彿看到了絕望,想靠著石板凳而眠,這時我看到了木柱上一行深紅色的大字,我好奇,是因為上面有我的名字。
「蘇可歌,我愛你一生一世。」這知道這不是米凱軒寫的,因為我認得出他的字跡,那這會是誰寫的,在這里我還認識誰?剛才和莫言海通電話,關心我的人又是誰?
「原來你在這啊,天冷,回去吧。」在我沉思的當頭,耳邊傳來莫言海的聲音。
很低沉,卻很溫柔,以前他不曾這般對待我,我知道他變了,他不再對我冷若冰霜,可這是為什麼呢?
我問他,剛才的電話里是誰,他說是我不想提起的人。
我沒有再問,轉身要離去,卻看到他看著那塊刻著我名字的木柱,目光是那麼的溫柔。
第四節苦澀的青春(4)
米凱軒的生日到了,我和莫言海都去了,見到米凱軒的時候,我控制不住地抱緊了他,當他看到莫言海的時候,卻輕輕地把我推開,當作什麼事情也沒有發生。
生日晚會的氣氛很古怪,在場每個人都怪怪的,我坐在那裡,看到米凱軒和那個女人坐在那裡,他沒有給我介紹她是誰,也沒有提到我們的事情,似乎我們的過去,只是我的一個夢。
來到頂樓,看到莫言海在那裡抽煙,他看到我,把煙蒂丟進垃圾桶里,走到我的身邊,把我的頭按到他的胸前,他說想哭就哭出來。
「為什麼他到了最後,也不說他不愛我之類的話,為何他的懷抱變得如此冰冷。」
莫言海不說話,只是站在那裡,靜靜地聽著我說。
「為何你們變得那麼的陌生,你以前是不會對我那麼好的,你以前看到我這樣你會嘲笑我的。」抬頭,用淚眼看著莫言海,感覺得他的眼神中閃過一絲痛楚,我很好奇,他在想些什麼。
「我從來就沒有變,依然還是那個人。」莫言海這般回答著我的話。
莫言海的手機響了,是一條信息,正要打開的時候,看到我在身邊,他把手機放進褲袋裡,我很想知道那信息是什麼,為何他不願讓我看到。
手快速地伸進他的褲袋,把手機拿出來,翻開剛才那條信息,是莫言朵發來的,她說:你的心一定很痛吧。看著莫言海,我問他會心痛什麼,他卻沒有說話,把手機收好。
深夜,我們都留在米凱軒的家裡,在我睡得正香時,一陣的的咳嗽傳進我的耳朵,我聽得出是由米凱軒的房裡傳出來的,我下了床,向他的房裡走去。
走進米凱軒的房間,我看到他倒在地板上,手不斷地按著胸口,眼神中充滿了痛苦,我把他扶到床上,拿起櫃台上的一瓶葯,葯瓶底下壓著一張紙條,條紙上寫著:切記,每次只能吃兩顆。
那字跡,和那木柱上的是一樣的,我問米凱軒,那字條是誰留的,他卻沒有回答我,只是用著羨慕的眼神看著我,他說有個人比他更愛我。
隨後我看著他就要入睡了,我只好離開。
第五節苦澀的青春(5)
第二天正要回莫言海那裡的時候,卻沒有看到米凱軒送我們,我的心裡有些傷感,難道兩年的感情對他來說是這般的不值一談嗎?就連最後的送別也這般牽強嗎?
米凱軒可以放下,但我不能,我在那裡等,直到中午,依然沒有見到他下樓,我等不及了,沖到他的房裡,卻看到他躺在床上,一動也不動,蒼白的臉色,活像一具屍體,不,他已經是一具屍體了。
米凱軒死了,在他的手裡緊緊地握著一張紙條,紙條上寫著:蘇可歌,他愛你。
我根本就理不清是為什麼,我不知道他口中的他是誰,我只知道我不想他離開,我抱著他,淚輕彈。
莫言海隨後進來,看到已經死去的米凱軒,嘆了口氣,深深地說:「還以為他可以活過今年。」
我回過頭,看著莫言海問著:「你都知道,你為什麼不告訴我,為什麼不告訴他會死。」
那天莫言海告訴我,米凱軒自八歲的時候成了孤兒,他的父母不是死於意外,而是自殺,因為他米凱軒的父親有遺傳性心臟病,到了晚期的時候,他母親殉情而死,也就在那個時候,米凱軒得知自己也有心臟病。
「那麼說,他不是移情別戀,他只是不想我和他的媽媽一樣,選擇自殺陪他下葬是嗎?他是愛我的,是不是。」我大聲的喊著。
莫言海把我的頭壓到他的胸前,不斷地撫摸著我的亂發,而我卻不停地哭。
「米凱軒說,有個人比他更愛我,你知道他是誰嗎?」我問。
「知道,但你恨他。」
最終他並沒有告訴我,那個人是誰。
米凱軒死了,我已經沒有留在這里的必要了,我提出了回家。
莫言朵把我叫到了她的房間,她說:「你真的記不起來了嗎?」
我疑惑地看著她,不懂她的意思,或許是不明白她為何會知道,沒錯,兩年前,我失過憶,並不是完全的忘記,只是忘記了某些記憶罷了,可這個莫言朵是怎麼知道的呢?
看著我的反應,莫言朵苦笑,她說:「如果不是因為他愛你,我真想一刀殺死你。」那表情很真,而我也看到她的眼睛露出對我的恨意。
「他是誰?」我問。
「他是誰?你恨他,可你知道嗎,最可恨的人是你。」
不管我怎麼問,她始終沒有告訴我那個人是誰,我唯一知道的是那個人比米凱軒更愛我,而我卻恨他。
在我陷入沉默的時候,莫言朵告訴我,我懷過孕,我再一次愣然,是的,媽媽說我在兩年前懷過孕,後來不知道什麼原因,孩子沒了,那年我18歲。
「孩子是莫言海的。」這是我聽到最不敢相信的話。
第六節記憶有點傷(1)
離開之前,我去了一趟精品店,我問老闆,那水晶球是不是還在,老闆說剛才被取走了,我奇怪的問他,這不是米凱軒訂的嗎,可米凱軒已經死了,又怎麼會來拿呢?老闆告訴我不是米凱軒訂的,當他看到我的手鏈時,他說是訂這條手鏈的人訂的。
可我明明記得這手鏈是米凱軒送我的。
離開那天,是莫言海送我去車站,那天我很想問他,是不是曾經我懷過他的孩子,可最終我沒有說過口,提著小小的行李箱,手裡握著莫言海寫給我的信,走上了大巴。
大巴開走的那一刻,我看向窗外,竟然看到莫言海的眼睛閃爍的淚光,而他的手裡卻捧著一個水晶球。
我拆開他給我的信,內容不多,只要幾個字:記得要快樂。只是那字跡讓我發抖,因為和木柱刻的一模一樣。
我突然明白米凱軒口中的人是誰了,原來是莫言海。
可我依然理不清我和莫言海有什麼往事,為何我曾經懷過的小孩會是他的,我與他的相識不是通過米凱軒嗎?還是說我和莫言海早已認識,可為何莫言朵又說我恨莫言海呢?
大巴穿過隧道,撞上了一排護欄,頓時我陷入了黑暗之中。
我的頭撕裂般疼痛,腦海里不斷地闖進莫言海的身影,我看到了一個女人和我長得很像,她微隆著腹部,手裡拿著一把尖長的水果刀,她一步一步地走向莫言海,再把水果刀刺進莫言海的身體。
莫言海沒有痛呼,只是深深地看著她,眼裡帶著淚,聲聲地說著:「蘇可歌,我愛你……」
在莫言海的暈迷的時候,她不斷地向自己的腹部揮拳,直到小孩流產。
當我再次醒來的時候,我終於知道夢中那個和我長得很像的女人不是別人,而是我自己,原來我曾經想過我殺死莫言海。
在我的記憶中沉睡了兩年的記憶,我終於知道了答案。
第七節記憶有點傷(2)
兩年前
我和好友陳非非到城裡買書,在書店裡我認識了莫言海,他手裡拿著一本我找了很久的書,我問過店長,這里只剩下一本了,而我知道來城裡的機會不多。
我小心地拉拉莫言海的衣袖,問他能否把那書給我,他上下打量我一番,然後拿著書到櫃台結賬走人了。
「這什麼人啊。」我指著他,真想臭罵。
「算了吧,城裡的人都比較驕傲,下次出來再買吧。」陳非非了拉我。
沒辦法,人都走了,我氣也沒用,只有隨手挑了幾本書便到櫃台結賬。
出了書店,我與陳非非兩人想要去找一家店面吃點東西,這時卻發現莫言海靠在石柱上,正有一瞬沒一瞬地看著我。
「原來這書是言情的啊,看來我是用不上場了,反正你喜歡,那我送你吧。」說完後,他把書給放到我的手上,隨後離開。
在我翻開書的時候,我看到書上留下了一個名字,和一個電話號碼。
就是這樣,我認識了他,一個和我完全不同世界的男人。
更讓人意料不到的是,我們居然相戀起來了,並很快地,我發現我懷孕了。
自我和莫言海相戀以後,陳非非變了,她對我不再像以前那麼好,每次見到就像見到敵人一樣,也說不上為什麼,自那以後,她做什麼事情都特別的針對我。
一日,我媽媽來看我,面對媽媽的到來,我很好奇,也很害怕,因為我怕她知道我懷孕的事情,可我沒有想到的是她正是為了這事而來的。
「你這個不要臉的,居然做出這樣的事情?」媽媽一見到我便大喊著。
「媽,我做錯什麼了。」我在掩飾著。
「這么小就懷孕了,這就對了嗎?」媽媽罵著,一個耳光落到我的臉上。
媽媽是怎麼知道我懷孕的?我沒有告訴她啊,而且這事除了莫言海和陳非非之外,沒有任何人知道的,媽媽是怎麼知道的呢?
看著我那微微隆起的腹部,媽媽氣極敗壞地回家了。
第八節記憶有點傷(3)
有一個晚上,很冷,陳非非來敲我的房門,我看到她衣服凌亂,嚇個半死,連忙把她帶進房間,不斷地問著她發生了什麼事情,而她卻只是哭。
我天生不會安慰人,看到陳非非哭了,我只能靜靜地坐在那裡,等她哭完,她告訴我:「莫言海他不是人。」
她說莫言海不想我懷他的孩子,把消息告訴我媽媽,讓我媽媽逼我打胎,可他沒有想到我媽媽卻沒有這么做,然後他便威脅陳非非,叫她陪他睡覺,便讓我生下這個小孩。
聽了陳非非的話,我整個人不受控制的站了起來,拿著水果刀,奔向莫言海的家裡。
我怎麼也沒有想到莫言海會這么對待我們的感情,既然做了就要認,為何還在如此的傷我?還要把我的朋友拖下水。
那時我腦子一片空白,只想到要替陳非非討回一個公道,更要替我的感情申冤。
看到我的出現,莫言海有點驚訝,卻還算熱情,看到我那微微隆起的腹部,他臉上露出了歡喜,可當時我根本就沒有注意到這點。
「你愛我嗎?」輕輕地我問了一句。
那時我沒有等莫言海回答,便用刀捅進他的身邊,他沒有痛呼,只是深深地看著我,重復著一句話:「蘇可歌,我愛你……」
等我再次醒來的時候,我已經沒有小孩了,而那段記憶也沒有了,唯一有的是那張火車票,我不知道在我的身上為何會有那張火車票,似乎為了找回些什麼,我一個人再次來到城裡,也就是這時我遇到了米凱軒。
第九節原來這叫愛情(1)
我終於知道我為何會懷上莫言海的孩子了,而我也終於明白他為何會說我恨他了,原來我真的很恨他,可為什麼別人都說他愛我呢?
傷得不重,我申請了出院,等我走到車站的時候,我卻買了返城的車票,或許我該去問個明白。
來到莫言海的家,感覺到他家的氣氛不太好,他的眼眶紅紅的,而莫言朵旁邊的垃圾桶里卻裝滿了擦過眼淚的紙巾,看到我的出現,兩人錯愣地站起來。
我走到莫言海的身邊,我問:「我是不是懷過你的孩子?」
「是。」莫言海雖然疑惑我的問題,卻老實的回答。
「那我問你,我懷了你的孩子是不是讓你很生氣?」
「不。」
我看著莫言海,把陳非非的話重復地告訴了他。
「陳非非,就是那個不要臉的女人,哼,那天我剛回到家,我看到她脫光衣服求莫言海要她,現在倒好,居然說莫言海威脅她。」莫言朵冷笑著。
我看著莫言朵,再看看莫言海,他的眼中只有真情。
我終於明白了一串的事情,原來一切都是陳非非步的局,而我卻走了進去。
笑了笑,我轉身,想要離去,我知道這坐城市不再屬於我了,曾經這里有一個深愛著我的男人,而我卻往他的胸口桶上了一刀。
我知道,我已無顏面對莫言海,我無法想像,這兩年來,我當著他的面與米凱軒親熱時,他會怎麼想,我不知道當我帶著他托米凱軒轉送的禮物向他炫耀那是米凱軒送我的禮物時,他的心會不會痛。
我明白他們所說的幸福是什麼含意了。
米凱軒說我幸福是因為了他愛我,在他死後卻有一個比他更愛我的人繼續著愛我。
精品店老闆說我幸福是因為有兩個男孩在他的店裡給同一個女孩買禮物。
那天和米凱軒在一起的女人說我幸福是因為了她知道米凱軒為了不讓我為他的病而難過,找她演了一出戲。
……
「這么晚了,你要去哪裡?」見我要走,莫言海拉住了我。
我回過頭,看著他,眼淚奪眶而出,原來想要掙脫的,而我卻沖進了他的懷抱。
第十節原來這叫愛情(2)
原來這叫愛情,有點刺痛,有點傷感,卻依然幸福著。
春天來了,城市裡顯得非常的熱鬧,莫言海拉著我手,漫步在廣場上,他說,晚上會有煙花,我說我喜歡看,然後他便坐在冰冷的石板上,再讓我坐在他的腿上。
春暖會花開,只是今年的春天格外熱鬧,因為我成為了莫言海的新娘。
我想起了陳非非,打了個電話向朋友打探,朋友說陳非非坐牢了,是因為她看上了她的老闆,她老闆早已有妻在身,感情也不錯,為了拆散他們,陳非非在老闆娘的茶里下了葯,隨後老闆娘和她家司機發生了關系。
醫院檢查出老闆娘是受了葯物的控制,才會情迷意亂,最後警方在陳非非的包里查到了剩餘的葯。
在莫言海的陪同下,我們到了當地的派出所,看到我和莫言海一同出現,我看到陳非非的眼裡帶著恨。
「朋友不是用來傷害的,如果朋友是建立在利用的立場上,我想我們已經不再是朋友了。」輕輕地,我對陳非非說。
「你們為什麼還在一起,為什麼你們都可以得到幸福,而我卻不能。」陳非非就像發了狂一樣。
「幸福是建立在感情上面的,你對待愛情,只付出心機,卻不曾付出感情,又怎麼會得到幸福呢?順便再送你一句話吧,我和蘇可歌已經結婚了。」
陳非非還要對我說什麼,莫言海卻在丟下話後,拉著我離去了。
愛是神聖的,不是真心的人是永遠也不能走在一起的。
㈧ 1000字短篇小說,急需,不要太多
「兒子,我覺得你應該尊重我和你母親的意見,你們才認識沒多久,不能這么草率就下決定。你才23歲。」一個中年男子望著自己年輕的兒子,眼中滿是慈愛。
「爸,我不能聽你的,我已經答應她了。不管你說什麼,我都不會改變的。」
「可是,你就不想想……」
「爸!」兒子倔強的眼神讓父親只能重重的嘆了口氣。
天氣很特別,明媚的陽光卻下著蒙蒙細雨,一滴滴的雨點,好像演奏著一支舞曲,雨點在陽光的點綴下,像一顆顆五彩的珍珠,光彩耀目。
「你願意嗎?」牧師的聲音清晰的回盪著,「新郎,你願意娶S小姐為妻並愛她一生一世嗎?」
新郎溫柔的望向身旁,微笑的回答道,「我願意!」
整個婚禮在鮮花的簇擁下圍著參加新婚的人們,有的拿著攝像機,正仔細的記錄著這次新婚的每一個細節。有的則拿著鮮花,見證著這場新婚儀式。也有的偷偷流著淚水,那是新娘的母親,對面則是那位與新郎爭執過的父親,此刻的他正凝望著台上那位年輕而又英俊的新郎。「好,我宣布你們成為合法夫妻。」啪!啪!也不知是誰帶的頭,但是所有人都默契的給予了自己的掌聲。新郎對著所有人微微點頭,「謝謝大家能來參加我們的婚禮。」
雨漸漸的大了起來,豆大的雨點砸在地上,濺起一層白蒙蒙的雨霧,宛如縹緲的白紗。一陣風猛刮過來,那白紗便裊裊地飄去了。
大家都走向了新娘,走向被幸福之花包圍的新娘,今天的新娘無疑是最漂亮的女人,白色的婚紗,精美的戒指,還有,精緻的水晶棺。是的,此刻的新娘正躺在棺材裡。新郎穿著筆挺的西裝,帶著新郎的標志,在他身後是一個巨大的「奠」字,和一個扎眼的花圈,新娘的遺像周圍充斥著白色和黃色。新郎沒有哭泣,他怕新娘的樣子會因淚水而變的模糊。其他人也只是暗暗的抽泣著,一場婚禮就這樣結束了。
雨漸漸的安靜下來,千萬條細絲,盪漾在半空中。陽光慢慢溫暖著濕潤的大地,溫暖著潮濕的街道,等待著再一次的明媚。
「爸!我……」
父親輕輕的拍了拍新郎的肩膀,轉眼望著水晶棺里的新娘。
他終於給了她一個儀式,一個做夢都從未想過在此舉行的儀式。
題目:新婚
㈨ 1000字以內的優秀短篇小說
寫得一般,不過不長
當然,如果你還現場,附上聊齋中一片,這個短
愛情沒落 文 / 昨天不再來
不知什麼時候,男孩與女孩多了爭吵,只是為了一點小事。他們感到彼此不再寬容,不再像從前那樣愛著對方。
他們很傷感,禁不住地懷想從前的點點滴滴。
男孩第一次去女孩家,女孩燒得魚都糊了,男孩卻告訴女孩很好吃,吃了好多。那味道有點苦,男孩卻感到甜甜的。
後來,男孩對不合口味的菜總是指點一番,並數落一下女孩,說怎麼做的菜?讓人難以下咽。其實,他們都明白:菜的味道沒有變,變的只是男孩的口感。
每每想到這些,他們都告訴自己:對彼此好些。可暫時的謙讓總是被下一回爭吵掩沒。
終於,有一天,他們打了起來,也不知是誰先動的手?那一次他們感到很受傷,心都隱隱的痛。感到愛情已走到盡頭。
女孩收拾了自己東西,要走。男孩想阻攔卻什麼也沒做,望著女孩走出去,對女孩說,走了就別回來了。
男孩回家一個人不想做什麼吃,買點饅頭啃啃。
女孩望著窗外,想男孩今晚吃的什麼?是不是啃點饅頭湊合了?他的胃不是太好,老不注意。
饅頭有點涼,男孩吃了幾口,真的不想吃了。「女孩要是在,准有熱飯熱菜等著自己,其實女孩做的東西不難吃,只是自己太挑剔。上回爭吵還不是因為自己太挑剔而引起的嗎?」男孩胡亂的想著。
男孩拿起手機。
女孩的手機響了,望著那個熟悉的名字,女孩猶豫了一下,接通了,什麼都沒說。
男孩說,別生氣了,上回是我不好。女孩無語。
男孩說,你回家吧。女孩還是無語。
男孩說,我去接你。女孩哭了。
女孩回家了。他們都想對對方好一點,可是相處時,多了一絲不安,話語間多了一絲閃爍。
好了沒有多久,他們又吵了起來,打得比上回厲害。
就這樣,他們好了,不好;不好,又好。反反覆覆。他們覺得自己好笑,可是,誰都不願讓步。
他們身心疲憊,都不願這樣。他們慢慢學會忽視對方的「種種不是」;就像兩個路人,只是定時在某個地點相遇。
終於,有一天,他們平靜地分手了。
鷹虎神
--------------------------------------------------------------------------------
郡城東岳廟在南郭。大門左右,神高丈余,俗名「鷹虎神」,猙獰可畏。廟中道士任
姓,每雞鳴輒起焚誦。有偷兒預匿廊間,伺道士起,潛入寢室,搜括財物。奈室無長物,惟
於薦底得錢三百納腰中,拔關而出,將登千佛山。南竄許時,方至山下。見一巨丈夫自山上
來,左臂蒼鷹,適與相遇。近視之,面銅青色,依稀似廟門中所習見者。大恐,蹲伏而戰。
神詫曰:「盜錢安往?」偷兒益懼,叩不已。神揪令還入廟,使傾所盜錢跪守之。道士課
畢,回顧駭愕。盜歷歷自述。道士收其錢而遣之。
㈩ 寫一個人物的短篇小說
初二時,有一個很花心的男孩愛上了一個女孩,男孩決定從此以後要一心一意對待女孩。但女孩卻不接受他的愛,女孩的好朋友悄悄的告訴男孩,其實女孩在初一時就開始喜歡他了。但他的所作所為讓女孩很傷心。女孩知道他喜歡自己也很高興,可怕男孩只是玩玩而已。男孩聽了後,眼睛紅了,他很後悔。當晚回到家(家裡沒人),拿了一把水果刀,跪在陽台上,仰望著星空,說:他決心要一心一意的愛女孩,絕對不會再花心,這輩子都不再變了。血順著刀滴在了地上,男孩彷彿從血里看到了女孩在點頭,男孩笑了。
那天後,男孩變了,再也不和一大群女孩子打打鬧鬧了,也不用自行車搭別的女孩回家了,男孩乖了。總是默默的守在女孩身邊,陪女孩寫作業,送女孩回家。下雨了,女孩沒帶傘,男孩馬上將傘遞給了女孩,自己卻抱頭沖進雨幕中。。。終於,女孩慢慢地感動了,她相信了男孩的愛。一天,是男孩的生日,女孩和他們的好朋友去為男孩慶祝生日。那個公園是一個小島,夜晚的河邊特別的美麗、寧靜。他們站在橋上,看遠處橋上的虹燈倒映水中起的泛泛波瀾,沐浴著濕潤的風,聽小橋上的溶雪滴滴答答,女孩忽然發現男孩不知何時已牽起了她的手,女孩滿臉通紅,下意識的縮了縮手。但男孩手很有力,依然緊緊的握著,在寒冬中很溫暖,很溫暖。。。去那兒玩玩吧,男孩打破了沉默,好啊!我們去鬼屋玩!朋友們歡呼道。其實,他們都私下竄通好了的,將男孩和女孩扔到後面,看看會發生什麼,嘿嘿,鬼屋果然很恐怖,昏暗的燈光,反光的血字,時不時沖出的怪曾,女孩被嚇的不輕,躺在男孩身後大叫,男孩拍了拍女孩的頭,笑道小傻瓜,有我在,誰都別想傷害你,別怕啊!出了鬼屋,他們的朋友卻不知道躲到那去了,也正好,他們漫步在林間小道,女孩拉住男孩,說要給他一件禮物。女孩將一條圍巾系在了男孩的脖子上。男孩順勢將女孩抱住,女孩不好意思的掙脫了。男孩不知道從那變出了一束玫瑰花,明亮的月光下嬌艷欲滴,我喜歡你。男孩表白了,女孩慌了也哭了。男孩輕輕的幫女孩擦去了淚水。。。。。朋友們不知道又從那兒冒了出來,歡呼著向空中散著玖瑰花瓣,明亮的月光在繁星的映襯下照耀著白雪上的鮮紅玖瑰花,那是愛嗎?也許吧,真的好美麗。。。。。
(二)
女孩偎依在男孩的懷里,說,現在他只有15歲,她也只有14歲,他們還太小了,女孩不想過早的發生什麼。。。女孩讓男孩等她10年,如果10年之後男孩還愛她,她一定會嫁給男孩,但如果男孩愛上了別的女孩,請一定要告訴她,讓她來說分手,她說她不想被別人甩了。。。。。男孩忙捂住了女孩的嘴,他一定會等女孩十年的,還說就算一輩子也願意。。。女孩搖了搖頭,嘆了口氣說,她不相信永遠。後來,男孩和女孩一起考上了另一座城市的同一所高中,男孩依然愛著女孩,卻發現女孩對自己越來越冷淡了,他很慌,他發現女孩和另一個男孩走得很近,他很煩,不知道該怎麼辦,也許女孩已經變心了,也許那個男孩真的很優秀,也許。。。朋友來安慰他,說那個男孩有那點會比他好,女孩不會喜歡那個男孩子的,女孩真的只是把那個男孩當朋友。可他卻怎麼也不信。很巧,他與那個男孩同一天過生日,男孩約女孩下午2:00到KFC門口一起去玩不見不散,女孩簽應了。下午1:50,男孩急勿勿的趕到KTC的門口等著女孩,滴噠滴噠,指針轉了一圈又一圈,天也慢慢的黑了,7:00了,女孩還是沒有來。。。男孩絕望了,他好像看到了女孩在和那個男孩打鬧,電閃過,雨飄落,男孩無動於衷。不見不散!哈哈!不見不散啊!淚水渾著雨水滑過了臉,男孩仰天大呼:Tellmewhy?誰能回答他?誰會回答他。男孩在街上游盪,不小心被一輛救護車撞倒了,模糊中,他彷彿女看到了女孩。
(三) 男孩住進了醫院,還好不是很重,同學們都來看望男孩,男孩左顧右盼。無奈,還是沒有找到女孩的身影。。。傷好後,男孩走了,悄悄遙,誰也不知道,男孩說,離開了這傷心的城市,也許他就不會再傷心。。。
白天,男孩用做不完的作業將時間填的滿滿的,他想麻痹自己,讓自己忘了女孩,但還是失敗了,每當夜深人靜時,男孩總會靠著窗沿,看著月亮,撫著女孩曾經偎依過的肩膀欲哭已無淚。男孩真的很優秀,又高大又帥氣,成績也好,其它的也好。有很多女孩想追他,男孩卻說,他的心雖有四個腔卻只裝的下一個人。
時間飛逝,多少朝夕春秋。九年後,男孩又要過生日了,他還記得10年前女孩的承諾,但這張寫著誓言的空頭支票又能卻哪兒兌現?男孩回到了那座城市,那座寫滿了幸福的城市,尋找著他和她的足跡。還好城市和10年前基本沒什麼變化,不知不覺中,男孩又來到了那個公園。10年前的景象又回現,牽手的那座鐵索橋,漫步過的林間小道,和他曾經吻過女孩的地方。。。嗯?男孩發現了一座墳墓,無字碑後開滿了玖瑰花,男孩很奇怪。這時,一個掃地的老大爺走了過來,男孩好奇的問道這座墳墓的來歷,老人停了下來,無不嘆息的說。九年前,在另一座城市,這個女孩在一家KFC門前等人,可等了4個小時,那人還沒來,正當女孩想離開時,被兩名剛剛搶了銀行的歹徒****誤傷了,更不幸的是,女孩在被送往醫院的路中,救護車撞倒了一個男孩。浪費了不少時間。當送到醫院後,女孩因失血過多而死了。女孩死前說一定要葬在這里,因為她相信有一個她深愛著的男孩會來向她求婚,到時我會答應的。是他讓我相信了永遠。。。。哎,如果沒有撞到那個男孩,女孩一定能救活。男孩聽完老人的話呆住了,他猛的想起來那座城那時的二家CKFC,而男孩又沒說在哪家,正巧的是男孩去的那家是剛剛開業沒兩天的新店。
男孩明白了。。。
啊!
天空又在下雨
滴滴飄落我心裡
映出了你
多美麗
永世不能忘記
啊!
雲又在哭泣
那是只為你流的淚
在一起
什麼事
我都願意
。。。。。。。。。。
(完結篇)
第二天早上,公園的管理人員發現了一具男屍,那個男人安詳的躺在了那座墳墓上,靜靜的依著無字碑後的花壇。手裡還捧著99朵鮮紅的玖瑰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