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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姆短篇小說集1讀後感

發布時間: 2022-11-05 18:45:40

A. 毛姆的<刀鋒>讀後感

<刀鋒>讀後感因為沒有讀前言,始終不知道這部小說想表現的主題,在一步步接近主人公拉里的時候,有種急迫感使自己盡快讀完他。因為我也想知道他對生命,對靈魂,對上帝找到答案了沒有。

書中的人物,彷彿就在我們身邊,也彷彿就是我們自己,伊莎貝兒盡管很愛拉里,但不能忍受一個在她看來沒有未來的人成為自己的丈夫,她是對的,在現實社會里。她美麗,溫柔,有教養,善良,但她有狹隘之心,對於拉里以同索菲結婚來拯救其靈魂和生命覺得不值,她骨子裡看不起一個本質不壞,其實在靈魂上和她是平等的人,覺得她是咎由自取,自作自受。讀到這里我都在想,如果是我,會同她一樣嗎?真的是有可能的。因為我發現社會已經把我改造成一個以成功來評價人的價值的人,而成功的標准就是物質上和名譽上,從身邊的人來說,就是有個好工作,有個好前途,我有時會無謂的為看起來在物質上比我差的人而擔憂,現在發現骨子裡的我已被物質化了。說到這里,我想如果一個拉里在我身邊,我會願意受他的影響完善自己,況且他已經開始影響我了。

書中多處對他的描述使我特別感動。首先是他對知識的追求,更准確的說是對精神世界的追求,當他讀到一本好書時,會有這樣的體會「我不敢說我已經十分懂得,可是感到非常振奮。就象乘一架飛機降落在巍峨群山中的一片高原上。四圍萬籟俱寂,而且空氣非常清新,象佳釀一樣沁人心脾:自己感覺到象個百萬富翁。」曾幾何時,自己在讀完《平凡的世界》時,激動得跑出院子,面對清朗的賀蘭山,長長的舒了一口氣,感覺自己的靈魂受到前所未有的洗禮,那一刻覺得自己是世界上最富有的人。他對精神世界的探索,主要從心理學和哲學角度上,其實這兩種學科已經是人類知識和智慧最好的結晶了。

他是一個對物質生活要求很低的人,可以像個乞丐似的出現在作者面前,而絲毫不覺的難堪。盡管如此,每月3000元的政府補貼才使得他能夠游歷多個國家去尋找生命的價值。我們不能夠,但我想我們也可以更多的關注自己的精神世界,特別是在物質化越來越加速的世界裡,你看拉里對這種生活的解讀「我真希望能夠使你懂得精神的生活多麼令人興奮,經驗多麼豐富。它是沒有止境的。它是極端幸福的生活。只有一件事同它相似,那就是當你一個人坐著飛機飛到天上,越飛越高,越飛越高,只有無限的空間包圍著你,你沉醉在無邊無際的空間里。你是那樣的歡樂,使你對世界上任何權力和榮譽都視若敝屣。「。我想我是懂得的。

也許正是由於此,拉里的人格魅力才會顯露出來,他「有種無所為而為「的感覺,他可以幫助格雷治好頭痛,可以滿足蘇姍對他提出的性的要求,甚至明知到那個女子同他同居只是想省一些房租罷了,他都會自然的去做。他認為自己沒有去幫別人,只是教給別人自己如何幫助自己。因為他的付出不要求什麼回報,他在慢慢的把那個」自我「消逝,因為在他心裡」 人都比他自視的為高,而智慧是解脫之道。要脫離苦海並不一定要出家,只要去掉一個我字。行事不懷私心使心地純潔「。

他雖然很平和,但同時他也是一個有個性的人。對於艾略特這個虛榮,浮誇的人,他的態度很堅決,連午飯也不同他一起吃。他不奢望別人理解他,所以往往不給人留下住址和電話。雖然被迫同那個農庄的兒媳發生關系,但他不喜歡甚至有些憎惡他們,只有選擇當晚離開。

他的探索之旅是否也是我們一直想弄明白的。他最終體驗到了大梵人天合一的境界。我相信有這種境界,但凡夫俗子是不可能達到的。但我能想像到那種境界「那片刻陶醉時抓住我的濃郁的寧靜、歡樂和安泰感仍舊留在我心裡,那種第一次使我眼花繚亂的宇宙美麗境界,現在仍舊同樣鮮明生動。」是的,寧靜,安泰!

他不認為上帝是存在的,因為一個可以盡力而為的上帝為什麼在製造了善之後,有會要惡出現,教士沒有能夠解答他,最終他從印度的苦行憎那裡得到了答案「世界就是游戲,在這種游戲里,有樂有憂,有道德亦有墮落,有知識亦有愚昧,有善亦有惡。如果罪惡和痛苦在創世時就被完全排除掉,游戲還能繼續玩下去嗎?』我將以全力否定這種說法。我能提出的最好設想是,當絕對在這世界上表現為善時,惡也自然而然聯帶著出現。沒有地殼災變的那種無法想像的恐懼,你就決不會見到喜馬拉雅山的壯麗景色。中國燒瓷的匠人能
夠把花瓶燒得象蛋殼一樣薄,燒得造形那樣優美,點綴上美麗的花飾,著上迷人的
色彩,塗上粲然的光澤,但是,由於它的本質是瓷,他就沒法改變它的脆弱性。如
果失手落在地上,它就會變成許多碎片。根據同樣的道理,我們在這世界上所珍視
的一切美好的,有價值的事物,只能和丑惡的東西共同存在,「,真正的上帝在我們自己心中。

拉里可能不是一個好兒子,好丈夫,或者好父親,但他是個好朋友,如果他在你的身邊,你會願意接受他的影響,正如作者所說「這種影響也許並不比石子投入池中引起的漣
漪影響更大,但是,一道漣漪引起第二道漣漪,而第二道又弓愧第三道漣漪;很可
能有少數幾個人會看出我的生活方式帶來幸福和安適,而他們也會轉而把自己所學
到的傳給別人。」這是他的價值,也是我讀完這本書又迫不及待的推薦給所有的朋友的原因。

也許我們每個人心裡都是有著宗教情懷的,也許我們有一天會在心裡皈依於它。但我想從現在開始,努力像拉里一樣「不急躁,對人隨和,慈悲為懷,丟掉一個我字「,也許我不能一一做到,但我會努力。

說給自己聽的話:這是毛姆的作品,我看的是電子版,很久沒有看一本書,心靈會受到震撼的了。本文訪客列表:

B. 賞析毛姆短篇—— 一串珍珠項鏈

      上午陽光正好,我坐在家中陽台,讀了一篇毛姆的短篇小說,可以說非常短,喝杯熱水的功夫就讀完了。

      小說名字叫a string of pearls 應該叫做一串珍珠項鏈吧。記得莫泊桑也寫過一個短篇叫項鏈。這倆小說的相似之處是都圍繞珠寶展開,而且,女主人公的人生都和項鏈有關,一個首飾改寫了各自的一生。

      記得莫泊桑小說里女主丟了借來的鑽石項鏈,從此虛榮不再,辛勤勞作,很多年後終於買回一模一樣的項鏈時,被告知那是一串假首飾。女主愕然,此時青春已逝,粗糙的雙手,飽經風霜的面容......

    而毛姆或許就是要藉由莫泊桑的那部項鏈,寫一個完全不同版本的人生。女主是一個女家庭教師,一次主人家的宴會上,席間一位對珠寶十分在行的伯爵突然發現這個家庭教師帶了一串價值5萬英鎊的項鏈,在場的人都吃驚地將目光聚焦在她身上,而這位女士卻不卑不亢地調侃自己挺會講價的,只花了15先令就拿下了這么昂貴的首飾。

    接下來女主被兩位不速之客叫到了外面,上流階層便展開了豐富的想像力揣測起女主來,懷疑女主被帶上手銬,因盜竊會坐牢,有的女士甚至下意識地摸了摸自己的項鏈,有的則要清點一下自己的全部首飾。總之一句話,卑微的身份配不上昂貴的首飾,所有的負面臆想都是情理之中。結果呢,那倆男士是珠寶店工作人員,由於疏忽導致沒分清真假,特意前來將真的收回,假的還給女士,給了她300英鎊作為補償。女主絲毫不在意上流階層對她的嘲諷和質疑,欣然接受了這筆錢。本著世界那麼大我想去看看的想法,靠著這300英鎊實現了人生的逆襲,擺脫了女家庭教師的身份,邁步上流社會。

      故事至此按常理是該結束了,挺完滿的不是嗎。這位故事敘述者總時不時流露對女教師的鄙視,最後用了一個詞ruined,形容女教師的人生其實是毀掉的。她帶著階級固有的偏見,慫恿作家將故事寫出來,但作家絲毫不感興趣。她可以寫,但結局要改一下。

    被串改了的結局是這樣的,女主後來嫁給了戰爭中負傷的銀行小職員,兩人生活極拮據,准備結婚時女主慷慨拿出來了那筆300英鎊的補償金,兩人喜極而泣。日後女主不僅要繼續當家庭女教師,還要照顧生病的丈夫,日子用一個詞形容pathetic。

    故事說到這就幾乎結尾了。作家聽完用一個詞形容這改寫的結尾,ll無趣。而串改結局的上流小姐則振振有詞地否定,說這才符合moral,道德標准。至此小說結束。

      記得小說一開始那位上流小姐說她要講一個真實的故事時,男作家立馬回了一句話,說A true story is never quite so true as an invented one.意思是一個真實的故事永遠不如一個虛構的故事來的真實。毛姆借文中作家之口表達了對上流階層的虛偽和偏見,思想的固化和腐朽,嗤之以鼻的嘲諷態度。言外之意就是虛構的故事才更真實地反映了人性的醜陋。

C. 毛姆《面紗》讀後感

毛姆的小說總是讓我驚覺這世上有作者竟這樣犀利、毒舌,但是讀來卻很爽、極度痛快,讀每一段都是對之投以感激的情緒。

我就是這樣一個讀者。

《面紗》是我讀得最快的小說,只花了兩天時間,我不記得我是在一個怎樣的契機下開始讀的,我自然是知道毛姆有這樣一部小說的。

讀了《月亮與六便士》,我深有感觸,那種對生活的透徹領悟不可言喻,只能獨自品味。《人性的枷鎖》我再也讀不下去了,我承認故事是吸引人的,但是小說實在太長了,我並不能與小說主人公——菲利普共情。

「面紗」二字在英語中表達的的意思是女性婚禮中的頭紗,所以毫無疑問這部小說和愛情、女性、親密關系、婚姻有關;但是我讀完,似乎覺得面紗更像是一個意象,表面上是以上這些,但是更多是描述一個擁有婚外情的女人如何找尋生活的意義,如何找尋「道」,如何進行自我救贖。

凱蒂的婚前人生並不幸福(當然她的婚後生活更悲慘),她出身在英國中產階級家庭中,享受著物質的極大滿足。父親是一名律師,母親是家庭主婦,母親是一個尖酸苛刻的人,母親早先對父親的職業抱有極大的野心和目標,不滿足他還是一名小律師,希望他能成為當地的大法官,不惜一切代價成為一名趨炎附勢的女人,但是母親的願望落空了,母親對父親的壓制與打擊成了父親一生的陰影。

凱蒂生來就是一個美人胚子,成年後的她極具美貌,所以自然母親把全部注意力都放在凱蒂身上,希望凱蒂嫁給一個有聲望的貴族人家,她從小就對凱蒂要求嚴苛,讓凱蒂出入在各個酒會上,以便被哪個貴族公子看上,活脫脫將自己女兒培養成為了一個交際花。

凱蒂雖然美貌,可她是個花瓶,她空有其表,她雖有女主角的光環,但是擋不住她的愚蠢、虛榮、輕浮甚至可以說不要臉,她穿梭於各個酒會與舞會,她有很多追求者,那些人年輕有為,家庭富裕,可是她全都看不上,她把他們玩弄在手掌之中一一拒絕了他們,總覺得自己還年輕漂亮。

在凱蒂的妹妹成年結婚之際,她慌了。因為妹妹一成年就遇到了真命天子,便要結婚,自己到了二十幾歲卻嫁不出去了。為了趕在妹妹之前結婚,她答應了細菌學家沃爾特-費恩的求婚。

沃爾特-費恩熱烈地愛著凱蒂,而凱蒂卻不當回事,費恩不善言辭,不會說那些漂亮話,只是在每次舞會上都去見凱蒂,在他要去香港任職之際向凱蒂表明了心跡。凱蒂實在太焦慮了,她比妹妹漂亮,不能接受妹妹在自己之前結婚,便答應了費恩的求婚,跟隨費恩去了香港。這樣她就不用在妹妹的婚禮上當「老姑娘」了,自此離開那個是非之地。

可是凱蒂一點都不愛費恩,而費恩深愛著凱蒂,這種不對等的愛註定是不會幸福的,費恩喜歡的音樂會、書籍、工作凱蒂一點都不喜歡,她喜歡在酒會上喝著白蘭地、愉快地聊天。費恩嚴肅苛刻,不善言談,一點都不幽默,凱蒂甚至有點討厭他,因為他總是專注於他的破工作。

所以凱蒂認識了查理,她有了婚外情。查理幽默風趣、深諳女人的心思,查理健壯厚實,凱蒂深深地愛上了他,並且和他進行了魚水之歡。

而在這一天下午,被費恩撞見了,費恩並沒有虛張聲勢,他悄悄的走了,他恨這對狗男女,他要構思一個復仇計劃。

凱蒂和查理都慌極了,凱蒂希望和自己的丈夫攤牌,和費恩離婚,然後和查理結婚;但是查理是一個十足自私的傢伙,他只是在玩弄凱蒂,他放棄不了自己妻子給他帶來的官職與地位,與自己的利益相比,凱蒂一文不值,他只是自己尋歡作樂的情人罷了。凱蒂認識了查理所戴的「面具」,痛苦不已,她深深愛著查理,沒想到卻被查理騙了,她覺得自己愚蠢至極。

費恩想到了復仇計劃,帶著凱蒂去四川的湄潭府,那兒正在肆虐著霍亂。他們踏上了去湄潭府的征途。

在這霍亂暴發的城鎮,每個人都給了凱蒂很多震撼,那些孤兒院的修女們、同樣來自英國的瓦丁頓、還有瓦丁頓的妻子—滿族的一個公主,甚至費恩。

孤兒院的修女們來自遙遠的法國,雖然這里有霍亂橫行,但是她們不願離開,她們中的三個修女已經因為霍亂過世了,但是她們心裡有信仰,她們從一離開家就沒想過要回去,她們身上肩負使命,這是她們自己選的路。凱蒂跟著修女一起照顧孩子,她彷彿找到了自己的價值,沒有那麼空虛,不再想著查理,每天沉浸在工作中,對她來說是非常愉快的事情。

瓦丁頓來自英國,他從很早就來了,瓦丁頓是個毒舌、犀利的男人。雖然這個男人其貌不揚,但是他能洞察很多事情,他幽默、有情趣,任何人在他身邊都能變得很快樂,凱蒂從一來到這個陌生的地方,瓦丁頓就和她親切地攀談起來,就好像他們很久以前就認識一樣,瓦丁頓給自己很多親切的力量。

瓦丁頓的情人——來自滿族公主,她深深愛著瓦丁頓,他去哪兒她就去哪兒,滿族公主給凱蒂很大的震撼,這是一種來自異域的、神秘的力量,她想從滿族公主身上尋找什麼,她稱為「道」。

當然費恩也讓自己震驚,自己對原來的費恩有偏見,之前的自己看不到他的優點,也不了解他,更不知道面具下的費恩是什麼性格,但是從修女的口中,從瓦丁頓的口中,凱蒂知道費恩是個英雄,他善良、有情義、認真負責,是個智慧的男人。

凱蒂在這個美麗、神秘的城鎮得到了救贖,她找到了人生的意義和自己活著的價值,就算她現在染上霍亂死去也無憾。費恩把更多的精力放在了工作上,他全力救治那些得病的人,研究病毒。兩人的情感世界似乎得到了暫時的休憩。

可是凱蒂懷孕了,這是個不好的消息,這個消息打破了她的充實生活,費恩追問她孩子是誰的,凱蒂不知道怎麼回答,他不想撒謊說是費恩的。

費恩內心充滿了憤怒,他只能把注意力放在工作上,整日整夜堅守,他不惜用自己的身體做活靶子來研究病毒,這類似於自殺,最終染上霍亂死了。在死之前,他對凱蒂說了一句話「死的是那隻狗」。這句話來自一個典故,一個漁夫養了一隻狗,那隻狗想咬死主人,但是主人奇跡般的活了,死的卻是那隻狗。

凱蒂傷心、後悔、難過,只能回到英國母親的懷抱,可是母親在自己還沒到家前就過世了,父親好像得到解脫了一般,急著遠離母親的世界,凱蒂帶著孩子和父親一起生活。

小說的最後說道:「我想要個女孩,我想把她養大,不要犯我犯過的錯誤...我要把我的女兒撫養成人,這樣她就可以自由自在,可以自立。我把孩子帶進和這個世界,愛她,把她撫養成人,目的不是讓一些男人為了和她睡覺,就心甘情願為她提供食宿,讓她一輩子衣食無憂...我希望她做一個堂堂正正的人,不依靠任何人,把握自己,我希望她自由地生活,比我活得更精彩。」

毛姆用撕裂的方式為我們呈現了凱蒂對愛情的美好幻想,裡面蘊含的道理很多,有人生的意義,愛情的去留,婚姻的真實與虛幻。

其中我理解到的就是凱蒂對自己人生的理解發生了改變,對美的理解發生了改變,對人性的解讀發生了改變,她在湄潭府進行了自我救贖,也讓自我心靈開始慢慢覺醒,漸漸看清面紗後的自己。

遺憾的是,在本書的最後,直到費恩死去,凱蒂都沒有愛上費恩,愛情就是這么殘酷,愛情卻也是這么奇妙。那你會因為一個人的品德高尚而愛上他嗎?讀完這本書你也許會找到其中的答案!

D. 讀書筆記並不是簡單地復述 | 讀《毛姆讀書隨筆》有感

作者 I 西達雅

以前我寫書評總喜歡復述書里的內容,從頭到尾的復述,甚至是細枝末節,誓要讓讀者能夠從我這兩千字的文章中讀完一本書。那時我覺得這樣做才是認真讀過那本書,把書的內容印在了腦海里。

而現在,慢慢學習一些名家的讀書隨筆後發現,讀書筆記並不是復述那麼簡單。復述只是做了知識的搬運工,頂多修煉了一下文章主要內容的總結能力,而對於閱讀理解能力和寫作能力方面並沒有任何提高。

近來讀到的《毛姆讀書隨筆》,簡直是醍醐灌頂、豁然開朗。

毛姆的讀書隨筆內容非常豐富,比如他給你介紹一本小說,他不僅僅只會描繪小說的結構、內容、意義,他喜歡從介紹作者的生平開始,深度挖掘一個作者以及作者的作品。

比如介紹簡·奧斯汀的《傲慢與偏見》,毛姆從簡的家庭背景、出生教育、生活習慣等多方面入手,先給我們介紹了簡·奧斯汀這個女作家是如何造就的,然後才會延伸到《傲慢與偏見》中的男女主人公,甚至是簡的其他小說。

毛姆有時候還會加上時代的大背景,由介紹一個作者引申到對這個時代的一群相似或是不盡相同的作者進行比較,讓人大開眼界。讀者因此不僅讀了小說,更學到了很多文學知識。

自打看了毛姆的讀書隨筆,我覺得自己以前寫的讀書筆記簡直弱爆了,只會復述書的梗概,就像是一部電影被劇透完了,讀者再也激不起興趣去閱讀我推薦的那本書。

既然發現了不足,那麼接下來寫讀書隨筆的時候就要有些改變了,我總結了幾個今後寫讀書隨筆的要點:

第一,在閱讀的過程中就要做筆記。不管是讀小說還是其他書籍,讀到能觸動自己的地方,就要用鉛筆標注,及時做好筆記歸檔。

盡管毛姆說讀小說的目的就是娛樂而不是增長知識,但我處於閱讀娛樂這階段已經太久了,是該從他人的優秀小說中學習方法技巧的時候了。

第二,在寫讀書隨筆前,要搜集相關資料,了解作者相關作品和事跡,以便對將要寫的某書的讀書筆記有個較為全面的評價。

第三,建議系統地閱讀某作者的書籍或不同作者的同一類型書籍。以前我的閱讀習慣是,借到什麼書就讀什麼書,書的封面漂亮會被我取下,書的簡介吸引人會被我留下,書的評價很高也會吸引我,而現在我需要做的是,研究、讀透一個作者的幾本書或是不同作者的同一類型。

第四,既然是讀書筆記,就是要給讀者介紹閱讀體驗,這方面的語言組織能力需要加強,不能總是自言自語,而是用比較簡練通俗的表達讓讀者對你介紹的書籍感興趣。

第五,多學習前人的經驗。目前學習做讀書筆記我只看了毛姆的讀書隨筆,接下來要讀一讀別的名家的讀書隨筆,以便汲取眾家之長,形成自己的風格。

E. 毛姆《月亮和六便士》讀後感

毛姆月亮和六便士讀後感【1】

我們好像住在異國的人,對於這個國家的語言懂得非常少,雖然我們有各種美妙的、深奧的事情要說,卻只能局限於會話上手冊上那幾句陳腐平庸的話。我們的腦子里充滿了各種思想,而我們能說的只不過是像‘園丁的姑母有一把傘在屋子裡’這類話。“他的這種孤獨很有幻覺的成分,虛幻不可觸摸。他的生活有些超然物外,無法想像一個在現實社會生活了四十多年,過著”正常“生活的人,能夠一夜之間就放棄一切。他對愛情的評價體現了他的價值觀:”我不需要愛情。我沒有時間搞戀愛。這是人性的弱點。我是個男人,有時候我需要一個女性。但是一旦我的情慾得到了滿足,我就准備做別的事了。我無法克服自己的慾望,我恨它,它囚禁著我的精神。我希望將來能有一天,我會不再受慾望的支配,不再受任何阻礙地全心投到我的工作上去。因為女人除了談情說愛不會干別的,所以她們把愛情看得非常重要,簡直到了可笑的地步。她們還想說服我們,叫我們也相信人的全部生活就是愛情。實際上愛情是生活中無足輕重的一部分。我只懂得情慾。這是正常的,健康的。愛情是一種疾病。女人是我享樂的工具,我對她們提出什麼事業的助手、生活的伴侶這些要求非常討厭。“

這些話離經叛道,這樣的人被作為異端。”性的飢渴在思特里克蘭德身上占的地位很小,很不重要,或毋寧說,叫他感到嫌惡。他的靈魂追求的是另外一種東西。有時慾念把他抓住,逼得他縱情狂歡一陣,但對這種剝奪了他寧靜自持的本能他是非常厭惡的,他甚至厭惡他在淫逸放縱中那必不可少的伴侶,在他重新控制住自己以後,看到那個他發泄情慾的女人,他甚至會不寒而慄。他的思想這時會平靜地飄浮在九天之上,對那個女人感到又嫌惡又可怕,也許那感覺就像一隻翩翩飛舞於花叢中的蝴蝶,見到它勝利地蛻身出來的骯臟蛹殼一樣。“所以他可以拋妻子,待他遇到第二個女人的時候有棄如敝屣。

他格格不入,尋找夢幻島,”我認為有些人誕生在某一個地方可以說未得其所。機緣把他們隨便拋擲到一個環境中,而他們卻一直思念著一處他們自己也不知道坐落在何處的家鄉。在出生的地方他們好象是過客;從孩提時代就非常熟悉的濃蔭鬱郁的小巷,同小夥伴遊戲其中的人煙稠密的街衢,對他們說來都不過是旅途中的一個宿站。這種人在自己親友中可能終生落落寡台,在他們唯一熟悉的環境里也始終孑身獨處。也許正是在本鄉本土的這種陌生感才逼著他們遠游異鄉,尋找一處永恆定居的寓所。說不定在他們內心深處仍然隱伏著多少世代前祖先的習性和癖好,叫這些彷徨者再回到他們祖先在遠古就已離開的土地。有時候一個人偶然到了一個地方,會神秘地感覺到這正是自己棲身之所,是他一直在尋找的家園。於是他就在這些從未寓目的景物里,從不相識的人群中定居下來,倒好象這里的一切都是他從小就熟稔的一樣。他在這里終於找到了寧靜。“

這部小說,對於想要追求精神自由但又無勇力去實踐的人,或安慰或被擊中,總之能收獲些什麼。

最後說說書名的由來。按照譯者的解釋,月亮,高高在上,如理想;便士,是最小的貨幣單位,就如現實。現實和理想的沖突,是人類永恆的主題。

毛姆月亮和六便士讀後感【2】

故事以法國印象派畫家高更為原型,講述了一個富裕的證券經紀人,放棄自己的社會地位,放棄自己的妻子和孩子,在四十幾歲高齡,跑到法國去畫畫去了,貧窮、潦倒、疾病,也都沒有動搖他畫畫的決心和熱情。如果你認為這是一個堅持自己的夢想而同現實決不妥協的故事,聽起來像是雞湯一般,那你就大錯特錯了。與其說是他堅持了自己的夢想,倒不如說這是種生命的召喚,按照作者的話說:他也由不得自己。當然,這位夢想的召喚者,一生窮困潦倒,一幅畫都沒有賣不出去,他也一幅畫不想賣,卻又如所有的奇跡藝術家一樣,在死後名聲大噪。聽起來像是一個在現世社會得不到認同卻在死後能夠終於獲得榮譽的故事,不不,作者完全就不是這個意思。對於畫家自己,完全沒有想得到現世社會的認可,而對於作者對畫家的態度,始終游離在“這真是一個混蛋的人”和“這個人真是個天才的瘋子”之間徘徊。 說到底,還是“我的世界你不懂”。

看看這個畫家是多麼的混蛋吧。拋棄妻子,沒有留下一毛錢給未成年的孩子和沒有任何收入來源的妻子,幾乎是讓他們自生自滅了,而他對自己的行為只留下了一句:他們會想到辦法的,而絲毫沒有丁點兒的內疚。在窮困潦倒幾乎要病死的時候,一位萍水相逢的畫家因為欣賞他的畫而將其接到自己家中養病,對此他不僅不表示感激,還勾引了畫家的妻子,在完成了自己的情慾之後,又將畫家的妻子拋棄,直至她為他自殺他都沒有丁點兒的遺憾,只是一句:這是她自己的選擇。說的輕描淡寫好像這事兒跟他半點關系都沒有。流落到小島上,同當地的土著女人結婚生子,當被問及可否與妻子有共同語言時, 他說:她滿足了我對女人所有的要求,洗衣做飯生孩子。這要是讓女權主義者聽到,真真的是要拿起大刀砍人了。所有的這一切,在世俗的人看起來,都是不折不扣的混蛋,不僅沒有血性,甚至壓根沒有人性。

然而,好像這些混蛋的事情在他的天才的繪畫面前都被原諒了。按照他自己的說法:我也由不得我自己。他像是被蠱惑了一樣,為了畫畫可以忍受任何屈辱、忍受任何低賤的工作就為了掙的最低的生活費和畫畫需要的顏料和畫布、忍受別人的白眼而伸手向人借錢並壓根沒有打算還、在病痛中依然毫不懈怠的畫畫,一切都像著了魔一樣。除了畫畫,沒有什麼事情能讓他感興趣,甚至情慾都不能吸引他哪怕一丁點兒的注意力。如果說畫畫真的是為了將心中的慾望和才情表達出來,那好歹要把這些畫出的成果展示給世人看才行。然而在畫家看來,這些完全不是他的目的,他完全沒有想到拿自己的畫來換取財產,但是他卻著實知道這些畫是偉大的,帶有一種絕對的在外人看起來卻是可笑的自信的認為,這些畫是偉大的。也不能說他完全不盡人情,他也會偶爾在別人幫助他的時候,隨手扔一副畫給他們,同時伴隨一句:以後你會用得著的。這種在外人看來盲目無比甚至自大的行為,在日後被證明畫家是如何自知自己的偉大的。如果這個自大的畫家不是在死後要求土著妻子將自己最偉大的壁畫全部燒毀而不留在世上,我完全認為這不過是一個混蛋無比而恃才傲物的人,這樣我會理所當然的認為:有才的人都是有脾氣的,有才的人行為就是怪誕的,那樣我真會好受的多。

確實,他的世界我不懂。

有沒有這么一種可能,真的如畫家所受到的昭示一樣,有一種使命,一種召喚,召喚一個人,拋開所有世間的俗世,無論受多少苦、無論付出多少代價,都要去做的事情?我沒有把“要做的事情”寫作“夢想”,我想,畫家受到的昭示不同於我們通常意義上所說的“夢想”這類東西。 夢想,往往是人們心心念念想要實現的東西;夢想,一般都需要千錘百煉才能實現。而畫家,沒有人知道他什麼開始想畫畫,也沒有曾經顯示有過畫畫的才能,好像突然開竅一樣,拋家舍業的就去畫畫去了,任誰勸說都毫不動搖,直至生命的最後一刻,依然想著的是畫畫。某種意義上來說,高更是幸福的吧,這種沒來由的召喚,更像是上帝的旨意一般,突然降臨到他的頭上。身體上是痛苦的,但是當他通過繪畫來表達自己,大概也達到了某種精神上的`自由吧。

不過,盡管這個人看起來這么混蛋,又是這么有才,有件事情他卻說對了。 他覺得他的妻子離開他會想到辦法生存的。確實如此,在那個所有體面的女人應該靠男人養活的時代,她的妻子竟然能夠體面的生活下來,並把自己的兒子送進了劍橋大學,女兒養的漂漂亮亮並嫁給了一個軍官。沒有他,他的家人也好像獲得了世俗意義上的成功生活。看來,一個人只要想做自己的事情,好像也不必顧忌所謂的責任。因為責任,其實也是無能的人強加在他身上的任務罷了,離開依靠,無能的人,也會變的有能起來的。 那,這是不是也算一個,個人獨立的故事呢?

不過,這種生活,他的世界,我還是不懂。因為,我,目前,還是沒有接到類似的召喚,能讓我義無反顧的去做。這點上來,我這樣的塵世間的塵埃,也是悲哀的吧。

毛姆月亮和六便士讀後感【3】

看過《月亮和六便士》後,我一直篤信作者毛姆不僅是一位偉大的作家,而且也是一位很偉大的心裡學家。盡管在此之前,同時在此之後,我並沒有看過有關毛姆的簡介,我的這份篤信我是很堅定的。這本書對人的心裡的細節描寫及為何會產生這種心裡的分析,讓我十分震撼,以至於我到現在心中翻起的那份波浪還沒有得到平靜,甚至是連語言這個我最為熟悉的東西我都不知道如何說了。盡管這本書給我帶來這么強大的震撼,以至於我都不能好好的說話,但是我還是覺得應該寫一下自己的感受。

看完整本書後,我最大的感觸是“我”認為查爾斯。思里特克蘭德尋找到的不是自己,而是一個新的靈魂。對這句話,感觸頗深。一直以來,身邊的每一個人都在告訴我要做自己,要做真正的自己。於是我以為只要我做到了自己,顯示出自己獨特的個性與才華,我便可以一鳴驚人,成為萬眾矚目、名留史冊的人物。可是當我看見這句話的時候,我突然明白事情似乎並不是自己想像的那麼簡單。“我”親身經歷與感受到了斯特里克蘭德的事跡與存在,“我”看著他拋棄妻子,看著他又如何傷害對自己最真的朋友,這樣一個未被社會傳統價值觀的人為何能夠取得這么偉大的成就?心中很震撼!

通過作者不斷的記述並且引起潛意識的問題,我突然意識到一個偉人之所以能夠成為一個偉人,他在成長中必須要做一些違背社會道德的事情,他們拋棄以前的生活基礎,被人們認為是個不折不扣的瘋子及社會道德敗壞的人。但是他們在做這些時候,早就已經忘卻了社會道德對他們的審判,他們心中有的只是一個新的靈魂。但是這個新的靈魂在他們剛拋棄以前生活基礎的時候,還沒有成行,還不足以讓這個新的靈魂發揮到讓世界為之震撼的地步。於是他們需要繼續磨練,需要在社會裡面輾轉,尋找一處真正適合他們新靈魂居住的地方。這樣他們才能創作出不朽的價值。

F. 毛姆《月亮與六便士》的讀後感

導語:《月亮與六便士》是毛姆在全盛期寫下的傑作,亦是其作家生涯的最重要代表作。這樣重要的一部作品,為什麼會選擇高更作為筆下主角原型呢?下面我們來看看讀後感。

【篇一】《月亮與六便士》的讀後感

《月亮與六便士》:肉體與靈魂的不同性別立場

毛姆的《月亮與六便士》的標題是什麼意思?標題決定主題,所以有必要討論一下。在本書譯者蘇福忠的前言里,稱“月亮”指藝術,“六便士”指世俗價值觀。還有說法是,“六便士”是英國幣種中最小的,與月亮都是圓形的,兩相對比,一個象徵著聖潔,一個象徵著塵埃。

我覺得在本書中,“月亮與六便士”的關系,更象徵著“靈與肉”的關系。

“靈與肉”可以說是哲學中最大的也是最基本的命題。它的另一種變形表達方式,即“物質與精神”決定了哲學流派的分野,而“靈與肉”的沖突,更是現代人最深刻的困惑與矛盾之一。《月亮與六便士》中,斯特里克蘭德是一個古怪的畫家,他選擇離開家庭,避居到南太平洋的一座小島之上,其行為相當的出格。但這種出格,如果沒有通過感情的沖突來烘托、陪襯的話,至多是一個怪味藝術家而已,而在書中,一條最深刻的情感線,就是斯特里克蘭德誘騙了了同行畫家的妻子,而對到手的別人妻子又毫不珍惜,棄若蔽履,導致那個畫家妻子自殺身亡,這個情節,構成了這部小說中的最強烈的戲劇沖突,也讓人性的所有秘密與騷動毫無遮掩地展現出來。

從道德層面上講,斯特里克蘭德可以說是忘恩負義,心狠手辣,不解情為何物。在法國巴黎之時,他生病在床,氣息奄奄,是好心的荷蘭畫家斯特羅伊夫把他帶回家中,悉心照顧,甚至動員自己的妻子布蘭奇侍奉於他,然而就是這種朝夕廝守的過程中,斯特里克蘭德俘獲了布蘭奇的芳心,在他身體康復之後,她鐵了心要跟著他四處漂零。書中甚至暗示,她願意不惜出賣自己的肉體來供養他。這種看似偉大的愛,絲毫沒有讓斯特里克蘭德珍惜,他的可惡之處,表現在小說的表層,不僅小說里的“我”對他深惡痛絕,就連讀者也難存好感。但這不是他的全部,如果小說僅僅如此妖魔化一個藝術家的話,那麼這部小說不過是一個泄憤之作,對人心與人性的探索將全部是空缺與盲點。毛姆更越過“道德”的淺表層次,深入到“天才”人物不可秤量背後的“靈魂”深處,去探究人性的真正判定標准,去找尋生命意義的理由。

荷蘭畫家深愛妻子,他與妻子的一個共同點是,都臣服於斯特里克蘭德的天才之下。藝術“天才”的魅力就是在於他表達出人類靈魂深處的隱秘的、原始的那種渴望與企求,這種說不明道不清的東西,可以讓同行佩服,女人心服。我們看到,荷蘭畫家畫作平庸,缺乏才氣,盡管心地善良,為人厚道,但在藝術的天平上,不是比試道德楷模,而是PK心靈捕手的內在能量。在這一點上,荷蘭畫家毫無勝算,只能陪上夫人又折兵,在妻子自殺身亡後,他竟然不計前嫌,試圖邀請斯特里克蘭德一起回到他的荷蘭故鄉,共度他們曾經擁有同一個女人的後半生歲月(相當於《圍城》中的“同情”兄)。但是,斯特里克蘭德的理想根本不在這里,他的追求更為宏大與廣博:“那靈魂瞄準了某些更加偉大的東西,這是任何與肉體綁縛在一起的東西都無法企及的。”(P150)

斯特里克蘭德的無情無義的深層次原因,正是在這里。斯特里克蘭德身上天生地散發著一種所謂“天才”的暴戾、原始、肉慾的成份,這種與現實格格不入的靈魂激情,促動著他不斷去尋覓,從而厭惡一切試圖捆綁他的束縛,這種束縛包括工作甚至家庭。其實我們在卡夫卡的一生中,也同樣可以看他這一份對現實及婚姻的厭絕與仇恨。荷蘭畫家的妻子布蘭奇開始的時候,拒絕接受照料斯特里克蘭德,就是因為他身上的這份野性原始的光,擊中了女人的軟肋,令她感到一種必然會陷入其中的畏懼,但丈夫的好心,使她無法拒絕,從而宿命般地陷入到這種天才所放射出的聖光中。她做著不切實際的美夢,想用女人的柔情與犧牲,來馴順這種天才的桀驁不馴,但是這不過是女人的痴心妄想。正如斯特里克蘭德坦言的一樣,布蘭奇的所作所為,正是他離開前妻的原因。“我看出來布蘭奇一點一點地把我妻子所有的小伎倆都使了出來。她用無限的耐心,打算把我罩在羅網里,捆得結結實實。她想把我拉下來,和她待在同一水平;她對我毫無關心,只想讓我為她所有。”(P148)

作者在這里深刻地揭示出女人的關愛,僅僅是一種表層的愛,而絲毫沒有觸及到他的靈魂,而一個男人在靈魂的飢渴無法得到滿足的情況下,他必然會繼續出走,去尋找真正的靈魂的歸宿。這就形成了小說里的最為深刻的對於男人與女人關系的剖析與斷定。男女之間的靈與肉沖突,是所有文學作品中無法規避的核心議題。斯特里克蘭德講的明白,情慾他無法克服,他屈從於情慾,但是只會使他更加憎恨情慾(P148)。女人的愛,只會讓他更加鄙視女人,對她毫無愛意,急欲棄之而後快。在作者深刻的觸及男女心理層面的解剖刀的刀鋒燭照下,斯特里克蘭德的忘恩負義便有了理論上的辯護詞。

而同樣,女人的愛,同樣受到靈與肉關系的深刻左右。書中,斯特里克蘭德說了一句頗為經典的判斷:“一個女人能原諒男人給她造成的傷害,但是不能原諒他為她的緣故而做出的犧牲(P145)”。女人受的傷害,是因為她愛男人,是她的心靈之愛,所以即使有這種傷害,她也會甘之如飴,就像《一千零一夜》的故事中,貌美如花的王後卻會在每晚甘願承受一個男人暴打的痛苦,但卻對國王冷若冰霜。所以說在一個無愛的女人的面前,男人的任何犧牲只會引起她的更多的鄙視與厭惡。在小說里,我們看到,荷蘭畫家在哀求妻子“我會改的”的時候,遭受到妻子的冷酷的掌擊,深刻地反映出女人在無愛男人的面前的同樣不遜色的殘忍與冷酷。

因此,斯特里克蘭德傷害了布蘭奇,而布蘭奇則傷害了自己的丈夫。他們的這種傷害,正反映了男女基於靈與肉的不同性別立場,而呈現出的一種刀鋒的不同的刃面。男人想神遊天外,追求靈之無極,而女人則畫地為牢,置“男人之靈”於掌控之中(P148:男人的靈魂漫遊於宇宙最遙遠的地域,女人卻熱衷於把男人的靈魂囚禁在家庭收支賬簿的小圈子裡),斯特里克蘭德與布蘭奇這一對萍水相逢的男女之間,卻組成了最深刻的男女矛盾。布蘭奇的靈只屬於她心儀的男人,為此她愛我所愛,無怨無悔,甚至死都不怕,也算是為愛而死。而斯特里克蘭德的“靈”卻不願受制於任何人,對布蘭奇的這種非份之想,只能看著她走上死亡之路。而後來在南太平洋島國上斯特里克蘭德結識的那位土著女子,得到他最佳的首肯就是“她從來不幹涉我……我讓她做什麼,她就做什麼。”(P197)這個土著女子也許沒有文化,但她憑著一種原始的本能,從不去束縛一個男人的靈魂,放任著他的心靈的自由,所以,斯特里克蘭德與她相安無事,也就不會釋放出對文明社會女子的傷害毒素。毛姆逆轉了一個道德層面討論的藝術家的優劣品性,而從“靈與肉”的層次上,探討了男人與女人自我拯救與相互救贖的不同方式,從而成功地為斯特里克蘭德進行了脫罪化處理和無罪認定,從開始時聲嘶力竭的討伐轉化為把他列入“偉大的人”行列中的謳歌。

很多情況下,毛姆在書中羅列出的男女之間的博奕關系,可以幫助我們解開中國文化中最諱莫如深的“清官難斷家務事”的迷障。“家務事”不是清官能斷的,但一個偉大的作家,卻能夠透過人性的霧幔與心理的迷津,最接近地觸摸到人心的秘密。比如,我們不妨庸俗地拿張藝謀與鞏俐的關系作一點實戰運用。張與鞏的分手,眾說紛紜,其中一個很重要的原因,是鞏俐想與張藝謀結婚,但張不願意進入到婚姻的束縛中,張藝謀這里的心態,正是斯特里克蘭德的心態,他有他的追光,女人試圖介入到他的心靈之光中,這是男人最為討厭的。於是張選擇了棄絕。而張後來與一個平凡的女子結婚生子,令人大跌眼鏡,但這正是斯特里克蘭德後來與一個“從來不妨礙他”的土著女人相依相守的原因,因為那個凡俗的女子從不想駕馭他,干擾他的心靈。因此,西方文學里的深刻性是足以讓中國文學嘆為觀止的。毛姆的這本《月亮與六便士》發表於1919年,而同時的中國文學,魯迅剛剛在1918年發表了第一篇現代小說《狂人日記》,當時的中國文學對兩性關系的探討遠沒有觸及到靈與肉的深刻的層面,而毛姆在書中論及的人性的深刻內涵與隱秘空間,卻能夠在今天依舊讓我們感到強烈的震撼,可以讓我們找到現實的對應與迷津的答案,這正是西方文學的一種深刻的魅力所在吧。

【篇二】《月亮與六便士》的讀後感

毛姆是個非常聰明的作家。非常,聰明。

寫東西好的人其實不一定聰明。他是真聰明。

他是個非常認真的讀者。比起其他毒舌,他讀的書多到逆天。而且他還很八卦,看看他寫的司湯達評傳和福樓拜評傳好了。他對作者心理的把握極高明。

也只有他敢說巴爾扎克、托爾斯泰、陀思妥耶夫斯基們的文筆不好,但“偉大作家需要的不只是文筆,而是激情和敘述欲”。

他距離不朽,其實缺一點激情。他太聰明了,簡直聰明到缺一點魯莽。所以歷史很難把他歸類到托爾斯泰們中間去,但他估計也不在乎這個。

到了20世紀,他還在寫19世紀式的小說。但他寫得確實好。那些"我有個朋友"式小說,莫泊桑就寫得很好,但毛姆寫得不下於前者。

做個對比,董橋先生也喜歡“我有個朋友”。看看他和毛姆寫的,就明白毛姆寫得多好了。

毛姆不太會為了戲劇性刻意造巧合,也不會為了個情節硬拽著人物性格扭著走,瑰麗斑斕的手法也不多,又帶點英國范兒不肯跳到前台講大道理,點到為止。所以就像沒有管弦搭配的鋼琴單奏。有點兒薄,不厚潤,但是滴溜溜溜溜明凈流暢。

毛姆哪怕在企圖說教之餘,也不會丟了自己講故事的文體,所以他講故事時喜歡潤物無聲,帶著英國式的淺笑抹過去。硬想插說教,反而很別扭,不像巴爾扎克和雨果說故事時間隙插話自然而然愛什麼時候插什麼時候插。毛姆對司湯達和狄更斯的巨大推崇,都是針對他們講故事方面的。

在對政治正確的無視、對傳統的刻意嘲諷方面,毛姆其實有點納博科夫范兒——雖然他二人氣質還不大同,而且真遇到一定會彼此掐起來。

但毛姆又不是個冷淡到會嘲弄一切情懷的人。《月亮與六便士》里,他的情懷表露得夠明顯了。

對高更和梵高那一代人了解越多,越會明白這一點。

書的結尾這段,是他招牌的風格:

————————

在我談完他慘死的情況以後我就沒有再往下說了。有一兩分鍾大家都沒有說話。後來羅伯特·思特里克蘭德劃了根火柴,點著了一支紙煙。

“上帝的磨盤轉動很慢,但是卻磨得很細,”羅伯特說,頗有些道貌岸然的樣子。

思特里克蘭德太太和朵納爾德遜太太滿腹虔誠地低下頭來。我一點兒也不懷疑,這母女兩人所以表現得這么虔誠是因為她們都認為羅伯特剛才是從《聖經》上引證了一句話。說實在的,就連羅伯特本人是否絕對無此錯覺,我也不敢肯定。

不知為什麼,我突然想到愛塔給思特里克蘭德生的那個孩子。聽別人說,這是個活潑、開朗、快快活活的小夥子。在想像中,我彷彿看見一艘雙桅大帆船,這個年輕人正在船上幹活兒,他渾身赤裸,只在腰間圍著一塊粗藍布;天黑了,船兒被清風吹動著,輕快地在海面上滑行,水手們都聚集在上層甲板上,船長和一個管貨的人員坐在帆布椅上自由自在地抽著煙斗。思特里克蘭德的孩子同另一個小夥子跳起舞來,在暗啞的手風琴聲中,他們瘋狂地跳著。頭頂上是一片碧空,群星熠熠,太平洋煙波淼茫,浩瀚無垠。

《聖經》上的另一句話也到了我的唇邊,但是我卻控制著自己,沒有說出來,因為我知道牧師不喜歡俗人侵犯他們的領域,他們認為這是有瀆神明的。我的亨利叔叔在威特斯台柏爾教區做了二十七年牧師,遇到這種機會就會說:魔鬼要干壞事總可以引證《聖經》。他一直忘不了一個先令就可以買十三隻大牡蠣的日子。

————————

褒貶傾向,很是明顯,尤其是對愛塔她們情景的描述,是他罕見的抒情一面。但他又藏起來了。

這是給我們的私下禮物:就像一個傲嬌毒舌從來不假辭色的男人,忽然跟我們喝了杯酒,說了三句真心話,然後轉身離開,什麼都沒有了。

毛姆筆下,斯特里克蘭德,一如《刀鋒》里的拉里一樣,求仁得仁,得其所哉,為了自己的夢想,在邊陲之地,以一種文明人無法理解、他自己很快樂的方式,結束了人生。而直到書的結尾,文明社會的那些人,還在道貌岸然的評斷他們。在這里,毛姆對激情燃燒的藝術家流露贊美之情(雖然還是很克制),而道貌岸然,拿著成型語錄批判他們的人,都被他當成庸俗的魔鬼,不值一哂。

所謂傲嬌毒舌就是:

毛姆對不喜歡的人會刻薄嘲諷,但對喜愛的形象,贊美起來很節制。

因為他是個聰明到有些扭的人。他知道情懷過了線就是鋪張和虛偽,所以總得假裝嘲諷一切(對他在意的,他會嘲諷得溫柔些),他太聰明了,對尺度和分寸把握得很好,讓大家很難抓住他的把柄,明白他真正喜歡的是什麼。

但如果讀細一點,你會發現他許多玩世不恭的毒舌聰明其實又是擺的姿態。骨子裡,他是個情懷深沉的小說家。他只會給那些最細心的人,提供一點小福利,展現他詩意的一小面。

然後他就繼續傲嬌著,用毒舌來遮蓋自己了。

【篇三】《月亮與六便士》的讀後感

或許正是因此,《月亮與六便士》中,毛姆借“我”口中描述的、一個似乎完全獨立於故事之外的人物——天才醫生亞伯拉罕,闡明了自己與高更之間的共性。這位醫生自學校求學時起,表現便已出類拔萃,事事做得高人一籌,所有的獎勵和獎學金都拿遍,眼看著要升任醫院管理層時,卻因為一次前往埃及亞歷山大港的經歷,認定了自己的最終歸宿,即刻辭職遠離,和當地人結婚,日子過得緊巴巴。與此同時,另一個他在位時根本沒法出頭的醫生阿萊克,接替了亞伯拉罕的位置,從此平步青雲。

阿萊克嘲笑亞伯拉罕的選擇,但亞伯拉罕本人卻過得平和快樂。阿萊克的快樂是六便士式的,簡單易懂,無非是俗世安寧,生活富裕。亞伯拉罕的快樂則是月亮,是某種根深蒂固的返祖訴求。那就像是,一個人偶然來到一個地方,莫名其妙地感覺自己屬於那裡,自己在出生地反而是陌生人。遵從自己內心,去選擇了月亮或者六便士,無論哪種,無疑都是幸福的。真正痛苦的是不去追求,或者求而不得,守著錯誤的.選擇煎熬一生。

月亮若是未竟的鄉愁,那每個人倒也都是異鄉人了。

在塔希提島居住時,高更用法語寫了一部名為《諾亞·諾亞》的手記,這本書碰巧在《月亮與六便士》出版的同一年裡,被翻譯為英文出版。考據毛姆是否讀過紐約尼古拉斯·布朗出版社出版的這本手記,是否是在此之後,才下決心完成《月亮與六便士》的最後章節的,並不困難;考據雷諾阿1919年的離世,對於故事的完成是否有所推動,亦不麻煩;哪怕想從文學史當中搜尋梵高的耳朵,是否被高更割下獻給妓女,都不算是離譜。

然而,最有趣的事情卻不在書外。

即使將這本《月亮與六便士》一口氣讀到第54節,不將最後20頁讀完,你仍舊沒辦法得知斯特里克蘭德生命的全部真義,甚至連其中十分之一都沒法獲知——這正是毛姆被稱作講故事聖手的真正原因。沒錯,包括倫敦、巴黎、馬賽發生的一切,都很精彩,感覺是一個至少能夠打出九分以上的好故事了。然而,只有抵達塔希提,從肥胖的庫特拉斯醫生那裡,聽聞斯特里克蘭德生命最後階段發生的一切之後,你才會明白,前面兩百多頁的曲折迂迴,不過是為了更好講述生命壯烈升華的過程而埋下的伏筆。

在現實中,高更是在腳部濕疹惡化、心臟衰弱的雙重摺磨下,因為心臟病發去世的。他曾經考慮過回法國接受治療,但卻未能成行,滯留在島上的“歡樂之家”小屋裡。1898年,高更曾經選擇自殺。根據《諾亞·諾亞》里的記載,他住在塔希提時也常常覺得寂寞苦悶。他“有限度”地追求名利,舉辦畫展和拍賣會。在南太平洋能夠賴以生存多年的一部分原因,是因為他繼承了叔父的遺產,平時多少賣些畫作。他甚至還領取過大溪地巴貝杜土木事業局的工資。然而,毛姆的斯特里克蘭德卻是個更加決絕、純粹的天才——不僅沒有繼承任何遺產,不考慮舉辦任何畫展,繪畫還既不為錢財,也不為展示。他可以隨便將作品送人,隨意將畢生心血銷毀,病入膏肓也不吭一聲。斯特里克蘭德唯一看重的,不過是“表達”過程本身,僅此而已。

因此,盡管提前收尾已是一個很好的故事,毛姆卻試圖以接近神秘主義的臨終場景敘述,將月亮與六便士之間可能存在的曖昧地帶,將現實中的高更與虛構里的斯特里克蘭德,徹底隔絕開來。他當然是做到了:最後20頁,即便已是第三次閱讀,我還是讀得冷汗直冒——摒棄一切的本真追求,原始而肉慾的力量,經過不多不少的鋪墊,終於能夠在這一部分里,超越人類語言所能抵達的限界。這個過程本身,已不是“精彩”這種膚淺的詞彙可以形容,“真正的真相”在很大程度上,是殘忍而悲戚的,包含凡人難以忍受的棄絕之姿。

之前未曾讀過《月亮與六便士》的讀者,無疑是幸運的。本次的蘇福忠譯本,相比市面上常見的傅惟慈本子,更為通俗、流暢、口語化,它削弱了舊譯本通過嚴肅的選詞和長句,有意無意強調了的哲學性,彷彿高更作品中獨具的那類明晰線條、幻覺般的色彩、生硬的對比和碩大無朋的體積感,在閱讀過程中都能即時浮現在腦海中似的。

斯特里克蘭德在島嶼的最後時光里究竟發生了什麼,毛姆用的是怎樣的寫法,此刻隨便描述出來,無疑會影響到一次也未讀過本書的讀者們的閱讀體驗,只好按下不表。可以確信的是,經由這個結尾,整本書最終上升為西西弗斯式的神性體驗,與希臘神話最經典的隱喻之一,具備了某種結構上的一致性。

西西弗斯觸怒眾神,眾神懲罰他,令他將一塊永遠上不了山頂的巨石推上山頂。於是,西西弗斯每日周而復始地推動巨石,徒勞地消耗生命。在相當漫長的時光里,西西弗斯是絕望、煎熬又痛苦的。直至某天,他突然在無休止的重復當中,感受到了美——粗糲的獸欲、原始的力量。這種美的發現,令他不再將推動巨石視作苦難,於是苦難也就即時終止了。

無論月亮,還是西西弗斯,無論毛姆或高更,乃至我們自己。對於至美至真的不懈追求,永遠是超越的唯一途徑。

G. 毛姆短篇小說精選集怎麼樣

發了很長時間看完這本小說集,一方面看得時候也同時在看其它的書,另一方面覺得小說集要分開看,看完幾篇歇一段時間,慢慢再看。 在看毛姆這篇小說集的同時,也看著他的讀書隨筆和月亮與六便士。覺得他實在是一個真誠、有趣的老頭。看他的讀書隨筆,聽他評論名著的好壞,可以知道他青睞何種題材的小說,知道他喜歡用何種手法去創造一個故事。然後對照到他的小說,去解構他的創造意圖是個很有趣的事。 這本小說集里的故事都是現實主義,正像他認為的:作家應給讀者一個完整、緊湊、戲劇性的故事,他的小說都做到了,也做得很出色,啟承轉合,往往到結尾還有出乎意料的轉彎,讓人看得津津有味。 初讀時,讀到《蒙德拉古勛爵》(我覺得這是這本小說集里最好的一篇)時,完全被震撼了,是怎麼的一種心理,讓人執著地在夢中殺人。還有《不屈服的女人》《午餐》《螞蟻與蚱蜢》等,都是立意翻新,十分洞析人性。 與毛姆一樣,認同不可知論,所以他的小說表達出的思想與我高度契合,讀罷覺得又有趣又受益。 有一點不喜歡的是:雖然毛姆提倡小說要簡潔,但我覺得這部小說集里的一些小說還不夠簡潔,稍顯啰嗦,揣測他的目的是為了讓那些故事看起來更真實吧,但我倒是無所謂真不真實,讀起來爽就好。

H. 毛姆《月亮與六便士》的讀後感(2)

在我談完他慘死的情況以後我就沒有再往下說了。有一兩分鍾大家都沒有說話。後來羅伯特·思特里克蘭德劃了根火柴,點著了一支紙煙。

“上帝的磨盤轉動很慢,但是卻磨得很細,”羅伯特說,頗有些道貌岸然的樣子。

思特里克蘭德太太和朵納爾德遜太太滿腹虔誠地低下頭來。我一點兒也不懷疑,這母女兩人所以表現得這么虔誠是因為她們都認為羅伯特剛才是從《聖經》上引證了一句話。說實在的,就連羅伯特本人是否絕對無此錯覺,我也不敢肯定。

不知為什麼,我突然想到愛塔給思特里克蘭德生的那個孩子。聽別人說,這是個活潑、開朗、快快活活的小夥子。在想像中,我彷彿看見一艘雙桅大帆船,這個年輕人正在船上幹活兒,他渾身赤裸,只在腰間圍著一塊粗藍布;天黑了,船兒被清風吹動著,輕快地在海面上滑行,水手們都聚集在上層甲板上,船長和一個管貨的人員坐在帆布椅上自由自在地抽著煙斗。思特里克蘭德的孩子同另一個小夥子跳起舞來,在暗啞的手風琴聲中,他們瘋狂地跳著。頭頂上是一片碧空,群星熠熠,太平洋煙波淼茫,浩瀚無垠。

《聖經》上的另一句話也到了我的唇邊,但是我卻控制著自己,沒有說出來,因為我知道牧師不喜歡俗人侵犯他們的領域,他們認為這是有瀆神明的。我的亨利叔叔在威特斯台柏爾教區做了二十七年牧師,遇到這種機會就會說:魔鬼要干壞事總可以引證《聖經》。他一直忘不了一個先令就可以買十三隻大牡蠣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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褒貶傾向,很是明顯,尤其是對愛塔她們情景的描述,是他罕見的抒情一面。但他又藏起來了。

這是給我們的私下禮物:就像一個傲嬌毒舌從來不假辭色的男人,忽然跟我們喝了杯酒,說了三句真心話,然後轉身離開,什麼都沒有了。

毛姆筆下,斯特里克蘭德,一如《刀鋒》里的拉里一樣,求仁得仁,得其所哉,為了自己的夢想,在邊陲之地,以一種文明人無法理解、他自己很快樂的方式,結束了人生。而直到書的結尾,文明社會的那些人,還在道貌岸然的評斷他們。在這里,毛姆對激情燃燒的藝術家流露贊美之情(雖然還是很克制),而道貌岸然,拿著成型語錄批判他們的人,都被他當成庸俗的魔鬼,不值一哂。

所謂傲嬌毒舌就是:

毛姆對不喜歡的人會刻薄嘲諷,但對喜愛的形象,贊美起來很節制。

因為他是個聰明到有些扭的人。他知道情懷過了線就是鋪張和虛偽,所以總得假裝嘲諷一切(對他在意的,他會嘲諷得溫柔些),他太聰明了,對尺度和分寸把握得很好,讓大家很難抓住他的把柄,明白他真正喜歡的是什麼。

但如果讀細一點,你會發現他許多玩世不恭的毒舌聰明其實又是擺的姿態。骨子裡,他是個情懷深沉的小說家。他只會給那些最細心的人,提供一點小福利,展現他詩意的一小面。

然後他就繼續傲嬌著,用毒舌來遮蓋自己了。

【篇三】《月亮與六便士》的讀後感

或許正是因此,《月亮與六便士》中,毛姆借“我”口中描述的、一個似乎完全獨立於故事之外的人物——天才醫生亞伯拉罕,闡明了自己與高更之間的共性。這位醫生自學校求學時起,表現便已出類拔萃,事事做得高人一籌,所有的獎勵和獎學金都拿遍,眼看著要升任醫院管理層時,卻因為一次前往埃及亞歷山大港的經歷,認定了自己的最終歸宿,即刻辭職遠離,和當地人結婚,日子過得緊巴巴。與此同時,另一個他在位時根本沒法出頭的醫生阿萊克,接替了亞伯拉罕的位置,從此平步青雲。

阿萊克嘲笑亞伯拉罕的選擇,但亞伯拉罕本人卻過得平和快樂。阿萊克的快樂是六便士式的,簡單易懂,無非是俗世安寧,生活富裕。亞伯拉罕的快樂則是月亮,是某種根深蒂固的返祖訴求。那就像是,一個人偶然來到一個地方,莫名其妙地感覺自己屬於那裡,自己在出生地反而是陌生人。遵從自己內心,去選擇了月亮或者六便士,無論哪種,無疑都是幸福的。真正痛苦的是不去追求,或者求而不得,守著錯誤的選擇煎熬一生。

月亮若是未竟的鄉愁,那每個人倒也都是異鄉人了。

在塔希提島居住時,高更用法語寫了一部名為《諾亞·諾亞》的手記,這本書碰巧在《月亮與六便士》出版的同一年裡,被翻譯為英文出版。考據毛姆是否讀過紐約尼古拉斯·布朗出版社出版的這本手記,是否是在此之後,才下決心完成《月亮與六便士》的最後章節的,並不困難;考據雷諾阿1919年的離世,對於故事的完成是否有所推動,亦不麻煩;哪怕想從文學史當中搜尋梵高的耳朵,是否被高更割下獻給妓女,都不算是離譜。

然而,最有趣的事情卻不在書外。

即使將這本《月亮與六便士》一口氣讀到第54節,不將最後20頁讀完,你仍舊沒辦法得知斯特里克蘭德生命的全部真義,甚至連其中十分之一都沒法獲知——這正是毛姆被稱作講故事聖手的真正原因。沒錯,包括倫敦、巴黎、馬賽發生的一切,都很精彩,感覺是一個至少能夠打出九分以上的好故事了。然而,只有抵達塔希提,從肥胖的庫特拉斯醫生那裡,聽聞斯特里克蘭德生命最後階段發生的一切之後,你才會明白,前面兩百多頁的曲折迂迴,不過是為了更好講述生命壯烈升華的過程而埋下的伏筆。

在現實中,高更是在腳部濕疹惡化、心臟衰弱的雙重摺磨下,因為心臟病發去世的。他曾經考慮過回法國接受治療,但卻未能成行,滯留在島上的“歡樂之家”小屋裡。1898年,高更曾經選擇自殺。根據《諾亞·諾亞》里的記載,他住在塔希提時也常常覺得寂寞苦悶。他“有限度”地追求名利,舉辦畫展和拍賣會。在南太平洋能夠賴以生存多年的一部分原因,是因為他繼承了叔父的遺產,平時多少賣些畫作。他甚至還領取過大溪地巴貝杜土木事業局的工資。然而,毛姆的斯特里克蘭德卻是個更加決絕、純粹的天才——不僅沒有繼承任何遺產,不考慮舉辦任何畫展,繪畫還既不為錢財,也不為展示。他可以隨便將作品送人,隨意將畢生心血銷毀,病入膏肓也不吭一聲。斯特里克蘭德唯一看重的,不過是“表達”過程本身,僅此而已。

因此,盡管提前收尾已是一個很好的故事,毛姆卻試圖以接近神秘主義的臨終場景敘述,將月亮與六便士之間可能存在的曖昧地帶,將現實中的高更與虛構里的斯特里克蘭德,徹底隔絕開來。他當然是做到了:最後20頁,即便已是第三次閱讀,我還是讀得冷汗直冒——摒棄一切的本真追求,原始而肉慾的力量,經過不多不少的鋪墊,終於能夠在這一部分里,超越人類語言所能抵達的限界。這個過程本身,已不是“精彩”這種膚淺的詞彙可以形容,“真正的真相”在很大程度上,是殘忍而悲戚的,包含凡人難以忍受的棄絕之姿。

之前未曾讀過《月亮與六便士》的讀者,無疑是幸運的。本次的蘇福忠譯本,相比市面上常見的傅惟慈本子,更為通俗、流暢、口語化,它削弱了舊譯本通過嚴肅的選詞和長句,有意無意強調了的哲學性,彷彿高更作品中獨具的那類明晰線條、幻覺般的色彩、生硬的對比和碩大無朋的體積感,在閱讀過程中都能即時浮現在腦海中似的。

斯特里克蘭德在島嶼的最後時光里究竟發生了什麼,毛姆用的是怎樣的寫法,此刻隨便描述出來,無疑會影響到一次也未讀過本書的讀者們的閱讀體驗,只好按下不表。可以確信的是,經由這個結尾,整本書最終上升為西西弗斯式的神性體驗,與希臘神話最經典的隱喻之一,具備了某種結構上的一致性。

西西弗斯觸怒眾神,眾神懲罰他,令他將一塊永遠上不了山頂的巨石推上山頂。於是,西西弗斯每日周而復始地推動巨石,徒勞地消耗生命。在相當漫長的時光里,西西弗斯是絕望、煎熬又痛苦的。直至某天,他突然在無休止的重復當中,感受到了美——粗糲的獸欲、原始的力量。這種美的發現,令他不再將推動巨石視作苦難,於是苦難也就即時終止了。

無論月亮,還是西西弗斯,無論毛姆或高更,乃至我們自己。對於至美至真的不懈追求,永遠是超越的唯一途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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