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篇小說講一個男人穿雨衣
① 小時候一篇語文課文其中一個人物穿雨衣帶帽子那文章叫什麼好像是外國一篇作品。
裝在套子里的人 ,講的是一個保守的吝嗇鬼的故事,作者用諷刺手法塑造了一個保守、反動、扼殺一切新思想的「裝在套子里的人」的典型形象。
http://ke..com/link?url=plCtstInyU-qB9w0zSMrSMHf43BhOf5QZpqN0F_b9MrlCMWdVry7_g4m-Tg30MMy
② 第一件雨衣的誕生這個故事中,我明白了什麼
這個故事中我明白了:只要細心觀察,生活中有太多值得發現的問題。
故事講述了一個叫麥金杜斯的工人發現:這件衣服上塗了橡膠的地方,好像塗了一層防水膠,雖然樣子難看,卻不透水。他靈機一動,索性將整件衣服都塗上橡膠,結果就製成了一件能擋雨水的衣服。
③ 求靈異小說
我看了那麼多國內的恐怖小說,總結了一下(當然也不見得全是恐怖嚇人的,我覺得好看的就是故事邏輯好,寫的精彩的):
《冤鬼路5步曲》是很經典的,基本喜歡看恐怖小說的朋友都拜讀過,如果你沒看過就強烈推薦!
月下桑的《七靈書》和《7truth 》系列也很好看!還有寧德一的《幽冥怪談》系列!!
周德東的小說,過程能使人緊張,結局也算合理。推薦《三減一等於幾》、《三岔口》、《九命貓》。
大袖遮天的作品《第二類死亡》和《邏輯》也不錯,推薦!
心理罪系列:《第7個讀者》和它的續集《畫像》和《教化場》(和鬼無關,但內容蠻懸疑的,推理還不錯。好看!)
《幽洞》系列(第一篇關於幽洞的還行,後面幾個故事就比較一般了,只推薦第一篇,確實很經典!)
《驅魔人》加入了很純情的情感設計(我個人不太喜歡什麼恐怖故事寫的跟言情小說一樣,所以口味沒對上),但很多人覺得不錯,我也不能因為個人喜好就抹殺了大家心目中的地位,所以也推薦吧。
成剛的故事也還行,如《沉睡谷》、《嬰骨花園》等。
那多的恐怖小說也很多,看了部分,手記什麼的,感覺不好不壞,作為記者的視角對一些靈異故事的記敘,可能恐怖小說看多了,有點麻木。
張寶瑞是老牌的了,像《綠色屍體》《一隻綉花鞋》《一滴血》等,可以看出當年寫鬼故事還有些政治的關系,比起的一些近代作品,有些內容要稍微老套點,但可以看看當年鬼故事是怎麼寫的。
周浩日軍的小說也還不錯,推薦《恐怖谷》、《凶畫》、《鬼望坡》。
其他我看過覺得好看的有:《17棟男生宿舍》(看了2遍,帶入感很好!強推!)
《一封家書》(又名筆仙,很好看哦!這個就不用說了,很經典的!!)
《凶冥十殺陣》(和風水有關,很多人推薦,我自己還沒看完,暫不加評論)
《筆仙走向死亡地下室的游戲》(超喜歡的,現在都還在回味,強烈推薦!!)
《大地的謊言》(一個故事可以寫,確實有才華,故事詭異。監獄里,抓心理的,強推!)
《愛是有毒的〉(寫的不錯,雖然說不上來哪裡欠缺點什麼,但結局你一定想不到!)
《四號門診樓》(開始還算不錯,有讓人一直看下去的感覺,但後面覺得小題大做,過於重視心理,故事邏輯一般,可以一觀)
《第51幅油畫》,比較奇異的一部作品,作者寫法蠻生活化,值得一看!!算懸疑吧?
<貓的復生》,破案的,情節比較緊湊,劇情比較撲朔。推薦看看!!
《陰緣傘》也是懸疑的,寫的還行,推薦。
鬼故事《602噬人公寓》和續集《荒宅死詔》在文筆上寫的比較直接,描寫上惡心些,沒看完,不知道合你們胃口不。
以前見有人說《她死在QQ上》好看,結果自己找來看了後覺得是垃圾。
台灣的推薦九把刀的《樓下的房客》,作者想法怪異,所有作品裡我最欣賞這篇,有種洗腦的感覺,看了人暈暈的,其他的作品看著覺得蠻精神病的,心理壓抑。
日本的推薦《殺人館系列》(不過貌似有些情節看著有些悶,我跳著跳著看的。)日本優秀的作品還有很多,但是我從網上都找不到下載的,所以沒機會看。
剩下什麼女生寢室啊、鬼谷女啊,七色恐怖啊,773系列啊,異聞錄啊等等可能還只屬於入門級,情節還不能夠吸引我繼續看下去,很多看了開頭就沒看了。蔡駿的作品頭幾年看著還行,但個人認為除了他的《肉香》和《地域十九層》2部作品題材不錯可以一觀外,其他的作品也是很垃圾的,為恐怖而恐怖,很多不能自圓其說。至於《鬼吹燈》、《盜墓筆記》等總的來說還是不錯的,但此等盜墓題材看多了還是膩,而且篇幅過長,就看幾部有代表的就行了。
系列故事還有《蟲眼三部曲》、《晉中鬼事三部曲》、《禁書三部曲》、《老屍三部曲》等,太長了,翻了下開頭,覺得可能寫的不是特別吸引人,也因為看的太多麻木了,就沒看下去,若有人感興趣可以看後來評價一下。
《無限恐怖》也可以,雖然他不算恐怖小說,但題材也還行~蠻長的。。。。打發時間的時候可以來看看~~
以上就是總結了,還有部分作品沒說到的只能原諒了。。。。。。
④ 休閑小說
痞子蔡
真名:蔡智恆
生日:1969年
性別:男
身高:1.71米
體重:64公斤
自認的星座:天蠍座
身份:台灣台南成功大學水利博士班研究生
最常見的性格:外冷內熱
最崇的特質:真誠
喜歡參加的運動:棒球
喜歡看的書:金庸小說
人物的真實性:何必在網路這虛幻的地方來討論真實
對自己作品的推介:就把它當小說看吧!
對網路的看法:讓虛幻的歸虛幻,現實的歸現實吧
痞子蔡e-mail地址:[email protected] 讀者可以發信給他,通常會回復
官方網站地址: www.jht.idv.tw
《第一次的親密接觸》,成名作品,網上最出名的網路愛情小說,《雨衣》是痞子蔡的另一篇大作,值得一看。《檞寄生》更是讓痞子達到另一個創作高峰!
作品集:
檞寄生
繼那個膾炙人口的Plan「假如我有一千萬」之後,「不論我在哪裡,都只離你一個轉身的距離」,將可能成為最煽情的流行語。
《檞寄生》到底在描述一種什麼樣的愛情?就像一個疲憊的人,下了班,淋到雨,打開家門時,心愛的人剛煮完一碗熱騰騰的面,然後幫他擦去額頭的雨珠。你能想像得到那個人、那場雨、那碗面、那條擦去雨水的手帕,但是你能想像得出那碗面的味道嗎?那麼就請在《檞寄生》中細細品嘗吧! 《檞寄生》延續了蔡智恆小說一貫的浪漫氣氛,描述「我」實在不是故意,但仍舊不小心同時愛上兩個女孩的「三角戀」故事:在台北擔任研究助理的「我」,打開抽屜,隨手拿出一根煙抽,要把煙擰息時,發現煙上有字……每抽一根煙,便憶起一段往事。最讓他心動的是她,那個在煙上寫字的女孩;可另一個她也叫他痛苦,那是讓他重拾信心的女孩。當你令兩個女孩心痛,你就不得不做一個選擇;當兩個女孩令你憶起左肩右肩痛,你就知道自己中毒太深,要細細分辨,什麼是真愛,什麼是一生所愛……愛抽「MILD SEVEN」的蔡智恆,用十根煙串起一個濃淡相宜的愛情故事,就像《第一次的親密接觸》一樣,其中或多或少難免糅進自己切身的情感經歷。
夜玫瑰
玫瑰花兒朵朵開呀
玫瑰花兒朵朵美
玫瑰花兒像伊人哪
人兒還比花嬌媚凝
眸飄香處
花影相依偎
柔情月色似流水
花夢託付誰~
第一次的親密接觸
這部小說被認為是中文網路文學的一座里程碑,它使作者痞子蔡一炮走紅,也使網路文學開始為人關注。書中痞子蔡悼亡似地訴說了一個凄迷的愛情故事,美麗的女孩最後死於絕症,她的名字很浪漫,叫'輕舞飛揚'。
雨衣
這是痞子蔡的第二部網路小說。與《第一次親密接觸》不同,《雨衣》的愛情故事發生在網下,美麗卻帶著淡淡的無奈。
日本女孩雨子到台灣學習,經朋友介紹,「痞子」教她中文,她教「痞子」日語,感情在「教學」中慢慢滋長,下雨了,「痞子」讓雨子鑽進了自己的雨衣,雨子的故鄉恰恰有這樣一種傳統:男孩不太敢向女孩表達自己的愛意時,就選一個雨天,邀女孩共穿一件雨衣……
雨子要回日本了,把自己最喜歡的紫紅色雨衣送給了「痞子」……
雨子結婚了……
愛爾蘭咖啡
本書是蔡智恆繼《第一次的親密接觸》和《雨衣》之後的又一深情力作。一間小小的咖啡館,一盞小小的燈,一位異鄉的男子,邂逅了一個會煮愛爾蘭咖啡的女孩。於是,愛情,就在某個雨夜中,迎著奇特的愛爾蘭咖啡溫柔的香氣,得到誕生的靈感。他對她的思念,從此再也分不清楚是對愛的念想,或是對咖啡的渴望了……
相傳,酒保為了心儀的女孩,將威士忌融合入熱咖啡,發明了愛爾蘭咖啡。咖啡的芬芳搭配烈酒的濃醇,在冷冽的夜裡讓人從掌心一路溫暖到心底。一個四分之一愛爾蘭血統的台北女孩,就因為聽到這個故事,堅持煮出正統的愛爾蘭咖啡,而且只在晚上十二點後供應。於是,愛情,就在某個雨夜中,迎著咖啡溫柔的香氣,得到誕生的靈感。一間小小的咖啡館,一盞小小的燈,一個異鄉的男子,邂逅了一位女孩。他對她的思念,從此再也分不清楚是對愛的想望,或是對咖啡的渴了……
亦舒與珂雪(2004)
一位學畫的女孩『珂雪』與一位學理工的男孩『亦舒』,當藝術與科學相遇,不同的理念背景,對於愛情的期待與表現截然不同,就因為不同,所以他們的愛情可以非常豐富。亦恕,一個學科學的理工男,聰明、獨特的幽默能力,凡事有原則,思考喜歡講邏輯,就連愛情也是。
在工作的同時也嘗試寫作。他,很像蔡智恆。珂雪,一個學藝術的美麗女孩,聰穎、感覺細膩,當面對無法解釋的事情,她會畫給你看,自然散發的柔柔情愫。她,就像你我都認識一位鄰家女孩亦恕在思考小說創作的同時,用原子筆隨手畫出的一幅圖畫,『一個箭靶與一支正射出的一隻箭,再加上幾條虛線』,而珂雪竟可以聽到他想要表達的,『噓噓』箭的聲音,他們認識了。哈,痞式幽默。透過創作他們了解對方的故事,走進彼此的世界,也在對方的創作中,扮演了一個重要的角色。
從相互的創作,看見對方的生活,也看見對方在心中的地位,而彼此故事的結局也會相同嗎?等你來找到答案。兩個愛情故事,一個看在你的眼裡,一個發生亦恕與珂雪的筆中,有生活、有愛情、有友情,更貼近蔡智恆的真故事。讓蔡智恆帶著你,將小說邁入更寬廣的領域。
一個學藝術的女孩 與 一個學科學的男孩 ~ 用一隻畫筆,順著你的心畫下愛情的符號,讓你我可以走出絢麗的愛情迷宮。
洛神紅茶(短篇小說集)
念高三時,愛上了洛神紅茶。為什麼愛?我卻說不少來。 不可思議的是那被歲月沉澱的味道,竟濃得象一杯清咖啡,苦澀而又酸楚。 那段與洛神紅茶相伴的日子——愛上,然後淡忘,連同那未曾明了的味道。 將我的思緒帶回到那令人難忘的歲月。 啊!遲到了!書呢?襪子到哪去了? 完了!又要被秀逗桑訓了! 大家好,我叫蔡志鴻,高三學生,為了學習寄宿在外。正如大家所見,經常遲到。 小夥子,還是大餅、油條、外帶豆漿嗎? 耶,差點遲到!
目錄:
綠島小夜曲
【 4:55 】
洛神紅茶
香水
圍巾
愛不用抉擇
思念的觸感
創作,網開一面
如果生命不能太長,我們只好活得更深
12次的拒絕
遠覷滄桑
阿母,我滿廿八了!
To Be or Not To Be
秋雨
水中的孤墳
Beauty and Beast
阿妹
小桃子的六年之約
白痴,笨蛋,神經病之差異
痞子蔡詩集
第三者的悲歌
心上之秋
思念
天蠍的原罪
應夢賢臣
再見了 我的愛
孤寂是我的朋友
7-11 之戀(Girl 篇)
7-11 之戀(Boy 篇)
孔雀森林(2005)
故事是開始於一個有趣的心理測驗:『你在森林裡養了好幾種動物,馬、牛、羊、老虎和孔雀。
如果有天你必須離開森林,而且只能帶一種動物離開,你會帶哪種動物?』這次男主角與故事中3位女主角的相遇是因為一封寄錯的情書做為開端,也因主角們所選擇的心裡測驗結果,讓男主角與3位女主角的關系有著隱約的沖突。
文中前半段中出現的兩位女主角有著同音、不同寫法的名字,『劉瑋亭』、『柳葦庭』,因為這樣男主角的情書才會不小心的給錯人,也因為男主角不知該如何解釋這樣的誤會而導致最後因為情書的關系傷了『劉瑋亭』---選擇老虎(代表自尊)---而且將她傷的很重,從此男主角對她一直有著深深的愧疚。
而另一位女主角『柳葦庭』---選擇羊(代表愛情)---是需要浪漫來滋潤愛情,兩人的交往過程中確因男主角---選擇孔雀(代表金錢)---並不是個浪漫的人而導致最後這斷感情也是無疾而終。
男主角經歷了這兩段感情後心中確有著無限的愧疚與遺憾,直到另一個女主角出現,一個同樣選擇孔雀的女生『李珊藍』,兩個同樣選擇孔雀的人,有著相似的地方,也因她的提醒讓男主角有再次面對『劉瑋亭』---選擇老虎(代表自尊)的勇氣,讓他的心中不再有愧疚,而在兩人的相處中男主角也發現了她對他的重要性。
故事的最後男主角雖然想帶著孔雀離開森林,但孔雀卻不想成為男主角開屏的阻礙而離開,但他們都知道會有重逢的一天。
生命中有太多的巧合,而心理測驗只是這些巧合一些合理的解釋,但不全然是標准答案。
請相信心中愛情的聲音,請相信心中對自己的看法。
邀請你在《孔雀森林》中找到《第一次的親密接觸》的那種美麗感動!
暖暖(2007)
蔡智恆2007年純愛新主張,媲美《第一次親密接觸》的愛情旋風。感人純熟的兩岸異地之戀……給你暖暖一生。
台灣男孩涼涼畢業後參加了一個海峽兩岸學生夏令營活動,來到了古都北京,在那裡他遇見了在北京讀書的東北女孩暖暖。他們和其他學生一起快樂地游覽了北京諸多名勝古跡。在此過程中,涼涼和暖暖的感情也與日俱增。夏令營活動結束後,涼涼依依不捨地離開北京,離開暖暖,回到了台灣,他找了工作,和暖暖一起約定,不管現實如何,都要努力地生活著。
此後,涼涼因為工作關系,再次來到大陸出差,掩不住對暖暖的強烈思念之情,他在回台灣之前去了北京,見到了暖暖。並且和暖暖一起去了哈爾濱,在那裡兩人的感情更近了一步。最後涼涼雖然仍要和暖暖分開,但彼此的內心跨越台灣海峽,離得更近了。
蔡智恆這篇最新創作的愛情小說,講述一段看似平凡又不平凡的男女感情。再長的物理距離,都無法割捨人們內心的情感交流和共鳴。
回眸(2008)
即將於2008年12月20日在大陸出版
⑤ 求郭敬明的一篇短篇小說。
他們都是世界上最平凡的男生女生。正是在年輕的歲月里,年畫才沉澱的出如此純粹的晶體。
而很多很多的傳奇,只是單純的從河的此岸尋向渡往彼岸,去找不到回程。
轉眼韶華暗淡,歲月轟然倒地。塵埃覆蓋所有朝向光線伸展枝葉的矮草。
沉睡的不醒的夢,在多年前咣當一生鎖進黑鐵的牢籠。我找不到人問,記也記不起。
總是有著最真實的質感。那些昏昏欲睡的夏天。汗水浸透胳膊下的試卷。抬起頭陽光粗暴的刺進瞳孔。
我像是年高中念了30年。三十年的時光像補丁一樣重重疊疊的打在我那一小段三年的生命線上。像是烙印在身體上的一塊繭。摸過去是突兀。硬硬的一小塊。不知道裡麵包裹了什麼。
那些在夢中安靜無聲的人群,像潮水一樣涌動在學校的各個角落。他們安靜的爬上樓梯,安靜的換上運動服,安靜的在夜晚充滿冷白色熒光燈的教室里做題,安靜得拿著飯盒跑向食堂,安靜得挺著寢室外面下雨的聲音,安靜的在黃昏的操場上跑步,安靜的在學校門口的小店裡挑選筆記本和黑色的水筆。
然後在高中畢業的那天安靜的湧出校門,湧向世界的每一個角落。
這些平凡的事情,卻在潮水一樣的年華退去之後,露出傳奇的肌膚紋理,上面是足夠照耀世界的鱗片。
聽到《飲歌》的時候心裡微微的泛上年代久遠的光,那些光一團一團的聚在一起,在海岸的心臟裡面游來游去,想是深海里那些發亮的寂寞的魚,所過之處照亮了哪些可在心壁上的圖畫和文字,想是去年秋天曾經得我拿著手電筒,用那藝術微弱的光芒去照亮敦煌黑暗石窟中哪些可在岩壁上的花紋一樣,耳邊是嗡嗡的弦音,口中卻失了語。
那些敦煌大漠的傳奇,比不過你刻在桌面上模糊的字跡。
我們要一起高歌快樂上學去
我們事耶和華最寵愛的兒女
我們在時代與金曲志中失去
愛侶及同伴納年再共聚
曾遇上幾多歌謠天天唱六次
留下了幾多首我喜歡到現時
到最後明白最好不應得一次
曾伴我挨大過應該回知
當我們還是孩子的時候,我們就會勇敢地講我愛你。當我們長成了大人,我們就永遠只懂得說我恨你。當我們還是小孩子的時候,我們就會流著眼淚說我很難過。當我們長成了大人,我們就永遠在臉上掛著一幅玩世不恭的的笑容說著我不在乎,而心裡早就被千刀萬剮血流成河。
《大逃殺2》里說,如果有一天我們必須成為大人,那麼就讓我們成為與她們不一樣的大人吧。
可是有人告訴過我。這是一個白日夢。
我們都玩過這樣的游戲,把自己分數刺眼的數學試卷捏成一團然後用力的扔進抽屜裡面,最後依然會拿出來重新攤開。可是,在很多年前,我們把自己的人生揉成了團,卻太過用力,這輩子就再也攤不成平整的紙面。
那些在我們年幼的時候發生的最最平凡的事情,都死在幾年前那一場暴雨或是烈日下面,鐵鍬一鏟土一鏟土的埋葬,雖年華一年一年打上堅硬的標簽。無論烈火還是冰雪,都無法讓其消失甚至淡化模糊,那時烙印在生命里的、不可磨滅的絕望。
荒草離離的覆蓋上墳冢。你還記得么?記憶的炎夏。
我不知道,你們現在都在哪兒了。
而心情並沒有隨著光陰風化成四散的粉末,他們凝固成珍珠,雖然在貝殼里疼痛了很久,卻終會在大海的某個深處,綻放溫柔的光芒。
他們叫做----傳奇
他們石雕刻在身上的刀口,一點一點放盡全身的血液,可是我還是帶著他們朝著天涯昏暗的盡頭走過去,他們是我身上雕琢的花紋,他們是我身上耀眼的勛章。他們隱隱作痛,他們沉默不語,他們是日光下,地球上,世界裡,最最平凡的傳奇
⑥ 求有關於雨衣的小說
到下雨天,雨傘就得到主人的重用,因此,它過的十分快活。 可好景不長,家裡來了新的雨具——雨衣。從此以後,一到下雨天,主人不再理會雨傘,雨衣又得到重用。雨傘感到非常寂寞,對雨衣的態度很快由羨慕變為嫉妒。 一天,雨衣剛工作完,就累得躺在一邊睡著了。雨傘覺得這是一個千載難逢的好機會,於是,它弓著身子,悄悄地來到雨衣身旁,用傘尖把雨衣戳了個大洞,得意洋洋地回到屬於自己的角落裡。 又是一個下雨天,主人把雨衣拿了出來。剛穿上,卻發現那個大洞,主人很是心疼。猶豫片刻後,主人馬上取來剪刀,毫不猶豫地從雨傘上剪下一塊傘布,仔細地縫在雨衣的破洞上。因為主人心靈手巧,補丁變成了一朵美麗的花朵,雨衣比以前更加漂亮了更讓主人喜歡了。那把雨傘卻只能在垃圾箱里偷偷哭泣。
命運就是這樣:嫉妒者的痛苦比任何人的痛苦都大。因為它既要為自己的不幸而痛苦,又要為別人的幸福而痛苦一生。
⑦ 《麥田的守望者》講述的是一個什麼樣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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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人公霍爾頓是個中學生,出身於富裕的中產階級家庭。他雖只有16歲,但比常人高出一頭,整日穿著風雨衣,戴著鴨舌帽,游游盪盪,不願讀書。他對學校里的一切——老師、同學、功課、球賽等等,全都膩煩透了,曾是學校擊劍隊隊長,3次被學校開除。又一個學期結束了,他又因5門功課中4門不及格被校方開除。他絲毫不感到難受。在和同房間的同學打了一架後,他深夜離開學校,回到紐約城,但他不敢貿然回家。當天深夜住進了一家小旅館。他在旅館里看到的都是些不三不四的人,有穿戴女裝的男人,有相互噴水、噴酒的男女,他們尋歡作樂,忸怩作態,使霍爾頓感到惡心和驚訝。他無聊之極,便去夜總會廝混了一陣。回旅館時,心裡仍覺得十分煩悶,糊里糊塗答應電梯工毛里斯,讓他叫來了一個妓女。妓女一到他又緊張害怕,最後卻沒按講定的價格給了五塊錢,給了10美元,把她打發走了。 第二天是星期天,霍爾頓上街游盪,遇見兩個修女,捐了10塊錢。後來他的女友薩麗去看了場戲,又去溜冰。看到薩麗那假情假義的樣子,霍爾頓很不痛快,兩人吵了一場,分了手。接著霍爾頓獨自去看了場電影,又到酒吧里和一個老同學一起喝酒,喝得酩酊大醉。他走進廁所,把頭伸進盥洗盆里用冷水浸了一陣,才清醒過來。可是走出酒吧後,被冷風一吹,他的頭發都結了冰。他想到自己也許會因此患肺炎死去,永遠見不著妹妹菲苾了,決定冒險回家和她訣別。 霍爾頓偷偷回到家裡,幸好父母都出去玩了。他叫醒菲苾,向她訴說了自己的苦悶和理想。他對妹妹說,他將來要當一名「麥田裡的守望者」:「有那麼一群小孩子在一大塊麥田裡做游戲。幾千幾萬個小孩子,附近沒有一個人——沒有一個大人,我是說——除了我。我呢,就在那混帳的懸崖邊。我的職務是在那兒守望,要是有哪個孩子往懸崖邊奔來,我就把他捉住——我是說孩子們都在狂奔,也不知道自己是在往哪兒跑。我得從什麼地方出來,把他們捉住。我整天就干這樣的事。我只想當個麥田裡的守望者。」後來父母回來了,霍爾頓嚇得躲進壁櫥。等父母去卧室,他急忙溜出家門,到一個他尊敬的老師家中借宿。可是睡到半夜,他發覺這個老師有可能是個同性戀者,於是只好偷偷逃出來,到車站候車室過夜。 霍爾頓不想再回家,也不想再念書了,決定去西部謀生,做一個又聾又啞的人,但他想在臨走前再見妹妹一面,於是託人給她帶去一張便條,約她到博物館的藝術館門邊見面。過了約定時間好一陣,菲苾終於來了,可是拖著一隻裝滿自己衣服的大箱子,她一定要跟哥哥一起去西部。最後,因對妹妹勸說無效,霍爾頓只好放棄西部之行,帶她去動物園和公園玩了一陣。菲苾騎上旋轉木馬,高興起來。下起了傾盆大雨。霍爾頓任大雨把全身淋濕,坐在長椅上,看菲苾一圈圈轉個不停,心裡快樂極了,險些大叫大嚷起來,霍爾頓決定不出走了。 回家後不久,霍爾頓就生了場大病,又被送到一家療養院里。出院後將被送到哪所學校,是不是想好好用功學習,霍爾頓對一切一點兒也不感興趣。 守望者的理想 從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到今天的當代美國文學中,有兩部小說經過三十多年時間的考驗,已被認為是「現代經典」:一部是黑人作家拉爾夫·艾里森(Ralph Elli。, 1914一)的《無形人》(The Invisible Man,1952),一部就是本書。 本書篇幅不大,只十幾萬字。作者除發表過一些短篇小說外,迄今只寫過這一部長篇小說,卻在美國社會和文學界產生了巨大的影響。 小說一出版,就受到國內青少年的熱烈歡迎,認為它道出了自己的心聲,一時大、中學校的校園里到處都模仿小說主人公霍爾頓——他們在大冬天身穿風衣,倒戴著紅色鴨舌帽,學著霍爾頓的言語動作。甚至在六十年代初期,外國學者只要跟美國學生一談到文學,他們就馬上提出了《麥田裡的守望者》。 不同的青年、不同的家長和不同的評論家,往往從不同的角度對此書作出不同的評價。有過兩種截然相反的意見:一種意見頌揚此書,把它說得天花亂墜,認為成人通過本書可以增加對青少年的理解,青年人在閱讀本書後則能增加對生活的認識,使自己對丑惡的現實提高警惕,並促使自己去選擇一條自愛的道路;另一種意見嚴厲批評本書,把它看作洪水猛獸,說主人公滿嘴粗話,張口「他媽的」,閉口「混帳」,讀書不用功,還抽煙、酗酒、搞女人,從而認為本書內容「猥褻」、「瀆神」,有些家長甚至要求學校禁止學生閱讀這類書籍,某些圖書館(如加利福尼亞州桑胡斯城的中學圖書館)曾一度將本書列為禁書;但經過時間的考驗後,大多數中學和高等學校已把本書列為必讀的課外讀物,許多公共學校還以它為教材,美國的社會學家大衛·里斯曼(David Riesman)在哈佛大學開設的社會學課程《美國的社會結構和性質》中,指定本書為必修讀物。 這部小說出版後,至今影響不衰,總銷售量已超過千萬冊,有好幾種不同版本,例如平裝的班登(Bantaxn)版已印至第五十三版。它在當代美國文學中的地位也日益鞏固,越來越受到文學評論界的重視。 《麥田裡的守望者》之所以受到重視,不僅是由於作者創造了一種新穎的藝術風格,通過第一人稱以青少年的說話口吻敘述全書,更重要的是,因為作者用現實主義的筆觸,生動而細致地描繪了一個中產階級子弟苦悶、彷徨的精神世界,真實地揭露了資本主義社會精神文明的實質。人活著除了物質生活外,還要有精神生活,而且在一個比較富裕的社會里,精神生活往往比物質生活更為重要。美國在戰爭中發了橫財,戰後物質生產發展得很快,生活水平迅速提高,中產階級的人數也激增。 但廣大人民的精神生活卻越來越貧乏。空虛。五十年代初美國政府奉行杜魯門主義和麥卡錫主義,遏制共產主義,國際上加劇冷戰,國內鎮壓進步力量,核戰爭的恐怖籠罩著每個人的心靈,有些人粉飾太平,過著渾渾噩噩的日子;另有些人看不慣庸俗、虛偽的世道,想要反抗,卻又缺乏光輝的理想,找不到一條光明的出路。因此美國有的當代史家把美國的五十年代稱為「靜寂的五十年代」或「怯懦的五十年代」。 有些青年人以消極的方式(主要通過酗酒、吸毒、群居等頹廢的方式)對現實進行反抗,史家稱他們為「垮掉的一代」或「垮掉分子」。本書作者塞林格和他筆下的人物如本書主人公霍爾頓·考爾菲德,實際上也是垮掉分子的代表,但垮得還不到吸毒和群居的地步,如霍爾頓尚想探索和追求理想(包括愛情理想),因此他嚮往東方哲學,提出長大成人後想當一個「麥田裡的守望者」。 這種理想當然幼稚可笑,但說明作者有點像魯迅在《狂人日記》里提出來的那樣,尚有「救救孩子」的想法。霍爾頓是當代美國文學中最早出現的反英雄形象之一,他的性格較為復雜,有受資本主義社會耳濡目染的丑惡一面,但也有反抗現實、追求理想的純潔一面。 他為什麼不肯用功讀書,被四次開除出學校?那是因為學校里的老師和他的家長強迫他讀書只是為了「出人頭地,以便將來可以買輛混帳凱迪拉克」!而在學校里「一天到晚乾的,就是談女人、酒和性;再說人人還在搞下流的小集團……」這就是霍爾頓所生活的世界。他不願同流合污,自然也就無法好好念書,因此他的不用功實質上是對資產階級現行教育制度的一種反抗。 另一方面,在他那樣的生活環境里,他又能找到什麼可貴的精神寄託或崇高理想呢?學校里的老師大部分都是勢利的偽君子,連他所唯一敬佩的一位老師後來發現也可能是個搞同性戀的,而這位老師諄諄教導他的,也只是資產階級利已主義的信條:「一個不成熟男子的標志是他願意為某種事業英勇地死去,一個成熟男子的標志是他願意為某種事業卑賤地活著。」 本書在藝術上頗具特色,心理描寫細致入微,可以說開當代美國文學中心理現實主義的先河。從表面上看,霍爾頓不求上進,抽煙、喝酒。亂談戀愛甚至找妓女,簡直是個糟糕透頂的「壞孩子」,如果光看這些外表上的不良傾向,當然無法真正理解像霍爾頓這樣的孩子,而我們多少成年人卻往往用簡單、粗暴、主觀的方法去對待青少年(包括自己的子 女),從而造成或加深兩代人的隔閡(也即西方所謂的「代溝」)。 本書作者以犀利的洞察力解剖青少年的復雜心理,透過現象觀察精神實質,栩栩如生地描繪了霍爾頓的精神世界的各個方面,既揭示了他受環境影響頹廢、沒落的一面,也寫出了他純朴、敏感、善良的一面,在某種程度上確實反映了青春變化期青少年的特點,無怪乎在西方社會里引起了廣大青少年的巨大反響,而且不少成年人也把它看作啟發自己理解年輕一代的鑰匙。 在語言的運用上,本書也獨創一格,這種風格後來被不少西方作家所模仿。全書用青少年的口吻平鋪直敘,使用了大量的俚語和口語。
⑧ 鐵凝《盼》記敘了什麼樣的故事
講的是媽媽給「我」買了一件新雨衣,而從那以後「我」每天總是盼著下雨。一天放學後,終於掉了雨點兒,「我」想出了各種借口想穿上雨衣到街上去,都沒有實現。
第二天早晨,「我」背著書包上街突然掉下了雨點兒,「我」興奮地跑回家讓媽媽幫「我」穿上了新雨衣,走在街上,滴答的雨滴讓「我」欣喜不已。課文用生動、准確的語言,恰如其分地表達了想要穿上雨衣的「我」對雨天的渴盼,穿著雨衣在雨中行走的快樂,這篇課文為我們呈現了一幅美好的童年生活的畫面,文中的「我」心底的渴盼更能觸動孩子們的心靈。
(8)短篇小說講一個男人穿雨衣擴展閱讀:
課文原文
有一天,媽媽下班回來,送給我一個扁扁的紙盒子。我打開一看,是一件淡綠色的、透明的新雨衣。我立刻抖開雨衣就往身上穿。怎麼?雨衣上竟然還長著兩只袖筒,不像那種斗篷式的:手在雨衣里縮著,什麼也幹不了。穿上這件情況就不同了,管你下雨不下雨,想干什麼就干什麼。
我一邊想,一邊在屋裡走來走去,戴上雨帽,又抖抖袖子,把雨衣弄得窸窸窣窣響。直到媽媽聲喊:「蕾蕾,你瘋啦?嫌身上沒長痱子嗎?」我才趕忙把雨衣脫下來。摸摸後背,襯衫已經讓汗水浸濕了,渾身涼冰冰的。
我開始盼著變天。可是一連好多天,白天天上都是瓦藍瓦藍的,夜晚又變成滿天星斗。我的雨衣一直安安靜靜地躺在盒子里,盒子一直安安靜靜地躺在衣櫃里。每天在放學的路上我都這樣想:太陽把天烤得這樣干,還能長雲彩嗎?為什麼我一有了雨衣,天氣預報總是「晴」呢?
有一天,快到家時,路邊的小楊樹忽然沙啦啦地喧鬧起來,就像在嘻嘻地笑。還用問,這是起了風。一會兒,幾朵厚墩墩的雲彩飄游過來,把太陽也給遮蓋住了。天一下子變了臉色。路上行人都加快了走路的速度,我卻放慢了腳步,心想,雨點兒打在頭上,才是世界上最美的事呢!果然,隨著幾聲悶雷,頭頂上真的落上了幾個雨點兒。我又伸手試了試周圍,手心裡也落上了兩點。我興奮地仰起頭,甩打著書包就大步跑進了樓門。
「媽媽!」我嚷著奔進廚房。
「蕾蕾回來得正好,快把頭發擦擦,准備聽英語講座!」
「可是......還差半小時呀。」我嘟囔著,心想,你怎麼就不向窗外看一眼呢?
「那就休息一下。」媽媽說完,只聽吱的一聲響,原來她正往熱油鍋里放蒜薹呢。
「我今天特別特別不累。媽媽,我給你買醬油去吧,啊?」我央求著。
「你看,醬油我下班帶回來了。」媽媽沖我笑了笑,好像猜著了我的心思。
「可......是還要燉肉嗎?燉肉得放好多好多醬油呢。」我一邊說,一邊用眼瞟著窗外,生怕雨停了。
「我什麼時候說過要燉肉?」媽媽燜上米飯,轉過身來看了我兩眼。
「你沒說,爸爸可說過。」這話一出口,我就臉紅了。因為我沒見爸爸,也沒人告訴我要燉什麼肉。
「真的嗎?」媽媽問。
我不再說話,也不敢再去看媽媽,急忙背過身子盯住碗架,上邊的瓶瓶罐罐確實滿滿當當,看來不會有出去買東西的希望了。再看看屋裡的鬧鍾,六點二十,我只好打開電視,不聲不響地聽英語講座。
吃過晚飯,雨還在不停地下著,嗒嗒嗒地打著玻璃窗,好像是敲著鼓點逗引我出去。我跑到窗前,不住地朝街上張望著。望著望著又擔心起來:要是今天雨都下完了,那明天還有雨可下嗎?最好還是留到明天吧。
說來也怪,雨果真像我希望的那樣停了。四周一下子變得那樣安靜。我推開窗子,涼爽的空氣撲了過來,還帶點兒腥味。路燈照著大雨沖刷過的馬路,馬路上像鋪了一層明晃晃的玻璃;路燈照著路旁的小楊樹,小楊樹上像掛滿了珍珠瑪瑙。可雨點要是淋在淡綠色的雨衣上呢,那一-定比珍珠瑪瑙還好看。我撲到自己的床上,一心想著明天雨點打在雨衣上的事。
第二天早晨一睜眼,四周還是靜悄悄的。我決心不再想什麼雨不雨的。誰知等我背著書包走到街上,腦門又落上了幾滴水珠。我還以為是樹上掉下來的,直到我仰著頭躲開樹,甜絲絲的雨點兒又滴到我嘴唇上時,我的心才又像要從嗓子里蹦出來一樣。我幾步跑回家,理直氣壯地打開櫃門,拿出雨衣沖媽媽說:
「媽媽,下呢,還在下呢!」
媽媽一歪頭沖我笑了笑,幫我系好扣,戴上帽子。我挺著脖子,小心翼翼地跑下了樓梯。
我走在街上,甩著兩只透明的綠袖子,覺得好像雨點兒都特別愛往我的雨衣上落。它們在我的頭頂和肩膀上起勁兒地跳躍:滴答,滴答滴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