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篇小說花被窩
㈠ 誰有這部短篇小說全文
初戀 鄧洪衛
秦皮從30歲開始,好上了酒。一喝即醉,醉了愛說事兒。說什麼事兒?說風花雪月的事兒。對誰說?對他的女人說。
葉兒呀,你過來一下。秦皮說。女人知道他又要說事兒了。女人就倒了一杯水,坐在床邊。秦皮抓住女人的手,說,葉兒呀——
目光里柔情似酒,醇厚。
那時候,我們都還小,小學五年級吧。我要到縣里參加少兒故事比賽。先在班上講,又在全校講。老師同學們都說好,我的心裡甜呀,得意呀。我總是第一個到校的。我是班長,我要開教室的門。可那天早上,我一進校門,就見你站在教室的門口,你穿著一件藍花上衣,是不是?你眨著小黑眼睛,說,你的故事講得好呀,要是講話的速度再慢一點就更好啦。我想了想,真是有點快了呢。我就調整了語速。結果到縣里一講,第一名,第一名啊!
女人說,喝水。秦皮就咕咚喝了一口水。喝了水,清了清嗓子,秦皮接著說。每說完一段,總要握著女人的手,搖。情真意切。
秦皮40歲,仍然愛喝酒。喝了醉,醉了愛說事兒。說風花雪月的事兒,對他的女人說。
葉兒呀,秦皮說,記不記得,高考結束的那天晚上,我們到校園後面的響水河堤上散步。那天晚上,我們談了好久。我說我沒考好,你說你也沒考好,作文還跑了題。你騙我呀。你的作文根本沒跑題,得了個滿分,還登在省報上做範文。跑題的作文能得滿分嗎?嗯?我們互相寬心,寬著寬著,我們的眼神就有點飄忽忽的。我們就擁抱了,我們就接吻了。我到現在也分不清是你先動的手,還是我先動的口。總之,我們都覺得語言是多麼蒼白無力,動作才最真實有效。那是我的初吻哪。麻麻的,咸鹹的,多復雜的感覺呀。是這感覺不?葉兒。
對呀,麻麻的,咸鹹的。女人說。
那咱們學著吻一個。秦皮著臉湊過來。女人有些猶豫,但還是閉著眼迎上去。他*的,找不著當初的感覺了。秦皮拍著臉,悵然若失,掉頭睡去。
秦皮50歲,越發愛喝酒,三天兩頭地,喝了酒醉握著女人的手,說風花雪月的事兒。
葉兒呀,你後來怎麼就做了一個護士呢?而且還分在一個鄉醫院。那天晚上,我去看你,正好該你值班。真是個小醫院,一晚上沒一個病人。值班室也不大,一張簾子隔開來,外面是桌子,裡面支一張小木床。我們先是在外面說話。後半夜,有些冷,你就坐上了床,蓋了被。你讓我坐在外面,有病人喊一聲。我坐了一會兒,撩起簾子,鑽進被窩兒。被子小,冷風透著縫隙往裡鑽。我們就抱在了一起。後來,我鬆了手,我解你的紐扣兒,你拉我的手,不讓我解。我甩開你的手,解!就解了。解開了,就成了一團火了。多旺的火呀,我快要熔化了呀……你說巧不巧,我們的事剛完,就有病人了。外面的門就被捶得咚咚響。你趕緊穿衣服。看完病回來,我們都樂壞了。原來,你從上到下,都穿著我的衣服。你說好玩不好玩?你說呀。好玩,女人擠著笑容說。
秦皮60歲了,仍然是酒不離口,醉眼迷濛地對女人說事兒。女人真是好性子,仰著菊花狀皺皺的臉兒,聽。
有人對女人說,老醉鬼瞎繞繞,別睬他。
女人就笑,他高興說,我也高興聽呢!
這一天,秦皮又跟一夥老朋友在外面耍鬧。中午,聚在小酒館喝酒。還沒喝幾杯,有人慌張張地來了,叫,秦皮,快回家,你女人喝醉了,躺在院子里,吐了一地。
秦皮扔了酒杯,跑到家裡。女人已經被人扶在自家床上。歪著脖子,神志不清。
女人一把抓住秦皮的手臂,搖。
女人說,阿毛哇,你愛打架,成績又最差,老師和同學都避著你,只有我喜歡你,跟你在一起玩。我考上了省城師范,家裡沒錢哪,東拼西湊5000塊錢,送我上了學。你什麼也沒考上,你就到省城打工,掙的錢你捨不得花,給我買書,買衣服,買化妝品。我想好了,一畢業,就跟你結婚。可是,畢業後,你卻瞞著我跟另一個女人結婚了,並且去了一個遙遠的城市。你說你配不上我,希望我能找一個門當戶對的,真心對我好的。我後來就找了秦皮。
女人搖著秦皮的手,說,阿毛哇,秦皮是個好人哪,對我也不錯。可是他有一個毛病,愛喝酒。喝就喝唄,一喝就醉。醉就醉唄,可他愛說事兒。說就說唄,可盡說他以前的風花雪月事兒。他把我當做他以前的戀人了呀。我每次強作笑容,心都要碎了,碎了哇。30年了,他講了上百次,我只好耐著性子聽,我怕他不高興啊。今天,他又出去喝酒了,一會兒回來,還得講那些酸事兒,我真想拿膠布把他嘴粘上,粘上!
女人說,阿毛,你當初為什麼要離開我呀,為什麼呀?你知道我這么多年是怎麼過來的嗎?我苦呀。嗚嗚。
秦皮木木地坐著,任女人的手在他的手臂上,一下下地擊打。
秦皮的眼裡汪著淚,秦皮說,小蘇哇!
60歲的秦皮戒酒了,這是誰也沒想到的事。
每到黃昏,小街上會出現一對老人相擁的身影。
有人喊,秦皮,喝酒。秦皮轉身微笑,說,謝了。
那人又喊,這老東西,老了老了還浪漫了。
秦皮說,我們在戀愛呢。戀愛,你懂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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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 BY 側側輕寒
【內容簡介】
很簡單一個短篇,
關於愛情。
【正文】
「他回來了。」
母親突然這樣說。
漸惜羽正在洗碗的手停了下來,抬頭看她。
她皺眉說:「你這個未婚夫,當年爹媽真是把你許錯人了!到現在二十八歲了,在外面闖盪了十年回來,錢包里居然只有半塊銀幣!」
漸惜羽低著頭,什麼也沒說。
「還是推掉吧?上次說的那個人,家境多好。」
漸惜羽還是沉默。
黃昏。
漸惜羽從自己家簡陋的院門走出來,向西邊,太陽的方向望去。
紫雲英開遍了這平原,大片大片。
十年前,就在這里,他要走的時候,她躲在樹後看他。他走到樹的前面。
隔著一抱粗的雲杉樹,他低聲問:「你能等我多久?」
她沒有從樹後出來,靠在樹上,抬頭看天空。
天高雲淡。
「十年吧。」
十年,能讓一個人改變成什麼樣?
一個人,會怎麼樣去過這十年呢?
自己的十年,似乎只是在家務和父母不停的旁敲側擊中,機械地過下來了。
他的十年呢?
漸惜羽在太陽的背後,抬頭看慢慢走過來的漸沉沙。
他只是低頭說:「對不起,我……回來了。」
「干嗎要說對不起呢?」
她微笑。如此時的夕陽般,金色,燦爛。
我……什麼也沒做成……」
「至少,長高了很多啊。」
漸惜羽在十年後,用多年前一樣的笑容,迎接他。
漸沉沙擁她入懷,兩個人在夕陽下,如同從來沒有過分離一般。
但,始終,他不說,她也不問,十年來,他到底去了哪裡。
「你真的要推掉那麼好的人家,嫁給那個窮光蛋嗎?」
母親忍不住還是問。
漸惜羽縫著嫁衣,輕輕點了一下頭。
「從小就這么固執。」母親無奈地說,「以後,不要後悔啊。」
「恩。」
手中的嫁衣穿在身上,漸惜羽與漸沉沙坐在一起,身上撒滿了花。
族人們笑呵呵地給他們敬酒。
漸惜羽的母親也在笑。
漸沉沙偷偷握住了漸惜羽的手。
漸惜羽低頭微笑。
月亮在屋脊上的時候,漸惜羽醒過來。
什麼時候了呢……要准備早飯了嗎?
已經是……別人的妻子了……她轉頭卻沒看見漸沉沙。
漸沉沙在後院里,單足跪在一棵樹下。
漸惜羽看見他手上的東西。
一把劍。
劍柄上有金色的龍纏繞著。
他把劍埋在了樹下。
漸惜羽慢慢地轉身,回到房間去。
我從不知道他有一把劍。也不知道他把劍深埋地下是什麼意思。我想,他一定也有無法實現的理想吧。十年,終於還是回到自己身邊。
是……自己的幸運吧。
小孩子在被窩里香甜地睡著。
外面是小雨天氣。
漸惜羽提著水桶,在門口對漸沉沙說:「村口有個外鄉來的修補匠,聽說
手藝不錯,我去讓他修一下。」「還是我去好了。」他接過水桶。
「你背上的傷下雨天會發作,還是我去吧。你照看小澄。」
「那……我送你去,一手撐傘,一手提這么大的桶,小心摔倒。」
「好。」
她撐傘,他提水桶,兩人在小路上慢慢走著。
「背上的傷……痛嗎?」她問。
「還好。一點點。」他轉頭對她微笑。
「還說一點點,我還從沒見過這么大的傷口呢,從肩膀一直到腰上。」 她看看他的背,「怎麼受的傷啊?」
「已經很久了,都記不大清楚了。」
他低頭沉默地微笑。
那個年老的修桶匠一直偷偷地打量漸沉沙。漸惜羽見雨停了,對漸沉沙說:「要不你先回去?小澄醒來會哭的。」
「那我就先回去了。」他拿著傘回去了。
修桶匠盯著他的背影看。
「大爺,你修好了嗎?」漸惜羽問。「馬上,馬上就好了。」他忙說,又低頭敲水桶。但不一會兒,又向他離去的地方看看。
漸惜羽忍不住問:「大爺,我丈夫怎麼了?」
「你別見怪,我只是覺得他很象某個人。」 「什麼人啊?」
他停了一下,說:「你們這里太平靜了,可能不知道,十年前,西面的國家發生叛亂,老王被迫逃亡,幾乎喪生亂軍之手。後來,一位傳奇性的人物在王軍中崛起,傳說他手持一把以龍首為柄的神劍,所以百戰百勝,十年之內平定了叛軍,重新將老王扶上王位,也因此封王。我曾經有幸見過他一面,是在決戰後,王軍進入都城,百姓們竟相向他歡呼,因此忽略了真正的皇帝。那時我是夾道歡迎中的一個。他長得,和你的丈夫很象。」
漸惜羽漫不經心地問:「那他現在呢?」
「老王在重登王位後,因為他功勞太過顯赫,對他有了戒心,聽說後來是在召他進宮時,提出要將公主嫁給他。其實是籠絡他的意思。不知為什麼,他竟然堅決拒絕,說什麼也不同意。所以在他轉身要離開時……老王一劍劈向他的後背,以謀反罪處死。據說他手下的士兵將他的屍體抱回時發現,那一劍居然從肩膀一直劈到腰部……你說,他為什麼要拒絕娶公主啊?」
「對啊,世上人求都求不來的事情,他干嗎要拒絕呢?」
漸惜羽慢慢地說。
「假如他娶了公主,他現在不是還好好地過富貴榮華的生活嗎?」修桶匠迷惑不解。
「幸好……我丈夫和我青梅竹馬長大,從來沒有……經歷過這樣的大風浪。」漸惜羽抬頭看遠山,平靜地說。
雨後的山一片氤氳。
「我丈夫只不過是……一個一事無成的傻瓜……」
門外,漸沉沙在焦急地等他,看見她慢慢走來,大聲叫她:「惜羽,快點,小澄一定要你,我哄不住他!」
「來了,來了!」她快跑幾步,」連孩子都不會哄。
「你知道我笨嘛。」他賠笑,接過她手中的水桶。
「背上的傷還痛嗎?」
「不痛了。」
「真的?」
「真的!」
他只不過是,出外闖盪了十年,還一事無成的,我青梅竹馬的戀人。
(完)
奈何橋
作者:不詳
奈何橋處,今夜又迎新魂。
幽幽站在橋邊,楚楚動人的眸子閃著淚光。
「喝了這湯,真的什麼都會忘了?」她的聲音象煙,輕飄飄地似被風吹過,顫顫散落。
「當然。」孟婆點頭:「喝下孟婆湯,過了奈何橋,前事盡忘。前世的一切愁苦,不再隨身。」
「那前世的諸般美好呢?花前月下,山盟海誓,又如何?」她猶不休,捧著冷冰冰的湯,追問。
「可笑。」孟婆難聽地嗤笑:「花前月下,山盟海誓,若不忘個干凈,如何有個乾乾凈凈的下世?」
她睜大美麗的眼睛:「最深最美的記憶,難道竟一點也不能留下?」
「自然。」
端著湯碗的手斜了斜,她思索一會,放下這碗輪回必喝的湯:「這湯,我不能喝,我不能忘了他。」
孟婆冷笑:「傻孩子,不喝孟婆湯,如何過奈何橋?不過奈何橋,如何投胎輪回?」
「那我就不投胎,在橋這邊等他。」她咬牙,毅然盯著腳下。
「罷罷,又一個痴人。花前月下,山盟海誓,唉,唉,真個傻。」
她不管孟婆的嘮叨,輕輕讓黑暗淹沒她的影子。
孟婆瞥那黑漆漆的遠處一眼,低頭繼續熬她的湯。
橋頭總有動靜,影影綽綽,這個邁下去,那個踏上來。
這日,枯井似的昏花老眸里,又印出那孤零零的瘦弱鬼影。
輕盈的白服有點邋遢,輕飄飄走到橋腳下,目光憔悴。
「吃苦了吧?孤零零一個女鬼在外,怎能不被欺負?來吧,喝過孟婆湯,過了奈何橋,前塵盡拋,比什麼都快活。」孟婆淡淡地嘆,又勺起她的湯。
「不……」她見了那湯,似受了驚,怯怯向後退了一步,低婉吐了一聲,抬頭輕輕說:「孟婆,我求你一事,你若見他來,叫他別喝你的湯,我會來找他。」
「孩子,別白受這般苦楚,情份下輩子還有呢。我在這橋頭站了八萬年,什麼沒瞧見過?
當初,楊貴妃也不過是一仰頭灌下,踏過奈何橋,哪還記得什麼唐明皇唐三郎。什麼蓬萊成仙夢中相會,不過是世人杜撰騙人的話兒。」
「不……」她仍是低低說著那個字,轉過身飄回暗處:「你若見他來,記得叫他別喝湯,別忘了我。」
孟婆繼續勺湯,新魂源源不絕的來,到奈何橋旁各有各的行事。
有的吼一聲:「只求下輩子別再這么命苦。」仰頭一口氣喝下,邁過橋面。
有的滿眼淚水:「我那苦命的孩兒,他還小,若他爹娶個後娘,可如何是好?」被孟婆勸著接過冷冰冰的湯,哭道:「來世叫我們母子做個鄰居,也好照顧他幾分。」喝下湯後,前世盡忘,再無哀容,聽橋那邊引路的鬼差透風下世可以投個好人家,一世衣食無憂,喜得笑逐顏開。
也有跪在孟婆腳下求情的,涎著臉央告:「我在郊外十里破廟的牆根下埋了十壇金子,那是我一世積蓄,連老婆也不知道,若喝了這湯,就再也沒人知道金子的下落了。」
孟婆慢吞吞說:「不喝湯,就不能過奈何橋,當個無處可去的遊魂,可要處處被欺。」
左右思量,沒奈何,只好一邊痛苦哀悼自己的十壇金子,一邊小口小口,將冷冰冰的湯灌下腸胃。
這日,熟悉的身影又來了。
更加邋遢,更加落魄,傷痕處處,凄凄慘慘。
「怎麼落得這般模樣?」
她怯怯地,撫摸手臂上一道道傷痕,道:「太餓了,偷吃了小廟里的香火。」
「難怪。」孟婆遞上湯:「喝吧。」
「不不……」她見了妖魔似的後退,睜著淚盈盈的眼睛,輕輕哀求:「喝了這個,我就記不住他的模樣了。」
「別說模樣,連有他這么一個人也不知道。」
「啊?」她越發驚恐:「忘了他的名字嗎?忘了他送我的小銅鏡?忘了他給我畫的扇面?忘了他從京城帶回給我的胭脂?不不,這不行,這不行的。」
她畏懼地看著孟婆手裡的湯碗,遠遠逃開。
孟婆長嘆一聲:;「傻啊……花前月下,山盟海誓,小小腦子里的回憶,值得這么樣孤苦寂寞?傻孩子……」把湯倒回鍋里,慢慢攪拌。
終有一天,她又來了。
衣服破破爛爛,黑發凌亂,失魂落魄走到橋頭,淚眼蒙蒙。
「孟婆,他娶了新婦。」淚珠斷線般落。
「喝湯吧。」
「可我還是捨不得。他如今變心了,那美若夢境的回憶就更珍貴了。你不知道,他真是個好人,我一輩子從沒見過這樣的男人。下輩子也不會碰著。老天待我真好,讓我今生許配他為妻。」她搖頭,坐在橋頭,低著頭,想著從前,一邊含笑,一邊落淚。
「孟婆,我若輪回,下輩子還能遇上他嗎?」
「那可說不定,天下這么大,人又那麼多。」
「我會不會,偶爾在夢中記起他的模樣?」
「呀,姑娘,那是沒指望的事。」
「是嗎……」她幽幽低頭。
孟婆攪著湯,喃喃:「痴人,不過一些回憶罷了,何苦誤了輪回,吃這般苦楚?」
「你不明白的。他對我真好,我還記得第一次見面,他看著我,眼睛炯炯有神,俊美瀟灑……」她笑笑哭哭,淚兒續了又斷,斷了又續。
餓了,站起來,幽幽隱沒黑暗,回來時滿身傷痕,鼻腫臉青,道:「那些地頭鬼神守著香火,沒偷到。」
一碗湯遞到眼皮底下。
「喝吧。」孟婆嘆:「我在這待了八萬年,看透了。孩子,別為難自己,喝吧。別痴到這份上,倒難為自己。」
她不言聲,靜靜坐下,抱著膝蓋,靜靜回憶。
孟婆繼續招待前來的新魂,一個接一個,絡繹不絕。
她不作聲,看著他們舍棄前世,義無反顧。
跨過奈何橋,就是新生。
「孟婆,給我一碗湯吧。」有一天,她終於下了決心。
孟婆長年冷冰冰的臉終於逸出一絲寬慰:「好孩子,你總算想通了,想通了就好。唉,我在這看了八萬年,這放不下的苦楚,比誰都清楚,壓根沒指望啊。」
她接下湯,含著眼淚,一飲而盡。片刻後,睜開眼,笑得燦爛如花。
「去吧,過奈何橋,下世別再那麼痴情。」孟婆向橋那頭一指。
她踏過奈何橋,鬼差候在一邊,鬆了口氣:「等你這差使真不容易,耗得我也站了好一陣日子,真生怕你不肯放棄前世記憶,就那麼待在橋那頭。」
她訝道:「什麼,竟有人這般傻,寧肯不投胎,不肯放棄前世記憶?」
「那不就有一個?」鬼差伸手一指。
視線順著去,是奈何橋上老邁的背影。
「八萬年,不肯過奈何橋,不肯忘記那個早已投胎輪回無數次的男人。唉,唉,什麼花前月下,海誓山盟,傻。」
「對,」她不解地搖頭:「真傻。」
孟婆獨自攪拌著她的湯,搖頭嘆氣:「什麼花前月下,什麼海誓山盟……」視線轉到橋頭,身軀微震,老態龍鍾地站了起來。
「你來了。」
「我?我又?」
「哦,」孟婆自失地笑:「我糊塗了。」小心翼翼遞上一碗湯,昏花老眼靜靜凝視:「喝吧,喝了孟婆湯,踏過奈何橋,好好過下一世。」
下世過後,我們又能在這奈何橋頭――相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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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說人死先到鬼門關,途經黃泉路,便來到忘川河邊。忘川河水呈血黃色,裡面盡是不得投胎的孤魂野鬼,蟲蛇滿布,腥風撲面,波濤翻滾。河上有座奈何橋,橋分三層,生時行善事的走上層,善惡兼半的人走中層,行惡的人就走下層。下層的人就會被鬼魂攔住,拖入污濁的波濤之中,為銅蛇鐵狗咬噬,受盡折磨不得解脫。
奈何橋上有孟婆,要過奈何橋,就要喝孟婆湯,不喝孟婆湯,就過不得奈何橋,過不得奈何橋,就不得投生轉世。孟婆湯又稱忘情水,一喝便忘前世今生。一生愛恨情仇,一世浮沉得失,都隨這碗孟婆湯遺忘得乾乾凈凈。今生牽掛之人,今生痛恨之人,來生都同陌路,
相見不識。
為了來生再見今生最愛,你可以不喝孟婆湯,那便須跳入忘川河,等上千年才能投胎。
千年之中,你或會看到橋上走過今生最愛的人,但是言語不能相通,你看得他,他看不得你。
千年之中,你看得他走過一遍又一遍奈何橋,喝過一碗又一碗孟婆湯,又盼他不喝孟婆湯,又怕他受不得忘川河中千年煎熬之苦。千年之後若心念不滅,還能記得前生事,便可重入人間,
去尋前生最愛的人。
每個人都要走上奈何橋,孟婆都要問你是否喝碗孟婆湯。
今生已知前生事,
三生石上留姓氏,
不知來生他是誰,
飲湯便忘三生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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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你究竟等了我多少千年呢…我愛的人啊!
祝您閱讀愉快!
如若滿意請採納我的答案,謝謝
如有問題請追問……
可以採納我嗎?
㈢ 求最小說上一些經典的短篇
其實最小說里很多文章都不錯,樓主可以自己買一本看看,下面是一些經典段子 -我只是想要和你跨越頭頂上這片天空,就像跨越了永遠一樣
年華嘩嘩啦啦的扭轉著,可是誰曾經出現在誰的記憶里這些只有自己知道。
-謝謝你曾經的存在,存在於我記憶里最深處最美好的位置。謝謝因為有你我的記憶里只存在這些毛茸茸的輪廓。它們有著明晃晃的光圈叫我一直幸福者。
-我是不是已經等待了太久?還是只能陪他到這里。
-我選擇讓你回到那個世界,選擇讓你去彼岸等著我找到你,並不是因為你給我的回憶讓我充滿勇氣。而是因為,對方是那個一定會讓我找到的你。
-那些都是很好很好的事...
那些都是很久以前的事了...
那些都是只對我們而言的事...
那些都是只對我們而言的,很好很好的事,它們發生在很久以前...
那些發生在很久以前的很好很好的事,只對我們而言...
-因為對方並不是喜歡自己。
因為自己認為喜歡自己的對方並不是喜歡自己。
因為自己認為喜歡自己的對方並不是喜歡自己而自己已經不知不覺地喜歡上了對方。
-那是從來不曾悲傷地坐在我身旁的你。
那是從來不曾快樂地坐在你身旁地我。
可悲的是,在曲終人散之後。
我才恍悟,原來再也不能有你坐在身邊,才是真正的不快樂。
-在我們的生命之河短暫相遇然後別離之後那些孑然獨立的歲月,因為知道人情淡薄,由奉守著那句老生常談的話— —安慰捉襟見肘,唯有冷暖自知——所以我們都並不關心他人,亦疲憊到不常願做沒有回報之事。可是為何,我仍時時懷念,過去我們曾經是被彼此那般毫無保留地盛情關懷過,以至於讓我在日後看多了人情淡薄的年歲,在這炎涼的時間某個角落寂寞起來的時刻,想起你來便會微笑。
-Y軸是y=1/x的漸近線。漸近線的定義在於漸漸接近,但卻永遠無法相交,哪怕近到看不出距離。哪怕看上去幾乎疊在一起。無限地靠近。無限地靠近。一直沖往宇宙的邊緣。但是到了那樣絕對零度絕對真空,連光線也無法傳播的地帶,依然沒有交點。
-我們再也不會像以前一樣,以彼此為不可替代。
我們再也不會像以前一樣,那樣用力的愛,直到哭了出來。
-也許所有的人都沒有注意到過,我們聽過的那些美好的童話,善良的傳說,感人的故事,所有的這些都有一個如出一轍的開頭:
--在很久很久以前。
那麼我們所生活的當下,是不是早就是一片荒蕪的沙土,善良根植在另外一顆遙遠的行星,而自私和惡毒,是頭頂厚厚的烏雲。
-在我們並沒有這樣成熟的時候,我們使用的詞語是"世界","天下"。
而現在,我們開始講述人間。
煙火這個詞語,在無數華麗的悲傷的文字里出現過,夜空里展示它們的寂寞和悲傷。
但是很多時候這個詞語並行在人間之後,變成"人間煙火"這樣一個有時候溫暖有時候冷漠的成語。
-我之所以看你的背影會流淚.
並不是因為我傷心.
而是我知道.
無論多少年過去之後.
此刻你揮動著手臂朝前奔跑的樣子.
都不會退色.
捕捉白色的夢想.
裝進跳動的心房.
曾經年輕的你.
永遠年輕的你.
-當你停在這樣一個美麗而又冷酷的地方,很久之後才想起回頭去看看,對岸依舊青春正好,梧桐樹在兩旁筆直地連成線,男孩或者女孩一路搖搖晃晃地沖過,笑聲長留在耳邊.於是你背過身用手掩住了潮濕的眼眶.
然後你才明白.
我們真正愛了,真正難過了,原來也就只有那幾年.
-天之此端為天涯 海之彼端為海角 ---你所定義的天涯海角
-每一個女生的生命里,都有著這樣一個男孩子.他不屬於愛情,也不是自己的男朋友.可是,在離自己最近的距離內,一定有他的位置.看見漂亮的東西,會忍不住給他看.在想哭的時候,第一個會發簡訊給他.盡管不知道什麼時候,他會從自己生命里消失,成為一個女孩子的王子,而那個女孩子也會因為他變成公主可是,他還是呆在離自己最近的距離內的時光里,每個女孩子,都是用盡力氣,消耗著他和他帶來的一切.但是這樣的感情,永遠都是超越愛情的存在.
-人生海海 浮雲開外 揮手拜拜.
-漸漸被自己埋葬和隱藏的過去。
-人生路那麼長,每個時刻都有人與自己邂逅、同行、離開。感激他們豐富了生命,然後就這樣子,慢慢的成長了吧。
不屬於這里,不屬於我到過的每一個世界,也不屬於我曾經存在的地方。
希望那些我沒有做到的,可以讓你做得更好。
不知道明天會不會還在,不知道什麼時候就要離開。但確定的是不可能永遠存在吧。
這個世界,有著無數的洞穴。
一個入口連著一個出口,他們重疊、相連。
當你走出去、踏進來,就會看到一個全新的世界。
卻再也不是從前的那一個。
有些人不小心踏入,不知去往何處,也沒有歸途。
只是被狠狠的傷害過以後,再也無法認真對待。
世界在龐大的雨水裡變得安靜。變得孤單。變得寂寞。變成了一個讓人悲傷的星球。
只要我不說,就永遠不會有人知道。 好きた
好像要遠遠的逃開。
逃離這片卷動著流沙的無情荒漠。
並不是所有的結束都是殘缺,悲傷不會化成河流一般壯大反而會被聲明中那些溫暖而美好的事情所覆蓋。
原來只要是分開了的人,不論原來多麼熟悉,也會慢慢變得疏遠。
不要丟下我一個。
遺落在空無一人的教室里,誰的私語。
我希望我自己,未來還能遇見你。
對不起,我真的無法用等待去比喻。
以後,只要維持一定距離,舀上些許深水,沸騰半分,便已足夠。
三百年到會在轉瞬之間。只是,這次不想再等待了。
年輪嘩啦啦地扭轉著,可是誰曾出現過誰的記憶里這些卻只有自己知道。
緣分這種東西
又怎麼會像是某個制定的目標
只要努力
就一定能得到呢?
他們說
遙望著摩天輪的人
其實都是在遙望幸福
———是一個秘密,他們都不知道。
———嗯?那會是什麼?
———你想要聽么。
———其實也無所謂……
不相信么,一個人抱著秘密太寂寞。
兩個人一起承擔會更輕松,你也無法告訴別人不是么。
如果我有一個秘密必須有人知道,我希望那個人是你。
有那麼一瞬間,我們的門打開了。可我們都是怕受傷的人。
馬山不會明白,青春是可以浪擲的,但是人卻不可以。
有些人,一旦失去,就是一輩子的事情。
那記憶中最溫暖的笑容是不是終有一天會發現那條橫在兩人之間難以逾越的溝壑,而最終消失在觸手可及的地方呢/
生命竟然如此脆弱
死亡的感覺不自己溺水時還要來得真切鮮活
彷彿連自己的呼吸也因此而停住了
深黑色的絕望卡在了咽喉里
發不出任何聲音
你說你,永遠記得這溫暖。你說你會因為那一點溫暖,勇敢地活下去。
房間里的時光彷彿靜止在某處,周圍的一切都染上了一層細灰。
原以為上天不存在,原以為默默許的願望都不致被投往哪個未知的地方。原以為自己用這么多年、一心祈禱著實現的願望,被封鎖在無人查看的信箱。
只是終究有人,讓那個多年前偷偷深藏在心底的隱秘之願實現了么?
內心裡未表達的話,都哽塞在喉間,想找到一個人傾吐訴說,然而被光明驅散了每一處黑暗,都是荒蕪。
空間如同容器。每個空間自然存放不同的物質。然而時間久了,也會因為各式各樣的因素而產生裂縫。裂痕並不難處理。然而因為各個容器內的物質不一樣,通過裂縫所滲漏的物質,會使一些原本平衡的事物產生變化。所以,才有了不一樣的存在。
人影隱隱閃現,卻又在不經意之間,匿於塵埃之間。
我是不是到現在才突然發現,我走了那麼遠,原是為了漂泊。
但事實上只是發現那些遠離我身後的,對我有多麼重要。
有一瞬,想要伸手去碰的念頭。來自光的久遠的溫柔。
如果。
如果把腦海里關於你的記憶,用一個點來表示的話
那我大概可以書寫出足以延綿到宇宙盡頭,那麼長的省略號。
……可我遺漏了句號
據說巨大的行星在滅亡後,會微縮成肉眼也看不到的存在,叫做「黑洞」。又據說人在極度痛苦或遭遇撞擊的時候,大腦會為了自保而自動舍棄一些記憶一次逃避現實。稱為「選擇性失憶」。
那些被自己一廂情願所認定為平滑而空白的過渡里。你忘了絕望與悲傷曾帶著怎樣巨大的羽翼從上方尖嘯而過。
所謂記憶,就是因為要保存住「喜歡」才奢侈的存在吧。
而那些和你有關的過去,我決定將之和那條項鏈一起封存,就好像這首海子的詩一樣。
從此不再提起過去
痛苦或幸福
生不帶來,死不帶去
不試的話,真的連成功的可能都沒有。
———那麼,試了的話,連期待成功的可能都沒有。
為著彼此深藏的秘密,我們想要傳遞給對方的溫暖,始終無法泅渡至彼岸。
甜是愛。澀如思念。而湯之濃稠都是內心待解的焦灼心態。
在夏日的陽光下,依在樹旁等待他的身影。嘗試在千百萬人之中一眼就找到你。看你越過茫茫人海,腳步輕輕,他國有愁情緒,向我奔來。
因為沒有人關懷,卻又一直受傷害,甚所以才想召喚出另一個世界的力量。而自己唯一的朋友,也竟是自己所創造出來的唯一的依託。
那樣也好。在錯失了整個世界之後,備受傷害的心終於不需要再顧及他人的想法。
就算是為讓我知道,我應當活著,去尋找你生活的那個溫暖的彼岸。而你應該永恆的在那裡,等我到來。
僅僅是那些隔著一個世界的溫暖,在無數次拐曲、迷失之後,平安的到達彼岸。
你知道嗎。
我會依靠著你所給的溫暖在第一時間里、認出你。並且依靠他們,去追尋你所在的那個彼岸。但這是因為,你所帶來的光芒,足以逾越一個世界遠的距離。
倘若我們各自有自己的軌跡,那麼,若非平行,我們總會相遇。
倘如沒有他人。也許我之軌跡與你之軌跡,終會交疊至一處。
倘若……沒有他人。其他事。沒有屬於彼此的心結,那麼我們的軌跡也不會忽然失衡,如此這般,只在一處相會,而後各自離別。行駛至天涯之遠。
可這個世界,卻存在著那麼多種未知。
那麼,就讓我去一個永恆的空間。
以永恆的生命,來達成永遠的存在。
讓我以永恆來證明你追尋的彼岸,一直就在這里。
幸虧你能忘記我。
因為,喜歡著、卻又隔著一個世界之遠的悲傷,我一個人承受便好。
你以為我感覺不到,剛剛那些冰冷消失的瞬間,你帶來的溫暖么……
沉浸於黑暗的過去,無法逃避的黑色時光。然而在內心深處被黑暗吞沒之處,在那樣一個污濁的地方,卻有著難以置信的光亮。
人類的世界,很痛苦。猜測、嫉妒、毀滅、損壞。
鳴謝那些生命中帶來幸福的人們,無論你們現在還是過去式。
年輕,本來就是一處忘了又記起,美化又可笑的戲。
從來沒有人寧願相信常理,或者用三段論嚴格解釋自己的遭遇。因為很美的事情本身就是一場證明,證明你曾進這樣無遮攔的遇見過美好。
一小部分的影子隨著忽忙合上的書本被夾在了裡面,即將進行一場短途的旅行。
無數暖濕氣流隨著車輛經過,捲起風低速攪動著逆光的顏色,讓人看不見眼前,看不見身後,看不見別人的表情,看不見遠方的燈火,看不見一秒秒之後的光經是否與這一瞬有什麼不同。
曖昧讓人受委屈,找不到相愛的證據。連擁抱都沒勇氣。
我是不是已經等待了太久?還是只能陪他到這里。
可笑,卻又浪漫。
可是,即便努力用浪漫裝點的心情,也只能在擁擠的車廂和發散著異味以及別人年你的皮膚面前脫下虛張的武裝。
若時間是一個圓,我期待與你再圓的另一頭重逢。
其實早就明白世界上沒有那麼多巧合,偶然不過是必然在某種介質下的一種轉換形式。能遇見已經很不容易,所以才要珍惜你送給我的每一種巧合。
計算著拋物線的周期,想想這個著周期重現的點。彼此相像著,卻又恆定的疏離著。
心底被抽走了一塊,力氣就從被打開的缺口流出來,舒展的身體緩緩貼著牆壁折疊起來,被光投在後面的影子是長長的一塊辨不出形狀。這也叫留白么?
可它只是在我想你的狹小空間頂天立地,那之外它是個不具意義的簡單修辭,哪怕只是讓我找到你,它都不能。即使「喂」得再大聲,它也不可以越洋過海,在你清醒的時候,牽扯到哪邊的神經。
不求回報的愛不叫愛,叫犯賤
1.生命若給我無數張面孔,我永遠選擇最疼痛的一張去觸摸。
2. 我想去相信一個人,非常想 。
3.要有最樸素的生活,與最遙遠的夢想,即使明日天寒地凍,路遠馬亡 。
4.因為是血肉相連的親人。所以許多話反而就成為禁忌。交流是羞恥,親近是羞恥。唯有通過相互苛求和中傷來表達對彼此的愛,才是理所當然。這是多麼可悲的事實 。
5.我見過你最深情的面孔和最柔軟的笑意.在炎涼的世態之中.燈火一樣給與我苟且的能力.邊走邊愛...
6.在青春之書里,我們同在一行字之間。被窩是青春的墳墓。關於少年時代,冷暖自知,最樸素的生活,與最遙遠的夢想。這一切將在被回憶肆意篡改的書寫下,漸漸抽象成一些霧一樣的塵埃,浮在夢境之外的空茫黑暗中,日日夜夜不停墜落,終會塵埃落定。在我們的希望和願欲的深處,隱藏著對青春的默識。如同種子在雪下靜靜夢想。所以你要知道,我將在更大的沉默中歸來。青春是生活最溫暖的被窩,是生命最華麗的裙袂
7. 我慶幸,他因為信任我,使我成為他內心秘密的第一個知情者。他是一個喜歡男孩的男孩,那些年當我在寂寞而傷感地想念著他的時候,他也同樣,甚至更為艱苦卓絕地,想念著另一個無法企及的人。
8.若得其情,哀矜勿喜。
9.你不會忘記我。你不需要忘記我。我對於你來說是那麼輕,你可以將我當做星期日下午的棉花糖一樣不時吃一下,調調生活的味兒。你一個人的時候你會想念我,想念我對你的執戀,想:我遇到過一個熱烈的女子。
10.也許一個人要走很長的路,經歷過生命中無數突如其來的繁華和蒼涼才會變的成熟。
11.太陽尚遠,但必有太陽。
12.在每一段赤誠的敘述或者回憶之前,都是困頓.-<花朵之藍>
13.十禾說,給我一條路,我來教你怎麼走.--<北方>
14.有時侯明白人的一生當中,深刻的思念是維系自己與記憶的紐帶.它維系著所有的過往.悲喜.亦指引我們深入茫茫命途.這是我們宿命的背負.但我始終甘之如飴地承受它的沉沉重量,用以平衡輕浮的生.-<遠鎮>
15.只有記憶成了身外之物,我們才可以在這陵園一樣的人間,走得遠些.-<春別>
16.我們明明都會料到事情的結局 ,卻要走一段很遠的行程去探索它的意義 ,我們的路途 ,不過是在毫無意義的上演一個鬧劇的圓。
17.這個城市沒有草長鶯飛的傳說,它永遠活在現實裡面,快速的鼓點,匆忙的身影,麻木的眼神,虛假的笑容,而我正在被同化。
18.想念只是一種儀式.真正的記憶與生俱來.
19.我卻要花一生的精力去忘記,去與想念與希望斗爭;事情從來都不公平,我在玩一場必輸的賭局,賠上一生的情動。
20.如果沒有別離 成長也就無所附麗.
21.在這個把回頭看作軟弱和恥辱的世界上。走德再遠,也終究達不到想要的永遠。走得再近,也終究回不到想要的夢境。人永遠是一群被內心的遺憾和憧憬所奴役的生物,夾在生命的單行道上,走不遠,也回不去
22.一些事情漸漸變得淡滅,你知道它存在過,但卻已經忘記怎樣的存在過 。
23.陌路盡頭,撒去一抨慘淡暗白的骨灰,有多少淡漠的人情能夠留得住厚養薄葬的遺憾,在悲鬱的輓歌的尾音上,給這尊尊沉默的青碑下孤孑的魂靈叩首, 而在這朝生暮死之間,有多少屍骨未寒的魂靈遁入空寂,卻在人世中再也撈不起一絲紀念。
24.我開始相信,每個人都有自己要背負的十字架..........
25.從那個十八歲的夏天開始,在後來的時光當中,我一個人按照青淮寄給我的明信片的地址,一一重新去看一遍。而每次我在彼地准備寄一張明信片的時候,卻發現,我的路途上的想念找不到那個可以寄達的人。即使有那樣的一個人,我也不知道她的地址。畢竟,她是候鳥。
26. 遇到你時,我尚是一張白紙。你不過在紙上寫了第一個字,我不過給了一生的情動,心底有了波瀾。但我知道波瀾總歸平靜。
27.我說人生啊,如果嘗過一回痛快淋漓的風景,寫過一篇杜鵑啼血的文章,與一個賞心悅目的人錯肩,也就夠了......
28.Somehow I will show you that you are my night sky.
——《你的名字叫紅》
29.人事音書,亦不過是冷漠
那些蒼白的反抗之後,有著更蒼白的妥協接踵而來
30.4月有著此去經年裡鼎盛的一段荒涼生活
但其中有蓬勃生機
春花已落 夏葉未老
31.兩個人最好是不要在一起……也不要不在一起.
32.淺淺的睡眠,沉沉的夢幻。醒來,你已在彼岸。
33.如果我們能真正地舉重若輕起來,至少在表達上,該是多麼好 。
34.靈魂噴薄影子躑躅. ..一些事情漸漸變得淡滅 ..你知道它存在過.. ..但卻已經忘記怎樣的存在過 ?
35.那是從來不曾快樂的坐在你身邊的我--可悲的是,在曲終人散之後,我才恍悟,原來再也不能有你坐在身邊,我才是真正的不快樂.
36.我們都對了還是錯了,我們都愛了但是忘了,走的時候你哭了還是怎的,我只是疼了但還是笑了.
37.風空空洞洞地吹過。一年又這么過去。而來年,還要這么過去。我不知道是安穩的背後隱藏著沮喪,還是沮喪里終歸有安穩。只是我們,無法找到。
38. 年華里, 我們失去的是種心情
39.我唯一的信仰就是能牽著你的手一直走下去,走到盡頭再看到底錯到哪裡.
40,因為我們都如此輕易地走到了別人的光環和陰影的籠罩下,愚蠢地聒噪,還堅信這就是自己的優點和價值所在。而我淡然地堅持以蒼白的語言盡我所能刻畫出理想與現實之間的敵對,以及內心深處庫存已久的冷漠與希望,決絕與妥協。真實真實再真實。青春,我可愛的青春。
41.朝花夕拾 撿的是枯萎 。
42.所以如果有不幸你要自己承擔,安慰有時候捉襟見肘,自己不堅強也要打得堅強。還沒有衣不蔽體食不果腹舉目無親,我們沒有資格難過,我們還能把快樂寫得源遠流長。
43.有很多人,你原以為可以忘記。其實沒有。他們一直在你心底的一個角落。直到你的生命盡頭。在盡頭你會懷念每個角落裡的黑暗之中的光,因為他們組成你的記憶與感情。但你已經不能擁抱他們,只能在最後明白,路途是一個念念不忘的失去的過程。
44.從今日起,看書,寫字,彈琴,畫畫。給每一個日子去一個溫暖的名字,做一個賞心悅目的人。
㈣ 我想求一篇短篇小說的完整版,名字叫「過雲雨」
喜歡
離開你一百個星期 我回到了這里
尋找我們愛過的證據 沒有人願意提起
玫瑰花它的過去 今天這里的主題 我把它叫作 回憶
我知道 愛情這東西它沒什麼道理
過去我和你在一起是我太叛逆 現在只剩我自己偷偷的想你……
-------當聽到這首歌曲,這首熟悉的歌曲。總會想起某件事,某些人,原來一直縈繞在我心頭的那段往事一直揮之不去,掛念在心頭的那個人是我一生唯一的執著。親愛的,你永遠也不會知道,我對你的那份感覺。陽光灑在心上,一切暖暖。
第一次以女生的身份來玩,不太習慣,有什麼不好的地方,親們幫我改改哦!!
(1)他說分手吧
陸雲叫我出來,這倒是新鮮事,往常我都是主動的那一方,今天換他主動,我倒有點不適應。
他約我在咖啡廳,這小子今天怎麼這么有情調呢?
走到咖啡廳我傻眼了,看著方方正一臉獻媚的挽著陸雲的胳膊,我急了,這算怎麼回事啊?誰才是陸雲的女朋友啊?方方你憑什麼挽著我的男朋友啊?
原來的方方是我的好朋友,小學,初中,我們一直都是在一個學校。可是那件是之後,我們就再也沒說過話,見了面就像陌生人一樣。那件事說簡單也不復雜,方方偷看了我的日記,還把我最隱秘的一頁貼在布告欄里。我發現後找她評理,誰知她只是說:「靈旭我告訴你,我就是看不慣你那樣,好像全世界的人都要寵著你,憑什麼你什麼都擁有?憑什麼你是女生中的老大?你哪好啊?你有我漂亮嗎?你家世有我好嗎你?你可能連你爸媽長什麼樣子都不知道吧!」
她說這話的時候,我狠狠的給了她一巴掌,從今以後就再也沒說過話,我不缺她這么一個朋友,我只是不喜歡被人背叛的滋味。
這世界還真小,怎麼和我搶男朋友的是她呢?
我一臉平靜的走過去,我說怎麼著陸雲,換女朋友啦!今天是來給我下通知的?我說陸雲,你換女朋友也不換個好點的!怎麼換方方這個騷貨,你不嫌丟人我還嫌丟人呢!
陸雲一臉不在乎的看著我,說:「靈旭,別這樣,你知道這事也好,免得受傷害更大。」
方方接過話:「就是,家庭條件不好就要好好學習,天天談戀愛多費時間。」
她再一次提到我的家庭,我揚起胳膊想打她,可卻被她先下手為強,巴掌打在臉上火辣辣的,我想解釋,我臉不疼,因為被打這一下的時候,陸雲連頭都沒回,手卻依然拉著方方的手,那麼牢固,他也曾這樣拉過我。
陸雲眼睛盯著我,一字一頓的對我說:「靈旭,我們分手吧!」
他說我們分手吧!
今天的風真大,我發誓我不是故意哭的,大概只是覺得被方方代替很可恥吧!嗯,一定是這樣的!
老天!喂!你不用這么不給面子吧?好歹我也是剛失戀的人啊!你怎麼也得等到我回家在下雨吧!
我躲在站牌等車,看到陸雲和方方撐著傘出來,方方臉上幸福的笑容讓我真想恰似她。
(2)許可回來了
我不知道自己是怎麼回到家的,只是渾身滾燙滾燙的。只覺得很渴,起來倒水,眼前一黑就暈過去了,再醒來的時候發現自己躺在病房裡。
眼前立刻浮現和陸雲分手時看都不看一眼我的表情,想起陸雲和方方牽在一起的手,想起方方把我的日記貼在布告欄上被我發現的那種猙獰的樣子。
「我以為你就要這么睡一輩子呢!你睡了三天哎!」許可一進病房就開始嘮叨,原來這世界還是有人關心我的!
許可,那個曾經流淚的男孩子,他回來了!
我咧開嘴沖他笑:「許可,你回來啦!」
許可用略帶責備的眼神看著我:「干什麼不好好照顧自己呢?這個樣子我會擔心的。」
他的笑容很純潔,純潔得像夏日裡的海棠,讓我看得有些恍惚。
( 3)神秘的公主與王子
一個星期後我出院了,醫生說那場高燒持續了三天,他不偏不正的影響了我的一部分聽力,現在我是能勉強地聽到一點聲音。
住院期間我發現許可又染上煙癮的跡象,他從來不在我面前吸煙,但每次到外面回來都是帶著重重的煙味。
我並不追問他,只是告訴他吸煙有害健康,因為我知道他為什麼吸煙。
重新回到學校,陸雲旁邊的女孩已經不再是我,而是換成了方方。是,你們配,那就隨便你們吧。你們看著吧,我靈旭離開了你們還會過得很好,因為我的身邊多了許可。
許可的出現給了方方不小的打擊,因為不知道為什麼,很小很小方方就喜歡和我搶東西,即使她擁有的要比我的好上好多倍。
許可長的真的就是比陸雲帥,而且許可的帥就是帶壞痞子的帥,學校里喜歡許可的絕對比陸雲多。
我現在已經對陸雲沒有任何感覺,不知道為什麼,和陸雲分手之後,突然有種很輕松的感覺。
最近班級里的同學們討論的熱門話題——神秘的公主與王子。
校長有兩個孩子,一個女兒一個兒子。女兒是妻子帶來的,兒子是校長的親生兒子,這兩個人從小就接受高等教育,初中就已經吧高中的課程都學完了,現在正在外國接受高等教育,是全校男生女生都羨慕的對象。
說這話的時候方方的眼神里充滿羨慕和不甘,而我和許可只是無奈的對望。因為只對王子和公主我們再熟悉不過。
(4)我愛誰和你沒關系
進了班級,同學們都用異樣的眼神看著我,黑板上貼了一張紙,一封情書,落款人竟然是:靈旭。
我什麼時候給陸雲寫了一封情書?我不喜歡做這種事,就是最開始也是陸雲主動要和我交往的。
方方走到我面前,挑釁的和我說:「你和小雲都分手了,怎麼還這樣?你要錢沒錢,要什麼沒什麼,除了長相什麼都不行,你就不能本分點嗎?」
小雲小雲,聽著都惡心。
情書不是我寫的,看都能看出來是誰寫的。
好吧!陸雲,現在你喜歡的是方方,靈旭對你來說只是一個過去,一個無所謂的人。那麼我靈旭沒時間陪你們玩這種幼稚的游戲。
我故作生氣的跑出。
外面下起雨,雨下得很大,我躲在屋子裡。
許可一直認為我為這事很傷心,其實沒有,因為我早已不在乎 陸雲,真的一點都不在乎。
我突然發現一個很嚴重的問題,雨下得這么大,為什麼我一點都聽不見呢?
我在自己的房間里拚命的大叫,只能隱約聽到一點聲音。
醫生說這是遺傳性失聰,現在只能聽到一點聲音,再過一段時間就會完全聽不見,無法治癒。
看!星星那麼大,卻不屬於我,因為我聽不見他們閃爍的聲音。
許可站在我的門口。
他問我:「你去哪了?我很擔心,你知不知道?」
我沉默,我一直呆在家裡,是因為耳朵聽不見才沒有聽到他按門鈴的聲音。
他說:「你別生氣,別傷心,陸雲不值你這樣。」
「誰值得?」我揚著眉毛問他。
「你知不知道真正愛你的是誰?是……」
「我愛誰與你無關。」我沖他大喊,不想聽他說出那個讓我害怕的名字。他沉默,好久才悠悠的說了一句:再見。
我站在馬路邊,背對著他。
「小心——」他推開我。
坐在回南陽老家的火車,我有種恐懼的感覺,沒有人在我身邊,好像在下一刻燈光就會熄滅,然後火車就會停下,然後聽到有人大喊,才發現原來不是自己一個人。
那天的車禍我就像一個廢物一樣什麼都沒有聽見,是許可推開我,我抱著躺在血泊里的許可,他說什麼我都聽不見,只是到最後我拚命的搖晃他的身體,直到有救護車來,我才放開許可。
就像做了一場夢,夢醒了,就沒有事了,在那一刻,我才知道我心裡真正重要的不是任何人,而是許可!
醫生說,許可沒事,只是。。。。。。。。
只是後面的我什麼我都沒有聽到,我的耳朵就是這樣,時好時壞。
我沒有和任何人告別,轉學的手續都沒有辦,一切都要有個終結。
( 5)那些往事,不願意提起
七歲那年爸爸出車禍意外死亡,一年後媽媽嫁給一個校長,媽媽是當紅明星,就算她不嫁給校長,也不至於餓死。
她毅然決然的退出演藝圈,我不理解她為什麼要這么著急改嫁,更覺得她對不起爸爸。
我在家裡鬧,整天摔東西,他們也好像沒有聽見,繼續過著甜蜜的生活。
許可就是那個男人的孩子。
在我摔東西之後,許可都會默默跟在我身後收拾殘局,我不恨他,也不感謝他。
有時我會故意拿著爸爸的照片在大廳中大聲的嘆息,許可只是笑笑,在他眼裡,我只是一個任性的小妹妹。
直到那一次,他們出去旅遊,把我和許可留在家裡,半夜我發高燒,天又下起大雨,我突然發現自己什麼都聽不見,那種感覺比看鬼片還可怕。
我大聲的叫著許可的名字,他拍到我的房間背起我跑進醫院。
俗不可耐的情節,我卻感動得稀里嘩啦的。
許可因為淋雨而導致肺炎發作,我的高燒好了,他卻倒下了,我來到他病床前,眼淚不爭氣的往下掉。他只是說:「丫頭你別哭,你看,雨天過後彩虹就出來了,沒有過不去的事,大人們有他們的幸福,別恨他們,仇恨會嚇走幸福的。」
那天我才知道他有肺炎。
可是我始終不願承認他是我哥,以為我喜歡他。
我喜歡在下雨天打雷時偷偷鑽進他的被窩,然後挽著他的胳膊進入夢鄉。
小時候喜歡穿著碎花洋裙在外面玩,許可就會像大人一樣對說:「靈旭,以後我會娶你的,我要娶穿碎花洋裙的你。」
長大後他就再也沒有和我提過這件事,長大後的我多想問他,如果我不這樣男孩子氣,而是留著長發換上碎花洋裙,你還會娶那個叫靈旭的女孩子嗎?
媽媽驚訝我的變化,校長也到處自豪地說這是我的女兒!
以我的資歷學什麼都沒有問題,僅是初中的我,高中的所有課程都已經學完。
可我變好了,許可卻變壞了。
許可開始打架,吸煙甚至喝酒,由原來女生眼中的白馬王子變成了家長眼中的小痞子,連我都不知道原因。
可他始終是疼我的。
十六歲的生日,許可說好幫我慶祝的,可是他的肺炎犯了,醫生說他必須到南方去治療。
他走了,那天是雨天,烏雲厚厚的,遮在天空上,雨穿過雲層打在我身上。那個生日我淋著雨蜷縮在車站,望者早已遠去望不到影子的火車,我還想像著許可會像從前那樣突然出現在我的身邊,替我打傘,聽我撒嬌。
可是沒有,我清楚地記得那天來自於身上的寒冷的名字,叫孤單。
高一的開學,那時候我已經不想再做一個好學生了。高中的課程我全部都會,也不屑學那些東西,當初拚命的學習只是為了和許可一樣,現在來到學校只是為了尋找和許可在一起的日子。
陸雲和大家保證會追到我,可是我只喜歡許可,怎麼辦呢?
不管我干什麼,他都好脾氣的跟著,這點倒是和許可很像。
真正接受陸雲的時候,是在我很傷心的時候,就是不知道為什麼,沒來由的傷心,忽然很想許可,陸雲來找我,我就摔了杯子。陸雲什麼都沒說,只是默默的幫我收拾殘局,這一下讓我看到了許可的身影。
我抱著陸雲的胳膊狠狠地咬了下去,然後對他說:「你要照顧我一輩子。」
他鄭重的點點頭。
我以為自己真的喜歡上陸雲了,可是在許可出車禍的那一刻,我才發現,我的感情就像是被上了鎖的古城,不願開啟,但並不代表它不存在。
我和許可一次次的錯開,在生日時想和他表白他卻因病離開,在我什麼都聽不見的時候他卻說喜歡我,而在他為了我受傷時,我卻只能落荒而逃。
那些往事,不願再提起,許可,我們再見吧!
㈤ 求短篇小說關於青春校園系列的不要言情= =
如果只是限制在青春「校園」小說這個范圍內的話,
郭敬明:《夢里花落知多少》
《1995-2005夏至未至》
《悲傷逆流成河》
落落:
《年華是無效信》
《塵埃星球》
《全宇宙至此劇終》(預定出版,至於出版日期還是未知數,落落是個很能拖的人......)
七堇年:
《大地之燈》
《被窩是青春的墳墓》
《瀾本嫁衣》
笛安:《西訣》(這也不能說是校園的,但同樣是青春主題,她可是很有才華的,你看了絕不會後悔)
蘇小懶:《全世愛》
饒雪漫:我惟獨喜歡她的《沙漏》
《甜酸》
《左耳》
郭敬明主編《Pook Book》系列:
《Pook1》主推:《不許時光倒流》
《絕密組合與千葉紀》
《戀愛習題》
《假面舞會》
《假如換來不止黑暗》
《Pook2》主推:《少年殘像》
《妄言之半》
《他們的肥皂劇》
《我們的最終曲》
㈥ 被窩(高幹)電子書txt全集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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㈦ 求《最棒的短篇小說》或書的作者
白水青菜
作者:潘向黎
他進門的時候,客廳里沒有她的身影。他微微一笑,向廚房走去。她果然在,正在用飯勺攪電飯鍋里的飯。她總是這樣做,盛飯之前要把電飯鍋里的飯徹底攪翻一下。他曾經問為什麼,她說:「好把多餘的水分去掉,口感才好啊。」顯然她是聽見了開門的聲音。
飯冒著蒸汽,她的臉有一瞬隱在水氣里。他聞到了飯香。
飯很香。奇怪的是,他在別的地方幾乎聞不到這種香。這是好米才有的香味。他知道她只用一個牌子的米,東北產的,很貴,因為是有機栽培。
好米只是密閉著的香味,要加適量的水,浸適度的時間,然後用好的電飯煲煮,跳到保溫之後,燜合適的時間,香味才會爆發出來,毫無保留,就像一個個儲滿香膏的小瓶子打破了一樣。
她是他遇到的最會煮飯的女人。他這樣說過,她回答:我尊重米。
在他笑起來之前,她又加了一句:不過只尊重好的米。
他洗了手,坐在餐桌邊時,兩碗飯已經在桌上了,他的這邊多一個空碗,筷子照例擱在擱筷上,是一條魚的形狀。她端上來兩個青花小碟,一個碟里是十幾粒黃泥螺,並不大,但很乾凈,一粒粒像半透明的岫玉,裡面有淡淡的墨色。一個碟里是香菜心,嫩嫩的醬色,也是半透明。家裡的菜一向這么簡單,因為他都是在外面吃過了,回來再吃一遍。
最後她端來一個小瓦罐。這才是他盼望的重點。馬上打開蓋子看了一眼,裡面有綠有白有紅,悅目得很。她說:「你先喝湯。」自己坐下來,開始吃飯,撥幾口飯,就一點菜心,看她吃飯的樣子,好像不吃一口菜也可以似的。
他就自己從瓦罐里舀了小半碗湯。清清的湯色,不見油花,綠的是青菜,白的是豆腐,還有三五粒紅的枸杞,除了這些再也不見其他東西。但是味道真好。說素凈,又很醇厚;說厚,又完全清淡;說淡,又透著清甜;而且完全沒有一點味精、雞精的修飾,清水芙蓉般的天然。
就那麼一口,整個胃都舒服了,麻木了一整天的感官復甦,臉上的表情都變了,好像一個薄薄的殼被敲碎了,所有的肌肉、每一條紋理都活了起來。真是好湯!
他一連喝了兩碗,然後吃飯,就著黃泥螺和菜心,一個滑,一個脆,都是壓飯榔頭。不知不覺就把一碗飯都吃完了。他也不添,而是又釅釅地喝了一碗湯。然後把碗放下,對她笑。
她也笑,「好像在外面沒飯吃似的。」
「是沒飯吃。現在誰吃飯?」
他說的是真話。他的工作宴會應酬多,那種宴會不會有飯。總是太多的油膩、濃烈的味道轟炸口腔,味蕾都半昏迷了,直到喝了她的湯,才緩緩醒過來。
「你的湯怎麼做的?」
她莞爾一笑,笑容里有陽光的味道:「好嗎?」
「好。」
「那就多喝一點。」
「喝了。到底怎麼做的?人家都說老王家湯館好,我看就是那裡都喝不到這么好的。說給我聽聽。」
"說起來——其實也簡單,就是要有耐心。」她說。
後來,他不只一次懷念那時的生活。那種安寧,那種坐在餐座前等著妻子把瓦罐端上來的感覺,掀開瓦罐的蓋子時看到的好看的顏色,第一口湯進口,微燙之後,清、香、甘、滑……依次在舌上綻放,青菜殘存的筋脈對牙齒一點溫柔的、讓人愉快的抵抗,豆腐的細嫩滑爽對口腔的愛撫,以及湯順著食道下去,一路潺潺,一直熨貼到胃裡的舒坦。
他們的家是讓人羨慕的白金家庭。白金的意思是,既有錢又白領,這個白領的意思是泛指,指的是讀過書,有修養講規則,憑知識和智力掙錢,不是手上戴好幾個寶石戒指的暴發戶。
他先是吃皇糧的機關幹部,後來不願意看人臉色慢慢從孫子熬成爺爺,早早下了海,折騰了許多行當,最後在房地產上發了,然後是網站、然後是貴族學校,他的事業像匹受驚的野馬一樣勢不可擋。
他成了本市的風雲人物,電視台人物訪談的明星,各種捐款、善事的大戶。畢竟是受過高等教育的,他的風度、談吐,贏得了矚目和好評。有一次電視台讓女白領評選全國范圍的十佳丈夫人選,他就上了榜,而且擊敗了幾個電影明星、歌星。現在的女白領真是不傻。那些又蹦又跳的男人,只能遠處看看,怎麼能近距離相處?要是她們知道他還每星期兩次開著寶馬到那所著名的大學讀哲學碩士,她們可能會發出尖叫——要多少實力才能有時間和閑心做這樣的事情啊。但是他從來沒有對外面透露過,這種事,要等人家自己無意中發現才好。越不經意越有風度,像他這樣的年紀和身份,這種選擇已經不需要經過考慮了。
他當然結了婚。都十七、八年了。妻子是她的大學同學,是初戀,而且是那種把情竇初開和愛和性和婚姻一鍋煮的關系。他們從來沒有想過兩個人還會有其他選擇,那時候也不知道要給自己多留一點時間,畢業後第二年就結了婚,然後很快就有了孩子。就是現在進了寄宿制雙語教育的培鷹學園的兒子。兒子是他們的驕傲,他不但聰明、學業優異,而且長得非常漂亮。這不能完全歸功於他,因為兒子明顯地集中了他們兩人的優點,而妻子當年也是學校里的美女,不化妝也青翠嫩葉一樣清新可人。
因為有這樣的妻子,他對女人是不容易驚艷的。而且他知道現在的女人的漂亮已經充滿了化學的味道。
嘟嘟的出現完全是一個意外。起初他覺得這是個稚氣未脫的女孩子,像個水晶花瓶一樣好看又透明,而且不實用。等到看出她的企圖還覺得有些好笑——這不是胡鬧嗎?要不是她是他的下屬,本來可以叫他叔叔的。當然心裡還是有點高興的,很隱蔽但是很真切,這可是一個比自己小20歲的女孩子啊,又漂亮,而且出身很好,父親是大律師,母親是名醫,家裡本來要送她去劍橋留學的。這樣的女孩,沒有任何為了錢而接近男人的嫌疑。
起初他真的沒有什麼。因為覺得嘟嘟是一時沖動,再說他不可能破壞自己的家庭,這么些年,妻子辭掉幹得好好的中學教師工作,專心在家相夫教子,他沒想過要辜負她。他若是辜負她,她真是什麼都沒有了,一個40出頭的女人,沒有工作沒有事業沒有朋友,她怎麼活?況且,許多男人成功了就另覓新歡拋棄發妻,他不想也掉進這種俗套,犯這種通俗的常見病——他不是一般的男人,這是他對自己的要求。
起初真的沒有動心,他只是考慮怎麼讓嘟嘟少受一點傷害就退出去。但是現在的女孩子真是任性,她們想要什麼就敢大喊大叫、又哭又鬧、要死要活,他又下不了狠心把她開除掉。嘟嘟真是一個水晶花瓶,而且因為對他無望的愛,這個水晶花瓶就站到了懸崖邊上,隨時可能掉下來粉身碎骨。最後,他只好伸手把她接住。
他不回家吃晚飯了。後來,他連晚上都不回來了。他說,實在太忙,不趕回來了。後來又說,想一個人靜靜。
她沉默,就像他每次說不回家吃飯時一樣,綿長而細密的沉默,那重量使他感到壓迫,但是不敢掛電話。最後,她說:「這樣吧,你要回來吃飯就打電話。」
他想,這等於說,如果不打電話,她就不會做好他的飯,還有那罐湯,等他回去了。那是他的家,但是從現在起,沒有他的飯了,沒有人等他了。他有點失落,但是馬上感到了巨大的輕松。這太好了。她當然會有看法,也會生氣,會傷心,但是以她的性格,不可能會主動挑破、發作出來。這些年來,他一直覺得自己選對了人結婚,現在又一次這樣覺得。在愛上別人之後這樣想,也許有點荒謬,但是他就是這樣覺得。
他不喜歡租房子,他說哪怕只住三個月,我也要住在自己的房子里,我不住別人的地方。嘟嘟欣賞地看他,說:我也是,我也是。他就說要買一套房子,全裝修的,帶全套傢具和電器的,「只要帶上牙刷就可以住進去。」他愉快地說。嘟嘟卻不要,她說那種房子沒有風格,她不喜歡。最後她讓他住到她那裡去。
嘟嘟一個人住著兩房一廳,是父母給她買的,裝修是她自己來的,是很現代的簡約風格,但是卻比華麗更費錢的那種。全套北歐風情傢具加全進口潔具,一色的白,卧室里連地毯都是白的,這不是這個年齡應該有的氣派。看來她父母確實把她寵壞了。
嘟嘟為了歡迎他,給他買了名牌的浴袍和拖鞋,他沒有聽說過,只記得她說那是某個國家皇室用的牌子,她喜歡這個牌子,她說皮膚感覺到的奢華比眼睛看到的更真實。
新鮮的愛情,新鮮的瘋狂,新鮮的住處,新鮮的氣氛,好像連他自己都成了新的。幾個月的時間過得像飛一樣。
也有問題。問題是出乎意料的小問題:他們還是會肚子餓。
他是半個公眾人物,不能到外面吃飯。嘟嘟一個人出去買肯德基,他倒是可以接受,只是覺得好笑,說:「我兒子最喜歡吃。」嘟嘟就變了臉,拒絕再買了。
只好叫外賣,從茶餐廳的簡餐到永和豆漿,從日式套餐到避風塘,從披薩到義大利通心麵,他們都叫了個遍,外賣沒有湯,他們有時喝罐裝的烏龍茶,更多的時候喝可樂。
慢慢的,吃飯成了個苦差事。因為難吃,而且他必須掩飾他對這些食物的難以下咽。真潦草啊,有的硬梆梆的,有的乾巴巴的,有的木渣渣的。他思念一碗香香柔柔有彈性的米飯,更思念一碗熱熱潤潤讓味覺蘇醒的湯,冰涼的飲料怎麼能代替湯?和他以前吃的晚餐相比,這些簡直是垃圾。
但是他不敢說。只要他一流露出不滿,嘟嘟就會生氣:那我們出去吃啊,什麼好吃的都有!我也不喜歡吃這些!還不是因為你!或者說……我知道,你又在懷念你過去的生活了!你是不是後悔了?後悔了就明說嘛!
每次他都要冒險出去請她吃一頓飯才能平息。
吃飯成了他們的一個心病。甚至下了班在往那個甜蜜的小巢走的時候,他就在犯愁,要不要自己先到哪裡吃一點東西?不然等一下進了門吃點吃不飽的東西,半夜又要餓醒。
按照現在流行的劃分,嘟嘟在這個城市裡應該算個真正的「小資」了。說她真正,是因為她小資得天經地義,而且不是為了在人前裝樣,她不欺暗室,別人看不見的地方更下功夫。他從來不知道一個女人可以為了享受,這樣認真把錢不當錢,這樣一絲不苟。她的內衣比外衣更貴,她基本上不化妝,但是她的保養品一套都是她一個月的工資,而且用了覺得不好就被丟在一邊。
她說:「用名牌有什麼?把過期的名牌化妝品丟掉,那種感覺才算奢侈,我喜歡!」
她也解釋為什麼這樣:「我要讓自己眼睛看的、耳朵聽的、皮膚接觸的都是好東西,這樣氣質才會好。」
嘟嘟有兩個愛好,一是健身,一是讀村上春樹。她不但有村上春樹的所有作品,而且每種都不止一本,有各種版本,他懷疑只要國內有的她都買齊了。甚至還有日文原版的,雖然她不懂日語,「我可以學啊!」她唱歌般地說。只要有空,她就會隨手拿起一本村上春樹,隨便翻到哪一頁,開始看。看著看著,她的眉頭就會微微蹙起來,光潔的臉似乎突然長了幾歲。書架上、沙發上、床頭、甚至洗手間的梳妝台上,都放著村上春樹,有的合著,有的打開封面封底朝上趴著。
他看過幾次,但是都看不下去,好像是一些莫名其妙的生活片段、稀奇古怪的夢和幻境,不知道在說什麼,也不知道想說什麼。這么亂哄哄的,真奇怪,嘟嘟在裡面看到了什麼呢?是什麼吸引了她?他沒有問,怕她根本不解釋,反而笑他落伍。嘟嘟太年輕了,她的年輕使她的一切都有一種理直氣壯,這一點讓他感到可愛,也有點怯意。
沒想到有一天,他一走進門,就看到嘟嘟因為興奮而泛著粉紅的臉。「今天有好東西吃!我給你做!」他望著她,好像她突然在說英語,雖然他能聽懂,但是一時反應不過來。她又說了一遍,他才相信自己的耳朵。這真是好消息,他能聽到的最好的消息。
他跟著嘟嘟走進廚房。眼前的廚房一掃往日的清寂,熱鬧得像個小型超市,工作台上放著兩塊碩大的案板,嶄新的,上面擱著兩把刀,一把黑黝黝的切菜刀和一把雪亮而窄長的、帶著鋸齒的刀,旁邊還有紅的火腿、綠的黃瓜、嫩黃的乳酪,一大袋蔬菜,還有一個長麵包,還有五顏六色的罐頭,瓶里袋裡的各種調料。這是個地震後的小型超市,一切都顯得有點凌亂,嘟嘟的頭發上也粘了一抹可疑的黃色膏體物質,但是也顯出了熱誠,心無城府、掏心掏肺的那一種。
他感動地表示要幫忙,嘟嘟堅決拒絕了,要他到廳里休息、看看報紙。她把他推到沙發上,把報紙遞到他手裡,甚至給他泡了一杯茶。他看了一下,居然是龍井,她笑著說:「剛買的。茶莊的人說是新茶。」然後她就像一個賢惠的妻子那樣進了廚房。
嘟嘟終於忙完了,讓他坐到餐桌邊。他急切地過去,看到了餐桌上的東西。每人一碟三明治,切成小塊的,一摞一摞的幾摞,旁邊點綴了嫩玉米芯和炸薯條。中間是一大盤紅紅的、一片混沌的東西,仔細看可以辨認出裡面有臘腸一樣的東西。惟一熟悉的東西是啤酒,麒麟一番榨。
嘟嘟說:「怎麼樣?」他說:「看上去很漂亮。」他決定先從容易接受的開始,就自己倒上啤酒,開始喝。嘟嘟一邊解著身上的圍裙,一邊興致勃勃地說:「這不是一般的東西,這可是村上春樹餐啊。」
「什麼?」他趕快把一口啤酒咽下去。
「村上春樹的小說里寫到的美食很多,日本就成立了一個村上春樹美食書友會,根據他書里的描寫,編了一本村上春樹食譜,讓大家分享。我今天就是按照這本食譜做的。好玩吧?沒想到吧?」
原來是這樣。他拿起一摞三明治,「這是什麼三明治?」
「黃瓜火腿乳酪三明治。《世界末日與冷酷仙境》里生物學家的孫女做的。這個做起來很麻煩,生菜葉子要用涼水泡,吃起來才脆。麵包片上要先塗上厚厚的黃油,不然蔬菜里的水分容易把麵包泡軟。最後也是我自己切的,特地買了一把刀,切得很整齊吧?」
他吃了一口,為了躲避作出評價,就指著那盤紅紅糊糊的東西說:「這是什麼?」
「番茄泥燉史特拉斯堡香腸。我買不到史特拉斯堡香腸,還好書里註明原味維也納香腸也可以,就用了維也納香腸。主料是西紅柿丁和維也納香腸,調料是大蒜、洋蔥、胡蘿卜、芹菜、橄欖油、月桂油、百里香、花薄荷、羅勒、番茄醬、鹽、胡椒、糖,我數過了,一共13種。本來想做蘑菇煎蛋卷,但是那是《挪威的森林》里的,早期作品,風格不一樣,所以做了這個,這也是《世界末日與冷酷仙境》里的,就是世界末日當天,他和圖書館女孩過了一夜,在她家做的早餐。」
他心裡湧起了愛憐,但是仍然沒有動,倒是嘟嘟,把一條香腸用餐刀切成幾段,用叉叉起一段,送進嘴裡,「哎呀,太棒了!另類!濃烈!豐富!絕對村上春樹!」她吃著,又喝啤酒,漸漸的眼裡泛起了迷濛,又說了一些「真是憂郁世界的美味情懷」、「對於揮別人生而言似乎是個不錯的一天」之類的話,他知道,她已經進入了村上春樹的世界,正在裡面扮演一個角色,這些都是台詞了。
他也作出毫不遲疑的樣子吃了起來。這么難看的東西,居然不是非常難吃。但是想到居然要花上那麼長的時間,動用那麼誇張的陣勢,那麼多的調料,他還是覺得有點可笑。這就叫用最村上的方式享受生活?那麼這個人的品位真成問題。不過這么出名的作家,應該不會這么粗糙。慢著,這個叫村上春樹的人,會不會故意戲弄這些崇拜他的人呢?這樣想,又馬上覺得有點對不起嘟嘟,於是努力往嘴裡塞進一疊三明治,馬馬虎虎地嚼幾下,急忙用啤酒把它沖下去,感覺好像自己正坐在某架國內航班的經濟艙里。
什麼玩意兒呀,就是夾餡麵包片,怎麼看都是簡單對付肚子的東西,好吃?見鬼吧。搬出川端康成來也沒用。看看中國的小說家,看看《紅樓夢》,裡面寫的好吃好喝的,那才叫美食,那才叫見識!可是這些他都沒有說,因為嘟嘟忙了半天,他不能讓她傷心。何況說了她多半也不懂。
吃完這頓難忘的村上春樹餐,他最後說了一句:「以後不要這么麻煩了。在家裡吃越簡單越舒服。」
「今天這樣不是很舒服嗎?」嘟嘟奇怪地反問。
他把嘟嘟的手抓起來,輕輕愛撫著說:「不是這樣的。真的會做的人,就是一碗白水青菜湯,吃起來就夠好了。」他說完這句話,看到嘟嘟臉上的月亮被雲遮住了,他立即知道,自己說了一句不該說的話。
他們都不願意想起一個人,一個女人。但她總是在最不經意的時候出現。就像一個狡猾的債主,從來不會攔在大路中間,讓你可以放心地開車回家,回到家門口,也不會看到有人氣勢洶洶地站在那裡。於是你鬆了一口氣,走進房間,打開燈,卻猛然一驚,角落裡赫然站著一個人,正是躲也躲不掉的那一個。
她聽見門鈴響的時候,有一秒鍾以為是他回來了。但是她馬上知道不是。先從貓眼上往外看了看,果然不是。是一個女人。
她打開了門,一個年輕女孩出現在她面前,有著緊綳的臉頰和鮮嫩的皮膚的女孩。她用微笑的眼神發問,這個女孩子說:「叫我嘟嘟吧,我是你丈夫的朋友。」
她立即明白了。明白了這個女孩是誰。她打開門,請她進來。像一個有禮貌的女人對待丈夫的朋友那樣。嘟嘟從她臉上尋找一點情緒的流露,沒有找到。
她讓嘟嘟參觀了他們的家,但是沒有讓她看卧室。然後她們坐了下來,喝著茶,一時都找不到話題。嘟嘟說:「謝謝你接待我。其實我今天來,一是想看看你是什麼樣子的,另外就是想吃你做的飯。」看到她臉上的驚訝,嘟嘟急忙解釋:「我總聽他誇你是個高手,最簡單的菜都能做得最好吃,真的很好奇。」
她似乎有點為難,想了一下,說:「那,你就在這里吃一點便飯好了。」
嘟嘟像一個真正的客人那樣,坐在餐桌邊等。看著女主人端上來一碗飯,兩個小碟,然後是一個瓦罐。她驚訝地睜大眼睛:就這些?女主人給她盛了一碗湯,一邊說:「平時我們吃飯,也就是這樣。他總是自己盛湯,脾氣急。」
嘟嘟一邊聽,一邊看她的手勢表情,又注意湯的內容,簡直忙不過來。但是她還是發現女主人沒有碗筷,就問:「你不吃嗎?」她的語氣,好像她是主人。
女主人搖了搖頭。嘟嘟不知道是她不想吃,還是不願意和她一起吃,就不敢再說什麼了。
她喝了一口湯。她不假思索地「哇——!」了一聲。然後她難以置信地看看女主人,「這就是白水青菜湯?」
女主人說:「他這么叫。」
「你能告訴我怎麼做的嗎?」嘟嘟一臉懇切,好像她正在上烹調課,面對著給她上課的老師那樣。
女主人停了一下,好像微微地嘆了一口氣。然後說:「要准備很多東西。上好的排骨,金華火腿,蘇北草雞,太湖活蝦,莫干山的筍,蛤蜊,蘑菇,有螃蟹的時候加上一隻陽澄湖的螃蟹,一切二,這些東西統統放進瓦罐,用慢火照三、四個鍾頭,水一次加足,不要放鹽,不要放任何調料。」
嘟嘟難以置信地看看面前的瓦罐,排骨?火腿?蝦?還有那麼多東西,哪裡有它們的影子啊。
女主人自顧自慢慢地說:「好了以後,把那些東西都撈出去,一點碎屑都不要留。等到要吃了,再把豆腐和青菜放下去。這些東西順便能把油吸掉。」
嘟嘟倒吸了一口冷氣。這就是所謂的白水青菜湯?白水?這個女人的心有多深啊。那個男人說的是什麼胡話?他每天享用著這樣的東西,卻認為是非常容易非常簡單就可以做出來的,他真是完全不懂自己的妻子。就在這一瞬間,嘟嘟深深地明白了眼前的這個女人,也明白了世界上,愛情和愛情之間有多大的不同。
「你每天都要弄這樣一罐湯嗎?」
「是啊。早上起來就去買菜,然後上午慢慢准備,下午慢慢燉,反正他總是回來得晚,來得及的。」
「那今天你怎麼也准備了呢?他不是……」
「你是說他沒有回來吃晚飯吧?是啊,都半年了,不過我還是每天這樣准備,說不定哪天他突然回來吃呢?再說我都習慣了,守著一罐湯,也有點事情做。」
嘟嘟整個人呆在那裡。半天,才說:「你真了不起。」
女主人愣了一下,然後失神地、輕輕地說:「他整天那麼辛苦,能讓他多喝一口湯也好啊。」她好像在自言自語,完全忘記了眼前還有一個人。
嘟嘟突然說:「你今天都告訴了我,你不怕我學會了,他永遠不回來嗎?」
女主人回過神來,看了嘟嘟一眼,笑了。那笑容,好像在說,他不是已經不回來了嗎?又好像在說,他怎麼會不回來呢?好像在責備:你這樣說是不是有點過分啊?又好像在寬容,因為這問題本身很可笑。
這樣笑完了以後,女主人輕輕地問:「你能這樣為他做嗎?」
嘟嘟偏著頭,認真地想了想,說:「我也可以的,但是不必了。」她說完,就站起來走了,走到門口,她站住,回頭一笑,說:「我不是你。」
她走得就像她來時那樣突然,毫無徵兆。
又過去了一個月。傍晚,女人照例在廚房裡,湯罐在煤氣灶上,微微冒著熱氣。女人的目光穿過後陽台,往外看,好像看著樓下的草坪,又好像看著一個不確定的地方。
門鈴響。她應著「來了」,過去開門。她剛剛發現家裡的米快沒有了,就到那家固定的米行買了一袋米,還是那個牌子的東北大米,完全綠色無公害的,價錢比普通的新米貴了5、6倍。這是米行的伙計給她送米來了。
她打開門,卻發現是他。她愣了一下,一句話脫口而出:「怎麼?忘了帶鑰匙?」
他回答:「是啊。」
她馬上回到了廚房,丟下他一個人。他不知道她這樣算是什麼意思,有點想跟進去,又覺得不妥,一時有些渾身長刺的感覺。過了一會兒,她在廚房裡說:「等一下米行的人會送米來,你接一下。」
他說:「哦。」
「還是那種米。」
「我知道。」他說。
米行的人來了,他接下來人手裡的米袋,隨口問道:「錢付了嗎?」伙計說:「付了付了,太太每次都先付的!」
他用雙手握住米袋的兩角,把它提進櫥房。她說:「放這里。」他就放下了,同時感到如釋重負。
這時他確定自己可以坐到餐桌邊等了。他就坐到了餐桌邊。
她好像看見他坐下來了,就說:「洗手去。」
他洗了手,坐在餐桌邊時,她端著一個大托盤過來了。他想,家裡還是有改進,她不再分幾次跑了。托盤放到桌上,裡面有兩碗飯,兩碟菜:一個是蝦仁豆腐,一個是番茄炒蛋。一個小瓦罐。這是他思念的,忍不住馬上打開蓋子看了一眼,說:「我先喝湯。」
他從瓦罐里把湯舀了小半碗。還是有綠有白有紅,還是清清的湯色,不見油花。他急忙喝了一口,就那麼一口,他臉色就變了。像被人從溫暖的被窩里一下子楸出來,又驚又氣,又希望一下子掙醒,發現是夢,好癱回到溫暖的被子里。
「這是什麼湯?」他不敢吐出來,掙扎著把嘴裡的一口湯咽下去,急急地問。
「白水青菜湯啊。」
「怎麼這么難喝?以前的湯不是這樣的!」他委屈地抗議。
她嘗了一口,然後說:「白水青菜,就是這樣的。你要它什麼味道?」
他放下調羹,審視她。她不看他,臉上沒有任何波動。她還是那麼喜歡吃飯,但是現在不像過去,好像沒有菜也吃得下去的樣子,她把蝦仁豆腐和番茄炒蛋都舀了一下,和飯拌在一起,自顧自吃起來,吃得很香。他乾脆不吃了,點起了一支煙。過去在她面前他是不抽煙的。但是現在,這些好像無所謂了。她連看都沒有看一眼。
吃完最後一口,她把所有的碗碟都收回托盤里,然後正視著他,說:「我們家以後可能要雇一個鍾點工,我找到工作了,家裡這么多事。」
他吃了一驚,「工作?什麼工作?」
「到烹飪學校上課。」
「你?當烹飪老師?」
「你忘了,我本來就是老師。烹飪考級我也通過了。」她說。
剛才那口難喝的湯好像又翻騰起來,他脫口而出:「這么大的事,也不跟我商量。你現在怎麼這樣了?」話一出口,他就後悔了。他不該這樣說。理虧的人是他自己,是他對不起她,不管她做什麼他都失去了質問的權利。而且這些日子,他幾乎不回家,讓她到哪裡找他商量呢?他現在這樣說,只會給她一個狠狠反擊的機會,反擊得他體無完膚。
但是,她沒有反擊,她甚至沒有說什麼。她只是看了他一眼。這一眼,讓他真正開始感到自己的愚蠢。那目光很清澈,但又幽深迷離,好像漆黑的夜裡,四下無人的廢園子中井口竄出來的白氣,讓人感到寒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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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三個人的故事,有點似張愛玲筆下的《白玫瑰與紅玫瑰》,可悲而不可喜。尊重好米的妻子和喜歡春上春樹的嘟嘟,生活都是精緻,講究。即使一個古典一個現代,我仍不覺得這兩個人有什麼不同,小資的兩種形式吧。那樣費時的燉一鍋湯,奢侈的讓我覺得有些罪惡了。那個做妻子的,讀起來溫文爾雅,可絕對不是一個簡單的人呢。那種深沉的忍耐讓我覺得害怕。
我,我喜歡豆腐青菜,喜歡真正的白水青菜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