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創唐風短篇小說3000字
Ⅰ 我想寫一篇小說3000字左右請大家給點建議
短篇小說注意情節的緊湊性和故事的可看性,細節上雖然很重要,但是不能光注意細節而不注意整體文章的流暢和可看,畢竟只有3000字,有些細微末節的地方可以省去的應當省去
Ⅱ 求一短篇自創武俠小說
玉箏鳴 寒鴉驚,玉箏鳴;人何去,悲中行。 秋風陣這,攜樣的夜裡也算是「耀眼」了。 「先生,都這么晚了,該不會來了吧。」 「 不急,我了解他,要不你先去睡吧,明天一早還有事呢,一會他來了有我就行了。」 梅愈期支走下人,站在窗口,望著外面,雨還是很大,出了雨線還是雨線,什麼也看不見。他回頭看了看屋裡,一張小幾,兩個蒲團,幾壇酒,一架琴,還沒來。 他關窗坐下,撥了撥燈芯,黃光變成了白光,不過還是很淡。他撫了撫琴,著來自北方的冷雨,拍打這這個坐落在江南的小城。已至午夜,萬傢具寂,偶爾幾聲狗吠,隨即便隱沒了。屋檐下的雨點吧嗒的響個不停。 一豆殘燈,搖擺在街邊的一座小樓上,雖不亮,在這兀自笑了笑。當初的情景再次浮現在眼前。 酒樓里人聲鼎沸,各色食客雜坐其間,正吃的性起的時候傳來陣這琴聲,毫無徵兆,更無曲調可言,謳啞刺耳。眾人都皺了皺眉。 「這梅瘋子又來了,唉。」 這個酒樓是他南下後最後一點錢買下的,生意還算不錯,他每天都要攤上一兩曲,可是彈的調子古怪難聽,無人喜歡,可他卻不管,依然如故。所以每當此時人都會少很多,後來好的人都叫他梅瘋子,他也不生氣,還是老樣子。 「媽的,彈的這是什麼鳥調子,掃爺爺的興。」一個漢子終於忍不住發作了,拍著桌子吼道。一身的腱子肉像一張張小鬼臉,令人望而生畏。 一旁的朴老望著這,無奈的搖了搖頭。 梅愈期卻似沒聽見,琴聲依舊,初如蚊蚋,嗡嗡響作一團,令人心煩至極,待到稍作緩和處,猛一突起,恰若天雷臨地,令人為之一震。 「娘的吃錯葯了。」客人們一邊罵著一邊往出走。那個漢子再也坐不住了,擼起袖子向梅愈期走去。這時聽他對面的一個黑衣漢子道:「樊離,慢著 。」 「怎麼?」 「咱們來這里不是打架的,所以低調些。」他又看了看梅愈期,「何況我覺得這位先生的彈的也並非難以入耳,其中大有真意。」 此語位完,琴聲即逝。梅愈期道:「先生也通音律?」 「在下不過粗人一個,對此卻逝一竅不通,不過方才聽先生所奏之章中有北國之風,且哀婉低沉,應是來此不久的中原人士。」 梅愈期點了點頭。 「琴聲雖雜亂無章,卻隱有持怒沖冠之意,更可貴的是彈了 這么久沒一句重復的,看來先生的技藝十分高超,而隱逸於此奏琴,則說明先生你遺世獨立,卓爾不群。」 梅愈期笑了笑,「先生高抬在下了,不過先生竟能聽懂,必非凡人,可否再聽一曲、」 「請。」 琴聲在起,還是哪么不堪入耳,雜亂之中三五高音奇峰突起,卻又轉瞬即逝,隨即回復常態。 「馬作的盧飛快,弓如霹靂弦驚。」 梅愈期站起身來,正色道:「在下梅愈期,敢問先生。」 「程鍾山。」 從此以後,梅愈期曲風大變。人也從以前人們眼中的梅瘋子變成了梅先生。每天到他的酒樓的人更多了,多半是慕名而來聽他奏琴的。但梅先生卻不經常彈了,只是偶爾彈一兩曲。而每當此時就可以看見那個叫程中山的坐在不遠處向梅先生點頭致意。 這幾個月梅先生沒再彈琴,因為程鍾山沒來。前幾天樊離帶來消息:蒙古人打來了 ,程鍾山要到北邊去,今天要來向他道別,可是天公不作美,連下了幾天的雨,現在程鍾山還沒來。 「篤篤」的腳步聲讓梅愈期回過神來。 「梅兄,老程來遲了。」未見其人先聞其聲,程鍾山邊走邊笑道。 「那可要罰酒呦。」 「那是自然的了,哈哈。」二人相向而坐,敘情沽酒,不亦樂乎。 少頃,程鍾山道:「蒙古人犯我河山,殺我百姓,我雖為一介武夫,卻也是有血性的人,天下興亡匹夫有責,我願就著這一腔熱血用手上的這把刀去和他們干一場。」言罷一把抽出刀來,青鋒白刃,最適合上陣殺敵。 「恩,男兒墜地誌四方,馬革裹屍固其常。我支持你程兄,你一身好本事,也只有北方的天才能容的下你這只鷹。不過蒙古人生性兇殘,北方必是險惡萬分,此去可要小心啊。」 「你放心,只要兄弟我還不想死,閻王爺也別想叫我閉眼。」他長飲一口,拍桌道:「安能忍顧山河碎,不滅韃虜誓不歸。」 「來 ,干。」 雨慢慢小了,先是星星點點,隨後完全停了。屋裡二人歪坐在幾前,程鍾山望瞭望梅愈期道:「這次北去不知及時才能回來,還得麻煩梅兄一件事。」 「可是這個?」梅愈期拍了拍手上的琴。
Ⅲ 自創短篇小說
最後的戰役 推薦MV
Ⅳ 3000字左右的關於80,90後小說 一定要原創的!!不要抄襲
序。
躺在草地上仰望著煙火,不記得哪一天哪一個人說過。
即使不能善待,但那依舊是恩慈,只是幻覺稀薄,即使再劇烈,仍只是煙花,留下的不過一地冰冷的塵埃。
是啊,就算曾經再怎麼美好也只是曾經。大家都不是那一種誰離開誰就活不下去的人,你有你的路要走,我有我的橋要過,我們只是紅塵渺小的過客。
也許人生就是這樣,記住該記住的,忘記該忘記的。改變能改變的,接受不能改變的。我想如果我那時候挽留你,是不是結局就會不一樣。我不知道結局怎麼樣,我只知道我們都付不起那個結局的代價。即使貸款,我們也還不起那個利息,何況這個社會根本不允許我們這種人貸款。
引子。
我,不是同性戀,只不過愛上同是女生的你。
Chapter.01 夏至未至,邂逅
第一次看到你,真的有傳說中的心動。
因為你的狗咬了我小腿。
你說,「我的狗只咬名牌,從中說明你的褲子是名牌,是不是很高興。」
我說,「你的狗真是有貴族氣息。」
你說,「你怎麼知道?挺有眼光的,不過你體育真的不行。」
那時候我對你非常心動。如果我兩條腿的人類跑贏了你帶有貴族血統的狗,那麼明天晨報上就會有我的身影。
於是,我在衛生站打了一個月的狂犬疫苗。
後來才知道,是因為你家的小狗小乖剛生完BB,而我好死不活的撞到槍口上。
你問我,「你是不是在逃通緝犯,一定是我家小乖聞到了犯罪的氣息。」
我告訴你,「你家小乖一定是得產後抑鬱症了。」
Chapter.02 秋天的童話,原來是喜歡。
生活就是俗套的十二點檔的狗血情節。
我和你是同校同年級。
然後互相摧殘和折磨。
有一次你又來誘惑我跟你曠課私奔。
你說,「爺,你就跟小妞我私奔吧,小妞我一定好吃好喝待你。」
我嚴肅告訴你,「你是腎上腺激素分泌過多,還是無聊因子侵害了大腦神經末梢。」
你也很嚴肅的告訴我,「我看最變態的是你吧。」
然後還是很沒原則的跟你逃課。
那一次逃課,你帶我來了紅燈區。
瞠目結舌的是,世界上有同性戀這種生物。
晚上回家後,即使喝了5大杯涼開水,也睡不著。
腦子里浮現的是你的身影。
那個時候有一種沖動,好想爬到屋頂上去唱國歌。
Chapter.03 冬至未至,禁忌之愛。
總是不自覺的想起你,很想說喜歡你。
這念頭剛冒出來,自己被自己嚇了一跳。
後來,總是避開你,我躲你是因為我怕你,我怕你是因為喜歡你。可是又想接近你,忍不住追隨著你的背影,忍不住偷偷看你。你知道,我是個很沒原則的人。
我給自己定了個計劃,想你一次就買一粒安眠葯。
當我買到11粒安眠葯的時候,朋友宸告訴我,他喜歡你。希望我幫他。
我答應了。
當我買到23粒安眠葯的時候,你和宸在一起了。
忘不了,你微笑告訴你,「你想要這種結果,我就如你所願。」
Chapter.04 冬至,禁止悲傷。
看到你們幸福的在一起。
想祝福你們,可是話在喉嚨里發了酵。
不過是喜歡一個人,憑什麼把自己弄得這么狼狽。我想要你知道我的心情。
可是老媽在晚飯的時候,聊到了同性戀。
老媽說,「世界上怎麼還有這種生物,真是惡心。」
原來我媽偷看了我日記。
那一次,我離家出走。
不是憤怒,是逃避。
世界真的很現實,你笑的時候它跟著你笑,你哭的時候只有你一個人在哭。
我一個人躲在角落裡狠狠的哭,是啊,我真是個變態。
回到家裡時,老媽還在客廳里哭,老爸鐵青著臉坐在沙發上。
老爸狠狠打了我一巴掌,「你還知道回來!我怎麼養了個你這樣的女兒!這么多年書你白讀了!禮義廉恥都不知道!」
沒有辯解,只是頹廢的走進了卧室。
從那一天起,鄰居都知道有一個同性戀。
大家用一種異樣新奇的眼光看著我。
只有你,鈺,你眼中沒有歧視。即使我老媽鬧到了你家。
眼淚滴滴答答如時間般落下。
我告訴你,「我個變態喜歡你,希望你離我遠點。」
你握緊我的手,告訴我,「被你喜歡是一種幸福,我為什麼要遠離這種幸福?」
Chapter.05 春天華爾茲,所謂幸福。
我們就這樣簡單的幸福著,並沒有妨礙著別人。
也許是由於太幸福,幸福到來不急失去。
你媽在我面前跪了下來。
來不及感受眼淚的溫度。
才明白,我們不應該幸福。
一個人在家中,數著安眠葯,一共有326粒。
一不小心碰掉了手邊的鏡子,看到了鏡子里破碎的自己。
原來自己是這么惡心,惡心到吐。
狠狠地在廁所里邊哭邊吐,吐到舌頭都麻木打結。
一粒又一粒的把安眠葯含在口中。
當含到第4粒安眠葯的時候,舌頭才有了知覺。
原來安眠葯是苦的。一顆又一顆熱淚滾滾的落到地上,摔個粉碎。
只是,疑惑的是,我為什麼吃了這么多安眠葯,還沒有睡著。又一個坑害消費者的無良商家。
Chapter.06 夏至未至,留在原地。
最後,彼此還是說了再見。
那一天在機場裡面,我們玩了一句話一個字的小游戲。我還清楚的記得。
鈺:今天,天氣很好。
我:今。
鈺:學了這么久的薩克斯,終於可以奔京城了。
我:學。
鈺:小妞奔前程去了,爺要好好照顧自己。
我:小。
鈺:小妞想告訴爺一個秘密。
我:小。
鈺:我一直以來喜歡的是誰?
我:我。
鈺一副陰謀得逞的表情,原來爺一直都知道,所以我們會在一起的!
會在一起嗎?
看著她的身影逐漸遠去,這樣算不算欣賞一種殘酷的美。原來一切都是花自飄零水自流。
我知道,我們都知道。
我們不可能飛過滄海。
結尾。
仰首,煙花正寂寞。
就算它燃燒得再怎麼劇烈,落下來的還是一地冷冷的塵埃。
也許它寂寞是因為它知道未來的結局。
既然如此,又何必來次毀滅性的燃燒呢?
Ⅳ 一篇1500-3000字的短篇小說可以寫什麼
純種德國黑格爾
與其做一株綠洲中的小草,不如做一棵禿丘上的橡樹
——題記
有一條流浪的純種純種德國黑格爾,剛出生就被父母拋棄,因為純種的德國黑格爾天生就要受到磨練。這可憐的傢伙甚至不知道自己的父母是誰,他甚至認為自己是一隻被父母雜種狗。他只能靠著揀別人的殘羹剩飯來維持生活,盡遭別人的白眼,它痛苦極了,它受夠了這樣的生活,它詛咒這個世界,它感到自己是世上最不幸的狗。
直到有一天,它攢夠5根骨頭的學費到狗學院報名。學院的老師教它去找一個富有的人家做他們的寵物,教會它怎樣討好主人,讓它無論自己是否高興都要搖著尾巴,裝出一副很高興的樣子,主人不管說什麼,一定要百分百的服從……
他的夫人來到寵物店,這條流浪狗抓住了這個機會,趕忙迎上去,一個勁地搖尾巴,果然,學校里的功課起了作用,這一對夫妻看中了就這樣,一年之後這條流浪狗畢業了。畢業後,學校把它送進了寵物店。寵物店裡的人上上下下給他打扮了一番,給他穿了一件好看的紅毛衣——盡管夏天裡穿毛衣讓他感到很不舒服;又給它噴上了高檔香水——雖然他對這香味過敏。一周後,一位西裝革履的人領著這條流狗。把鈔票一放,抱著他回了家。他靠著在學校里的本事在家裡站住了腳。
這個家裡的主人有錢有勢,他生活地十分幸福:有好吃的、有好喝的、有主人買來的寵物玩具玩……他過著夢寐以求的生活,他得到了其他狗羨慕的眼神。當然這全靠學院里的「技能」:看見主人就搖尾巴,並表現得十分高興,無論主人叫你怎樣,要百分百服從,即使那有多難或多麼傷尊嚴。主人喜歡的人,再邪惡也要向他表示友好,主人厭惡的人,再善良也得狗眼看人低……
該有的全有了,可他總覺得少了點什麼,不,是少了一些很重要的東西!他一天比一天苦惱,他覺得他生活得很窩囊,他受不了這種低三下四的生活,他受夠了!好象有一種信念再呼喚他,他不能這么活下去了!他醒悟了!他終於明白他失去了尊嚴和自由!他再也受不了了,他頭也不回地離開了那個叫做「家」的「家」,那不是他要的生活…。
後來,他選擇了過無憂無慮的生活。再後來他做了一隻警犬,再進行警犬訓練時,訓練員吃驚地告訴他,他是一隻種純種德國黑格爾!他聽了不禁吃了一驚,他發誓今後再也不做那寄生在有錢人家的窩囊廢!他覺得他對不起他那高貴的血統!
他當了一隻警犬,雖然很艱苦,沒有好吃、好喝、好玩的,沒有閑適的生活。但他覺得日子過得很充實。因為他覺得這么活著有意義;這么活著是真正地「活著」,就這樣在艱苦的訓練下,他成為了一隻優秀的警犬,多次解決大案,因表現神勇被人們尊稱為「神犬」他驕傲極了,他覺得雖然失去了優越的生活條件但去得到他認為最重要的東西——尊嚴。
但,在一次案子中……有一次,他在追一個罪犯時,奮不顧身地跑在最前面,他勇猛地咬住罪犯的腳,罪犯吃痛,憤怒地大聲叫嚷,並抽出腰邊的尖刀。這時,這流浪狗,不!這只「神犬」卻毫不畏懼地撲向歹徒。他想就是送了命也要盡到警犬的責任;就是送了命也要對得起「神犬」這個稱號……可不容他想下去罪犯那罪惡的尖刀便插入了「神犬」的胸膛。頓時。血涌……但神犬卻緊緊咬住罪犯的腿,毫不放鬆,喪心病狂的罪犯又向「神犬」的身體連捅了好幾刀。這時,我們的英雄——「神犬」終於支持不住了,他倒下了……
臨死的一瞬間,「神犬」心想:這么死,值了……
Ⅵ 求一篇3000字左右的小小說
秋日的天空總是空曠而湛藍的,空氣里的風帶著寒冷。陽光透過枝丫間的縫隙滲了下來,絲絲縷縷的漏到落葉鋪就的道路上。望著那刺眼的紅,說不出是什麼原因,蘭居然有想落下眼淚的沖動。 刺眼的紅啊,夕陽的顏色。夕陽西下,男孩熟練的踢著足球: 「咦?新一你常常注意我的行動啊?」「豬,豬頭……才不是……」「喂,你臉紅了哦。」「你說誰臉紅啊?那是夕陽照的啊!」 當視線終於回到了眼前的楓樹林,一個微小的氣旋帶著一片紅色的葉子緩緩的追向地面。 一旁瘦高的青年顯得有一些局促不安,呃,該怎麼說好呢?抓了抓自己的後腦,男生有一些惱火,哎呀,自己什麼時候變得這么磨磨唧唧的。 嘆息中目光不經意間掠過女孩子的手臂,細細密密的小疙瘩不清楚從什麼時候起開始蔓延開,呵,冷了么。 於是舒適的溫暖打斷了蘭的回憶:「哲崗?」青年笑笑,滿意地看著自己的外套把蘭裹了個密實,「出來吹風還穿這么少,你以為現在還是夏天嗎?」 「哲崗。」蘭的聲音里有意思責備,「我自己會照顧自己的。」 趕忙按住了蘭的手,被叫做哲崗的男生深深地吸了一口氣,說出口的卻是「穿著吧。」 「對不起。」 懷疑自己聽錯了,哲崗發出了一個表示疑問的音節,聽見的卻是蘭的一聲沒頭沒腦的「對不起,哲崗,對不起。」 那麼,原來你早就清楚了是不是。 習慣性的摸了摸自己的鼻子,哲崗詫異著「難道……吃掉我的巧克力派的那個人是你?!怎麼可以這么不道德!」 無奈的挑了條眼眉,蘭舒了一口氣,是自己多心了么?然後否認「我才沒吃你什麼巧克力派……」 「Friends forever.」不知是誰在低語。 一片又一片楓樹葉,紅透了那一年的記憶。
Ⅶ 我想要短篇的自創言情小說。謝謝
女孩和朋友打賭追隔壁班男孩,男孩是個很帥的混混,總是和他的一幫兄弟在一起,女孩閑著無聊便答應了朋友一起追男孩。但男孩可不是那麼好追,他不愛和女生多說話,更別說會喜歡誰誰拉,可女孩也不是那麼容易放棄。一天,
「你有女朋友么?」下午放學女孩攔住男孩,一雙大眼睛一直盯著面前的男孩,男孩的兄弟們在一旁起鬨,男孩看了一眼女孩,搖了搖頭!「那你介意我當你女朋友嗎?」女孩驕傲的仰著頭看著他。男孩面無表情,「介意!」說著就帥氣的走了,不帶走一絲感情,女孩楞在原地,哼!這么有個性啊,那我就偏要追到你!就這樣,女孩一直跟著男孩,無論男孩到哪她就到哪,男孩的兄弟都說女孩真大膽,還經常跟女孩開玩笑,女孩也不介意,還跟他們玩的非常好!就是惟獨男孩,他還是對女孩很冷漠,不知怎麼地,女孩看著男孩對自己愛理不理的樣子,她的心就會一揪一揪的疼,她明白她喜歡上了男孩。女孩便發誓一定要讓男孩喜歡上自己!
一次,女孩去給男孩送中飯,看見男孩和他的朋友們正在吸煙,女孩三步並兩步走到男孩面前,一手拿掉了男孩手中的煙!她氣鼓鼓的看著男孩,男孩莫名其妙地看著女孩,突然之間他很想笑,他很想動手去捏一捏女孩那粉嫩的臉,可他表面上卻還是那麼的冷漠,女孩看了很是心疼,看著女孩受傷的表情,男孩的心也開始發酸!他怎麼能不知道,眼前的這個瘋丫頭為了自己做了那麼多,他們每次打架,都是女孩為他們善後,還記得那次,男孩受傷住院,女孩日日夜夜守在病床邊,為他忙前忙後,寸步不離!
男孩和朋友們飆車,女孩坐在尾坐,把頭發紮好,男孩開的很快時,女孩坐在後面一點也不出聲,害怕時只是緊緊地抱著男孩!女孩知道男孩常常不按時吃飯,她每天都做好便當准時送到男孩手中,直到男孩把飯吃完............她為了他做了太多的傻事,兄弟們都叫男孩答應女孩,可男孩呢,他一直不敢正視他對她的感情,直到那次..............男孩和朋友們在一起喝酒,,女孩在一旁看著,朋友們都要女孩喝點,女孩尷尬的笑了笑,是的,她不會喝,可朋友們可不管那麼多,說什麼都要女孩喝點,看著一臉為難的女孩,男孩奪過朋友們的酒「我替她喝!」說著便猛灌了起來,女孩看著男孩,其實她怎麼能不知道呢,男孩默默的為她做了那麼的事,總是那麼關心她,雖然他很冷漠,但她還是能感覺到,男孩看她的眼神,那麼溫柔!
想到這,女孩突然覺得很傷心,沖了出去,外面正下著雨,男孩扔下酒瓶,也跟著跑了出去!「你要去哪?」男孩抓著女孩的手「你這是關心我么?」女孩的臉以被淋濕,男孩不說話,「拜託你不要對我那麼好好不好,我很傻,我會當真,我會以為你喜歡我!」女孩甩開男孩的手,臉上分不請是淚水還是雨水,男孩咬了咬嘴唇,他一把攬過女孩,吻住了她!女孩睜大眼睛看著男孩。雨中,他們毫不畏懼,男孩只知道,女孩不能再為了自己而受傷了,他發誓要一輩子保護她!守護著她!朋友們在一旁感嘆到,真是一對「瘋子」
女孩和男孩在一起了,他們出雙入對,每到中午,他們在一起吃飯,女孩為男孩擦汗水,男孩為女孩夾菜,男孩知道女孩不喜歡吃肉,但他還是會夾一點點在她碗里,依他的話說就是,我家瘋丫頭要好好的,不能老吃一些沒營養的東西!不然老了誰陪我走下去?女孩知道,男孩為了她改變了許多,女孩有點白痴,男孩也開始對女孩開一些白痴似的玩笑!
在學校,他們是模範夫妻,大夥也叫他們大哥大嫂!
是的,他們都很幸福,只是,女孩說什麼也不準男孩吸煙,男孩每次吸煙,女孩都會靜靜的看著他,男孩也會自覺地放下煙,然後摸摸女孩的頭,「我家瘋丫頭長大了啊!」經管這樣,男孩還是會吸。
就這樣,一次,女孩又撞見男孩又在吸,她這次不看男孩了,她轉身就朝門外走去,男孩看見了很著急,馬上追了出去,他到處尋找女孩的身影,突然他聽到一陣哭泣聲從角落裡傳來,女孩蹲在角落裡哭著,男孩走過去,蹲下身子,用手擦掉女孩的淚水「白痴,幹嘛要哭啊,我錯了,又讓瘋丫頭為我傷心了」「你知不知道我為什麼我不讓你吸煙嗎,因為我怕!
你知道嗎?我爸就是因為吸煙而死掉拉,我怕你也會這樣,我那麼愛你,我怕失去你!我怕再也見不到你了!!!如果你死掉了我怎麼辦?我怎麼辦?」女孩越哭越傷心,男孩心好難受,他知道女孩的苦,他很自責!他緊緊地抱著女孩「你這個白痴,你放心我不會丟下你一個人走掉的!因為我也同樣愛著你啊,我怎麼捨得讓你一個人呢?」男孩眼眶紅了。
「你知道嗎?看著你吸煙我就很難受,,因為我想 嫁 給 你!我 想 永 遠 和 你 在 一 起!要是你先走了我該怎麼辦啊 ?」女孩放聲大哭起來,男孩摸了摸女孩的臉,「你真是白痴,你聽好我是不會讓我家瘋丫頭守寡的!我答應你,我以後決不會再吸煙了!也決不會讓我家瘋丫頭再為我傷心了!!!」男孩再一次吻住了女孩!
Ⅷ 3000字左右的小說
我很難想出較為新穎的情節了、、、嗯……一個陽光的男生從國外搬到江南某小鎮,在陰暗的過道中邂逅女主角。聽樓下的婆婆說,此女從出現在這里的那天開始,沒有說過一句話,從沒笑過。當他與她眼神交匯的剎那,他看到了她清澈的眸子,漸漸…… 他對於外界的看法都不在乎,一心只想改變她。便在此過程中斷續放入女生的回憶及感受(青梅竹馬的哥哥為了她而發生某意外死去,她無法忘記這回憶)。但女生的態度由原來的排斥慢慢被感動,但不表露(排斥:他像極了他,卻無法替代他,帶給她的只有沉沉的痛)。再創造個結局,女生帶他去了墓地。兩人躺在草地上,女生展露了第一次笑,開口那句話後閉上眼睛甜甜地笑了,笑得越來越蒼白,最後,死去——她終究不能活,她每遇見此男生一次,心便痛一次,彷彿左胸口下傳來那無法抹去的聲音……不要用我的心與其他的男生廝守。 親親,我都拱手把我去年的構思給你了
記得採納啊
Ⅸ 有個主角叫唐風 是個現代都市小說
《九轉成神》
《修煉之路》
《通靈珠》
《小兵傳奇》
《穿越之誰當天》
《風起修真界》
《唐風在異世》
《魔法修真者》
《唐門高手在異界》
《天極五書》
這些小說的主角都叫唐風~
看看是哪一本。
Ⅹ 求精彩短篇網路小說,2000字到3000字左右,如果特別好的話,不超過5000字,各種類型都可以。
畢業時我們一起失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