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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眼观短篇小说

发布时间: 2022-07-10 05:45:35

㈠ 语文问题

清除路障】
1.点击字词
(1)生字
屠(tú) 缀(zhuì) 窘(jiǒng) 眈(dān)
瞑(míng) 薪(xīn) 隧(suì) 苫(shàn)
蔽(bì) 弛(chí) 寐(mèi) 尻(kāo)
黠(xiá) 诈(zhà)
(2)多音字
①中 zhōng 担中
zhòng 中弹
②少 shǎo 少时
shào 年少
③露 lù 露水
lōu 止露尻尾
④几 jǐ 几何
jī 几乎
(3)释词
实词意义
缀行甚远:紧跟着走了很远。缀,原意是连结,文中的意思是紧跟。
并驱如故:像原来一样一起追赶。
顾:看到。
苫蔽成丘:覆盖成小山似的。
奔 倚 :奔过去倚靠。
眈眈相向:瞪眼朝着屠户。耽耽,注视的样子。
意 暇 甚:神情很悠闲。
意将隧入:想要钻过去。
假 寐 :原意是不脱衣服小睡,这里是假装睡觉的意思。
变 诈 :作假、欺骗。
虚词用法
①而
连词,表转折。但,可是。例:而两狼之并驱如故。
②其
代词,文中指代柴草堆。例:屠乃奔倚其下。
③以
连词,表目的,可译为“来”。例:意将隧入以攻其后也。
介词,在。例:盖以诱敌。
④之
代词。例:又数刀毙之。(代狼)
助词,的。例:禽兽之变诈几何哉?
助词,取消句子独立性,可不译。例:而两狼之并驱如故。
助词,调节音节,没有实在意义。例:久之,目似瞑,意暇甚。
词类活用
①恐前后受其敌。(敌:原是名词,现作动词,译为“攻击”。)
②狼不敢前。(前:原是方位名词,现为动词,译为“上前”。)
③一狼洞其中。(洞:原是名词,现作动词,译为“打洞”。)
④意将隧入以攻其后也。(隧:原是名词,现作副词,译为“从所打隧洞”。)
⑤其一犬坐于前。(犬:原是名词,现作状语,译为“像狗那样”。)
2.会晤作者
蒲松龄(1864-1715),字留仙、剑臣,别号柳泉居士,山东淄川(今淄博市)人,清代文学家。出身于书香门第,从小热衷于功名,十九岁时接连考取县、府、道的第一名,名震一时,但后来屡试不第,直到七十一岁时才做了贡生。他一生穷困潦倒,使其有机会接近劳动人民。《聊斋志异》是他的代表作,共收集了短篇小说四百九十一篇,是他一生心血的结晶,也是他文学创作的最高成就。“聊斋”是他书屋的名称,“志”是记述的意思,“异”指奇异的故事。

【快乐旅途】
1.句段撷萃
(1)省略句
①顾野有麦场。(谓语“顾”前省略主语“屠”。)
②一狼仍从。(谓语“从”后面省略了宾语“之”,指代屠户。)
③一狼洞其中。(省略了介词。“洞其中”即“洞于其中”。)
④一屠;一狼。(数词后省略量词是文言语法的特点之一。)
(2)句段品味
①缀行甚远……一狼得骨止,一狼仍从。复投之,后狼止而前狼又至。骨已尽矣,而两狼之并驱如故。
品味:狼遇到担有剩骨的屠户,贪心地“缀行甚远”,抢吃骨头时贪得无厌,“后狼止而前狼又至”;骨头吃完了,仍然跟在屠户的后面“并驱如故”。这些词句充分表明了狼的贪婪与凶恶。
②一狼径去,其一犬坐于前。久之,目似瞑,意暇甚……意将遂入以攻其后也。
品味:狼又是非常狡诈的。当屠户由妥协退让转入防御斗争时,两狼配合,一明一暗地“诱敌”:一狼“犬坐于前”,“目似瞑,意暇甚”,用“假寐”来蒙骗屠户;一狼假装“径去”,暗中从积薪后打洞,“意将隧入以攻其后”。真是狡猾到了极点!
③屠乃奔倚其下,弛担持刀。狼不敢前,眈眈相向。
品味:屠户的“奔倚”“弛担”“持刀”与狼的“眈眈相向”,描绘出了两者之间的相持阶段,表现了屠户认识提高的过程和狼的不甘罢休。
④少时,一狼径去,其一犬坐于前。久之,目似瞑,意暇甚。屠暴起,以刀劈狼首,又数刀毙之。方欲行,转视积薪后,一狼洞其中,意将隧入以攻其后也。身已半入,止露尻尾。屠自后断其股,亦毙之。乃悟前狼假寐,盖以诱敌。
品味:这一部分写了两个场面,分别写屠户怎样杀死第一只狼和第二只狼。当屠户自卫防御时,两只狼互相配合,企图用假象来欺骗屠户,达到“攻其后”的目的。但是屠户没有受骗,也抓住恶狼假寐这一有利时机,“暴起”杀了第一只狼。屠户“转视积薪后”,发现第二只狼正在打洞,立即“自后断其股”,又杀死了第二只狼。一个高潮接着一个高潮,让故事在两只狼全被击毙的高潮中结束。这样既写出了狼的狡诈,又暴露了狼的愚蠢。而屠户当机立断的“暴起”,敢于斗争的“刀劈”,表现出他的勇敢机警与果断抉择。
⑤狼亦黠矣,而顷刻两毙,禽兽之变诈几何哉?止增笑耳。
品味:文章结尾的议论,是作者对所写的故事的看法,既是对狼的可悲下场的嘲讽,又是对屠户勇敢、机智的斗争精神的赞扬。狼虽然贪婪凶恶,狡诈阴险,但又十分愚蠢,在有高度智慧的勇敢的人面前,终究难逃死亡的命运。结尾的议论画龙点睛,揭示了文章的主题。
2.课文全解
一屠晚归,担中肉尽,止有剩骨。〔一个屠户傍晚回家,担子里面的肉卖完了,只有剩下的骨头。止,通“只”,只有。〕途中两狼,缀行甚远。〔半路上,有两只狼紧跟着他走了很远。缀,这里指紧跟、跟随。〕
〔点评〕本段写屠户遇狼。交待了时间、地点、人物和事件。这是故事的开端。“晚归”,说明路上行人稀少,正是恶狼出没之时。“止有剩骨”说明担中的“剩骨”不足以饱狼。“途中”点出故事发生的地点,暗示屠户孤立无援。“一屠”遇“两狼”,力量对比悬殊。“缀行甚远”,预示狼的恶意和贪婪。作者一开始就突出了矛盾的尖锐性,创造了紧张的氛围,扣人心弦。从而为下文设置了悬念,并为情节发展提供了线索。
屠惧,投以骨。〔屠户害怕了,就把骨头扔给它们。投以骨,即“投之以骨”,也就是“以骨投之”,把骨头投扔给狼。〕一狼得骨止。一狼仍从。〔一只狼得到骨头停了下来,另一只狼仍然跟着。从,跟从。〕复投之,后狼止而前狼又至。〔屠户又朝狼扔骨头,后得到骨头的那只虽然停了下来,但先前得到骨头的那只狼又赶到了。〕骨已尽矣,而两狼之并驱如敌。〔骨头已经扔完了,但是两只狼仍然像原来一样一起追赶。并,一起。故,旧、原来。〕
〔点评〕本段写屠户惧狼,表现屠户的迁就退让和狼的凶恶贪婪。这是故事的发展。“惧”说明屠户对狼的本性缺乏认识。“投”“复投”,说明他对狼抱有幻想,一再妥协退让,结果失败。“并驱如故”说明了狼的贪婪无厌。情节发展到这儿更增添了紧张的气氛,屠户的性命依然危险。
屠大窘,恐前后受其敌。〔屠户非常窘迫,害怕前面后面受到狼的攻击。窘(jiǒng),无路可走的境地。这里指危急。敌,敌对,这里是胁迫、攻击的意思。〕顾野有麦场,场主职薪其中,苫蔽成丘。〔他回头看见野地里有个麦场,麦场的主人把柴禾堆积在麦场当中,并用草苫禾堆覆盖成小山似的。顾,回头看,这里指往旁边看。积薪,堆积的柴草。苫(shàn),盖上。〕屠乃奔倚其下,驰担持刀。〔屠户就跑过去,背靠在柴堆的下面,放下担子拿着刀。乃,于是、就。弛(chí),放松,这里指卸下。〕狼不敢前,眈眈相向。〔狼不敢上前,瞪着眼睛对着屠户。眈眈(dān dān),注视的样子。〕
〔点评〕本段写屠户御狼,表现屠户的果断抉择和狼的不甘罢休。这是故事的进一步发展。“大窘”“恐”写出了屠户的紧张急迫,在走投无路的形势下,只好采取御故措施。“顾”“奔倚”“驰担持刀”一系列的动作,写出屠户的当机立断,迅速占领有利地势,说明屠户已经认识到狼的凶残的本性,做好与狼搏斗的准备。“狼不敢前”“眈眈相向”,屠户和狼之间的冲突已到了剑拔弩张的时刻,情节更加扣人心弦。
少时,一狼径去,其一犬坐于前。〔过了一会儿,一只狼径直离开,其中一只狼像狗一样蹲在屠户面前。少(shǎo)时,一会儿。犬,像狗似的。〕久之,目似瞑,意暇甚。〔过了很久,它的眼睛好像闭上了,神情十分悠闲。久,很久;之,没有实在意义。瞑(míng),闭眼。暇(xiá),空闲。〕屠暴起,以刀劈狼首,又数刀毙之。〔屠户突然跳起来,用刀砍狼的头,又砍几刀杀死了狼。暴,突然。毙,杀死。〕方欲行,转视积薪后,一狼洞其中,意将隧入以攻其后也。〔屠户正想走开,转身看看柴草堆后面,发现一只狼正在柴草堆中打洞,打算钻洞进去,以便从背后攻击屠户。洞,打洞。其,指柴堆。隧,从隧道的意思。〕身已半入,止露尻尾。〔狼的身体已经进去了一半,只露出屁股和尾巴。尻(kāo),屁股。〕屠自后断其股,亦毙之。〔屠户人后面砍断它的大腿,也杀死了它。股,大腿。〕乃悟前狼假寐,盖以诱敌。〔屠户于是明白前面的那只狼假装睡觉,原来是用来诱骗对手。寐(mèi),睡觉。盖,原来。〕
〔点评〕本段写屠户杀狼,表现屠户的勇敢警觉和狼的狡诈阴险。这是故事的高潮和结局。“一狼径去”,另有图谋;“犬坐于前”,牵制屠户,更见出狼的狡诈。“目似瞑,意暇甚”,演得逼真,气氛似有所缓和。“暴起”“刀劈”“毙之”,屠户不为假象迷惑,抓住时机,当机立思敢于斗争,取得了一半的胜利。到这儿并未让人松口气。“转视积薪后”说明屠户已深刻认识到狼的本性,变得警觉。“一狼洞其中”终将狼的本性暴露无遗,再点狼的狡诈阴险,“乃悟”说明斗争使屠户对狼的奸诈有了深刻认识。
到此是文章的第一部分,交待了故事的全过程。
狼亦黠矣,而顷刻两毙,禽兽之变诈几何哉?止增笑耳。〔狼也够狡猾了,但是一会儿两只狼都死了,禽兽的欺骗手段有多少呢?只是给人们增加笑料罢了。黠(xiá),狡猾。顷刻,一会儿。变诈,作假、欺骗。几何,多少。止,只。〕
〔点评〕这是作用发表的评论,画龙点睛,揭示故事的主题。尽管狼很狡猾,但是与人斗智,只不过增加笑料罢了。
3.主题寻访
本文是一篇文言短篇小说,选自《聊斋志异》中《狼三则》的第二则。写一个屠户归途遇狼,起初畏惧退让,后来奋起搏斗,终于击毙两狼的故事,赞扬了屠户的机智勇敢,揭示了狼的贪婪、凶狠和狡诈的本性,并告诉我们,狼无论多么狡诈也不是人的对手,终归会被人的勇敢智慧所战胜。
4.结构览胜

情 节 屠户(一) 狼(两) 顺序线索
遇狼(开端)(第1段) 晚归(危险) 缀行(凶狠) 按事物发展为顺序线索
惧狼(发展)(第2段) 惧、投骨、复投(迁就 ) 止,从,至,并驱如故(贪婪)

御狼、杀狼
(高潮、结局)
(3、4段) 窘、恐、顾(慌张)
奔、倚(招架)
驰、持(防卫)
一狼:去,犬,假寐
一狼:洞,隧,攻后(狡猾)

议狼(第5段) 狼黠——两毙——增笑(总结、评赞)

5.特色探幽
(1)情节紧张曲折,波澜层迭,引人入胜。按“遇狼—惧狼—御狼—杀狼”的顺序记叙,一开始就造成了强烈的悬念,扣人心弦:一人遇两狼,天晚力薄。
杀狼部分是故事的高潮,行动果断有力。“转视”使“狼”的阴谋破产,屠户取得彻底胜利。
(2)语言简练、传神,富有表现力。
这从前边句段品味用可以真切体会到。

【放眼四望】
《聊斋志异》中《狼三则》其余两则
其一
有屠人货肉归,日已暮,欻(xū,忽然)一狼来,瞰担上肉,似甚垂涎,随尾行数里。屠惧,示之以刃,(狼)少却;及走,(狼)又从之。屠思狼所欲肉者,不如悬诸树而(明)早取之。遂钩肉,翘足挂树间,示以空担。狼乃止。屠归。昧爽(拂晓)往取肉,遥望树上悬巨物,似人缢死状,大骇。逡巡(疑虑徘徊)近视,则死狼也。仰首细审,见狼口中含肉,钩刺狼腭,如鱼吞饵。时狼皮价昂,直(价值)十余金,屠小裕焉。缘木求鱼,狼则罹(遭遇)之,是可笑也。

其三
一屠暮行,为狼所逼。道傍有夜耕所遗行室,奔入伏焉。狼自苫中探爪入。屠急捉之,令不可去。顾无计可以死之。惟有小刀不盈寸,遂割破爪下皮,以吹豕之法吹之。极力吹移时,觉狼不甚动,方缚以带。出视,则狼胀如牛,股直流不能屈,口张不得合。遂负之以归。非屠乌能作此谋也!

读后思考:《狼三则(其一)》是说狼被屠良像钓鱼一样钩了起来;《狼三则(其三)》则说猎人像杀猪时吹猪一样把狼活活胀死。从这两则故事中,你又得到了什么启事呢?

【收获盘点】
一、基础知识
1.《聊斋志异》是一部 ,作者是___ 朝的_____ 。
2.给下列加点字注音。
①缀( )行甚远 ②屠大窘( ) ③眈眈( )相向
④目似瞑( ) ⑤狼亦黠( )矣
3.解释下列句中加点的词。
①两狼之并驱如故
②一狼径去
③意暇甚
④恐前后受其敌 ⑤屠自后断其股
4.用“/”标示下列句中的语言的语音停顿。
例:后狼止/而前狼/又至
①场 主 积 薪 其 中
②其 一 犬 坐 于 前
二、阅读理解
一屠晚归,担中肉尽,止有剩骨。途中两狼,缀行甚远。
屠惧,投以骨。一狼得骨止,一狼仍从。复投之,后狼止而前狼又至。骨已尽矣,而两狼之并驱如故。
屠大窘,恐前后受其敌。顾野有麦场,场主积薪其中,苫蔽成丘。屠乃奔倚其下,弛担持刀。狼不敢前,眈眈相向。
少时,一狼径去,其一犬坐于前。久之,目似瞑,意暇甚。屠暴起,以刀劈狼首,又数刀毙之。方欲行,转视积薪后,一狼洞其中,意将隧入以攻其后也。身已半入,止露尻尾。屠自后断其股,亦毙之。乃悟前狼假寐,盖以诱敌。
狼亦黠矣,而顷刻两毙,禽兽之变诈几何哉?止增笑耳。
5.解释下列句子中加点的词。
①其一犬坐于前。 ( ) ②屠暴起。 ( )
③一狼洞其中。( ) ④屠自后断其股。( )
6.比较古今词义:
①一狼径去。古义: 今义:
②禽兽之变诈几何哉?古义: 今义:
7.文章最后一段文字从表达上看与前面有什么不同?它在全文起什么作用?

8.找出文中写屠户迅速抢占有利地形、保卫自己的五个动词。

9.请你谈谈对本文的寓义的理解。

三、写作能力
本文语简神厚,仅二百余字,却有叙有议地讲述了一个情节曲折引人入胜的故事。你能把自己的联想和想像加进去,使故事情节 更丰满吗?试试看!动笔写下来再讲给别人听。

【参考答案】
一、1.文言文短篇小说集 清 蒲松龄
2.①zhuì ②jiǒng ③dāng ④míng ⑤xiá
3.①一起;旧、原来 ②离开 ③空闲、修闲 ④胁迫、攻击 ⑤大腿
4.①场主/积薪/其中 ②其一/犬坐/于前
二、5.①像狗一样 ②突然 ③打洞 ④大腿
6.①离开 到……地方 ②有多少 指一门学科。
7.议论,收束全文。
8.“顾”“奔”“倚”“弛”“持”
9.说明狼无论多么狡诈也不是人的对手,终归会被人的勇敢智慧所战胜。
三、略

蒲松龄(1640-1715)清代文学家。字留仙,一字剑臣,别号柳泉居士。山东淄川(今属淄博市)人。

蒲松龄出身在一个没落的地主家庭。蒲家号称“累代书香”,祖上虽然没有出过显赫人物,在当地却是大族,但在明末清初的动乱中衰微下来。蒲松龄的父亲蒲盘原是读书人,由于家境困难,不得不弃儒经商。

蒲松龄童年时跟着父亲读书,由于勤奋和颖慧而深得父亲钟爱。他19岁初应童子试,以县、府、道三个第一名补博士弟子员,颇受当时主持山东学政的著名诗人旋闰章的赏识,赞他“观书如月,运笔成风”,一时文名颇高。此后,他与同乡学友砥砺学问更勤,曾与李希梅等人结成“郢中诗社”,常“以风雅道义相劘切”(张元《柳泉蒲先生墓表》)。他在李希梅家中读书时,“请订一籍,日诵一文焉书之,阅一经焉书之,作一艺、仿一贴焉书之。每晨兴而为之标日焉。庶使一日无功,则愧、则警、则汗涔涔下也”(蒲松龄《醒轩日课序》)。康熙九年(1670)至康熙十年间,他应做县令的友人邀请,先后到宝应和高邮做过幕宾。这是他一生中唯一的一次远游。幕宾生活使他对于官场和世情有了更多的认识。回家乡后,长期在乡间作塾师。他设馆的主人家藏书丰富,使他得以广泛涉猎。他不但研究经史、哲理和文学,而且对于天文、农桑、医药等也有很大的兴趣。

蒲松龄一生刻苦好学,但自19岁“弁冕童科”之后,屡试不第,直到71岁高龄,才援例成为贡生。康熙五十四年农历正月二十二日,也就是在他的夫人去世的两年之后,依窗危坐逝世。

在清初,象蒲松龄这样出身的士人,进身之途唯在科举。科场的失败使他悲愤万分:“天孙老矣,颠倒了天下几多杰士。蕊宫榜放,直教那抱玉卞和哭死!……每每顾影自悲,可怜肮脏骨销磨如此!……数卷残书,半窗寒烛,冷落荒斋里。”(〔大江东去〕《寄王如水》)蒲松龄未能攀缘科举出仕,一生都在农村过着清寒的生活。他的思想中固然存在着热衷功名的庸俗的一面,但也有“足迹不践公门”的傲视权贵的一面。在艰难时世中,他逐渐认识到像他这样出身的人难有出头之日,“仕途黑暗,公道不彰,非袖金输璧,不能自达于圣明”(《与韩刺史樾依书》)。他把满腔愤气寄托在《聊斋志异》的创作中。此书创作从他年轻时就开始了,康熙十八年(1679)作《聊斋自志》,可知那时这部文言短篇小说集已初具规模,一直到暮年方才成书,“集腑为裘,妄续幽冥之录;浮白载笔,仅成孤愤之书。寄托如此,亦足悲矣!”(《聊斋自志》)这部小说集熔铸着蒲松龄一生的心血。蒲松龄的创作,还有通俗俚曲14种,计有《墙头记》、《姑妇曲》、《慈悲曲》、《翻魇殃》、《寒森曲》、《蓬莱宴》、《俊夜叉》、《穷汉词》、《快曲》、《丑俊巴》、《禳妒咒》、《增补幸云曲》等。这些俚曲用了山东淄川地区的方言,具有浓厚的地方色彩,它们从不同角度揭露了社会的黑暗和人间的不平,在人生态度和创作思想上与《聊斋志异》是相通的。蒲松龄的著作,小说和俚曲之外,还有《聊斋文集》、《聊斋诗集》和关于农业、医药的通俗读物《农桑经》

㈡ 以前看过一个推理的短篇小说.求全部

是这个吗?
以前在推理吧里看到过
某年某月某一天,秦一笑,李古,何雁青,黑水老鬼,一死解千愁,阿巍巍,莫言败一起去爬华山。

由于天气很冷,游客也少得可怜,七人一路爬,一路观赏风景,到了晚上六点,终于登顶。

众人在山上宿舍中休息,并约定明早四点,一起去观云海,看日出,便各自回房睡觉了。

就在那天晚上,惨剧发生了。

早上三点半,大家围坐在桌前吃早点,忽然发现一死解千愁没有起来。秦一笑去他房间叫他,赫然发现一死解千愁已经死在了床上!一刀刺进了咽喉,可能当场就断了气,四散的血花已经凝固在床单上。

如突其来的事件让所有人心惊胆寒,大家决定立刻下山报警。可一推门,冷风夹着雪花席卷进来,放眼看都是白茫茫天地一线。雪下得太大,狭窄的山道早被堵死,无法行走了。

六个人只好回到屋中,忍受着心中的恐惧。

事情却并没有结束。

第二天傍晚时分,李古注意到何雁青自早上开始,就没有出现过。而她的房间也空无一人。于是,李古和黑水老鬼一起出去寻找。他们在夜色下打着电筒,一边走一边走喊着何雁青的名字。没有走多远,他们就发现何雁青了。

那一刻,他们都止不住牙关的颤抖。何雁青倒在雪地里,脸色乌青,眼睛仍然带着临死的恐惧,身子僵硬了很久。她像是在散步时,被人生生勒死的。

二人把她抬回屋子,然后,和一死解千愁的尸体一起放在一间空屋子里。所有人都吃不下晚饭了,所有人都无法掩饰心中的巩惧。一个无法入睡地夜晚,不祥的阴影正慢慢扩散。

第三天早晨,五人勉强提起精神在大厅里吃早饭,大家都显得面容憔悴,魂不守舍,而阿巍巍的情况犹为严重。

他不仅失手把自己的早餐都打在地上,还莫名其妙狂笑了一阵。然后,他苍惶离席,把自己关在房间里。

立刻,有人低声地说:“...不会,杀人的就是他吧.....”大家全都沉默下一来,大厅里死寂一片。

五个人彼此都不信任了。

雪还在下,愈下愈大,风掠过玻璃,发出刺耳的“咯利利”地声音。下午五点钟,黑水老鬼发现阿巍巍房间门缝里有血水溢出来。他急忙撞门,却发现门本来就没有锁。

一切正如所料,阿巍巍也死了,刀子刺进前胸,血浆倒翻在地。

也许没有正中要害,他死前挣扎了很长时间,房间里到处都是血迹,木条地板被他的指甲抓出一道一道的痕迹。听到黑水老鬼的惊呼声,剩余的三人都冲了进来,呆在当场。

房间里弥漫着浓重且急促的呼吸。有人带着哭腔道:“他是,他是不是想把我们全杀死?.....”没有人回答,只能听见窗外的雪大片片地落下。

时间滚动到了第四天早上,秦一笑在吃饭时发现李古时时露出一种神秘的微笑。到四下无人时,秦一笑就小心地问他道:“怎么,你发现什么了吗?”李古眼波幽幽闪烁,低声道:“我找到阿巍巍的日记,意外地发现,上面留有凶手的线索。”

“是吗?你知道是谁?”秦一笑急忙追问。

“目前还不知道,不过,今天下午以前,我一定能把他揪出来!”李古很自信地说。

时间很快到了下午,秦一笑默默坐在自己的房间里。李古的房间就在隔壁。

下午四点三十分,突然从李古的房间里传出一声惨烈地呼喊!

“原来是你---------!”

秦一笑三步并做两步,冲出门去。虽然两人的房间紧挨着,可门的位置却差得很远。秦一笑冲到李古门前,大约化了三十秒。

门却是虚掩着,秦一笑推开门,立刻倒抽了一口冷气!

李古坐在椅子上,左手中紧握一本绿色笔记册。他的眼睛瞪得大大的,像是看见什么不可思议的东西。刀口在左胸,寸许,捅破了肺叶。

他的脸色白惨惨,但还没有断气。

他在喘息,张大口,似乎想极力吸进更多的空气。他看见了秦一笑,忽然不知从那儿来了力量,扑过去,一把攥住了秦一笑的衣襟。

“是....是王...是王...”

他断断续续地说了这几个字,忽然止住了。偏过脸,“嗵”倒在地上,死了。秦一笑已被他吓得魂不附体。黑水老鬼和莫言败也冲了进来。他们的脸色并不比秦一笑好看多少。

又一个人死了,下一个又会是谁?
三人抬着李古的尸体去停尸的房间。走到门口,忽然发现房间门不知被谁锁死了。他们只好把尸体抬回李古的房间,然后再沿着漆黑冰冷的过道回到大厅。大厅顶上的白炽灯有气无力的亮着,投下巴掌大地一块光晕。这三个幸存者的神经到了形将崩溃的边缘。

莫言败和黑水老鬼呆滞地坐着,而秦一笑则一页一页翻看李古手中的日记。正像李古所说的,这是阿巍巍的日记。上面记述了上山以来,发生一切事件。

当记述到第二天时,阿巍巍是这样写的:.....当夜色笼照大地时,我无意向窗外瞟了一眼,却突然看见了一件难以置信的事实.......天呀,原来是这样,这一连串的杀人案件是这个人做的。。。!

恐惧正紧压着我的每一根神经,让我的双手战栗不已,可我不能说,因为如果说出去,下一个遭殃可能就是我自己.......

为防不测,我把凶手的线索写出来........

日记就记到这里,下面是一首诗歌,还有几对奇怪的数字。

--所有人的心里都有恶魔--

--它们在你恐惧时狞狰的微笑--

--可笑声从你口中传出时--

--却变了,变成了凄厉的尖啸--

--划破月夜,惊醒大地,让主宰们忧伤不已-- 所人

--唯有一样东西可对抗拒它们--

--是轻笑时的勇气--

在大家蹬山徒中,一死解千愁和何雁青互相帮助态度亲昵,让阿巍巍嫉妒
不已,在下午六点到达山顶后,一死解千愁和何雁青更是旁若无人的亲密,
再次激起阿巍巍的妒火,于是生出了在这个荒无人烟的地方杀掉情敌的想法。
当时的大家应该没有防范意识,门也不会上锁,于是阿巍巍半夜潜入一死解千愁
的房中将其杀掉。然后有足够的时间处理掉血衣和现场痕迹,回到自己房中。
早上三点半时大家发现了一死解千愁的尸体,非常震惊不知所措,只有何雁青
怀疑是阿巍巍作案可能性很大,于是在处理完了一死解千愁的尸体后,找了
阿巍巍去外面谈谈,了解情况。没想真是阿巍巍干的于是何雁青极度恐慌大声
呼叫,阿巍巍见事情败露连忙捂其嘴,用力过大导致不甚掐死何雁青。这就是
为什么其他人都是刀杀而何雁青被勒死,因为凶手事先没有作案的充分准备。在何雁青被杀后,作为阿巍巍的好友黑水老鬼心中肯定是明白,在李古发现
何雁青不在期间,阿巍巍和黑水老鬼已经商谈过, 黑水老鬼帮助阿巍巍掩藏杀
人行迹,于是阿巍巍假装刺激回房伪造日记,而黑水老鬼则主动要求和李古寻找
何雁青,于是发生了寻找到尸体时间和阿巍巍日记中描述的案时间相吻合的事件。
决非偶然,不知道大家注意到两个细节没有,在何雁青尸体发现后有人说话
[有人低声地说:“...不会,杀人的就是他吧.....”]
和在阿巍巍假死后
[有人带着哭腔道:“他是,他是不是想把我们全杀死?.....”]
这个人应该就是黑水老鬼,他在渲染一种气氛,将大家怀疑的对象推到后面假死
的阿巍巍身上让大家绝对怀疑不到阿巍巍身上,并将杀人凶手圈定在除自己以外
的活人身上。

其后在何雁青死后,阿巍巍伪造完日记后应该从停尸房里的尸体上取了血块融化
后成血水,撒满屋子里,让黑水老鬼作为自己假死发现第一人,那么黑水老鬼第一
确认了阿巍巍死亡后,别人因为当时恐慌的情绪也不会怀疑其假死,肯定也是由
黑水老鬼将阿巍巍的尸体拖到停尸房里。

此后李古确实比较愚蠢他想通过这种方法暗示能找到凶手,故意放话
[低声道:“我找到阿巍巍的日记,意外地发现,上面留有凶手的线索]
其实这个时候李古应该大概猜到是何雁青,但是也不能确定,于是他没有
说出去,而是一个人待在屋子里,他认为一个女的不足畏惧。如果杀自己
自己有防备而且是女的可以揪出真凶。等待一会敲门了,李古打开门一看
却是已经死掉的阿巍巍,他大叫一声[原来是你---------!]
却被一刀刺进肺部, 阿巍巍也仓皇逃到停尸房里。处理痕迹把门反锁
以免他们把李古尸体抗进来发现自己。

此时秦一笑赶来是,李古勉强爬过来,他说 [“是....是王...是王...” ]
应该是"尸房"的同音词。而因为肺部不能吸气发音不准,秦一笑无法辨别。
然后处理了尸体,大家回到大厅。

[黑水老鬼看了看表,说:“零点过了,又是一天了。]
当时李古死时下午四点半,处理完尸体半个小时左右,然后又看了一个小时的
日记,此时的应该为下午6点半左右, 黑水老鬼的表应该是带反了,他自己也
很慌乱随口报了时间。秦一笑处于高度紧张的状态,突然见的听到"零点"反应
很快想成"灵殿"(一网友解释我认可)突然联想到李古的"尸房",又想到尸房门
被反锁,就想到了其中的一个人诈死。由三个人的死亡状态一下就可以推出是
阿巍巍。

但是如果再发展下去我认为下面会死的是莫言败将会被黑水老鬼干掉,然后
黑水老鬼和阿巍巍合力杀掉秦一笑

㈢ 欧亨利短篇小说的读书笔记

读《麦琪的礼物》有感
《麦琪的礼物》是欧·亨利写的一篇有趣的文章。它主要讲述了圣诞节的前一天,住在公寓里的贫穷的德拉想给丈夫吉姆一个惊喜,可是她只有一元八角七,她知道这点钱根本不够买什么好的礼物,于是她把引以自豪的褐色瀑布似的秀发剪下来,卖了,换来了20美元。找遍了各家商店,德拉花去21美元,终于买到一条朴素的白金表链,这可以配上吉姆的那块金表。而吉姆也想给老婆一个惊喜,他同样卖掉了引以自豪的金表,买了德拉羡慕渴望已久的全套漂亮的梳子作圣诞礼物。
从这篇文章里,虽然表面上看他们极不明智地为了对方而牺牲了他们家各自最宝贵的东西,但我深深地感到,他们彼此深爱着对方。他们能牺牲自己最贵重的物品,为的是给对方买来最好的礼物。可是双方卖掉了自己贵重的物品,那么对方的礼物已经不适合自己了,而他们做这些事的时候,都是为了对方着想,根本没有考虑自己。正是因为他们互相爱着,而且是深深地爱着对方,才会有这样有趣的结局。
读完这篇文章,我懂得了我们要去关爱别人,这样别人才会爱我们,正是有了爱,人与人之间才会相互理解,人与人之间才有温情。人与动物之间也是因为有了爱,动物才会信任人类,不伤害人类,与人类和平相处。爱的力量真的是很伟大的,有一首歌里面就唱到了: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变成美好的人间。在去年印度洋海啸发生的时候,就有全世界各国的人民伸出援助之手,捐款捐物帮助受难的灾民重建家园,使失散的亲人团聚,从这件事中,我感受到了各国人民之间的纯洁友谊。我相信:只要我们心中充满爱,我们的世界会有更加美好的明天

最后一片叶子》读后感
因这我想看到最后一片叶子掉下来,我等得不耐烦了,也想得不耐烦了,我想摆脱一切飘下去,飘下去,像一片可怜的,疲倦了的叶子那样。
——引自《最后一片叶子》
其实,我想对你们说,别再这样无聊下去了,学点吧,至少让你们觉得并非无事可做。我想对你们说,抓住青春吧,别让它从你身边飘走。
初中三年,应该是残酷的三年,因为它只来一次,而它来的时候,我们还不懂得人生,还没有做好迎接它的准备。我不想你们在走出这个大门后,回首的瞬间,有着太多的失落、后悔与心酸。
或许因为一次次地失败,你们对学习失去了信心,你们认为这一切太难太难。但即使如此,我们就可以放弃吗?
不,为什么要放弃!一直以来,我就以为自己的命运就得自己来主宰;一直以来,我就认为这世上的每一个生命都有权力活出自己的精彩;一直以来,我就把自己当作一个勇士,任何的惊险,我都要去尝试;一直以来,在每一次失落、失败后,我命令自己勇敢地站起来!
对自己的未来负责,你们想过吗?不需要别人来画上那一片叶子,让我们自己对自己说:永远都不放弃,在任何时刻!
选择:给我自己
贝尔门,一个伟大的画家。虽然他的大半生都穷困潦倒,走得是一条失败之路。但他始终有个响亮的目标——画一幅“伟大的杰作”。四十年,他都没有因自己的失败而放弃作画,他一直等待着时机。
与把自己的生命寄托于一片飘摇的叶子琼西相比,贝尔门更像一个失败的英雄。面对他,和他用生命画成的“杰作”,我们任何人都不得不肃然起敬。
然而,如果冷静地思考一下,像贝尔门这样几乎盲目的执着却并非可取。若没有最后的偶然,他将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可怜虫。在这个世界上,物竞天择,适者生存,既然他在画画方面没有什么天赋,不可能有更大的发展,那就应该明智些,在活下来的前提下,更换一种新的生存方式
,努力使自己活得更出色,而不必拘泥于那没有发展的绘画。

学习,就像一棵树——或许生活也是。我们不可能将每片叶子、每件事都做得很好。就像我,不可能完全地参加所有竞赛,不可能把我曾经喜爱的笛子、二胡练得样样精通,也不可能和每一个同学交成好朋友。于是,我选择放弃,我放弃了许多的叶子,放弃了二胡、笛子,放弃了我不能取得成功的数学竞赛,但我不放弃自己。放弃一些叶子,只是为了让有限的水分和养料开出我想要的花,结出我想要的果,只是为了让自己的根枝长得更粗壮,让自己有一个更有发展余地的未来。
于是,我放弃我应该放弃的,但绝不放弃自己。
《警察与赞美诗》读后感
当人们真正想要努力去做了,上帝偏偏又开始吝啬了,反悔了,赖皮了。
不可否认,机遇是不等人的,它不是被动的,不会等着你去分析这,分析那,考虑这,考虑那等一系列琐碎的事件后,再决定去做。或许它本身就是个稍纵即逝的“精灵”,它考验的是我们的勇气与胆量,智慧与灵魂。但也不是说,所有的事都不应该经过深思熟虑,周密安妥的进行,如果是这样,那么我们与远古时代又有何分别? 当然机遇也是需要珍惜的,需要好好利用的,碰到机遇已经是很“困难”的,要充分地彻底地去利用,却是“难上加难”。怎样去更好地“完善”它,是个重点。
那位警察,不是已经给了索比多次机会吗?而索比并没有为此去认识到什么,只是一味地无休止地不停地为着他心中所谓的“目标”继续扮演着生命的“小丑”,乐此不疲。而幸运的他,总在“舞台”上有写“失足”,但终究被当作“笑料”,一笑置之。
一场“戏剧”的结束,意味着另一场“戏剧”的开演。对警察而言,只是去例行公事;对读者而言,只是将近结尾;对生活而言,只是个小插曲;对编剧而言,是个不错的情节;对观众而言,只是对得起一张票;对索比而言,是对生命的新想法地靠近,是为他先前的“无知”付出的代价,是为他不懂的珍惜从他手中逃脱,也许可以扭转他命运的“机遇”而对其藐视所得到的教训的最终结果。
如果他会怪任何人,那么证明他的确活该;如果他只怪自己,那么他就能大声地对自己说:“三个月,也不算太久,我会珍惜并且把握住每一天的光阴。幸福,其实并没走远,只是我忽略了。等着吧……”
幸福,其实并没走远。没错,主宰幸福的有很多,机遇是其中的一个。不要等到上帝不耐烦了,毕竟他也有喜怒哀乐,给你个下马威,到那时,就好象太没“人情味”了。受苦的可是自己。
珍惜周遭的人或物,它们每天都在改变,只是我们太忙,没看见。机遇,就好比是遇到的机会,是件好事。好好把握,将它的好处发挥至极,则是一件“美”事。一个人的生命中会有形形色色的状况,每一个状况所具有的意义却是截然不同,大相径庭。选择不同的状况,就会有不同的人生,不同的命运,不同的变化……所以,我们要将机遇“透明化”,完全看清,这样,才不会误入歧途啦。
倘若相反,结局就会如同索比:惊恐地醒悟到自己已经坠入了深渊,堕落的岁月,可耻的欲念,悲观失望,才穷智竭,动机卑鄙。
机遇遇到却不把握,是蠢材;不遇机遇却懂得把握,是人才;既遇机遇又懂得把握,是天才。
《我的叔叔于勒》是莫泊桑的经典短篇小说之一,描写了一个破落家族寄希望于远走美国的“于勒叔叔”能够衣锦还乡带来财富,然而却在一次郊游中偶然发现,这位亲戚已经成了一名在游船上卖牡蛎的流浪汉,从而梦幻破灭的故事。莫泊桑以娴熟的讽刺笔法,描摹了19世纪法国社会的市井百态,文字精炼而又颇为传神。

《两位感恩节的绅士》故事讲了两位美国绅士——其中一人根本不能称之为绅士,他只能说是一个常年受饥饿折磨的穷人。在他们之间有个奇怪的约定——每年感恩节,穷人便会坐在联邦广场喷水池对面人行道旁边东入口右面的第三条长凳上,等待着老绅士的到来。老绅士来了之后,会带这位饥肠辘辘的穷人饱餐一顿。这就是他们之间神圣的约定。对老绅士而言,一顿饭钱简直微不足道,但是,他却从其中找到了助人的乐趣。而穷人的目的也并不完全是在于那顿丰盛的饭菜,更重要的是能使一位老人如自己所愿。
这个传统延续了九年之久,第十年的感恩节,穷人照惯例走在去约会地点的路上。可出乎意料的事发生了。半路上,穷人被一幢住宅的管家请进了门,并可以享受一顿丰盛的大餐。原来住宅的主人——两位老太太,也有一个奇怪的传统——在正午把第一个饥饿的路人请进门,让他大吃大喝,饱餐一顿。饥饿的穷人抵挡不住事物的诱惑,畅开肚子,吃了起来。当他心满意足地走出住宅时,才想起了和老绅士的约定。但他还是如约与老绅士碰了面。老绅士将他带到了一处餐厅,穷人为了不扫老绅士的兴,只能装作饥饿难奈地狼吞虎咽起来。尽管穷人那时只剩下挪动身子和呼吸的确力气了。穷人吃完后,老绅士付了帐,两人便道了别。
故事的结局是——两人在回家的路上都晕了过去,被送进了医院。穷人是因为吃得太撑,几乎撑破了胃,而老绅士,一位在前些日子还家财万贯的富翁则是因为三天三夜没有吃东西,身体脱虚,而在路上倒了下来。
读这篇文章就好像是在嚼一只橄榄,甜味中带了一丝酸涩,让人在漠然一笑之后,思索良久。
文中的主人公,充其量不过是两个“小人物”,然而反映初等推己及人,相濡以沫的人性魅力却是那些“大人物”,“权贵们”所无法匹敌的。
那位老绅士在身上只剩下一点钱的情况下,完全可以不去赴约,但是他看重的不是金钱,而是诚信,他宁可饿死也不愿意食言。相比如今社会上一些只要自己利益受到损害就不择手段的人来说,老绅士的人性魅力显露无遗。再看那个穷人,尽管吃不饱穿不暖,没有受什么教育,但是他比任何受过良好教育的“权贵”都充满魅力 ——那是人性的魅力,他可以对老绅士说自己已经饱了,可他为了圆老绅士的心愿,咬紧牙关,把饭菜吃得干干净净。也许这很可笑,可是却是不是多么伟大,多么令人钦佩!
读了这篇文章,我知道了人性的伟大力量,我也立志要像那两个绅士一样,不求活得轰轰烈烈,但求真真实实,充满意义,有所追求!!!

㈣ 求一短篇小说

十年近

文/苏小城 图/李书铁

那些疼痛随风而逝,消失在青春的尾巴上。

VOL.01

所有的暗恋放到很久之后来看,都是显得稚嫩和可笑的。即使时间过了这麼久,想起你来,我还是觉得往事历历在目。你会不会轻声地哼起那首歌,想起那日的微风和夏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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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年,我13岁,上初一。去新学校报到的那天,有人在学校后面的巷子里打架。我远远地看到那些比我高一个头的男生们拳打脚踢地像是在拍功夫片。那个时候的我,并不害怕,反而是一种热血当头的感觉,很想要凑过去看看谁占了上风。
於是,我快步朝那边移动,还没等我看清楚那个在地上被打得头破血流的男生的脸,我就被你扯了过去。
“你是谁?”你俯看我。
“我……”我仰起头,你眼里盛满星光,笔直的鼻子和浓黑的眉。於是我的心咯噔了一下,在心里想著,帅哥也会打架?但是,你突然而来的问题却让我不知道如何回答,难道要我告诉你,我只是路过想来看谁打赢了吗。所以,“我”了半天也没有说完一句话。
“你到底谁啊?”你一脸痞子样,恶狠狠地盯著我。
“我是林天恩。”我颤巍巍地说。
“贺南山,我们走吧。”身边有男生叫了你的名字,你看看我,几乎是用一种成年人的口吻对我说:“如果你敢把这件事告诉别人,有你好看的!”说完之后,你还不忘把手放在脖子上做了个咔嚓的动作,然后你跟著他们朝巷子深处跑走了。
我站在原地,看著你们的背影消失在阳光下,突然内心溢满了满足之感。真是太带劲了。我这样想著。然后,躺倒在地的男生突然爬了起来,他像一头被猎人捕杀的困兽,一瘸一拐地朝他们相反的方向走去。
那样子太滑稽了。

是这个吧,对了求采纳!!

㈤ 求:短篇小说叫《只爱陌生人》的,作者忘记了

儿童文学里的,网上有 ,作者玄者成鱼


容易发生故事的天气
容易发生故事的天气总是雨天。代代说,一个故事可以没有完满的结局,但一定要有美好的开始。我默不吭声地想,如果站在大雨淋漓的街头避雨,浑身湿?透,瑟瑟发?抖,这样狼狈的样子,怎么能算美好呢?
但如果,如果有一把伞,一切便不一样了。
那把伞是蓝底白花的,花开得婉转,骨瓷的白色在雨水中显得通透清灵。伞把很长,把底是一个流畅的J形弯钩,骨节分明的手指搭在上面,并不用力,很慵懒的样子。有晶莹的雨珠滴溜溜地滚落。
我拨开湿漉漉的乱发,努力抬眼看那个撑伞的人。可惜,怎么看都是模糊。
代代听到这里,便幸灾乐祸地哈哈大笑:“苏苏,你的那个病还没有好啊?”
我也笑,一点点无奈和自嘲:“哪有那么容易好呢?这个世界上,不容易的事情太多了。”
代代便不笑了。她盘腿坐在沙发上,往嘴里塞进一朵爆米花。她的眉头微微皱着,若有所思的样子,让我想起了那时雨中的自己。那种茫然。
白茫茫一片,像站在下了七天七夜的大雪里,仿佛自己也成了雪人一般。
那个人也是雪人么?一碰就化了。
我望着他,白茫茫的背?景里只勾着一个淡淡的黑色轮廓,像深蓝的天幕上半明半灭的一弯新月。心里隐约知道他高我一个头,有点壮硕。但他的眼鼻口耳,融成一团,我看不清。


那个奇怪的病
那个病,是什么时候开始的?
某一天醒来,就突然发现,自己眼中的每一个陌生人,都成了白茫茫背?景上的一个淡淡轮廓。这真是一种奇妙的体?验。仿佛流影,仿若幻觉。在街上行走时,放眼望去,几乎全是一个个平面单薄的铅笔线条人形。一直以为与这个世界存在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但直到那一刻,才突然发现,原来,在我的周围,存在着如此多的陌生人。我们素不相识,彼此穿越,没有任何冲?突与联?系,于是,也就不需要认清对方的音容笑貌。
“陌生人”——这种病,是不是可以取一个这样的名字。
当然还是不便的。不敢跟父母说,偷偷去看了几次医生,未果。眼科医生建议我做一下心理咨询。心理医生一脸苦恼:“从来没有遇到过这样奇怪的病症。不如去做一做脑科检?查。”神?经外科的主?任像发现了一个宝藏,双眼放绿光:“你先别急,我们将立刻从国外请回来最权威的专?家为你做会诊,这是一个千载难逢的病例啊。”
我浑身发冷,逃也似地飞奔出医院,不愿被人当做实验的小白鼠。
罢了,罢了,又不是不能活,何必追究那么多?
于是一年下来,一些陌生人渐渐变成了朋友,他们的轮廓也逐渐清晰起来。或美或丑,或俊秀或狰狞,在真?相大白的那一刻反而显得不那么重要了。既然已经成为朋友,既然已经有了交集,外表便失去了原有的意义。代代常安慰我说,这对于习惯以貌取人的我,未尝不是一件好事情。
但也有一些人,渐渐从自己的生命中淡出,仿佛画布上的劣质颜料,经年累月,斑驳脱落。会在某一天突然看不清他或她的样子。哪怕面对面的站着,也只能感受到耀眼的一圈白光,心中叹息,明白对面的这个人,已经走远,再也无法回到过去。
不是不伤感。可是代代说得对,得到了一些,总要失去一些,能量守恒是最现实的真?理。
那个为我撑伞的人,我能清楚地看见那把伞,甚至他握伞的手指,可惜看不清他的样貌。我抬头对他说谢谢,礼貌而矜持。
雨越下越大,他送我去车站乘车,我没有拒绝。他没有说话,我一直保持安静。但我们有一种在雨中的默契。那把伞并不大,刚刚好遮住我们的头顶,仿佛一片敦厚的云。


后来
后来见到他,是在康桥北路的一家面包店。那天又下了雨,我走进店里的时候雨刚刚停,我一眼看到立在墙边的那把伞。蓝底白花,伞尖触地,盈着一小滩水,闪闪发亮。
那个人转过身来,他的轮廓深了一些。我能看清他所做的大幅度动作了。但我不动声色,微微地笑,面颊泛起美好的桃红色。
我注意到他的手指紧张地弯曲着,右手的食指勾着一个小塑料袋,里面是金黄的芝士面包。
他的手指是我所熟悉的。我一定在什么地方见过千百次,一定了解其中隐藏的秘结,否则,不可能看得如此清楚。
“嗨!”我打了个招呼。
他只好回礼,声音有些紧:“你好啊,小姑娘,又没带伞啊?”
我才不是小姑娘呢!我都已经开始靠画漫画赚零花钱了!虽然腹诽着,但我还是把鼓鼓的长形挎包拉到身前来,拍了拍,说:“伞在里面呢!”
他问:“雨停了吗?”
我点点头。
他说:“那再见了。”
他从我身边走过,拿起墙角那把伞,推门走了出去。
我买了一袋全麦吐司,还有一根法国长棍。刚出门,竟又下起雨来了。叹了一口气,只好把包里的伞拿出来。
蓝底白花,流畅的J形钩。我不想让他发现,我买了一把和他一模一样的雨伞。
全麦吐司是一个星期的早餐。法国长棍掰下一小截,是做橡皮用的。杂志社的编辑这几天一直在催稿,我知道编辑的为难和着急,毕竟漫画杂志的竞争越来越激烈了。可是,我也有我的为难和烦闷。
昏天暗地地画,连上自习课的时间都用上了,却越来越没有灵感,仿佛要枯竭一般。
那天晚上,我决定画一个故事,是关于那个男人,和那把雨伞的。
深埋心底的坚持,枝节丛生的误会,残酷冷漠的现实,欲说还休的感情,畅销少女漫画所有的必备要素,我都知道,只是,画到最后,连自己都觉得恶心。
没有结局,我无法安排一个出乎意料又合情合理的结局。
丢开炭笔,只想呼呼大睡。


再后来
北北拉我去逛街,她要去见网友,想要从头到脚焕然一新。
太阳出奇的大,我又撑开了那把蓝底白花的伞。在车水马龙的时光路上,有一条纤细的身形迎面向我们走来。时间似乎停了一拍,北北拉我的手似乎紧了一下,然后一切如常。
我们过街,那个人从我身边走过去时,脚步突然顿了一下,虽然看不清,我却能感受她身上散发出的犹疑与不安。
难道,我认识她?
走进千安商场,北北小声地在我耳边惊呼:“看不出啊,苏苏,你装得这么像,做得这么绝,真是厉害。”
“什么?”我不明所以。
“乔薇啊!刚刚在街上遇到的,不要告诉我你真的不认识她了?”
我的头轰鸣了一下,原来刚刚那个人是乔薇,原来如此。
乔薇曾经是我最好的朋友。初中三年,我们无话不说,形影不离,正当我以为我们会一直这么要好下去的时候,身为班长的她,在申请保送的名单上做了手脚,让我失去了那个机会。
尘埃落定后,她也曾含着眼泪对我说:“对不起,苏苏,但保送名额只有一个,我不得不这么选择。”
是的,人生总有很多选择题,我当然可以表示理解地原谅她,但是她却不知道,从来不知道,有些情谊只是是非题。
最终,我们分道扬镳。她赢得了那所重点高中的入场券,我输掉了我们的友谊。
再见她,已与陌生人无异。
只是,刚刚她又是怀着什么样的心情与我擦身而过的呢?仍然带着内疚?又或者怪我小肚鸡肠,用视而不见来惩罚她?
其实,我早已经释然。无论是怎样的难,时间永远是最厉害的解题高手。如今在我眼里,她已经淡化为一个虚空的黑色轮廓,与这大街上穿行的黑色轮廓没有两样。
北北还在喋喋不休地惊叹我的镇静与冷漠。得病这一年来,除了代代,没有人知道我的这个症状。
北北有一句话说对了,我装得这么像。
从商场出来,已经是傍晚。肚子饿得咕咕叫,我们决定去吃韩国烧烤。
东厅广场上人来人往,橙色的灯亮起来,放眼望去,有一个人的身影比其他人要深,我立刻认出他来,就是那个雨伞男子。
这一次,他的样子更加立体了。我隐隐约约能看见他衣服的颜色,灰绿毛衫、咖啡褐裤子,走得很急,走向广场南边的一家自助餐厅。
我立刻改变了原来的决定,拉着北北向南边走:“吃自助吧,烧烤我吃不饱。”
我承认自己居心叵测,也许我只是想看清他的样子。
他果然在里面,沿着长桌,微微弯腰挑选食物。
我丢下包和北北,走到他身边说:“嗨。真巧啊。”
他转过头看见我,似乎是很惊讶。当然我看不清他惊讶的表情,只是他的声音里有一种艰难的情绪:“是你呀!的确很巧啊。”
“你喜欢吃鸡肉和金枪鱼吗?”我看到他的盘子里有很多鸡肉和金枪鱼。
“比较划算而已。”他呵呵的笑。
我心里记得他喜欢吃金黄的芝士面包,便走到西点那一桌,挑了两块饱满的芝士面包放到他的盘子里。
“还是要吃点主食的呀。”我说。
他有点窘,含含糊糊地笑着,并不说话了。
我突然觉得有点沮丧,我是在做什么呢?
我舀了很多水果,回到自己的座位上,狠命地吃。
北北饶有兴趣的看着我问:“只吃水果?在减肥?”
“喜欢水果而已。喜欢橙子。”我说得大声,好像在赌气一样。
北北揶揄我:“他长得很帅啊!很像艺术家!”
“是吗?”我不由自主地反问了一句,我并不清楚他的模样。
“难道不是吗?”北北低头吃披萨,“你要加油啊!你不是一直想成为一个艺术家吗?”
我不想加油,我是一个很懒散的人,但我的确想当一个艺术家,如果没有这么多的考试和高考的话,也许,我现在已经是艺术家了。
我暗暗盯着那个人的手指——我唯一能够看清他的部分——他的手指很长很瘦,骨节泛着青色,很萧索的样子。
终于把那个故事画完了。追梦的人死在了沙滩上,就如夸父死在了追日的途中。
代代让我把结局改掉,还很恨铁不成钢地教育我:“你干嘛总把结局画得这么凄惨?现在的女孩要看的是大团圆结尾!
我说:“随便吧,随便吧。只要稿费快点来就行了。”
我是真的无所谓的,那个故事画到最后完全与雨伞男人无关了。
总是这样,初衷总是敌不过命运的走向。
代代啪的一声挂上电话,她讨厌我这么没志气。


又是下雨天
难得交了稿清闲一下,我去了美术馆。
听北北说那里有一个免?费摄影展。
摄影展里的人少得可怜,大幅大幅的作品冷冷清清地挂在墙上,我走马观花地看了一遍,照片上有风有水,有云有马,只是没有人。
不拍人事民俗,也就显得曲高和寡。这个摄影师怎么不懂得这个道理呢?
出来的时候,美术馆的工作人员送给我一本纪?念册。
我站在美术馆门前的台阶上,翻开第一页,有一张很大的照片,竟然是那个雨伞男人,他竟然是那个摄影师!我吃了一惊。
纪?念册上的他,渐渐显出了五官,这算得上是我们的又一次见面了吧。
他五官清明,眉尖却簇着一股喷薄而出的气势。
我默默地看了这张照片很久,天暗下来,他的脸隐匿在黑?暗之中。
下雨了,这个秋天,雨水特别多。
我没有带伞,捧着纪?念册傻站着,心里不知道该想些什么。
正犹豫间,他从美术馆里走出来,提着那把我不知道多熟悉的雨伞。
我猜想他的嘴一定张得很大,因为他又用那种艰难的声调说:“是你!”
被一个傻乎乎的什么都不懂的女孩,看到自己影展上门庭冷落,一定很尴尬。所以我?干巴巴地安慰他说:“照片很美。”
“谢谢。”他明显在敷衍。
“我也画画,所以我知道它们是美的。”我不甘心地再次强调,甚至把随身携带的私?密画本拿出来,给他看。
我从来没有给任何人看过的画,不知为什么,这么轻易暴?露在他眼前。也许我只是想证明,我懂。
那些画与卖钱的漫画完全不同,却和他的影像作品一样,除了人物,什么都有。
他静静地翻看着,我静静地等待着。雨越下越大,天地寂凉,万物无声,我们仿佛被包裹在一个小小的水晶球里,干净、纯粹,容不下一粒杂质,此情此景,让我突然想起一句古老的佛语:一花一世界,一树一浮生。
良久,他把画本递给我,轻轻地说:“对不起。我……看不太懂。”
我后退一步,定定地望着他,他脸上又现出那种艰难的神情,这一次我看清楚了,是艰难的神情。他在担忧,还有一丝不可名状的痛苦。
也许,他并不想这么频繁地遇到我。也许,一个人并不想真正看清另一个人,懂得另一个人。
“我突然想起来,有一个朋友在等我,我先走了。”我给了自己一个台阶下,“谢谢你的纪?念册。”我扬扬手中的纪?念册,然后转身走进雨中。
他叫我,我开始在雨中跑。
他并不知道我的名字,他在叫“哎,哎”。
一声一声,在瓢泼大雨中,仿佛寒号鸟的哀鸣。
我头也不回地冲进一辆出租车,走了。
如果他也冲进雨中拉住我,而不只是站在台阶上叫我,也许我会停下来的。
但是他没有。
为什么我要这么任性而固执呢?
哪怕我已经可以渐渐看清他,我们还是陌生人。


偶遇是等待的一种
出乎意料的,那个漫画故事深得人心,那期杂志卖得出奇得好,我决定请军师代代吃饭。
我们在恒山路口的一家日本料理店吃寿司,喝清酒,然后去唱午夜ktv,一直唱到东方发白,黎明骤起。
代代问我:“苏苏,为什么最近总是有心事的样子?”
我笑笑:“我一直都是有心事的样子。”
画画的人,心里总是藏着一根针,随时准备刺痛自己。就如同写字的人一样。
她说:“北北说你遇到了一个艺术家。”
我说:“他只是一个陌生人。我们不会再见面了。”
我说的是实话,也是谎话。
我不准备再见他,但却常常遇到他。
他的样子已经完全清楚,我总是在茫茫人海中一眼寻到他,他却不见我,仿佛瞎了一般,有好几次,甚至直接从我身边走过去,没有任何问候。
也许他已经忘记我,或者想忘记我。
奇怪的是,后来见他,他总是提着一个蓝色的大袋子,似乎很重,手指被勒得生红。他总是突然停下来,四处张望,然后又失望地继续前进。
他在寻找什么吗?他的脸上是寻觅的神情。

从KTV出来,我直接去了漫画社。在漫画社楼底下,我又一次看到了他。
他站在那里,蓝色的大袋子放在脚下。他头发乱蓬蓬的,眉间那股喷薄而出的气势渐渐散去,一脸疲倦,仿佛一个旅途劳累的归人。
我走过去,轻轻和他打招呼:“嗨,真巧啊。”
他听到我的声音,像个盲人一样惊喜异常:“是啊。的确很巧。”
可惜人生并没有这么多巧合,我知道他是在等我。
“你在等我吗?”我不想再绕圈子了。
他沉默了几秒钟,然后提起地上的蓝色袋子压到我手上:“送给你的。我要走了。”
袋子很沉,压得我的手生疼。
我飞快地猜想了一下里面装着什么,未果。
我只好舔舔嘴唇,问:“到哪里去?”
“新西兰。”他给了我一个很简短漂亮的答案。
我说:“哦!那祝你一路顺风!”
我费力地用两只手提着那个沉重的大袋子,如果不是这样,我本来是可以伸出右手来,与他做一个礼貌的告别的。
他点头,又沉默了几秒钟,然后说:“那再见了。”
我低头不语,再次注意到他的手指,有水珠从微红的指尖悄然滴落,那是一种歇斯底里的紧迫与惆怅。我突然无比怀念第一次看到的那双手,苍白慵懒,无欲无求的手指,让人觉得一切均有余地。
我微微抬起头,眯着双眼,将那两个字拖得很长:“再——见——”


不为人知的病
“后来呢?”代代问。
后来?我再也没有见过他。
代代露出意味深长的失望表情:“竟然没有后来?!”
后来,再后来,是她说的,如果有了一个美好的开始,也许不应该计较圆满的结局。
“那他送给你的那个袋子里装着什么?”她穷追不舍地打听。
我笑笑,起身走进厨房。打开冰箱,里面被大小不一的橙子塞满,时间过得真快,很多都开始腐烂了。
我拿出一个柔软的橙子,开始切。
一刀、两刀、三刀、四刀,橙子开出汁液横流的花瓣,空气里有一种回忆的酸甜。
这是我最爱的食物。
那一天,在那家自助餐厅里,我大声的宣告:“喜欢水果而已。喜欢橙子。” 我已经忘记了那一刻他站得有多远,表情有多模糊,可是,他却记下了这句话。
不动声色地,就好像我不动声色地买了一把和他一模一样的雨伞一样。
什么时候,我学会了这样隐忍坚持不动声色地表达。
也许我和他都一样。
我们都一样。
我把切好的橙子端上来。
代代不客气地拿起一瓣,吃得满嘴金黄。
我也吃,慢慢的吃,一瓣、两瓣、三瓣,吃光了。天黑了,雨下起来。
越下越大。我把窗户打开,让雨水打进来,把我的心浇透。隔着昏沉的雨帘,我看见街道被冲刷得一干二净,不时有摇摇晃晃的黑色影子被疾驰的绿色小车卷走,他们要去什么地方呢?
也许是另一个世界。
我还是看不清楚。内心不由有些茫然和喜悦。
我突然问代代:“代代,你是否相信这个世界上的每个人,其实都有一种不为人知的疾病?”
“什么呀?你怎么这么想?”
我回头看她,慢吞吞地解释:“没什么,突然想到而已。”
这个问题,其实是那个雨伞男人问我的。
那个蓝色大袋子里,除了金灿灿的橙子,还有一封信。在那封信里,他说很抱歉。
为什么要抱歉呢?难道只是因为他说看不懂我的画。又或者,是因为他越来越无法看清我的样子?
他说不知从什么时候起,他得了一种奇怪的病。越是熟悉亲近的人,越是无法看清他们的样子。反而是陌生人的音容笑貌,清晰得如同没有热度的太阳。
他说第一次看到我的时候,我穿着淡黄色的宽大毛衣,破金边皮鞋,浑身湿透的瑟缩在雨的一角,仿佛一只刚刚从河里被打捞起来的瘦小月亮。
他说第二次看到我的时候,我的长形挎包让他想起那把伞的长度。那把蓝底白花的雨伞无法折叠,就仿佛我脸上羞涩而喜悦的神情无法折叠一样。
他说第三次看到我的时候,我的五官变得又浅又淡,好像一幅用力太轻的铅笔素描,他突然害怕我走得太近,因为走得越近,消失得越快。于是只好远远地站着听我说喜欢吃的橙子。
他说第四次看到我的时候,我身上的颜色已经不见了,就好像他拍下的那些照片,照片上有风有水,有云有马,只是没有人。
他看着我的画,很想对我说一句,他懂得。但他不敢鼓励我,所有的艺术都是痛的,他不愿见我痛。
“你应该成为一个无忧无虑的女孩,在大学的银杏树下漫步,穿紫色毛衣,抱着一大堆书,微微笑。而不是,为创作的痛苦日夜难眠。”他说。
他还说,第五次看到我的时候,天空突然下了一场大雪。世界变得异常晶白,我站在那场雪地里,周身盈着一圈淡蓝色的光,随时要飞升的样子。他不敢拉住这样脆弱的我,只能任我在茫茫大雪中越走越远。
我记得,那天的雨,在他眼中,原来已经变成了雪。
他决定要离开,去新西兰。
这是一种怎样的疾病啊?竟然比对我的惩罚还要严酷。也许是对我们每一个人的惩罚吧:我们面对面站着,但是隔着一块巨大的双面哈哈镜,不论怎么努力,都无法看清对方的样子。
最后,他在信的末尾轻描淡写地问:“你说,是不是这个世界上的每个人,其实都有一种不为人知的疾病?”
我想是的。
刚刚我问代代这个问题时,她的脸微微地红了一下,然后很快地反驳我。那一刻,我知道一定有一种病症在她身上,是她无法告诉我的。
也许是不停地忘记最亲近的人的脸;也许是说到某一个名字时会立刻口吃;也许是阴天乘公车一定会坐过站;也许是睡觉时永远不能闭上眼睛。
这个世界上有太多太多奇怪的病症。
但是我们都不说。
我们微笑、调侃,有时打闹,但是我们都不说。
不说,是不是也是一种病呢?


不是结局的结局
我继续画那些结局伤感的漫画。去面包店买僵硬的法国长棍。吃汁水横流的鲜嫩橙子。下雨天撑看那把蓝底白花的雨伞。
很多人模糊的轮廓如潮水般在我身边涌来涌去。仿佛流影,仿若幻觉。
然后某一天早上出门,没有预兆的,一切突然又变得清晰了。
楼下买烧饼的老头戴着一顶油腻的蓝皮帽,露着油腻的笑容招呼着来往的行人;公交车站里等车的男子有一张线条分明的酷脸,把一张过期报纸翻得哗哗作响;过马路时一个小孩从我身边欢快地跑过,她有一双圆溜溜的黑眼睛,带着一脸天真的笑;路过星巴克时,一个白裙女子落寞地坐着,向落地窗外望,她年轻,眉目清秀,不像冷漠的白领丽人。
仿佛一个咒语突然被解开,这座城市变得鲜活起来,解冻的河流开始汩汩流淌,我失去了我隐密的病症。
我惊喜,然后带着淡淡的失落。
终有那么一天的吧,我们都会痊愈。只是,那时,一切都与从前不一样了。
那一天之后,拿起画笔,我再也画不出一根线条;我复读了一年,改学了理科,填报了生物系,从此远离缤纷的颜色;很久很久以后的一个夏天,当我拿到生物学博士学位之后,我回了一趟老家。
在那个淡绿色的小房间里,我慢慢地清理着从前的杂物,热火朝天满头大汗之际,从一大堆旧报纸杂志里面掉出来一张散页。
我捡起来,呆住了。
那是一本杂志的中插,两幅摄影作品,上面一幅,烟绿的背景下是一把45度角倾斜的长伞。
那把伞是蓝底白花的,花开得婉转,骨瓷的白色在雨水中显得通透清灵。伞把很长,把底是一个流畅的J形弯钩,骨节分明的手指搭在上面,并不用力,很慵懒的样子,有晶莹的雨珠滴溜溜的滚落。
我终于明白为什么第一次见面,就能看清那把伞和他的手指了!原来,我曾经看过千百次,它们的样子,已经深深印刻在心底。
但这又是哪一年,哪本杂志上的中插呢?我竟然保存了这么久,想必是非常喜欢了。但后来,竟然又忘记了这么久,想必是一点都不在意了。
我来来回回地看那页中插,看到那幅摄影作品下面有一行蚂蚁般大小的字,很胆怯地印着:杨宏落摄,1999年3月。
现在,是2011年3月,整整一个轮回。
也许,我注定要用一个轮回的时间来记住那个雨伞男人的名字——杨宏落。
他终究,不算是我生命当中的“陌生人”。

㈥ 五四以后叶绍钧描写代表作

五四以后叶绍钧的代表作有:

1921年《小白船》(童话),1921年《一粒种子》(童话),1922年《雪朝》(诗)

1922 年《旅行家》(童话),1922年《含羞草》(童话),1922《隔膜》( 小说集 )

1922年《玫瑰和金鱼》(童话),1922 年《月亮姑娘的亲事》(童话)

1922年 《快乐的人》( 童话),1923年 《稻草人》(小说),1923年 《火灾》(小说集)

1925 年《线下》( 短篇小说),1928年 《倪焕之》(长篇小说)

1931年《古代英雄的石像》( 童话),1934年《文心》(教育)

1935 年《未厌居习作》( 散文),1936年《圣陶短篇小说集》(短篇小说集)

1936 年《叶绍钧选集》( 文选)

(6)放眼观短篇小说扩展阅读:

叶圣陶曾数次改名,他原名叶绍钧,现代作家、教育家、文学出版家和社会活动家,有“优秀的语言艺术家”之称。

叶圣陶是20世纪20年代第一位写童话的作者。他的作品《稻草人》于1923年出版。 这部儿童读物在许多青少年当中极受欢迎。另一个作品《古代英雄的石像》,讲述了一块石头被雕刻成英雄的形象。这个简单易读的故事背后的寓意是嘲笑专家的傲慢自大与人们的麻木。

㈦ 汪曾祺是怎样一个人

汪曾祺受到沈从文的影响,而很少有人意识到“青出蓝而胜于蓝”。如果就作品的丰富性和成熟度而言,汪曾祺已经将沈从文的审美精神进行了扩展和延伸,发展到一个新的高峰。沈从文的价值在于对乡村的抒情性描写和摒弃意识形态的叙事态度,他从梅里美、屠格涅夫等古典主义作家那里汲取营养,开创了中国风俗小说的先河。汪曾祺成功地继承了老师淡化意识形态的叙事态度和诗化、风俗化、散文化的抒情精神,但汪曾祺将沈从文的视角从乡村扩展到市井,这是一个了不起的创举。一般来说,对乡村的描写容易产生抒情、诗化意味,在欧洲的文学传统和俄罗斯文学的巨星那里,对乡村的诗意描绘已经有着庞大的“数据库”,在中国文学传统里,虽然没有乡土的概念,但是中国的田园诗歌以及由此派生出来的山水游记、隐士散文,对乡村的诗意描绘和诗性想像也有着深厚的传统积淀。而对于市井来说,中国文学少有描写,更少诗意的观照。比如《水浒传》,作为中国第一部全方位的描写市井的长篇小说,取得了卓越的成就。但《水浒传》里的市井很难用诗意来描写,这是因为市井生活和乡村生活相比,有着太多的烟火气,有着太多的世俗味。但生活的诗意是无处不在的,人们常常说不是生活缺少诗意,而是缺少发现诗意的眼睛。汪曾祺长着这样一双能够发现诗意的眼睛,他在生活当中处处能够寻觅到诗意的存在。好多人写汪曾祺印象时,会提到他那双到了晚年依然充满着童趣和水灵的眼睛。眼睛是心灵的外化。汪曾祺那双明亮、童心的眼睛让他在生活中发现了一般人忽略或不以为然的诗意。像《大淖记事》、《受戒》这类带着乡村生活的题材自然会诗意盎然,当然在汪曾祺的同类题材作品中,这两篇的诗意所达到的灵性程度和人性诗意也是同时代作家无人能及的。而在《岁寒三友》、《徙》、《故里三陈》等纯粹的市井题材的小说中,汪曾祺让诗意润物细无声地渗透到日常生活的每一个角落。当然,或许有人说,描写故乡生活的“朝花夕拾”,容易带着记忆和回忆的情感美化剂,容易让昔日的旧人旧事产生温馨乃至诗意的光芒,因为故乡是人的心灵出发点,也是归宿点。但当你打开汪曾祺的《安乐居》、《星期天》、《葡萄月令》等以北京、张家口、昆明、上海为背景的作品,还是感到那股掩抑不住的人间情怀、日常美感。汪曾祺能够获得不同文化层次、不同地域读者的喜爱,是有道理的。市井,在汪曾祺的笔下获得了诗意,获得在文学生活中的同等地位,而不再是世俗的代名词,而是人的价值的体现。汪曾祺自己意识到这种市井小说的价值在于“人”的价值,他说,“‘市井小说’没有史诗,所写的都是小人小事。‘市井小说’里没有‘英雄’,写的都是极其平凡的人。‘市井小说’嘛,都是‘芸芸众生’。芸芸众生,大量存在,中国有多少城市,有多少市民?他们也都是人。既然是人,就应该对他们注视,从‘人’的角度对他们的生活观察、思考、表现。”可惜这样的文学创造价值被人忽略太久。
就语言的层面而言,沈从文可谓达到了炉火纯青的地步,他的叙述语言和人物语言都是那么的精确和自然。但不难看出,沈从文的小说语言显然带着新文学以来的痕迹,这个痕迹就是西方小说的文体,当然这就造成新文学的文体与翻译的文体形成了某种“同构”。在白话文草创时期,新文学的写作自然会下意识地接受翻译文体的影响,像鲁迅的小说语言和他翻译《铁流》的文体是非常相像的。沈从文在同时代的作家中,是对翻译文体过滤得最为彻底的作家,但毋庸置疑,沈从文的小说语言虽然带着浓郁的中国乡土气息和民间风味,也带着“五四”新文学的革新气息,但读沈从文的作品,很少会去联想到中国的古典文化和中国的文人叙事传统。而汪曾祺比之沈从文,在语句上,平仄相间,短句见长,那种比较欧化的长句几乎没有,读汪曾祺的小说,很容易会想到唐诗、宋词、元曲、笔记小说、《聊斋》、《红楼梦》,这是因为汪曾祺自幼受到中国古典文化的熏陶,对中国文化的传统有着切身的体验和感受。比沈从文的野性、原生态要多一些文气和典雅。作为中国小说的叙事,在汪曾祺这里,完成古今的对接,也完成了对翻译文体的终结。翻译文体对中国文学的影响由来已久,也促进了中国新文学的诞生,但是翻译文体作为舶来品,最终要接上中国文化的地气。汪曾祺活在现代文学和当代文学之间,历史造就了这样的机会,让人明白什么是真正的“中国叙事”。尤其是1978年以后,中国文学面临着重新被欧化的危机,面临着翻译文体的第二潮,汪曾祺硕果仅存地提醒着意气风发一心崇外的年轻作家,“回到现实主义,回到民族传统”。汪曾祺作为“现代”文学的过来人,在当代文学时期仍然保持旺盛的创作力,他不是那种只说不练的前辈自居的过来人,他的提醒虽然不能更正一时的风气,但他作品的存在让年轻人刮目相看,心服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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