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最佳短篇小说读后感
Ⅰ 銆婂煄鍗楁棫浜嬨嬭诲悗鎰熷疄鐢ㄥぇ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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銆婂煄鍗楁棫浜嬨嬭诲悗鎰熷疄鐢ㄥぇ鍏(绡囦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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涓讳汉鍏鑻卞瓙浠庡皬灏卞崄鍒嗙嫭绔嬶紝涓嶄粎瀛︿範鎴愮哗浼樺紓锛岃屼笖杩樺瓭鏁鐖舵瘝锛岃兘鐓ч【寮熷紵濡瑰癸紝鍗佸垎鎳備簨锛岃繖涓鐐圭湡鏄鍊煎緱鎴戜滑瀛︿範銆傚湪姣忎釜鏁呬簨鐨勭粨灏鹃兘浼氭湁浜蹭汉鎴栨湅鍙嬬诲ス鑰屽幓锛屾渶鍚庤繛鏈鐖卞ス鐨勭埜鐖镐篃绂诲紑浜嗗ス锛屽彲濂瑰嵈涓嶅眻涓嶆尃锛岄粯榛樺湴甯濡堝堟寫璧蜂簡鐓ч【瀹跺涵鐨勯噸鎷咃紝鐪熸槸澶鍙鎬滀簡銆傚啀鎯虫兂鎴戣嚜宸憋紝鍦ㄥ朵腑鎴戝嚑涔庢槸浠涔堜簨閮戒互鎴戜负涓蹇冿紝鍙鑻卞瓙鍛锛熷ス閭d箞鎳備簨锛岄偅涔堝杽鑹锛屾垜浠绠鐩存槸鏈夌潃澶╁¥涔嬪埆銆傛垜涓瀹氳佸悜濂瑰ソ濂藉︿範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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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 鲁迅短篇小说《故乡》读后感5篇
《故乡》是现代文学家鲁迅于1921年创作的一篇短篇小说。反映了辛亥革命前后农村破产、农民痛苦生活的现实。下面是我整理的关于《故乡》的读后感,欢迎阅读。
《故乡》读后感【一】
看完鲁迅先生的《故乡》,我顿时觉得有些失落。鲁迅的儿时好朋友闰土,经过漫长的时间不见,竟与鲁迅存在着一层“可悲的厚障壁”。刚要与闰土再见面时,鲁迅是多么期待!而使他沉在心中多年美好的记忆又从新浮起。可见到闰土后,却发现闰土与他疏远了,鲁迅感到非常难过,也为这个间隔而感到失望。
我想,闰土也并没忘记和鲁迅儿时的快乐时光,只是他觉得不能像儿时那样“不懂事”,他们有着阶级的差异,在那时,他们有着大人们所没有的天真。仔细品味他们的话,小时候的“闰土哥”“迅哥儿”以及长大后的“闰土哥”“老爷”这其中有着多么微妙的变化啊!变的是闰土,他忘记了童年的真诚的友谊,这样,他就失去了一件宝贵的东西。
在我的抽屉里,有一张全家福,是在我五岁时候在家乡照的,在这张照片里全家都站着台阶上,唯有我一人坐在最前面坐着哭,这是多么戏剧的一幕!这里面还有个故事:小时候我在家乡,没几天就和一个小孩混熟了,当我们要去照全家福时,我想带他一起去,大人们不同意,原因很简单,他和我不是亲戚。但是我偏要带他去,最后我被大人们硬拉到那里,而我的伙伴也被他的父母留在家里,在照相的时候我坐着大哭,偏不站起来。于是,这一幕就被留在了相片里。后来听大人们说起这个故事,我暗自冷笑,没想到那时的我竟会这么“仗义”。
有一次,爸爸想带我去见这个儿时的伙伴,我提不起兴致,更不想去见他。过去这么久了,现在的我对于这个儿时的伙伴,早已不认得了,虽然这在我的脑海有留下几个残碎的模糊的画面,但我们也好像有一道看不见的墙给挡住了。这比起鲁迅来,我真感到惭愧。我就如后来的闰土,但我可以猜出,就算现在见面,他也不认得我了,两人见面,还能像小时后那无话不谈吗?
虽然现在,已经没有了鲁迅那时的阶级差别,但是我依然也忘却了一个儿时的伙伴,因为我不能像鲁迅一样对朋友念念不忘?还是我变得冷漠了?后来我才明白,我在心中没有一个美好的回忆,我就只记得曾经有个玩伴。但鲁迅在心中对闰土有着一段美好的回忆,这个回忆使他时时记得自己的这位朋友。
我们也在心中有着一段段美好的回忆,这也是我们的希望。只要我们在心中有个希望,不放弃它,这便是我们向前的动力。让我们牢牢记住鲁迅先生的那句话:希望本是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变成了路。
《故乡》读后感【二】
《故乡》这篇小说中,给我印像最深的是人物的描写。
闰土当之无愧是重点人物。20年的转变,使得他从一个勇敢机智、见多识广的小男孩成为一个庸俗、卑躬屈膝的下人。到底是什么使他的改变如此之大呢?是贫穷?还是……这是我们所不能得知的。但是从鲁迅的小说中,我们可以知道,在鲁迅的心里,闰土一直是一个勇猛聪明活泼的人,要不然不会一提到闰土就会想起他在刺猹的场面。可是,当闰土与鲁迅说话的时候,第一个词竟然是“老爷”。我相信当时鲁迅的内心震动肯定是很大的,他也许料想过千百种交谈方式,但是肯定惟独没有料到这种。按照封建社会的标准来说,闰土是应该叫鲁迅老爷,但是,从20年前的迅哥儿到20年后的老爷,跨度是不是太大了一点?闰土的改变是显而易见的,岁月在他的脸上,手上,都留下了沧桑的痕迹。但是,容貌的改变并不是他最大的改变,他最大的改变就是心理上的改变。也许,他的心里还是把鲁迅当成迅哥儿的,但是当时的社会不允许;也许,他的心里还是想和鲁迅一起玩耍,但是他知道,他和鲁迅之间还有主仆关系。一声“老爷”又包含了闰土多少的感情?是懦弱?是卑怯?还是因为久久不见不熟识的陌生?这,也许只有闰土知道了。
另一个人物杨二嫂,不知看过《故乡》的朋友们注意过没有,虽然杨二嫂是一个配角,但是她也是其中一个改变很大的人物。20年前,她曾经有豆腐西施的美名,可是在20年后,她的样子简直让鲁迅认不出来了。对于她的样子,鲁迅只找到了一个形容词——“圆规”。如果单纯是外貌上的改变也就算了,杨二嫂成为现在这副“丑模样”也是因为她的内心在渐渐地改变。她去鲁迅家的时候,居然提出了要一些旧家具的要求,被他拒绝后大放厥词,说什么“越富越一毫不肯放松,一毫不肯放松便越有钱”。如此尖锐的语句,简直不像是一个“西施”所能说出的话,倒像是一个混着菜味和尖酸刻薄话的中年妇女。不仅如此,杨二嫂离开的时候,还拿了鲁迅母亲的一副手套。如此种.种,此人的改变也是巨大的。
《故乡》中,鲁迅不仅点到了家乡的改变给人一种惆怅的感觉,更用闰土和杨二嫂这两个具有代表性的例子来证明一个词——改变。不论是家乡的改变还是人物的改变,鲁迅的文章总是给人一种微言大义的感觉,特别是最后一句:世上本是无路,人走的多了,就有了路。
《故乡》读后感【三】
放下书,抬起头,望着窗外唧唧喳喳叫着的鸟雀,落在电线杆上,心中也为鲁迅惋惜那段友谊。想着:我会和我的朋友像这样疏远吗?淡淡的,心中一松,不会的,现在可不是那堕落时代,连故乡也不会离我远去,朋友我更会永远记住。
“和我一起去我那捡贝壳……”“那猹可狡猾了,它……”“潮汛来到的时候,鱼都像青蛙似的有两只脚……”“老爷……”“这就是水生,我家现在困难,我……”
闰土那经过三十年磨损而相差巨大的话语,久久回荡。
三十年后,因为那封建社会的帝国主义,使儿时天真活泼,健康快乐,见多识广的闰土,不见了;带来的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农民,手也不像当初那么细嫩,而是满手褶皱,口子;眼深陷进去,看起来似乎有什么烦恼令他睡不着觉。在他的家里,多子,饥荒,苛税,兵,匪,官,绅,都苦得他像一个木偶人了。一棵苗子,就这么被泯灭了。
那时,鲁迅第二次见到闰土的时候,闰土叫了鲁迅一声老爷,让鲁迅好不惊讶。
当鲁迅母亲说:“不要叫他老爷了,还是照旧,叫迅哥儿。”
他却摇了摇头,说:“老太太说什么呢,这不和规矩,不行。”
鲁迅的心也顿时凉了,心中的那些话语也渐渐消失了,一时竟不知说什么好。一颗主仆关系的种子,已在闰土心中深深扎根。那一夜,再说什么也觉得陌生。
这就是封建社会的帝国主义造的孽。
在篇小说中,鲁迅主要表现了两方面的内容,一方面是对客观现实的反映,作品通过记忆中的故乡和现实目睹的故乡对比,揭露帝国主义的侵略,封建主义的压榨给人民造成的苦难,反映了辛亥革命前后农村破产,农民痛苦生活的现实。
另一方面,集中体现了鲁迅先生对“人性”探索的意义。作品深刻指出了由于受封建社会传统观念的影响,劳苦大众精神上受到极大束缚,古训筑成的高墙,使人与人隔膜起来。突出反映了鲁迅对“国民性”的拯救。
我们改变不了环境,于是只有随着环境所变。而闰土就是这样,有事我也想,他是长大了,还是变傻了,友谊毕竟不是用身份地位与金钱可以衡量的啊。
我们也会吗?不,不会的,我们有最好的朋友,永远都是朋友。我们不会忘记,我们的关系不会有隔膜。
《故乡》读后感【四】
故乡,多么富有诗意的一个名字啊!但我问大家一个问题:如果在你长大离开家乡,20年后再回到家乡的时候,会是怎么一番情景呢?当你遇到儿时伙伴,他或她又是怎么一副形象呢?想必各位小学生们都没有考慢这个问题吧?我国著名作家鲁迅先生也没有想过这,他,就看着苍黄的天空和远近几处萧索的荒村,泪流满面。
他因犯了伤寒而回到故乡,可人、物的变化却让他心里一阵悲凉,特别是他儿时的伙伴与仆人:闰土。闰土是鲁迅在他家办祭祀的时候,一个偶然的机会认识的一位与自己年龄相仿的仆人。
闰土虽然身为仆人,虽然没有鲁迅家里有钱,虽然没有鲁迅的这种高等待遇,但他却拥有鲁迅儿时所未拥有的东西,那就是自由。他会用胡叉捉猹,还会用斗笠和树枝抓麻雀,他还见过跳鱼儿……
可这回鲁迅先生回到故乡时,看到的却是另一个场景:啊,那是闰土吗?他身材虽然增加了一倍,可他先前的紫色圆脸,已经变作灰黄,而且加上了很深的皱纹;眼睛也像他父亲一样,周围已经都肿的通红,一点儿也没有小时候可爱的样子。他一见到鲁迅,马上就跪着说:“老爷!”这样大的反差,让我不禁打了个寒战。可见,在当时的时代,人们的生活不是越变越好,而是越变越坏。在战争的侵犯下和ZF的无能下,人民群众过着悲惨的生活,人们的生活也在发生着莫大的变化,而在当时人们的脑子里已经种植下了通用的关系,那就是主仆关系,否则,闰土怎么会发生那么大的变化呢?这真是个令人深思的问题。
文章最后一段中的一句话让我深思:“我想希望本是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然而在生活中何尝没有呢?”现在我们沐浴在新时代党的阳光下,人民群众只有社会分工的不同,没有社会阶层的高低,人人都是平等的,与那时候相比,现在真是天堂中的天堂啊!
《故乡》读后感【五】
在上学期我们学习了大作家鲁迅写的短篇小说《故乡》,学完以后我一直深有体会,所以趁这个假期我就又再读了一遍。而这次我又别有一番感受。
童年的鲁迅,仿佛是一个生活在天堂的魔鬼,丰衣足食却寸步难行;而闰土则是生活在地狱的天使,生活艰辛但充满快乐。闰土的童年必须要看瓜田,但他自由、快乐。鲁迅的童年虽丰衣足食,但他只能悲哀地念着“之乎者也”。闰土还可以去做无穷无尽的新鲜事,看无边无际的海洋;而鲁迅只能看到那“四角的天空”。
没有了自由,多少财富都是破铜烂铁。自由才是真正的金子!
“和我一起去我那捡贝壳……”“那猹可狡猾了,它……”“潮汛来到的时候,鱼都像青蛙似的有两只脚……”“老爷……”“这就是水生,我家现在困难,我……”
闰土那经过三十年磨损而相差巨大的话语,久久回荡。
三十年后,因为那封建社会的帝国主义,使儿时天真活泼,健康快乐,见多识广的闰土,不见了;带来的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农民,手也不像当初那么细嫩,而是满手褶皱,口子;眼深陷进去,看起来似乎有什么烦恼令他睡不着觉。在他的家里,多子,饥荒,苛税,兵,匪,官,绅,都苦得他像一个木偶人了。一棵苗子,就这么被泯灭了。
那时,鲁迅第二次见到闰土的时候,闰土叫了鲁迅一声老爷,让鲁迅好不惊讶。
当鲁迅母亲说:“不要叫他老爷了,还是照旧,叫迅哥儿。”
他却摇了摇头,说:“老太太说什么呢,这不和规矩,不行。”
鲁迅的心也顿时凉了,心中的那些话语也渐渐消失了,一时竟不知说什么好。一颗主仆关系的种子,已在闰土心中深深扎根。那一夜,再说什么也觉得陌生。
这就是封建社会的帝国主义造的孽。
我们改变不了环境,于是只有随着环境所变。而闰土就是这样,有事我也想,他是长大了,还是变傻了,友谊毕竟不是用身份地位与金钱可以衡量的啊。
可那毕竟是几十年前的封建社会,离现在已经有那么漫长而浩瀚的一段历史。可是,到了现在的社会,大人们还是大同小异、异曲同工地为我们打造一个标准童年:束缚。
我觉得束缚再加上比较再加上无穷无尽的学习,与监狱相比也已经只有毫厘之差了。作为社会未来的新动力,我们的生存状态难道没有理由受到关注吗?大人们总是以为吃饱穿暖学习好,就是一个孩子的全部,可这些却恰恰是我们这些孩子最忽略的。
《故乡》中,鲁迅不仅点到了家乡的改变给人一种惆怅的感觉,更用闰土和杨二嫂这两个具有代表性的例子来证明一个词——改变。不论是家乡的改变还是人物的改变,鲁迅的文章总是给人一种微言大义的感觉,特别是最后一句:世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更是让人回味无穷。
Ⅲ 聊斋志异读后感范文5篇
《聊斋志异》是清代小说家蒲松龄所写的一部文言小说集,它借谈狐说鬼,来揭露和批判丑恶的现实社会。《聊斋志异》突出地提出了几个重大的社会问题。首先,它揭露了当时的黑暗政治。以下是我整理的《聊斋志异》 读后感 范文 ,希望给大家带来帮助。
聊斋志异读后感
聊斋志异是清代小说作家蒲松龄的作品,全篇收录短篇小说491篇,内容多为鬼神精怪之说,在当时的社会环境下,《聊斋》的形成可以说是必然的。这一点从作者经历便可探知一二。蒲松龄,字留仙、一字剑游历臣,号柳泉居士,世称“聊斋先生”。他出生于清朝一个没落的书香门第,艰难困苦的生活环境磨练了蒲松龄的意志,同时也为他后期《聊斋》中描写下层民众生活打下了基础。家族的没落激励着蒲松龄更加勤奋的学习,家中丰厚的藏书也为他汲取知识提供了帮助。像那个时期众多知识分子一样,蒲松龄也期盼着金榜题名时。但屡次科举的失败给他带来沉重的打击。在一次次名落孙山后,他逐渐认识到科举制度的腐败,懂得了“陋劣幸进而英雄失志”的原因。科举失利后,蒲松龄几经转折,为谋生四处奔波。他曾钟情于科举又深受科举之害,中年生活的不如意也让他更能体会官场的腐败人民的痛苦。《聊斋》就是在这个基础上产生的。《聊斋》可以说是蒲松龄的精神寄托,它揭露了封建统治的黑暗,抨击科举制度的腐朽,反抗封建礼教的束缚,具有丰富深刻的思想内容。其中最值得人称赞的就是它对男女情爱的突破。自古男女婚姻都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真正的一见钟情而后与子偕老的可谓是少之又少。正如《红玉》中红玉所说:“我们既无媒妁之言,又无父母之命,偷偷摸摸地来往,怎么可能白头偕老?”婚姻爱情的不自由极大程度上限制了人性的释放,而在《聊斋》中大部分男女主人公勇于突破封建礼教的限制,为自己的爱情而奋斗。而且《聊斋》中大多是狐妖花妖,恋爱对象多是温文尔雅的书生秀才,更是为《聊斋》增添了一份神秘色彩。例如《聊斋》中的《阿宝》就体现了男女对自由爱情的追求。阿宝是某地一个富贵人家的女儿,长得美丽绝伦,不少达官显贵都想娶她为妻。孙子楚是当地的名士,家境虽贫寒但为人却憨厚老实。当二人突破重重困难终于确定对方心意时,摆在他们面前的就是父母这一关。阿宝的母亲曾说:“孙子楚神裂搜名声才学倒也不差,只是他家实在是太穷了,我们选择了那么多年,竟得了这么一个女婿,恐怕会被别人笑话啊。”后阿宝据理力争坚决不嫁给别人,父母才同意了他们的婚事。从中我们可以看出封建势力的顽固强大,也更能体现广大青年男女对自由爱情的憧憬和渴望。
其次,《聊斋》流传百世的重要原因就是它对封建社会科举制的批判,和对当时书生醉心功名的揭露讽刺。像《范进中举》中的范进,穷极一生只为考取功名,考中后的喜悦都能把人逼疯。《聊斋》中也有类似的 故事 。《叶生》中的主人公叶生寒窗苦读十年,因时运不好次次名落孙山。后来遇到命中知己,在他的帮助下终于考中举人,从此大富大贵。在他功成身就回家探望离别之久的妻子时,却惊讶的发现自己早在四年前就死了。大惊之下叶生惨叫一声瞬间消失的无影无踪。何等执着才能在死后还念念不忘以至于不惜还魂也要完成遗愿,考取功名,进入仕途。功名利禄难道真的那么重要吗?不,在当时的社会环境下追求功名利禄已经不是个人的理想愿望,这已经形成了一种社会风气,这种醉心功名不关心国家危亡的风气注定了清朝的科举制的腐败黑暗。蒲松龄在《聊斋志异》就充分表达了对科举制的绝望。
总之,《聊斋志异》是一部带有传奇色彩的小说集。说来也有趣,“聊斋”指在棚子下聊天,“志”是记载,“异”是指怪异的事。蒲松龄搭建了一个棚子,每天请一些人聊一聊他们的奇异见闻,晚上再熬夜把白天路人讲的故事记载下来,久而久之便有了《聊斋志异》。因是 民间故事 改编,《聊斋志异》所涉及的范围较广,简练的文笔细腻的描写和结构布局的巧妙严谨,以及其中反映的社会现实使《聊斋志异》具有极高的艺术成就。很多鲜明的人物形象也深深刻在脑海中,如聂小倩,婴宁,席方平等。《聊斋》的故事还在继续,其本身的价值也在历史的历练中愈加光彩动人。
聊斋志异读后感
前几天,妈源悉妈给我买了一本热闹《聊斋志异》,看了几遍后,我觉得十分喜欢。下面就由我来为大家讲一讲吧!
《聊斋志异》的作者是清朝的蒲松龄。蒲松龄,字留仙,一字剑臣,号柳泉居士。“聊斋”是作者的书斋名,“志异”的意思是记述奇异的事。郭沫若称赞他“写鬼写妖高人一等,刺贪刺虐入骨三分。”
《姐妹易嫁》中的二女儿使我非常敬佩。文中的大女儿因为看不起自己的未婚夫毛公,让妹妹二女儿替自己嫁给了毛公,而自己嫁给了财主的儿子。最后毛公中了举人,当了官,发了财,还成了宰相。而财主家却因为财主的儿子的肆意挥霍,慢慢败落了下来。大女儿一气之下就剃了发,出家当了尼姑。
《席方平》中的席廉性格刚直,不会巴结讨好上司,从而和姓羊的富豪结了怨。席廉死后又被已经被羊某贿赂过的鬼差折磨。席廉的儿子席方平一直告到了阎王那里,谁知阎王也被他贿赂了,把席方平打得死去活来。最后席方平告到了二郎神那里,洗刷了冤屈。
《晚霞》一文讲的是阿端不慎掉入河中,成了龙王的戏班子中的一员,与女孩晚霞相爱,后得以还阳,与晚霞结为夫妻。
《聊斋志异》中还有许多有趣的故事。纪晓岚曾评价蒲松龄“留仙之才,余成莫逮其万一。”老舍也曾评价说“鬼狐有性格,笑骂成 文章 。”蒲松龄在《聊斋志异》中说:“集腋为裘,妄续幽冥之录;浮白载笔,仅成孤愤之书。寄托如此,亦足悲矣。”此话表现出了蒲松龄现实生活中的孤愤之情。
听了我的介绍,大家是不是对《聊斋志异》这本书怦然心动了呢?
聊斋志异读后感
在蒲松龄笔下,官吏都是一些狼心狗肺的东西,他们无孔不入地刮地皮,为了金钱散尽天良。席方平的父亲被富豪杨某害死,因为羊某贿赂了冥府的上上下下,席方平的父亲反而被拘押。为他申冤的席方平遭到下油锅、锯解的酷刑。阴司里面从上到下,都是一些“人面兽心”的官吏,使他们贪得无厌,徇私枉法,胡作非为,这阴司,不过是现实世界的虚幻手法而已。
蒲松龄尖锐地指出,那官吏本身,便是为非作歹的强盗:“官吏半强寇,不操矛弧者耶?”(《成仙》)“天下官府而吏狼者,比比也。”(《梦狼》)其次,蒲松龄辛辣地讽刺了科举制度,对科举制下的民风士习、畸形社会加以真实细致的刻画。蒲松龄十九岁时中秀才,但一生郁郁不得其志,长期靠设馆授徒为生,所以他对于科举制度有切肤之痛,看穿了这是一种坑害知识分子、埋没人才的制度。《聊斋志异》写了许多人鬼狐妖的 爱情故事 。其中有的讴歌生死想从的爱情,有的描述闺房嬉戏、夫妇恩爱。在一定程度上突破了封建礼教,流露出妇女解放的思想,但也常杂糅封建伦理纲常的说教。耐人寻味的是,蒲松龄笔下的女主角,常常是些异类,是狐、鬼、仙魅。她们纯洁、善良、痴情,为了爱情,她们宁为玉碎,不为瓦全。
她们的爱情不受金钱地位的影响,也从不屈服恶势力。蒲松龄在她们身上寄托了美好理想。《聊斋志异》还是一部世情小说,他对于那些伪君子,势利眼、市侩、夜郎自大、口是心非者做了深刻有力的讽刺鞭打。特别是《崂山道士》、《戏缢》、《堪舆》《雨钱》、《骂鸭》等篇,描写了封建“盛世”道德的沦丧,讥讽那些见钱眼开、阿谀奉承、好逸恶劳之徒。
在这类作品中,《佟客》尤为幽默、深沉。慷慨自负的董生遇到剑仙佟客时,以忠臣孝子自诩,实际上却是一个银样蜡枪头。佟客为了剥下董生华丽的外衣,把茅草点化成强盗。“强盗”深夜入宅,抓住了董生的父亲。而这个自封的“孝子”却连老父亲也不去救。平时“谈吐豪迈”,一遇危险便退避三舍,这是对一切装腔作势者的嘲讽。
聊斋志异读后感
白发苍苍的老人端坐窗旁,皎洁的月光为他镶上虚幻的银边,又落入他浑浊的眼与深刻的纹中,带出一分奇异的神采。夜色浓重,一双颤抖的手合上泛黄的书卷。
本不该是这样的。他出生于当地的豪族,被长辈赐名为蒲松龄。因为聪明伶俐,少有文采,是父亲最宠爱的儿子。十九岁过童生试,拔得头筹,施闰章赞其曰“观书如月,运笔成风”,一时声名鹊起,可谓天之骄子。他本该官运亨通,誉满中华,却潦倒终生,归隐聊斋。可叹天意弄人。
他心中怎能不怨?“天孙老矣,颠倒了天下几多杰士;蕊宫榜放,直教那抱玉卞和哭死!”明知官场黑暗,阿谀奉承,金钱往来,虽“每每顾影自怜,可怜肮脏骨消磨如此”,更怕“数卷残书,半窗寒烛,冷落荒斋里。”作塾师,观人世,南来北往的奇人异士,小住暂留的风流韵客,那一桩桩妖狐诡事,那一腔腔孤愤怨情,皆诉于纸上,贯穿一生,是为《聊斋》。
眼之所见,满腔孤愤者,天下不平事。宣德年间,统治者们在纸醉金迷中酣睡,黎民苍生在高台楼阁下匍匐。那嬉玩的促织之戏在宫中流行开的时候,蒲松龄看见一层层黑暗的云与雾,从上方逼压下来。这无边无际的雾中,他看见华阴县书生成名为捕捉进贡的蟋蟀而奔波,因办事不力被打瘸双腿而叹息,为放跑蟋蟀受父母责罚而落井的儿子痛哭。好好的三口之家,本可其乐融融自食其力而生,却不得不把命运系在一只蟋蟀扇动的翅与跳动的腿上,何其可悲!百姓为权势金钱的铁笼所锢,正如蟋蟀为竹笼所困。在黑暗中低伏的时候,蒲松龄听到了促织之声,听到了百姓的哀鸣。他不能言说,不能变夺,当一切历历在目,便泪如雨下。
眼之所疾,念念不忘者,金榜题名事。曾几何时意气风发少年郎,向北远眺,望一朝成名,从此指点江山,激扬文字。数载寒冬炎暑后,将登高楼,欲说还休。文章成灰进酒,呷一口,辛辣呛口,恨由此生,醉从中来。蒲松龄经朗朗学堂,过巍巍牌坊,至《考弊司》对“孝弟忠信”“礼义廉耻”的牌坊嘲笑一场。遇《司文郎》,有盲僧能以嗅辨文、宋生慧眼识人,获二者称赞的王生却不得考官青眼,可怜盲僧长叹“仆虽盲于目,而不盲于鼻,今帘中人并鼻亦盲矣”。他讥讽贾奉雉身负大才,却听友人之言以陈词滥调 作文 ,斩获经魁,事后幡然醒悟,大汗淋漓。他冷眼看公孙夏巧言令色,劝说太学生行冥贿以图阴官。对于蒲松龄,名落孙山之事、弊端累出之制,早成入腹寒针,经年累月,刺破骨血,却始终不能引苦痛岁月穿肠而过。深夜幽烛中总要有人去问:十年寒窗若敌不过金银一锞,那要这天道何用?
若有皎皎之光,就有阴影相依相随;既然人心向善,定有恶念如附如寄。每当夜幕落下,在蒲松龄的一双阴阳眼中,只有披着人皮的妖鬼魑魅在游曳。白天为阳光湮灭的一切恶意私心,都赤裸裸地摊开在他的眼瞳之下。提笔飞墨,他抨击社会黑暗,抒发公愤;他揭露科举弊端,刺贪刺虐;他认为妖心易懂,而人心叵测。自此以后,更深露重,唯有书卷烛火与狐鬼花妖夜夜相伴。
这《聊斋》满纸荒.唐的温柔乡、理想国、黄粱梦,但他的肺腑之言讥刺之词倾泻于字里行间。众人的嬉笑怒骂各具其神,世间百态一一道来。人人噤若寒蝉的年代,唯这一个人“自笑轻狂与世违”。我想,他的笔墨中浸染的是无上的勇气,他的脊骨中是文人的骄傲与风雅,他的心中承载着修身治国齐天下的宏志,他的眼中映出现实中陋习俗制的虚影,他的思想中凝聚着先秦诸子之一的法家对伦理道德的思考解读、对法律制度的创新改革。从古到今,不屑沉浮在欲海之中的清醒之士,神色不同,行为各异,相似的是理性的批判、救世的志愿、竭力的改变,追求的是同一片桃花源。而蒲松龄接过重任,在拨清迷雾之后,跋涉过时间的洪流,向我们走来。愿接过这自尧舜而起的炎黄子孙的魂魄、中华民族的精神,在乱象仍存的当代,已站在古人肩膀上的我们应向世人展现它的荣光。
蒲松龄的屡试不第,是其个人的不幸,而为 文化 的万幸。在“久以鹤梅当妻子,且将家舍作邮亭”的落魄中,一甲子揣摩与打磨,世事与天理,皆成杯中物,煎熬又温润一双阴阳眼。看透隔肚皮的人心,万物众生倏忽化为狐鬼花妖,冥司神境,将聊斋与外界相离。一如字留仙,他说神道鬼,写尽人间百态,道尽世态炎凉,留下满纸窃窃私语。
集腋为裘,妄续幽冥之录;
浮白载笔,仅成悲愤之书。
蒲松龄先生依窗危坐逝世,窗外有无数莹绿瞳孔闪动,鬼怪齐喑,竟成悲景。
赐我一双阴阳眼,借尔之书,且看世间。
聊斋志异读后感
这个暑假,我买了一本《聊斋志异》。这本书笔锋奇特,我只看了一点,就彻底迷在里面,不由自拔了。这本书,是我国清代文学巨匠蒲松龄的作品。里面包含了491个鬼怪故事,是一部花费蒲松龄40多光阴的文言短篇小说。
此书分为四大板块,第一,作者怀着对现实社会的愤懑情绪,揭露并嘲讽了贪官污吏、恶霸豪绅的贪婪与狠毒,笔锋处处刺向封建政治制度;读后感第二,揭露了科举制度的黑幕,剖析了科举制度对知识分子灵魂的囚锢与摧残;第三,对人间坚贞纯洁的爱情,及为了这种爱情的底层妇女、穷书生以衷心的赞美;第四,有些短片是阐述伦理道德的寓意故事,故事带有蒲松龄生活的那个时代的正统 教育 意义。
刚才那些部分,都不发积极的浪漫主义情结。作者借用了梦境和上天下地的虚幻情景,冲破了现实的束缚用以推动情节,解决现实空间无法解决的矛盾。
“鬼狐有性格,笑骂成文章。”其中我最喜欢的故事是“书痴”,里面讲述了一个书生在书里找出了个名为“颜如玉”的女人,并与她度过的奇缘故事。
Ⅳ 汪曾祺短篇小说《受戒》读后感5篇
《受戒》描写了小和尚明海与农家女小英子之间天真无邪的朦胧爱情,蕴含着对生活、对人生的热爱,洋溢着人性和人情的欢歌。下面是我整理的关于《受戒》的读后感,欢迎阅读参考。
受戒读后感(一)
文章开篇就用缓慢的文笔描述了一个独特的世外桃源,与其说独特更不如说荒诞。庵赵庄的人们太宽容了,在他们心中,和尚就是一个普通的职业,像是郎中,书生,当铺,商人之类的职业,没有区别。和尚可以喝酒吃肉,可以还俗,可以近女色,唱淫歌,可以赌博打牌。
和尚不用守清规还是和尚吗?——这样光怪陆离的生活,和人生的苦涩全然无关,完全不符合中国人传统的观念。
再说小英子一家,赵大伯是田场上样样精通的好把式,不仅脾气好,身体也结实的像一颗榆树;赵大妈也是精神的出奇,她不仅家乡菜做得可口,而且剪的花样子也是众家嫁闺女的稀罕物;两个宝贝女儿更是漂亮,大英子文静,已有人家,小英子活泼,成天嘻嘻哈哈,像只喜鹊。由此村庄独特的幸福生活可见一斑。
汪曾祺淡淡的文笔描述了这样一个地方,没有苦涩,没有勾心斗角,可以不包容一切原始欲望的世外桃源。荸荠庵里,二师父在俗世是有家眷的,甚至每年还把他老婆接来避暑纳凉;三师父更是人不仅漂亮,有一手“飞铙”的绝活,甚至每场法事之后,村里就会有大姑娘或小媳妇蓦然失踪。然而却没有人指责,这一切的荒诞在村庄里是如此和谐。
我并不赞同网络上大部分人所说,这是对人性最原始的复苏的赞美。更有甚者,说这是对人类原始的爱的赞扬。
受戒读后感(二)
7岁,一个多么美好的年龄,也正是一个对于人生、爱情有了慒懂的认识和向往的年龄,难怪,只在看到一个小女孩的小脚印后,便会心乱了。但他的天生的羞涩却使他不敢表白,这份朦胧的爱只好在他的心里孕育、成熟,他的心还是纯真和美好的。他虽始终只是在被动地等待和接受初恋的到来,但他坚定地相信自己对小英子的爱的小英子对自己的爱。于是,在他等到了爱狂风暴雨般来袭时,他大声说出了心里话,虽然,这还是小英子的鼓动下,而这一次,他的勇敢已战胜了怯懦。复苏的人性让他把幸福紧紧攥在了自己手中。
相比之下,小英子更直白,更大胆。她毫无顾忌地坦露心迹,但她并不鲁莽。她是在确定了明海的心后才以身相许的。她很直白,但很真诚;她很大胆,但很谨慎。她深信自己的可爱灵巧一定可以打动明海,她也清楚自己早已对那个漂亮温顺的少年暗暗倾心,于是她把这种爱表达出来,释放出来。正是这种主动的交流和呼唤,才让她和明海走到了一起。有时候,人与人心灵的交汇就在那么一刹那,错过了那一刹那,恐怕两个人的手永远也不会牵在一起。聪明的小英子用她的果敢赢得了属于自己的那份真爱,她身上蕴含着的那份至真至纯的人性之善让她获得了生命中最珍贵、最美好的幸福。
小说虽是描写一派纯美宁静和谐舒淡的乡野风情,但其中也隐藏着淡淡的忧伤,如明海为什么出家,明海与小英子之间似爱非爱的纯美情感能保持多久。这些都隐含一丝不易察觉的苦涩。汪曾祺的作品恬淡闲适,自由灵畅,可见作者自然通脱的生活追求,平淡的结尾往往蕴含着令人深思的人生哲理。让人有一种隐隐的悸动。
受戒读后感(三)
《受戒》的故事发生在一个叫做庵赵庄的地方。“赵”,是因为庄上大都姓赵。叫做庄,可是人家住得很分散,这里两三家,那里两三家。“庵”,是因为有一个庵,庵叫菩提庵,而这个菩提庵在这个庄里十分重要,因为这个地方出和尚。“就像有的地方出劁猪的,有的地方出织席子的,有的地方出箍桶的,有的地方出弹棉花的,有的地方出画匠,有的地方出婊子”。在这里,和尚算是一种职业。这个庵如此重要,却被大家叫讹了,叫成了荸荠庵。这篇文章就写了发生在荸荠庵的零碎琐事,这些事全似信手拈来,全都平常之极。整篇文章没有深奥的人生哲理;没有轰轰烈烈、荡气回肠的故事,没有高大光辉的人物形象,却处处充满浓浓的乡土气息和人情味。
这里的和尚,没有僧人的苦行修持,也没有出家人的清心寡欲,“他们吃肉不瞒人。年下也杀猪,杀猪就在大殿上”,“三师父仁渡一刀子下去,鲜红的猪血就带着很多沫子喷出来”,“可以收租、放债”,“可以赌钱、可以有相好的,而且不止一个”,“不兴做什么早课、晚课,这三声磬就全都代替了。然后,挑水,喂猪”,让人看来有些离经叛道之感。但因为和尚在此地不过是种职业,所以这些实实在在的世俗人情与人间烟火让读者们看到了和尚谬的闲适的生活,看到了他们的与世无争,率性随意。
而本文的主角——小和尚明海,是个聪明好学,悟性高而多才,纯朴又老实的一个孩子。他与同样纯朴善良、聪明伶俐的农村小女孩——英子之间的丝丝情愫,似乎形成了这篇文章的线索,但都淡得让人把握不住。
在看这篇文章的时候,我的脑子里一直在回想着一部小时候看的电影,是林志颖主演的《旋风小子》,又叫做《笑林小子》。释小龙演的那个小和尚,和那个古灵精怪的郝邵文,他们和明海一样纯真无邪,无所谓尘世如何,自有自己的欢乐。
第一次看这部电影的时候好像是和表哥一起看的,那时候会去租VCD来看,五毛钱一张。后来我一遍又一遍乐此不疲地看这部电影,因为那时候电影频道总会一遍又一遍乐此不疲地放这部电影。这部电影除了有郝邵文和释小龙带来的欢笑,还有包括林志颖他们带来的关于少年时代的幻想——少林寺liuxue86.com,打棒球,滑轮,开车,女朋友……
那时候的我还在上小学,每天放学回家都会迫不及待地打开电视机——五点半的动画城,六点的大风车,从来都不会错过。蓝皮鼠和大脸猫,大头儿子和小头爸爸,西游记,哪吒……部部经典,时至今日提起仍然如数家珍。那时候的生活平淡但也不失精彩——红领巾,升国旗,合唱赛,眼保健操……还有每个周末去少年宫上奥数班。那时候不会有什么特别大的追求,所谓的理想似乎都在很遥远的以后,也从来不会有面对尘世的辛劳之感。
读着《受戒》就好像回到了那时候,看到了无拘无束的自己。
受戒读后感(四)
文章开篇就用缓慢的文笔描述了一个独特的世外桃源,与其说独特更不如说荒诞。庵赵庄的人们太宽容了,在他们心中,和尚就是一个普通的职业,像是郎中,书生,当铺,商人之类的职业,没有区别。和尚可以喝酒吃肉,可以还俗,可以近女色,唱淫歌,可以赌博打牌。
和尚不用守清规还是和尚吗?——这样光怪陆离的生活,和人生的苦涩全然无关,完全不符合中国人传统的观念。
再说小英子一家,赵大伯是田场上样样精通的好把式,不仅脾气好,身体也结实的像一颗榆树;赵大妈也是精神的出奇,她不仅家乡菜做得可口,而且剪的花样子也是众家嫁闺女的稀罕物;两个宝贝女儿更是漂亮,大英子文静,已有人家,小英子活泼,成天嘻嘻哈哈,像只喜鹊。由此村庄独特的幸福生活可见一斑。
汪曾祺淡淡的文笔描述了这样一个地方,没有苦涩,没有勾心斗角,可以不包容一切原始欲望的世外桃源。荸荠庵里,二师父在俗世是有家眷的,甚至每年还把他老婆接来避暑纳凉;三师父更是人不仅漂亮,有一手“飞铙”的绝活,甚至每场法事之后,村里就会有大姑娘或小媳妇蓦然失踪。然而却没有人指责,这一切的荒诞在村庄里是如此和谐。
我并不赞同网络上大部分人所说,这是对人性最原始的复苏的赞美。更有甚者,说这是对人类原始的爱的赞扬。
设身处地地想,《受戒》原文来说,“一场大焰口过后,也就像一个好戏班子过后一样,会有一两个大姑娘、小媳妇失踪,——跟和尚跑了。”这是爱吗?与其说这是自由恋爱,还不如说打着和尚的幌子诱拐良家妇女。那家人的父母知道含辛茹苦养大的女儿又会作何感想?
另外,文章中关于和尚杀猪的描写也让我不舒服。不杀生,本身就是和尚的戒律,然文中的和尚杀了,“一切都和在家人一样”,只不过在猪临升天时假惺惺地多了一道“往生咒”。恶心!有这种伪善的和尚在身边,这里还是“桃花源”吗?
在我看来,和尚本身不是一种职业,守清规也并不是对人性的压抑。对于那些看破红尘的人来说,选择出家反倒是解脱。给心灵困惑的人们一个远离尘世的机会。而文章中,和尚变成职业,用来赚钱,是对佛教信仰的侮辱。
再说全文的主线,明海和小英子,二人两小无猜的感情倒是让人动容。也只有在庵赵庄这样宽容的环境里才有可能成长发芽的恋情。这也是全文唯一让我觉得像世外桃源的地方。
文章题目是受戒,而受戒却放在结尾,被浅浅一带而过。作者适意让人错觉离题,然后再体味作者的用心良苦。“受戒”后,和尚本身就应该数着平淡的清修生活的,可是他们“不正经”,于是题目与正文便产生了反差效果,而这种反差效果恰恰是表达了作者心中想讽刺的现象。
受戒读后感(五)
“我与我周旋,宁做我,我与我比我第一。”这是汪曾祺晚年时说过的一句话。
汪老先生是我十分喜欢的一个老人,喜欢汪老文字中流露出来的一派天真,喜欢他对世间寻常万物的怜惜珍爱之情。他的文字很淡,所写的小说不大有跌宕曲折的情节,但有的是意境之美,如青橄榄,如芦花荡,十分耐嚼,回味甘甜绵长。读他的文字,时常会激起我对平凡世俗烟火生活的感激欣赏之心,是一遍一遍重读亦不觉厌倦的好文字。
曾经,不止一次地置身于汪老先生《受戒》中的桃花源,在这里我仿佛来到了一个原始的乌托邦,一个宁静美妙的世外桃源,那是一片理想的乐土。
小说的标题叫《受戒》,开头的第一句话是“明海出家已经四年了”,读者一开始就会以为这是一篇写佛门生活的作品。它也确实描述的是出家人的故事。只是读着读着,你会渐渐觉得小说中的人与事虽然未离佛门,但读者感受到的并非佛寺的森严和佛徒生活的单调与清冷,而是与之相反的浓郁的世俗生活的情致与意趣。
人们实在看不出作为小说主人公的明海在这里到底受了什么戒,反倒是他和他的老小伙伴们在这里尽情享受着日常世俗日子的温馨与快乐。与其他职业相比,当和尚的好处一是可以吃现成饭,二是可以攒钱。因此,明海之所以去当和尚并且还有望当一个好和尚,就是非常好理解的事情了。他不仅嗓子好,而且记性好、相貌也好。更值得提及的是,他出家以后连名字也不用改,还叫“明海”。出家了的明海被大家喜欢着,但似乎从来不因为他当和尚的“本职工作”做得好,而是因为会画画、会唱歌、帮人干农活。“念经,一要板眼准,二要合工尺。”说的都是不关内容的形式方面的要求,因此小明海念经又怎么会去关心经文本身的涵义?值得注意的,倒是他看见小英子的脚印,“身上有一种从来没有过的感觉,觉得心里痒痒的。”那每天本来就出于应付而不得不敷衍的经文恐怕早就忘到九霄云外去了。
小说的最后,作者是把这种日常生活的诗情和温馨渲染到了极致,那就是明海和小英子的恋情在回家途中的瓜熟蒂落,那一段优美的文字令所有的读者读后无不悠然神往。本来,明海刚刚受了戒,等于在出家人的人生中完成了一个重要仪式,沙弥头、沙弥尾的前景开始在他的眼前浮现。殊不料小英子对所谓的沙弥头、沙弥尾毫无兴趣,她所想的,是给明海当老婆,而且要他马上回答要不要。明海头上的戒疤余痛未消,此刻却要马上回答这样的问题。但明海似乎很快就被小英子给俘虏了,回答了“要”以后,两人的小船就划进了既充满诗意、又引起人不尽联想的芦荡,小和尚这会儿头上的戒疤恐怕是什么感觉也没有了吧。
作者在小说结尾说,这是“写四十三年前的一个梦”,可见从那时起,汪曾祺对于人生的理想和憧憬就已显现这样的特征。在许多曾经大红大紫的应景之作被人渐渐遗忘的今天,汪曾祺的小说却以它特有的个性和魅力依然受到读者的青睐,我们现在这样饶有兴趣地欣赏和品味《受戒》不就是一个证明吗?
Ⅳ 著名短篇小说读后感或赏析
《在乡下》读后感 读了莫泊桑的《在乡下》,感触颇深。故事非常简单,一位贵族妇女十几年前在乡下领养了一个孩子。而本该被领养的是与这个孩子年龄相仿的邻居家的孩子。十几年后当这个孩子衣着光鲜地返回家中见自己的生父母时,邻家的那位儿子十分羡慕,责备自己的母亲在当年没有将自己送出去,而在夜里出走。小说通过偶然因素带给人物的命运带来的变化,引发了对人性的拷问。 那位儿子只是见了被领养的伙伴衣着光鲜地回来探亲,出于羡慕和妒忌,就忘了父母几十年对自己的养育之恩,反过来责备父母是糊涂虫和土包子,影响了自己的前程,并且赌气离家出走。几十年含辛茹苦的养育在这里抵不过华丽的服饰。亲情抵不过金钱。难怪老妇人哭着说自己累死累活地养了儿子这么久,却落得个如此下场。确实,当年父母舍不得将儿子送走是因为对孩子的感情太深而如今儿子却反过来责备母亲没有送走自己,这难道不是一个巨大的讽刺吗?作者通过这样的情节反差,批判了当时人们的价值观并且狠狠拷问了人们的良知。 纵观现在,这种事情在现实中也屡见不鲜。为了一点的利益,与亲生父母对簿公堂、甚至虐待父母的事情屡见报端。这些人应该好好地反省,唤醒自己的良知。中国有句古话叫做“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更何况是养育之恩呢?金钱、荣誉这一切的一切都乃身外之物。父母的养育之恩是无法用世俗之物品来衡量的。文章鞭挞了那些视金钱与荣誉胜过亲情的人。而对于这种人,文章在最后也给出了答案。“他消失在黑夜里。”这句话就暗示了这种人是不会有好下场的。
Ⅵ 《火印》读后感
当仔细品读一部作品后,你有什么体会呢?需要好好地就所收获的东西写一篇读后感了。那么我们如何去写读后感呢?下面是我精心整理的《火印》读后感,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火印》读后感1
自翻开《火印》第一面,我便为那壮人的情景所震撼—太阳的半边脸已退去,炽热的光芒化作了金箭从山峰背面喷射出万道光辉,散发着最后的辉煌。
我仿佛听见了越发清晰的铮铮马蹄声。狼群渐渐消失在远处的地平线上,勇猛对争的黑狗,用一只耳朵的代价救出了马驹,那晚,坡娃抽断了羊鞭,那匹马驹从此便在刀光血影中成长,因为战争的铜钟悄悄打响了……
历经战火和苦难后,坡娃终于和雪儿重逢了,可在雪儿身上的火印却成了它终身的羞耻。雪儿变了,它在村民的面前深深低下了头,直至它赢得了挽回尊严的机会,复仇的时刻到了!不管有没有烙下火印,但在具有人性的雪儿心中,日本鬼子永远是敌人,它心中唯一的主人就是坡娃,它要为坡娃报仇,它要为所有野狐峪被自己拉的大炮炸死的村民报仇!
“火印”不仅仅是雪儿的耻辱,更是我们中华民族所有人的耻辱。在坡娃和雪儿的身上,我仿佛看到了中华民族无限的光辉,从苏醒到不屈,从不屈到拼搏,直到至今的伟大复兴,雪儿的昂首,是中华民族的觉醒,撕心裂肺扔嘶鸣,是中国人民不屈的呐喊,胜利的召唤是新中国的崛起。
尽管日本军团充满了粗暴血腥,但在他们肮脏的人格中,却还有稻叶的天真无邪,在我们中国人眼中无恶不作、万恶不赦的日本鬼子中也有人性的美好,比如稻叶对马儿的关心与无微不至,也有丑恶无比的河野不让稻叶上前线的情感保存。正是这些,美丽的人性之花才会更加纯洁。
《火印》造就了一段不朽的传奇,一匹马,一个男孩,一群日本鬼子,合成了一曲动人的人性赞歌,同时也让我重新领悟到了耻辱与尊严。
《火印》读后感2
《火印》是曹老师在翻阅作家萧红的短篇小说《旷野的呼喊》时看到的短短几十个字的描述,说是在一个风沙弥漫的天气里,主人公看到了有几匹马向他这边朦朦胧胧地跑了过来,心想应该是没有系牢马的缰绳,让马跑了,可是当马跑到他跟前,他伸手想去抓缰绳是,手却又收回去了——他看到,马的身上烙有日本军营的圆形火印。就这么短短一百字左右的文字引发了曹老师几十万字的小说《火印》。
而我这几天读下来的感觉就是:怎么可以会有这样一匹通人性的马?怎么会有这样的想象力,怎么会有如此的文笔。想到前几天听曹文轩老师的讲座,他提到的“得作文者得天下,”其实他的原话是“作文得高分者得天下”,多年来他的经验告诉他,财富就在脚下,财富就在身边,财富就在于你有没有一双发现的眼睛。
大量的阅读,大量的思考,可能短时间看不出什么区别来,可是等区别来临的时候,就是大区别。曹老师说的,感谢那个重读萧红的午后,脑袋里突然涌现出大量的材料,而正是大量的阅读使得曹老师写起来得心应手,如鱼得水。
记得上次听讲座时,一个小孩问他,发现他的文章里景色描写特别多,而在《火印》里,我也确实深刻的感受到了这一点。
《火印》其实讲的还是抗日战争期间的故事,只不过这次的主人公是一匹从天而降的白马,“雪儿”,它不知道从哪里来,也不知道最后到了哪里,但是以它在野狐峪的经历为主线,讲述了当时野狐峪的百姓的遭遇,以一匹马的生离死别,悲欢离合,来讲这场战争的残酷。
“雪儿是一匹马,但它在我心中是一个人,是有着人格的马,有尊严,有智慧,有悲悯”,曹老师在自序中的这段话,或许就是这篇长篇的主旨吧。而我在看书的过程中,也是感到原来马也可以这样有感情,从来没有觉得动物没有情感,但是这篇长篇里这匹马的爱憎分明,这匹马的国恨家仇,这匹马的聪明,也真的让我对古语中的“老马识途”“一马当先”“悬崖勒马”“金戈铁马”“天马行空”“单枪匹马”“信马由缰”“汗马功劳”等等有了深刻的印象,有了更深的感觉。
我们来感受一下曹老师的文笔吧。
“坡娃觉察除了它的孤独,那孤独是深重的。一匹马的孤独,是一望无际的。有时,坡娃甚至觉得,饱经沧桑的雪儿,也有独自出走的念头。想到这一点,坡娃心里十分不安,也就越发跟紧了雪儿。
“雪儿的头越抬越高,昂首挺胸的一刹那,像一朵硕大的花,十分饱满地开放在天空下。”“躲闪、避让、冲刺、奔突、停顿、回旋、穿行、跳跃、……力量,速度、英勇和智慧,都汇聚在这一人一马身上了。”
雪儿更加勇猛,当小哥用子弹将日军的骑兵一一射落下俩或者是用战刀将他们一一砍下马时,很奇怪地,他想到了乡下老父亲用锋利的镰刀收割庄稼的情景。“将肮脏的脚踏到别人的土地上的,便是强盗。对于强盗而言,无非两个选择,一是滚回老家去,一是葬身于此地。他们选择了后者。那么,我们还有什么好客气呢?……”
“月亮终于像断了线的风筝,飘落到大地上不见了,天渐渐黑暗下来。
雪儿也在看着他——一张永远冰冷的脸。抵在它脑门上的枪口。马驹的哀鸣。骨肉分离。流淌在尘土里的乳汁。皮鞭。饥饿。流血。不住地流血。辱骂。沉重的大炮。一片废墟的野狐峪。埋在半山坡的爸爸妈妈。坡娃的腿。草灵。瓜灯。那枚烙在身上、烙在心上的火印……”
读完全篇小说给我带来的感觉就是:明知是虚构的,我们依然会喜欢它。这也是曹老师在讲座中曾经提过的第一世界与第二世界。我们生活可见的是第一世界,关于想象的是第二世界。我们其实不懂马的悲欢离合,但是曹老师就是以这样一匹马来讲述战争的残酷,讲述战争带来的伤害。我们可以天马想空,我们可以信马由缰,我们可以充满想象的去看这个世界。
还记得曹老师的讲座提到的三个放羊的孩子的故事,而《火印》这个放羊的孩子故事最长最有想象力,原来还可以这样丰富。短短几十字,变成几十万字,背后的大量的阅读,大量的积累,在这个时候大量的涌现出来了。
而阅读的力量以及阅读带来的变化真的不是可以一蹴而就的,需要热爱,需要大量的阅读,需要静下心来,需要思考。这部小说让我看到了这种力量。作者:阿莲
《火印》读后感3
《火印》这本书讲的是个叫坡娃的小男孩和雪儿的故事。雪儿是坡娃从一群狼群中救回来的一匹小马。有一天,战争爆发,雪儿被日本兵抢走,并在它身上烙下一枚日本军营的火印,一个日本军官看中了雪儿,要把训练成自己的战马,可雪儿不接受训练,由于雪儿的不屈和对抗,它沦为了拉炮的废马。经历了战火和苦难之后,坡娃终于将雪儿带回了自己身边。可雪儿身上的火印却成为它终身的耻辱,它在村民面前低下了头,直到他获得了赢回尊严的机会。
其中我最喜欢坡娃。坡娃是个非常勇敢善良的小男孩,并且非常懂马的心思。他把雪儿当成了自己的朋友,当雪儿被日本军官抢走的时候,他晚上睡觉的时候都常常梦见雪儿,担心它吃得好不好。为此还去救过雪儿好几回,虽然每次都失败了,但他还是不泄气,一直想方设法要救出雪儿。
我的感受是:人也能和动物们和谐相处,那些想把动物占为己有的人是不值得尊重的。坡娃的勇气以及坚持不懈让我敬佩,雪儿对坡娃的忠诚让我想到了一个臣民对国王的忠诚,坡娃和雪儿好像是天生的一对儿,虽然坡娃不懂马语,但他却知道雪儿的心思,同时我也很羡慕他俩对彼此的关心和爱护,很嫉妒他们能有这样的“好朋友”。人与动物如此,人与人不是也该这样相处吗?
《火印》读后感4
暑假里,我读了曹文轩所著的《火印》。从打开这本书起,我就被那动人心弦的文字所震撼。
小说的主角是一匹马,一匹名叫雪儿、在我看来极通人性却从未被驯服的马。马的主人是一个叫坡娃的孩子,他是野狐峪众多孩子中的一个,一次偶然的机会,他遇到了雪儿,并把它收养在家中。故事就此展开,就在雪儿与坡娃一家建立起亲密感情的时候,日本人来到了野狐峪,和谐的生态、生存、生活被突然搅乱,一个叫河野的日本军官强行掳走了坡娃最疼爱的雪儿,嘶鸣、呼喊、抗争,依然抵挡不住侵略者的恶劣行径。坡娃、草灵、瓜灯虽然依靠彼此的勇敢与智慧,潜入了敌军的阵营,但援救雪儿的计划却最终落败,而此时,战争的号角才刚刚吹响……
在《火印》这部作品中,作者没有刻意渲染战争的残酷与血腥,也没有刻意展现敌我的仇恨与对立,但在这背后隐藏的悲剧却悄无声息地向我们涌来。倏然之间,亲人死去,朋友死去,敌人死去,生命在瞬息之间湮灭,而勉强存活下来的生还者不仅要面对生死离别、阴阳两隔,自己的身体、情感、意识也变得残缺不全。如何拯救这一切,如何自救,在这样一个惨痛与悲哀到不能言表的环境中,作者将爱的色彩注入其中。
我印象最深刻的是,雪儿在小说中的几处嘶鸣声,愤怒、惊慌、痛苦、不堪,在苦难、焦灼、困顿的时刻,雪儿的嘶鸣是抒发与传递自己情感的一种独特方式,它是为自己的生命在嘶鸣, 她是为坡娃嘶鸣,为小马驹嘶鸣,为野狐峪上所有的人嘶鸣,更是为我们每一个人的苦闷与沉痛而嘶鸣,她的嘶鸣就是她在维护自己的尊严。比起牲畜,比起马,雪儿更像是一个人,一个有尊严的人!这一部书让人陶醉也让人沉迷,我已经感动的流下了眼泪慢慢合起书来。同时也告诉我们每一个人都应该善待每一个生命。
《火印》读后感5
《火印》这本书成为名书,或许因为它承载了英雄式的悲剧叙事,给予了我们太多关于人生意义与存在价值的思考;或许只是因为它暗涵了隐喻与训诫;亦或许因为它风格崇高、叙述庄严,本身就已是一个成熟的美学形态的范例。故事中,坡娃做的点点滴滴、每个情绪都牵动着读者,坡娃是那么坚强、勇敢。
马的主人是一个叫坡娃的孩子,他是野狐峪众多孩子中的一个,一次偶然的机会,他遇到了雪儿,并把它收养在家中。就在雪儿与坡娃一家建立起亲密感情的时候,日本人来到了野狐峪,一个叫河野的日本军官强行掳走了坡娃最疼爱的雪儿,坡娃、草灵、瓜灯虽然依靠彼此的勇敢与智慧,潜入了敌军的阵营,但援救雪儿的计划却最终落败,而此时,战争的号角才刚刚吹响……
当野狐峪被轰炸时,当坡娃的右腿没时,当雪儿被罚去拉炮时,雪儿恨,坡娃恨,终于有一天,雪儿把对日本兵的仇恨化作了风驰电掣般的行动,来血洗耻辱。而当雪儿终于载着士兵打败了河野,为野狐峪赢得战争,为自己赢得尊严的时候,我们看到的是,战争在它的心中早已烙下了深深的伤痕,那个烙在它身体上的火印,那些为日军运送炮火不堪回首的曾经,一幕幕挥之不去。战争在所有人的身上、心上都留下了创痛,说与不说,碰与不碰,这个伤口都在那里骄傲的昭示着它的存在。它总是在一些时候提醒我们,战争曾经来过,这片土地曾撒下过血泪,写尽了屈辱。
我们感动于坡娃与雪儿、雪儿与小马驹血浓于水的亲情之爱,我们感动于坡娃、草灵、瓜灯深厚的情谊,感动于相亲父老在国破家亡的危急关头依然的傲骨与凌冽的血气,我们也感动于日本兵稻叶对雪儿母子的细心照料。爱对于战争来说无济于事,但重建家园却不能不依靠爱与信任。爱抚慰了凝结的伤痛,爱的暖流溶化了冰封的岁月,爱让经历创痛的生者重新点燃了继续生存下去的希望之光。而战争过后,残存的野狐峪正是在爱的曙光中重建起来。 这本书让人陶醉在其中不能自拔,每一个情节,每一个形容词都能让人沉浸在其中。而这本书就得让人知道我们既要向坡娃那样坚强、勇敢,又要像保护、照顾雪儿的那些人一样拥有爱,一样好好保护动物。
《火印》读后感6
五一假期,因孩子阅读考级,我俩错过了回家省亲的好时机,孩爸只好一人独自前往。我于是有时间与孩子度过了难忘的书香假期。
孩子在家里写了作业后,便读起了曹文轩的《火印》,读之便欲罢不能,被书中的雪儿(马)的故事深深吸引,便一口气读了下去,读完似乎还意犹未尽。
我出于好奇,便也拿起了书。《火印》是曹文轩作家看了萧红的作品――《旷野的呼唤》的短篇小说后,受文章启发而创作的优秀长篇小说。故事讲述了一匹雪儿的马被日本军官河野看中,想要训练成自己坐骑,可雪儿不接受他的驾驭,他心中唯一的主人是从狼群里把它救出的。由于雪儿不屈的对抗,最终沦落为大炮的战马,不得不遭受欺辱和母子分离。与此同时,遭受不幸的还有被日军炮火攻击下的野狐峪村民。历经战火和苦难后,坡娃与雪儿重逢,并被带回野狐峪,但雪儿身上留下了耻辱的火印,雪儿在野狐峪村民面前低下了头,直到它最后获得赢得尊严的机会……
《火印》,让我们勿忘历史,记住日本侵华战争所犯下的滔天罪行。
读《火印》,使孩子更深的了解屈辱的历史,增强了历史使命感,培养为祖国强大、富强而努力学习的责任感。梁启超的《少年中国说》中曾说过“故今日之责任,不在他人,而全在我少年,少年智则国智,少年强则国强,少年独立则国独立,少年进步则国进步……。”所以对孩子强化爱国主义的教育,不应是历史的说教,而应通过阅读优秀的长篇小说,让孩子去懂得自己所肩负的历史责任,树立远大的理想,向我们敬爱的周总理那样:“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火印》是当之无愧的进行爱国主义教育的优秀读物。
曹文轩的《火印》是一本描写战争题材的好书,不同于以往的描写战争题材的书籍。他通过雪儿(马)的欺辱和母子分离,暗示了当时中国人民所遭受的战争灾难。《火印》让我们牢记屈辱的历史,牢记使命。孩子读后,能激发孩子的爱国之情,并在心中播下为祖国强大而学习的伟大理想。
五一假期,我们因阅读《火印》而充实,最是书香能致远。我相信孩子定能记住这个难忘而美好的五一假期,虽然没有去旅游,却并不遗憾。
《火印》读后感7
雪儿,雪儿,雪儿是谁?是人吗?
眼看无法改变雪儿奔跑的方向,河野只得扼制它的前进,想一下刹住它的脚步, 完成悬崖勒马的动作,但只见雪儿直起脖子,昂着头,还在往悬崖奔跑……
读完了《火印》这篇小说,我被主人公——一匹叫“雪儿”的马深深感动了。马, 一种普普通通,时刻为人类效劳的牲畜, 既不像狗那样对主人忠心耿耿,也不像鸟儿一样可以用清脆的歌声来取悦主人。但日本军官河野抢走雪儿后,对它生活上的照料竟挑不出一丝瑕疵,并且向它宣誓,战争结束后,回到故乡北海经道的草原,让马群认识雪儿,还会雇用专门上的马夫 ,让它在那里安度晚年……这是多么动心的诱惑呀!要是其它马匹,我猜一定会忘掉坡娃,帮助鬼子占领野狐峪,乃至整个中国。可雪儿没有,它知道河野抢走它后,为的是要对付养育她的这块土地的百姓们,让坡娃如此伤心,她恨河野。所以,它不惜生命,在河野训练它“悬崖勒马”时,强烈复仇的心让她失去理智,只想与河野同归于尽,尽管雪儿没有成功……
在被迫无奈的被日本人烫上烙印后,当她亲眼目睹黑狗为了救她不顾一切惨死在日本鬼子的刀抢之下 ,坡娃不要命地一次一次想方式法不怕牺牲地想从鬼子眼皮底下救出她,坡娃父亲为了她差点惨死在鬼子手下,经历的惨遇一个月后虽然还有一口气但从此站不起来,所有野孤湖为她的付出……。然而,无奈的她却在经受痛苦鞭打拉着大炮托着沉重无奈的脚步移向野狐峪,她知道她将得到是人们带给她的痛恨。再次当雪儿偷跑回来后就再也没抬起头挺起腰杆过嘶鸣,当大家都认为她是被鬼子打伤打残了无法为解放军服务时,她毅然决然冲在了战场上,不怕累不怕牺牲地冲在第一线,她要为之前的耻辱血洗自己,她要证明自己还是原来的雪儿,雪儿还是野孤湖大家喜爱的,雪儿要对的起黑狗,雪儿要对的起坡娃,雪儿要对的起称她“姑娘”的父母-----坡娃的家人。雪儿的抬首,是民族的觉醒;冲破云霄的嘶鸣,是人们不屈的呐喊。
合上这本书,我不禁泪如雨下。在我的心目中,雪儿不是一匹马,而是一个有尊严有智慧有悲悯懂得感恩的“姑娘”……在她的身上,我们感受到了——报恩,感恩。
如今的我们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吃的用的玩的不是最好就是更好,父母长辈恨不得天天捧在手心里宠着,而我们可有想过感恩?估计大多都觉得是理所当然应该就是这样的吧!有好吃的可有想过分享给长辈,有好玩的可否有想过这是必须的?有穿的是否还需比较好坏的?……我想我们感恩不见得要帮父母做什么,而是要懂得父母长辈为我们付出的不容易,要珍惜他们对我们爱,回报——哪怕是一个微笑,一句体贴的关心,一杯热茶或一些力所能及的家务……如果我们每个人都懂得感恩,都能够带着一颗感恩的心去感受身边的每一件事,我想生活将会少很多争执,少很多不快,少很多邪恶。
我要推荐新一代的我们去欣赏这本书,感受这份情,学会感恩、报恩。从身边一点一滴去感受,让我们努力使未来的生活充满更多的和平,温暖和欢歌笑语。
《火印》读后感8
《火印》是讲述了一件小马驹与主人坡娃的故事。
雪儿坡娃从狼群中救回来的一匹小马驹,它和坡娃一家,在野狐峪过着宁静的田园生活。战争爆发了,雪儿被日军强征走了,身上烙下了一枚火印。日本军官河野看中了雪儿,想要训练它成为自己的坐骑。但雪儿心中的唯一的主人只有坡娃。历经战火和苦难后,坡娃终于将雪儿带回了野狐峪,但雪儿身上的火印,成了它终身的耻辱,雪儿在村民们面前深深地低下了头,直至它获得赢回尊严的机会······
在这么多年里,坡娃经历了生死离别,就连最亲的朋友,最爱的父母都死在了炮火之下。但是,这些心灵上的痛击,让他找回雪儿的念想更大了。因为他失去的东西太多了,它已经不能在失去雪儿了。而这时的雪儿记忆已经开始模糊不清了,连自己是谁,生于哪儿,为何来这儿都已经不记得了。但是坡娃的不离不弃,唤醒了雪儿内心深处的自己,它是一匹中国的马!它身上流淌着中国的鲜血!
读完此书,对我有很大的启发。每一只小动物,我们都应该平等对待。生物之间没有高尚和低贱之分。因为它们都是这一个世界的一员,它们身上也流淌着这个世界的鲜血!我们应该尊重这个世界上的每一个生物。即使它身上背负着耻辱,但也不会改变它原本天真善良的本性。
《火印》,印刻我们不能忘记的一切!
《火印》读后感9
天边的红霞包裹着孤鹰翔飞的'翼,刺目的夕阳光给青草镀了层厚重金,羊群洁白的绒毛变幻着深深浅浅的红,茫茫一片,有如流淌在草野上的霞海。夕阳垂下,山头仅剩了残缺的半个圆盘,在那放羊娃高声的吆喝,和羊儿的绵软叫声中,回响着那渐渐远去,而越发分明的马蹄铮铮。
自翻开《火印》第一页,我为其堪称壮烈的景物所震撼,薄暮朦胧中,炽热的光线仿佛化作了箭矢,对着广袤的草野“万箭齐发”。从此我走上了那座山头,亲眼目睹了那场恶战,听到了那“咴咴”的嘶鸣。那晚,牧羊娃抽断了羊鞭,满身伤痕,趴在父亲的肩头回望那匹雪白的马,他幼小稚嫩的眼神里满是骄傲,而他即将成长,在杀伐与刀光中成长,浸浴血且饱览泪光。
那一天云翳阴沉了,炮声响起了,静谧安详的桃源被轰出了一个豁口,拦不住的日军洪流汩汩涌入,淹过了村庄。在字里行间,通过真诚、真切的文字,我仿佛听到雪儿离开后,坡娃的哀哭。丰富的心理描写,也让一个爱马如命、霸道专横的日本军官形象展现在我的眼前,他的征服欲,他军官的威严,燃烧,升腾,飘摇在他战胜、战败、死亡的路上。而在日军粗暴血腥的行为里,在他们肮脏的精神堆里,却有稻叶的天真无暇,这是令我欣赏《火印》的一点。中国人民眼中无恶不作、万恶不赦的日本鬼子中,也有人性的美好,有稻叶对马儿的无微不至,有河野不让稻叶上前线的对于纯真的保留,正是这些,让小说的情感趋于完整,使“人”的样子展现得更为完美。
我忘不了那个瘦腿伤的小哥。我爱他的斗志,我爱他的热情,他流血的伤口也喷薄着上战场的豪情。也许,他决斗的信念来自于他看到那个拄着拐杖、独腿的娃,和他牵着的那匹良驹,他有军人的诚信,军人的执着,说活着回来,就活着回来,说胜利,就没有失败。
“火印”,是烙刻在雪儿身上的耻辱,是耀目的对坡娃精神的折磨,却也是磨砺中成长的见证,是复仇后永存的战利品。在坡娃与雪儿身上,我仿佛看到了中华民族无限的光辉,从苏醒到饱受折磨,到顽强拼搏,至今的伟大复兴。雪儿的抬首,是民族的觉醒;冲破云霄的嘶鸣,是人们不屈的呐喊;坡娃的十七岁,是新中国的成立。
在《火印》中,我读到了抗战民族的英勇无畏,看见了觉醒人民的壮志豪情,那泼洒的鲜血灌满了满地的炮坑,残损的骨架支起了倒塌的房屋,那是无数人类用骨血铺出的平坦大道,四处弥漫的、照耀的,是崇高的灵魂,是人性的光芒。“多一个人读奥威尔,就多了一分自由的保证”,多一个人读曹文轩,就多了一份生命的敬仰!
夕阳落下,那远方升起的燃着白焰的火球,投射下皎洁的光,覆盖在暗色的草原上,羊群离去,牧羊娃的歌声戛然而止,他立在山头,眺望着,聆听着,那远处至高山峰上燃烧的黑影,仰首抬蹄,以悬崖勒马的绝美姿态,发出了“咴咴”的嘶鸣。
《火印》读后感10
我刚从《皮卡》的快乐世界中走出,立马沉醉于《火印》爱痛交织的世界里。
这部书是围绕着雪儿发展的。雪儿,是一匹在坡娃的机智保护下狼口余生的宝马。它具有人的灵性,狼的机敏。她跟坡娃是好“姐弟”。就连坡娃的爸爸、妈妈,都管雪儿叫闺女,雪儿跟坡娃一家三口的“爱”可不一般。为了雪儿,坡娃小小年纪独闯日军营。为了雪儿不被日军发现,坡娃和他爸爸带着雪儿居住在人迹罕至的后山,为了雪儿的清白,坡娃甚至给八路军磕头请求放过雪儿。
同样在日本军营当中,也有人爱马。日本军官河野,花很大代价抢夺雪儿,给她烙上日本皇军的火印,想把她训练成骁勇善战的骏马。在年轻的日本军人稻叶的精心照料下,雪儿生下可爱的小宝宝。稻叶更与小马驹朝夕相处,形影不离,
雪儿虽是一匹良马,但也懂得爱与恨。为了训练雪儿,河野迫不得已将雪儿和宝宝分开。但是,雪儿在母子分离之后,不吃不喝,在河野的训练中也不听话。河野无可奈何,只好忍痛把这匹马拉到前线去拉大炮。
可野孤玉是雪儿的家乡呀!何况自己的“弟弟”坡娃也住在那儿,雪儿万般不愿拉大炮去前线。可残酷的日本军官严刑拷打,雪儿不得不把大炮运到阵地。大战结束后,野孤玉的村庄成为废墟。当坡娃把雪儿从八路军中领回的时候,雪儿却在乡亲父老面前抬不起头——因为她烙上了日军的火印。直到她“设计”让河野坠入悬崖后,雪儿重新获得尊严。战争结束后,她悄然离开,独自寻找自己的儿子,再也没有回来。
在这部书中,有战争,也有美好的感情,有坡娃、瓜灯、草灵的友情,有人与马之前的浓情,有雪儿母子的亲情。但是一场让所有的美好的情感转变为伤痛。一颗炮弹,炸毁了村庄。草灵死了,坡娃爸妈死了、瓜灯爸爸也死了,这让坡娃和瓜灯痛不欲生。一颗子弹,杀死了稻叶,也让雪儿的小马驹伤心不已,独自跑到深山老林。一场战争,让同为爱马的人成为敌人,让许多人妻离子散、家破人亡。罪魁祸首就是残酷的战争。
在这部书中,我认识到了战争的恐怖,它让一切的爱化为灰烬,它让人类和动物都品尝到了痛苦的滋味。生活在和平时代的我,呼吁大家热爱和平,远离硝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