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篇小说听床
1. 我的青春岁月(系列短篇小说之十三)寂静的青春b
是的,我希望一切好起来,可时间对孤独者过得好慢。我时常在屋子里忽坐忽立的消磨时间。周五,这个渗透着忧伤的日子,我不希望她来,可她总来,我在心底计数了多次,要找个玩处,可我把一个个筛选了,俱没收获。赵江是个记者,二十五岁了还没谈恋爱,实际他只是皮肤黑点而已,但前几天也找了个很丑很性感的女孩同居了,遂沉入温柔乡,断绝了所有原先朋友的信息,他的理由是他的女朋友带不出去,放在家里会很快乐么?我试着叩了一个电话,听得的果然是唉声长叹。昔日同事赵萍,现在在电视台跑广告,莫名其妙就把头发染红,让人很不舒服,不悦目又如何赏心?还有何旦,总是约我,可她过胖的脸总是双着下巴;王亭年龄比我还大,她好几次向我诉说她的寂寞,可她曾和男朋友同居过;李珊是保险公司职员,稳定工作,收入颇丰,可她太爱唠叨了。唉唉,这些先生小姐们我都和她们热情的聊过芹弯天,那时我上班,大家一起玩解解寂寞,能接触寂寞么?我痛苦着,为什么这些对我兴趣宛然的女性我都不感兴趣,老天总喜欢阴差阳错。不让我遇见那一位。
那一位应该笑容如花,面庞清秀,长头发散着清柔,身材苗条丰满,眼睛多情大方。可她总是在那边。一位外国朋友说:“孤独的人是可耻的。”不错,因为他首先对周围人和事很苛求,而同时具有和周围人一样的下流想法。
我一个人,我对我身边的女孩充满热切的向往,我对她们充满神秘和赞赏,虽然也许她们很平常。就象穿着黑衣服的阿华,我突然觉得她很高贵,在我眼里飘来荡去,直到心里。
周五了,下午,燕子的房子似乎有男的出来倒水,贞莹的房间里似乎有很粗的男音,唯有阿华的房子如一弘静水。黄昏时还亮着灯,我尖着耳朵也没听到声音,她也许在里面,也许出去了,或许还有一个男猛陆的呢?对了,中午,她的房子里是有男音的,她们还一起吃了午饭,但她们的门是开着的。但现在是关着的,男士还枝首顷在么?我似乎听到床的咯吱声,或许正热恋呢?我忧伤的想。这房子只有我象一只晾着的馋猫,这世界真的不公平。
我是个近视眼,直到现在我对周围这几位的女生面目还迷糊,阿华的对面住着两位女中学生,总是嘻嘻的不成熟的笑,那自然不必串门的,那么就只有阿华了,她的床铺是不是在响?我把门半开着,天黑了,电风扇吹得我喉结有点哽咽,我把电风扇的吹拂想象成温柔手的抚摸,在这间房子里,毕竟只有他是个动的生命了,其余是死寂,我的墙上的字已现出苍白的孤独感,象我一样。
我听到阿华的门打开了,又关上了,她到楼下打水去了,回来时又把门打开,于是我就肯定只有她一个人,啊哈!周末,也有人象我一样孤单!但阿华的门顷刻又关上了,我串门的想法也便关闭了。我无聊的在帖桌的报纸上乱写乱画,感到晚上的电风扇还有点热。突然,灯熄了,灯熄的时候我正在楼下方便,上楼时看到四楼梯口站满了人,一个很眼生的女孩叫我去叫老板,老板不在,我回来时,她问:找到没有?我看她挺漂亮,只是后面有一位光着上身的男士把手放在她的腰。四处一片黑,怎么办,阿华恰好打着火机寻找着什么,我趁机借过来,她问我有蜡烛么?我说要找。找了许久找不着,我便想关上门出去玩,阿华也在前面走,我把热忽忽的衣服往身上一罩,心想是可以约阿华一起玩的,可灯已亮起来了,阿华说灯亮了,我只好往回走,拿起陀氏的《罪与罚》看起来。阿华十多分钟才上来,她的门一直开着,凳子还咯咯的响。我想该还阿华打火机了,我故意把我的火机给她,试探她欢迎的程度。她说她的小一些,我看她是笑盈盈的,所以回来换时把衣披上把门关上了。我坐在阿华的床上了。
我什么时候变得文质彬彬了?唔,失群的大雁自然也对灰黑的云彩有钦羡心呢?看阿华正在学平面制作,我就滔滔不绝的把我的广告从业经历说了出来。面对女性,我发现我的口才仍旧是特别的好,阿华逐渐把电脑关了,侧过身来和我说话。她问:你应聘时紧张么?我说我当过广告公司的经理,招聘过别人。她说当老板有什么感觉。我说还不是一样,大家都是凡人,我只是觉得让别人帮我做事挺惬意,然后我把我的广告文案精华介绍了一下,她显得兴致嫣然,说:你不是中文系的么,我同学说你在写作,想当作家。我说我现在是专业写作,但写作也是一种策划啊。象你们搞广告设计也是一种策划,需要新需要奇,我们是同出一脉啊。她频频点头说正好找到了一个师傅了。我发现阿华有一张很嫩匀的脸,只是脸皮给人的感觉很薄,牙齿似乎随时会脱颖而出。当她听得津津有味时我感觉她确实挺幼稚肤浅,但不是学生式的天真,她似乎有种缺乏书本知识的苍白,她肯定很少看书,她几乎没有什么见解,没有使我启迪的东西,也就是说她只是一个极普通的女大学生,普通得很难给人留下印象。
然而我感动于她的谈兴,她兴奋起来还撩了几下裙子,她显得有点压抑,这与她封闭的个性有关。我们很快聊了近一个小时,我把自己袒露无遗,实际上我本来就是一爽直的人,不喜作假也不修饰。临行时我说我要出一本书,叫她帮我设计个封面。她很情愿的说好。
恰好,门口有个男士站着,说可以进来吗。他赤着上身皮肤很黑。他一进来就热情洋溢的说着平淡无奇的话,口齿也含糊不清。还作着很轻率很孩子气的动作。我努力想奉和他笑,但找不到由头,觉得他实在是太缺乏魅力了,正想离开时,灯熄了。等灯亮时那男的不知去向,阿华的门一关闭。
晚上,我想,他不会是阿华的男朋友吧,但他分明是出去了所以至少没有同居。夜很深时,我忽又听到了一个神秘的声音对阿华说话,好象是钥匙什么的,又好象向阿华讨水喝什么的。但不久又听到贞莹的声音,似乎问钥匙什么的,再下来又听到贞莹那边传来吵闹的声音,似乎正和她的男朋友吵架。
第二天清晨,我把我书的标题拟好,并把自己的作品集也附上,要她帮我设计封面。她正吃早餐,问我吃了没有,还笑盈盈的盯了我好一会。
上午我去桃子湖,想找个门面做生意来维持我吃饭,本想转一整天,但转一上午就乏了,我还想到我周围有阿华贞莹呢。四点赶回来,一睡就睡到天黑,待吃了晚餐,正见到贞莹和她的男朋友一起出去,她也瞅了我好一会,而她身边那位豁然竟是昨晚找阿华的,我没太深的印象了,但昨晚他那神态我很反感。他纯粹是那种没底气的混混儿形象,他说话的乏味使我摇头,于是对贞莹禁不住同情起来,这般黑碳的身子压在贞莹那娇嫩洁白的身上,真叫人忍不住为世上的美鸣不平。同时想,难怪贞莹总带着红杏出墙的神态,又再想,贞莹找这样一位俗气的男友她自己也高明不到哪里去,对她印象就又减了一层,虽然在水笼头边她仰起头想和我说话的神态挺迷人,还有昨天停电时娇滴滴叫我喊老板的也是她。
我洗完澡已很晚,阿华的房间有灯,但没声音,我不知道她是一个还是两个,所以不敢轻举妄动,今晚就知道阿华是不是和人同居了。可一整晚阿华的房子没点声音,而灯光始终亮着,直到十二点才有门开的声音,所以我知道至少一个人在里面。今晚天气很热,我几次醒来又睡着。加之我想我和阿华进行了长达一小时的交流,我精辟的让人启迪的言论恰好让她消化消化,况她还要看我的作品呢?
周日晨,我碰到阿华在洗脸,我们对笑了一下,她显得挺友好,相反,我觉得自己够酷的。接着,燕子来,我侧过身让她过。中午,停电,很热,我不知阿华在不在,燕子和她的男朋友吹风,我也兴致地唱着歌,还和一个木匠开低级玩笑,然后我和燕子的男朋友聊起天来,他在一家开发公司上班,而我对本市开发公司太了解了,我侃侃而谈,使这个男的很佩服我,正好,阿华的门开了,但人没出来,我想到她房子玩,看她正躺在床上,便退了出来。
整个下午我感觉阿华一直在睡,我在五点时把那本广告书还给他,她已坐在电脑边,于是我对着电脑侃起来,我要她做一个太阳,她就做了一个。她说她看了我的作品,想了几个封面。我问她对我作品感觉如何,她说还不错只是一个模式。于是谈电脑,我觉得挺乏味,两人也不是谈得很热烈。于是我出来,阿华仰起头看我,她可能认为冷落我了。其实这也不是使我难过的地方,使我难过的是另一件事,因为我和阿华挨得很近时,我闻到的不是体香什么的,而是带有死老鼠的气味,我仰头窒息了一会,阿华竟有狐骚味。这使我很快明白她一个人过的原因。
于是我禁不住有点可怜起阿华来,晚上我没去她那儿,她却在我的门口走来走去,周日她整天一个人不出门,因为贞莹她们都和男朋友玩。下午,她俩分别送走了她们的朋友,阿华才显得有点活跃,时不时到贞莹的房子,还发出压抑的欢快的笑声。
周一,我出门,在她们学校门口我发现了贞莹,她对着太阳做了个遮望眼的姿势,在她们教学楼前我看到了阿华她们,好象一整班在开会。阿华带着墨镜,燕子则转过身远远的看我。我回来时只有贞莹一个人在,她的桶子响声等就格外清脆。她显得很活跃,我认为是受到滋润的缘故。她在我窗前走来走去,我隐隐觉得她已在阿华的房子里看了我的作品。
晚上我忽然有点烦,在房子里走来走去。想找阿华说话,可阿华已带上门出去了。一去竟很久不回。我就突然想着阿华其实是个有心计的人,从我那天借稿纸到我看人的经验,还有昨天我去玩时她说了一句:“你学会设计也好呢。至少出书不要请别人了”。我想她是故意逼出我叫她设计是想借此接近她。还有,她昨天画太阳时顺便画了一个小孩子,我应该说:“这是你的自画像吧,”幽她一默以调和气氛。另外,她说她近视不带眼镜是不想装斯文。我说:“你不喜欢装斯文么?”连说了两次。她说那倒不是,竟耳根子发红。男人你说你敏感。女人比你更敏感呢?
于是我想,阿华看到我一天没回,看到我进屋,故意出去,一则证明她有地方玩,二则可以掉我胃口。而我九点开始想续写我的《孤独者之歌》的下集了,写得兴致,竟是下笔千言,一发不可收,对她的再回来已没兴趣了。只是在中途倒水时我看到了贞莹,她站着看我使我很不好意思。然后她到阿华的房子,我猜想正看我的小说,因为她房子有人大声叫她也不去。
贞莹出去后阿华的房子还是开着,我想以讨杯开水的理由去找她。但因文章写得投入就耽搁了,我打个呵欠时阿华的房门已关了,但不久我感觉阿华的灯照在走廊上,我想下楼去方便,顺便到阿华的房子转一圈,因为晚上她洗了澡不至于有狐气,但上来她的门又关了,我想敲她的门,但一看已十一点多,勇气又是大减,但今天交流的愿望满浓,所以拼命在纸上写要有勇气,勇勇勇!但最后到底觉得没必要。带着微微的惆怅,我黯然的熄了灯。
清晨,我们同时开门洗漱,她说她的电脑坏了,中午我就和她研究起电脑来,气氛是异常的和谐,我们头碰头也研究不出来,但我身心畅快多了,我说我明天可以帮她抬过去,她说:那可不好意思。于是我吃饭去罗!
我早早地往房间赶,刚开锁的刹那,她的门陡的大开,看了我一眼,又关上了。我因有事,在房子拿一样东西就走了,觉得她的动作挺复杂,三十分钟后我回来,她的门又陡的大开,而我一身汗,先洗个澡再说,正碰上阿华在洗衣服,她特意过来和我打招呼,我便看出她的语气中有着无奈。洗澡回来,我正梳头,阿华忽的从我门前走过,而我的门因为风的缘故,一下自关了,而且很响,我再打开时,她的门已关了,我很不好意思,可不要误解呵!于是打主意今晚找她聊天,她今天许是电脑坏了,无聊吧,想和我聊聊,但又不敢,或者她是叫我明天搬电脑呢!这个女孩也是,不喜欢看书,电脑一坏,自然没事干。但我现在想掉她的胃口。看书一口气到十点,阿华的灯已熄了,她竟睡了,阿华!未免太夸张了,倒使我有点不安了,她此刻定然正寂寞的望天,我走来走去,把门拉开一条缝,希望她能起来,然而她的房间一片寂静,我想她肯定在等我去敲她的门,我一敲她就翻身起来,那么话题就在花与非花之间停留,那才爽。我今晚是预计给她看手相的,看手相是我接近女孩子的高招,两手一握,然后辅之以挑逗之语言。嘿嘿,于是我叮叮的过去,咚咚,这是我第一次敲门,回答我的是一片寂静。
早晨我出门,恰好碰到她,她穿白衬衣不好看,阿华是一个封闭型的女孩子。我后来向她提起周六的事,她说她去玩了。我明明知道她在家里,可见她是怕人瞧出她的孤独。我再问她的电脑的事,她说前天叫了一个同学一个男孩子,帮她搞好了。我就有点想笑。走到她房子时,她从床头拿出我的文学作品,我问她感觉如何,她只轻描淡写的说了声,不错,就没下文了,我是不是太自负了?
天气逐渐转凉,临近周末时贞莹就有点坐不住了,大声喊阿华,于是她们窃窃的说话,我隐隐能听得。“那个男孩子很有才华,只是有点酷”是贞莹的声音。“要抓住机会呵……”我听不清了,嘻嘻,嘻嘻,她们笑起来似乎比男士还下流。
后来我以随意的姿势踱到阿华的房子,她竟有点慌乱,我反而觉得她过于拘谨,缺乏女孩应有的灵性,也许是我没能激发她的可爱吧。我觉得有点乏味,加之她对文学的迟钝,我更觉得索然。啊。在荒凉的季节里,只要是生命就是风景,我们何谈选择,何况阿华有一张姣好的脸。我打开门出去了,阿华的电脑还没去修,好象她的同学没时间,她绝对不会对我开口的,而我惮于对电脑的敏感,觉得没必要揽这笔业务。
周末,是个艳阳天,秋天的太阳易让人产生欲望,孤独的青春需要收获语言、吻和拥抱。我在外转了一圈,企望遇到一个笑脸什么的,那怕是一个背影。但慢慢的终究觉得有点空洞,也许还不如阿华还算白的手,说话时微露的牙齿,贞莹猛地回头瞧我的姿势,或大胆的带着挑逗的神情对着我,久久不别开。燕子该站一边了,虽然前天她挡在过道上,我叫她让一下,她竟很有感觉的向我笑了一下,但也难于掩盖她的俗气。
清晨,阿华的房子正开着,当我坐下不到五分钟,就有一个男的咚咚咚咚地往里走,他本来是阿华对面中学生的老乡,前几天在阿华的房子侃了一通,声音很大,我听的尽是某个录像的踢打动作什么的,打桌球的注意点,刘德华的鹰勾鼻什么的。“电游室我一坐通常是一个小时”。他的粗嗓子带着炫耀,我听到很无聊,阿华却不时发出欢快的大笑,临别时还送了他老远。现在这个人又来了。“我昨晚看了一通宵录像,很困”。那人带着塑料本地话说。阿华却连说:“没关系。没关系,你可以睡到我床上”那个人还显得嘟嘟囔囔,阿华就反复宽他的心。然后是阿华咚咚咚咚出去的声音,然后又是阿华咚咚咚咚进来的声音,贞莹穿着拖鞋在我窗边叫了好几声,阿华的房子都没有声音。
我吃完早饭回来,阿华的房子还一片寂静,但当我躺在床上半休闲的看书时,却突然听到阿华的房子传来剧烈的凳子桌子的撞击声,接着是那个男的猛地把门拉开,飞一样的往楼下跑,然后是阿华的嘤嘤的哭泣声。
我想去探个究竟,但终于没有,孤独的人总是在自己心灵翻江倒海还喜欢给人一张平静的脸,他们对别的人和事思考得很深刻透彻,同时却把自己丢掉了。
后来是贞莹的声音,她在阿华的房子站了片刻,然后敲我的门,第一次女孩敲我的门,况且又是贞莹洁白的手指,我微笑着打开门,她问:“阿华怎么了”,我摇摇头说不知道,贞莹带着埋怨的神情瞧了我一眼,我边跟着她到阿华的房子,看见阿华正伏在桌子上。我终究觉得和她还很陌生,默默地退回我自己的房子,贞莹也出来,在我的窗前站了一会,在我门前作出欲进不进的动作,我没有用眼神和微笑鼓励她,她不久就装作有急事般走开了。
我终究不知道阿华为什么哭,也未必要知道,我只知道和我的这些邻居们要离别了,月底我将不向任何人告别的搬到新的地方。在这里,我不知道我给别人留下了什么给自己留下了什么。
2019.6.27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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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短篇小说)亲爱的
文/风萧蓝黛
男人推开门走出来,日光逐渐变得强烈,云朵密密绵绵地移动,空气里飘来了混合的花香,细细一闻,像家里的那块香皂,让人心情瞬间好了许多。
他先打开后备厢,把两箱行李扔进去,然后又转回家。半晌,他抱着女人出来。
她躺在他臂弯里,又瘦又轻,让他一度以为抱着的是一块巨大而温热的海绵。
她戴着灰蓝色的帽子,两个颧骨在脸颊上高耸,缩水的面部肌肉使鼻子显得又尖又高,嘴唇细长且没有血色,整张脸像一朵临近枯萎的白茶花,只有一双眼睛,依旧如水鹿般发出清澈忧伤的光。
男人把女人放在副驾驶座上,帮她系好安全带,然后又转回家取了那个椭圆形灰白色花盆放在她怀里,里面有九株小小的石生花。
他发动引擎,转过头问她:“亲爱的罗小姐,出发咯?”
女人看着他露出苍茫的笑,也不说话,只把左手合在他握着档把的手背上,她的掌心微凉,大拇指的指甲已变成黑色,像被淘气的女儿故意用水彩笔涂黑了一般。
这样的感觉真好,男人想。他们好久没有吵架了呢,真是奇迹。不过对于这种感觉的评价只在他脑子里停留了一秒,当他意识到女人只能陪他度过残余的短暂的时光,他就觉得怎能这样想呢。如果可以,他宁愿跟她吵一辈子架。
女人患了贲门癌,晚期。化疗了好多次,医生说治愈希望不大,而且化疗引起的并发症对她的身体已经造成了严重的损伤,建议保守治疗。
“保守”两个字就等同于宣判死刑,男人当时差点想一巴掌掴在医生的脸上。他一开始还对先进的医学抱有一些不切实际的幻想,在网上看到癌症里濒临死亡又成功逆袭的案例,就讲给女人听。
一向聒噪的女人却越来越静默,眼神越来越黯淡。她原来多有活力啊,扯着嗓子在阳台上叫孩子吃饭,中气十足,长长的尾音,仿佛可以把夕阳和晚霞都震碎了呢。她跟他吵架的时候也特别彪悍,叉着腰鼓着眼摔着东西,像要把他活吞了。
可现在呢,谁能想到这个看似无用的贲门,不仅连接了食管和胃,也能决定生命的长短。
如今,她再也没有力气挑他的刺,没有力气与他争锋相对,也没有力气诟病他在婚姻里犯过的错。她忍受了一次又一次化疗的折磨,剥去了生活的戾气,居然变得平和而温驯,像一只乖顺的被卸去翅膀的鸟。
在疼得全身颤栗的那个深夜,她对他说,放弃吧,我只想找一个没人的地方,你陪我安安静静走完剩下的日子。不要带女儿,只有你和我。留一点美好给她吧,我不想让她看见我生不如死的样子。
他的眼泪如倾盆大雨,恨不能把她的身体挤进自己的胸腔里,却在死神的要挟下根本无能为力。
于是他答应了她,把孩子交给了老人,请了假,带着她逃了。他们穿过城市坚硬的丛林和繁华的霓虹,一路向西,向西,在大理双廊的客栈住下了。
那里的天空纯粹得像婴儿的眼瞳,云朵绵延出洁白的温柔的尾巴。他们坐在露台上看洱海,现实又虚幻,清晰又模糊。
女人把那盆石生花放在露台的木桌上晒太阳,那是有一次他们去花市买的,她和女儿一听石头会开花就很感兴趣,两个人蹲在那里细细地挑了九个,每一个都像一个个长斑的小屁股。
可买回来两年多了,没见石头缝里开出花来。她现在期待它能开花,这种不太可能的奇迹,会让自己对生命萌生出微薄的希望来。
顽固的癌细胞让女人每天都疼,可她拒绝用杜冷丁,她说没必要了,再用也是要走的,花那些冤枉钱有什么屁用?
她总是咬紧牙关,甚至把嘴唇咬破了。男人一直帮她按摩,期望用按压来缓解她的痛。
可他们都心知肚明,那只是缘木求鱼,给人以心理上的安慰罢了。
女人的食欲越来越差,吃了东西都会痛苦地吐出来,男人还是变着花样逼她吃东西。她开始变得奄奄一息,但每天都要尽可能装作轻描淡写地交待后事。
“我爸的身体还硬朗,就是烟抽得太多,你得多看着他。”
“女儿交给你我也放心。她再过11年就考大学了哦,15岁可能就会叛逆了,你就多忍忍,没有我在中间调和,可别弄成世仇。”
“我前年买的那个翡翠镯子,记得在女儿结婚时交给她,她戴上一定很好看。”
“我不在了,你也别想不开,要为我好好的活。世上的夫妻也就那么回事,过日子而已,情情爱爱也不过是陈年旧梦。你重新找个人,只要对你好善持家,面上对咱女儿还过得去,也就行了。”
“银行卡和存折全部交给你了,密码是你生日,以后别太辛苦,你和女儿的吃穿平常点就行了,别总和别人攀比。”
。。。。。
说这些话,有时是清晨,他背着她在洱海边的村子里看村民们贩卖新鲜的蔬菜和刚捕捞的鱼。
有时是黄昏,他们坐在露台吹着海风剥青豆。
或者是男人在厨房给她榨果汁的时候,榨汁机的轰鸣声像癌细胞,在她千疮百孔的身体里横冲直撞。
甚至当她疼得在床上打滚的时候,她尖厉又隐忍的嚎叫,像一根粗暴的棍子敲击他的灵魂,她还断断续续地说着这些话,让他觉得尘世的苦太剧烈太尖锐,让人痛不欲生。
他们结婚十年,女儿七岁。是个天真的孩子,肤色像她,白得像初春的梨花。前些年他们经常吵架,互相怨怼,在一地烟火里过着忙碌又磕绊的人生。
直到她要离开了,他才发现她像一朵棉花,吸走了他湿漉漉的感情,留给他一片惊悸不安的虚空。
不要想那么遥远的事情好吗?男人总是使劲忍住眼睛里的潮热温柔地对她说。
可是,或许明天,我就不再醒过来。女人喃喃自语,像说给男人听,又像说给自己。
她知道,她已无法再把握生活,无法再掌控这个世界。其实当一切已经坏到不能再坏时,她也只能无奈地做好准备,等待那冰凉又漫长的黑夜将她一点一点淹没。
她走的前几天好像有预示一般,她居然说了近几年都不太提及的那个话题。
她说,我走了以后,要不,你去找找她?如果要重新找一个人过,有点感情基础可能会更好。
她说的时候特真诚,看不出嫉妒或者愤怒。四年前他和那个女人有点蛛丝马迹的时候,她简直要崩溃了,她叫嚣着让他滚,她说我瞎了眼睛才会跟了你。可现在,她居然让他去找找她。
男人的身子震了震,转回头时眼睛却瞪圆了,他吼她,你能不能别整天安排我的生活?能不能别瞎操心?我他妈谁都不找,行不!?
她的眼泪倏地滚出来,连哭泣都有气无力。他后悔了,马上抱住她,眼泪已止不住,他抖动着身体,慌忙说对不起对不起。
她没吭声,他便喊她,亲爱的罗小姐。
她瘪着嘴扯了扯面庞想笑,却没能笑出来。他刚追她的时候,像一只讨厌的苍蝇,整天追着她喊:亲爱的罗小姐。
亲爱的罗小姐,一起喝杯咖啡?
亲爱的罗小姐,一起去看电影?
他仿佛站在时空的尽头,亲和又谄媚的表情,借口老套,口吻俗气。她不知道怎么爱上他的,现在想来想去也不明白。可她一听见这个称呼,心就会莫名地动一动,就像被一只小动物的舌头舔了一样。
她抹了眼泪,突然一本正经地说,答应我一件事好吗?
什么我都答应你。男人说。
女人从床头柜上的包里拿出一个透明的自封袋,里面有数十粒黄褐色的种子。
她说,这是石生花的种子,我早前买的。等我走了,你可以每年都播种,只要精心栽培,它会发芽长大。有人曾说人的灵魂会附在种子上,看到这个,就如同看到我了。
男人望着她,把袋子郑重地接了过来,在夜色里紧紧地抱住了她。
可惜,他们抱得再紧,回忆再长,也敌不过疾病。
她走之前的那天晚上他还帮她洗了下身,她蹲着,他打开喷头用温热的水帮她轻轻地冲,动作温柔,像在清洗一个刚出生的婴儿。她面无表情,早已没有少女的羞涩,坦然而镇定的眸子望着他,不知道在想着什么,眼神忧郁。
他给她换上一条被大理的阳光暴晒过的内裤,拿出来的时候还带着干燥的皂味,他没有给她穿胸衣,她已瘦得脱了形,以前那些漂漂亮亮的蕾丝胸衣就像两个口袋一样松松垮垮地摊在她胸前。
索性也不穿了,他轻轻把她放置在床上,她罩上丝质睡衣,像一片没有重力的羽毛,将落未落地飘浮在洱海上,也飘浮在他的心里,一直在夜色里荡荡漾漾。
她的头虚弱地靠在白色的枕头上,突然说,我收回以前的话,我没有瞎了眼睛才找了你。半晌,她又喃喃地说,你一定要停止痛苦,你一定要幸福啊。
他的心疼了又疼,他躺在她身边,攥着她的手,听见她微弱的呼吸,他把嘴凑过去,在她脸上亲了一下。
夜色太深太重,她就这样走了,悄无声息得让人怀疑她是否存在过。她的脸很白很小,是她一直想要的巴掌脸,却太过憔悴不堪。
男人当时以为她在睡觉,他像往常一样去那家早点铺买老面馒头和豆浆,虽然她吃不下什么,但医生说想吃什么就让她吃吧。
他付钱的时候手莫名地发抖,十块钱掉在和面的铁皮桌子上,被店主笑盈盈地拾起来。
他走着回来的时候人是飘的,穿过洱海边带着水蓝色雾气的风,穿过红色绿色屋顶的几个小旅馆。在微光浸润的早晨,他在露台上看到花盆里有三个石头居然真开出花来了,一株黄色,两株白色,有点像菊花的叶片,又细又长,让人有种晕眩的不真实感。
他疾步走进屋里想叫她来看这样的奇迹,却再也叫不醒了。一切才变得真实起来。
虽然早有准备,但他还是不敢相信。她才37岁啊,身体却已无辜地沾染上了腐败的气味。
他终于陪她走完这一生了,他伏在她的胸口上哭,感受她的体温一寸一寸变凉。
她的头上还戴着帽子,连睡觉都不肯脱下,光洁的头皮因没有头发的保护更显苍白。她的身上还穿着水绿色如烟柳般的丝质睡衣,带着春的生气,双目却始终紧闭如冬。
或许这未尝不是一件好事,她不会再痛到骨髓里了,她终于健康了。
他们的缘份,真的只有半生吗?这是后来他带她回来,办完她的后事,一个人呆着的时候想的。
可是,他还有多漫长的一辈子要活啊。他心里生出绝望。
女儿似乎比他先习惯没有她的生活,孩子的心性没那么复杂,他告诉她,妈妈去了天国,那是一个有花有月有风有湖的地方,没有病痛,特别幸福。女儿眨着眼睛想了半天便笑了。可是在她耍赖闹脾气的时候,便哭着要妈妈,眼泪滚滚而来,把他的心扯痛。
石生花的种子一直没发芽。
女人走了两年,他才慢慢从那一股子阴郁里走出来,慢慢从她枯败的身体里走出来。日子总要过下去吧,父母亲友同事一次又一次说得口干舌燥地让他相亲,他就去见了一些女人。
他从没想过40岁的自己居然会去相亲。有离婚的公司助理,有未婚的大龄剩女,有带着小孩的单亲妈妈,各种各样的女人,各种各样的脸和身体。
她们总像飘浮在空中的花瓣,带着一丝香气却总是沾不了地。他每次看见她们,脑子里都会出现那一张眼神忧郁的脸。他企图让任何一个她与那张脸重合,皆是徒劳。
能继续见第二面的女人太少了。他觉得就像看电影,看完一遍,想再看一遍的片子太少。其中有一个叫夏的女人,第二次她主动提出想见一见他的女儿。
于是他带她回了家,平淡的三居室,散发着麻木的气味。他的母亲见他带了女人回来,面露欣喜。女儿脆生生地叫她阿姨,夏说你女儿真可爱。
然后他们就坐在他的卧室里聊天,他倒了一杯绿茶给她,茶叶在开水里飘浮,迟迟不肯触底。她的眼光四处打量,看到窗台上三个蒙着透明薄膜的培育盆,她问,种的什么?
石生花的种子。男人答。
夏没在追问下去,她的目光落在相框上。
如果女人的相框摆放在其他任何一个角落,他们可能会见第三面,或许还会谈谈未来。可他摆放在床头柜上,而且是在柜子的边缘,是一个睡在床上的人触手可及的地方。
男人和夏都同时意识到这一点,于是他们越来越找不到话题。夏用手抚摸着透明的茶杯,茶叶慢慢落在水底,她蓬勃的一颗心也慢慢恢复了冷硬。
夏走了,男人说吃了晚饭再走吧,夏说不了不了,吃了天就晚了。
男人再没有见过夏,她像一片晚风中的叶子消失在意味不明的梦里。
男人给石生花的种子换了很多次盆,换了很多次土,都没见动静。自封袋里的种子一点一点在减少,他的期望值也在一点一点降低。女人的面孔越来越模糊。
第三年,他又陆陆续续见了一些女人。网络越来越发达,人心却越来越冷。那些女人的年纪都不小了,直奔婚姻的主题,有些急切,有些市侩,谁都不含糊,锱铢必较,情况要摸得一清二楚,她们总认为这样就能保证婚姻的质量。
他和其中两个女人在见了几次面后也去过酒店。他看着对方的眸子,摸着对方的皮肤,寻找一种陌生又熟悉的触感。
但他什么都没找到,一切都是来自于身体最原始的渴望。与感情无关,与灵魂无关。
好几年了,从女人生病他就再没有做过爱,他的生疏让对方生出一丝感动来,反而觉得他不油滑,很可靠。
可他做完之后就产生了愧疚感,他的身体变得荒凉,迅速从情欲中理智地抽离出来。
她们紧实且富有弹性的皮肤,混沌的情欲,都奔着走向婚姻的目的。可他没有找到那种能量,他说不清楚是什么,就是扑上去心里就会长出枝叶的能量,或许,就是能让种子发芽的能量。
他的心被包裹了一个硬壳,和那些上过床的女人也无疾而终了。他有些怆然,却又有轻松之感。
第四年,石生花还是没能发芽。
有一天男人在地铁站看到了女人口中的那个她。当年他们在网上你来我往,差点让生活滑向无法预料的深渊。现在他看着她,像看着任何一个从地铁站匆匆而过的路人,那样平常且陌生。
她也看到了他,她朝他笑了笑,左手牵着一个半高的男孩,他们相隔十米,蜂拥的人潮越过了他们,风依旧是冷漠的,再没有当年那如火山喷溅的激情。
一切都凉下来了,只有生活还在炽热地前行。
女人曾说让他找找她。怎么找?有些感情只是一瞬间的事,有些感情却像癌细胞,能感染生命中所有的细枝末节。他想到女人的话就自嘲地笑了笑,然后朝着家的灯火回去了。
他在她离开的第五个年头遇到了一个女人。
朋友的新同事,她叫洁,离了婚,没有孩子。
她很素净,不是衣饰的素,是感觉上的素净,像一株百支莲,枝叶伸展,花朵从容。
他们互加了微信,前前后后见过七八次,她也来过家里,见到过女儿,她是一个老师,对待孩子蛮有一套。
他们居然还在有想见的欲望,可他忽然在即将确定关系的当口心生退怯了。
他变得焦虑起来,常常枯坐于深夜,捧着没有植物的空盆一直一直看。有时甚至把盆放置于9W的台灯下,看那黑色的土面,会不会忽地冒出新鲜的芽头来。
可什么都没有,那些种子躲在土壤的黑暗里,死一般沉寂且顽固。他看着她的照片,想像着她的灵魂,忽然不知道要怎么办。
种子未发芽,他没法看到她。虽然她曾说过,只要对他好善持家,面上对女儿还过得去,就行了。但他不知道他如果真要和另一个女人走余生的路,她会心痛吗?
洁又约他见面,他不知道去不去,像故意要把身子站在黑夜里的人,心却又渴望着一点点微弱的光明。
他带着剩下的种子去了多肉花店,请店主用最好的土,帮播一下种。他嘟囔着,种了好多年都不会发芽呢。
店主是个20多岁的女孩,她看着袋子里的种子,笑了。
她说,先生,这是石生花的种荚,直接播肯定发不了芽啦。种子在种荚里,得取出来才行。
男人傻了眼,看着女孩熟练地把一粒种荚泡在水里打开它,就像打开了他的心。种子落了出来,小得像尘埃,密密麻麻地飘在水里。倒在吸水纸上吸干,就收获了几百粒。
女人肯定知道,这是不会发芽的种荚。
他仿佛看到她狡黠的笑,她是在告诉他,守着一颗永远不会发芽的种子,就像傻瓜。她真的永远不会回来了,她的灵魂也不会,那只不过是宽慰,只不过是一个空洞的期望,只会让他产生更加空洞的绝望,直到,他学会放弃和开始。
或者,她还想告诉他,他的心就像种荚,被一个壳包住了,他必须完全打开它,才能走出阴影的苍凉,才能迎接胚芽的萌动。
无论明白哪一点,他寡淡而茫然的灵魂都能得到释放和抚慰。又或者这些不一定是她想告诉他的,但他觉得女人一定是这样想的。她站在天上,像一朵云,或者是一阵风,她是瑰丽的,是温暖的,是微笑的,她对他说,你一定要停止痛苦,一定要幸福啊。
即使没有她。
是的,即使没有她。
男人站在花店的门口,突然哽咽。日光逐渐隐退在云层里,多肉植物恬淡的光泽在花架上像水一样倾泻,店里的音响在放着一首安静的歌:
亲爱的你想要的我能给的是什么
流泪的快乐是为了什么
原来我以为可以拥有的
不过是难以释怀的这一刻
亲爱的天快亮了梦快醒了别哭了
让黑夜停止思念的折磨
我们要勇敢寻找失去的
停止痛苦的抉择才是抉择
......
停止痛苦的抉择才是抉择。男人在心底对女人说,亲爱的,我要开始新生活了。
太阳又顽皮地从云层里钻出来爬满他的后背,他拿了种子,把身体迈进车水马龙的人生里。
他在回家的路上发了一条微信给洁:周末我们带着孩子去爬山吧?
他想,他永远不会忘记女人,但他终于要放下她了。有些时光是值得回想的,有些未来是需要追寻的。
4. 以前看过一部短篇小说,说有一个人全身不能动,只有眼睛能看到耳朵能听到,听着一个人和他对话的故事,
澳大利亚作家泰格特的短篇小说《窗》,当其译文在1987年7月号的《外国小说选刊》发表后,不久即选入中学教材。诚如译者刘根龙所言:“这篇小说文字简洁,短小精悍,寓意深刻,读来确实耐人寻味。对这篇小说,不同读者可以作出不同的理解,如细细回味,也许可以悟出点人生哲理。”我们以为,这篇小说之所以产生出如此艺术效果,恐怕不仅仅是因为采用了“欧·亨利式笔法”,而且也因为它蕴含了丰富的辩证艺术。
原文
在一家医院的病房里,曾住过两位病人,他们的病情都很严重。这间病房十分窄小,仅能容下两张病床。病房有一扇门和一个窗户,门通向走廊,透过窗户可以看到外界。
其中一位病人经允许,可以分别在每天上午和下午扶起身来坐上一个小时。这位病人的病床靠近窗口。
而另一位病人则不得不日夜躺在病床上。当然,两位病人都需要静养治疗。使他们感到尤为痛苦的是,两人的病情不允许他们做任何事情借以消遣,既不能读书阅报,也不能听收音机、看电视……只有静静的躺着。而且只有他们两个人。噢,两人经常谈天,一谈就是几个小时。他们谈起各自的家庭妻小,各自的工作,各自在战争中做过些什么,曾在哪些地方度假,等等。每天上午和下午,时间一到,靠近窗的病人就被扶起身来,开始一小时的仰坐。每当这时,他就开始为同伴描述起他所见到的窗外的一切。渐渐地,每天的这两个小时,几乎就成了他和同伴生活中的全部内容了。
很显然,这个窗户俯瞰着一座公园,公园里面有一泓湖水,湖面上照例漫游着一群群野鸭、天鹅。公园里的孩子们有的在扔面包喂这些水禽,有的在摆弄游艇模型。一对对年轻的情侣手挽着手在树阴下散步。公园里鲜花盛开,主要有玫瑰花,但四周还有五彩斑斓、争相斗艳的牡丹花和金盏草。在公园那端的一角,有一块网球场,有时那儿进行的比赛确实精彩,不时也有几场板球赛,虽然球艺够不上正式决赛的水平,但有的看总比没有强。那边还有一块用于玩滚木球的草坪。公园的尽头是一排商店,在这些商店的后边闹市区隐约可见。
躺着的病人津津有味地听这一切。这个时刻的每一分钟对他来说都是一种享受。描述仍在继续:一个孩童怎样差一点跌入湖中,身着夏装的姑娘是多么美丽动人。接着又是一场扣人心弦的网球赛。他听着这栩栩如生的描述,仿佛亲眼看到了窗外所发生的一切。
一天下午,当他听到靠窗的病人说到一名板球队员正慢悠悠地把球击得四处皆是时,不靠窗的病人,突然产生了一个想法:为什么偏是挨着窗户的那个人,能有幸观赏到窗外的一切?为什么自己不应得到这种机会的?他为自己会有这种想法而感到惭愧,竭力不再这么想。可是,他愈加克制,这种想法却变得愈加强烈,直至几天以后,这个想法已经进一步变为紧挨着窗口的为什么不该是我呢。
他白昼无时不为这一想法困扰,晚上,又彻夜难眠。结果,病情一天天加重了,医生们对其病困不得而知。
一天晚上,他照例睁着双眼盯着天花板。这时,他的同伴突然醒来,开始大声咳嗽,呼吸急促,时断时续,液体已经充塞了他的肺腔,他两手摸索着,在找电铃的按钮,只要电铃一响,值班的护士就立即赶来。
但是,另一位病人却纹丝不动地看着。心想:他凭什么要占据窗口那张床位呢?
痛苦的咳嗽声打破了黑夜的沉静。一声又一声……卡住了……停止了……直至最后呼吸声也停止了。
另一位病人仍然盯着天花板。
第二天早晨,医护人员送来了漱洗水,发现那个病人早已咽气了,他们静悄悄地将尸体抬了出去,丝毫没有大惊小怪。
稍过几天,似乎这时开口已经正当得体。剩下的这位病人就立刻提出是否能让他挪到窗口的那张床上去。医护人员把他抬了过去,将他舒舒服服地安顿在那张病床上。接着他们离开了病房,剩下他一个静静地躺在那儿。
医生刚一离开,这位病人就十分痛苦地挣扎着,用一只胳膊支起了身子,口中气喘吁吁。他探头朝窗口望去。
他看到的只是光秃秃的一堵墙。
5. 找一个短篇小说...
滴血镯
作者: 秋凝冬雪
很久以前,有一个女孩叫凌儿。正值20岁花样年华,长得水灵灵的,非常讨人喜欢。唯一令人悲哀的是,她从小就哑了,发不出声来。为此,她的母亲寻访名医,却毫不奏效。她不知道她的父亲是谁,每当她问起自己的父亲的时候,母亲总会皱着眉头不语,或含糊了事。阿凌很懂事,知道有苦衷,就也没有再追问。
她的母亲叫殷雪梅,人们都叫她殷娘,她很乐于助人,村里人都认识她。
凌儿常常去帮母亲买菜,有一天,路上竟捡到一个晶莹剔透的手镯。虽然沾了滴血,但无疑是一个很令人惊喜的宝贝。她连菜也顾不上买了,欣喜地回家去,想把这个手镯给母亲看。
凌儿刚进家门,殷娘就说:“凌儿啊,这么快就买回来了?呵呵,毕竟你们年轻人的腿脚比我们好用啊。”
凌儿赶紧进去殷娘的卧室,用手划道:手镯,漂亮。有血,戴上。没买菜。
殷娘毕竟是凌儿的母亲,知道她要说什么:“呵呵,真漂亮,当了还能值很多钱呢。”凌儿比划道:不要,戴。殷娘笑了:“那我就戴了,你快点去买菜吧。”凌儿笑了笑,提着刚才的篮子走了。
殷娘望着凌儿出门的背影,不知不觉叹了口气。“孩子她爹……”
过了一会儿,凌儿买菜回来,却发现家里已不堪入目:家里的衣服被翻得到处都是,地上是从未有过的泥泞,床已经彻底被翻了个个,所有的一切都是那么杂乱,令人头痛。对了,娘……娘呢?凌儿赶紧寻找,却不见殷娘的踪影。当凌儿到后院时,她惊呆了,殷娘已被官差捆绑住,眼里还噙着泪水,仿佛要说什么,但还是低下了头。
凌儿手里的菜篮已掉到了地上,张大了嘴想说话:“这是怎么回事!”
官差虽看不懂,但也答道:“刚刚接到报案,说西街宋掌柜家有大量财务被盗,怀疑是殷娘所为。”
凌儿觉得好可笑,殷娘这个柔弱的身子,又怎会当起强盗?
官差接着说:“证据就是这个手镯。这是宋掌柜家的被盗财物之一。”
凌儿不觉心里着急,这个手镯明明是自己捡到的!娘又为什么不解释呢?为什么不告诉官差,这个手镯是自己的女儿捡到的,与自己没又任何关系!
凌儿好恨自己,如果自己能说话的话,就不会想现在这样,眼巴巴地望着自己的母亲被官兵抓走……而那个手镯,因为留有血迹,宋掌柜嫌晦气不要它了,留给了凌儿。
几天后,殷娘被处死了。
悲痛欲绝的凌儿悄悄从执刑场上回了家,握着那个害母亲的手镯,想着当初如果自己不去捡的话,如果自己能说话的话,如果自己能跟县令说明一切的话……想到这里,凌儿想嚎啕大哭,又没有声音,只能把所有无奈加到眼泪上,啪嗒啪嗒地掉在那手镯上的眼泪上。
凌儿低头一看,顿时惊呆了:在冰冷的地上积着的不是泪,是一滩血!凌儿望着自己血淋淋的手,定睛一看,血竟然是从手镯上的血迹流出来的!而地上的血,却朦朦胧胧的呈现一个人像,越来越清楚,竟然是当今县令举着一把刀。凌儿吓呆了,却又发现,血上的景象竟然还会动!
窗外很黑,县令杀了一个女人,并把它埋在县衙的后花园里……
凌儿看着它,知道自己发抖着的手,没有握住那镯子。它掉在血滩上,一圈圈的波纹淡化了映像,又消失了。
凌儿揉了揉眼睛,以为自己是在做梦,虽然镯子还是挂在她的手上,而地上的一滩血,却显得格外刺眼。
这镯子……难不成这是真的?
那一夜,凌儿感觉好累,虚脱般躺着,却难以入眠。
第二天一早,凌儿觉得头昏昏的,她戴起镯子,到集市去买菜。卖猪肉的姜大爷还在摊子后面悠闲地坐着。
凌儿马上走了过去。姜大爷看见凌儿来了,说:“凌儿啊,一个人的日子很苦吧。我到现在也不会相信,殷娘这么好的人竟会偷东西……可怜的孩子啊……”
凌儿笑了笑,拿了些猪肉,刚要给姜大爷付银子,却被他挡住了。
“孩子啊,这钱给你,以后就用这个维持生计吧,我也给不了太多啊。”说着递给凌儿一百两的银票。凌儿不好意思拒绝,只好笑了笑,收下了。
就在凌儿转身的那一瞬间,凌儿忽然听到李姑与姜大爷的谈话:“听说啊,县太爷的夫人突然失踪了,但县太爷却不太着急,只是派了些官差去找,一点也不重视呢。”
“唉,或许县令应该早就知道那个女人是因为钱财而嫁进来的。”……凌儿顿起疑心,难不成镯子告诉我的景象是事实的?县令杀的,是自己的夫人!
她的脑子好乱,所有在她身边发生的一切太难以置信了。
她突然想起奶奶给她讲的滴血镯的故事:很久以前,有一个婀娜多姿的少女,名春莹,是一个官霍世家的大小姐,却无奈爱上了一介姓蒋的书生。
他的父亲竭力反对这门婚事,并且说春莹已和石公子有婚约 。但春莹以死相逼,无奈父亲只好听从她,匆匆办了婚事,并赶出了家门。春莹与蒋书生重新过起了日子,虽清贫,但也幸福。
三年后,书生寒窗苦读,终于考试中第,当了一方的县令。但是春莹却发现蒋生竟与司徒家金扇小姐眉目传情,并瞒着她私会。春莹又怎能受得了用自己的性命换来的只是一个稍纵即逝的爱情?当晚,蒋生回来以后,春莹一语道破自己的所见所闻,并扯起一块白布,准备自杀。
蒋生非但没有阻拦春莹,还更加地刺激她,春莹说要保官,蒋生大笑:“我就是官!”并拿起一把切菜刀刺向春莹。血溅白纱,春莹被扔在了某个荒山野岭,听得见的只有狼的哀鸣声。
后来,春莹化成了一个玉镯,称为滴血镯,如果戴它的人儿也遭到了与她相同的经历的话,就会留下主人的一滴血,一碰到眼泪就会吸取流泪人的血,把主人死时的景象映在血上……凌儿不觉倒吸一口凉气,原来昨天的血是她自己的!难怪头总是昏昏沉沉的……
她马上走到宋掌柜家,竟得知这玉镯是县令在处理一些不用的物品的时候卖给他的。
这滴血镯一定是失踪的县令夫人的,不是,是被杀害的县令夫人的!
凌儿已经不再怀疑镯子的映像了。凌儿猜测,是县令爱上了另一女子,负了他的夫人,并将她杀害,埋在后花园里。
她当场来到县衙,击鼓鸣冤。
此时正值当今皇上微服私访,落户县衙。
“咚——咚——”
鼓声震人心魄,县令听闻,立即升堂。皇上也要参观,看一看此官究竟是如何审案的,县令只好听从。
“升——堂——”
堂外聚集了好多人,有姜大爷,李姑,还有一些看热闹的村民。“堂下之人所谓何事?”
凌儿不言,指了指自己的嘴巴。
“哦,原来是个哑巴。你要告谁?”
凌儿拿起手,瞪大了眼睛,指向堂上之人。县令惊呆了,这分明是指他!这种民告官的事情他还是头一回碰到,还是在当今皇上面前!
“大……大胆!区区小女子竟敢扰乱公堂,打二十大板,立即赶出县衙!”
凌儿并没有惊慌,只见她举起手,把滴血镯取下来,放在地上,并且用力咬自己的胳膊。
“慢!”县官很好奇,“这女子究竟要搞什么名堂?”
巨大的疼痛使凌儿留下了眼泪,而那泪水又落在了地上,漫过滴血镯。不久,地上积了一滩血,县令的影像浮现在了那里,在场的人无不目瞪口呆,包括紧皱着眉头恐慌着的县令。只见血中的县令又一次举起刀,刺向县令旁的女人。那女人死了,县令仓皇地把她抱住,埋葬在后花园……
一个不知道规矩的小衙役大叫起来:“这分明是失踪了的县令夫人!”县令回头看了一眼圣上,又转过头来哆哆嗦嗦地说:“这……这女子无凭无据,竟使用妖……妖物来陷害本官,加二十大板!”
“慢!”
皇上起身,“是真是假我们只要看一看后花园的地下不久知道了?难不成这小女子夜里翻墙过来把你的夫人埋在那里不成?”
跟在皇上身边的公公立即喊道:“圣上移驾后花园——”
“不用了。”县令一看隐瞒不住了,便平静地说,
“我承认,是我杀了她。她竟然以为抓找了个把柄就能威胁我,做梦!”
县令走到皇上面前,跪了下来。
“皇上,老臣知道错了,甘愿受罚。唉,千不该,万不该,就是不该采那一朵傲雪上的梅花!”
皇上闻听此言,皱了皱眉,问:“这是什么意思?”
县令不知不觉流下泪来:“当年,我还是一个不懂事的少年。有一年,雪下得很大,我竟然发现窗外的树上开了梅花,它是那么美丽而又娇艳。我赶紧跑出去,把她采了下来。就在此时,我碰到了一个姑娘。她比梅花还美,美得让人动情。她见到我采梅花,便对我说自己也喜欢梅花,她的名字里也有梅字。我们如同见了就别的故友一般,谈了许许多多的事情,直到雪停了,她才依依不舍地说要回家去了。第二天,我向父亲说自己喜欢上了一个女孩,要向他提亲。原以为父亲会很高兴的,但他老人家却勃然大怒,坚决不同意。说我是一个少爷,怎能看上一个贫贱的女子?”
说到此时的县官已经是泪流满面:“我使者我的性子,看父亲能不能改变主意,但我始终没有等到那一天。我无可奈何地逃出了家门,拉上她,过着逃亡的日子。我们生了一个孩子,为了纪念那梅花,我给我们的女儿起了一个名字叫李凌梅。可是好景不长,我的父亲很快发现了我的踪迹,并派了大量的人来抓我。就在我们家的仆人来到我们所住的房子前的时候,小小的凌梅感觉肚子饿了,便想要嚎啕大哭。我急了,马上把毒药往她嘴里灌。我真是一个失责的父亲啊,把女儿给毒哑了,还被仆人抓到……我留下她和孩子,无可奈何地被捉走了,并与琳小姐成亲……昨晚,夫人竟然说我是有妇之夫,而且到现在还瞒着她有一个孩子的事情,扬言要自杀,要报官,要告诉皇上……我当时失控了,等我清醒过来时,她已经死了。我万万没有料到,她竟然就这样死了……我对不起你啊!臧琳,还有雪梅!”
凌儿一听,惊呆了,这明明是她母亲的名字!她张大了嘴,仿佛要说出什么,却发不出声来……终于,她瞪大了眼睛,发出了犹如婴儿初次来到人世间的第一声啼哭般的声音:“爹——”
县令慌忙转过头来,走向凌儿:“你不是哑巴吗?你刚才叫我什么?”
凌儿再也控制不住自己了,她泪如雨下地歇斯底里地嚎叫着:“我就是殷雪梅的女儿啊!凌儿!李凌梅!”
县令跪在了凌儿面前:“你真的是……殷雪梅的女儿?!难怪你们有几分相似之处!雪梅呢?她还好吗?”
凌儿终于明白了一切,明白了娘亲那时被捉走的时候为什么没有反抗,她一定是看到了滴血镯隐藏的情景,并以为所有的一切都是因自己而起,所以深深地自责着!
“爹,你还记得吗?两年前,西街宋掌柜家被盗的案子?”“当然记得了。那时不是一个女子偷了东西吗?后来逮捕归案了。啊!难道……”
“没错!那时被杀的,就是我的娘亲!娘亲看到了你当给宋掌柜的手镯,看到了那里的所有事情!她大概也猜出几分了吧。当官兵把手镯当成赃物要抓她的时候,她怕连累你,自己承担了一切的罪过……”
“我该死啊!……”
此时凌儿越来越觉得不对劲,头昏昏沉沉的,仿佛血被吸走了一般……对了,滴血镯!她和县官的眼泪留在了滴血镯上,它在无情地吞噬者他们的血!
“爹……能在死之前叫一声您,我死也足够了……”凌儿有气无力地说道。
此时的县官也猜出了几分:“雪梅啊……我要死了……但是我见到我的女儿了……”
两个人在县衙昏了过去,皇上急忙赶过来:“快传太医!”县官和凌儿马上被送走,外面的人都担说散就散了,有些人还啧啧地指责者,不只是职责县令,还是县令夫人,还是那傻傻的殷娘。
而此时的县衙留下的只是一滩血,不断地重演着一个画面:血中的县令拿起一把刀,刺向臧琳夫人……
6. 求一部短篇小说!
青青子衿 洛袈小麦
子衿自昏迷中醒来时,发现之前喧嚣的闺房已是安静如常,舅舅家的两个女儿想必已离去。丫鬟随喜把雕花的窗户全打开了,一抹阳光沿着打开的窗户摸索进来,窗台上的君子兰开得正旺。 他坐在阳光里,皱着眉头为她写方子。他剑眉朗目,挺直的鼻子,挺拔的腰身,她以前所见的郎中多半年老体衰,像他这般干净清爽的男子倒真是没见过。 子衿忽然就红了脸。
【 一 】 子衿自幼体弱,又有心悸病,出生不久母亲便离世。父亲倒是极爱她的,一直都不曾婚娶,怕那后母会背着自己虐待子衿。季家的典当行越做越大,在子衿10岁那年,季家成了开封的首富。都知道季子川膝下无子,季府的万贯家产将来都是季子衿的,所以提亲的人几乎要踏破季府门前的青石板。季子川微笑着推托,只说子衿年纪小。 如此一等就是七年。子衿生活在父亲为她营造的世界里,温暖安稳,只是时常要延医吃药。 那天的天气极好,舅父家的两个女儿来访,姐妹们唧唧喳喳,说起街上贴着的通缉令来。据说是一位何姓御医狠心毒死了皇上最爱的鸾妃,然后潜逃出宫……两个表姐说得兴起,嘴唇开开合合,子衿觉得头晕,摸索着端起细瓷茶杯来,然后就听得哗啦的清脆声,子衿晕了过去。府中的家丁乱成一团,慌乱中,随喜拖了一个面生的青年大夫过来。季子川来不及细问。那后生神态自若地坐定,然后伸出两根干净修长的手指搭在子衿冰凉的手腕上。净手之后,他坐下来写药方,字是极飘逸的瘦金体,署名是陈忠恕。 方子呈到季子川的手中,和往常并没有什么不同,只是多了双宝这味药。那青年莞尔,说这是我家祖传的药方。 陈忠恕始终坚持自己煎药,一个人关在小厨房里,不许任何人进入。那味药引子双宝,始终都无人睹得它的真面目。 吃了陈忠恕的几服药之后,子衿的身体倒是好了起来。白皙的脸上开始出现红晕,胃口似乎也开了,心悸病许久都没有复发。 季子川大喜,吩咐厨娘煮了许多稀奇的菜式来,说是要答谢陈忠恕。陈忠恕一袭青衫,举止大方,季子川显然对他颇有好感。两人谈兴渐浓,不知不觉已是月上柳梢。子衿坐在父亲的下首,低头举眉之间,眼神难免和陈忠恕碰个正着,两人便慌忙避开去。季子川看在眼里,却是喜上心头。 二月的深夜,月色清凉。子衿躺在床上,翻来覆去,毫无睡意。身边的随喜睡得倒沉,子衿摇了许久,她才迷迷糊糊地揉揉眼睛,说,陈忠恕我一点都不了解,我知道的那点消息,早就告诉你了。说完,翻身又睡了。 随喜长子衿两岁,8岁被卖入季府,做子衿的侍女。所以两人姐妹之间的情谊多于主仆。子衿依恋她,她疼爱子衿。
【 二 】 已是初夏,香樟木的雕花窗子全推开了,四面八方的风逡巡着吹进来。随喜做的珠串,挂在窗棂上,彼此拥挤着,碰撞着,发出悦耳的低鸣声。陈忠恕显然被这样的声音吸引住了。他空闲着的那只手情不自禁地和着珠串,轻轻地叩击着桌面。 子衿的心怦怦地擂鼓似的跳个不停。随喜站在子衿身后,看看陈忠恕又看看子衿,她的脸色渐渐阴郁起来。良久,陈忠恕终于睁开眼睛,看着子衿说道,再调养一阵子,就好了。他写好方子交给随喜,随喜退了出去。房间里只剩下她和他,子衿忽然呼吸艰难。陈忠恕看着她,那么,不知道你愿不愿意出去走走? 三三两两的人群,出得城来。扫墓的人多,踏青的人更多。 陈忠恕走得极慢,子衿知道,其实他是在等她。足不出户的女子,自小身子又弱,远足之于她,无论如何都不是一件轻松的事。 多亏了他的体贴。 他们第一次说了那样多的话。他说他来自南方,幼时也曾家境富裕,后来因父亲得罪了官场中人,被削职回乡。父亲一病不起,母亲亦撒手西去,那年陈忠恕16岁。好在他自幼喜读医书,又被名师指点过,再加上生性豁达,所以一路行医,权当自己是在远游罢了。 都说是医者父母心,他第一次看到她的时候,她虚弱得连呼吸都困难,他的心忽然疼了一下。最初的情感总是源于心疼吧。
【 三 】 岁末之前,他们初婚。随喜大概受了风寒,忽然病倒,好了之后始终面色戚戚然。她说子衿,你嫁了人,就不会再把我当成最好的朋友了。子衿笑她,原来在吃陈忠恕的醋,又轻轻刮了一下随喜的鼻子说,无论何时,你都是我最好的姐妹。 无论陈忠恕喜欢与否,季子川渐渐地将手头的生意移交给了他。一年后,子衿产下一子,取名季嘉平,随了子衿的姓,是陈忠恕的坚持。季子川异常高兴。 立秋之后,季子川病倒了,持久地咳嗽,人渐渐佝偻下去,直至停了呼吸。子衿永远都记得,陈忠恕在她最无助的时候,对她说,子衿,你还有我。短短六个字,如一柄温热的剑,直直地击中她的心。 办完父亲的丧事,或许是过度伤心,子衿旧病复发。陈忠恕开了方子,随喜抓来药,在后院里支个小火炉,蒲扇一摇一摇地扇着火。子衿笑道,你现在会偷懒了,不肯亲自熬药了。陈忠恕微微一笑,随喜很聪明嘛,早学会了如何熬药。 子衿缠绵病榻数日,身体竟是一天不如一天。陈忠恕偶尔会大声责骂下人,怪他们偷懒,其实都是无名火,发得没来由。 天气渐渐凉了起来。典当行的生意也开始忙碌。陈忠恕每日要去店里,总是很晚才回来。无论多晚,他都要亲自熬汤药、煮燕窝粥给子衿吃,不许子衿吃下人煮的食物或是汤药。 冬至那天,陈忠恕被同行请去吃酒。二更之后还未回来,子衿喊饿,摇着随喜的手向她撒娇,说要吃燕窝粥。随喜踌躇良久,终于亲自下厨煮了燕窝粥端上来。 子衿接过燕窝粥,门吱呀一声响了,陈忠恕走了进来。看到子衿手中的燕窝粥,他的脸色变了变,随喜的脸色也变了变。他说吃了太多酒,现在肚子很饿,他让随喜再煮一碗燕窝粥给子衿,然后坐下来,一口一口地吃完了那碗燕窝粥。 第二日,季府传出丧乐,下人向亲戚朋友报丧,说昨晚陈忠恕吃醉了酒,失足跌落在水塘里。丧事办得很隆重,前前后后,都是随喜在操持。季子衿早已没了主意,铺子里的生意还是要继续。账房先生拿了账簿过来,还是随喜替她拿的主意,简单的三两句,账房先生便点头退下了,眼睛里竟是钦佩的神色。 子衿轻轻握住随喜的手,将额头抵上去,倘使没有你,随喜,我该如何面对这一切。随喜掉下泪来,那泪,像大大小小的珍珠,直直地砸在子衿的头发上。 随喜一夕之间坚强起来。在随喜的细心照顾下,子衿的精神渐渐好了,有时会和她一起去铺子。随喜将所有的账目和生意往来的单子都拿给子衿。季家的产业,你必须自己管理,外人终究是靠不住的,为了嘉平,她顿了顿,为了陈忠恕,子衿,你必须坚强地走好以后的路。 子衿摇着她的手,我知道你会陪着我,随喜,你不能离开我。 随喜死于两年后。那天下了第一场秋雨,天气微凉,随喜着一身白色的衣裙,坐在藤椅上,人如一杯沏好的茶,渐渐就凉了下去。 他喜欢着白衣的女子,随喜看着子衿,虚弱地说。子衿握住她的手,眼中渐渐有泪,你放心,我会把你和他葬在一处。随喜的嘴角已溢出鲜血来,他一定不愿意看到我,把我葬在他五百米之外,让我能远远地看着他就可以了。 她自己服的毒,鹤顶红,一杯致命。
【 四 】 随喜说恨她,是的,她比子衿健康,甚至比子衿聪明。但子衿是云端的花朵,她则是脚底下烂污的稀泥。她不甘心。 遇见陈忠恕,原本是无心插柳的事,偏偏是他改了姓名改了相貌就是不改用药的习惯。通缉令里写得明白,陈忠恕为人开方子,喜欢用干玫瑰花儿做药引子,普天之下无人雷同。虽然他将药引子取名为双宝,虽然他很细心地将用过的药引子都碾碎了,可是,细心的随喜还是拣出了那些细碎的玫瑰末儿。她许他以五万两黄金,步步为营地要拿走季家的所有财产。他为了保全性命,不得已答应了随喜。 只是,她千算万算,却没想到,陈忠恕会真的爱上子衿,自己竟也会昏了头爱上陈忠恕。燕窝里有毒,是特意拣陈忠恕不在家的时分炖的。可是陈忠恕还是回来了,不早一步,也没晚一步。 陈忠恕看着那碗燕窝粥,觉得人生始终都是一张网,他是网中的待宰杀的鱼儿,无论到哪里,都无法挣脱束缚。他站在黄金堆砌的宫殿里,眼见着那些繁华与富贵在身边来来去去,只觉得寒冷与荒凉。以前他是宫廷里最有名气最有前途的御医,上司赏识,同僚巴结。只因不肯答应醋意大发的皇后毒死皇上最爱的鸾妃,他只好潜逃出宫,隐姓埋名地活了下来。可鸾妃还是死了,通缉令贴得到处都是,说他毒死了鸾妃,畏罪潜逃。 那碗燕窝粥毒死了陈忠恕,子衿却选择了宽恕。原来她一直都知道。随喜还以为自己布局缜密,无人看得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