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言短篇小说里的一头猪
❶ 《生死疲劳》佛眼低垂处,生死皆疲劳
莫言是中国籍的第一位诺贝尔文学奖得主,也是这个奖历史上第108位得主。他能获这个奖,无论是从作品的数量、作品涉及的面还是作品的深度,都是实至名归的。莫言作品最大的特征,就是将魔幻现实主义与民间故事、历史与当代社会融合在一起。《生死疲劳》更不例外,小说看似一个被镇压的大地主,通过变成驴、牛、猪、狗、猴,最后变成大头婴儿的畜道轮回的荒唐故事。其实莫言要告诉我们的是:人类要学会认识自己,不要再被自己蒙蔽,要善待自己、珍惜自己这其实是短暂的一生,珍惜当下而非来世。
1950年的1月1号,西门闹投胎成为一头驴,小说就从他投胎成为驴开始写起。这个大地主,他有一妻两妾。这一妻叫做白氏。白氏新中国成立以后就一直是被劳动改造。直到改革开放以后,白氏才摘帽以后,这个村主任洪泰岳就对白氏有想法了。这个时候,西门闹投胎成为了一头猪,那个猪叫做猪十六。这猪十六看这个洪泰岳要去动白氏,就把他的睾丸给咬掉了,然后白氏就自杀了。他的二姨太叫做迎春,因为白氏不能生孩子,所以娶了这个二姨太以后,给西门闹生了两个孩子。一个儿子,叫做西门金龙。一个女儿,叫做西门宝凤。西门闹被枪毙了以后,迎春嫁给了西门闹的长工蓝脸,小说中这个西门闹不断地喊冤,他说他没有做坏事,他做的都是善事,所以说他是冤枉的。那迎春嫁给蓝脸以后生了一个儿子,叫做蓝解放。
西门闹的三姨太叫做秋香,水性杨花的一个人,最后嫁给了嫁给黄瞳以后,为黄瞳生了两个女儿,大女儿叫做合作,小女儿叫做互助。
西门闹的第二代是西门金龙、西门宝凤,然后迎春和蓝脸生了蓝解放,秋香和黄瞳生了合作和互助。那么蓝解放后来又生了一个孩子,就是第三代,叫做蓝开放。合作嫁给了蓝解放,互助嫁给了西门金龙。互助和西门金龙没有生孩子,领了一个孩子叫做西门欢。然后这个西门金龙还生了一个私生女,叫做庞凤凰,这就构成了第三代。阎王爷说,为什么让你,在畜道里头轮回?因为你老是喊冤,老是忘不了仇恨,其实你那个西门闹早就死了,早就已经烂了,你的那些后代都已经长大了,西门闹已经不存在了,但是你还念念不忘,正因为你念念不忘,所以就不能把你投胎成为人。阎王又对西门闹说,我们是有一个原则,我们不能让还怀着仇恨的人再变成人。所以,我让你做完狗后再去变成一次猴子,你把仇恨发泄干净以后,就让你再变回人来。轮回不可否认是中国传统文化中间的一个东西。
蓝脸是西门闹的的长工,他跟他的长工是有感情的,蓝脸分到了这个土地,就把土地当成了他的命根子,他热爱这个土地。上世纪50年代是搞合作社运动,大家都要入社,可蓝脸就拒绝入社,他单干,特立独行。最后三年自然灾害,就没吃的了,没吃的了以后,这些饥饿的人民公社社员们就抢了蓝脸家的粮食,最后把这个西门闹投胎变成的那个驴给杀掉了,大卸八块给吃掉了。
这个西门闹再投胎,他就变成了一头牛。篮脸去挑牛,他一下子认出了西门闹投胎的这头小牛。因为这个牛的眼睛跟那驴的眼睛很像。这个时间来到50年代,也是斗地主的时代。西门金龙带动了他母亲加入合作社。原来蓝脸一共是有6亩土地,这样的话3亩多地入了合作社,还好蓝解放跟着篮联一起单干。”但是他们手里只剩下3亩2分地。西门金龙入了社以后,有这么一个落后的后爹,就特别愤怒。他也是书记重点培养对象,所以对蓝解放跟着后爹单干也特别愤怒,他用鞭子抽瞎了西门牛的一只眼睛,狠狠打了一顿蓝解放,将他打得头破血流。这个时间人的精神是扭曲。后来文革开始金龙就变成了造反派,他就要改造他的后爹,他说我要去掉你这个蓝斑。这个西门金龙拎了一大桶红漆,就拿那个红漆泼到他的后爹的脸上,就这个刺了蓝脸的眼睛。那么亏得西门宝凤当初时候已经变成赤脚医生了,西门宝凤就赶紧去,拿清水来洗这个红漆。但是这个蓝脸的一只眼睛还是被刺瞎了。文革中间,蓝解放他也顶不住了,因为他一直被造反派歧视,他也需要进步。当然主要他也带走了土地,这样蓝脸就剩下1亩2分土地了。因为蓝解放跟这个西门牛的感情特别深,他说你把牛牵走,那蓝脸把房子也给了他的儿子,自己就住在牛棚里头,变成一个孤家寡人。但是他就守着他的1亩2分地,这个1亩2分地就成为了他们整个的家庭,家族人的葬身之地。
随后西门闹就投胎为猪了,它就变成猪十六。这个猪十六的话就变成所有猪里头最有能耐的,因为这个猪能够上树,能够翻墙,所以这个猪就变成种猪。时间来到70年代,文革前期到文革中期,一直到文革后期。文革前期的时候,那时候毛泽东有一个口号,叫深挖洞、广积粮、不称霸。深挖洞就是挖防空洞,因为当初时候要准备打仗,广积粮的话就是要多筹备粮食,那么广积粮里头还有一个含义就要多养猪。西门金龙成了村支书了,那他要做出业绩来,就是要做一个养猪的典型。金龙引进了一车廉价的獐头鼠目的沂蒙猪,这个猪十六与沂蒙猪头领刁小三就来了一场明争暗斗。这个时间西门闹的第二代也到了谈婚论嫁的地步,金龙与蓝解放和合作、互助的情感故事。合作和互助原来都喜欢金龙,因为他长得好,能耐又大。蓝解放暗恋互助。
到了第三代:金龙与互助没有孩子,领养了一个西门欢。解放与合作生了蓝开放,那时已经改革开放了。然后,金龙与他的情人庞抗美生了一个私生女叫庞凤凰。这个庞抗美是志愿军英雄庞虎的女儿。庞抗美还有个妹妹叫庞春苗,是后成了蓝解放的情人。可这个第三代在化冻的河面上玩冰爬犁,冰塌了,猪十六将他们一个个救起来,自己死了。
死了以后变成蓝脸家的狗生的狗小四,狗小四生下来以后,蓝解放就把这个狗小四带回他自己的家里,他的儿子蓝开放要上学了。这个时间,庞抗美已经变成了县长,庞抗美提携,让蓝解放变成了一个副县长,他没有功夫去送孩子上学,这个狗小四就扮演了,天天带着蓝开放去上学的这样一个角色。
蓝解放因为不喜欢合作,所以两人的婚姻名存实亡,他喜欢了庞虎的小女儿庞春苗,是一个新华书店里头的售货员。蓝解放喜欢上了庞春苗以后,就在办公室里头跟这个庞春苗有了办公室恋情。狗小四还当了一回侦探,帮合作发现了蓝解放的婚外恋。可这个蓝解放出轨了以后,他宁肯不要当这个副县长,跟着这个庞春苗两人就私奔,跑到西安去找了一个房子住下来。
这个时候西门金龙变成了暴发户,他变成了新地主了,因为改革开放以后,他原来是村支书,他有权力,然后他开始把村里这个土地换成这个金钱,然后他开始搞旅游开发,搞房地产开发嘛,然后他就变成了这个旅游开发区的董事长。他和他的情人庞抗美之间就变成了官商勾结,然后这个西门欢和庞凤凰就变成了县城里头的金童玉女,一个父亲是最有钱的,一个母亲是最有权的。可改革开放的红利,洪泰岳没有沾上,在迎春的葬礼上面,洪泰岳拿个土炸药,抱着西门金龙两个人同归于尽了。庞抗美在监狱里头自杀了。
蓝解放私奔了以后,合作很快就得了癌症,合作就让她的儿子蓝开放到西安去找他的父亲,合作得了癌症以后,就回到西门屯老家去了。
蓝解放回家的时候,先去看他爹,说“不孝的儿子我看您来了,您开门吧。”蓝脸就在屋里说,“我没脸见你了,我只交代你几件事”,就把合作的坟,他自己的坟,狗小四坟的地点,都说了一遍。他说,我死以后,不用棺木,不用吹鼓手,你用苇席卷了我,把我缸里的粮食都倒进墓里,这是我地里产的粮食,让它盖住我的身体盖住我的脸。蓝解放去见合作,合作说,都是我不好,早知如此,我早就该成全你们。说,咱俩也算夫妻一场,我死后,你要好好对她,跟了你的女人,都没福享。三天后,合作死了,再过两个月黄瞳死了,秋香也死了,他们都葬在一亩二分地里,西门闹、白氏、迎春、秋香都葬在了一起。
时间来到1998年八月十五,解放与春苗正式领了结婚证,蓝脸住在牛棚里,那扇门总算打开了,说你们修成正果了,我也没心事了,他泼了了三杯酒,第一杯酒泼向月亮,第二杯浇在地上,第三杯给了狗小四。然后,那天后半夜,他带着狗小四走进了那块土地。蓝脸从西门驴、西门牛的眼睛里感知到了自己的主人西门闹,他与驴、牛相依为命,到了狗小四,他已经看到了他们的前世今生。他就躺在墓地里,对狗说,掌柜的,你也去吧。蓝脸死后,解放就遵他遗嘱,将粮食都倒进他的墓里,莫言给他写了一个墓志铭:一切来自土地的都将回归土地。
金龙死了,抗美自杀了,西门欢与庞凤凰这对金童玉女流浪去了,流浪回来就变成流浪艺人,带了一只猴在车站广场杂耍。这时候蓝开放已经成了车站广场派出所的所长。这只猴子就是西门猴,他们带了西门猴回来以后,就在车站广场杂耍,他们在车站广场耍猴的时候,西门欢最终被他的原来一起玩闹的一个兄弟,用刀刺死了。这个流氓要对庞凤凰动粗的时候,这个蓝开放,他保护了这个庞凤凰。蓝开放,实际上他是喜欢庞凤凰的,但是庞凤凰并不喜欢蓝开放。蓝开放以为是脸上的蓝斑,他跑到青岛去做了一个整容手术。庞凤凰就被感动了,她就愿意嫁给他了。蓝开放就很高兴,然后他就回家去跟他的父亲蓝解放说,说“爹,我要结婚了,我要跟凤凰结婚了。”他爹说,说“不能啊”,这个“凤凰是你大伯的女儿,你们俩是同一个祖母,所以你们俩不能结婚。”
蓝开放一听这个吧,就像五雷轰顶,他大喊一声,冲出门去,一枪打死了西门猴,然后自己开枪自杀了。西门猴死了之后,就结束了西门闹在畜道的轮回。结尾处庞凤凰在2000年的凌晨,也就是一个新世纪的开端,在她住的地下室里生下了她和蓝开放的儿子蓝千岁,也就是大头婴儿,自己也死了。一切因果恩怨都结束了,蓝开放,庞凤凰和西门猴最后也都埋到那蓝脸的一亩二分地里,这里葬着与西门闹有关的所有人与驴、牛、猪、狗、猴,所有的畜,故事结束。
莫言说:这些畜类,无论是驴,还是牛,还是猪,还是狗,写的都是不猥琐。没有猥琐,写的都是很彪悍的,就是从这个彪悍的驴,把驴写成了马;很彪悍的牛,然后又变成很彪悍的猪,哪怕是一只猴子也很倔强。唯一的遗憾大头婴儿是无辜的。当然最后“一切来自土地的都将回归土地。”莫言说,佛眼低垂处,大千世界,芸芸众生,生死皆疲劳。人类的确很渺小,人应该忘记仇恨。为什么我的眼里常含泪水,因为我对这片土地爱的深沉,虽然她有这这样那样的苦难。
❷ 莫言的《忘不了吃》的原文是什么
数年前曾写过两篇有关吃的小文章,一篇题名《吃相凶恶》,一篇题名《吃的耻辱》。原本是为应付约稿随笔涂鸦,没承想发表之后,竟被几个江南才子当着我的面劈头盖脸一阵夸奖,弄得我晕头转向、不辨真假,回来就发扬"小车不倒只管推"的精神,继续吃下去,准备一直吃倒胃口为止。
我也清楚这等鸡零狗碎的破事不值得写,我也很想写点高雅的东西,我也很想让自己的文章透出一点贵族气息或是进步气息,但乌鸦怎能叫出凤凰的声音?秃鹰怎能走出仙鹤的舞步?那么,请正人君子原谅,请与我同志者笑读,咱这就开吃。
"吃"字拆开,就是"口"和"乞",这个字造得真是妙极了。我原以为"吃"是"契"的简化,查了《辞海》,才知"契"是"吃"的异体。口的乞求,口在乞求,一个"吃"字,馋的意思有了,饿的意思有了,下贱的意思也有了。
想这造"吃"的人,必是个既穷又饿的,如果让林黛玉或是刘文彩造这个字,不会是现在这样子。因为他们一天到晚都腹胀得难受,应该是食物乞求他们的口:小姐呀,老爷呀,求求你们吃掉我们吧。由此可见,语言文字确实是有阶级性的,不仅仅是些抽象的符号。
忽然记起,某人给某报写创刊某某周年的贺词时,竟把这张报纸称为"你?摇",原来报纸也分公母,真是妙极了。
言归正传:话说"文化大革命"刚刚结束的时候,我在单位听领导传达中央文件,文件的内容是一位中央首长的讲话,讲话的主要内容是国人的吃饭问题。首长说人人都有一个口,张口就是一个洞,十亿人民齐张口,想想是个多大的洞吧,大概比天安门广场还要大,你说可怕不可怕!
我们领导借题发挥道:如果说这些口都是些樱桃小口,倒进去一茶盅米汤便能灌满,问题也还不算十分严重,可这些口偏偏以鲁智深、猪八戒式居多,三大海碗米汤灌进去只是个半饱,所以呀,我们领导说:在今后很长一段时间内,对绝大多数中国人来说,吃饱,还是饥饿,就成为一个问题。
现在还是不是一个问题?将来会不会成为一个问题?
上边所写,东拉西扯,就算是一个"帽"吧,进入正文,还是要写我的"吃"史。频频谈我,令人生厌,生厌就生厌,我也没法办,你吃白面饼,我吃山药蛋。山药蛋真是一种雅俗共赏的美好食物,皇上爱吃百姓也爱吃,烧着好吃煮着也好吃,煎着好吃熬着也好吃,山药蛋哦,你的名字叫美丽!
哦,山药蛋,多少谎言假借了你的名字,如果你就是土豆的话。话分两头,抛纯薯下这土豆咱暂且不说,还是说我:截止到目前为止,我已经活了四十二岁,换言之,已经吃了四十二年。尽管我好用工笔写文章,但要我把这四十二年里塞到肚子里的东西全部罗列出来,那我就去吃耗子药拉倒,因此我只能择其要者而记之。
孔夫子说"食色性也",应该是对成年人而言。对小孩子来说,"色"还不成为一个问题(西方人被弗罗伊德得早熟另当别论)。对我这样的人来说,二十岁以前,"色"也不是一个重要问题,因为从我有记忆力起,就一直饥肠辘辘。这样说很可胡裤则能又要招致一些好汉们的痛骂,给我扣上一顶"给社会主义抹黑"的大帽子。
但事实如此,饿肚子既不光荣也不美好,何必假造。但有没有炫耀"苦难"的意思呢?有,的确是有,这是我跟着你们学的。
我生于1955年,那是新中国的第一个黄金时代。据老人们说,那时还能吃饱肚皮。但好景不长,很快就大跃进了,一跃进就开始挨饿。我记得最早的一件事是跟着母亲去吃公共食堂。端着盆子提着罐,好几个村的人挤在一起排队,领一些米少菜多的稀粥,很少有干粮。
我记得我家邻居的一个男孩把一罐稀粥掉在地上,罐碎粥流。男孩的母亲一边打裤棚着那男孩一边就哭了。男孩高喊着:娘哎,别打了,快喝粥吧!他忍着打趴在地上,伸出舌头,舔地上的粥吃。他说,娘,快喝,喝一点赚一点。他的母亲,听了他的话,跪在地上,学着儿子的样子,舔粥吃。
在场的人,无不夸奖那男孩聪明,都预见到他的前途不可限量。果然是人眼似秤,那当年的男孩,现在已是我们村的首富。他靠养虫致富。养蝎子,养知了猴,养豆虫,高价卖给大饭店和公家的招待所。他看准了有钱的人和有权的人嘴巴越来越尖,口味越来越刁,他们拒绝大鱼和大肉,喜欢吃奇巧古怪,像可爱的小鸟。眼光就是金钱。
他说下一步要训练贵人们吃棉铃虫。
公共食堂垮台后,最黑暗的日子降临了。那时不但没饭吃,连做饭吃的锅都没有了。好多人家用瓦罐煮野菜。我家还好,大炼钢铁期间我从废铁堆里捡了一个日本兵的破钢盔戴着玩,玩够了就扔到墙旮旯里。祖母就用钢盔当了锅。瓦罐不耐火,几天就炸;弄得灰飞烟灭,狼狈不堪。
我家的钢盔系精钢铸造,传热快捷,坚硬无比,不怕磕碰,不怕火烧,真是一件好宝贝。祖母用它煮野菜,煮草根,煮树皮,煮了一盔又一盔,像喂小猪一样喂着我们兄弟姐妹,度过了可怕的饥馑之年。
很多文章把三年困难时期写得一团漆黑,毫无乐趣,这是不对的。起码对孩子来说还有一些欢乐。对饥饿的人来说,所有的欢乐都与食物相关。那时候,孩子们都是觅食的精灵,我们像传说中的神农一样,尝遍了百草百虫,为扩充人类的食谱作出了贡献。那时候的孩子,都挺着一个大肚子,小腿细如柴棒,脑袋大得出奇。
我是其中的一员。我们成群结队,村里村外地觅食。我们的村子外是望不到边的洼地。洼地里有数不清的水汪子,有成片的荒草。那里既是我们的食库,又是我们的乐园。我们在那里挖草根挖野菜,边挖边吃,边吃边唱,部分像牛羊,部分像歌手。我们是那个时代的牛羊歌手。我难忘草地里那种周身发亮的油蚂蚱,炒熟后呈赤红色,撒上几粒盐,味道美极了,营养好极了。那年头蚂蚱真多,是天赐的美食。
村里的大人小孩都提着葫芦头,在草地里捉蚂蚱。我是捉蚂蚱的冠军,一上午能捉一葫芦。我有一个诀窍:开始捉蚂蚱前,先用青草的汁液把手染绿,就是这么简单。油蚂蚱被捉精了,你一伸手它就蹦。我猜它们很可能能闻到人手上的味道,用草汁一涂,就把味道遮住了。它们的弹跳力那么好,一蹦就是几丈远。
但我的用草汁染绿了的手伸出去它们不蹦。为了得到奶奶的奖赏,我的诀窍连爷爷也不告诉。奶奶那时就搞起了物质刺激,我捉得多,分给我吃的也就多。蚂蚱虽是好东西,但用来当饭吃也是不行的。现在我想起蚂蚱来还有点恶心。
吃过蚂蚱,不久就是夏天。夏天是食物最丰富的季节,是我们的好时光。60年代雨水特别多,庄稼大都涝死。洼地里处处积水,成了一片汪洋。各种鱼从天上掉下来似的,品种很多,有的鱼连百岁的老人都没见过。
我捕到一条奇怪的鱼。它周身翠绿,翅尾鲜红,美丽无比。此鱼如养在现在的鱼缸里,必是上品,但吃起来味道腥臭,难以下咽。洼地里的鱼虽多,但饥饿的人比鱼还要多,那时又没有现在这么先进的捕鱼工具,所以后来要捕到几条鱼也就不容易了。捕不到鱼,也饿不死我们。我们从水面上捞浮萍,水底捞藻菜,熬成鲜汤喝。所以老人说,水边上饿不死人。
秋天是收获的季节。鱼虾不多照样有,又有螃蟹横行来。秋风凉,豆叶黄,蟹脚痒。成群结队的螃蟹沿河下行,爷爷说它们要到海里去产卵,我认为它们更像去开什么重要会议。螃蟹形态笨拙,但在水中运动起来,如风如影,神鬼莫测,要想擒它,绝非易事。
要想捉螃蟹,必须夜里去。身披蓑衣,头戴斗笠,手提马灯,悄悄前行,最忌咋呼。我曾跟着六叔去捉过一次螃蟹,神秘新奇,趣味无穷。白天,六叔就看好了地形,用高粱秸在河沟里扎上一道栅栏,留上一个口子,在口子上支上一货口袋网。夜气浓重,细雨朦胧,身体缩在大蓑衣里,耳听着蛐蛐的声音,借着昏黄的灯光,看着螃蟹的大队沿着栅栏爬上来……
这样的经历终生难忘。螃蟹好吃,但舍不得吃。将它们用细绳绑成一串,让它们吐出团团泡沫,噼哧噼哧地细响着。把它们提到集上去,三分钱一只卖给公社干部,换来钱买些霉高粱米、棉籽饼什么的,磨成粉,掺上野菜,能顶大事儿。过苦日子,决不能贪图嘴巴痛快,要有意识地给嘴巴设置障碍、制造痛苦。
秋天,草籽成熟。最好吃的草籽是水的种子。这东西很像谷子,带着壳磨碎,做成窝头蒸熟,吃到嘴里嚓嚓响,很是精彩。
秋天好吃的虫儿很多,除了形形色色的蚂蚱,还有蟋蟀。深秋的蟋蟀黑得发红,肚子里全是子儿,炒熟了吃,有一种奇异的香气。捉蟋蟀比捉蚂蚱难度大一些,这虫儿不但蹦得好,还会钻地洞。还有一种虫儿,现在我知道它们的名字叫金龟子,是蛴螬的幼虫,像杏核般大,全身黑亮,趋光,晚上往灯上扑,俗名"瞎眼撞"。
这虫儿好聚群,停在枝条或是草棵上,一串一串的,像成熟的葡萄。晚上,我们摸着黑去撸"瞎眼撞",一晚上能撸一面口袋。此虫炒熟后,那滋味又与蟋蟀和蚂蚱大大的不同。还有豆虫,中秋节后下蛰。此物下蛰后,肚子里全是白色的脂油,一粒屎也没有,全是高蛋白。
进入冬天就惨了。春夏秋三季,我们还能捣弄点草木虫鱼吃吃,冬天草木凋零,冰冻三尺,地里有虫挖不出来,水里有鱼捞不上来。但人的智慧是无穷的,尤其是在吃的方面。大家很快便发现,上过水的洼地地面上有一层干结的青苔,像揭饼一样一张张揭下来,放在水里泡一泡,再放到锅里烘干,酥如锅巴。吃光了青苔,便剥树皮。
剥来树皮,用斧头剁碎、砸烂,放在缸里泡,用棍子拼命搅,搅成糨糊状,煮一煮就喝。吃树皮的前半部分的工序和毕升造纸的过程差不多,但我们造出来的不是纸。从吃的角度来说,榆树皮是上品,柳树皮次之,槐树皮更次之。很快,村里村外的树都被剥成裸体,十分可怜的样子,在寒风中颤抖着。在这危急的关头,政府不知从哪里调拨来救济粮。
所谓救济粮,根本不是粮,而是一些发霉的萝卜叶子一类的东西,挤压成件。现在拿那样的东西喂猪,猪也不会吃。但在当时确是货真价实的宝贝。分配时人人都红着眼,盯着秤杆,一星一点,秤高秤低,都十分计较。这种东西也不是常有的,总是在人们饿得即将停止呼吸时,才会发放一次,可见国家也是相当的困难。
发放救济粮的钟声敲响时,连躺进棺材里的人也会蹦出来。这当然是夸张。那时候,人死得太多,哪里还有什么棺材。死了,好歹拖出去,让狗吃了拉倒。那是狗的黄金岁月,吃死人吃的,都疯了,见了活人也往上扑。有人可能要说:你们为什么不去打狗吃呀?狗肉营养丰富,味道鲜美。你问得好,你这念头,我们早就想到了,可我们腿肿得如水罐,走两步就喘息不迭,根本不是狗的对手。
与其说去打狗,勿宁说去给狗加餐。如果有枪,勾一下扳机的力气还是有的。但在那种情况下,老百姓手里要有了枪,什么样的坏事干不出来呢?公社书记和公安人员手里倒是有枪,但他们有粮吃,不必去打狗吃。他们嫌吃死人的狗太脏,提着枪去打野兔、大雁、水鸭子什么的佐餐。
大概是1961年的春节吧,政府配给我们每人半斤豆饼,让我们过年。领取豆饼的场面真是欢欣鼓舞的场面。有的人,用衣襟兜着豆饼,一边往家走,一边往嘴里塞。我家邻居孙大爷,人没到家,就把发给他家的豆饼全都吃光了。
他一到家就被老婆孩子给包围了,骂的骂,哭的哭,恨不得把他的肚皮豁开,把豆饼扒出来。可见爱在饥饿的人群里,要大打折扣。孙家大爷躺在地上,面如灰土,眼泪汪汪,一声不吭,任凭老婆孩子撕掳踢打。孙家大爷当天夜里就死了。他吃豆饼太多,口渴,喝了足有一桶水,活活给胀死了。
那时我们的胃壁薄得如纸,轻轻一胀就破了。孙大爷死了,他的老婆孩子,没掉一滴眼泪。多少年后提起来,孙大奶奶还恨得牙根痒痒,骂老头子吃独食,连一点人味都没有,死不足惜。这次年关豆饼,胀死了我们村十七个人,教训很深刻。
后来我在生产队饲养室里喂牛,偷食饲料豆饼时,总是十分节制,适可而止,生怕蹈了孙大爷的覆辙。
那几年里,母亲经常对我们兄弟讲述她的一个梦。她梦到自己在外祖父的坟墓外边见到了外祖父。外祖父说他并没有死去,他只是住在坟墓里而已。母亲问他吃什么,他说:吃棉衣和棉被里的棉絮。吃进去,拉出来;洗一洗,再吃进去;拉出来,再洗一洗……母亲狐疑地问我们:也许棉絮真的能吃?
度过60年代初期,往后的岁月还是苦,但比较起来就好多了。"文化大革命"期间,村里经常搞忆苦思甜运动,大家一忆苦,总是糊糊涂涂地忆到1960年。一忆到1960年,干部们就跳起来喊口号,一是要打倒苏修,二是要打倒刘邓,干部们说1960年的饥荒是刘邓串通了苏修卡中国人的脖子造成的。我们明知道这是胡说,但谁也不去装明白。
一直到了70年代中期,还是不能放开肚皮吃,但比较1960年那是好多了。我从小饭量大,嘴像无底洞,简直就是我们家的大灾星。我不但饭量大,而且品质不好。每次开饭,匆匆把自己那份吃完,就盯着别人的饭碗号啕大哭。母亲把自己那份省给我吃了,我还是哭。一边哭着,一边公然地抢夺我叔叔的女儿的那份食物。
那时我们尚未分家,一家老小,有十三口之多。在这样的大家庭里,母亲是长媳,一直忍辱负重,日子本来就很难过,我的无赖,更使母亲处境艰难。夺我堂姐的食物吃,确是混账。我婶婶的脸色难看,说出的话像毒药一样,一句句都是冲着母亲来的。母亲只好骂我,向婶婶赔礼道歉。这是我一生中最坏的行为,至今我也不能原谅自己。长大后我曾向堂姐说起过此事,她淡然一笑,说不记得了。
母亲常常批评我,说我没有志气。我也曾多次暗下决心,要有志气,但只要一见了食物,就把一切的一切忘得干干净净。没有道德,没有良心,没有廉耻,真是连条狗也不如。街上有卖熟猪肉的,我伸手就去抓,被卖肉人一刀差点把手指砍断。村里干部托着一只香瓜,我上去摸了一把,被干部一脚踢倒,将瓜砸在头上,弄得满头瓜汁。
那些年里,我的嘴巴把我自己搞得人见人厌,连一堆臭狗屎都不如。吃饱了时,我也想痛改前非,但一见好吃的,立刻便恢复原样。长大后从电视上看到鳄鱼一边吞食一边流泪的可恶样子,马上就联想到自己,我跟鳄鱼差不多,也是一边流泪一边吃。在家里如此,出去也如此。我去偷生产队里的马料吃,被保管员抓住,将脑袋按到沤料的缸里,差点呛死。我去偷拔人家的萝卜,被抓住,当着数百名民工的面,向毛主席的画像请罪。
我去生产队的花生地里偷扒刚种下的花生吃,中了药毒,差点要了小命--花生米是用剧毒农药浸泡过的。至于偷瓜摸枣,更是常事。有时被捉住,有时捉不住。被捉住就挨顿揍,捉不住就如同打了一个大胜仗。有一次我去偷临村的西瓜,被看瓜人发现,那愣头青端起土炮就搂了火,扑通一声巨响,惊天动地,打倒了一片玉米,吓得我屁滚尿流。
想跑,腿挪不动,被人家当场活捉,用土炮押送到学校去,成了轰动学校的新闻。与吃有关的恶心经历窝囊事,写成文那真叫罄竹难书。这几年在远离家乡的地方,偶尔也敢人模狗样一下,但一回到家乡,马上就像一条挨了痛打的狗,紧紧地夹起尾巴,生怕一翘尾巴引起乡亲们的反感,把我小时候那些丑事抖搂出来。
有人硬说我对军队没有感情,这是让我不能接受的。挂在嘴上的感情多半虚假,藏在心里的才有质量。我当兵之后才真正填饱了肚子,有了一些人的尊严,就冲着这一点,也不敢对军队没有感情。当兵临走前,村里的几个复员兵来给我传授他们在部队积累的宝贵经验。他们说:如果吃面条,第一碗捞半碗,连吹带搅和,凉得快,吃得也快。
吃完这半碗,再去狠狠地盛来冒尖一碗,慢慢地吃。如果第一碗就盛得很满,等你吃完再去捞时,锅里就只剩下汤水了。如碰上吃米饭,万万不可咀嚼,只要一咀嚼,南方兵就发笑。我到了部队,才发现那些复员兵纯粹是在胡说八道。新兵连生活差一些,分到新单位,简直就是上了天堂。
我们那单位,只有十几个人,却种了五十多亩地,每年种两季,一季小麦,一季玉米。小麦磨成精粉(我们只吃精粉),玉米用来喂猪。你就想想我们那单位的生活吧。战友的父亲来队吃了几天,感叹不已,道:什么是共产主义?这就是了。我从新兵连下到新单位,第一顿吃了八个馒头,自觉不好意思,更怕给领导造成不良印象,影响了进步,才意犹未尽地住了嘴。就这样也把炊事班长吓了一跳,跑去向管理员汇报情况,说管理员大事不好了!
管理员说有什么大事不好了,难道是鬼子又进了村子吗?炊事班长说鬼子倒是没有进村,但是来了几个新兵,个个都是饭桶,吃得最少的那个,一顿饭还吃了八个馒头。管理员说我就怕他们不能吃,能吃的兵必能干,不能吃的也不能干,我们的粮食大大的有。明天就给我杀猪,给这几个小子油油肠子。
第二天果然宰了一头大肥猪,切成拳头大的块儿,红烧了半锅。馒头是新蒸的,白得像雪花膏似的,猪肉炖得稀烂,入口就会融化。啥叫幸福?啥叫感激涕零?啥叫欣喜若狂?这就是了。这顿饭吃罢,我们几个新兵,走起路来都有些摇摇晃晃,吃猪肉吃醉了。我个人的感觉是肚腹沉重,宛若怀了一窝猪崽。
又过了几十年,当我成了所谓的"作家"之后,在一些宴席上,又吃到了蚂蚱、蟋蟀、豆虫等昆虫,又吃到了当年吃坏了胃口的野草、野菜,满桌的鸡鸭鱼肉反而无人问津。村里的首富,竟是一个养虫的专业户。我想,怪不得哲人们说两极相通,原来饿极了和饱极了都要吃草木虫鱼,就像北极和南极都是冰天雪地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