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篇小说羽毛
Ⅰ 马尔克斯加西亚的短篇小说,讲一个受伤的天使为救他的女人拔光身上所有的毛然后死去
我看过的,以前在读者还是意会里面看到过.
天使无意之中跌落人间被小女孩所救就决定嫁给小女孩,小女孩长大后天使来到人间找到小女孩.但发现小女孩已经被世俗的金钱物质所污染,在拔了第一根羽毛做成笔被女人拿去卖钱救急,但后面就是为了赚钱.天使很伤心但却是很无奈,最后拔光了羽毛无法飞回天上最后死去.
文章名字好象是叫<落入人间的天使>.我感肯定不是马尔克斯的东西.那反映的是时间的推移,人也被世俗所同化,对物质的追求使人掉去了最后一点童真.
以前还看到了一篇微型小说上的文章也是大概内容.大概就是讲中学时代认识的一个女生是什么什么样,但没有和她结婚.后来30岁再去找那女生,却发现那女生和普通市井街民一样带金项链,讲粗话,抽烟,打牌一副庸俗的样子.最终默默走开的故事.
Ⅱ 读雷蒙德卡佛的《羽毛》
读雷蒙德·卡佛的《羽毛》
《羽毛》的故事其实很简单,“我”在厂里新结识的同事巴德邀“我”和妻子弗兰去家中共进晚餐,“我们”应邀前往。巴德家大概住在城乡结合部吧,反正家里紧挨着一块玉米地。我们的汽车刚进巴德家门,就被他们的宠物——一只孔雀给吓了一跳。进门之后双方都有点局促,聊天也聊不大起来,只能干坐着看电视。巴德的妻子奥拉忙着做饭、哄孩子,巴德向大家介绍柜子上奥拉在矫正前做的牙齿模型,又聊了聊孔雀的来历,有一搭没一搭,总算熬到了吃饭。菜很简单,不是这个豆子,就是那个豆子,还有“我”不怎么爱吃的蛋黄派。就这样,一顿饭还不时被孩子的哭声与孔雀的叫声打断。等孩子终于抱出来之后,我们发现这是个奇丑无比的孩子。孔雀的爪子不停拍打着屋顶,大家不胜其烦,最后只好把孔雀放进屋来。总之,一顿饭吃得绝对算不上尽兴。吃完饭后,大家就分手了。算得上是情节的就只有这点了。
小说的名字叫《羽毛》,这就说明孔雀在小说中是很重要的一个意象。看过顾长卫的《孔雀》的人就知道,孔雀是美的象征,是无法实现的理想的象征,在这篇小说里,孔雀也承载着相同的象征功能。奥拉其实是这篇小说中最丰满的一个人物,她对生活有着美好的追求,这从她以孔雀为宠物和矫正牙齿等颇具审美意味的举动中都看得出来,然而生活总是向她呈现出丑陋的一面,前夫是个酒鬼,而巴德又是个很实际的人。她把牙齿模型放在家中显眼处是为了提醒自己“欠了巴德有多少”。这丑陋的牙齿模型就像是把她的梦想坠在狰狞现实里的锚。奥拉养孔雀是出自童年的梦想,在她的眼中孔雀是“天堂鸟”,而在巴德看来,这是花去他一百美元的“昂贵的品味”。夫妻俩为了要不要把孔雀放进屋来而生的小小龃龉可以看作是他们生活观念冲突的缩影,巴德那句“这只孔雀疯了,该死的鸟不知道自己只是一只鸟,这就是它主要的毛病”其实正是他对妻子的评价,而梦想与丑陋现实结合的产物是什么呢,自然就是那个丑陋无比的孩子了。孔雀的最终命运是“飞进树里,就不见了”,梦想或许都是这样无疾而终的吧,只留下一两片羽毛供人偶尔怀念一下。“后来那些树被猫头鹰接管了”,所以要想生活下去,我们最终还是只能去直面丑陋、适应丑陋。
不过别忘了,生活中有粗砺直接的丑陋,如巴德夫妇的生活和他们的孩子,也会有精致掩盖下的丑陋。弗兰和杰克虽然日子过得稍微好一些,但他们的生活最终也没有能够逃避庸俗的吞噬,弗兰的长发——这一审美追求的标志——后来也剪去了,他们的孩子也有了“喜欢拐弯抹角欺骗的天性”,弗兰长胖了,杰克与弗兰之间说话也越来越少,他们的孔雀终于也飞走了,只留下奥拉送给他们的几根孔雀的羽毛,算是对他们当时那愚蠢想法的长久的讽刺。我个人以为,这样一个证明杰克夫妇“五十步笑百步”的结局可以改得更不着痕迹一些,盘旋于空中的威胁或许更有悲剧意味。
卡佛就这样“转动手里的镜子”,让读者像那只孔雀一样,“左右摇头才能看清楚自己。”而能在短短二十九页的一个故事里让人品尝到生活杂陈的五味,实现他对生活的批评,卡佛堪称是个短篇小说的好手。
Ⅲ 卡佛Carver《大教堂》
在学习伟大小说如何写成的意义上,雷蒙德·卡佛无疑是我最可贵的老师和最伟大的文学同路人。—村上春树
【读书】卡佛的《大教堂》
顶着“美国最具影响力的短篇小说家、极简主义大师”的名号,雷蒙德·卡佛这本书的第一个短篇《羽毛》,却让我读完有踩空台阶的顿挫失落感。
《羽毛》讲述某天我和妻子去工友家聚餐的一件普通事情。作者语气平淡而隐忍,描述琐碎又细致,很有电影画面感。第一次(后来也证实是最后一次)到访工友家的遭遇并不喜悦,一只在门口怪异哀嚎的孔雀,一副摆在电视机柜的参差不齐的工友老婆的牙齿,一个长得丑陋无比健壮的婴儿…我和妻子在不断的诧异和些许难堪中与工友夫妻尬聊,好不容易结束了晚餐离开,回家时感到如释重负的轻快。
我读后的失落,应该是因为期待落空了,没有峰回路转的情节和逆转突变的结局。《羽毛》到最后也一直是淡淡地诉说:聚餐之后发生了一些微妙变化,妻子剪掉了我喜欢的长发,有了个天性有些问题的孩子,和工友的关系也因那次聚餐的尴尬而有些难堪…似乎就是一些稀松平常的生活写照,找不到可圈可点的亮眼之处。
然而,整篇小说读下来,弥漫着的无奈低落的气息让人不禁思索。作者以当事人的第一人称述说,像电影的画外音,为每个画面做着解说。配合着日常细碎的琐事,他前后做了对照:从工友家的混乱不堪中出来,他相信自己不会落到他们那般境地。但是到了后来,镜头移转,他的妻子头发短了、发胖了,夫妻间渐冷淡,只聊电视;有了孩子,性格有些问题,而他又不想谈论此事;和工友的关系疏远,谈话也小心了,只在一起抽抽烟…所有这一切,他似乎要告诉我们:“我的生活也变成这样了有点问题,可又没办法改变,就这样过着吧”。
《羽毛》表达的应该是,生活的真相就是如此不堪,或者说,生活总会变得不堪的,就像原来漂亮美丽的孔雀,在时间的消磨中,光鲜的羽毛被一根根拔掉,露出了脏兮兮、臭哄哄的实相,显露出美国二十世纪市井浮世绘的一角。
PS:随书附送的书签,是一枚BOARDING PASS:“现在就启程从现实飞往梦想吧”,甚合我心。
Ⅳ 《羽毛》——【雷蒙德·卡佛(美) 】读后感400字
小说《羽毛》(Feathers )是卡佛第四部短篇小说集《大 教堂》(Cathedral)中的第一篇,讲述了故事的叙述者杰 克(“我”)和妻子弗兰应邀去朋友巴德家聚会的一次经历。
在巴德家中,杰克夫妇遇到了一系列奇异其至荒诞的事情: 一只臭烘烘又不时发出哀号的孔雀被当作宠物养着,一副 参差不齐的牙齿模型摆在电视机上方,一个丑陋的婴儿倍 受父母的喜爱。这次聚会之后,杰克和弗兰的生活发生了 改变。整篇故事看似完整,但在聚会结束时和故事叙述时 之间却出现了空白。读完小说,读者不禁会问:为什么别人家的一只脏孔雀或者一个丑小孩会影响到一对夫妇的关 系?为什么这次普普通通的聚会能够在杰克的生活中起到 如此重要的作用?究竟是什么导致他们情况发生了改变? 故事的叙述者杰克似乎无法回答这些问题,作者也没 在小说中给出直接的回答。简约是卡佛小说创作的最大特 征,也是解读其小说意义的关键。看似简单的文本中实则蕴含着丰富的能指符号。借助这些符号,读者可以对小说 的意义做出自己的诠释。
在符号学中,索绪尔认为,符号包含能指(signifier ) 和所指(signified)两个层次。能指是声音形象;而所指则 体现意义W。符号的所指具有表达意义,并且可以使意义 向外延伸。在文学语言符号研究中,文学作品本身就是一 个符号,作品的语言是这个符号的能指,作品要传达的意 义是这个符号的所指。而在作品这一符号下,又包含着各类具体的文学符号。文本中出现了哪些主要的符号?它们 代表了什么?作者为什么选择这些符号?回答这一系列有 关符号的存在和意义问题,对于揭示整个作品的所指具有 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