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狗短篇小说
『壹』 《聊斋志异》中的《犬奸》是一个什么样的故事
1、《犬奸》是清代小说家蒲松龄创作的文言短篇小说,以下是原文译文。
译文:
青州有一个商人,经商在外,经常一年都不回家一次。家里养着一只白狗,他的妻子就引着它与自己交配,狗便习以为常了。 一天,丈夫回来,与妻子同睡一床。白狗突然进屋窜上床,竟把商人咬死了。后来,邻居们稍稍听到一点这事的经过,都抱不平,于是告了官。官府拷打这妇人,妇人就是不招供,便将她押进了监牢。接着官府又命衙役把狗牵来,狗来了又把妇人叫出来。
一个押解妇人,一个押着狗。一路上有愿看人、狗交配的,就敛钱贿赂差役,差役便叫狗与那妇人交配。所到处,看的人常有几百之多,差役因此也大发其财。后来,妇人和狗都判了刑,被一寸一寸地割死了。唉!天地之大,真是无奇不有。但是长着人样却与狗相交的,又岂止这妇人一个呢?
异史氏为这件事写了判词,说:濮上桑林的幽会,自古被人所不齿。而那位妇人,因丈夫常年外出故而不能忍受空床之苦,乱想苟合的欢娱。夜叉睡在床上,不料却是家中的雌兽;家犬入洞(即与女主苟合),于是便成了被子里的情郎。巫山神女的阳台前,摇动的竟然是狗尾;温柔乡里,频频款动的却是大象般的腰身。锐锥处于皮囊,一纵股而脱颖;留情结于镞项, 甫饮羽而生根。
忽然想到和异类交欢,真是匪夷所思的念头。看门狗是为了防止奸夫却自己成了奸夫,嫉妒自己的男主人而杀了他,纵使是萧何曹参也无法按律惩治;人并不是禽兽但有时连禽兽都不如,奸诈污秽淫荡腥臭,他们的肉连豺狼虎豹都不会吃。啊!如果女人因奸杀夫,按律可以剐;但家犬因奸杀主,人世间还没有相应的刑罚。人如果作恶,可以罚人来生做狗;但狗如果作恶,恐怕阴曹地府都没有办法。我看只有将其肢解并追回魂魄,一并押赴阴曹问问阎罗大人。
2、原文: 汉末,东岳有郎,喜结连理。月余,夫欲差之鲁中,甚忧娇妻,遂购一雄犬,一伴妻之苦闷,二防贼之淫威。三栽后,夫还,入门闻犬吠,抬首观冷颜。是夜,夫欲行周公之礼,惊见妻肤旧痕累累,惑,追其由。妻无奈:狗解人意,夜夜同眠。翌日,夫杀犬,然妻念旧情,殉之山崖。
(1)人狗短篇小说扩展阅读
赏析:作者只是借这个丑恶的现象,来讽刺当时社会环境的污浊罢了。至于文中描写交媾的文字,是必须有的,不然怎么能够出版呢!这是一篇内容隐晦的文章,之所以这么写,完全是形势所迫。本文描写了一个商人的妻子,因为丈夫多时不在身边,就忍不住和家中的白狗交媾,最后被判肢解的酷刑。具体故事情节只是引子,作者的点评才是重点。不过众说纷纭,一定还有许多见解。
『贰』 找一本书关于人与狗的,日本的小说,还拍成过电影
是<导盲犬小Q>
《导盲犬小Q》改编自日本作家石黑谦吾和秋元良平的小说《再见了,可鲁》。书中的可鲁确实曾经存在,生卒年为1986年6月25日到1998年7月20日。一只聪明的、一生都在工作的狗,在人世间走过了12年的岁月,日后它的故事被记录、被传播。然后是除了他的主人和作者之外的更多人被感动。据说,作者用了15年的时间才完成这只小狗的传记。时间证明,这15年的付出的确有所值,因为在出版后的一年多时间里,这本书已经被认为是21世纪“感动1亿亚洲人心”的超级畅销好书和21世纪亚洲“赚得泪水最多”的一本书。
或者是 《我和狗狗的十个约定》
『叁』 《人狗》最新txt全集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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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预览:
人狗
作者:骚客
第一节
更新时间2007-4-6 11:12:00 字数:2941
这是个虚构的真实故事,也许我们当中许多人和这故事里的人有着许多相同点,甚至还可以在里面的人物身上找到自己的的影子,也许还会问这故事里的人是不是就是自己。正是因为这样,故事中述说的才是我们人性和社会深处最本质的、最原始的、最美好的、最丑恶的东西,我要把它们挖出来在太阳下暴晒,晒出我们灵魂中的丑恶,留下珍贵的东西,也许能让我们的灵魂更干净些!
一
我用力分开紧紧拥抱在一起或单或双的眼皮时,天已经快黑了,已经好几天没有睡个好觉了,很想睡但怎么也睡不着。我的眼皮睡好了是单,没睡好是双,今天应该是双眼皮,想起自己好不容易从山沟沟里考上这个二流的医学院,总算是跳出了农门,可现在快毕业了工作却没有着落。为了毕业后的工作,也为了我的爱情,我已经在这个城市的街头游荡很多个白天和黑夜了。虽然我已经在这城市生活了五年,今天才终于发现我并不属于它,它也不属于我,在这城里找不到我的立锥之地。
“要起来啦,床上可以解决生理问题,但是不可能解决工作问题的”心里盘算着今晚如何去找那个教务处的李处长,如何厚着脸皮把来意说清楚,还要把父母的血汗钱拿出来恭敬的放到李处长家的桌子上。
“唉!行走江湖脸皮还是要厚,这么多年大学竟然没有把脸皮练厚一点”心里不住的埋怨自己,一边穿好衣服,简单地洗漱一番,来到单车棚,找到了自己那60块钱的二手……
『肆』 人与狗小说
感人的狗狗小说:《狗来了》、卡拉是条狗、101只斑点狗、金毛猎犬
『伍』 描述人与动物之间故事的书籍有哪些
1、《第七条猎狗》
《第七条猎狗》是作家沈石溪的成名作。这篇短篇小说,展示了沈石溪非同寻常的讲故事的能力。
讲述的是老猎人召盘巴和他第七条猎狗的故事。老猎人闯荡山林40年,却得不到一条称心如意的猎狗,一直引以为憾。这第七条猎狗是军犬的后裔,“撵山快如风,狩猎猛如虎”。老猎人爱狗如爱子,给它取名赤利,是傣族传说中会飞的宝刀的意思。
2、《狼王梦》
《狼王梦》是一部长篇动物小说,是“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的代表作品,于2009年10月浙江少年儿童出版社出版。
内容介绍:
大公狼黑桑想当狼王,和母狼紫岚一起想推翻旧狼王,可是这天黑桑不幸地陪同野猪丧命于鬼谷中。紫岚为黑桑生下了五个孩子,第一只在出生时,在冰冷的洪水中被冻死了。紫岚给大儿子取名为黑仔,二儿子是蓝魂儿,小儿子是双毛,小女儿是媚媚。
因为黑仔非常像当年的黑桑,所以紫岚非常宠爱它,想让它来完成黑桑的遗愿,推翻现任狼王,可它却表现出了狼没有的满足感,于是紫岚就开始训化它,在它这个年龄,别的幼狼还不敢出洞,可它已经奔驰在草原上了,结果被一只金雕叼走并吃掉了,只好再让蓝魂儿迟侍代替黑仔,蓝魂儿果然不负众望,在狼群中算是佼佼者,每次都是它带领着大家,可空塌就因为太过自信,让自己死在了猎人的陷阱里,紫岚只好再把希望放在双毛身上,但这是一匹奴性十足的狼。
最终双毛死于狼王洛戛的爪下。紫岚快绝望了,可它一定要实现黑桑的遗愿,媚媚正处于狼的配种期,紫岚只好为媚媚找一头强壮的狼,才能有遗传基因好的狼仔,可媚媚却和狼群中最奴性的公狼吊吊在一起,紫岚只好将吊吊咬死,。后来强壮的公狼卡鲁鲁和媚媚生了5只狼仔,但紫岚看不到他们成为狼王了,因为紫岚为了保护媚媚的狼仔而和金雕一起坠入悬崖。
3、《一只猎雕的遭遇》
《一只猎雕的遭遇》是沈石溪1990年创作的长篇动物小说。主要讲述了猎雕巴萨查一生坎坷的经历。
故事内容:
猎雕巴萨查对豢养它的猎人达鲁鲁忠心耿耿,由于人类和动物价值观念的差异被主人抛弃;先是卖给雕贩子马拐子充当诱骗同类的诱雕,生性高傲的它在屈辱中偷生,受良心谴责开始抗拒诱惑;继而又当了养雕人程姐的种雕,在笼子里温情脉脉地苟活。但因母雕花水背的死,它受到强烈心灵震撼,重新追求自由自在的天空,终冒着生命危险重返大自然,成了一只野金雕。
它在蓝天间翱翔,原本开始向往家庭温情,却替蓝顶儿承担起照料三只幼雕的职责,历尽艰辛抚养它们长大成年后,被迫离开了这个家;后来它意外地在生死关头救了猎人达鲁鲁,又一次回到他怀抱被收养为“义雕”,然而在一场黑风暴中,最终还是死于为求自保的达鲁鲁之手。
4、《再被狐狸骗一次》
《再被狐狸骗一次》是2010年12月1日由浙江少年儿童出版社出版的图书,作者是沈石溪。码亏吵该书主要介绍了许多关于狐狸的故事。
作品导语:作者沈石溪被一对狡猾的狐狸夫妻骗走了一只刚从集市上买来的鸡。过了几月,作者沈石溪上山砍柴时又遇见了那对狐狸夫妻。公狐狸为了让母狐狸能带着小狐狸安全转移,竟然不惜咬断自己的腿,想把年轻人引开。看着鲜血淋漓的公狐狸,作者沈石溪虽然识破了它的诡计,却甘愿再次受骗……
5、《古剑·军犬·野鸽》
《古剑·军犬·野鸽》是由中国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编写的经典军旅小说。《古剑 军犬 野鸽》的内容简介如下:中缅边境一个小小的哨所,九名战士伴着一柄出土古剑、一条退役军犬和一对野鸽,过着平淡却不平静的边防生活。终于有一天,境外毒品贩子穷凶极恶地扑了过来……
『陆』 求几篇有关狗狗的短篇小说,有的话请复制过来
傍晚,太阳隐匿山后的时候,在乡间的土路上,慢慢行驶着一辆很旧的卡车。车上拉着稻乡特产——无公害绿色大米。在这秋收的日子,城市青年小迪,偷开单位的破车,来乡下偷运。当然,大米不是偷的,是买的,比城市里卖的大米纯正、新鲜且便宜。
00晚上路卡少,截米卡子(这阶段,国家不允许乡下私自交易大米)的人都离岗而去。这个时候,大概都在“两气”齐全的楼房里看电视、睡觉,或者进舞厅,干点别的什么,谁知道呢?
00现在的事情真怪,在农村工作的干部,家大都安在城市,早晚上下班都坐通勤车。怪的事情太多。比如,面前的大树下,这个时候,看不太真切了,好像有一条狗,坐在树下的路边,静静地等着,等待什么的降临。像条又聋又瞎的老狗,汽车近了,声音以及不咋亮的灯光过来,它没啥反应,仍等待着,不动。
00城市青年小迪的车过来了,小迪在微弱的光亮中看到那条老狗了,一个念头立刻在他脑海里闪现,狗肉的香气像黑暗的天空下那一层薄薄的雾,弥漫开来。小迪是多么高兴啊,这一条没人经管的老狗,它是跑不掉了。真是老天开眼,半路上给小迪送条老狗,老狗是活的,它在动,但是,小迪下了决心要带它回城。这个时候,乡村人大都坐在六十度的灯泡下吃饭,或看电视。小迪看见这个村子万家灯火,电视画面在某家窗子上闪闪烁烁,他感觉到了家的亲切与温暖。但他不能把车开快,车灯坏了一个,另一个也不够健康,红丝丝的,不很明亮。好在乡间土路的夜晚,没几辆车驶过。
00小迪把车开过大树下静静地坐着的那条狗了。看来真是条老狗,行动迟缓。车一来,它是应该为避免丧命而逃跑的。它没跑,但有些动作,大概正想站起,想走了。这条老狗,它不可能跑了,小迪暗自高兴。他知道,这肯定是条不能看门护院的老狗了。主人不在意的一条老狗,它在夜晚,独自静坐于马路边,回忆曾经有过的辉煌的青年时代。也许它没有辉煌过,一生都是平平淡淡的,从自由自在到处乱跑的年代走来。那时候主人不用故意喂它们,刷锅水是最好的饮料,人们啃剩的骨头,是一年之中不可多得的美味佳肴。它们自由自在地跳进邻居家以及自家的猪圈、鸡舍觅食。它们把猪食槽鸡食盆舔食得比主人刷洗的饭碗还要干净、光滑。
00后来就是禁止养狗了,它的同伴们都惨遭杀害。打狗队的人真狠,一棒子就把活蹦乱跳的狗打晕了,他们拔出刀割下狗的四蹄,狗血四处流散,血腥气弥漫整个村子,而他们早已扬长而去。没有四蹄的四腿,流了两滩血之后,狗又苏醒了。瞪着两眼哀鸣,流着血的四腿,试了几试,却再也站不起来了。于是,只有痛苦的哀鸣和无奈的眼泪。这些场景它都看在眼里,记在心上。那时,它的主人很精明,它也善解人意。主人把它领到茂盛的菜地沟,一拍它的脑袋,说,趴下,别出声,打狗队的来了。它就知道大祸临头了。此前,它跟主人看过好几场这样明目张胆的凶杀了。它明白了,不能再像从前那样管闲事了。它老老实实地趴着一动不动,它听到拖拖拉拉的脚步声和吵吵闹闹的说话声近了。它本能地想扑上去,杀杀他们的威风。可是,它看见那个虎口一样的狗夹子和沾满了同类鲜血的打狗棒,浑身一哆嗦,就跳不起来了,也叫不出声了。
00它捡了一条狗命,后来就被主人拴上铁链子,也有了一日三餐的饱食。然而它还是很怀恋从前窜东家跑西门,在田野上撒欢、与伙伴们玩耍、自由自在恋爱的时光。那时某天没打着食也饿,但精神头足,看谁不顺眼便下口一咬,以解心头之恨。它还和同村的大黄为争小白大干了两天两夜,它的耳朵被大黄咬出血了。但是最终大黄败了,小白乖乖地跟了它,它们旁若无人地在山岭上恩爱。后来,小白给它生了三男二女,都是壮实、可爱很抢手的小家伙。据说,它的三男二女,在那次打狗运动中,丧生二男一女。另一男被早一步卖到了外地,一女偷跑了,不知跑到哪里去了,是当了野狗,还是被哪个好心人收养了。
00它守望着这个村庄,多少年了。这村庄只多些瓦房,一些不认识的后生,一些操外地口音来做买卖的人。道路加宽了,加高了,一些高大的盘根错节的老树被伐了,又栽上矮桩的中看不中用的花草树木。那些它熟识的人有了白发,行动迟缓,如它。昨天,它的年轻一代的主人又吵架了。女主人说,都老了,光能吃饭啥用没有,整天病歪歪的让人闹心。它知道了,它不会再被买去看门护院的,归宿在哪儿呢?
00它想着,双爪触地,它是要站起来,往哪去呢?正犹豫时,刚刚过去的那辆车又倒回来了。没有声音,悄悄地,悄悄地倒回来……它伸手拽树,其实它还是想站起来。小迪的车倒得很慢,小迪想如果它跑掉了就算它命大。但它没有跑,而是慢慢地慢慢地被小迪的车碾在轮下的。它好像叹了一口气?慌乱中的小迪实在没听真切。它终于没能站起来,无声无息地倒下了。好像是没有多少痛苦的,一刹那就过去了。去追曾经被割去四蹄的伙伴儿。
00小迪没想到弄死一条乡村的老狗会这么省劲,悄没声的,这条老狗就属于他的了。城市青年小迪一阵欢呼,当然是在心里的。小迪几乎闻到狗肉的香味了。他瞅瞅四周,静极了,没有车来,不见人影,听不见狗吠,一切都在静静的等待中。等待小迪下车,把那条迟暮的老狗弄上车,拉到城里,剥皮、烀狗、吃肉,壮阳补肾。小迪欢快地想着。他是那么爱吃狗肉,城里那家挂了一个幌的狗肉馆掏去他多少工资呀,他无法计算了。今日,小迪终于有了一条属于自己的狗,可以不必付钱,亲朋好友一聚,那么大的个儿,足有七、八十斤吧。
00城市青年小迪,把车往前开了开停住,没有熄火,车还在轰鸣,小迪满怀信心又忐忑不安地向狗走来。他蹲下身子,在黑暗中伸手触摸,却没有毛茸茸的感觉。小迪又伸手触了触,一种不祥的感觉像冬天里的冷,透彻骨髓。小迪摸到了衣服一样的东西,还有扣钮、手、鼻子,还有……一种极度恐惧在他心中升腾。小迪脊背发凉,双腿发软,浑身哆嗦不止。但他还是不相信自己的感觉,他极快地跳上车,动作比心跳还快,摘下车里的电筒照看。城市青年小迪,看到一位穿着很破的老人,睡了一样躺在那儿,神情很安祥,一点也没有受苦的样子。小迪的头“嗡”地一下涨大了,满眼都是雾一样的水。小迪看看前后,还是没有一个人来。真的没有时间犹豫了,小迪哆哆嗦嗦上了车,挂上档,加大油门,车子忽地一下窜出老远,车剧烈颠簸,醉汉一样跌跌撞撞。车上载着便宜的优质大米,一颗忐忑不安的心,一袭要吃不花钱的狗肉的念头,在乡间土路上颠簸……
00城市青年小迪把车开回家,全身衣服已湿透,像从水里捞出来的。小迪没有参加卸大米的行列,一头栽在床上呼吸。家人知道他累了,开了大半夜一个灯的破车,在乡路上颠簸,实在太累了,让他安安静静地睡吧。邻居们欢快地抬着便宜的大米,说着感激的话,床上的小迪全听见了,此刻他对“安安静静”这个词很敏感,安静的下面隐藏着死亡的气息,小迪的心一揪揪地痛。小迪躺着,不知自己是在做恶梦,还是现实就是如此。卸完大米,家人摇醒小迪,让他先把车送到单位回来再睡。小迪实在无力起身了,也不顾第二天单位的惩罚了,就穿着汗湿的衣服呼呼大睡。
00从此后,城市青年小迪再也没有摸过方向盘,再也没上狗肉馆。甚至,小迪上街,一看见“狗肉馆”的牌子,心就剧烈抽痛,身体僵在那儿,挪不了步。狗肉馆的老板见他痴痴地看着门牌子,并不进门,猜他是馋狗肉了,可能兜里一时没钱,便热情地招呼小迪,唉,咋不见你来吃狗肉了?我新近又弄了条大狼狗。老板比划着,这么大,足有七、八十斤重,那个头儿,肥呀。老板看见小迪的脸由白变红,继而变紫。小迪双眼直盯盯地仇视着他,怒气冲冲地说,那是人!那不是狗,你没看出来吗?你!老板以为小迪在说笑话,但看小迪的神情很严肃,老板笑着,不知怎么回答才好,小迪见老板还在笑着,上去一把揪住老板的衣领子,瞪着两只血红的眼睛说,你他妈的还笑!那是人!
00小迪总是在傍晚时,面对那个乡村的方向,自言自语,我怀念那条狗。大家以为他是狗肉吃多了,变得对狗有些痴迷,或者相反,被狗搞魔症了。也不去追问,但都知道,自从拉回那些便宜的大米之后,小迪就再也不是从前的城市青年小迪了,渐渐的,小迪在家人不知不觉中变得老态龙钟。
00小迪成了老迪,老迪得了老年痴呆症、健忘症,什么都记不起来了,有时甚至连家人都不认识。但是,老迪总会不间断地重复一系列动作。每天傍晚,他都晃晃悠悠来到街上的老柳树下,坐在地上,双手抱着双膝,呆呆的,像陷入某种回忆。然而,大家都知道他是什么也记不起来了。便没有人再关注他以下的动作:老迪呆坐一会儿,双手触地,抬了抬屁股,伸手去抓垂在眼前的柳树枝,刚刚要站起来,却又坐下去。老迪经常在傍晚时,到老柳树下重复这一系列动作,经常得儿女们来喊他回家。然而,每每叫他回家时,老迪都恐惧地缩着身子喊,我不去,别把我送到狗肉馆呀!我不去。那充满恐惧的老年之声让人听了心里颤颤的。熟知老迪一生由对狗肉痴迷到惧怕的演变过程的人,都引以为戒:吃狗肉别太痴迷太多啊,看他。
『柒』 巴巴金的狗用了什么样的写法
您问的是巴金的狗用了什么样的写法吗?运用的叙事的写法。
《狗》是巴金自己比较满意的一个短篇小说,其叙事颇为独特。
《狗》从内容到叙述语言,都可以说是颇具怪诞色彩的。原先的叙述是在“人”的视点上进行的,随着叙述身份从“人”到“狗”的转变,视点相应改变,许多令人啼笑皆非、荒诞不经的故事由此引发,作者浓烈的讽喻意味寓于其中,同时也流露出心酸的悲愤情绪。
『捌』 有没有关于人与狗的感人小说
是有一本书叫义犬波比的,我看过,很感人,还有它的像
关于波比的故事
焦晓骏 发表于 2005-8-24 16:11:00
经历过刀光剑影血、雨腥风的苏格兰人为一条小狗的善良与执着所感动,他们树起塑像不仅代表着对波比的思念,更是对纯真感情与美好生活的崇敬与向往。
在爱丁堡城区的格瑞范尔教堂外,我意外地发现了一只小狗的青铜塑像,它块头不大,浑身毛茸茸的,端坐在石柱上,目光凝视着远方,仿佛在等待主人从集市上回来。印象中,我很少看到人们为狗做的塑像,即使有,也一定是高大威猛,而且或曾功高救主,或是意在借之避邪消灾之类的,这条狗绝对沾不上边,完全是一副可爱甚至有些可怜的样子。
我对这尊小狗及产生了浓厚的兴趣,于是我了解到了一个听似平淡却又感人的真实的故事。
这条狗名叫波比(Bobby),主人是19世纪中期的一位普通的牧羊老人约翰·格瑞(John Gray)。每个星期三,约翰都会带着他的爱犬去爱丁堡的集市做买卖,然后到特雷尔酒吧吃午餐。酒吧里的人们都喜欢波比,每次酒吧老板特雷尔先生都会给它一个甜面包。
1858年,约翰去世了,他被埋葬在格瑞范尔教堂的墓园里。在葬礼后的第三天中午,波比突然出现在独自特雷尔酒吧,它显得疲惫、忧伤,浑身脏兮兮的。特雷尔很可怜它,照例送上一个甜面包。饥饿的波比并没有当场吃,只是冲特雷尔摇了摇尾巴,然后低着头叼着面包离开了。
第二天、第三天……波比此后每天中午都会出现在酒吧,每一次都是低着头叼着面包离开了。
好奇的特雷尔决定跟踪波比,结果他发现波比去了格瑞范尔教堂的墓园,趴在主人的墓碑旁吃了那份少得可怜的午餐。原来,约翰去世后再也没有人照顾波比,而波比也从没有离开多年相依为命的主人。它每天都趴在那儿为主人守墓,只有下雨时才到教堂边上找个地方避一避。它所有的食物就是特雷尔酒吧的那块面包。
人们被这条狗所感动,不少人试图收养它,将它带离墓园,但波比拒绝离开。1872年的一天,人们发现波比死在了墓地上,它在此陪伴了它的主人达十四年之久。人们破例将波比埋在了教堂,并建了雕像来纪念它的“忠义”之举。
听完这个故事,我感动于小狗波比不弃不离的执着,更感动于苏格兰人真诚善良的朴实情怀,说真的,我自小听到读到过许多与狗有关的传说故事,几乎没有一个故事不比小狗波比的精彩。但是,我从没有见过人们为义犬立像的。中国人似乎认为狗的忠心是理所当然的,即使死得“重于泰山”,能落个全尸、得几声赞叹、见几滴眼泪就算“厚葬”了,绝不会费心为一条小狗(而且还是别人家的小狗)立碑塑像的。如今我们能见到雕像大都是威武的帝王将相或者是虚幻的图腾,就连历代的文豪骚客艺人发明家的塑像都不多见,加起来未必能有西安、南京为帝王们守灵的石马多。
碰巧手头也有一篇以狗为主题的文章,作者是饱学而正直的李国文先生,我最崇敬的作家。他回忆起文革期间“劳动改造”时曾朝夕相处过的一条长毛狗王的故事。那时,他因为在《人民文学》上发表的处女作遭到姚文元的批判而成为“右派”,被发到贵州某林业局货场做搬运工。他那好色贪杯、偷奸耍滑的工头偏偏有一条“德才兼备”且对主人忠心耿耿的狗。这条狗早先在牙克什林区封过狗王,还曾咬死过一条公狼,并在一次坍方事故中救过它主人的命,然而,它的主人吆来喝去地拿它当小丑对待,或是作为人前酒后炫耀的资本。最后,这条可怜的老狗被贪财的主人托人将它变成了一张“茂密”、“厚实”、“温暖”、“柔软”、“该白的白得如雪”和“该黑的黑得发亮”的硝制过的皮毛。
读到这儿时,感觉李先生的文字是从我的心里淌出来的——
“那一刹那,我真有死过去的感觉。眼前这个光怪陆离的世界,天不是天,地不是地,围着我急速地旋转起来。能看到的,只有那弯弯的月牙,能听到的,只有那悲哀的哭声。”
记得有本书,叫《学会感动》。在心灵极易被功利所物化的今天,学会感动也许正是我们心灵荒漠上的绿洲。经历过刀光剑影血、雨腥风的苏格兰人为一条小狗的善良与执着所感动,他们树起塑像不仅代表着对波比的思念,更是对纯真感情与美好生活的崇敬与向往。
能够被小事感动的民族才有可能是伟大的,也才有可能是幸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