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篇治愈小说800字
1. 求800字短篇小说,谁帮我写一篇
穷人的生活自有穷人的滋味,就如平凡的时间,谁想要,都可以得到,可以利用。——题记 幽幽的阵阵凉风,又一次吹进了这个破破烂烂的家,其实也不能说是破烂,只是有一点简陋简陋而已。“唉”屋子里传来了一声悲叹,一位快步入老年的40多岁的中年男子坐在昏暗的烛光下,眼睛里满是惆怅。他穿了一件洗得有些发白的旧工作服装,从工作牌上可以看出:他是第六小学的校园清洁工,编号022(下面我说的022就是指他)桌子那边有两个孩子,一男一女,蓬乱的头发,脏兮兮的脸,女孩一脸天真烂漫的笑容,望着他爸爸说:“爸爸,明天你可以给我带点作业本回来吗?”“我也要,我也要!”男孩生怕爸爸忘记了他。(其实也就是清洁工扫地时捡的那些同学不要的破作业本,这要看有没有人丢)“恩。”清洁工苦笑了一下,“吧嗒吧嗒”地抽了几口烟。他看了看自己家里唯一的“稀世珍宝”——一个表,现在已经是十点了,他们还没有吃晚饭。“琪琪,麒麒,(女儿和儿子的名字)今天晚饭 …… ”他还没有说完,儿子小麒早已一个箭步冲上灶台,女儿也开始劈柴生火。儿子去挑了一担水说:“爸爸,今天吃点莴笋好吗?”清洁工断然拒绝,“等明儿拿了工资,我还指望那快莴笋地呢,看能不能凑够学费,你们俩也不可能总是在家里待着啊,多学点知识,以后多挣点钱,不要像你妈妈那样。”说起他们的妈妈,这是一个坏人,游手好闲,贪玩好赌,去年因为嫌弃家里穷,去了城里,就了无音讯了。因为她欠了太多的债,现在只能用地来还,大部分田都用来还债了,只有一块莴笋地,上五年级的儿女也只好辍学在家,帮着料理家务,直到上个月,他们的爸爸找到了工作,情况才有所好转。 第二天,清洁工来到了第六小学,拿起扫帚,“刷刷刷”的扫起地来。但是很快他就停下了活,来到了教学楼去收拾教室门口的垃圾桶。他收拾的时候很留心,想着有没有作业本带回家给孩子们用。收拾到五年级(6)班时,(就是他儿女以前所在班级)他意外的捡到了一个作业本,还只用了一页,他拍拍上面的灰,赶紧揣在怀里。“022,022,快一点打扫。”卫生主管斜眼瞟了一下他。“这是什么?”他指着作业本问。“没——没什么,只是这些孩子不要的,我回去给孩子用。”他显得有些紧张,仓促地走开了,又开始干活。”卫生主管很不解的看着他。 下班后,他来到了财务科领工资,他盘算着今天把莴笋批发了,能够卖多少钱,孩子的学费够不够。“恩,这不就是022吗?”他猛一下回过神来,“财务科长好,卫生主管怎么也在?”“哦,我正要找你呢,”财务科长指着卫生主管说,“你的孩子都辍学了吗?孩子的前途可不能耽误啊!”“我明白您的意思,”他的脸有一点发红“我知道你要捐助我,但是我不需要,因为我还有能力。”他看了看财务科长:“快点发工资吧。”财务科长颤抖地交过钱去,漠然的说:“穷人自有穷人的滋味啊!正如这种坚强的精神。” 清洁工回到了家里,把作业本分给两份,分别给自己的儿子和女儿。他和孩子们挖了莴笋去卖,结果卖了一个好价钱,一年之后,孩子们又都重新进入了学校。 清洁工与他的儿女不知道,那是财务科长有意安排人去那里守侯的,清洁工与他的儿女不知道,他们这种自强不息的精神也感染了每一个人。
2. 高分悬赏2篇短篇小说..800-2000字.要是名家的.出名的
最后的常春藤叶
【美】欧 亨利
在华盛顿广场西面的一个小区里,街道仿佛发了狂似地,分成了许多叫做“巷子”的小胡同。这些“巷子”形成许多奇特的角度和曲线。一条街本身往往交叉一两回。有一次,一个艺术家发现这条街有它可贵之处。如果一个商人去收颜料、纸张和画布的账款,在这条街上转弯抹角、大兜圈子的时候,突然碰上一文钱也没收到,空手而回的他自己,那才有意思呢!
因此,搞艺术的人不久都到这个古色天香的格林威治村来了。他们逛来逛去,寻找朝北的窗户,18世纪的三角墙,荷兰式的阁楼,以及低廉的房租。接着,他们又从六马路买来了一些锡蜡杯子和一两只烘锅,组成了一个“艺术区”。
苏艾和琼珊在一座矮墩墩的三层砖屋的顶楼设立了她们的画室。“琼珊”是琼娜的昵称。两人一个是从缅因州来的;另一个的家乡是加利福尼亚州。她们是在八马路上一家“德尔蒙尼戈饭馆”里吃客饭时碰到的,彼此一谈,发现她们对于艺术、饮食、衣着的口味十分相投,结果便联合租下那间画室。
那是五月间的事。到了十一月,一个冷酷无情,肉眼看不见,医生管他叫“肺炎”的不速之客,在艺术区里潜蹑着,用他的冰冷的手指这儿碰碰那儿摸摸。在广场的东面,这个坏家伙明目张胆地走动着,每闯一次祸,受害的人总有几十个。但是,在这错综复杂,狭窄而苔藓遍地的“巷子”里,他的脚步却放慢了。
“肺炎先生”并不是你们所谓的扶弱济困的老绅士。一个弱小的女人,已经被加利福尼亚的西风吹得没有什么血色了,当然经不起那个有着红拳关,气吁吁的老家伙的常识。但他竟然打击了琼珊;她躺在那张漆过的铁床上,一动也不动,望着荷兰式小窗外对面砖屋的墙壁。
一天早晨,那位忙碌的医生扬扬他那蓬松的灰眉毛,招呼苏艾到过道上去。
“依我看,她的病只有一成希望。”他说,一面把体温表里的水银甩下去。“那一成希望在于她自己要不要活下去。人们不想活,情愿照顾殡仪馆的生意,这种精神状态使医药一筹莫展。你的这位小姐满肚子以为自己不会好了。她有什么心事吗?”
“她——她希望有一天能去画那不勒斯海湾。”苏艾说。
“绘画?——别扯淡了!她心里有没有值得想两次的事情——比如说,男人?”
“男人?”苏艾像吹小口琴似地哼了一声说,“难道男人值得——别说啦,不,大夫;根本没有那种事。”
“那么,一定是身体虚弱的关系。”医生说,“我一定尽我所知,用科学所能达到的一切方法来治疗她。可是每逢我的病人开始盘算有多么辆马车送他出殡的时候,我就得把医药的治疗力量减去百分之五十。要是你能使她对冬季大衣的袖子式样发生兴趣,提出一个总是,我就可以保证,她恢复的机会准能从十分之一提高到五分之一。”
医生离去之后,苏艾到工作室里哭了一声,把一张日本纸餐巾擦得一团糟。然后,她拿起画板,吹着拉格泰姆音乐调子,昂首阔步地走进琼珊的房间。
琼珊躺在被窝里,脸朝着窗口,一点儿动静也没有。苏艾以为她睡着了,赶紧停止吹口哨。
她架起画板,开始替杂志画一幅短篇小说的钢笔画插图。青年画家不得不以杂志小说的插图来铺平通向艺术的道路,而这些小说则是青年作家为了铺平文学道路而创作的。
苏艾正为小说里的主角,一个爱达荷州的牧人,画上一条在马匹展览会里穿的漂亮的马裤和一片单眼镜,忽然听到一个微弱的声音重复了几遍。她赶紧走到床边。
琼珊的眼睛睁得大大的。她望着窗外,在计数——倒数上来。
“十二,”她说,过了一会儿,又说“十一”;接着是“十”、“九”;再接着是几乎连在一起的“八”和“七”。
苏艾关切地向窗外望去。有什么可数的呢?外面见到的只是一个空荡荡、阴沉沉的院子,和二十英尺外的一幛砖屋的墙壁。一标极老极老的常春藤,纠结的根已经枯萎,樊在半墙上。秋季的寒风把藤上的叶子差不多全吹落了,只剩下几根几乎是光秃秃的藤枝依附在那堵松动残缺的砖墙上。
“怎么回事,亲爱的?”苏艾问道。
“六。”琼珊说,声音低得像是耳语,“它们现在掉得快些了。三天前差不多有一百片。数得我头昏眼花。现在可容易了。喏,又掉了一片。只剩下五片了。”
“五片什么,亲爱的?告诉你的苏艾。”
“叶子,常春藤上的叶子。等最后一片掉落下来,我也得去了。三天前我就知道了。难道大夫没有告诉你吗?”
“哟,我从没听到这样荒唐的话。”苏艾装出满不在乎的样子数落地说,“老藤叶同你的病有什么相干?你一向很喜欢那株常春藤,得啦,你这淘气的姑娘。别发傻啦。我倒忘了,大夫今天早晨告诉你,你很快康复的机会是——让我想想,他是怎么说的——他说你好的希望是十比一!哟,那几乎跟我们在纽约搭街车或者走过一幛新房子的工地一样,碰到意外的时候很少。现在喝一点儿汤吧。让苏艾继续画图,好卖给编辑先生,换了钱给她的病孩子买点儿红葡萄酒,也买些猪排填填她自己的馋嘴。”
“你不用再买什么酒啦。”琼珊说,仍然凝视着窗外,“又掉了一片。不,我不要喝汤。只剩四片了。我希望在天黑之前看到最后的藤叶飘下来。那时候我也该去了。”
“琼珊,亲爱的,”苏艾弯着身子对她说,“你能不能答应我,在我画完之前,别睁开眼睛,别瞧窗外?那些图画我明天得交。我需要光线,不然我早就把窗帘拉下来了。”
“你不能到另一间屋子里去画吗?”琼珊冷冷地问道。
“我要呆在这儿,跟你在一起。”苏艾说,“而且我不喜欢你老盯着那些莫名其妙的藤叶。”
“你一画完就告诉我。”琼珊闭上眼睛说,她脸色惨白,静静地躺着,活像一尊倒塌下来的塑像,“因为我要看那最后的藤叶掉下来。我等得不耐烦了。也想得不耐烦了。我想摆脱一切,像一片可怜的、厌倦的藤叶,悠悠地往下飘,往下飘。”
“你争取睡一会儿。”苏艾说,“我要去叫贝尔曼上来,替我做那个隐居的老矿工的模特儿。我去不了一分种。在我回来之前,千万别动。”
老贝尔曼是住在楼下底层的一个画家。他年纪六十开外,有一把像米开朗琪罗的摩西雕像上的胡子,从萨蒂尔似的脑袋上顺着小鬼般的身体卷垂下来。贝尔曼在艺术界是个失意的人。他耍了四十年的画笔,还是同艺术女神隔有相当距离,连她的长袍的边缘都没有摸到。他老是说就要画一幅杰作,可是始终没有动手。除了偶尔涂抹了一些商业画或广告画之外,几年没有画过什么。他替“艺术区”里那些雇不起职业模特儿的青年艺术家充当模特儿,挣几个小钱,他喝杜松子酒总是过量,老是唠唠叨叨地谈着他未来的杰作。此外,他还是个暴躁的小老头儿,极端瞧不起别人的温情,却认为自己是保护楼上两个青年艺术家的看家区狗。
苏艾在楼下那间灯光黯淡的小屋子里找到了酒气扑人的贝尔曼。角落里的画架上绷着一幅空白的画布,它在那儿静候杰作的落笔,已经有了二十五年。她把琼珊的想法告诉了他,又说她多么担心,惟恐那个虚弱得像枯叶一般的琼 珊抓不住她同世界的微弱牵连,真会撒手去世。
老贝尔曼的充血的眼睛老是迎风流泪,他对这种白痴般的想法大不以为然,连讽带刺地咆哮了一阵子。
“什么话!”他嚷道,“难道世界上竟有这种傻子,因为可恶的藤叶落掉而想死?我活了一辈子也没有听到过这种怪事。不,我没有心思替你当那无聊的隐士模特儿。你怎么能让她脑袋里有这种傻念头呢?唉,可怜的小琼珊小姐。”
“她病得很厉害,很虚弱,”苏艾说,“高烧烧得她疑神疑鬼,满脑袋都是希奇古怪的念头。好吗,贝尔曼先生,既然你不愿意替我当模特儿,我也不勉强了。我认得你这个可恶的老——老贫嘴。”
“你真女人气!”贝尔曼嚷道,“谁说我不愿意?走吧。我跟你一起去。我已经说了半天,愿意替你替你效劳。天哪!像琼珊小姐那样好的人实在不应该在这种地方害病。总有一天,我要画一幅杰作,那么我们都可以离开这里啦。天哪!是啊。”
他们上楼时,琼珊已经睡着了。苏艾把窗帘拉到窗槛上,做手势让贝尔曼到另一间屋子里去。他们在那儿担心地瞥着窗外的常春藤。接着,他们默默无言地对瞅了一会儿。寒雨夹着雪花下个不停。贝尔曼穿着一件蓝色的旧衬衫,坐在一翻转过身的权弃岩石的铁锅上,扮作隐居的矿工。
第二天早晨,苏艾睡了一个小时醒来的时候,看到琼珊睁着无神的眼睛,凝视着放下末的绿窗帘。
“把窗帘拉上去,我要看。”她用微弱的声音命令着。
苏艾困倦地照着做了。
可是,看哪1经过了漫漫长夜的风吹雨打,仍旧有一片常春藤的叶子贴在墙上。它是藤上最后的一片了。靠近叶柄的颜色还是深绿的,但那锯齿形的边缘已染上了枯败的黄色,它傲然挂在离地面二十来英尺的一根藤枝上面。
“那是最后的一片叶子。”琼珊说,“我以为昨夜它一定会掉落的。我听到刮风的声音。它今天会脱落的,同时我也要死了。”
“哎呀,哎呀!”苏艾把她困倦的脸凑到枕边说,“如果你不为自己着想,也得替我想想呀。我可怎么办呢?”
但是琼珊没有回答。一个准备走上神秘遥远的死亡道路的心灵,是全世界最寂寞、最悲哀的了。当她与尘世和友情之间的联系一片片地脱离时,那个玄想似乎更有力地掌握了她。
那一天总算熬了过去。黄昏时,她们看到墙上那片孤零零的藤叶仍旧依附在茎上。随夜晚同来的北风的怒号,雨点不住地打在窗上,从荷兰式的低屋檐上倾泻下来。
天色刚明的时候,狠心的琼珊又吩咐把窗帘拉上去。
那片常春藤叶仍在墙上。
琼珊躺着对它看了很久。然后她喊喊苏艾,苏艾正在煤卸炉上搅动给琼珊喝的鸡汤。
“我真是一个坏姑娘,苏艾,”琼珊说,“冥冥中有什么使那最后的一片叶子不掉下来,启示了我过去是多么邪恶。不想活下去是个罪恶。现在请你拿些汤来,再弄一点掺葡萄酒的牛奶,再——等一下;先拿一面小镜子给我,用枕头替我垫垫高,我想坐起来看你煮东西。”
一小时后,她说:
“苏艾,我希望有朝一日能去那不勒斯海湾写生。”
下午,医生来,他离去时,苏艾找了个借口,跑到过道上。
“好的希望有了五成。”医生抓住苏艾瘦小的、颤抖的手说,“只要好好护理,你会胜利。现在我得去楼下看看另一个病人。他姓贝尔曼——据我所知,也是搞艺术的。也是肺炎。他上了年纪,身体虚弱,病势来得很猛。他可没有希望了,不过今天还是要把他送进医院,让他舒服些。”
那天下午,苏艾跑到床边,琼珊靠在那儿,心满意足地在织一条毫无用处的深蓝色户巾,苏艾连枕头把她一把抱住。
“我有些话要告诉你,小东西。”她说,“贝尔曼在医院里去世了。他害肺炎,只病了两天。头天早上,看门人在楼下的房间里发现他痉得要命。他的鞋子和衣服都湿透了,冰凉冰凉的。他们想不出,在那种凄风苦雨的的夜里,他窨是到什么地方去了。后来,他们找到了一盏还燃着的灯笼,一把从原来地方挪动过的样子,还有几去散落的的画笔,一块调色板,上面和了绿色和黄色的颜料,末了——看看窗外,亲爱的,看看墙上最后的一片叶子。你不是觉得纳闷,它为什么在风中不飘不动吗?啊,亲爱的,那是贝尔曼的杰作——那晚最后 的一片叶子掉落时,他画在墙上的。”
3. 寻800字左右小小说
《微笑》
微笑是世界上最美好的一个动作,一个微笑可以让人神清气爽;两个微笑可以让人一整天都快乐;三个微笑可以让你一年都幸福。这就是微笑的魔力。
微笑往往会给人带来好运,会带给人成功,会带给人幸福。再这里我有一个故事要带给大家:
在日本有一位大学生,刚毕业,就远离父母外出打工,他想找一个适合他的工作。找了很长时间才找到他喜欢的工作——保险推销员。这个公司还有一个不成文的规定——一个员工必须每一个星期都推销一份保险才能在月底领到工资。
第一个月,没有人向他买保险,第二个月,也没人向他买保险,第三个月,还是没人向他买保险。钱快用光了,他就每天吃面包,晚上睡在街心公园的长椅上,可是他没有一丝沮丧,反而每天都对来公园的人微笑。终于有一天,一个经常去公园散步的大老板对他的微笑产生了疑问,这个老板说:“年轻人,你每天都这样生活为什么还这么高兴呢?”他说:“我虽然没卖出一份保险,但我不想自己的生活平淡无奇,所以我对每一个人微笑,让我的生活充实起来!”这个老板听后感慨万千,对他说:“我正好要给我孙女买保险,干脆在你这买吧。”于是他卖出了人生的第一份保险。
那个老板回去后便把这件事告诉了他的朋友,老板的朋友又把这件事告诉了他们的朋友。就这样一传十,十传百,百传千.最后他成为了日本签定保险和约最多的一个推销员。
故事到这里就结束了,我想大家一定有很多感想,当我看完这个故事后我疑惑:微笑真的有这么大的力量吗?我之后也尝试着微笑,渐渐的,我的学习成绩上去了,知心朋友也多了。这下我才真的叹服了微笑这个动词!
在此,我希望每一个人的忧郁。磨难。曲折。愁苦都少一点,而微笑。成功多一点,我相信幸福也就离你不远了!....... 看完给哥评价,,,谢谢采纳。。!
4. 有没有短篇800字的小说
月亮在这世上不断的盈满,不断的削弱,像流淌的河水一样,是变化中的不变化。
在有了粗糙的故事主线之后,写手们需要做的就是梳理并完善故事主线和人物设定,并在此基础上,丰富故事情节,设置故事转折和高潮。一般杂志短篇的字数都在8000-10000左右,大概设置8-10个小章节。
每个章节一个大的故事情节或者转折,最后两章一般为反转或者高潮。说回我上面提到的《偃甲娘子》这篇稿子,当时确定女主是为了男主才变成偃甲人,而男主却一直不喜欢他之后,我就开始构思具体的故事情节。
因为古言短篇中江南、帝都、中原这之类的场景都写得太多了,我就把故事背景放到了边陲,女主一家世代协助将领镇守边关,而男主就是来边陲领兵作战的将军,但他的爱人还在帝都等他。接下来就该思考男女主感情线的问题。
我的设定是女主对从帝都来的男主很好奇,继而慢慢地爱上了他。但在得知他已有爱人之后,她选择将感情放在心底。为了救男主的心上人之后,女主中毒死去,临死前拜托家人做了一个一模一样的偃甲人继续保护着男主。
而男主却一直不知此时的女主已经变成了偃甲人,他的心上人最后进宫做了皇上的妃子之后,他不愿再回到帝都,因此娶了女主。而身为偃甲人的女主依然再次爱上了男主,在得知妃子已被关进冷宫之后,就选择换脸。
代替妃子留在冷宫,而妃子则回到了陇关。最后女主偃甲人的身份被揭穿之后,男主追悔莫及。女主的身份被揭穿的那一刻,就是全文的高潮。
5. 800字短篇小说
落水狗
河水泛滥的时候无声无息,河边玩耍的小男孩来不及叫一声,整个人就已经浸在河里了。
小二家的狗从河边走过,正奇怪着今天的水怎么那么满的时候,便看见了在水里挣扎的小男孩。
小二家的狗不及细想,就跳下水去咬住了小男孩的衣服,一点点地往岸上爬。等到立于淤滩里的时候,小二家的狗已累得气竭。狗儿想这救人的活还真累。
小男孩昏迷着。
小二家的狗想既然救了人了,索性就救到底吧。就用湿漉漉的爪子去压迫小男孩的胸腹,想让小男孩吐了肚中的积水。
那时候太阳正当午,照着天地,光亮亮的。在田里干活的人都收了工,往家里走。小男孩的父亲远远地就看见了一只狗儿趴在他唯一的儿子的身上。小男孩的父亲急匆匆地冲过去,用锄子砸狗。小二家的狗伤心地叫着,但没有躲避。小二家的狗可以跑的,可是小二家的狗没有跑。小二家的狗还是压着小男孩。压。再压。小男孩的父亲的锄子也没有停,砸,再砸。在最后的一次重击落到狗儿的头上之后,狗儿哀鸣了一声,瘫在了男孩的身上。
小男孩吐了水,悠悠地醒转了过来。
父亲一把推开狗,痛心地抱起了儿子。小男孩有气无力地说:刚才,河水突然涨了,我在捉泥鳅,就,就给淹了。
难道……小男孩的父亲望着血泊中的狗想,难道是这狗救了我家小儿吗?
小男孩说:我不知道。我那时什么都不知道了。
围了过来的人群里有人说:这是小二家的狗啊。有人说小二家的平日里很乖顺的。有人说小二家的狗以前也是救过人的。有人说小二这回不知该怎样伤心了。说完了大家都走了。小男孩的父亲也抱着小男孩走了,回了自个的家。
小二听说的时候赶到河边,河边没有人。人们已经走光了。狗已经死了。狗尸血肉模糊地仆在淤泥里。
小二放声大哭。太阳给吵得缩回了云里。天在那时也就阴了下来。
6. 短篇唯美小说,关于友情,800字以内,讲一些简简单单却让人感动的小故事
朋友,是你高兴时与你分享快乐;是你幸福时使幸福增倍;是你困难时使困难分解;是你孤单时帮你赶走它;是你落魄时给你鼓励的那个人。
朋友,是每个人都想拥有的人,是每个人都想变成的人。要让大家成为朋友,使朋友的关系不断巩固,需要一种叫友情的东西去浇灌。
关于朋友,在我们中国是十分看重。传统的儒家思想就十分看重,提出“诚”“信”“仁”“忠”,一直影响着我们,渗透进我们的生活,影响着我们的行为。成为我们的交友的准则。“高山流水觅知音”、“飞蓬各自远,且尽手中杯”等一系列故事是友情的深刻表现。
“在家靠父母、出门靠朋友”,这句话就说明了朋友的重要,又说明了朋友的作用在于依靠,更在于相互依靠。而不是那种为个人私利,借朋友之名、用友情浇灌的,开出的朵朵邪恶之花的行为。前者与后者的区别在于:前者是相互依靠、相互帮助,特别在朋友困难是相互依靠、相互鼓励、相互搀扶一起走出困境;而后者在朋友春风得意时鞍前马后地“浇灌”友情;朋友困难时,明哲保身、弃之远去,更有甚者,雪上加霜,落井下石。
“患难见真情,烈火见真金”这是我们,对朋友的要求,同时也是判断友情真伪的一种标准;更是说明友情需要提炼、升华。在酒桌上称兄道弟、顺利时前呼后拥的友情不是真友情;而是在得意时的忠言逆耳、落魄时给你殷殷关切之言的友情是真友情。因为它不仅不因名利的诱惑而奉承,而且在困难中得到验证、得到升华。
“君子之交淡如水”,表明交友应无所求。只有这样我们才会独而不孤,使生活变得更加温暖、更加自在。
其实,无所求的朋友难得,不妨闭上眼,将有所求的朋友一一删去,最后还有几位?因为真正的友情是“无所求”,她不应要求什么,不依靠什么,拒绝一切契约,总是既纯净又脆弱。因此总是那么容易的被搅浑、打碎。各种书籍也介绍各种防止友情破碎的方法,但那些方法都是技术性的。一旦技术性手段进入感情领域总没有好结果。友情需要用心浇灌,用生命来培养,才能开出灿烂的友情之花。
总而言之,我们不仅要培养右情。因为我们可以没有功业,决不能没有朋友;我们需要友情,更需要警惕邪恶,防止虚伪,反对背叛。关于友情,最后让我们用余秋雨先生的话作结尾吧!
来一次世间,容易吗?
有一次相遇,容易吗?
叫一声朋友,容易吗?
仍然是那句话——
学会珍惜,小心翼翼。
有的人,视金钱名利为自己的财富,一生苦苦追寻,只求享受荣华富贵;有的人,视聪明智慧为自己的财富,一生艰辛奋斗,只求超越他人……我呢,作为一名中学生,我也有属于我的巨大财富。
家。俗话说,家是避风的港湾,是温馨的住处。“爸爸像太阳照着妈妈,妈妈像绿叶托着红花,你像种子一样正在发芽,我们三个就是吉祥如意的一家……”我很喜欢《吉祥三宝》这首歌,因为它唱出了我们家的真实写照:三口人,温馨,和睦。在家中,爸爸、妈妈和我一起快乐地生活着,喜悦共享,忧愁同担。多少次,我细细地体会爸爸的深沉、妈妈的慈爱。家,使我拥有了宁静的乐园和自由的天空。家中生活的每一瞬间,似乎都是喜悦的果实;家中生活的每一片断,似乎都是幸福的永恒。在这个温暖的家里,我时刻感受着快乐与富有。
朋友。诗云:“雨滴会变成咖啡,种子会开出玫瑰,旅行是一种约会,离别是为了体会寂寞的滋味,不是没人陪,只怪咖啡喝不醉。路一走就累,雨一碰就碎,只有友情最珍贵。”我倾心于朋友们纯真、自信的魅力,我骄傲于我们之间真诚、自然的交往,我感动于彼此之间的心有灵犀。朋友们会在我孤独时为我架起一道通往快乐的彩虹;知己会在我痛苦时为我撑起一把遮蔽风雨的大伞。是他们让我体会到了友情的真谛。走出家门,与他们同在,我感到天依然那么蓝,风依然那么轻。
兴趣爱好。每当空闲的时候,我会随便地找张白纸,任怒放的荷花出现在画纸上。晶莹的莲蓬,粉红的花瓣,翠绿的枝叶调配在一起,煞是一处美景。“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表现得淋漓尽致。就这样,快乐来到了我身边,一幅画获奖了。我骄傲,我自豪。
清点一下我的个人资产:家,一笔最值得骄傲的财富;朋友,一笔最宝贵的财富;爱好,一笔巨大的财富……啊,我的财富那么多,我真的很富有了。我会更加努力,去创造更多的财富,去迎接更加美好的明天.
7. 短篇小说治愈系
腾拉底没有名字
1.雨夜残花
眼前是无尽的黑暗,雨夜,雨的痕迹蔓延过这个城市的每一个角落,倾泻着七月的烦忧。她静静地在这条黑暗的路上走着,雨顺着她的头发慢慢流下来,混着些玻璃渣掉到地上。
她低着头,垂着的留海湿答答地贴在前额骨,遮住了正在流血的红色疤痕。安静的雨夜,也只有这踢踏踢踏的脚步声能更让人警觉。
路灯也熄灭了,摇晃的小圆灯也渐渐暗了,雨中飞腾挣扎的蛾碟,早已沾湿了翅膀,一动不动。仿佛一切都静下来,雨停了,人止了,天静了。
时间又回到三年前那场同学聚会。
Ktv包房里传出阵阵“鬼叫声”,男生和女生们对飙高音,一阵阵死了都要爱中,有人沉默不语,也许沉默也是一种表达方式吧。“亲爱的怎么了?”我对着对面正红着眼圈的闺蜜说。“这酒太辣了。”她挤出一种埋怨酒的表情,可惜她并不是好演员。我都明白。叶舒面前的玻璃杯里,泛着红色波光的酒,让人感觉一切都是那么地不真实,那么地不可置信。
今夜的缺席对她的打击是挺大的,很奇怪,正好是她的现任男友景浩和我们昔日闺蜜陈佳佳未到。其实叶舒和我心里都明白,我们亲眼见证过景浩和陈佳佳亲热,可叶舒心里就是不甘心。她作为一个事业上的强人,出过很多鼓励后生的一些书,可以说能呼风唤雨。但就在这种情况下,自己心爱的人却被别人夺走。这该是一种怎样的感觉。叶舒本身就并不是一个好演员,甚至在夜深人静时也会看着自己床边的景浩泪流满面,可她仍在继续隐瞒,她在演一场最难的戏,她的人生。
她和我对视了一眼,我明显察觉在她那双看似平静的眼睛深处,有着一个汹涌澎湃的大海,我好像有点不认识她似的,这是我们相隔三年后第一次正式见面。说是闺蜜,也很好笑,只是口头上说说,而暗地里,却总是相避。我们变得越来越陌生,也越来越成长。她曾经告诉我,她好像有点冷漠了,这是她对我说的最后一句话,起码在这次聚会之前。
冲着李老师的面子,她还是没有缺席,但她终于坚持不住了,一个再好的演员,都有心,她的内心,在洪水的冲击下,倒塌了。
她向我微笑着,拉开门,走了。我慢慢地起身,站在ktv白色大理石反光地面上,看着她如何踉踉跄跄地走出去,我也该明白,这便是沉默人生就此改变的一个开始。我追了上去,静静地跟在后面。我怕她太伤心,又怕她太绝情。我始终记得她的微笑,但身份和地位,拉长了我们俩的距离,仿佛咫尺,则在天涯。
没带伞,雨姗姗来迟。
她放慢了脚步,似乎在等我。“我很好,没事。”她颤抖地说。似乎想让我就此驻足。我也停留在原地,等着她渐渐在视线里消褪。
我很纳闷,自己为什么要这么死缠烂打,都已经不再是从前了。现在的她是我的上司,她是星旗国际的分公司老总,而我,却是她手下一个矮层上班族。我不知道该怎么面对她,她在训斥和发号施令的时候,怎么可能没有看见在下面闪着泪光的我。我不知道她到底是怎么了,也还好,她难过时我不会莫名难过了。
“腾拉底你好,我想问你几个问题,可以吗?”腾拉底是网上的一个朋友,是一个书里夹着的一张纸条上写着的,这几个月,他总会帮我解答我困惑的事情。
“我尽量回答。”电脑屏幕上闪烁着暖心的对话框。
“我有很多朋友,曾经我们一起愉快地没心没肺大笑,但现在,她们好像变成了我不认识的另一个人。她们是失忆了吗?”
“是的,她们失忆了,得了一种绝症,容易对过去的事情有所遗忘,甚至忘得一干二净,云淡风轻。”
“她们会永远这样吗?”
“会的,我们都会的。这种绝症是无法治愈的,再多的钱也没用的。”
“那究竟是为什么呢?我也会得绝症吗?我会死吗?”
“会。而且会很痛苦。”
“你能告诉我这是为什么吗?”
“很抱歉。等我以后再,慢慢告诉你。”
我叹了一口气,正准备离开电脑趴在床上的时候,对话框又弹出来了。
“静月,别太害怕,别太难过,一切都会过去的。”
“恩。”
又是一个难眠之夜,我总在想,以后我得了这种绝症了,是不是会变得像叶舒一样冷漠呢。吃下几片安眠药后,脑子里的画面渐渐淡了,只剩下一片空白。
2.匿名信
闹钟准时响了,7月早晨的阳光,暖暖地照进这间不那么温暖的屋子,满满的阳光清香,揉揉惺忪的幻眼,我以为今天可以这样暖暖地过去,可我顷刻间明白,我离上班迟到还差一个烤面包的时间。骑上电动车,风驰电掣地拉出一道风刀。当我坐到办公桌时,面前的主管已经铁青着面孔,站在我面前。我已经预知到了我未来的命运。“恭喜你,你成功获得迟到王的称号,这个月30天您已经迟到了19天了,您现在可以去前台填一下辞职信。”这句话对于我来说等于晴天霹雳,除了这家公司,我真的就只能成为一个无业游民了,我也不知道我一个十八岁的小女孩该怎么去面对这一切,我也想过那个比我大三岁的闺蜜兼留级同学,但我跟她的距离也不是三年这么近的。脆弱的内心终于在不经意间崩塌了,我擦了下眼角的泪,准备在无数人的漠视下,拿好那盆仙人球,抱着准备走向柜台。
“她继续留在公司。”冰冷的声音从我后面传来,抖动着这冰封的空气。我知道这是叶舒对我的照顾,但不知道为什么,总是开心不起来。我重新抱着仙人球坐到了办公椅上,打开计算机,史迪奇刷的一下便从屏幕映入眼帘,我看着主管哭笑不得的表情,笑得格外灿烂。
办公室很少有人注意到我,凭借我这一脸的雀斑的脸,完全没有了十八岁女孩应有的形象。但今天,自从叶舒施令后,全办公室沸沸扬扬地,他们在讨论着有关这个看似农村女孩的丑女的奇迹。
我在办公文件之间穿梭,不停地在打电话和eml联系客户,只是弄点简单的客户引进,
枯燥无聊的工作时间,无休无止,我一直在盯着时间表,一分一秒地流失,只是没有声音。
我一直在想为什么叶舒会让我这种废柴留下来,浪费公司形象。只是觉得挺感激她的,但不知道她的内心到底是怎样的,还跟我曾经一起在床单上涂鸦时承诺的要一直一直在一起时一样吗,我不明白,离别为什么是要演戏。
就在这慢慢的思考中,被一声熟悉的咆哮震醒了。“徐静月,你的信!”我在一片恍惚中抬头,看着一个熟悉的轮廓走到我面前,啪地一声放了一个白色的小卡纸似的东西在我桌上。好一会,我才缓过来,再次睁开朦胧的睡眼,抓住桌上的白色小东西,慢慢看,才发现,这是一封没有寄信人的信,我也不清楚在通讯这么发达的年代,还有谁会使用这么古老的通讯方式,而且没有寄信人的信,我无法想象这该是怎样荒唐的一件事。
信封里,装着一张斑驳的黄色信纸,上面没有字,我拿出来,一探究竟,却发现,新的背后,有着几个大大的字“梦幻馨城底”,没有署名。我大概了解信得格式,经验告诉我,这并不是信,只是一个极其简短的小留言。我似懂非懂地接受了这封并不是信的信。
在这个世界里,能给我写信的人,除了父母,况也不多了,我没有朋友,至少现在是这样。叶舒也只是认为我太可怜,同情心作怪罢了,除了叶舒,我在这个繁华的崇明岛,并不认识任何人,包括我自己。我在网络上搜索着有关“梦幻馨城底”的一切,但都是些没用的类似广告的答案,面前这封信,和电脑萤幕上闪烁的客户图标,我瞬间明白了什么事情才最重要,抓起鼠标,在键盘上风速般地开始打字回复客户,这种动动手指头就能拿工资的事情,是很多人梦寐以求的职业,这种梦寐以求,是在未看见中午那盘不知道名字的大杂饭前的想法,唯一值得高兴的,便是每天的大杂饭都在变换。
下班的时间总是令人兴奋的,我迅速地抓起桌上的文件夹,以一种前所未有的速度,跑出了这间公司的大门。正准备掏出钥匙发动电动车,突然觉得有些重要的事情忘记了去做。准备跑回去,就撞见在门口与主管详谈的叶舒,我和她对视了一眼,我轻轻地说,谢谢。她对我微笑,一瞬间过后,又变得面孔铁青。我悄悄地进去,准备拿走那封被遗忘了的匿名信,但我拿起信的一瞬间,我隐隐约约觉得,这封信有什么怪异,像是被人拆开过,不只是我。但一切又同原来一模一样,只是一种直觉,我并不觉得一切和原来有什么不同,也许是一种较真实的错觉。
月光冷冷地,骑着电驴,感受着一天余热后的清风洗礼,放松地享受这恬静的夜晚时分,一个人在她越喜欢的时间里,总喜欢走得慢一点。我幻想有一杯酒,一杯清风,一杯月光,一杯好心情,一杯心之所向,我能慢慢地睡去,不再醒来。
可我最终还是回家了,最终还是要面对这并不美好的一切,面对这间不那么大的小租房,面对这不那么温暖的冷被窝,面对这总是滴水的水龙头,面对7月燥热吐息后的余热。可隔着窗,我也能看见太阳,隔着一块破碎玻璃,我能看见7月零星点缀的夜空。“梦幻馨城底”,又在哪呢,思绪不断地在我脑海里闪过,像电影一样地,慢慢地放映。我不记得我好像是什么时候见过这个名字,只是很熟悉,也许是从前吧,我有过很伤心的记忆,但现在不知道,为什么不记得了,我有过曾经的灵魂,只是不知何处安放。我也想过问腾拉底,但一切都没有音讯,腾拉底对自己无法回答的问题,只选择沉默。我很害怕自己得了腾拉底所说的绝症了,看着昨天的自己慢慢消失痕迹,而自己却无能为力,会不会很痛苦呢?
放开疲惫一天的身心,把这封匿名信放在一个画着顽皮史迪奇的小盒子里,这里面放着很多对我很重要的东西,包括第一次掉过的牙齿,包括第一次画过的畸形爸爸,包括写过的第一封信,很多很多,爬满了时间的痕迹。我总是对第一次的事情有所珍惜,所以才会觉得她们弥足珍贵,但这种一文不值的情谊,总不会被人轻易记起,我从未忘记。
安眠药还是一如既往地来到了我的面前,拉好窗帘,锁好房门,脱掉工作服,露出自己洁白的身躯,并不像外表开上去那么野蛮,倒有点清新,仅仅是在我看来。钻进被热水袋暖热了的被窝,抱着自己,感受着黑夜的寂静。一片朦胧中,我开始了,深夜的熟睡。
轻轻地,我醒了,但面前却格外地清晰,只是觉得清晰,但仍只有一片白色的刺眼的光,我向前走,似乎这并不是我熟悉的小卧室,我到了一个虚幻的地方,我只是向前走,不回头,有时候自己也不知道何处是前方,只是跟着白光走,哪里会有方向,哪里会有止境。我并不感觉太劳累,只是隐隐约约地感觉前面有个和我差不多高的人,周围都有声音了,似乎是水,叮铃的声音,如我全是梦幻。空气中隐隐约约传出一句话,“梦幻馨城底”,这个令我抓耳挠腮的一个词,我往前面走去,但似乎一切都破碎了,光没有了,人影消散了,我的世界,暗淡下来,我停住了,在一片寂静中,惊醒。
原来一切都是梦境,我向窗外望去,又是美好惬意的一天,这间小房子所处,正在一个声音交汇处的死角,除了太大的声音,我都无法听见,还有阳光,只有初阳,这也算是一种幸运吧。在我享受着暖暖清晨的时候,我似乎又意识到,这是又要迟到的一天,于是一下子就准备翻起身,抓衣服和牛奶,但今天是星期六这件事情在我脑海里一闪而过,我下意识地安静下来,站到床上,抓起衣服开始蹦蹦跳跳地自嗨,庆祝这终于不用迟到的,不那么美好的假期。
窗外飘进来一个小东西。我惊讶地拆开这封信,“梦幻馨城底”,一个熟悉的名词,映入眼帘。窗外却只有邮差,匆匆路过,偶尔几声汽车的鸣笛声,划破这黎明的寂静。
3.抉择
不上班的早晨,总是那么美好,把疑惑放在一旁,背着小书包,去流浪。世界那么大,没钱去看完,这是我发自肺腑的声音。七月快要走了,我生命中最灿烂的时间段,就要结束了,我打算独自一人去旅行,距离不长不短,时间不紧不慢,阳光不热不冷,微风不清不燥。
只是一个小相机,一双运动鞋,一顶长檐帽,搭上十七路公交车,路过小巷,路过大街,路过镜湖,路过花田,我不知道该去哪,只是想去那,一个我曾经未到的地方。总是对新事物充满好奇感,包括一些陌生人。塞上粉色小耳机,点开音乐播放器,纯音乐恰到好处,仿佛是夏天的情书,我,翩然而来。
我在半途,下了车,阳光不那么烈,我还能抬头看看天空。充满爱情的崇明岛,我深爱,也错过。我似乎闻到了海风的味道,虽然这里并不靠近大海,只是有种咸咸淡淡的感觉,在我心里酝酿。天是蓝色,和海一个颜色,我想看海,想去寻找属于我的那只扇贝,传说对着扇贝轻声说话,它会回答。
我到这里来,并不是欣赏风景,只是想一个人好好地享受这静谧的日子,腾拉底喜欢静谧,我也喜欢,他说,静谧能让人产生幻想,幻想自己的一生,幻想自己能有所大为,幻想自己心爱的人就在自己面前,幻想有一天我们总会相见。
坐在一片空地上,看着天空,阳光还好。我似乎回想起了小时候村里的那个神秘的诅咒,正因为这个诅咒,才导致爸妈离我而去。但随着封建迷信思想的渐渐褪去,他们最终还是接纳了我。我被上了一把爱的枷锁,此生不能有美满的爱情故事,自从说要和我一直一直在一起的青松消失后,我更加坚信了这个该死的诅咒,这辈子我注定为自己而活着,我曾歇斯底里地问过自己人生意义,才会发现自己输的是多么彻底,我是多么的冷漠无情。
有些事,过去了就好了,一切过去了的,都会成为亲切的怀念,国文老师教会我的,就只有这可怜的一句了,但足矣我,受用终身。我翻开手机里的照片,和着风,翻开了昔日光阴的种种。曾经青松消失后,我写过很多留言,如今看着这些留言截图,一股青涩的味道在我心里荡漾,从此我再也不相信誓言,再也不许愿,再也不看流星,再也不轻易去爱。还好我在这个世界里并不寂寞,我有父母,有很多愿望。
思绪切换得很快,我就这么一直望着天空,太阳耀光开始刺眼,七月流火似乎在慢慢逼近,我只好起身,关掉曾经的记忆。时间在慢慢流逝,似乎归家的时间也已经到了,任凭我再贪玩,也不能与时间为伴。可是在我正准备沿着原路归家时,路却难以分辨。来的时候因为有公交车,没太注意,才发现自己正处于岔路口的抉择之处。我沿着其中一条静静地走,旁边有树林,全是大片绿,和我初来时一样美丽,我并没有做太多的考虑,便开始义无反顾地走下去,管他是对与错,管他至于非,都是我选的一条,我总该为自己的选择负责,就像十六岁那年,家里人都还是很排斥我的时候,我毅然决然地准备了去县城里参加考试,摆脱这农村生活的困境。那年摆在我面前的,有两条路,一条是和一个有钱的农村小伙结婚,过着农村小妇人的生活;另一条,是我自己认为的要做的对的事情,虽然家里人只给了我一条死路,只强迫我能嫁人他们能拿彩礼钱,这也是我这辈子,最难以忘怀的事情。虽然现在我并不怪我父母,可在那时,我因为偷偷想溜出去参加区县的专业考试,考试成功了就能拿到超额奖学金,并且可以去到大城市里过上好日子。我实在不甘心,有太害怕,所以有一天晚上,我从楼上翻出去的时候,害怕到小声哭泣。作为一个本来就没有念过几年书,全是靠自己看书学知识的人,一想到我的一生,也许不会有所改变,也许我这样一走就再也回不去了,也许就要去当地的春楼当小姐,我害怕得一路走,一路哭。可谁也不知道,就是这样一个脆弱的小女孩,竟然能完成她的梦想,当我踏上离开农村的路时,我高兴得再次一路走一路哭,我是个脆弱的人,再没回过家,没联系过爸爸妈妈,再没见过面。夜晚我也幻想,一个没有家的孩子,最爱想象,我并不恨我的家人,也许他们也早已忘记有过这样一个孩子,他们都可能认为我在春楼搔首弄姿,委曲求全,为了谋生,迫不得已。
之后我便来到了大城市里的一所高级中学,也同样是在这里,遇见了留级三年的叶舒,她是我在这个大城市里第一个好朋友,她告诉我有关爱情,我很害怕,她因为爱情,变了。以前说爱着,现在只爱过。我也从此,越来越不相信爱情,我种仙人球,带刺,心带刺,才能习惯这个世界。我越来越相信自己的抉择,本来就这么敏感,感觉不再爱,就应该不再爱。
感觉要走下去,就继续走下去,最终,能到达心中的陆地。
可这次却没能如我所愿,这条路似乎很遥远,越往越走不到边,但我仍坚定不移地走着,这条路很舒服,我总觉得这两行绿色丛林间的路深处,总有一个什么东西在等待着我,很重要。似乎曾经那条乡村小路上,总有美好生活在等着我,这次也同样不例外。太阳射不进来,绿叶只是翠绿,不反光,天看不见了,只能看见缝隙。
“梦幻馨城底”一个破旧的路牌映入眼帘。我以为这只是一个恶作剧,一个错误的假路牌,但越往前走,就越能闻到海风的味道,不咸不淡,清风送爽。我心怀忐忑地往前走,绿树渐渐窸窣了,我有些害怕,但不愿回头。在一阵海浪声中,我来到了一处有很多礁石的海滩,我很惊讶。
面前的告示牌上,写着“欢迎来到梦幻馨城底”,我大概明白这不是一个简单的恶作剧了,我想到了最近收到的几封匿名信,感到越来越发慌,总觉得这一切都太玄幻,都太不真实。我往前走,却发现,这是一座海涯,我跪在涯边上,向下探头,碰巧浪花溅我一脸,我很惊讶都害怕地向下看,海很深,很急,浪花是白色,腾飞如龙。我缩回头,我突然觉得后面有什么不对劲,才发现有个人,她拿着一把刀,架在我的脖子上,她戴着帽子和口罩,但我仍感觉很熟悉。她指了指下面,我看着她那把刀就这么嵌入我的脖子,我感到了肌肉断裂的疼痛,我下意识地想反抗,却无能为力,我想吼出来,却失声。她逼我下去,我的身躯不受控制,我一步步地移动,我的灵魂也在一次次地反抗,我知道掉下去,就只能与这个世界说再见,我有泪,她步步为营,最终在我最后一次反抗后,我掉下了海涯,浪花溅洗着我身躯,脖子上的疼痛感更加剧烈,我闻到了空气中的血分子的味道,眼泪是苦的,我的眼睛黯淡了,最终,我在一片黑暗中,消失不见。
我猛然地睁开眼,旁边是刚才休息的草地,手机屏幕还亮着,还是有关他的留言,风还是在吹,只有阳光的味道,太阳刺眼,考得炙热。又是一场梦,时间已是深午,太阳正热,我拍了拍身上的青草,向前方阴蔽的天地狂奔,手很酸,眼很花,但我还是惊奇地发现了一个公交车站,我站在那里,等一辆车,等一缕风,想一个梦。那个人是谁呢?这只是个不普通的梦,我骗自己,踏上了回家的车,收获一天的好心情,写下一天的日记,不知道梦,才是故事应该开始的地方。
8. 800字短篇小说
落水狗
河水泛滥的时候无声无息,河边玩耍的小男孩来不及叫一声,整个人就已经浸在河里了。
小二家的狗从河边走过,正奇怪着今天的水怎么那么满的时候,便看见了在水里挣扎的小男孩。
小二家的狗不及细想,就跳下水去咬住了小男孩的衣服,一点点地往岸上爬。等到立于淤滩里的时候,小二家的狗已累得气竭。狗儿想这救人的活还真累。
小男孩昏迷着。
小二家的狗想既然救了人了,索性就救到底吧。就用湿漉漉的爪子去压迫小男孩的胸腹,想让小男孩吐了肚中的积水。
那时候太阳正当午,照着天地,光亮亮的。在田里干活的人都收了工,往家里走。小男孩的父亲远远地就看见了一只狗儿趴在他唯一的儿子的身上。小男孩的父亲急匆匆地冲过去,用锄子砸狗。小二家的狗伤心地叫着,但没有躲避。小二家的狗可以跑的,可是小二家的狗没有跑。小二家的狗还是压着小男孩。压。再压。小男孩的父亲的锄子也没有停,砸,再砸。在最后的一次重击落到狗儿的头上之后,狗儿哀鸣了一声,瘫在了男孩的身上。
小男孩吐了水,悠悠地醒转了过来。
父亲一把推开狗,痛心地抱起了儿子。小男孩有气无力地说:刚才,河水突然涨了,我在捉泥鳅,就,就给淹了。
难道……小男孩的父亲望着血泊中的狗想,难道是这狗救了我家小儿吗?
小男孩说:我不知道。我那时什么都不知道了。
围了过来的人群里有人说:这是小二家的狗啊。有人说小二家的平日里很乖顺的。有人说小二家的狗以前也是救过人的。有人说小二这回不知该怎样伤心了。说完了大家都走了。小男孩的父亲也抱着小男孩走了,回了自个的家。
小二听说的时候赶到河边,河边没有人。人们已经走光了。狗已经死了。狗尸血肉模糊地仆在淤泥里。
小二放声大哭。太阳给吵得缩回了云里。天在那时也就阴了下来。
9. 小小说800字左右
感情化了的电视机 “这就是我所发明的具有划时代意义的最新式电视机。跟这个比起来,以往的那些电视机全都成了过时的破烂货了。”F先生得意洋洋地向大家介绍着。 房间里挤满了参观了人,这当中有各个公司的经理和董事长,还有新闻记者等。其中有一个人问道: “看上去好像和普通的彩色电视机差不多,究竟它有什么优越性呀?” “其优越性是显而易见的,它采用的电子技术、生理学、心理学、医学以及药物学等各种学科的最新成果,可以说是当代科学技术的结晶体。如果用这种电视机收看节目,观众将会对屏幕上出现的东西产生强烈的共鸣。我就是根据这个基本思想发明的这种电视机。” “请别吹得神乎其神,还是早一点让我们了解这种电视机的性能吧。” “当然可以,我正是为此而请诸位光临的。” F博士拿出许多类似手表的东西来,一一分给前来参观的人,并叫大家戴在手腕上。 “这是什么东西呀?”人们不约而同地问道。 “在这里面装有各种药剂。而且,根据装在电视机上的这根天线所发出的电波的不同,这些药剂会分别按照指示从微孔中出来,渗入手腕上的静脉之中。” “是注射器吗?” 有的参观者脸上现出了对打针感到害怕的神情。于是,F博士便解释道:“不,请放心好了,决不会疼的。其作用是在播放喜剧节目时,把某种催笑药渗入人体,使正在收看电视的观众乐不可支,捧腹大笑起来。” “可是,借助于药物引起的笑声一定是不太令人愉快的吧。” “不,不会的。不管是人工催笑法还是其他什么笑法,只要是笑,都能给人以轻松愉快的感觉。并且,在观看悲剧节目的时候,它将会使人更加伤心,以致泪流满面,痛不欲生。由于这种新式电视机的作用,将使观众的感情增强两倍到四倍。” “难道真的会这样吗?” “要是不相信的话那就请当场试验吧。常言道,百闻不如一见。” F博士说着就打开了那台新式电视机的开关。电视里正在播放电视剧。与此同时,和剧情发展相一致的指示性电波从那根天线上发射出来,分别进入了每个人手腕上的那只特殊“手表”。 于是,那些能够促使喜怒哀乐等各种感情强化的药剂便有条不紊地渗入了体内。当然,指示电波要比剧情发展先走一步,因为从渗入体内到产生药效是要经过一段时间的。 果然,观众们都被电视剧吸引住了。看到悲伤的场面时,大家都沉浸在悲哀之中,情不自禁地流出了眼泪。这些特殊装置的作用还不仅仅在感情方面,当屏幕上出现鲜花的时候,药剂就会及时地对嗅觉神经进行刺激,从而使人嗅到阵阵芳香;而当剧中人在就餐时,观众也产生饱餐一顿的感觉;当电视剧中的主人公遭到人家殴打时,观众们的身上竟隐隐作痛;而当屏幕上出现恋爱场面时,观众的心随之跳动加快。电视剧已经播送完了,大家还在依依不舍地回味刚才那种奇妙的身临其境的感觉。 人们都非常佩服地对主人说道:“真是妙不可言。我们都为你这个伟大的发明而感到自豪。可是,这种对你佩服的心情可能也是由于某种药剂的作用吧。” “没有那回事。借助于药物的力量来赢得人家的尊敬之类的事我是不屑一顾的。”F博士得意洋洋地笑着回答。 有一位参观者问道:“那么,在进行实况转播的时候将会产生什么感觉呢?” “当然,这不可能和观看电影以及电视剧时的感觉完全一样。可是,在收看体育比赛实况转播节目的时候,观众就会如同亲临比赛场地一般,情绪极为兴奋。” “确实有道理。” “将来也许可以使这种装置进一步微型化,把它做成胶囊的形状埋入人体内部,用指示电波来控制其药剂的注射量。哦,还要补充说明一下,因为本装置每天会注射两次中和药剂,因此绝对不会对人体产生任何副作用的,请诸位放心。” “确实如此……” 参观者们对此感叹不已。 不久,这种新式电视机便开始大量生产了。在得到观众们的一致好评之后,很快便在整个社会上普及了。这种新式电视机所产生的极其强烈的身临其境的奇妙感觉,是从前那些老式电视机所望尘莫及的。 观众们可以和剧中人一起痛哭、欢笑等等。不过,理所当然的是,当剧中人死去的时候观众们是不会跟着去死的。只不过在这个时候大家都感到心里很悲伤罢了。 可是,有一天发生了一件出人意外的事情。电视台的线路出了毛病,因此,控制药剂的指示电波和电视节目内容之间的同步关系被打乱了。 屏幕上正在演出喜剧。按照正常情况,观众们应该在药剂的作用下捧腹大笑的。可是现在每个人都捂着胸口伤心地哭了起来。有的人同情地说道:“哎呀,怎么会踩着香蕉皮滑一交的呀,这个人多么可怜呀,快救救他!” 此时,电视里出现了失恋的场面,大家莫名其妙地闻到了一股什么东西烧焦的糊臭味,并且还觉到自己的脚被什么东西敲打得痛不可耐。 在播放反映灾区难民情况的纪录片时,电视台的故障还没有排除,因此观众们都捧着肚皮笑得前仰后合,几乎连气都要喘不过来了。 “这有什么值得可怜的呀。太可笑了,实在是太可笑了……” 所有的一切都陷入了混乱之中。不一会儿,电视节目中断了。电视台的负责人出现在屏幕上,他向观众们表示歉意: “亲爱的观众们,非常抱歉。电视台发生了故障,目前正在全力以赴进行抢修,争取尽快恢复正常。” 正在这个时候,加强愤怒情绪的药剂注射进了观众们的体内,并且,由于指示电波被中断了,所以这种催怒剂的药效将维持很长一段时间。 “简直不像话。电视台的这个家伙可恶透顶,态度居然如此恶劣,真是岂有此理。” 所有的电视观众都变得怒不可遏,拍着桌子破口大骂起来。然而,片刻之后屏幕上的人像便消失了。于是,观众们就直接向电视台发泄自己的怒火。 人们冲出了家门,成群结队地闯进电视台,把所有的仪器设备都砸碎得粉碎。 也许是因为这场骚乱的缘故吧,指示电波突然变换了频率。于是,催怒药便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使人感到心情舒畅、心旷神怡的另一种药剂。 大家都异口同声地叫了起来: “啊,多么令人愉快呀!
10. 800字左右的短篇小说
纯种德国黑格尔
与其做一株绿洲中的小草,不如做一棵秃丘上的橡树
——题记
有一条流浪的纯种纯种德国黑格尔,刚出生就被父母抛弃,因为纯种的德国黑格尔天生就要受到磨练。这可怜的家伙甚至不知道自己的父母是谁,他甚至认为自己是一只被父母杂种狗。他只能靠着拣别人的残羹剩饭来维持生活,尽遭别人的白眼,它痛苦极了,它受够了这样的生活,它诅咒这个世界,它感到自己是世上最不幸的狗。
直到有一天,它攒够5根骨头的学费到狗学院报名。学院的老师教它去找一个富有的人家做他们的宠物,教会它怎样讨好主人,让它无论自己是否高兴都要摇着尾巴,装出一副很高兴的样子,主人不管说什么,一定要百分百的服从……
他的夫人来到宠物店,这条流浪狗抓住了这个机会,赶忙迎上去,一个劲地摇尾巴,果然,学校里的功课起了作用,这一对夫妻看中了就这样,一年之后这条流浪狗毕业了。毕业后,学校把它送进了宠物店。宠物店里的人上上下下给他打扮了一番,给他穿了一件好看的红毛衣——尽管夏天里穿毛衣让他感到很不舒服;又给它喷上了高档香水——虽然他对这香味过敏。一周后,一位西装革履的人领着这条流狗。把钞票一放,抱着他回了家。他靠着在学校里的本事在家里站住了脚。
这个家里的主人有钱有势,他生活地十分幸福:有好吃的、有好喝的、有主人买来的宠物玩具玩……他过着梦寐以求的生活,他得到了其他狗羡慕的眼神。当然这全靠学院里的“技能”:看见主人就摇尾巴,并表现得十分高兴,无论主人叫你怎样,要百分百服从,即使那有多难或多么伤尊严。主人喜欢的人,再邪恶也要向他表示友好,主人厌恶的人,再善良也得狗眼看人低……
该有的全有了,可他总觉得少了点什么,不,是少了一些很重要的东西!他一天比一天苦恼,他觉得他生活得很窝囊,他受不了这种低三下四的生活,他受够了!好象有一种信念再呼唤他,他不能这么活下去了!他醒悟了!他终于明白他失去了尊严和自由!他再也受不了了,他头也不回地离开了那个叫做“家”的“家”,那不是他要的生活…。
后来,他选择了过无忧无虑的生活。再后来他做了一只警犬,再进行警犬训练时,训练员吃惊地告诉他,他是一只种纯种德国黑格尔!他听了不禁吃了一惊,他发誓今后再也不做那寄生在有钱人家的窝囊废!他觉得他对不起他那高贵的血统!
他当了一只警犬,虽然很艰苦,没有好吃、好喝、好玩的,没有闲适的生活。但他觉得日子过得很充实。因为他觉得这么活着有意义;这么活着是真正地“活着”,就这样在艰苦的训练下,他成为了一只优秀的警犬,多次解决大案,因表现神勇被人们尊称为“神犬”他骄傲极了,他觉得虽然失去了优越的生活条件但去得到他认为最重要的东西——尊严。
但,在一次案子中……有一次,他在追一个罪犯时,奋不顾身地跑在最前面,他勇猛地咬住罪犯的脚,罪犯吃痛,愤怒地大声叫嚷,并抽出腰边的尖刀。这时,这流浪狗,不!这只“神犬”却毫不畏惧地扑向歹徒。他想就是送了命也要尽到警犬的责任;就是送了命也要对得起“神犬”这个称号……可不容他想下去罪犯那罪恶的尖刀便插入了“神犬”的胸膛。顿时。血涌……但神犬却紧紧咬住罪犯的腿,毫不放松,丧心病狂的罪犯又向“神犬”的身体连捅了好几刀。这时,我们的英雄——“神犬”终于支持不住了,他倒下了……
临死的一瞬间,“神犬”心想:这么死,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