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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肉短篇小说在线阅读

发布时间: 2023-05-30 06:10:34

① 供你睡前阅读的短篇小说分享

短篇小说是最具艺术性的形式,它自有章法与尊严,往往几千字中便能写出人形俱佳的故事,又极具风格、余韵。以下是我分享给大家的关于供你睡前阅读的短篇小说,希望大家喜欢!

供你睡前阅读的短篇小说分享:

1、 曾楚桥《余生》

邂逅这篇小说是在火车站的小报摊上,火车行至午夜十分看到了这篇小说,惊艳不已。小说让人极容易想起王家卫。因为小说的对白和构图极具王家卫电影的风格。小说只有一男一女两个人物,他们的相遇、经历、结局,都有着一种强烈的宿命色彩,像是一种概念性的存在,落笔一直悬在空中,导致情节显得空荡,不切实际。但这种写法的魅力就在于将真实的生活虚化,在人物的内心世界无限放大,通过简短、机锋似的对白,勾勒了情到痴狂处的执念、疯狂与荒凉。作者的写作语感极好,最后收尾的对话让人不禁动容,久久难以释怀。

2、听潮天外《聋子听哑巴说瞎子看见了》

虽然这小说的作者现在还名不见经传,但是并不妨碍我对这篇小说的喜爱。小说中少年有三位老朋友,一个聋子,一个哑巴,一个瞎子,通过与这三个老朋友的际遇,勾勒了一幅浮生若梦的情感画卷,透露着一种对人生、岁月静然窥探的灵气。小说的语言诗化,长短句交错,人物的存在不为写实,更像是作为符号存在。全篇氤氲着一种人与人之间缘分的游离感。人物的飘零、苦闷、善良,与这个世界的格格不入导致了出世与入世的冲突,在冲突的最后,岁月无声又包囊了一切,人物随着时间的推移也获得了自我的救赎与内心的通达。

3、 郁达夫《春风沉醉的晚上》

很难想象,一个作家能把颓废压抑的情绪,冰冷残酷的环境写得如此浪漫和唯美。郁达夫总是把冷色调的环境和低潮期的人物境遇写得细腻入微,意蕴悠长。这篇小说情节看起来极其薄弱,但感情丰富,人物内心的雕刻鬼斧神工,借助着深夜的春风,将一个落魄文人的辛酸与浪漫写得扑朔迷离。其中折射着当时社会的颓唐,人性的善良和对关爱的渴望。小说看起来是似乎是消极的,又似乎是积极的,似乎是乐观的,又似乎是悲观的。似乎是表达着命运的不可逆转性,又似乎在透露某种生活的希望。像是一扇破败的窗户里,亮起的幽幽灯火。

4、 余华《世事如烟》

余华的文笔利索而有力,宛如刻刀。他早期的“先锋文学”作品风格独树一帜,风靡一时。其中这篇小说就极具代表性。这篇小说是篇逻辑相当混乱的小说,真至于说,它根本就没有逻辑。全篇以各种怪力乱神的情节和描写拼凑而成,甚至是人物都只是用数字作为代号。看起来没有主题,没有情感张力,没有思想寄托,甚至没有人物形象。那么本来它应该极其枯燥而无味,但相反的是它散发这一种诡异、荒诞、讳莫如深的文学气质,让人喘不过气来。在这样的文字里,读者的想象力和个人见解也获得无限的发挥空间。

5、 斯蒂芬·茨威格《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

这篇小说很早听说,读过后不得不惊叹。茨威格竟然能将一封以女人口吻的信件写得如此牵动人心。小说的情节虽然细碎而缜密,但是基本没有跌宕与大开大合的反转,是极其难推动的。但是茨威格的文字魅力在于,能借助人物内心的描写将整个时间的跨度交代地清晰透彻,其中的悲欢离合不疾不徐的缓缓道来,仿佛书中人就与读者隔桌而坐。这篇小说是茨威格的代表作品,徐静蕾甚至改编成了同名电影。小说中透露着对爱情的敬畏与怜惜,亦掺杂着对人情似纸的怨怼与悲悯。

6、 天下霸唱《北大荒狼灾记》

很多人只知道天下霸唱的《鬼吹灯》,但很少人知道他其余的作品。在我看来,天下霸唱虽然是网络作家出身,但是天赋异禀,讲故事的能力在很多专业作家的之上。他擅长怪力乱神、虚实结合的故事架构,承袭了古典小说对人物描写的方式,生动活泼,精彩纷呈。虽然论文学的造诣,他并不算上乘,但是由于用文字讲故事的天赋极高,所以其作品有着不可取代的地位。这篇小说仅仅是讲了一个狼灾的故事,但起承转合流畅无阻,情节的一波三折,人物的个性鲜明,以及细节的弦外之音,极具民俗文学的瑰丽色彩。

7、卡尔维诺《弄错的车站》

老狼所唱的《弄错的车站》便是根据卡尔维诺这篇小说创作而来的。这是篇几乎无“指向性”的小说,内容简单异常,只讲了一个人出门,然后坐错了一趟车,然后看见了意外的景象。但是如此单薄的脉络里,卡尔维诺将其填充地迷离与诗意,通过环境的烘托,人物的心理活动,铺叙了一种生活随处存在的偶尔性与不确定性。在这样的偶尔和不确定中,人物获得的意外风景与身心体会,往往打破了生活的沉闷,平添了别样的姿彩。这篇小说下笔淡,似乎没有刻意强调某种寓意,但是整体弥漫的诗意又轻而易举的让人浮想联翩。

8、 吴忠全《秋草黄》

吴忠全属于少有的具有写作天赋的青年作家。但他的作品良莠不齐,长篇小说写得几乎都不好,反倒是部分短篇有一部分写得老练异常,颇有大家之风。这篇小说收录在《再没什么比生命更寂寥》里,这也是我认为他最好的一本书。书里定义为散文,但实际上更接近小说。情节并不复杂,讲述了一个男人因为思念前女友,回到老家与之相见,寻找失落的记忆。但是物是人非,前女友已经有了新的归宿。他与前女友约会、吃饭、散步,但是都与旧时落差之大,一切都回不去了。全篇对话极少,但渲染与白描极其到位,无声胜有声。

9、 阿城《棋王》

这应该是我喜爱的第一篇短篇小说。这篇小说也一度被称之为寻根文学的代表作品。在近几年流行的“冯唐金线”里,这篇小说也被纳入了金线之内。初看小说的动机多半源自我自己本身对象棋的爱好。后来发现,其实小说中真正讲棋的内容并不多,反倒是讲述了“”时代,被隐藏的“特殊人才”的命运与挣扎。后来我看了小说改编的电影,虽然总体并不如意,但几个重要桥段却十分精彩。但更精彩的还是小说,人物描写的神形兼备,情节的扣人心弦,至今回味无穷。

10、 史铁生《命若琴弦》

史铁生大部分的作品里,都隐藏着对自身命运的愤怒与无奈。尽管它被文学的厚重包裹的很好,但是仍然可见他对生活的诘问。这篇小说,他以盲艺人的角度却剖析一个五光十色的世界,然后强调“希望”的重要性,又同时证明着希望本身的虚妄。在这样人物自身制造矛盾的缝隙里,窥探人性骨子里的坚韧与辛酸。这像是一则人类通用的寓言,也是光明与黑暗相互撕扯的写真。史铁生从未假惺惺的歌颂人生的阳面,或者单纯斥责生活的阴面,在他的笔下,人生就是枚转动的硬币,忽明忽暗,永不停息。

篇幅很短,回味极长的7本经典短篇神作:

1、《大教堂》

作者:雷蒙德·卡佛

豆瓣评分:8.5分

(7742人评价)

内容简介|

卡佛短篇小说集《大教堂》获得普利策奖提名,是公认的巅峰之作。它的作品致力于描摹美国平民的生活,表现小人物日常生活的变质,表现普通人被生活打得遍体鳞伤后的孤独与沉默。

书单君说|

这是一本充满后现代艺术风格的小说,卡佛写出了真实的,底层小人物的生活,同时又在小说里留下大片的空白,等着你去填补。极简的文字下彰显着生命的厚度,大音希声。

2、《小径分岔的花园》

作者:博尔赫斯

豆瓣评分:9.1分

(3157人评价)

内容简介|

侦探小说形式下的小说艺术革新之作。本书叙述了中国博士余准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中替德国人充当间谍的故事。“小说—花园—迷宫”的脉络第一次出现在博尔赫斯的作品中。

书单君说|

有人形容博尔赫斯的书都是迷宫,私以为十分贴切。这本书也是如此,表面上是写命运的偶然性,深层主题却是对时间的探讨。书中阴谋诡计与时间错综交织,环环相扣,无限延伸。

3、《变形记》

作者:卡夫卡

豆瓣评分:8.3分

(18693人评价)

内容简介|

卡夫卡描写了人一夜之间变成大甲虫的荒诞故事,嘲讽了人和人之间的冷漠和赤裸裸的金钱关系。

书单君说|

这是一部心灵挣扎变形的记录,压抑的氛围、黑色的笔触、荒诞派的写法,卡夫卡用简单的文字,映射出人性的本来面目。

4、《九故事》

作者:J. D. 塞林格

豆瓣评分:8.5分

(5342人评价)

内容简介|

《九故事》是J.D.塞林格的代表作,也是世界公认的当代经典短篇小说集。在他的笔下,儿童与成年人再也无法互相沟通,柔柔的讽喻却是在这一个世界中的生活艺术。

书单君说|

《麦田里的守望者》是直接的、强烈的,但是《九故事》就像橄榄,越品越有余味。极强的画面感,那种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细腻感触,生命、青春、情绪、欲望、爱都浓缩在这些文字里,回味隽永。

5、《罗生门》

作者:芥川龙之介

豆瓣评分:8.6分

(11270人评价)

内容简介|

本书收录芥川的中短篇小说共十三篇。《罗生门》以风雨不透的布局将人推向生死抉择的极限,从而展示了“恶”的无可回避,第一次传递出作者对人的理解,对人的无奈与绝望。

书单君说|

寥寥数笔,或露骨或幽默或沉思或压抑,却有着超时代的尖锐。写尽了人性的阴暗面。冷冽的故事里又充满了极强的画面感,奥妙非常!

6、《乞力马扎罗的雪》

作者:海明威

豆瓣评分:8.5分

(2965人评价)

内容简介|

本书收录了海明威的十一篇短篇佳作。雪山上的豹子,河边的垂钓人,咖啡厅中的老者……十一个貌似淡薄的故事蕴含了人世间言不尽的沧桑。海明威独特的“冰山”式文风在他的短篇小说中得到了最佳的呈现。

书单君说|

海明威的小说以硬汉形象和“冰山理论”著称。他写出来的只是冰山一角,隐藏了太多的故事和细节,就像乞力马扎罗山的雪,必须由你亲自从山脚再一步一步上山去丈量、挖掘。

7、《都柏林人》

作者:詹姆斯·乔伊斯

豆瓣评分:8.5分

(2011人评价)

内容简介|

本书15篇故事,以写实和讽刺的表现手法描绘了二十世纪初期都柏林中下阶层的生活,瘫痪和死亡贯穿全书。

书单君说|

② 情人(短篇小说)

题记:

前两天,我无意间听到了几个同事聊天,话题是关于情人的。从她们的谈话中,我似乎知晓了情人间的关系也并不都是为了钱,为了肉体的欲望的。他们之间是存有爱情的——真正的爱情。我瞬间产生了同情情人的心理,于是一个美丽善良的女性的形象就从我的脑海中走了出来,活生生地站在我面前。我为这个形象感动着,我决定写一篇短篇小说,只取一些不太使人伤感的生活中的一些小片段,以此来歌颂情人之间的爱情。事情就是这样的。

正文:

夜深了。一个南方小城的高档小区里。天还下着秋雨,雨朦胧胧的,就着路灯,远看时,好似浓雾一样。青青和衣坐在床上,等着万卡回来。昏暗的灯光使她看起来显得特别不真实,显得渺小。无聊的电视剧的声音像是被她屏蔽了似的,除了她自己粗重地喘息声,还有砰砰地心跳声,她什么也听不到了,好像这个世界里就只剩下她似的。

她是个十分美丽的女人,约有三十来岁,要不是此时的她看起来十分的疲惫,脸上挂着很厚重的忧郁的神情,眼神空洞,像是紧盯着另一个世界;别人还真以为她还是个二十岁的黄花闺女呢!她离过一次婚,那段不幸的婚姻时常让她做噩梦,在梦里,仿佛她又回到了那段不幸的时日里。她在梦里哭,哭醒了就哭地更凶。每到这时,如果身旁睡着万卡,她就会把万卡推醒,然后紧紧地拥进他怀里,怎么也不肯放手,好像只有这样她才能确定过去的已经过去了似的。但大多数时候她都是一个人睡的,万卡很少回来陪她,他总说他很忙。所以在没有万卡的时候,在她哭醒的时候,她就会切实地感到她被这个世界给遗弃了,她把自己想成一个孤儿,所有的人都不爱她,她甚至想到死。她是个不幸的、可怜的女人。

万卡是她的男朋友——与其说是她的男朋友,倒不如说是她的情人。没错,万卡已经结了婚,他有一个美丽、贤惠的妻子,他还有一个十岁的儿子,也是十分的聪明可爱。他是本地人,他做着木材生意,很有些钱。在外人看来,甚至他的妻子,都认为他是顶幸福的人。好像世间的一切幸福都是为他而准备的。可这和他又有什么关系呢?他认为自己是不幸福的。他已经三十五岁了,在他的内心深处,一个极其敏感的地方,时刻让他感知到自己的不幸福——他唯一的缺憾就是没能拥有过爱情。这种缺憾使他感到他的生命是不完整的,就犹如缺了角的玉盘。他和他的妻子的结合,是中国典型的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婚姻。他和妻子在结婚前只见过两面,连手都没牵过,就在双方父母亲的安排下结婚了,然后就像是世界上的任何一对新婚夫妻一样,享受着鱼水之欢,整日里耳鬓厮磨,然后就有了孩子。随之而来的是逐渐冷淡的热情,这使他对自己的婚姻有了新的看法:这哪能算是什么爱情啊!好像娶妻的不是他,而是他的父母亲一样。但没人敢说他不爱他的妻子,他自己也不能。在别人眼中,他们夫妻俩郎才女貌,他们的结合亲友间都认为是天作之合,是十分般配的。可是,只有他自己才知道,他对妻子的爱,更像是亲情,从不是爱情。这使他十分苦恼,好像有个声音在嘲笑他说:瞧吧!瞧这个没有爱情滋润的不幸的生命。

“我娶的不是爱情,而是父母口中男大当婚的传统。我是个传统观念的牺牲品!”他常这样对自己说。

直至两年前他遇到了青青,啊!那是怎样的女子啊!她那美丽的姿容,娇柔的神情,真正的春天一样的双眸,无一不使他产生一种从未有过的青春的激情。他完全忘记了自己已经结了婚,还有了儿子,倒觉得自己还是个小伙子似的,他仿佛看到了爱情的圣光在向他招手:来吧!拥入我的怀抱吧!我可怜的囚徒。

他妥协了,沉沦了。

那时的青青正处在不幸的婚姻的阴影里,她很想逃,但她不知道该往哪里逃。可是她遇到了万卡,面对万卡的追求,她似乎知道了“逃跑”的目标。要知道,不幸的女人是最禁不住男人对她的好的。她随即结束了自己不幸的婚姻,义无反顾地拥入了万卡的怀抱。他俩在一起了,没有任何人知道。好像他们的结合是不需要任何结果的,只是为了爱情而已。

夜更深了,万卡还是没回来,今晚怕是又不会回来了。她不敢给万卡打电话,发信息也不能,除非是万卡先给她打电话。因为万卡对她说过,要是他们之间的事被他的家人察觉的话,他们间的缘分就该到此结束了;他不愿丢掉他算是幸福的家庭,包括脸面。而她不愿丢掉万卡,她是爱他的,她已经离不开他了。死也不能!她无心睡眠,她陷入了沉思,在这个装修得顶舒适、顶豪华的金屋里,她就像是关在用金子做成的笼子里的鸟,靠着主人的施舍维持生命,没有自由,也没有任何的思想,只是日复一日地盼望着能和万卡走进婚姻的殿堂。这无疑是可悲的。

“可是还能怎样呢?”她对自己说。

她又陷入了沉思,没人知道她在想这什么。

第二天,雨早已经停了,空气中湿润润的,风中携带着萧条之感,凉凉的,涩涩的。青青还没睡醒,房门就被温柔地打开了。是万卡来了。这是一个成熟的、挺拔的男人,他长得并不很帅,但很有气质,人只要一看到他,就会被他的气质所吸引。他全身上下好像都闪着光。他穿着整洁的黑色西装,白色的衬衫雪一般洁净,领带也扎的十分讲究。他的头发,他白净的面庞,都整理地十分干净清爽,让人一看就认为他是个有品位、会生活的男人。他手里提着热乎的早餐,轻手轻脚地来到青青的床前,把早餐放在了她床头的柜子上。他久久地看着青青。青青依旧熟睡着。

这时,万卡突然间想起了昨天的事,好像这份记忆是它自己钻进他的脑子里似的。

那天,万卡在外面亲自接待了几个很重要的客户,回到家时,夜已经很深了。他是被朋友抬回家的。他喝得大醉,可关于他木材原材料采购的问题,还是没有实质性的进展。一想到这,他就摇了摇宿醉未醒的、很沉重的脑袋,叹了声气。

“生活里,有谁是容易的呢?”他在心里感叹着。

在他回来的时候,儿子已经熟睡了,妻子还在等他回来。他的父母亲不愿意和他们住在一起,他们说既然他们身体健康,能照顾好自己,他们就应该有属于自己的二人世界,他俩不愿意儿女打扰到他们的生活。老两口到哪都是并肩走着,手拉着手,好像越老就爱得越深似的。

万卡躺在床上,因为头疼而轻声呻吟着,他不停地呕吐着,妻子琳娜拍着他的后背,用垃圾桶接着呕吐物。整一夜,琳娜几乎就没合过眼。她的话不多,不善于表达自己的情感,她总是默默地为自己的丈夫做着一切。她从没向万卡索取过什么,她不会撒娇,除了爱自己的丈夫和儿子,好像没有欲望一样,她只希望她的丈夫和儿子都能平安健康,这就是她最大的幸福与安慰。

万卡虽然喝得大醉,可他的心里却跟明镜似的,酒精并不能麻醉一个人的心灵。每当深夜里的任何一个时候,他渴醒了,刚一翻身,琳娜就已经把放着蜂蜜的温水送在他的嘴边了。他喝着蜜水,心里也如同蜜一样甜蜜,感到幸福。他闭上眼睛,一动不动,并没有睡去。满脑子都是琳娜和青青,他生命中最重要的三个女人之中的两个,另一个是他的母亲。他开始拿琳娜和青青对他的爱做对比,他似乎明白了;青青对他的爱就像是一只美丽、粘人、给他带来欢乐的鸟儿。而琳娜,他的妻子,却像是鸟儿的窠,虽然她有些时候很不起眼,但没人能代替她的作用。那是一种温暖,一种归宿感。就像他喝的蜂蜜水一样,那是平淡如水的浓浓的爱。而青青给他的爱,却像是四月里的骄阳,虽然美丽,令他神往,但却不能长久,再美丽的春天,也都是会过去的。想到这,他想象着此时琳娜为他担忧的神情,他流出了眼泪:得妻如此,夫复何求。我还有什么好不甘心的呢?这不就是爱情吗?还有比这更伟大、更动人的爱情吗?

耳边传来儿子的呓语:“爸爸——回——来——”他幸福地笑了。

想到这,万卡只觉得眼前熟睡的青青,睡美人一般的她,好像突然间变得很陌生一样。他不忍心把这样的她叫醒,又不知道该怎样面对她。他觉得他得找个机会对青青坦白这一切,越快越好,但不是现在。他又轻轻地离开了,除了茶几上冒着热气的早餐,好像他从没来过一样。

青青醒来的时候,第一眼就看到了已经冷掉的早餐,她知道万卡来过了。她仿佛意识到了什么,陷入了沉思中,她总喜欢沉思。

时间又过了两个月,一切都和往常一样,除了天更冷些,除了青青的噩梦,除了万卡的应酬和醉酒。这是一个淡红色的傍晚,天空却飞舞着凌乱的雪花,这是十分罕见的。往常碰到下雪天,青青必定会高兴地像个孩子,又蹦又跳的,她最喜欢雪了。可是现在,她却无心欣赏面前的一切。万卡依旧在忙,他总是很忙。她和她最好的闺蜜嘉欣,坐在小区公园的凉亭里,旁边的几株粉红色的梅花展露着迷人的姿容,雪也似乎变得温柔了起来。青青坐在凉亭里的石凳上,一只手撑着下巴,柔软的秀发顺着胳臂垂在石桌上,宛如黑色的瀑布。她望着旋旋飘落的雪花,望着刚毅的寒梅,沉思着,伤感的气氛使梅花失去了颜色,雪也变得木纳起来。好像一切都不该存在似的。

嘉欣把一切都看在眼里,她用一只手接着飘落在她手掌里的雪花,看着它一点点的消融,“你和他会有结果吗?”她没有看青青,依旧紧盯着手心,像是自言自语。

嘉欣的话打断了青青的沉思,她换了一只手,继续撑着下巴,眨了眨眼,愣了愣,说:“我不知道。只要能和他在一起就好。”

“可是,”嘉欣走到了青青身边,和她坐在一起,抚摸着青青瀑布般的秀发,说,“可是你还在伤感些什么呢?我看得出来,你并不快乐。你应该考虑一下,这样的生活是你应该得到的吗?没有名分,贼一般的提心吊胆地活着,只为了他施舍的一点温存,我不觉得这有什么意义,这不是爱情,更像是彼此间的需要。你是在拿你的青春做赌注,对于你来说,青春是无价的。我们是好闺蜜,我得向你说出我的心里话,我觉得,既然他给不了你结果,你还不如在他身上多敛些钱,即使是将来你们分开了,你之少还不算是太亏。他是本地人,他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而你就不同了,他不知道你的家在哪里,你随时可以消失掉,让他找也找不到。青春对于女人来说,可是无价的啊!”

“我也不知道我想要的是什么,快不快乐,可我不想要他的钱,我只想和他在一起。我爱他,爱他对我说的每一句话。和他在一起所感受到的快乐,是我以前做梦也没有感受过的。我们在一起的这两年间,我们没红过一次脸,虽然他很少来陪我,可我和他在一起的每一分每一秒都是快乐的,他对我的好,我是知道的。一个女人,图的不就是一个男人对她的好吗?虽然我很想和他结婚,可即使是现在,我只是他的情人,我也依然很满足。我还能幻想些什么呢!”

“你可真是让我又怜悯,又气愤,又想祝福你得到幸福,嗨!我可爱的人儿啊!”嘉欣笑了笑,看不出是欣慰还是失落。她们都沉默了。伤感的气氛又主宰着一切,梅花舒展着愁容,雪花依旧飞舞。

又过了两个月,临近年关,天还依然冷着,雪却消失的无影无踪了。年的气氛在这个小城里,也愈来愈浓厚了。在这样的团圆的佳节,一元复始,万象更新的节日气氛却使青青愈发感到孤独。一到夜幕降临,华灯初上时分,灿烂的烟火就在夜空中争奇斗艳,此起彼伏,相互呼应着把黑夜照耀的宛如白昼。啊!这是多么喜庆的节日啊!可是,就在这样的夜晚,在绚烂的烟火中,孤独却是多么的不合时宜,多么的明显、扎眼。

青青望着窗外的烟火,她想起了她小的时候。那时每到过年时,夜空中烟花璀璨,宛若星辰欲坠。她呢,是最喜欢烟花的,她认为烟花是最能给人以希望的。所以每当夜空中的第一声烟花响起,她就会放下盛满母亲包的好吃的饺子的碗,一溜烟儿地跑到屋外开阔的地方,仰起脖子,痴痴地看着夜空中灿烂的烟花。若是没人叫她,看她那劲头,还真以为她能看到整整一夜,看到连烟花也睡着了呢!

“可是,长大了的我,为什么总觉得快乐远比烦恼少呢?现在看到烟花,为什么不觉得是看到了希望,反而更加惆怅了呢?我难过的根源是什么呢?我不幸的婚姻已经过去了,那么就是现在,就是万卡。或许嘉欣说的是对的,这种生活真的是我想要的吗?如果我真的是只鸟儿,那么我只能属于蓝天,属于山川河流,而不是笼子。如果我爱他,他也爱我,我们就应该像世间的任何一对情侣一样,爱得张扬,爱得洒脱,爱得无畏。而不是像现在这个样子,就连打个电话都得顾虑重重。这算是什么啊!这简直就是煎熬。我还是一无所有。”青青想着。

这个年,比往年来得晚了一个月,所以这个年也比往年都要暖和些。年是青青一个人过的。万卡好像来看过她一次,她不记得了。她厌倦了,她感到累了。

“一切都该重新开始了!”青青想时常这样想着,仿佛她在等待着什么。

该来的终于还是来了。这是一个年后的傍晚,万卡对青青说:“我们总说我们在一起是为了爱情,可究竟什么才算得上是爱情呢?我觉得我现在有必要和你说说我的看法,我认为爱情是应该比世间的任何一种爱都更需要一颗责任心,都更应该全身心地去投入它、经营它的。因为能朝朝暮暮陪伴我们一生的爱,只有爱情。所以爱情比亲情也好,友情也好,都更需要一颗真诚的心来对待它,容不得一丁点儿的虚伪。而我对你的爱,是不负责任的,是没有结果的。你为我放弃了你的婚姻,这是我的错,我不该出现在你的世界里,打扰到你。可我不能为了追求我那幼稚的、可笑的爱情而让我的家人痛苦,使他们遭受到不幸。我们都不是小孩子了,我们应该冷静地思考一下未来的生活。既然我不能给你结果,我就不能自私地去占有你的青春,这对你是不公平的。”

他点上了一支烟,递给青青一支,继续阴沉地说着,“直到今天,直到今天我才明白,我是爱我的妻子的,我对她的爱就是爱情,是爱情的本质。爱情的尽头就是亲情!我承认我是爱你的,可我对你的爱更多的是理想中的爱情,那仅仅是我的幻想,是不切实际的。现在的我能怎么办呢,不管是你还是我的妻子,无论我选择谁,我都是负心汉,都是不可饶恕的罪人。既然是我犯下的错,我就应该一个人去承担这一切,可我知道,我无法做到。我爱你,是你让我感受到了爱情,也让我正真认识到了爱情。我由衷地感谢你,可是我想,既然你是爱我的,我也同样爱着你,我就应该坦白地向你说明这一切。我不想骗你,想起你美丽的容貌,你温柔的笑脸,你的体贴,你的善良,你一切的一切,对我何尝不是一种煎熬?这样的你,让你在我身上浪费你的青春,我办不到!你应该得到幸福,你比谁都应该得到幸福!啊!我多么希望你能得到幸福啊!我爱的人!我不需要你的原谅,我也永远无法原谅我自己,因为我的幼稚的幻想,我伤害了多么美丽的你。我死后是要下地狱的,可我不怕,我怕的只是你为我而痛苦。这是我下地狱也不愿看到的。善良的你,请你告诉我,你会获得幸福的,对吗?”

青青没有哭,她原以为她会哭的,可是她没有眼泪,她现在却比哭还要痛苦一千倍。她声音颤抖着,说:“我知道,我都知道!我知道我们在一起没有结果,我也知道其实我一直都在骗自己,我为自己编织着一张幻想中的网,那网中有我,有你,只有我们。而那张网却是那么的脆弱,那么的错乱,它逃走了你,却将我紧紧束缚其中,无法逃脱。可是现在,现在你把我从这张幻想中的网用力扯了出来,我睁开眼看到这现实中的一切,发现我还是一无所有,就像我那重复了无数次的噩梦。我连哭都没了泪水!你用不着对我说抱歉,我们都没错,你爱我没错,我爱你更是。错的不是我们,是时间,是我们在错的时间里遇到了对的彼此。现在,我想开了,我一切都想开了。我会得到幸福,像你拥有的那种幸福。我们都要幸福,为了幸福,我甘愿退出……”

万卡走了,留下一张银行卡走了。他认为这是他能为青青做的唯一的补偿。青青望着那张还留有万卡的余温的银行卡,好像眼泪迟到了一样,放声哭了起来……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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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汉追密码(上)》是龙吟文化出版的图书,作者是古灵

⑤ 原耽小说推荐短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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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姨娘》作者:二木老爷啾

17.《稀罕》作者:冉尔

18.《诱惑侵占》作者:孟小昼

⑥ 推荐十部经典短篇小说

长篇小说往往篇幅长,容量大,情节复杂,人物众多,结构宏伟。短篇小说则篇幅短小精悍,情节简洁,人物集中,结构精巧。前者体现的是作者的叙事抱负,后者更体现审美与情趣。现在社会生活节制快,生存压力大,极少有人能沉下心来去啃“大块头”的世界名著。

所以,我推荐十部国内外经典短篇小说,闲暇时,耗二十分钟甚至三五分钟,享受文学经典给予人的慰藉,提高人文素养。好吧,这理由太巨大,换个小理由——打发时间,充实一下寂寞空虚冷的灵魂。

1《孔乙己》——鲁迅

推荐语:

有人问鲁迅,在他创作的30篇短篇小说中,最喜欢哪一篇,鲁迅回答说是《孔乙己》。《孔乙己》不但是鲁迅最好的短篇小说,也是中国乃至世界短篇小说的巅峰之一。

这篇小说,我们初中时就曾在语文课本中学习过,也许一辈子都不能完全读懂。孔乙己是一个非常饱满的艺术形象,在他身上集中了那个时代知识分子的悲剧,他身上折射了一个时代的悲剧。“大约孔乙己的确死了”,可是现在和将来还有无数孔乙己活着。

我们写作,或者与人交流时,如何用一件道具,表现一个人死要面子,穷困潦倒,好吃懒做?鲁迅只用了一件长衫,两句话。

“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

“穿的虽是长衫,可是又脏又破,似乎十多年没有洗。”

2《命若琴弦》——史铁生

推荐语:

小瞎子是老瞎子的徒弟。师徒以拉三弦琴说书为生。

小瞎子爱上了一位美丽的山里姑娘,还把初吻给了她,姑娘嫁了别人。老瞎子的师傅在临终前告诉他有一张复明药方,只要弹断一千根琴弦,这张药方就能让他的眼睛看到世界。

这张药方支撑着老瞎子坚持了几十个个春夏秋冬,老瞎子唯一的人生目标就是将一千根琴弦弹断,看到光明,看到山山水水,看到小芳。弹断一千根琴弦后,老瞎子发现复明药方不过白纸一张,他找到了失恋后的小瞎子,对他说:“是我记错了,是一千二百根,师傅记错了,记住,是一千二百根!”

命若琴弦,琴弦虽然坚韧却也亦断,这不就是我们丰盈又脆弱的生命吗?

3《古典爱情》—余华

推荐语:贫寒学子柳生入京赶考,在一座大宅的阁楼邂逅了富家小姐惠。屌丝逆袭白富美的桥断不回出现在余华的小说里。在故事的五分之二处,一副余华氏暴力美学徐徐展开。

“公子切记,不管榜上有无功名,都请早去早回。”后面的情节,可以拍成恐怖片了。

余华常自诩以川端康成为师,连这篇故事的男女主角的名字——柳生和惠,都是日本烂大街的名字。可是这篇故事的叙述语言极具中国古典美,情节一如既往,像一张散发血腥味的温和笑脸。残忍与瑰丽的外衣下,隐藏着淡淡的温情。

4《河边的台阶》——泰戈尔

推荐语:

第一,如果直接叙述一对男女的爱情故事,情节难免令人乏味。大诗人泰戈尔玩出了新花样,借助河边台阶的口吻讲一个女人等待苦行僧丈夫的故事娓娓道来。——“如果把发生的事情都印在石头上,那么,你就可以在我的每一个台阶上读到许多昔日的故事。你如果想听过去的故事,那就请你坐到我的台阶上来;只要你侧耳细听这潺潺的流水,你就可以听到过去无数动人的故事。我现在还记得从前发生的一个故事。那天也像今天这样。”

第二,爱情与信念的两难,苦行僧是爱自己的妻子的,世间安得两全法,不负如来不负卿?

民国电视剧里经常有这样的画面,一些仁人志士和美女发生关系后,都会深情地凝视着她,悲凉道:“奈何七尺之躯,以许国,再难许卿。”然后,提上裤子走人,给世人留下一抹倔强的背影,继续轰轰烈烈地闹革命。这也是爱情和事业的两难。

人生的两难实在太多,我高中的班主任有一天给我们上晚自习的时候,看了一下手表,已经22点30分了,冷不丁来一句,“我多想陪陪家人。”这也是两难。

人生那么多两难,还活着干什么?请看下一篇。

5《麦琪的礼物》——欧亨利

推荐语:

自诩文艺青年的人,如果没有听过“欧亨利氏结尾,”都不好意思和人打招呼。

欧亨利小说向来以“情理之中,意料之外”著称。

《麦琪的礼物》是一个富有戏剧性的故事:女主人公德拉和她的丈夫詹姆斯都很贫穷。他们都有一件最珍贵的礼物。圣诞节到来之际,他们为了给对方买一件与之相配的礼物,不惜卖掉了自己珍贵的东西。而他们所准备的礼物此时也失去了意义。

这对年轻小夫妻也是幸福的,因为有爱情。有了爱情,在贫富悬殊,人情冷暖的社会,可以找到安慰。无论老公或者妻子回家多晚,在城市的某间屋子里,都有一盏灯在等待者。活着干什么呢?少年少女们,先谈个对象再说吧。

6《套中人》——契诃夫

推荐理由:

“他也真怪,即使在最睛朗的日子,也穿上雨鞋,带上雨伞,而且一定穿着暖和的棉大衣。他总是把雨伞装在套子里,把表放在一个灰色的鹿皮套子里;就连削铅笔的小刀也是装在一个小套子里的。他的脸也好像蒙着套子,因为他老是把它藏在竖起的衣领里。”

我们都是套中人别里科夫, 我们都活在一个有一个套子里,从一个套子换了另一个套子。这个套子是鞋子车子,女子,屋子……

我们能看到别里科夫有形的套子,却看不到自己心里无形的套子。

7《我的叔叔于勒》——莫泊桑

推理理由:这又是一篇中学课文,十年前学习的课文,至今还受益匪浅。

从写法上讲,堪称现实主义创作经典,明暗两线,最终交叉;以语言,动作,神态刻画人物心理,作者述而不叙。再次就不再引用。

小说主题,令人心里悲凉。想起了中国的一句老话——“穷在大街无人问,富在深山有远亲。”这是古今中外,相同之处,放之四海八荒而皆准。

8《白象似的群山》——海明威

推荐理由:

海明威常言自己的创作是冰山理论。。他以“冰山”为喻,认为作者只应描写“冰山”露出水面的部分,水下的部分应该通过文本的提示让读者去想像补充。——“冰山运动之雄伟壮观,是因为它只有八分之一在水面上。”

《白象似的群山》是海明威的短篇小说代表作,文字简约到不使用一个形容词。文中男女每一句话,都能让人有很多种猜想。

海明威是最能将感情藏自文字背后的作家。准确的说,《白象似的群山》里的文字只能占到小说八分之一,另外八分之七是隐藏在文字后面的感情。

这种写法非常累,但是文字却非常有张力。

9《竹林中》——芥川龙之介

人性中的阴暗乃是世界上最可怕的事情,这就是《罗生门》告诉我们的真相。《竹林中》是芥川龙之介短篇小说合集《罗生门》中,我最喜欢的一篇。多年以来,我看过十几遍了,还没确定谁是凶手,想想真是令人毛骨悚然。

无论多襄丸、妇人、还魂的武士,还是樵夫,他们的叙述究竟谁最接近真实?

这种写法,我称之为“横看成岭侧成峰”。金庸的《雪山飞狐》就抄袭了《罗生门》的写法。好吧,我说错了,是向经典致敬。

10 ,《一块牛排》——杰克·伦敦

推荐理由:

杰克·伦敦是我成年后读的第一个美国作家,《热爱生命》里那个与艰苦环境搏斗,求生意志逆天的那个采金者;《马丁·伊登》里爱着白富美,心怀作家梦想,看透资本主义本质,生无可恋,绝望自杀的水生;《白牙》和《野性的呼唤》里,狼与狗的互相融合生成。

杰克·伦敦深受尼采超人哲学的影响,无论是野兽,他字里行间透漏着一股汗淋淋的男子汉味道。在杰克·伦敦笔下,野兽,荒原,饥饿,海啸,恶徒都不要怕,生命本能的力量会让你战胜他们。

这篇《一块牛排》却是例外,中年贫困的拳击赛汤姆·金无法战胜年轻力壮的对手,无法赢得比赛,付房租,养活老婆孩子。

正是:长江后浪推前浪,前浪死在沙滩上。

⑦ 【短篇小说】巨婴

01

因为对文案不满意,苛刻的老板又让加班,这让快乐的星期五抹上了不开心的色彩。加班的过程中,老公张明打了三四个电话来催促,怎么还不回家。好不容易熬到晚上九点,婉茹终于下班了。

刚好有一辆末班车,但是人特别多,密密麻麻的人头一个挨着一个。婉茹强忍住恶心的感觉,应着头皮挤了上去。车行驶时到一半时,不知道谁放了一个长长的臭屁,臭烘烘的味道,像一颗炸弹在人群中炸开。婉茹不小心吸进了一口,引起喉咙一阵恶心。

旁边不知道何时挤过来一个膘肥大汉,一身的T恤早已被淋漓大汗浸透,酸臭酸臭的味道直钻入鼻孔。还有不知道谁的臭脚丫味儿、狐臭味儿、香水味……在这趟末班车里,像唱戏的角儿一样轮番登场。

此时的婉茹,特别想念老公的宝马车,想念那种在自家车里舒适又宽敞的感觉。婉茹和张明刚结婚,张明爸妈不仅为他们全额买了一套房,还给他们小俩口置办了一辆宝马车。

按理说,婉茹上班的地方比较远,最需要一辆车,但是,那宝马车是张明父母全款买下的,结婚的时候,婉茹家里并没有给婉茹多少陪嫁钱,所以婉茹不好意思开口让张明把车让给她开。一般来说,张明有空的时候,或者是婉茹要求的时候,张明都会去接送婉茹。但想着老公上了一天的班也累了,所以今天婉茹没有让老公张明来接。

还好,在车里挤了没多久,婉茹就到站了。回到家里,客厅的灯是暗的,但内屋却还亮着灯。

听到开门闷宏声,老公张明欢快地跑了出来,那拖鞋在地上摩擦出的“啪啪”声,看得出张明等待媳妇儿归来的迫切心情。看到婉茹的身影,他高兴地抱住婉茹,在她热得通红的脸蛋上“啪啪”亲了两口:“老婆!你回来啦!”

婉茹笑了笑,推开他:“行了行了。我还要做饭呢。”

“嗯,你快做饭。我快饿死了!”老公张明催促着她快做饭,说完,又急匆匆地跑回到了屋里玩起游戏来。

张明不能“耽误”太长时间,因为那头儿还有寝室的哥们在等着他归队杀敌,他可不能坑队友呀。他几乎每天下班都要和他的这些好哥们玩上几把游戏,一来是增进彼此感情,二来还可以放松心情。平时还好,但今天的这几把游戏特别重要。因为这个赛季,他们几个人说好了要一起晋级的。张明和几个哥们打了赌,今晚谁赢的人头最多,谁就请大伙儿一起到外头吃宵夜。

听到内屋传来“嗷呜嗷呜”的叫声,一会儿笑,一会儿骂,一会儿喊。婉茹实在不明白,一个游戏而已,至于那么激动吗?她面无表情、心无波澜地择着菜,脑子里想着要怎么把文案再改进改进,是否要去图书馆查阅一下相关资料,或者打电话向前辈讨教讨教?好几次好不容易冒出了一点儿灵感,又被屋里“突如其来”的叫喊声吓得逃遁了。

婉茹喜欢一边做家务,一边想事情,因为这样可以为她节省很多时间。但弊端是,她经常因此放错了调味料,或者是忘记放盐,要么就是会烧糊菜。
等婉茹做焖好米饭,炒好菜时,已经晚上10:20了。同样是饿的两眼发晕的婉茹,喊着老公张明的名字催促他赶快出来吃饭。喊了几声没见人影,婉茹失了耐性,索性自己一个人吃起来。

或许是饿极了,饭菜格外的香。

老公张明走了出来,也被这股好闻的味儿勾得垂涎欲滴:“哇,好香啊!”说完,干脆利落地一屁股坐在饭桌上,大口大口地吃起来。

吃了几口,他感觉到不对劲:“怎么味道这么甜?这西红柿炒鸡蛋你是不是没放盐?”

婉茹解释道:“没有呐,我放了盐。不过可能我今天放了点糖调味儿,所以口感偏甜。不放点糖,西红柿会酸的嘛。”

谁知道话刚落音,老公张明的脸像一张会变的扑克牌一样,刷的一下阴沉了下来:“谁告诉你炒西红柿就一定要放糖的?你难道不知道我不喜欢吃甜的吗?你为什么要放糖?”

婉茹无奈:“因为西红柿很酸啊,而且你不觉得放一点糖会更好吃吗?”

“你他妈神经病吧!酸了就一定要放糖?那为什么我妈炒的时候不用放糖也很蚂橡册好吃?”张明气得将筷子往盘子上一摔,那明黄色的筷子触碰到盘子的边如物缘,噼里啪啦地摔到了地上。张明最讨厌婉茹做错事狡辩了!

婉茹不明白张明为什么突然发那么大的火,就为了一盘西红柿炒鸡蛋,值吗?她被张明的火气轰得火冒三丈,她很想爆粗口话骂他,恨不得赏他一个大耳光。但是,理智叫她要忍住,不要和这疯子一般见识,她狠狠瞪了他一眼,最后弯下腰捡起地上掉落的筷子,继续默不作声地吃着自己的饭。

“他妈的,做什么菜都要放糖!你是不是不放糖你就要死啊?是不是啊?”

“什么B玩意儿,成天就知道放糖放糖!真他妈自私,做自己爱吃的口味,丝毫不考虑别人!”

“不中用的东西,整天除了会花钱就是会花钱,什么事也不会做,什么事也做不好!老子娶你有啥用!要吃你自己吃吧,老子不吃了!”

……

生了气的张明,一直在埋怨婉茹,嘴里絮絮叨叨个不停。他气得索性躺在了床上,打开IPAD看起直播来。每次生气或者无聊的时候,只有看看那些美女唱唱歌跳跳舞或者看看主播打游戏,张明才会忘记心里那些不愉快的事情。

说真的,他很讨厌妻子婉茹这样做事不用心、不过脑子,除了工作,在生活中很多方面她做什么事都是随随便便。菜随便买,饭随便做,卫生习惯较差,总是用完东西不放置原处,把家里弄得乱糟糟的……哎,这一身的毛病,邋邋遢遢,真叫人讨厌。

相反,张明的妈妈是个特别爱干净的人。无论什么时候都把家打扫得纤尘不染,干干净净。她几乎每天打扫一次卫生,每天擦一次家具、门窗、厨房。每次张明一回到家里,都是干干净净,整整洁洁的。张明妈妈做饭也很好吃,用张明的话说,如果婉茹做饭的水准能达到他母亲的百分之八十的时候,就非常不错了!

婉茹表面上一声不吭,但是心里憋屈的不行。老公张明的脾气,又臭又烂,一身惯出来的公子哥气。从来不干家务,却成天爱挑别人毛病。她心里也很不服气:“什么玩意儿,还真以为自己是太子!”

“不管他了!爱吃不吃!不吃拉倒!”婉茹恨恨地快速地把餐盘里的食物全部一扫而光,然后打着饱嗝洗起了碗。

不会儿,看到张明穿戴整齐地走出来,看样子准备是要出门了。婉茹不想搭理他,但是还是要问:“你去哪儿?”

张明正在气头上,没回婉茹的话,直接摔门出去了。婉茹也懒得理他,继续埋头洗碗。

张明出去和哥们儿吃烧烤去了。今天他杀的人头最多,所以他请客。和哥们聊了一会后,加之又喝了些酒,他心情好多了。他想,婉茹即使再笨,到底也是自己的媳妇儿,生活免不了吵吵闹闹,这次他就大度地原谅她一回吧。席间他还给婉茹打来电话,声音颇为温柔:“老婆啊,我在外面和哥们儿几个吃烧烤呢。等会儿就回去了。我喝了点酒,不过我没醉。”

男人只要一温柔,就很容易得到女人的原谅。那头,婉茹气也消得差不多了,她无奈笑笑,每次张明一喝上酒,就把什么都给忘了,这脾气,来的快去得也快,真像个小孩子。算了,不和他计较。

“你还喝酒了?你不是开车吗?一会儿你怎么回来啊?”

“一会儿我叫个滴滴。没事的,你放心。哦,对了,你早点休息啊,不用等我。”

听着张明的意识还很清醒,婉茹判断他应该没多喝。但也十分担心地问他:“你在哪里?告诉我地址,我打车去接你。”

“不用,不用。”

“你快点告诉我,趁着你还没醉。一会儿我就过去了。”

“不用,不用啦。”婉茹一连要求了张明几次,张明都谢绝了。还没等婉茹说完,张明“啪”的一声挂了电话。之后,婉茹连续打了好几个电话进去,都无人接听。

张明觉得这点儿小事自己完全能搞定,根本用不着如此兴师动众的。一个男人么,出来喝了点酒还要自己媳妇儿接,传出去这帮哥们还不笑话死他?

婉茹最后也放弃了。她了解张明这倔脾气,绝对的说一不二。最后,婉茹洗漱洗漱便睡了。

朦朦胧胧,在睡梦中的婉茹突然被一阵急促的敲门声惊醒。是老公回来了!婉茹急忙起身开门。门打开,居然看到了公公扶着喝得不省人事的老公张明气喘吁吁地站在门外。

“还愣着干什么?快,快来给我搭把手。”

婉茹连忙扶住醉成一摊烂泥的张明,让他的身体尽量往自己身上靠,好减轻公公的负担。

“爸,你怎么来了?”婉茹诧异地问道。公公和婆婆住在附近的县城里,来一趟A市也要一个多小时。怎么大晚上的,是公公把老公送回来了?而且怎么张明喝成了这个样子?

“噢。我给明明打了几个电话,没接。后来通了,他说在和朋友喝酒。我一听声音不对劲儿,就逼着让他把电话给周围的人,一问出地方便立马开车来寻他了。这不,我到的时候,就剩他一个人趴在烧烤店沙发上睡觉呢!那几个朋友也不知道哪儿去了!”公公语气不急不慢,但是微弱的面部表情还是出卖了他不悦的情绪。

“他的朋友也太自私了吧!怎么能不管张明,扔下他就走了呢?”婉茹急忙走进厨房,找起醒酒药来。顺便她烧了一壶水,准备给公公泡茶喝。

“哎。都喝得不像样了,谁还能管得了谁。”公公扶着张明坐下,又继续问道:“刚才张明给你打电话了吗?”

“打了。”

“噢,那会儿估计他已经有醉意了……”公公寻思了一会儿,似乎在思考着什么,末了,又不缓不慢地加了一句:“其实你应该把他接回来的。”
虽然公公语气和善,但是婉茹听出来了,公公这是责怪她不管他的儿子哩!

婉茹辩解:“可是我问了他到底在哪儿,他死活不告诉我。而且当时我听得出他意识还清醒着,想着应该没什么事。”

“呵呵,你是没经验。但凡这喝酒说自己没醉的,一般都醉了。下次啊,你就提前询问他,知道他和什么人去喝酒,在哪里喝酒。也好在他喝醉的时候能把他找回。要不然,放着他一个人躺在店里的沙发上,出了什么事那多危险啊!”

婉茹听完,便低声应了一声,不再说什么。她默默地走进卫生间,打了一盆冷水,端过去给张明擦拭。然后又给张明喂下醒酒药。期间,张明醉得胡言乱语,直囔囔着胃里难受,想吐。吐了几次,没吐出来,憋得张明的脸涨红涨红的。婉茹没办法,让公公端着盆,她将食指伸进张明的喉咙里扣着,抠了一会儿,张明“哇”的一下全吐出了。

三人折腾了好久,最后,张明也缓得差不多了,公公也到了该离开的时候。

婉茹一看时间,已经是凌晨2点了。婉茹担心公公这么晚了回去不安全,便要挽留公公在家里留宿一晚上。公公谢绝了,说明早还要赶着上班,所以还是快些回去吧。婉茹不好再说什么,便点着头答应了。

张明躺在床上打起了呼噜,嘴里还说着梦话,他以为自己还在和兄弟们吃烧烤呢!而婉茹却翻来覆去睡不着。她心中有气,气得睡不着。她想着张明真是幼稚透顶,30岁的人了,每次喝酒都把持不住。喝就喝了吧,可你提前要做好安排啊!最起码要和她打声招呼,告诉她到底在哪儿。每次问他他都倔得不肯说,最后醉成烂泥了,还要让家里人操心。最令人气愤的是,家里人虽然表面上不说,但是只言片语中还是会责怪婉茹的“不作为”,因为婉茹这个妻子没尽到责任,所以才导致丈夫喝醉了酒“留宿”在外。关键是,这已经不是第一次了!

第二天,张明醒来,他已经不记得昨晚发生的事了。但知道了昨晚是自己的父亲把他从烧烤店捞回来的,不禁大呼:“这真是一个绝世好爹啊!还是爸妈最疼我!”

婉茹冷哼了一声,理都不想理他。

周末,张明回老家看望父母。张明妈看着儿子回来了,乐得喜笑颜开。

回到自己家,张明像一只放飞的鸽子,好不自由。他一边吃着父母为他精心准备的樱桃和西瓜,一边翘起二郎腿看电视。看见在厨房忙活、为他张罗一桌好菜的母亲,张明感到很温暖。这种有爸爱,又妈疼的感觉真爽。

厨房里的饭香挑逗着张明的味蕾,他肚子“咕”的一声叫唤,勾起了喉咙里的食欲:“妈,我要吃红烧豆腐、清蒸鱼、还有酱肘子……”

一口气就点那么多菜,真是贪心!张明妈笑着奚落他:“我看呀,你下次最好还是别回来了。省得我操心。”

张明爸反驳:“操啥心了?做几个菜还能把你累坏了?儿子想吃,那就做呗!”

张明爸妈的这对话,瞬间让张明想起了什么。对了,婉茹呢?他“嗖”的一下弹起身子,几步走到屋内,看见妻子婉茹正在电脑桌前忙活。

“你在做什么?”张明一进来,适才还漾着笑意的脸变得像一张扑克牌一样冷。

“查资料。”

“什么资料非得要现在查?”
张明这种领导式询问的口气,让婉茹不想回答他。她不吭声,继续着手上的操作。

“你怎么这么不懂事?身为儿媳妇,你为什么不去帮我妈做家务?”张明不依不饶。

“我在查阅工作上重要的资料。一会儿不行吗?”

“一会?一会儿饭菜都做好了!你以为你是大小姐啊?父母年纪这么大了,一点帮忙的意识都没有!娶你有何用!”终于,婉茹的这种态度成功勾起了张明的怒火。

神经病!天天挑事!婉茹气得想摔电脑,但还是咬着牙忍住了:“你自己不也没帮忙?凭什么说我?”

“呵?你跟我比?你和我能一样吗?”张明一脸不可置信,仿佛在怀疑婉茹说话究竟有没有过脑子。他想,别人家的儿媳妇都那么勤快,见到活就和公公婆婆抢着干,为什么自家儿媳妇这么不懂事这么懒呢?

婉茹不想与他争执过多,狠狠瞪了他一眼,遂走出内屋。虽然火气很大,但是两人吵架的声音很小,并没有惊动两位老人家。

婆婆还在厨房里忙碌着,砧板上传来“咔咔咔”又细又慢的均匀切菜声。婉茹心烦至极,但是还是走上前从菜池里捞出一把菜,拧开了水龙头慢慢清洗着。她边洗边强迫自己忘掉刚才发生的不愉快的事,说服自己不要与张明一般见识,想着想着,她心里好受点儿了,也不那么气了。

洗完了菜,她站在厨房傻傻地杵着,不知道自己还能干些什么。婆婆依旧专心致志地切着菜,好像没注意到她站在背后的身影。婉茹看着堆在案板前的一摞菜,心想如果家里还有一个砧板就好了,她就能帮婆婆切菜,这样效率就会更快一些。但是,家里没有多余的砧板呀!所以婉茹也只能想想作罢。

婆婆坚信慢工出细活,因此她无论做什么事情都很细致。菜丝要切得细细的,肉要炖的烂烂的,调料要放得刚刚好……站了看了几分钟,婉茹觉得无聊透顶,她认为这样很浪费时间,她想回房间继续查阅她的资料,但是又担心张明的指责。

婆婆依旧还在慢条斯理地切着菜,一言不发,婉茹觉得自己应该说些什么打破这样的沉默和尴尬,然后随便问了婆婆几个关于如何做饭做菜之类的问题,婆婆她也热心地回答了。她看起来就像站在婆婆身旁学做菜的乖媳妇一样,但是事实上,她的脑子已经飘在别处,飘在她的电脑桌前、飘在她的工作上、飘在其他事上……她实在是很不心甘情愿,心里的负能量简直要爆棚,可是她又不能发作,于是她只好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保持着面无表情的表情。

正在看球赛的张明,因为喜欢的球队进了一个球,激动地大吼了一声。在中场休息的间隙,他看到婉茹站在母亲的身后,很认真地学着做菜,他对这样的结果很满意。

厕所里,传来洗衣机轰隆隆的运作声和哗啦啦的流水声。张明爸爸把张明带回的一兜子的衣服一股脑倒在了洗衣机里,顺便还往洗衣机里多舀了几勺洗衣粉,他知道儿子上班的地方粉尘多,仅仅只放一点洗衣粉是不够的。在做完这些后,张明他爸还想起来客厅地板上还“躺着”张明的一双臭袜子,他想一并帮张明把袜子顺便也洗了,遂又走出了客厅。在拿袜子的时候,张明爸故意“冷”着一张脸训张明:“以后臭袜子自己洗啊,自己的事情自己做。”

张明听了,嘻嘻哈哈地反驳:“凭什么啊,你自己的袜子都是我妈给洗的。哎,我的袜子又没人帮我洗,所以只好拿回来咯。”

公公“没好气”地回道:“没人洗就自己臭着吧。”

在厨房的婉茹听了,浑身像针扎一样难受,她心里很不是滋味,反反复复咀嚼着公公那句话的意思。公公这话,表面上像是在训斥张明,可好像又是在说她不帮张明洗衣服,没有做好媳妇儿分内的事。想了一会儿,婉茹也想不出个所以然来,反倒心里的郁闷,又重重添了一笔。

切菜声、洗衣机里传来的轰隆声、家人的对话声、电视声……这些声音交织在一起,柔和成一首和和美美的音乐。此时的张明心情愉悦,他觉得一个美满的家应该就是这样,一家子忙忙碌碌、其乐融融,和和美美。每次一回家,他心情就特别舒畅。在电视机跟前,他暗自做了一个决定,以后要每个星期回一趟家,好好陪陪自己的爸妈。

⑧ 十六岁的春天(短篇小说)

看到她朋友圈发的自拍照片,还是那双眼睛,还是那个笑容,只是不见了青春的印记,此时的我轻轻的吸了一口香烟,回到了17年前的那个春天。

2003年4月,我已经进县城读高一下半学期了,小县城的高中总是充满着一股腌菜味,老师都说这是青春的味道,值得用一生去回味,我们所有同学们都笑的前俯后仰,觉得高中老师就是有水平,笑话都讲得这么深刻。

非典爆发已经有一段时间,外面已经闹得沸沸扬扬了,自习课上那些城里的同学说现在正是最严重的的时候,甚至我们县城已经有人被传染死了,16岁的我将信将疑,但是我知道以前我们村闹猪瘟的事情,全村的猪都死了,所以,我也开始害怕起来。

2003年4月8日,早晨6点过,我被学校的高音喇叭喊醒,班主任也到了学生宿舍,挨个宿舍检查,所有学生全部马上到操场开大会。

非典已经非常严重,学校为了进一步加强防范,县领导校领导一致决定学校全面封闭,只出不进,走读生临时住校,等非典过去以后,再恢复。

学校的这些决定,我不知道对我们意味着什么,但是我和她的故事,就这样开始了。

卷毛是我隔壁村的同学,高一开学报名比我早一天,分在了七班,我晚一天分在了八班,他天生头发是卷的,他笑嘻嘻的告诉我:现在封校了,不好耍了,我在谈恋爱了。

我说:卷毛,可以啊!那个女生漂亮吗?卷毛说:很漂亮,下次带你看。我说:不如现在就带我去看,我想看。卷毛笑了笑说:现在不行,这样吧,明天,我给你也介绍一个,你自己看自己的。

2003年4月16日,我和卷毛约好中午在食堂见面,卷毛带了两个女生一起,朝我走过来,都穿着校服,一个女生个子高点,一个矮点,高的长得胖一点,矮的瘦一点,都很好看,不过,我知道其中一个就会是我女朋友了。

那是我第一次见到她,就是矮一点的那个女生,干净的校服,大大的眼睛又透露出几分羞涩,马尾辫高高的扎起,稍微有点圆的脸,笑容可亲,我很喜欢,因为,她身上没有腌菜味,而是一股淡淡的清香。

在食堂的人群中,我们相互问好,相互聊天,然后一起吃饭,一起说笑,才知道她叫张慧,是城里人,父母都是在城里上班,现在学校封了也回不了家,暂时住在卷毛女朋友的寝室。

我们当时就约好了下了晚自习校门口见,一起去图书馆看书。

一下午我都没有心思上课,都在等天黑,下了晚自习,我飞奔到校门口,可是等了又等,始终不见张慧的出现,直到学校快要熄灯的时候,我才一个人回到了宿舍,然后找到卷毛,只对她说了一句话:张慧是骗子。卷毛一脸茫然的看着我走回自己的宿舍。

第二天中午和卷毛吃饭的时候我才知道,昨天下晚自习以后,张慧在后校门等我直到学校熄灯才回宿舍,而我当时就在正校门等她。

下午我无心上课,决定给张慧写封道歉信,就说是我的错,没有把事情说清楚,是我考虑的不周到,不够成熟,做事马虎幼稚,不过,我是真的深深的喜欢着她等等什么的。

信还没写完,我去趟厕所,回来还没走到教室门口,听见教室里炸了,人声鼎沸,有哈哈大笑的,有装模作样读课文的,我走进一看此时的“猴子”站在讲台上,正在给全班的同学朗诵我写给张慧的情书。

2003年4月17日,一个16岁的小个子男生,在南江二中2005届高一八班的教室门口当着全班同学的面,面红耳赤的哭了起来。

那我第一次因为张慧哭,也是唯一一次。

事情很快传到了张慧哪里,我给她写的情书被全班同学知道,情书被当众朗读,我被当众嘲笑,还包括我为她哭,她全部都知道了。

张慧喊卷毛给我说,下午下课让我去学校后校门花园,她要给我道歉和给我吃她妈妈中午到学校来带给她的卤牛肉。

我给卷毛说,我表示同意,并再三确认了是后校门。

放学后我到的时候,张慧已经坐在了后校门花园的一个花台上,在吃她妈妈专门给她做的卤牛肉,看着她,我的心里开始慢慢跳动和不停流口水。

张慧:我轻轻的喊她名字。

快过来吃卤牛肉,张慧一脸笑容的说。

那是我长那么大以来第一次吃卤牛肉,韧劲中带着软糯,我大片大片的吃,张慧让我慢点吃,容易噎着,我只是笑一笑,继续吃。

那以后,我也吃过不知多少次卤牛肉,但是永远也没有那天下午的那样好吃,那样痛彻心扉。

吃完卤牛肉,我看着花园角落的围墙发愣,张慧问我怎么了,我说:这围墙可以翻出去。我拉着张慧我们慢慢翻出了围墙。

以前学校没有封闭之前,我和卷毛他们经常到学校后面的这个松树林来打扑克牌,只是现在封校了也没人来了。

我们选了一颗不高不矮枝叶茂盛的松树下面坐着,也不知道做什么,我准备问问她妈妈是怎么做卤牛肉的,不过我没有马上问,倒是张慧先说话了。

张慧看了看我说:你以前有喜欢的女同学吗?

我以前确实有一个喜欢的女同学,不过她成绩很好,去了一中,所以我的回答是:有,她在一中,不过,她看不上我。

这个时候,松树林后面传出来说笑声,我和张慧本能的站起来了,坐着还好,一站起来就被他们发现了,原来是号称二中四大扛把子的李兵几个,他们是二中出了名的坏人,个个家里有钱有势,一天不学习,专门搞歪门邪道,以前就喜欢来这个松树林打扑克牌,有时候还带着几个女同学。

也跑不了了,他们已经到了我们面前,我抓住张慧的手,心里开始害怕,甚至都有点开始发抖了。

那是我第一次牵张慧的手,也是我人生中第一次牵喜欢的女孩子的手。

张慧看我的样子对我说:何波,不要怕,他们敢做什么。

李兵嬉皮笑脸的看着我们说:哎哟!小两口不错啊!秘密活动,这是要干大事啊!

李兵这小子还没说完,阿虎飞起一脚把我踹倒在地,后来才知道,阿虎其实是张慧的前男友,小时候吃错药,左脚留下残疾成了撇子,所以,我倒地的时候,阿虎也倒地了。只是我倒地以后没说话,阿虎说了一句话:他妈的,小东西,敢抢我女朋友。

李兵手下其余几个小子,见情况跟着就上来对我拳打脚踢,口里骂骂咧咧,“他妈的,敢抢虎哥女朋友,打死你。”

李兵大吼一声:先别打了,我有事要说,然后指着我和张慧说:今天你们不给阿虎一个交代,你们就别想活着离开。

我看看张慧,张慧帮我擦了擦嘴角上的血,我手捂着肚子,实在疼痛难忍,这帮孙子下手真狠。

张慧先是愤恨的看着阿虎说:真卑鄙。接着对李兵说:那你想我们怎么样,才肯放我们走。

李兵露出邪恶的嘴脸说:简单,让你男朋友从我的胯下钻过去,我就放你们走。

我听到这话,心里五味杂陈,在心理和身体的双重折磨之下,我回答说:兵哥,只要你说话算数,我可以从你胯下钻过去。

说着我翻起身,慢慢爬到李兵的脚下,正准备从他胯下钻过去的时候。

只见张慧发疯一般的大吼:杂种些,我跟你们拼了。同时挥舞着双手,我仔细一看,张慧右手里有一把刀,原来是刚才切牛肉的水果刀,李兵一伙见状,立马作鸟兽散,还一路大喊,杀人啦!杀人啦!阿虎这小子脚撇跑得慢,屁股上还挨了一刀,听说去校医务室缝了八针,不过,这小子打死都说是不小心坐在自己床头水果刀上了。

我坐在地上瞪大了眼睛,不敢相信眼前的人真的是张慧,李兵一伙跑了之后,张慧开始哭起来,我拿过张慧手里的水果刀,顺手扔到了水沟里,抱住张慧一边开玩笑一边安慰的对她说:你好凶哦,把四大扛把子都吓跑了,我有你这么凶就好了。

张慧边哭边用手打我的背说:都怪你,你是个胆小鬼,不配做我男朋友,呜呜~

同样是2003年4月17日下午,在落日余晖的映衬下,一个胆小的高一男生拥抱了一个她喜欢的勇敢女生,那是我人生中第一次拥抱女生,感觉是香香软软的,终身难忘。

非典的势头一如既往的汹涌,学校各大板报贴满了抗病指南,有些老师和学生甚至在学校里已经戴上了口罩,但是我没戴,因为,我没有。

这两天我开始发愁,不知道怎么办,因为4月26日是张慧的生日,我主要是为两件事发愁,一件事是出不了校门,到哪里去买蛋糕,二件事是到哪里去找买蛋糕的钱。

这两件事是因果关系,也是必要关系,我想了想,问题的关键还是钱,只要有了钱,哪怕翻围墙出去也是可以买到蛋糕的,所以,我先要考虑搞到钱再说。

我把情况给卷毛说了以后,卷毛说,他现在也没钱,但是,他知道他们班上有个女生很有钱,家里是做铁矿生意的,她喜欢下晚自习后去后门花园听单放机学英语,晚上,你可以去找她借点钱,她可能会借给你。

当天晚上下自习后,我溜到后校门花园里,果然看到一个小个子女生在哪里边听耳机边说英语,来来回回的走着。

我开始紧张起来,心里想到,找到你就好了,这下就有钱买蛋糕了,张慧你就等着一个盛大的生日吧!

那是我人生中第一次抢劫,不过,也是人生中最后一次,那是2003年4月23日夜9点,因为当时学校的钟响了,我就知道是九点。

26日星期六,学校放假,25日下午放学后,我和张慧还有卷毛和他女朋友,我们四个翻出围墙去给张慧庆祝生日。

地点是卷毛推荐的,是一个街边小录像厅,说起是录像厅,其实就是街边的民房,改成了录像厅,录像厅在里面那间房,外面是那家人的客厅和饭厅。

我们在客厅里给张慧庆祝生日,我一共从哪个女生哪里抢来了183块钱,花38块钱买了一个6寸的生日蛋糕,蛋糕上面印上了:张慧,我们永远在一起。落款是何波。

我们还买了几个菜,每人喝了一易拉罐啤酒,生日庆祝完了,已经是晚上9点过,张慧酒一下肚,满脸通红,嘴里还说,还想喝一瓶,我们带着一点酒劲开始进去看录像,屋里已经有不少其他同学了,也有几个女同学,我们坐在了后排角落,片子是成龙演的《警察故事2》,那是我看过的最精彩的电影。

我们四个都是半睡半看,《警察故事2》放完以后,我也没怎么注意是什么片子了,没多久我下意识的睁开眼睛,电视里出现一个金发碧眼的女人,一丝不挂,开始摸自己的乳房,我知道到了12点了,是放黄色录像的时候了,我把他们几个喊清醒,从录像厅走到了街上。

卷毛把我拉到一边说,你跟张慧去住旅店吧,我们回去了,我问卷毛说怎么去,卷毛看着我先是笑了,然后,用手指了指滨河路边上的一家旅店,对我说,拿钱去你就说住店,没人会不让你住。

一路上我和张慧手牵着手,一句话没说,到了旅店前台,服务员把我们看了看说你们住店吗?我拿出一百块钱来说,是的,

大房间80,小房间60 服务员轻蔑地对我说

我说那就小房间吧,我们都还小…..

张慧打断了我的话。

2003年4月25日深夜,一个16岁农村高中生第一次在县城住酒店,并且还是跟一个女生一起,这完全可以载入他人生中的史册。

说起是小房间,其实是很大的一间房间,整个房间只有我和张慧两个人,这是我人生中完全没有经历过的事情,我需要摸着石头过河,不知道怎么我当时想起了这句伟人的话。

房间太安静了,都能听到彼此的心跳声,一切都显得特别假,特别虚幻,就像做梦一样,只有街上传来的汽车喇叭声音才让我觉得现在是真实的世界。

我们脱了鞋子坐到床上,我当时心跳可能有200下每分钟,她坐在我的左手边,不知道怎么回事,我左手就搭在了她的肩上,还做了个顺势往后一使劲的动作,我们就并排靠在了床头上,我想聊天,但是一句话也说不出来,我满脑子一片空白,心里想着,我会不会被老师处罚啊!

张慧问了我一个问题,她问我爱不爱她。我当时根本不知道什么叫爱不爱她,我不知道怎么回答,我当时16岁多一点,我的回答是:是。并且右手不知道什么时候,也不知道怎么了,就摸到了她的乳房上面去了,而且她没有什么反应,只是一味的问我,爱不爱她。我的回答还是:是。而且开始更大幅度的抚摸她的乳房,说实话,那是我第一次抚摸女人的乳房,感觉软绵绵的很有弹性,一种前所未有的感觉,令人永远也无法忘记。

慢慢的,张慧开始闭上了眼睛……

让青春吹动了你的长发

让它牵引你的梦

不知不觉这红尘的历史

已记取了你的笑容

……

5月3日,上午第二节课,是语文课,刚上课没几分钟,教室里来了两个学校保卫处的人,问何波是不是这个班的,我站起来说我就是,然后,那两个保卫处的人把我架到了保卫处。

保卫处已经有很多人了,还有两个县公安局的警察,我一下子吓得瘫坐在地上,我抢劫那个女生的事情,被发现了,那个女生后面找到老师,老师报了警。

警察让我叫父母来学校处理,不然就把我带到公安局去审查,我说父母都在成都打工,家里没人。

最后,公安局和学校最终商议决定,公安局不立案,但是学校对我做出开出学籍处理,为了立功我把卷毛也揭发了,说是他提供的消息,结果卷毛被留校查看。

2003年5月4日,那一天是五四青年节,我正式被学校开出。

我收拾了东西,下午就去了车站,卷毛告诉了张慧,张慧赶到车站,我睡在大巴卧铺车里,看到张慧在车站东张西望,我大声喊她名字,张慧哭着跑过来,对我说,何波,以后毕业了回来找我,你把地址告诉我,我毕业了去找你,可以吗?

我眼泪止不住的流,没说一句话,最后,张慧拿出一支派克钢笔给我,说,记住,我们永远在一起。

汽车发动了,缓缓地开出车站,离张慧越来越远,越来越远,最后消失在公路的尽头,驶向遥远的成都……

3年后,2006年,我决定回县城来继续读高中,卷毛考上了大学专科,卷毛告诉我张慧高二毕业后读了两年卫校,现在在县医院当护士,你愿意的话,可以去看看她。

2006年7月8日,南江的天气一如既往的热,就像我读高一时候一样,热得没有任何人情味,像是上天要完成必须要完成的任务一样。

我急迫的赶到县医院,我望着县医院的大楼,突然顿住了,张慧你在里面吗?你还记得我吗?你说过,我们永远在一起。但是,我慢慢转过身,离开了县医院,越走越远,消失在医院楼下,消失在张慧的记忆里。

几个月后,卷毛发给我一封电子邮件,里面是一张张慧穿着婚纱的照片,她笑的很开心。当时我坐在学校三楼的微机室里,窗外几颗柳树,微风吹着枝叶,轻轻摇摆,缕缕阳光透过树叶,斑斓的印在教室里,清新的泥草味忽隐忽现,要是这样能永恒该多好啊!我没有流泪。

谁在宿命里安排

冰雪不语寒夜的你

那难隐藏的光采

看我看一眼吧

莫让红颜守空枕

青春无悔不死

永远的爱人

我放下手机,掐灭香烟,打开了那个角落里的旧箱子,一支崭新的派克钢笔,静静的放在那里。

⑨ 沈石溪的短篇小说 最好能打上全文来哦

全世界的狼都有一个共同的习性:在严寒的冬天集合成群,平时则单身独处。眼下正是桃红柳绿的春天,在中国西南部的日曲卡雪山的狼群,正化整为零,散落在雪山脚下浩翰的尕玛儿草原上。

在草原东北端一个臭水塘边,有块扇形岩石,岩石背后从中午起就卧着一匹名叫紫岚的母狼。它快要分娩,正沉浸在一种即将做母亲的幸福和神秘感中。它渴望能在这儿捕猎到前来饮水的小动物。自从它怀孕以后,身子一天天变得沉重,无法再像从前那样追捕猎物了。饥肠辘辘的紫岚想念它死去的伴侣大公狼黑桑。要是它还活着该有多好。黑桑很体贴它,在它分娩的时刻,一定会忠实地守护着它。唉,可惜啊!紫岚悲哀地叹息一声。

天渐渐黑了,紫岚仍是一无所获,它不得不拖着疲沓的身子,回到自己栖身的石洞去。

躺在洞里,它无法入睡,强烈的饥饿感折磨着它。要是仅仅为了自己,它还能忍受。但腹中的小狼崽也饿得一阵阵躁动。紫岚心疼极了。它用前爪摸摸自己的乳房,干瘪瘪的,这样下去,它怎么能哺养好自己的宝贝呢?它还要继承大公狼黑桑的遗志,把小狼崽培养成地位显赫的狼王。黑桑为了当狼王,苦心磨炼了两年。可惜它死于非命。它死未瞑目。紫岚已经决定,无论今后道路多么坎坷,也一定要实现黑桑的狼王梦。

小狼崽在腹中剧烈地躁动,紫岚感觉到离分娩不远了,它多么渴望能逮到一头马鹿,痛饮一顿,让干瘪的乳房丰满起来,让自己有足够的体力把小宝贝平安地生下来。突然,她的脑子一亮,它要挺而走险,去郎帕察的养鹿场拖一头马鹿来充饥。

拖一头马鹿谈何容易!养鹿场有持枪的猎手严密看守,还有一条和狼差不多凶猛的大白狗防卫,一般狼是不敢轻易去的。可是,一种强烈的母爱,一种要培育新狼王的理想,一种无法抑制的饥饿感激励着它去冒险。

凭着它的智慧,紫岚冒险成功了。它叼到一头鹿仔向石洞奔跑。跑了一阵,它累得气喘吁吁,鹿仔也剩下最后一口气。紫岚决定就地喝干鹿血。它停下来,麻利地咬断鹿仔的喉管,顿时一股滚烫的血液使它感到无比惬意,干瘪的乳房似乎立刻丰满起来,它拼命地吸吮着。突然,前方黑黝黝的草丛里蹿出一条大白狗。紫岚一惊。它没想到养鹿场的大白狗会一路嗅着气味跟踪而来,远处还传来猎人的吆喝声。紫岚赶紧重新叼起鹿仔,扭头奔逃。大白狗紧随其后。

紫岚撒开四蹄一路狂奔,快到石洞时,它忽然一转身,拐进了古河道。

它不想让大白狗发现自己将要分娩的石洞。紫岚跑啊跑啊,最后累得精疲力尽。它停下来,准备和讨厌的大白狗拼杀。它们互相厮咬了一个回合后,大白狗显然不是紫岚的对手,但紫岚毕竟快要临产了,行动不很方便,大白狗只有以死相拼了,它汪汪狂叫,期待着主人来增援。

紫岚不顾一切地扑向大白狗,尖尖的狼嘴使劲朝大白狗的喉管伸去,大白狗绝望地反抗着,它两条后腿在紫岚腹部猛蹬一下,恰恰蹬在紫岚高高隆起的肚子上。紫岚像被高压电流击中似的一阵的疼,浑身痉挛,惨嚎一声从大白狗身上翻落下来,在地上打滚。

大白狗懵懵懂懂,不明白发生了什么事,它还以为狡猾的狼又在用什么诡计呢。它不敢贸然上前,只是后退几步,盯着紫岚。

紫岚在地上打了几个滚,它忍住剧疼蹲在砂砾上,竭力撑直前肢,挺起胸脯,狼眼大睁。它的小狼崽不早不晚,恰在此时出生了!紫岚忍住剧疼,把小狼崽藏在腹下,装出凶狠的样子,朝紧张的大白狗威风凛凛地大嚎一声——“欧”,吓得大白狗夹着尾巴逃走了。

紫岚刚生完五只小狼崽,古河道上狂风骤起,电闪雷鸣。小狼崽还没有能力抵抗这暴风雨,紫岚必须把它们叼回洞去。它一次只能叼走一只。它顾不得其余狼崽的惊慌尖叫,叼起一只没命地向石洞跑。它来不及喘气,又接着跑回来叼第二只。当它叼第三只狼崽时,山雨劈头盖脑降下来。它顾不得自己身上流血的伤口,像接力赛似的,在雨中来回奔跑,又叼回一只狼崽。

作者:斑驳泪痕 2006-6-2 17:34 回复此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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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狼王梦

当它叼最后一只狼崽时,古河道里响起山洪暴发的轰鸣声。洪水把紫岚冲进河里,它拼命地挣扎,好不容易爬上岸。当它累瘫在石洞洞口前,才发现最后一只小狼崽已经死了。紫岚十分伤心,它想,还剩下的四只狼崽中,谁能成为未来的狼王呢?

四只狼崽三公一母,我们姑且一一给它们起个名字,以便识别。长子一身黑毛,称它黑仔;次子毛色有蓝有黑,叫它蓝魂儿;最小的公狼崽毛色一半是黑色,一半是褐黄色,称它双毛儿,唯一的一只母狼崽长得一身紫毛,就叫它媚媚。

紫岚最偏爱黑仔,因为它长得最像黑桑,黑仔长大一定会像黑桑那样健壮、勇敢、聪明的。紫岚把全部的母爱倾注在黑仔身上,它要把黑仔培养成新狼王。每次哺乳,它总是先让黑仔吃饱,然后才轮到蓝魂儿、双毛和媚媚。

双毛和媚媚似乎已习惯了母亲的偏心。但蓝魂儿却有股桀骜不驯的劲头。每当它看到黑仔优先独享母乳时,脸上便露出极端嫉恨的表情。要不是紫岚一门心思想把黑仔培育成“超狼”,它会欣赏蓝魂儿的叛逆性格的。野心勃勃才是狼的本色。但为了黑仔能当狼王,它只能用严厉的眼神来束缚和扼伤蓝魂儿狼的天性。

这天,黑仔和蓝魂儿终于暴发了冲突。当紫岚从草原上逮回一只草兔时,四只小狼崽饿急了,一起朝它扑去。按惯例,黑仔先吸奶,其余的等在一边。

但是,当黑仔刚用一种理所当然的神态钻到紫岚怀里,蓝魂儿怒叫一声猛扑过来,一下把黑仔撞倒,张口叼住丰满的乳房。

紫岚犹豫了,它不知该不该把蓝魂儿蹬开,就在这时,黑仔从地上爬起来,困惑地看着正在吸奶的蓝魂儿,突然明白了,是蓝魂儿侵犯了它的特权,困惑的眼光立刻变得凶狠起来。它仰天长嗥一声,那嗥声混合着悲愤、激动和嗜血的野性。它伸开稚嫩的狼爪扑向蓝魂儿,它打败了蓝魂儿。

紫岚心里一阵欣喜,它从黑仔身上看到黑桑顽强的斗志。太好了,黑仔!

今天你能从蓝魂儿嘴里夺回本该属于自己的乳汁,明天你就能从狼王洛戛手里夺取王位!

狼崽们断奶了。

黑仔在紫岚的精心哺育下,才半岁多就长得健壮结实,足足比蓝魂儿、双毛和媚媚高出半个肩胛,乍一看,像匹半大的公狼。而且黑仔的胆魄也是超群的。它敢于在紫岚外出猎食时,独自到山林闯荡。尽管黑仔还太小,紫岚不放心它独自外出,但一想到日后黑仔能成狼王,它心里就很兴奋。每次外出,它都观察好四周,看看有没有虎、豹、野猪等猛兽的踪迹。石洞很隐蔽,也很安全,它这才放心。但它忽视了来自天空的威胁。

厄运从天而降。

一只空中霸王大金雕趁它外出时,叼走了正在草地上玩耍的黑仔。可惜黑仔的狼牙还没有长硬,顷刻间便葬身雕腹。

当紫岚发现草地上残留的凌乱雕毛和斑斑狼血时,母亲的心破碎了,它恨不能插上翅膀,飞上天空向仇敌报仇。

黑仔死了,紫岚只好用蓝魂儿来顶替它实现狼王梦。

秋天过去了,寒风又吹过日曲卡雪山。蛇、熊等动物冬眠了,鹿群和羊群也躲藏起来,狼觅食越来越困难了。为了生存,散居在草原四周的野狼又集合起来,形成一个强大的狼群,以应付寒冬。

紫岚带着蓝魂儿、双毛和媚媚赶到狼群聚集的地点。狼王洛戛正神气地主持认亲仪式。洛戛和它的忠实助手大公狼古古让十几只狼崽依次来嗅闻自己的体味。轮到蓝魂儿时,洛戛的眼里闪过一道凶光。它仿佛在蓝魂儿身上看到了黑桑的影子。它没像对待其它狼崽那样舔蓝魂儿的额头,而是举起前爪粗暴地将它推开。黑桑曾经是洛戛的强有力的竞争者,它恨黑桑的后代。

狼群中最活跃的是幼狼,它们快活地生活在大家庭里,在抢食物时彼此互相厮咬。有一次,蓝魂儿和一匹比它大的小公狼黄犊争抢一只牛腰,蓝魂儿打不过比它高大的黄犊,求救的眼光投向紫岚。紫岚并不理会,它要让蓝魂儿懂得弱肉强食的原则。

蓝魂儿没有吃到牛腰,心中十分委屈,但它把怒火藏在心里。第二天下午,它又和黄犊为争半块羊胎厮咬起来。蓝魂儿凶狠地扑向黄犊。强壮的黄犊一口咬下蓝魂儿脊背上的一块肉,狼毛飞旋,狼血漫流。蓝魂儿毫不示弱,它忍住痛,反身咬下黄犊的尾巴,“咔嚓”一声,黄犊又咬掉蓝魂儿的右耳朵。蓝魂儿满脸流血,神情极其可怕,但它决不罢休,仍向黄犊龇牙咧嘴冲过来。黄犊害怕了,转身落荒而逃。

作者:斑驳泪痕 2006-6-2 17:34 回复此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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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狼王梦
蓝魂儿得意地吞下半块羊胎。紫岚很满意它的行动,又奖给它半条羊腿。

大雪一场接着一场,日曲卡雪山白雪皑皑。食物越来越少,生存越来越艰难。但蓝魂儿却在饥寒交迫中愈长愈大。它全身狼毛稠密闪亮,身体发育得格外强壮,一双贪婪的眼睛里闪着凶残的冷光,它的个头差不多高及成年大公狼的眉际了。要不是它少了一只右耳朵,可算是完美无缺了。

狼群猎食时,蓝魂儿开始不要命地冲在最前面。有一次,饿极了的狼群去袭击冬眠的黑熊,蓝魂儿冒着危险,冲进熊洞,对准熊的鼻子狠狠一口。

狗熊惊醒了,愤怒地咆哮起来,蓝魂儿把熊引出洞,狼群一起进攻,大狗熊终于败在狼群手下。狼群欢呼着胜利,大口撕咬着猎物。蓝魂儿的超群胆量赢得了众狼的尊敬,连狼王洛戛也不得不对这条半大公狼刮目相看。紫岚更是高兴。实现狼王梦已经为时不远了。

然而,想不到的事又发生了。蓝魂儿在狩猎中不幸踩上了猎人埋藏的猎夹。它拼命地用爪子抓刨夹在腰间的铁夹子,然而无济于事。蓝魂儿发出凄厉的嗥叫。紫岚不顾一切地扑到铁夹上,用狼牙狠狠地咬,最后,两只牙齿咬断了,嘴里鲜血直流,但仍不住嘴地啃咬铁夹子。眼看着猎人就要从山谷那边过来了,紫岚不愿蓝魂儿死在猎人的枪口下,它狠狠心一口咬断蓝魂儿的喉管,又拼命咬断它的腰肢,然后无比悲哀地拖着断成两段的蓝魂儿的尸体,踉踉跄跄地逃回深山。

现在,只能轮到最后一只公狼双毛来实现黑桑的梦想了。

当紫岚把视线集中到双毛身上时,不由得一阵伤感。双毛从小营养不良,长得过于瘦弱,但最难容忍的是,它性格温驯,从来不跟别的狼抗争,那怕别的狼咬了它一口,它也默默忍受,没有一点狼的气质。双毛总是逆来顺受,因为长期不受重视,养成了它十足的奴性。

紫岚看到双毛体格单薄和性格温顺的双重缺陷,决定重新塑造双毛。

春天来了,紫岚又带着双毛、媚媚开始单独生活。它给双毛吃最好的食物,教它厮咬格斗的种种技巧。经过半年时间的精心驯养,双毛长得壮实些了,捕食技艺也越来越好了。双毛长成了一匹挺帅气的大公狼。紫岚以为过去在双毛身上显露出来的身体和精神上的缺陷该消失了,该让双毛到狼群中显显身手了。

到了冬天,散居的狼群又聚集到了一起。紫岚很快发现自己大半年的心血白费了。双毛身上的精神缺陷根本就没消失。

虽然它已长成一条健壮的公狼,但遇到同龄公狼,仍然卑怯地龟缩在一边。对狼王洛戛更是一副低眉顺眼的奴才样。紫岚好几次在它屁股上又撕又咬,但双毛似乎已甘心情愿做一匹狼群中地位最低下的平庸草狼,拣食吃剩的肉末骨碴,以此度日。

好一个窝囊废!

要是紫岚现在膝下还有另一匹狼儿,它一定会放弃双毛的。但它没有别的选择,只能再一次重新努力。媚媚是匹母狼,不能争夺狼王宝座。只有双毛才有资格争夺狼王之位。它必须付出更大的代价和力气,把双毛扭曲的狼心纠正过来,以实现它的狼王梦。

整整一个漫长的冬天,紫岚全副身心都投入到重新塑造双毛狼性的工程中。它一会儿用温柔的母爱和热情的鼓励;一会儿用饥饿胁迫或殴打威逼它。

软硬兼施,恩威并用。然而这套教育方法用在双毛身上却没有起什么作用。

双毛虽然很自卑,但智商并不低,它也晓得紫岚想让它出类拔萃,成为威风凛凛的狼王。但从小受冷遇,早已养成它根深蒂固的自卑心理。它总觉得自己是弱者,它怎么也没有勇气和同龄公狼争斗,更谈不上和狼王洛戛争夺王位。难道双毛真朽木不可雕了?不,紫岚不甘心,它设计出一套崭新的教育手段,一定要把双毛的精神缺陷彻底扫除。

狼群解散,紫岚带着双毛、媚媚回到石洞。从此,紫岚把自己那种母狼的爱深深埋在心底,它联合媚媚,把自己扮演成一个脾气暴戾的狼王,使双毛在家庭似的小狼群里处于受奴役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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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狼王梦

紫岚想方设法地用暴力折磨双毛,双毛的眼角常常沁出委屈的泪。到了夏天,竟瘦得皮包骨头。双毛的忍耐力和承受力达到了极点。
紫岚耐心地期待着。

终于,在盛夏的一个中午,干渴的双毛为了和紫岚、媚媚争喝一口水发生了激烈的冲突,双毛身上的奴性崩溃了,爆发出全部的狼性,它看着母亲和媚媚痛快地喝完水,轮到自己喝时,它俩却用尾巴将水潭里的水搅浑。它无法理解母亲为什么会变得如此虐待它。它长期被压抑的嗜血本性暴发了。

它嚎叫一声,冲向紫岚,两只强有力的狼爪猛地扑来,“咔嚓”一声,紫岚的腿骨被折断。媚媚吓得掉头就跑。双毛瞪着凶恶的眼睛,望望呻吟的紫岚,又望望乖乖躲在一边的媚媚,威严地嗥叫了一声。

紫岚疼得钻心。但它悲喜交加。啊,果然,双毛按自己预想的那样,产生了质的突变。

接着,紫岚为了恢复巩固双毛的强者心理,又采取了第二步骤。在家里,它和媚媚的地位和双毛翻了个。双毛成为统治者,让它威风凛凛地享受狼王特权。

双毛尝到了甜头,越发凶狠威严了。又经过半个夏天和一个秋天的精心培育,双毛被诱发出来的狼王心态逐渐强化,最后定型了。为此,紫岚付出了沉重的代价。它不但跛了一条腿,而且身子也明显地消瘦了。它,提前衰老了,它作出了作为母亲的最大牺牲。

深秋,狼群又按自然规律集合起来,双毛已成为一匹体格和胆魄都高度成熟的野心勃勃的大公狼。它在家里发号施令,现在回到狼群却要受狼王洛戛的统治。它无法忍受了。

紫岚先用计离间洛戛和它的盟友大公狼古古的亲密关系。洛戛和古古为争夺母狼莎莎恶斗了一场,洛戛咬死了强壮的古古,但它也消耗了大量体力。

就在这时,双毛适时地向洛戛发起挑战。双毛气势凶猛。洛戛一开始就显得力不从心,它扑击的速度有点迟缓,狼爪撕扯也缺乏力度。双毛扑击如闪电,不一会儿,就咬下洛戛背上的一块肉。伤痛刺激了洛戛。它拼命反扑。

双毛并没有因对手反扑而畏缩。它年轻气盛,越斗越勇,再次以极其迅猛的速度,扑向洛戛的喉管、眼窝和腹部。在双毛凌厉的攻势下,洛戛渐渐力弱气衰。

大局已定,围观的狼群望着血腥的场面激动地嚎叫起来。紫岚为双毛大声叫好,它知道,只要双毛乘胜进击,一定能咬断洛戛的喉管,夺取宝贵的王位。黑桑的遗愿就要实现了!

好样的!双毛又一个扑击,把洛戛撞出两丈多远。洛戛气喘吁吁地想爬起来,双毛威风凛凛狂嗥一声,又屈起后腿,大张狼嘴,瞄准洛戛的喉管扑过去。

洛戛明白自己正处在灭顶之灾的瞬间。它眼里掠过一道绝望的光。就在这个节骨眼上,洛戛不甘丢失狼王身份,不甘败在这个无名小辈手中,强烈的求生欲和多年狼王地位养成的傲慢气势,使它一声低沉而厚重的长嚎在草地上爆响。双毛已经跃起的前肢突然变软了,它像一只吹足了气的皮球,忽然被针戳破似的瘪了气。它的脸上浮现出久违的卑贱和萎缩神情。洛戛那声异乎寻常的嗥叫勾起了双毛的自卑感,它又旧病复发了。

紫岚再急也没有用了。

洛戛不愧是匹经验丰富的老狼王。它看到双毛神态突变,转身想逃。它猛地跳起来,一口咬住双毛的臀部,猛力一撕,血肉喷洒在草地上,只听双毛发出一声撕心裂肺的惨嗥。

群狼得到狼王的信号,一起拥上来,可怜的双毛来不及发出一声诅咒,便魂归西天了。

紫岚伤心得几乎要昏了过去。它知道,与其说双毛死在洛戛爪下,不如说是死在它自己的自卑感下。

紫岚彻底绝望了。它在极端的孤独和痛苦中,熬过了漫长的冬天。

又一个春天来了。紫岚发现媚媚跟自己越来越疏远,紫岚常常独自待在冷冷清清的石洞里,媚媚理也不理它。最近几天,媚媚的情绪显得特别反常,一会儿兴奋得蹦蹦跳跳,一会又呆呆地盯着天空发愣。紫岚看得出,媚媚在恋爱了。突然,早已破灭的一线希望又闪现在紫岚脑中。媚媚是匹母狼,无法争夺王位。但媚媚可以生崽,黑桑和紫岚的优秀血统可以传给媚媚的后代,让孙子当狼王也好啊!问题是媚媚要找什么样的配偶呢?紫岚心急如焚。媚媚从不让它过问自己的事,紫岚只好悄悄跟踪媚媚。

作者:斑驳泪痕 2006-6-2 17:34 回复此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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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狼王梦
紫岚在暗中发现,媚媚的配偶是匹瘦弱难看的独眼公狼,名叫吊吊,更糟糕的是吊吊很没出息,胆小怕事。媚媚怎么能嫁给这种平庸的草狼呢!紫岚大怒,它想方设法阻止媚媚和吊吊往来,用母狼的威严限制媚媚的自由。

但媚媚不吃它这一套,差一点要和吊吊私奔。万般无奈的紫岚,终于下了决心,除掉了吊吊。

吊吊死后,媚媚伤心欲绝,它用绝食以示抗议。紫岚便百般体贴爱护媚媚,给它爱抚、给它捕食。紫岚不愿媚媚死去,它苦苦挽救媚媚,终于,媚媚冷静地接受了现实,它开始进食,又恢复了往日的生活,但她对紫岚的态度比以前更冷淡了。

终于同一匹英武的大公狼结合了。石洞成了它们的家,紫岚被赶了出去。它四处流浪,饱尝了一匹孤独的无家可归的老母狼所能得到的全部辛酸。两个月过去了,紫岚变得又老又丑,行动也很笨拙,成了可怜的乞讨者。

它常常孤独地走在寒冷的黑夜里,思念大公狼黑桑,思念它死去的三个狼子。

遗憾的是,它没能实现黑桑临终前的嘱托。为了实现狼王梦,它失去了三个狼子,现在唯一的亲人媚媚又抛弃了它。它惆怅、痛苦、惭愧。它觉得自己快要死了。

它克制不住老死前再见一次媚媚的强烈愿望,也许黑桑——紫岚家族的后代就要出生了,它多么想去亲亲可爱的外孙啊。

紫岚向石洞走去。刚靠近洞口,洞里就传来媚媚愤怒的嗥叫。媚媚以为来了陌生的狼。紫岚慢慢把头探进洞。洞里的媚媚也认出了紫岚。它以为紫岚又要来加害自己,它挺着鼓鼓囊囊的肚子,向紫岚扑来。紫岚发出凄惋的哀叫,仍一步一步向媚媚走去。它想消除误会。但媚媚不相信它,依然拖着沉重的身子扑到它身上,狠狠地咬了它一口。紫岚疼得在地上打滚,但它不敢反抗,它怕伤着媚媚肚子里的狼孙,它忍住伤痛,转身逃命。

疲惫不堪的紫岚口吐白沫,瘫倒在地,迷迷糊糊地睡着了。忽然,一股猛烈的气浪把它从昏睡中惊醒。它睁眼一看,天空中盘旋着一只大金雕,正虎视眈眈地盯着它。金雕以为地下倒着一匹老死的狼,想飞下来捡便宜。紫岚满腔怨愤,它一声嚎叫,吓得金雕偏仄翅膀,向高空飞去。金雕虽然天性凶狂,但它还不敢主动袭击一匹成年狼。

这时,石洞那边传来媚媚的嚎叫,媚媚分娩了!紫岚一阵激动,它终于听到这种神奇的声音了。它拾头仰天长啸,倾吐内心欣喜。忽然间,天空中飞翔的金雕也被媚媚的嗥叫声吸引。它一定想起过去吞食黑仔的美味了。它盘旋在石洞上空,显出捕食前的兴奋。

紫岚想起黑仔的死,它不能让悲剧重演。为了狼孙的安全,它决定用生命的残余力量和金雕进行殊死的搏斗。

紫岚无法飞上天空,它只能设法把金雕从天上骗下来,这将是一场体力与智力的较量。

紫岚知道,自己必须装出一副垂死衰老的样子,来吸引老雕的视线。于是,它跛起一条腿,趔趔趄趄地在草原上行走。它相信,它的这副模样,一定会激起金雕贪婪的食欲。

果然,天空出现了金雕的黑影,狡猾的老雕不紧不慢地盘旋着,紫岚口干舌燥,但它必须继续表演,它口吐白沫,倒在草地上。

老雕突然收敛翅膀,向紫岚冲下来。是时候了,紫岚憋足劲,准备用狼牙对付老雕的脖颈。但是,它毕竟老了,长时间和老雕周旋,已经耗费了它大部分力气,它想奋力跳起,但已来不及了!老雕的铁爪一下就插进它的肋骨。一阵钻心的剧痛,紫岚发出一声惨嗥,老雕巨大的翅膀煽起一股飓风,紫岚被拎上了天空。

紫岚拼命用狼爪撕抓,它狂嗥着、挣扎着,但不一会,它昏了过去..

高空又湿又冷的气流将它刮醒了。它睁开眼,尕玛儿草原在身下像一块绿色的地毯。老雕正拎着它在高空飞行。

紫岚明白,自己已身陷绝境。它被吊在空中,犀利的爪牙毫无用处。紫岚非常伤心,难道它就这样被老雕吃掉?它的可爱的狼孙也会成为金雕的美餐。不,狼是草原的精英,是野性的化身,它不甘心就这样死去,它要用最后一口气和老雕拼搏,为自己、也为狼孙。

老雕向雕巢飞去。离雕巢越来越近了,老雕准备着陆。紫岚奋力地侧转身体,想抓住老雕的胸脯。老雕发现紫岚从晕死中苏醒了,它啸叫一声,俯下头来,用坚硬的嘴壳猛啄紫岚的眼睛。紫岚趁势将两条前腿勾住老雕的脖子,另一条后腿也勾住老雕的脊背。虽然它的一只眼珠被老雕啄出来了,鲜血直流,疼得它浑身抽搐,但它仍以超凡的毅力忍受着,依然用两腿紧紧地勾住老雕。

老雕挣扎着,它想摆脱紫岚的纠缠。它的翅膀沉重地煽动着,身体在空中摇晃起来,最终失去了平衡。

任凭老雕怎样折腾,紫岚绝不放松,它紧紧地缠住老雕,做好了同归于尽的准备。

老雕终于受不了比它体重重两倍的狼的纠缠,它耗尽体力,再也煽动不了一对沉重的翅膀,一头向下栽去。

“砰”的一声巨响,紫岚紧抱着老雕坠落下来,紫岚的脊背先落地,砸在尖尖的岩石角上。所有的肋骨都折断了,心脏也停止了跳动,但四条腿仍紧紧地缠住老雕。

老雕也摔死了,它那双金色的翅膀僵直地伸向天空,犹如一块金色的墓碑。

这时,山麓中的石洞里,媚媚的五只狼崽呱呱落地了。也许它们中的一只,会成为未来的狼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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