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2000字短篇小说
① 高分悬赏2篇短篇小说..800-2000字.要是名家的.出名的
最后的常春藤叶
【美】欧 亨利
在华盛顿广场西面的一个小区里,街道仿佛发了狂似地,分成了许多叫做“巷子”的小胡同。这些“巷子”形成许多奇特的角度和曲线。一条街本身往往交叉一两回。有一次,一个艺术家发现这条街有它可贵之处。如果一个商人去收颜料、纸张和画布的账款,在这条街上转弯抹角、大兜圈子的时候,突然碰上一文钱也没收到,空手而回的他自己,那才有意思呢!
因此,搞艺术的人不久都到这个古色天香的格林威治村来了。他们逛来逛去,寻找朝北的窗户,18世纪的三角墙,荷兰式的阁楼,以及低廉的房租。接着,他们又从六马路买来了一些锡蜡杯子和一两只烘锅,组成了一个“艺术区”。
苏艾和琼珊在一座矮墩墩的三层砖屋的顶楼设立了她们的画室。“琼珊”是琼娜的昵称。两人一个是从缅因州来的;另一个的家乡是加利福尼亚州。她们是在八马路上一家“德尔蒙尼戈饭馆”里吃客饭时碰到的,彼此一谈,发现她们对于艺术、饮食、衣着的口味十分相投,结果便联合租下那间画室。
那是五月间的事。到了十一月,一个冷酷无情,肉眼看不见,医生管他叫“肺炎”的不速之客,在艺术区里潜蹑着,用他的冰冷的手指这儿碰碰那儿摸摸。在广场的东面,这个坏家伙明目张胆地走动着,每闯一次祸,受害的人总有几十个。但是,在这错综复杂,狭窄而苔藓遍地的“巷子”里,他的脚步却放慢了。
“肺炎先生”并不是你们所谓的扶弱济困的老绅士。一个弱小的女人,已经被加利福尼亚的西风吹得没有什么血色了,当然经不起那个有着红拳关,气吁吁的老家伙的常识。但他竟然打击了琼珊;她躺在那张漆过的铁床上,一动也不动,望着荷兰式小窗外对面砖屋的墙壁。
一天早晨,那位忙碌的医生扬扬他那蓬松的灰眉毛,招呼苏艾到过道上去。
“依我看,她的病只有一成希望。”他说,一面把体温表里的水银甩下去。“那一成希望在于她自己要不要活下去。人们不想活,情愿照顾殡仪馆的生意,这种精神状态使医药一筹莫展。你的这位小姐满肚子以为自己不会好了。她有什么心事吗?”
“她——她希望有一天能去画那不勒斯海湾。”苏艾说。
“绘画?——别扯淡了!她心里有没有值得想两次的事情——比如说,男人?”
“男人?”苏艾像吹小口琴似地哼了一声说,“难道男人值得——别说啦,不,大夫;根本没有那种事。”
“那么,一定是身体虚弱的关系。”医生说,“我一定尽我所知,用科学所能达到的一切方法来治疗她。可是每逢我的病人开始盘算有多么辆马车送他出殡的时候,我就得把医药的治疗力量减去百分之五十。要是你能使她对冬季大衣的袖子式样发生兴趣,提出一个总是,我就可以保证,她恢复的机会准能从十分之一提高到五分之一。”
医生离去之后,苏艾到工作室里哭了一声,把一张日本纸餐巾擦得一团糟。然后,她拿起画板,吹着拉格泰姆音乐调子,昂首阔步地走进琼珊的房间。
琼珊躺在被窝里,脸朝着窗口,一点儿动静也没有。苏艾以为她睡着了,赶紧停止吹口哨。
她架起画板,开始替杂志画一幅短篇小说的钢笔画插图。青年画家不得不以杂志小说的插图来铺平通向艺术的道路,而这些小说则是青年作家为了铺平文学道路而创作的。
苏艾正为小说里的主角,一个爱达荷州的牧人,画上一条在马匹展览会里穿的漂亮的马裤和一片单眼镜,忽然听到一个微弱的声音重复了几遍。她赶紧走到床边。
琼珊的眼睛睁得大大的。她望着窗外,在计数——倒数上来。
“十二,”她说,过了一会儿,又说“十一”;接着是“十”、“九”;再接着是几乎连在一起的“八”和“七”。
苏艾关切地向窗外望去。有什么可数的呢?外面见到的只是一个空荡荡、阴沉沉的院子,和二十英尺外的一幛砖屋的墙壁。一标极老极老的常春藤,纠结的根已经枯萎,樊在半墙上。秋季的寒风把藤上的叶子差不多全吹落了,只剩下几根几乎是光秃秃的藤枝依附在那堵松动残缺的砖墙上。
“怎么回事,亲爱的?”苏艾问道。
“六。”琼珊说,声音低得像是耳语,“它们现在掉得快些了。三天前差不多有一百片。数得我头昏眼花。现在可容易了。喏,又掉了一片。只剩下五片了。”
“五片什么,亲爱的?告诉你的苏艾。”
“叶子,常春藤上的叶子。等最后一片掉落下来,我也得去了。三天前我就知道了。难道大夫没有告诉你吗?”
“哟,我从没听到这样荒唐的话。”苏艾装出满不在乎的样子数落地说,“老藤叶同你的病有什么相干?你一向很喜欢那株常春藤,得啦,你这淘气的姑娘。别发傻啦。我倒忘了,大夫今天早晨告诉你,你很快康复的机会是——让我想想,他是怎么说的——他说你好的希望是十比一!哟,那几乎跟我们在纽约搭街车或者走过一幛新房子的工地一样,碰到意外的时候很少。现在喝一点儿汤吧。让苏艾继续画图,好卖给编辑先生,换了钱给她的病孩子买点儿红葡萄酒,也买些猪排填填她自己的馋嘴。”
“你不用再买什么酒啦。”琼珊说,仍然凝视着窗外,“又掉了一片。不,我不要喝汤。只剩四片了。我希望在天黑之前看到最后的藤叶飘下来。那时候我也该去了。”
“琼珊,亲爱的,”苏艾弯着身子对她说,“你能不能答应我,在我画完之前,别睁开眼睛,别瞧窗外?那些图画我明天得交。我需要光线,不然我早就把窗帘拉下来了。”
“你不能到另一间屋子里去画吗?”琼珊冷冷地问道。
“我要呆在这儿,跟你在一起。”苏艾说,“而且我不喜欢你老盯着那些莫名其妙的藤叶。”
“你一画完就告诉我。”琼珊闭上眼睛说,她脸色惨白,静静地躺着,活像一尊倒塌下来的塑像,“因为我要看那最后的藤叶掉下来。我等得不耐烦了。也想得不耐烦了。我想摆脱一切,像一片可怜的、厌倦的藤叶,悠悠地往下飘,往下飘。”
“你争取睡一会儿。”苏艾说,“我要去叫贝尔曼上来,替我做那个隐居的老矿工的模特儿。我去不了一分种。在我回来之前,千万别动。”
老贝尔曼是住在楼下底层的一个画家。他年纪六十开外,有一把像米开朗琪罗的摩西雕像上的胡子,从萨蒂尔似的脑袋上顺着小鬼般的身体卷垂下来。贝尔曼在艺术界是个失意的人。他耍了四十年的画笔,还是同艺术女神隔有相当距离,连她的长袍的边缘都没有摸到。他老是说就要画一幅杰作,可是始终没有动手。除了偶尔涂抹了一些商业画或广告画之外,几年没有画过什么。他替“艺术区”里那些雇不起职业模特儿的青年艺术家充当模特儿,挣几个小钱,他喝杜松子酒总是过量,老是唠唠叨叨地谈着他未来的杰作。此外,他还是个暴躁的小老头儿,极端瞧不起别人的温情,却认为自己是保护楼上两个青年艺术家的看家区狗。
苏艾在楼下那间灯光黯淡的小屋子里找到了酒气扑人的贝尔曼。角落里的画架上绷着一幅空白的画布,它在那儿静候杰作的落笔,已经有了二十五年。她把琼珊的想法告诉了他,又说她多么担心,惟恐那个虚弱得像枯叶一般的琼 珊抓不住她同世界的微弱牵连,真会撒手去世。
老贝尔曼的充血的眼睛老是迎风流泪,他对这种白痴般的想法大不以为然,连讽带刺地咆哮了一阵子。
“什么话!”他嚷道,“难道世界上竟有这种傻子,因为可恶的藤叶落掉而想死?我活了一辈子也没有听到过这种怪事。不,我没有心思替你当那无聊的隐士模特儿。你怎么能让她脑袋里有这种傻念头呢?唉,可怜的小琼珊小姐。”
“她病得很厉害,很虚弱,”苏艾说,“高烧烧得她疑神疑鬼,满脑袋都是希奇古怪的念头。好吗,贝尔曼先生,既然你不愿意替我当模特儿,我也不勉强了。我认得你这个可恶的老——老贫嘴。”
“你真女人气!”贝尔曼嚷道,“谁说我不愿意?走吧。我跟你一起去。我已经说了半天,愿意替你替你效劳。天哪!像琼珊小姐那样好的人实在不应该在这种地方害病。总有一天,我要画一幅杰作,那么我们都可以离开这里啦。天哪!是啊。”
他们上楼时,琼珊已经睡着了。苏艾把窗帘拉到窗槛上,做手势让贝尔曼到另一间屋子里去。他们在那儿担心地瞥着窗外的常春藤。接着,他们默默无言地对瞅了一会儿。寒雨夹着雪花下个不停。贝尔曼穿着一件蓝色的旧衬衫,坐在一翻转过身的权弃岩石的铁锅上,扮作隐居的矿工。
第二天早晨,苏艾睡了一个小时醒来的时候,看到琼珊睁着无神的眼睛,凝视着放下末的绿窗帘。
“把窗帘拉上去,我要看。”她用微弱的声音命令着。
苏艾困倦地照着做了。
可是,看哪1经过了漫漫长夜的风吹雨打,仍旧有一片常春藤的叶子贴在墙上。它是藤上最后的一片了。靠近叶柄的颜色还是深绿的,但那锯齿形的边缘已染上了枯败的黄色,它傲然挂在离地面二十来英尺的一根藤枝上面。
“那是最后的一片叶子。”琼珊说,“我以为昨夜它一定会掉落的。我听到刮风的声音。它今天会脱落的,同时我也要死了。”
“哎呀,哎呀!”苏艾把她困倦的脸凑到枕边说,“如果你不为自己着想,也得替我想想呀。我可怎么办呢?”
但是琼珊没有回答。一个准备走上神秘遥远的死亡道路的心灵,是全世界最寂寞、最悲哀的了。当她与尘世和友情之间的联系一片片地脱离时,那个玄想似乎更有力地掌握了她。
那一天总算熬了过去。黄昏时,她们看到墙上那片孤零零的藤叶仍旧依附在茎上。随夜晚同来的北风的怒号,雨点不住地打在窗上,从荷兰式的低屋檐上倾泻下来。
天色刚明的时候,狠心的琼珊又吩咐把窗帘拉上去。
那片常春藤叶仍在墙上。
琼珊躺着对它看了很久。然后她喊喊苏艾,苏艾正在煤卸炉上搅动给琼珊喝的鸡汤。
“我真是一个坏姑娘,苏艾,”琼珊说,“冥冥中有什么使那最后的一片叶子不掉下来,启示了我过去是多么邪恶。不想活下去是个罪恶。现在请你拿些汤来,再弄一点掺葡萄酒的牛奶,再——等一下;先拿一面小镜子给我,用枕头替我垫垫高,我想坐起来看你煮东西。”
一小时后,她说:
“苏艾,我希望有朝一日能去那不勒斯海湾写生。”
下午,医生来,他离去时,苏艾找了个借口,跑到过道上。
“好的希望有了五成。”医生抓住苏艾瘦小的、颤抖的手说,“只要好好护理,你会胜利。现在我得去楼下看看另一个病人。他姓贝尔曼——据我所知,也是搞艺术的。也是肺炎。他上了年纪,身体虚弱,病势来得很猛。他可没有希望了,不过今天还是要把他送进医院,让他舒服些。”
那天下午,苏艾跑到床边,琼珊靠在那儿,心满意足地在织一条毫无用处的深蓝色户巾,苏艾连枕头把她一把抱住。
“我有些话要告诉你,小东西。”她说,“贝尔曼在医院里去世了。他害肺炎,只病了两天。头天早上,看门人在楼下的房间里发现他痉得要命。他的鞋子和衣服都湿透了,冰凉冰凉的。他们想不出,在那种凄风苦雨的的夜里,他窨是到什么地方去了。后来,他们找到了一盏还燃着的灯笼,一把从原来地方挪动过的样子,还有几去散落的的画笔,一块调色板,上面和了绿色和黄色的颜料,末了——看看窗外,亲爱的,看看墙上最后的一片叶子。你不是觉得纳闷,它为什么在风中不飘不动吗?啊,亲爱的,那是贝尔曼的杰作——那晚最后 的一片叶子掉落时,他画在墙上的。”
② 短篇小说,情节结局反转,出乎意料的,2000字以内
阅读。 “欧·亨利短篇小说选”它好“的欧亨利式的结尾”他是一个很好的设计戏剧性的情节,铺垫,铺垫,勾勒矛盾,最后在中的字符突如其来的变化到底,这样发生的心理状况,或突然逆转,使读者感到突然,突然,既在意料之外,又在情理之中的主人公的命运,不禁站在惊讶,造成了独特的艺术魅力。欧亨利团结的灵魂在小说的结尾都是读者的前面的一部分似乎是平淡,但迷宫是诙谐的描述听起来很吸引人,不知不觉到精心设置直到最后笔者,顿时如一道闪电,它照亮了先前隐藏的一切,仿佛读者和捉迷藏,或玩障眼法,给读者最后一个惊喜。在此之前欧亨利,其他短篇小说一直这么试过这种意想不到的结局。但这种使用欧亨利的更频繁,更自然,更熟练老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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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 关于中学生的2000字左右的小说
一、我从门逢里看见了他的圆肚皮,看见了他蓝色的小凉鞋,看见了他凑过来的大眼睛,以及黑色的睫毛。
我最讨厌的就是大胡子男人。
因为我对他们下巴上那根根如同钢针的胡楂有阴影。
那还是小时候的光景,阴热潮湿的浙江小镇,整齐的灰色老建筑,以及从黑色的瓦楞上滴下来的雨水,在我的记忆中都是美好的。
除了那位被大家唤作阿土伯的中年男人。
他穿一件有点泛黄的白色背心,蓝色的大裤衩,脚踩一双绿色塑料拖鞋,搬一只马扎,坐在姥姥家门前那条巷子里摇蒲扇。
每每看见我,他就会一下子冲上来,抱住我用脸使劲地在我脸上蹭,他的胡子扎疼了我,仿佛还很得意,脸上笑得起了褶子。
这个时候,邵云朴就会冲过来了。
他就像一只小浣熊似的牢牢地抱住阿土伯的大腿,使自己的整个身体黏在上面,然后开口便咬,叫嚣着要阿土伯把哇哇大哭的我放下来。
阿土伯甩啊甩地甩不掉,于是只能把我放下来,专心对付邵云朴这块橡皮糖。
我连滚带爬地冲进院子里面,撅着屁股在门缝里偷看他们打架。阿土伯的个子虽然高,但他却不如邵云朴灵活。不出几个回合,邵云朴便从他身边逃开,躲了起来。
那一刻,阿土伯望着空空如也的巷子以及面前紧紧关闭的大门,眼中突然就有了泪光。他就那样茫然无措地四处搜寻几遍,在确定我不会出现在他面前了以后,才搬起马扎,孤独地走掉。
直到那个时候,邵云朴才会从某一个角落里溜出来,然后笑笑地拍响我们家的大门。
我从门逢里看见了他的圆肚皮,看见了他蓝色的小凉鞋,看见了他凑过来的大眼睛,以及黑色的睫毛。
邵云朴对我说:“出来吧莫秋,那个疯子已经被我打跑了。”
是的,邵云朴说得没错。
整个镇子上的人都知道阿土伯的神经不正常,但没人知道他为什么偏偏对我那么感兴趣。
我生来就住在姥姥家,跟她相依为命,已经整整七年了。
小时候我最喜欢问姥姥的问题就是——我为什么要叫你姥姥,而不是妈妈?
每当这时,姥姥就会笑笑地摸着我的头说:“因为你不是我生的啊?”
“那我是谁生的啊?”
姥姥顿一下:“你啊,你是从石头缝里蹦出来的。”
后来,我和邵云朴手拉着手坐在他家那台十二寸的黑白电视机前看了《西游记》,因为那里面的孙悟空就是从石头缝里蹦出来的,所以我还着实骄傲了很长一段时间。
直到很久很久以后,我才知道,其实我根本就不是从石头缝里蹦出来的,当然,也不是姥姥的女儿生的,因为她只有两个儿子。
2011-1-30 21:0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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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二、邵云朴就像一棵树木似的,每到夏天,他便会疯狂地生长,个子越来越高,头发越来越长。
在我的印象中,邵云朴就像一棵树木似的,每到夏天,他便会疯狂地生长,个子越来越高,头发越来越长。
仅仅用了七年的时间,在上高中的那一年,他的个子已整整比我高出半个头来。
那时候,阿土伯已经不会经常来门前堵我了,他家里就他一个人,他精神又有问题,根本就不会照顾自己,所以还不到四十岁,身体就已经衰老了,下巴上曾经威猛无比的胡子也已经变得花白。
那时候,姥姥经常会做好了饭,让我帮忙给他送一份过去。
他家住在镇子边缘的破屋子里,院子里长满了野草,院子周围用木篱笆圈住。因为害怕他,我每次都把食物放在篱笆墙外面,然后拿起一块小石子敲击墙壁。
阿土伯听到响声,缓缓地从屋子里面走出来,他倒并不急着吃饭,而是坐在屋子前面的台阶上傻笑着看我。
他的眼神浑浊不堪,衣服皱巴巴的。
那一刻不知道为什么,我的胸口竟泛起一丝心疼。
“又来给阿土伯送饭啊?”
身后响起了邵云朴的声音,我回过头,看见他正跨在一辆单车上笑笑地看着我。
单车上挂着一个保温杯,看来,他也是来给阿土伯送饭的。
不知为何,虽然镇子上的小孩子无一例外地都讨厌阿土伯,但是大人们却都对他异常宽容,每当谈起他的时候,大家的眼神中甚至会流露出敏郑歉意。
邵云朴将车子靠在墙边,他拎着保温杯从我身边走过去,然后将保温杯放在我送的那些东西的旁边。
接着,他重新跨上单车,拍一拍车座示意我坐上去。
“莫秋,听说你要放弃上高中的机会了是吗?”
骑在车上的邵云朴问我说,声音异常轻柔,这一点都不像桥备颂平日里的他。
我默默地点了一下头:“嗯。”
我心里比谁都明白,虽然姥姥对我一直都很好,但我毕竟跟她没有任何血缘关系,而且她的两个儿子的生活也并不是很富裕,除了自己家的孩子外,他们滚瞎已经没有能力供我上学了,我不想再给他们填麻烦。
三分钟的沉默,邵云朴突然停下了车子,回过头来看着我时,我发现他的眼圈明显红了很多。
他的样子有些激动,声音有些哽咽,他就那样伸出双手,重重地握住我的肩膀对我说:“莫秋,其实你根本就没必要觉得欠他们的,是他们欠你的,是整个镇子上的人都欠你的,原本就是他们不对,为什么还要让你承担这样的后果……”
他的声音越来越大,所说的话明显已被正在不远处乘凉的邵妈妈尽收耳中。
只见她匆匆地朝着我们跑过来,然后跳着脚脱下一只鞋子来使劲地拍邵云朴的脑袋:“小朴,你胡说些什么呢,赶快跟我回家去。”
我从车子上跳下来,站在墙角看着他推车远去的背影,突然有些茫然。
我不明白他那话是什么意思,什么叫全镇子的人都欠我们家的呀?如果没有镇子上的这群人,如果没有姥姥,也许我这个从小就被人抛弃的孩子,早就在哪个不知名的山冈上变成一坯黄土了。
耳朵被妈妈拧在手里的邵云朴越走越远,在单车就要拐进第二个胡同的前一秒,他突然忍着疼痛,转过身来大声对我吼道:“我说的那些都是真的莫秋,你一定不能放弃自己的学业,这些都是你该得的。”
后来他又说了些什么,我已听不见了,因为邵妈妈已经使劲地将他推攘进了胡同。
三、要不,咱俩早恋吧?
我将想要退学的想法委婉地告诉姥姥的时候,她却显得异常生气,断然拒绝了我的要求。她甚至以死相逼,说如果我再这么固执,自己就不活了。
我不知道她为什么要对这样一个毫无血缘关系的孩子这般执著。那一刻,我甚至突然有些相信邵云朴对我说过的那些话了。
我就那样静静地坐在姥姥的身边,有好几次话到嘴边却又吞了回去。
虽然我满脑子都是疑问,但我不相信从小待我如同己出的姥姥会做过对不起我的事,我怕有些话一旦问出了口,就再也收不回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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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我轻声答应了她的要求,我将脑袋贴在她的膝盖上含笑睡去。
对于我的改变主意,邵云朴表现得比任何一个人都高兴,开学的前一天,他还专门到我家里来,当着姥姥的面拍胸脯保证说一定会好好地照顾我。
接着,他转过身对着我调皮地眨了一下眼。
蓝白相间的破旧的中巴载着我们一同驶向远在三十公里以外的高中,我将脑袋贴在窗户上,看向雨后绿油油的稻田。
邵云朴异常兴奋,他不时地跟车上的其他乘客攀谈。
在被其他几个昏昏欲睡的乘客翻了几个白眼之后,他终于收了声。他用肩膀撞了一下我的肩膀,说:“莫秋,上了高中我们就是大孩子了呢,大孩子是不是要做些属于大孩子的事情啊?”
“嗯?”
我转过头来看向他,那时我的眼神里肯定充满了对于所谓“大孩子该做的事”的疑惑。
看我一脸的疑惑,他笑笑地凑上前来,将嘴巴靠近我的耳边说:“书上说没有早恋的人生是不圆满的人生,我的意思是说,要不,咱俩早恋吧?”
我用手狠狠地推他脑袋,推得他咚的一声撞在了靠背上。
邵云朴在整个镇子上是出了名的泼皮不要脸,从小就喜欢跟女生一起玩,好在他的成绩出类拔萃,所以才一俊遮百丑,镇子上的大人们对他的评价都还不错。
可是,这才刚刚离开镇子没多远,他就原形毕露了。
见我生气,他嘿嘿一笑,摸着后脑勺儿自己给自己找台阶下。
他说:“别生气嘛董莫秋,我知道我跟你的要求还相差甚远,但是请你放心,我会进步的。”
我瞪他一眼,突然想起了那天他对我说过的话,于是问他道:“云朴,你那天对我说的话是什么意思啊,你为什么说全镇子上的人都欠我的?”
他微微一愣,旋即转过头去看着对面的车窗回答我说:“没有啊,我这么说过吗,肯定是你听错了吧。”
邵云朴在撒谎,他这人有个特点,每次说假话的时候都不敢看我的眼睛。
既然他不愿意说,我也懒得去管,我从来都不是一个喜欢自寻烦恼的人。
道路两旁的电线杆一根接一根地飞驰而过,车子拐了一个弯驶上主路的时候,我看见姥姥还站在为我送行的路口迟迟不愿离去。
她微微弯着腰,靠在一棵大树旁边向着汽车的方向张望,那一刻,我突然就有些难过起来。
我觉得姥姥才是这个世界上最疼爱自己的那个人,如今我却要听信别人的谗言怀疑她,这是很不应该的一件事情啊。
于是,我换了一种口气,异常严肃地告戒邵云朴,我说:“邵云朴,以后你再也不要说姥姥她们的坏话了,我知道你是因为担心我退学才编出的那种谎话,所以,我不怪你。”
邵云朴尴尬地笑一笑,举手拍了拍我的肩膀,说:“好。”
其实那一刻我觉得自己挺掩耳盗铃的,其实早在邵云朴之前,我也曾在其他乡亲们那里听说过一些关于我的流言,但是我不在乎。我想,就算我的生活曾经苦难无比,混乱不堪,那也都是已经过去的事情了。
现在的董莫秋已经长大,而且生活得很幸福,这,便已足够。
其实,我是在逃避。
我怕所有的一切都大白于天下之后,自己无法接受,无法继续平静地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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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四、你们男孩子在一起的时候不吹牛皮,不意淫会死吗?
说实话,邵云朴这人长得不赖,平时也对我挺逆来顺受的,但是,有些时候他还是让人很恼火。
我不喜欢他在学校里面仿佛我跟他生下来就是一对,事事都能替我做主的做派。
特别是有一次,他居然在他们班一群男生面前自称是我的男朋友。
当时他正坐在食堂里面跟那几个贼眉鼠眼的男生吹牛皮,在我的印象中喜欢造谣生事的男孩子都长得挺龌龊的,长得稍微帅一点的都没这么无聊。
他们说话的时候恰巧被端着饭缸从背后经过的我全部听到,其实当时我也没怎么生气,但后来他自信满满地问其中一个满脸青春痘的男生信不信的时候,那男生居然很肯定地回答他说:“信,怎么不信呢,就董莫秋那样的春姑,你愿意做他的男朋友是她的福气。”他这么一说,我就顶不住了,把所有的怨气全都撒到了邵云朴这个罪魁祸首的身上。
我折了一个身,冲到他身后,举起手中的饭缸狠狠地就是一盖。
咚的一声闷响,再看时,底部已经凸出来一块,手指也被震得微微发麻。
其他几个男生见状早已经纷纷逃离现场,只有邵云朴缓缓地转过头来。
他的鼻孔流着血,可怜巴巴地问我说:“董莫秋,你干吗打我啊?”
我说:“你们男孩子在一起的时候不吹牛皮,不意淫会死吗?”
话一出口,我才发现原来有些时候我的声音居然可以那么大,原本喧闹无比的食堂一下子安静了下来,大家纷纷对我们投来好奇的目光。
对于自己的处境,邵云朴显然有些不知所措,最后他往袖子上蹭了蹭鼻血,然后拉起我的手一溜烟儿地跑掉了。
教学楼后的空地上,他异常幽怨地看着我:“莫秋,你下手怎么那么重啊,枉我小时候处处都护着你,你怎么这么恩将仇报啊?”
我的气还没有消,我将已报废的饭缸扔到一旁的草地上,正色告戒他说:“邵云朴,以后请你自重一些,你不要脸我还要呢。”
看我不依不饶,他的赖皮劲又上来了:“可是我怎么觉得有我这样的男朋友,是在给你长脸啊。”
一句话说得我哭笑不得,我恨不得一下子扑上去咬死他。
见我的脸色有些好转了,他忙又得寸进尺地补充道:“我知道你不喜欢那些传言,你知道制止传言最好的方法是什么吗,那就是把它变成事实。”
看着他那副自以为是的样子,我终于忍不住对他大吼,我说:“邵云朴,你最好马上从我眼前消失,最好以后再也不要让我看见你,如果我再看见你,我便见一次打一次。”
我承认,我的骨子里并不讨厌邵云朴,但是不讨厌并不意味着我就喜欢他。很多时候,两个人之间的感情是很微妙的,也许所谓的喜欢,缺少的就是那么一点点的转机,在此之前,你觉得多他不多少他不少,但是从此以后,非他不可。
若不是后来发生的那件事,我想,我也许一辈子都不会知道,其实我一直都深深地喜欢着嘴上一直说着讨厌他的那个邵云朴。
五、他把对我的伤害,当成了疼爱我。
邵云朴直接闯过宿舍管理员的盘查,红着眼睛杀到宿舍来找我是在高二那一年的十月份。我记得清清楚楚的,他来找我的前一天晚上,整个浙江下了一场很大的暴雨。
在此之前,他曾几次找他们班的女同学给我带话说他知道错了,以后再也不会乱吹牛,让我难堪了。
可是我一直都装作没有原谅他,我深知他的脾气,觉得像他这样的家伙,就应该长时间地与他冷战。要不,他依然不会幡然悔悟。
一开始,我还以为他是被我逼急了,所以才冒着被学校处分的危险冲进女生宿舍的,可是后来我才知道,完全不是那么一回事。
他气喘吁吁地站在我的面前,哽咽着对我说:“莫秋,快回家去吧,阿土伯没了。”
“没了”便是死的意思。
他说阿土伯不知道在哪里打听到了我在城里上学的事情,昨天晚上一个人偷偷地从村子里面跑了出来,要到学校来找我,因为大雨路滑的缘故,不小心跌进路边的池塘里面,淹死了。
我呆呆地看着眉头皱成一个川字的邵云朴,心里突然有些难过,许久才想起反驳他说:“为什么要来找我啊?我跟他又没有任何关系,难道小时候他用胡子扎我还没扎够吗?”
许久,邵云朴才将我拉到一边,轻声对我说:“都到这个时候了,我还是告诉你吧,阿土伯他其实是你的爸爸,这件事情全镇子的人几乎都知道,唯独瞒着的那个人就是你。”
“你胡说!”
我一下子甩开他的手,对于自己的身世我曾经作过成百上千个假设,但无论如何我也不会相信,那个胡子拉碴的讨厌鬼会是我爸爸。
邵云朴不再跟我争辩,他自顾自地说道:“其实阿土伯去世这件事情是你姥姥让我告诉你的,为的就是让你回家参加葬礼,她让我妈给我打了电话,让我来转告你。”
他说:“就算今天我不把实情告诉你,姥姥也一定会说的,因为作为阿土伯的亲生女儿,你始终是要为他戴孝的。”
“你不要说了!”
我大声地打断了他的话,一下子冲出了房门,出门的时候,我看见邵云朴紧紧地跟了上来。
我蹲在走廊上的墙角,拼命拉扯着自己的头发,眼泪一滴滴地掉在地上。
他上前一步,在我面前缓缓地蹲下身来,搂了搂我的脖子。
我听不见自己的心跳声,听不见他的心跳声,只听见窗外滴滴答答的雨声。
他说:“莫秋,我们回去吧,其实阿土伯一直都很疼你。”
如果他说的是对的,那么阿土伯这个可怜的男人,是在以什么样的方式疼爱自己的女儿呀?
他的脑袋有问题,浑身脏兮兮的,小时侯我和其他小朋友,每次见到他都会躲得远远的。
这种情况下,也许他只能选择一种让我惧怕的方法,靠近我。
他把对我的伤害,当成了疼爱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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雾散梦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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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六、我想要离开这个地方,去到没人认识我,我也不认识任何人的一个地方。
阿土伯安静地躺在一口薄棺里面,他的眉目第一次舒展开来,胡子也已经被人剃干净。
我在邵云朴的陪同下,一步步如履针毡地走上前去。
姥姥说:“小秋,他是你爸。”
一句话尚未说完,奶奶便早已经泣不成声。
她说十多年前是自己糊涂,所以才酿成了现在的后果,她甚至想要跪下来请求我的原谅。
我站在人群当中,茫然无措地看着在场的所有人。
我把邵妈妈系到我袖子上的黑色袖标扯下来,重重地扔在地上,我抱着姥姥,央求她说:“姥姥,你告诉我这一切都不是真的,阿土伯不是我爸,好不好?”
我说:“你不是说我是从石缝里面蹦出来的吗,石缝里面蹦出来的人怎么会有爸爸呢?”
但是,任凭我如何乞求,姥姥却不说一个字。
整整十七年,阿土伯在我的印象中都是一个邋遢无比,神经兮兮的坏男人,如今他却一下子变成了我的爸爸,要我如何接受?于是,我一下子站起身来,快速冲出了灵堂。我沿着泥泞的道路一直跑一直跑,我想要离开这个地方,去到没人认识我,我也不认识任何人的一个地方。
邵云朴一直远远地跟着我,雨越下越大,浸透了他的头发,在他棱角分明的脸上漫成了汪洋。
我知道,他是被乡亲们委派来抓我回去“尽孝”的。
他伸手抹一下脸上的雨水,大声对我吼道:“莫秋,你跟我回去,他是你爸,你难道看不出来他一直都很关心你吗?”
“他才是你爸呢,你爸才是疯子!”
我开始胡搅蛮缠,他冲上前来拉我胳膊的时候,我突然发狠地咬了他的手。
结果啪的一声,他的巴掌就狠狠地甩在了我的脸上了:“你冷静点!”
那是我第一次看见邵云朴发那么大的火,他居然打我,而且打得那么用力。我捂着火辣辣的脸,站在原地傻傻地看着他,眼泪跟雨水汇聚在一起,瞬间便失却了所有的温度。
见我安静下来,邵云朴试探着背起我,转过身向着灵堂的方向走去。
他说:“莫秋,其实你应该理解阿土伯才对,我觉得他才是最可怜的人。”
是的,我承认阿土伯的命运是挺悲惨的,据说十多年前,他与我妈妈在上海相识,并且偷偷地生下了我。后来,他陪同我妈妈回浙江老家打算将事情告诉姥姥一家,结果却没想到一向注重门风门规的外公指派两位舅舅将妈妈关了起来,任凭阿土伯怎么乞求叫嚷都不让他们相见。
那时的我只有半岁,被外公从妈妈怀里抢下来扔到阿土伯的怀里的我,饿得嗷嗷直哭。
三天后,妈妈忍不住母女相离的煎熬,趁着两位舅舅熟睡的时候偷偷从窗户处爬了出来,打算与阿土伯私奔。结果却被镇子上的人发现,通报给了外公,接着两位舅舅带着全镇子的人将他们团团围住,对两个人拳脚相向。这也是邵云朴对我说全镇子的人都对不起我们家的缘故。
那一天,阿土伯被打断了一条腿,扔在路边,而他的面前就放着躺在襁褓里的我。
两天后,妈妈打破饭碗,割开了自己的手腕。
后来,阿土伯抱着奄奄一息的我,一瘸一拐地来找外公理论,气急败坏的舅舅用木棍狠狠地打了他的脑袋,他整整昏迷了三天,三天后当他在临时寄居的那间破房子里醒来时,身边已经没有了我。
他醒来后,就只知道傻笑了。
笑天,笑地,笑人间。
据说,那时是姥姥坚持要把我这个“孽种”抱回家里的,因为她不能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外孙女活活饿死。正是因为这个原因,外公被气得大病一场,留下了病根,在我六岁那年他离开了人世。
一开始,姥姥总是让我远离阿土伯,后来阿土伯就每天到院子门前来呆呆地守着,并且每当姥姥家有重活,他都会争抢着帮忙。仿佛他知道自己的女儿生活在姥姥家,自己必须干些力所能及的活计来减轻他们的负担似的。
渐渐地姥姥对他的看法开始改变,整个镇子上的居民,也开始后悔当年自己对这个可怜的男人所做的事情。
我静静地趴在邵云朴的背上,脑海中浮现出小时候的一幕幕——那时的阿土伯每当看见我的时候总是笑,除此之外他还用青竹为我编织各种动物玩具,蟋蟀、蚂蚱、知了,不得不承认看似粗鲁肮脏的他的确有一双巧手。
邵云朴微微挺了挺身体,对我说:“莫秋,你恨你姥姥和舅舅吗?”
我轻轻地摇头。
他说:“没有了阿土伯,至少你还有我。”
他说:“不知道为什么,从小到大,我都觉得你像自己的一个亲人似的,每当看见别人欺负你,我就很生气。”
他说:“董莫秋,你说这是不是就代表着我很喜欢你?”
…………
2011-1-30 21:07 回复
雾散梦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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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楼
七、他的皮肤那么凉,原本属于他的温度正带着他一寸寸地离开这个人世。
我要离开那座小镇了。
因为那场葬礼不仅带走了阿土伯,而且还带走了疼爱我的所有人,带走了姥姥、大舅舅,以及笑容温暖的邵云朴。
镇子上的居民说那是报应,是轮回,欠下的,终究是要还的。
他们说当年就是我的大舅舅带人打残阿土伯的,跟随他一同作孽的那群人中就有邵云朴的父亲。
我想,这一生我将永远不会忘记阿土伯那常年失修的老房子的房顶因为大雨的缘故,而整个塌下来的情形。
其实姥姥本来打算在董家的老院子里设灵堂的,可是两个舅舅死活不肯,他们觉得阿土伯是个外姓,而且他们始终没把他当成是自己的亲人。
三声炮响,巨大的棺木被八个人抬起来的时候,浸足了雨水的房顶突然就劈头盖脸地塌下来了。
当时的邵云朴就站在我的身旁搀扶着我,听到响声,他猛地将我向前一推,然后整个人都被砖瓦埋了起来。
姥姥、大舅舅,还有另外两个抬棺人当场毙命。
而当我和邵妈妈拼命地将邵云朴从碎石之中刨出来的时候,他的整张脸已经变成了紫青色。
他就那样安静地躺在妈妈的怀里,对着我笑。
而那时的他已经不能说话了,因为每说一个字都会从口中涌出大量的鲜血。
我忘记了哭泣,忘记了呼喊,只伸出颤抖的双手轻轻地碰触着他的脸。
他的皮肤那么凉,原本属于他的温度正带着他一寸寸地离开这个人世。
直到邵妈妈撕心裂肺的哭声响起来的那一刻,我才如梦初醒,我用力地摇晃着邵云朴的肩膀,嗓子嘶哑到发不出一丝声响。
他的最后一句话甚至都还回荡在耳边,他说:“对不起莫秋,昨天我打了你,那是我这辈子做过的最后悔的一件事。”
他的笑容如今还像花朵一样地凝聚在脸上,迟迟不愿散去,定格成了永远。
在被有经验的邻居猛拍了几下后背之后,我终于哇的一声哭出了声音。他们说,人在极度伤心的时候如果不哭出来,是很容易因背气而死的。
其实,我本想跟他们一起去死的。
直到那一刻,我才发现,原来自己一直都很在乎邵云朴。
他曾说我们是亲人,看来,他的话没有错。
我终于不得不承认,那个看似讨厌聒噪的开朗男孩,早已在长达十数年的光阴中,像一颗种子似的,深埋进了我的心田。
而现在,仿佛才一眨眼,他们就已经远远地离开了我的身边,只留下一个再也不会晴朗起来的人世。
八、长长的路途,拥挤的汽车,我坐在最后一排的位子上,轻轻地闭上眼睛,幻想,你还在身边。
我固执地拒绝了二舅舅继续支持我上学的好意。
我知道,他的那些话只是客套话而已。
临走的那一天,全镇子上的人都来为我送行。
我很有礼貌地对每一个人微笑,却在转过身的那一刹那泪流满面。
我一个人坐在颠簸不定的中巴车上,漫无目的地游走,我拿出地图,在属于上海的那个地方用红笔画下一个圈。
据说,那里是阿土伯和妈妈相识的地方,有我再也记不起来的童年。
我蹲在某个小镇脏兮兮的中转站里吃一碗泡得半生不熟的方便面,我看见自己的眼泪掉进了面汤里面,起了一层浅浅的涟漪。
我终于知道人们为什么会用“孤独”这个词语来形容自己的旅途了,因为,坐在车上的你,心中始终绝望地知道,再也没有某个人等在前方的某一站。
长长的路途,拥挤的汽车,我坐在最后一排的位子上,轻轻地闭上眼睛,幻想,你还在身边。
④ 我需要一篇2000字的原创小说,交作业。
大纲:一年又四个月前女主(叶晶)被男主(炙寒)告白,四个月后,炙寒挽着另一个女生(杨依依)对叶晶说分手,一年后炙寒回来,对她说答碰其实是他患上了白血病,为了不让叶晶伤心才把他的表妹说成女朋友,然后他的病已经治愈了,再然后他俩在一起了。结尾已经写好了。实在不好意思啊。
谎言里的幸福
一天、两天、三天······己经一年了。
叶晶坐在梧桐树下微微叹了口气。仰头,是满树的枯枝黄叶。“炙寒,你还好吗?”她有些想念那个男孩了,那个即使是离开了她,也依旧会不经意想起的男孩。
一年又四个月前。
大二(三)班的教室
他抱着一大束玫瑰花,眼睛闪闪的散发着光芒“你好,我叫炙寒。叶晶,”他的嗓子因为紧张显得有些沙哑:“我喜欢你,可以和我交往吗?”叶晶愣了愣,说:“抱歉,我不能接受。”她讨厌这样的人,她知道,每天都要发生这样的事,她也知道,他们只是喜欢她的样子罢了。
叶晶刚要转身走出教室,炙寒又叫住了她。“你可以接受我的花吗?”很失望的声音。她看见那个男孩刚刚散发着光芒的眸子已经暗淡下来了,蒙着一层薄薄的水雾。叶晶这次是彻底愣住了。她又仔细地打量了一下炙寒:一米八左右的个子,五官端正清秀,让人第一眼就觉得这是个阳光的男孩。
“我愿意。”她笑了,“是以你女朋友的身份。”炙寒猛地睁大了眼睛,声音有些颤抖:“真的吗?太好了!你答应了!”周围的人群爆发出一阵阵惊讶的声音:“不是吧,从来都不接受男生告白的叶晶竟然有男朋友了?”“炙寒运气也太好了,我的叶女神啊绝罩!!”
叶晶轻轻地挽住炙寒的胳膊
结尾:他笑着说:“对不起,我爱你并举闹。”
⑤ 求一篇小小说.大概2000字左右!
影子 很久很久以前,在寒冷的北方有一位博学的学者。他写过很多书,人们尊敬他,有不明白的事都去请教他,他也十分乐意帮助人们。 一次他应南方人民的请求南下去解决一个复杂的问题。那地方太热了,太阳像个大火球,烤得房屋和街道都要冒烟了。学者难以忍受酷热,只有在太阳落山后才能工作。 一天晚上,学者在窗前思索。他忽然发现自己的影子站在对面房间的阳台上,似乎要进对面的屋子,他清楚是烛光送影子去的。 他第一次清楚地面对自己的影子,有些惊奇。第二天,他发现自己的影子不见了,大为惊讶,左顾右盼,却怎么也没有找到。他心里纳闷: “难道影子昨晚留在那个房间没有出来?” 当天晚上,学者站在窗前向对面阳台望去,但是影子没有出现。学者不知怎么办才好,他想:没有影子,别人会议论的,认为我是个不正常的人。人们会误解我,疏远我。 学者焦急不安地等了几天,影子还是没有回来,草草解决了问题,他就回家了。人此闭门不出,埋头研究工作,几乎与社会隔绝了。人们很奇怪,都认为他遇上了什么难题,也就不再去打扰他。 一天,学者听到敲门声,开门一看,外面站了一个模样很像自己的人,他很疑惑,问那人: “你找谁?” “你不认识我了?” 学者仔细看了看,仍然摇摇头,说: “不认识。” “我是你的影子啊!”那人说。 学者睁大了眼睛,问: “你躲到什么地方去了?我怎么找也没找到你,怎么你会说话了?” 那人说: “我在南方时,走进你房子对面的房间里。” “那房间里有人吗?” “那里住了一位仙人,他用法术让我看到很多人们看不到的事情。很多事情的内幕我都知道了。这个世界有太多的罪恶,太多的假相,我比跟着你的时候清醒多了。” 学者问道: “这次回来你还走吗?” 那人说: “我看到了太多的内幕,太多的假相,我必须把一切公诸于世,让更多的人了解事情的真相。可是,我是影子,很多事情无法完成,我必须变成真人才能完成这一任务。” 学者问: “那你怎样才能变成一个真人呢?” 那人说: “只有一个办法,就是请你屈尊做我的影子。因为真正的人是不能没有影子的。” 学者说: “那怎么行!你是我的影子,怎么反要我做你的影子。” 影子苦苦哀求,说得情真意切入情入理,让学者不能不答应。 于是,影子成了学者,而学者反倒成了影子的影子。 影子成了学者之后,态度一百八十度大转变,不想伸张正义,戳穿内幕假相了。变成影子的学者对他说: “你得履行自己的职责,既然你知道那么多黑暗的事情,你就应该大胆地揭露出来。” 变成学者的影子却说: “我不能说实话,那样我会失去自己的地位和利益,我必须保持沉默,像一个真正的学者。” 变成影子的学者叹了口气,不再言语,似乎明白了什么。
⑥ 作文2000字高中小说
暑假一个人在家,听音乐,看看书,做做饭,睡睡觉,聊聊Q,感觉其实可以用忙碌来驱赶寂寞。好像我还没有做到,不然我的心也不会如此平静。平静的让我害怕。 有一年没人在家了。院子,成了“百草园”。风带着希望的种子,在这里生根发芽。雨带着寂寞的甘露,途径此地。还有阳光,还有蝴蝶蜻蜓的嬉闹。于是连杂草都显得那么有精神。回家数天一直在打扫数间屋子。书桌上整齐地码放着愈渐增多的课本杂志资料。院子里的杂草沿着台阶缝隙竟然井然有序。水泥地面被透着凉意的井水一遍又一遍冲洗着。呖咕呖咕冒着小水泡。它们也和我一样,阔别了一年之久的好朋友,再次相遇。怎不能激动! 房子门前那一排陪我长大的梧桐树所剩无几。它们都长大了,它们都被支离破碎的送到各个地方。还有一些柳树,唯独没了那一群可爱的貂鼠。小时候,门前会被我随意撒些种子,然后长长的蔓藤长出了丝瓜。这是我的劳动成果。我怎么舍得它们被那群小东西糟蹋呢。于是除了睡觉,上学,我都会搬张凳子,盯着那些刚刚不到5厘米的丝瓜把儿。一旦隐搏那些貂鼠从树上跳跃,离我地面有了威胁以后,我都会驱赶它们,它们也许挺喜欢亩携颤这种游戏。总是一眨眼时间,又跃跃欲试。老家在信阳,所以收获了板栗以后也会摊放在楼顶,等待积累多了一起卖掉。貂鼠会来偷吃。不过我可不会搭理它们。不是我的劳动成果,我犯不着在楼顶那样危险的地方追逐它。它可以飞跃,我只能自由落体。 你好! 先说说你的设计题目是什么.. 如有迅败疑问,请追问。
⑦ 急求写人物的短篇小说,2000字左右,要求故事情节有悬念!
《项链》
小公务员的妻子玛蒂尔德为参 小说《项链》
加一次晚会,向朋友借了一串钻石项链,不料回家途中不慎丢失。她只得借钱买了新项链还给朋友。为了偿还债务,她节衣缩食,为别人打短工,整整劳苦了十年。最后得知所借的项链原是一串假钻石项链。本文以项链本身为线索,通过借项链、丢项链、还项链的情节自然地带领读者走进女主人公马蒂尔德的生活及其内心世界,深刻领略19世纪的法国小人物无法决定自身命运的悲剧现实。
⑧ 2000字的 短篇小说
我有,我12万字的吧
⑨ 急求2000字左右的文章
即便我们生活在一个资本主义社会,我仍不得不相信,人们获取成功的动机多来自个人的满足感,而非财富,尽管我玩世不恭。在契诃夫的短篇小说《打赌》中,一个人答应在狱中耗费生命十五年,以换取一百万。显然,如此极端之赌,其动机是钱财,但等到刑期结束,这个人已不再在乎金钱了。经过多年的反思,以及对莎士比亚、《圣经》和课本的阅读,他竟对自己曾孜孜以求的金钱嗤之以鼻了,那可是他用十五年生命换来的金钱。他没有到银行家那里去取钱,而是继续过他已爱上了的独居生活,不再为金钱和财富烦忧。
在心理学的课堂上,在涉及动机这个问题时,学生首先要研究的便有外部刺激与个人内趋力的关系。任何一本教科书都会告诉你,研究表明,如果某项任务会使孩子感到高兴,那它使孩子全力以赴去完成任务的可能性大于给予孩子外部奖励。如果学习成绩好能让孩子有更好的自我感觉,这就比父母每次孩子上了优等生名单就奖励更能促进他获得好成绩。我对这个动机理论表示认同,因为它体现在每天的生活中。每天晚上,纪实性的电视节目都在告诉我们金钱与荣誉的重要性,但如果我的姐姐在乎金钱与荣誉,那她在高中毕业后就会去上大学。然而她知道学校学习并不会给她带来快乐,她不打算因一张大学文凭能带来更好的工作而多上四年学,多受四年苦。现在,她的工作赚钱不多,但她热爱生活,喜欢自己的生活方式。与坐在教室里听课比起来,工作时她从接听电话、与人打交道的过程中获得的快乐要多得多。去年,我自己也被迫审视自己的生活重点。我从小到大都在学校努力学习,每学期都是优等生,因为我喜欢。我没有因为选修微积分与经济学能让大学对你有好印象,而把自己不喜欢的科目硬塞进自己的日程表里。以我各科的平均分,我是完全够格加入全国优秀学生协会的,但我决定不参加,因为虽然它可以给很多大学的招生官员留下深刻印象,但它不会给我带来快乐。相反,我把时间花在了学习创造性写作、艺术史以及其他我真正挚爱的学科上了。
在心理学上有一个快乐原则,其基本含义是,人们会做最让自己感到快乐或最不痛苦的事。我认为确实如此,而且我感到大多数人追求的幸福无关金钱和奢华。从媒体上看或许并非如此,因为广告上都说人们梦想成为地产巨头特朗普那样的人物,但这并非现实生活。现实生活是,我的邻居把给别人打理花园当作自己的第二职业,尽管报酬很低,但他喜欢天气好时在户外用两只手干活。我相信没有人不会在意中彩,但如果说中彩是生活的主要动力,那是可悲且不切实际的。一个工资微薄但快乐的人,比一个常年在高强度工作下每周工作64小时,大把大把挣钱的人活得更长。不是有人被金钱强烈地驱使着吗?文学、心理学以及我们自己的生活经验告诉我们绝非如此,我相信将来也一定如此。
先谈谈《一杯沧海》。
题中明确提示考生“要求全面理解材料”,“不要脱离材料内容及其含义作文”。材料内容可归纳为三个方面:(一)我国国民图书阅读率持续走低;(二)识字的人不读书的理由:“没时间”“不习惯”“买不起”“没地方借”;(三)网上阅读率正在迅速增长。材料含义(隐含的信息,即写作主旨范畴)也有三点:(一)分析国民图书率持续走低趋势,网上阅读迅速增长的原因、利弊等以及两者之间的关系;(二)针对识字的人不读书的理由(其中一种或几种)说看法;(三)这两个方面含义可以结合起来写,也可以只写其中一个方面,或者一个方面中的一点或几点。所谓选择“一个侧面(包括正面、反面)、一个角度”,就是这个意思。那么,《一杯沧海》写了什么呢?
第一,它说“如今的读书似乎已经“埋没随百草”,淡出人们的视野了”,即读书的人少了;至于为什么读书的人会少了,作者说是“人们习惯了整日的奔忙”,结果就“无人向往片刻的闲适”,而“只有偷得片刻清闲的人们,才能有心情去领略一本书的芬芳,咀嚼那一杯水中暗藏的沧海”。从这几句话里看,这篇作文主要扣住了材料内容中“没时间”“不习惯”,从反面说人们现在习惯了“整日的奔忙”。但读者不禁要问:人们忙些什么呢?整天搓麻将,玩扑克,常常赶饭局,玩游戏,这些人的确都很“忙”,这也确实可以作为一个“没时间”读书的理由,但这理由充分吗?是不是只有读书才是“闲适”的呢?躺在软绵绵的沙发上听音乐、看电视就不“闲适”吗?怎样才能“偷得片刻清闲”来读一点书?……
这段文字虽然没有离题,但作者对自己的观点却没有展开深入而充分的论述,给读者留下了一连串疑问。
第二,作者说“即使科技发达到所有的书都变成电子的、网络的,读书的人依然存在,因为生活还要继续,因为学会了读书才能学会生活”。从表面看,这句话扣住了内容(一)中图书阅读和网上阅读的关系,但实质上却泯灭了两者之间的区别:图书(纸质)阅读与网上阅读一个样,都是读书人的阅读,没有图书(纸质)了,“读书的人依然存在”。——这就多少背离了材料隐含的实质内涵。当然,如果能说出充分的理由来证明,言之成理,“反弹琵琶”,也可算是合题,但理由呢?“因为生活还要继续,因为学会了读书才能学会生活”?这个理由本身就是虚假的“学会了读书才能学会生活”,历史上有那么多文盲,他们不识字谈何读书?难道他们都没有在这个世界上生活过?还有,“学会了生活”的人还要不要读书?读书和生活是什么关系?按笔者理解,读书是喜欢读书的人生活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甚至是相当重要的一部分,不读书的人照样生活,只是相对来说精神生活可能不如喜欢读书的人丰富而已。——虚假的理由怎么能证明论点呢?
不仅于此,该段中前面刚说“谁的一生不是在书的陪伴下愈走愈充实,愈走愈美丽”,紧接着却说“拒绝读书的人也许至今还在漂泊,还在寻找”,这是不是自相矛盾? (类似的地方还有,限于篇幅,不再列举。)
除了这两段,通篇几乎都是围绕“读书”的话题展开的,与材料的含义几乎没有多少联系。——该作文题虽然离不开谈“读书”,但却不能泛泛地谈“读书”。
第一段三句排比说的是“一本书”就是“一杯沧海”。——可是这话(同“一叶知秋”一样)的言外之意是什么?读一本书就够了!
第二段首句:“古人云:‘知书而达礼’。”说的是古人读书的目的或结果。按说这起首的一句应该是这一段的中心,起码也起个过渡作用,但下文所写,与该句毫无瓜葛。
第四段什么意思?好像是:无论读的是什么,也无论怎样读,只要读了,就可以得知“‘一花一世界’的灿烂,和那‘回首向来萧瑟处,也无风雨也无晴’的恬淡”。(这点似乎也还“切题”,但符合实际吗?有证据吗?)
第六段说了什么,我看不懂。这篇作文中让人看不懂的地方太多了!只知道反反复复讲“读书”与“人生”。
综观全文,“一本书,是一种人生”就重复了四次,看样子这该是文章的主旨了吧?那这句话是什么意思呢?它跟材料的含义相吻合吗?
——给材料作文不同于话题作文,从理论上说起来,大家都头头是道,但一遇到具体作文就抓瞎。你看,连最合题的两段话都几乎不能自圆其说,这样的作文怎么给了满分呢?北京大学知名教授曹文轩先生深知高考作文可以“蒙”和“骗”的“猫腻”,坦白地说:我自己是一个搞文学的,觉得无论如何得帮助儿子在高考语文考试中考个好成绩吧。怎么办呢?我为孩子钻研了一个星期的时间,做了六篇范文,然后给孩子“上课”,告诉孩子各种作文的套路都超不过这六篇:三篇记叙文,三篇议论文,高考作文无论怎么变化都万变不离其宗。我让孩子花了一个星期的时间背下来,而且掌握了应付变化的对策。最后孩子在高考中的作文成绩也接近满分。(引自《孩子的作文与生活》,见2005年10月《创新作文·初中版》)《一杯沧海》正是这样的一篇“背下来”以后根据考题拼出来的应试作文。——这类作文在满分作文中还有不少,只要稍加留意就能发现。
美国考生的作文用不着我饶舌,它是一杯清纯的水,一眼就能看到底,不像中国考生的作文那样云里雾里,让人一头雾水的。他们的写作时间只有25分钟(难以想象!尽管这里有英语书写方便的优势,又不用拟题)。从美国学生的作文中,我们知道了什么叫坦然,真诚,个性,以及独立人格;说它“字字是我”,说它“文如其人”,说它“严丝密缝”,说它如“行云流水”,也许不见得很过分。
如果打个比方,前者是变性整容的时装模特,后者是健俊朴实的西部牛仔;前者是金莲,后者是天足;前者是轻飘飘的白芦苇,后者是沉甸甸的红高粱;前者是气球,后者是铅球。孰真孰假,孰美孰丑,孰重孰轻,不是一目了然的吗?
再打一个比方:如果把试题比作海,美国考生是在大海中自由地游泳,而中国考生则像一只蜻蜓,老是在水面上飞舞,只是时而用尾巴点一下水(点题);美国考生玩得认真,玩得累,中国考生玩得“潇洒”,玩得“美”。为什么会有如此大的差别?“輮使之然也”!请看不同导师的评价:
中方
旁批:
①诗意的排比耐人寻味。开篇即张扬富有个性的文采,实在是考场作文的一大技巧,因为它便于以先声夺人之势一下子抓住阅卷老师的心。
②以书喻人生虽不新鲜,但由此悠然契合了题目,不能说其手法不高妙。
③以书正在“淡出人们的视野”暗合“国民图书阅读率持续走低”,如此切题,实在高。
④恰切地对读书人分类,以小中见大手法折射人生,颇有滴水藏海之妙。
⑤“学会了读书才能学会生活”,此等感悟,实乃无深切体验者所难有。
⑥在精警的博喻中深化主旨而又回应了标题,实有一箭双雕之妙。
点评:
好个“一杯沧海”!这别致的标题,一下子就以量词错位手法吊起了读者的胃口,让人忍不住要看个究竟,这就是精心拟题的妙处。接着,考生开篇作比,即以博喻手法妙论书趣,精警而透辟;承接下来,笔锋陡转,切入现实,——读书者日见其少,巧妙地暗合了要求中“选择一个侧面、一个角度”——“六年来我国国民图书阅读率持续走低”,真正妙合无痕,还让人于其顿挫之笔下、精美的引用中、整饬的结构内、新奇的比喻里领略到该考生的真知灼见——“学会了读书,才能学会生活”。最后仍以博喻收尾,既呼应了开头、深化了主旨,又使得全文圆融自然、浑然一体。
美方
作者重点以“文学、心理学以及我们自己的生活经验”中的例子有力且有见地地阐述了一个观点,即“即便我们生活在一个资本主义社会,我仍不得不相信,人们获得成功的动机更多来自个人的满足感,而非财富”。作者重点以“文学、心理学以及我们自己的生活经验”中的例子支持这个观点,体现了过人的批判能力。文章开头以契诃夫的短篇小说《打赌》中的主人公改变自己的生活追求为例,接着以“外部刺激与个人内趋力”的心理学原理、以及该原理在作者本人及姐姐身上的体现为论据,再次展示了过人的批判性思维能力。文章结尾再次借助心理学,通过“快乐原则”的概念强化“大多数人追求的幸福无关金钱与奢华”,而是“从做有益的事情中获得的个人满足感”。全文结构严谨,重点突出,观点阐述具有高度的整体感,一致性和流畅性。作者对语言的应用很有技巧,所用的句式多样而得当。
综上所述,作者的写作能力在本文得到明显而充分的体现,因而获得满分。
注:SAT写作考试的评分者包括经验丰富的高中教师,大学里教授英语、写作、语言艺术的老师,以及所教学科涉及大量写作的其他学科教师。评分者依据评分规则和范文进行评分。每篇文章由两位评分者单独打分,分值在1-6分之间,6分为最高分。
以上评述表明,中美两国教师对待高考作文有完全不同的评分标准。中方强调辞藻,欣赏技巧,鼓励炫耀,唆使媚悦;美方欣赏知性,强调理性,强调个性,尊重独立人格。
从作文内容看,美国学生的作文也相当“另类”:开篇就说“本人玩世不恭”——文中的观点不符合社会主流意识——“纪实性的电视节目都在告诉我们金钱与荣誉的重要性”,而这位考生偏说“不”;其论证自己观点的理由之一可以“活得更长”,这也可能不符合大多数阅卷老师的价值观。然而,美国的阅卷老师能够理解,能够宽容,他们对该文给予高度的赞赏,并给了它满分。由此可见,这位美国考生是幸运的——当然幸运的不会只是他一个人。与之相比,我们中国考生中的“另类”作文的命运可谓一在云霄,一在尘泥:零分!不但“杀鸡”,还要“吓猴” (拿它示众):谁如果再“另类”,格杀勿论!——而且年年如此。本意当然是想斩尽杀绝,可结果总与愿望相违: “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教师能奈其何?
毋庸讳言,美国考生中的“另类”,在美国教师看来,表现是极其自然的,平静的,习以为常的,因此,阅卷老师不会受到刺激;而中国考生中的“另类”则气盛言过,其语言、手法或夸张,或反讽,字字讥刺,句句“幽默”,如匕首,似投枪,刺你“没商量” (这实际上也是晚清谴责小说以及鲁迅杂文的传统);社会主流意识和阅卷老师的权威受到公然的挑战,阅卷老师往往受不了,所以就以打零分作为报复。显然,美国的考生考官都是理智的,明智的,而中国则多发泄意气,感情用事,考生如此,考官也不见得更富理性更有涵养。因此,假如让美国教师评中国的零分作文,决不会给零分——在他们的规则里,只要不离题,就不能给零分,反而极有可能给高分;假如让美国教师来评中国的满分作文,很可能有一半以上不会满分,有的甚至会在及格线以下。反之,如果中国教师评美国的满分作文,肯定会把其中的一大批(甚至绝大多数)降级。这是必然的,因为在他们看来,这些作文都缺乏文采。
为什么会出现这么大的反差?原因有历史的,也有现实的。
从政治背景看,中国有两千多年封建专制的历史,政治专制思想根深蒂固。唐代朱庆余的《闺意献张水部》:“洞房昨夜停红烛,待晓堂前拜舅姑。妆罢低声问夫婿,画眉深浅入时无?”正是这种意识形态的反映。尽管历史已经进入二十一世纪,但是,无论是人们的意识形态,还是社会现实,当年为鲁迅先生所痛斥痛恨的“主子”们还是在拿“主子”的架子,“奴才”还得奴颜婢膝,低声下气地过日子,考官与考生之间始终保持着一种暧昧的“婆媳关系”,甚至是主子与婢女关系——名师们那些洋洋洒洒的高考作文指导大作就是明证;容不得反社会主流意识的作文,也是这种社会现实的一面镜子。在这样的政治背景下,掌握阅卷大权的教师总是“站在时代的高度”,凭着一种强烈的“对社会负责的政治责任感”来制定评分标准,强化“主题”的正统性和重要性,并按这个标准“严格把关”;而一般教师,按既定“评分标准”评分已是“轻车熟路”,一看见“另类”作文,大笔一挥:零分!既省时又省事,何乐而不为?当然,争论总还是有的,但“小巫”终究斗不过“大巫”,更何况大多数“小巫”还站在“大巫”一边。美国是世界上最早进入民主社会的国家,尽管还是“资本主义”的,但他们的教师不必像我们这样有强烈的“政治责任感”,他们可以淡化意识形态,严格从学科、学术的角度去评分。
从文化背景说,中国是一个具有几千多年文明发展历史的古国,有着丰富的传统文化积淀。这些文化积淀,有精华也有糟粕。从源头说,有《诗经》的现实主义,《离骚》的浪漫主义;发展到后来,有追求形式美的赋体,也有讲究“筋骨”的桐城派散文。从屈原到司马相如到王勃,文采一脉,源远流长,深受历代文人嗜爱;而从《诗经》到古文运动到桐城派,质实一脉,同样香火庚续,绵延(不断。梁实秋说自己的文章“还有一点硬朗挺拔之气”,应该归功于当年的一位国文老师(梁实秋《我的一位国文老师》)就是一例。只是在文人中,前者更有市场,更旺人气,往往形成强势,使后者不敌。下面一则笑话就反映了这种状况:
熙宁(宋神宗年号)未改科(改革科举考试)前,有吴俦贤良为庐州(今安徽合肥)教授,尝诲诸生作文须用倒语,如“名重燕然之勒”之类,则文势有力。庐州士子遂作赋嘲之曰“教授于庐,名俦姓吴,大段意头之没,全然巴鼻(来由)之无。”——《一杯沧海》正是“沧海一杯”的倒语,而且整篇文章也是“大段没意头”“全然无巴鼻”的标本:历史何其相似乃尔!
这类笑话很多。据《耳谭》载:
“太监府有历事生,遇大比,亦是本监考取,类送乡试。一珰(珰,宦者冠饰,这里借代宦者)不深书义,曰:‘今不必作文论,只一对佳者便取。’因出对云‘子路乘肥马’。诸生俯首匿笑,一黠者对云:‘尧舜骑病猪。’珰大称善。”——《一杯沧海》不也是因为文理不通的排比、博喻受宠么!
自古考官多迂薄,从来黠者总先登,难怪饱学之士再三感慨:“衡文者,知文章为何物?掌铨者,又知人才为何物?”
古往今来,科举取士几乎都以文采为重,究其原因,主要可能是历代“教授”多为浅薄迂腐的“准才子”“准专家”之故。这些“准才子”“准专家”对八股文以及华丽的词藻有一种特殊的偏嗜,他们按自己的偏嗜取文,结果当然只能是“谬种流传”“贻害无穷”了。如果是让王勃之类的真才子来评卷,我想他们一定不喜欢作假卖弄的文采;如果是让叶圣陶、吕叔湘这些真专家来评卷,我想更不会给那些作假卖弄“文采”的作文以满分。而美国是一个移民国家,历史比我们年轻得多,在他们的历史文化中,没有像我们这样卖弄“文采”的传统,这用不着我展开论述。所以,美国教授对中国留学生缺乏理性的写作极不满意:“动不动就抒情”〔见《语文学习》(2006,7-8)孙绍振《感性命题和智性潜在量问题——评2006年高考作文题》〕
汉语是中华民族的瑰宝,中华民族的骄傲,但从另一个意义上说,它又是中国一代代学子的桎梏和裹足布。繁难的字形,繁多的字义,繁复的字音,……无不折磨着读书人。十来年的读书时间,大量地花费在这一类令人困苦的辨别记忆之中。正如我刚在《致徐江老师的公开信》(见2006年第10期《语文教学与研究·教师版》)引用过的南翔先生的《如鲠在喉两则》中所说:学生“考后即忘”,“既不增加知识量,又没有应用价值,十足的浪费时间”的内容,充斥着作业和试卷。这些“学了没有用,算不得知识的‘知识’,既浪费学生时间,又浪费学生脑力与目力”。(1998年5月号的《随笔》)除此之外,还有没完没了的“阅读分析”,把很多似是而非的东西硬塞给学生,把学生引进连教师自己也走不出来的“迷宫”;更有写作中没完没了地传授写作“秘诀”的“辅导”,加之以高考作文的“导向”,把学生的天足裹成“三寸金莲”。——你说中国的学子能不苦吗?吕叔湘先生曾提出中国语文教学效率为什么居低不高的疑问,我看其根本原因就在这里。
——好像又扯远了,还是言归正传:真希望高考中“另类”作文打零分的历史就此画上句号;真希望还中国学子以天足,与美国学子一样自由竞跑!
⑩ 2000字左右学生的微型小说
郭敬明《夏末未至》简介:香樟与香樟的故事,什么样?在一抬头一低头的罅隙里有人低声说了话。于是一切就变得很微妙。眼神有了温度手心有了潮湿。那些天空里匆忙盛开的夏天,阳光有了最繁盛的拔节。她从他身边匆忙地跑过,于是浮草开出了伶仃的花;他在她背后安静地等候,于是落日关上了沉重的门;他和他在四季里变得越来越沉默,过去的黄昏以及未曾来临的清晨。她和她在夏天里走得越来越缓慢,拉过的双手牵了没有拉过的双手。有些旋律其实从来没被歌唱过,有些火把从来没被点燃过。可是世界有了声响有了光。于是时间变得沉重而渺小,暴风雪轻易破了薄薄的门。那个城市从来不曾衰老,它站在回忆里面站成了学校黄昏时无人留下的寂寞与孤独。香樟首尾相连地覆盖了城市所有的苍穹。阴影里有迟来十年的告白。哎呀呀,我在唱歌,你听到么?啊啊啊,谁在唱歌,我听到了。这是1998年夏天。7月9日。晴。没有云。一朵也没有。吴子尤《谁的青春比我狂》:在青春年少的时候,在有着美好而不自觉的身体的时候,生命就会充斥着嘈杂的茫然和自怜的情绪。北京少年吴子尤,被查出患上“纵隔非精原生殖细胞肿瘤”这种罕见的癌症后,坦然地享受着上天赐予他的病床生活,并自得其乐。他如是调侃自己一年来的治病过程:“一次大手术,两次胸穿,三次骨穿,四次化疗,五次转院,六次病危,七次吐血,八个月头顶空空,九死一生,十分快活!”这位出过书,被李敖探访过,上过《艺术人生》和《鲁豫有约》的倜傥少年,认为自己是有病痛而不是病童,爱生命才是圣明,会痛哭不会痛苦,是癌症而不是挨整,是子尤也很自由。满怀着世路无忌的大胆与潇洒。在这本书里,名叫子尤的16岁少年写到:这一年,有两个词汇布满我思绪的每个角落,即疾病与女生。疾病代表着苦难,女生预示着希望。身在病房我与疾病为伴,享受不尽;和女生一起,则初尝思念滋味。每个人都应该有一段在医院躺着的日子。独自一个人在病床上,我可以阅读自己的心灵。我学会了夸自己、欣赏自己。我有无数的打算,我拥有无数的爱,我爱着无数的人,我还有无数的路要走。吴子尤和他的故事,带给我们另一种生命的角度,那就是--世上原来从没有不幸。《谁的青春有我狂》--吴子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