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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根筋短篇小说

发布时间: 2023-05-14 04:17:20

1. 男友的优秀演技小说

男友的优秀演技小说推荐《围堵男友少年时》。

简介:一根筋逗比女主vs小心机超多的戏精男主,女主是煤老板的女儿,一辈子都过得超幸福,属于结婚前投胎投得好,嫁人嫁得好的。

结果车祸重生到自己早庆高一时,觉得自己没有什么需要弥补的遗憾,想起来自己老公说的悲惨少年生活陆贺握,决定去拯救少年时期的男主,发现事实与男主介绍的并不一样,然后努力引导男主积极向上。女主有点逗比有点一根筋。

《围堵男友少年时》的精彩片段

男主其实并没有过得多苦难,女主就是因为男主苦难才喜欢男主嫁给男主的,这个设定很有意思。女主好像所有的聪拍租明都用在了对别人好上边,男主内心戏丰富,“演技”好,戏精,女主做点什么他都能脑补出不一样的效果。

有点烧脑的重生文,女主的重生不是重生而是进了男主的梦。男主在女主面前温文尔雅,沉默严谨,有严重的强迫症,专制独断,女主跟男主在一起一年多,觉得太压抑了想分手,其实男主就是个“影帝”,在女主面前沉默寡言。

2. 短篇小说「求道者」

“你在看什么?”柳怀絮走到杨至秦的身旁道。

杨至秦望着眼前此起彼伏的山脉,目光深邃,若有所思。稀薄的氧气和低于冰点的温度似乎对这本就冰冷的男人产生不了任何影响。

“看我的过去。”

柳怀絮闻言也不再说话,静静陪他一起,听冷风拂面,看残阳映雪。许久。

营地内,翔葛可不管这些风景,也没那么多感慨。他只知道在这该死地方生个火已是万难,吃个肉更是不易。为了吃这顿肉,他愣是被迫跟杨至秦学习了真气外放的技巧,其难度不亚于当初跟师傅学习真气运行的时候,整整涉及到1000多处节点的转换,200多种变化。如果不是他已不再是当初的那个炼气萌新,再加上他天赋异禀,这种阴间技巧,只有那个阴阳人杨某才能学会了。

是的,翔葛非常不爽杨至秦,原因很简单——他喜欢柳怀絮,而柳怀絮拿他当朋友并且喜欢杨至秦,但杨至秦对此毫无自宴闹觉,丝毫没有把翔葛当成对手,反而把它当兄弟,并真以为他是一个和他拥有同样理念而中途加入他的队伍的人。翔葛很清楚这点,所以,他更不爽了。

于是呼,在营地中发现杨至秦和柳怀絮同时不见了后,他立马就放下了手里烤肉,并嘱咐营地内八卦之魂疯狂燃烧的钦子林和顾凛保护好烤肉。而他则是留给二人一个潇洒帅气的背影。

“我去去就回!”

钦子林,将头向顾凛凑近了些,用手肘碰了碰她。

“你说,翔葛还有戏嘛?”

顾凛非常嫌弃地看了他一眼,道:“你这人怎么这么阴暗啊,还看戏,他可是你的兄弟啊。你就不能想点好的吗?”

“……”钦子林先是沉默一会,然后再试探道:“其实大哥和我说过对柳姐和翔葛的看法……”

顾凛一听这个开头,耳朵就竖起来了,等了半天,发现没了下文。于是转过头,用发光的眼神盯着钦子林,催促道:“然后呢?”

钦子林,眼神复杂,幽幽道:“兄弟呢,不能乱说……”

顾凛的武器是锤子,整整有30斤,脸盆大的那种。而钦子林擅长短刀,匕首,都是些短兵器。简单说,他是个刺客,而她是个狂战士。所以……

“我勒个大槽,真动手啊。诶诶诶……你别打了啊,再打我就还手了……。”

顾凛没有说话,上来就是一锤。

“啊啊,我靠,我真还手了……”

顾凛没有理他,并将右手的锤子向钦子林扔了过去。

“救命啊!杀人啦!”

然而外面风很大,并且看风景的两人和前去发光发亮发热的电灯泡都离得很远。

……………………………………………………

这世间有一种人,他们着眼于生活,善于向生活的各种人各种事妥协,并让自己拥有更多的金钱,更大权势。但他们当中只有极少数人能成功,并站在金钱与权势的顶峰,一边狠狠地把不断向爬上来的人踩下去,一边通过奢侈消费来获得满足与幸福。

这世间还有一种人,他们专注于一些虚无缥缈的东西,像是是一个虚幻的梦想,一个莫名的信念,一个只有自己认同的信仰。极少人理戚陆解他们,但他们却为之奋斗努力,直至燃尽自己。然,结果往往却是不遂人意,倾尽一切,或许不过只是黄粱一梦。他们也没有阶级之分,国家之分,社会之分,因为所有人只要踏上了这条路便注定平等,孤独。

杨至秦以前是前者,直到现在他仍不确定自己究竟是不是后面那一种人。

眼前的那团火,要落下了,那燃烧着的雪与山也要跟着黯淡了。他又征服了一座山,目及之处皆是臣服于他脚下的山峦。冷风为他祝贺,飞雪为他铭记,但他并没有成为天地帝王的快感,有的只是平静与幸福。

不久,他注意到正在赶往这的翔葛,一个先天高手的感知就是这么不讲道理。

一抹浅笑不经意间攀上了嘴角,他转过身,对着还在看雪山的柳怀絮,柔声道:“走了,翔葛来提醒我们吃饭了。”

柳怀絮看着杨至秦嘴角的笑容,心情也跟着好起来,露出了一个甜甜的笑容。

“好。”她说。晌仔罩

“你在哪,我在哪。”她在心里说。

“吃饭了,吃饭了。你们两个,有必要跑这么远吗,这么大的雪,暗号很容易被遮盖的啊。”果不其然,翔葛又拿出了吃饭的理由。

他上次便是如此,还有上上次,上上上次。由于在上上上上次,离饭点差的实在是太离谱了,他不得不强行用武力说服刚刚才吃完饭钦子林和顾凛二人的肚子发出饥饿的悲鸣,已便他有提醒杨至秦和柳怀絮开饭的理由,这一切都挺好,只是苦了钦子林和顾凛二人,到现在吃饭都不敢吃饱,生怕上一秒吃过了饭,下一秒就得开餐把自己给撑死。

另一边,营地内,钦子林趴在地上,面朝大地,顾凛坐在他的背上,使劲地往后搬着他的大腿。

“咿——呀!”顾凛搬的很有节奏,还有口号。

“啊——啊!”钦子林惨叫声也挺有节奏的,并且和顾凛的口号声交相呼应。

“你信我啊!信我啊!我是骗你的,大哥没和我说什么!我只是皮一下啊……啊——啊!”顾凛闻言,就是一搬。冷冷道:

“我错了,我是真的没想到,你长得像一幅软骨头,其实却是一个这么重情重义的人,不肯泄露兄弟半点隐私。作为朋友,我敬佩你。但作为一个百晓阁的金牌信使,出于职业素养和爱好,我一定会撬开你的嘴的!”

“啊——啊!你信我啊!我真的不知道啊!”钦子林,绝望的呼喊道。然后他看见顾凛,提起了锤子。

“等等……我想起来了!你先让我起来,咱们起来聊。”钦子林其实什么都不知道,他完全是出于求生欲才这么说的。说实在,他现在无比后悔,为什么要逗这个一根筋的八卦暴力女,而且自己还打不过。

“就这说吧。说了我放你起来。毕竟大家都是朋友,我也不想这样。”顾凛,放下了锤子,仍坐在他的背上,但语气柔和了许多。

“……”沉默是今晚的钦子林。他什么都不知道,他能说什么呢?难道去造大哥的谣?别逗了,是大哥提不动刀了,还是他钦某人不要命了。所以,沉默是今晚的钦子林。

锤子,已然握于掌中。无需多言,钦子林,都懂。

“救命啊!大哥,柳姐,翔葛,出人命啦!!!”

白晓阁作为一个获取八卦兼情报的组织,它的手段确实挺残忍。但顾凛不是什么魔鬼,她甚至很讨厌血。所以她只会一些不见血的手段,比如拉拉韧带啊,挠挠痒啊。不过嘛,拉韧带拉抽筋是常有的事,痒她也有特制的痒痒粉。毕竟她也不是什么魔鬼,吧?

“你要做什么???为啥帮我手脚???我靠,你不会是馋我身子吧,你要馋,早说啊,我可以不反抗的……”发现顾凛没有再折磨自己的钦子林松了一口,然后疯狂在死亡的边缘跳起了皮皮舞。

“这粉末是什么?哦——咿——”钦子林露出来恍然大悟的表情,并终于皮断了他的腿。本来还有些犹豫的顾凛,立马放开了。摁住钦子林的嘴,拿起绿色的瓶子就那么往嘴里一灌。

一分钟后……

“哈哈哈哈……姐,顾姐,我错了,快救我,快救我。”钦子林很快就明白了人不能太浪这个人生哲理,很痛快地向顾凛求饶了。

顾凛只是冷冷地看着他。

“哈哈哈哈……妈,我错了,妈,放过我,我还年轻,不想笑死……”

顾凛只是冷冷地看着他。

这时,杨至秦终于赶了过来,看到了这让他颇为头痛的一幕。

“顾凛,别玩了,快给他解药。”

“哦——”顾凛很乖巧地把解药狠狠地扔在了钦子林的脸上。因为这是雇主的话,必须听。没错,白晓阁还有雇佣的业务。

钦子林反应多快啊,手脚被绑难道就会就对这种低级暗器没办法了吗?就算只用嘴,他都能接住。然后,他注意飞过来的瓶子有一个苹果那样大,然后,然后,他就白给了。

“大哥,多谢大哥救我……哎呀!”恢复过来的钦子林恶狠狠地盯了顾凛一眼,捂着脸刚想站起来向杨至秦道歉,结果刚站起来就又重重地趴了下去,吃了一嘴的雪——他,抽筋了。

杨至秦满头黑线,望着这一对,感到脑阔疼。

顾凛是他到白晓阁雇的金牌信使,为他提供各大山川的情报和各个地方的乡土人情,以及住宿安排,工具和食物准备也是她在做。

最开始本来挺好的,人家姑娘人不错,办事利索,就是武器是把锤子和锤子的大小有点少见……直到,他某天救了个身手不错的盗贼,也就是钦子林后。这两人经常腻在一起不说,还经常吵架打架。当然,顾凛吵架就没赢过,但她打架就没输过,所以到最后总是钦子林输,他杨某人来救场。

所以说啊,男人和女人吵架那纯属吃饱了撑的,不如干脆直接认输。

“你们两个啊……诶。”翔葛叹息道,但他心里却在怒吼着。

“你们两个混蛋,天天这么秀有意思吗?没看见我这个单身狗还在努力吗?!淦!”

“凛,对小林好一点,大家都是朋友。”柳怀絮语气很轻,也感到有些无奈,揉了揉自己的额头。眼前这对,她也是有心撮合,奈何顾凛和杨至秦一样是根木头,而钦子林情商又是负数,脑阔疼啊。

……………………………………………………(ps:大家就凑合着看看吧,我会努力更新的,也欢迎大家提意见。这一章只是对剧情的铺垫,我剧情还没展开。嗯,没什么可说的了,就这样吧( ̄∇ ̄) )

3. 【短篇故事集】有生之年,侠路相逢(1)————老烟鬼

在老烟鬼还不是“老烟鬼”之前,我们是叫他“地主”的,只因为去过他家的几个舍友都曾说过他家在村里有一块足球场那么大的地,就在他们村中学的旁边。

我对地主始终无法燃起一丝好感,或许是他爱抽烟、或许是他半夜会一个人自high到三四点、或许是他自以为是的悄悄话、又或者是他的市侩。

我也忘了是什么时候开始称呼地主为“老烟鬼”的。

只记得他在厕所里、宿舍内、阳台上、浴室里都曾留下过他特有的“生物信息素”————烟。浓重灰暗的烟气像一只只张开血盆大口的食人鱼迅猛地游走在空气里,追寻着我们的鼻子,然后一口咬掉。

鼻腔神经终于在不堪忍受刺激下发出了不愉快的声音,猹朝着宿舍天花板打了个巨大的喷嚏。我看着细小的水珠在快触到灯管前破碎,四散溅落的水滴滴在了每个人的脸上。那一声喷嚏像攻城令下吹响的号角一般,每个战士都心血澎湃。首先是我。

我转头望向地主,“一天不抽会死吗?”

地主刚要开口就被猹打断了,“你说你,要抽就出去抽啊,天天在宿舍里抽,我们又不抽烟,味很大的。”

“我”,地主刚一开腔,包哥笑了笑说:“地主就那个样,你们还不习惯啊”然后转头望向地主:“你也是,以后少抽点吧,我爸说大多数抽烟的病人都是到肺癌晚期才去戒烟的,你小心点啊。不然等你得了肺癌,我们就把你扔出去,床拆了改浴缸。”

司机和土匪在一旁笑着并未对此次两军交战发表任何感想,但从表情上我知道他们是站在我们这边的。

地主笑了笑,黝黑的脸上本来就小的眼睛眯成了两条缝,缝上的镜片在光影交错的缝隙间竟有些反光。他的笑并不慈祥也不友善,更多的是戏谑,像极了小时候电影里黑帮反派角色————一个身穿黑色西装的坏人一边戏谑地大笑然后一脚踩着主角,然后下一秒就被各种意外终结了,电视前的我们大喊:该!”叫你这么high,遭报应了吧!”

然而,他并没有那样做,也没遭到报应。他只是戏谑地笑着,像一只亚马逊热带雨林的黑猴子。

他放下烟,指了指对我说道:“别让我看到你以后抽烟。”

我想都没想就答到:“一定不会让你看到的!”一语双关下的两重含义我也不清楚我到底在为哪一重做担保,或许都有,或许又都没有,可未来的事又有谁能说得准呢?

老烟鬼见我如此笃定又指了指猹,猹见状脱口而出:“放心,我也不会!”

老烟鬼的笑容好像收敛了些,他站起来走向阳台,又抽起了那根还没抽完的烟。点点火星在烟头灼烧着烟丝,像极了燎原之势的星火。他倚靠着栏杆看向夜空,浓郁得看不到一丁点光亮。尔后吐了一大口白色的烟气,火星刚好也吞完了最后一点烟丝,他一个指头弹了出去,最后一点火星也陨落在了茫茫夜色中,好像不曾存在过的一般。

一阵夜风吹来,烟雾缭绕,我们又集体发出抗议之声。

“老烟鬼”,我刚要发声,就被他下一句话打断了。

“你们以后也会像我一样的”,背影里好像能看到他的脸颊两旁浮起了什么,“最后一根了。”

一阵沉默,我们也没再说什么,或者后来他们说了什么我也记不清楚了,只记得他的背影和最后那两句话不时在耳边飘荡着。

夏天,又到了那个白花花的大腿交替闪烁,纯白背心被汗水浸透得若影若现的时候。按照兽性的洗礼,亚马逊黑猴子显得异常兴奋。

他时常打量那个,打量这个。口中碎碎地念着:“这个胸大”,顺手拐着我们中的一个人往前走去。

看到正脸时,一口淤血结在了胸中,好像被人重重地打了一拳,老烟鬼干咳了两下,等人走远了摇着头说道“背影杀手,背影杀手。”

但是亚马逊黑猴子的天性是不会放弃追寻目标的信念,“这个好,这个腿好白,走去看看”,他一边说着一边拉着包哥往前走。

我无奈地摇摇头,“真是一根行走的生殖器。”

正感叹着,他带着包哥一路小跑地跑了回来,气还没喘匀就迫不及待地说道:“那个大白腿,真美,好想草她。”

他自以为是的悄悄话正以80分贝的速度并以他为圆心扩散。

霎时,周围的人潮里人们都不约而同地转向他,好像一个个特种兵发现了队伍中的细作,锐利的目光像一个个抢眼瞄准了他。

我们几个也默契似地往后一退,嫉恶如仇地看着他,好像他踩到屎一样。好像我们和周围的其他人一样,是没踩到屎的那一类。

他就这样在群众的目光中被押送回宿舍,直到人流逐渐消散,直到我们没闻到屎味。

猹、土匪、司机闷着脸说道:“丢人!”

我又重复了先前那句话,“真是根行走的生殖器!”

包哥笑了笑说道:“你还真是根基霸。”

猹又补充了句:“以后在外面说话声音小点。”

老烟鬼也憋着笑,没再说什么。

时间也如这般如此往复,就在夏天快要结束的时候,老烟鬼笑着跟我们说:“我女朋友要来找我了。”

倩倩有着一双让人按耐不住的眼睛,在黑夜里扑闪扑闪,像一只萦绕在花茎的蝴蝶。

不过此时她萦绕着的并不是花茎,而是一根烟,一根熊熊燃烧的烟。

在看到老烟鬼的女朋友之前,我幻想着这样一幅光景:

月光下,夜色正浓,荷尔蒙旺盛的少男少女不免干柴烈火起来,于是说到火。老烟鬼点燃了一根烟,深情地望着倩倩。

倩倩笑了笑,也点燃了一根烟。

两人深情对视,许久,老烟鬼取下烟,朝着倩倩的嘴唇出发,两眼相视着,倩倩满怀期待地看着他。

一口烟气吐在了倩倩的脸上,倩倩憋着嘴,大力地用鼻子吮吸着这奇妙的味道。随即老烟鬼再次朝着倩倩的嘴唇进发。

或许是憋了太久,一口浓郁的雾气实打实地降落在了老烟鬼的鼻腔和身上,或许那雾气里还夹杂着几点雨,只见老烟鬼一边咳嗽一边用手背擦拭着脸。随即露出戏谑的笑容。

老烟鬼又抽起一根烟喷向倩倩,倩倩也一一给予回应,如此往复。两人的脸上都露出的惬意的笑容。

他们的夜晚如此美好,仙气缭绕,令我不禁感叹再次相信爱情了,顺带还歌颂了柏拉图之流,顺带还踩了踩如今的饮食男女应以此为榜样。

在我绘声绘色地描述下,大家笑成一片。当然,除了当事人。

他又露出了戏谑的笑容说道:“你个小处男,肯定没做过。”说罢,他开始说着他们以前旅游是如何玩的,去了什么地方,看了什么风景,吃了什么美食,当然还有用了多少套。

他满心欢喜着,期盼着,日子也一天天越来越近了。宿舍的大家也都十分好奇,好奇是什么样的女人能降得住这只亚马逊黑猴子。

传说中的倩倩像一只黑夜里飞向花田的蝴蝶,扑闪扑闪地飞到了我们宿舍。眼睛也扑闪扑闪的,好像能看到黑夜里最亮的星。

我刚要开口:“倩倩,你好,老听他在宿舍谈起你呢。我叫...”

“仔木,是吧。”随即她走了过去一一用手指了指每一个人念出了他们的名字。

猹笑了笑对于老烟鬼说道:“人都来了,别老愣着,大家一起出去吃点东西吧。”

于是,老烟鬼租了一辆车,副驾上自然是倩倩,剩下我们五个人挤在后座上。

盛夏的夜晚无风时也异常闷热,打开车窗,风顺着倩倩的发梢传来一阵阵香气。

包哥闻后打起了喷嚏。

倩倩回过头报以微笑,“抱歉,看来我不该用这么重的香水。”

我们皆笑笑摇头说没关系。

那晚,我们在露天的街巷上,就着海风吃烧烤。当然,由于老烟鬼要开车,所以没有喝。

酒过三巡后,我们的脸上都浮起了微醺,倩倩手勾着老烟鬼又回过头来对我们说道:“大家走过去看看海吧”,另一只手指向了街对面的海边。

老烟鬼腼腆地笑了笑,“好啊。”

我们也点了点头。

夜色正浓,大海好像看到了许久不见的旧友一般频频向我们投出怀抱,海浪不断拍打着堤坝下的礁石。海风也不甘落后地迎面刮来,刮得人有点飘飘欲仙,趁着酒劲倩倩踩上一块不高的石头,让老烟鬼从后面抱着她的腰,像泰坦尼克号一样。

倩倩对着海的那边大声地喊着:“Cigarette,you jump,I jump!”

老烟鬼则将她一把拉回抱住,在耳边深情地说:“I love you forver!”

然后两人迎着海风热情的拥吻。

当然前面这段只是我对老烟鬼善意的祝福罢了。

“我们分手吧”,倩倩的每一字每一句好像都扎在了老烟鬼的身上,看不见伤口,却又是那么真实的痛。

老烟鬼愣在原地好像忘记了如何呼吸。

我们也屏住了呼吸,好像海的那边吹来了恶毒的空气。

大概安静了3分钟,倩倩正要下来,结果脚底一滑,正要与大地来个亲密接触,老烟鬼也马上回过神来迅速地接住。

盛夏的最后一阵海风吹来夹带着些许初秋的凉气。

猹率先打破了僵局,“好冷啊,酒也醒得差不多了,我们几个打车回去,你带她找个地方住一晚吧。”

老烟鬼只是木讷地点了点头。

那个夜晚后来发生了什么我都不得而知。只是在往后很多个夜晚都能听到老烟鬼打电话的声音,然后又是一根陪伴他一夜的烟。

一年后,他们终于还是分手了。

那晚,老烟鬼表现得异常平静,不再像之前的那些夜晚里那般歇斯底里。他说他要去酒吧,他说他要看更多的大白腿,他说他要去浪。我们也没说什么,就说了句:“今晚还回来吗?”

老烟鬼笑了笑说:“看情况吧”,然后走出宿舍。

夜里一点多,大家都已经熟睡了,当然我也一样。只是这敲门声实在夺魂,我没好气地爬了起来,在犹豫着到底要不要下去,但转念一想说不定是他。

打开门,他朝我笑了笑。

“我还以为你不回来了。”

接着我闻到了他身上的酒气,“看样子浪得很开心啊”,我捏了捏鼻子。

他趁着酒劲倒在了我身上,“去阳台吧”话音刚出,我作势嘘了他一下:“小声点,都睡了。”

倚着阳台,他又不知从哪掏出了一包烟,抽出一根抽了起来。

“你别傻了,这样不值得”,看着他蔫得那样儿,我忍不住说了出来。

“可我就是忍不住会想她。我和她在一起两年多了,一起之间有那么多回忆,怎么可能说忘就忘了。”

我低头不语。

他接着说道:“不过也不怕你笑话,她刚跟我在一起的时候还经常去看她前男友的微博,有次被我发现了,她说再也不会了,结果还是时常发现。到后面才慢慢没再发生。我和她同一个村子的,两年了我连她家都没去过,只知道大致方向,而我却带她去见过我家长,还曾经笑着跟她说毕业了结婚吧。”

他像个犯了错的孩子继续说道:“还有啊,曾经她喜欢的东西我都会买给她。衣服、包包、化妆品...我是很想忘了她,但我发现我删除不了关于她的全部。她和我一起去过的地方,她和我一起吃过的东西,她对我说过的话,甚至有时候我看到自己的账单里也全是和她有关,我就忍不住想哭。”

我呸了一口,“不用办卡的ATM,想刷就刷。”

他不停地跟我诉说曾经是如何如何地对她好,如何如何地喜欢她。我知道的,纵使我说什么他也是听不进去的。

那晚后我的耳边时常回荡着一句歌词“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被偏爱的都有恃无恐。”

后来的一些夜晚里老烟鬼还是不时地缺席宿舍的“卧谈会”,或者是有一搭没一搭地参与着我们的话题。

再后来,他又恋爱了,是那个“大白腿”。我们也不知道他是做了什么要到了大白腿的联系方式,我们也不知道他又是什么时候和大白腿在一起的。

直到那个夜晚,他开心地和我们说我又失恋了。

那晚,他不停地说着大白腿的身材如何如何地好。直到,我问了句不合时宜的话,“那倩倩呢?”

老烟鬼沉默了,没有再继续说下去,飞舞着的眉毛也坠落了,摔得粉身碎骨。

“倩倩呢,身材怎么样?”我继续一根筋地问下去。

周围人不停地给我使眼色,但我并未理会,在气氛冻结到冰点后我好像才恍然大悟。

深秋的晚风顺着阳台涌进,冷得让人不敢相信。

我抖了抖,笑道:“好冷啊,大家多穿点,我去洗澡了。”

真正的英雄主义就是明白了现实的黑暗之后还仍然愿意相信童话。

显然老烟鬼并不是这样的人。

他的话题永远绕不开女人、金钱和马云。

他总是想方设法地做着有利可图的事。

他总是不愿虚度时间在一片云或者一场叶落的街道上,而我喜欢。按他的话来说,“你真是闲得基霸蛋疼!”。

显然除了我和司机、其他人都不愿蛋疼。

秋天装点了这个南方的海滨城市,虽然不够明显,但有几条街着实是黄了起来。

我喜欢感受着季节的变化,观察着路上的行人。而司机则刚好可以多几张摄影素材。

我们慢悠悠地走着,走到吃饭的地方已经是1个多小时后了。进了店,看着他们一个个坐着,一脸不耐烦的样子。

老烟鬼先开口了:“你们也是奇葩,能坐车过来干嘛非要走路。”

“我乐意。”

司机随声附和道:“Me too”

因为我知道他一定不能理解我眼中的世界,就像我不能理解他的务实一样。

记得开学报到那会,对于他是只闻其人不见其身。

宿舍大多数都在的时候就他不在,名字我也记得恍恍惚惚,只知道他和我同姓。

那天,我和其他几个舍友去吃午饭的时候,刚出宿舍区就迎面碰上了。

猹走过去拍了拍他的肩膀说道:“你在这干嘛,吃了没?”

其他人也都随声打了个招呼,我也跟着说了下。

只见他手上拿着一叠红色的像信封一样的东西,上面印着花花绿绿的图案,正要细看时,他拿起那叠信封说道:“这是移动电话卡,刚开学处处都是商机,我试试咯”

包哥笑着打趣,“有钱了带我们浪哈。”

老烟鬼笑道:“当然、当然。”

猹接着说道:“那就不打扰你发财啦,我们先走咯”,然后转头示意我们走。

后来渐渐熟了以后,发现老烟鬼出手阔绰,并不像是个穷苦人家的孩子。

于是又提起之前的事问他:“你家也不穷啊,咋想着去兼职啊,没想到你还挺勤快的。”

他笑着答道:“有钱不赚是傻子,刚开学肯定很多外地的需要买卡,这是商机啊”

我错愕了一下,他接着说道:“我之前还做过其他的赚钱门道,想知道不?”

他那副市侩的样子让我突然失了兴趣,我转过头做起了自己的事。

而此刻的他显然像个在舞台上唱独角戏的演员一般,期待着什么。

他的眉毛又起飞了,好像天空中有什么值得探索的秘境一般。他瞪大眼睛看着包哥,包哥忍不住了:“你说呗。”

好吧,我失败了。

起飞的眉毛在天空盘旋了好久,他花一晚上告诉了我们他是如何利用微信解绑赚钱的、他是如何靠花呗赚钱的等等。

起初的电话卡我倒不以为意,只是后面那些灰色地带的所带来的利益让我嗤之以鼻。

过去我时常怀着梦幻的理想主义,当然对这现实感到过敏。更不曾想到人生的阴暗面里有那么多波云诡谲的“趣事”,更不愿承认这些事或多或少带点正确性。

话题的导火索在他批判“努力无用论”和提倡“靠关系才是王道论”的话题后被彻底点燃,我好像踩到电门般不敢相信。

我反驳道:“努力不一定成功,但是不努力一定不会成功。就像之前很多人都在宣扬‘读书无用论’,但读书真的就是无用吗?那些人只是会死读书罢了,真正会读书的人是会活用到生活里的。”

我接着激动地说道:“读书是为了开阔我们的思维,提高我们的学习能力。让我们往后学习起来变得高效,或许有的人上大学这几年并不一定能学到什么,但只要有去稍微思考都能发现思维已然同过去不一样了,眼界也得到了提升,这些附加属性难道就能认为是没有价值的吗?”

“你之前说靠关系,靠关系,为什么凡事第一想的是靠关系。你为什么不能成为关系呢?中国确实是人情社会,难免会有靠关系的时候,但我很不喜欢把靠关系放在第一,你没努力怎么知道一定会失败?你不去想如何尝试,却先想如何找关系?”

老烟鬼见势说道:“你参加过辩论赛,我说不过你。但我问你,我现在能一个月赚几千块,你能吗?我能靠关系得到很多你们得不到的便利,你能吗?等你做到了再跟我说吧。”

我好像被什么堵住了嘴巴,说不出话来。

再后来相处的时间久了,也慢慢了解他是个单亲家庭的孩子、他家曾经历过几次大起大落、他曾为了照顾病榻上的父亲几天没有合过眼、他曾在大过年的时候下海捕鱼。这些事像一个个耳光抽打着我的脸。

尔后的许多时间里,我都在不停地思考。或许他是对的,社会本就如此现实我没经历过真实的黑暗却倡导大家追寻光明,我又何必自欺欺人?

直到如今我才得出了结论:“现实或许如此残酷、冰冷,活在茫茫人世中往往有许多身不由己的时候。或许我们会经历许多挫折,但挫折过后仍愿意相信童话的人才是真正的英雄。”

显然过去我的伪情怀印证了我是个伪英雄,而如今我想成为真正的英雄。我希望用我的双脚证明我走过的世界是正确的。

希望有一天老烟鬼也能明白这一点。如果那天来得不晚,我们一起走去看落叶好吗?

4. 莫言《枯河》全文

原文:

一轮巨大的水淋淋的鲜红月亮从村庄东边暮色苍茫的原野上升起来时,村子里弥漫的烟雾愈加厚重,并且似乎都染上了月亮的那种凄艳的红色。这时太阳刚刚落下来,地平线下还残留着一大道长长的紫云。几颗瘦小的星斗在日月之间暂时地放出苍白的光芒。村子里朦胧着一种神秘的气氛,狗不叫,猫不叫,鹅鸭全是哑巴。

月亮升着,太阳落着,星光熄灭着的时候,一个孩子从一扇半掩的柴门中钻出来,一钻出柴门,他立刻化成一个幽灵般的灰影子,轻轻地漂浮起来。他沿着村后的河堤舒缓地漂动着,河堤下枯萎的衰草和焦黄的杨柳落叶喘息般地响着。

他走得很慢,在枯草折腰枯叶破裂的细微声响中,一跳一跳地上了河堤。在河堤上,他蹲下来,笼罩着他的阴影比他的形体大得多。直到明天早晨他像只青蛙一样蜷伏在河底的红薯蔓中长眠不醒时,村里的人们围成团看着他,多数人不知道他的岁数,少数人知道他的名字。

而那时,他的父母全都目光呆滞,犹如鱼类的眼睛,无法准确地回答乡亲们提出的关于孩子的问题。他是个黑黑瘦瘦,嘴巴很大,鼻梁短促,目光弹性丰富的从来不知道什么叫生病的男孩子。他攀树的技能高超。

明天早晨,他要用屁股迎着初升的太阳,脸深深地埋在乌黑的瓜秧里。一群百姓面如荒凉的沙漠,看着他的比身体其他部位的颜色略微浅一些的屁股。这个屁股上布满伤痕,也布满阳光,百姓们看着它,好像看着一张明媚的面孔,好像看着我自己。

他蹲在河堤上,把双手夹在两个腿弯子里,下巴放在尖削的膝盖上。他感到自己的心像只水耗子一样在身体内哧溜哧溜地跑着,有时在喉咙里,有时在肚子里,有时又跑到四肢上去,体内仿佛有四通八达的鼠洞,像耗子一样的心脏,可以随便又轻松地滑动。

月亮持续上升,依然水淋淋的,村庄里向外膨胀着非烟非雾的气体,气体一直上升,把所有的房屋罩进下边,村中央那棵高大的白杨树把顶梢插进迷蒙的气体里,挺拔的树干如同伞柄,气体如伞如笠,也如华盖如毒蘑菇。

村庄里的所有树木都瑟缩着,不敢超过白杨树的高度,白杨树骄傲地向天里钻,离地二十米高的枝丫间,有一团乱糟糟的柴棍,柴棍间杂居着喜鹊和乌鸦,它们每天都争吵不休,如果月光明亮,它们会跟着月亮噪叫。

或许,他在一团阴影的包围中蹲在河堤上时,曾经有抽泣般的声音从他干渴的喉咙里冒出来,他也许是在回忆刚刚过去的事情。那时候,他穿着一件肥大的褂子,赤着脚,站在白杨树下。白杨树前是五间全村唯一的瓦房,瓦房里的孩子是一个很漂亮的小女孩,漆黑的眼睛像两粒黑棋子。女孩子对他说:“小虎,你能爬上这棵白杨树吗?”父亲挥起绳子。

绳子在空中弯弯曲曲地飞舞着,接近他屁股时,则猛然绷直,同时发出清脆的响声。他哼了一声,那句骂惯了的话又从牙缝里挤出来。父亲连续抽了他四十绳子,他连叫四十句。最后一下,绳子落在他的屁股上时,没有绷直,弯弯曲曲,有气无力;他的叫声也弯弯曲曲,有气无力,很像痛苦的呻吟。父亲把变了色的绳子扔在地上,气喘吁吁地进了屋。

母亲和哥哥也进了屋。母亲恼怒地对父亲说:“你把我也打死算了,我也不想活了。你把俺娘们全打死算了,活着还赶不上死去利索。都是你那个老糊涂的爹,明知道共产党要来了,还去买了二十亩兔子不拉屎的涝洼地。划成一个上中农,一辈两辈三辈子啦,都这么人不人鬼不鬼地活着。”

哥哥说:“那你当初为什么要嫁给老中农?有多少贫下中农你不能嫁?”母亲放声恸哭起来,父亲也“嗐嗐嗐哈,嗐嗐嗐哈”地哭起来,在父母的哭声中,那条绳子像蚯蚓一样扭动着,一会儿扭成麻花,一会儿卷成螺旋圈,他猛一乍汗毛,肌肉缩成块块条条,借着这股劲,他站起来,在暮色苍茫的院子里沉思了几秒钟,便跳跃着奔向柴门,从缝隙中钻了出来……

天亮前,他又一次醒过来,他已没有力量把头抬起来,看看苍白的月亮,看看苍白的河道。河堤上响着母亲的惨叫声:虎——虎——虎——虎儿啦啦啦啦——我的苦命的孩呀呀呀呀——。这叫声刺得他尚有知觉的地方发痛发痒,他心里充满了报仇雪恨后的欢娱。

他竭尽全力喊了一声,胸口一阵灼热,有干燥的纸片破裂声在他的感觉中响了一声,紧接着是难以忍受的寒冷袭来。他甚至听到自己落进冰窟窿里的响声,半凝固的冰水仅仅溅起七八块冰屑,便把他给固定住了。

鲜红太阳即将升起那一刹那,他被一阵沉重野蛮的歌声唤醒了。这歌声如太古森林中呼啸的狂风,挟带着枯枝败叶污泥浊水从干涸的河道中滚滚而过。狂风过后,是一阵古怪的、紧张的沉默。在这沉默中,太阳冉冉出山,砉然奏起温暖的音乐,音乐抚摸着他伤痕斑斑的屁股,引燃他脑袋里的火苗,黄黄的,红红的,终于变绿变小,明明暗暗跳动几下,熄灭。

人们找到他时,他已经死了……他的父母目光呆滞,犹如鱼类的眼睛……百姓们面如荒凉的沙漠,看着他布满阳光的屁股……好像看着一张明媚的面孔,好像看着我自己……

此文出自现代·莫言《枯河》

(4)一根筋短篇小说扩展阅读

写作背景:

莫言短篇小说《枯河》,1985年3月发表于《北京文学》杂志,后来入选高中语文读本,这篇带有意识流风格小说是莫言早期的代表作之一,被誉为《透明的红萝卜》的姐妹篇。法国著名汉学家尚德兰看到这篇小说后,便被”字里行间的恣肆和诗意感动不已“,自此尚德兰开始关注莫言的文字,并尝试着向法国人介绍这个来自山东高密的中国乡土作家。

作者简介:

莫言,原名管谟业,1955年2月17日出生于山东省高密市东北乡文化发展区大栏平安村,中国作家协会副主席、2012年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亦是第一个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中国籍作家。

1981年,开始发表作品《春夜雨霏霏》,1984年,因《透明的红萝卜》而一举成名。1986年,在《人民文学》杂志发表中篇小说《红高粱家族》引起文坛极大轰动。1987年担任电影《红高粱》编剧,该片获得第38届柏林国际电影节金熊奖。

莫言小学时便经常偷看“闲书”,包括《封神演义》《三国演义》《水浒传》《儒林外史》《青春之歌》《破晓记》《三家巷》《钢铁是怎样炼成的》等等。

莫言在小学五年级时因“文化大革命”辍学,在农村劳动长达10年,主要从事农业,种高粱、种棉花、放牛、割草。在文革期间无书可看时,他甚至看《新华字典》,尤其喜欢字典里的生字。后来,莫言靠着《中国通史简编》这套书度过了文革岁月,接着又背着这套书走出家乡。

5. 《一半是海水,一半是火焰》读书笔记

    《一半是海水,一半是火焰》属于王朔的短篇小说。小说以第一人称的口吻讲述一个明媚、乖巧、单纯、成绩优异的美少女吴迪,爱上了一个浪荡不务正业的社会混混陈明的悲剧故事。看上去明明是两个世界的人,却走到了一起。吴迪爱的无可救药,陈明却像摔狗皮膏药似的想办法摆脱吴迪。从世俗的眼光看,陈明就是一个毫无底线的社会的人渣,而吴迪就是个涉世未深且一根筋的傻姑娘,完全不相干的两类人。可我却不这样觉得。首先,吴迪做了20年的乖乖女,内心对做自我的小叛逆充满了渴望。人总是会被自己没有且向往的东西所吸引,就像吴迪对陈明大胆、自由、叛逆的向往。就像是另一个向往的自己。而看了太多社会肮脏的陈明,初见吴迪,确被她的纯净所打动。可惜这种单纯美好,对在污泥中生活太久的陈明来说,不过是一种不堪一击的力量,甚至觉得是幼稚愚蠢的表现,而肮脏的社会才是常态。然而也正是这种干净单蠢的存在,不自觉的让他更加讨厌现在的自己,所以他对吴迪的拒绝腔郑其实是一种懦弱,是害怕,是不忍吴迪卷入这肮脏得地方。可是他不知道是,对纯净美好的向往才是他内心的真实追求,否则他也不会被明媚的吴迪所心动。包括他开始学习法律,虽然他的行为看上去玩世不恭,厌世,其实他并没有对生活绝望,他在寻找一条道路,一条可以洗刷肮脏的道路。

        陈明在得知吴迪自杀后,积累已久的愧疚、压抑无可遏制的爆发了,像身体的豢养的魔鬼终于开始反噬他。他亲自用颓废、放纵、冷酷、自私将这个魔鬼养大。现在他的良知被吴迪的死赤裸裸的激发出来了,良知与魔鬼的较量,就是陈明被撕扯的过程。当他被折磨的不堪重负,在行尸走肉般的旅程斗圆运中遇见了和吴迪神似的胡亦才有了转机。这次意外的相遇,是上帝的惩罚,更是对他的拯救。

     胡亦和陈明的相处,就像曾经他空梁和吴迪。不同的是互换了角色。胡亦成了曾经的陈明,而陈明成了曾经的吴迪。 胡亦放纵、对他的拒绝、辱骂,都是曾经他伤害吴迪方式,包括到最后他对胡亦的拯救。对陈明看似是报应,事实是一种拯救。终于在送走胡亦之后,他找回了真实的自己。只是吴迪的结局太让人遗憾了,我想这也会是陈明一辈子无法释怀的伤痛。

,      总结三条看完的感受:一、出来混早晚是要还的,生活这个东西,你敢多敷衍它,它就能让你多狼狈,所以还得还得好好对她;二、爱一个人,千万不要失去自我,否则注定是悲剧;三、人都是多面性的,不要过分意味压制自己。合理的疏导才是正道,否则反弹起来,还真不知道会出什么蛾子。            一半是火焰,一半是海水,或许是生活对陈明的两种磨砺。我倒觉得它就是我们情绪的构成,火焰是我们燃烧的欲望,海水是理性的敲打,当我们欲望过度膨胀,生活就会像巨大的海浪,打的你束手无策。所以,感性与理性的完美平衡,是我们一辈子要修炼的课题。

2018年11月26日

6. 为理想而奋斗小故事

导语:伟大的事业是根源于坚韧不断地工作,以全副精神去从事,不避艰苦。下面是为理想而奋斗小故事,欢迎阅读。

为理想而奋斗小故事:先在领奖台站上1000次

从孩提时代起,本格·兰德就喜爱拳击运动,23岁时,他参加全国拳击大赛,并且赢得亚军。第二年再试一次,仍然是相同的名次。本格·兰德沮丧不已,几乎想要放弃,他去咨询一位资深教练。

那位教练问他:“你在拳王领奖台站过多少次?”本格·兰德说:“我一次也没站过。”

“我指的不是现实上而是想象中。”

“可能有十几次吧。”

“太少了,问题就出在这里,你应该至少在拳王领奖台站上1000次。”

“想象能有这么大的作用吗?”

“有。世上的每件事情,都是被想象复制出来的。它能够引爆神秘的灵魂的力量,既能启动灾难,也能召引成功。想象中,你在拳王领奖台上站了1000次之后,定有一人在现实中应邀站在你身边。有了他,你绝不会输。”

“这人是谁?”

“命运。”

本格·兰德于是观看了上百卷拳击比赛录影带和颁奖录影带,包括国内的、国际的等等。在脑海里,他无数次被裁判在决赛后举起手臂,无数次抚摸拳王金腰带,无数次站上领奖台接受如潮的掌声与喝彩。在频频展现的辉煌画面中,他修改了失败记忆,将自己描绘成豪情万丈的英雄。起初,是这一画面进入他的脑中,后来,是他进入这一画面。

当他觉得自己已是当之无愧的拳王时,果然就在全国拳击大赛中成了拳王。

对手们说:“本格·兰德的眼神里有种令人生畏的意志,和他对垒中总有一种抑制不住的绝望。

裁判说:“他的每个出击都果断有力,每个抵抗都胸有成竹,像电脑程序准确流畅。他看金腰带的眼神就跟看自己身上的腰带一样。”

一位记者问本格·兰德,当他走上颁奖台,向台下和电视机前数以百万计的观众挥手致意时,会不会紧张?本格·兰德回答:“不会,我一点都不紧张。因为,这是我第1001次站在这个冠军领奖台了。”

为理想而奋斗小故事:每只蝶都要经受破茧之痛

1950年,加拿大西安大略大学《对开》杂志面向学生公开征集一批优秀小说。在该校主修新闻的她抱着试试看的想法,随手写成了平生第一篇短篇小说《一片影子的面积》,结果虽然没获奖,却意外发表在了杂志上。

同学们都夸她是天才作家,毫不费工夫就能发表文章。可她怎么也高兴不起来,反复问自己:“难道发表文章真的就这么容易轻松?”她到底怀疑起来,专程跑到编辑部去打听,这才知道原来那次小说征集活动一共只收到7篇作品,除6篇获奖外,剩下她的一篇以鼓励名义也刊发了。

听到这个结果,同学们都取笑她是瞎猫碰到死耗子,而她则坦然了不少,直言道:“我就感觉自己还没达到发表小说的水平。”

那之后,她更加用心地写作,在校期间又写成了8篇短篇小说,全投给《对开》杂志,结果却无一发表。两年过去,她支付不起学费,不得不辍学嫁了人,当起专职主妇。

每天忙完家务,她又想起写作,于是不自觉地提起笔,继续写起来。没多久,她怀孕了,还成天伏案写作。丈夫担心她这样劳累会伤到身体,劝她要多休息,她叹了口气,惆怅地说:“我担心孩子出生后整天都有的`忙,就再没时间写作了。”她依旧不愿放下笔,仍然不知疲倦地创作。

到女儿出生后,她见女儿睡着了,想起还没写完的作品,心里就像欠着什么,于是再也按捺不住,守在睡床边继续写。她接连生了4个女儿,先后写成了8篇短篇小说,全寄了出去,依旧石沉大海。

女儿们渐渐长大了,她与丈夫合开了一家书店。在相夫教子和经营书店时,她想到好的故事情节,还是忍不住要放下手中的活儿,赶紧去写上一句半句。

丈夫见她常因写作而误了正事,忍不住责问道:“你就那么喜欢写,难道真的放不下它吗?”她笑了,讲起当年第一篇小说发表的事,无比感慨地说:“那次我真糗大了,可是转念一想,我还太年轻,太早走运未必是好事,这至少证明我还得付出更多、积累更多才行!就好比一只蝶,要想翩然天际都必须经受破茧之痛才能破茧而出。所以,当时我就下定决心,这辈子一定要靠实力公开发表一篇小说。”

丈夫看清了她眼中的渴盼,关爱地笑了。

她继续在当主妇之余笔耕不辍,直到1968年才发表了首部短篇小说集《快乐影子舞》,幸运地获得了本国最高文学奖——总督奖。此后她又接连发表了《爱的进程》、《逃离》等短篇小说,被誉为“当代短篇小说大师”。

她就是2013年诺贝尔文学奖得主——艾丽斯·门罗。得知自己获奖,门罗意味深长地说:“感谢那篇因为照顾才得以发表的处女作,虽然此后我挣扎了18年才发表了作品,可是它却让我明白,一个人倘若没有经受过必须承受的失败,就不可能迎来真正的成功。”

为理想而奋斗小故事:把墙推倒5000次

1988年,高中毕业后,他成了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农民。家里穷得叮当响,还拉了不少饥荒,父亲让他跟着村里的瓦匠学点手艺,不然将来找媳妇都是大难题。

瓦匠算个技术活,想学艺,必须先从小工干起。那时候农村修房盖屋,都是乡亲们互相帮忙,没工钱,只管饭。为了能早点摸到瓦刀,三里五乡无论谁家盖房子都能看到他卖力的身影。搬砖、和泥、运沙石,什么活累他就挑什么活干。

过了两年,带队的叔叔感觉他是个踏实勤快的孩子,就开始让他学瓦工。瓦工左手拿砖,右手挥刀,砍砖、抹灰、砌墙,左右开弓看起来很潇洒,但他一动手才知道,这个活儿比搬砖和泥都累,不但耗体力更考眼力,一天要把几千块砖、上千斤水泥均匀地抹好,还要沿着铅坠垒起来不能有丝毫偏差。

在师傅熟练的手下,那些砖头仿佛听话的士兵,队列笔直,而他垒的砖却参差不齐。为什么自己没别人垒得好呢?功夫还不到家。

傍晚收工后人们都回家休息了,他自己掏钱买来1000块砖,在家门口继续练习砌墙。墙体砌好了,进行测量,记下偏差,推倒了再砌,每天两三次。邻居们吃过晚饭没事都凑过来看热闹,刚开始还夸他有恒心,可他天天如此,就成了人们的笑柄。瓦工就那么点技术含量,这么较真,真是一根筋。

冷言冷语他全当耳旁风,每天收工后依然专心致志地练习,砌墙、推倒、再砌,周而复始。春去秋来,那面墙被推倒了5000多次,坚硬的红砖最后都磨成了圆角的,他的双手也磨出了厚厚的老茧。最终,他总结出了一个经验:人依墙斜站,左脚在前,离墙约15厘米,右脚在后,距墙约30到40厘米,这个姿势省力,而且高效。

上世纪90年代初,他开始和村里的乡亲到济南打工,在无数个建筑工地上,他像一粒灰尘,微不足道,每天重复机械的砌墙工作。他对自己的要求很高,即使没有监理巡视也做得一丝不苟,他砌墙的水平日臻完美。渐渐地,他出众的技术折服了所有的工友,包工头把他砌的墙当做样板墙,自然,他的工资也比其他瓦工的要高一些。他并不满足这点成绩,他不想只做一个干活麻利的工人,没读过大学的他,很仰慕那些能“看图纸”的技术员。

每天收工后,工友们都在帐篷里打扑克或出去逛街消遣,他则在昏暗的灯光下看书,别人叫他一起玩,他也无动于衷。他阅读的是《砌筑工艺》《建筑分项施工工艺标准手册》等枯燥的专业书籍,工友们都不理解,咱们这些泥腿子把墙砌好多赚钱就行了,看书有啥用?干瓦工还有啥大出息?他微微一笑,只管窝在自己的铺位上看书做笔记。在工地上一年到头,只要有活,工人就得干到天黑,想学习太难了,但10多年的时间里,他一直坚持看书。通过学习,他看懂了设计图,有时技术员还要向他请教。

平时,爱动脑筋的他看到墙角下散落着很多掉下来的水泥浆,很是浪费,就琢磨在每块砖上如何抹水泥才能减少浪费。于是,他发明了“提刀灰与自然挤浆结合工艺法”,既节省材料,又提高了砖块之间的灰浆饱满度,在工地上被广泛应用。尽管如此,他还是茫茫民工中毫不起眼的一个,在大学生遍地走的时代,一个农民工能有什么机会呢?

2005年,他正在济南的一处工地上忙得满头大汗,工地负责人告诉他队里推荐他去参加市里举办的技能大赛。由于经验不足,这次比赛他获得了第二名。在随后的全省职业技能大赛中,他砌筑的2米高的墙体,垂直平整度误差不超过3毫米,获全省第一名。

尽管在业内有了小小的名气,但他自知理论知识匮乏,便更加孜孜以求。收工后乱哄哄的工地上,他依然全神贯注,把啃天书般的专业理论作为乐趣,直到把厚厚的建筑技术手册背得滚瓜烂熟。

2006年,建设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联合举办了一场全国规模的建筑业职业技能大赛,理论和技能测试同时举行。他作为代表山东参赛的选手之一,与从全国100多万名建筑工人中选拔出来的几十名顶尖高手同台竞技。工友们都不担心他的动手能力,大家最担心的是他的理论测试,毕竟他不是科班出身,又没受过系统的专业培训,而对手中不乏技术院校的讲师,结果,他的理论成绩排名第一。

2010年,他获得了“国务院特殊津贴”,成为山东省建筑行业200多万一线建筑工人中唯一享有这项殊荣的人,他就是出生在汶上县的农民工吴林。

如今的吴林,拥有“全国技术能手”、“山东省首席技师”、“齐鲁第一刀”等诸多荣誉。他也从农民工转变成了技术、管理人员,带出了83个达到技师水平的徒弟。同时,凭借自己在业内竖起的牌子,拉起了一支上百人的施工队伍,拥有了自己的一片红火事业。

24年里,吴林不断给自己竖起一面面墙,又不断推倒,向自我挑战,他用勤奋与不懈的努力,跨越了人生中一道道围墙,站在了人生的新高度。英雄不问出处,只要你有把一面墙推倒5000次重新再来的决心与勇气,终有一天也会筑起自己事业的殿堂。

7. 找一本小说名 之前看过一本小说,女主是末世或者星际人类,穿越到古

战争骑士

作者: 天马刃

简介:

突然出现饥世拆在地球的外星城堡令地球进入了一个全新的时代。宇宙政府建立了新的通知政策,然而平和的日子只不过返铅是一时的假想而已,外行星系的物种早就对地球资源垂涎已久,他们蓄谋已久的寻烂枣找寄主计划也在一步步展开 .

8. 巴金《家》的读后感

家,一个爱、温暖、避风港的象征,但在巴金笔下的这个旧社会中的家却是恶魔、监狱、刽子手。
小说中,有很多情节让我感到悲愤,感到惋惜,感到痛心!但我暗暗为自己庆幸,因为吃人的封建礼制已被前人埋葬,我应当感谢他们。在无数的可怜的生命做了陪葬品后,一些可爱的勇敢的人奋起而攻之,打碎了,幻灭了,一个崭新的时代已经到来,从前饱含女子血泪的旧路我们不会重蹈,这是最大的幸运!
在这样一个大家庭中,梅、琴、鸣凤、瑞钰都有不同的性格和结果。梅,因母亲的态度而与觉新擦肩而过,并早早地做了寡妇,在与觉新重逢后,又因自己的感情不能抒发而抑郁成病,吐血而死;琴,读了几年书,积极地与觉民反抗“父母之命,媒妁之约”的婚姻,在觉新和觉慧的帮助下最终取得了胜利,真岩正档心地在一起,过着幸福的生活;鸣凤,好一个烈女子!为了自己纯洁的爱情,不惜抛弃自己的生命也不愿毁了自己,我真佩服她在这个封建大家庭中毅然选择这种壮烈的方式反抗;瑞钰,一个善良贞静的人儿,任人摆布,因肚子里的孩子受到众人的排斥,被赶到城外的一间阴暗潮湿的房里,而他的丈夫觉新太懦弱,导致了粗乱她在生下云儿后离开人世,这使我憎恨迷信,憎恨懦弱。这些女性人物表现出了在封建社会里有太多的人做了许多不必要的牺牲品。
三兄弟的性格大不相同。作为大哥的清念觉新样貌清秀,品学兼优,本有着大好的前程与美满的梦,但在吃人的封建礼制面前他不敢背负不孝的罪名,他屈服了,接受了,忍受着别人难以明了的苦衷,博得长辈们表面上的暂时的友好对待,但他得到了什么?什么也没有!失去了所爱的梅,失去了贤惠的妻子,失去了无数个反抗的机会,甚至还做过封建礼教的刽子手,逼二弟觉民完婚,但最后,他有了一点觉悟了,他终于帮助三弟成功地逃出了这个可怕的“家”;觉民拥有进步思想,但不坚定,他是处在守旧与进步之间,然而,就是这样,他凭自己的力量,得到大哥和三弟的帮助,赢得了琴——一个进步的充满自信的新女性;觉慧,不但拥有进步的思想,而且意志坚定,他带着一个单纯的信仰,不放弃,向目标大步走去,要做自己的主人,不要有一丝遗憾,觉慧的反抗为他赢得了光明的前途,他终于摆脱了这个家,然而,他不是成功的,他为了事业失去了爱情,牺牲了一个原本美好的生命。高老爷的封建思想、整个社会制度、整个迷信夺取了多少人年轻的生命!
“我是青年,不是畸人,不是愚人,应当给自己把幸福争过来!”我会和巴金一样记住:青春是多么的可爱,我们正处于美好的青春岁月中,我们充满了激情,我们的心里洋溢着爱!那么就让它作为我鼓舞自己的源泉吧!

9. 有“勇于超载”的作文素材提供,急急急

高考作文
1.话题:诗意
在生活中酿造诗意
德国当代哲学大师海德格尔在他的哲学著作中不止一次地引用荷尔德林的诗句:“人充满劳绩,但还诗意地栖居于这块大地之上。”说得多么好啊!人,不管有多少劳顿、困苦,但还充满诗意地栖居于这块大地之上。正是有这种诗意,人才在这块大地上延续至今。
诗意是一种美,是一种崇尚美的精神之光的闪烁,是自由的心灵在广阔世界飞翔时撞击出的美丽火花。只要有生活存在,诗意就不会消失。
大自然给予人类的诗意是最丰富多彩、缤纷多姿的。烂漫春光里有诗意,萧瑟秋风中也有诗意,夏日骄阳下有诗意,寒冬冰雪中也有诗意。你会在清晨的朝阳中发现诗意,你会在林中的鸟鸣中感受诗意,你会在金叶飘飘中寻找诗意,你会在溪水潺潺中倾听诗意……
没有诗意的人生是干枯的。人生的诗意比大自然的诗意更温馨更深沉,更使人为之心弦颤动。少女的明眸,飘逸的长发,舞动的肢体,婴儿的啼哭,情侣的凝视,莞尔一笑,偶然邂逅,真诚呼唤,久别重逢……都会让人感受到诗意的美。
人要充满诗意地安居于大地之上,就要在生活中酿造诗意,在生活中发现和创造诗意,不管生活发生多么巨大的变化,酿造诗意的土壤永远存在。
有这样一个故事。一位富翁整日忙碌在商场,烦躁地说:“我穷得什么也没有了,只剩下钱了。”一天抽闲,他去了农村,见一荷锄而歌的赤脚农民,便去询问农民为何这样快乐。农民说:“我连鞋子也买不起,我曾悲哀过,可是当我看见有鞋子却没有双脚的人,我就没有理由不哼歌了。”农民在生活中看到了阳光,他的诗意没有失落在穷苦的劳作中,相反,他在艰辛中酿迟尺造出诗意。
诗意是一种心情,一种激情的抒发和流露。叶圣陶先生离开乡间住进北京,在没有秋虫的都市却出现了秋虫唧唧的幻听。在他看来,虫吟是“无上美的境界”,“只要时时有点味道尝尝,生活就不空虚了”。
诗意撒落在人生茫茫的大地上,像碎金一样隐藏在毁没生活的每一处,在岁月的每时每刻,装点一个个闪光的日子。无论你是谁,如果你愿意去寻找去感受,它都会出现在你的眼帘,荡漾在你的心胸。即使你面对怎样的艰难困苦,你也会带着微笑,诗意地安居于这块大地之上。
【简评】
用诗意的眼光来看世界。你会发现生活中处处都是美。本文作者将“诗意”与“生活”紧密结合起来,既将看不见摸不着的“诗意”的感觉写得可观可感,又将我们平时所谓枯燥入乏味的“生活”写得充满人性的光辉,令人感动。
借鉴之处:注重观察生活,从细处着笔是文章打动人心的重要法宝。“少女的明眸,飘逸的长发,舞动的肢体,婴儿的啼哭,情侣的凝视,莞尔一笑,偶然邂逅,真诚呼唤,久别重逢……”在我们看来或许微不足道,但与本文主题“在生活中酿造诗意”契合紧密;很能让人产生共鸣,博得阅卷老师的好感。
话题拓展:积极乐观、享受生活、人与自然

2.话题:遗产
宁望文明
秋日的天空,了无雁雀划过的痕迹,云薄薄地舒展着,一片白净与轻柔,裁下来宜题杜牧的七绝,宜绘唐寅的扇面,天地之间充斥着厚重的墨香。中华文明就像这祥和宁静的秋日,上千年的历史流转旋涡将这灵动飘逸的华章、似烟似雾的山水、遒劲或柔美的书法一并吸纳熔铸,造就了秋日般的平和境界和灿烂辉煌。
但岁月的车轮驶到了21世纪,趋向一体化的经济在重新塑造着这个被多元的民族文化分解的世界。文明在沸腾的时代血液中沉浮,古典与历史面临着抉择。希腊疲倦了,她只想靠着爱琴海的冰蓝,沐浴着酥甜的阳光,做一个知足常乐的渔夫;埃及只能在金字塔中封存她码余高那神秘而久远的魅力,无奈地注视现代化竞技场上的硝烟弥漫;两河文明在战火中死去,古文明的遗体已经冰冷……而我们那秋日般辉煌的文明呢?
我渴望用温软的手指去触摸故宫的城墙,用双眼去盛满汉时的月光。
我渴望在绵绵的梅雨里聆听随风潜入夜的清脆如玉的古筝或是缠绵悱侧的箫声。
我渴望去寻访沉淀了文人风骨的名山大川,追随李白的放达,感受那喷薄的激情。
……
我渴望的太多,但事实上,我却看到定海古城成了一堆废墟,长城的砖石上留着游人的刀痕;充斥在耳边的是横行无忌的“帝国英语”,而鲜有唐诗宋词悠远的音律……机器冷酷地开过,钢齿嚼烂了“中国红”,在它身后,拖出的是一串串模式化的大楼,这在华夏大地又刻上了一道道难以愈合的伤口。用了几千年时间来慢慢沉淀精细打磨的风貌,只需十几年甚至几年就可以被彻底毁灭,我们有了形似旧金山的大连,貌似纽约的上海,本民族文化却正在消失。旧时的明月是否依旧?
的确,我们显赫过,也曾落后过,在自大与自卑间要找准坐标很难。于是,有人钻入死角中,认为我们过去的落后是因为文化劣予西方,因此唯西方马首是瞻。其实一种文明的兴衰不完全以其诞生地的国力强盛与否来判定,试想,即使中国会因全盘西化而强大,那也只是政治理念,而与人文精神毫不相干——这种浮华也只会是昙花一现,不能持久,我们的辉煌昨天值得每一位轩辕子孙好好地珍惜与继承。
不然,当我们摒弃了构成自己生命的文明后,回首望去,只能见到悲壮的夕阳熔化着火红滴入寂寥的文化荒漠中。正如尼采所说:“我们离开了陆地,乘船航行,我们把身后的桥梁——不仅仅是桥梁,连同整个陆地都给切断了。于是,方始惊呼:小船啊,你可要加倍留神啊!”
但愿,今后不是只能在迷雾中寻找那片曾经拥有的蔼蔼清荫。
【简评】
文章针对现在传承了数千年的中华文明在西风东渐的风潮中受到破坏的状况,表现华夏子孙应该珍惜、保护、传承中华文明的主题,立意高远,忧虑深广,表现出作者“位卑未敢忘忧国”的责任感。语言生动而准确,形象而文雅,富有表现力的感染力。
借鉴之处:“缀文者情动而辞发,观文者披文以入情。”(刘勰《文心雕龙》)语言是思想内容的外衣,作者灵活地运用比喻、排比、对比、反复、引用、设问、通感等各种修辞手法,并灵活地运用句式,灵活地安排段落,充分而独特地表情达意。个性化的表达能给读者独特的审美享受。
话题拓展:珍惜、文明、传承、责任、愿景

3.话题:倾听
学会倾听,喜莫大焉
倾听是一种美德,倾听是一种修养,倾听是一种气度。因此,学会倾听,你会变得道德高尚;学会倾听,你会变得胸襟开阔;学会倾听,你会从中受益无穷。一句话,学会倾听,善莫大焉!
伯牙弹琴,弹到描绘高山的曲调时,听琴的钟子期就说:“善哉!峨峨兮若泰山。”弹到描绘流水的曲调时,钟子期就说:“善哉!洋洋兮若江河。”钟子期听懂了伯牙的音乐。因为懂得倾听,世上便有,了这一段有关知音的千古佳话。
白居易做完一首诗,总要吟唱给一些老妪听,倾听她们的意见,然后对诗句进行修改。因为懂得倾听,白居易的诗才明白如话,平实易懂,更使他有了“平民诗人”的美誉。
蒲松龄一间草棚,一支毛笔,几张板凳,几壶茶水,加上他长期倾听路人讲述民间故事,才使我国有了第一部既具有浓厚浪漫主义色彩,又给人以现实主义真实感的文言短篇小说《聊斋志异》。
学会倾听,不仅能让我们交得知心朋友,写出精妙文章,还能让统治者、领导人在体察民情、安邦定国方面有所作为,取得成就。
唐太宗广开言路,他善于倾听魏征等忠臣的进谏,改革时弊,这才成就了唐代的“贞观之治”。
我国的多党合作制度和政治协商制度,不就是为了倾听各民主党派提出的关于革命和建设的合理意见吗?中国共产党入学会了倾听,才有中国革命的胜利和中国建设事业的突飞猛进!
可见,学会倾听,在历史上,在现实里,都是有极大好处的。相反,如果不会倾听,则于己、于人、于家、于国都无益处。
周厉王闭目塞听,把百姓的意见当成洪水猛兽,把提意见的人抓来杀掉,最终他自己也没有好下场。
西楚霸王项羽听不进谋士范增的建议,最后落得个四面楚歌、乌江自刎的悲惨结局。
马谡恃才自傲听不进部将王平的劝告。屯兵山上而被魏军断了汲水道,结果街亭失守,蜀军败退,马谡的脑袋也搬了家。
正因为我们没有学会倾听,才把父母的关爱当成唠叨,把老师的善意批评理解成蓄意中伤,把朋友的逆耳忠言当成落井下石,结果不仅使自己情绪低落,还伤了父母、老师、朋友的心。
无论如何,因不懂得倾听而造成的不良后果应该成为前车之鉴,而由善于倾听所带来的无穷好处则应成为启事之师。只有做到牢记前车之鉴,不忘后事之师,我们才能不断地取得进步,不断地创造新的辉煌。
我们之所以生有两个耳朵而只有一张嘴巴,或许就是上天为了让我们少说废话,多听忠言。因此,让我们大家都学会倾听吧!学会倾听,善莫大焉。
【简评】
本文很好地突出了议论文的文体特征:①全文由论点、论据、论证三部分组成,突出说理这个中心。②以论点“学会倾听,善莫大焉”为基点选择论据,论据典型、充实。③采用逻辑思维方式,运用例证法,优选钟子期、白居易、蒲松龄、唐玄宗与周厉王、项羽、马谡等正、反事例,分析与综合相结合,说理深入。④语言具有概括性、严密性、逻辑性,开头略带散文化倾向,显示了考生对语言形式的个性化追求。
借鉴之处:文体特征鲜明,语言鲜活生动是议论文获得高分的重要因素。
话题拓展:沟通、谦虚、自我反省

4.话题:单纯
单 纯
人们虽然喜欢喝味道各异的各种饮料,但喝得最多的恐怕还是纯净的白开水;人们虽然喜欢感慨晚霞的五彩斑斓,但却最钟情于万里无云的蓝天:人们虽然总是羡慕那些波澜壮阔的日子,但选择最多的依然是淳朴、淡泊的生活……也许,最能触动人们心灵的,往往就是单纯吧。
我常常被一个单纯的叫钱钟书的老孩子所感动。他会在妻子熟睡时偷偷地给她画花脸,然后观赏自己的杰作乐得捧腹大笑;他会往女儿的被窝里塞东西,并跟女儿说是地雷,然后两人闹得不亦乐乎;朋友找他借钱时他总是嫌计数麻烦,于是告诉朋友,一半的钱不用归还……钱钟书就是这样单纯,没有心计,不计较利益,像一个没有长大的孩子。然而,他不事粉饰的单纯,却使我感触良多。
我常常被一个单纯的叫季羡林的老人所感动。这位被总理称为“国宝”的老人曾向国人请辞“国学大师”“学界泰斗”“国宝”三项桂冠,说要还自己一个轻松自由身。在人们都忙于追名逐利的今天,这位老人竟然要放弃应得的荣誉,视名利如粪土,不是单纯是什么?单纯的他过着淡泊的生活,走在街上就像邻家老爷爷一样平凡、慈祥。季老的单纯,难得地存在于当今浮华的社会里,轻轻触动着人们的心弦。
我常常被电视剧《士兵突击》中的主人公许三多所感动。“不抛弃,不放弃”,许三多的人生哲学就是那么单纯。他认准一个理儿就埋头猛干,不像时下的某些人做事前总要先讲好条件。于是单纯的他被人认为是“一根筋”。然而,“一根筋”却取得了好成绩——从挨训的新兵成长为“兵王”。正是许三多的这种单纯,让众多观众喜欢上了他。
我们常常被单纯所感动,因为单纯是我们与生俱来的本性。其实从呱呱坠地开始,我们便拥有了近十年的单纯童年。然而,从青年到中年,面对社会这个大环境,我们逐渐丧失了单纯。但是,单纯毕竟是我们的本性,所以我们才会被那些单纯的人所感动,然后在迷茫中寻找失落的单纯。最终,到了老年,我们大多数人还是能够回归单纯。于是,人的单纯,就在得到、失去、得到中轮回。
面对单纯,我不得不呼喊:“因为单纯,所以感动!”
【简评】
文章先从人们生活的一般感受入题,自然引出“单纯”,然后援引“钱钟书”“季羡林”“许三多”的例子,来说明“单纯”让人感动。这些“人物材料”,非常准确地体现了“单纯”的特点,具有很强的说服力。文章的最后两段,从“单纯”的本质出发,提示了“单纯”之所以让人感动的原因。这样的议论文,切题准确、章法明晰、用例典型,在考场上特别容易得高分甚至满分!
借鉴之处:将平凡的东西写得不平凡是一种能力。“钱钟书”“季羡林”“许三多”的例子都是从生活的细节入手,作者用一句“我常常被……所感动”的句子将事例串起来,如旁白一般将令人感动的瞬间娓娓道来,不知不觉中就将读者带入了他所设置的情境中,很能打动人。
话题拓展:淡定、平凡之美、人性的本真

5.话题:奋斗
奥巴马当选美国总统的启示
来自印第斯安那的风依旧那么温和地亲吻着这片古老而又富有活力的土地,但这祥和平静却不属于2008年11月4日,镁光灯下一个伟岸的身影被牢牢地嵌在了这片土地上,空气被尖叫和呐喊凝固。这一夜,让光环照得无比透亮的夜,属于奥巴马和所有的美国人民。
谁会相信,这个站在美国人面前高呼着“改变”的黑人,是这个种族歧视尚未完全消除的国家的新总统?谁会相信,这个刚刚当选总统的奥巴马曾经是个流落街头的“混混”,是个吸食过大麻的,烟客?但奥巴马竞选美国总统的成功让我不得不相信:成功对每一个人都是公平的——只要你志存高远并为之奋斗!
从一名“街头混混”到当选总统,正是奥巴马志存高远并不断努力、追求、拼搏、进取的结果。种族歧视不能为难他,“街头混混”不能改变他,“100名参议员中排名仅第98位”的劣势吓不倒他,对手“树大根深”击不退他。他突破逆境,吃别人不能吃的苦,忍别人不能忍的痛,最后,收获别人所不能收获的成果!
停泊荡漾着历史波纹的记忆航船,放眼华夏五千年绚丽的文明篇章,历史的明镜早已折射出无数志存高远奋斗拼搏者匡时济世的光辉典范:有市井之徒刘邦开拓大汉数百载繁盛的神话,有卖草鞋的刘备三分天下、蜀中称雄的感叹,有沿街乞讨的朱元璋开创大明基业的传奇,有由钱庄学徒变成富商的胡雪岩为国为民的赞歌,有出身农民的朱德手执扁担闹革命终为开国元帅的豪放。这铁一般的事实已无可辩驳地告诉了我们,成功不需要你拥有显赫的背景,不需要你拥有过多的顺境,胸怀大志、奋力拼搏就可以成就一番光照千古的业绩,谱写振策宇内的诗篇!
先人苏轼曾说过:“古之立大事者,不惟有超世之才,亦必有坚忍不拔之志。”当代中学生肩负祖国复兴之重担,当牢记东坡此言!我们唯有志存高远并奋力拼搏,才能“抟扶摇而上”,才能成就我们“展鹏翅而翔万里”的气魄!
【简评】
本文以新近当选的美国总统奥巴马为素材,写他的奋斗、追索、拼搏、进取等,在点明主题的同时,注意了选材的新鲜,并结合中国历史人物的成功之路,使文章前后呼应,内容丰富充实,比较有感染力。
借鉴之处:美国总统奥马巴的成功诠释了一个传奇,但如果在作文中仅仅选用奥马巴的事例作为论据来支撑全文的中心论点,就显得比较单薄了。如果能像本文一样,在论据的选择上注重中西结合,前后呼应,甚至进行正反对比论证,就会让你的文章不仅显得充实厚重,还能展现较强的说服力。
话题拓展:执著、勇于超载、挑战自我

6.话题:选择
直面别无选择
在《从优秀到卓越》一书中,阐述了一个有名的“斯托克代尔悖论”,即做人做事既要有极其乐观的信念,也要保持直面残酷现实的态度。这样说来,即使一个人处于生活的逆境中,即使在别无选择时,依旧可以创造精彩。
当不幸向我们袭来时,我们无力改变;当命运把我们逼得几乎走投无路时,我们别无选择。但是我们可以换一种方式实现精彩。
从声名显赫的两广总督到被皇帝革官免职,从威震四海的英雄到发配边疆的“罪臣”,生活的不幸压在了林则徐的肩上。皇命难违,他别无选择,只能拖着多病之躯,奔赴伊犁。但他没有意志消沉,依旧坚守人格和灵魂中的那份伟大与高贵,在别无选择中,以戴罪之身在新疆耕耘着另一份精彩。他曾在《观操守》中言:“观操守在利害时,观精力在饥疲时,观度量在喜怒时,观存养在纷华时,观镇定在震惊时。”而他,在别无选择中,用灵魂诠释了他精彩的内涵,进而流淌出异样的光彩来。
倘若生活没有留下退路,倘若在逆境中别无选择,那就保留生命中的本真,用本真为生命演绎本质的精彩,一如林则徐的忠诚。
生命残缺仍能创造精彩。霍金被称为“当今世界上继爱因斯坦之后最杰出的理论物理学家”,绝境中的他没有放弃,当肌肉萎缩症为他的生命披上一层阴影时,他别无选择,他并不能向命运请求还他一个健全的躯体,他不得不坐上轮椅,但他依旧坚持研究,提出新的宇宙学说,著成《时间简史》,成就了物理学的又一高峰。即使在遭受语言障碍,不得不靠机器工作时,他仍努力绽放精彩。他的朋友诺曼·狄克斯说:“当他所热爱的东西都失去时,他不仅坚强地活着,而且伟大地活着,他所带给我们的不仅仅是科学的智慧,还有人类最
可贵的精神。”生活的挫折把路拦截,但凭着顽强的意志,在别无选择中,我们依旧可以跨出一道精彩的弧线。
假如世界没有点燃光亮,假如生命没有完整无缺,那就以乐观的信念,笑对生活,用坚忍为生命创造出不一般的精彩,一如霍金的顽强。
铭记自己的忠诚,坚持自己的信念,在人生的旅途中,也许没有太多的选择,有时即使只剩下一条艰难坎坷的路,在别无选择中,我们仍要坚持用自己的方式来演绎,弹奏出一段精彩的乐章。
【简评】
这是一篇观点深刻、思维流畅的作文。文章先从《从优秀到卓越》起笔,不同凡响,然后自然关联主题,丝毫不做作。在论述过程中,先从被贬的林则徐入手,写得游刃有余,毫不拖泥带水,进而采用霍金的材料,非常具有说服力。
借鉴之处:林则徐、霍金都是比较著名的人物,作为写作的素材在使用频率上也颇高,但本方的亮点在于作者在举例时非常注重语言的表达与侧面烘托。
语言上铿锵有力,感人至深,并借用林则徐《观操守》中的话和霍金朋友诺曼-狄克斯的话来对二人的品质加以升华,写出了自己的个性。
话题拓展:染发自我、换一种方式成功、寻找合适的位置、坚强

7.话题:信念
信念——心中的太阳
漫漫人生之路,是什么护住了你的灵魂,使你不断前进?是什么温暖了你的心房,使你不再寂寞?是什么充实了你的思想,使你不再碌碌无为?它便是你心中的太阳——信念。
罗杰·罗尔斯在他就任纽约州州长的就职演说中说过这么一段话:“信念值多少钱?信念是不值钱的。它有时甚至是一个善意的欺骗,然而你一旦坚持下去,它就会迅速升值。”原来,罗杰上小学时很调皮,经常不与老师合作,却很迷信,相信命运。校长给他看了手相,说他将来是纽约州的州长。从那天起,州长就成了他盼奋斗目标。51岁那年,他真的如愿以偿。
在这个世界上,信念这东西任何人都可以免费获得,所以积累了巨额财富和达到目标的人,最初都是从一个小小的信念开始奋斗的——信念是所有奇迹的出发点。
当你在大海中航行时,信念是你手中的一方罗盘,它使你沿着捷径前行:当你在黑暗中摸索时,信念是夜幕中一颗明亮的北极星,它将你的未来照得熠熠生辉,像是希望在跳跃;当你顺着小路回家时,信念是一个火把,指引你走向前方……
的确,假若没有信念,白杨树怎能在戈壁里向上生长;假若没有信念,雪莲怎能在冰天雪地中开出最纯最美的花朵:假若没有信念,一粒小小的酸枣树的种子怎能结出晶莹剔透的枣:假若没有信念,菊怎能在秋霜里独立;假若没有信念,梅又怎能在寒风中傲放……
信念是坚强的精神支柱,是一种执著向前走的品格,是追求与向往的先驱,更是生命的动力与奋斗的目标!
因为有信念,伟大的音乐家贝多芬才能在失聪的情况下创作出惊天地的交响乐《命运交响曲》;因为有信念,寂寞的阿炳才能谱写出泣鬼神的绝唱《二泉映月》;因为有信念,冼星海才能写出感动人间的女高音独唱曲目《风》。
信念使人充实,信念使人奋进,信念也许来源于平凡,但它必定滋生出伟大!
人类的生存,社会的进步,国家的崛起都是与信念分不开的。有时候,信念是一种力量,有时候,信念是一种希望,而更多的时候,信念是一种坚不可摧的精神!让这种精神鼓舞我们前进,让这种精神激励我们奋斗,让这种精神成为我们心中的太阳,温暖我们的心,更照亮我们未来的路吧!
【简评】
本文非常有气势。先用设问句点明文章的中心,紧接着用举例子及正反对比的方法证明信念的重要。文章条理清晰,论证有力,确为佳作。
借鉴之处:文章的气势多由事例和语言构成,丰富鲜活的事例加上生动有力的语言,再配上排比的修辞手法,何愁文章没有感染力!与此同时,排比的运用还能使文章看起来层次清晰,充满活力,真是考场作文一大妙招。
话题拓展:执著、人生的方向、精神的力量

10. 短篇小说‖顺风车

        ——人生是场旅途,相逢总有别离,聚散有时,何必相依。

               

               

                                  01

        “你好!于先生是吧,我姓宋,之前联系过的。”

        “哦,你好你好,快上车吧,外面冷!”

        “好,现在过年回家真是一票难求啊?”

        “没办法,谁叫中国人多,过年了都想回家看看,高铁动车就那几趟,还有那么多票贩子把票都提前搞去了。”

        “嗯,是啊!要不是你,我从西海还不知道怎么回老家罗城呢!”

        “没事没事,反正是顺路,一个人开车回去也无聊,你搭我的顺风车,我也正好找个伴!”

        于智勇开着他的那辆新买的别克牌轿车搭载着这个从网上找的陌生人飞驰在绕城高速上。

        凌晨四点的西海还沉浸在夜的寂静中,道路两边的灯光穿透了渐起的雾气,在黎明的初亮中泛起丝丝朦胧的昏暗。不远处楼宇上闪烁的广告牌向着身后疾驰而去,送别了远去的归人。

        这是于智勇第一次开车回家过年,他怕一个人路上无聊,也想着搭几个人,顺便挣点油钱。宋海成就是他从起点接的第一个人。

                                  02

        “我看你是从机场过来,是从国外回来么?”

        “是啊!我刚从国外回来。出去五年了,大学毕业也五年了,这是第一次回来过年。”

        “这么多年不回来过年,不想家么?”

        “想啊,可是工作没办法啊。在国外一到过年的时候就想起母亲做的菜,想起以前一家人围在一起吃火锅的场景,想着想着有时候眼睛就酸酸的。”

        “啊,是挺难的!年轻人在外都不容易。你看我一年到头在外面飘着,工作压力大,房子买不起,家里人还整天催着找女朋友结婚,烦啊!可烦归烦,累归累,一到这个时候还不得乖乖回家过年。你呢?结婚了么?”

          “陌生的城市啊熟悉的角落里,也曾彼此安慰也曾相拥叹息,不管将会面对什么样的结局 ……” 汽车的电台里正播放着李宗盛的《漂洋过海来看你》。

        此时的宋海成依然静静望着窗外,沉浸在音乐给他制造的怀念中。于智勇这么一问,宋海成先是一阵沉默,随后小声应了句“还没呢,早着呢,不着急。”

        “说是不急,可眼看就快三十了啊!过了这个时间,再想找可就难了啊。我要比你大两岁,你别嫌哥多嘴啊,怎么样?有对象么”

        宋海成笑着说:“怎么样,哥还想替我介绍?”

        “你这就是说笑了吧。你看你这长相,这个头,这海归经历,妥妥的黄金单身男啊。背后肯定一大堆美女跟着转啊,还要我介绍?!除非两种情况……”

        “哪两种情况?”宋海成接着话问。

        “这还不简单,要么是受过伤害,要么就是gay呗?”

        “我可是正儿八经的男人,你可别瞎猜啊?”宋海城故意提高了嗓门笑着说。

        “哈哈,那就是受过伤啊!这年头像你这样纯情念旧的小伙子不多了啊!”

        宋海成没有矢口否认,沉默了下来,紧紧捂着腰上挎着的包。他不想去解释什么,可内心的一股冲动挑动着他自以为平静的心。

        “以前读书的时候,谈过一段恋爱,毕业了该各奔东西了,于是就分手了。这些年心也谈下来,一个人习惯了,就不想再找了”

        “能让一个男人心灰意冷这么多年,看来这个女的能耐不小啊!”

        宋海成没有再应答,头靠着窗静静地睡下了。

        “你先睡会,一会到孔城还有一个人要上车。”伴着初升的太阳,汽车一路向北飞驰而去……

                                  03

      “喂喂喂,你好师傅,你到孔城了么?我在汽车西站这边道路的交叉口出处,你方便来这里接我一下么?我一会用微信给你发个定位。”

        “我快到了,你在路边等我一下,十分钟左右就能到达。”于智勇挂断了手机,打开微信,跟着导航在孔城行进。

        到了汽车站,于智勇慢慢降低车速,打开双闪灯。路边一个披着长头发,面容清瘦,大概二十七八岁左右的女子一直朝着于智勇招手。

        于智勇把车开了过去,在女子身旁停了下来,打开车窗,问了句“你是到罗城的对吧?”

        “你好,你好,之前我们联系过。”唐艳秋用清脆干练的嗓音主动应答。

        “快上车吧,后面已经有个人了,你就先坐前面吧。”

        唐艳秋放下行李,打开车门,坐上副驾驶,理了理自己的头发,她并没有刻意去瞅坐在后排的宋海成,只是隐约感觉后面坐个男人。三个人默不作声,安静地听着电台里播放的王菲的《匆匆那年》。

                                  04

          宋海成被歌声叫醒,顶着连日奔波的辛苦,他绕有倦意的睁开眼,透过车窗往外望去。阳光透过车窗照射进来,稍微有些刺眼,他看看了手机,时间已经是上午十点。

        “你醒啦,到孔城了。”于智勇说。

        “一觉睡了几小时,差点忘了时间。”宋海成不经意说着。他朝着前方车位看着,一个熟悉的身影突然出现在他面前,乌黑笔直的头发,侧脸稍显消瘦但匀称修长的脸形。

        宋海成忍不住喊了句:“艳秋!”刚说完又放低了声音,沉默了下来,像是小孩子做错了事等着大人处罚。

        唐艳秋透过后视镜向后看了一眼,又稍稍回了半边头,“海成,是你啊,这么巧”唐艳秋用淡淡冷漠的声音回答着。

        “是的,巧啊!这么多年没见了,没想到在这里又见面了。怎么样,这些年过的好么?”宋海成说着开始激动起来,他一激动就开始有点结巴起来,有点语无伦次。

          “嗯,挺好的,你呢?”唐艳秋还是一如之前的平淡冷静。

        “我也挺好的,刚回来,回家过年!”

        “原来你们认识,这世界也太小了!”于智勇笑着说。

        “嗯,我们是高中和大学同学……”宋海成欲言又止,似乎还想再说什么,终于又沉默了。

        唐艳秋没有再说什么。此时的车里重归安静,电台音乐的歌声那么清晰、悠扬,只有于智勇附和着旋律,小声哼着汪峰的《当我想你的时候》。

        “那天我们相遇在街上 彼此寒暄并报以微笑 我们像朋友般挥手道别 转过身后已泪流满面”

                                  05

        此时的宋海成再也不能平静下来,在他内心埋藏了许久的记忆像是翻腾的海水不住向外翻涌。

        他想起了那个夏天,那个炎热的下午,宿舍楼下那个他等了许久却始终见不到的人。他心里始终不明白,为什么那个人能那样绝情,那样决绝的不看与他见面,不肯接受他的道歉。他在烈日下苦苦等待,足足等了一下午,最后只等到一句“你回去吧,我们还是不要见面了”。

        这个人现在就坐在自己面前,从背后看去是那样的熟悉身影,可内心里却又陌生的可怕。他忽然明白了一句话:这个世界最遥远的距离不是天涯海角,而是我在你面前,你却对我视而不见。

        宋海成又看了一眼唐艳秋,这个他曾今深深爱过的那个唐艳秋,这个从那天起发誓再也不联系的唐艳秋。眼前的一切就像是发生在昨天一样,只可惜没有时光穿梭机把一切都拉回到过去。

                                  06

        汽车在高速公路上奔驰,蓝蓝的天空下一朵朵白云在悠闲漫步。起伏的山丘,灰白的村舍,青色的树木……周围的一切都充满了一种美好的惬意。

        “前面就是丹城了,还有两个人要上车,到时候大家挤挤哈。”于智勇说。

        宋海成没有说话。唐艳秋随口提了句“你这一路可带不少人啊?”

        “一对老年夫妇,电话联系我说想相伴出去走走,顺便找点过去的东西。”于智勇说。

        车到了丹城市,在如约的地点,一对老人,早已等在路边。于智勇停下车,示意老俩口上车。

        两位老人头发花白,看样子将近七十,但精神抖擞,腿脚也很利索。车门打开,老头缓慢和蔼与车上的人打照顾,并将视线移向前排,用商量恳切的语气对唐艳秋说:“我老伴晕车,能否让她坐前排?”

        唐艳秋犹豫了一下,接着说了句“好”,下了车坐到了后排宋海成旁边。唐艳秋没有直视宋海成,如陌生人般端坐在位子上。

        宋海成可能连做梦也想不到,他们之间尽然会以这种方式再相见,以这种方式近距离的坐在一起。淡淡的眉毛下一双明媚却似含泪的眼睛,除了稍显疲惫的神色,一切一如记忆中一样。他没有主动和唐艳秋说话,只是尽量保持安静,保持呼吸匀称,这样的氛围是唐艳秋渴望的,宋海成似乎也沉浸其中。

        “你们老俩口可真有闲情啊,年纪这么大了还学年轻人搭顺风车。”于智勇用半调侃的语气说。

        老头和他的老伴相视而笑,“人老心不了,年纪大了也想学学年轻人浪漫一次,去开启年轻时埋下的秘密。”老伴说着笑了。

        “秘密?啥秘密啊!和我们讲讲呗!”唐艳秋第一次露出了笑容。这一颦一笑,宋海成都看在眼里,过去的美好似乎又回来了!

        “年轻的时候,我到平城插队,经人介绍认识在平城大学读书的她。她父亲那时候是大学教授,看不上我,也不想人自己女人嫁出去,就是不同意我和她好的事!”

        “是啊,为了这事,我和我爸吵过闹过,也不知道是他给我灌了什么药,一根筋就认准了他,就这样一根筋的走到现在,现在想起来都觉得很好笑。”

        “人这一辈子,真的短的很,留不得半点犹豫,一眨眼一辈子过去了,到头来再回想那个能陪你经历苦难幸福的也就这么一个人。所以懂得珍惜和拥有才是最大的福分啊!”老头说着也笑了。宋海成听着一边点头,一边看着坐在旁边的唐艳秋。

                                07

        车到了平城,已经是下午四点多了。夕阳西下,落日的余晖染红了半边天际,给整天大地增添了一分朦胧之美。

        于智勇在平城大学门口停下车,老俩口准备下车。“还没告诉我们你们的秘密是什么呢?”宋海成说。

        “如果你们愿意的话,不妨再耽误你们一点时间。”老头说。

        “既然来了,也不在乎这么一点时间了。”于智勇停下车,示意大家下车休息休息。

        在一颗高大的银杏树下,老俩口慢慢蹲了下来,宋海成和唐艳秋赶忙上去搀扶。冬日的银杏脱去了秋时的金装,呈现出一片简约而脱俗的神态。

        “当年我们立下誓言,如果我们能走在一起,那么就要在我们金婚之时重温当年的誓言。”

        老头示意让于智勇找来工具,在银杏树下慢慢挖下去。不久果然挖出了一个用布包好的精致的盒子。打开盒子,里面是一张写了字的纸。

        老俩口一起慢慢打开来,面带微笑的读着。

写给五十年后的我们:

      当你们再次打开这封信的时候,相信你们已年逾古稀了。岁月侵蚀了你的容颜,时间刷白了你的乌发,可唯独不可撼动的是我们连在一起的心。是什么让我们心心相依,永不相离,正是那个被所有人都不看好的“爱情”。

                                                          1970年夏

                                  08

        车过了平城,很快就到罗城了。唐艳秋家在市区,在临近公交车站的地方唐艳秋先下车了 。 宋海成赶忙下车帮忙拿行李,唐玩秋礼貌性的表示感谢,说着就提着行李准备回家。

        “小伙子,还不追上去,有什么话赶紧说啊,过了这村可就没那店了啊!车上的一切我可看的清清楚楚啊。”于智勇笑着说。

        宋海成拿起包赶紧跑了上去。“艳秋,等下,有点东西想给你……”一边说着,一边急忙从包里拿出东西。

        唐艳秋立在那里,接过东西,看着宋海成钻进出租车,渐行渐远消失在昏暗的视线中……

        夜里,唐艳秋翻来覆去睡不着,她打开灯,一件一件看着宋海成这些年来给她买的生日礼物。想着想着,就又拿起日记本开始写起来:

海成:

        这是我给你写的第500封信,终于相信世间有缘分这一回事。朝思暮想,却怎么也想不到我俩尽会以这种方式再见面。那天下午,我爸爸来看我,他一直都不赞我过早的谈念爱,要我认真学习。等到我爸爸走后,我去找你的时候,你已经不再了。为什么你不能再坚持呢?为什么我也不能坚持呢?造化弄人,让小小的矛盾成就我们的有缘无分。老人的事情让我很感动,可错过了就是错过了,人生是场旅途,相逢总有别离,聚散有时,又何必相依呢?就让你永远存在我的日记中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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