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蒂芬金小说甜文短篇
A. 斯蒂芬金的故事贩卖机(一)
序言笔记
在去年读了两本斯蒂芬金的书,并知道很多大作是出自他的手之后,对他的作品很是感兴趣。
出于他自己的风格和喜好,他个人的作品长篇居多,这本书恰为为数不多的短篇合集——时间跨度从他刚开始创作一直到那本书出版。
序言一开始便来了句莫名其妙的要吻读者的句子,像个尴尬的套近乎的句子——可,谁知道悬疑大师究竟是要做什么呢?
不过一标上序号,便进入了主题。
介绍自猛历己的短篇时间跨度之长之余,更表明了短篇的窘境——吃力不讨好。
同样优秀的点子,也费了一定的时间,和长篇的投入比起来,收入的比例完全不成正比,因睁世此还被朋友嘲讽。
不过,不过——短篇一旦成为合集,卖得火爆,应该收入也不低了吧?哈哈~
感觉,短篇之所以赚不了钱,主要还是因为质量和数量综合起来达不到出书的缘故。他的数量在出本书之前本也不够——所以赶了一篇占约本书四分之一的《迷雾》,对,就是电影《迷雾》的那个。
斯蒂芬金大佬一直很坦诚,钱和写作都是他的喜好,枝早搜从未避讳过,二者有一成功他就乐呵了——倒不是豁达,是热爱又不偏见,好的作品总会带来好的回报,他也知道自己的能力,足够出好的作品。不过话说回来,认清自己的能力,好像也是一件不容易的事。
他对《众神的电脑》的产出,作了稍微详细的讲解。那个年代的他,买了电脑。于是他的写作生涯,从打字机跃进到了电脑。之前看的《头号粉丝》里,打字机还是主人公非常重要的道具之一。作为一个作家,斯蒂芬金对电脑的删除键和插入键,十分着迷——想想打字机就懂了。从而衍生出了《众神的电脑》这篇文章。
一切皆灵感,这是我对创作者的理想想像。创作时又能带来快感,创作后又能带来回报。这是我想像中的美好作者生活。可,一切都要基于,有好奇心,阅读过、练习过大量作品,才可能做出持续的好作品。可惜了,最该和最佳的厚积时光早已过去。
序言的第三部分,解答了那个吻。
序言的最后,斯蒂芬金感谢很多人,包括读者。我,也是其中之一吧~哈哈。
最最后的日期:一九八四年四月十五日。
注释:引用语皆为书中原句
B. 斯蒂芬金 作品简介
斯蒂芬·金喜欢用大量的篇幅叙述故事主角的种种背景及人格发展过程,着墨处理人性的层面。他不只是创作恐怖的东西,尤其像《四季奇谭》这本书,有春、夏、秋、冬四个季节,除了冬季之外,其他三个季节春、夏、秋都被改编成电影:《站在我这边》、《无邪的秋》、《谁在跟我玩游戏》、《肖申克的救赎》。在这些故事中,几乎没有恐怖的成分,斯蒂芬·金不再躲在鬼怪后面迂回地暗示隐喻,而是直接表白出更深的内心孤绝。这些看起来没那么恐怖的故事,让个人与世界的对立显得更孤独无助。
斯蒂芬·金小说内容丰富,背景广阔,人物纷繁,在形式上汲取了美国当代文学的许多特征和传统,并将其杂糅在金式恐怖之中。美国著名文学评论家哈桑在论美国当代文学时谈及美国文学中沉默的两种声音,“一种是负面的、自我毁灭的、魔鬼式的、虚无主义的”,另一种是正面的、“自我超越的、神圣的和绝对的”。而哈桑所说的这两种声音在金的小说中能听见其回响:《凯丽》中魔女凯丽以魔鬼般的自我毁灭的形式把舞会现场变成了火海;《绿里奇迹》中柯菲默默承受着不该承担的罪名,并在自我超越中让绿里的人都感受到了一次人性的洗礼,“柯菲是上帝赐给人类的奇迹”,而我们却亲手把上帝的奇迹送上电椅。在意象采集上,斯蒂芬金在承袭的基础上又加入了现代小说元素,金不光善于运用坟场、猫、乌鸦,十字架等传统哥特式的标识,更加入了当代文学形变异化的意象、科幻的时空概念、灵异的力量等非理性元素来为其小说表现现代人精神和身份焦虑服务:《闪灵》和《宠物坟场》中的印第安人坟场、《凯丽》中母亲的忏悔室,甚至一片玉米地和几个玉米棒子,都成为了斯蒂芬·金很好的道具;而《兰戈利尔人》的时间穿越和裂缝主题、《亚特兰蒂斯之心》中泰德的身份的神秘性以及穿黄色外套的卑贱小人、凯丽和柯菲的特异功能、老轿车克里斯汀的异化等都体现了斯蒂芬·金小说中现代和后现代文学因素,并为他的作品对现代人身份的异化和不确定性的危机的传达提供了介质。
C. 麻烦大家推荐几部斯蒂芬金的恐怖小说
《缅因鬼镇》,《致命游戏》,《恶梦工厂(短篇集)》,《死光(上、下两册),《杰罗德游戏》,《宠物公墓》,《玫瑰疯狂者》等。
斯蒂芬·埃德温·金(Stephen Edwin King,1947年9月21日—),美国作家,编写过剧本、专栏评论,曾担任电影导演、制片人以及演员。代表作品有《闪灵》、《肖申克的救赎》、《末日逼近》、《死光》、《绿里奇迹》、《暗夜无星》等。
斯蒂芬·金1947年出生于美国缅因州一贫困家庭。在州立大学学习英国文学。毕业后因工资菲薄而走上写作之路。20世纪70年代中期声名渐起。自20世纪80年代至90年代以来,创作出版了多部畅销小说作品,同时小说作品也不断被改编成影视作品。
人物评价
“现代惊悚小说大师。”(《纽约时报》评)
“斯蒂芬·金是美国当代的狄更斯。一位杰出的作家。”(《星期日泰晤士报》评)
“他的作品继承了美国文学注重情节和气氛的伟大传统,体现出人类灵魂深处种种美丽和悲惨的道德真相”。(美国国家图书基金会评)
史蒂芬·金本身就是一个按照畅销规律设计作品的作家,他走的一直是大众的路线,按照好莱坞的模式在写小说,这个作家才气足够,他是具有驾驭文学的本领的。(新星出版社社长谢刚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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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蒂芬·埃德温·金(Stephen Edwin King,1947年9月21日—),美国作家,编写过剧本、专栏评论,曾担任电影导演、制片人以及演员。[1]代表作品有《闪灵》、《肖申克的救赎》、《末日逼近》、《死光》、《绿里奇迹》、《暗夜无星》等。
E. 关于斯蒂芬金的小说《宠物公墓》
一
路易斯·克利德3岁就失去了父亲,也从不知道祖父是谁,他从没料想到在自己步入中年时,却遇到了一个像父亲一样的人。事实如此,作为成人,又是年近中年时才遇到这样一位年纪上本可以做他的父亲的人,克利德只好称这位老人为朋友。他是在与妻子和两个孩子,以及女儿艾丽的宠物——小猫温斯顿·丘吉尔,简称丘吉——一起搬进路德楼镇的这所大白房子的那个傍晚见到这个老人的。
起初路易斯开车带着一家人在他将任职的大学附近找他们将搬入的房子,但进展缓慢,就像大海捞针。在他们即将找到那所房子时,所有的界标都对,恰如恺撒大帝被刺身亡的那个夜晚的占星图般清晰。路易斯厌倦地想,大家都已疲惫不堪,紧张烦躁极了。小儿子盖基正在长牙,几乎一刻不停地在胡闹,不管妻子瑞琪儿给他唱了多少支催眠曲,他就是不睡。甚至已经不该给他吃奶了,瑞琪儿还是给他喂奶,可盖基却用他那刚刚长出的新牙咬了妈妈一口。瑞琪儿心里不快,因为她还不清楚从自己熟悉的生在那儿长在那儿的芝加哥搬到缅因州是否正确,又被儿子咬了一口,就情不自禁地哭了起来。女儿艾丽也立刻跟着哭起来。在旅行轿车的后座上,小猫丘吉烦躁不安地走来走去,从他们开车离开芝加哥已有三天了,它一直这样。原先丘吉被关在笼子里,可它不停地哀嚎,他们只好把它放了出来,它那烦躁不安的走动真让人心烦意乱。
路易斯觉得自己也要哭了。一个疯狂却很有吸引力的想法突然闯入他的脑海:他准备建议大家回到班格去吃点东西,等等拉行李的货车;当他的三个家人下了车后,他就一踩油门,头也不回地开跑,管它那四缸汽化器会耗掉他多少昂贵的汽油呢。他将开车向南,一路开到佛罗里达州的奥兰多,在那儿他将改名换姓,到迪斯尼世界找份工作,做个医生。不过在他开上南部州界95号收费高速公路前,他会在路边停下来,把那只该死的猫扔掉。
这么想着,车子又拐了最后一道弯,直到那时,他才见到了那所房子。在他确定得到缅因大学的职位后,他曾乘飞机来看过这所他们从七所房子的照片中选中的房子。这是一所古老的新英格兰殖民时期建造的房子,不过刚刚装修了,隔热、取暖都不错,虽然价钱贵了些。楼下有三个大房间,楼上还有四个房间。一个长长的遮阳棚,以后也可改建成更多的房间。房子四周是一片草场,即便在这八月的酷暑下,草叶依然茂盛葱绿。
房子的另一边有一大块可供孩子们玩耍的田地,田地的那边是无边无垠的树林。房地产经纪人曾说过,这块地产处于州界,在可预知的将来一段时间内不会被开发。米克迈克印第安部落人的后代在路德楼镇及其东部的城镇占有近8000英亩的土地,错综复杂的诉讼,包括联邦政府和州政府的,也许会一直延续到下个世纪。
瑞琪儿突然停止了哭泣。她坐直了身子说:“那就是——” “是的。”路易斯说。他有点不安——不,他觉得害怕。事实上,他被吓住了。他将他们今后的12年生活都抵押在了这所房子上,直到艾丽17岁时,他们才能偿清抵押贷款。
他咽了口唾沫。
“你觉得怎么样?”
“漂亮极了。”瑞琪儿说。路易斯心头一块石头落了地。他看出妻子没有开玩笑,在沥青铺就的车道上绕行到后面的遮阳棚时,他看到妻子的眼睛在扫视着窗子,也许她的脑子里在想着该用什么样的窗帘和碗橱上铺什么样的油布了吧,天知道她还想着些什么。
“爸爸?”艾丽在后座上说。她也不哭了。就是盖基也不再吵闹了。路易斯觉察到了那份寂静。
“怎么了,亲爱的?”
艾丽的眼睛在后视镜的反射和深金黄色头发的映衬下呈现出棕色,她也在扫视着房子、草地、远处另一所房子的屋顶和延伸到树林的大块田地。
“这就是家吗?”
“很快就会是了,宝贝。”路易斯回答道。
“噢哦!”她大叫起来,几乎要震破了他的耳膜。路易斯有时对女儿很生气,不过要是他在奥兰多见到迪斯尼世界的话,他就不会介意女儿的叫声了。
他把车停在遮阳棚前,关闭了发动机。
发动机停了。经历了芝加哥、路普和州际公路上的喧闹后,在一片寂静中,在夕阳西下的傍晚,他们听到一只鸟儿在甜美地歌唱。
“家。”瑞琪儿轻轻地说,她仍在看着那所房子。
“家。”盖基坐在妈妈的膝盖上,自鸣得意地说。
路易斯和瑞琪儿彼此互相看了一下,透过后视镜,他们看到艾丽瞪大了眼睛。
“你”
“他”
“那是——”
他们一起说,接着又一起大笑起来。盖基没注意这些,他一直在吃大拇指。他会叫“妈”几乎已有一个月了,而且看到路易斯他也已经能勉强发出“巴”这个音
了。
但这次,也许只是碰巧模仿,他的确说出了一个字:家。
路易斯从妻子膝盖上抱起儿子,紧紧地搂着他。
他们就这样来到了路德楼镇。
“好了,艾丽,”他说,“够了,那边的人会以为有人被杀了呢。” “可是我疼——”
路易斯强压怒火,默默地走回汽车那儿。钥匙仍然没有找到,不过急救包还在小储藏柜里。他拿了急救包返回来。艾丽见到他,叫得比以前的声音更大了。
“不!我不要涂那种蜇人的东西!爸爸,我不要涂那种蜇人的东西!不——”
“艾丽,这只不过是红药水,而且它也不蜇人——”
“好孩子,听话,”瑞琪儿说,“它只不过——”
“不——不——不——”
“你给我别叫了,要不我打你屁股。”路易斯说。
“她有点累了,路。”瑞琪儿静静地说。
“是,我知道她的感觉。把她的腿露出来。”
瑞琪儿将盖基放下来,把艾丽的裤腿挽上去,按着艾丽的腿。路易斯给她上了红药水,尽管她歇斯底里地不断叫着。
“有人从街对面的那所房子里出来了,走到门廊那儿了。”瑞琪儿抱起盖基说。
他刚要从草丛中爬走呢。
“真不错。”路易斯含糊地说。
“路,艾丽她——”
“累了,我知道。”他盖上红药水瓶,严厉地看着女儿说:“好了。伤口并不
严重。别小题大做了,艾丽。”
“可我疼啊!我真的受伤了,我疼——”
路易斯手痒得直想揍她,他紧紧用手抓住自己的腿,控制着自己。
“你找到钥匙了吗?”瑞琪儿问。
“还没有。”路易斯回答,他猛地关紧急救包,站了起来。“我再——”
盖基开始尖叫起来。他不是在捣乱,也不是在哭喊,而真的是在尖叫,身子还
在瑞琪儿的怀里扭动。
“他怎么啦?”瑞琪儿大叫道,慌乱地把孩子搡给路易斯。路易斯想,这就是
嫁给医生的优点之一,不管什么时候,只要孩子看起来有点紧急情况,都可以把孩
子往丈夫那儿一推了之。“路易斯!他怎么——”
孩子正疯狂地边抓挠着自己的脖子,边狂叫着。路易斯迅速接过儿子,翻过他
的身子,看到孩子的脖子侧面鼓起一个白色的疙瘩。他的连衫裤裤带上有个毛茸茸
的东西在轻轻蠕动。
艾丽本来已经有些安静下来了,这时又开始尖叫起来:“蜜蜂!蜜蜂!蜜——
蜂!”她向后一跳,又被刚刚绊倒她的那块突出的石头绊了一跤,重重地跌倒在地
上,带着疼痛、惊异和恐惧,她又开始大哭起来。
路易斯纳闷地想:唉,这是怎么了?我真要疯了。
“想点办法,路易斯!你不能做点儿什么吗?”
“必须把蜇刺弄出来,”他们身后一个声音慢吞吞地说,“恰当的办法是:把
蜇刺弄出来,然后涂些苏打。疙瘩就会下去了。”这声音充满了东部沿海地区的口
音,路易斯那疲惫的、混乱的脑子用了一会时间才反应过来他说的是什么。
路易斯转过身来,看到一位老人站在草地上,他也许已有70岁了,但依然精神
矍铄,身体健康。老人穿着件蓝色薄条纹布衬衫,露着满是褶皱的脖子,脸被太阳
晒得黑黝黝的,嘴里叼着根不带过滤嘴的香烟。路易斯瞧着他用拇指和食指掐灭烟,
仔细地放在口袋里,然后伸出双手,向他们狡黠地微笑着。路易斯立刻就喜欢上了
这微笑,他可不是个易于亲近的人。
“医生,我班门弄斧了。”老人说。就这样,路易斯遇到了乍得·克兰道尔,
一个年纪上本应该可以做他的父亲了的人。
三
克兰道尔说他看到他们一家开车穿过街道来到这儿,接着好像有点手忙脚乱,
所以他来看看能不能帮点忙。
路易斯抱着儿子,让他靠在自己的肩膀上。克兰道尔走近了些,看了看盖基脖
子上的肿块,然后伸出一只粗短的、扭曲变形的手来。他的手看上去极其笨拙,几
乎跟盖基的头一样大。瑞琪儿张嘴想阻止,话还没出口,只见老人手指灵活一动,
蜜蜂的蜇刺已在他的手心里了。
“这刺真够大的了,虽不能说是冠军,我猜可也差不多能做条带子了。”老人
说。路易斯大笑起来。
克兰道尔带着那种狡黠的微笑看着路易斯,说:“当然,一只出奇大的蜂王,
不是吗?”
“妈妈,他在说什么呢?”艾丽问。瑞琪儿也大笑起来。当然,这太不礼貌了,
不过没关系。克兰道尔从口袋里拿出一盒柴斯特费尔德牌大雪茄,抽出一只塞到嘴
角,边向这群大笑的人高兴地点点头,边用大拇指的指甲盖擦亮了一支木制火柴。
就是被蜂给蜇了的盖基,也不顾肿痛,哈哈大笑起来。路易斯想,老人总有他们的
诀窍,虽然是小诀窍,但有些相当不错。
路易斯停止了大笑,伸出没托着盖基尿湿了的屁股的另一只手,说:“见到您
很高兴,您是?”
“乍得·克兰道尔,”老人边握手边说,“我想,您就是那位医生了?”
“是的。我叫路易斯·克利德。这是我妻子瑞琪儿,这是我女儿艾丽,让蜂给
蜇了的是我儿子盖基。”
“很高兴认识你们大家。”
“我们本不是要大笑……我是说,我们没想大笑……我们只是……有点儿累了。”
这话又使他叽叽咯咯地笑起来。他觉得累极了。
克兰道尔点点头:“当然,你们都累了。”他看了一眼瑞琪儿,“克利德太太,
为什么您不带着孩子们到我们家坐会儿呢?我们可以给孩子抹点苏打,减轻疼痛。
我妻子也很想认识你们呢。她不太出门,最近两三年她的关节炎变得严重了。”
瑞琪儿看了一眼路易斯,路易斯点了点头。
“那太好了,谢谢您,克兰道尔先生。”
“噢,叫我乍得好了。”
突然,传来了汽车喇叭声,接着是发动机熄灭的声音,然后人们看到那辆蓝色
大货车拐了弯,隆隆轰响着开进了车道。
“噢,老天,我还没找到钥匙呢。”路易斯说。
“没关系,”克兰道尔说,“我有一串。克利夫兰夫妇给过我一串钥匙。他们
以前住在你们这所房子里,已经十四五年了。他门在这儿住了很长时间。克利夫兰
太太是我妻子最好的朋友。她两年前去世了。比尔去了奥灵顿的老年人公寓。我去
把那些钥匙拿来,它们现在属于你们了。”
“太谢谢您了,克兰道尔先生。”瑞琪儿说。
“别客气,”老人说,“我们一直盼着能有年轻人来做邻居呢。克利德太太,
过马路时要看好孩子们,路上有很多大卡车。”
蓝色大货车的车门一响,从驾驶室里跳下来几个搬家公司的人,向他们走来。
艾丽有点走神了,她问:“爸爸,那是什么?”
路易斯已经开始向搬家公司的人走去了,听到女儿的问话,回头一看,只见田
地边缘,草地尽头,有一条约四英尺宽的平整的小路,环山而上,穿过一丛低矮的
灌木和一片白桦林,消失在远方。
“好像是条小路什么的。”路易斯回答女儿说。
“噢,是的,”克兰道尔笑着说,“是条路,小姐。以后有时间再告诉你。你
来我家吧,我们一起给你的小弟弟上点儿苏打,好吗?”
“当然想了,”艾丽说,接着又带着某种希望似地加了一句,“苏打蜇人吗?”
四
克兰道尔取来钥匙时,路易斯也找到了自己的那串。原来汽车小储藏柜上有条
缝,装钥匙的小信封掉到金属线架里了。他弄出钥匙,开了门,让搬运工往房子里
搬东西。克兰道尔把另一串钥匙也给了他。钥匙拴在一个旧的、已无光泽了的链子
上。路易斯谢了老人,漫不经心地把钥匙放进口袋里,看着搬运工搬运着那些箱子、
梳妆台和衣柜等等他们结婚十年来积攒的东西。看着这些东西不在原来的地方了,
有的还要丢掉,他想,不过是箱子里的一堆破烂,突然,他心头一阵忧伤和沮丧—
—他想也许是人们所说的想家的感觉吧。
“有点像被拔了根,被移植了的感觉吧。”克兰道尔突然在他身边说,路易斯
有点吓了一跳。
“好像您体验过这种感觉似的。”路易斯说。
“不,事实上我没体验过。”克兰道尔啪的一声擦燃一根火柴,点着支烟,火
焰在傍晚的阴影里闪闪发亮。“我爸爸盖了路对面的那所房子,带来了他的妻子和
孩子。那孩子就是我,刚好生于1900年。”
“那您——”
“83岁了。”克兰道尔说。路易斯松了口气,他不用说他厌恶使用的词了。
“您看上去比83可年轻多了。”
克兰道尔耸耸肩膀说:“不管怎么说,我一直住在这儿。第一次世界大战我参
了军,不过,我去的离欧洲最近的地方是新泽西州的贝扬纳。那是个龌龊的地方。
即使在1917年时,那也是个龌龊的地方。回到这儿我真高兴。后来我娶了诺尔玛。
我在铁路上工作。我们至今仍在这儿。不过就在这儿,在路德楼镇,关于生活,我
已见识了不少。我当然见识过不少。”搬运工们在遮阳棚入口处停了下来,抓着绑
着路易斯和瑞琪儿的大双人床的盒子上的绳子问:“克利德先生,我们把这个放在
哪儿?”
“放楼上……等一下,我带你们上去。”路易斯向他们走去,接着停下来回头
看着克兰道尔。
“你上去吧,”克兰道尔微笑着说,“我回去看看你的家人们怎么样了,然后
送他们回来。我不打扰你了,不过搬家真是件令人口渴的工作。我通常大约9点坐在
门廊里喝几杯啤酒。暖和的天气里我喜欢看着夜幕降临。有时诺尔玛和我一起喝点
儿。要是你愿意,你就过来吧。”
“好吧,也许我会来的。不过,别专门来找我,也别熬夜等我——我们今天真
是乱透了。”路易斯说,他其实根本不想去。因为接下来肯定会让他在克兰道尔家
的门廊里给诺尔玛诊断一下她的关节炎,当然是非正式的和免费的了。路易斯倒是
很喜欢克兰道尔,还有他那狡黠的笑、那随便的谈话方式和那美国南方佬的口音。
这种口音一点儿都不僵硬,而且很柔和,像是慢吞吞地唱出来的。是个好人,路易
斯想。但是,医生们对人总是好猜疑。这很不幸,但迟早就是你的最好的朋友也要
向你求医问药,老年人就更没完没了。
“只要你知道你随时都可以来,不需要请柬就行了。”克兰道尔说,在他那狡
黠的笑里,路易斯觉得有种东西使他感到克兰道尔知道自己在想些什么。
克兰道尔走起路来腰板挺直,步子轻快,像个60岁的人,而不是80多岁的人。
路易斯第一次对老人有种淡淡爱的感觉了。他看了老人一会儿,然后和搬运工一起
上楼。
五
到晚上9点时,搬运工们走了。筋疲力尽的艾丽和盖基都在自己的新房间里睡着
了。盖基睡在他的儿童床上,艾丽睡在一张床垫上,周围放满了箱子、盒子,里面
装着她的无数的克莱奥拉丝娃娃,有的完好无缺,有的已破损了,还有的反应已不
灵敏了。箱子、盒子里还有她的芝麻街招贴画、图画书、衣服等等,天知道还有什
么。当然小猫丘吉也和她在一起,一边睡着一边喉咙里发出刺耳的呼噜声。这刺耳
的呼咧声越来越像只大公猫满足时的呜呜的叫声。
下午刚开始搬东西时,瑞琪儿抱着盖基不停地在房子里走来走去,打量着路易
斯让搬运工放家具的地方,不满意的地方就让他们重摆。最后大货车终于卸完了,
路易斯从胸前口袋里拿出准备好的支票和5美元一张的一些小费,给了他们,签了收
据,站在门廊里,目送他们向大卡车走去。他思量着这些人可能会在班格停一下,
喝点啤酒,去去风尘。此时喝点啤酒正合适。这使他又想起了乍得·克兰道尔。
后来,路易斯和瑞琪儿坐在厨房的餐桌旁边,他看到妻子的眼眶周围的黑晕,
说:“你,去睡吧。”
瑞琪儿笑着说:“是医生的命令吗?”
“对。”
“好吧。”她站起来,说:“我累坏了。盖基晚上很可能会醒了不睡。你也来
睡吗?”
他犹豫了一下说:“我还不想睡,街对面的那个老人——”
“不是街,是路。在乡下,人们叫路。要是你是乍得·克兰道尔,我想你会说
成是‘乐’。”
“好吧,‘乐’对面的老人。他请我去喝杯啤酒。我想我该接受这邀请。我也
累了,可太激动了,睡不着。”
瑞琪儿笑了:“那你就会以听到诺尔玛·克兰道尔告诉你她哪儿疼,睡在什么
样的床垫上告终。”
路易斯大笑起来,一边想,多可笑,多可怕,妻子们总能看出丈夫们在想什么。
他说:“我想,我应该帮他个忙。我们需要帮忙时,他来帮了我们。”
“平等交换?”
路易斯耸耸肩膀,不愿意也不敢肯定怎样告诉妻子自己在那么短的时间里已经
喜欢上了这个老人。“他妻子怎么样?”
瑞琪儿说:“性情很温和。盖基竟坐在她的膝头。我很惊讶,你知道,今天儿
子不舒服,而且他一般很难短期内喜欢上个生人。她还给了艾丽一个洋娃娃玩儿。”
“她的关节炎严重吗?”
“很严重。”
“她坐在轮椅里?”
“没有。不过她走路很慢,她的手指——”瑞琪儿举起自己纤细的手指,弯曲
起来模仿成爪子模样。“不管怎样,路易斯,你别在那几待得太晚了,我在陌生的
房子里总有种毛骨悚然的感觉。”
路易斯点点头,亲了她一下,说:“这房子不久就不陌生了。”
六
路易斯回来后觉得自己度量真小。没人让他给诺尔玛·克兰道尔检查身体,他
穿过马路去老人家时,老太太已经睡去了。乍得坐在摇椅上,抽着烟,火光一闪一
闪像夏季里的大萤火虫。收音机里传出低低的红袜子游戏的声音。这一切使路易斯
感觉像到了家一样。他敲了敲门廊的门。
“进来,是克利德医生吧。”克兰道尔说。
“希望您说的关于喝啤酒的事是真的。”路易斯边回答边走了进来。
“噢,关于喝啤酒我从不撒谎。请人喝啤酒撒谎会树敌的。请坐吧,大夫。我
再多加点冰块。”
狭长的门廊里安置了几张藤椅和藤条做的沙发。路易斯坐下来,惊奇地发现非
常舒服。在他的左侧有一个锡桶,里面装着冰块和几罐黑莱贝尔牌的啤酒。他拿了
一罐,边打开边说:“谢谢。”
他喝了两口,觉得沁人心脾。
“多喝点儿,”克兰道尔说,“希望你们在这儿生活愉快,大夫。”
“但愿如此。”
“对了,要是你想来点饼干什么的,我可以给你拿些来。我有一大块准备好了
的莱特奶酪。”
“一大块什么?”
“莱特奶酪。”克兰道尔的话听起来有些暗自好笑的味道。
“谢谢了,不过有啤酒就行了。”
“好吧,那我们就只喝啤酒。”克兰道尔满意地打着嗝说。
“您妻子去睡了?”路易斯问,一
F. 斯蒂芬金最有价值的几本书是什么
斯蒂芬金最有价值的几本书是:
1、暗夜无星:
《闪灵》是斯蒂芬·金的小说三部曲之一,心理学与灵异现象两者融合的很好,《闪灵》也是斯蒂芬·金的代表作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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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暗塔2:三张牌》([美] 斯蒂芬·金)电子书网盘下载免费在线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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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黑暗塔2:三张牌
作者:[美] 斯蒂芬·金
译者:文敏
豆瓣评分:7.9
出版社:上海文艺出版社
出版年份:2013-8
内容简介:
“黑暗塔”系列是斯蒂芬金最负盛名的小说,他耗时三十余年才完成这部史诗般的奇幻巨著。据斯蒂芬金披露:他是受了托尔金《魔戒》的启示后才决定写这部历史上最长的通俗小说的。这个糅合了传奇、孝友西部故事和奇幻等多种元素的系列多年来受到众多读者的追捧,在他漫长的创作过程中,许多读者一直在孜孜不倦地讨论书中令人琢磨不透的情节,还有狂热的“黑暗塔”迷写信恳求他揭晓谜底,甚至有人称自己将不久于人世,恐怕等不到这个系列的最后一本出版,试图以此说服斯蒂芬金提前将故事的结局透露给他。
如果说《枪侠》是一则寓言,“黑暗塔”的第二部《三张牌》更像是都市黑帮小说。在这本书中,罗兰与他的卡-泰特(即命运组)的两位成员埃蒂和苏珊娜会合。
作者简介:
一九四七年出生于美国缅因州波特兰市,后在缅因州州立大学学习英国文学,毕业后因工资菲薄而走上写作之路。自一九七三年出版第一部长篇小说《魔女嘉莉》后,迄今已著有四十多部长篇小说和二百多部短篇小说。其作品是近年来美国畅销书排行榜上的常客,还被翻译成三十多种语言。有超过百部影视作品取材自他的小说。他因此被誉为“现代惊悚小说大师”。
一九九九年,斯蒂芬‧金遭遇严重车祸,侥幸大难不死。在康复后,他又立刻投入写作。二○○三年,他获得美国国家图书基金会颁发的“杰出贡献奖”橡帆。其后巧如槐又先后获得世界奇幻文学奖“终身成就奖”和美国推理作家协会“爱伦坡奖”的“大师奖”。
在斯蒂芬‧金的众多作品中,以历时三十余年才终于完成的奇幻巨著“黑暗塔”系列”(共七卷)最为壮观,也最受金迷推崇,书里的人物与情节,散见于斯蒂芬‧金的其它小说中,堪称他最重要的作品。《杜马岛》是其二○○八年出版的新作,被评选为第二届黑色羽毛笔奖“年度暗黑小说”,并获得恐怖小说界最高荣誉——斯托克奖。
目前斯蒂芬‧金与妻子居住于缅因州。
H. 史蒂芬金小说TXT格式的全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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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蒂芬·金经典系列》是2016年9月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的图书,作者是[美]斯蒂芬·金(StephenKing)。
I. 如何理解史蒂芬金的短篇小说《跳特》
第一次看这篇是在《史蒂芬.金的故事贩卖机》里,后来也是和其他看过的人交流,才知道它之前被译成《思动》,一个扣题,一个意味深,觉得都很好,看SK的故事总是需要反反复复地琢磨,这篇也不例外。你说的这个感觉其实就是SK想营造的效果,试想一下有什么比科学中出现的意外更让人好奇却又恐惧的呢?想想爆炸的宇宙飞船,想想《地心引力》里九死一生的宇航员,总之我是试想一下自己是他们就害怕的不行,这个故事其实抓住的就是这种心理,为什么主人公明知道过去已经有人被“永恒”吓疯了还故意逃避麻醉想要体验一下?也是因为这种心理,所谓“永恒”,我觉得它并不只是一片空白,这片空白只是想掩盖人在永恒中的看似毫无变化。其实在“永恒”中,人的思维会延伸出去很久很久,这就造成了一个人看起来是个孩子,但是却有老者的思维,细思极恐 所以,你以为跳特是白跳的吗?
J. 斯蒂芬金的最好看的小说是什么,高分求解,知道的请列举
他先是喜欢写,然后赚到了钱
/傅月庵
史蒂芬‧金始终焦虑着,自从他发现自己爱上写作这件事之后。
1954年,七岁的他,因病休学在家,整天躺在床上看漫画。在母亲的鼓舞下,创作了一个四页长的魔法动物故事,获得母亲所赏赐的一块美金稿费。他自觉人生就此裤亮开启了一扇「可能」的大门,但,焦虑也随之开始了。
不同的人生阶段里,这种关于写作的焦虑,以着不同的面貌出现。「退稿」当然是其中的一种,但不严重。对于一个以写作为乐的14岁的青少年而言,墙上悬挂退稿的钉子因无法负荷重量而掉了下来,充其量换一根更长一点的就是了。类如「写得很好,但不适合我们。你很有才华,再加把劲吧!」的退稿注语则让他大受鼓舞,深感希望无穷,前途无限。
一生最爱是恐怖
真正让人焦虑的是,他自小就对公认有助于「精神向上提升」的优良课外读物诸如《白雪公主》、《安博公爵》(The Amboy Dukes)、颂液……无甚反应,吸引他废寝忘食钻读、赶场的书籍和电影,几无例外都是关于火星人、吸血鬼、僵尸、盗墓、活死人、蛇发魔女、开膛手杰克……这种直到今天还是被教育人士视为「儿童不宜」的「低劣」创作,并且要越血腥越恐怖越能让他感到兴奋满足。写作反映人生,你读了些什么、想了些什么,动之于心,很自然形诸于笔,尤其对于中学八年级生而言。
1961年某月的某一天,史蒂芬‧金把他所看到、自认为最精彩无比的彩色恐怖片《陷坑与钟摆》(The Pit and the Penlum,根据爱伦坡短篇小说改编。)改写成小说,自编自印,带到学校去兜售,一个上午便卖了36本,现赚九块钱,成了他的「第一本畅销书」,也让穷苦人家小孩的他,大受鼓舞,深感「钱」途有望,更多零用金终于不是梦。下午两点钟,他被叫到校长室,校长要他把钱退还同学,还训了他一顿:「我真搞不懂,史蒂芬,你明明有才华,却为什么老爱写这些垃圾东西,白白糟蹋天分呢?」史蒂芬‧金羞愧地遵命退钱,却不认输,那年暑假,他又自写自编自印了个《外星人入侵》的故事,大卖一场。然而,赚足了零用钱的他,内心还是感到羞愧,耳边不停浮现校长的话:为何要糟蹋天分?为何要浪费时间?为何要写这些垃圾?
此后20多年之间,这些话成为史蒂芬‧金挥之不去的阴影。他还在写,且割舍不下「这些垃圾东西」。「写作是一种涂鸦。我们每个人的思想都野纯物像一个滤网,网的大小和尺寸都不同。我的滤网流不过的东西,也许可以流过你的滤网,而且一点困难也没有。你的滤网流不过的东西,也许在我的滤网中通行无阻。我们每个人似乎都有与生俱来的责任去转换这些堵住我们思想滤网的糟粕,最后会发展出某种才艺来。」成名之后,史蒂芬‧金曾经这样解释他的写作嗜好,他的思想滤网流不过去的,就是「恐惧」这件事,这是天性,所以他爱写,也几乎只写「恐怖小说」。
一生最爱是恐怖,听起来似乎有些病态,许多人也认为这是史蒂芬‧金在尝到甜头,靠着吓人赚得亿万家产之后的说词,根本是哗众取宠的一派胡言。然而,正如孔子所言:「富与贵,是人之所欲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处也。贫与贱,是人之所恶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去也。君子去仁,恶乎成名。君子无终食之间违仁,造次必于是,颠沛必于是。」我们若以「恐怖小说」跟「写作」来代替「道」跟「仁」这两个字,再用这段话来形容史蒂芬‧金的这一生,则虽不中亦不远矣。
我知道我有多认真
1973年的史蒂芬‧金:大学毕业二年,27岁,已婚,眼镜镜片越来越厚重,卡其裤已快装不下日益向外扩张的啤酒肚。育有一子一女的他,好不容易在高中找到一份教职,却入不敷出,暑假里还得到洗衣工厂打工,老婆塔比莎(Tabitha Spruce)则穿着粉红制服在甜甜圈店里当服务生。全家人住在一辆拖车里,电话被断线了,更没钱修理代步用的破烂「别克」车。他终日担心会有额外的账单,也被教学跟行政会议搞得兴味索然:「这不是我该拥有的生活!」跟所有人一样,史蒂芬‧金被生活压得喘不过气,却看不到任何改变的曙光。
然而,即使生活如此艰难,他还是在写作,还是在投稿,而且,还是写恐怖小说,书桌抽屉里随时躺着5、6份未完的手稿。「为何要糟蹋天分?为何要浪费时间?为何要写这些垃圾?」老校长的这几句话,想必也曾浮现在他的脑海之中,不过此时的他大概无暇顾及这些了。毕竟,有时候「垃圾」被录用了,额外的稿费收入总会带来意外的欢乐。全家大吃一顿、多买些日用品、带耳朵有问题的女儿去看早该看了的医生。这有什么不好呢?他真正担心的是,眼见而立之年即将到来,自己到底能不能成为作家,靠写作维生呢?
人的命运难说,事后回想,一个小动作,往往决定了一生的走向。要不是老婆塔比莎始终认定史蒂芬‧金有才华,写作绝不是浪费时间,总是鼓励他多花时间在写作上;要不是她从字纸篓里把已经被揉掉《魔女嘉莉》(Carrie)草稿给检了回来,抖掉烟灰,摊平开来阅读,还贴心地对老公说:这个有搞头,你一定行的!其实史蒂芬‧金能否挣脱金锁走蛟龙,平地一声起高楼?只怕还在未定之天呢。但不管怎么说,1974年,《魔女嘉莉》(Carrie)出版已经是一个历史事实了。这本书像个实现了的「美国梦」,让史蒂芬‧金一鸣惊人、一飞冲天、一夜成名,也造就了美国文学史上最重要的一位畅销书作家——接下来,他将花三十年时间,以只手之力,开创出「社会恐怖小说」(social horror fiction)这一类型阅读,与安‧莱丝(Anne Rice)、狄恩‧昆兹(Dean Koontz)、彼得‧斯陶伯(Peter Straub)、约翰‧法瑞斯(John Farris)等人共同铺设出一条宽阔的大道来。
《魔女嘉莉》预付版税仅2500美元,畅销之后,光平装本版权就卖了40万美元,他拿到一半的20万,等于31年的教书薪水。史蒂芬‧金时来运转,终于发了!能够无忧无虑,全心全意做他爱做的事,他也更加勤奋了。此后三十年里,每天一大早,他就起床,坐到打字机前写作,至少要写个1500字才起身,且每年只在国庆节、生日和圣诞节这三天停笔歇息(后来他承认,这是为了找话题才这样说的,其实一疯魔了,这三天照写不误!)。「我不断地写,因为我做这个最在行了。有人花上二十年做心理分析,想去了解他们为何有某种兴趣和感觉,我只是放纵它们。」「当我坐在打字机前时,我知道我有多认真。」某次接受访问时,史蒂芬‧金曾这样说道。
到了1982年,短短8年中,他已写出10本小说,本本卖钱。1985年之后,速度更快了,曾在15个月内,连续出版了四部新作,其中《它》(It),厚达1138页,重逾三磅又七盎斯半,简直是书市大忌,但照样「吓吓叫」,独占鳌头,畅销百万余册。1988年,他曾有四部小说同时登上畅销书排行榜,成了美国出版界破天荒的大事。整个八十年代里,史蒂芬‧金可说攻无不胜,战无不克。据统计,这十年里,美国大大小小最畅销的25本书里,他一人就包办了7本,当真空前绝后!
版税之外,从第一本小说起,史蒂芬‧金的另一笔财富就是来自影视收入。由于他实在会讲故事,且惊悚悬疑还带着血腥杀戮的内容,又格外适合改编影视,因此几乎每一本小说都被搬上银幕,让八○年代过着相对太平却也单调日子的美国民众,获得了刺激的宣泄。有人曾私下统计过,1990年秋天,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史蒂芬‧金同时有一部小说在电视播出,两部小说在电影院放映,另一部正在拍摄中。其利益之庞大,可想而知。事实上,今天我们所熟知的好莱坞工业与出版市场紧密结合,「小说还在写,电影就说好会开拍」的这一生产模式,几乎就是由史蒂芬‧金始作俑者,再经过约翰‧格里逊(John Grisham)、麦克‧克莱顿(Michael Crichton)、汤姆‧克兰西(Tom Clancy)这几位畅销天王发扬光大而确立的。
史蒂芬‧金写得快又卖得好,名利双收,出版等于印钞票,昔日戏言富贵事,今朝都到眼前来。然而,他似乎又焦虑起来了。本来就爱喝两杯的他,到了1985 年,酒瘾、药瘾纷纷上身,不但酗酒,还吸食古柯碱。这是为什么呢?「成名症候群」的患得患失以及定期出版的压力,都可能是原因,但以史蒂芬‧金在此时期的出书质量来看,大约都不成问题。只怕还是隐藏在意识底层的,「为何要糟蹋天分?为何要浪费时间?为何要写这些垃圾?」,如影随形,如蛆附骨,老校长的魔咒还在蠢蠢作祟着。
从担心「恐怖」到担心「不恐怖」
1982年,史蒂芬‧金已经接连写出《午夜行尸》(Salems Lot)、《幽光》(The Shining,又名《鬼店》)、《玉米田的孩子》(Night Shift)、《再死一次》(The Dead Zone)、《燃烧的凝视》(Firestarter)、《狂犬库丘》(Cujo)这些轰传一时的叫座小说,声名大噪,隐隐然具备「畅销霸王」气象之时,他却出版了《四季奇谭》(Different Seasons)。这一本书,颇出读者跟出版界意料之外,是由四个中篇小说组成,前三个与恐怖几乎沾不上边,最后一个虽颇惊悚,但跟之前的「超能力」、「吸血鬼」、鲜血满地滚流相较起来,简直是小巫见大巫了。关于这本书,史蒂芬‧金后来曾透露:「我花在上面的精神比任何一本书都多。」「也许一生再也不会出版另一本完全相同的书了。」为什么要花这么多精神?为什么再也不会有第二本了?问题的答案还是得从这本书里去探索。
史蒂芬‧金在《四季奇谭》的〈后记〉里追述,当他出版《魔女嘉莉》后,又写了《午夜行尸》(Salems Lot),编辑替他有点担心,原因是怕他被「定型」为「专写恐部小说的作家」。史蒂芬‧金对这事看得较轻松,要他等几年再说,原因是「在美国,没有人能专靠写恐怖小说赚钱」。言下之意,当然是指他还会转型的。后来,《幽光》又大卖,编辑更担心「定型」问题了。史蒂芬‧金却还是一派轻松,认为被定型也无妨,「如果读者喜欢,我就写恐怖小说好了,这样也不错。」等到《四季奇谭》出来了,他的编辑还是在担心,重点却不一样了:「我看里面大概没有一篇是恐怖故事的了。是不是?只要一篇就好。」「我大概可以加强一点恐怖气氛。」「好极了!还有那本新小说——」「写一辆闹鬼的车如何?」「这才对呀!」
从担心「恐怖」到担心「不恐怖」,清楚说明了市场的力量正一步步把史蒂芬‧金给「定型」下来。却也说明了,就算一生最爱是恐怖,就算写了8年10部小说,本本畅销之后,他还是有些疑惑,无法肯定自己到底是不是在写些「垃圾」、在「糟蹋天分」、在「浪费时间」?这种焦虑,透过书中公认史蒂芬‧金的化身,也就是叙事者戈弟的口中说得很清楚:「许多书评人说我写的东西都是狗屎,我也时常觉得他们说得没错……我的小说看来近似神话,因此时常被视为荒诞不经。……我想知道我所做的这一切,是否有任何意义?一个人能以杜撰、捏造的小说致富,这算是什么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