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现当代著名短篇小说读后感
⑴ 《50伟大短篇小说》读后感
第一《鸟》。作者:布鲁诺.舒尔茨
小说写了一个父亲,喜欢鸟,研究鸟,最后达到疯狂的地步,脱离生活,最后他的鸟的王国被毁灭。
写的是个父亲,但和父亲丝毫无关。
小说的格调是灰暗的,第一句话昏黄无聊的冬日到来了。日子因为寒冷无聊而变得坚硬。也许象征着我们无聊的日常生活。
小说的主角没有说过一句话,完全从一个第三者的角度去描写了父亲的形象。父亲克服重重困难,花了大笔银子,购入鸟蛋,然后孵化他们,后使它们交配出新品种,最后研究达到疯狂的地步,完全脱离生活,自己也变得像一只鸟。
父亲的形象是立体的,他为了研究鸟,从开始对母亲心不在焉,到后来自己搬到阁楼里与鸟在一起。
现实生活永远都是平淡,苟且的。于是我们都要有爱好,当爱好变得特别强烈,变成嗜好,就会影响我们的生活,而不是每个人的嗜好都能够被人理解。而有的人能通过嗜好获得成功,就叫成就理想,而别的人不能通过嗜好获得成功,只是徒耗时间,就叫玩物丧志。
书中的父亲研究鸟达到癫狂的地步,脱离现实,我们普通人大多不会那样,但是也正因为不会全情投入,所以成就也就有限,流于平庸。但如果你全情投入后,没有获得成功,那就会变成别人眼中的笑话。这个父亲也许就是个这样的人。
第二《竹林里》。作者:芥川龙之介
小说写一个武士带着妻子回家,被一个强盗诱惑到竹林里,一番经过,武士被杀死,妻子逃跑,强盗一天后被抓。我们事后只能通过七个人的证词去试图了解真相。
第一个樵夫是事发后第一个现场发现者,提供了一个基本事实,武士被杀,他也可能是在武士的叙述中拔走匕首的人。
第二个行脚僧是事发前的最后一人,看到武士和他妻子经过。
第三个差役,抓到了强盗,提供了强盗的人设,一个好色的盗贼。
第四个老妪,那个妻子的妈妈。提供了武士的人设,性格温和。妻子的人设,好强,不逊男人。且除了武士没有其他相好。
第五个强盗。他承认是他杀的武士,而且说既然到了这个地步无需隐瞒。他的陈述说他占有女人后,女人和他说他和她丈夫只能跟一个人走,于是他给武士比武的机会,在比武中杀死了他。
第六个那个妻子。她陈述说在她被强盗占有以后,她觉得被侮辱了,不想活了,但也不想让目睹她的侮辱的丈夫活于是杀了她丈夫,结果又没勇气自杀。
第七个武士。他说妻子被占有以后,被强盗的甜言蜜语诱惑,和强盗跑了,他羞愤中自杀了。
小说通过强盗,女人,武士,叙述了三种不同的结局,似乎在逻辑上都是合理的,但也都有他们主观臆测的东西在里面,也有他们愿意相信,并且想让你相信的东西在里面,于是我们再也了解不到事情的真相。在一个罗生门里打转。
罗生门,我们每天都生活于其中吧。没有哪个人是完全真实的,我们所看到的都是别人愿意让我们看到的东西,都是经过了掩饰,美化之后的东西。小说通过一个杀人案讲述了这个事情。
第三《鼻子》。作者:芥川龙之介
小说写一个年过五十的僧人,有一个特别的鼻子,从上嘴唇上方一直垂到下吧额底下,一个巨大的缺点。
僧人一直为这个鼻子所困苦,虽然想表现的不在乎,可是实实在在的伤了他的自尊心。他尽量使自己看上去正常,又想从哪里找到一个一样的鼻子以求安慰,都没能达到,另一方面一直寻求解决方法,最终有了一个方法,让他的鼻子变得和正常人一样。
他的鼻子变得和正常人一样了,然后小说最精彩的部分来了。在僧人理解,鼻子变普通了,那么他也就和别人一样了。
别人更加放肆的看着他的鼻子,好像鼻子比从前更可笑了。其他僧人确乎是在他面前,他背后嘲笑他了,而且比以前更厉害。
书中原话:以前他们笑得可没这么肆无忌惮。人们心中有相互矛盾的两种感情。当然,对他人的不幸,人们莫不表示同情。可是一旦那人勉力摆脱了不幸,别人又感到有点索然无味。稍稍夸张一点说,人们甚至会希望那人再次陷入同样的不幸。
对于别人的不幸,我们的道德都要求我们给以同情,但内心里多多少少会有一丝庆幸那不是自己的。我们大多数时候是愿意帮助不幸的人的,因为这样让我们感觉到自己的优越感,而且帮助弱者让自己感觉更好。但是当这个弱者来到了和我们同样的水平之后,人们的心里就会发生微妙的变化。这个人以前不如自己,现在和自己一样或者甚至强于自己了。在内心里就会有些不快,哼,别看你现在这样,你以前可是那样,那样的。人性的自私体现无疑。
再来说僧人自己,顶着一个巨大的缺点生活了几十年,虽然要表现的不在意,内心里是十分在意的,但是漫长的时间过去,可能也早已适应了在这种状态下去与别人交流。一旦某一天,没有了这个缺点,可能整个人生,与他人的关系,都要从新定义与适应。
就像电影《肖申克的救赎》里摩根弗里曼的经典台词:这些高墙很奇怪,最初你恨它,然后慢慢习惯它,再久一些,你就离不开它。
那个在很老的年纪被放出监狱的老头,离开了监狱的高墙他已经不会生活,最后自杀了。这个老头和小说中的僧人很像。在他们的生活中都有一个很大的不如意,让他们憎恨,而后慢慢习惯,但是这个不如意在一定程度上也保护了他们。羞耻的鼻子带给僧人耻辱,但同时也减少了对他的攻击。监狱剥夺了老头的自由,但也给了他一种不用自己去思考安排的“稳定”生活。
而在这个不如意没有了之后,他们却没有一种解决这一问题的睿智。人性真是复杂,看来随着人生际遇的不断变化,随时调整好自己的心态,这是巨大的智慧。
第四《鸡蛋》。作者:舍伍德 · 安德森
小说写了一个父亲,三十四岁以前,单身汉的生活随遇而安,与世无争。然后结婚生子,变得雄心勃勃。
第一次创业,夫妻俩办了一个养鸡场,耗去十年光阴,以彻底失败告终。
第二次,在一个小镇火车站对面,开了一个小小的餐馆。为了增加营业额,决定二十四小时营业,于是白天母亲,夜晚父亲。
慢慢长夜里,如果没有多少事做,父亲就有时间进行思考,这导致了他的悲剧。
父亲思考的结果,是要使夜晚来吃饭的年轻人感到快乐,幻想着以后成群结队的年轻人在夜晚来到他的店找乐子。
决定命运的时刻到来了,某天夜晚,店里来了一个年轻人,父亲想要用表演让年轻人感到快乐。
他先是有些怯场,后来要给年轻人表演如何使一个鸡蛋竖着立起来,可是表演好多回都不成功,经过半小时的努力,好不容易成功了片刻,可是年轻人早已没有再看了。等年轻人再看,父亲又不能成功了。
看年轻人不感兴趣,父亲急忙向他展示以前开养鸡场时保留下来的那些小鸡的变异了的标本,比如有着七条腿两个脑袋的小鸡标本。客人还是不感兴趣,还有些恶心,要起身离去。
父亲通过请客人免费喝咖啡,抽雪茄的方式,使客人观看他的又一次表演。把一个鸡蛋用醋煮过以后,使蛋壳变软,塞到一个瓶子里,然后送给客人。父亲卖力的表演,以致有些做作,让客人觉得他不正常。当父亲快要成功的时候,客人等的火车来了,客人要走掉,父亲迫不及待强行把鸡蛋往瓶子里塞,蛋壳瞬间破裂,蛋液喷溅到父亲身上,已经走到门口的客人终于笑了,哈哈大笑。
小说让人有些惆怅,小人物的悲哀吧。你的奋斗,你的表演,在别人那里分文不值,如果你不能对别人有益,别人甚至不会为你浪费一点点时间。在你成功以前,你要花钱买别人的时间,来让他观看你的表演。
第五《陪衬人》。作者:左拉
小说写一个富翁杜朗多某一天想到了一个天才的创意,收集市面上的丑女,是真正的很丑很丑的女人,将她们集结起来,以小时或天出租给有需要的贵妇们。
红花是需要绿叶来衬托才能更加显得娇艳的,一个长相一般的女人,走在大街上可能会被无视,但是如果她身边走着一个特别的丑女,就会凸显出她的美丽。
《唐伯虎点秋香》里四大才子喊秋香那一段就这个意思。其实不只是长相,长相只是一个特殊的方面,很多的方面,感受都是来自于对比,没有丑陋哪里来的美丽呢,没有低下如何衬托出高贵呢,没有庸俗哪里来的高尚呢。
记得有一则新闻说一个班级里评选最受欢迎的同学,最后得奖的不是最有能力或长相最好看的,只是一个平平常常的普通儿。记者采访为什么她会当选,原因是她愿意当一个陪衬。我们多多少少都是以自我为中心的,而有一个人甘愿作一个陪衬,以让你能够出彩,当然会受你的欢迎。
老子说圣人不死大盗不止。如何能突显圣人呢,一个恶人是最好的东西。所以上德不德,是以有德;下德不失德,是以无德。
有时候一个有能力的人去甘愿做一个绿叶,这更需要一种胸怀。知其雄,守其雌,为天下溪。为天下溪,常德不离,复归于婴儿。
多读书有时候有这种好处,你从一本书里理解到的东西,有可能会加深你对另一本书的理解。
第六《圣诞树与婚礼》。作者:陀思妥耶夫斯基
写一个达官贵人对金钱的变态的追求。
陀氏通过一次儿童舞会,达官贵人了解到一个十一岁的女孩有三十万卢布的嫁妆,然后这个达官贵人对小女孩的刻意接近,对贫穷女教师的儿子的粗鲁的对待,最后五年后这个达官贵人取了那个小女孩,可以想象这五年中这个贵人都做了些什么。有钱人的思想可能变得多么肮脏,变得多么贪婪,为了嫁妆,处心积虑的去求取一个十一岁的女孩!
第七《项链》。作者:莫泊桑
一个普通之家的女人,因为虚荣,在去参加一次晚会的时候,借了朋友的一串项链,最后弄丢了,以至于为了赔偿这串项链,夫妻两人连普通的日子都过不了了,过了十年一贫如洗的生活。
莫泊桑让她最后发现那串项链是假的,真是绝妙的讽刺,对一个贪慕虚荣的女人最强有力的讽刺,悲剧了。
爱慕虚荣,不光是女人,每个人都会有吧。每个人都喜欢比别人活的好,吃的好,穿的好,用的好,关键是这些你能不能负担得起。有些人克制不住自己的欲望,不惜负债去追求自己负担不起的生活,那就容易悲剧。
尽量克制自己的欲望,安于自己所属的阶级,对比自己活的好的人不要嫉妒。钱吗,多有多花,少有少花,话糙理不糙。
第八《竞选州长》。作者:马克吐温
一个纯洁无暇的人,在他打算竞选州长以后突然就变成了伪证人,小偷,盗尸贼,酒疯子。
精彩的比喻,如果你成功,那么你得到的将是真敌人与假朋友。想起聊曾国藩的时候,有人说对于功成名就的人,也要承受诋毁与攻击。
当你默默无闻的时候,没有人来攻击你,当你成功了,就将触动别人的利益,或者简简单单只是看你不爽。
第九《白色寂静》作者:杰克伦敦
依然是杰克伦敦的风格,依然是北地,雪橇,拉雪橇的狗,恶劣的自然条件,人的生命。
故事简单,一个人带着他的印第安妻子和朋友在旅途中行进,一颗古树的倒塌压住了主角,受伤,死去。
没有《乞力马扎罗的雪》里主角的那种悔恨和多愁善感,只有简单的死去。人在恶劣的自然环境里屈辱的死去。
在这种环境当中,没有什么所谓人生的意义,只有生命,或者坚强的活下去,或者屈辱的死去。
饱暖思淫欲,只有对解决了存在,温饱问题的人,生命的意义才是个问题!在某些情况下意义没有意义,只有存在才有意义。也许有些震撼,但又怎样呢,对我自己,虽然感觉很贫穷,到不可否认温饱问题是不成其问题的了,生命的意义还是个问题。
第十《乞力马扎罗的雪》作者:海明威
海明威除了《老人与海》外最喜欢的小说。写一个作家和他的妻子去非洲大草原打猎,由于疏忽腿部受伤,发生坏疽,最终致命。主要是写他临死前对过去生活的回忆。
小说主题我想还是写一个人的精神追求,最初他是个出色的作家,而后为了安全感,为了安逸,他卖掉了过去。
在爱情方面找了一个他不爱的富婆一起生活。讽刺的是一切都是谎言,他却比真心爱恋时做的更好。在精神追求反面,舒适的每一天早已耗去了他的能力。攒下的片段,留到更有把握再写。等到最后再来写。可是最后永远也没有写。只留下了什么都拖得太他妈久了的悔恨。
行动永远大于没有行动的思考。可能我们每个人都会有这样的感想,想的很多,可做的很少。最后空流悔恨。
工作的辛苦,休闲的舒适。精神上的追求,路途是艰难的,而且还是孤独的,而肉体无疑是贪图享乐,好逸恶劳的。如果一件事情有着明确的物质利益,比如金钱的收获,或者健康的体魄,那么是比较容易坚持下来的,但精神的追求,孤独愁苦疲劳,而收获可能非常少。
开篇里,乞力马扎罗山顶那只冻死的豹子。一只草原上的动物,跑到白雪皑皑的山顶,干什么呢?乞力马扎罗山在非洲有着神山的美誉。那只豹子也许象征着人类的精神追求,它找到了吗?也许有,也许没有,但冻死的躯体也可能是一种象征,象征着另一种永恒。
第十一《小官员之死》作者:契诃夫
一个小官员,由于一个喷嚏喷到了大人物身上,开始道歉,大人物先是不理,到不耐烦,最后终于呵斥了他,竟然把这个小官员吓死了。
故事简单至极,所反映的内容却让人深思。为什么会这样呢,是环境,那个小官员为什么对一个喷嚏喷到了大人物就怕成那样。是因为一个封闭式的社会环境吧,可能那个时代的俄国,大人物对小人物拥有着莫大的权利。在天朝也会很有体会吧,现代社会还好,不当官还可以干别的吗,如果是古代,你得罪了某个大人物,你的仕途你的人生基本上就毁了。现代社会的体系应该也是一样,只不过就算不当差了,毕竟选择余地还是有的。庆幸生活在一个有选择的年代吧。
突然想到所谓国人的奴性,似乎也是环境造成的吧。在古代这样一个封闭的环境里,如果你得罪了一个七品县令,你能怎么办呢,假如你无权无势,而且官官相护的背景下,最好的方式也许就是给大老爷磕头赔罪。
第十二《变色龙》作者:契诃夫
小说通过一个警察处理一起狗咬人的事件的方式,反映了这个警察或者说社会中无所不在的势利眼。这条狗是不是将军的,对这个警察处理案件的方式有着决定性的作用。
我们每个人都是势利眼,只不过有些人表现的比较明显,有些人比较含蓄,变色龙是把势利表现得最直白的。根本不用将军自己出面,只是将军的一条狗,就已经决定了事件的发展。
第十三《里昂的婚礼》作者:茨威格
法国大革命时期,里昂的一对新人,先后被投入一个监狱,在明天就要被执行死刑的时候,在监狱里举行了他们的婚礼。
最后没有奇迹,虽然他们感动了监狱里的人们还有狱卒,他们还是被枪毙了。这更加的现实吧。
那么他们举行婚礼的意义在哪里呢?他们有超越死亡吗?并没有。但是故事还是很有冲击力,他们的爱情虽然并不能超越死亡,但是这可以让他们,和周围的人对死亡不在恐惧。就像第二天早上,姑娘醒来的第一句话是“我准备好了。”
很好的小说,就像人生,就算你再怎么成功,得到你想得到的一切,你也不可能超越死亡。但是我们可以通过自己的人生,做到让自己没有遗憾,最后面对死亡说上一句“我准备好了”,这应该是最好的面对死亡的态度。
⑵ 汪曾祺短篇小说读后感
汪曾祺的短篇小说就像一杯淡淡的茶,需要静下心来慢慢的品味。接下来我为大家整理了汪曾祺短篇小说读后感,欢迎阅读!
汪曾祺短篇小说读后感篇一
平凡的人物,从中又折射出不平凡。作者以朴实清新的笔触写那些平凡实在的人,写他们的生活,写他们的生,写他们的死,写他们的所想,写他们的所做,写他们的欢乐,写他们的悲伤……生活中的点点滴滴,作者都写,天大的事儿,芝麻绿豆的小事儿。詹大胖子,连老大,八千岁,高阎王,王四海,陈四,陈小手……嫁娶,生孩子,卖椒盐饼子西洋糕,卖米,唱戏,求雨,买奖券,卖艺……作者写了许多“小人物”,写了许多仿佛并“不值一提”、“微乎其微”的“小事儿”,但从中却透露出生活的酸甜苦辣,人世的悲欢离合。作者正是以这样的人和这样的事去阐释生活,阐释人生。到底什么是真正的生活?这就是。什么是真正的人生?这就是。
第一次读汪曾祺的小说,我就被吸引住了,深深地。我只感觉他的小说中充满了无穷的生活的乐趣。我为小说中的人物而哭而笑,而喜而悲。平凡的百姓永远是生活的主题,平凡的百姓永远是历史的主题。
我很欣赏作者在《小说三篇》之一《卖蚯蚓的人》中所说的几句话:“我对所有的人都有兴趣,包括站在时代前列的人和这个汉俑一样的卖蚯蚓的人”“我要了解他们吃什么和想什么”“我是个写小说的人,对于人,我只想了解、欣赏,并对他们进行描绘,我不想对任何人作出论断”“我对人,更多地注意的是他的审美意义”。正如此说,作者在他的每篇小说中几乎不作议论,只是很自然地展示平凡的人、平凡的生活的原型,让读者去感受那种平凡而又不平凡的美。
生活中处处都有美,我想这正是源于它的琐细,它的亲昵,它的真实。
汪曾祺短篇小说读后感篇二
汪曾祺的小说就像一杯淡淡的茶,需要静下心来慢慢的品味。在质朴自然、清淡委婉中表现自己的独特乐趣。他力求淡泊,脱离外界的'干扰,精心营构自己的艺术世界,具有浓郁的乡土气息。
在他的笔下有住在庵里的和尚、串村走户的女挑夫、手艺了得的锡匠、掏粪工、赶牛人,也有西南联大的文嫂、金昌焕等各式各样的人物,他们都不是什么达官显贵,都只是普通的老百姓,有的只有平平淡淡的不同的人生。他笔下的人物形象写的很真实,并不是好人全好,坏人全坏,写十一被打后,老锡匠去找人算账,打十一的那人也会害怕,村里的干部也对施暴的人进行了惩罚,《胡里杂记》中的那些富人小姐们去庙里的时候也会施舍给叫花子们一些钱。不过给我印象最深的是那些人物身上所体现出来的讽刺意味。如:明海和尚虽然是当家和尚,可是他距离那一要面如朗月,二要声如钟磬,三要聪明记性好的标准还差的很远,甚至可以说是一个都不具备,可是他还当得好好的。
在《七里茶坊》中的赶牛人们在大雪天还要坚持把牛赶下山去,其中有段话是这样说的“头两年,大跃进,大炼钢铁,夜战,把牛牵到地里,杀了,在地头架起了大锅,大块大块煮烂,大伙儿,吃!那会吃了个痛快,这会儿,想吧!”这其中就是对大跃进人民公社化运动的讽刺,还有《胡里杂记》中的李三,本来他应该管理市井中的叫花子的,可是对于有一批人他不管,而是在他们“收获”后去管他们要钱,讽刺味十足。他的小说语言是一种散文化的语言,他常用细致的语言描写周围的环境、人物形象等。他曾在《大淖记事》中这样描写“淖,是一片大水,说是湖泊,似还不够,比一个池塘可要大的多,春夏水盛时,是颇为浩淼的,这是两水道的河源”后面还有相当细致的描写,在写到小英子的外貌时“小英子这天穿了一件白夏布上衣,下边是白纱布的裤子,赤脚穿了一双龙须草的细草鞋,头上一边插着一朵栀子花,一边插着一朵石榴花。”汪曾祺经常用一些细致的外貌描写和语言描写来塑造一个人物形象。
这些语言给人以散文美的感受,可以说是“散”和“淡”的完美结合,但就是这样一种散文化的平淡语言给他的小说平添了一份特殊的韵味。虽然是散文化的语言来写小说,有“形散”的嫌疑,但是从他的小说中其实不难看出他的情节安排其实是很紧凑的,如《受戒》中明子随舅舅去出家的时候就遇见了小英子,后来又相继遇见了几次,而且文中也说过和尚是可以娶亲的,这样发展到最后小英子问明子愿不愿意让她做他媳妇这里,一切都是水到渠成的。
他的有些故事情节安排的很巧妙,如《陈小手》中先是描写陈小手的手是如何的小,他接生是如何的厉害,接着写那个军官的夫人难产了,接生婆们都束手无策,这时就有人提议要陈小手来,然后描写陈小手是如何费劲力气成功接生的,接着是军官的感谢,到这里似乎都没什么出彩的地方,直到后来出现的那一声枪响,这时读者才如梦初醒般回过神来,也就是这一个结局让全文的境界提升了。让人唏嘘军官的无耻以及陈小手的悲哀。
⑶ 著名短篇小说《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五篇
读后感作文:我的叔叔于勒
有一段时间我以前认为:“外国的月亮比中国的圈。”自从读了法国作家莫泊桑的《我的叔叔于勒》之后,我的思想翻了个个儿。这篇小说象一面照长镜,清楚地照出了资本主义社会的狰狞面目,使我认识了这个社会的罪恶本质。
在小中,作家以辛辣的笔触讽了菲利普夫妇吝音,嫌贫爱富。当于勒花了自己应得的遗产并大大占用了菲利普应得的那部分时,他们将其视之为“混蛋”、“无赖”;当于勒被迫出走,在海外赚了点钱时,他们立即对于勒寄以厚望,甚至每个星期都到海滩上等候于勒回来,为的是从他那里得到什么甜头;但当发现于勒不仅仅没有成为富翁。反而沦落为卖牡的小贩时,菲利普夫妇的市侩面目便幕霉无遗了,连善良的约瑟夫出于同情多给了于勒十个铜子也要遭到克拉丽丝的斥骂:“你简直是疯了!拿十个铜子……给这个流氓!”最后,他们悄悄地离开于勒而去。
这面镜子照得多么清晰透激啊!它照出了菲利普夫妇卑都的灵魂,更照出了资本主义的“庐山真面目”。时过一个世纪,当今资本主义社会的状况究竟如何呢?我听说这样一件事:在美国,有个小孩拾了一万美元之巨款,把它交还给了失主。但他不仅仅没有受到社会的赞扬,反而在一次评选“若干最……”的活动中,被评为“最俊的人”。理由是拾的钱就应归自己,不就应交还失主。这简直太荒.唐了!然而这是事实!这充分说明“人不为己,天诛地灭”、“金钱至上”是资本主义社会天经地义的准则。“老”的资本义义也好,“新”的资本主义也罢,无一例外。
《我的叔叔于勒》确是认识资本主义社会的一面镜子,它使我认清资本主义社会的本质,也从另一方面激发我更加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我要向人们说:“中国的月亮比外国的圈!”
著名短篇小说《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
上初中时,读莫泊桑的《我的叔叔于勒》,感受并不太深,只记得老师讲这篇小说反映了资本主义社会人与人之间赤裸裸的金钱关系,菲利浦夫妇是自私贪婪、冷酷无情的小市民的典型代表。现在作为一名教师,年过不惑,重教这篇经典课文,感觉完全不一样了,觉得这篇作品简直是反映穷人辛酸生活的杰作。课文中字里行间都能体现出穷人生活的艰辛苦涩,读后不由人不为菲利浦夫妇掬一把同情之泪,深感莫泊桑是当之无愧的短篇小说巨匠。
文章一开头就写出了这个家庭的窘况:“我小时候,家在哈佛尔,并不是有钱的人家,也就是刚刚够生活罢了。我父亲做着事,很晚才从办公室回来,挣的钱不多。我有两个姐姐。 我母亲对我们的拮据生活感到非常痛苦。那时家里样样都要节省,有人请吃饭是从来不敢答应的,以免回请;买日用品也是常常买减价的,买拍卖的底货;姐姐的长袍是自己做的,买15个铜子一米的花边,常常要在价钱上计较半天。 ”
读到这段文字,有过相似家境的人,一定会感同身受的。虽然这讲的是19世纪法国的穷人家庭的生活,但是真让人觉得讲的是曾经经历过或者正在经历的事,全天下每天像这样艰辛生活的穷人,我想,现在一定还很多很多。当下并不是一个土豪遍地、富二代横行的时代,不可能人人花钱如流水,消费连眼都眨,买东西只看品牌不看价钱。像菲利浦那样的家庭应该还不少吧?不知还有多少人整日在为盐米油盐精打细算,为衣食住行愁眉苦脸?
小说里提到菲利浦一家之所以去哲尔赛岛旅行,是这么说的:“ 哲尔赛岛是穷人们最理想的游玩的地方。这个小岛是属英国管的。路并不远,乘小轮船渡过海,便到了。因此,一个法国人只要航行两个小时,就可以到一个邻国,看看这个国家的民族,并且研究一下这个不列颠国旗覆盖着的岛上的风俗习惯。”
读到这段文字,不由人从法国菲利浦一家的事想到现实中的旅游,旅游的确是很惬意,很畅快,很潇洒的事,但那是要花一大笔钱的!生活拮据得如菲利浦夫妇一样的人怎敢有游山玩水,览尽天下奇景的奢望?对他们来说“身上衣裳口中食”才是头等大事!但穷人除了衣食之外,还是得有点儿愉悦身心的精神生活的,所以就采用这种近游哲尔赛岛以遂“出国游”心愿的举动。想到这些,怎能不让人为天下的穷人感到一缕辛酸,觉出一股苦涩?当然这些话,生活悠闲自在、无忧无虑的人是听不进去的,因为“白天不懂夜的黑”。锦衣玉食的皇帝陛下怎么会感受到饥寒交迫的街头流浪汉的痛苦呢?
小说中还有一段文字描写旅行中若瑟夫的父亲菲利浦看见有身份的人吃牡蛎,他被那种高贵的吃法所打动也决定请家人吃牡蛎。菲利浦的妻子也就是若瑟夫母亲对此的反应是这样的:“ 母亲有点迟疑不决,她怕花钱;但是两个姐姐赞成。母亲于是很不痛快地说:"我怕伤胃,你只给孩子们买几个好了,可别太多,吃多了要生病的。"然后转过身对着我,又说:"至于若瑟夫,他用不着吃这种东西,别把男孩子惯坏了。 ”
这段令人忍俊不禁的文字,马上会让人想到现实生活中无数穷人家中类似的辛酸苦涩小事:花钱时锱铢必较、犹豫不决,恨不得一分钱掰两半花却还要“舍曰欲之而必为之辞”,找出点儿借口来维护一下可怜的虚荣心。写得真是太传神了!但是稍具悲悯情怀的人,谁又忍心嘲笑菲利浦的妻子这样的穷人呢?对他们,除了寄予深深的同情之外还能有什么呢?
这样看来,正因为菲利浦夫妇经济是那样的拮据,家境是那样的窘迫,而又无力改变自己可悲的命运,所以只能寄希望于发了财的于勒,可以说于勒就是他们的救命稻草,而一旦发现于勒原来成了穷光蛋,他们的希望彻底化为泡影,十几年来竹篮打水一场空,他们的心情是可想而知的,他们对穷光蛋弟弟于勒那样强烈的反应也就可以理解了。这一切都因为他们是穷人!莫泊桑简直把社会上穷人这个占有相当大比例的阶层的辛酸痛苦写尽了!
有句话说,“小说除了人名,什么都是真的”,的确如此!《我的叔叔于勒》真算得上是一篇法国版的《穷人列传》,莫泊桑像法国的太史公!
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
在小说中,作家以辛辣的笑触讽刺了菲利普夫妇的贪婪吝啬,嫌贫爱富。当于勒花光自己应得遗产并大大战胜了菲利普应得的那部分时,他们视之为“混蛋”、“无赖”;当于勒被迫出走,在海外赚了点钱时人们立即对于勒寄以厚望,甚至每个星期天都去海滩等候于勒回来,为的是从他那里得到甜头,但当发现于勒不仅仅没成为富翁,反而沦落为卖牡蛎的小贩时,菲利普夫妇的市侩面目便暴露无遗,连善良的约瑟夫出于同情多给于勒十个铜子也要遭到克拉丽丝的斥骂:“你简直是疯了!拿十个铜子……给这个流氓!”最后,他们悄悄地离开于勒而去。
这面镜子照得多么清晰透彻啊!它照出了菲利普夫妇卑鄙的灵魂,更照出了资本主义的“庐山真面目”。走过一个世纪,当今资本主义社会的状况究竟如何呢?我听说过这样一件事:在美国个小孩拾了一万美元巨额,把它交还了失主。但他不仅仅没有受到社会的赞扬,反而被称为“最傻的人”,理由是拾到的钱就应归自己,不就应交还失主。这简直太荒.唐了!然而这事实!这充分说明,“人不为已,天诛地灭”、“金钱至上”是资本主义社会天经地义的准则。“老”资本主义也好,“新”资本主义也罢,无一例外。
我的叔叔于勒的读后感
《我的叔叔于勒》讲的是叔叔于勒的故事。叔叔于勒生活在一个
小职员的家中。他想生活在上层社会。想创业。但是都失败了。
这些经历构成了菲利普夫妇应对自己的弟弟于勒的不同态度。
一向以来,于勒在菲利普夫妇眼中都是一个不务正业的人,总是花钱。还花掉了哥哥的那一份钱。这在本来就不富裕的家中简直是一个打击。菲利普夫妇没给于勒好脸色看。最好竟然把于勒赶了出去。
我觉得文中的菲利普夫妇真的是很势利眼,一开始于勒很穷的时候,就叫他坏蛋,流氓,在于勒有钱了之后又变成好心的人,当在船上看见了变成穷光蛋的于勒,又骂他是讨饭的,流氓。他们夫妇的种种举动真的很让人厌恶。他们竟然连亲弟弟都不认,他能冷血到什么地步,他还是人吗?连动物都明白保护自己的家人,而菲利普夫妇看见了于勒,不但不去认于勒,反而走开。可见菲利普夫妇是多么的冷血,无情,六亲不认而且爱慕虚荣。
在当今社会中,像菲利普夫妇这样的人依然存在。只明白金钱,没了金钱就什么也不是。但是,金钱并不是万能的,但是拥有亲情、友情……才是最重要的,才会是最幸福的。
著名短篇小说《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
《我的叔叔于勒》是法国文坛巨匠莫泊桑的一篇小说。作者以讽刺的写法重现了当时的资本主义社会情景。
于勒是约瑟夫的叔叔,他曾经被称为随意挥霍祖产的流氓,那时的他让人鄙夷。后来他跑去美国,赚了点儿钱,于是他成了菲利普一家口中的正人君子。接下来的十年里他音信全无。十年后在去往泽西岛的船上,他们看见了一位卖牡蛎的老人--他是于勒,因生意失败流浪于此。看见这样的于勒,菲利普一家嫌弃他,并躲着他。
由此我联想到了另一个故事:美国一个小男孩在路边捡到了一万美元,并归还给了失主,但他并没有因此受到称赞,反而被讽刺--真傻。
“有钱能使鬼推磨”,随着时代的变迁,在人们看来钱是万能的。小男孩真的傻吗?在我看来是否定的。他还了钱,既让失主打消了心里的焦虑,又收获了一份美德,这在今后的生活里将是受益无穷啊,何乐而不为呢?我不禁恍惚了。
因于勒有钱,所以巴结;因落魄,所以躲避,菲利普夫妇不过是两个市井小人罢了。人非圣贤,孰能无过?没有哪个人是完美的。尽管于勒曾经放荡,可他去往美国后也已改过自新了。
在一个转角处,一位老人骑着三轮车将一个小姑娘的牛仔裤刮破了,女孩的母亲要他赔50元,可老人身上只有8元多,老人给母女俩下跪十来次,但那母亲铁了心让老人赔,最终还是路人给老人筹钱,那对母女才罢休。
这是路人,但毕竟于勒是菲利普的弟弟啊,“血浓于水”,怎么可以如此薄情?难道于勒在船里没有认出哥哥,没有认出侄子吗?他大可回家,可是他没有。从菲利普与船长的谈话中我们可以知道--于勒不想拖累达弗朗什家族。他有这份心也难能可贵。人是在犯错中成长的,我觉得于勒应该被原谅。
爱钱的人从来不肯放过一个表现世俗的机会--菲利普夫妇将这句话演绎得淋漓尽致。生活固然需要钱,可那一张张冰冷的票子怎如有和睦的家庭来得温暖?试问,当今社会有多少家庭因这些票子变得支离破碎?人赚钱为了什么?自然是为了过上好日子,但每日疲倦不堪,为生计东奔西跑——这就是所谓的好日子吗?
我并不崇尚繁华的街市,更喜欢空气水源良好的农村;我并不觉得赚到大钱是什么好事。我更向往从前的慢生活,人们虽然工作辛苦,收入也不是很高,但生活充实,苦即是甜,更没有职场上的那些勾心斗角,尔虞我诈。
⑷ 《故乡》的读后感悟
《故乡》是鲁迅的短篇小说,其中的人物闰土最后怎么样了?鲁迅先生的著名短篇小说《故乡》可谓是家喻户晓,而读过此文的人,大多很难忘记文中一个人物——闰土。闰土本是一个带着项圈的淳朴少年,他对生活充满了希望,是一个勇敢、活泼的小英雄形象。可在生活的压迫下,在封建社会传统观念的影响下,闰土“沦落”成一个死气沉沉、冷漠木讷的“木头人”。《故乡》写于1921年,取材于鲁迅回故乡处理搬迁事务时的所见所闻。
1934年遇到天气大旱,庄稼颗粒无收,为了一戚租家人的生计,“闰土”不得已把地卖了,从此变得一贫如洗,只能靠租种土地和出外做零工为生。后来“闰土”积劳成疾,但家里根本没有钱医治,也没有富裕一点的亲戚朋友可以帮助他们一家。1936年,五十七岁的闰土因病、因困苦而亡故。凑巧的是,鲁迅也在1936年去世。
⑸ 几则鲁迅短篇小说读后感
这次过年休假10多天,阅读了几本书,其中有一本是鲁嫌毁迅《阿Q正传》,这本书是鲁迅几篇短篇小说合集,说实话读完一则后并不能完全读懂作者想表达的真实含义,总是一篇读完后再去上网查文章表达的真实意思。
《阿Q正传》是这本书中的第一个故事,可能总是容易从益处的角度看问题,阿Q有鲜明的性格特征,他是鲁迅在当时历史背景笔下设定的一个人物,不论其他,我确唯独对阿Q”精神胜利法”记忆犹新,阿Q面对受欺负或是非常气愤之事他可以用“精神胜利法”调节好自己的情绪。我们知道长期心情不好会影响身体,怒伤肝,忧伤肺。林清玄先生有段话令我印象深刻:“人生不如意之事十有八九。常想一二,不思八九,事事如意。”环境不能决定未来,过程也不能决定未来,而是心的向往才决定未来。因此希望我们遇见不如意之事也能使用积极的精神胜利法,换个角度看问题心境也就不一样。
《狂人日记》在追剧《觉醒年代》时,看到蔡元培、陈独秀、李大钊等文人无不赞叹鲁迅通宵达旦写的《狂人日记》,看着他们各自欣喜若狂高声朗读的模样,就非常渴望读到这篇文章,但当真正通篇读下来,感觉一头雾水,文中总提到的“吃人”,不清楚是不是穷苦的百姓争着吃蘸人血的馒头治病......后来才明白这篇狂人日记主要是借狂人之口来揭露几千年来封建礼教吃人的本质,向传统世俗社会挑战的清醒和反封建的民主主义者形象。那个时代有志之士对国家沦陷痛心疾首,秋风秋雨愁煞人......
其中有篇《肥皂》读后似懂非懂,让女儿仔细读读看她是否能读懂。这本书是女儿要求买的,但她读第一篇《阿Q正传》时没读懂,就没往下阅读。女儿看完这篇《肥皂》说这篇说懂了,并跟我解释到:四铭闻见路人说买块肥皂给乞讨的孝女洗洗可能还会有些姿色,其实是他自己动了邪念,还道貌岸然的指责路人没有给予乞讨的孝女几文钱,他自己也是一文钱都没给,四铭买了一块肥皂送给他妻子,为此引来家庭风波一事。经女儿一分析,也大约明白了这篇文章的意思,文章讽刺了一种假知识分子表里不一的行为举止。
在这本书里又重温了一遍祥林嫂,时代背景下的可怜人,那时年少不更事,现在再读,很是悲凉,一个能干且勤快的人因无法主宰自陆搜己命运的硬是被愚昧的恶势力坑害了后半生,让人痛心!
《伤逝》是描写一位女性为了追逐爱情而奋力挣脱封建家庭而全心身投入到她与心仪对象组织的家庭中,女子一心扑在两人小家柴米油盐琐碎家务中,忘却了还有诗意的生活,当无法维系一个早者历家庭需要的基本开销时,俩人之间的感越发淡漠,以至于男子说出让女子绝望的话,女子心灰意冷回到她曾经逃离的家,不久女子就离开人世,为此男子后悔不已,因此这篇文章一人伤一人逝......
⑹ 著名短篇小说读后感或赏析
《在乡下》读后感 读了莫泊桑的《在乡下》,感触颇深。故事非常简单,一位贵族妇女十几年前在乡下领养了一个孩子。而本该被领养的是与这个孩子年龄相仿的邻居家的孩子。十几年后当这个孩子衣着光鲜地返回家中见自己的生父母时,邻家的那位儿子十分羡慕,责备自己的母亲在当年没有将自己送出去,而在夜里出走。小说通过偶然因素带给人物的命运带来的变化,引发了对人性的拷问。 那位儿子只是见了被领养的伙伴衣着光鲜地回来探亲,出于羡慕和妒忌,就忘了父母几十年对自己的养育之恩,反过来责备父母是糊涂虫和土包子,影响了自己的前程,并且赌气离家出走。几十年含辛茹苦的养育在这里抵不过华丽的服饰。亲情抵不过金钱。难怪老妇人哭着说自己累死累活地养了儿子这么久,却落得个如此下场。确实,当年父母舍不得将儿子送走是因为对孩子的感情太深而如今儿子却反过来责备母亲没有送走自己,这难道不是一个巨大的讽刺吗?作者通过这样的情节反差,批判了当时人们的价值观并且狠狠拷问了人们的良知。 纵观现在,这种事情在现实中也屡见不鲜。为了一点的利益,与亲生父母对簿公堂、甚至虐待父母的事情屡见报端。这些人应该好好地反省,唤醒自己的良知。中国有句古话叫做“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更何况是养育之恩呢?金钱、荣誉这一切的一切都乃身外之物。父母的养育之恩是无法用世俗之物品来衡量的。文章鞭挞了那些视金钱与荣誉胜过亲情的人。而对于这种人,文章在最后也给出了答案。“他消失在黑夜里。”这句话就暗示了这种人是不会有好下场的。
⑺ 莫泊桑短篇小说的读后感
认真读完一本名著后,大家心中一定有很多感想,为此需要认真地写一写读后感了。那么你会写读后感吗?以下是我整理的莫泊桑短篇小说的读后感范文(精选8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莫泊桑短篇小说的读后感1
这个寒假我在老师的推荐下细细品味起《莫泊桑短篇小说集》。莫泊桑,全名居伊·德·莫泊桑,19世纪后半叶法国文学大师,优秀的批判现实主义作家,以高超的技艺把短篇小说艺术提高到空前的水平,被评论家誉为“明晰法语的典范”和“短篇小说之王”,与美国作家欧·亨利,俄国作家契诃夫并称为“世界三大短篇小说家”。
莫泊桑患有严重的神经疾病,终身未娶,一生放荡不羁,于1893年,在巴黎与世长辞,年仅43岁。莫泊桑生命虽然短暂,却是法国文学史上绝无仅有的高产作家,一生著有中篇小说三百一十篇,另著有六部短篇小说,这在当时的文坛是绝无仅有的。
而这本书精选了莫泊桑不同背景创作的二十五篇名作——所有著名代表作均已包含其中,书中含有轰动当时文坛的最为出色的短篇小说《羊脂球》。《羊脂球》讲述的是在普法战争期间,几个逃离战争的人们。逃离者们从不同的地方来,聚坐到一辆马车上,大家分属不同的阶层,在逃离过程中的表现自然各不相同。有趣的是:身份尊贵的人并不比别人有修养,比如老板,居然还偷东西,占完便宜就不认人等等。特别是高潮的地方,当需要大家作出牺牲时,那些所谓尊贵的人们没有一个愿意或敢于站出来伸张正义,不但不担当甚至一点不愿付出,反而鼓励或怂恿他们都瞧不起的、身份最为卑微的“羊脂球”为大家作出牺牲时,在危机过后便忘思于前了。
在这篇《羊脂球》中,作者写道:“黑暗中,羊脂球一直在哭泣,在两段曲调之间,有时会传出一声她的呜咽——那是她终于不能抑制的悲泣”。这是对主人公内心情绪细腻的刻画描写,反映出那个时代各个阶层之间的关系,这种在自然中酝酿超凡的艺术风格对后世产生了极大的影响,在现当代的影视和运用。
由此可见,文学是多么伟大啊!
莫泊桑短篇小说的读后感2
读了《莫泊桑短篇小说精选》中的《我的叔叔于勤》有许多内心的想法,在文章中,“我的叔叔”于勤有了钱,“我们”全家希望他早日回来可以给我们带来幸福、奢华的生活,但通过这次旅行,“我们”在船上看到了他,他是一个又老又穷的卖牡蛎的老水手。“父亲”和“母亲”都躲着他,因为他没有钱,从船长口中得知,他没有回自己家乡的原因是:他在哈佛尔还有亲人,不过他不愿意回去,因为他欠了他们的钱。
我有点同情于勤,他从以前的“流氓”变成“卖牡蛎的老人”了,他有本领,能自力更生了,他已经在慢慢的改变了。如果我是克丽丝,一定会和他相认,会给他改过的机会,所以“我的母亲”她的做法,我不赞同。
莫泊桑写的小说反映了当时社会对人的不公平,使人见利忘义,显示当时人那虚荣骄傲的人性弱点。
《关脂球》这篇文章表达了主人公对侵略者的仇恨和蔑视,我读着读着,越来越愤怒了,想到在开始,女主人公曾经好心的把自己的食物分给大家,而在最后结尾之中居然被人嘲笑,让我非常的可怜她,同时对嘲笑她的人感到可悲。
想到我现在的生活,我觉得自己很幸福,生活在那么好的家庭,有父亲的疼爱与关心,能有一个很好的学习环境,每天都开开心心,没有烦恼,生活的很充实。
这本书的内容让人回味无穷,而一个个主人公的经历却让我不由得生起很多感触。
莫泊桑短篇小说的读后感3
莫泊桑一生坎坷,写这本著作时已经带病在身,因而,他的作品是悲伤、愤怒的,从中有夹杂着喜悦。
令我过目不忘的文章叫《项链》。文中讲述一个女人,相貌姣好,却出生于一个贫困家庭,嫁给一个小职员。她经常幻想,自己的家豪华,后许多仆人,自己是个美丽的富太太。她始终觉得,这是她生来必须享有的。
有一次宴会,她去了,穿上自己缝制的衣服,向蚝油借来的宝石项链。悲剧发生了!就应为风光而借了项链,因为兴奋而丢了项链,因为无奈而买了一条一样的项链,因为还债而平明挣钱。十年后,她已不在是她,是个苍老、凶悍的女人。然而,她磨练了自己,使之更加坚强。
她有遇见了老友,坦白了真相,可是,她的好友说那是条假的!故事在惊讶中结束。谁都没想到,一个女人,就因为一条假项链而改变了人生。她面容苍老,对生活不再抱有幻想。只对当日风光宴会中的自己怀念在心。
这篇文章似乎是个冷笑话,笑那个女人的贪心、愚蠢。其实,她在饱受艰苦中最终获胜,虽然最后是个遗憾。这就是莫泊桑的写作风格,悲中带喜。整本书带着强烈的悲愤气息,反映了当时的战乱似乎每一个成名的作家都在战争中度过,满腔热血,文章揭示的主题都是差不多的。看来,只有在米难中才会成熟。
还记得《项链》一文中后这样一段话“‘是的。你没有发觉这一点吧,是不是?两串原是完全遗言法的。’说完她脸上显出了微笑,因为她感到一种足以自豪的、天真的快乐。”是的,人们为何不尝试在压迫中不得不磨练自己呢?最后,是满足、释然的笑容。多么愉快啊!
这本书的每一篇文章似乎都处于一个家掉、一个主题。然而,读起来不感乏味,志向一直读,以满足自己对书的渴望。这才是作者写好这本的成功之处,至少我觉得是这样。
莫泊桑短篇小说的读后感4
《莫泊桑短篇小说集》这本书我已经阅读过很多次了,第一次在书店看到这本书,认为是名人的作品,觉得有必要读一读。看了之后就被深深地吸引了。这本书,没有太过于华丽的辞藻和语句,十分平淡,甚至有些庸俗,但也正因为如此,它读起来才更平易近人,更加现实和亲切,十分有趣。我很认真地阅读,从中体会作者的写作方法。
又一次读,我自以为已经把这本书读透了,但老师说:“体现这本书的价值的是它的语言特点和人物描写的手法,要再一次去细细地体会,你一定会发现新的东西。”显然,我以前只关注了它的语言方面的特殊之处和故事的趣味,并没有看它的人物表现的手法。我又从头开始,去品读书的巧妙的描写手法,果然收获了以前没有发现的东西。
莫泊桑的人物描写可谓是出神入化,它的小说基本上都是写资产阶级小市民、小职员的日常生活,原来十分平淡无趣的素材,经过他的妙笔,变得津津有味。他运用大量的语言描写和心理描写,把人物刻画的活灵活现,人物的一举一动都若电影片一样,不知不觉地浮现在读者的脑海中,栩栩如生。因此才让读者读的有趣。
由于莫泊桑亲自经历过普法战争,对战争的见闻十分丰富,所以他大部分作品都是以普法战争为背景的。想《羊脂球》,就是描写当时法国一行人逃亡的事件。书中对那一行人各自的性格、神态描写十分细致又生动有趣,比喻的修辞手法应用的也和巧妙。很沉重地体现出了羊脂球的痛苦无奈和那一行人的.卑鄙、忘恩负义。《两个朋友》也是以普法战争为背景,这两个人的正义、爱国之心让人十分敬佩,作者运用了许多反面人物来衬托出他们的正直。
这些短篇小说大都批判了人性的贪婪、罪恶与黑暗,指责了资本主义社会的卑贱和战争给人民带来的痛苦。但也有正义和善良的人,他们为了祖国献身,为了坚贞的爱情抛弃一切。它们让我体会到了很多。让我明白了这个社会确实存在一些黑暗的东西,但只要我们做好自己,做一个正直善良的人,我们感受到的社会就是快乐的,美好的。这就是《莫泊桑短篇小说集》带给我的。
莫泊桑短篇小说的读后感5
在新的一年,读新的一本书,这本书的名字叫《莫泊桑短篇小说精选》,19世纪法国著名作家莫泊桑描绘了一个又一个动人的景色和故事,别人所写不到的他几乎全写到了。令我回味无穷。
我最喜欢的故事是《西蒙的爸爸》这个故事讲了西蒙因为没有爸爸被别人嘲笑,他实在忍不住这么大的压力,就像跳河自杀,在千钧一发之际,菲利普来到了西蒙的身边,答应他做了他的爸爸。这让西蒙恢复到往常的开朗。这篇文章让我深刻了解当时西蒙母亲与西蒙两人在当时的镇上受尽别人的冷嘲热讽,受尽别人白眼那种痛苦而又挣扎的心情,西蒙在学校又受尽同学嘲笑,被同学殴打,只因为他没有爸爸。就算一个父亲去世的孩子在西蒙面前也得意洋洋的说;“我的爸爸在墓地里”。这一句句的生硬的话语把西蒙的心深深刺痛了,可世上也有善良的人——菲利普,他让这个小家庭摆脱厄运的缠绕,让他们的脸上重回快乐。当今的社会也有欺凌弱小的人,也有富有爱心体谅他人的人。
就像2008年汶川大地震一样,地震发生不久,全国各地许许多多的爱心人士都献爱心,捐款,把我们中国人的心紧紧连在一起,让我们看到患难见真情团结让我成为可以抵御一切困难的万里长城。真善美是世界上永恒不变的美德,莫泊桑所写的每一篇都没离开过它。
让我们多读读这本书,寻找当今社会的缺陷和人类道德的不足,再去创造一个崭新的生活吧!
莫泊桑短篇小说的读后感6
这篇短篇小说我在初一就读过了。我不曾喜欢过其中的女主公玛蒂尔德。她美丽的容貌落入贫穷的家庭,她认为上天不公,而我却认为她拥有一个爱她的丈夫才是她最大的资本。她追求奢华,追求被万人追捧的感觉,追求一切物质上的享受。我觉得她不懂得珍惜,只会向丈夫抱怨,忽视了丈夫的压力与感受,所以我对她也没有任何好感。
终于,那串“价值连城‘的项链丢了!这时我的心情是复杂的,既认为这是对她的报应,另一方面,又为那贫困的家庭如何赔偿惊人的数目而担心。
当然,后面我的看法有所改变。玛蒂尔德虽然虚荣好面子,但只是一种爱美的天性。十年的还债生活,流逝的光阴慢慢抚平了她浮躁的心,她失去了亮丽的容颜,失去了一切。这时的她虽然朴素地没有一点光彩,但是我觉得她很有担当,是自己做错的事就勇敢面对,负责到底,努力弥补,而不是怨天尤人。这是那个有担当的她,也许更加“光彩照人”吧!
作为莫泊桑的短篇小说,结局当然是极具戏剧性的。虽然我有为女主公抱怨过,但更多的是感谢这次事件,让她明白年轻、容貌不是资本。对生活的态度和珍惜所拥有的心胜过任何一串“价值连城“的项链!
莫泊桑短篇小说的读后感7
今年寒假,我读了《莫泊桑短篇小说集》。这本书主要由莫泊桑的三十篇短篇小说组成。莫泊桑的短篇小说,着重描写了人间百态:人情冷暖、世态炎凉。从他的作品中,我们可以深刻了解19世纪法国的历史、文化和习俗。而他对人性的剖析又是那么的深刻。在这本书中,给我印象最深刻的,就是《我的叔叔于勒》这篇。
在这篇小说中,作者以第一人称描写了一个破落的中产阶级家庭。他们的生活拮据、困窘。但他们又幻想着能过上富裕、体面的生活。他们全家都期盼着远在美洲的于勒能给他们带来大笔的财富,让他们从此过上体面、富裕的生活。这时,于勒在他们心中,就成了神一样的存在,成了他们的精神寄托。他们无比盼望着于勒的归来。
可是,一个偶然的机会,他们遇到了真正的于勒——一个衣衫褴褛的牡蛎贩子。这时,神的形象轰然倒塌。他们唯恐被于勒认出来而避之不及。他们对于勒无比嫌恶,甚至连“我”给了于勒一点小费,都被父母亲责骂。
这篇小说,通过对“我”的父母对于勒前后的截然迥异的态度,充分反映了当时法国人的势利、庸俗和冷漠。
这虽然是一篇写于19世纪的小说,但其中的人物性格,在我们现今的社会中,也不乏存在。莫泊桑通过对这种社会丑恶现象的深刻揭露,从而来教育人们应该积德行善,富有爱心。他的作品,对我们现在的人们,同意有着深刻的教育意义!
这真是一本好书啊!
莫泊桑短篇小说的读后感8
寒假里,我阅读了《莫泊桑短篇小说集》。这本书,是莫泊桑一生小说的集结,其中的许多篇章都流传甚广,影响了许多读者。而莫泊桑本人,也是一位伟大而不浮夸,张扬而不俗的文学天才,甚至可以说,他是十九世纪法国的“短篇小说王”。
在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就是《羊脂球》和《项链》。
羊脂球是个妓女,一向不受人们待见,特别是那些虚伪自大的人。文章的开头到结尾,一直都在用形象、巧妙的语言刻画那些看似贵族人的嘴脸,而身份低微的羊脂球却是一个善良而大方的人,她愿意与那些瞧不起她的人分享食品。
这个胖姑娘虽被人叫做妓女,但她仍有一颗爱国之心。当时一名普鲁士军官扣留了羊脂球和那些“贵族”,要求羊脂球陪他过夜,羊脂球拒绝了,但这又引来了其他人的不满,他们自私心太强,逼羊脂球牺牲自己,可怜的羊脂球,这个胖姑娘不得不做出了让步。但这并没有换来他人的感谢,他们个个换了一副脸,个个疏远她,不屑与她讲话。
在现在的社会中何尝没有这样的事?翻脸不认人,在需要别人的时候毕恭毕敬,不需要别人的时候便把别人远远地甩在后面。就像《羊脂球》中那些所谓的上流人,对自己的所作所为丝毫没有感到羞愧,而是恬不知耻地任凭自己的内心肆意妄为。
所以现在的人都应该思考一下,当我们面对利益时,是应该“见利忘耻”,还是要坚定自己的信念,做一个正直的人。
《项链》则主要讲述了家境并不富裕的马蒂尔德为了参加教育部长举办的晚会,把丈夫准备买鸟枪的四百法郎买了衣裙,又和伏莱仕洁借了一串钻石项链。
在晚会上,她得到了极大的关注,内心十分满足。可令她惊奇地是,项链竟失踪了。为了还项链的钱,她和丈夫整整奋斗了十年,浪费了大好的青春年华,过上了穷困潦倒的日子。多年之后,他的朋友告诉她当年那条项链是假的,这更令读者出乎意料。
故事情节曲折多变,内容极具讽刺性。这告诉我们,即使不富裕,也不像现在变成一个满目苍夷的妇人。所以,只是幻想生活而不付出劳动,是不会真正快乐的。我们要努力奋斗,开辟美好的未来。
读了莫泊桑的小说让我深刻地意识到,要认真地审视这个社会,忘掉虚荣,抛却贪念,只有这样,社会才会变得更加和谐。
⑻ 汪曾祺短篇小说《受戒》读后感5篇
《受戒》描写了小和尚明海与农家女小英子之间天真无邪的朦胧爱情,蕴含着对生活、对人生的热爱,洋溢着人性和人情的欢歌。下面是我整理的关于《受戒》的读后感,欢迎阅读参考。
受戒读后感(一)
文章开篇就用缓慢的文笔描述了一个独特的世外桃源,与其说独特更不如说荒诞。庵赵庄的人们太宽容了,在他们心中,和尚就是一个普通的职业,像是郎中,书生,当铺,商人之类的职业,没有区别。和尚可以喝酒吃肉,可以还俗,可以近女色,唱淫歌,可以赌博打牌。
和尚不用守清规还是和尚吗?——这样光怪陆离的生活,和人生的苦涩全然无关,完全不符合中国人传统的观念。
再说小英子一家,赵大伯是田场上样样精通的好把式,不仅脾气好,身体也结实的像一颗榆树;赵大妈也是精神的出奇,她不仅家乡菜做得可口,而且剪的花样子也是众家嫁闺女的稀罕物;两个宝贝女儿更是漂亮,大英子文静,已有人家,小英子活泼,成天嘻嘻哈哈,像只喜鹊。由此村庄独特的幸福生活可见一斑。
汪曾祺淡淡的文笔描述了这样一个地方,没有苦涩,没有勾心斗角,可以不包容一切原始欲望的世外桃源。荸荠庵里,二师父在俗世是有家眷的,甚至每年还把他老婆接来避暑纳凉;三师父更是人不仅漂亮,有一手“飞铙”的绝活,甚至每场法事之后,村里就会有大姑娘或小媳妇蓦然失踪。然而却没有人指责,这一切的荒诞在村庄里是如此和谐。
我并不赞同网络上大部分人所说,这是对人性最原始的复苏的赞美。更有甚者,说这是对人类原始的爱的赞扬。
受戒读后感(二)
7岁,一个多么美好的年龄,也正是一个对于人生、爱情有了慒懂的认识和向往的年龄,难怪,只在看到一个小女孩的小脚印后,便会心乱了。但他的天生的羞涩却使他不敢表白,这份朦胧的爱只好在他的心里孕育、成熟,他的心还是纯真和美好的。他虽始终只是在被动地等待和接受初恋的到来,但他坚定地相信自己对小英子的爱的小英子对自己的爱。于是,在他等到了爱狂风暴雨般来袭时,他大声说出了心里话,虽然,这还是小英子的鼓动下,而这一次,他的勇敢已战胜了怯懦。复苏的人性让他把幸福紧紧攥在了自己手中。
相比之下,小英子更直白,更大胆。她毫无顾忌地坦露心迹,但她并不鲁莽。她是在确定了明海的心后才以身相许的。她很直白,但很真诚;她很大胆,但很谨慎。她深信自己的可爱灵巧一定可以打动明海,她也清楚自己早已对那个漂亮温顺的少年暗暗倾心,于是她把这种爱表达出来,释放出来。正是这种主动的交流和呼唤,才让她和明海走到了一起。有时候,人与人心灵的交汇就在那么一刹那,错过了那一刹那,恐怕两个人的手永远也不会牵在一起。聪明的小英子用她的果敢赢得了属于自己的那份真爱,她身上蕴含着的那份至真至纯的人性之善让她获得了生命中最珍贵、最美好的幸福。
小说虽是描写一派纯美宁静和谐舒淡的乡野风情,但其中也隐藏着淡淡的忧伤,如明海为什么出家,明海与小英子之间似爱非爱的纯美情感能保持多久。这些都隐含一丝不易察觉的苦涩。汪曾祺的作品恬淡闲适,自由灵畅,可见作者自然通脱的生活追求,平淡的结尾往往蕴含着令人深思的人生哲理。让人有一种隐隐的悸动。
受戒读后感(三)
《受戒》的故事发生在一个叫做庵赵庄的地方。“赵”,是因为庄上大都姓赵。叫做庄,可是人家住得很分散,这里两三家,那里两三家。“庵”,是因为有一个庵,庵叫菩提庵,而这个菩提庵在这个庄里十分重要,因为这个地方出和尚。“就像有的地方出劁猪的,有的地方出织席子的,有的地方出箍桶的,有的地方出弹棉花的,有的地方出画匠,有的地方出婊子”。在这里,和尚算是一种职业。这个庵如此重要,却被大家叫讹了,叫成了荸荠庵。这篇文章就写了发生在荸荠庵的零碎琐事,这些事全似信手拈来,全都平常之极。整篇文章没有深奥的人生哲理;没有轰轰烈烈、荡气回肠的故事,没有高大光辉的人物形象,却处处充满浓浓的乡土气息和人情味。
这里的和尚,没有僧人的苦行修持,也没有出家人的清心寡欲,“他们吃肉不瞒人。年下也杀猪,杀猪就在大殿上”,“三师父仁渡一刀子下去,鲜红的猪血就带着很多沫子喷出来”,“可以收租、放债”,“可以赌钱、可以有相好的,而且不止一个”,“不兴做什么早课、晚课,这三声磬就全都代替了。然后,挑水,喂猪”,让人看来有些离经叛道之感。但因为和尚在此地不过是种职业,所以这些实实在在的世俗人情与人间烟火让读者们看到了和尚谬的闲适的生活,看到了他们的与世无争,率性随意。
而本文的主角——小和尚明海,是个聪明好学,悟性高而多才,纯朴又老实的一个孩子。他与同样纯朴善良、聪明伶俐的农村小女孩——英子之间的丝丝情愫,似乎形成了这篇文章的线索,但都淡得让人把握不住。
在看这篇文章的时候,我的脑子里一直在回想着一部小时候看的电影,是林志颖主演的《旋风小子》,又叫做《笑林小子》。释小龙演的那个小和尚,和那个古灵精怪的郝邵文,他们和明海一样纯真无邪,无所谓尘世如何,自有自己的欢乐。
第一次看这部电影的时候好像是和表哥一起看的,那时候会去租VCD来看,五毛钱一张。后来我一遍又一遍乐此不疲地看这部电影,因为那时候电影频道总会一遍又一遍乐此不疲地放这部电影。这部电影除了有郝邵文和释小龙带来的欢笑,还有包括林志颖他们带来的关于少年时代的幻想——少林寺liuxue86.com,打棒球,滑轮,开车,女朋友……
那时候的我还在上小学,每天放学回家都会迫不及待地打开电视机——五点半的动画城,六点的大风车,从来都不会错过。蓝皮鼠和大脸猫,大头儿子和小头爸爸,西游记,哪吒……部部经典,时至今日提起仍然如数家珍。那时候的生活平淡但也不失精彩——红领巾,升国旗,合唱赛,眼保健操……还有每个周末去少年宫上奥数班。那时候不会有什么特别大的追求,所谓的理想似乎都在很遥远的以后,也从来不会有面对尘世的辛劳之感。
读着《受戒》就好像回到了那时候,看到了无拘无束的自己。
受戒读后感(四)
文章开篇就用缓慢的文笔描述了一个独特的世外桃源,与其说独特更不如说荒诞。庵赵庄的人们太宽容了,在他们心中,和尚就是一个普通的职业,像是郎中,书生,当铺,商人之类的职业,没有区别。和尚可以喝酒吃肉,可以还俗,可以近女色,唱淫歌,可以赌博打牌。
和尚不用守清规还是和尚吗?——这样光怪陆离的生活,和人生的苦涩全然无关,完全不符合中国人传统的观念。
再说小英子一家,赵大伯是田场上样样精通的好把式,不仅脾气好,身体也结实的像一颗榆树;赵大妈也是精神的出奇,她不仅家乡菜做得可口,而且剪的花样子也是众家嫁闺女的稀罕物;两个宝贝女儿更是漂亮,大英子文静,已有人家,小英子活泼,成天嘻嘻哈哈,像只喜鹊。由此村庄独特的幸福生活可见一斑。
汪曾祺淡淡的文笔描述了这样一个地方,没有苦涩,没有勾心斗角,可以不包容一切原始欲望的世外桃源。荸荠庵里,二师父在俗世是有家眷的,甚至每年还把他老婆接来避暑纳凉;三师父更是人不仅漂亮,有一手“飞铙”的绝活,甚至每场法事之后,村里就会有大姑娘或小媳妇蓦然失踪。然而却没有人指责,这一切的荒诞在村庄里是如此和谐。
我并不赞同网络上大部分人所说,这是对人性最原始的复苏的赞美。更有甚者,说这是对人类原始的爱的赞扬。
设身处地地想,《受戒》原文来说,“一场大焰口过后,也就像一个好戏班子过后一样,会有一两个大姑娘、小媳妇失踪,——跟和尚跑了。”这是爱吗?与其说这是自由恋爱,还不如说打着和尚的幌子诱拐良家妇女。那家人的父母知道含辛茹苦养大的女儿又会作何感想?
另外,文章中关于和尚杀猪的描写也让我不舒服。不杀生,本身就是和尚的戒律,然文中的和尚杀了,“一切都和在家人一样”,只不过在猪临升天时假惺惺地多了一道“往生咒”。恶心!有这种伪善的和尚在身边,这里还是“桃花源”吗?
在我看来,和尚本身不是一种职业,守清规也并不是对人性的压抑。对于那些看破红尘的人来说,选择出家反倒是解脱。给心灵困惑的人们一个远离尘世的机会。而文章中,和尚变成职业,用来赚钱,是对佛教信仰的侮辱。
再说全文的主线,明海和小英子,二人两小无猜的感情倒是让人动容。也只有在庵赵庄这样宽容的环境里才有可能成长发芽的恋情。这也是全文唯一让我觉得像世外桃源的地方。
文章题目是受戒,而受戒却放在结尾,被浅浅一带而过。作者适意让人错觉离题,然后再体味作者的用心良苦。“受戒”后,和尚本身就应该数着平淡的清修生活的,可是他们“不正经”,于是题目与正文便产生了反差效果,而这种反差效果恰恰是表达了作者心中想讽刺的现象。
受戒读后感(五)
“我与我周旋,宁做我,我与我比我第一。”这是汪曾祺晚年时说过的一句话。
汪老先生是我十分喜欢的一个老人,喜欢汪老文字中流露出来的一派天真,喜欢他对世间寻常万物的怜惜珍爱之情。他的文字很淡,所写的小说不大有跌宕曲折的情节,但有的是意境之美,如青橄榄,如芦花荡,十分耐嚼,回味甘甜绵长。读他的文字,时常会激起我对平凡世俗烟火生活的感激欣赏之心,是一遍一遍重读亦不觉厌倦的好文字。
曾经,不止一次地置身于汪老先生《受戒》中的桃花源,在这里我仿佛来到了一个原始的乌托邦,一个宁静美妙的世外桃源,那是一片理想的乐土。
小说的标题叫《受戒》,开头的第一句话是“明海出家已经四年了”,读者一开始就会以为这是一篇写佛门生活的作品。它也确实描述的是出家人的故事。只是读着读着,你会渐渐觉得小说中的人与事虽然未离佛门,但读者感受到的并非佛寺的森严和佛徒生活的单调与清冷,而是与之相反的浓郁的世俗生活的情致与意趣。
人们实在看不出作为小说主人公的明海在这里到底受了什么戒,反倒是他和他的老小伙伴们在这里尽情享受着日常世俗日子的温馨与快乐。与其他职业相比,当和尚的好处一是可以吃现成饭,二是可以攒钱。因此,明海之所以去当和尚并且还有望当一个好和尚,就是非常好理解的事情了。他不仅嗓子好,而且记性好、相貌也好。更值得提及的是,他出家以后连名字也不用改,还叫“明海”。出家了的明海被大家喜欢着,但似乎从来不因为他当和尚的“本职工作”做得好,而是因为会画画、会唱歌、帮人干农活。“念经,一要板眼准,二要合工尺。”说的都是不关内容的形式方面的要求,因此小明海念经又怎么会去关心经文本身的涵义?值得注意的,倒是他看见小英子的脚印,“身上有一种从来没有过的感觉,觉得心里痒痒的。”那每天本来就出于应付而不得不敷衍的经文恐怕早就忘到九霄云外去了。
小说的最后,作者是把这种日常生活的诗情和温馨渲染到了极致,那就是明海和小英子的恋情在回家途中的瓜熟蒂落,那一段优美的文字令所有的读者读后无不悠然神往。本来,明海刚刚受了戒,等于在出家人的人生中完成了一个重要仪式,沙弥头、沙弥尾的前景开始在他的眼前浮现。殊不料小英子对所谓的沙弥头、沙弥尾毫无兴趣,她所想的,是给明海当老婆,而且要他马上回答要不要。明海头上的戒疤余痛未消,此刻却要马上回答这样的问题。但明海似乎很快就被小英子给俘虏了,回答了“要”以后,两人的小船就划进了既充满诗意、又引起人不尽联想的芦荡,小和尚这会儿头上的戒疤恐怕是什么感觉也没有了吧。
作者在小说结尾说,这是“写四十三年前的一个梦”,可见从那时起,汪曾祺对于人生的理想和憧憬就已显现这样的特征。在许多曾经大红大紫的应景之作被人渐渐遗忘的今天,汪曾祺的小说却以它特有的个性和魅力依然受到读者的青睐,我们现在这样饶有兴趣地欣赏和品味《受戒》不就是一个证明吗?
⑼ 鲁迅短篇小说《故乡》读后感5篇
《故乡》是现代文学家鲁迅于1921年创作的一篇短篇小说。反映了辛亥革命前后农村破产、农民痛苦生活的现实。下面是我整理的关于《故乡》的读后感,欢迎阅读。
《故乡》读后感【一】
看完鲁迅先生的《故乡》,我顿时觉得有些失落。鲁迅的儿时好朋友闰土,经过漫长的时间不见,竟与鲁迅存在着一层“可悲的厚障壁”。刚要与闰土再见面时,鲁迅是多么期待!而使他沉在心中多年美好的记忆又从新浮起。可见到闰土后,却发现闰土与他疏远了,鲁迅感到非常难过,也为这个间隔而感到失望。
我想,闰土也并没忘记和鲁迅儿时的快乐时光,只是他觉得不能像儿时那样“不懂事”,他们有着阶级的差异,在那时,他们有着大人们所没有的天真。仔细品味他们的话,小时候的“闰土哥”“迅哥儿”以及长大后的“闰土哥”“老爷”这其中有着多么微妙的变化啊!变的是闰土,他忘记了童年的真诚的友谊,这样,他就失去了一件宝贵的东西。
在我的抽屉里,有一张全家福,是在我五岁时候在家乡照的,在这张照片里全家都站着台阶上,唯有我一人坐在最前面坐着哭,这是多么戏剧的一幕!这里面还有个故事:小时候我在家乡,没几天就和一个小孩混熟了,当我们要去照全家福时,我想带他一起去,大人们不同意,原因很简单,他和我不是亲戚。但是我偏要带他去,最后我被大人们硬拉到那里,而我的伙伴也被他的父母留在家里,在照相的时候我坐着大哭,偏不站起来。于是,这一幕就被留在了相片里。后来听大人们说起这个故事,我暗自冷笑,没想到那时的我竟会这么“仗义”。
有一次,爸爸想带我去见这个儿时的伙伴,我提不起兴致,更不想去见他。过去这么久了,现在的我对于这个儿时的伙伴,早已不认得了,虽然这在我的脑海有留下几个残碎的模糊的画面,但我们也好像有一道看不见的墙给挡住了。这比起鲁迅来,我真感到惭愧。我就如后来的闰土,但我可以猜出,就算现在见面,他也不认得我了,两人见面,还能像小时后那无话不谈吗?
虽然现在,已经没有了鲁迅那时的阶级差别,但是我依然也忘却了一个儿时的伙伴,因为我不能像鲁迅一样对朋友念念不忘?还是我变得冷漠了?后来我才明白,我在心中没有一个美好的回忆,我就只记得曾经有个玩伴。但鲁迅在心中对闰土有着一段美好的回忆,这个回忆使他时时记得自己的这位朋友。
我们也在心中有着一段段美好的回忆,这也是我们的希望。只要我们在心中有个希望,不放弃它,这便是我们向前的动力。让我们牢牢记住鲁迅先生的那句话:希望本是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变成了路。
《故乡》读后感【二】
《故乡》这篇小说中,给我印像最深的是人物的描写。
闰土当之无愧是重点人物。20年的转变,使得他从一个勇敢机智、见多识广的小男孩成为一个庸俗、卑躬屈膝的下人。到底是什么使他的改变如此之大呢?是贫穷?还是……这是我们所不能得知的。但是从鲁迅的小说中,我们可以知道,在鲁迅的心里,闰土一直是一个勇猛聪明活泼的人,要不然不会一提到闰土就会想起他在刺猹的场面。可是,当闰土与鲁迅说话的时候,第一个词竟然是“老爷”。我相信当时鲁迅的内心震动肯定是很大的,他也许料想过千百种交谈方式,但是肯定惟独没有料到这种。按照封建社会的标准来说,闰土是应该叫鲁迅老爷,但是,从20年前的迅哥儿到20年后的老爷,跨度是不是太大了一点?闰土的改变是显而易见的,岁月在他的脸上,手上,都留下了沧桑的痕迹。但是,容貌的改变并不是他最大的改变,他最大的改变就是心理上的改变。也许,他的心里还是把鲁迅当成迅哥儿的,但是当时的社会不允许;也许,他的心里还是想和鲁迅一起玩耍,但是他知道,他和鲁迅之间还有主仆关系。一声“老爷”又包含了闰土多少的感情?是懦弱?是卑怯?还是因为久久不见不熟识的陌生?这,也许只有闰土知道了。
另一个人物杨二嫂,不知看过《故乡》的朋友们注意过没有,虽然杨二嫂是一个配角,但是她也是其中一个改变很大的人物。20年前,她曾经有豆腐西施的美名,可是在20年后,她的样子简直让鲁迅认不出来了。对于她的样子,鲁迅只找到了一个形容词——“圆规”。如果单纯是外貌上的改变也就算了,杨二嫂成为现在这副“丑模样”也是因为她的内心在渐渐地改变。她去鲁迅家的时候,居然提出了要一些旧家具的要求,被他拒绝后大放厥词,说什么“越富越一毫不肯放松,一毫不肯放松便越有钱”。如此尖锐的语句,简直不像是一个“西施”所能说出的话,倒像是一个混着菜味和尖酸刻薄话的中年妇女。不仅如此,杨二嫂离开的时候,还拿了鲁迅母亲的一副手套。如此种.种,此人的改变也是巨大的。
《故乡》中,鲁迅不仅点到了家乡的改变给人一种惆怅的感觉,更用闰土和杨二嫂这两个具有代表性的例子来证明一个词——改变。不论是家乡的改变还是人物的改变,鲁迅的文章总是给人一种微言大义的感觉,特别是最后一句:世上本是无路,人走的多了,就有了路。
《故乡》读后感【三】
放下书,抬起头,望着窗外唧唧喳喳叫着的鸟雀,落在电线杆上,心中也为鲁迅惋惜那段友谊。想着:我会和我的朋友像这样疏远吗?淡淡的,心中一松,不会的,现在可不是那堕落时代,连故乡也不会离我远去,朋友我更会永远记住。
“和我一起去我那捡贝壳……”“那猹可狡猾了,它……”“潮汛来到的时候,鱼都像青蛙似的有两只脚……”“老爷……”“这就是水生,我家现在困难,我……”
闰土那经过三十年磨损而相差巨大的话语,久久回荡。
三十年后,因为那封建社会的帝国主义,使儿时天真活泼,健康快乐,见多识广的闰土,不见了;带来的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农民,手也不像当初那么细嫩,而是满手褶皱,口子;眼深陷进去,看起来似乎有什么烦恼令他睡不着觉。在他的家里,多子,饥荒,苛税,兵,匪,官,绅,都苦得他像一个木偶人了。一棵苗子,就这么被泯灭了。
那时,鲁迅第二次见到闰土的时候,闰土叫了鲁迅一声老爷,让鲁迅好不惊讶。
当鲁迅母亲说:“不要叫他老爷了,还是照旧,叫迅哥儿。”
他却摇了摇头,说:“老太太说什么呢,这不和规矩,不行。”
鲁迅的心也顿时凉了,心中的那些话语也渐渐消失了,一时竟不知说什么好。一颗主仆关系的种子,已在闰土心中深深扎根。那一夜,再说什么也觉得陌生。
这就是封建社会的帝国主义造的孽。
在篇小说中,鲁迅主要表现了两方面的内容,一方面是对客观现实的反映,作品通过记忆中的故乡和现实目睹的故乡对比,揭露帝国主义的侵略,封建主义的压榨给人民造成的苦难,反映了辛亥革命前后农村破产,农民痛苦生活的现实。
另一方面,集中体现了鲁迅先生对“人性”探索的意义。作品深刻指出了由于受封建社会传统观念的影响,劳苦大众精神上受到极大束缚,古训筑成的高墙,使人与人隔膜起来。突出反映了鲁迅对“国民性”的拯救。
我们改变不了环境,于是只有随着环境所变。而闰土就是这样,有事我也想,他是长大了,还是变傻了,友谊毕竟不是用身份地位与金钱可以衡量的啊。
我们也会吗?不,不会的,我们有最好的朋友,永远都是朋友。我们不会忘记,我们的关系不会有隔膜。
《故乡》读后感【四】
故乡,多么富有诗意的一个名字啊!但我问大家一个问题:如果在你长大离开家乡,20年后再回到家乡的时候,会是怎么一番情景呢?当你遇到儿时伙伴,他或她又是怎么一副形象呢?想必各位小学生们都没有考慢这个问题吧?我国著名作家鲁迅先生也没有想过这,他,就看着苍黄的天空和远近几处萧索的荒村,泪流满面。
他因犯了伤寒而回到故乡,可人、物的变化却让他心里一阵悲凉,特别是他儿时的伙伴与仆人:闰土。闰土是鲁迅在他家办祭祀的时候,一个偶然的机会认识的一位与自己年龄相仿的仆人。
闰土虽然身为仆人,虽然没有鲁迅家里有钱,虽然没有鲁迅的这种高等待遇,但他却拥有鲁迅儿时所未拥有的东西,那就是自由。他会用胡叉捉猹,还会用斗笠和树枝抓麻雀,他还见过跳鱼儿……
可这回鲁迅先生回到故乡时,看到的却是另一个场景:啊,那是闰土吗?他身材虽然增加了一倍,可他先前的紫色圆脸,已经变作灰黄,而且加上了很深的皱纹;眼睛也像他父亲一样,周围已经都肿的通红,一点儿也没有小时候可爱的样子。他一见到鲁迅,马上就跪着说:“老爷!”这样大的反差,让我不禁打了个寒战。可见,在当时的时代,人们的生活不是越变越好,而是越变越坏。在战争的侵犯下和ZF的无能下,人民群众过着悲惨的生活,人们的生活也在发生着莫大的变化,而在当时人们的脑子里已经种植下了通用的关系,那就是主仆关系,否则,闰土怎么会发生那么大的变化呢?这真是个令人深思的问题。
文章最后一段中的一句话让我深思:“我想希望本是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然而在生活中何尝没有呢?”现在我们沐浴在新时代党的阳光下,人民群众只有社会分工的不同,没有社会阶层的高低,人人都是平等的,与那时候相比,现在真是天堂中的天堂啊!
《故乡》读后感【五】
在上学期我们学习了大作家鲁迅写的短篇小说《故乡》,学完以后我一直深有体会,所以趁这个假期我就又再读了一遍。而这次我又别有一番感受。
童年的鲁迅,仿佛是一个生活在天堂的魔鬼,丰衣足食却寸步难行;而闰土则是生活在地狱的天使,生活艰辛但充满快乐。闰土的童年必须要看瓜田,但他自由、快乐。鲁迅的童年虽丰衣足食,但他只能悲哀地念着“之乎者也”。闰土还可以去做无穷无尽的新鲜事,看无边无际的海洋;而鲁迅只能看到那“四角的天空”。
没有了自由,多少财富都是破铜烂铁。自由才是真正的金子!
“和我一起去我那捡贝壳……”“那猹可狡猾了,它……”“潮汛来到的时候,鱼都像青蛙似的有两只脚……”“老爷……”“这就是水生,我家现在困难,我……”
闰土那经过三十年磨损而相差巨大的话语,久久回荡。
三十年后,因为那封建社会的帝国主义,使儿时天真活泼,健康快乐,见多识广的闰土,不见了;带来的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农民,手也不像当初那么细嫩,而是满手褶皱,口子;眼深陷进去,看起来似乎有什么烦恼令他睡不着觉。在他的家里,多子,饥荒,苛税,兵,匪,官,绅,都苦得他像一个木偶人了。一棵苗子,就这么被泯灭了。
那时,鲁迅第二次见到闰土的时候,闰土叫了鲁迅一声老爷,让鲁迅好不惊讶。
当鲁迅母亲说:“不要叫他老爷了,还是照旧,叫迅哥儿。”
他却摇了摇头,说:“老太太说什么呢,这不和规矩,不行。”
鲁迅的心也顿时凉了,心中的那些话语也渐渐消失了,一时竟不知说什么好。一颗主仆关系的种子,已在闰土心中深深扎根。那一夜,再说什么也觉得陌生。
这就是封建社会的帝国主义造的孽。
我们改变不了环境,于是只有随着环境所变。而闰土就是这样,有事我也想,他是长大了,还是变傻了,友谊毕竟不是用身份地位与金钱可以衡量的啊。
可那毕竟是几十年前的封建社会,离现在已经有那么漫长而浩瀚的一段历史。可是,到了现在的社会,大人们还是大同小异、异曲同工地为我们打造一个标准童年:束缚。
我觉得束缚再加上比较再加上无穷无尽的学习,与监狱相比也已经只有毫厘之差了。作为社会未来的新动力,我们的生存状态难道没有理由受到关注吗?大人们总是以为吃饱穿暖学习好,就是一个孩子的全部,可这些却恰恰是我们这些孩子最忽略的。
《故乡》中,鲁迅不仅点到了家乡的改变给人一种惆怅的感觉,更用闰土和杨二嫂这两个具有代表性的例子来证明一个词——改变。不论是家乡的改变还是人物的改变,鲁迅的文章总是给人一种微言大义的感觉,特别是最后一句:世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更是让人回味无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