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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短篇小说400字

发布时间: 2023-03-26 18:10:29

⑴ 青春励志短篇小说 400字左右

95岁的老人奄奄一息,重病垂危。
他有五个孩子,三男两女,除去已过世的老三,还剩两个儿子,两个女儿,都已白发苍苍。老大68岁(女),老二65岁(男),老四60岁(男),老五51岁(女)。他儿女的孩子们都来了,谁也不想让这个在40岁时就失去妻子的男人独自走完人生的最后一段路。
临死,他有几句话,非跟老大说不可。于是,其他人都强忍着悲伤退出了房间。
父亲断断续续地说着他与她母亲年轻时的事情,边说着,还边流着眼泪。这个长寿高达92岁的老人,在他临死前,叙说着他一辈子都没提过半点的事,诉说着他对妻子的真情。
突然,声音戛然而止。老大蓦然望去,除了老父亲脸上挂着的两行清泪,已完全感受不到他生命的波动。老大当时就晕了过去。突发性脑溢血。
房间中的人都出去了。没人会知道,老人走的时候,即将有一个生命结束。
这时,已经死了的老人突然回光返照似的,喊出了最后一句话,快来人。
老大被救了回来,被已经走到生命尽头的老父亲救了回来。老大泪流满面,无语。
她的父亲,到了生命的尽头,心里牵挂的,仍然是他的儿女。

⑵ 500字短篇小说

晨起趋步窗前,一阵冷风飘来问好,毫无防备的抖了一下,反身扯来外套披上,窗外,久违的雨水不知何时悄悄来访,细看地面,想必昨晚曾被大雨或是中雨洗涮过,面前斜飞的细雨,敢情是有意留下向冬夜甜睡醒来的人们请安吧!将手伸出,轻轻拍下的绵雨像落花般沁润我心。不远处,树叶上晶莹剔透的雨滴清晰可见,袅袅娜娜的雨丝飘落叶上后滑至叶尖,凝聚成滴滴珠露,继而串串往地面奔去,仿如下凡仙女身上扬飞的薄纱裙带,令人赏心悦目,浮想联翩,闭上双眼深吸一口,清新惬意的空气丰盈了整个早晨。
可惜今天不是周末,这倚窗听雨看景不敢多留恋,于是洗漱更衣,出门牵着冬雨的手,邀上冷风,一路结伴,心情舒畅的上班去。
教室落座后听到有人埋怨天气,不禁戏笑:不下雨时天天盼,如愿之后却诅咒,激怒老天爷赐个“大旱盼云霓”的日子看你怎么办?
清早的细雨,于干旱欲裂的大地而言,其实如同期盼已久的甘露降临,不明白同事怎会如此抗拒?我是万分喜欢的,不是因为对雨天情有独钟,而是长时间遭遇满天灰尘横飞的侵击令我厌恶,这绵绵冬雨,虽然潮脏了地面,弄湿了衣裳,并带来诸多不便,可她却以无声的博爱,默默的滋润着这干涸的大地,还人们一个清爽,还早晨一个清新。
拎着美好的心情,摁下开关,打开电脑开始工作。不知不觉的很快就离下班只有一小时了,我停下手上活伸起懒腰来,刚舒展一半时主任突然撞进,我收拢不切,差点人仰椅翻。主任笑了笑,放下手中的文件然后离去,对着其背影耸了一下:幸好刚才没有闪腰,幸好刚才没有跌倒,幸好领导善解不语。否则,这尴尬场面不知当如何收拾?回头看,细雨在吻着透明的窗玻璃,滑下的水痕如顽童小手般俏皮的向我挥舞,敢情是偷窥了刚才一切。
想起早上同事竟因雨天生气,当初是如何盼雨倒是忘了!不禁摇头轻笑:生活中往往就有那么些许人,之前拼命追求想要得到的东西,真正拥有时却不懂好好珍惜,一旦失去后又追悔莫及。还有那么些人,自我感觉良好,处处展示高姿态,受不得半点委屈和磨难,工作分配多点就牢骚满腹,下基层干活就千方百计找借口逃避,遇到好处第一个举手报名,上班迟到早退次数最多,却整天大呼怀才不遇。没有深谙“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的道理。
人的一生其实很短暂,自觉还没从儿时的纯真走出来,镜中的自已却不知什么时候已变得如此老态龙钟了!“光阴似箭”套在时间身上实在妥贴。因而,有些人,有些事,有些缘,拥有时当真要好好珍惜,遇着了就不要轻易错过,不然,当你蓦然回首时,什么也不见了。如同窗外的雨水,再看时,雨停了。
下班回家,踏在雨水滋润的路面,吸着明净的空气,抱着柔柔的冷风,清心愉悦的感觉油然而生,足下脚步明显比以往迈得轻快,平日刺耳的过往车声现在听来竟是如此的悦耳动听,步至人多拥挤之处不再像平时那么讨厌,占人行道的路边摊贩也没有之前反感了……原来,快乐如此简单!于我,一场冬雨足矣!
人生其实就如一个剧本:精采,忧伤,烦恼,快乐,成功……全由你手上的笔尖撰写。

⑶ 短篇小说《卖猪娃》读后感400字

在这个寒假里,我一口气读完了北董伯伯写的短篇小说文集《青蛙爬进了教室》,其中,让我感受最深的是《卖猪娃》这篇。

《卖猪娃》讲的是诚实的冰妹卖猪娃的故事:一天的清晨,冰妹跟随着她的爸爸上猪羊市口卖猪娃。他们的猪娃养得好,所以卖得快,不到九点,带去的九头猪娃就已经卖出去了八头。冰妹的爸爸想赶去买尿素,就留下冰妹自己去卖剩下的最后一头猪娃。这时冰妹遇到了一位民办教师,他看上了这最后一头猪娃,但是给猪过磅时发现猪娃太重,他就借口说钱不够,去借钱,走掉了,然后在别处买了个小的。天真善良的冰运者妹却信以为真,在毒辣的太阳底下等着这位民办教师回来,其他买主就算是出了更加高的价钱都不买,肢唯旁人好心提醒她:“丫丫,卖吧!人家说去借钱,八成儿是推托话儿呀!”然而,老实的冰妹就算自己又渴又饿,也坚持等着,她担心“要是人家回来呢,叫人家白扑空?”到了下午一点半,这位民办教师再次从市口外边经过,无意发现还在苦苦等着他的冰妹,他心里很愧疚,赶紧把这头猪娃买了下来旁饥薯。小小的.冰妹,给这个民办教师上了一堂诚实待人的课。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只有以诚待人,方得到别人的以诚相待。我的爸爸妈妈在我很小的时候就开始教导我做人要忠诚老实,尽管他们有时候也担心我太老实了在外面会吃亏,但是我爸爸跟我说了:上天是公平的,老实的的人可能会吃不少小亏,但是不会吃大亏的,因为人们知道他诚实,也就会诚实地对待他。

⑷ 《项链》读后感400字

当阅读完一本名著后,大家心中一定有不少感悟,此时需要认真地做好记录,写写读后感了。那么你会写读后感吗?以下是我帮大家整理的《项链》读后感400字,欢迎大家分享。

《项链》读后感400字1

《项链》是莫泊桑的优秀短篇小说。妈妈从图书馆借来一本莫泊桑的小说集,把这篇文章推荐给我。

《项链》描写了女主人公迷恋虚荣浮华,为图一时出风头,而丢失了借来的项链。一家人只好省吃俭用,东借西贷,好不容易凑足三万六千法郎买了一条相同的项链赔给人家。为偿还这笔债务,他们夫妻俩赔上了十年的心酸。而更令他们惊讶的是,那条丢失的项链只不过是价值几百法郎的人造品!

这篇小说中的女主人公——罗瓦塞尔太太的缺点是爱慕虚荣,老是把面子摆在第一位。她自己家庭情况不富裕,却又太爱面子,只好向朋友借了一条项链在晚会的时候戴。而且,她很不谨慎,明明知道这是向别人借的项链,戴的时候应要格外小心,由于太得意忘形,导致项链丢失了,吃亏的还是自己。在舞会的尾声,关心她的丈夫给她披了一件外套,她却嫌那件外套太普通,怕被其他人看见,就慌慌张张地跑下楼,丈夫本想给她叫马车,她也不听。如果她不这样的话,项链还有可能不会丢。

不过,罗瓦塞尔太太还是非常诚实,守信用的。她没有投机取巧,不是随便买一条赝品或者相似的应付了事,而是用借来的钱买一条一模一样的偿还。

这篇小说告诉了我们:爱慕虚荣,最终吃亏的还是自己。

《项链》读后感400字2

今天的阅读课上,我又一次读了《青铜葵花》这本书。还是被里面的男孩与女孩的故事所感动了!

《青铜葵花》是曹文轩的作品,也是我最喜欢的。书中讲的是一个特别的机缘,让城市女孩葵花和乡村哑男孩青铜成了兄妹相称的朋友,它们中一起生活,一起长大。12岁那年,命运又将葵花召回她的城市,男孩青铜从此常常遥望芦荡的尽头,遥望女孩所在的地方,终于,有一天,他仿佛看到了葵花的影子,并开口叫出葵花的名字……

这次读,我是粗读的,我首先通过看书中的目录回顾每章的内容。共有九章:第一章小木船,第二章葵花田,第三章老槐树,第四章芦花鞋,第五章金茅草,第六章冰项链,第七章三月蝗,第八章纸灯笼,第九章大草垛。我最喜欢的是芦花鞋和冰项链这两章。

今天我还摘抄了一些好词,如:舍不得、红润、九霄云外、淹没、依依不舍、愣了一阵、文谈、情不自禁、余晖、眺望……

我也记录了好多佳句:

一船茅草,简直就像一船金子。

演出是在打谷场上,此时早已人山人海!

葵花很不好意思,脸上一阵发烧。

这时,他用跟手指将它高高地挑起:一条冰项链便在夕阳的余晖里出现了

……

读了这本书,我感觉到,我们应该向书中的他们,应当敢于正视痛苦!正所谓“凡能体味他们的,方懂得人生的价值和离开人生时的甜蜜。”

《项链》读后感400字3

马蒂尔德是一个漂亮的姑娘,但是没有人赞赏她,她只能呆在家里,坐在镜子前面孤芳自赏。马蒂尔德压抑着,但是她的虚荣心全完全迸发出来,为了徒有的虚荣,向朋友借了一条钻石项链。马蒂尔德的悲惨命运由此展开,她弄丢了钻石项链,却不敢告诉朋友,只是默默地挣钱还债。十年之后,她还请债务后,觉得一身轻松,把真相告诉朋友。此时,朋友告诉她,那只不过是一条假的钻石项目,根本不值钱。

我读到这里,也为马蒂尔德的悲惨感到心痛和惋惜,她完全可以和朋友说出真,但是虚荣心让他保持了缄默,是虚荣心害了她。其实每个人或多或少的虚荣心,我也有。

我喜欢穿漂亮的衣服和玩新潮的玩具,觉得只有这样才能在同学面前昂首挺胸,朋友们才会对我刮目相看。我全然不顾昂贵的价格,每次都央求爸爸妈妈买,爸爸妈妈依着我,宁愿自己省吃俭用把辛苦赚到的钱帮我买新衣服,新玩具。其实那些都不是必须的,只不过是我的虚荣心作祟,我只是要在同学朋友面前炫耀一下。衣服还很新,但是款式不是最时髦的我就不穿了,玩具玩几下就觉得没意思扔一边了,这真是绝大的浪费。

从今以后,我觉得克制自己的虚荣心,不要因为虚荣心而浪费钱,不让爸爸妈妈过苦日子。

《项链》读后感400字4

这篇短篇小说我在初一就读过了。我不曾喜欢过其中的女主公玛蒂尔德。她美丽的容貌落入贫穷的家庭,她认为上天不公,而我却认为她拥有一个爱她的丈夫才是她最大的资本。她追求奢华,追求被万人追捧的感觉,追求一切物质上的享受。我觉得她不懂得珍惜,只会向丈夫抱怨,忽视了丈夫的压力与感受,所以我对她也没有任何好感。

终于,那串“价值连城‘的项链丢了!这时我的心情是复杂的,既认为这是对她的报应,另一方面,又为那贫困的家庭如何赔偿惊人的数目而担心。

当然,后面我的看法有所改变。玛蒂尔德虽然虚荣好面子,但只是一种爱美的天性。十年的还债生活,流逝的光阴慢慢抚平了她浮躁的心,她失去了亮丽的容颜,失去了一切。这时的她虽然朴素地没有一点光彩,但是我觉得她很有担当,是自己做错的事就勇敢面对,负责到底,努力弥补,而不是怨天尤人。这是那个有担当的她,也许更加“光彩照人”吧!

作为莫泊桑的短篇小说,结局当然是极具戏剧性的。虽然我有为女主公抱怨过,但更多的是感谢这次事件,让她明白年轻、容貌不是资本。对生活的态度和珍惜所拥有的心胜过任何一串“价值连城“的项链!

《项链》读后感400字5

由法国著名作家莫泊桑撰写的《项链》乃是世界短篇小说中的精品,我读后感觉其内容曲折蜿蜒,扣人心弦,并且含有深刻的人生道理,项链读后感400字。

《项链》一文描写了女主人公瓦赛尔太太十分虚荣,为在舞会上引人注意,而丢失了向朋友借的一条珍珠项链。一家人从此只好省吃俭用,努力工作,用了整整十年时间终于凑齐了买项链的钱,他们买了一条相同的项链还给朋友,而朋友告诉她,借给她的项链是一件人造品,只值几百法郎。瓦赛尔太太后悔莫及,痛恨自己当时太贪图虚荣了。

读了这篇文章,我想到生活中许多人为了面子,为了满足自己的虚荣心,与别人比吃比穿,最后却落个惨败的下场。比如说,现在生活质量提高了,一些女人感觉自己长得不够漂亮,就去染发、美容,有的甚至不惜几万块钱去整容。我在电视上看过这样一则新闻:一个年轻的大学生不顾父母劝告做了整容手术,结果手术失败了,她不仅没变漂亮,本来的面貌也被毁了。从中我们不难理解做人不应该好面子,不应该有虚荣心。

《项链》不仅是一篇内容精彩的短篇小说精品,更是一部含有深刻道理的优秀文学作品,如果你对这篇小说也感兴趣,不妨读一读。

《项链》读后感400字6

岁月如轮,无论多么复杂的事,也终究会转回原点。项链是真的也好,假的也罢,在经过长达十年的洗磨,早已变得平滑无犄。可十年的时光,十年的青春,十年的努力,并没有因为项链的丢失而白费,而是成就了一个更好的自己。

《项链》这本书是大文学家莫泊桑所写,他所述了虚荣的罗塞瓦德夫人,为了在一次贵族宴会上出风头,特意从富有的女友那里借来一根金刚石项链。当她戴着项链在宴会上出现的时候,引起了全场人的赞叹与奉承,她的虚荣心得到了极大的满足。可乐极生悲,在回家的路上,项链意外丢失了。为了赔偿这价值三万六千法郎的金刚石项链,罗塞瓦德夫人花了整整七年的节衣缩食才还清了这笔巨债。可悲剧的是那条项链是假的。

法国哲学家柏可森说过:“虚荣心很难说是一种恶行,然而一切恶行都围绕虚荣心而生,都不过是满足虚荣心的手段。”从这篇小说中,我们学到了不应该盲目追求虚假的东西,而要脚踏实地,通过自己的努力和智慧,去努力创造属于自己的荣誉来。

《项链》读后感400字7

今天,我读了一篇文章《最贵的项链》,对我很有感受。

这篇文章讲的是:店主看见一个小女孩走进了店里出神地盯着一条蓝宝石项链看。她说她要买给照顾她的姐姐,因为小女孩的妈妈去世了,只有姐姐还像妈妈一样管着她,她还说,她姐姐的眼睛是蓝色的,所以要给小女孩的姐姐买这个蓝宝石项链。

店主问她:“你有多少钱?”小女孩从口袋里掏出一个手帕,小心翼翼的解开所有的结,然后摊开在柜台上,那只是几枚硬币而已,小女孩兴奋的说:“这些可以吗?”

店主竟然给了小女孩那条项链,还给她精致的用盒子包好。

后来,店里来了一位美丽的蓝眼睛姑娘,她说:“这条项链多少钱?”店主说:“本店的价格是买主和顾客之间的秘密。”

姑娘说:“这条项链是货真价实的,她买不起。”店主竟然重新给姑娘把项链重新包好,()说:“你妹妹给出了比任何人都高的价格,她付出了她所拥有的一切!”

读完这篇文章,我知道,要知恩图报。家长这么劳累,老师这么辛苦,都是为了我们,所以我们要努力的学习,来报答家长的养育之恩,来报答老师的教育之恩。我还感受到人间处处充满真情,真情是无价的。

《项链》读后感400字8

最近,我读了一篇《最贵的项链》的文章,我从这篇文章中,感受到姐姐平时对她有多好!姐姐天天起早贪黑的为她洗衣做饭,然后还要去上班,她知道姐姐每天都这么的辛苦,正好今天是她的生日,就悄悄地拿着钱到珠宝店去。在这里可以知道她非常喜欢自己的姐,不想让姐姐知道,要给姐姐一个惊喜。她还让店主把那个项链用红纸装好,又蹦蹦跳跳回家了。

读到这里,让我想起了我的一个朋友。(.)他也和故事中的小女孩一样可怜,他的父母离婚了,他由他母亲里抚养。从那以后,他再也没见过父亲。他母亲为了抚养他,为了赚钱,天天都起早贪黑的。中午还要为他送饭,放完学还要去接他。母亲的一言一行他都看在眼里,十分的感动。妇女节到了,他想送个礼物给妈妈,想报答她。他就把我叫来了,让我给他出个主意,送什么东西给他母亲好。我想了一下,就对他说:“你妈妈平时最喜欢什么?”他回想了一下,说:“上次,我跟他去逛街,走过一家商店,她在外面站了一会,好像看中了一件衣服。”我就说:“你就送件衣服给她吧,用你的压岁钱买。”

不管是姐姐对小姑娘的爱,还是母亲对儿子的母亲,他们的爱都是伟大的,无私的。但我们也应该懂得回报。

《项链》读后感400字9

我最近读过莫泊桑的著名小说《项链》和《我的叔叔于勒》两篇短篇小说,相比较而言,我更喜爱《项链》这一篇小说,读后感觉反思良多。

小说中的女主人是一个十分美丽的女孩,出生在一个贫穷人家。虽然没有碰到有钱有地位的男生了解他、去爱他,只好将就嫁给了一个教育局的小职员。这个小职员虽然贫穷,倒也很本分,不曾做过偷鸡摸狗的事情来。

直到有一件事彻底改变了她的命运。有一次她的丈夫给她一封邀请信,是教育部她丈夫的上司邀请他们参加一个盛大的舞会。这下她可犯难了,正因参加舞会的人都是有钱有地位的人,她连一件漂亮的衣服都没有,恐怕被人笑话的,她的`丈夫又不好推辞,钱给她做一套漂亮的衣服。她穿上漂亮的衣服,立刻有发现美中不足,没有饰品相配,还是被人笑话的。于是丈夫想起了有钱的女友,能够向她借。她妻子立刻看好一个钻石项链,于是借了过来,兴高采烈买的去参加舞会。舞会上人们的目光都聚集在这一对夫妻上,正因女主人十分美丽。女生感到所有目光都注视这她,都是正因钻石项链给她带来了光彩。舞会结束后回家女生突然发现自己的项链不见了。找遍角落和路上,就是找不到。他们在一个饰品店找到差不多的项链,要38000金币,男生有16000金币剩下的只好借了,男生疯狂的借钱打欠条,他们干了10年最后把借的钱还清了。把项链还给了他的主人。主人竟告诉他借给他项链是假的值200金币。这对可怜夫妻他们早就找不到健康了。

《项链》读后感400字10

劳拉是个可爱的小女孩,有一个叫北风的人是劳拉的教父,这个人把一条有着三颗雨滴的项链送给了劳拉,这三颗雨滴不会把劳拉弄湿,也不会掉下来;每当过生日时,就会送一颗,当有第四颗时,再大的雨淋不湿她;有第五颗时,什么样的雷电伤不了她;有第六颗时,最强的风吹不走她;有第七颗时,能在最深的河里游泳;有第八颗时,她能游过最宽阔的海;有第九颗时;一拍手雨就停住;有第十颗时,鼻子一喷气,天就下雨,《雨滴项链》读后感550字。可是,这项链带上去了就不能摘下来!一摘下来就会给她带来灾难。

劳拉上学时,梅格这个小女孩想要劳拉的项链,学校里不能戴项链,老师就帮劳拉保管,放学还给劳拉,梅格就去偷了项链,结果,一位公主把项链当成了她的生日礼物,劳拉说是她的,国王要她为这下一场雨就把项链还她,可要有十颗雨滴才行,公主看劳拉很可怜,就把项链还给了劳拉,读后感《《雨滴项链》读后感550字》。梅格因此也受到了惩罚。

读后感:读了这篇课文我知道了,做人不要太贪婪,别人有什么自己就必须要有,这是不对的,知足常乐,知足了才能常乐,要想着自己已经拥有的东西,一个相亲相爱的家,一个贤惠的妈妈,一个高大的爸爸,或许还有一个小妹妹会小弟弟,还有很多漂亮的衣服,帅气的裤子,可爱的布娃娃和各种玩具……,别人有什么东西,那是别人的,我已经有了比他(她)还好的东西,有了这些东西,还能有多少怨言呢?

《项链》读后感400字11

这一篇莫泊桑的代表作读了有一段时间了,每一次读都会下意识地跳过马蒂尔德夫人为偿还债务而辛勤工作的部分,因为不忍心。

在课堂上,老师也带领我们分析了时代背景和莫泊桑惯用的写作手法,帮助我们进一步了解文章中的人物。我们所认为的马蒂尔德夫人的虚荣、不满足、拜金,最终被莫泊桑用一个简单又复杂的词语诠释:人性。

细想,哪个女人不虚荣?抑或哪个人不虚荣?答案很肯定,这是最典型的人性。马蒂尔德夫人在无奈于贫穷的现实的同时,也用自己的想象来填补自己的虚荣心。文中描写的她的想象与现实的差距是那样大,又是为了体现她不应该身处于这贫穷之中,还是说她只是在做白日梦?她所向往的在我们看来是那样好笑,但哪个女人心里又没有这样一份幻想呢?或者说那样的纸醉金迷,却恰恰是当时社会的现状。

当老师问我们:如果你是一个男人,你愿意娶马蒂尔德吗?我的回答是肯定的。如果我是那样一个男人,一个小小的公务员,为每天能喝到肉汤而满足,本应娶到的应该是一个市井泼妇,或是粗鄙村妇,但马蒂尔德漂亮又自有一番风情,在用女人本身的容貌来划分女人的那个时代的欧洲,是十分难得的。

《项链》读后感400字12

时间就如流水一般悄然逝去,莫泊桑的《项链》已经看完了。我不经感叹这是一本具有灵魂的小说,畅读起来总是令人心生愉快,当然对于这本小说我颇有一番见解!

首先小说讲述的是一位路瓦栽夫人由于家庭贫困没有钱买饰品参加上流社会的晚宴而去向好友伏来士洁借来一款钻石项链,并且在晚会上脱颖而出。回到家后却发现项链弄丢了,无计可施的情况下,只得借钱买回价值三万六千金法郎的一模一样的项链还给物主。此后的十年里,她和她的丈夫拼命地打工赚钱还债。后来再次遇到好友伏来士洁,才知道那时候借给她的项链只不过是赝品。

从写作的手法上可以说是浑然天成,承上启下,还多次埋有伏笔,令读者移不开眼,生怕哪个片段错过了。同时,后面的路瓦栽夫人得知真相后,引发起读者的深思,人到底在追求什么?为了美付出十年的艰辛值得吗?

我个人认为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可是在没有条件的情况下,一味的去追求这种美就是虚荣心在作祟了。往往这种虚荣心是要付出代价的,这种代价还是不平等的。

美是由内而外,心美自然人就美!

《项链》读后感400字13

今天,我读了一篇文章《最贵的项链》,文章讲了一个小女孩从小失去了父母,由姐姐抚养长大,为了报答姐姐的养育之恩,用全部的积蓄,买了一条精美的项链。可是后来姐姐却把项链退还给了店主,姐姐说:这条项链是货真价实的,我妹妹的积蓄也不过是几枚硬币而己,换取不了这昂贵的项链。”店主却说:“不,她付出了比所有人都多的价钱,她付出了她所拥有的一切。”

读到这里,我深深的感动了,小女孩感恩姐姐的照顾,而店主感动于小女孩的感恩之心……我问自己:我是不是一个感恩的人呢?我想是的,在我成长的过程中,有许多帮助过我的人:父母亲人、老师同学、还有那些素不相识的陌生人……,在我有困难的时候,他们都伸出了援助之手,让我有很深的感触,我感觉我也是个感恩的人,帮爸爸妈妈做家务、在学校里帮老师送包裹,帮同学解决难题……

想着想着,我仿佛看到了父母喜悦的笑脸,看到了老师递补的笑脸,看到了同学们饱含青春活力的笑脸……

感恩真好!

《项链》读后感400字14

今天我读了一个故事,名叫做《一串水晶项链》。

故事讲了:首饰匠维尔特是十分爱他的妻子。他许诺要在他们结婚三周年那天,送给妻子一串500英镑的水晶项链。可在结婚纪念日的前一天,维尔特才凑了380英镑。他只好花了80镑,买了一串仿制的水晶项链。下午老顾客安娜太太带来一一串水晶项链的珠子让他穿好。他一看正是他没办法买的那一串,到他穿好想起了自己的妻子,便把仿品给了安娜太太,突然又以清洁为借口,换回了仿品。后台他收到安娜太太的信说:那串项链就当礼物送他了。

这篇文章,把人物刻画得十分细致,让首饰匠和太太活跃在纸上,读的时候,让人有一种身临其境的感觉,()读完这篇文章,给我的感觉就是,像是喝了一杯浓浓的咖啡一样,令人回味无穷。

文中我自喜欢的是维尔特先生换首饰那一段,因为这一段中有许多心理变化的描写,从维尔特先生的表情、语言、动作,三个方面够可以看出维尔特先生当时的不安,心里的矛盾,对太太的愧疚,用他的种种表现刻画的淋漓尽致。随后作者又通过许多词语,生动的刻画出他四次的心理变化。

文章开头以描写,首饰匠维尔特先生家中的情况,以及他对妻子的许诺……都是为首饰匠维尔特先生换首饰那一段情节做了铺垫,埋下了一个伏笔,从而可以在后面写出情节,而后比较轻松的情节告诉我们:“知错就改不是错这个道理。”这个道理。

《项链》读后感400字15

由法国著名作家莫泊桑撰写的《项链》乃是世界短 篇小说中的精品,我读后感觉其资料曲折蜿蜒,扣人心弦,并且包含深刻的人生道理。

《项链》 一文描述了女主人公瓦赛尔太太十分虚荣,为在舞会上引人注意,而丢失了向朋友借的一条珍珠项链。一家人从此只好省吃俭用,努力工作,用了整整十年时间最终凑齐了买项链的钱,他们买了一条相同的项链还给朋友,而朋友告诉她,借给她的项链是一件人造品,只值几百法郎。瓦赛尔太太后悔莫及,痛恨自我当时太贪图虚荣了。

读了这 篇文章,我想到生活中许多人为了面子,为了满足自我的虚荣心,与别人比吃比穿,最终却落个惨败的下场。比如说,此刻生活质量提高了,一些女人感觉自我长得不够漂亮,就去染发、美容,有的甚至不惜几万块钱去整容。我在电视上看过这样一则新闻:一个年轻的大学生不顾父母劝告做了整容手术,结果手术失败了,她不仅仅没变漂亮,本来的面貌也被毁了。从中我们不难理解做人不应当好面子,不应当有虚荣心。

《项链》不仅仅是一 篇资料精彩的短 篇小说精品,更是一部包含深刻道理的优秀文学作品,如果你对这 篇小说也感兴趣,不妨读一读。

⑸ 过年的作文小小说400字

过年了!过年了!家家晌团户户忙着贴春联,剃头发,做年夜饭,放鞭炮……要做的事情太多了,而且“规矩”太多了!有些习俗还很怪,弄得我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无奈之下,我准备去问正在贴春联的爸爸。
“贴错了,贴错了!”我看见爸爸将“福”字倒着贴,焦急地喊起来。“没贴错!”爸爸不紧不慢地回答。“那为什么要倒着贴?”我疑惑不解。爸爸解释道:“将‘福’字倒着贴是一种习俗,‘福’倒贴说明‘福’倒(到)了!”“哦,原来是这样!那过年还有什么习俗和规矩呢?”我又发出疑问。爸爸停下手中的活,耐心地给我讲解起来。
原来,过年还有一种放鞭炮的宴培橘习俗,来源于“年兽”的故事。很久以前有一只“年兽”,长期居住深海底,到了除夕就跃出海面到处作恶。有一年一个老人用放炮,穿红衣,贴红春联的方法驱赶走“年兽”,这才得以平静,此后这个方法就流传开来,直至今日。
听完爸爸的讲解,我这才恍然大悟。我又问爸爸:“为什么理中枝发要赶在二十七呢?”“哦,民间有一条俗语,叫‘二十七,剃精细,二十八,剃傻瓜!”“原来是这样!”
我又发问:“那为什么要大扫除呢?”爸爸说:“大扫除是为了扫除一年的晦气!这是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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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净之莲》林清玄
偶尔在人行道上散步,忽然看到从街道延伸出去,在极远极远的地方,一轮夕阳正挂在街的尽头,这时我会想,如此美丽的夕阳实在是预示了一天即将落幕。 偶尔在某一条路上,见到木棉花叶落尽的枯枝,深褐色的孤独地站边,有一种萧索的姿势,这时我会想,木棉又落了,人生看美丽木棉花的开放能有几回呢? 偶尔在路旁的咖啡座,看绿灯亮起,一位衣着素朴的老妇,牵着衣饰绚如春花的小孙女,匆匆地横过马路,这时我会想,那年老的老妇曾经也是花一般美丽的少女,而那少女则有一天会成为牵着孙女的老妇。 偶尔在路上的行人陆桥站住,俯视着在陆桥下川流不息,往四面八方奔串的车流,却感觉到那样的奔驰仿佛是一个静止的画面,这时我会想, 到底哪里是起点?而何处者终站呢? 偶尔回到家里,打开水龙头要洗手,看到喷涌而出的清水,急促的流淌,突然使我站在那里,有了深深的颤动,这时我想着:水龙头流出来的好像不是水,而是时间、心情,或者是一种思绪。 偶尔在乡间小道上,发现了一株被人遗忘的蝴蝶花,形状像极了凤凰花,却比凤凰花更典雅,我倾身闻着花香的时候,一朵蝴蝶花突然飘落下来,让我大吃一惊,这时我会想, 这花是蝴蝶的幻影,或者蝴蝶是花的前身呢? 偶尔在静寂的夜里,听到邻人饲养的猫在屋顶上为情欲追逐,互相惨烈地嘶叫,让人的汗毛都为之竖立,这时我会想,动物的情欲是如此的粗糙,但如果我们站在比较细腻的高点来回观人类,人不也是那样粗糙的动物吗? 偶尔在山中的小池塘里,见到一朵红色的睡莲,从泥沼的浅地中昂然抽出,开出了一句美丽的音符,仿佛无视于外围的污浊,这时我会想:呀!呀!究竟要怎么样的历练,我们才能像这一朵清净之莲呢? 偶尔…… 偶尔我们也是和别人相同地生活着,可是我们让自己的心平静如无波之湖,我们就能以明朗清澈的心情来照见这个无边的复杂的世界,在一切的优美、败坏、清明、污浊之中都找到智慧。我们如果是有智慧的人,一切烦恼都会带来觉悟,而一切小事都能使我们感知它的意义与价值。 在人间寻求智慧也不是那样难的。最重要的是,使我们自己的柔软的心,柔软到我们看到一朵花中的一片花瓣落下,都使我们动容颤抖,如悉它的意义。 唯其柔软,我们才能敏感;唯其柔软,我们才能包容;唯其柔软,我们才能精致;也唯其柔软,我们才能超拔自我,在受伤的时候甚至能包容我们的伤口。 柔软心是大悲心的芽苗,柔软心也是菩提心的种子,柔软心是我们在俗世中生活,还能时时感知自我清明的泉源。 那最美的花瓣是柔软的,那最绿的草原是柔软的,那最广大的海是柔软的,那无边的天空是柔软的,那在天空自在飞翔的云,最是柔软! 我们心的柔软,可以比花瓣更美,比草更绿,比海洋更广,比天空 拜佛时的林清玄
更无边,比云还要自在,柔软是最有力量,也是最恒常的。 且让我们在卑湿污泥的人间,开出柔软清净的智慧之莲吧!

断鸿声里 林清玄
是如何的一种感觉?在小巷独步,偶然抬头,别人院墙里的凤凰花探出簇簇火红,而那种花儿是几年没见过的,故乡生长的植物。 凤凰花这种植物喜欢展现自己的红色,仿佛他就是为离别而生的。年少时喜欢粘一只只凤凰花成一只只蝶,登上高楼去随风散放,她旋转飘落的姿态曾经赢得许多童稚的笑声,往事就也像这一只只蝶飘去,它们纵使旋落的姿态各不相同,终究都会消逝了。 想起凤凰花,遂想起平生未尽的志事;想起凤凰花,遂想起非梧不栖的凤凰。凤凰花何以要以凤凰的名?这样,老是叫人在离绪充溢时,会幻想自己竟是高飞的凤凰,在黑夜将近时即将展翼呢? 《诗经·大雅》说的:“凤凰鸣矣,于彼高岗;梧桐生矣,于彼朝阳。”不经意间就浮起一幕深浅分明的影像;一只神鸟翩翩然昂立高岗,振翅欲起;象征高洁的梧桐则在朝阳面前展露挺挺然的面貌。一位少年,一向喜欢梧桐一向倾慕凤凰,蓦然一抬眼,望见凤凰花开离期将届,自己不禁幻想幻化成一株梧桐一边面对朝阳,或是一只凤凰以便寒立高岗;或甚至以为自己竟已是一只凤凰,立于高岗的梧桐树上;或是呀!一只清灵的凤凰一展翅便击破了天蓝。 可是远处若有若无时断时续的骊歌屡屡歌着,如同一首民谣的和声,那么清清玄玄的蜿蜒在主曲里,明明知道不重要,那一首唱过千余日的歌谣,若没有结尾的一小段唱和,也会黯然失色了。 于是凤凰花激起的不仅仅是童年成蝶化蝶的记忆,而是少年梦凤化凰的一段惜情。如火的花的印象配上轻唱的骊声,敲响了少年的梦境,惊觉到自己既不是凤凰神鸟,也非朝阳梧桐。终于在碎梦中瞧见自己的面容,原来只是一个少年,原来只是一段惊梦。若干年来死生以赴的生活竟然就要过去,没有丝毫痕迹,正如大鸿过处,啼声宛然在耳,纵是啼声已断,。却留下来一片感人的凄楚。而个梦凤化凰的少年,也只是像别人静静的的等待分离,在日落前的山头站着,要把斜阳站成夜色,只有黑夜也只有黑夜,才能减去白日凤凰花余影的红艳吧?

母亲的花儿
秋天过去,所有的繁华都已落尽,母亲把那些月季花的枝条剪去,而它们的根,母亲用一些细炉渣埋下,等待着明年重新萌发。这是母亲的花儿,母亲呵护着它们就像呵护自己的孩子,母亲保护着它们就像保护自己的身体。每年母亲细心地关怀、照料着它们,为它们盛开得更艳丽而浇水、施肥,为它们一天天的茁壮成长而付出自己的心血。今年春节,我要把这篇《母亲的花儿》做为一件精美的礼物献给她,我要看到冬天里母亲依然安祥的笑脸,我要让她的花儿永远如此深入地盛开,盛开在每一个人的眼眸、心田,盛开成一张张微风中摇曳的笑脸!
河流的馈赠
世上的河流中,离我最近的当然是家乡的大清河了。而大清河中,令我最亲的是流过母亲家附近的一段。童年的时光中,我与弟弟常随同父亲一起,去体验与水相嬉的快乐。幼小的孩童天性近水。在浪花的激荡与欢腾中得享独特的乐趣,这是河流送给我的第一笔财富。及至长大了些,便同三五个小伙伴一起,去河边的小树林里采蘑菇、挖野菜、捡拾秋风中飘零而下的落叶,将它们夹在彼此的书页中,留作永恒的纪念。虽然那些少年的时光早已如梦幻般消逝不见,可那份纯真而浪漫的情怀,却化为我一生坚持的追求,以一些诗意的字句承接。这是河流送给我的第二笔财富。犹记得,一片绚丽的晚霞中,我与邻家的小妹相约一起去河边拾河蚌,黑黑的河蚌散落一地,犹如一颗颗黑色的珍珠镶嵌在平静的河滩上,夕阳的辉光里,拾得累了的我坐于高高的堤坝上,悠闲地看着远处河滩上仍在捡拾河蚌的邻家小妹,曾经我眼中极其平凡的身影,此时在辉光的映衬下竟显得如此娇柔、妩媚——只见她微笑如粉红的花儿,美丽的裙裾随风飘起,给我一种隐隐的朦胧与神秘。虽然后来,邻居一家搬至村东,与我家隔了几条胡同,却从此隔断了我们童年时珍贵的友谊与一生的音讯,从此我们再没能有过一次那样美丽的相约。这是河流送给我的第三笔财富。每个人的一生中都会经过一条自己的河流,也许它不叫大清河,也许它不在你亲切的近旁流过,但无论哪一条河,它都拥有着自己独特的魅力,只要你靠近它、走进它,体会它的每一处灵魂与细节,你将会得到的,必定是一份珍贵的馈赠,一份永久的财富
张晓风经典散文
花之笔记

我喜欢那些美得扎实厚重的花,像百合、荷花、木棉,但我也喜欢那些美得让人发
愁的花,特别是开在春天的,花瓣儿菲薄菲薄,眼看着便要薄得没有了的花,像桃花、
杏花、李花、三色堇或波斯菊。
花的颜色和线条总还比较“实”,花的香味却是一种介乎“虚”“实”之间的存在。
有种花,像夜来香,香得又野又蛮,的确是“花香欲破禅”的那种香法,含笑和白兰的
香是荤的,茉莉是素的,素得可以及茶的,水仙更美,一株水仙的倒影简直是一块明矾,
可以把一池水都弄得干净澄澈。
栀子花和木本株兰的香总是在日暖风和的时候才香得出来,所以也特别让人着急,
因为不知道什么时候就没有了。
树上的花是小说,有枝有干地攀在横交叉的结构上,俯下它漫天的华美,“江边一
树垂垂发”、“黄四娘家花满蹊,千朵万朵压枝低”,那里面有多层次、多角度的说不
尽的故事。
草花是诗,由于矮,像是刚从土里蹦上来的,一种精粹的、鲜艳的、凝聚的、集中
的美。
散文是爬藤花,像九重萝、茶靡、紫藤、茑萝,乃至牵牛花和丝瓜花、扁豆花,都
有一种走到哪里就开到哪里的浑洒。爬藤花看起来漫不经心,等开完了整个季节之后回
头一看,倒也没有一篇是没有其章法的——无论是开在疏篱间的,泼撒在花架上的,哗
哗地流下瓜棚的,或者不自惜的淌在坡地上的,乃至于调皮刁钻爬上老树,把枯木开得
复活了似的……它们都各有其风格,真的,丝瓜花有它自己的文法,牵牛花有它自己的
修辞。
如果有什么花可以称之为舞台剧的,大概就是昙花了吧。它是一种彻底的时间艺术,
在丝帷的开阖间即生而即死,它的每一秒钟都在“动”,它简直严格地遵守着古典戏剧
的“三一律”——“一时”、“一地”、“一事”,使我感动的不是那一夕之间偶然白
起来的花瓣,也不是那偶然香起来的细蕊,而是那几乎听得见的砰然有声的拆展的过程。
文学批评如果用花来比喻,大概可以像仙人掌花,高大吓人,刺多花少,却大刺刺
地像一声轰雷似的拔地而起——当然,好的仙人掌花还是漂亮得要命的。
水生花的颜色天生的好,是极鲜润的泼墨画,水生花总是使人惊讶,仿佛好得有点
不合常理。大地上有花已经够好了,山谷里有花已经够好了,居然水里也冒出花来,简
直是不可信,可是它又偏着了邪似的在那里。水生花是荷也好,睡莲也好,水仙也好,
白得令人手脚无措的马蹄莲也好,还有一种紫簌簌的涨成满满一串子的似乎叫做布袋莲
的也好,都有一种奇怪的特色:它们不管开它几里地,看起来每朵却都是清寂落寞的,
那种伶伶然的仿佛独立于时间空间之外的悠远,水生花大概是一阕属于婉约派的小词吧,
在管弦触水之际,偶然化生而成的花。
不但水生花,连水草像蒹葭,像唐菖蒲,像芦苇,都美得令人发愁,一部诗经是从
一条荇菜参差水鸟合唱的水湄开始的——不能想了,那样干干净净的河,那样干干净净
的水,那样干干净净的草,那样干干净净的古典的爱情一一不能想了,想了让人有一种
身为旧王族被放逐后的悲恸。
我们好像真的就要失去水了——干净的水——以及水中的花。
一到三月,校园里一些熬耐不住的相思树就哗然一声把那种柔黄的小花球在一夜之
间全部释放了出来。四月以后,几乎所有的树都撑不住了,索性一起开起花来,把一整
年的修持都破戒了!
我一向喜欢相思树,不为那名字而是为那满树细腻的小叶子,一看到那叶子就想到
“不知细叶谁裁出,二月春风似剪刀”的句子。
相思树的花也细小,简直有点像是不敢张扬的意思,可是整球整球的看去,整树整
树的看去,仍然很艳很逼人。
跟儿子聊天,他忽然说:
“我们班上每个人都像一种花。”
“谢婉贞是那一种?”
谢婉贞是他觉得最不同凡俗的一个女孩。
“她是荷花。”
“为什么?”
“因为一个夏天都是又新鲜又漂亮的。”
“那你自己呢?”
“我是玫瑰,”停了一下他解释说:“因为到死都是香的。”
这样的以香花自喻,简直是屈原,真是出语惊人!
春天,我总是带小女儿去看令人眼花的杜鹃。
她还小,杜鹃对她而言几乎是树。
她不太专心看花,倒是很专心地找那种纺缍形的小蓓蕾,找到了就大叫一声:
“你看,花Baby!”
她似乎只肯认同那些“花婴”,她不厌其烦地沿路把那些尚未启封的美丽一一灌注
上她的欢呼!
旅行美国,最喜欢的不是夏威夷,不是佛罗里达,不是剧场,不是高速公路或迪斯
尼乐园,而是荒地上的野花。在阿利桑那,高爽的公路上车行几小时,路边全是迤逦的
野花,黄粲粲的一径开向天涯,倒教人怀疑那边种的是一种叫做“野花”的农作物,野
牛和印第安人像是随时会出现似的。
多么豪华的使用土地的方法,不盖公寓,不辟水田,千里万里的只交给野花去发展。
在芝加哥,朋友驱车带我去他家,他看路,我看路上的东西。
“那是什么花?”
“不知道。”
“那种鸟呢?”
“不知道,我们家附近多的是。”
他兴匆匆地告诉我,一个冬天他怎样被大雪所困,回不了家,在外面住了几天旅馆,
又说Sears tower怎样比纽约现有的摩天大楼都高一点。
可是,我固执地想知道那种蓝紫色的、花瓣舒柔四伸如绢纱的小花。
我愈来愈喜欢这种不入流的美丽。
一路东行,总看到那种容颜,终于,在波士顿,我知道了它的名字,“蓝水手”,
Blue Sailor。
像一个年轻的男孩,一旦惊讶于一双透亮的眼睛,便忍不住千方百计去知道她的名
字——知道了又怎样,其实仍是一样,只是独坐黄昏时,让千丝万缕的意念找到一个虚
无的、可供挂迹的枝柯罢了。
知道你自己所爱的一种花,岁岁年年,在异国的蓝空下安然的开着,虽不相见,也
有一份天涯相共的快乐。
《诗经》有一个别名,叫葩经,使我觉得桌上放一部《诗经》简直有一种破页而出
的馥馥郁郁的香气。
中学在南部念书,校园大,每个学生都分了一块地来种,那年我们种长豇豆。
不知为什么,小小的田里竟长出了一朵小野菊——也许它的前身就跟豇豆的前身同
在一片田野,收种子的时候又仍然混在一起,所以不经意时也就播在一起。也许是今春
偶过的风,带来偶然的一抹色彩。
后来,老师要我们拔野草,我拔了。
“为什么不拔掉那棵草?”
“它不是草,”我抗议,“它是一朵小野菊。”
“拔掉,拔掉。”他竟动手拔掉了它,“你不知道什么叫草——不是你要种的东西
就是草。”
我是想种豇豆的吗?不,我并没有要种豇豆,我要种的只是生命。
许多年过去了,我仍然记得那丛被剥夺了生存权的小野菊。
那花,而被种在菜圃里,或者真是不幸的。
有一种花,叫爆仗花,我真喜欢那名字——因为有颜色,有声音,而且还几乎是一
种进行式的动词。
那种花,香港比较多见,属于爬藤类,花不大,澄黄澄黄的仿佛千足的金子,开起
来就狠狠地开满一架子,真仿佛屋子里有什么喜事,所以那样一路噼哩啪啦地声势壮烈
地燃响那欢愉的色彩。
还有一种花的花名也取得好,叫一丈红,很古典,又很泼悍。
其实那花倒也平常,只是因为那么好的名字,看起来只觉得是一柱仰天窜起的红喷
泉,从下往上喷,喷成一丈,喷成千仞,喷成一个人想象的极限。
有些花,是只在中国语文里出现,而在教科书里却不成其为花,像雪花、浪花。
所有的花都仰面而开,唯独雪花俯首而开,所有的花都在泥土深处结胎,雪花却在
天空的高处成孕。雪花以云为泥,以风为枝桠,只开一次,飘过万里寒冷,单单地要落
在一个赶路人温暖的衣领上,或是一个眺望者朦亮的窗纸上,只在六瓣的秩序里,美那
么一刹,然后,回归为半滴水,回归入土。
浪花只开在海里,海不是池塘,不能滋生大片紫色的、白色的、粉色的花,上帝就
把浪花种在海里,海里每一秒钟都盛开着浪花。
有什么花能比浪花开得更巨大,更泼旺,那样旋开旋灭,那样的方生方死——却又
有四季不调,直开到地老天荒。
人站在海边,浪就像印度女子的佩然生响的足环,绕着你的脚踝而灿然作花。
有人玩冲浪,看起来整个人都开在花心里,站在千丝万绪的花蕊里。
把浪说成花,只有中国语文才说得那么好吧!
我讨厌一切的纸花、缎带花和塑胶花,总觉得那里面有一种越分,一种亵渎。
还有一种“干花”,脱了水,苍黄古旧,是一种花中的木乃伊,永远不枯,但常年
的放在案头,让人觉得疲倦不堪。不知为什么,因为它永远不死,反而让你觉得它似乎
从来没有光灿生猛地活过。
我只愿意爱鲜花,爱那明天就握不住的颜色、气息和形状——由于它明天就要消失
了,所以我必须在今天用来不及的爱去爱它。我要好好的注视它,它的每一刹那的美其
实都是它唯一一次的美,下一刹,或开或阖,它已是另一朵了。
我对鲜花的坚持,遇见玻璃花便破例了;哈佛的陈列室里有一屋子的玻璃花,那么
纤柔透明——也许人造花做的极好以后就有一种近乎泄漏天机的神秘性。
也许我爱的不是玻璃花,而是那份已成绝响的艺术,那些玻璃共是一对父子做的,
他们死后就失传了——花做得那么好当然也不是传得下来。
我真的不知道我是爱上那做得特别好的晶莹得虚幻的花,还是爱那花后面的一段寂
寞的故事。
我爱花,也许不完全是爱花的本身,爱的是那份乍然相见的惊喜。
有一次,去海边,心里准备好是要去看海的,海边有一座小岩岬,我们爬上去,希
望可以看得更远,不料石缝里竟冷不防地冒出一丝百合花来,白喷喷的。
整个事情差不多有点不讲理,来海边当然是要看海捡贝壳的,没有谁想看花,可是
意外地遇上了花,不看也不忍心。
自己没有工作进度表,也不管别人的旅游日程——那朵花的可爱全在它的不讲道理。
我从来不能在花展中快乐,看到生命那么规矩地站在一列列的瓶瓶罐罐里,而且很
合理地标上身价,就让我觉得丧气。
听说有一种罐头花,开罐后几天一定开花,那种花我还没有的看已经先发腻了。
生命不该充满神秘的未知吗?有大成大败、大悲大喜不是才有激荡的张力吗?文明
取走了莳花者犯错误的权利,而使他的成功显得像一团干蜡般的无味。
我所梦想的花是那种可以猛悍得在春天早晨把你大声喊醒的栀子,或是走过郊野时
闹得人招架不住的油菜花,或是清明节逼得雨中行人连魂梦都走投无路的杏花,那些各
式各流的日本花道纳不进去的,市价标不出来的,不肯许身就范于园艺杂志的那一种未
经世故的花。
让大地是众水浩森中浮出来的一项意外,让百花是莽莽大地上扬起来的一声吹呼!
银杏 郭沫若
原文:
银杏,我思念你,我不知道你为什么又叫公孙树。但一般人叫你是白果,那是容易了解的。
我知道,你的特征并不专在乎你有这和杏相仿的果实,核皮是纯白如银,核仁是富于营养——这不用说已经就足以为你的特征了。
但一般人并不知道你是有花植物中最古的先进,你的花粉和胚珠具有着动物般的性态,你是完全由人力保存了下来的奇珍。
自然界中已经是不能有你的存在了,但你依然挺立着,在太空中高唱着人间胜利的凯歌。你这东方的圣者,你这中国人文的有生命的纪念塔,你是只有中国才有呀,一般人似乎也并不知道。
我到过日本,日本也有你,但你分明是日本的华侨,你侨居在日本大约已有中国的文化侨居在日本的那样久远了吧。
你是真应该称为中国的国树的呀,我是喜欢你,我特别的喜欢你。
但也并不是因为你是中国的特产,我才是特别的喜欢,是因为你美,你真,你善。
你的株干是多么的端直,你的枝条是多么的蓬勃,你那折扇形的叶片是多么的青翠,多么的莹洁,多么的精巧呀!
在暑天你为多少的庙宇戴上了巍峨的云冠,你也为多少的劳苦人撑出了清凉的华盖。
梧桐虽有你的端直而没有你的坚牢;
白杨虽有你的葱茏而没有你的庄重。
熏风会媚妩你,群鸟时来为你欢歌;上帝百神——假如是有上帝百神,我相信每当皓月流空,他们会在你脚下来聚会。
秋天到来,蝴蝶已经死了的时候,你的碧叶要翻成金黄,而且又会飞出满园的蝴蝶。
你不是一位巧妙的魔术师吗?但你丝毫也没有令人掩鼻的那种的江湖气息。
当你那解脱了一切,你那槎桠的枝干挺撑在太空中的时候,你对于寒风霜雪毫不避易。
你没有丝毫依阿取容的姿态,但你也并不荒伧;你的美德像音乐一样洋溢八荒,但你也并不骄傲;你的名讳似乎就是“超然”,你超在乎一切的草木之上,你超在乎一切之上,但你并不隐遁。
你的果实不是可以滋养人,你的木质不是坚实的器材,就是你的落叶不也是绝好的引火的燃料吗?
可是我真有点奇怪了:奇怪的是中国人似乎大家都忘记了你,而且忘记得很久远,似乎是从古以来。
我在中国的经典中找不出你的名字,我很少看到中国的诗人咏赞你的诗,也很少看到中国的画家描写你的画。
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呀,你是随中国文化以俱来的亘古的证人,你不也是以为奇怪吗?
银杏,中国人是忘记了你呀,大家虽然都在吃你的白果,都喜欢吃你的白果,但的确是忘记了你呀。
世间上也尽有不辨菽麦的人,但把你忘记得这样普遍,这样久远的例子,从来也不曾有过。
真的啦,陪都不是首善之区吗?但我就很少看见你的影子;为什么遍街都是洋槐,满园都是幽加里树呢?
我是怎样的思念你呀,银杏!我可希望你不要把中国忘记吧。
这事情是有点危险的,我怕你一不高兴,会从中国的地面上隐遁下去。
在中国的领空中会永远听不着你赞美生命的欢歌。
银杏,我真希望呀,希望中国人单为能更多吃你的白果,总有能更加爱慕你的一天
赏析:
我觉得,作者并不仅仅是在写银杏,在他的笔下,银杏这种美丽的树是中国,以及中国人的代表。作者说它古老,它美,它真,它善,也恰恰是在赞美我们的祖国历史悠久,美丽,真,与善。而后文中又写到银杏的蓬勃,端直,挺立,坚牢,庄重,嶙峋,洒脱……难道不也正是作为一个中国人应有的正直,坚强与不屈吗?
可是,作者却又在开篇写道“我想念你”,这意味着,银杏正一点点在人们的记忆与思想中消逝。而不仅是银杏,它所传载的中国人的正直,坚强,种种几千年流传下来的美德,也正随之隐遁,消亡。
而文中“遍街的洋槐”,“满院的幽加里树”,“日本的华侨”都是那些盲目追随洋人,崇拜日本,作了汉奸走狗的人的讽刺与抨击他们的忘本,正如忘记美丽而古老的银杏,而宠尚洋槐一样。“大家虽然都在吃你的白果,都喜欢吃你的白果,但的确是忘记了你呀”这一句又一次讽刺了那些汉奸,作为一个中国人,受过中国的哺育与滋润,却忘记了自己是炎黄子孙!
朱自清《匆匆》
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候;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但是,聪 明的,你告诉我,我们的日子为什么一去不复返呢?——是有人偷了他们罢:那是谁?又藏 在何处呢?是他们自己逃走了:现在又到了哪里呢? 我不知道他们给了我多少日子;但我的手确乎是渐渐空虚了。在默默里算着,八千多日子已 经从我手中溜去;象针尖上一滴水滴在大海里,我的日子滴在时间的流里,没有声音也没有 影子。我不禁头涔涔而泪潸潸了
去的尽管去了,来的尽管来着,去来的中间,又怎样的匆匆呢?早上我起来的时候,小屋里 射进两三方斜斜的太阳。太阳他有脚啊,轻轻悄悄地挪移了;我也茫茫然跟着旋转。于是— —洗手的时候,日子从水盆里过去;吃饭的时候,日子从饭碗里过去;默默时,便从凝然的 双眼前过去。我觉察他去的匆匆了,伸出手遮挽时,他又从遮挽着的手边过去,天黑时,我 躺在床上,他便伶伶俐俐地从我身边跨过,从我脚边飞去了。等我睁开眼和太阳再见,这算 又溜走了一日。我掩着面叹息。但是新来的日子的影儿又开始在叹息里闪过了。
在逃去如飞的日子里,在千门万户的世界里的我能做些什么呢?只有徘徊罢了,只有匆匆罢 了;在八千多日的匆匆里,除徘徊外,又剩些什么呢?过去的日子如轻烟却被微风吹散了, 如薄雾,被初阳蒸融了;我留着些什么痕迹呢?我何曾留着象游丝样的痕迹呢?我赤裸裸来 到这世界,转眼间也将赤裸裸地回去罢?但不能平的,为什么偏要白白走这一遭啊?
你聪明的,告诉我,我们的日子为什么一去不复返呢?

⑺ 小说短篇小说四百字

13 坏孩子
伊凡·伊凡内奇·拉普金,一个讨人喜欢的年轻人和安娜·谢苗诺夫娜·扎姆布里茨卡娅,一个翘鼻子的年轻姑娘,双双走下陡峭的河岸,坐到一张长椅上。长椅临水而立,藏在密密的柳丛里。好一处绝妙的地方!您若往这儿一坐,您就与世隔绝了--能看见您的只有鱼儿,还有那水面上闪电般跑来跑去的水蜘蛛。这对年轻人随身带着鱼竿,抄网,装蚯蚓的小罐和其他鱼具。坐下后,他们立即开始垂钓。
“我真高兴,咱俩总算能单独在一块儿了,”拉普金东张西望着开始说,“我有许多话要告诉您,安娜·谢苗诺夫娜……许多许多话……当我第一次见到您的时候……鱼咬您的钩了……我立即就明白:我为什么活着,我崇拜的偶像在哪儿,我应当为谁献出我清白而勤劳的一生……咬钩的可能是一条大鱼……见着您后,我才第一次爱上一个人,爱得发狂!……等一会儿您再拉竿……让它咬死了……请告诉我,我亲爱的,我向您发誓,我能否指望--啊,我不是指望相互爱慕,不是的!--这个我不配,我连想都不敢这样想--我能否指望……您快拉竿呀!”
安娜·谢苗诺夫娜提起握着的钓竿,用力一拉,尖叫一声,一条银绿色小鱼在空中闪亮。
“天哪,一条妙鱼!嗬,嗬……快!要脱钩了!”
鲈鱼挣脱钓钩,在草地上蹦跳着,本能地朝它称心如意的老家逃去,随即……扑通一声,落到了水里!
拉普金急忙去抓鱼,没有抓着鱼,不知怎么无意中抓住了安娜·谢苗诺夫娜的手,无意中又把这手送到唇边……对方急忙抽手,但为时已晚:两人的嘴无意中贴在一起,接吻了。这事有点出乎意料。接吻之后接着还是接吻,之后山盟海誓,倾诉衷肠……好幸福的时刻!可是,话又说回来,这人世间的生活中没有绝对的幸福。幸福本身包含着毒素,或者说受到外来事物的毒害。这一次也是如此。当两个年轻人热烈拥吻的时候,突然响起了一阵笑声,他们朝河面上一看,两人都吓呆了:水里齐腰站着一个赤身露体的男孩。他叫科利亚,一个中学生,安娜·谢苗诺夫娜的弟弟。他站在河里,瞧着两个年轻人,阴阳怪气地微笑着,
“哎呀呀!……你们亲嘴呢?”他说,“好啊!我告诉妈妈去。”
“我希望,您,作为正派人……”拉普金涨红着脸开始嘟哝,“偷看别人的行为是卑鄙的,告密更是下流,可憎,可恶……我以为,像您这样正派而高尚的人……”
“给一卢布,我就不说!”高尚的人回答,“要不然,我告诉妈妈去。”
拉普金从衣袋里掏出一卢布,把它递给科利亚。对方把卢布捏在湿淋淋的手心里,一声唿哨,游走了。接下去一对恋人再也无心接吻了。
第二天,拉普金从城里给科利亚带来了各色颜料和一个皮球。姐姐呢,先是把她所有的丸药盒都送给了他,后来又不得不送他几颗刻着小狗脸的纽扣。这个坏孩子,显然很喜欢这一套,而且为了收到更多的礼物,他开始监视他们。拉普金和安娜走到哪儿,他就跟到哪儿,一分钟也不让他们单独待在一起。
“坏蛋!”拉普金咬牙切齿地说,“年纪这么小,就已经坏透了!他长大了会成什么样的人?!”
整个六月份,科利亚不让这对可怜的恋人过上一天好日子。他扬言要去告密,不断跟梢,讨各种各样的礼物。他总觉得礼送轻了,最后便时时提起怀表来。唉,有什么办法呢?只好答应送他一块。
有一回,大家吃午饭,当仆人送上维夫饼干时,科利亚突然哈哈大笑起来,挤着一只眼,问拉普金:
“说吗?啊?”
拉普全面红耳赤,把餐巾当成维夫饼干嚼起来。安娜从桌后一跃而起,跑到另一个房间里。
在这种处境下这对年轻人一直捱到八月底,捱到拉普金终于向安娜求婚的那一天。啊,这是多么幸福的日子!拉普金同安娜的双亲谈过话,征得了同意后,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跑进花园去找科利亚。找到他后,拉普金快活得差点放声大哭。他一把揪住坏孩子的耳朵。安娜,谢苗诺夫娜也跑来了,也来找科利亚,揪住了他的另一只耳朵。现在轮到科利亚哭着央求他们:
“亲爱的,好人哪,亲人哪,我再也不干啦!哎哟,哎哟,饶了我吧!”
这时候,一对恋人脸上那副洋洋得意的表情真值得一看哩。
后来这对年轻人承认,在他们整个相恋期间,他们从来没有体验到在他们揪住那坏孩子的耳朵时所感受到的那种幸福,那种令人心醉的极度快乐。

⑻ 急!!!求超经典短篇小小说(400~500字)

一只送上门的獾

—(原载2009年3月11日《北京晚报》)—

这是发生在自然灾害时期的故事。

刚入冬,我家就揭不开锅了。好不容易盼来救济,却只有高粱面和红薯干。那时我刚刚6岁,却患有严重的胃病,吃红薯干,胃里反酸、烧心,老吃高粱面,大便干燥。三番五次折腾,我的胃病就更厉害了,每天肚子饿得难受,可就是咽不下一点东西。不过半月,我就瘦得皮包骨头了。村里的医生说我营养严重不足,又患上了厌食症,得赶紧吃有油水的东西调养,最好是肉,否则我的小命就难保了。妈妈当时就哭了:“家里连一两白面都没有,又到哪里找有油水的东西?”一天夜里,我梦见自己进了县城的大饭馆,一大锅牛肉冒着热气,厨师一手握大勺不停地搅动,一手对着锅里翻滚起伏的肉块指指点点,像音乐家指挥他的乐队。我就情不自禁地喊了起来:“肉!肉!”我一激灵醒了,推醒身边的母亲,撒起泼来:“妈,我要吃肉,哪怕只吃一口,我就是死了也不冤枉。”我的话让母亲一愣:“我的孩子啊,你这么小怎么想到死啊!”接着,就撩起被角不停地抹泪。突然,妈妈有些兴奋地对我说:“青子,你还记得栖霞岭上咱家自留地对面那个獾洞吗,明一大早妈带你把那只老獾熏出来,煮了给你吃好不好?”我一下子来了精神。

两年前我就见过那獾。那是秋天的一天夜晚,爸妈带着我一起去护秋,刚到自留地边,就见一个动物往对面的小山包上逃,那模样有点像短腿花狗,但要肥得多。妈妈对我说:“看见了吧,那就是獾,在这一带住了好多年了。”爸爸举起猎枪就要开火,妈妈说:“它可是咱们的老邻居了,你就放过它吧,反正我们家粮食再缺也不缺它这一口。”时隔一年,父亲突患急症辞世。母亲和我护秋时,我又两次看到过那獾。或许看到只有我和母亲,手里又没拿什么家伙,那獾不慌不忙地啃完一个玉米穗,才又叼起一个玉米穗慢腾腾离开。母亲笑着对我说:“你看那獾多么可爱,它还十分的爱清洁呢,连‘解手’都要到洞外的‘便所’去。”母亲心地特别善良,一辈子连只鸡都不敢杀,可眼下,为了我这个独根苗能活下来,竟然想到了捉獾和吃它的肉。

第二天,母亲用大号篓子背着麦糠和工具,手牵着我来到那个獾洞旁。我不抱希望地对母亲说:“现在人都找不到东西吃,那头老獾是不是已经被饿死了?”母亲说:“这有可能,但还是要试试啊,只是,逮不到獾你可别哭,就算妈妈带你出来玩儿了。”獾是有冬眠习性的动物,秋季积累大量皮下脂肪,每年11月就进入洞穴闭门不出了。当地人常常用烟熏的办法逼它出来,将其捕获。母亲在獾洞旁笨拙地点燃麦糠,把明火吹灭之后,就用芭蕉扇子不停地往獾洞里扇,呛人的浓烟顺着洞道直往洞里灌。妈妈身边放着一只麻袋,只等被熏得晕头转向的獾刚一出洞,就把它紧紧罩住,装进袋子。不一会儿,一阵急促的咳嗽声从洞里传出来。母亲兴奋极了,自言自语地说:“今天运气好啊,我家小青子有肉吃了,命能保住了……”就在这时,只听唿一声,那只老獾猛地从洞口蹿出去好几米远,母亲手中的袋子竟没来得及将它罩住。想不到的是,这只獾并没夹着尾巴逃窜,而是龇着牙,围着母亲一边转一边怒吼。这样折腾了一会儿,它又忽然变招猛地朝我扑来,紧紧咬住我的裤脚不放,我竟被它拖了个仰八叉,吓得哇哇大哭。母亲手拿铁锹准备把它制服,它则边吼边往远处退,毫不畏惧。母亲就这样被它一步步引到距离獾洞四五十米远的地方。这时候,只见獾洞里依次探头探脑地走出5只小獾。老獾面对獾洞凄厉悠长地叫了一声,那些小獾立即一路狂奔至一个长满野草的陡坡前,而后一个个抱紧脑袋,像皮球似的滚了下去,如此,谁对它们也奈何不得。“天哪,这只老獾什么时候又生出了一窝小崽子啊?”等到母亲反应过来的时候,那只老獾像完成了此生一大夙愿似的,其神态也从容镇静多了,它不紧不慢地钻进酸枣丛,而后掉转屁股盯着母亲目不转睛地看,眼神中有惊恐,有紧张,似乎还有几分得意。

几天后的一个晚上,母亲透过窗户,隐隐约约看到一只活物在院子里转来转去,打开屋门一看,竟是从自己手下逃脱的那只老獾。当时母亲没有理睬它,只顾忙自己手头的针线活。奇怪的是,第二天、第三天,那獾还是在这个时间,照常来到院子里,像在乞求什么。母亲猛地意识到獾是饿得走投无路了,才冒死来求助人。“这年月,人都有被饿死的危险,一只老獾带着5个獾崽子生活也不容易啊!”母亲自言自语地说着。我连忙牵着母亲的衣袖说:“是不是约上邻居把它堵在院子里,活捉它。”母亲想了一会儿,说:“现在逮住它不成问题,可它的5个孩子从此就没娘了啊!”母亲对老獾动了恻隐之心,她把蒸馍笼里仅有的两个玉米面窝头,拿在手里掂了又掂,而后拿起一个,跑到离獾四五米远的地方,一甩手,扔给了它。那獾抬头望望母亲,犹豫着,往窝头处挪了几步,又盯着母亲看,确定没有危险后,才叼起窝头一步一回头地走远了。之后,这只獾便隔三差五地来我家院子里求食,母亲则根据家里的情况,有时给它一个高粱面窝头,有时给它一串红薯干。那獾看上去比一年前老了许多,一走一晃。母亲有些疼怜地说:“唉,年景不好,你连自己都顾不了,干吗还要生那么多孩子啊!”6岁的我,只是觉得好玩,笑母亲和獾说那些话。

一个月后,家中依然粮食短缺,我依然在死亡线上挣扎。一天凌晨,天要亮没亮的时候,突然听到房屋门板被什么东西撞了一下。母亲胆小,没敢去瞅,直到天大亮,母亲才去开门。刚出门,母亲险些被脚下一个软乎乎的东西绊倒。低头一看,竟是那只老獾。母亲连忙退后一步。见老獾没反应,母亲便小心翼翼地伸出手,轻轻推了它一下,它还是一动不动。老獾死了。它的头部和门框上有大片血迹,还没完全凝固。“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啊?”母亲站在原地,百思不得其解。正好邻居张爷爷来我家借东西,看到这情景,顿时惊讶不已,他说:“獾感觉自己快要死去的时候,总会选择一个干净又隐蔽的洞穴作为长眠之地,而后,悄悄离开原先栖身的洞穴,像冬眠一样死去。”张爷爷还说,他打了一辈子的猎,还没有见过老死在外边的獾,而自己送上门来的事情,他也是第一次看到。母亲似乎明白,又似乎不明白。她抱起这只足有30斤重的獾说:“难道你是故意撞死在我家门前的?你是把你的肉身当作礼物来报恩的吗?”母亲哭了,无论如何也舍不得把这只獾吃掉。在獾死去的第二天,舅舅悄悄把这只獾剥了皮,取了肉,为我家留出一半后,把余下的一半一锅炖了。我和邻居吃得满嘴流油,母亲却始终避着,连一口汤都没喝。

第二年,我们那一带获得了几十年不遇的大丰收。母亲精选了一堆子粒饱满的麦子,一把一把装进獾皮里。因为装得太满,看上去像是一只待产的獾妈妈。母亲说:“就让我用最好的粮食安慰你那饥饿而善良的灵魂吧……”

这个故事装在我心里已经有几十年了。“与人为善,悲悯为怀”成了我的座右铭。试想,只要付出真诚和爱,连动物都能被感动,何况我们被称为万物之灵的人类。

⑼ 超短篇的小小说

文/呱呱鸟

伴随着现代社会的快节奏,人能够集中阅读的时间越来越短,进入了所谓的快餐文化时代。小小说以前也称之为微型小说,越来越得到了广大青年网友的欢迎,用时不多,等车,坐车,饭前,课后都可以浏览一下,在微信中转发也很方便。

长篇小说一般都在十万字以上,中篇小说三万字以上,短篇小说大概也得一万字。 这就是说,您如果不写个万八千的,怎么能说您是创作呢,是不能冠之以小说的名头的。写作江湖不以长短论英雄,君不见现在想写点长篇的大咖都得将文章剁碎了,以连载的形式发表。

小小说,也叫微型短篇小说,一般控制在3000字以内,几百字也行,平均在一到两千字之间。 关键是要把事情说清楚,同时给予读者启发,在这样的条件下就没有必要穿靴戴帽,起头可以单刀直入,叙述过程不必过多修饰,文学用词也无需繁花似锦,对于没有受过中文系专业训练的同学来说太好了,理工学生也可以做个写作梦。

《小小说是什么》一文中谈到, 小小说是应该具备小说的一般组成元素,其可以具备散文的成分,也可以具备更多诗的成分,或者说小小说是短篇小说和诗词杂交出来的一个新品种。它没有恢宏,抒情不充分,音乐性没有,用散文手法写出来的东西比叙事诗更空灵,比抒情诗更具情节性。

小小说的关键是在结尾, 前面用不多的文字,铺垫出来的背景和脉络发展过程都是为了一个目标,这个目标不是普通文章的总结拔高,而是要在结尾部分进行情节反转和迅速升华,情理之中,情形之外。让吃快餐的朋友们可以回味一番,虽然文章短了一些,但是得到的启迪不比长篇的差,叫好,叫绝,意犹未尽,点到为止。

写小小说不容易,和摄影师一样,需要独特的视角,高超的技艺,从一个侧面、一个瞬间之中,捕捉到生活的真谛。 要做到写的短、说的清,巧妙新颖,切入的角度小,布局编辑能力强,把时间、地点、人物、情节压缩,以说清楚为目的,出奇制胜地反转结尾,让人拍案叫绝。也可以借助童话、寓言、科幻等写作的手法,使用非现实的题材,或非现实的笔法,调侃出现实生活中的独特感觉,这样的文章清新脱俗,别有味道,好看。

几十个字的超级微型特别小的说说,不是一般人所能为,有点警句的味道了。 省略了嗯多文字,直接把骨髓抽出来了,白森森的触目惊心。看完之后,晚上是要做梦的,比如,弗里蒂克·布朗写的超微小小说,“地球上最后一个人独自坐在房间里,这时忽然响起了敲门声……”全篇只有25字,你得读好几遍,不停地琢磨内在的含义,还得帮他把时间、地点、人物、之前的故事情节给补上,这些都让读者充满各自的相象,有点惊悚,也可以是科幻展现。

制造矛盾,解开悬念,不刻意拉大篇幅,不搞无病呻吟的风花雪月,短小够用就是好。 这里涉及的人物少、故事情节也简单,只需截取具有特殊意义的片断进行切入,对某个场景进行横断面精准扫描,不玩艺术处理技巧,对情节不做精雕细刻。集中精力描绘人物、深化主题,节奏变化紧凑,构思结构精巧,达到小中见大的惊人效果。

如果分不清题材种类,也可以写模糊小说。 不要太在意文体的种类,把想表达的意思写出来,出来了就舒服了,然后爱怎么归类就怎么归,没有什么大不了的事情。写小不是目的,是为了突出重点,以微知著,以近知远,人物少并且情节简单,但艺术境界不一定低,一根针扎破天,还是要博采众长,不拘一格地吸取各种艺术体裁的表现形式,模糊处理题材、种类等各种条条框框,创新成就写作的未来。

中国古代就有《山海经》、《世说新语》、《笑林》等大量短小精悍的小小说。 这是历史的文化瑰宝,但是可能是由于写的比较短,没有过足瘾,不能登上大雅之堂,大家更能记住的是长篇的名著,长篇幅的也可以编成各种艺术的表现形式,把小小说改编成一个电视连续剧就会比较累,这得新创作多少新的故事情节,这稿费怎么算呢。

小小说自带闪光灯,是非常有个性的文学作品。 大家喜闻乐读,其精髓的故事梗要也方便聊天、便于在饭桌上传播。与时代的脉搏一起跳动,弘扬真善美,揭露假大空,阅读起来省时省力,但写起来可费劲了,呕心沥血地琢磨很长时间,语不惊人死不休,写不出来的时候,得用脑袋不停地撞墙,撞倒南墙才能豁然开朗,脑撞出洞来才能大开。

与现实保持一定的距离。 要从日常繁琐的乱七八糟事情中摆脱出来,用写字的方式平静自己的内心,如果时间不够用,写小小说就是方法之一,用巧妙的思路编造集合人世的百态图。跳出凡世间,就可以从上帝的视角观察这些曾经令你烦恼的乱事情。

平时没事的时候就构思,形成逻辑树图之后就可以动笔,写出多长就是它了,也许一不小心拉出来一个长篇呢,一切皆有可能。

⑽ 短篇小说500

纯种德国黑格尔
与其做一株绿洲中的小草,不如做一棵秃丘上的橡树
——题记

有一条流浪的纯种纯种德国黑格尔,刚出生就被父母抛弃,因为纯种的德国黑格尔天生就要受到磨练。这可怜的家伙甚至不知道自己的父母是谁,他甚至认为自己是一只被父母杂种狗。他只能靠着拣别人的残羹剩饭来维持生活,尽遭别人的白眼,它痛苦极了,它受够了这样的生活,它诅咒这个世界,它感到自己是世上最不幸的狗。
直到有一天,它攒够5根骨头的学费到狗学院报名。学院的老师教它去找一个富有的人家做他们的宠物,教会它怎样讨好主人,让它无论自己是否高兴都要摇着尾巴,装出一副很高兴的样子,主人不管说什么,一定要百分百的服从……
他的夫人来到宠物店,这条流浪狗抓住了这个机会,赶忙迎上去,一个劲地摇尾巴,果然,学校里的功课起了作用,这一对夫妻看中了就这样,一年之后这条流浪狗毕业了。毕业后,学校把它送进了宠物店。宠物店里的人上上下下给他打扮了一番,给他穿了一件好看的红毛衣——尽管夏天里穿毛衣让他感到很不舒服;又给它喷上了高档香水——虽然他对这香味过敏。一周后,一位西装革履的人领着这条流狗。把钞票一放,抱着他回了家。他靠着在学校里的本事在家里站住了脚。
这个家里的主人有钱有势,他生活地十分幸福:有好吃的、有好喝的、有主人买来的宠物玩具玩……他过着梦寐以求的生活,他得到了其他狗羡慕的眼神。当然这全靠学院里的“技能”:看见主人就摇尾巴,并表现得十分高兴,无论主人叫你怎样,要百分百服从,即使那有多难或多么伤尊严。主人喜欢的人,再邪恶也要向他表示友好,主人厌恶的人,再善良也得狗眼看人低……
该有的全有了,可他总觉得少了点什么,不,是少了一些很重要的东西!他一天比一天苦恼,他觉得他生活得很窝囊,他受不了这种低三下四的生活,他受够了!好象有一种信念再呼唤他,他不能这么活下去了!他醒悟了!他终于明白他失去了尊严和自由!他再也受不了了,他头也不回地离开了那个叫做“家”的“家”,那不是他要的生活…。
后来,他选择了过无忧无虑的生活。再后来他做了一只警犬,再进行警犬训练时,训练员吃惊地告诉他,他是一只种纯种德国黑格尔!他听了不禁吃了一惊,他发誓今后再也不做那寄生在有钱人家的窝囊废!他觉得他对不起他那高贵的血统!
他当了一只警犬,虽然很艰苦,没有好吃、好喝、好玩的,没有闲适的生活。但他觉得日子过得很充实。因为他觉得这么活着有意义;这么活着是真正地“活着”,就这样在艰苦的训练下,他成为了一只优秀的警犬,多次解决大案,因表现神勇被人们尊称为“神犬”他骄傲极了,他觉得虽然失去了优越的生活条件但去得到他认为最重要的东西——尊严。
但,在一次案子中……有一次,他在追一个罪犯时,奋不顾身地跑在最前面,他勇猛地咬住罪犯的脚,罪犯吃痛,愤怒地大声叫嚷,并抽出腰边的尖刀。这时,这流浪狗,不!这只“神犬”却毫不畏惧地扑向歹徒。他想就是送了命也要尽到警犬的责任;就是送了命也要对得起“神犬”这个称号……可不容他想下去罪犯那罪恶的尖刀便插入了“神犬”的胸膛。顿时。血涌……但神犬却紧紧咬住罪犯的腿,毫不放松,丧心病狂的罪犯又向“神犬”的身体连捅了好几刀。这时,我们的英雄——“神犬”终于支持不住了,他倒下了……
临死的一瞬间,“神犬”心想:这么死,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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