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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徒短篇小说

发布时间: 2023-03-21 07:33:58

㈠ 契诃夫短篇小说选《农民》的赏析人物形象的分析

尼古拉和奥莉加夫妇

他们两口子是莫斯科“北漂”,也是处于莫斯科底层的平民。尼古拉在一家旅馆做仆役,奥莉加当女仆。由于长期“北漂”,适应了大都市文明的生活方式,在他们的潜意识里,已经认定自己就是莫斯科人了。所以当他们回到真正的故乡茹科沃时,才发现自己彻底无法融入当地的生活方式了。在他们心里,莫斯科就代表着文明社会和上流人士。殊不知, 对莫斯科来说,像他们这样的外地打工者多的是,他们只是夹心人,莫斯科从来不缺外地劳动力,他们走了,还会有新人来顶上,就像潮水一样,一波接一波。少了谁,莫斯科都照样是莫斯科。

奥莉加是个虔诚的基督徒,口头禅就是“算了算了”和“忍一忍”,最喜欢做的事就是读福音书。这些细节贯穿于她言行始终。从奥莉加这个人物身上,看得出契科夫对宗教本质的深刻反思。

㈡ 解读名篇|画魂——小说《地狱变》主题解读

读芥川龙之介的短篇小说,有种听单田芳说书的感觉。他的小说文风阴郁诡异用词雅致,叙事气定神闲娓娓道来,行文凝练透着浓浓和风,字里行间尽显邪魅之气。读完他的小说,常常感到后脊背有凛冽的阴风吹过。比如这篇《地狱变》。读这篇小说过程中,我先是鸡皮一地,不由生起强烈的窒息感,窒息感过后又深感震撼和敬畏,放下小说时苦涩与怜爱之感袭上心头。好吧,不得不说,芥川是个典型的日本人,小说写得真是好,很喜欢。

这篇小说以第一人称从旁观者角度,讲述了一位技艺高超的宫廷画师为画而生的传奇人生。良秀是全国最牛的画师,为人孤傲,不通世俗。他作画态度极其认真,精益求精。宫廷权贵让他画一副关于地狱的画作,他不分昼夜苦心创作,不料却引来一场杀身之祸。随着故事的起伏推进,良秀的心理状态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孤傲——怪诞——卑微——忍痛——壮烈。这个故事的结局是,经过几个月呕心沥血地苦心创作,《地狱变》终于画好了,看者无人不生敬畏之情。然而,画师良秀却自杀了。

《地狱变》到底想告诉读者什么?下面,试着谈谈我读完这篇小说之后的心得。

一、艺术与伦常的关系。两者冲突时,艺术家选哪个?

读完这个故事,首先想到的就是《月亮与六便》那个主人公——“画疯子”思特里克兰德。天哪,良秀和他简直就是不同时代不同国籍不同种族的孪生兄弟啊——都是其貌不扬,为画痴狂,为画而生,最终为画而死。两人为画画舍弃一切,看似毫无人性,这疯狂劲,何其相似!

良秀是宫廷画师,才华横溢,一身傲骨,放荡不羁。但即便是全国最牛的画师,他也不过是一个画师而已。画画既是他最热爱的事情,也是他的本分。要画,就要画出别人无法超越的绝世精品。这是他一生的信仰。为了画好画,他干出了许多常人无法理解的荒唐事:为达到逼真的艺术效果,他去街头临摹死尸腐烂的脸和手,用铁锁捆住徒弟画他痛苦的表情和姿态,等等。为了画出真实的地狱惨景,他向权贵提出想火烧槟榔毛车的过分要求。他的请求被采纳了,不料,大火烧起来时,他却亲眼目睹了女儿被捆葬身火海的惊悚骇人情景。看着女儿被大火一步步吞噬,他的表情先是震惊,继而痛苦,待女儿灰飞烟灭后,这时他脸上居然出现了神性、庄严和欢悦之情。女儿被烧死了,他的《地狱变》也终于完成了,画面逼真得令人震惊。画完这幅画,良秀上吊自杀了。

良秀一生都在追求完美,然而追求完美是一种病!可这种病,对于病人而言,偏偏又是那么迷人,甘愿沉溺其中,无法自拔。

俗话说,淹死的都是会水的:莫扎特累死在谱曲上,路遥累死在码字上,欧阳锋疯“死”在练蛤蟆功上,程蝶衣拔剑自刎于戏台上。热爱什么,往往就会死在什么上,似乎成了一个魔咒般的规律。初看这种现象觉得不可思议,了解了背后的原理, 这些行为,不足为奇。说到底,无论绘画、音乐还是文学,任何艺术都是作者自己自我交流的一种外显形式,别人看不懂听不懂不理解,很正常。一旦有人能看懂听懂理解,那这人无疑是艺术家的知音了。千金易得,知音难觅。他们在精神上达到同频共振,其感受妙不可言。从某种程度说,艺术品就是艺术家自嗨之后的高级产物。所以唯有真正热爱孤独享受孤独的人才有可能成为艺术家,唯有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物我合一,人境不分,持久地专注于同一件事,不受任何外界打扰,将自己的心血全然倾注于热爱的事物,才有可能创造出撼动人心的、一流的艺术作品;天性爱热闹喜人多的人,已失去了深度思考的独立空间,不具备成为艺术家的先天条件,只能作吃瓜群众。因为今年一直在读契科夫小说,一直在听中岛美雪歌曲,对“何为专注”感受特别深。这两人把自己的一生投入到热爱的事情上,专注而且勤奋,所以才能在各自领域取得非凡的成就。我想任何领域里的杰出人物莫不如此吧。从这个角度讲,还是挺理解良秀的。但良秀为画《地狱变》渐渐走火入魔,连做梦都梦见地狱惨景,后来已经分不清现实与想象了。尼采说,你凝望着深渊,深渊也凝望着你。所以完成画作后(以付出女儿生命为代价),上吊自杀是他的唯一的宿命。他的一生也可以理解为不作死不会死。令人惋惜。

面对艺术和伦常冲突时,真正的艺术家一定选择前者。太多的事实已经告诉我们这一点了。个人觉得如果实在不能理解艺术家在艺术创作之外的所作所为,只要告诉自己“艺术家嘛,本来就不是一般人啊!”似乎这个问题就不成为问题了。面对真正的艺术家,的确不能用常人思维去解读,呵呵。其实,灭绝伦常这种疯狂的事情不仅发生在某一个领域,它可能发生在任何领域里。梅里美有篇小说是讲基督信仰与伦常冲突的。故事主人公是个虔诚的基督徒。故事结尾,为了确保自己信仰的纯洁性,也为了保住自己的清誉,父亲动手杀了做坏事的儿子。

最近发现了一个有趣现象:学画画的人比较疯狂。原因是在网络上接连看了两个人物介绍:一男一女,本来都是普通人,男的是卡车司机,女的是餐厅服务员。这两人因为痴迷绘画,分别半路出家,开始独立创作之路,不但画出很多很不错的作品,还搞的动静挺大,吸引了专业的艺术机构的目光和投资。也因此,他们走上了真正的绘画创作之路,很了不起。

为什么绘画领域像这样的“画疯子”特别多,而相比之下文学、音乐等领域好像稍微少一些呢?这真是个很奇特很有意思的现象。我猜想也许这与人的视觉感受有关:绘画视觉冲击力比文学和音乐要直接和强烈得多,更能诱发人内心的自我表达欲望吧,所以画画的人感情会更热烈更奔放更易冲动,也许吧。

二、权贵与平民之间的阶级矛盾

小说里,良秀的女儿是最大的牺牲品。文章前半部分不惜笔墨,花了很大篇幅在描写她的善良、美丽和纯洁,又写良秀如何如何疼爱他这个独生女等等,这些都是为后文做铺垫,极力渲染结尾处她被宫廷权贵捆在车里活活烧死的惨烈景象,前后文形成强烈对比,达到憾人心魄的悲剧效果。良秀女儿是被侮辱与被损害的,无论宫廷权贵到底有没有强奸她,她的身份地位早已决定她的命运必将悲惨。

在宫廷权贵面前,画师良秀不过是的供人取乐的玩物而已。任你再才高八斗,铮铮傲骨,也不过是个小小蝼蚁,死不足惜。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当宫廷权贵表面答应良秀的烧车请求,目的却是要故意整良秀,杀杀他的傲气,所以良秀女儿竟被捆在车里,活活烧死。这里达到了小说的第一个高潮。权贵本以为这样可以狠狠惩戒画师的傲慢做派,让他臣服于自己,同时也让不屈从于他淫威的良秀女儿受到最严酷的惩罚。哪知画师脸上最后竟露出神性和庄严之色,这时作恶的权贵居然吓得瑟瑟发抖丑态毕现。这个细节把小说再次推向高潮。这实在是对集权势力的极大讽刺。

三、关于报恩与忠诚

良秀的女儿在王府里曾经救过一只小猴子,从此小猴子以她为主人,形影不离。在女儿被人侮辱时,小猴子想方设法搭救主人;当女儿被大火包围之时,小猴子又意外出现,跳入火海之中,自愿殉葬主人。这种知恩报恩的精神,很东方,很感人。在此,小猴子的行为与良秀本人的行为形成了强烈反差。让读者唏嘘不已。

《地狱变》是一篇构思精巧、语言优美、震撼心灵、引人深思的优秀小说。小说伏笔众多,几处暗示设计得让人拍案叫绝,作者的创作苦心可见一斑。尤其是结尾火烧大车活烧美女的惨烈场景,栩栩如生,让人如临其境,毛骨悚然。足见作者写作技巧之高超。建议最好不要在夜晚读这篇小说,不然可能会彻夜失眠。

小说开篇就提到秦皇隋炀,提到佛教,那种顶礼膜拜之情,溢于言表。可见,芥川对中国古典文化绝对是真爱。这也使得作为中国读者的我,读到这篇小说时感到分外亲切。还有,这篇小说由一个家奴的口吻讲述,表面处处都是奴才口气,实际上却流露出作者对奴性的批判,可见作者有较强的平等意识,赞。以第一人称代入故事情节的小说很多,但这篇却贵在能不落俗套,给予读者以很大的独立思考和判断的空间,这种写法真的十分难得。总之,这是一篇极其精彩的小说,很值得一看!

2016.12.3

㈢ 南京基督里朋友为什么没有照顾金花

南京基督里朋友没有照顾金花,可能是因为他们没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敬渗来照顾她。他们可能忙于工作、学习或家庭事务,没有足够的空闲时间来照顾金花。此外,他们可能没有足够的经济能力来照顾金花,因为照顾金花需要花费大量的金钱,而他们可能没有足够的金钱来支付这些费用。此外,他们可能没有足够的知识和技能来照顾金花,因为照顾金花需要有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而他们可能没有这些知识和技能。因此,南京基督里朋友没有照顾金花,可能是由于和判他们没有足够的时间、精力、经唤稿改济能力和专业知识和技能。

㈣ 安娜卡列尼娜内容简介

作品讲述了贵族妇女安娜追求爱情幸福,却在卡列宁的虚伪、渥伦斯基的冷漠和自慎没私面前碰得头破血流,最终落得卧轨自杀、陈尸车站的下场。

庄园主列文反对土地私有制,抵猜谨制资本主义制度,同情贫苦农民,却又无法摆脱贵族习气而陷入无法解脱的矛盾之中。矛盾的时期、矛盾的制度、矛宽兆纳盾的人物、矛盾的心理,使全书在矛盾的漩涡中颠簸。这部小说是新旧交替时期紧张惶恐的俄国社会的写照。

(4)基督徒短篇小说扩展阅读

书评

在这个墨守陈规的主流社会里,如果你想标新立异逆流而行,那么你就要做好与世界为敌的准备。在人人都遵守规矩的上流社会的圈子里,在一成不变的贵族习气里,安娜的行为无可厚非成为了整个圈子被讨论和被唾弃的奇点。

其实在上流社会的圈子里,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花花肠子,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秘密,只是他们不会触碰那根通俗的道德底线,在那根线的范围内活动,一旦发现触碰了就会马上收手。可安娜就是活的太认真和彻底,抛弃所有一腔孤勇地奔向爱情,最后招致下贱无耻的骂名。当她为了伏伦斯基与世界为敌,伏伦斯基也没有把她当成全世界,这就是她的悲哀,这就是一个女人只活在爱情里的悲哀。

㈤ 为什么说许地山的小说含有宗教色彩

许地山的作品很富浪漫色彩和传奇性,这源于他的强烈和特有的宗教意识。许地山毕生信奉佛教,又是个基督徒,而且对道教有深入而独到的研究,这使他的作品始终笼罩着一种神秘色彩。 许地山的一生与宗教结有不解之缘。他生长在崇佛的家庭环境,21岁时许地山来到缅甸仰光的一所华侨学校任教,在缅甸这个佛教之邦,神秘的宗教气氛笼罩着他,更加深了他对佛教的兴趣。1922年,许地山毕业于燕京大学神学院,后先后在美国哥伦比亚大学和英国牛津大学专攻过宗教史和宗教比较学,回国后又在燕京大学神学院当教授,对宗教有着精深的研究。同时,许地山还是一个基督徒,参加了许多宗教团体。这样的人生经历和对宗教的深厚研究对许地山在小说的创作过程中产生了很深的影响。 在短篇小说《缀网劳蛛》中,尚洁是个虔诚的基督徒,“她每夜睡前的功课就是跪在那垫上默记三五节经句,或是诵几句祷词。别的事情,也许她会忘记,唯独这圣事是她不敢忽略的。”同时她又有着佛家的慈悲和道家的生活态度。当丈夫误将她看护受伤的窃贼视为偷情,怒而刺伤她时,她始终不为自己辩解。她认为事实无需分辩,日后自能分明,真所谓“大辩若讷”“善者不辩”。她把一切发生的事,无论幸与不幸,都看作本应如此,毫不惊讶。无论是灾祸还是幸运降临,她都任其自然,听之任之,无可无不可地承受下来。《敬誉斗商人妇》中的女主人公惜官,在经历了一系列的人生苦难后,渐渐地认识到人生真谛,大彻大悟。从此,她身在苦海不觉苦,身心宁静和谐,恬淡自然。她在总结了自己半生的遭遇后说:“人间一切的事情本来没有什么苦乐的分别;你造作时是苦,回想时是乐;临事时是苦,过去、未来的回想和希望都是快乐。” 《缀网劳蛛》中的尚洁曾说过:“我们都是从渺茫中来,在渺茫中往,望渺茫中去。”这种虚无的论调和佛教的虚空观是一致的:佛教认为诸法无常、四大皆空,人生如行旅、如浮沤,既无目的,也无意义,只不过是一个不得不去完成的极其被动的过程。受佛学影响,许地山对生命的终极意义一度抱怀疑态度。认为人生好比蜘蛛结网,破了又结,结了又破,“或完或缺,只能听其自然罢了。”在尚洁看来,灾难是不可避免的,人对灾难是无能为力的,人只能像动物一样盲目生存,听天由命。尚洁的这种观点道出了许地山的心声,他在后来写道:“在不可抵挡的命运中求适应,象不能飞底蜘蛛为创造自己的生活,只能打打网一样,天赋的能力是这么有限,人能做什么?”这与道家的人生哲学颇有相通之处,《庄子·德充符》所谓:“生死存亡,穷达贫富,贤与不肖,毁誉,饥渴寒暑,是虚伏事之变,命之行也。”在此,我们可以看到佛道文化对许地山思想以及小说创作的影响。基督的“爱人如己”的博爱精神也深深影响了许地山,《缀网劳蛛》中的尚洁得知仆人正在抽打一个翻墙摔伤的窃贼时,立即阻止了仆人,说:“一个人走到做贼的地步是最可怜悯的,我见了一个受伤的人,无论如何,总得救护的。”还让人把窃贼扛到屋里的贵妃榻上,并怀着慈爱之心为他清洗包扎,使窃贼深受感动,觉得“他是世界里一个最能使人爱惜的青年”。在许地山看来,这就是爱的力量。这种博爱精神和佛学的宗旨“普渡众生”是相通的。而博爱的源头则使我们可以追溯至基督宗教中的宽容精神。《商人妇》中的惜官被丈夫抛弃,只身寻到南洋,发现丈夫又娶新妇,继而又被丈夫设计卖给印度商人为妾,去印度后又历经艰难。但她却始终对丈夫持一种宽容的态度:“荫哥和我底感情本来很好,若不是受了番婆底迷惑,决不忍把他最爱底发妻卖掉。”“我很相信荫哥必不忍做这事,纵然是他出底主意,终有一天会悔悟过来。” 在其它作品中,如《人非人》中的女主人公陈情,白天去社会局做工养活自己,晚上则乔装打扮去作妓女来赡养许多革命同志的遗孤。她受人歧视,在一般社会道德上被视为非人,却呈现着一种无我利他的自我牺牲精神。这个形象与社会舆论相悖,然而却是道德上的完人。《女儿心》中的老僧,在船上失火的危急关头亮磨,不惜以自己的身体去扑火,周身洋溢着宗教徒的自我牺牲精神。十字架上的基督是一个为拯救世人而献身的受难者形象。他以自己的受难拯救万民于疾苦,以自己的牺牲赦免众人的罪孽,许地山也深受这种牺牲精神影响。

㈥ 《星期五吃肉》是什么意思

星期五吃鱼是一个古老的基督教的传统,因为耶稣基督在星期五被钉十字架,基督链拦大徒便将星期五定为斋戒日。斋戒日不可吃肉,但可用鱼来替代。如今,新教的基督徒在星期五已经爱吃棚竖什么吃什么了,据说斋戒日的传统在罗马衡链天主教还能看得到。

㈦ 《鸽羽厄普代克作品》epub下载在线阅读,求百度网盘云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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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鸽羽

作者:(美)约翰·厄普代克

译者:杨向荣

豆瓣评分:8.1

出版社:上海译文出版社

出版年份:2017-8

页数:224

内容简介:

《鸽羽》是厄普代克早期短篇小说的代表作,共19篇,均为作者于30岁前后所写,很多题材都是其青少年经历的曲折变形,洋溢着别具魅力的青涩。《鸽羽》是作者的一部短篇小说集,集中反映了作者不仅是一名长篇小说巨匠,也是一名短篇小说高手。《鸽羽》创作于1962年,是作者早期短篇小说的代表作。作品主要描写主人公在当今科技高度发达的美国社会中常常为无法掌握自己的命运而深感不安和苦闷,描绘了美国中产阶级的精神空虚,真实而细致地反映了他们在旧日的精神支柱崩溃之后所产生的彷徨与迷惘。

作者简介:

约翰•厄普代克(John Updike,1932.3.18—2009.1.27),集小说家、诗人、剧作家、散文家和评论家于一身的美国当代文学大师,作品两获普利策奖和国家图书奖,获得欧•亨利奖等其他众多奖项多达十数次。“性爱、宗教和艺术”是厄普代克毕生追求的创作标的,“美国人、基督徒、小城镇和中产阶级”则是厄普代克独擅胜场的创作主题,他由此成为当之无愧的美国当代中产阶级的灵魂画师,被誉为“美国的巴尔扎克”。

㈧ The Minister‘s Black veil 这篇小说的出版情况以及主要内容和对其的评价

牧师的黑面纱《牧师的黑面纱》写于1863年,是美国十九世纪杰出浪漫主义作家纳撒尼尔·霍桑(1804-1864)的最重要短篇小说之一。小说最初发表在《Token》杂志上,随之见于1837年出版的霍桑短篇小说集《故事重述》(Twice-Told Tales)中。《牧师的黑面纱》可谓上乘之作,作者以其独特娴熟的艺术技巧表达了深邃的内涵,从而奠定了它在美国文学史上的不朽地位。

《牧师的黑面纱》讲述了年轻而令人尊重的胡波(Mr. Hooper)牧师戴上黑面纱布道直至死亡也不肯摘下来的故事。故事中我们见到的是一位孤独的牧师,由于这块遮在脸上的面纱,引起人的猜测、反感,甚至恐惧,无人与他或敢与他进行面对面地交流。正如那位老妇人所说的:I don’t like it … He has changed himself into something awful, only by hiding his face.”(P30)(我不喜欢这块头纱……他把脸这么一遮,整个的人就成了一个可怕的怪物)。就连他的女友伊利莎白在无法劝说他摘下面纱后也只得弃他而去。难怪他感叹到:“Oh! You know not how lonely I am, and how frightened, to be alone behind my black veil. Do not leave me in this miserable obscurity forever.”(p35; 啊,我一个人在黑纱后是多么孤独,多么害怕!不要让我永远留在这悲惨的黑暗中呢!)。

牧师的孤独显然是与他所带的黑纱是有联系的。他为什么总是要带着它而忍受孤独呢?小说的背景是清教的新英格兰,这不能不使读者联想到作者的家庭背景及清教传说对当时人们的影响。

霍桑于1804年7月出生于马萨诸塞州塞勒姆市,一个富有的清教世家。他的祖辈中第一位来到美国的叫做William Hathorne,1630年来到新英格兰,后来卷入了对震颤派教徒(Shakers)的迫害。其后的家族成员包括John Hathorne,他是1692年萨拉姆审判女巫案的大法官,还有他的父亲Daniel Hathorne, 是美国中受人尊重的私掠船船长。生长在新英格兰,霍桑从小就受到清教思想的熏陶,他一方面用清教的道德伦理去衡量事物,但另一方面又对清教持一种批判的态度。这一矛盾思想表现在其大量的作品中。清教思想中最突出的应是原罪观。按照基督徒笃信的《圣经》所言,亚当与夏娃受毒蛇撒旦的引诱,违背上帝意愿而偷吃了禁果,因而犯了不可饶恕的罪过,上帝也因此将他们驱逐出伊甸园。作为人类祖先的亚当和夏娃有罪,其后代也就生来有罪。清教徒对此深信不疑,无时不受原罪观的困扰。 霍桑生活在清教思想盛行的年代,又生在虔诚清教徒世家中,不可避免的要受到这一思想的影响。揭示人们隐秘的罪和人们的孤独感成为作者很多小说的主题。正如作者自己所称,《牧师的黑面纱》是一篇寓言(parable)。因此,我们必须透过作品的表面意义认识到作者的寓意。牧师带着黑面纱,并始终不肯摘下,不禁使人产生疑问:牧师为什么带面纱呢?小说中似乎给出了一个暗示。牧师上午布道结束后,下午又去参加一个少女的葬礼,作者这样写道:“A person who watched the interview between the dead and living, scrupled not to affirm, that, at the instant when the clergyman’s features mere disclosed, the corpse had slightly shuddered, rustling the shroud and muslin cap, the countenance retained the composure of death (p32;有人亲眼观察了这次生者与死者之间的会面,毫不犹豫地说,在牧师露出面孔的一刹那,少女的尸体战栗起来,尸衣和那缥缈的帽子也跟着抖动,虽然死者的面容仍保持着死亡的宁静;p27)。”牧师对少女做了什么见不得人的事吗?有可能。众人也这样猜测:胡波牧师犯下了掩盖不住而又只能隐约暗示的滔天大罪(p36)。但其他暗示又减弱了人们对牧师与少女之间有瓜葛的看法,例如在举行葬礼的当天晚上,牧师又参加了一对新婚夫妇的婚礼。牧师一进门,人们第一眼看到的便是那可怕的黑面纱:“Such was its immediate effect on the guests that a cloud seemed to have rolled skily from beneath the black crape, and dimmed the light of the candles. The bridal pair stood up before the minister. But the bride’s cold fingers quivered in the tremulous hand of the bridegroom, and her deathlike paleness caused a whisper that the maiden who had been buried a few hours before was come from her grave to be married. (p33; 新婚夫妇站在牧师面前。但是新娘冰冷的手指在新郎发抖的手里颤抖着,她像死一样的苍白引起人们的窃窃私语,说这是下午刚下葬的那个姑娘从坟墓出来进入洞房)。在这里我们感觉见到黑面纱的魔力,即使快乐的新人也不能摆脱它的影响。我们在其他地方也见到过它的魔力,它使烛光失去光泽(p32); 使牧师女友颤抖(p33), 助长了牧师布道的威力。因此我们又有理由猜想:牧师未必真的对死去的少女做过什么坏事,作者描写少女尸体的颤抖的细节只不过是表现黑面纱的魔力的手段,以增加小说的神秘色彩,从而表达更深刻的主题。霍桑一生对“原罪”主题深感兴趣。其作品大多揭示清教社会中人们的原罪与隐藏原罪的心理。在另一篇著名的短篇小说《小伙子布朗》中,我们见到在森林里秘密与魔鬼约会的人有平常威严无比的总督,德高望重的教长,虔诚的教长,贞洁的少女,上流社会的贵妇人,荡妇淫棍,巫婆巫师等。偷偷与魔鬼约会象征了人们的隐蔽之罪。同样,在《牧师的黑面纱》中,黑面纱也起到了同样的作用,只不过在这里向人们展示这一罪过的不是一名普通人,而是受人尊敬的牧师,这无疑增加了作品的讽刺意味。黑面纱象征了人们隐秘的恶,在胡波牧师看来,人皆有之。作者把少女的葬礼与另一对新人的婚礼放在一起,是突出了这一寓意。婚礼和葬礼是人生两个重要的里程碑,黑面纱在那个场合下都显示其威力,表达了作者“人人有罪,罪无处不在”的清教思想。正如牧师临终前所说:“I look around me, and, lo! On every visage a Black Veil.”(p 38. 我看着我的周围,啊!每一张脸上有一张黑面纱! 人们有罪,但却藏于内心。正是由于清

醒地认识到人的隐秘之罪,牧师才处于极大的痛苦中。“我一个人在黑纱后面是多么孤独,多么害怕!……和大多世人一样,我的痛苦如此凄楚,需要用黑纱来打上记号(p30)。然而,牧师的勇气是可嘉的。他有勇气戴上黑纱,忍受孤独。让世人意识到自己各种各样不可告人的罪恶。黑纱如一面镜子,反射出人的隐蔽之罪,并告诫人们要记住自己的罪并向上帝、向世人公开自己的罪。霍桑生活在清教盛行的国度里,其家庭,社会和自身的因素决定了他不可能跨越自己的宗教情结。他即不相信“人具有神圣”的超经验主义思想,也不相信空想社会主义通过改革改造社会的思想。更倾向于把现实中的许多问题归结到“人的罪恶本性”之上 (李公昭p27).因此, 清教“原罪”成为作者探讨,挖掘的主题。《牧师的黑面纱》以其独特的艺术技巧,运用象征的手段,向读者展示了当时人们的内心世界。

㈨ 经典短篇小说

麦琪的礼物
[美国] 欧·亨利

一块八毛七分钱。全在这儿了。其中六毛钱还是铜子儿凑起来的。这些铜子儿是每次一个、两个向杂货铺、菜贩和肉店老板那儿死乞白赖地硬扣下来的;人家虽然没有明说,自己总觉得这种掂斤播两的交易未免太吝啬,当时脸都躁红了。德拉数了三遍。数来数去还是一块八毛七分钱,而第二天就是圣诞节了。

除了倒在那张破旧的小榻上号哭之外,显然没有别的办法。德拉就那样做了。这使一种精神上的感慨油然而生,认为人生是由啜泣,抽噎和微笑组成的,而抽噎占了其中绝大部分。

这个家庭的主妇渐渐从第一阶段退到第二阶段,我们不妨抽空儿来看看这个家吧。一套连家具的公寓,房租每星期八块钱。虽不能说是绝对难以形容,其实跟贫民窟也相去不远。

下面门廊里有一个信箱,但是永远不会有信件投进去;还有一个电钮,除非神仙下凡才能把铃按响。那里还贴着一张名片,上面印有“詹姆斯·迪林汉·扬先生”几个字。

“迪林汉”这个名号是主人先前每星期挣三十块钱得法的时候,一时高兴,回姓名之间的。现在收入缩减到二十块钱,“迪林汉”几个字看来就有些模糊,仿佛它们正在考虑,是不是缩成一个质朴而谦逊的“迪”字为好。但是每逢詹姆斯·迪林汉·扬先生回家上楼,走进房间的时候,詹姆斯·迪林汉·扬太太——就是刚才已经介绍给各位的德拉——总是管他叫做“吉姆”,总是热烈地拥抱他。那当然是好的。

德拉哭了之后,在脸平面上扑了些粉。她站在窗子跟前,呆呆地瞅着外面灰蒙蒙的后院里,一只灰猫正在灰色的篱笆上行走。明天就是圣诞节了,她只有一块八毛七分钱来给吉姆买一件礼物。好几个月业,她省吃俭用,能攒起来的都攒了,可结果只有这一点儿。一星期二十块钱的收入是不经用的。支出总比她预算的要多。总是这样的。只有一块八毛七分钱来给吉姆买礼物。她的吉姆。为了买三件好东西送给他,德拉自得其乐地筹划了好些日子。要买一件精致、珍奇而真有价值的东西——够得上为吉姆所有的东西固然很少,可总得有些相称才成呀。

房里两扇窗子中间有一面壁镜。诸位也许见过房租八块钱的公寓里的壁镜。一个非常瘦小灵活的人,从一连串纵的片段的映像里,也许可以对自己的容貌得到一个大致不差的概念。德拉全凭身材苗条,才精通了那种技艺。

她突然从窗口转过身,站到壁镜面前。她的眼睛晶莹明亮,可是她的脸在二十秒钟之内却失色了。她迅速地把头发解开,让它披落下来。

且说,詹姆斯·迪林汉·扬夫妇有两样东西特别引为自豪,一样是吉姆三代祖传的金表,别一样是德拉的头发。如果示巴女王住在天井对面的公寓里,德拉总有一天会把她的头发悬在窗外去晾干,使那位女王的珠宝和礼物相形见绌。如果所罗门王当了看门人,把他所有的财富都堆在地下室里,吉姆每次经过那儿时准会掏出他的金表看看,好让所罗门妒忌得吹胡子瞪眼睛。

这当儿,德拉美丽的头发披散在身上,像一股褐色的小瀑布,奔泻闪亮。头发一直垂到膝盖底下,仿佛给她铺成了一件衣裳。她又神经质地赶快把头发梳好。她踌躇了一会儿,静静地站着,有一两滴泪水溅落在破旧的红地毯上。

她穿上褐色的旧外套,戴上褐色的旧帽子。她眼睛里还留着晶莹的泪光,裙子一摆,就飘然走出房门,下楼跑到街上。

她走到一块招牌前停住了,招牌上面写着:“莎弗朗妮夫人——经营各种头发用品。”德拉跑上一段楼梯,气喘吁吁地让自己定下神来。那位夫人身躯肥大,肤色白得过分,一副冷冰冰的模样,同“莎弗朗妮”这个名字不大相称。

[莎弗朗妮:意大利诗人塔索(1544--1595)以第一次十字军东征为题材的史诗《被解放的耶路撒冷》中的人物,她为了拯救耶路撒冷全城的基督徒,承认了并未犯过的罪行,成为舍己救人的典型。]

“你要买我的头发吗?”德拉问道。

“我买头发,”夫人说,“脱掉帽子,让我看看头发的模样。”

那股褐色的小瀑布泻了下来。

“二十块钱,”夫人用行家的手法抓起头发说。

“赶快把钱给我。”德拉说。

噢,此后的两个钟头仿佛长了玫瑰色翅膀似地飞掠过去。诸位不必与日俱增这种杂凑的比喻。总之,德拉正为了送吉姆的礼物在店铺里搜索。

德拉终于把它找到了。它准是为吉姆,而不是为别人制造的。她把所有店铺都兜底翻过,各家都没有像这样的东西。那是一条白金表链,式样简单朴素,只是以货色来显示它的价值,不凭什么装璜来炫耀——一切好东西都应该是这样的。它甚至配得上那只金表。她一看到就认为非给吉姆买下不可。它简直像他的为人。文静而有价值——这句话拿来形容表链和吉姆本人都恰到好处。店里以二十一块钱的价格卖给了她,她剩下八毛七分钱,匆匆赶回家去。吉姆有了那条链子,在任何场合都可以毫无顾虑地看看钟点了。那只表虽然华贵,可是因为只用一条旧皮带来代替表链,他有时候只是偷偷地瞥一眼。

德拉回家以后,她的陶醉有一小部分被审慎和理智所替代。她拿出卷发铁钳,点着煤气,着手补救由于爱情加上慷慨而造成的灾害。那始终是一件艰巨的工作,亲爱的朋友们——简直是了不起的工作。

不出四十分钟,她头上布满了紧贴着的小发鬈,变得活像一个逃课的小学生。她对着镜子小心而苛刻地照了又照。

“如果吉姆看了一眼不把我宰掉才怪呢,”她自言自语地说,“他会说我像是康奈岛游乐场里的卖唱姑娘。我有什么办法呢?——唉!只有一块八毛七分钱,叫我有什么办法呢?”

到了七点钟,咖啡已经煮好,煎锅也放在炉子后面热着,随时可以煎肉排。

吉姆从没有晚回来过。德拉把表链对折着握在手里,在他进来时必经的门口的桌子角上坐下来。接着,她听到楼下梯级上响起了他的脚步声。她脸色白了一忽儿。她有一个习惯,往往为了日常最简单的事情默祷几句,现在她悄声说:“求求上帝,让他认为我还是美丽的。”

门打开了,吉姆走进来,随手把门关上。他很瘦削,非常严肃。可怜的人儿,他只有二十二岁——就负起了家庭的担子!他需要一件新大衣,手套也没有。

吉姆在门内站住,像一条猎狗嗅到鹌鹑气味似的纹丝不动。他的眼睛盯着德拉,所含的神情是她所不能理解的,这使她大为惊慌。那既不是愤怒,也不是惊讶,又不是不满,更不是嫌恶,不是她所预料的任何一种神情。他只带着那种奇特的神情凝视着德拉。

德拉一扭腰,从桌上跳下来,走近他身边。

“吉姆,亲爱的,”她喊道,“别那样盯着我。我把头发剪掉卖了,因为不送你一件礼物,我过不了圣诞节。头发会再长出来的——你不会在意吧,是不是?我非这么做不可。我的头发长得快极啦。说句‘恭贺圣诞’吧!如姆,让我们快快乐乐的。我给你买了一件多么好——多么美丽的好东西,你怎么也猜不到的。”

“你把头发剪掉了吗?”吉姆吃力地问道,仿佛他绞尽脑汁之后,还没有把这个显而易见的事实弄明白似的。

“非但剪了,而且卖了。”德拉说。“不管怎样,你还是同样地喜欢我吗?虽然没有了头发,我还是我,可不是吗?”

吉姆好奇地向房里四下张望。

“你说你的头发没有了吗?”他带着近乎白痴般的神情问道。

“你不用找啦,”德拉说。“我告诉你,已经卖了——卖了,没有了。今天是圣诞前夜,亲爱的。好好地对待我,我剪掉头发为的是你呀。我的头发也许数得清,”她突然非常温柔地接下去说,“但我对你的情爱谁也数不清。我把肉排煎上好吗,吉姆?”

吉姆好象从恍惚中突然醒过来。他把德拉搂在怀里。我们不要冒昧,先花十秒钟工夫瞧瞧另一方面无关紧要的东西吧。每星期八块钱的房租,或是每年一百万元房租——那有什么区别呢?一位数学家或是一位俏皮的人可能会给你不正确的答复。麦琪带来了宝贵的礼物,但其中没有那件东西。对这句晦涩的话,下文将有所说明。

[麦琪:指基督出生时来送礼物的三贤人。一说是东方的三王:梅尔基奥尔(光明之王)赠送黄金表示尊贵;加斯帕(洁白者)赠送乳香象征神圣;巴尔撒泽赠送没药预示基督后来遭受迫害而死。]

吉姆从大衣口袋里掏出一包东西,把它扔在桌上。

“别对我有什么误会,德尔。”他说,“不管是剪发、修脸,还是洗头,我对我姑娘的爱情是决不会减低的。但是只消打开那包东西,你就会明白,你刚才为什么使我愣住了。“

白皙的手指敏捷地撕开了绳索和包皮纸。接着是一声狂喜的呼喊;紧接着,哎呀!突然转变成女性神经质的眼泪和号哭,立刻需要公寓的主人用尽办法来安慰她。

因为摆在眼前的是那套插在头发上的梳子——全套的发梳,两鬓用的,后面用的,应有尽有;那原是在百老汇路上的一个橱窗里,为德拉渴望了好久的东西。纯玳瑁做的,边上镶着珠宝的美丽的发梳——来配那已经失去的美发,颜色真是再合适也没有了。她知道这套发梳是很贵重的,心向神往了好久,但从来没有存过占有它的希望。现在这居然为她所有了,可是那佩带这些渴望已久的装饰品的头发却没有了。

但她还是把这套发梳搂在怀里不放,过了好久,她才能抬起迷蒙的泪眼,含笑对吉姆说:“我的头发长得很快,吉姆!”

接着,德拉象一只给火烫着的小猫似地跳了起来,叫道:“喔!喔!”

吉姆还没有见到他的美丽的礼物呢。她热切地伸出摊开的手掌递给他。那无知觉的贵金属仿佛闪闪反映着她那快活和热诚的心情。

“漂亮吗,吉姆?我走遍全市才找到的。现在你每天要把表看上百来遍了。把你的表给我,我要看看它配在表上的样子。”

吉姆并没有照着她的话去做,却倒在榻上,双手枕着头,笑了起来。

“德尔,”他说,“我们把圣诞节礼物搁在一边,暂且保存起来。它们实在太好啦,现在用了未免可惜。我是卖掉了金表,换了钱去买你的发梳的。现在请你煎肉排吧。”

那三位麦琪,诸位知道,全是有智慧的人——非常有智慧的人——他们带来礼物,送给生在马槽里的圣子耶稣。他们首创了圣诞节馈赠礼物的风俗。他们既然有智慧,他们的礼物无疑也是聪明的,可能还附带一种碰上收到同样的东西时可以交换的权利。我的拙笔在这里告诉了诸位一个没有曲折、不足为奇的故事;那两个住在一间公寓里的笨孩子,极不聪明地为了对方牺牲了他们一家最宝贵的东西。但是,让我们对目前一般聪明人说最后一句话,在所有馈赠礼物的人当中,那两个人是最聪明的。在一切授受衣物的人当中,象他们这样的人也是最聪明的。无论在什么地方,他们都是最聪明的。他们就是麦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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