亦舒短篇小说选在线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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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言
——选自亦舒短篇小说选《憔悴三年》
慈香在很小很小的时候,陪母亲去算命,算命先生看了看她,问:“太太,替小妹妹算算八字好吗?”
蒋太太十分诧异,“那样小的孩子也算得出运程吗?”
那先生笑,“当然可以,只要有时辰八字,即知命数。”
蒋太太说出年份月份,“小女乃黄昏戍时所生。”
算命先生细细看了看慈香小小面孔,慈香连忙躲到母亲身后去。
在算盘上打了半晌,得到一个号码:三四一。
慈香看到桌子上有许多小小书本,母亲翻开其中一本,找到第三四一条,一看,不禁笑了出来,递给慈香读。
慈香约六七岁,已经颇认得几个字,连忙趋过头去看,那本小书写着许多机密,第三四一条下批着:必嫁李文光。
小慈香不明所以然,“妈妈,何解?”
妈妈笑,“将来你会明白。”
接着,那个铁算盘又发表了许多其他预言,说慈香聪颖过人,人缘甚佳等等,充满颂赞之词,慈香都忘记了,她只记得五个字:必嫁李文光。
啊对,蒋太太缘何去算命?
因为蒋先生有了外遇。
蒋太太虽然有点妆奁,不愁生活,却是一个老式妇女,她根深柢固认为生活一切以忍为贵,可以忍耐的话,必须忍耐。
心事闷在心中,绝不张扬,也不同亲友申诉,实在无奈,便找人占卦,看看前程究竟如何。
慈香跟着母亲,几乎走遍全城,稍有名气的相土都找遍了。
“能回头吗?”
“会,他会回头,最终你俩白头偕老,其余不是姻缘。”
蒋太太似得到些许安慰,“那么,他几时回头呢?”
相士往往不十分肯定,沉吟半晌,才说:“还需忍耐,百忍成金,况且,他对你不坏。”
这是真的,蒋某一点劣迹也无,对妻女仍然十分纵容痛惜,有求必应,他只是星期一三五不再回家休息,听说,住在女友家中。
蒋太太从来没有问过丈夫:“你在何处?”
这种问题问出口之后,接着无路可走,必须离婚,故此,她不打算问。
这样大的一件事装作无事人一般,由此可知是多么痛苦,蒋太太日渐消瘦。
不幸中的万幸是,对,还算是万幸呢,蒋先生的外遇十分守游戏规则,她并无作出任何骚扰性行动。
换句话说,蒋太太从不觉察到这个女子存在。
这已经是好运气了。
许多原配太太被外边的女人气得啼笑皆非。
像阮太太,天天早上会有一个电话把她叫醒:“老妇,你几时肯退位让贤?”
又薛太太一日去喝茶,通丈夫的女友,那年轻女子竟故意走到她那一桌前,挑衅地打了几个转。
蒋太太听了这些例子,吓得背脊凉飕飕,辗转不安,夜半,趁慈香睡了,哭到天亮。
这些,慈香都知道,点滴都成为慈香童年生活一部份。
时光飞逝,慈香渐渐长大。
她开始劝母亲:“这些年来,江湖术土赚你不少,他们收费实在不便宜,动辄以万金计。”
“都是神算半仙,预言十分准确。”
“是吗,”少女慈香笑,“我也懂得推算。”
“记得铁算盘怎么说?”
“他说了什么,我都忘了。”
“必嫁李文光。”
“讨厌!”
“说得那么肯定,必定有原因。”
“李文光是一个很普通的名字。”
“这人出现的话,别忘了告诉妈妈。”
“得了。”
“你不好奇?”
“妈,我根本不相信这些。”
蒋太太苦笑,“将来,你也会相信命运。”
十五岁的慈香忽然像大人一般劝母亲:“妈,要是真正痛苦,不如离开算了。”
蒋太太一怔,知道女儿已经懂事,不禁落下泪来,“慈香,只有你知道妈妈苦处。”
慈香说:“妈妈,要是早几年有决定,你生活会好过些。”
蒋太太低头,“我不会离婚。”
慈香说:“我会知难而退。”
蒋太太忽然恼怒,“你懂得什么?”
“我会利用时间学一门手艺,到社会去见人见事——”
蒋太太打断她:“别再说下去了。”
可是过了一夭,她又求女儿:“慈香,有位业余紫微斗数专家,据说很准。”
慈香温柔地说:“好,妈,我陪你去。”
心里恻然。
y日,去公司找父亲,闲闲谈起,“爸,你那女友,究竟长得如何?”
蒋先生吓一跳,面色一变,但是立刻恢复原状,平和地说:“什么女友,我何来女友?”
慈香不由得佩服父亲,但仍然笑嘻嘻,“星期一三五那女友。”
“呵,来,我介绍你认识。”
慈香紧张,是他公司里同事?
谁知蒋先生指着电脑说:“我做外汇,故此不得不通宵服待这个女友。”
真厉害,推得一干二净。
“这些年来,你有同母亲解释吗?”
“有,可是她比较敏感多心,不太接受事实。”
“啊。”
“慈香,你劝劝她。”
“好好好。”
完全不得要领。
蒋太太仍然四处算命,当作嗜好。
一日,相士上下打量慈香,想多做一注生意,这位小姐,“你也算一算?”
慈香笑笑,“不,我不算。”
可是蒋太太,又忙不送报上女儿时辰八字。
慈香没好气。
那相士说:“嗯,聪明伶俐……学业骄人……事业不同凡响……”
蒋太太才不关心这些,“婚姻如何?”
“十分好,夫妻恩爱。”
“我女婿会是个怎么样的人?”
那相土忽然说:“必嫁李文光”
什么?蒋慈香跳起来。
蒋太太反而轻描淡写,“是注定的吧?”
“当然,”相士笑嘻嘻,“这样明显的事,三元测字也算得出来。”
李文光?
有这么一个人?
他长相如何?
进了大学,蒋慈香终于看到她的李文光。
那日,大家正在观看一个网球赛,忽然之间,慈香听见有人大声叫:“李文光!”
蒋慈香一颗心几乎自喉头跃出,李文光!
她连忙转过头去。
那李文光叫她心震胆裂。
他长得并不难看,可是一眼就知道是那种自以为风流惆傥魅力无法挡的万人迷,故处处卖弄风骚,试想想,一个男人给旁人那样的印象,还有得救嘛?
慈香最讨厌这种男人。
故此立刻缩在人群中,动都不敢动。
必嫁李文光!
多么可怕的预言。
幸亏慈香不相信这一套。
那个可憎的李文光读电脑系,她处处避开他,大学四年,有这个阴影存在,也堪称不幸。
避得太厉害了,露出痕迹,连李文光都注意起来。
他找到她。
她不敢逼视他的油头粉面。
“蒋慈香,你不喜欢我?”
“是,”她答得极快,“我不喜欢你。”
“为什么?”
慈香已经走开。
万人迷十分惆怅,但是不怕,总有一两条漏网之鱼,放过她吧。
但是随时又心痒难搔。
征服珠穆朗玛宰才叫挑战,也许,他可以努力一点再作尝试。
说不定,这是蒋慈香欲擒还纵的一种手段。
当然,他错了。
慈香只要见到他影子就避之则吉。
同学问:“你是真讨厌他吧。”
“是。”
“一点希望也无?”
“你看此人,多么猥琐不堪:虚荣、自私、多嘴、夸张,女同学只要与他喝一次咖啡,就被他讲得变残花败柳,还不避之则告?”
“可是,他很会讨人欢喜。”
“我不稀罕。”
“你比谁都守着自己。”
“我对男欢女爱这回事绝不看好。”
同学诧异,“缘何这样说?”
慈香吁出一口气,“好景太短暂了。”
那同学低头,“这我也知道。”
“你不怕,你性格温婉可爱,不比我。”
“你也总会遇到真命天子。”
李文光?
不不不不不,不是他。
毕业那天,慈香松口气,性格控制命运,什么必嫁李文光?她不是已避开此劫了吗?
甫找到工作,母亲就病倒了。
是她自己先发现的,洗澡时发觉左乳有一囊肿,经过医生检查,发觉是癌。
慈香如五雷轰顶,第一件事是安排母亲入院,然后与父亲展开谈判。
蒋先生亦十分着急,可见他与原配也不是没有感情。
“医生说,及早切除坏细胞,跟着电疗服药,不是没得救的,可是病人、心情须维持平和,父亲、我需要你合作。”
蒋先生沉默半晌,“是。”
慈香松口气,然后责备父亲,“她这病,是闷出来的。”
“慈香,你是个大学生,说话为何一点科学根据也无。”
“情绪影响内分泌,内分泌钩动细胞败坏,如何无根据?”
蒋先生说:“我会尽量多拨时间出来陪她。”
“你早该这么做。”
“慈香,”他微愠,“这些年来,我对家庭亦有功劳,你看你穿的吃的,哪一样不是靠我支持。”
这是真的。
毕业时父亲才送慈香一部欧洲跑车。
经济上,他何止没有亏待她们母女。
慈香抽出大量时间在医院服侍母亲。
蒋太太轻轻说:“幸亏你也长得这么大了。”
“妈,你说什麽,你还要抱外孙呢。”
“我名下产业,自然全部属於你一人。”
“也许你要用到八十岁。”
“到八十岁还不是一样古佛青灯。”
“妈,请振作起来。”慈香流下眼泪。
蒋太太忽然说:“这些年来,我也纳罕,那个第三者,倒底是何模样。”
慈香不语。
“她日子也不好过吧,十多年了,并无名份。”
慈香低下头。
“一个自私的男人,两个懦弱的女人。”她叹息。
慈香按住母亲,“妈,明日做手术,你多休息。”
蒋太太深深太息,“病好之后,第一件要做的事,便是离婚。”
慈香喜悦,由此可知,母亲尚有求生意欲。
“随便你爱怎样,我支持你改嫁。”
蒋太太居然笑,“啐!”
第二天,母亲进手术室,慈香与父亲在医院会客室等候。
慈香急痛攻心,仍抱怨父亲:“我看你怎么过意得去。”
蒋先生沉默。
“那个她呢?”
蒋先生抬起头来。
“她也不小了吧。”慈香说下去:“我七八岁时她廿多岁,现在也有四十了吧。”
蒋先生维持缄默,老实说,这个齐人有没有享到福还是疑问。
看,岁月如流,造成如此大的创伤,当事人得失如何,只有他自己知道。
这时,一个面色和蔼,身段矮胖的年青医生走过来,“是病人家属吗?”
蒋家父女连忙站起来。
“我将负责替蒋太做物理治疗,我是李文光医生。”
慈香张大了嘴。
真没想到世上有那么多李文光。
一个接一个,全是慈香她最不喜欢的类型。
母亲接受电疗时大量脱发,可是精神奕奕。
“必嫁李文光。”她哈哈地笑。
慈香没好气。
“我是终于想通了,心情反而比从前好得多,我已正式委托律师办离婚手续。”
“妈——”
“你别看他这一阵子天天回家,那不过是一种义务,”蒋太太叹口气,“我不稀罕,这次到阎王殿去兜风回来,我已完全看开。”
这倒也好,慈香为母亲庆幸。
“慈香,你真是妈妈的至宝。”
慈香与母亲紧紧拥抱。
“那李文光大夫在努力追求你吧。”
“唏,真可笑,他还为我减肥呢。”
“我看他挺不错。”
“那我叫他来迫你,你比我成熟,也比我富有。”
蒋太太又说:“啐!”
在医生宣布她痊愈那一日,离婚也已生效。
四份一世纪的婚姻。
照蒋太太自己的话是:“怎么会拖了那么久。”
病后她变了不少,经常做温和的运动,包括游泳与学打麻将,成绩斐然,又爱上美食,对各式餐酒渐有研究……
她快乐吗?不一定,可是至少已经脱离怨妇行列。
慈香为母亲开心。
至于李文光大夫,唉,慈香深深叹息。
到这个时候,其实她已对李文光三字不甚抗拒,可是,她与这位大夫性情不合。
最可怕的是,李大夫认为女性在婚后反正要嫁夫随夫,本身的性格喜恶如何无甚重要。
慈香不敢苟同。
不过逃避李大夫比较容易,一味不接电话即可。
不到半年,他另娶了别人,派请帖给慈香。
蒋太太嘀咕:“又嫌人胖,又怕人管,大好一段姻缘,白成全了别人。”
慈香只觉自己幸运,又避开劫数。
不久她找到一份很好的工作,值得她切切实实干起来,经验丰富了,见识广了,慈香才知道,世上有的是龌龊的人,她所认识的两位李文光先生,虽不合她的标准,比起真正猥琐无耻之徒,简直小巫见大巫,可是,她也得与他们和平共处。
真令她疲倦。
母亲未曾工作过一天,她不会明白。
幸亏有王启中。
是,他叫王启中。
公司里许多女同事,说起王启中都会笑。
他高大英俊,可是打扮朴素整洁,丝毫不觉卖弄,宽肩膀,热心肠,工作上才华尽露,亦好运气,能够获得上司青睐,性格明朗,乐于助人。
优点加一起,说都说不尽,而且他有幽默感,又懂得生活情趣。
是不是真有那么好?
也许不,可是,女孩子在谈恋爱的时候,主观加主观,他的一切,当然都是最好的。
王启中在芸芸众生之中,独喜粗眉大眼、身段高佻的蒋慈香。
复来她也问过他:“你觉得我有什么优点?”
当时,最美的女同事是郭明秀,剑桥文学土,家境上佳。
谁知王启中答:“我喜欢你那女张飞性格,毫无机心,有人卖了你,你还帮他数钱,太容易应付。”
慈香啼笑皆非。
她也不是不工心计的。
去探访独居的父亲,她处处留意蛛丝马迹,可是不知怎地,老是找不到破绽。
慈香开始存疑,这些年来,会不会是她与母亲多心,误会了父亲。
也许,他真的没有另外一个女人。
可是,这个秘密也终于有掀开的一日。
一日,临下班,有人找蒋慈香。
是一位风姿优雅的女士,她有一张秀丽的鹅蛋脸,穿香奈儿套装,看牢慈香微笑。
她夸奖道:“长得亭亭玉立。”
慈香怔住片刻,电光石火间,知道女士是什么人。
她温和地说:“你爸说你一直想见我。”
慈香点点头。
“他时常把你的照片给我看,我对你,其实很熟,他很爱你,以你为荣,你真是他的掌珠。”
慈香渐渐泪盈于睫。
三个都是好人,不知如何,搞成这个局面。
“十多年过去了。”她感喟。
慈香轻轻问:“你们打算结婚吗?”
“呵,不不不。”
慈香讶异,他们现在已无障碍,她母亲已经退出。
只听得她温柔地说:“我明日将移民温哥华。”
慈香一愣,冲口而出:“那么,家父”
“我们半年前已经分手。”
“为什么?”慈香居然觉得惋惜。
她并无解释,过片刻,只是说:“缘份已尽。”
可是,她造成另外一个女子无比创伤。
接着她又低声说:“对不起。”
当然,她也是牺牲者之一。
慈香还有什么话好说。
那位女士转身离去,慈香无限款欧。
她并无向父母提及此事。
时间一贯不理会任何人的哀与乐,向前辗进。
慈香把王启中带回家见过母亲,母亲甚为喜欢,与他谈了一个晚上。
事后,同慈香说:“你不是必嫁李文光吗?”
慈香笑,“看相算命,哪里作得准。”
“可不是,”为母的也十分惆怅,“都是糊人的。”
“也不过是混口饭吃,半仙也不能捱饿。”
慈香听见母亲长叹一声。
“妈,我们婚后一定陪着你。”
“已经谈到婚嫁了吗?”
“约略提过。”
“此事宜速战速决。”
慈香说:“我想多考虑一下。”
“迟则有变。”
“我怕错。”
“咄,大不了是结婚生子耳,孩子带回来我帮你带。”
慈香骇笑,母亲的思想可真的搞通了。
她与王启中的确在计划结婚。
他偕她往大溪地度假。
她猜想会有大量时间泡在海滩,添置多几套泳衣总不坏。
她帮他收拾行李。
王启中把护照及飞机票取出,“由谁保管?”
“我来好了。”
王启中用英国护照,慈香因说:“我不是不喜欢伦敦,可是生活程度也实在太高了一点。”
“所以娶你呀,你有妆奁,全靠你了。”
慈香丝毫不惧,“那你得听我话。”
启中笑,“全听。”
“要像只叭儿狗般驯服。”
“汪,汪,汪。”
二人大笑之下,护照掉到地上,慈香拾起,一看,怔住。
她尖声问:“你有别名?”
王启中一楞,“我不是同你说过,家母改嫁后我跟随后父姓王?”
“是,可是你没说你原本姓李。”
“重要吗?”
慈香抓着护照问:“你原名中文字是什么?”
“李文光,继父很不喜欢此名,改叫启中。”
必嫁李文光!
蒋慈香呆住。
啊,这班江湖术土的预言有时候还真准。
“慈香,怎么了?”
她停停神,“没什么。”
“喂,现在才嫌我身世?”
“启中,别拿这种事来开玩笑。”
“好好好。”
因为母亲想知道前程,所以四处找人。算未来。
她所得到的,全是胡言,而慈香却意外获得预言的印证。
必嫁李文光。
那么多人叫李文光,害她虚惊好几场。
慈香温柔地看着王启中,可是她不介意嫁这一个李文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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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亦舒作品集(共60册)
作者:[加拿大] 亦舒
豆瓣评分:7.5
出版社:中国戏剧出版社
出版年份:1999-12-1
内容简介:
世界上只有两种人,
一种是有爱的,
一种是无爱的。
作者简介:
亦舒,原名倪亦舒,浙江省宁波人,是香港名作家倪匡(卫斯理)之妹,幼时随家人迁居香港。十五岁开始在报刊上发表小说,著有长中短篇小说及杂文集一百多部。亦舒自幼受传统道德文化的熏染,青年时期又受过欧风美雨的沐浴,其作品一直盛销不衰,造成了近几年香港出现的“亦舒现象”。她的作品自成一个浪漫别致的感情天地,既轻松有趣,又雅俗共赏。亦舒今日所以能创造“千树万树梨花开”的壮盛景象,除其禀赋外,还因她有丰富生活底蕴,且视角敏锐,文笔酣畅又具有女人细腻和婉丽的感情,她的小说特点是充满浓厚的时代气息。此惊世佳绩,诚令人激赏。
通过她的作品,读者将会看到全景式的海外色彩斑斓的世界!使广大读者也不亚于与亦舒一次愉悦的会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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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节选)
1、〈《回南天》短篇集〉收集有作品:《爱情之死亡》、《丁香》、《回南天》、《卡萨诺瓦丈夫》、《赎罪》、《蜕》、《valentine》、《薇薇的婚事》、《午夜飞行》、《新寡》、《殉情记》、《一个小梦》、《远客》、《有空请赴会》、《意外的春季》、《音乐盒》
2、〈璧人短篇集〉收集有作品:《壁人》、《婚变》、《滑稽女郎》、《旧欢如梦》、《苦恋》、《牛皮糖》、《女人三十》、《小夫妻》、《星》、《心上人》、《已婚男人》、《遇》
3、〈《年轻的心》短篇集〉收集有作品:《姐妹》、《佳偶》、《盲约》、《棉衣》、《年轻的心》、《墙》、《情书》、《少女与母亲》、《细沙》、《邀舞》、《真话》
4、〈《月亮背面》短篇集〉收集有作品:《变形记》、《分手》、《黑店》、《呼召》、《盼望》、《审判》、《他在这里》、《一百万元本票》、《一本小说》;
《月亮背面》、《一千五百曰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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亦舒作品全集——《承欢记》第一章下午七时,亚热带的夏季天空还未完全暗下来,这正是所有人归队回家的时候,麦承欢下了车一抬头,只见整座屋村灯光已亮起一半,那幢廉价租屋看上去犹如挂满珠宝璎珞的宝塔。她从来没有第二个家,她在此出生、在此长大,一直没有离开过。承欢与父母及一个弟弟同住,麦宅面积虽小,设备还算周全,最幸运之处是窗口面对南中国海,天气好的时候,蓝天碧海,一望无际。初搬进来,许多亲友都讶异了,“廉租屋竞有此美景,真是政府德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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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篇的名字叫 《是的在剑桥》出自短篇集蓝鸟记
全文如下:
我认识他,在剑桥。
是的,就是那个剑桥,剑桥大学,英国的剑桥,徐志摩的剑桥。
事实上他是英国人,在伦敦出世的。
在英国不与英国人说话似乎是不合情理的事,不过我很少与英国男孩子来往。我不大喜欢外国人。但是我撞到了他,我说撞,是真的撞。
事情是这样的,请听:
剑桥大学很大,分开好几个学院,当时我从丘吉尔学院走到达尔文学院去,手上捧着一大堆书。我为什么会在剑桥呢?因为我在剑桥渡假,我同学哥哥是丘吉尔学院的学生,所以我捧着他的书,替他做苦工。
我好好的在河边走着,走着。
因为这条河太出名了,而我是乡下佬进城,第一次看见这条所谓「康河」,少不免多瞧几眼,人之常情,怪不得我。
就在这个时候,我听见有一个人大叫,「让开!让开!」同时是一阵铃声,「血淋淋的地狱!让开!」
但是我回头,已经太迟了。
一辆脚踏车撞了上来,骑车的人手中也捧著书,我被撞得一半身子掉在河里,一只手抓着了柳树枝,整个草地都是书,这个人滚在玫瑰丛里,脚踏车两轮朝天,还在转动着。
我把自己的腿从河里捞出来,牛仔裤全脏了湿了,一手青苔,撞得七荤八素,身上无处不痛,但是我第一件事是站稳,第二件事是撑着腰,第三件事是大声尖叫:「你他XX的有种就站出来!没有死就爬起来!让我看清楚你那鬼样蠢相!你会骑脚踏车不会?你这笨佬!」
他爬了出来。
我看到他那样子,气就消了一半。
可怜哪。
玫瑰丛。玫瑰有刺,他手臂上钩得都是血,当然不会死人,但是衬衫破了,又淌血,看上去就很可怕。他跌跌撞撞的爬出来,坐在草地上,然后问:「我的眼镜呢?」
我在书堆里找,眼镜、眼镜。找到了,一副金丝边的眼镜!玻璃居然还健全完整,我递给他。
他戴上了,抬起头来,看着我。不,瞪着我。
我也瞪回他。
中国人在外国要争气,不能吃亏。我干吗要怕他?
他的头发不长,但是很卷,清秀的脸,上唇蓄着胡髭,下巴很漂亮,不算是一等一好看,但也不难看,即使蓄着胡髭,也还看得出年纪很轻。廿五岁?
我不理他,开始把书自草地上一本本拣起来。
他也不起身,指着我说:「有人教过你走路没有?有人教过你看路牌没有?这条小径是脚踏车专用的,我没有必要避人,而且小姐,你也许没有注意到,我衬衫上红色的液体是血,人的血!」
我转过头去,「先生,我的情况也不太好,这是我唯一的裤子,先生,我差点整个人掉到河里去了。」
「今天真倒霉!」他朝天空说:「老天,为什么?为什么?」
「因为你不会骑脚踏车,而且你应该感谢上帝,第一:你的眼镜没破,第二:我没浸死——我不会游泳。」
「我的天!你是一个厉害的女孩子!」
我低头继续拣书,然后我呆住了。地下的书——
红楼梦?
国语拼音法?
词撰﹖
这不是我的书,不是我的,就是他的书!他的书?
他是英国人。英国人看红楼梦﹖
我瞪着他。
他坐在草地上,回瞪我。
然后他问:「你是中国人?」
我点点头。真问得多余,难道我的长相似非洲人不成?
他笑了,「我念的是中文。你会讲国语?」
我马上表演,「先生,中国人不会讲国语,就不配出国。」
「太好了!」他拍一下大腿。
「不太好,先生,你的手还在淌血,我想我们俩都该到诊所去一趟,要不要我拉你起来?」
「说得慢一点,慢慢的我才听得懂!」他几乎是跳起来的。
他的国语很好听,而且准。
我的天,真没想到会撞到这么一个人。还会讲国语。
我们把书拣了,把脚踏车翻过来,推着它一起到大学的诊所去求救。医生替他搽了药,也细细的察看了我,他的伤口要三两天才好,不过是皮肉伤,我的裤子一半已经干了。
他很起劲,一副孩子气!他问我:「你来剑桥城里,有多早晚了﹖」
我有点感动,他那种说国语的口气,完全是「啼笑姻缘」里那种大学生的气质。于是我的怒气全消了。
我说:「我不是剑桥学生,我只来渡一个周末。」
「啊。你打哪儿来﹖」还是国语,不是英文。
「曼彻斯特。」
「对不起,我没撞痛你吧?」他问。
「没有。对不起,我眼睛应该看着路。」
他笑了,笑起来真开朗,他侧侧头,挥一挥手,「来!我请你去达尔文学院坐一下,我们到饭堂吃点东西。」
我想说有人在等我拿书给他,但是脚不由主的跟了他去。
「你叫什么?」他问我:「贵姓大名?」
「小姓姜,名淡淡。」
「姜?哪个姜?那个淡?」
「有一个女字的姜,三点水两个火的淡。」
「好名字!」他称赞,「通常中国女孩子名字都太重复庸俗,美玲美芳的。『淡淡』,很好。」
我白他一眼。还有更好的名字呢,只是他孤陋寡闻而已。在家有一个写稿的人,叫亦舒,那名字就不可多得的。他懂什麽。
不过他看红楼梦。他看得懂吗?
「我叫菲腊尊路斯。读达尔文学院的语文系,我在修中文,我的硕士论文比较着重拼音,所以讲得不好,也不够流利,少练习的关系。」
「路斯?是不是玫瑰的意思?」我问。
他一怔,「是的。但是我从来没想到过。玫瑰,那太女性化了。」他看着我。
「并不,」我说:「很漂亮,我会叫你玫瑰。」
「当心,别人会以为你是同性恋。」
我笑了。
「我的国语好吗?最近我在看红楼梦。」他很骄傲,「我的教授说我再进步一点便可以拿博士了。」
我横他一眼,「说得很不错。但是你的中文没有我的英文好,懂外文有什么稀奇?你看红楼梦,我还看乔哀斯呢!我可没告诉每个人我的英文第一流。」
他辩说:「但你们中文是这么难。」
「英文也不容易。」
「你真厉害。」他摇头,「我以前也认得一个中国女孩子,她比你美多了,但没有你厉害。」
我一怔,笑了。他很坦白。我是不美,但是我不靠脸吃饭,我是大学生,美不美有什么关系?
我喜欢他的坦白。于是我们在饭堂里聊天。本来只打算喝一杯茶,结果喝了七杯。七杯。
因为我们开始聊红楼梦。他是一个骄傲的英国男孩子,廿五岁 (我猜得不错) ,体格很健康,一点也不纤细,但是一张脸却有书卷味!学中文只有三年,说得好,也写得不错。幸亏我也有点底子,聚精会神的应付他,不然就会给他嘲笑了。
我说:「我的名字不算好,你看红楼梦里这四姊妹的名字才好,元春迎春探春惜春。原应叹息。」
「什么?」
「原应叹息。」我再重复一遍。
他明白了,真是聪明,多少中国人还没看懂这四个名字,他一经提示就明白了。他看着我,眼神是这么复杂,其中有羡慕、有妒忌、有感叹、有欣赏、有快乐,我很高兴,一个外国人,对中国文化有这样的感情,这样的热衷,是难得的。
他忽然明白了,英国再好,可是中国更好,没有比中国更好的了。
「你晓得我刚刚说的话?」他握住我的手,「我说你不美,我错了,我改正,你很美,真的,不骗你。」
我没有缩手。在英国握手太平常了,我们毕竟是在用国语交谈,我回答:「你说我美,只不过是哄我,想我解释更多的红楼梦给你听,好让你资料大增,早日完成博士论文,是不是?」我笑。
「你太看轻我了。除了中文,我还会德文法文拉丁文日文意大利文。我是语言学家。」他说:「我是德国语文学士。」
「你还是吹牛家自恋狂家。」我微笑。
他不以为忤。七杯茶之后,我把书交给了同学的哥哥,回到旅馆先换了长裙,跟他一起吃饭,因为他请我吃饭,晚上天气凉,他穿了毛衣,手上的伤痕看不见了。我们在河畔散步。一直讲话。
天气很清朗,看得到所有的星。我的天这真是很浪漫的。我喜欢听他说国语,他好学,他用心,而且练习了几个小时之后!国语真的流利得多了。我们一直在草上走着。英国潮湿,没多久我的裙子下截就湿了。
他说:「我希望我的中文跟你的英文一样好。」
「过奖过奖。」我说:「但是我四岁进英文幼儿园,念英文小学、英文中学、英文大学,不好该枪毙。」
「谁教你中文?」他奇问:「通常念了英文中文便差。」
「我有一个哥哥,他中文好,我受他影响。玫瑰,别心急,慢慢来,我觉得你已经不错了。」
「玫瑰?」他笑,停下步来,「你真叫我玫瑰?」
「为什么不?我喜欢这名字。谁规定男孩子不能叫玫瑰?」我笑着反问:「而且路斯根本是玫瑰的意思。」
「你可喜欢我?」他问。
「嗯,不然为什么跟你出来吃茶吃饭?」我也问:「你喜欢我?」我看着他。
「彼此彼此。」他用得很恰当。
我笑了。
奇怪。我没有当他是外国人。而且我喜欢他。一般的英国人惰性重。他没有这毛病。他的幽默感是惊人的,可爱的,惹笑的.甚至孩子气的。
反正是暑假,我多留了三天,至少我打算多留三天。我向旅馆预定了房间。因为他写了一张字条给我,中文的―—「希望你多留几天,为了剑桥,为了我的论文,为了你的假期。玫瑰。」看了这样的字条,我笑得滚在床上——玫瑰。一个男孩子叫玫瑰。而且他签着玫瑰。
他一早来敲我的房门。我们划了船,吃香肠面包,走遍整个剑桥大学,在图书馆里孵了半天,改他的卷子,到他的宿舍去坐。
他的房间是三号A。老房子,恐怕有三百多年了。但是中央暖气是新装的,很暖和。从窗口看出去,就是那条河。这是一间美丽的房间,这也是一间美丽的大学,而菲腊尊路斯,他是一个美丽的男孩子。
第二天我陪他打网球,我们在河里游泳,再去看一场电影,吃了很多,他要付钱,我不让他付。晚上他来我的房间,我们研究了半天国语,什么字该是尖音!什么字该是圆音。我教了他一苜词。
词说:「今年花比去年好。
只见明年花更好。
知与谁共。」
我问:「你看得懂吗?玫瑰?」
他说:「我或者不大会骑脚踏车,但是不至于笨到你想象的地步。我懂这词。」
「你喜欢吗﹖」
「我喜欢它,我也喜欢你。」
「谢谢你。」我说。
到了外国,我是寂寞的,没想到可以与一个英国男孩子谈辞,通常连中国男孩子都没有这种兴趣。我喜欢他,真的。我认识许多会讲国语的外国人,他不过是其中之一,没有什么稀奇。但是他有一种独特的味道―—孩子气?廿五岁不算太小了,是什么呢?我不明白。但是他那种气质使我在剑桥多留了三天。
我帮了他许多忙,关于功课上面的疑问。
他说:「下次我见你,我们可以谈秦可卿的问题了。」
他还是对红楼梦有兴趣。
后来下雨。我们靠在伞下去喝酒。附近有一间酒吧,专卖啤酒,开了大概有一百多年,我们两个人买了瓶甜马添尼,加了冰,就喝起来。他告诉我他的故事。
他是独生子,在德国留学两年,德文好得离奇,功课一直不错,毕业后暂时还没有打算,不过以他那种才能,不怕找不到工作,然后他问我的故事。
我答不出。
他怀疑的问:「你家很有钱?」
「没有什么钱。」
「外国学生多数有钱。你父亲开什么车子?」
「不过是麦塞底斯三五OSLC。」我笑。
他白我一眼,「还说没钱,你怕我绑你票?」
我笑。
「喂!你能不能喝,我不想把你灌醉。」他问。
「当然能喝。」这不是假话。
不过半瓶子马添尼是多了一点,我有点昏昏的。我靠在他的肩膀上。我忽然知道他为什么吸引我了。因为他有文学家的脑袋,却有科学家的体格。
我问,轻声的问:「你爱过人吗?」
「爱过,很痛苦。」他也轻声反问:「你爱过人吗?」
「嗯,后来闹翻了。」
「为什么?」
「因为他坚持蝴蝶是毛虫变的,我说是梁山伯祝英台变的。」我解释,「你明白?人各有志。」
「梁山伯祝英台?」他问。
「我明天把这个故事告诉你。」我说:「你的教授该自杀,连梁祝都不告诉你。」
「我该早点认识你。」他说着用手点了点我的鼻子。
「为了你的论文?」我取笑。。
他握住我的手,吻了我的脸。笑了,「你说是不是为论文?你在曼彻斯特,跟谁一起玩?」
「玩?我没有男朋友。」
「我不相信。」
「拉倒。」
他又吻我的脸。然后是鼻子,然后是唇。
我说:「玫瑰,当心,我们才认识了三、四天。」
但是在这酒吧里,每个人都搂着每一个人,他们开始唱歌。我不会唱,只是默默的欣赏着。
玫瑰抓着我的头发不放,仿佛一根根的在数。我转头看他。
他说,「多么奇怪的头发,这么黑,这么亮,几天洗一次?」
「你不是说以前也有过中国朋友?」
「她染了头发,而且熨得一个个卷卷的。」他说:「告诉我。」
「好,我隔天洗一次头,而且直,而且黑,而且我没有办法,因为养下来就如此。」
「你不大喜欢我是不是?」他问。
「为什么?」
「你答我的问题,总没有温柔的感觉。」他说。
我说:「玫瑰,剑桥达尔文学院没有你不行,我没你可绝对活得下去,别担心,我不懂温柔,否则早嫁出去了。」
「至少这个微笑是温柔的。」他说。
「谢谢。」
「你喜欢剑桥?」
「嗯。」
「你男朋友可寂寞了。」
「玫瑰,」我说:「看,我没有男朋友,而且我在这里,也不想讨论男朋友的事情,你不介意吧?」
「如果你没有男朋友,我可以吻你吧?」
「这不是中国人的习惯;吻一个陌生男人,我已经颇为入乡随俗了。玫瑰。」
他笑,「我真喜欢你叫我玫瑰,真的。玫瑰。我的天。」
我把头靠在他的肩膀上。他的肩膀很柔和,但是我靠过更柔和的肩膀,我认识很多男孩子,他是突出的。他在我耳边说德文。我自然听不懂,但是却很悦耳。然后他说法文,我的法文还可以,他说:「……如果我们是爱人多么好,你可以到我房间来睡一觉。」我用法文说;「滚你的蛋,你这只大狗!」他笑了,摇着头,然后他用他那略略京片子的口音说:「你真可爱,你真可爱。」
他有点醉,他不承认。我也有点醉,我也不承认。我拿出烟来抽,他说是坏习惯。他真健康。
我说:「你不但身体健康,思想也健康。」
「不,」他说,「我的思想脏得很。」
我笑了。
他会是一个好男朋友。大方,坦诚,学识这么好,人也长得帅!我喜欢他那种幽默感,他常常拿自己来开玩笑,却不得罪别人。是的,我们认识才三、四天,那又有什么关系呢?时间不是因素,人才是因素。
我们谈着谈着谈着。
我觉得很累。我问:「玫瑰,我们回去吧。」
「好的。」他扶起我。
我们走回去。还在下雨。凉得很。英国就这样,有太阳就暖和,没太阳就阴,下雨马上有秋天的感觉。他搂着我,送我回旅馆。
旅馆的房间很小,他替我擦干头发,等我换了衣服,把湿裙子浸在肥皂水里,然后叫我上床,他替我把被子掖好,当我像小孩子一样。我伏在床上,有点感动。我们是好朋友,我会写信给他,不像一般人想象,我们没有再拥抱接吻。
他拨开了我的头发。「我爱黑头发,黑头发在白色的枕头套上有一种说不出悲剧性的美丽,」他轻问:「你家里的枕头套是什么颜色?」
「家?哪个家?在台北家,我枕头套是咖啡与米色条子的,另外,是橙色铁锈色的花。在曼彻斯特,是深浅咖啡色的格子。」
「你喜欢这一类颜色?」
「是的。豆沙色,米色,咖啡色,玫瑰谢了之后的颜色,我都喜欢。」我说。
「你后天才走?」他问:「你走后我就谢了。」
「不一定。」我微笑。
「请多留几天。」他说:「我把你搬到大学里空的宿舍去,有些学生回家渡假了,不但干净,也便宜得多。」
我点头。
「叫我一声玫瑰。」他吻我的脸额。
「玫瑰。」我说。
「再见,好睡。」
「再见。」我说。
他走了。
窗外是潇潇雨。我没有睡好。我相信他一定睡得很熟。男孩子多数没心事。我在想将来。我们之间有七个小时旅行车的空间。如果他真成了我的男朋友,周末我们来回跑,会累死,而且功课也做不好。管他呢,我翻一个身,现在是暑假,我还有一个多月空闲,一个多月后的事,谁去管他?
连明天是晴是雨,我还不清楚呢。
真的,谁晓得第二天的事情?
第二天大清早就有人来敲我的房门。我醒了。我睁开眼睛,看手表,七点半。
「玫瑰?」我含糊的提高声音,「请进,玫瑰。」
他走进来,关上了门。
我说:「早,玫瑰,这么早?」我转过去,呆住了。
站在我面前的不是玫瑰,而是一个外国女人,廿多岁,长得很壮健,不好看,但也不难看,她板着脸,瞪着我。我吃惊了。
「小姐,」我说:「你走错了房间。」
「我没有走错。」她的声音是冰冷的,「我的名字叫莉莉。我是菲腊的未婚妻。你就是那位中国小姐吧?」
我明白了。
我翻起身来,找到晨褛披上,「请坐。」我说。
她坐下来。「我请你离开菲腊。」她很直截的说。
「但是……」我笑了,「你误会了,小姐,菲腊与我才认识了几天,我与他一点关系也没有。」
她注视我,「但是他的心却在你的手上。我已经有三天没见他人了,昨夜我在他宿舍等他回来,他坦白的说,他爱上了一个中国女孩子。」
我不客气的说:「那是他的选择,跟我有什么关系?你根本没有理由闯进我房间来说上一大堆不礼貌的话,我一向以为外国女人的好处是爽快,一拍两散,毫无怨言。而且我对于玫瑰——菲腊没有——没有特别的好感,我不爱他,我们只是谈得来而已。」
忽然之间,这个叫莉莉的外国女子哭了。她说:「但是我爱他。我爱他。」
「那么你与他去谈,我无能为力。」
「你是中国人,中国有一句话:「君子不夺人之所好」。」她抬头,恳切的看着我,哀求的看看我。
我诧异她竟会知道这句成语。我软了下来,「我不是君子,」我说:「但是我没有夺他的意思。如果他没有女朋友,很好,我可以与他在一起,如今,我答应你,我们中国人讲究很多奇奇怪怪的事情,我答应你,我不再见他。」
「谢谢你。」她喃喃的说:「谢谢你。」
「如果他再碰到另外一个女人呢?」我问她:「你怎么办?」
「不会的。」我们在一起有五年了。我们一起念大学,到了第三年,助学金不够用了,他继续读硕士,我出去工作,把薪水帮助他,我们在一起一直很好,不骗你,他爱我,我也爱他,五年了,我们一年后就要结婚的。我不怪他,你……你实在是美丽的。」她仰头看着我。
我也呆呆的看着着她。难怪她会中文。
她哭得这样厉害,眼睛上的化妆全糊了,青黑一片,好象给谁打了一拳似的。我同情她。我不是故意的,玫瑰并没有提起过她,我不是故意的。天下的男人那么多,天下可爱的男人也很多,没有玫瑰,我又不是活不下去,有了他,只不过多高兴几天。但是玫瑰对她来说,却是一半生命,我不是君子,但玫瑰还不至于令我做对不起良心的事。我叹了一口气。
玫瑰。
他是一个可爱的男孩子。
多么可惜。我看着窗外。我们有过那么快乐的三天。他也一定很快乐,他与他的「剑桥城里」。
只是昨夜,我还在想,我几时应该再来看他,我是否应该在剑桥渡过整个暑假,是否应该去见他的教授,一起谈红楼梦。
然而今天早上,这个女人来了。一切就完了,人生。人生。
我转过身去。我说:「我现在就收拾行李,别担心。」
她抬起头来,感激莫名:「……我现在明白中国人了,为什么菲腊一直说中国人是最好的。」
我微弱的牵牵嘴角,「他很好,他只是开玩笑,你们会结婚的,别担心,他只是开你玩笑。」
「谢谢你。」她说。
「再见。」我说。
我替她开门。她忽然吻了我的脸,然后走了。
是的,我们中国人爱做奇奇怪怪的事情。我收拾得极快,我怕玫瑰来了,会看见我。收拾好了,我拿了我的小箱子,走过达尔文学院,走到他的宿舍,朝他的窗口看了很久。那是一间出名的宿舍,叫「老格兰纳里」,几百年了。我走过康河,我去买了一张哺士卡,哺士卡上有那间宿舍。
我画了一个箭嘴,指着他的窗口,然后我就走了。
我再也没有见他,当然。
中国人言出必行。
但那张哺士卡我却保存着。而且那快乐的三天,我也记得。如果他看了红楼梦,他会明白。千里搭长棚,无不散的筵席,这样只有好。到他八十岁的时候,他会想起,很久很久之前,在剑桥,他曾经与一个中国女孩子渡过很快乐的三天。他会忘记我的名字,但是他不会忘记我叫他玫瑰。玫瑰,本来是一个女孩子的名字。
我用电报寄了一朵玫瑰给他。他会明白。他的女朋友也会告诉他,迟早他会知道。而我,独自一个人坐在曼彻斯特的房间里,老实的说,我很难过,因为我几乎爱上了他,因为我们只共处了三天。因为……因为近年来,我如意的事很少。
玫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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