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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篇小说小说直线

发布时间: 2023-02-14 11:07:21

❶ 《短篇小说》/青柠之恋

文/未末的背影

1

故事要从那个初秋晨阳的榜单下开始……

高中新生开学总是有点晚些,应该是九月初的样子,早上已经有了凉意。

“一中”真不愧为重点高中,同学们已经把布告栏堵的一塌糊涂。

“不就是个公布班级嘛”,我不解嘀咕着,远远地站在后面的我,只能看到榜单最上方几个名字。第一名的位置,遒劲有力的墨笔赫然写着:“沈冠”!

“沈冠——真是好名字”

我低声称赞。

“哪好?”

后面突然冒出清冽的男声,蓦地回头,秋日的晨光斜斜地投在这个男生的后背,因为逆光,我看不太清,也没敢仔细看他的容貌,可女生特有的直觉,他的眼睛一定在似笑非笑等待答案。

一身纯棉质地耐克运动服,斜挎在单车的身影,还散发着一种青柠淡爽的味道。尤其这青柠气息让我慌乱,脱口而出:

“甲冠天下,气冠三军,超今冠古!”

一出口我就大窘了,从小跟随当军人的父母,生活在边防海岛部队的我,隐藏很好的“大连海蛎子味”的口音,竟猝不及防,怪里怪气冒了出来。

估计他从没听过这样的口音,还有这么一串有点滑稽另类的评价,一愣!

看完榜单散去回走的学生,尤其三五成群的女生,仿佛像被设置了程序一样,惊喜羞涩地纷纷侧目。

“沈冠,是沈冠呀!

也许他觉得刚才那句“哪好?”的发问很唐突,现在我又知道他就是沈冠,更有邀赞自己名字的嫌疑,他有点不自然找话题

“你也是一班的吧,你叫什么?”

散去的人群终于把榜单最末处,我的名字露了出来。我怕再露出口音,就闭口不再说话了,抬手直线指给他看,距离有点远,他眯着眼睛慢慢地读出

“安末—末—(mo—mo)”

我当时的脸色一定不太好看。虽然我的名字经常被人误读,可现在这个状况,我的名字在榜单最后,他夺得冠首, 他“冠”,我“末”,还两个“末末”,我变得异常敏感。

“是未末(wei—mo)!安未末!我爸妈说就要一个孩子,第一个也是最后一个。”

我全然不顾“海蛎子味”的口音,有点气急败坏地说!

也许我突然拔高的声调,不高兴的情绪,还有再一次让他错愕的口音,他有些疑惑看着我,那双长长黑黑睫毛里透着我看不明白的眼神,我一转身跑开了。

2

高中生活正式开始了。开学第一天的早课,进行了班主任讲话、点花名册和编排座位。

“沈冠”

“到”!

依旧清冽温和的嗓音,从最后一排传过来,班级立刻有了窃窃私语,都转身回望,座椅发出了少许碰撞的声响。

“看来还真是个大人物!”

昨天看榜的尴尬引发我暗暗腹诽,可还是和大家一样忍不住回头……

上身青柠绿的T恤、白色休闲裤,搭配映衬得清爽干净,身材也清俊得恰到好处。下面窃窃的声响越发的得大了,华老师佯咳一声:“大家既然都听说过,就别议论了!继续点名……”

听说过什么呀?看来只有我这个漂洋过海的“移民人员”不知道而已!

直到后来成为我同桌的丁佳,才给我完整恶补了一下沈冠的传奇。

据说沈冠,神出鬼没的数理化的解题思路,最为叹为观止,省市各类竞赛过关斩将,语言天赋极强,一口纯正美音,下半年将要代表本省参加国家英语大赛。

学霸成绩好得恐怖,不足为奇,最主要沈冠并不是“冰山”,嘴角的浅笑,似情无情的眉眼,醉了无数少女的芳心!

“那就没有缺点啦?”

我觉得这也太神乎其神了!丁佳没想到我居然会反驳她,好像第一次思考这个问题,托腮认真想了想。

“沈冠最怕写作文!文科成绩马马虎虎,这一点让我们凡夫俗子多少聊以安慰!”

丁佳一脸沉醉,让我越发得不能理解。

3

生活从此就在每天摩擦力,电流电压,婉约豪放,美国南北战争中度过……

关于妈妈作为我政治学科老师这一问题,我入学前强烈陈述我的意愿,不希望让外界知道我俩的关系,在学校我叫她“余老师”,当然妈妈妈也要自然叫我“安未末同学”,不到万不得已不得暴露身份。

估计爸妈也觉得初来学校凡事还是低调沉稳的好,也怕我滋生什么优越感,所以我们前所未有的一致,很顺利达成了协议!

妈妈第一节政治课上的非常干净利落!同学们边收拾书本边兴奋地议论着,大致都是,庆幸余老师不那么像古板政治老太,课讲得清晰,还很温和……

“看来我政治有救了!”沈冠的声音也夹杂在同学议论中。原来他很反感没完未了的政治试题记诵。

“我妈要是政治老师就好了。”

“别呀,你还是当政治老师的女婿,丈母娘看女婿,越看越喜欢,说不定政治就免考了呢!”同学们和他不正经地开起了玩笑。

我一个没忍住“噗嗤——”乐了出来,估计声音有点大,惊扰了沈冠。那双会说话的眼睛扫了过来,流露了他浅浅地疑惑:

“这话,很有意思?”

我马上回过头来,如果他们知道了政治老师是我妈妈,我一想到这,更努力地忍着笑。

可是我和妈妈关系还是被沈冠发现了。

那天我忘记带资料费用,趁着同学没在意,追赶下课往办公楼走的妈妈。

等我拿到钱,急匆匆往回走时,操场树林边晃出一个身影,拿着球依靠在树干旁。

沈冠!一定是他刚才到这里来找踢出界的足球。他无言地询问,“怎么回事”?我回头一看,妈妈还没走太远,她给我钱的场景,还有之前我全力喊出的“妈”,一一再隐瞒就不厚道了。

“是我妈……”,我声音低极了。

“那——口音呢”?他的声音有些迟疑,发榜那天叽里咕噜的口音,怎么第二天就纯正的普通话了,还不卑不亢地自我介绍?这一定让他费解好久了。

“我刚从海岛随爸妈转业回地方的,我普通话,其实平日说的挺好。”

我的口音方言只是遇到特别窘迫和紧张,才会不受控制得冒出来,譬如第一次和沈冠的言语交锋!

“快去交钱吧,马上要上体育课了。”

是呀,同学一会要到操场站队,如果看到我和沈冠在小树林旁……我得被多少目光猜忌,我刚要跑开,可突然想起什么,欲言又止地看了看沈冠,不知道该怎么说。

“我知道,这是秘密!”,沈冠抱着足球的嘴角,微微扬起了浅浅地笑,略有调皮意味的眼眸,在树荫下闪着明媚的光亮。

“还有,麻烦一下,给我这青柠杯里再倒满水行吗?体育课踢球,怕不够喝!”

“没问题!”

我接过来,回复他一笑,扬起水杯,欢快往教室跑去,一路青柠盈袖。

4

开学二个月的时候,全市五大校学科联赛如期举行,同时增设了“首届校园作文大赛”。

张榜那天,同学又都拥挤在榜下,我远远在人群后,只能看到两张榜单的最上方。

“全市五大校学科联赛获奖名单”

“第一名  沈冠”!

“首届校园作文大赛获奖名单”

“第一名  安未末”!

我内心莫名悸动!下意识往后看,果真然看到沈冠在人群后不远,他也看到了我,眼眉冲第二张红榜最上方一挑,示意我,我也点了点头回应了他。

“你们知道,那个安未末什么来路吗?”

人群里,一个束着马尾辫的女孩,转头对同伴说。

“是呀,听说是从外省转来的,还不知道有什么后台呢!”

同伴的应答在人群里很突兀的响亮。

“不知道有什么后台!”

这一句,我心虚了。会不会老师给我高分了?可一想,妈妈一贯讲究原则,说保密身份,她断然不会因为一个作文竞赛,去和同事领导说情的!

可我和沈冠约定的这个秘密,原本是隐藏在我内心温和的秋阳。而此刻我犹如初次来潮,不可言说的隐痛,羞赧、胆怯、还得佯装若无其事。

肩头,被人用手指轻轻触碰了一下。

“沈冠”!我回头,惊异地低呼。

“祝贺!要相信自己!”

他灿然一笑,十月的末秋天,有着是北方最美的秋光。操场上方的天空如此澄澈湛蓝。

那树,那楼,那人都如此的明媚……

5

一个月后的周末,丁佳打电话急匆匆地委托我,马上去学校附近的书店买《数学状元题典》。听说快卖断货,对全市期末统考特别有指导。

还好早晨店里人不多,我在书架一下子就看到了,还好有两本!

晨光暖暖的,我就依靠在书架旁,拿起了三毛的书:

“有时候多希望能有一双睿智的眼睛,能够看穿我的一切,包括所有的斑斓和荒芜。”

“好看吗?”清冽声音,在头上方飘来。

沈冠,居然出现在我面前,一挑眉,示意我手里正看的书。

“你怎么在这”?书店很静,大家都没有声响地看书,我好奇压低声音地问他。

“我家就在旁边,买书”,他笑了笑低声说,用手指指我腋下夹的那两本《数学状元题典》。

我一下有点窘,他一定也询问前台了,只有这两本了,因为热销,再能进到货不知道还得多久,可一个月后就要全市期末统考了。

我从腋下拿出题典的瞬间,做出决定,让给他一本,我和丁佳合用一本。

“你是不是还帮别人带?”他一眼看穿了。

我好似隐秘的告白,被人说破了,脸腾就红了,头也迅速低下了。

沈冠停了一下,往前靠近了一步,书架间原本就局促,俩人并排的距离,近得能嗅到他身上青柠味的皂香,他俊朗的背影,恰好挡住九点,刚想逞强的阳光。

我分明感觉,他把头缓缓低向我,耳语:

“这题典对你有点难,我先做,三天后,帮你筛选好,和这本书一起还给你。”

我缓缓抬起了头,分明看到他眼里有着什么,那是和平日不一样的神情,我一直都知道,那双眼睛会说话!

三毛书文字再次浮现……

“那双眼眸能够穿透我本质的灵魂,直抵心灵深处真实的自己。”

纯情是段轻声的耳语,你说,我听。关住了外面,所有的流言蜚语;留住了这里,一切风和日丽。

6

正如约定,三天后题集安静躺在了我的书桌堂里,里面还夹着一张信纸……

放学了,我把题集和信纸连带其他书本一股脑地塞进书包,迅速奔出教室。

有一种青春的羞涩,叫作逃之夭夭!

夜深了,橘黄色的台灯下,我轻轻拿出题集,生怕惊扰到了夜的寂静。题集上勾画的繁密但不杂乱,大部分综合试题,已经做出了辅助线和简要关键的步骤,还有一小部分试题,在上面打了红叉。

学过的每个章节都有圈点,或是勾,或是差,还有的打上“五角星”的重点符号,字迹工整得清清爽爽。

我平静了一下内心,缓缓打开洁白的信纸。没有称谓,整页是个计划表!

清晰的规划了,从当日到期末统考,三周时间数学科目进程的规划:时间,重点知识要点,配套试题、标注的题集页码。

其他没有只言片语!

也不完全对,也许这算是的话,信纸右下角有日期和时间。

1998年10月25日  凌晨

我用手轻轻触碰着信纸上的“凌晨”,望着窗外日渐深沉浓浓的秋夜。

那一晚,我失眠了……

7

青春的日子,就在彼此遥遥浅笑和无言中,穿梭在试卷,上课,各式考试中,可还未准备开始,就要走向结束!

沈冠参加省队竞赛集训,原本两周,可迟迟一月没归,同学都传闻,省实验校长对他大加赞赏,要留他在省校。

五月的风,暖暖吹过了三十一天,青柠花开结果,蓝蓝的天,透着晴朗的忧伤。

六月一日,太遥远的节日。

我轮做值日,推开空无一人的教室,擦净黑板,扫好地面,摆好讲台备品。

晨光通过开启的窗户照射进来,我站在讲台上,环视着空荡的整洁的教室,凝望着那张课桌,透过折射的光线,上面有一层刚才清扫落下的灰尘。

我拿起抹布,走进沈冠的座位,一点一点地擦拭,桌面、桌堂、桌腿……

“课桌有那么赃吗了?”

“嘭——”

听到熟悉的声音,我猛地抬头,额头硬生生磕到了桌角。

沈冠!他迎着晨光的背影,一如我们的初见的场景!

真是沈冠!也许磕得太疼,也许忧伤太深,泪一下子涌了出来。

他抬起的手,想要伸出,可又停住,最后不自然得放下,看着我疼得无能为力的样子,又恢复了调侃语调:

“看到我,有那么激动吗?”

我透过泪眼,看着他隐藏在略带戏谑眼神后的探究和关切。我挥起手中的抹布向他身砸去,跻身过道,跑出教了室,冲进了水房。

三十一天,我每天都在努力消化悲伤,学习淡忘,可还是会在筋疲力竭的过后,躺在床上无眠。

我想象过我们再次见面每一种场景:

一年后,在校门外会考时的不期而遇

二年后,高考谢师宴上举杯互道庆贺

三年后,同学云集大学后第一次相聚

……

五年后,大学毕业彼此珍重,各奔前程

十年后,结婚进行曲中你挽着你的新娘

还狠心逼迫自己相信,也许我们可能就此别过了,三年,五年,十年永不相见!

只是没有想过,一个月后的今天,他还能真切地出现在我的面前,仿佛之前三十一个日月星辰,不曾流转!

“未末,你说沈冠为什么不留在省实验校呀?听大家说,他集训后,就要回来,还是人家校长出面,挽留他,他才答应旁听一周,可最后还是不肯留下。”

“我不知道……”

我并不想知道他为什么不肯留下,我只想知道他为什么执意想要回来!

是怀念这里的十里春风,还是惦念这里一个叫“安未末”傻傻女生的守望!我觉得也许是自己隐忍的悲伤,感动了这片明媚的春光,在青柠花开结果的时节,驱走了噩梦一场。

我没有告诉丁佳,在我书包的夹层里有一盒青柠味的口香糖,今早我从水房回到座位,它就呆萌地躺在我的书桌堂里,那个味道是那么熟悉,初次见面的红榜下,书店的柜架的夹道中……

一直隐忍的情愫,傲娇的坚强,被这晨光青柠的气息里轻易吹散!我满心的酸酸涩涩,轻轻爽爽,他能能和我远远一起呼吸真好。

青柠口香糖温馨的字条:

“今天节日的礼物,因为你的样子,实在是傻傻的!”

还好,原来不是青柠梦一场!

❷ 有哪些很虐心的短篇小说

很虐心的短篇小说有:《我曾对你情深似海》、《一生囚爱爱如尘埃》、《你是通往毁灭的爱情》、《新婚夜下温情》、《你是我的半生风景》。

1、《我曾对你情深似海》

夏叶二十岁的时候遇见肖北琛,便对他一见钟情,五年的痴情守候,为的就是能够有一天获得肖北琛的爱,只是五年的时间没能换来一点他的关注,有的只是肖北琛带给自己无尽的屈辱。

很虐心的长篇小说:

1、《不负如来不负卿》

世间安得两全法?不负如来不负卿,这部曾经火爆网络的言情小说,用最真实的笔触,写出了一段不凡的爱情!她等了他三十七年,而他却等了她四十七年,他们每一次的相遇,都是隔了十年,而这每次的相遇,都是他们一生中最美的风景,值得用一世的时间去品味!

2、《声声漫》

她如愿的嫁他,却在洞房花烛夜看到他与别的女人寻欢作乐。嫁他,为偿还前世欠他的情。娶她,为折磨她,报复她。他再爱她时,她是否还愿交予他一生?情定、情伤,尽在声声漫。

3、《奴儿七七》

一个是权倾朝野的相国,一个是身份地位的贱奴,如果不是命运的机缘巧合,两个人的一生不会产生任何的交集!但偏偏命运就是如此的巧合,让人怎么想也想不到!身份上的差距,注定了这两个人不会平稳的走过一生,即使相爱了,也必定会让两个人都遍体鳞伤。

4、《何处再有终南山》

爱情里的故事,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恰巧刚刚好,两个人用彼此的鲜血,成了对方记忆里,最难忘的人!也许有些人,刚刚走进来,就再也出不去了。有人说,这是一部现代版杨过与小龙女的故事,在爱与不爱之间,在错过与珍惜之间,记住了彼此一辈子!

5、《我只是难过不能和你一起老》

很多年前,曾经有一个少年,他站在我的面前,对我说要带他去英国!可是,在爱情与亲情面前,她舍弃了他,那是她第一次舍弃一个人,没想到却放弃了自己全部的爱情!她的离开,让他一度颓废,一度沉沦,被爱情折磨的死去活来!后来,他站在她的床前,对她说了句:“梁满月,你不配……”

这一生,再也遇不到一个人,能够陪你走到老了!有些人,错过了,就是一辈子……

❸ 微型小说、短篇小说、中篇小说、长篇小说如何界定

其一: 1.短篇小说:字数以五千至一万五千字为原则。 2.中篇小说:字数以三万至七万字为原则。 其二: 中长篇小说一般没有明确的字数规定, 但作为严格的出版部门,一般以字数在8万以上,作为长篇小说, 2万—6万字或4万—8万字或者更低一些称为中篇小说。 微型小说,指的是篇幅微小,不超过一千五百个字。

❹ 沈石溪的短篇小说 最好能打上全文来哦

全世界的狼都有一个共同的习性:在严寒的冬天集合成群,平时则单身独处。眼下正是桃红柳绿的春天,在中国西南部的日曲卡雪山的狼群,正化整为零,散落在雪山脚下浩翰的尕玛儿草原上。

在草原东北端一个臭水塘边,有块扇形岩石,岩石背后从中午起就卧着一匹名叫紫岚的母狼。它快要分娩,正沉浸在一种即将做母亲的幸福和神秘感中。它渴望能在这儿捕猎到前来饮水的小动物。自从它怀孕以后,身子一天天变得沉重,无法再像从前那样追捕猎物了。饥肠辘辘的紫岚想念它死去的伴侣大公狼黑桑。要是它还活着该有多好。黑桑很体贴它,在它分娩的时刻,一定会忠实地守护着它。唉,可惜啊!紫岚悲哀地叹息一声。

天渐渐黑了,紫岚仍是一无所获,它不得不拖着疲沓的身子,回到自己栖身的石洞去。

躺在洞里,它无法入睡,强烈的饥饿感折磨着它。要是仅仅为了自己,它还能忍受。但腹中的小狼崽也饿得一阵阵躁动。紫岚心疼极了。它用前爪摸摸自己的乳房,干瘪瘪的,这样下去,它怎么能哺养好自己的宝贝呢?它还要继承大公狼黑桑的遗志,把小狼崽培养成地位显赫的狼王。黑桑为了当狼王,苦心磨炼了两年。可惜它死于非命。它死未瞑目。紫岚已经决定,无论今后道路多么坎坷,也一定要实现黑桑的狼王梦。

小狼崽在腹中剧烈地躁动,紫岚感觉到离分娩不远了,它多么渴望能逮到一头马鹿,痛饮一顿,让干瘪的乳房丰满起来,让自己有足够的体力把小宝贝平安地生下来。突然,她的脑子一亮,它要挺而走险,去郎帕察的养鹿场拖一头马鹿来充饥。

拖一头马鹿谈何容易!养鹿场有持枪的猎手严密看守,还有一条和狼差不多凶猛的大白狗防卫,一般狼是不敢轻易去的。可是,一种强烈的母爱,一种要培育新狼王的理想,一种无法抑制的饥饿感激励着它去冒险。

凭着它的智慧,紫岚冒险成功了。它叼到一头鹿仔向石洞奔跑。跑了一阵,它累得气喘吁吁,鹿仔也剩下最后一口气。紫岚决定就地喝干鹿血。它停下来,麻利地咬断鹿仔的喉管,顿时一股滚烫的血液使它感到无比惬意,干瘪的乳房似乎立刻丰满起来,它拼命地吸吮着。突然,前方黑黝黝的草丛里蹿出一条大白狗。紫岚一惊。它没想到养鹿场的大白狗会一路嗅着气味跟踪而来,远处还传来猎人的吆喝声。紫岚赶紧重新叼起鹿仔,扭头奔逃。大白狗紧随其后。

紫岚撒开四蹄一路狂奔,快到石洞时,它忽然一转身,拐进了古河道。

它不想让大白狗发现自己将要分娩的石洞。紫岚跑啊跑啊,最后累得精疲力尽。它停下来,准备和讨厌的大白狗拼杀。它们互相厮咬了一个回合后,大白狗显然不是紫岚的对手,但紫岚毕竟快要临产了,行动不很方便,大白狗只有以死相拼了,它汪汪狂叫,期待着主人来增援。

紫岚不顾一切地扑向大白狗,尖尖的狼嘴使劲朝大白狗的喉管伸去,大白狗绝望地反抗着,它两条后腿在紫岚腹部猛蹬一下,恰恰蹬在紫岚高高隆起的肚子上。紫岚像被高压电流击中似的一阵的疼,浑身痉挛,惨嚎一声从大白狗身上翻落下来,在地上打滚。

大白狗懵懵懂懂,不明白发生了什么事,它还以为狡猾的狼又在用什么诡计呢。它不敢贸然上前,只是后退几步,盯着紫岚。

紫岚在地上打了几个滚,它忍住剧疼蹲在砂砾上,竭力撑直前肢,挺起胸脯,狼眼大睁。它的小狼崽不早不晚,恰在此时出生了!紫岚忍住剧疼,把小狼崽藏在腹下,装出凶狠的样子,朝紧张的大白狗威风凛凛地大嚎一声——“欧”,吓得大白狗夹着尾巴逃走了。

紫岚刚生完五只小狼崽,古河道上狂风骤起,电闪雷鸣。小狼崽还没有能力抵抗这暴风雨,紫岚必须把它们叼回洞去。它一次只能叼走一只。它顾不得其余狼崽的惊慌尖叫,叼起一只没命地向石洞跑。它来不及喘气,又接着跑回来叼第二只。当它叼第三只狼崽时,山雨劈头盖脑降下来。它顾不得自己身上流血的伤口,像接力赛似的,在雨中来回奔跑,又叼回一只狼崽。

作者:斑驳泪痕 2006-6-2 17:34 回复此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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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狼王梦

当它叼最后一只狼崽时,古河道里响起山洪暴发的轰鸣声。洪水把紫岚冲进河里,它拼命地挣扎,好不容易爬上岸。当它累瘫在石洞洞口前,才发现最后一只小狼崽已经死了。紫岚十分伤心,它想,还剩下的四只狼崽中,谁能成为未来的狼王呢?

四只狼崽三公一母,我们姑且一一给它们起个名字,以便识别。长子一身黑毛,称它黑仔;次子毛色有蓝有黑,叫它蓝魂儿;最小的公狼崽毛色一半是黑色,一半是褐黄色,称它双毛儿,唯一的一只母狼崽长得一身紫毛,就叫它媚媚。

紫岚最偏爱黑仔,因为它长得最像黑桑,黑仔长大一定会像黑桑那样健壮、勇敢、聪明的。紫岚把全部的母爱倾注在黑仔身上,它要把黑仔培养成新狼王。每次哺乳,它总是先让黑仔吃饱,然后才轮到蓝魂儿、双毛和媚媚。

双毛和媚媚似乎已习惯了母亲的偏心。但蓝魂儿却有股桀骜不驯的劲头。每当它看到黑仔优先独享母乳时,脸上便露出极端嫉恨的表情。要不是紫岚一门心思想把黑仔培育成“超狼”,它会欣赏蓝魂儿的叛逆性格的。野心勃勃才是狼的本色。但为了黑仔能当狼王,它只能用严厉的眼神来束缚和扼伤蓝魂儿狼的天性。

这天,黑仔和蓝魂儿终于暴发了冲突。当紫岚从草原上逮回一只草兔时,四只小狼崽饿急了,一起朝它扑去。按惯例,黑仔先吸奶,其余的等在一边。

但是,当黑仔刚用一种理所当然的神态钻到紫岚怀里,蓝魂儿怒叫一声猛扑过来,一下把黑仔撞倒,张口叼住丰满的乳房。

紫岚犹豫了,它不知该不该把蓝魂儿蹬开,就在这时,黑仔从地上爬起来,困惑地看着正在吸奶的蓝魂儿,突然明白了,是蓝魂儿侵犯了它的特权,困惑的眼光立刻变得凶狠起来。它仰天长嗥一声,那嗥声混合着悲愤、激动和嗜血的野性。它伸开稚嫩的狼爪扑向蓝魂儿,它打败了蓝魂儿。

紫岚心里一阵欣喜,它从黑仔身上看到黑桑顽强的斗志。太好了,黑仔!

今天你能从蓝魂儿嘴里夺回本该属于自己的乳汁,明天你就能从狼王洛戛手里夺取王位!

狼崽们断奶了。

黑仔在紫岚的精心哺育下,才半岁多就长得健壮结实,足足比蓝魂儿、双毛和媚媚高出半个肩胛,乍一看,像匹半大的公狼。而且黑仔的胆魄也是超群的。它敢于在紫岚外出猎食时,独自到山林闯荡。尽管黑仔还太小,紫岚不放心它独自外出,但一想到日后黑仔能成狼王,它心里就很兴奋。每次外出,它都观察好四周,看看有没有虎、豹、野猪等猛兽的踪迹。石洞很隐蔽,也很安全,它这才放心。但它忽视了来自天空的威胁。

厄运从天而降。

一只空中霸王大金雕趁它外出时,叼走了正在草地上玩耍的黑仔。可惜黑仔的狼牙还没有长硬,顷刻间便葬身雕腹。

当紫岚发现草地上残留的凌乱雕毛和斑斑狼血时,母亲的心破碎了,它恨不能插上翅膀,飞上天空向仇敌报仇。

黑仔死了,紫岚只好用蓝魂儿来顶替它实现狼王梦。

秋天过去了,寒风又吹过日曲卡雪山。蛇、熊等动物冬眠了,鹿群和羊群也躲藏起来,狼觅食越来越困难了。为了生存,散居在草原四周的野狼又集合起来,形成一个强大的狼群,以应付寒冬。

紫岚带着蓝魂儿、双毛和媚媚赶到狼群聚集的地点。狼王洛戛正神气地主持认亲仪式。洛戛和它的忠实助手大公狼古古让十几只狼崽依次来嗅闻自己的体味。轮到蓝魂儿时,洛戛的眼里闪过一道凶光。它仿佛在蓝魂儿身上看到了黑桑的影子。它没像对待其它狼崽那样舔蓝魂儿的额头,而是举起前爪粗暴地将它推开。黑桑曾经是洛戛的强有力的竞争者,它恨黑桑的后代。

狼群中最活跃的是幼狼,它们快活地生活在大家庭里,在抢食物时彼此互相厮咬。有一次,蓝魂儿和一匹比它大的小公狼黄犊争抢一只牛腰,蓝魂儿打不过比它高大的黄犊,求救的眼光投向紫岚。紫岚并不理会,它要让蓝魂儿懂得弱肉强食的原则。

蓝魂儿没有吃到牛腰,心中十分委屈,但它把怒火藏在心里。第二天下午,它又和黄犊为争半块羊胎厮咬起来。蓝魂儿凶狠地扑向黄犊。强壮的黄犊一口咬下蓝魂儿脊背上的一块肉,狼毛飞旋,狼血漫流。蓝魂儿毫不示弱,它忍住痛,反身咬下黄犊的尾巴,“咔嚓”一声,黄犊又咬掉蓝魂儿的右耳朵。蓝魂儿满脸流血,神情极其可怕,但它决不罢休,仍向黄犊龇牙咧嘴冲过来。黄犊害怕了,转身落荒而逃。

作者:斑驳泪痕 2006-6-2 17:34 回复此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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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狼王梦
蓝魂儿得意地吞下半块羊胎。紫岚很满意它的行动,又奖给它半条羊腿。

大雪一场接着一场,日曲卡雪山白雪皑皑。食物越来越少,生存越来越艰难。但蓝魂儿却在饥寒交迫中愈长愈大。它全身狼毛稠密闪亮,身体发育得格外强壮,一双贪婪的眼睛里闪着凶残的冷光,它的个头差不多高及成年大公狼的眉际了。要不是它少了一只右耳朵,可算是完美无缺了。

狼群猎食时,蓝魂儿开始不要命地冲在最前面。有一次,饿极了的狼群去袭击冬眠的黑熊,蓝魂儿冒着危险,冲进熊洞,对准熊的鼻子狠狠一口。

狗熊惊醒了,愤怒地咆哮起来,蓝魂儿把熊引出洞,狼群一起进攻,大狗熊终于败在狼群手下。狼群欢呼着胜利,大口撕咬着猎物。蓝魂儿的超群胆量赢得了众狼的尊敬,连狼王洛戛也不得不对这条半大公狼刮目相看。紫岚更是高兴。实现狼王梦已经为时不远了。

然而,想不到的事又发生了。蓝魂儿在狩猎中不幸踩上了猎人埋藏的猎夹。它拼命地用爪子抓刨夹在腰间的铁夹子,然而无济于事。蓝魂儿发出凄厉的嗥叫。紫岚不顾一切地扑到铁夹上,用狼牙狠狠地咬,最后,两只牙齿咬断了,嘴里鲜血直流,但仍不住嘴地啃咬铁夹子。眼看着猎人就要从山谷那边过来了,紫岚不愿蓝魂儿死在猎人的枪口下,它狠狠心一口咬断蓝魂儿的喉管,又拼命咬断它的腰肢,然后无比悲哀地拖着断成两段的蓝魂儿的尸体,踉踉跄跄地逃回深山。

现在,只能轮到最后一只公狼双毛来实现黑桑的梦想了。

当紫岚把视线集中到双毛身上时,不由得一阵伤感。双毛从小营养不良,长得过于瘦弱,但最难容忍的是,它性格温驯,从来不跟别的狼抗争,那怕别的狼咬了它一口,它也默默忍受,没有一点狼的气质。双毛总是逆来顺受,因为长期不受重视,养成了它十足的奴性。

紫岚看到双毛体格单薄和性格温顺的双重缺陷,决定重新塑造双毛。

春天来了,紫岚又带着双毛、媚媚开始单独生活。它给双毛吃最好的食物,教它厮咬格斗的种种技巧。经过半年时间的精心驯养,双毛长得壮实些了,捕食技艺也越来越好了。双毛长成了一匹挺帅气的大公狼。紫岚以为过去在双毛身上显露出来的身体和精神上的缺陷该消失了,该让双毛到狼群中显显身手了。

到了冬天,散居的狼群又聚集到了一起。紫岚很快发现自己大半年的心血白费了。双毛身上的精神缺陷根本就没消失。

虽然它已长成一条健壮的公狼,但遇到同龄公狼,仍然卑怯地龟缩在一边。对狼王洛戛更是一副低眉顺眼的奴才样。紫岚好几次在它屁股上又撕又咬,但双毛似乎已甘心情愿做一匹狼群中地位最低下的平庸草狼,拣食吃剩的肉末骨碴,以此度日。

好一个窝囊废!

要是紫岚现在膝下还有另一匹狼儿,它一定会放弃双毛的。但它没有别的选择,只能再一次重新努力。媚媚是匹母狼,不能争夺狼王宝座。只有双毛才有资格争夺狼王之位。它必须付出更大的代价和力气,把双毛扭曲的狼心纠正过来,以实现它的狼王梦。

整整一个漫长的冬天,紫岚全副身心都投入到重新塑造双毛狼性的工程中。它一会儿用温柔的母爱和热情的鼓励;一会儿用饥饿胁迫或殴打威逼它。

软硬兼施,恩威并用。然而这套教育方法用在双毛身上却没有起什么作用。

双毛虽然很自卑,但智商并不低,它也晓得紫岚想让它出类拔萃,成为威风凛凛的狼王。但从小受冷遇,早已养成它根深蒂固的自卑心理。它总觉得自己是弱者,它怎么也没有勇气和同龄公狼争斗,更谈不上和狼王洛戛争夺王位。难道双毛真朽木不可雕了?不,紫岚不甘心,它设计出一套崭新的教育手段,一定要把双毛的精神缺陷彻底扫除。

狼群解散,紫岚带着双毛、媚媚回到石洞。从此,紫岚把自己那种母狼的爱深深埋在心底,它联合媚媚,把自己扮演成一个脾气暴戾的狼王,使双毛在家庭似的小狼群里处于受奴役的地位。

作者:斑驳泪痕 2006-6-2 17:34 回复此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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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狼王梦

紫岚想方设法地用暴力折磨双毛,双毛的眼角常常沁出委屈的泪。到了夏天,竟瘦得皮包骨头。双毛的忍耐力和承受力达到了极点。
紫岚耐心地期待着。

终于,在盛夏的一个中午,干渴的双毛为了和紫岚、媚媚争喝一口水发生了激烈的冲突,双毛身上的奴性崩溃了,爆发出全部的狼性,它看着母亲和媚媚痛快地喝完水,轮到自己喝时,它俩却用尾巴将水潭里的水搅浑。它无法理解母亲为什么会变得如此虐待它。它长期被压抑的嗜血本性暴发了。

它嚎叫一声,冲向紫岚,两只强有力的狼爪猛地扑来,“咔嚓”一声,紫岚的腿骨被折断。媚媚吓得掉头就跑。双毛瞪着凶恶的眼睛,望望呻吟的紫岚,又望望乖乖躲在一边的媚媚,威严地嗥叫了一声。

紫岚疼得钻心。但它悲喜交加。啊,果然,双毛按自己预想的那样,产生了质的突变。

接着,紫岚为了恢复巩固双毛的强者心理,又采取了第二步骤。在家里,它和媚媚的地位和双毛翻了个。双毛成为统治者,让它威风凛凛地享受狼王特权。

双毛尝到了甜头,越发凶狠威严了。又经过半个夏天和一个秋天的精心培育,双毛被诱发出来的狼王心态逐渐强化,最后定型了。为此,紫岚付出了沉重的代价。它不但跛了一条腿,而且身子也明显地消瘦了。它,提前衰老了,它作出了作为母亲的最大牺牲。

深秋,狼群又按自然规律集合起来,双毛已成为一匹体格和胆魄都高度成熟的野心勃勃的大公狼。它在家里发号施令,现在回到狼群却要受狼王洛戛的统治。它无法忍受了。

紫岚先用计离间洛戛和它的盟友大公狼古古的亲密关系。洛戛和古古为争夺母狼莎莎恶斗了一场,洛戛咬死了强壮的古古,但它也消耗了大量体力。

就在这时,双毛适时地向洛戛发起挑战。双毛气势凶猛。洛戛一开始就显得力不从心,它扑击的速度有点迟缓,狼爪撕扯也缺乏力度。双毛扑击如闪电,不一会儿,就咬下洛戛背上的一块肉。伤痛刺激了洛戛。它拼命反扑。

双毛并没有因对手反扑而畏缩。它年轻气盛,越斗越勇,再次以极其迅猛的速度,扑向洛戛的喉管、眼窝和腹部。在双毛凌厉的攻势下,洛戛渐渐力弱气衰。

大局已定,围观的狼群望着血腥的场面激动地嚎叫起来。紫岚为双毛大声叫好,它知道,只要双毛乘胜进击,一定能咬断洛戛的喉管,夺取宝贵的王位。黑桑的遗愿就要实现了!

好样的!双毛又一个扑击,把洛戛撞出两丈多远。洛戛气喘吁吁地想爬起来,双毛威风凛凛狂嗥一声,又屈起后腿,大张狼嘴,瞄准洛戛的喉管扑过去。

洛戛明白自己正处在灭顶之灾的瞬间。它眼里掠过一道绝望的光。就在这个节骨眼上,洛戛不甘丢失狼王身份,不甘败在这个无名小辈手中,强烈的求生欲和多年狼王地位养成的傲慢气势,使它一声低沉而厚重的长嚎在草地上爆响。双毛已经跃起的前肢突然变软了,它像一只吹足了气的皮球,忽然被针戳破似的瘪了气。它的脸上浮现出久违的卑贱和萎缩神情。洛戛那声异乎寻常的嗥叫勾起了双毛的自卑感,它又旧病复发了。

紫岚再急也没有用了。

洛戛不愧是匹经验丰富的老狼王。它看到双毛神态突变,转身想逃。它猛地跳起来,一口咬住双毛的臀部,猛力一撕,血肉喷洒在草地上,只听双毛发出一声撕心裂肺的惨嗥。

群狼得到狼王的信号,一起拥上来,可怜的双毛来不及发出一声诅咒,便魂归西天了。

紫岚伤心得几乎要昏了过去。它知道,与其说双毛死在洛戛爪下,不如说是死在它自己的自卑感下。

紫岚彻底绝望了。它在极端的孤独和痛苦中,熬过了漫长的冬天。

又一个春天来了。紫岚发现媚媚跟自己越来越疏远,紫岚常常独自待在冷冷清清的石洞里,媚媚理也不理它。最近几天,媚媚的情绪显得特别反常,一会儿兴奋得蹦蹦跳跳,一会又呆呆地盯着天空发愣。紫岚看得出,媚媚在恋爱了。突然,早已破灭的一线希望又闪现在紫岚脑中。媚媚是匹母狼,无法争夺王位。但媚媚可以生崽,黑桑和紫岚的优秀血统可以传给媚媚的后代,让孙子当狼王也好啊!问题是媚媚要找什么样的配偶呢?紫岚心急如焚。媚媚从不让它过问自己的事,紫岚只好悄悄跟踪媚媚。

作者:斑驳泪痕 2006-6-2 17:34 回复此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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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狼王梦
紫岚在暗中发现,媚媚的配偶是匹瘦弱难看的独眼公狼,名叫吊吊,更糟糕的是吊吊很没出息,胆小怕事。媚媚怎么能嫁给这种平庸的草狼呢!紫岚大怒,它想方设法阻止媚媚和吊吊往来,用母狼的威严限制媚媚的自由。

但媚媚不吃它这一套,差一点要和吊吊私奔。万般无奈的紫岚,终于下了决心,除掉了吊吊。

吊吊死后,媚媚伤心欲绝,它用绝食以示抗议。紫岚便百般体贴爱护媚媚,给它爱抚、给它捕食。紫岚不愿媚媚死去,它苦苦挽救媚媚,终于,媚媚冷静地接受了现实,它开始进食,又恢复了往日的生活,但她对紫岚的态度比以前更冷淡了。

终于同一匹英武的大公狼结合了。石洞成了它们的家,紫岚被赶了出去。它四处流浪,饱尝了一匹孤独的无家可归的老母狼所能得到的全部辛酸。两个月过去了,紫岚变得又老又丑,行动也很笨拙,成了可怜的乞讨者。

它常常孤独地走在寒冷的黑夜里,思念大公狼黑桑,思念它死去的三个狼子。

遗憾的是,它没能实现黑桑临终前的嘱托。为了实现狼王梦,它失去了三个狼子,现在唯一的亲人媚媚又抛弃了它。它惆怅、痛苦、惭愧。它觉得自己快要死了。

它克制不住老死前再见一次媚媚的强烈愿望,也许黑桑——紫岚家族的后代就要出生了,它多么想去亲亲可爱的外孙啊。

紫岚向石洞走去。刚靠近洞口,洞里就传来媚媚愤怒的嗥叫。媚媚以为来了陌生的狼。紫岚慢慢把头探进洞。洞里的媚媚也认出了紫岚。它以为紫岚又要来加害自己,它挺着鼓鼓囊囊的肚子,向紫岚扑来。紫岚发出凄惋的哀叫,仍一步一步向媚媚走去。它想消除误会。但媚媚不相信它,依然拖着沉重的身子扑到它身上,狠狠地咬了它一口。紫岚疼得在地上打滚,但它不敢反抗,它怕伤着媚媚肚子里的狼孙,它忍住伤痛,转身逃命。

疲惫不堪的紫岚口吐白沫,瘫倒在地,迷迷糊糊地睡着了。忽然,一股猛烈的气浪把它从昏睡中惊醒。它睁眼一看,天空中盘旋着一只大金雕,正虎视眈眈地盯着它。金雕以为地下倒着一匹老死的狼,想飞下来捡便宜。紫岚满腔怨愤,它一声嚎叫,吓得金雕偏仄翅膀,向高空飞去。金雕虽然天性凶狂,但它还不敢主动袭击一匹成年狼。

这时,石洞那边传来媚媚的嚎叫,媚媚分娩了!紫岚一阵激动,它终于听到这种神奇的声音了。它拾头仰天长啸,倾吐内心欣喜。忽然间,天空中飞翔的金雕也被媚媚的嗥叫声吸引。它一定想起过去吞食黑仔的美味了。它盘旋在石洞上空,显出捕食前的兴奋。

紫岚想起黑仔的死,它不能让悲剧重演。为了狼孙的安全,它决定用生命的残余力量和金雕进行殊死的搏斗。

紫岚无法飞上天空,它只能设法把金雕从天上骗下来,这将是一场体力与智力的较量。

紫岚知道,自己必须装出一副垂死衰老的样子,来吸引老雕的视线。于是,它跛起一条腿,趔趔趄趄地在草原上行走。它相信,它的这副模样,一定会激起金雕贪婪的食欲。

果然,天空出现了金雕的黑影,狡猾的老雕不紧不慢地盘旋着,紫岚口干舌燥,但它必须继续表演,它口吐白沫,倒在草地上。

老雕突然收敛翅膀,向紫岚冲下来。是时候了,紫岚憋足劲,准备用狼牙对付老雕的脖颈。但是,它毕竟老了,长时间和老雕周旋,已经耗费了它大部分力气,它想奋力跳起,但已来不及了!老雕的铁爪一下就插进它的肋骨。一阵钻心的剧痛,紫岚发出一声惨嗥,老雕巨大的翅膀煽起一股飓风,紫岚被拎上了天空。

紫岚拼命用狼爪撕抓,它狂嗥着、挣扎着,但不一会,它昏了过去..

高空又湿又冷的气流将它刮醒了。它睁开眼,尕玛儿草原在身下像一块绿色的地毯。老雕正拎着它在高空飞行。

紫岚明白,自己已身陷绝境。它被吊在空中,犀利的爪牙毫无用处。紫岚非常伤心,难道它就这样被老雕吃掉?它的可爱的狼孙也会成为金雕的美餐。不,狼是草原的精英,是野性的化身,它不甘心就这样死去,它要用最后一口气和老雕拼搏,为自己、也为狼孙。

老雕向雕巢飞去。离雕巢越来越近了,老雕准备着陆。紫岚奋力地侧转身体,想抓住老雕的胸脯。老雕发现紫岚从晕死中苏醒了,它啸叫一声,俯下头来,用坚硬的嘴壳猛啄紫岚的眼睛。紫岚趁势将两条前腿勾住老雕的脖子,另一条后腿也勾住老雕的脊背。虽然它的一只眼珠被老雕啄出来了,鲜血直流,疼得它浑身抽搐,但它仍以超凡的毅力忍受着,依然用两腿紧紧地勾住老雕。

老雕挣扎着,它想摆脱紫岚的纠缠。它的翅膀沉重地煽动着,身体在空中摇晃起来,最终失去了平衡。

任凭老雕怎样折腾,紫岚绝不放松,它紧紧地缠住老雕,做好了同归于尽的准备。

老雕终于受不了比它体重重两倍的狼的纠缠,它耗尽体力,再也煽动不了一对沉重的翅膀,一头向下栽去。

“砰”的一声巨响,紫岚紧抱着老雕坠落下来,紫岚的脊背先落地,砸在尖尖的岩石角上。所有的肋骨都折断了,心脏也停止了跳动,但四条腿仍紧紧地缠住老雕。

老雕也摔死了,它那双金色的翅膀僵直地伸向天空,犹如一块金色的墓碑。

这时,山麓中的石洞里,媚媚的五只狼崽呱呱落地了。也许它们中的一只,会成为未来的狼王

❺ 短篇小说跟中篇小说的分界线

短篇小说,中篇小说的分界线是字数。
一、小说的定义。
小说:以刻画人物形象为中心,通过完整的故事情节和环境描写来反映社会生活的文学体裁。
二、小说的三要素和结构。
人物、情节、环境是小说的三要素。情节一般包括开端、发展、高潮、结局四部分,有的包括序幕、尾声。环境包括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
三、小说的分类。
小说按照篇幅及容量可分为长篇、中篇、短篇和微型小说(小小说)。按照表现的内容可分为神话、科幻、公案、传奇、武侠、言情、同人、官宦等。按照体制可分为章回体小说、日记体小说、书信体小说、自传体小说。按照语言形式可分为文言小说和白话小说。
小说与诗歌、散文、戏剧,并称“四大文学体裁”。
小说刻画人物的方法:心理描写、动作描写、语言描写、外貌描写、神态描写,同时,小说是一种写作方法。
1.微型小说(数百至几千字)
比短篇更短的小说完全符合瞬息万变的现代社会中忙碌的人们的阅读习惯,几乎每天都可以看到人们为这类的小说赋予一个新名词和新定义。例如极短篇、精短小说、超短篇小说、微信息小说、一分钟小说、一袋烟小说、袖珍小说、焦点小说、瞳孔小说、拇指小说、迷你小说等,族繁不及备载,连专门的文学研究者也很难如数家珍分叙其定义,一般人更容易混淆,故总论之。一般认为小小说的篇幅应在两千字以下。因为题材常是生活经验的片段,因此可以是有头无尾、有尾无头、甚至无头无尾。高潮放在结尾,高潮一出马上完结,营造余音绕梁的意境。由于比短篇更短,字句也需要更加精练,题材能见微知著者为佳。一个意外的结局虽然能吸引眼球,但文章短还是要有伏笔呼应,甚至比起给予读者意外、应该更重视能否带给读者感动。

2.短篇小说(几千至三万字)
一般认为,篇幅在几千到两万多字的小说会被划归短篇小说。在它的特色中有所谓三一律:一人一地一时,也就是减少角色、缩小舞台、短化故事中流动的时间。另外,虽然它们时常惜墨如金,但一般认为短篇小说仍应符合小说的原始定义、也就是对细节有足够的刻划,绝非长篇故事的节略或纲要。所有小说基础,其发展初期并无长短之分,随时代而区分。今短篇小说多要求文笔洗练,且受西洋三一定律一时一地一物观念影响,使其更生动详实但也限制其发展。
3.中篇小说(三万至六万字)
一般认为,篇幅在三万字至六万字之间的小说。也有少数十几万字也被算作中篇而不归于长篇,这取决于文章内容的丰富度。其容量大小、篇幅长短、人物多寡、情节繁简等均介于长篇小说和短篇小说之间,通常只是截取主人公一个时期或某一段生活的典型事件塑造形象。反映社会生活的某个方面,故事情节完整。线索比较单一,矛盾斗争不如长篇小说复杂,人物较少。所以,相比于长篇,中篇小说比较容易把握,也更容易成功。因为对于初涉创作领域的人而言,写作长篇易陷入多数的情节造成凌乱难收的困境,而写作短篇不是转折太少而单调、就是转折太多却显得拥挤。这时考虑将原本的构想修改中篇是一个广受推荐的建议。
4.长篇小说(六万字或十万字以上)
一般认为,字数在六万或十万以上的为长篇小说,还可细分为小长篇(一般六万到十万字),中长篇(一般十几万到三五十万字),超长篇(一般超过百万字)。如果作者打算表现人生中常见的错综复杂关系,则必须使用这么大的篇幅。通常就算是笔调轻松的长篇小说,也会有一个内里的严肃主题,否则很容易陷入无组织或是零乱。初涉者在写作长篇时最需注意全局对主题的呼应、结构的严密性,以及避免重复矛盾或缺漏。
注:篇幅长短并非明文规定,但按照情节内容丰富度可能会把部分字数多的划入字数少的类别,例如某些十几万二三十万字的小说会因为内容太过不紧凑而被归入中篇小说,而某些仅有六万多字让人觉得篇幅过短的小说会因为内容情节十分紧凑而归为小长篇。

❻ 小说的写作手法和技巧

小说的写作手法有:联想、想像、象征(托物言志)、比较、对比、衬托、反衬、烘托、以小见大、借景抒情(情景交融)、伏笔和铺垫、前后照应(呼应)、直接(间接)描写、扬抑(欲扬先抑、欲抑先扬)。

写小说的技巧:

1、选好故事、挑好情节。也就是:你这部小说要写什么事。

2、选好文风和表达方式。整部小说的感觉是诙谐轻松、还是压抑沉重、还是跌但起伏、不温不火,提前定好基调,否则会显得不伦不类。根据你定的基调,选择好表达方式。是记叙为主,还是描写为主,还是议论为主,还是各种表达方式的有机结合,想明白。一部小说有很多情节,要根据每个情节自身的性质,选择适合它的表达方式。

3、不要迷信黄金三章,也不要完全排斥,能够满足黄金三章的规律就尽量满足,但不要为了黄金三章而丢了原本的故事。

4、词在写作中的运用,主要是词的选择和组合,因为词的选择,直接关系到文章画面感的强度。具体来说,就是多用具象词,少用抽象词。

5、用大白话去讲故事,不要刻意去用成语或古言,不要追求所谓的文笔,把故事和人物讲通了才是第一位。

小说的六要素

小说六要素包括:时间、地点、人物、起因、经过、结果。

一部小说会以一个历史时间为主线,书中的每一个故事,也会有各自的发展变化时间,在每个环节都需要交代清楚时间,不能有出入。

在小说理论中,构成小说形象的因素主要分为两类一是小说的内容因素,包括小说的素材、题材、主题、人物、环境、情节等。

记叙文一共有这五种表达方式,分别是叙述、描写、议论、抒情,以及说明。在一篇记叙文当中,我们需要很好地将这五种表达方式融合到文章当中。

你需要了解人物的背景。这并不意味着读者需要知道它,但你对你的角色历史的理解对于角色如何以及为什么对事情做出反应至关重要。

当人的活动与情感、态度、姿势或表情联系在一起的时候,它们才是有意义的动作,这是人格化的动作,能够创造生动鲜明的画面和使对白富有活力。

描写可分为人物描写和环境描写两类,其中人物描写有细节描写、心理描写、(行动描写)、(语言描写)在补充一点,还有肖像描写。

情节一般包括开端、发展、高潮、结局四部分,有的包括序幕、尾声。小说按照篇幅及容量可分为长篇、中篇、短篇和微型小说。

如果你的故事是由人物来推动的,情节结构就没有人物本身重要了。人物推动的电影讲的是人,尽管它们的确也有情节,但这些情节不处于核心位置。

勾勒小说的大体轮廓,也就是整套书要写的范围,要写的大体情节。这也是整套书的骨架。其实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大纲。小说的大纲并非一成不变,可能会随着写作的不断深入,场景的不断变化,情节的不断转折,人物的错综复杂而不断发生改变。

❼ 推荐十部经典短篇小说

长篇小说往往篇幅长,容量大,情节复杂,人物众多,结构宏伟。短篇小说则篇幅短小精悍,情节简洁,人物集中,结构精巧。前者体现的是作者的叙事抱负,后者更体现审美与情趣。现在社会生活节制快,生存压力大,极少有人能沉下心来去啃“大块头”的世界名著。

所以,我推荐十部国内外经典短篇小说,闲暇时,耗二十分钟甚至三五分钟,享受文学经典给予人的慰藉,提高人文素养。好吧,这理由太巨大,换个小理由——打发时间,充实一下寂寞空虚冷的灵魂。

1《孔乙己》——鲁迅

推荐语:

有人问鲁迅,在他创作的30篇短篇小说中,最喜欢哪一篇,鲁迅回答说是《孔乙己》。《孔乙己》不但是鲁迅最好的短篇小说,也是中国乃至世界短篇小说的巅峰之一。

这篇小说,我们初中时就曾在语文课本中学习过,也许一辈子都不能完全读懂。孔乙己是一个非常饱满的艺术形象,在他身上集中了那个时代知识分子的悲剧,他身上折射了一个时代的悲剧。“大约孔乙己的确死了”,可是现在和将来还有无数孔乙己活着。

我们写作,或者与人交流时,如何用一件道具,表现一个人死要面子,穷困潦倒,好吃懒做?鲁迅只用了一件长衫,两句话。

“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

“穿的虽是长衫,可是又脏又破,似乎十多年没有洗。”

2《命若琴弦》——史铁生

推荐语:

小瞎子是老瞎子的徒弟。师徒以拉三弦琴说书为生。

小瞎子爱上了一位美丽的山里姑娘,还把初吻给了她,姑娘嫁了别人。老瞎子的师傅在临终前告诉他有一张复明药方,只要弹断一千根琴弦,这张药方就能让他的眼睛看到世界。

这张药方支撑着老瞎子坚持了几十个个春夏秋冬,老瞎子唯一的人生目标就是将一千根琴弦弹断,看到光明,看到山山水水,看到小芳。弹断一千根琴弦后,老瞎子发现复明药方不过白纸一张,他找到了失恋后的小瞎子,对他说:“是我记错了,是一千二百根,师傅记错了,记住,是一千二百根!”

命若琴弦,琴弦虽然坚韧却也亦断,这不就是我们丰盈又脆弱的生命吗?

3《古典爱情》—余华

推荐语:贫寒学子柳生入京赶考,在一座大宅的阁楼邂逅了富家小姐惠。屌丝逆袭白富美的桥断不回出现在余华的小说里。在故事的五分之二处,一副余华氏暴力美学徐徐展开。

“公子切记,不管榜上有无功名,都请早去早回。”后面的情节,可以拍成恐怖片了。

余华常自诩以川端康成为师,连这篇故事的男女主角的名字——柳生和惠,都是日本烂大街的名字。可是这篇故事的叙述语言极具中国古典美,情节一如既往,像一张散发血腥味的温和笑脸。残忍与瑰丽的外衣下,隐藏着淡淡的温情。

4《河边的台阶》——泰戈尔

推荐语:

第一,如果直接叙述一对男女的爱情故事,情节难免令人乏味。大诗人泰戈尔玩出了新花样,借助河边台阶的口吻讲一个女人等待苦行僧丈夫的故事娓娓道来。——“如果把发生的事情都印在石头上,那么,你就可以在我的每一个台阶上读到许多昔日的故事。你如果想听过去的故事,那就请你坐到我的台阶上来;只要你侧耳细听这潺潺的流水,你就可以听到过去无数动人的故事。我现在还记得从前发生的一个故事。那天也像今天这样。”

第二,爱情与信念的两难,苦行僧是爱自己的妻子的,世间安得两全法,不负如来不负卿?

民国电视剧里经常有这样的画面,一些仁人志士和美女发生关系后,都会深情地凝视着她,悲凉道:“奈何七尺之躯,以许国,再难许卿。”然后,提上裤子走人,给世人留下一抹倔强的背影,继续轰轰烈烈地闹革命。这也是爱情和事业的两难。

人生的两难实在太多,我高中的班主任有一天给我们上晚自习的时候,看了一下手表,已经22点30分了,冷不丁来一句,“我多想陪陪家人。”这也是两难。

人生那么多两难,还活着干什么?请看下一篇。

5《麦琪的礼物》——欧亨利

推荐语:

自诩文艺青年的人,如果没有听过“欧亨利氏结尾,”都不好意思和人打招呼。

欧亨利小说向来以“情理之中,意料之外”著称。

《麦琪的礼物》是一个富有戏剧性的故事:女主人公德拉和她的丈夫詹姆斯都很贫穷。他们都有一件最珍贵的礼物。圣诞节到来之际,他们为了给对方买一件与之相配的礼物,不惜卖掉了自己珍贵的东西。而他们所准备的礼物此时也失去了意义。

这对年轻小夫妻也是幸福的,因为有爱情。有了爱情,在贫富悬殊,人情冷暖的社会,可以找到安慰。无论老公或者妻子回家多晚,在城市的某间屋子里,都有一盏灯在等待者。活着干什么呢?少年少女们,先谈个对象再说吧。

6《套中人》——契诃夫

推荐理由:

“他也真怪,即使在最睛朗的日子,也穿上雨鞋,带上雨伞,而且一定穿着暖和的棉大衣。他总是把雨伞装在套子里,把表放在一个灰色的鹿皮套子里;就连削铅笔的小刀也是装在一个小套子里的。他的脸也好像蒙着套子,因为他老是把它藏在竖起的衣领里。”

我们都是套中人别里科夫, 我们都活在一个有一个套子里,从一个套子换了另一个套子。这个套子是鞋子车子,女子,屋子……

我们能看到别里科夫有形的套子,却看不到自己心里无形的套子。

7《我的叔叔于勒》——莫泊桑

推理理由:这又是一篇中学课文,十年前学习的课文,至今还受益匪浅。

从写法上讲,堪称现实主义创作经典,明暗两线,最终交叉;以语言,动作,神态刻画人物心理,作者述而不叙。再次就不再引用。

小说主题,令人心里悲凉。想起了中国的一句老话——“穷在大街无人问,富在深山有远亲。”这是古今中外,相同之处,放之四海八荒而皆准。

8《白象似的群山》——海明威

推荐理由:

海明威常言自己的创作是冰山理论。。他以“冰山”为喻,认为作者只应描写“冰山”露出水面的部分,水下的部分应该通过文本的提示让读者去想像补充。——“冰山运动之雄伟壮观,是因为它只有八分之一在水面上。”

《白象似的群山》是海明威的短篇小说代表作,文字简约到不使用一个形容词。文中男女每一句话,都能让人有很多种猜想。

海明威是最能将感情藏自文字背后的作家。准确的说,《白象似的群山》里的文字只能占到小说八分之一,另外八分之七是隐藏在文字后面的感情。

这种写法非常累,但是文字却非常有张力。

9《竹林中》——芥川龙之介

人性中的阴暗乃是世界上最可怕的事情,这就是《罗生门》告诉我们的真相。《竹林中》是芥川龙之介短篇小说合集《罗生门》中,我最喜欢的一篇。多年以来,我看过十几遍了,还没确定谁是凶手,想想真是令人毛骨悚然。

无论多襄丸、妇人、还魂的武士,还是樵夫,他们的叙述究竟谁最接近真实?

这种写法,我称之为“横看成岭侧成峰”。金庸的《雪山飞狐》就抄袭了《罗生门》的写法。好吧,我说错了,是向经典致敬。

10 ,《一块牛排》——杰克·伦敦

推荐理由:

杰克·伦敦是我成年后读的第一个美国作家,《热爱生命》里那个与艰苦环境搏斗,求生意志逆天的那个采金者;《马丁·伊登》里爱着白富美,心怀作家梦想,看透资本主义本质,生无可恋,绝望自杀的水生;《白牙》和《野性的呼唤》里,狼与狗的互相融合生成。

杰克·伦敦深受尼采超人哲学的影响,无论是野兽,他字里行间透漏着一股汗淋淋的男子汉味道。在杰克·伦敦笔下,野兽,荒原,饥饿,海啸,恶徒都不要怕,生命本能的力量会让你战胜他们。

这篇《一块牛排》却是例外,中年贫困的拳击赛汤姆·金无法战胜年轻力壮的对手,无法赢得比赛,付房租,养活老婆孩子。

正是:长江后浪推前浪,前浪死在沙滩上。

❽ 十大惊艳的短篇现代小说

十大惊艳的短篇现代小说内容如下:

1.王小波的《黄金时代》:本人最喜欢的作家之一,独特的黑色幽默,犀利语言,适合细细阅读。

2.鲁迅的《故事新编》:鲁迅先生有趣起来,也是令人忍俊不禁的,这本书和他的《阿Q正传》、《药》等名篇,都是精彩之极的作品!这本小册子由几篇老题材的“新”故事组成,让我们见识全新的大禹、嫦娥、老子等人的形象。

3.契诃夫的小说集《套中人》:本书收录了若干不同的短篇小说,但是其中的《套中人》或许是最著名的一篇。契诃夫是世界三大短篇小说大师中,我最喜欢人。

4.川端康成的《雪国》:这是川端康成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作品之一,文字优美,充满着淡淡的凄凉,读来令人心醉。他的另外两部作品《古都》、《伊豆的舞女》也有类似的感觉。

5.村上春树的《再袭面包店》:由6个结构精巧的短篇组成,其中我个人最喜欢的是《象的失踪》,美好事物的消失,现代文明的收割,让人深有感触。

6.斯蒂芬·金的《肖申克的救赎》:我一直觉得,只看过这部电影是不过瘾的,读了原著才算圆满,虽然影片十分精彩,但是原著同样毫不逊色,这是世界著名的惊悚小说大师斯蒂芬的“正经”作品,却为他带来了更大的声誉。

7.杜拉斯的《情人》:开头早已经是十分经典的句子了,“我已经老了……”,相信很多读过的人都有印象。

8.菲茨杰拉德的《那些忧伤的年轻人》:菲茨杰拉德因为《了不起的盖茨比》(同样篇幅不长的杰作)而为我国的读者所喜爱,这部作品同样十分优秀,他会告诉我们“这世界上有成千上万种爱,但从没有一种爱可以重来”。怦然心动的感觉。

9.茨威格的《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茨威格最著名的短篇小说之一,茨威格擅长写人物传记,所以在小说中塑造人物便显得独特,这篇小说主要是一个女人的来信,让人有点莫名其妙,但是却同样令人感动。

10.塞林格的《麦田里的守望者》:这本书是关于青春的书籍,对美国青年的影响极大,值得引起人们的思考,这本书的作者塞林格本人也是个充满着传奇色彩的人物,这是他为数不多的作品。

❾ 求一些情节跌宕起伏,读完了以后很耐人寻味,其中还蕴藏着一些人生哲理的短篇小说。

父爱的深度 丈夫一直记恨他父亲,他说上学时每次拿生活费,父亲都掏出欠条,让他记上钱数,签上名字日期。 【一】
我跟杨炎结婚八年。没见过公公。开始我以为杨炎是怕我嫌弃那个家,不肯带我回去。于是我积极表态:选了你.就做好了接受你的父母的准备.无论他们是穷是富,是老是病。杨炎握着我的手,却不说话。
有一次.我甚至买好了三张去他家的车票.兴冲冲地摆到他面前。说:“冲儿都5岁了,也该见见爷爷奶奶了。”却不想杨炎的脸一下子拉得老长,把车票撕得粉碎。杨炎鼻子不是鼻子脸不是脸地说:“冲儿没有爷爷.我也没有爹。”然后他把一个杯子摔到了地上。我从没见过他生那么大的气。
杨炎从农村出来.我知道他不是个忘恩负义的人。每年过年过节,他都要买很多东西寄回家里。每次打电话.他都说:娘,来城里住些日子吧!娘去了哥哥姐姐家。他总心急火燎地奔过去。看得出他想家,却从不提回家的事。杨炎也从来不提爹。我不知道他们之间到底有什么解不开的心结。
第二天是周末,杨炎把冲儿送到姥姥家。他回来接过我手里正洗的衣服.第一次跟我说起我从未见过面的公公。

【二】
杨炎是家里的老三.他有一个哥哥.一个姐姐.都上了大学。从前我总说:咱爹咱娘真的很伟大。农民家庭供出三个大学生.那得受什么样的煎熬啊!杨炎总是一口接一口地抽烟。不接我的话。
杨炎上初三那年,姐姐继哥哥考上大学后.也考上了本省最好的师范学校。收到录取通知书那天.全家人都在侍弄那二分烤烟地.阳光明晃晃的.把家里人的心情都晒得焦躁。姐姐带着哭腔说:我不去了.我去深圳打工,供小炎上学
爹重重地把手里的锄头摔在地上:“不上学,也轮不到你!”
他抬起头,说:“姐.我16了,我不念了。”母亲在一边抹眼泪。哥哥蹲在地边.有气无力地说:“我再找两份家教.咱们挺挺。我毕业就好了。”
家里东凑西凑还是没凑够姐姐的学费。爹抬腿出去。回来时,手里攥着一把崭新的票子。他把马上就可以卖好价钱的烤烟地贱卖给了村里的会计。娘说:“就这点地都卖了,咱往后吃啥喝啥?”爹说:“实在不行。就让老疙瘩下来。”或者爹只是那样一说,杨炎却记在了心里。尽管他说了不念书的话,但这话从爹的嘴里说出来。他的心里很不是滋味。

【三】
姐姐上学走了。爹出去帮人家烤烟叶。爹的手艺好,忙得不可开交。杨炎却因为爹的那句话.学习上松懈下来.反正早晚都是辍学的命.玩命学又怎么样?很快。他便跟一帮社会上的孩子混到了一起。
直到有一天.他跟那些所谓的“朋友”去水库玩了一天回到家时.看到爹铁青着脸站在门口等他。
见了他,爹上来就给了他一巴掌:“既然你不愿意上学。那好,从明天起你就别上了,跟你i舅去工地上做小工!”
他瞪着爹.心里的委屈一下子涌上来,他喊:“凭什么让他俩上学.不让我上?”
爹说:“因为你是老疙瘩,没别的理由。”
他梗起脖子,说:“不让我上学,我就不活了。”杨炎是个说到做到的人。他整整饿了自己5天.娘无奈地找来了村里的叔叔伯伯。爹说:“想上学可以,打欠条吧,你花我的每一分钱,你都给我写上字据,将来你挣钱了.都还给我。我和你娘不能养了儿子.最后还谁都指望不上。”
他坐起来.抖着手写好字据。他咬牙切齿地说:“你放心.我一分一厘也不会欠你的。”
那晚.他跑到村东头的小河边哭了一夜。爹一定不是亲的,否则.怎么会如此对他?人家的老儿子。不都是心头肉吗?
他上学后,很少回家。可是爹却总是以各种各样的理由叫他回家帮他干活。烤烟要上架,他一个人干不过来,要杨炎回家帮忙。麦子黄了,不及时收割会掉粒.还要杨炎回家抢收。杨炎咬着牙。拼命地干活,他想考上大学就好了。离开这个家,也就算逃离苦海了
那次割豆子。杨炎一镰刀下去.割伤了腿。娘给他抹药时,他问:“娘。我是你们要来的吧?”
娘叹了口气,说:“别怪你爹,他也是被逼得没法儿了,他怕你们都走了。孤得慌。”
他看了看正在院子里侍弄那半垄萝卜的爹,说:“人家的父母砸锅卖铁都供孩子上学,哪像他。一天只知道钱钱钱。他一天到晚净干那没用的。”
爹每年都要在院子里种半垄萝卜.也许是土质不好,萝卜全都很小很小.几乎不能吃,全家人只能喝味道很难闻的萝卜缨子汤。
娘还当好东西一样,把萝卜缨子晒干,给他泡水喝。想想他就有气。

【四】
上高中时,哥哥毕业上班了.姐姐的生活费也可以自理了。按理说家里的条件好了很多。爹应该对他松一点了。
可是,每次他回家拿生活费、资料费.爹都郑重其事地掏出那张欠条.让他把钱数记在后面,签上名字、日期。每次写这些时.他都会咬紧牙关。然后把对爹的感情踩在脚底下。
那年临近高考,家里的麦子又黄了。爹捎信给他.让他回来割麦子。他终于没忍住,回家跟爹大吵一架:“你就不能割,干啥偏指着我呀?”
爹狠狠地磕掉烟袋里的烟灰。不紧不慢地说:“养儿防老,我不靠你靠谁?”
他没黑夜没白天地割了三天麦子,麦子割完.他头也不回地回了学校。
那年高考.他考了全乡最高分。他给哥哥姐姐写了封信,信里说.他不指望爹能供他上大学,希望他们可以借他一点钱,这些钱将来他都会还。信里面写得很决绝。那时,他的眼里只有前程,亲情于他,不过是娘的一滴滴眼泪.一点用处也没有。
上大学走的那天.他噙着泪离家,甚至没跟爹打声招呼。他已经很多年没叫他爹了。在他眼里,爹更像是一个债主,有了他一笔笔债压着.杨炎才能使劲地往外走。杨炎吸了一口烟说,我能有今天,也算拜他所赐!
走到村口.杨炎回头看家里低矮的土房,一不小心看到站在门口的爹.他手搭凉棚向他离家的方向望。杨炎转过头,心变得很硬很硬。

【五】
杨炎说:“小云。第一次去你家,你爸给我剥橘子,跟我下象棋,和颜悦色地说话,我回来就哭了一场。这样的父亲才是父亲啊。”说完,他的眼睛又湿了。
杨炎从一本旧书里找出一张皱皱的纸.我看见上面密密麻麻记着好些账.下面写着杨炎的名字。杨炎说:“还清了这张纸,我就不欠他什么了。”
我看得出杨炎不快乐,他对冲儿极其溺爱.他不接受别人说冲儿一点点不好,就连我管冲儿.他都会跟我翻脸。我知道杨炎的心里有个结。
跟单位请好假,我对杨炎说要出差几天.然后去了杨炎的老家。
打听着找到杨炎家,尽管有了心理准备还是吃了一惊。家里三个在城里工作的儿女,都寄钱回来.怎么他们还住着村里最破的土坯房?看来杨炎说的公公爱钱如命果然不假。
院子里还有半垄杨炎说的萝卜地。每年婆婆还是会寄些晒十的萝卜缨给我。嘱咐我泡水给杨炎喝。我嫌那味道太难闻,总是偷偷扔掉。
婆婆出来倒泔水.看到我,愣了一下。说:“你怎么来了?”我和杨炎结婚时,婆婆去过。
把我让进屋,昏暗的光线里.我看到佝偻在炕上的老人。他挣扎着起来。婆婆说:“这是小云,杨炎家的。”公公哦了一声.用手划拉了一下炕,说:“走累了吧?快坐。”
他没有想象中凶神恶煞.感觉他只是个慈祥的乡下老头。
我说:“爹,你咋了?”婆婆刚要说,公公便给她递了个眼色,说:“没啥,人老了,零件都不好使了。”婆婆抹了抹眼睛,开始给我张罗饭。
帮她做饭的当儿,婆婆问起杨炎和冲儿。我用眼角的余光看公公,他装作若无其事,可我知道他听得很仔细。
跟婆婆出去抱柴,我说:“杨炎还在记恨爹呢!”
婆婆的泪汹涌而出。她说:“都说父子是前世的冤家,这话一点不假。你爹那个脾气死犟,杨炎更是八头牛都拉不回来。
“其实。最疼小炎的还是你爹。你看这半垄萝卜,你爹年年种.就是家里再难的时候,也没把它种成别的。就是因为杨炎内虚.有个老中医说萝卜缨泡水能补气.你爹就记下了。年年都是他把萝卜缨晒好了,寄给你们。然后让我打电话,还不让我说是他弄的……”
“那为什么爹那时那样对杨炎呢?”
婆婆叹了口气。
“那时候杨炎在外面交了不三不四的朋友.你爹若不用激将法,怕是那学他就真的不念了。每次找他回来干活,都是你爹想他,又不明说,谁知那孩子犟,两个人就一直顶着牛……
“你爹的身体不行了,动哪哪疼.可是他不让我跟孩子说,他说,他们好比啥都强,想到他们仨.我就哪都不疼了。他说什么也不肯看病.小炎给的那些钱,他都攒着,说留给冲儿上大堂…” 我的眼睛模糊了。
婆婆说:“他每天晚上梦里都喊儿女的名字.醒了,就说些他们小时候的事。他说,孩子小时候多好,穷是穷点。可都在身边,叽叽喳喳的.想清静一会儿都不行……”
我站在村口给杨炎打手机。父爱是口深井。儿子那浅浅的桶,怎么能量出井的深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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