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篇小说400字高中
⑴ 短篇小说500
纯种德国黑格尔
与其做一株绿洲中的小草,不如做一棵秃丘上的橡树
——题记
有一条流浪的纯种纯种德国黑格尔,刚出生就被父母抛弃,因为纯种的德国黑格尔天生就要受到磨练。这可怜的家伙甚至不知道自己的父母是谁,他甚至认为自己是一只被父母杂种狗。他只能靠着拣别人的残羹剩饭来维持生活,尽遭别人的白眼,它痛苦极了,它受够了这样的生活,它诅咒这个世界,它感到自己是世上最不幸的狗。
直到有一天,它攒够5根骨头的学费到狗学院报名。学院的老师教它去找一个富有的人家做他们的宠物,教会它怎样讨好主人,让它无论自己是否高兴都要摇着尾巴,装出一副很高兴的样子,主人不管说什么,一定要百分百的服从……
他的夫人来到宠物店,这条流浪狗抓住了这个机会,赶忙迎上去,一个劲地摇尾巴,果然,学校里的功课起了作用,这一对夫妻看中了就这样,一年之后这条流浪狗毕业了。毕业后,学校把它送进了宠物店。宠物店里的人上上下下给他打扮了一番,给他穿了一件好看的红毛衣——尽管夏天里穿毛衣让他感到很不舒服;又给它喷上了高档香水——虽然他对这香味过敏。一周后,一位西装革履的人领着这条流狗。把钞票一放,抱着他回了家。他靠着在学校里的本事在家里站住了脚。
这个家里的主人有钱有势,他生活地十分幸福:有好吃的、有好喝的、有主人买来的宠物玩具玩……他过着梦寐以求的生活,他得到了其他狗羡慕的眼神。当然这全靠学院里的“技能”:看见主人就摇尾巴,并表现得十分高兴,无论主人叫你怎样,要百分百服从,即使那有多难或多么伤尊严。主人喜欢的人,再邪恶也要向他表示友好,主人厌恶的人,再善良也得狗眼看人低……
该有的全有了,可他总觉得少了点什么,不,是少了一些很重要的东西!他一天比一天苦恼,他觉得他生活得很窝囊,他受不了这种低三下四的生活,他受够了!好象有一种信念再呼唤他,他不能这么活下去了!他醒悟了!他终于明白他失去了尊严和自由!他再也受不了了,他头也不回地离开了那个叫做“家”的“家”,那不是他要的生活…。
后来,他选择了过无忧无虑的生活。再后来他做了一只警犬,再进行警犬训练时,训练员吃惊地告诉他,他是一只种纯种德国黑格尔!他听了不禁吃了一惊,他发誓今后再也不做那寄生在有钱人家的窝囊废!他觉得他对不起他那高贵的血统!
他当了一只警犬,虽然很艰苦,没有好吃、好喝、好玩的,没有闲适的生活。但他觉得日子过得很充实。因为他觉得这么活着有意义;这么活着是真正地“活着”,就这样在艰苦的训练下,他成为了一只优秀的警犬,多次解决大案,因表现神勇被人们尊称为“神犬”他骄傲极了,他觉得虽然失去了优越的生活条件但去得到他认为最重要的东西——尊严。
但,在一次案子中……有一次,他在追一个罪犯时,奋不顾身地跑在最前面,他勇猛地咬住罪犯的脚,罪犯吃痛,愤怒地大声叫嚷,并抽出腰边的尖刀。这时,这流浪狗,不!这只“神犬”却毫不畏惧地扑向歹徒。他想就是送了命也要尽到警犬的责任;就是送了命也要对得起“神犬”这个称号……可不容他想下去罪犯那罪恶的尖刀便插入了“神犬”的胸膛。顿时。血涌……但神犬却紧紧咬住罪犯的腿,毫不放松,丧心病狂的罪犯又向“神犬”的身体连捅了好几刀。这时,我们的英雄——“神犬”终于支持不住了,他倒下了……
临死的一瞬间,“神犬”心想:这么死,值了……
⑵ 小说短篇小说四百字
13 坏孩子
伊凡·伊凡内奇·拉普金,一个讨人喜欢的年轻人和安娜·谢苗诺夫娜·扎姆布里茨卡娅,一个翘鼻子的年轻姑娘,双双走下陡峭的河岸,坐到一张长椅上。长椅临水而立,藏在密密的柳丛里。好一处绝妙的地方!您若往这儿一坐,您就与世隔绝了--能看见您的只有鱼儿,还有那水面上闪电般跑来跑去的水蜘蛛。这对年轻人随身带着鱼竿,抄网,装蚯蚓的小罐和其他鱼具。坐下后,他们立即开始垂钓。
“我真高兴,咱俩总算能单独在一块儿了,”拉普金东张西望着开始说,“我有许多话要告诉您,安娜·谢苗诺夫娜……许多许多话……当我第一次见到您的时候……鱼咬您的钩了……我立即就明白:我为什么活着,我崇拜的偶像在哪儿,我应当为谁献出我清白而勤劳的一生……咬钩的可能是一条大鱼……见着您后,我才第一次爱上一个人,爱得发狂!……等一会儿您再拉竿……让它咬死了……请告诉我,我亲爱的,我向您发誓,我能否指望--啊,我不是指望相互爱慕,不是的!--这个我不配,我连想都不敢这样想--我能否指望……您快拉竿呀!”
安娜·谢苗诺夫娜提起握着的钓竿,用力一拉,尖叫一声,一条银绿色小鱼在空中闪亮。
“天哪,一条妙鱼!嗬,嗬……快!要脱钩了!”
鲈鱼挣脱钓钩,在草地上蹦跳着,本能地朝它称心如意的老家逃去,随即……扑通一声,落到了水里!
拉普金急忙去抓鱼,没有抓着鱼,不知怎么无意中抓住了安娜·谢苗诺夫娜的手,无意中又把这手送到唇边……对方急忙抽手,但为时已晚:两人的嘴无意中贴在一起,接吻了。这事有点出乎意料。接吻之后接着还是接吻,之后山盟海誓,倾诉衷肠……好幸福的时刻!可是,话又说回来,这人世间的生活中没有绝对的幸福。幸福本身包含着毒素,或者说受到外来事物的毒害。这一次也是如此。当两个年轻人热烈拥吻的时候,突然响起了一阵笑声,他们朝河面上一看,两人都吓呆了:水里齐腰站着一个赤身露体的男孩。他叫科利亚,一个中学生,安娜·谢苗诺夫娜的弟弟。他站在河里,瞧着两个年轻人,阴阳怪气地微笑着,
“哎呀呀!……你们亲嘴呢?”他说,“好啊!我告诉妈妈去。”
“我希望,您,作为正派人……”拉普金涨红着脸开始嘟哝,“偷看别人的行为是卑鄙的,告密更是下流,可憎,可恶……我以为,像您这样正派而高尚的人……”
“给一卢布,我就不说!”高尚的人回答,“要不然,我告诉妈妈去。”
拉普金从衣袋里掏出一卢布,把它递给科利亚。对方把卢布捏在湿淋淋的手心里,一声唿哨,游走了。接下去一对恋人再也无心接吻了。
第二天,拉普金从城里给科利亚带来了各色颜料和一个皮球。姐姐呢,先是把她所有的丸药盒都送给了他,后来又不得不送他几颗刻着小狗脸的纽扣。这个坏孩子,显然很喜欢这一套,而且为了收到更多的礼物,他开始监视他们。拉普金和安娜走到哪儿,他就跟到哪儿,一分钟也不让他们单独待在一起。
“坏蛋!”拉普金咬牙切齿地说,“年纪这么小,就已经坏透了!他长大了会成什么样的人?!”
整个六月份,科利亚不让这对可怜的恋人过上一天好日子。他扬言要去告密,不断跟梢,讨各种各样的礼物。他总觉得礼送轻了,最后便时时提起怀表来。唉,有什么办法呢?只好答应送他一块。
有一回,大家吃午饭,当仆人送上维夫饼干时,科利亚突然哈哈大笑起来,挤着一只眼,问拉普金:
“说吗?啊?”
拉普全面红耳赤,把餐巾当成维夫饼干嚼起来。安娜从桌后一跃而起,跑到另一个房间里。
在这种处境下这对年轻人一直捱到八月底,捱到拉普金终于向安娜求婚的那一天。啊,这是多么幸福的日子!拉普金同安娜的双亲谈过话,征得了同意后,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跑进花园去找科利亚。找到他后,拉普金快活得差点放声大哭。他一把揪住坏孩子的耳朵。安娜,谢苗诺夫娜也跑来了,也来找科利亚,揪住了他的另一只耳朵。现在轮到科利亚哭着央求他们:
“亲爱的,好人哪,亲人哪,我再也不干啦!哎哟,哎哟,饶了我吧!”
这时候,一对恋人脸上那副洋洋得意的表情真值得一看哩。
后来这对年轻人承认,在他们整个相恋期间,他们从来没有体验到在他们揪住那坏孩子的耳朵时所感受到的那种幸福,那种令人心醉的极度快乐。
⑶ 校园短篇励志小说
每一次失败都不可怕,可怕的是再也站不起来,沮丧时看看励志小说,励志小说让我们更加坚强。以下是我为你整理的校园励志短篇小说,欢迎大家阅读。
校园短篇励志小说(1)
那个男生总是单手插兜,站在教室的窗边时,金灿灿的阳光总会洒满脸庞,偶尔耸耸肩,一副什么也不在乎的表情。
像所有十六七岁的女孩子一样,在看见他的一刹那,她便不由自主地心动了。
后来她打听到,他喜欢收藏邮票,于是买了好多,各种样式的都有,常常放在手中仔细地摩挲,幻想着有一天这枚自己接触过的邮票能被他触碰。但也只是想想而已,她迟迟没敢送出去,站在他身边已经是一种奢侈了,她不敢追寻更多。当月考成绩出来的时候,他的名字出现在全校前几名的位置——她觉得自己离他又远了一大截。
于是她开始拼命地学,正如所有青春里的痴情人一样,在室友呼吸均匀的时候,自己却猫在被窝里,打着手电如同小偷一般地做令人头昏脑涨的物理题。学累了,就想一想他。困了,就骂自己。委屈了,就自己一个人抽泣一会儿。
那一天她学到了凌晨,总觉得他在叫自己的名字,虽然知道是幻觉,却还是蹑手蹑脚地起来,看着窗外发呆,看着太阳慢慢出来,她第一次知道等待的滋味多么煎熬,就像耗尽了整个生命。
她也开始研究邮票,其实以前从来不知道原来邮票有那么深厚的历史,竟然有那么多讲究,脸贴着屏幕不敢有一丝怠慢,这就是他喜欢的东西啊。久而久之,室友都开始避开她,因为她睡得越来越晚,越来越孤僻,不是捧着物理题就是盯着手机屏幕,要么就是在班级里偷偷摸摸而又害羞地用眼神追逐某一个人。前两样室友不一定能看明白,但是最后一种举动,是人都看得出来,是因为那个帅哥。
某一日,她正要上厕所,在操场上走着,却突然被人拖进厕所与墙壁之间的夹角里。面前站着学校的女老大,她一把拽起她的辫子,然后暴怒地甩到地上:“你什么意思?”
“我……怎么了?”她被无来由的质问吓了一跳,眼泪马上奔涌而出。
“你怎么了?你整天盯着他看,你什么意思你!别以为我不知道你那点儿小心思,你课桌里有他最喜欢的邮票!是不是他给的?”她摇着头说不是,却印证了她喜欢他,于是对面的人抡起一拳便开始打。
她蜷在角落里,是那么无助,只能任凭身上的疼痛蔓延到心里。最后自己鼻青脸肿地回到宿舍,也没有人敢关心,因为关心她就是和那个女生过不去。她一头栽倒在小床上,痛哭起来。
从那以后,她没有停止喜欢他,只是比以往更加谨慎了。那些邮票被那个女老大给扔了,不过自己可以再买——即使她不会送出去。
自己就是那么卑微,连送出邮票的勇气都没有,毕竟他那么完美啊。他几乎不用努力就可以为班级争光,可是自己即使废寝忘食地学,也只能保持班级中游的成绩;他笑起来永远那么好看,可是自己的脸上布满雀斑;他举手投足都那么酷,可是自己笨拙得像一个傻子;他永远是班级里的焦点,可是自己那么默默无闻。
直到毕业,她也没有把邮票送出去,剩下的只是一场又一场盛大的臆想而已。床下慢慢积攒了四大盒邮票,不知道该何去何从。只是有的时候,活累了,便会拿出来看一看,好像那个少年还在自己身边。
那些年华,无论是什么样子,无论有多少瑕疵与遗憾,都会被人铭记。因为在那个年纪遇见令自己心动的人,并且竭尽全力地、默默地爱过了,便是一个普通人的最美的经历。
而她面对转瞬即逝的岁月,只能叹一口气:对不起,青春,我曾那么怯弱而平凡。
校园短篇励志小说(2)
在大多数人的眼里,做公益是件门槛很高的事情,不仅要有足够多的金钱和时间,还要有较高的思想觉悟。如果有人告诉你动动手指,不花一分钱就能做公益,不仅利人而且利己,你是不是会产生做公益的冲动呢?有这样的一个90后大学生,创办了一种全新的公益平台,让天下没有难做的公益成为可能,他就是米公益的创始人王子。
王子毕业于中山大学管理学院,虽是人们眼中的高富帅,他却不热衷啃老享受,而是想着做一些对社会有意义的事情。在上大学期间,他和同学就经常参加一些志愿活动,而有件事情触动了他想创新公益的想法。
有一年,他跟随广州志愿服务队到敬老院送温暖,他们陪老人们说笑聊天,喂老人吃水果点心,老人都非常开心。期间,一个老爷爷调侃地说,“像你们这样经常来的人不多,很多人献爱心是带着任务来的,本心里不是心甘情愿的。有些人送来用的东西,送完就走了,也不管你会用不会用,也不管坏了咋办,连个回访也没有。”
老爷爷有些不顺耳的话给了王子的灵魂很大的触动。反思社会上,确实很多献爱心送温暖都流于形式,使好事变成让人尴尬的事。可如何才能让大家心甘情愿做公益,又乐在其中呢?
2012年底,即将大学毕业的王子把这个想法告诉了同学莫子皓,因为当时两人皆因成绩优异分别被保送北大和清华研究生,正好无事可做。两个充满激情的年轻人一拍即合,决心做人人都能参与的公益。
他们拿出了自己的10万元奖学金,组建了开发团队,利用对互联网熟悉的优势,推出了一款健康有趣的米公益App,手机用户只要动动手指,然后按照提示扭扭脖子、伸展四肢、给家人打电话、做运动、学知识,就能获得虚拟“米币”从而兑换物资,再指定捐赠给某个公益活动。既向人们在细微处传递了健康生活的理念,也轻松地点燃了普通人的公益梦想。
起初,王子周围的同学对他们的做法嗤之以鼻,认为这是不可能的事。然而,事情确实不是他们想象的那么简单。
前期,为了解公益的需求,他们走访了多家民间公益组织,虽然整天累得精疲力竭,但他们累并快乐着。他们了解了更多需要捐助者的切实需求,如有的公益组织需要玩具,有的需要衣物,有的需要一些知识的培训,有的需要工作岗位等等,这对他们设计对口捐助,提高公益的效率奠定了基础。
米公益的平台搭好后,接下来要找到捐赠企业。王子缺少和企业打交道的经验,于是在微博上艾特了数家企业的领导,只有少数几家回复他,大多企业都不肯和这个初出茅庐的年轻人去冒险。功夫不负有心人,终于有北京的几家公司和他们达成了合作,令王子欣喜若狂。企业捐赠了物品,王子可以根据企业的特征为其找到不同的公益渠道,并在米公益的所有平台上给予宣传,比企业纯拿出钱来做广告,更能让人接受,效果反而好的多。
为了宣传米公益,他们建了官网、微博、微信,他们从微博上传了公益项目视频进行宣传,并给一些大V们发私信请求给予推广,却遭到网友投诉,原因是散布不实信息,有打公益的名行骗的嫌疑,结果账号被封杀多次。在微信上宣传,网友还在质疑,他们的物资是否真的捐出去了,会不会被他们变卖私吞?
由于人们对米公益的认知不足,加上这个年代诚信缺失,他们的一腔热情遭到了质疑。做好事怎么就这么难呢?这个问题经常困扰着王子。尽管如此,现实中的艰难却挡不住公益带给他们的满足感,正如王子所说:“快乐有两种:自己快乐,让别人快乐。从米公益里,这两种快乐我都能感受到。”
自从2013年7月17日,米公益正式上线,与他们合作的公益组织和企业越来越多,其中包括当当网、京东商城等。如今,米公益已经成功策划了多次线上公益活动,10万“米农”在不同的公益项目中献出爱心,有为盲童录制有声读物公益项目募捐,有为自闭症儿童送玩具,为西藏学生捐赠毛衣等等。而更多的网友不仅线上“买米送米”,还热心线下公益活动。他们在不断地传播着正能量,这令王子非常自豪和开心,真实感受到:做公益真的没那么难。
王子曾在一次演讲中说:“在公众眼里,90后是享乐、脆弱、自私又叛逆的,我想让大家知道90后也有责任,也有担当,因为经过磨励的青春更饱满,有担当的青春更精彩!”
同样是青春年华,怎么度过是个人的自由,而只有那些担当的青春才更厚重、更有价值。
校园短篇励志小说(3)
“王老师用一个善良的谎言,挽救了我们的青春。”
那时,我还在初三读书,正是情感懵懂的时候。同桌是个女生,一个很美的女孩,一笑,让人心中一片明亮,好像面对一片春草,一片山花,十分舒畅。
女孩爱笑,爱叽叽喳喳地说话。说话时,望着人,长长的睫毛一眨一眨的,仿佛蝶翅一般,给人带来一片清凉。
有一天上午第四节课,是班主任王老师的。他是带语文的,戴着一副眼镜,能说会道,而且古诗词基本功很好,随便一首词,分析得鸟语花香春光灿烂,让我们沉浸其中,难以自拔。
可是,他又有一个缺点。
他把班上女生男生看得忒紧,不许走得太近,不许有恋爱迹象,用他的话说:“豆子大的娃娃,好好读书。”
谁知,那天上课时,就发生一件事。
当时,他正在滔滔不绝地讲课,眼睛突然一斜,马上停下了,然后快步走到我面前,伸出手说:“拿出来!”我红了脸,左顾右盼,假装不知道他说的是什么意思,暗地里,把手中一张纸条揉成团,悄悄丢在地上。谁知,这个细小的动作仍被他看见了。他俯下身子,拾起那个纸团,严肃地对大家说:“这是吴晓蒙给周至的纸条。”吴晓蒙,是那个女生。周至,就是我。
他说,自己最近经常听到有同学反映,说我们两人走得很近,总有些不信,不料,今天竟让自己抓了个现场。
说完,他得意地转身问同学们:“我曾经说过,这样的纸条抓住该怎么办?”
大家听了,异口同声地回答:“读!”
他打开来看看,眉毛一跳,瞪大了眼。大家以为他不想读,都起哄道:“读,读。”他点点头,咳嗽一声,字正腔圆地读起来:“周至同学你好,你的英语那么棒,能教一下我吗?我特想考上重点高中。”
他读完,露出一脸失望的神情,笑着道:“不是我们想象的那么回事。”
大家都不说话了,望着我们俩。
他叹了口气:“看来,是我想错了,把同学们的关系想得太复杂了。现在,我得向他们道歉。”
他说完,真的向我们道歉了。接着,他向全班同学号召,向吴晓蒙和周至同学学习,一个桌子组成一个学习小组,互相帮助,共同进步。而且,他当场预言,吴晓蒙同学和周至同学有如此认真的学习态度,中考一定能考上重点中学。
全班同学听了,都鼓起掌来。
他笑着,把纸条随手装入衣兜,也跟着鼓起掌。
我和吴晓蒙都红了脸,很不好意思地低着头。
以后,我们班竟然没有早恋现象发生,即使有这样苗头的学生,也停止了。大家整日挤在一起,叽叽喳喳地讨论着学习,如一群鸟儿。我,还有吴晓蒙,竟然成了大家效仿的对象。我们当然不甘落后,不只是我们成了大家的榜样,更因为,王老师在课堂上为我们打了保票,说我们一定能考上重点高中的。
那年,我们班考得出奇地好。
我和吴晓蒙都如愿以偿,考上了重点高中。
临走,王老师拿出那张纸条,悄悄还给了我。那张纸条上写:周至,我很喜欢你,你呢?
纸条的背面,是一行龙飞凤舞的字,是王老师的:芽儿只有茁壮成长,将来,才会长成大树,才会在事业上开出红硕的花朵,否则,只能早早凋谢。我相信,我的学生一定会做出正确的选择。
这张纸条,我一直夹在笔记本中。
多少年过去了,很多事情都已经忘记,独有那件事,还有那个善意的谎言,以及那张纸条,我永远忘不了。因为,王老师用一个善良的谎言,挽救了我们的青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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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净之莲》林清玄
偶尔在人行道上散步,忽然看到从街道延伸出去,在极远极远的地方,一轮夕阳正挂在街的尽头,这时我会想,如此美丽的夕阳实在是预示了一天即将落幕。 偶尔在某一条路上,见到木棉花叶落尽的枯枝,深褐色的孤独地站边,有一种萧索的姿势,这时我会想,木棉又落了,人生看美丽木棉花的开放能有几回呢? 偶尔在路旁的咖啡座,看绿灯亮起,一位衣着素朴的老妇,牵着衣饰绚如春花的小孙女,匆匆地横过马路,这时我会想,那年老的老妇曾经也是花一般美丽的少女,而那少女则有一天会成为牵着孙女的老妇。 偶尔在路上的行人陆桥站住,俯视着在陆桥下川流不息,往四面八方奔串的车流,却感觉到那样的奔驰仿佛是一个静止的画面,这时我会想, 到底哪里是起点?而何处者终站呢? 偶尔回到家里,打开水龙头要洗手,看到喷涌而出的清水,急促的流淌,突然使我站在那里,有了深深的颤动,这时我想着:水龙头流出来的好像不是水,而是时间、心情,或者是一种思绪。 偶尔在乡间小道上,发现了一株被人遗忘的蝴蝶花,形状像极了凤凰花,却比凤凰花更典雅,我倾身闻着花香的时候,一朵蝴蝶花突然飘落下来,让我大吃一惊,这时我会想, 这花是蝴蝶的幻影,或者蝴蝶是花的前身呢? 偶尔在静寂的夜里,听到邻人饲养的猫在屋顶上为情欲追逐,互相惨烈地嘶叫,让人的汗毛都为之竖立,这时我会想,动物的情欲是如此的粗糙,但如果我们站在比较细腻的高点来回观人类,人不也是那样粗糙的动物吗? 偶尔在山中的小池塘里,见到一朵红色的睡莲,从泥沼的浅地中昂然抽出,开出了一句美丽的音符,仿佛无视于外围的污浊,这时我会想:呀!呀!究竟要怎么样的历练,我们才能像这一朵清净之莲呢? 偶尔…… 偶尔我们也是和别人相同地生活着,可是我们让自己的心平静如无波之湖,我们就能以明朗清澈的心情来照见这个无边的复杂的世界,在一切的优美、败坏、清明、污浊之中都找到智慧。我们如果是有智慧的人,一切烦恼都会带来觉悟,而一切小事都能使我们感知它的意义与价值。 在人间寻求智慧也不是那样难的。最重要的是,使我们自己的柔软的心,柔软到我们看到一朵花中的一片花瓣落下,都使我们动容颤抖,如悉它的意义。 唯其柔软,我们才能敏感;唯其柔软,我们才能包容;唯其柔软,我们才能精致;也唯其柔软,我们才能超拔自我,在受伤的时候甚至能包容我们的伤口。 柔软心是大悲心的芽苗,柔软心也是菩提心的种子,柔软心是我们在俗世中生活,还能时时感知自我清明的泉源。 那最美的花瓣是柔软的,那最绿的草原是柔软的,那最广大的海是柔软的,那无边的天空是柔软的,那在天空自在飞翔的云,最是柔软! 我们心的柔软,可以比花瓣更美,比草更绿,比海洋更广,比天空 拜佛时的林清玄
更无边,比云还要自在,柔软是最有力量,也是最恒常的。 且让我们在卑湿污泥的人间,开出柔软清净的智慧之莲吧!
断鸿声里 林清玄
是如何的一种感觉?在小巷独步,偶然抬头,别人院墙里的凤凰花探出簇簇火红,而那种花儿是几年没见过的,故乡生长的植物。 凤凰花这种植物喜欢展现自己的红色,仿佛他就是为离别而生的。年少时喜欢粘一只只凤凰花成一只只蝶,登上高楼去随风散放,她旋转飘落的姿态曾经赢得许多童稚的笑声,往事就也像这一只只蝶飘去,它们纵使旋落的姿态各不相同,终究都会消逝了。 想起凤凰花,遂想起平生未尽的志事;想起凤凰花,遂想起非梧不栖的凤凰。凤凰花何以要以凤凰的名?这样,老是叫人在离绪充溢时,会幻想自己竟是高飞的凤凰,在黑夜将近时即将展翼呢? 《诗经·大雅》说的:“凤凰鸣矣,于彼高岗;梧桐生矣,于彼朝阳。”不经意间就浮起一幕深浅分明的影像;一只神鸟翩翩然昂立高岗,振翅欲起;象征高洁的梧桐则在朝阳面前展露挺挺然的面貌。一位少年,一向喜欢梧桐一向倾慕凤凰,蓦然一抬眼,望见凤凰花开离期将届,自己不禁幻想幻化成一株梧桐一边面对朝阳,或是一只凤凰以便寒立高岗;或甚至以为自己竟已是一只凤凰,立于高岗的梧桐树上;或是呀!一只清灵的凤凰一展翅便击破了天蓝。 可是远处若有若无时断时续的骊歌屡屡歌着,如同一首民谣的和声,那么清清玄玄的蜿蜒在主曲里,明明知道不重要,那一首唱过千余日的歌谣,若没有结尾的一小段唱和,也会黯然失色了。 于是凤凰花激起的不仅仅是童年成蝶化蝶的记忆,而是少年梦凤化凰的一段惜情。如火的花的印象配上轻唱的骊声,敲响了少年的梦境,惊觉到自己既不是凤凰神鸟,也非朝阳梧桐。终于在碎梦中瞧见自己的面容,原来只是一个少年,原来只是一段惊梦。若干年来死生以赴的生活竟然就要过去,没有丝毫痕迹,正如大鸿过处,啼声宛然在耳,纵是啼声已断,。却留下来一片感人的凄楚。而个梦凤化凰的少年,也只是像别人静静的的等待分离,在日落前的山头站着,要把斜阳站成夜色,只有黑夜也只有黑夜,才能减去白日凤凰花余影的红艳吧?
母亲的花儿
秋天过去,所有的繁华都已落尽,母亲把那些月季花的枝条剪去,而它们的根,母亲用一些细炉渣埋下,等待着明年重新萌发。这是母亲的花儿,母亲呵护着它们就像呵护自己的孩子,母亲保护着它们就像保护自己的身体。每年母亲细心地关怀、照料着它们,为它们盛开得更艳丽而浇水、施肥,为它们一天天的茁壮成长而付出自己的心血。今年春节,我要把这篇《母亲的花儿》做为一件精美的礼物献给她,我要看到冬天里母亲依然安祥的笑脸,我要让她的花儿永远如此深入地盛开,盛开在每一个人的眼眸、心田,盛开成一张张微风中摇曳的笑脸!
河流的馈赠
世上的河流中,离我最近的当然是家乡的大清河了。而大清河中,令我最亲的是流过母亲家附近的一段。童年的时光中,我与弟弟常随同父亲一起,去体验与水相嬉的快乐。幼小的孩童天性近水。在浪花的激荡与欢腾中得享独特的乐趣,这是河流送给我的第一笔财富。及至长大了些,便同三五个小伙伴一起,去河边的小树林里采蘑菇、挖野菜、捡拾秋风中飘零而下的落叶,将它们夹在彼此的书页中,留作永恒的纪念。虽然那些少年的时光早已如梦幻般消逝不见,可那份纯真而浪漫的情怀,却化为我一生坚持的追求,以一些诗意的字句承接。这是河流送给我的第二笔财富。犹记得,一片绚丽的晚霞中,我与邻家的小妹相约一起去河边拾河蚌,黑黑的河蚌散落一地,犹如一颗颗黑色的珍珠镶嵌在平静的河滩上,夕阳的辉光里,拾得累了的我坐于高高的堤坝上,悠闲地看着远处河滩上仍在捡拾河蚌的邻家小妹,曾经我眼中极其平凡的身影,此时在辉光的映衬下竟显得如此娇柔、妩媚——只见她微笑如粉红的花儿,美丽的裙裾随风飘起,给我一种隐隐的朦胧与神秘。虽然后来,邻居一家搬至村东,与我家隔了几条胡同,却从此隔断了我们童年时珍贵的友谊与一生的音讯,从此我们再没能有过一次那样美丽的相约。这是河流送给我的第三笔财富。每个人的一生中都会经过一条自己的河流,也许它不叫大清河,也许它不在你亲切的近旁流过,但无论哪一条河,它都拥有着自己独特的魅力,只要你靠近它、走进它,体会它的每一处灵魂与细节,你将会得到的,必定是一份珍贵的馈赠,一份永久的财富
张晓风经典散文
花之笔记
我喜欢那些美得扎实厚重的花,像百合、荷花、木棉,但我也喜欢那些美得让人发
愁的花,特别是开在春天的,花瓣儿菲薄菲薄,眼看着便要薄得没有了的花,像桃花、
杏花、李花、三色堇或波斯菊。
花的颜色和线条总还比较“实”,花的香味却是一种介乎“虚”“实”之间的存在。
有种花,像夜来香,香得又野又蛮,的确是“花香欲破禅”的那种香法,含笑和白兰的
香是荤的,茉莉是素的,素得可以及茶的,水仙更美,一株水仙的倒影简直是一块明矾,
可以把一池水都弄得干净澄澈。
栀子花和木本株兰的香总是在日暖风和的时候才香得出来,所以也特别让人着急,
因为不知道什么时候就没有了。
树上的花是小说,有枝有干地攀在横交叉的结构上,俯下它漫天的华美,“江边一
树垂垂发”、“黄四娘家花满蹊,千朵万朵压枝低”,那里面有多层次、多角度的说不
尽的故事。
草花是诗,由于矮,像是刚从土里蹦上来的,一种精粹的、鲜艳的、凝聚的、集中
的美。
散文是爬藤花,像九重萝、茶靡、紫藤、茑萝,乃至牵牛花和丝瓜花、扁豆花,都
有一种走到哪里就开到哪里的浑洒。爬藤花看起来漫不经心,等开完了整个季节之后回
头一看,倒也没有一篇是没有其章法的——无论是开在疏篱间的,泼撒在花架上的,哗
哗地流下瓜棚的,或者不自惜的淌在坡地上的,乃至于调皮刁钻爬上老树,把枯木开得
复活了似的……它们都各有其风格,真的,丝瓜花有它自己的文法,牵牛花有它自己的
修辞。
如果有什么花可以称之为舞台剧的,大概就是昙花了吧。它是一种彻底的时间艺术,
在丝帷的开阖间即生而即死,它的每一秒钟都在“动”,它简直严格地遵守着古典戏剧
的“三一律”——“一时”、“一地”、“一事”,使我感动的不是那一夕之间偶然白
起来的花瓣,也不是那偶然香起来的细蕊,而是那几乎听得见的砰然有声的拆展的过程。
文学批评如果用花来比喻,大概可以像仙人掌花,高大吓人,刺多花少,却大刺刺
地像一声轰雷似的拔地而起——当然,好的仙人掌花还是漂亮得要命的。
水生花的颜色天生的好,是极鲜润的泼墨画,水生花总是使人惊讶,仿佛好得有点
不合常理。大地上有花已经够好了,山谷里有花已经够好了,居然水里也冒出花来,简
直是不可信,可是它又偏着了邪似的在那里。水生花是荷也好,睡莲也好,水仙也好,
白得令人手脚无措的马蹄莲也好,还有一种紫簌簌的涨成满满一串子的似乎叫做布袋莲
的也好,都有一种奇怪的特色:它们不管开它几里地,看起来每朵却都是清寂落寞的,
那种伶伶然的仿佛独立于时间空间之外的悠远,水生花大概是一阕属于婉约派的小词吧,
在管弦触水之际,偶然化生而成的花。
不但水生花,连水草像蒹葭,像唐菖蒲,像芦苇,都美得令人发愁,一部诗经是从
一条荇菜参差水鸟合唱的水湄开始的——不能想了,那样干干净净的河,那样干干净净
的水,那样干干净净的草,那样干干净净的古典的爱情一一不能想了,想了让人有一种
身为旧王族被放逐后的悲恸。
我们好像真的就要失去水了——干净的水——以及水中的花。
一到三月,校园里一些熬耐不住的相思树就哗然一声把那种柔黄的小花球在一夜之
间全部释放了出来。四月以后,几乎所有的树都撑不住了,索性一起开起花来,把一整
年的修持都破戒了!
我一向喜欢相思树,不为那名字而是为那满树细腻的小叶子,一看到那叶子就想到
“不知细叶谁裁出,二月春风似剪刀”的句子。
相思树的花也细小,简直有点像是不敢张扬的意思,可是整球整球的看去,整树整
树的看去,仍然很艳很逼人。
跟儿子聊天,他忽然说:
“我们班上每个人都像一种花。”
“谢婉贞是那一种?”
谢婉贞是他觉得最不同凡俗的一个女孩。
“她是荷花。”
“为什么?”
“因为一个夏天都是又新鲜又漂亮的。”
“那你自己呢?”
“我是玫瑰,”停了一下他解释说:“因为到死都是香的。”
这样的以香花自喻,简直是屈原,真是出语惊人!
春天,我总是带小女儿去看令人眼花的杜鹃。
她还小,杜鹃对她而言几乎是树。
她不太专心看花,倒是很专心地找那种纺缍形的小蓓蕾,找到了就大叫一声:
“你看,花Baby!”
她似乎只肯认同那些“花婴”,她不厌其烦地沿路把那些尚未启封的美丽一一灌注
上她的欢呼!
旅行美国,最喜欢的不是夏威夷,不是佛罗里达,不是剧场,不是高速公路或迪斯
尼乐园,而是荒地上的野花。在阿利桑那,高爽的公路上车行几小时,路边全是迤逦的
野花,黄粲粲的一径开向天涯,倒教人怀疑那边种的是一种叫做“野花”的农作物,野
牛和印第安人像是随时会出现似的。
多么豪华的使用土地的方法,不盖公寓,不辟水田,千里万里的只交给野花去发展。
在芝加哥,朋友驱车带我去他家,他看路,我看路上的东西。
“那是什么花?”
“不知道。”
“那种鸟呢?”
“不知道,我们家附近多的是。”
他兴匆匆地告诉我,一个冬天他怎样被大雪所困,回不了家,在外面住了几天旅馆,
又说Sears tower怎样比纽约现有的摩天大楼都高一点。
可是,我固执地想知道那种蓝紫色的、花瓣舒柔四伸如绢纱的小花。
我愈来愈喜欢这种不入流的美丽。
一路东行,总看到那种容颜,终于,在波士顿,我知道了它的名字,“蓝水手”,
Blue Sailor。
像一个年轻的男孩,一旦惊讶于一双透亮的眼睛,便忍不住千方百计去知道她的名
字——知道了又怎样,其实仍是一样,只是独坐黄昏时,让千丝万缕的意念找到一个虚
无的、可供挂迹的枝柯罢了。
知道你自己所爱的一种花,岁岁年年,在异国的蓝空下安然的开着,虽不相见,也
有一份天涯相共的快乐。
《诗经》有一个别名,叫葩经,使我觉得桌上放一部《诗经》简直有一种破页而出
的馥馥郁郁的香气。
中学在南部念书,校园大,每个学生都分了一块地来种,那年我们种长豇豆。
不知为什么,小小的田里竟长出了一朵小野菊——也许它的前身就跟豇豆的前身同
在一片田野,收种子的时候又仍然混在一起,所以不经意时也就播在一起。也许是今春
偶过的风,带来偶然的一抹色彩。
后来,老师要我们拔野草,我拔了。
“为什么不拔掉那棵草?”
“它不是草,”我抗议,“它是一朵小野菊。”
“拔掉,拔掉。”他竟动手拔掉了它,“你不知道什么叫草——不是你要种的东西
就是草。”
我是想种豇豆的吗?不,我并没有要种豇豆,我要种的只是生命。
许多年过去了,我仍然记得那丛被剥夺了生存权的小野菊。
那花,而被种在菜圃里,或者真是不幸的。
有一种花,叫爆仗花,我真喜欢那名字——因为有颜色,有声音,而且还几乎是一
种进行式的动词。
那种花,香港比较多见,属于爬藤类,花不大,澄黄澄黄的仿佛千足的金子,开起
来就狠狠地开满一架子,真仿佛屋子里有什么喜事,所以那样一路噼哩啪啦地声势壮烈
地燃响那欢愉的色彩。
还有一种花的花名也取得好,叫一丈红,很古典,又很泼悍。
其实那花倒也平常,只是因为那么好的名字,看起来只觉得是一柱仰天窜起的红喷
泉,从下往上喷,喷成一丈,喷成千仞,喷成一个人想象的极限。
有些花,是只在中国语文里出现,而在教科书里却不成其为花,像雪花、浪花。
所有的花都仰面而开,唯独雪花俯首而开,所有的花都在泥土深处结胎,雪花却在
天空的高处成孕。雪花以云为泥,以风为枝桠,只开一次,飘过万里寒冷,单单地要落
在一个赶路人温暖的衣领上,或是一个眺望者朦亮的窗纸上,只在六瓣的秩序里,美那
么一刹,然后,回归为半滴水,回归入土。
浪花只开在海里,海不是池塘,不能滋生大片紫色的、白色的、粉色的花,上帝就
把浪花种在海里,海里每一秒钟都盛开着浪花。
有什么花能比浪花开得更巨大,更泼旺,那样旋开旋灭,那样的方生方死——却又
有四季不调,直开到地老天荒。
人站在海边,浪就像印度女子的佩然生响的足环,绕着你的脚踝而灿然作花。
有人玩冲浪,看起来整个人都开在花心里,站在千丝万绪的花蕊里。
把浪说成花,只有中国语文才说得那么好吧!
我讨厌一切的纸花、缎带花和塑胶花,总觉得那里面有一种越分,一种亵渎。
还有一种“干花”,脱了水,苍黄古旧,是一种花中的木乃伊,永远不枯,但常年
的放在案头,让人觉得疲倦不堪。不知为什么,因为它永远不死,反而让你觉得它似乎
从来没有光灿生猛地活过。
我只愿意爱鲜花,爱那明天就握不住的颜色、气息和形状——由于它明天就要消失
了,所以我必须在今天用来不及的爱去爱它。我要好好的注视它,它的每一刹那的美其
实都是它唯一一次的美,下一刹,或开或阖,它已是另一朵了。
我对鲜花的坚持,遇见玻璃花便破例了;哈佛的陈列室里有一屋子的玻璃花,那么
纤柔透明——也许人造花做的极好以后就有一种近乎泄漏天机的神秘性。
也许我爱的不是玻璃花,而是那份已成绝响的艺术,那些玻璃共是一对父子做的,
他们死后就失传了——花做得那么好当然也不是传得下来。
我真的不知道我是爱上那做得特别好的晶莹得虚幻的花,还是爱那花后面的一段寂
寞的故事。
我爱花,也许不完全是爱花的本身,爱的是那份乍然相见的惊喜。
有一次,去海边,心里准备好是要去看海的,海边有一座小岩岬,我们爬上去,希
望可以看得更远,不料石缝里竟冷不防地冒出一丝百合花来,白喷喷的。
整个事情差不多有点不讲理,来海边当然是要看海捡贝壳的,没有谁想看花,可是
意外地遇上了花,不看也不忍心。
自己没有工作进度表,也不管别人的旅游日程——那朵花的可爱全在它的不讲道理。
我从来不能在花展中快乐,看到生命那么规矩地站在一列列的瓶瓶罐罐里,而且很
合理地标上身价,就让我觉得丧气。
听说有一种罐头花,开罐后几天一定开花,那种花我还没有的看已经先发腻了。
生命不该充满神秘的未知吗?有大成大败、大悲大喜不是才有激荡的张力吗?文明
取走了莳花者犯错误的权利,而使他的成功显得像一团干蜡般的无味。
我所梦想的花是那种可以猛悍得在春天早晨把你大声喊醒的栀子,或是走过郊野时
闹得人招架不住的油菜花,或是清明节逼得雨中行人连魂梦都走投无路的杏花,那些各
式各流的日本花道纳不进去的,市价标不出来的,不肯许身就范于园艺杂志的那一种未
经世故的花。
让大地是众水浩森中浮出来的一项意外,让百花是莽莽大地上扬起来的一声吹呼!
银杏 郭沫若
原文:
银杏,我思念你,我不知道你为什么又叫公孙树。但一般人叫你是白果,那是容易了解的。
我知道,你的特征并不专在乎你有这和杏相仿的果实,核皮是纯白如银,核仁是富于营养——这不用说已经就足以为你的特征了。
但一般人并不知道你是有花植物中最古的先进,你的花粉和胚珠具有着动物般的性态,你是完全由人力保存了下来的奇珍。
自然界中已经是不能有你的存在了,但你依然挺立着,在太空中高唱着人间胜利的凯歌。你这东方的圣者,你这中国人文的有生命的纪念塔,你是只有中国才有呀,一般人似乎也并不知道。
我到过日本,日本也有你,但你分明是日本的华侨,你侨居在日本大约已有中国的文化侨居在日本的那样久远了吧。
你是真应该称为中国的国树的呀,我是喜欢你,我特别的喜欢你。
但也并不是因为你是中国的特产,我才是特别的喜欢,是因为你美,你真,你善。
你的株干是多么的端直,你的枝条是多么的蓬勃,你那折扇形的叶片是多么的青翠,多么的莹洁,多么的精巧呀!
在暑天你为多少的庙宇戴上了巍峨的云冠,你也为多少的劳苦人撑出了清凉的华盖。
梧桐虽有你的端直而没有你的坚牢;
白杨虽有你的葱茏而没有你的庄重。
熏风会媚妩你,群鸟时来为你欢歌;上帝百神——假如是有上帝百神,我相信每当皓月流空,他们会在你脚下来聚会。
秋天到来,蝴蝶已经死了的时候,你的碧叶要翻成金黄,而且又会飞出满园的蝴蝶。
你不是一位巧妙的魔术师吗?但你丝毫也没有令人掩鼻的那种的江湖气息。
当你那解脱了一切,你那槎桠的枝干挺撑在太空中的时候,你对于寒风霜雪毫不避易。
你没有丝毫依阿取容的姿态,但你也并不荒伧;你的美德像音乐一样洋溢八荒,但你也并不骄傲;你的名讳似乎就是“超然”,你超在乎一切的草木之上,你超在乎一切之上,但你并不隐遁。
你的果实不是可以滋养人,你的木质不是坚实的器材,就是你的落叶不也是绝好的引火的燃料吗?
可是我真有点奇怪了:奇怪的是中国人似乎大家都忘记了你,而且忘记得很久远,似乎是从古以来。
我在中国的经典中找不出你的名字,我很少看到中国的诗人咏赞你的诗,也很少看到中国的画家描写你的画。
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呀,你是随中国文化以俱来的亘古的证人,你不也是以为奇怪吗?
银杏,中国人是忘记了你呀,大家虽然都在吃你的白果,都喜欢吃你的白果,但的确是忘记了你呀。
世间上也尽有不辨菽麦的人,但把你忘记得这样普遍,这样久远的例子,从来也不曾有过。
真的啦,陪都不是首善之区吗?但我就很少看见你的影子;为什么遍街都是洋槐,满园都是幽加里树呢?
我是怎样的思念你呀,银杏!我可希望你不要把中国忘记吧。
这事情是有点危险的,我怕你一不高兴,会从中国的地面上隐遁下去。
在中国的领空中会永远听不着你赞美生命的欢歌。
银杏,我真希望呀,希望中国人单为能更多吃你的白果,总有能更加爱慕你的一天
赏析:
我觉得,作者并不仅仅是在写银杏,在他的笔下,银杏这种美丽的树是中国,以及中国人的代表。作者说它古老,它美,它真,它善,也恰恰是在赞美我们的祖国历史悠久,美丽,真,与善。而后文中又写到银杏的蓬勃,端直,挺立,坚牢,庄重,嶙峋,洒脱……难道不也正是作为一个中国人应有的正直,坚强与不屈吗?
可是,作者却又在开篇写道“我想念你”,这意味着,银杏正一点点在人们的记忆与思想中消逝。而不仅是银杏,它所传载的中国人的正直,坚强,种种几千年流传下来的美德,也正随之隐遁,消亡。
而文中“遍街的洋槐”,“满院的幽加里树”,“日本的华侨”都是那些盲目追随洋人,崇拜日本,作了汉奸走狗的人的讽刺与抨击他们的忘本,正如忘记美丽而古老的银杏,而宠尚洋槐一样。“大家虽然都在吃你的白果,都喜欢吃你的白果,但的确是忘记了你呀”这一句又一次讽刺了那些汉奸,作为一个中国人,受过中国的哺育与滋润,却忘记了自己是炎黄子孙!
朱自清《匆匆》
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候;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但是,聪 明的,你告诉我,我们的日子为什么一去不复返呢?——是有人偷了他们罢:那是谁?又藏 在何处呢?是他们自己逃走了:现在又到了哪里呢? 我不知道他们给了我多少日子;但我的手确乎是渐渐空虚了。在默默里算着,八千多日子已 经从我手中溜去;象针尖上一滴水滴在大海里,我的日子滴在时间的流里,没有声音也没有 影子。我不禁头涔涔而泪潸潸了
去的尽管去了,来的尽管来着,去来的中间,又怎样的匆匆呢?早上我起来的时候,小屋里 射进两三方斜斜的太阳。太阳他有脚啊,轻轻悄悄地挪移了;我也茫茫然跟着旋转。于是— —洗手的时候,日子从水盆里过去;吃饭的时候,日子从饭碗里过去;默默时,便从凝然的 双眼前过去。我觉察他去的匆匆了,伸出手遮挽时,他又从遮挽着的手边过去,天黑时,我 躺在床上,他便伶伶俐俐地从我身边跨过,从我脚边飞去了。等我睁开眼和太阳再见,这算 又溜走了一日。我掩着面叹息。但是新来的日子的影儿又开始在叹息里闪过了。
在逃去如飞的日子里,在千门万户的世界里的我能做些什么呢?只有徘徊罢了,只有匆匆罢 了;在八千多日的匆匆里,除徘徊外,又剩些什么呢?过去的日子如轻烟却被微风吹散了, 如薄雾,被初阳蒸融了;我留着些什么痕迹呢?我何曾留着象游丝样的痕迹呢?我赤裸裸来 到这世界,转眼间也将赤裸裸地回去罢?但不能平的,为什么偏要白白走这一遭啊?
你聪明的,告诉我,我们的日子为什么一去不复返呢?
⑸ 短记/短篇小说
文/迎风奔跑
因为咳嗽,我不小心按了手机的音乐开关,一首歌曲,立马就唱了出来,是陈雅森的《我的快乐就是想你》。
悠悠的音乐,响彻在整个这个房间,陈雅森充满了柔情的声音响了起来。
不断地循环着,尤其是这几句,每一句都能牵动着我的心,词词扎心,
—01—
这秘密在成长锤炼出健全的精神力量,在生活中奏响生命的交响曲。时光荏苒,岁月如梭。
行走在人生轨迹,她还来不及品尝成长的美好时光,就与我不再相聚。
第一次见到小晴,是在小学,那一天,已经上一年级的我,正坐在教室里面,认真地听着老师讲故事,教室的门突然被推开了。
另一位随班的杨老师探了颗脑袋进来,朝着正在讲课的黄老师笑了笑,然后小声道:“有新同学来了。”
黄老师点点头,然后朝着我们笑眯眯道:“今天有位新同学来我们班上,大家一起鼓掌欢迎她,好不好??”
“好——!!”台下的我们奶声奶气地回答道,接着教室里便响起有些零星散落的掌声。
站在门口的随班杨老师笑了一下,然后转过头去,牵着一个小女孩的手,缓缓走进了教室里。
那天天气正好,明媚而璀璨的阳光透过教室的玻璃窗,照耀在那个穿着洁白连衣裙的小女孩身上,给她整个人都镀上了一层浅浅的白色光晕。
衬托着她脸色愈发好看,她乌黑的发丝,在肩膀上铺散开来,映衬得她瓷白的小脸,更加白皙,眼神有点冷,可却坚毅。
落在光晕中的那个小女孩,面目清秀,眉目如画,我眨眨眼睛,只觉得她长得真好看。
“这位新来的同学,叫赵晴。”黄老师笑眯眯地站在赵晴的身后,一双手搭在赵晴的肩膀,朝着坐在教室里的同学温柔道:“大家欢迎赵晴同学做个简短的自我介绍,好不好??”
“好……!”
坐在教室里的我们一个个十分配合地点点头,然后眨巴着一双双眼睛直盯着赵晴看。
赵晴微微皱了皱眉,转头看了一眼站在自己身后的黄老师和另外一位随班杨老师,沉默了片刻,然后有些不情愿的开口道:“我叫赵晴。”
简单介绍后,黄老师瞄了教室里的其他同学一眼,突然手指着我身边的空位道:“赵晴你坐王宇旁边的空位。”
然而赵晴拎着自己的书包,径直就走到了我旁边的空位身边坐了下来,于是我俩便成了同桌。
从小学到初中,赵晴都是众星捧月般的存在,成绩好,长得好看,开朗,性格好,这些都是赵晴身上的闪光点,不管是男生还是女生,都很喜欢她,追她的人更是不在少数。
—02—
初三的暑假我在家闲得无聊,于是便约赵晴离家较近的图书馆去消磨时光。
此后的每一天,我俩都往图书馆跑,跑了整个暑假。每天都会在图书馆待上两个小时,从下午两点直到四点。
每次看到赵晴在我旁边看书,我都觉得特别的安心,翻书的空隙我会轻轻抬头看到她特别安静地看着书。
可时光匆匆,日子跑得飞快,很快要开学了,很幸运的是我与赵晴考进同一所高中,我和赵晴不在一个班,赵晴在三班,我在一班。
但是我俩平时也在一起吃饭,饭后我们走在校道上闲聊,我俩便约定要一起考同所大学,那时我曾幻想:我们会飞向何方?我们的未来会是什么样?我开始期待着……
后来就要分文理了,我俩都选了理,我俩都为自己的梦而奋斗着。
可随着那一场地震,把我俩的梦希彻底烟消云散,如同坠入无尽的深渊。还来不及呼喊的你顷刻被埋入瓦砾之下;温暖的家园瞬间变得满目疮痍;生命的终结——死亡,就在一线之间。
死神无情地将每一丝曙光,每一丝希望都吞噬殆尽,剩下的是无边无际令人窒息的黑暗与死一般的沉寂、无限的痛苦与悲伤。
灾难总是来无影去无踪,片刻的肆意蹂躏过后,卷走了你的生命,卷走了我们的梦。我们的梦被死亡的阴影定格在那一瞬间。
这恶魔与我开了一个致命的玩笑,恶魔用灾难埋藏我的了一切又一切。在你把我推出去的那一瞬间,我却因此逃过了一劫,而你呢,却不幸被埋在废墟之下。
翌日,当被救援队把你挖出来时,面目已变千疮百孔。看见你的那一瞬间,我那双腿一软,整个人栽倒在地上。
我静静地看着躺在单架上的你,泪水已模糊了我的视线,缓缓从我脸颊上,滑落下来。你躺在那个那里,永远也无法再睁开眼睛了看我了……
然而,你的音容笑貌,依然历历在目,可这一切都只能在空气中徘徊罢了。
这种痛的感觉漫遍我身体的每一个角落,心中涌起无限伤感,一场灾难过后就是人去财空,物是人非。
我们深知道,路被毁了,可以重修,房屋倒塌了,可以重修……然而地震不仅仅是夺去了你的生命,而且还给我心灵上痛苦折磨。
当你那鲜活的生命离我而去,我却无能为力时,这种无奈与孤独,足以令我崩溃,我不能接受你的离开。每一天都只能活着对你思念。
—03—
已不知不觉,我已长达十年时间不见你了,在远方的您可好吗?
在这么多过日日夜夜里,我曾多少次抬眼望那摇远的天空,感觉你一直在远方等待着我,看着我。
曾多少次在星空之下,热流划过我脸颊,一滴一滴地往下流,我便知道那是我对你思念的热流。
我也曾以为这一切会随着时间而过去,以为时间可以让一个人淡忘,可以改变我对你的思念,可是记忆里的深海仍然在汹涌翻腾,丝毫不见退潮的痕迹。
如今,我终于完成了我们最初的约定考的学校,也大学毕业了,也有一份不错的工作,我可以给你一切的生活,可这一切,你再也看不到了,也享受不到。
你,可知道吗?这十年来,我对自己的青春投入万般勤奋,上学时用学习来麻痹自己,工作时,用工作来消磨时光,以为这样自己会慢慢淡忘你的离去。
然而曾经所发生的一切并没有消失,它只是躲在我的心里面,只有在夜深人静的时候,它便会出现在我的目前。
所以当时光与记忆交融凝固在一起的时候,我依然能听到自己那最完整孤独的声音,灵魂深处肉体的黯然伤神。
⑹ 急用一篇400字的小说。
这个世界是一个五彩缤纷的世界,正是有了大自然的几分姿色,让世界变的更加丰富多彩。大自然的景色,让人想变成蝴蝶飞到世界的各个地方去游览一番。好多地方的景色让人留恋忘返。这,就是大自然的神奇。大自然的四季更是让人回味无穷。
来到溪边,掬一捧水,洗了洗脸,溪水轻轻地在我脸上亲了一口。脸上湿湿的、凉凉的,顿时感到神清气爽!加上这悦耳的丁咚声,准让你留连忘返。
迎着徐徐的微风,我迈着缓缓的步伐,走进了周边自然而又和谐及错落不一的小山。漫步在蜿蜒起伏的山路上,耳边不断地传来鸟儿清脆的鸣声和多变的轻风吹拂声,他们和树叶“沙沙”的响声交织在了一起,演奏起了大自然最美妙的乐章。眼前那一棵棵大树,宁静之中还夹杂着一丝活跃,明媚刺眼的阳光穿过众多的绿色屏障,洒落下来,像宝石,像珍珠,晶莹无瑕。在辽阔的高空上,一朵朵洁白的云彩飘飘荡荡,灿烂辉煌。树枝上还不时会有小动物的身影闪过,它们在树枝间窜来窜去,给原本幽静的树林带来了无限的生机与活力。
2.自第一只猿猴从树上来到地面,历史就将统治芸芸众生的权力交给了人类.从人类在地球上出现的那一刻,我们的祖先便开始了选择,在选择中前进,在选择中走向文明……
“生存还是死亡,这是一个重大的问题.”当把选择权交给胆小懦弱者手中,他便会在不可预知的危险面前畏首畏尾,在消极颓废中等待死神的召唤.诚然,生命是宝贵的,但是消失了光芒、没有灵魂的生命却早已陨落.于是,“生死不能兼得,舍生取义也”的豪情成为了千百万仁人志士的选择.
但是当你面对选择时,除了保持一份谨慎之外,你还应该果断地面对.一味的犹豫与退缩,只会交出你选择的主动权,放弃书写你自己精彩人生的权利.尽管选择是痛苦的,但是有选择的权利亦是幸福的,希望你珍惜自己的权利.
选择是一面镜子,你可以在选择中逐渐找到自己今后人生努力的方向.
选择如同迷宫的入口,尽管前方充满着未知、布满了荆棘与曲折,但是只有经过这个入口,你才能感受到人生的精彩.
“大江东去浪淘尽,千古风流人物”.历史的选择虽有正确与谬误,但通过选择的历史,我们可以看到历史发展的规律,看清这个大千世界的真面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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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只送上门的獾
—(原载2009年3月11日《北京晚报》)—
这是发生在自然灾害时期的故事。
刚入冬,我家就揭不开锅了。好不容易盼来救济,却只有高粱面和红薯干。那时我刚刚6岁,却患有严重的胃病,吃红薯干,胃里反酸、烧心,老吃高粱面,大便干燥。三番五次折腾,我的胃病就更厉害了,每天肚子饿得难受,可就是咽不下一点东西。不过半月,我就瘦得皮包骨头了。村里的医生说我营养严重不足,又患上了厌食症,得赶紧吃有油水的东西调养,最好是肉,否则我的小命就难保了。妈妈当时就哭了:“家里连一两白面都没有,又到哪里找有油水的东西?”一天夜里,我梦见自己进了县城的大饭馆,一大锅牛肉冒着热气,厨师一手握大勺不停地搅动,一手对着锅里翻滚起伏的肉块指指点点,像音乐家指挥他的乐队。我就情不自禁地喊了起来:“肉!肉!”我一激灵醒了,推醒身边的母亲,撒起泼来:“妈,我要吃肉,哪怕只吃一口,我就是死了也不冤枉。”我的话让母亲一愣:“我的孩子啊,你这么小怎么想到死啊!”接着,就撩起被角不停地抹泪。突然,妈妈有些兴奋地对我说:“青子,你还记得栖霞岭上咱家自留地对面那个獾洞吗,明一大早妈带你把那只老獾熏出来,煮了给你吃好不好?”我一下子来了精神。
两年前我就见过那獾。那是秋天的一天夜晚,爸妈带着我一起去护秋,刚到自留地边,就见一个动物往对面的小山包上逃,那模样有点像短腿花狗,但要肥得多。妈妈对我说:“看见了吧,那就是獾,在这一带住了好多年了。”爸爸举起猎枪就要开火,妈妈说:“它可是咱们的老邻居了,你就放过它吧,反正我们家粮食再缺也不缺它这一口。”时隔一年,父亲突患急症辞世。母亲和我护秋时,我又两次看到过那獾。或许看到只有我和母亲,手里又没拿什么家伙,那獾不慌不忙地啃完一个玉米穗,才又叼起一个玉米穗慢腾腾离开。母亲笑着对我说:“你看那獾多么可爱,它还十分的爱清洁呢,连‘解手’都要到洞外的‘便所’去。”母亲心地特别善良,一辈子连只鸡都不敢杀,可眼下,为了我这个独根苗能活下来,竟然想到了捉獾和吃它的肉。
第二天,母亲用大号篓子背着麦糠和工具,手牵着我来到那个獾洞旁。我不抱希望地对母亲说:“现在人都找不到东西吃,那头老獾是不是已经被饿死了?”母亲说:“这有可能,但还是要试试啊,只是,逮不到獾你可别哭,就算妈妈带你出来玩儿了。”獾是有冬眠习性的动物,秋季积累大量皮下脂肪,每年11月就进入洞穴闭门不出了。当地人常常用烟熏的办法逼它出来,将其捕获。母亲在獾洞旁笨拙地点燃麦糠,把明火吹灭之后,就用芭蕉扇子不停地往獾洞里扇,呛人的浓烟顺着洞道直往洞里灌。妈妈身边放着一只麻袋,只等被熏得晕头转向的獾刚一出洞,就把它紧紧罩住,装进袋子。不一会儿,一阵急促的咳嗽声从洞里传出来。母亲兴奋极了,自言自语地说:“今天运气好啊,我家小青子有肉吃了,命能保住了……”就在这时,只听唿一声,那只老獾猛地从洞口蹿出去好几米远,母亲手中的袋子竟没来得及将它罩住。想不到的是,这只獾并没夹着尾巴逃窜,而是龇着牙,围着母亲一边转一边怒吼。这样折腾了一会儿,它又忽然变招猛地朝我扑来,紧紧咬住我的裤脚不放,我竟被它拖了个仰八叉,吓得哇哇大哭。母亲手拿铁锹准备把它制服,它则边吼边往远处退,毫不畏惧。母亲就这样被它一步步引到距离獾洞四五十米远的地方。这时候,只见獾洞里依次探头探脑地走出5只小獾。老獾面对獾洞凄厉悠长地叫了一声,那些小獾立即一路狂奔至一个长满野草的陡坡前,而后一个个抱紧脑袋,像皮球似的滚了下去,如此,谁对它们也奈何不得。“天哪,这只老獾什么时候又生出了一窝小崽子啊?”等到母亲反应过来的时候,那只老獾像完成了此生一大夙愿似的,其神态也从容镇静多了,它不紧不慢地钻进酸枣丛,而后掉转屁股盯着母亲目不转睛地看,眼神中有惊恐,有紧张,似乎还有几分得意。
几天后的一个晚上,母亲透过窗户,隐隐约约看到一只活物在院子里转来转去,打开屋门一看,竟是从自己手下逃脱的那只老獾。当时母亲没有理睬它,只顾忙自己手头的针线活。奇怪的是,第二天、第三天,那獾还是在这个时间,照常来到院子里,像在乞求什么。母亲猛地意识到獾是饿得走投无路了,才冒死来求助人。“这年月,人都有被饿死的危险,一只老獾带着5个獾崽子生活也不容易啊!”母亲自言自语地说着。我连忙牵着母亲的衣袖说:“是不是约上邻居把它堵在院子里,活捉它。”母亲想了一会儿,说:“现在逮住它不成问题,可它的5个孩子从此就没娘了啊!”母亲对老獾动了恻隐之心,她把蒸馍笼里仅有的两个玉米面窝头,拿在手里掂了又掂,而后拿起一个,跑到离獾四五米远的地方,一甩手,扔给了它。那獾抬头望望母亲,犹豫着,往窝头处挪了几步,又盯着母亲看,确定没有危险后,才叼起窝头一步一回头地走远了。之后,这只獾便隔三差五地来我家院子里求食,母亲则根据家里的情况,有时给它一个高粱面窝头,有时给它一串红薯干。那獾看上去比一年前老了许多,一走一晃。母亲有些疼怜地说:“唉,年景不好,你连自己都顾不了,干吗还要生那么多孩子啊!”6岁的我,只是觉得好玩,笑母亲和獾说那些话。
一个月后,家中依然粮食短缺,我依然在死亡线上挣扎。一天凌晨,天要亮没亮的时候,突然听到房屋门板被什么东西撞了一下。母亲胆小,没敢去瞅,直到天大亮,母亲才去开门。刚出门,母亲险些被脚下一个软乎乎的东西绊倒。低头一看,竟是那只老獾。母亲连忙退后一步。见老獾没反应,母亲便小心翼翼地伸出手,轻轻推了它一下,它还是一动不动。老獾死了。它的头部和门框上有大片血迹,还没完全凝固。“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啊?”母亲站在原地,百思不得其解。正好邻居张爷爷来我家借东西,看到这情景,顿时惊讶不已,他说:“獾感觉自己快要死去的时候,总会选择一个干净又隐蔽的洞穴作为长眠之地,而后,悄悄离开原先栖身的洞穴,像冬眠一样死去。”张爷爷还说,他打了一辈子的猎,还没有见过老死在外边的獾,而自己送上门来的事情,他也是第一次看到。母亲似乎明白,又似乎不明白。她抱起这只足有30斤重的獾说:“难道你是故意撞死在我家门前的?你是把你的肉身当作礼物来报恩的吗?”母亲哭了,无论如何也舍不得把这只獾吃掉。在獾死去的第二天,舅舅悄悄把这只獾剥了皮,取了肉,为我家留出一半后,把余下的一半一锅炖了。我和邻居吃得满嘴流油,母亲却始终避着,连一口汤都没喝。
第二年,我们那一带获得了几十年不遇的大丰收。母亲精选了一堆子粒饱满的麦子,一把一把装进獾皮里。因为装得太满,看上去像是一只待产的獾妈妈。母亲说:“就让我用最好的粮食安慰你那饥饿而善良的灵魂吧……”
这个故事装在我心里已经有几十年了。“与人为善,悲悯为怀”成了我的座右铭。试想,只要付出真诚和爱,连动物都能被感动,何况我们被称为万物之灵的人类。
⑻ 青春励志短篇小说 400字左右
95岁的老人奄奄一息,重病垂危。
他有五个孩子,三男两女,除去已过世的老三,还剩两个儿子,两个女儿,都已白发苍苍。老大68岁(女),老二65岁(男),老四60岁(男),老五51岁(女)。他儿女的孩子们都来了,谁也不想让这个在40岁时就失去妻子的男人独自走完人生的最后一段路。
临死,他有几句话,非跟老大说不可。于是,其他人都强忍着悲伤退出了房间。
父亲断断续续地说着他与她母亲年轻时的事情,边说着,还边流着眼泪。这个长寿高达92岁的老人,在他临死前,叙说着他一辈子都没提过半点的事,诉说着他对妻子的真情。
突然,声音戛然而止。老大蓦然望去,除了老父亲脸上挂着的两行清泪,已完全感受不到他生命的波动。老大当时就晕了过去。突发性脑溢血。
房间中的人都出去了。没人会知道,老人走的时候,即将有一个生命结束。
这时,已经死了的老人突然回光返照似的,喊出了最后一句话,快来人。
老大被救了回来,被已经走到生命尽头的老父亲救了回来。老大泪流满面,无语。
她的父亲,到了生命的尽头,心里牵挂的,仍然是他的儿女。
⑼ 寻超微型小说400字以下,内容要有深度。
世界上最短的小小说《地球上最后一个人》:“地球上最后一个人独自坐在房间里,这时忽然响起了敲门声……” 世界上文字最简短、情节最曲折的小说《猎狮》:伊莉薇娜的弟弟佛莱特伴着她的丈夫巴布去非洲打猎。不久,她在家里接获弟弟的电报:“巴布猎狮身死——佛莱特”。伊莉薇娜悲不自胜,回电给弟弟:“运其尸回家”。三星期后,从非洲运来了一个大包裹,里面是一个狮尸。她又赶发了一个电报:“狮收到。弟误,请寄回巴布尸。”很快得到了非洲的回电:“无误,巴布在狮腹内。——佛莱特。”
⑽ 青春励志短篇小说
短篇小说的有点在于精短,那么关于青春励志的短篇小说有哪些呢?下面是我给大家整理的青春励志短篇小说,供大家参阅!
青春励志短篇小说:烈火筑青春
生存中收获幸福
“实践的日子真好!不经意的一眼、一语、一笑,都可能改变一生。”赴海宁生存实践第六天的例会中,王向南说道,“刚进生存队的时候,我总是担心自己会很难适应这里的生活。吃不饱、睡不好,这些都会导致我丧失斗志,不过还好,现在的我觉得很幸福,因为每天都能和大家一起坐在这里分享快乐、分担烦恼。”
海宁的生存体验是每个队员在60岁回想起来时,依然可以感动得热泪盈眶的事。即使现在只是生存的前六天,但每位队员已经在这短短的时间里和高强度的工作中 有了对梦立方、对生存有了一种深深的感情。
生存中尝试突破
一个陌生的城市,一张张陌生的面孔,上交自己身上所有的物资,不借助任何外界物质上的援助,15天生存期间自行承 担每天20元的房租以及伙食费,然而在此期间每个人的身上其实只有50元。
“50元生存15天,是‘作秀’还是‘历练’?”面对大家的质疑,梦立方的队员想到的就是用实践来证明自己。第一天,背上自己的书包,走在路上,他们开始了生存之旅。实践已经过了六天,发传单、做促销、当家教、卖水、卖饰品……他们尝试着各式各样的兼职。这六天,没有吃过一顿美味佳肴,馒头、白饭,他们也这样过来了。路过奶茶店,他们互相嘲讽着,由于没钱,想着也许自己的队员因为没有赚到钱还饿着,所以他们只能淡淡地,一笑而过。
工作中、生活中,即使辛苦,他们还是笑脸相迎,突破每一个挑战。因为他们知道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不通过自己的努力是不可能获得回报,所以这六天里,他们一直用自己的双手努力着!
生存中感受关怀
六天的时间很短,但是梦立方实践队从海宁人民那里得到的关爱却很难忘:第一天早上老奶奶给的7元早饭钱;12号外卖哥送的那瓶冰水;每次卖东西时好心人对自己生意的关照……
热心的海宁人民,给实践队的每一位成员留下了很好的印象。每一句关怀、每一个微笑、每一次鼓励都让实践队的成员增加了一份信心。
有歌词说,快乐是选择。其实同样生存也是选择,选择坚持或放弃,选择面对或逃避,选择积极或消极……思考和衡量生存中的那些点点滴滴,每一个人都能在瞬间的选择中作出最正确的抉择。
青春励志短篇小说:即使输了起点,我们还有拐点
读初中的时候,班上有两个女生闻名全校:一个是杨丽丽,一个是苏小薇。前者因为傲视群雄的学习成绩,永远霸占着学校的第一名。后者因为性格张扬,着装奇特,让老师无比头痛而为大家所熟知。
就是这样看起来完全不着边的两个人,据说两家还是亲戚关系,住得也挺近,所以杨丽丽从小就是苏小薇父母口中那个“别人家的孩子”。别人家的孩子什么都是好的,何况性格温和、乖巧懂事的杨丽丽的确是优秀得让她不得不打心眼儿里膜拜。
其实人生的前十几年,苏小薇一直过得特别顺畅。她除了性格有些夸张,骨子里有些叛逆以外,学习成绩在班上也算是中上等。那个时候她觉得人生最重要的是让自己开心,直到中考成绩出来的那天,杨丽丽不出任何意外地上了本市最好的高中,苏小薇勉强达到一所普通中学的分数线。两个人的人生在大人看来,似乎从这一步就开始泾渭分明。
高中三年,杨丽丽一如既往地优秀得让人望尘莫及。那个时候苏小薇最怕的是春节,亲朋好友聚在一起,难免会拿两个人做比较。以前她也不在意,可似乎是一夜之间她渐渐地开始思考起人生这样重大的话题,杨丽丽永远是她人生路上的一盏指明灯。若真要在学习这件事情上与杨丽丽比拼,她觉得她的人生真是有些失败。
杨丽丽接到北大通知书的时候,苏小薇的分数刚好达到二本分数线。如果说人生摈弃掉出生这样的客观因素,从这一步开始作为起点的话,那苏小薇不得不承认,她在起点上输了一大截。
大学四年,苏小薇像一头从睡梦中醒来的狮子。她活跃在学校的各大社团,是各项大型活动的组织者,甚至带领一帮文学爱好者把一本校园刊物办得有模有样。空闲的时候,她就躲进图书馆给各大杂志写稿子,四年坚持下来已是小有名气。毕业的那年,她去了北京,带着各种获奖作品加上面试时的出色表现,挤进了当地有名的报社。
苏小薇做梦也没有想到,会在同一栋大楼里遇见杨丽丽。更戏剧化的是学新闻传播专业的她与学商务英语的杨丽丽供职的是同一家单位的不同部门。人生似乎在那一刻殊途同归,如果说有什么不同,杨丽丽的每一步都走得稳妥而有力,而苏小薇的人生开窍得有点晚。不过好在,一切都还来得及。她在人生的拐点上,赢得很漂亮。
读书的时候,特别喜欢数学老师说的一道题目可以有多种解法。方法千千万万种,最终不过是殊途同归。
其实人生也是一样吧,即便我们输了起点,至少我们还有拐点。所以不如就从此刻开始,埋下头来一小步一小步地往前走,说不定哪天拐个弯,看到的就是那个你期待了很久的地方。
青春励志短篇小说:漫漫人生,慢慢走
这种望子成龙的心情的确无可厚非,但是人生之路漫漫长,毕竟什么才算是真正的赢呢,恐怕很少有明确的概念吧。 “成大事者,不惟有旷世之才,亦有坚韧不拔之志”,由此可见,人生是一场长跑比赛。
由此可见,“快”并不是独一,有时候的“慢”也是糊口。这也是一个世人皆知的道理,只是很少有人去体会它吧。好像古人的那种见到天然美景发出的感叹我们很少体会到了,为什么会这样?由于古人慢,他们的年代交通很不发达,在赶路时无论有多急,都会在时间的安抚中平静下来。天然失踪假如也算的话,倒是也有,而且不少。古人们当然也无法想象这种方式,可貌似我们失去了一些古人的乐趣。
当今社会的节奏就是一个字“快”。于是出门透透气,给自己放个假就成了很好的一个方法。没有了躁动,剩下一份的是一份平和。就这样与天然景色交融,触动了心里的柔软,一种难以言状的感觉在升华。出门不是用车就是火车飞机一类的交通工具,这样一来就能节省一大部门时间用来进步效率。耐力与坚韧才是考察的主题,所以不必太过追求冲刺的速度,多留意一下糊口的节奏也许会让你受益匪浅。就似乎旅游,由于这越来越快的糊口节奏压得一部门人的心灵喘不外气来。
这时,我们那急匆匆的赶路心情会更加严峻,由于心中开释压力的圣地竟被如斯匆忙的气味而玷污,这样一来心情反而更坏。由于现在的社会需要的是一种快,很少有机会这样悄悄地去体会。有好多家长想让孩子赢在起跑线上,就这样在孩子的童年时间限制他们的自由,参加各种各样的辅导班,几乎很少有接触天然的机会了。可到了目的地之后呢,满目的是人群,与自己怀有相同目的的人群,天然一些垃圾也同样少不了。人生没有真正的胜者,所以不要为了一时的输赢而让孩子丢了应有的快乐,也许中国的最小的那个博士生就是一个例子。
但事实又是怎样呢?我们为了尽快的把心情开释,或许是那种快窒息的压抑感在作祟,又或许是为了尽快结束这个时期好让自己继承工作,总之我们在去旅游的时候仍是选了那种快的方式。我的朋友再一次去海边旅游,看到大海后只是觉得大海很大,除此之外没有任何感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