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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千字以内短篇小说名作

发布时间: 2023-02-09 10:3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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冤孽(一)
城里的发展一天比一天快,先是城东那块荒地被规划为财政大楼。现在就连城南的那块坟地也被征用了。说是市委为了补助市劳动局。为劳动局建家属楼。市里规定一下来,遭到各界的反对。祖祖辈辈都埋在这里了,谁会愿意让别人把房子盖在他们祖坟上面呢?
剪彩动工那天,来了市里好多的领导。与其说是剪彩,其实是给劳动局邓局长来喝彩的。这个年代里,寸土寸金啊!这块坟地要是卖给房产商,少说也有几百万。然而,在背地里,人人都骂他生出来的孩子没屁眼。都在心理诅咒他,说他一定会有报应的。但是这个年头里,只要有钱都敢卖妈,还别说只是被骂几句。连还没开工的工头都送给他几万块钱当彩礼,还说他没发财吗?工头笑呵呵地说邓局长这说邓局长那的,那马屁拍的真是不亦乐乎。
动工不久,那挖掘机一铲下去,浮出来的白骨放成一堆,足以让人想起南京大屠杀时的万人坑。市民是看在眼里痛在心上啊。敢怒不敢言。毕竟是市里的政策。哎,官大一级压死人呐!说起这个劳动局,按经济贡献,市里每年的倒数第一,按为市里的人事上的调整,更别提了,一年一年下来,还有好多人因为没工作不得不背井离乡去外地打工。怎么说就能得到补助呢?有人说,邓局长的老婆的大舅在省厅,还有人说,人家邓局长的老爹是原公安局局长,在市里大大小小的领导都攀的上,再说他年龄以大,谁能不买他的帐呢?
坟地以前种着些柿子树,每到夏天,各种昆虫爬上去,因无人管理,昆虫的粪便与分泌物将柿子树弄的很油腻,给人一种恐惧之感。见过那场面的一定不会想将来就住在这了。如今,那一棵棵最能象征坟地的树已被砍伐。夏日的夜空满天星斗,工地上昏黄的灯光照在着安静的坟地。在帐篷里看护工地的大爷,抽着旱烟,那嘴巴一动一动,很有节奏感,额上苍老的皱纹紧堆一促。不时的看看外面,表情看起来很不自然,也许在想自己死后该埋在哪里?
邓一,劳动局邓局长的儿子,市二中读书。在学校里一点都不安分,三年下来换了五所中学,记得从一中出来时还是一中的校长求得市长找到邓局长把他的宝贝儿子转走的,在市十三中殴打老师,在市八中拆学校的墙和学校外面的混混向同学收取保护费,更严重的是在七中,居然偷女同学的内衣......现在在二中,没人敢惹他,简直就称为一方恶霸。琳炎,二中文科074班的班长,长的漂亮,在学校的各种晚会上,主持人非她莫属,讲的一口流畅的普通话,听她说话就像喝糖水一样甜,真是难得的才女,别说她还是个没毕业的学生。此时,她要去面试市里电视台的主持人,十个评委有九个给她亮免试牌的。邓一,说他是个理科生,但反回来说吧,没人知道他算什么,每天的课程都是按自己的心情去安排的,好多时候连课都不上还经常破坏纪律。校方多次给市里建议,要求开除他,市长不放话,谁有这个胆啊?没人愿意去得罪邓局长的。眼看暑假要来了,学校组织学生去夏令营,而邓一这个不才之子为了能从爸妈那能多剥削点钱花花,居然也报了名,而刚刚好就与琳炎分到同一个组里了。
琳炎,外地转来的。舅舅从小学到高中一直都是她的监护人。舅舅在税务上是个小小的税务征收者。除了她外婆,没有人知道她的父母是谁,甚至连她自己也不知晓。而她,确实是个很懂事的孩子,从小到大,学习一直是班上的前列,还获得了好多市级奖励证书。夏令营的第1天,邓一就被这个天使般的琳炎吸引了。他都很后悔自己为什么没有好好学习,没有天天在学校里,现在想和人家做个朋友,都怕别人不肯答应,因为他清楚自己在外面的名声已经是一塌糊涂。琳炎是个很健谈的女孩,之前也听过邓一的种种丑事,但她并没有因为这些而拒绝这个家伙的请求。夏令营后,他们成为了朋友,说起来也怪了,邓一这个家伙,平时表现的一点都不怎么样,但在琳炎面前确实可称的上是一绅士,很懂礼貌,不论是从说话还是做事,跟本不敢让人相信他就是邓一。就这样,琳炎成为了邓一在二中的第一个朋友。其他的都是以前跟他一起每天去逃课打架的狐朋狗友。
邓局长的新房马上要接近尾声了。邓一也和琳炎的关系有了很大的进步,每天按时上学,因为邓一家和琳炎的外婆家只隔一条街道,每天他能很早的起来,和琳炎一起去学校,以前都是他爸用车送的都不肯去,而现在宁愿和琳炎骑单车去的,多少说琳炎让他改变了好多。九月十二日,那天将是邓局长的新房完工之时。邓一则选择了在这天表露出他的心声。其实,谁都看得出来,邓一对琳炎有意思,但邓一这个家伙很聪明,他没有选择卤莽的表白。而是慢慢的透露,也许他将琳炎视为一朵昙花,一不小心就有凋谢的可能。每个人对待自己很珍惜的又何尝不是这样呢?表白那天,他知道琳炎是个好的学生,不会去歌舞厅,又怕将自己的表白地设为公园太简单。经过再三斟酌,他把自己表白地放在一间茶吧,其实什么叫茶道,他根本不懂,只知道茶是苦的。那天,他表现的异常平静,早已经在一个星期前安排好了一切,当那首《梁祝》奏响的那刻,邓一将准备好的玫瑰拿了出来半跪在琳炎的身前,说了好多让天下女孩都很感动的话。只见琳炎那脸,刷的一下红了,这样的场面在琳炎平生还是第一次,难免有很不适。突然,周围的灯光灭了,墙壁上显示出了一行很大的英文字母“I love you!”。邓一的这个中西结合的表白,让琳炎剩下的只有答应的份了。从此。邓一,琳炎,成为了一对校园恋人。这让很多人很不理解,而这中间的,只有他们两个清楚......(未完待续)
冤孽(二)
琳炎和邓一的恋爱很快传便了整个学校,有人怀疑他们的爱情与邓一家的钱财和势力有关。也有人说,拖琳炎的福,她舅舅马上就要升职了。但是所有的只有邓一与他所爱的琳炎明了,他们不需要证明给别人看其中是不是参杂什么,也许他们不想让彼此之间的那种爱分享给别人半点吧。事情的发展都是那么顺利,新房竣工的那天,琳炎见了这个“气派十足”的邓局长。对于琳炎来说,这次的见面并不怎么样的。反而让她心理不安了好久。见面的那天,她看着邓局长的脸,久久的视线都没有转移,她在想什么呢?是自己穷感觉自己配不上这个富贵家庭还是别的?新房的装潢很华丽,红色的地毯一尘不染,四周的家具配上这样的装饰简直就是一座宫殿。屋顶的那吊灯,足有自己家那白炽灯的几百倍,浅蓝的窗帘随等飘起,给人一种遨游于天空的遐想。琳炎独自走上2楼,那百叶窗外清晰的可以看见外面的人工湖。站上阳台,市里的高层建筑尽收眼底,甚至能清楚的辨认出哪个是建设银行,哪个是市政府大楼......难以想象,一片坟地成了现在的世外桃源。青青的草坪中间白色的秋千,让人有种童话般的生活。
突然,邓一从后面抱住她,打破了这平静。“亲爱的,这里将来就是你的家,喜欢吗?”邓一轻声的问道。“谁说过要嫁给你了,臭美啊你”琳炎撇了下嘴。邓一知道,她这算是在撒娇吧。从开始交往到现在,这算是第一次的。看着琳炎撒娇的表情,他心里乐了。吃饭时。邓一,琳炎,邓局长,局长夫人在一个桌上。新房的建成,来了好多好多市里的人事。不管是邓一的爸爸还是他妈妈,那天忙着给这个给那个敬酒,根本没空去理会邓一最爱的琳炎。但对于琳炎来说,一切都无所谓,只要邓一爱她就可以了。那天邓一和琳炎并没有时间被公开。只是在吃饭时,琳炎反常的盯着局长的脸,有种说不出的熟悉之感。晚上送琳炎回家的路上,邓一问了她为什么一直看着他爸爸时,琳炎说我敬佩你爸爸都不行啊?说着笑的回家了。而琳炎的心理想的并不是这样。
邓一回到家后就迫不及待的向爸妈宣布了自己和琳炎的关系,听到这个消息后就答应了,因为他看出来琳炎这个女孩是个不错的女孩,以前市里表彰大会上,见过一面,他都有点不可思意,邓一这样的不才之子,能找到这个好的女孩做女朋友,高兴都来及呢,怎么能去拒绝呢。而局长夫人却不是这么认为的,不知道是出于女人的第六感觉还是怕自己的宝贝儿子将被这个女人夺走,从表情上看,不是很想接受这个现实。但是自己的儿子一心喜欢,她也没什么好说的,只能答应了。而琳炎的那晚并不是很平静,她不停的回忆着局长的那张脸,特别是右边眉头上的那颗黑痔。最终,她在回忆中闭上了眼睛,进入了梦乡。
从见了邓局长的那天后,琳炎则在平时紧张的学习的时间上抽了一部分,专门去管她淘气的男友邓一。邓一也很配合,琳炎说的每件事都做的很好,有时候,为了一道题目,他熬夜到半晚上,总之,会靠自己的能力去解决的,尽管大多时作的都是错的,而琳炎看来,确实高兴的。因为邓一的确为了她改变了好多好多。
时间过的很快,转眼间。四年过去了,琳炎已经从北京**语言大学毕业了。凭着自己的能力被分配到省电视台记者,经常是代表省电视台去外地的那种。琳炎的优秀成绩在进台里时间不长却已经被台长深深记在了心上了。而在大学的四年里,不知道有多少男孩试图去与这人间的天使成为恋人,琳炎收到的情书足足都可以拉那么几三轮车,还别说亲自的表白的。但她从未动过心。她知道,在她的家里,有一个爱她的并且是她爱的邓一。尽管邓一的文凭没他们的高。但那毕竟是自己看中的第一人。大学中,她经常能够想起在茶吧的那幕。而她的心也就越来越坚定了。说起邓一,高中毕业后,像大家想的那样落榜了。连个起码的专科都没考上。但在琳炎的鼓励下,他没放弃自己。托他老爸的关系,在财政局刘伯的手下干起了税务征收的工作。工作的还不错,每年下来都能够得刘伯的夸奖。真的是没有辜负于琳炎的教导。也让他爸妈省了不少的心。而单单从邓一的改变上看,邓家多少得感激琳炎这个女孩。邓夫人也对她的态度扭转了一百八十度,而说起邓局长的这四年里,似乎就不是很如愿了,就他手底下科长的那次贪污,差点把他拉下水,不是他老爸和邓一的妈妈找关系,他怕已经被双规了。邓夫人呢,前年的那次心肌梗塞差点没了命,让邓家一向的气氛改变了不少。市民背地里都说这个是报应,住在鬼屋里不出事才怪呢,有的干脆在邓夫人生病的那日子里直接贴出小广告“这都是报应啊,连死人都不放过的人死了算了”。为此,邓家上下费了好多心,邓局长请来了全国最好的医生,他的岳父则专门去了次美国,买回来了一瓶五千美圆的药。琳炎对于邓局长做的事一点都不关心,因为她以后是和邓一过日子呢。她相信自己能够把邓一从邓局长的学来的坏习惯都洗掉。(未完待续)

冤孽(三)
琳炎的外婆一年前去世了。然而,埋葬的那天,她因出差没能赶回来。回来后看到自己最亲的亲人离她而去了。她伤心痛哭,从小到大,都是外婆抚养自己成人的,外婆是她在这个世界上最致爱的人。她没见过她的母亲,也没感受到所谓的母爱。确切的说,是外婆的爱填充了她的母爱。她把自己锁在家里整整两个星期都没出门,邓一呢,在这个两个星期里,像热锅上的蚂蚁,生怕琳炎想不开,做出些不理智的事情来。等到两个星期后,琳炎出门了。见到邓一的那刻,扑向他的怀里,就在那刻,邓一明白了自己以后的责任,琳炎也在那刻算是把自己的人生交给了他。琳炎的双眼已经浮肿的不成样子了,很显然是哭了不知道几次了。邓一不顾一切,直接请了一个月假。在他的照顾下,不久后,琳炎又变回了曾经的完美模样。外婆去世后,舅舅成了她唯一的亲人。她舅舅两年前和朋友合伙做生意赚了钱,也因此离开了他以前的岗位,成了一名资产小老板,见于琳炎孤身一人,邓一向家里提出和琳炎结婚的事。
琳炎此时在邓家的人气早已经超过了邓一,邓家上下每个人都喜欢这个美丽聪明的女孩了。特别是邓一的奶奶,早已经把自家的孙子媳妇内定为了琳炎。他爷爷更是疯狂,一听到这个消息,马上张罗着孙子结婚的东西,准备给定日子,每天晨练时都和一群老人商量为邓一将来的孩子取名呢。结婚那天,琳炎的舅舅因为在外地谈生意没能回来,而代表琳炎家长的只能是年轻的舅妈了。不知是由于琳炎的外婆刚去世,还是琳炎不喜欢大场面,结婚那天不是很隆重。陪着她走上红地毯的只有她当年的老师和朋友,还有些不远千里前来的大学好友。邓一在这天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和琳炎的男女朋友关系终于画上了句号,成为了一对夫妻。琳炎虽说这天感觉到很孤单,但也最终给自己找到了归宿,而且是自己所爱的邓一。
婚后的日子过的是那么的和谐,每天早上邓一总是先起床来,为琳炎准备早点,这在以前是从来没有的,而且是家里人把早点准备好了都还叫不起来他。琳炎的心理也是感到很幸福,有这么好的老公陪着,自己还有什么不满意的呢?婚后的三个月后,天气慢慢的变冷了。一天,琳炎去给外婆少寒阴纸,顺便找些自己在大学中的证书。外婆去世了,但所有的东西却依然是那么让人感动。走到外婆房间的那刻,琳炎忍不住的掉下了眼泪。突然之间,在外婆的柜子里找到了一本日记,从外表看,已经有些泛黄,封面上的莲花叶子已经由绿的变成了黄的,而池水似乎被风沙袭过,已经快变成了黄河水,翻开日记的第一页,三个整齐的楷书“王唤侠”,她知道,这是她目前或者就是外婆的日记,再想了下,外婆那时候连小学都没读过,连个字都不认识,所以肯定了是母亲的日记。虽不曾见过母亲的样子,但拿到母亲的东西后,还是感觉到有种暖流在流向自己的身体,那么的亲近。上面帖着一张黑白照片,是母亲和一男孩的合影,七十年代的摄影技术不怎么好,却将母亲拍的很漂亮,身旁的男子,长的挺英俊,用这二十世纪的话来说,可称为一个帅字。她一下子猜出来,这可能就是自己的父亲。他们站的那么近,两个人的手一起牵着,谁都看得出来是一对情侣,她的视线向下划落,目光落在那男子的脸上,却不在转移了。那男子的眉头上有颗黑痔。此时,她的心猛的跳了一下,吓的手中的日记本从手中掉了下去,“怎么可能,不可能,不可能是他,不可能......”;琳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再看了次,一切的不可能都是那么的真实。她呆住了。
日记的第二页上,是两种字体“唤侠,我爱你。一生一世”。后一句是“康,我爱你,一生一世”。这两句是他们彼此之间的誓约。日记里写着他们的相识,相知到相爱,最后到相离。而邓局长,恰恰就叫邓启康。让琳炎去选择,她宁愿去选择这是巧合,但这个世界上怎么会有这么吻合的巧合,她真的不敢想下去了。她的脑子里一片空白。她难过了,和她结婚的居然是和自己同父异母的哥哥。是老天给她开了这个天大的玩笑,还是自己命中触犯了什么天条,上帝要这么惩罚她。她恨自己,为什么没早日找到这本让自己明白一切的日记。
她忍住压抑,看着这本母亲的倾诉。“今天我答应了做他的女朋友。我在今晚,也将我的第一次给了他,不知道为什么自己会这样,他说过照顾我一辈子,我相信他,我爱他,我亲爱的康”
“今天他想我求婚了,说要对我负责,我还故意撒娇的说不愿意,其实我的心里早在等待这天的到来啊。尽管求婚的时候是山的野花送我的,但那花我认为是世界上最美丽的。我把这个消息告诉母亲时,她却反对了,她怕我被骗,我怎么能够听的进去呢。我恨不得把反对我和康在一起的人都当作敌人,和母亲为此事还吵了一架,我走出了家门,我在同学家过了夜。”
“今天我和康去了他家里,他家里和我家确实不能比,屋子好大啊!有我家的十几倍的大啊!他爸妈似乎不怎么欢迎我这个穷孩子,但我相信,我会慢慢地博得他们的喜欢的。我要的是和康过一辈子。其他人怎么样,我不在乎。”
“康来找我了,说他爸爸升职了,成了公安局局长了,马上要搬家了,两个人就不能见面了。我听了好伤心啊,当晚我回到家就睡觉了,连晚饭都没吃,虽然说还可以写信联系,但是不能见面确实让人牵肠挂肚啊”
“康来信了,我好激动啊!但信的内容却让我跌入了另个世界,他对我说对不起,他张伯说要把他的女儿嫁给他,他没办法啊。他让我和他的事忘了,找个好的男人嫁了。我怎么能够出卖我的感情呢?我不愿意这样,永远不愿意这样......康变了,变的我对他是那么的陌生!变的为了某些利益可以出卖自己的爱情了。为什么???”
“我怀孕了,我把这个事情告诉了康,他却连信都没回,家里人哭成了一片,我很伤心,我恨自己的固执,没听母亲的话。恨康的绝情,恨他对我一点都不负责。我现在一点办法也没有。老天,我该怎么办啊?”
“康昨天和他的妻子结婚了,而我却成了这样子。我不知道为什么。我不想把我的孩子抛弃掉。我甚至想杀了他,这个可恶的男人......我诅咒他。但一切都有什么用呢?人家听不见啊!”
“孩子出生,是个女孩。今天已经六个月了,母亲给她取了名字叫琳炎。多么可爱的孩子啊,我这个做母亲的对不起她,对不起我母亲和父亲,我让我孩子从开始就没有父亲。我只能向天祈祷,让我孩子长大成人,不厌犯与我同样的错误。对不起女儿。对不起,我要离开你们了,永远的离开了...”(未完待续)
冤孽(四)完结
琳炎流泪了,这次的流泪比哪次都伤心。她知道她似乎和母亲走上了相同的路,但不同的是他的邓一比他父亲要好的多。她的心里充满了仇恨,她很邓启康,恨邓家的所有人,是他们让母亲走上了绝路,是他们让自己和邓一的爱情不是那么的纯真。他们连她现在唯一的依靠邓一都要......她决定了要让邓启康付出代价,让邓家上下为他们的罪恶受到惩罚。
两个星期后就是春节了,邓一的爷爷,奶奶都来到了他家一起吃年夜饭。而只有邓一被朋友叫去喝酒了,没有回家。电话打了好多次,都没人接,好象是喝嘴了还是什么。刚进门的琳炎主动要亲自去下橱。为大家做一次年夜饭。说做饭其实也很简单的,就是去下饺子。听到是孙子媳妇要做,家长门都高兴的不得了。下饺子的中间,琳炎将早前准备好的毒药放入了饺子里。她为了这一刻已经想了很久很久,这是他能报复他们的唯一机会。她做到了,两个小时后,邓局长,局长夫人,邓一爷爷和奶奶,邓一的二爸全部倒下了。也许他们不知道为什么自己这个困,一下就倒下了。谁也想不到新年的开始便是他们生命的结束。他们没一点时间去反省自己为什么要被这样对待。邓局长也难以去想象自己的儿媳妇竟然是唤侠的女儿。是为唤侠报仇的。邓一的爷爷奶奶更是什么都不知道就走上了去往另个世界的道路。至于局长夫人,也就是邓一的妈妈,上次的病没死了,也没躲过这一节,也承担了自己夺夫的代价。而邓一的二爸纯粹就是这一切的陪葬品。
新年的钟声敲响了。琳炎回到房间,打开那本泛黄的日记,翻开了最后一页。补上了这样的一句话“母亲,我今天报仇了,但我却启康的儿子结了婚。我的命运不是你向老天祈祷的那样啊!母亲,我原本想杀了邓一的,可我下不了手,毕竟是我爱的人。就这样吧,我来找你。”
写完后,她把日记放在桌子上,她想让邓一明白,自己也是他爸爸所犯错误的受害者。做完了一切,她独自走上了屋顶,今夜的月亮是那么的弯,给一种伤感。她闭上眼睛,倒了下去。
邓一晚上3点钟回来,看到了这一切,在楼下的院子里找到了琳炎的尸体,已经没有一点点温度了。他把琳炎抱回来放在床上,打开日记,从第一页看到了最后一页。他此时明白了一切,他没有一点恨琳炎,只是可惜,只是伤感。只是感觉到自己很悲哀。为什么这一切都要自己来背呢?午夜四点钟,坟场的那座屋子里传出了一句“为什么要这样?老天。”他自杀了。
第二天,大年初一。家家都放起了鞭炮,惟独邓家是那么的冷清。屋里的人早已经变成了鬼。他们都没有明白为什么就变成了一只只鬼。似乎有点冤枉啊!这一切只有琳炎和邓一知道。邓一看完日记已经将它变成了一堆灰。他不想让更多的知道这究竟是怎么回事。也是属于他和他亲爱的琳炎之间的隐私吧!
邓家几口,一夜时间全部死了。在市里成了大新闻。有些人说这个是报应。但谁也不会去想象得到是邓局长和他家人所制造的一场冤孽。
新房的周围,又开始埋葬了死人,而这栋刚盖不久的房子,也算是一座独特的坟墓吧!(全文完)
我自己写的 可能有点长。希望可以帮到你!

⑵ 找短篇小说,1000字以内,不要言情的

莫名的愤怒 类型: 短篇小说 百味人生 作者:叶落时没有风 2009-9-25 发表于 Powered by 红袖添香 晨钟把欣默从睡梦中拉回现实,他揉揉惺忪的眼睛不得不从被子里抽出慵懒的身体,看看窗外,苍白的阳光从一个叫东边的地方洒落在宿舍的窗台上。晴天?初夏?应该是初夏了。该穿夏装才合适宜吧,他着装一直不能“与时俱进”,就像……哎,别感慨了,今天早上还要参加每周一次的例会。
照例,他不是到得最迟的一个当然也不是最早的,在后排找一个靠边的位子坐下,开始洗耳恭听领导的集体催眠。但与下午开会不一样,清晨再次由领导“诱惑”去见周公的人是很少有的,如果会议内容有人们感兴趣的东西的话那就更不会有了。这次的气氛比以往没有多大的差别:还是一个个端坐的身子、一张张木讷的脸。
领导清清嗓子后,三言两语就道出会议的主旨(这种时候大多都会言简意赅,他们知道这种场合自己的演讲才华发挥不了功效)——
“……有一个先进名额……”领导话中的只言片语顺风飘进欣默的耳朵,好像是与评县先进有关的?欣默是班主任,但先进嘛——他不喜欢想这些需要很“努力”才能得到的玩意儿。不过这的确又是好多人梦寐以求的事。听到这里,他漫不经心的向身边的人看了看,人们的表情与先前相比有了一些微妙的变化,有面露喜色的、有忐忑不安的、还有和欣默一样面无表情的。突然,人群中有一张很特别的脸(这张脸的主人是欣默的一个女同事,也是班主任)吸引了他几秒钟的视线:那脸上神色怪怪的,似乎是生气的、或者说是愤怒的?欣默一下子真的没反应过来,奇怪,愤怒什么呢?是什么原因愤怒?刚才领导好像只说要“评”先进,但还没说“如何”评,更没有评选结果啊……
“……”领导还讲了些什么欣默一点儿也没听进去,倒是刚才那张脸上莫名其妙的愤怒让他百思不得其解,这个负责评选的领导虽然平时讲话啰嗦一点儿,但还是大家公认的正直人啊。为什么?他越想弄明白却越弄不明白,直到会议结束脑子还像一锅粥。“不过她脸上的愤怒与她惯常的行为倒是很搭调的……”欣默想到这里,答案不重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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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我觉得你应该尊重我和你母亲的意见,你们才认识没多久,不能这么草率就下决定。你才23岁。”一个中年男子望着自己年轻的儿子,眼中满是慈爱。
“爸,我不能听你的,我已经答应她了。不管你说什么,我都不会改变的。”
“可是,你就不想想……”
“爸!”儿子倔强的眼神让父亲只能重重的叹了口气。

天气很特别,明媚的阳光却下着蒙蒙细雨,一滴滴的雨点,好像演奏着一支舞曲,雨点在阳光的点缀下,像一颗颗五彩的珍珠,光彩耀目。
“你愿意吗?”牧师的声音清晰的回荡着,“新郎,你愿意娶S小姐为妻并爱她一生一世吗?”
新郎温柔的望向身旁,微笑的回答道,“我愿意!”
整个婚礼在鲜花的簇拥下围着参加新婚的人们,有的拿着摄像机,正仔细的记录着这次新婚的每一个细节。有的则拿着鲜花,见证着这场新婚仪式。也有的偷偷流着泪水,那是新娘的母亲,对面则是那位与新郎争执过的父亲,此刻的他正凝望着台上那位年轻而又英俊的新郎。“好,我宣布你们成为合法夫妻。”啪!啪!也不知是谁带的头,但是所有人都默契的给予了自己的掌声。新郎对着所有人微微点头,“谢谢大家能来参加我们的婚礼。”
雨渐渐的大了起来,豆大的雨点砸在地上,溅起一层白蒙蒙的雨雾,宛如缥缈的白纱。一阵风猛刮过来,那白纱便袅袅地飘去了。
大家都走向了新娘,走向被幸福之花包围的新娘,今天的新娘无疑是最漂亮的女人,白色的婚纱,精美的戒指,还有,精致的水晶棺。是的,此刻的新娘正躺在棺材里。新郎穿着笔挺的西装,带着新郎的标志,在他身后是一个巨大的“奠”字,和一个扎眼的花圈,新娘的遗像周围充斥着白色和黄色。新郎没有哭泣,他怕新娘的样子会因泪水而变的模糊。其他人也只是暗暗的抽泣着,一场婚礼就这样结束了。
雨渐渐的安静下来,千万条细丝,荡漾在半空中。阳光慢慢温暖着湿润的大地,温暖着潮湿的街道,等待着再一次的明媚。

“爸!我……”
父亲轻轻的拍了拍新郎的肩膀,转眼望着水晶棺里的新娘。
他终于给了她一个仪式,一个做梦都从未想过在此举行的仪式。

题目:新婚

⑷ 求短篇小说1000字左右,言情的什么都行

七夜谈,7个故事构成的一本书,很短,但是很好看,言情的,作者是十四阙。

⑸ 拜托帮忙找一篇短篇小说1000字左右,不要电视剧的,要有寓意的。 加上中心思想和主要内容

原来爱情这么伤
听说,这就是爱情

不顾严寒,我独自一人来到他的身边,
可他却早有佳人在怀,
在我陷入失恋的悲痛之时,
所以的人却说我幸福。
生命中,我遇上了两个男人,
一个我深爱着,却命在旦夕,
一个我伤害着,却依旧相守。
——

第一节苦涩的青春(1)

听说,这就是爱情,微微的甜,浓浓地苦,看着屋里相依在一起的两人,眼睛一热,我竟流下了由生以来的第一滴泪。
转身,回头,我把手中沉甸甸地礼物放到他家门口,不知道他是否还能像过去那样期待里边装得是什么呢?或许不会了吧。
记得前天我对他说我会喜欢他一辈子,而他亦说会喜欢我一辈子,然而此刻他让别的女人入驻他的心,原来爱情也会伤人,我的心门正被一刀一刀切割着……
曾经我想过我们再次相遇的许多可能画面,有他依然在不顾严寒地等待我乘坐的火车,有他给我递来温暖的热水袋,有他对着我送的礼物千般珍惜的样子,可是我就没有想到,想要给他来一个惊喜时,却让自己受到无比惊吓。
他叫米凯轩,一次无意度假,让我认识他,一个让我视为生命般疼爱的男人,一次无意的邂逅,我们许诺今生,为了他,我可以不顾寒假寒风刺骨,坐上火车,只为能陪他一起度过假期。
誓言变离言,我们终转身,相背而去。
我知道米凯轩犹如我的指汁沙,我稍有放松,他便随风而去,也终离我远去,他是一个花一样的男人,拥着神赐的佳容,我知道他是神话中的白马,而并非能与白马匹配的灰姑娘,只是如今,想到他的离去,我的心却疼痛不已。
痛止不住,泪流不停,我最终没有回头,因为伤口已经扯开了,我不想在上面撒盐。
两年的感情,走到了最后一步,我没有听到他说分手二句,而我却在上面加上了句号。
拎着小小的行李箱我在寒风中站了足足一个小时,我不知道该去哪里,难道我该回家吗?然后把我的遭遇告知那些所谓的朋友,然后等代着她们来嘲笑我吗?
我不要!
在此我举目无亲,却又无颜回家,看来现在摆在眼睛的只有一条路了。
仅有的路,是我从米凯轩那里认识的唯一一个人,可我与他命格相冲,每次见面都会闹得不欢而散,然而他现在是我唯一的希望了,哼,原来我也有走到穷途末路之时啊。
正在我想着见到他时该有的开场白时,然而他却出现在我的眼前,而且似乎知道我的目的般,一来便拿起我的行李往他的家走去。
“莫言海,你都知道了?”我好奇地问他。
难道他知道米凯轩有了新欢吧,不然怎么会知道我无处可去吧。
可是他没有回答我的问题,只是转身的时候轻轻地说了句话,虽然很小声,但我却听到了,他说我真幸福。
幸福?我冷笑,今天我失恋了,然而有人却说我幸福。

第二节苦涩的青春(2)
因为春节尚未到来,所以莫言海的家里只有他与他的妹妹莫言朵在家里,莫言朵看到我,眼神里有着浓浓的羡慕。
我苦笑,难道我的遭遇在别人的眼里是这么值得欢喜的事情吗?
我还以为来到这里,我可以向莫言朵诉苦的,只是没有想到她会如此羡慕着我失去米凯轩的遭遇,叹了口气,我进了房里,这一刻我坚强的脸皮终于撕破,倒在床上大哭起来。
一段感情,还以为可以爱到天荒地老,现在才知道,爱情也不过是一根嫩芽,是那般的脆弱,风一吹,便夭折了。
不知道哭了多久,等我走出房间的时候,莫言海与莫言朵已经不在那里了,听到阳台上传来声响,我慢慢地移步,看到莫言海正在接电话。
我知道偷听别人讲电话是很不好的,但看到莫言海神秘的样子,我把耳朵贴在墙上,听到她莫言海刻意压底的声音,我几乎可以肯定有问题。
“她现在还在房里哭呢。”莫言海对着电话说着。
我在想,他口中的她是我吗?
不知道对方说了什么,莫言海回了一句:她真幸福。
这个她又是我吗?为何他会认为我幸福呢?电话的另一边又是谁呢?为何如此的关心我?
不管是谁,都不重要了,现在我好累,好累,不想再想谁关心谁,谁又伤害了谁,我敲了一下门,莫言海回过头,看到我,慌乱地挂断电话,我告诉他,我出去转转。
一个人走在大街上,天气很冷,但没有人流减少,我让泪轻弹,身边人群来来往往,没有人回头看我一眼,仿佛就只是一粒尘埃,让所有的人忽略了我的存在。
清楚地记得我和米凯轩第一次见面的时候,也是这样的情况,那时的我就像迷失了方向的人,不断地用渴求的目光看着过路人,在无数次回头后,我终于发现了他,是他把我带到了他家。
可如今,他伊人在怀,又怎么会想到我的存在呢?不管我多少次回头,依然见不到他的身影。
无意地经过一家精品店,看着上面的招牌,那是我和米凯轩常光顾的店,轻轻地走了进去,依然还是以前的老板,这里的货品依然是最时尚的,然而唯一不一样的是这次我的身边就没有米凯轩。
老板见到我,马上停下手边的工作,热情地对我打招呼,我笑笑,问他有什么新产品,我随意地挑了样自己喜欢的东西买了下来。
在我结账离开的时候,老板却突然叫住了我,把一个水晶球放到我的手里,我看了看水晶球,很精致,上面还有我爱你三个字闪闪发光,我以为那是老板向我推介的产品,摇动摇头,我退还给他。
我告诉他,那水晶球很贵,我买不起,这也是我的实话。
然而他却告诉我,这是有人给我订做的,说是送给心爱的女人。
我依然没有拿,我想应该是米凯轩订的吧,这个水晶球是送给那天的那个女人的吧,那水晶球真美,可我却没有资格拥有它。
在我走出精品店大门时候,我听到了老板发出羡慕的声音:真是一个幸福的女人。

第三节苦涩的青春(3)
回莫言海那里的时候,在路上我看到了和米凯轩在一起的女人,而她的身边陪着一个男人,但那不是米凯轩,看到我,他们两人放开彼此。
看到他们的动作,我很好奇,照理他们是不认识我的,那为何看到我后,他们会如此的慌张呢?他们似乎在隐藏着什么?
会是什么呢?与我有关吗?
没有任何的交谈,我们在人海中擦肩而过,而这是我听到的那女人对男人说我是世上最幸福的女人。
又是一个说我幸福的人,这一刻我多想冲过去对她说,是啊,曾经我是最幸福的人,然而我的幸福都被你抢走了,如今幸福来对我来说,也不过是片刻云烟,随风而散了。
原本是要回莫言海那里的,然而双脚却走进了公园,坐在冰冷的石板凳上面,我看着没有星星的天空,仿佛看到了绝望,想靠着石板凳而眠,这时我看到了木柱上一行深红色的大字,我好奇,是因为上面有我的名字。
“苏可歌,我爱你一生一世。”这知道这不是米凯轩写的,因为我认得出他的字迹,那这会是谁写的,在这里我还认识谁?刚才和莫言海通电话,关心我的人又是谁?
“原来你在这啊,天冷,回去吧。”在我沉思的当头,耳边传来莫言海的声音。
很低沉,却很温柔,以前他不曾这般对待我,我知道他变了,他不再对我冷若冰霜,可这是为什么呢?
我问他,刚才的电话里是谁,他说是我不想提起的人。
我没有再问,转身要离去,却看到他看着那块刻着我名字的木柱,目光是那么的温柔。

第四节苦涩的青春(4)
米凯轩的生日到了,我和莫言海都去了,见到米凯轩的时候,我控制不住地抱紧了他,当他看到莫言海的时候,却轻轻地把我推开,当作什么事情也没有发生。
生日晚会的气氛很古怪,在场每个人都怪怪的,我坐在那里,看到米凯轩和那个女人坐在那里,他没有给我介绍她是谁,也没有提到我们的事情,似乎我们的过去,只是我的一个梦。
来到顶楼,看到莫言海在那里抽烟,他看到我,把烟蒂丢进垃圾桶里,走到我的身边,把我的头按到他的胸前,他说想哭就哭出来。
“为什么他到了最后,也不说他不爱我之类的话,为何他的怀抱变得如此冰冷。”
莫言海不说话,只是站在那里,静静地听着我说。
“为何你们变得那么的陌生,你以前是不会对我那么好的,你以前看到我这样你会嘲笑我的。”抬头,用泪眼看着莫言海,感觉得他的眼神中闪过一丝痛楚,我很好奇,他在想些什么。
“我从来就没有变,依然还是那个人。”莫言海这般回答着我的话。
莫言海的手机响了,是一条信息,正要打开的时候,看到我在身边,他把手机放进裤袋里,我很想知道那信息是什么,为何他不愿让我看到。
手快速地伸进他的裤袋,把手机拿出来,翻开刚才那条信息,是莫言朵发来的,她说:你的心一定很痛吧。看着莫言海,我问他会心痛什么,他却没有说话,把手机收好。
深夜,我们都留在米凯轩的家里,在我睡得正香时,一阵的的咳嗽传进我的耳朵,我听得出是由米凯轩的房里传出来的,我下了床,向他的房里走去。
走进米凯轩的房间,我看到他倒在地板上,手不断地按着胸口,眼神中充满了痛苦,我把他扶到床上,拿起柜台上的一瓶药,药瓶底下压着一张纸条,条纸上写着:切记,每次只能吃两颗。
那字迹,和那木柱上的是一样的,我问米凯轩,那字条是谁留的,他却没有回答我,只是用着羡慕的眼神看着我,他说有个人比他更爱我。
随后我看着他就要入睡了,我只好离开。

第五节苦涩的青春(5)
第二天正要回莫言海那里的时候,却没有看到米凯轩送我们,我的心里有些伤感,难道两年的感情对他来说是这般的不值一谈吗?就连最后的送别也这般牵强吗?
米凯轩可以放下,但我不能,我在那里等,直到中午,依然没有见到他下楼,我等不及了,冲到他的房里,却看到他躺在床上,一动也不动,苍白的脸色,活像一具尸体,不,他已经是一具尸体了。
米凯轩死了,在他的手里紧紧地握着一张纸条,纸条上写着:苏可歌,他爱你。
我根本就理不清是为什么,我不知道他口中的他是谁,我只知道我不想他离开,我抱着他,泪轻弹。
莫言海随后进来,看到已经死去的米凯轩,叹了口气,深深地说:“还以为他可以活过今年。”
我回过头,看着莫言海问着:“你都知道,你为什么不告诉我,为什么不告诉他会死。”
那天莫言海告诉我,米凯轩自八岁的时候成了孤儿,他的父母不是死于意外,而是自杀,因为他米凯轩的父亲有遗传性心脏病,到了晚期的时候,他母亲殉情而死,也就在那个时候,米凯轩得知自己也有心脏病。
“那么说,他不是移情别恋,他只是不想我和他的妈妈一样,选择自杀陪他下葬是吗?他是爱我的,是不是。”我大声的喊着。
莫言海把我的头压到他的胸前,不断地抚摸着我的乱发,而我却不停地哭。
“米凯轩说,有个人比他更爱我,你知道他是谁吗?”我问。
“知道,但你恨他。”
最终他并没有告诉我,那个人是谁。
米凯轩死了,我已经没有留在这里的必要了,我提出了回家。
莫言朵把我叫到了她的房间,她说:“你真的记不起来了吗?”
我疑惑地看着她,不懂她的意思,或许是不明白她为何会知道,没错,两年前,我失过忆,并不是完全的忘记,只是忘记了某些记忆罢了,可这个莫言朵是怎么知道的呢?
看着我的反应,莫言朵苦笑,她说:“如果不是因为他爱你,我真想一刀杀死你。”那表情很真,而我也看到她的眼睛露出对我的恨意。
“他是谁?”我问。
“他是谁?你恨他,可你知道吗,最可恨的人是你。”
不管我怎么问,她始终没有告诉我那个人是谁,我唯一知道的是那个人比米凯轩更爱我,而我却恨他。
在我陷入沉默的时候,莫言朵告诉我,我怀过孕,我再一次愣然,是的,妈妈说我在两年前怀过孕,后来不知道什么原因,孩子没了,那年我18岁。
“孩子是莫言海的。”这是我听到最不敢相信的话。

第六节记忆有点伤(1)
离开之前,我去了一趟精品店,我问老板,那水晶球是不是还在,老板说刚才被取走了,我奇怪的问他,这不是米凯轩订的吗,可米凯轩已经死了,又怎么会来拿呢?老板告诉我不是米凯轩订的,当他看到我的手链时,他说是订这条手链的人订的。
可我明明记得这手链是米凯轩送我的。
离开那天,是莫言海送我去车站,那天我很想问他,是不是曾经我怀过他的孩子,可最终我没有说过口,提着小小的行李箱,手里握着莫言海写给我的信,走上了大巴。
大巴开走的那一刻,我看向窗外,竟然看到莫言海的眼睛闪烁的泪光,而他的手里却捧着一个水晶球。
我拆开他给我的信,内容不多,只要几个字:记得要快乐。只是那字迹让我发抖,因为和木柱刻的一模一样。
我突然明白米凯轩口中的人是谁了,原来是莫言海。
可我依然理不清我和莫言海有什么往事,为何我曾经怀过的小孩会是他的,我与他的相识不是通过米凯轩吗?还是说我和莫言海早已认识,可为何莫言朵又说我恨莫言海呢?
大巴穿过隧道,撞上了一排护栏,顿时我陷入了黑暗之中。
我的头撕裂般疼痛,脑海里不断地闯进莫言海的身影,我看到了一个女人和我长得很像,她微隆着腹部,手里拿着一把尖长的水果刀,她一步一步地走向莫言海,再把水果刀刺进莫言海的身体。
莫言海没有痛呼,只是深深地看着她,眼里带着泪,声声地说着:“苏可歌,我爱你……”
在莫言海的晕迷的时候,她不断地向自己的腹部挥拳,直到小孩流产。
当我再次醒来的时候,我终于知道梦中那个和我长得很像的女人不是别人,而是我自己,原来我曾经想过我杀死莫言海。
在我的记忆中沉睡了两年的记忆,我终于知道了答案。

第七节记忆有点伤(2)
两年前
我和好友陈非非到城里买书,在书店里我认识了莫言海,他手里拿着一本我找了很久的书,我问过店长,这里只剩下一本了,而我知道来城里的机会不多。
我小心地拉拉莫言海的衣袖,问他能否把那书给我,他上下打量我一番,然后拿着书到柜台结账走人了。
“这什么人啊。”我指着他,真想臭骂。
“算了吧,城里的人都比较骄傲,下次出来再买吧。”陈非非了拉我。
没办法,人都走了,我气也没用,只有随手挑了几本书便到柜台结账。
出了书店,我与陈非非两人想要去找一家店面吃点东西,这时却发现莫言海靠在石柱上,正有一瞬没一瞬地看着我。
“原来这书是言情的啊,看来我是用不上场了,反正你喜欢,那我送你吧。”说完后,他把书给放到我的手上,随后离开。
在我翻开书的时候,我看到书上留下了一个名字,和一个电话号码。
就是这样,我认识了他,一个和我完全不同世界的男人。
更让人意料不到的是,我们居然相恋起来了,并很快地,我发现我怀孕了。
自我和莫言海相恋以后,陈非非变了,她对我不再像以前那么好,每次见到就像见到敌人一样,也说不上为什么,自那以后,她做什么事情都特别的针对我。
一日,我妈妈来看我,面对妈妈的到来,我很好奇,也很害怕,因为我怕她知道我怀孕的事情,可我没有想到的是她正是为了这事而来的。
“你这个不要脸的,居然做出这样的事情?”妈妈一见到我便大喊着。
“妈,我做错什么了。”我在掩饰着。
“这么小就怀孕了,这就对了吗?”妈妈骂着,一个耳光落到我的脸上。
妈妈是怎么知道我怀孕的?我没有告诉她啊,而且这事除了莫言海和陈非非之外,没有任何人知道的,妈妈是怎么知道的呢?
看着我那微微隆起的腹部,妈妈气极败坏地回家了。

第八节记忆有点伤(3)
有一个晚上,很冷,陈非非来敲我的房门,我看到她衣服凌乱,吓个半死,连忙把她带进房间,不断地问着她发生了什么事情,而她却只是哭。
我天生不会安慰人,看到陈非非哭了,我只能静静地坐在那里,等她哭完,她告诉我:“莫言海他不是人。”
她说莫言海不想我怀他的孩子,把消息告诉我妈妈,让我妈妈逼我打胎,可他没有想到我妈妈却没有这么做,然后他便威胁陈非非,叫她陪他睡觉,便让我生下这个小孩。
听了陈非非的话,我整个人不受控制的站了起来,拿着水果刀,奔向莫言海的家里。
我怎么也没有想到莫言海会这么对待我们的感情,既然做了就要认,为何还在如此的伤我?还要把我的朋友拖下水。
那时我脑子一片空白,只想到要替陈非非讨回一个公道,更要替我的感情申冤。
看到我的出现,莫言海有点惊讶,却还算热情,看到我那微微隆起的腹部,他脸上露出了欢喜,可当时我根本就没有注意到这点。
“你爱我吗?”轻轻地我问了一句。
那时我没有等莫言海回答,便用刀捅进他的身边,他没有痛呼,只是深深地看着我,重复着一句话:“苏可歌,我爱你……”
等我再次醒来的时候,我已经没有小孩了,而那段记忆也没有了,唯一有的是那张火车票,我不知道在我的身上为何会有那张火车票,似乎为了找回些什么,我一个人再次来到城里,也就是这时我遇到了米凯轩。

第九节原来这叫爱情(1)
我终于知道我为何会怀上莫言海的孩子了,而我也终于明白他为何会说我恨他了,原来我真的很恨他,可为什么别人都说他爱我呢?
伤得不重,我申请了出院,等我走到车站的时候,我却买了返城的车票,或许我该去问个明白。
来到莫言海的家,感觉到他家的气氛不太好,他的眼眶红红的,而莫言朵旁边的垃圾桶里却装满了擦过眼泪的纸巾,看到我的出现,两人错愣地站起来。
我走到莫言海的身边,我问:“我是不是怀过你的孩子?”
“是。”莫言海虽然疑惑我的问题,却老实的回答。
“那我问你,我怀了你的孩子是不是让你很生气?”
“不。”
我看着莫言海,把陈非非的话重复地告诉了他。
“陈非非,就是那个不要脸的女人,哼,那天我刚回到家,我看到她脱光衣服求莫言海要她,现在倒好,居然说莫言海威胁她。”莫言朵冷笑着。
我看着莫言朵,再看看莫言海,他的眼中只有真情。
我终于明白了一串的事情,原来一切都是陈非非步的局,而我却走了进去。
笑了笑,我转身,想要离去,我知道这坐城市不再属于我了,曾经这里有一个深爱着我的男人,而我却往他的胸口桶上了一刀。
我知道,我已无颜面对莫言海,我无法想象,这两年来,我当着他的面与米凯轩亲热时,他会怎么想,我不知道当我带着他托米凯轩转送的礼物向他炫耀那是米凯轩送我的礼物时,他的心会不会痛。
我明白他们所说的幸福是什么含意了。
米凯轩说我幸福是因为了他爱我,在他死后却有一个比他更爱我的人继续着爱我。
精品店老板说我幸福是因为有两个男孩在他的店里给同一个女孩买礼物。
那天和米凯轩在一起的女人说我幸福是因为了她知道米凯轩为了不让我为他的病而难过,找她演了一出戏。
……
“这么晚了,你要去哪里?”见我要走,莫言海拉住了我。
我回过头,看着他,眼泪夺眶而出,原来想要挣脱的,而我却冲进了他的怀抱。

第十节原来这叫爱情(2)
原来这叫爱情,有点刺痛,有点伤感,却依然幸福着。
春天来了,城市里显得非常的热闹,莫言海拉着我手,漫步在广场上,他说,晚上会有烟花,我说我喜欢看,然后他便坐在冰冷的石板上,再让我坐在他的腿上。
春暖会花开,只是今年的春天格外热闹,因为我成为了莫言海的新娘。
我想起了陈非非,打了个电话向朋友打探,朋友说陈非非坐牢了,是因为她看上了她的老板,她老板早已有妻在身,感情也不错,为了拆散他们,陈非非在老板娘的茶里下了药,随后老板娘和她家司机发生了关系。
医院检查出老板娘是受了药物的控制,才会情迷意乱,最后警方在陈非非的包里查到了剩余的药。
在莫言海的陪同下,我们到了当地的派出所,看到我和莫言海一同出现,我看到陈非非的眼里带着恨。
“朋友不是用来伤害的,如果朋友是建立在利用的立场上,我想我们已经不再是朋友了。”轻轻地,我对陈非非说。
“你们为什么还在一起,为什么你们都可以得到幸福,而我却不能。”陈非非就像发了狂一样。
“幸福是建立在感情上面的,你对待爱情,只付出心机,却不曾付出感情,又怎么会得到幸福呢?顺便再送你一句话吧,我和苏可歌已经结婚了。”
陈非非还要对我说什么,莫言海却在丢下话后,拉着我离去了。
爱是神圣的,不是真心的人是永远也不能走在一起的。

⑹ 字数少的当代短篇小说经典

欧美经典:
1《疾病解说者》
2《十一种孤独》看过之后,慢慢深思
3《宇宙奇趣》,《意大利童话集》同一作者
4 《万火归一》
科塔萨尔是拉美“文学爆炸”的代表人物之一,短篇小说大师!他从一个看似无足轻重、简单寻常的事件出发展开叙述,其中每一个词都在悄然扭转表面上的正常,渐渐抵达一个完全超出预料的情境!《万火归一》是其最具代表性的短篇小说集,由八个短篇组成,每一篇都是传世名篇。他优雅细密、玄妙迷人的文字能像上帝的手一样翻云覆雨,复制人类感觉与意识的质地,将你带入一个时空交错,如梦似幻的世界。
中国现代:
1《剪辑错了的故事》
是茹志鹃在粉碎四人帮之后写的短篇小说,通过正反对比手法,把现实和历史加以对照,揭露了极“左”思潮泛滥时期造成的虚假浮夸给党和人民带来巨大的灾难。
2那山那人那狗
3《十八岁出门远行》
是余华的成名作,最初发表在1987年第1期的《北京文学》上。小说选取的故事是一个十八岁的男孩初次出门远行所经历的生活片段,写了成长中的挫折与收获。它表达了人生是复杂而曲折的,在一个人成长的过程中,一定会遭遇到种种的艰难和挫折的道理

⑺ 中外名家作品,短篇小说,加赏析1000字左右

---《骆驼祥子》
老舍—一个伟大的人民艺术家,一个让后人永远敬仰的文学巨匠,一座永恒的丰碑。他一生创作了许多经典的作品,比如:长篇小说《离婚》,《老张的哲学》;戏剧《龙须沟》,《茶馆》,《春花秋实》;短篇小说集《火车集》,《樱海集》等等。但其中最著名的要算《骆驼祥子》了。
《骆驼祥子》这部小说以二十年代末期的北京市民生活为背景,以人力车夫祥子的坎坷悲惨生活遭遇为主要情节,深刻揭露了旧中国的黑暗,控诉了统治阶级对劳动人民的深切同情。祥子是北京旧三十年代一位青年车夫,善良,正直,他的理想是车,拥有一辆属于自己的车。于是,他省吃俭用,起早摸黑。三年之后终于得偿所愿,但是那时是抗战时期,北平乱成一团,祥子稀里糊涂地被抓去打杂,更痛苦的是他的寄托—车,也被夺走了。千辛万苦逃了出来,回到“仁和厂子”继续拉车。但是痛苦还没结束:厂主刘四爷的女儿虎妞看上了祥子,并诱惑他,祥子上了当,不得不娶了虎妞,不多久虎妞就死于难产。
从此以后祥子就堕落了,以前的善良正直不见了,他憎恨任何人。拉车也不去了,吃喝嫖赌的恶习也染上了,他可以为金钱出卖朋友,彻底沦为了行尸走肉。
祥子的悲剧,是他所置身的社会生活环境的产物。小说,真实地展现了那个黑暗社会的生活面目,展现了军阀、特务、车厂主们的丑恶面目,如果不是他们的迫害,祥子也不会从充满希望走向堕落,一个曾经勤劳坚忍,有着自己目标的人最后却沦为了社会垃圾----这不就是可悲的人生吗?也许这才是现实,残酷、悲哀、无可奈何。
理想和现实总是充满了矛盾,它们往往不能调和,然而它们却又同时存在。社会是现实的,它不会为了一个人的理想而改变,也不会是完美无瑕的。对于骆驼祥子,我感到遗憾,感到惋惜,也感到无奈,但也感到敬佩,我佩服他从前的坚强,他的上进。然而他最终没能战胜自己,没能战胜社会,终究还是被打败了。
虽然这只是一本小说,但是它折射出了人性的懦弱,毕竟能够一生都坚忍不拔的人是少数,但我们可以在追求的过程中慢慢改变。毕竟明天会怎样?我们都不得而知,但是我们可以把握今天。

⑻ 求1000字以内英语短篇小说!

《蒙娜丽莎》风波

On Tuesday August 11th, 1911, a young artist, Louis Beraud, arrived at the Louvre(卢浮宫) in Paris to complete a painting of the Salon Carre(卡雷沙龙,卢浮宫的画廊名). This was the room where the world 's most famous painting, the Mona Lisa by Leonardo da Vinci(列奥那多·达·芬奇), was on display. To his surprise there was an empty space where the painting should have been. At 11 o'clock the museum authorities realized that the painting had been stolen. The next day headlines all over the world announced the theft.

这一天是1911年8月11日,星期二,一位年轻的艺术家路易斯·贝劳德来到了巴黎卢浮宫的卡雷沙龙画廊完成一幅油画,在这条画廊里陈列着世界上最著名的油画——列奥纳多·达·芬奇创作的《蒙娜丽莎》。令路易斯感到吃惊的是,本该挂着油画的地方却是空空荡荡的。中午11时博物馆馆方意识到这幅名画已经被盗了。第二天全球各大报刊的头条新闻都报道了《蒙娜丽莎》被盗的消息。

Actually the Leonardo had been gone for more than twenty-four hours before anyone noticed it was missing. The museum was always closed on Mondays for maintenance(维修). Just before closing time on Sunday three men had entered the museum, where they had hidden themselves in a storeroom. The actual theft was quick and simple. Early the next morning Perrugia removed the painting from the wall while the others kept watch. Then they went out a back exit.

实际上,直到达·芬奇的这幅画被盗24小时后才有人发现此事。每逢星期一卢浮宫都要闭馆例行保养文物。就在星期天,有三个人进入了博物馆并藏在贮藏室里。他们的盗窃行动迅速而简单,第二天一大早,三个盗贼之一佩鲁吉亚从墙上取下《蒙娜丽莎》,其余两个为他望风,然后他们从后门溜走逃得无影无踪了。

Nothing was seen or heard of the painting for two years when Perrugia tried to sell it to a dealer for half a million lire(里拉). Perrugia was arrested on December 13th. Perrugia claimed he had stolen it as an act of patriotism(爱国主义), because, he said, the painting had been looted from the Italian nation by Napoleon(拿破仑). Perrugia was imprisoned for seven months. It seemed that the crime of the century had been solved.

《蒙娜丽莎》在被盗后的两年间一直杳无音迅,直到有一天佩鲁吉亚想以50万里拉卖给一个文物贩子时,人们才重新见到它。佩鲁吉亚于1913年12月13日被捕,他宣称偷《蒙娜丽莎》之举完全是出于爱国心。他说,卢浮宫的这幅画是被拿破仑从意大利抢劫来的。佩鲁吉亚为此被判了7个月的监禁,看来这个世纪奇案好像是解决了。

But had it? Perrugia was keen to claim all responsibility for the theft, and it was twenty years before the whole story came out. In fact Perrugia had been working for two master criminals, Valfierno and Chaudron, who went unpunished for their crime. They would offer to steal a famous painting from a gallery for a crooked(不诚实的) dealer or an unscrupulous(肆无忌惮的) private collector. They would then make a of the picture and, with the help of bribed gallery attendants(服务员), would then tape the to the back of the original(原始的) painting. The dealer would then be taken to the gallery and would be invited to make a secret mark on the back of the painting. Of course the dealer would actually be marking the . Valfierno would later proce forged(伪造) newspaper cuttings announcing the theft of the original, and then proce the , complete with secret marking. If the dealer were to see the painting still in the gallery, he would be persuaded that it was a , and that he possessed the genuine(真正的) one.

果真如此吗?佩鲁吉亚试图把这次盗窃案的全部责任都揽到自己身上。直到二十年后,整个事件的真相才大白于天下。事实上,佩鲁吉亚一直在为两个犯罪头目瓦尔菲尔诺和肖德龙工作。在这个案件中,另两个家伙一直逍遥法外。瓦尔菲尔诺和肖德龙经常从陈列馆偷窃名画提供给奸诈的商人或肆无忌惮的私人收藏家。他们先制作名画的赝品,然后向博物馆的工作人员行贿,以便在博物馆工作人员的协助下将伪造品粘在原作的背后,尔后他们再将文物贩子带到陈列室,并要他在要买的那幅画的背面做上秘密的记号。当然,事实上文物贩子只是在赝品的背面作记号。在此之后,瓦尔菲尔诺就伪造一些剪报宣称原作被盗,然后拿出带有秘密记号的赝品。如果买画的贩子看见画仍然在展出,偷盗者将说服他相信展出的画是赝品,而卖给他的才是真正的原作。

Chaudron then painted not one, but six copies of the Mona Lisa, using 400-year-old wood panels from antique Italian furniture. The forgeries(赝品) were carefully aged, so that the varnish(光泽) was cracked and dirty. Valfierno commissioned Perrugia to steal the original, and told him to hide it until Valfierno contacted him. Perrugia waited in vain in a tiny room in Paris with the painting, but heard nothing from his partners in crime. They had gone to New York, where the six copies were already in store. They had sent them there before the original was stolen. At that time it was quite common for artists to old masters, which would be sold quite honestly(合法的) as imitations(仿造品), so there had been no problems with US Customs. Valfierno went on to sell all six copies for '300,OOO each. Valfierno told the story to a journalist in 1914, on condition that it would not be published until his death.

肖德龙不仅伪造了一幅,而是六幅《蒙娜丽莎》。他用400年前古意大利老家具做油画板,所有赝品均经过了细心的老化处理,以使油画表面产生裂缝显得不干净。瓦尔菲尔诺指派佩鲁吉亚盗走《蒙娜丽莎》的真品并叫他躲藏起来直到与他取得联系。佩鲁吉亚一直带者那幅画首在巴黎的一间小屋里,可是他却一直未见同伙们的踪迹。原来瓦尔菲尔诺和肖德龙早已跑到了纽约,那里储存着六幅《蒙娜丽莎》的赝品。他们在原作被盗前就已将赝品运到了美国。在那个时代,艺术家们复制已故大师的作品是司空见惯的事情,而且复制品还能够合法地在市场上进行交易,因此复制品可以毫不费力地通过美国海关。在美国瓦尔菲尔诺以每幅300,000美元的价格陆续将这六幅《蒙娜丽莎》赝品出售。1914年瓦尔菲尔诺将事件真相透露给了一位记者,条件是只有等到他死后才能将此事公之于众。

Does the story end there? Collectors have claimed that Perrugia returned a . It is also possible that Leonardo may have painted several versions of the Mona Lisa, or they might be copies made by Leonardo's pupils. There has been a lot of controversy and argument about a 450-year-old painting, but after all, maybe that's what she's smiling about.

事情就此了解了吗?收藏专家们宣称佩鲁吉亚还回的《蒙娜丽莎》或许是赝品。或许当初达·芬奇创作了几个不同版本的《蒙娜丽莎》;或许这些《蒙娜丽莎》皆为达·芬奇的学生们制作的复制品。因此迄今为止人们对于这幅有着450年左右历史的名画,仍有着诸多的争议。也许,这就是蒙娜丽莎微笑的原因吧!

⑼ 求1000字到10000字的青春类小说(校园)

《仙度瑞拉的泪光倾城》《我的彩虹王子》《爱上无赖王子》 《深海里的星星》 作者:独木舟 《苍耳》 作者:乐小米 《锦夜》 作者:小狮 《你是我的独家记忆》 作者:独木舟 《后来我们都哭了》 作者:夏七夕 《夏有乔木,雅望天堂》作者:籽月 《积木城池》 作者:小狮

《会有天使替我爱你》

《默歌尽微凉》 作者:陌墨 《天使吻过这片海》 作者:陌墨《北极星下落不明》 作者:短发夏天 《青藤之凉》 作者:梅吉 《听说每一颗星球都会哭泣》 作者:短发夏天
《月光漫过珍珠夏》 作者:张芸欣

《天使街23号》

⑽ 推荐十部经典短篇小说

长篇小说往往篇幅长,容量大,情节复杂,人物众多,结构宏伟。短篇小说则篇幅短小精悍,情节简洁,人物集中,结构精巧。前者体现的是作者的叙事抱负,后者更体现审美与情趣。现在社会生活节制快,生存压力大,极少有人能沉下心来去啃“大块头”的世界名著。

所以,我推荐十部国内外经典短篇小说,闲暇时,耗二十分钟甚至三五分钟,享受文学经典给予人的慰藉,提高人文素养。好吧,这理由太巨大,换个小理由——打发时间,充实一下寂寞空虚冷的灵魂。

1《孔乙己》——鲁迅

推荐语:

有人问鲁迅,在他创作的30篇短篇小说中,最喜欢哪一篇,鲁迅回答说是《孔乙己》。《孔乙己》不但是鲁迅最好的短篇小说,也是中国乃至世界短篇小说的巅峰之一。

这篇小说,我们初中时就曾在语文课本中学习过,也许一辈子都不能完全读懂。孔乙己是一个非常饱满的艺术形象,在他身上集中了那个时代知识分子的悲剧,他身上折射了一个时代的悲剧。“大约孔乙己的确死了”,可是现在和将来还有无数孔乙己活着。

我们写作,或者与人交流时,如何用一件道具,表现一个人死要面子,穷困潦倒,好吃懒做?鲁迅只用了一件长衫,两句话。

“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

“穿的虽是长衫,可是又脏又破,似乎十多年没有洗。”

2《命若琴弦》——史铁生

推荐语:

小瞎子是老瞎子的徒弟。师徒以拉三弦琴说书为生。

小瞎子爱上了一位美丽的山里姑娘,还把初吻给了她,姑娘嫁了别人。老瞎子的师傅在临终前告诉他有一张复明药方,只要弹断一千根琴弦,这张药方就能让他的眼睛看到世界。

这张药方支撑着老瞎子坚持了几十个个春夏秋冬,老瞎子唯一的人生目标就是将一千根琴弦弹断,看到光明,看到山山水水,看到小芳。弹断一千根琴弦后,老瞎子发现复明药方不过白纸一张,他找到了失恋后的小瞎子,对他说:“是我记错了,是一千二百根,师傅记错了,记住,是一千二百根!”

命若琴弦,琴弦虽然坚韧却也亦断,这不就是我们丰盈又脆弱的生命吗?

3《古典爱情》—余华

推荐语:贫寒学子柳生入京赶考,在一座大宅的阁楼邂逅了富家小姐惠。屌丝逆袭白富美的桥断不回出现在余华的小说里。在故事的五分之二处,一副余华氏暴力美学徐徐展开。

“公子切记,不管榜上有无功名,都请早去早回。”后面的情节,可以拍成恐怖片了。

余华常自诩以川端康成为师,连这篇故事的男女主角的名字——柳生和惠,都是日本烂大街的名字。可是这篇故事的叙述语言极具中国古典美,情节一如既往,像一张散发血腥味的温和笑脸。残忍与瑰丽的外衣下,隐藏着淡淡的温情。

4《河边的台阶》——泰戈尔

推荐语:

第一,如果直接叙述一对男女的爱情故事,情节难免令人乏味。大诗人泰戈尔玩出了新花样,借助河边台阶的口吻讲一个女人等待苦行僧丈夫的故事娓娓道来。——“如果把发生的事情都印在石头上,那么,你就可以在我的每一个台阶上读到许多昔日的故事。你如果想听过去的故事,那就请你坐到我的台阶上来;只要你侧耳细听这潺潺的流水,你就可以听到过去无数动人的故事。我现在还记得从前发生的一个故事。那天也像今天这样。”

第二,爱情与信念的两难,苦行僧是爱自己的妻子的,世间安得两全法,不负如来不负卿?

民国电视剧里经常有这样的画面,一些仁人志士和美女发生关系后,都会深情地凝视着她,悲凉道:“奈何七尺之躯,以许国,再难许卿。”然后,提上裤子走人,给世人留下一抹倔强的背影,继续轰轰烈烈地闹革命。这也是爱情和事业的两难。

人生的两难实在太多,我高中的班主任有一天给我们上晚自习的时候,看了一下手表,已经22点30分了,冷不丁来一句,“我多想陪陪家人。”这也是两难。

人生那么多两难,还活着干什么?请看下一篇。

5《麦琪的礼物》——欧亨利

推荐语:

自诩文艺青年的人,如果没有听过“欧亨利氏结尾,”都不好意思和人打招呼。

欧亨利小说向来以“情理之中,意料之外”著称。

《麦琪的礼物》是一个富有戏剧性的故事:女主人公德拉和她的丈夫詹姆斯都很贫穷。他们都有一件最珍贵的礼物。圣诞节到来之际,他们为了给对方买一件与之相配的礼物,不惜卖掉了自己珍贵的东西。而他们所准备的礼物此时也失去了意义。

这对年轻小夫妻也是幸福的,因为有爱情。有了爱情,在贫富悬殊,人情冷暖的社会,可以找到安慰。无论老公或者妻子回家多晚,在城市的某间屋子里,都有一盏灯在等待者。活着干什么呢?少年少女们,先谈个对象再说吧。

6《套中人》——契诃夫

推荐理由:

“他也真怪,即使在最睛朗的日子,也穿上雨鞋,带上雨伞,而且一定穿着暖和的棉大衣。他总是把雨伞装在套子里,把表放在一个灰色的鹿皮套子里;就连削铅笔的小刀也是装在一个小套子里的。他的脸也好像蒙着套子,因为他老是把它藏在竖起的衣领里。”

我们都是套中人别里科夫, 我们都活在一个有一个套子里,从一个套子换了另一个套子。这个套子是鞋子车子,女子,屋子……

我们能看到别里科夫有形的套子,却看不到自己心里无形的套子。

7《我的叔叔于勒》——莫泊桑

推理理由:这又是一篇中学课文,十年前学习的课文,至今还受益匪浅。

从写法上讲,堪称现实主义创作经典,明暗两线,最终交叉;以语言,动作,神态刻画人物心理,作者述而不叙。再次就不再引用。

小说主题,令人心里悲凉。想起了中国的一句老话——“穷在大街无人问,富在深山有远亲。”这是古今中外,相同之处,放之四海八荒而皆准。

8《白象似的群山》——海明威

推荐理由:

海明威常言自己的创作是冰山理论。。他以“冰山”为喻,认为作者只应描写“冰山”露出水面的部分,水下的部分应该通过文本的提示让读者去想像补充。——“冰山运动之雄伟壮观,是因为它只有八分之一在水面上。”

《白象似的群山》是海明威的短篇小说代表作,文字简约到不使用一个形容词。文中男女每一句话,都能让人有很多种猜想。

海明威是最能将感情藏自文字背后的作家。准确的说,《白象似的群山》里的文字只能占到小说八分之一,另外八分之七是隐藏在文字后面的感情。

这种写法非常累,但是文字却非常有张力。

9《竹林中》——芥川龙之介

人性中的阴暗乃是世界上最可怕的事情,这就是《罗生门》告诉我们的真相。《竹林中》是芥川龙之介短篇小说合集《罗生门》中,我最喜欢的一篇。多年以来,我看过十几遍了,还没确定谁是凶手,想想真是令人毛骨悚然。

无论多襄丸、妇人、还魂的武士,还是樵夫,他们的叙述究竟谁最接近真实?

这种写法,我称之为“横看成岭侧成峰”。金庸的《雪山飞狐》就抄袭了《罗生门》的写法。好吧,我说错了,是向经典致敬。

10 ,《一块牛排》——杰克·伦敦

推荐理由:

杰克·伦敦是我成年后读的第一个美国作家,《热爱生命》里那个与艰苦环境搏斗,求生意志逆天的那个采金者;《马丁·伊登》里爱着白富美,心怀作家梦想,看透资本主义本质,生无可恋,绝望自杀的水生;《白牙》和《野性的呼唤》里,狼与狗的互相融合生成。

杰克·伦敦深受尼采超人哲学的影响,无论是野兽,他字里行间透漏着一股汗淋淋的男子汉味道。在杰克·伦敦笔下,野兽,荒原,饥饿,海啸,恶徒都不要怕,生命本能的力量会让你战胜他们。

这篇《一块牛排》却是例外,中年贫困的拳击赛汤姆·金无法战胜年轻力壮的对手,无法赢得比赛,付房租,养活老婆孩子。

正是:长江后浪推前浪,前浪死在沙滩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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