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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篇小说乡村读后感

发布时间: 2023-02-09 04:19:22

『壹』 莫泊桑短篇小说的读后感600字

莫泊桑短篇小说的读后感600字(通用10篇)

读完某一作品后,相信大家的收获肯定不少,不妨坐下来好好写写读后感吧。可是读后感怎么写才合适呢?以下是我精心整理的莫泊桑短篇小说的读后感600字,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莫泊桑短篇小说的读后感600字1

这个寒假我在老师的推荐下细细品味起《莫泊桑短篇小说集》。莫泊桑,全名居伊·德·莫泊桑,19世纪后半叶法国文学大师,优秀的批判现实主义作家,以高超的技艺把短篇小说艺术提高到空前的水平,被评论家誉为“明晰法语的典范”和“短篇小说之王”,与美国作家欧·亨利,俄国作家契诃夫并称为“世界三大短篇小说家”。

莫泊桑患有严重的神经疾病,终身未娶,一生放荡不羁,于1893年,在巴黎与世长辞,年仅43岁。莫泊桑生命虽然短暂,却是法国文学史上绝无仅有的高产作家,一生著有中篇小说三百一十篇,另著有六部短篇小说,这在当时的文坛是绝无仅有的。

而这本书精选了莫泊桑不同背景创作的二十五篇名作——所有著名代表作均已包含其中,书中含有轰动当时文坛的最为出色的短篇小说《羊脂球》。《羊脂球》讲述的是在普法战争期间,几个逃离战争的人们。逃离者们从不同的地方来,聚坐到一辆马车上,大家分属不同的阶层,在逃离过程中的表现自然各不相同。

有趣的是:身份尊贵的人并不比别人有修养,比如老板,居然还偷东西,占完便宜就不认人等等。特别是高潮的地方,当需要大家作出牺牲时,那些所谓尊贵的人们没有一个愿意或敢于站出来伸张正义,不但不担当甚至一点不愿付出,反而鼓励或怂恿他们都瞧不起的、身份最为卑微的“羊脂球”为大家作出牺牲时,在危机过后便忘思于前了。

在这篇《羊脂球》中,作者写道:“黑暗中,羊脂球一直在哭泣,在两段曲调之间,有时会传出一声她的呜咽——那是她终于不能抑制的悲泣”。这是对主人公内心情绪细腻的刻画描写,反映出那个时代各个阶层之间的关系,这种在自然中酝酿超凡的艺术风格对后世产生了极大的影响,在现当代的影视和运用。

由此可见,文学是多么伟大啊!

莫泊桑短篇小说的读后感600字2

莫泊桑一生坎坷,写这本著作时已经带病在身,因而,他的作品是悲伤、愤怒的,从中有夹杂着喜悦。

令我过目不忘的文章叫《项链》。文中讲述一个女人,相貌姣好,却出生于一个贫困家庭,嫁给一个小职员。她经常幻想,自己的家豪华,后许多仆人,自己是个美丽的富太太。她始终觉得,这是她生来必须享有的。

有一次宴会,她去了,穿上自己缝制的衣服,向蚝油借来的宝石项链。悲剧发生了!就应为风光而借了项链,因为兴奋而丢了项链,因为无奈而买了一条一样的项链,因为还债而平明挣钱。十年后,她已不在是她,是个苍老、凶悍的女人。然而,她磨练了自己,使之更加坚强。

她有遇见了老友,坦白了真相,可是,她的好友说那是条假的!故事在惊讶中结束。谁都没想到,一个女人,就因为一条假项链而改变了人生。她面容苍老,对生活不再抱有幻想。只对当日风光宴会中的自己怀念在心。

这篇文章似乎是个冷笑话,笑那个女人的贪心、愚蠢。其实,她在饱受艰苦中最终获胜,虽然最后是个遗憾。这就是莫泊桑的写作风格,悲中带喜。整本书带着强烈的悲愤气息,反映了当时的战乱似乎每一个成名的作家都在战争中度过,满腔热血,文章揭示的主题都是差不多的。看来,只有在米难中才会成熟。

还记得《项链》一文中后这样一段话“‘是的。你没有发觉这一点吧,是不是?两串原是完全遗言法的。’说完她脸上显出了微笑,因为她感到一种足以自豪的、天真的快乐。”是的,人们为何不尝试在压迫中不得不磨练自己呢?最后,是满足、释然的笑容。多么愉快啊!

这本书的每一篇文章似乎都处于一个家掉、一个主题。然而,读起来不感乏味,志向一直读,以满足自己对书的渴望。这才是作者写好这本的成功之处,至少我觉得是这样。

莫泊桑短篇小说的读后感600字3

莫泊桑是世界著名的短篇小说家,有“世界短篇小说之王”的美称。最近,我读了一本《莫泊桑短篇小说》,这本书中有许多他的短篇小说,如《羊脂球》、《项链》、《等待》、《幸福》……其中最令我印象深刻的就是《项链》了。

《项链》讲了一位名叫玛蒂尔德的妇人,她长得十分漂亮,但生活条件并不好。每当看见别人穿着美丽的衣服,戴着华贵的珠宝,就总幻想自己也有,从此便成为了一个爱慕虚荣的人。在一次舞会上,玛蒂尔德想让自己成为整个舞会中最美的,便向富裕的好友弗兰斯基太太借了一条钻石项链,可是当舞会结束时,那条钻石项链却再也找不到了。于是她与自己的丈夫只好四处借钱,买了条一模一样的还给好友,并用十年光阴偿还了所有债务,可她却听到了一个惊人的消息——那条她当初借的项链其实只是件仿冒品,根本不值几个钱。

唉,都是爱慕虚荣惹的祸啊!在我们的生活中,又何尝没有这样的人呢?像我们班的一些同学,看到别人吃好吃的,穿名牌,就吵着父母也给自己买,尽管自己家里条件并不好,生活并不富裕,却依然“意志坚定’。依我看,我们现在还只是个孩子,根本没有必要互相攀比什么,只要在生活中吃得饱,穿得暖就已经足够了。我们千万不要做一个爱慕虚荣的人!

莫泊桑短篇小说的读后感600字4

这个星期,我看了《莫泊桑经典短篇小说》。其中的故事有非常多,有《羊脂球》、《等待》、《幸福》、《项链》、《我的叔叔于勤》。他的短篇小说构思别具匠心,情节变化多端,描写生动细致,刻画人情世态惟妙惟肖,令人读后回味无穷。

其中,短篇小说《幸福》让我记忆犹新。文章讲的是一对法国夫妻去科西嘉岛上旅游,那是一个蛮荒的小岛,这对他们来说,比美洲还要陌生,还要遥远。一天,他们步行了十个小时之后,在傍晚时分,来到了一座孤零零的小屋跟前。接待他们的是一位老妇人,她神态端庄,衣着整洁。经过了解之后她是法国本土人,在那里一个人生活了50年。接下来就是他们的一段谈话,一段关于幸福的谈话。

这个故事让我懂得了如果要追求一样东西,那么我们就应该放弃金银首饰、绫罗绸缎、风雅标志、华丽软榻以及帷幕垂垂、奢华的生活、香气暖暖的闺房,甚至放弃一切所自己已有的东西。我们所梦想的一切,日日夜夜期待的一切,永远希望的一切。其他的一切事情或者东西都无关紧要,只要得到想要的东西,抛弃一切都行。生活中,我们要学会放弃一些,这样才能得到更多的一些。只要我们努力,肯定会得到。

莫泊桑短篇小说的读后感600字5

在新的一年,读新的一本书,这本书的名字叫《莫泊桑短篇小说》,19世纪法国著名作家莫泊桑描绘了一个又一个动人的景色和故事,别人所写不到的他几乎全写到了。令我回味无穷。

我最喜欢的故事是《西蒙的爸爸》这个故事讲了西蒙因为没有爸爸被别人嘲笑,他实在忍不住这么大的压力,就像跳河自杀,在千钧一发之际,菲利普来到了西蒙的身边,答应他做了他的爸爸。这让西蒙恢复到往常的开朗。这篇文章让我深刻了解当时西蒙母亲与西蒙两人在当时的镇上受尽别人的冷嘲热讽,受尽别人白眼那种痛苦而又挣扎的心情,西蒙在学校又受尽同学嘲笑,被同学殴打,只因为他没有爸爸。就算一个父亲去世的孩子在西蒙面前也得意洋洋的说;“我的爸爸在墓地里”。这一句句的生硬的话语把西蒙的心深深刺痛了,可世上也有善良的人——菲利普,他让这个小家庭摆脱厄运的缠绕,让他们的脸上重回快乐。当今的社会也有欺凌弱小的人,也有富有爱心体谅他人的人。

就像2008年汶川大地震一样,地震发生不久,全国各地许许多多的爱心人士都献爱心,捐款,把我们中国人的心紧紧连在一起,让我们看到患难见真情团结让我成为可以抵御一切困难的万里长城。真善美是世界上永恒不变的美德,莫泊桑所写的每一篇都没离开过它。

让我们多读读这本书,寻找当今社会的缺陷和人类道德的不足,再去创造一个崭新的生活吧!

莫泊桑短篇小说的读后感600字6

寒假里,我阅读了《莫泊桑短篇小说》。这本书,是莫泊桑一生小说的集结,其中的许多篇章都流传甚广,影响了许多读者。而莫泊桑本人,也是一位伟大而不浮夸,张扬而不俗的文学天才,甚至可以说,他是十九世纪法国的“短篇小说王”。

在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就是《羊脂球》和《项链》。

羊脂球是个妓女,一向不受人们待见,特别是那些虚伪自大的人。文章的开头到结尾,一直都在用形象、巧妙的语言刻画那些看似贵族人的嘴脸,而身份低微的羊脂球却是一个善良而大方的人,她愿意与那些瞧不起她的人分享食品。

这个胖姑娘虽被人叫做妓女,但她仍有一颗爱国之心。当时一名普鲁士军官扣留了羊脂球和那些“贵族”,要求羊脂球陪他过夜,羊脂球拒绝了,但这又引来了其他人的不满,他们自私心太强,逼羊脂球牺牲自己,可怜的羊脂球,这个胖姑娘不得不做出了让步。但这并没有换来他人的感谢,他们个个换了一副脸,个个疏远她,不屑与她讲话。

在现在的社会中何尝没有这样的事?翻脸不认人,在需要别人的时候毕恭毕敬,不需要别人的时候便把别人远远地甩在后面。就像《羊脂球》中那些所谓的上流人,对自己的所作所为丝毫没有感到羞愧,而是恬不知耻地任凭自己的内心肆意妄为。

所以现在的人都应该思考一下,当我们面对利益时,是应该“见利忘耻”,还是要坚定自己的信念,做一个正直的人。

《项链》则主要讲述了家境并不富裕的马蒂尔德为了参加教育部长举办的晚会,把丈夫准备买鸟枪的四百法郎买了衣裙,又和伏莱仕洁借了一串钻石项链。

在晚会上,她得到了极大的关注,内心十分满足。可令她惊奇地是,项链竟失踪了。为了还项链的钱,她和丈夫整整奋斗了十年,浪费了大好的青春年华,过上了穷困潦倒的日子。多年之后,他的朋友告诉她当年那条项链是假的,这更令读者出乎意料。

故事情节曲折多变,内容极具讽刺性。这告诉我们,即使不富裕,也不像现在变成一个满目苍夷的妇人。所以,只是幻想生活而不付出劳动,是不会真正快乐的。我们要努力奋斗,开辟美好的未来。

读了莫泊桑的小说让我深刻地意识到,要认真地审视这个社会,忘掉虚荣,抛却贪念,只有这样,社会才会变得更加和谐。

莫泊桑短篇小说的读后感600字7

《莫泊桑短篇小说》这本书我已经阅读过很多次了,第一次在书店看到这本书,认为是名人的作品,觉得有必要读一读。看了之后就被深深地吸引了。这本书,没有太过于华丽的辞藻和语句,十分平淡,甚至有些庸俗,但也正因为如此,它读起来才更平易近人,更加现实和亲切,十分有趣。我很认真地阅读,从中体会作者的写作方法。

又一次读,我自以为已经把这本书读透了,但老师说:“体现这本书的价值的是它的语言特点和人物描写的手法,要再一次去细细地体会,你一定会发现新的东西。”显然,我以前只关注了它的语言方面的特殊之处和故事的趣味,并没有看它的人物表现的手法。我又从头开始,去品读书的巧妙的描写手法,果然收获了以前没有发现的东西。

莫泊桑的人物描写可谓是出神入化,它的小说基本上都是写资产阶级小市民、小职员的日常生活,原来十分平淡无趣的素材,经过他的妙笔,变得津津有味。他运用大量的语言描写和心理描写,把人物刻画的活灵活现,人物的一举一动都若电影片一样,不知不觉地浮现在读者的脑海中,栩栩如生。因此才让读者读的有趣。

由于莫泊桑亲自经历过普法战争,对战争的见闻十分丰富,所以他大部分作品都是以普法战争为背景的。想《羊脂球》,就是描写当时法国一行人逃亡的事件。书中对那一行人各自的性格、神态描写十分细致又生动有趣,比喻的修辞手法应用的也和巧妙。很沉重地体现出了羊脂球的痛苦无奈和那一行人的卑鄙、忘恩负义。《两个朋友》也是以普法战争为背景,这两个人的正义、爱国之心让人十分敬佩,作者运用了许多反面人物来衬托出他们的正直。

这些短篇小说大都批判了人性的贪婪、罪恶与黑暗,指责了资本主义社会的卑贱和战争给人民带来的痛苦。但也有正义和善良的`人,他们为了祖国献身,为了坚贞的爱情抛弃一切。它们让我体会到了很多。让我明白了这个社会确实存在一些黑暗的东西,但只要我们做好自己,做一个正直善良的人,我们感受到的社会就是快乐的,美好的。这就是《莫泊桑短篇小说集》带给我的。

莫泊桑短篇小说的读后感600字8

今年寒假,我读了《莫泊桑短篇小说》。这本书主要由莫泊桑的三十篇短篇小说组成。莫泊桑的短篇小说,着重描写了人间百态:人情冷暖、世态炎凉。从他的作品中,我们可以深刻了解19世纪法国的历史、文化和习俗。而他对人性的剖析又是那么的深刻。在这本书中,给我印象最深刻的,就是《我的叔叔于勒》这篇。

在这篇小说中,作者以第一人称描写了一个破落的中产阶级家庭。他们的生活拮据、困窘。但他们又幻想着能过上富裕、体面的生活。他们全家都期盼着远在美洲的于勒能给他们带来大笔的财富,让他们从此过上体面、富裕的生活。这时,于勒在他们心中,就成了神一样的存在,成了他们的精神寄托。他们无比盼望着于勒的归来。

可是,一个偶然的机会,他们遇到了真正的于勒——一个衣衫褴褛的牡蛎贩子。这时,神的形象轰然倒塌。他们唯恐被于勒认出来而避之不及。他们对于勒无比嫌恶,甚至连“我”给了于勒一点小费,都被父母亲责骂。

这篇小说,通过对“我”的父母对于勒前后的截然迥异的`态度,充分反映了当时法国人的势利、庸俗和冷漠。

这虽然是一篇写于19世纪的小说,但其中的人物性格,在我们现今的社会中,也不乏存在。莫泊桑通过对这种社会丑恶现象的深刻揭露,从而来教育人们应该积德行善,富有爱心。他的作品,对我们现在的人们,同意有着深刻的教育意义!

这真是一本好书啊!

莫泊桑短篇小说的读后感600字9

前几天,读了《莫泊桑短篇小说》,感触颇深。

莫泊桑所写的小说反映了当时社会人性的冷漠、刻薄,社会思想的不成熟、不公平,对底层劳动人民的蔑视剖析,反映了当时人虚荣骄傲的人性弱点,从中让我们得到了这些启示。

莫泊桑短篇小说中的题材是多种多样的,在他的作品里,有着形形色色的社会生活。像战争的溃败,上流社会的喜庆游乐,资产者的聚会,官僚机构的“例行公事”,小资产阶级家庭的日常生活,宗教仪式与典礼,酒馆x院里的喧闹……无一例外都有着形象的描绘,都能使人陷入深刻的思考之中。社会各阶级各阶层的公共人物,从上层的贵族官僚、企业家,到中间阶层的自由职业者,到下层的工人、农民、流浪汉以至乞丐、妓女,都得到了十分鲜明的勾画。在法国广阔的天地中,从巴黎闹市到外省城镇以及偏远乡村与蛮荒山野的风貌人情,都有着细致入微的生动写照。

我认为朴实、自然是莫泊桑短篇小说的一个最明显的、最重要的标志,在选材上,莫泊的短篇小说大都以日常生活的故事为内容,就像是在给人们讲述一件刚发生不久的事情一样,在平淡的语言中含有莫泊桑自己对这个社会的评判或者想法,又给人们留下了想象的空间。在他的文章中,找不到那些华丽的词藻,他总是以一些十分细微的、十分隐蔽的线索,将一些不起眼的小细节十分巧妙地串连在了一起,一步一步地将读者引入文章的中心区域,一点一点将自己的情感潜移默化地感染着读者。就像书中《一家人》这篇文章,几乎没有任何情节可言,但是莫泊桑却生动入微地表现了他们的精神面貌。或许这种生活状态是一种生活现实,但这些我们观察不到的细节,作者却能一一明列,环环相扣。

在文章的写作中,莫泊桑不拘泥于所有的条条框框,他挣脱了一切束缚,将自己的思绪随意地挥散在纸上。他所描写的,有时是一个故事,有时又是生活中某一个片断,或者是某一瞬间,或者是一段心理活动,又或者是一种精神状态。正是以这种优美的语言,那些平实不起眼的情景便化成了莫泊桑笔下的小镇情貌、田舍风光等自然景色,从而给人们眼中呈现了一幅幅构思清晰的图画。

莫泊桑把短篇小说艺术提高到了空前的水平,他抛弃了一切常规,以平实的语言使人们感受到了真挚的情怀。

真善美是世界上永恒不变的美德,莫泊桑所写的每一篇都没离开过它,他希望世界上的人都有美好的品德。读了莫泊桑的文章让我更认真的审视自己和这个社会,去掉人性的贪念,虽然这很难,但去掉一点去掉一点,这个社会会变得更加和谐。

莫泊桑短篇小说的读后感600字10

《莫泊桑短篇小说》收入了多篇莫泊桑的代表作品,其中包括《项链》《羊脂球》等经典名篇。

本书中短篇小说所描写的生活面十分广泛,它们构成了19世纪下半期法国社会一幅全面的世俗图,包括普法战争,巴黎的小职员的生活与法国诺曼底地区的城乡风光与琐事。所以当你在读这本书的期间,肯定会被莫泊桑那引人入胜的情节所吸引。

当然,莫泊桑在写作的道路上并不是一帆风顺,在他还未成名时,便遇到了一个令他焦急万分的问题。原来,他从小酷爱写作,并孜孜不倦地写下了许多作品,但这些作品并没有什么特色,因此一直没有成名。莫泊桑很疑惑,便去找他的师父福楼拜,希望能通过福楼拜的指导解决这个问题。于是福楼拜便让他去观察自家门前来往的马车并记录。然而,莫泊桑并没有发现马车有什么好写的。于是,他登门再次拜访,通过福楼拜的又一次的点拨,莫泊桑终于找到了写作的技巧,从门前经过的马车身上获得了丰富的材料。在那之后,他通过孜孜不倦的学习与努力,积累了许多素材,并以短篇小说《羊脂球》一举成名,成为了“世界三大短篇小说巨匠”的其中之一。

读完,《莫泊桑短片小说集》,让我明白了他为何会举世闻名,同时也让我若有所思,一个小职员与著名作家之间的联系少而极少,但莫泊桑硬是让一个小职员变成了小说巨匠。并让我们明白了只要肯付出努力,就会有收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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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贰』 莫泊桑短篇小说 读后感

2)《莫泊桑短篇小说选》读后感
莫泊桑所写的小说反映了当时社会人性的冷漠、刻薄,社会思想的不成熟、不公平,对底层劳动人民的蔑视剖析,反映了当时人虚荣骄傲的人性弱点,从中让我们得到了这些启示。
在读《西蒙的爸爸》时,我深刻的感到当时人封建思想的浓重,西蒙虽是个小孩可却承受了外界对他“强大”的压力——说他没有爸爸,小小的身躯哪经受的住那样唾沫星子的狂轰乱炸,他的心渐渐扭曲让他有了跳河的想,也就在这千钧一发之际一名身材高的工人菲利普来到了他的身边,给他了力量并答应做他的爸爸,这让西蒙的脸上又重回了往常微笑。这篇文章让我深刻了解当时西蒙母亲与西蒙两人在当时的镇上受尽别人的冷嘲热讽,受尽别人白眼那种痛苦而又挣扎的心情,西蒙在学校又受尽同学嘲笑,被同学殴打,只因为他没有爸爸。就算一个父亲去世的孩子在西蒙面前也得意洋洋的说;”我的爸爸在墓地里”。这一句句的生硬的话语把西蒙的心深深刺痛了,可世上也有善良的人——菲利普,他让这个小家庭摆脱厄运的缠绕,让他们的脸上重回快乐。
当今的社会我想与莫泊桑笔下的社会也差不多吧!也有欺凌弱小、专横跋扈之人,也有富有爱心体谅他人的人。在去年5月12日四川汶川地震后,民众自发的捐款捐物活动接连不断,这一次重大地震把我们中国人的心紧紧的连在了一起,让我们看到患难见真情,团结让我成为可以抵御一切困难的万里长城。
真善美是世界上永恒不变的美德,莫泊桑所写的每一篇都没离开过它,他希望世界上的人都有美好的品德。
在我们所学过的《项链》中,描绘的是一个爱慕虚荣的女人——玛蒂尔德。女人的欲望是无止境的,她有了华丽的衣服后又想要珠宝首饰来引人注目。当时也就是这样的社会,社会中的女人只要凭相貌就能找个好人家一生过着纸醉金迷的生活,她们的资本就是长相,可玛蒂尔德是个例外。莫泊桑花了很大的篇幅写玛蒂尔德为了能在宴会上吸引众人的眼球,在宴会之前精心的打扮,她对赞扬的渴望,对进入上流社会的向往,都是为了与后文玛蒂尔德丢了项链之后一改以往性格,变得勤劳、善良、节俭、朴素形成强烈的对比,并提出个人观点赞扬玛蒂尔德敢于承担、坚毅的品格,对她以前总有不切实际的想法表示否定。从玛蒂尔德这个小人物映射出当时社会风气的堕落,人们只是寻求物质上的满足而在精神上去是低下的。
读了莫泊桑的文章让我更认真的审视自己和这个社会,去掉人性的贪念,虽然这很难,但去掉一点去掉一点,这个社会会变得更加和谐。
3)《莫泊桑短篇小说选》读后感
趣,想好好读这篇文章,由于种种原因,我一直没有读成,竟也淡忘了。后来初中又教了《我的叔叔于勒》,渐渐想起了莫泊桑。终于在前几天,我从学校图书馆借到了《莫泊桑短篇小说精选》,花了几天的时间,我通读了这本书,感触很大。
这本书开头的一篇就是《羊脂球》,这让我兴奋不已,终于可以读他的成名作了。等我读完这本书,发现它中大多数文章是以英法战争做背景的,所有的文章都讲述了一种社会现象。我把《羊脂球》读了一遍又一遍主人公无疑是以另一种方式表现了她对侵略者的仇恨和蔑视,羊脂球曾因于普鲁士人同在一所旅馆为由,拒绝过高尼岱。可想而知,她根本不可能答应侵略者的无耻要求,然而她最终还是为了他亲爱的“同胞”屈服。而那些道貌岸然的上流社会的旅伴,在利用她通过了普鲁士人关卡之后,彻底的抛弃了她,甚至还嘲笑她的牺牲行为。我愤怒了,想到在开头,女主人公曾经无私地把自己的食物给大家吃,在结尾却被大家嘲笑,一点吃的都没有,只能看着他人吃,我觉得女主人公真的非常可怜。女主人公是一个被出卖了的英雄,一个有着贞德姑娘那样的坚强意志和爱国热忱的高大形象,那些与她同车有钱或有权的“同胞”真像当年他们的祖先出卖贞德一样抛弃了她,这是一个民族的悲剧。表现了莫泊桑的爱国主义。
莫泊桑的小说是对上流社会的鄙视和厌恶,对于小资产阶级,也同样提出批判,比如《项链》中的罗瓦赛尔夫妇被一次部长举办的晚会葬送了十年的青春,若不是虚荣心作祟,玛蒂尔徳不会向朋友借项链,也不会在丢失项链后买一条完全相同的陪给朋友而落入高利贷的陷阱,就此开始了艰辛的生活。最令人心酸的是玛蒂尔徳在还清欠款之后偶遇借给项链的朋友时那种轻松,自豪的心情,在她看来,为了支撑门面而付出的牺牲终于得到了体现。《骑马》主人公为全家组织的唯一一次郊外活动,因其出风头的可望而尴尬收场——他撞到了一个老妇人,后者声称从此丧失了劳动能力。他被迫担当起了赡养老妇人终生的责任,对于生活本不宽裕的家庭,这天异于雪上加霜,另外还有其他的,这些都是莫泊桑对社会的不满,也可以突出他是多么关心国家,以笔来当武器,来诉说社会的不足。另外,在普法战争爆发,莫泊桑受爱国主义感染,手持猎枪深入密林展开游击活动。也可看出他的爱国。
我们也要学习莫泊桑爱国,指出国家缺点,关心国家,为国争光。以国家的大任为己任。

4)《莫泊桑短篇小说选》读后感
语文阅读篇目本月是《莫泊桑短篇小说》,结果令我郁闷至极,原因是想都没想就读的契诃夫的作品,然后非常认真地用两个小时完成了一片气势恢宏的,构思巧妙的读后感,结果意识到错误的时候为时已晚啊啊啊!!!及时赶制一片,结果还被置顶精华,非常神奇,发上共享下~
这篇小说主要讲述了主人公格里勃兰先生为全家组织郊游。他们家贫困,夫妻两人均是没落贵族,有两个孩子,生活十分困苦。格里勃兰先生获得了一笔额外报酬,于是组织了一场郊游。因为他想显摆自己,出风头,结果骑马撞到了一位老妇人。老妇人原本是家政服务人员,结果声称因此丧失劳动能力。于是格里勃兰先生被迫担当起赡养老妇人的终身责任。这对于这个本不富裕的家庭,简直是雪上加霜……
读完此文,思维过程基本是这样的:这老女人真没人品——>她也是被逼无奈啊——>唉,还是应该低调。
的确,这个老妇人很没有人品。本身已经康复了,但是依然装病,骗取格里勃兰先生的赡养费。其中有一段描写读完令我感到非常恶心……文中说:
“从早到完她不停嘴的吃,慢慢的胖了起来。她很快活的和病人谈天说地,好像已经习惯于这种不走不动的生活,就仿佛经过了五十年的上下楼梯,拍打褥垫,上楼送煤炭,这儿扫扫那儿刷刷的生活,这是她分所应得的休息。”?
作者将老妇人的形象描写得仿佛吸血鬼一般,或者说一头猪一样,整天除了吃,除了享受,其他别无所求,让我想想就觉得恶心……而且作者还写道:
“她听凭他们检查,听凭他们摸、按,一面睁着刁钻得眼睛偷偷看他们。”
可见老妇人的狡猾,为了能继续骗取赡养费,不惜一切手段,用尽计策,小市民那种狭隘、自私的性格被展现无疑。
所以,为人处事,人品第一。虽然装病别人也不能把你怎么着,欺骗别人或许不会被发现,但是在不劳而获的同时,自己的人品、尊严、人格也随之消失殆尽……以人格换利益,不顾别人的感受,只图自己享受,万不可取!
但是,反过来想,这也是社会逼迫的啊,老妇人说不定也和很多人一样,奋斗了一生,用尽了自己所有的精力在社会上打拼,结果不还只是那微薄的收入和困苦的生活?生活没有任何希望可言,她早已麻木,早已无奈,当然对于这个可以让自己生活发生巨变的机会,她必然会抓住。自然不会管和她命运一样的格里勃兰先生的处境。社会环境造就人,这一点也不错

『叁』 故乡读后感

当品味完一本著作后,相信大家的视野一定开拓了不少,为此需要认真地写一写读后感了。但是读后感有什么要求呢?以下是我帮大家整理的故乡读后感范文(精选12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故乡读后感1

看完鲁迅先生的《故乡》,我顿时觉得有些失落。鲁迅的儿时好朋友闰土,经过漫长的时间不见,竟与鲁迅存在着一层“可悲的厚障壁”。刚要与闰土再见面时,鲁迅是多么期待!而使他沉在心中多年美好的记忆又从新浮起。可见到闰土后,却发现闰土与他疏远了,鲁迅感到非常难过,也为这个间隔而感到失望。

我想,闰土也并没忘记和鲁迅儿时的快乐时光,只是他觉得不能像儿时那样“不懂事”,他们有着阶级的差异,在那时,他们有着大人们所没有的天真。仔细品味他们的话,小时候的“闰土哥”“迅哥儿”以及长大后的“闰土哥”“老爷”这其中有着多么微妙的变化啊!变的是闰土,他忘记了童年的真诚的友谊,这样,他就失去了一件宝贵的东西。

《故乡》中描写了“回忆中的故乡”和“眼前的故乡”,两方面形成鲜明对比,突出了主题。这个对比又是由一系列的对比描写组成,包括少年闰土与中年闰土在语言、外貌、行动和心理上的对比;杨二嫂由“豆腐西施”变成“圆规”的对比;少年闰土跟“我”的友谊与中年闰土跟“我”的隔膜的对比;“我”跟闰土的隔膜与宏儿想念水生的对比;以及苍黄的天底下萧瑟的荒村与月夜西瓜地的美景的对比,等等。通过这一系列对比,不仅表明在苦涩严峻的现实生活面前,作者梦幻破灭的悲凉心情,更抒发了对人与人不再隔膜的“新的生活”的期盼,从而充分表现了小说的主题。

虽然鲁迅书上说他离开自己的故乡没有特别不开心的,但是他的心里还是挺舍不得那儿的,舍不得那儿的人们,舍不得那儿的环境。舍不得那儿的点点滴滴,他一定很痛苦,因为他深爱自己的故乡!深爱自己的祖国!他希望自己的故乡自己的祖国能快点强大起来,人民富裕起来!

最后,鲁迅通过自己的想法结束了这篇文章,他想告诉我们,无论我们身在何处,心中一定要时时装着自己的家乡自己的祖国,因为她是我们永远的母亲!

故乡读后感2

故乡,多么富有诗意的一个名字啊!但我问大家一个问题:如果在你长大离开家乡,20年后再回到家乡的时候,会是怎样一番情景呢?当你遇到儿时伙伴,他或她又是怎样一副形象呢?想必各位小学生们都没有思考过这个问题吧?我国著名作家鲁迅先生也没有想过这,他,就看着苍黄的天空和远近几处萧索的荒村,泪流满面。

他因犯了伤寒而回到故乡,可人、物的变化却让他心里一阵悲凉,个性是他儿时的伙伴与仆人:闰土。闰土是鲁迅在他家办祭祀的时候,一个偶然的机会认识的一位与自我年龄相仿的仆人。

闰土虽然身为仆人,虽然没有鲁迅家里有钱,虽然没有鲁迅的这种高等待遇,但他却拥有鲁迅儿时所未拥有的东西,那就是自由。他会用胡叉捉猹,还会用斗笠和树枝抓麻雀,他还见过跳鱼儿可这回鲁迅先生回到故乡时,看到的却是另一个场景:啊,那是闰土吗?他身材虽然增加了一倍,可他先前的紫色圆脸,已经变作灰黄,而且加上了很深的皱纹;眼睛也像他父亲一样,周围已经都肿的通红,一点儿也没有小时候可爱的样貌。他一见到鲁迅,立刻就跪着说:老爷!这样大的反差,让我不禁打了个寒战。可见,在当时的时代,人们的生活不是越变越好,而是越变越坏。在战争的侵犯下和ZF的无能下,人民群众过着悲惨的生活,人们的生活也在发生着莫大的变化,而在当时人们的脑子里已经种植下了通用的关系,那就是主仆关系,否则,闰土怎样会发生那么大的变化呢?这真是个令人深思的问题。

文章最后一段中的一句话让我深思:我想期望本是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然而在生活中何尝没有呢?此刻我们沐浴在新时代党的阳光下,人民群众只有社会分工的不一样,没有社会阶层的高低,人人都是平等的,与那时候相比,此刻真是天堂中的天堂啊!

故乡读后感3

《故乡》是现代文学家鲁迅创作的短篇小说。小说以“我”回故乡的活动为线索,依据“我”的所见所闻所忆所感,着重描写了闰土和杨二嫂的人物形象,反映了辛亥革命后在帝国主义和封建主义的双重压迫与剥削之下农村破产、农民生活痛苦的现实;揭示了封建传统观念对劳苦大众精神上的束缚,人与人之间的冷漠、隔膜;表达了作者对现实的强烈不满和改造旧社会、创造新生活的强烈愿望。当我读完这本书时,强烈感受到旧中国的民不聊生,与我们现在的幸福生活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新中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尤其党中央提出“改善民生”这一理念,让中国人民在现实生活中切身感受到了建设小康社会带来的福祉。我不由得想起太平镇我姥爷家这几年的巨大变化来。

一、崭新水泥路

从前我坐车回姥爷家的时候,村里只有泥泞不堪的土路,用“晴天一身灰,雨天一身泥”形容最恰当不过了,而且也有许许多多的大坑,我坐在车上,就如同在蹦蹦床上一样,上蹦下跳的。自从开启“一事一议”和“平整土地”的项目,村里修建了几条机耕路,宽敞的机耕路笔直地从田间穿过直达村里,乡村就像换了一个新容颜:路变成了水泥路,再也没有灰尘和泥巴,坐在车上,也没有一丝的不平稳,公路两旁也添加了许多的杨树和松树,成群的小鸟在树上表演大合唱,小溪那欢快又轻柔的叮咚声来为小鸟们伴奏,各种各样高大的楼房也在静静地凝听。我兴奋地跟姥爷说:“修好了新公路,真是太方便了,以后我经常回来看您!”姥爷乐呵呵地说:“乖孙女啊,修好了新公路,不仅方便大家出行,更大的好处是种出来的甘蔗、蜜桔和葡萄等农作物可以更快捷地运往外地。你不知道以前有多麻烦,隔壁家的张爷爷以前种了很多的甘蔗,因为路太烂,大卡车都进不来,要用牛车拉几十次到公路边才能装车运走,讲多辛苦就有多辛苦!现在老板直接开车到田间地头把农作物拉走呢!”是啊,正是这一条条四通八达的大路,让农村发展的势头更猛了,村民们的生活也随着进入了快车道。

二、广场舞

火遍大江南北的广场舞,如今也跳进了我们的小农村。每当夜幕降临,村里的文化活动中心——操场上就传来动感的音乐,各家的大妈们都不约而同地聚集到一块,随着音乐像愉快的蝴蝶一样翩翩起舞,谁又想到,就在几年前她们可都是麻将牌桌上的主力军呢!操场四周,老人们在下棋、聊天,孩子们在嬉闹、游戏,好一幅和谐新农村的动人画卷啊!

当然,农村的变化远远不止这些,随着我们的国家越来越富强,惠民政策越来越多,真是“芝麻开花节节高”啊!我相信姥爷家的生活一定会蒸蒸日上,繁荣昌盛!

故乡读后感4

心灵驰骋在渐行的桨声中,文字作舟载我去往鲁迅的故乡,故乡读后感。去见荒村孤独地横卧在苍黄的天穹之下,去见在风中瑟索的老屋。心底刮过一丝悲凉,仿佛我就是鲁迅,面对世事变迁,岁月蹉跎,余下沉重的感叹。然而除了这些,我就再也没有别的情感了。对于一个毫无人生阅历的十四岁的学生来说,有的只是对故乡和随故乡远去的童年的留恋,那份慨叹,只保留于鲁迅的文字当中。

而我要说的,是故乡的人情变化。透过鲁迅的笔触,记忆中勾勒出儿时的闰土——“一个十一、二岁的少年,项带银圈,手里一把钢叉”,我仿佛看见两个小伙伴穿梭在婆娑的月影中,深厚的友谊便镌刻在天际,随皓月一起永恒,读后感《故乡读后感》。然而二十年后再度重逢时,机械的一声“老爷”,不需儿女沾巾,便已诠释一切。忽然想起故乡的好友,我竟记不起她的名字,她的脸因为不断涌现的新面孔,也逐渐隐退了。苟酷的阶段,或许是岁月的距离,竟能将友谊冻结在曾经的记忆里。

在“返程”的途中颠簸,不知怎的,脑海里充斥的是我的故乡,是盘桓缠绕的野豆角,是飒风吹拂下金黄的玉米地,是拗口甚至透着几许粗野的东北方言。我们的“船”向前走,故乡的山水在黄昏中染成深黛,向后退去,连着童年的记忆,渐成模糊的云影轻烟,最终归为黑暗。

故乡读后感5

看了鲁迅的《故乡》这篇小说,给我留下最深刻印象的就是闰土了。他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原因无非就是他那少年与中年两个年龄阶段的巨大差异和变化了。

首先,鲁迅先生在回忆少年闰土的时候,描绘了一个乡村孩子活泼可爱能干的形象,闰土明白乡下很多趣事,也使鲁迅先生对乡下产生了向往。在少年时代,鲁迅和闰土的意识中根本没有少爷和仆人之分,都是哥弟称呼。

而鲁迅在这次回乡途中所见到的二十年后的中年闰土,却没有一点儿时的'活泼了,甚至从他身上看不到一丝少年闰土的影子。在鲁迅先生对闰土的外貌描述中能够看出中年的闰土十分贫穷,贫穷使他不像一个中年人,而更象一位老年人,生活的重担压得他抬不起头来。

鲁迅先生是这样描述中年闰土的:“他站住了,脸上现出欢喜凄凉的神情,动着嘴唇,却没有作声。他的态度最后恭敬起来了,分明地叫道‘老爷……’”从这几句话中,我看出他长大之后为自己的贫穷而十分自悲,他从心里自然地感受到自己与鲁迅的距离,完全没有了儿时与鲁迅先生的兄弟情谊,成年闰土就是这样的一个形象。

从闰土身上,我看出旧社会的黑暗和劳动人民苦难的生活,看出了中年闰土多子、饥荒、苛税、兵、匪、官、绅,都苦得他像一个木偶了。鲁迅以闰土的变化,从而向罪恶的社会发出血泪的控诉。我为我生活在一个新中国、一个新社会而感到幸福。

故乡读后感6

童年的鲁迅,仿佛是一个生活在天堂的魔鬼,丰衣足食却寸步难行;而闰土则是生活在地狱的天使,生活艰辛但充满快乐。闰土的童年务必要看瓜田,但他自由、快乐。鲁迅的童年虽丰衣足食,但他只能悲哀地念着“之乎者也”。闰土还能够去做无穷无尽的新鲜事,看无边无际的海洋;而鲁迅只能看到那“四角的天空”。

没有了自由,多少财富都是破铜烂铁。自由才是真正的金子!

可那毕竟是几十年前的封建社会,离此刻已经有那么漫长而浩瀚的一段历史。但是,到了此刻的社会,大人们还是大同小异、异曲同工地为我们打造一个标准童年:束缚。

我觉得束缚再加上比较再加上无穷无尽的学习,与监狱相比也已经只有毫厘之差了。作为社会未来的新动力,我们的生存状态难道没有理由受到关注吗大人们总是以为吃饱穿暖学习好,就是一个孩子的全部,可这些却恰恰是我们这些孩子最忽略的。

《故乡》中,鲁迅不仅仅点到了家乡的改变给人一种惆怅的感觉,更用闰土和杨二嫂这两个具有代表性的例子来证明一个词——改变。不论是家乡的改变还是人物的改变,鲁迅的文章总是给人一种微言大义的感觉,个性是最后一句:世上本是无路,人走的多了,就有了路。更是让人回味无穷。

故乡读后感7

鲁迅写的《故乡》,讲述了他与闰土小时候的一些事情。读了《故乡》我深深地感受到了鲁迅与闰土深深的友情。虽然认识的时间并不长,但友谊已经十分的深厚了!闰土会捕鸟、看瓜!闰土的心里有无穷无尽的希奇的事,都是鲁迅往常的朋友所不明白的。他们都和鲁迅一样只看见院子里高墙上的四角的天空。在和闰土的交往中,鲁迅学到了不少新鲜的知识,得到了不少的乐趣,所以鲁迅在那段时间很快乐,可正月过了,闰土务必回家。一开始,他们还相互送了几次礼物,但之后再也没有见面。我明白了:快乐的时光是短暂的,只有好好珍惜时间,快乐才是永远的。

可过去不懂事的我,却不懂好好珍惜时间,常常浪费时间。有一次,晚上有一个十分好看的电视,我想:机不可失。就看了起来,从7点钟看到9点,看完了才想到作业没做完,只好匆匆忙忙做起了作业,那晚拖到好晚才睡觉。第二天早上要奶奶叫了好久才能起床,结果那天上学迟到了。从此,我一向把作业最早做完,然后再做其他就应做的事。

鲁迅先生以前说过:时间就是生命。无端地空耗别人的时间,其实是无异于谋财害命的。瞧,这就是鲁迅先生的名言。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这句谚语大家就应不陌生吧。也告诉我们应当珍惜时间,珍惜眼前幸福的生活。

故乡读后感8

故乡美丽幽静的环境,让一些远离故乡的人十分怀念。我的故乡十分幽静,在河中长满了芦苇。在别人的眼中我的故乡可能是一个破烂的农村山野,可是在我的眼中我的故乡,非常美丽,到处洋溢着欢声笑语、充满了温暖。

在作者的故乡里,故乡的一草一木、一情一景牵动着作者的一起一波的怀乡之情,文中所讲到的小河、野花、油菜花、棉花,虽是略写但是足足可以表明作者对他的故乡的思念和作者对故乡风景的赞美和喜爱,更让我感觉到了作者故乡风景的美丽、迷人,读后感《故乡的芦苇读后感》。最主要的还是作者故乡的芦苇,他利用花花草草们的衬托,更生动的描写出了芦苇的朴实、有蓬勃的生命和极其广泛的作用,赞颂芦苇乐于献身的精神,思乡之情才得以升华。

作者在文中这样描写芦苇:对于故乡的农民来说,他是取之不尽的建筑材料:常用它搭瓜棚、豆架,打篱笆,编苇席、苇帘子。用芦苇盖得房子,冬暖夏凉;每年春节,给孩子做花花绿绿的马灯、八角灯,少不了要用芦苇做支架;芦蔑又可以做风筝,编制各种工艺品,散花着特有清香的芦叶,可以用来包粽子;雪白的芦根,又甜又脆,可以食用,还可以治病。

芦苇的用处极其的多,而且它对于人类的生活非常有用,希望大家可以保护芦苇、不乱折损芦苇。

在大家过端午节的时候吃的粽子就是用芦叶包裹的,如果没有了芦苇就没有了芦叶,那香甜的粽子少了芦叶的清香,会不好吃的。

芦苇对于我们大家,非常重要,一定不要折损它。

故乡读后感9

橡树和芦苇主要讲了一棵橡树和一棵芦苇是邻居。一天橡树对芦苇说:“上苍对你太不公平了,你长的这么瘦小,连一只小小的麻雀都能把你压弯,当微风在水面上吹过,你就不停的打颤,还左右摇摆,那副样子真叫人心疼。再看看我身材高大魁梧,我不仅能遮住太阳的光线,还敢和旋风雷电搏斗。我傲然屹立在天地之间,任何力量都不能把我摧毁。”

芦苇说:“橡树兄弟,我并不像你说的那么柔弱。当狂风袭来时我会弯腰但不会折腰,狂风对我也没有办法。”

它的话还没说完,一阵狂风吹来。风暴过后,芦苇抖落身上的雨水,挺直了腰,发现他的邻居橡树只剩下一堆枯枝了。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橡树虽然高大魁梧但是经不起风雨的吹打,所以我们不要拿别人的短处和自己的长处比,要学会取长补短。

故乡读后感10

看到这书的名字,对我而言,必定索然无味。但是,像汪曾祺这样的文学家原来也写吃的东西哇?凭着这一点点的好奇,我还是翻开了书页,不一会儿便找到了答案:“总之,一个人的口味要宽一点、杂一点,‘南甜北咸东辣西酸’,都去尝尝。对食物如此,对文化也是这样。”仅凭着这一两页的文字,我就对汪曾祺这位学者佩服得五体投地。他写我们知道的烹大虾、烤全羊、油炸辣椒拌饭,也写凉拌元妥、油饼就蒜……引人入胜。我开始认真看这本散文集。

汪曾祺介绍食物,也穿插着介绍经历的往事、文化、名人和文学,还从许许多多小事中寻找出生活的真谛。他写老北京卖豆汁儿的摊子里咸菜不要钱,一位保定人坐下要了一碗咸菜;写自己在王二的摊子上花二十文钱买一小包炒豌豆,撒上点盐,走到家门口也就吃完了;写有人家将煮熟的大粒蚕豆用线串成佛珠给孩子挂在脖子上,一颗颗剥着吃;写映时春饭店里能干的堂倌,点菜、上菜、结账算钱,全部由他一人来管,一刻不停,头脑却清晰灵敏;写缅甸人卖饵丝,紧挨着国界线,这边递过去人民币,缅甸女孩递来饵丝……很有意思。我觉得我们也应该这样,不错过生活中任何一个细节,去寻找生活中有趣的一面。

他写到沽源的马铃薯研究站时,说自己发现了马铃薯两种不同的花香,对着马铃薯画画,到山上烤蝈蝈吃,让我感慨深刻:一个人,远离了家人和故友,独自生活在荒凉的绝塞,也能够乐观地生活,这样的人心胸是多么的开阔呀!他写自己坐在街边滩头的矮脚长凳上,要一碗老豆腐,就半斤旋烙的大饼,夹一个薄脆,吃得香喷喷的。在摊头吃饭说明他当时并没有什么钱,但也能想办法把生活过得有滋有味。

这本书中许多细节,也足足能够说明他学问钻研得很深,还博览古书。他写葵就写了一个章节。从《十五从军征》中的句子“采葵持做羹”中提问:葵怎么能做羹呢?然后找了许多书,最后才知道以前所说的葵就是现在的东建菜!他写鲤鱼时,说写《水浒传》的施耐庵和罗贯中吃鲤鱼是外行,因为最好的鲤鱼是三斤左右的,吴用要吃十四五斤的鱼,太重了不好吃了。这么厚的《水浒传》,汪曾祺老先生真是看得细致,并且敢于批判别人的不足。“我希望评论家、作家——特别是老作家,口味要杂一点,不要偏食。不要对自己没有看过的作品轻易地否定、排斥。不要像我的那位同乡一样,问道:‘这个东西能吃?为什么要吃这种东西?’我希望他们能习惯类似苦瓜的作品,能吃出一点味道来。”“有些人总想把自己的一套强加于人,不独文化。比如文学,就不必要求大家都写‘主旋律’。”……从很多地方都可见,他在活中食物比别人尝得多,在写作中主题比别人新鲜;也敢于批判,把自己的真实想法谈吐出来。

《故乡的食物》对我来说感触犹深,不仅仅了解到了许多我从没吃过的食物,让我眼界大开,也让我深刻地了解了汪曾祺这个人。口味单调一点、耳音差一点,也还不要紧,最要紧的是对生活的兴趣要广一点。

故乡读后感11

碾路机的轰鸣扰乱了村里的宁静,黄皮肤的土地包裹上了青色的柏油外壳;藤蔓缠绕的土墙倒下了,彩砖装饰着的钢筋大楼立起来了。老树、小溪与炊烟在岁月的脚步过后便已面目全非,工厂、马路和城市替换掉了故乡原本的颜色。当漂泊的游子怀揣着干涸的心灵寻求故乡的泉水浇灌时,他们却惊诧地发现那片心灵的绿洲已经被黄沙所覆盖。

世上最残酷的事情莫过于长大,时光从每一个少年少女的耳边呼啸而过,夹杂着一去不复回的气魄,但是他们却不能发现,他们在将他们的每一份精力浇注在面前的沙地上,与玩伴们一起。只有当往事如烟时,他们才会发现:玩伴们都已远走,往事都已在记忆中成为过去式。唯有那儿时的故乡,仍是微风习习。但如今,那萦绕了他们万千回忆的故乡已如烟云般散去,游子们心中的失落是难以言表的。

但请不要失落。世界上本就没有永恒的东西,时间的魔力足以改变任何事物,它毁灭一切却又孕育一切。在故乡的废墟上孕育着的是希望。

饱经风雨而又满含回忆的故乡倒下了,建起来的是工厂、马路与高楼,与上一代不同,这一代人的童年与青春是注定要在这里生长,总有一天,马路的每个拐角,高楼的每一个视角,又会挂上另一代人的回忆,又会有一批疲惫的游子来到这处心灵的朝圣地,代代相传,薪火不断。

有的人也会写到:故乡的蓝天被黑烟笼罩,清澈的小溪被污水染黑,工厂与城市丑化了曾经的故乡。但作为一个思考者,我们不能只看事物的表面,工厂纵然污染了环境,但它们作为一个国家的心脏,将充沛的活力源源不断地注入到祖国的每一寸的土地。时代有时代的特征,时代既然不同了,现状当然也会有所不同。故乡从一开始就注定无法一直保持旧时代的气息,接受城市化的洗礼是它必然的趋势。

城市化并不是那般冷漠的,工厂、伐木场也并没有那么无情。在城市的建设者们眼里,它们都是美的产物。它们背负着污染与破坏的恶名,却甘愿将自己所产生的精华运送上四面八方,如今,坐在城市一隅的我们享受着城市带来的便利,我们可以发现,柏油路上的每一枚沙砾,高楼上的每一片砖瓦,衣服是的每一缕其实都来自大大小小的故乡。从宏观上来看,故乡已不仅仅局限于是某一些人的故乡,而是所有人的故乡,每个人莫不蒙受它们的恩泽,它时刻都在我们身边。

所以说:远方的游子啊,为何要哭泣,浪迹的旅人为何要踯躅?

天涯何处是他乡?天涯处处是故乡!

故乡读后感12

观看生本课堂教学实录这是第二次,在今天的《故乡的芦苇》这节课上又让我看到了孩子们尽情的在课堂的展示的情景,这种自由洒脱给人一种“形散神不散”的感觉,你看老师就像是一个主持人,引导着孩子们展示自己,在这节课中从孩子们回答问题中可以看出,学生的知识面很广,其中就涉猎的古诗就有六首左右,像“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独在异乡为异客,每逢佳节倍思亲”“遥望洞庭山水色,白银盘里一青螺”等等,出口成章,真是让人羡慕!我想这有两点原因:一是孩子的课外阅读量肯定是惊人的,二是孩子们课前的预习是十分认真的,故乡的芦苇读后感。

联系自己的学生想要在课堂上有这样的表现,那么如可来引导孩子进行课外阅读应是我们思考的问题,也是我们下一步语文教学的主方向,像我们一年级,学校为我们准备了几本绘本,另外我还搜集了很多的电子版的绘本,我想在阅读课上与孩子们一起来共读,另外积极的发动我们的家长在家长与孩子一起阅读我推荐的书,让孩子幼小的心灵得以文学的滋润,以智慧的洗涤。

另外这节课还有一个环节给我的印象很深,在最后的小组展示自己制作的课件中,可以看出孩子们制作课件的水平绝不在我们老师之下,画面精美,内容丰富,孩子们就是这样在制作的过程中开拓了视野,增长了智慧。我想在四五年级的学生可以放手给孩子们,大胆的给孩子提供展示的舞台,也许我们的孩子也会给你一个惊喜!

生本课堂——学生的课堂,学生展示的舞台,课堂的主人,这我是我们努力的方向!

『肆』 读后感乡村之美作者华盛顿·欧文读后感怎么写

欧文是散文大师,是美国文学奠基人之一。他的文笔优雅自然,清新精致,时常流露出温和的幽默。他能够在描写现实生活的细节中巧妙地体现他的幽默与幻想。他的浪漫气息给他的散文和短篇小说增添了不少风采和魅力。他厌恶资产阶级的浅薄与庸俗。他从资本主义前的传统观点出发,对殖民主义者的无耻欺诈和残酷剥削以及他们屠杀印第安人的罪行进行讽刺和揭露。他的讽刺往往都能击中要害而不失之于尖刻。他的一些优秀的散文和故事已成为典范。他的缺点在于书卷气较重,有时流露出感伤的情绪。但是,欧文是一位乐观的幽默家,他没有某些文人那种玩世不恭的态度。他对人类充满信心,即使在缅怀古人、凭吊陈迹的时候,也没有悲观失望的情调。

『伍』 《乡村生活图景》经典读后感10篇_读后感_名著读后感

《乡村生活图景》是一本由[以色列] 阿摩司·奥兹著作,译林出版社出版的精装图书,本书定价:35.00,页数:204,文章吧我精心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乡村生活图景》读后感(一):乡村生活丧景

最近积压了好几部短篇集没看(我真的蛮喜欢短篇的),它们分别是V.S.奈保尔的《米格尔街》、艾丽丝·门罗的《逃离》、康拉德的《黑暗深处》、格非的《相遇》、葛亮的《七声》……如果你有幸看到这篇书评,也建议你找来看看。好了,闲话不多说,回到今天看的这本《乡村生活图景》,之所以下单,是因为它被评为“年度京东文学奖-国外作家作品”,奖金高达100万,虽然拿钱来衡量一本书的价值有点庸俗,但是我倒觉得关键在于它值不值。

在我看来是值的。就像每位喜欢下一盘大棋的作家一样,阿摩司·奥兹显然不满足于讲述一个个离奇的故事本身。在这部短篇集中,他开始探索一些新的家庭关系。他把背景设在梅纳什山的特里宜兰村,书中主要人物活动在这么几条街道上:奠基者大街、犹太会堂街、藤蔓街、以色列部落大街。这些人物合力构筑了一个具有百余年历史的村庄传奇,细节呼应,情节勾连,人物穿插,最妙的是,某一故事最紧要的击破点竟来自于另一篇貌似无意的提点。

(以下部分内容参考了@玉骑士 的书评《为无意识所笼罩的乡村生活》,链接请戳://douban/doubanapp/dispatch?uri=/review/8348117/ amp;dt_ref=92B239488C amp;dt_dapp=1)

第一篇《继承人》讲了一个房地产经纪人来到阿里耶·蔡尔尼克家,想买下他家老宅改建度假胜地的故事。而起笔第一句就很有力,令人心中不由一悸:

这个陌生人并不陌生。

对主人蔡尔尼克来说,来者似是而非,似曾相识,仿佛召唤出一个梦境,并且“梦的百分之九十已经消失,只剩一个尾巴依然可见”。这个“来者”并不孤立,若将其予以抽象化,他能够统领起后来七篇故事中的许多个记忆混沌:

《亲属》中,乡间女医生吉莉·斯提纳从车上拿下的大衣,到底是不是如她所认为的那样,是久未谋面的侄子的?《挖掘》中,前国会议员凯德姆半夜总听到有人在挖掘,而他的女儿却没听到,到底有没有这样一种声音存在?《迷失》中,房地产经纪人约西·沙宣在去洽谈一座老宅收购事宜的路上,遇到的那个转瞬即逝的女漫步者,到底是真实还是幻影?还有《歌》中,在作为特里宜兰重要集体活动的唱歌晚会上,“我”总是被一种应当从自己大衣里取一样东西的念头打断,却不知道到底应该拿什么。“感觉有些东西出了错”或是“不知道自己该做什么”,类似这样的人物心理状态时时浮现,成为了弥漫在整个特里宜兰村里的集体无意识。

关于这些是不是、是什么的问题,奥兹都没有给出答案。甚至连每个故事的结尾他都没有给出,在悬而未决的空中便戛然而止。

《迷失》一篇极有代表性,此篇中的“我”,即房产经纪人约西·沙宣想收购一座被称为“废墟”的老宅,这里曾经是专写大屠杀的作家鲁宾的故居。“我”履约上门拜访时,见到了他的女儿雅德娜。雅德娜带“我”穿梭于这个像迷宫一样错综复杂的老房子,最后“我”被她留在沉寂阴暗的地窖里。“她关上门,把轮椅上的我留在那里,陷入沉睡。我知道一切都会顺利,不用操之过急。”整个故事看起来像一个谋杀案,动机是阻止老宅被毁坏。但奥兹就在这里放下了笔,令主人公的命运和读者的猜疑都失去了证实(一直到倒数第二篇《歌》中,约西·沙宣这个名字又重新出现并出席晚会,但我们并不知道他是如何从地窖里出来的)。

作为故事标题,“迷失”俨然也是一种隐喻。房地产经纪人的遭遇背后,标示的是一种现代与传统的对立,而包括他自己在内的所有人,就在这两极对立中游离和迷失。需要注意的是,这座叫做特里宜兰的美丽村庄,在奥兹笔下并非是田园牧歌式的存在,而是充满了现代性的过渡。与其说它是一个传统意义上的乡村,不如说它更像是一个城市人的旅游度假村,每到周末就挤满了观光者的车辆,游客流连于村民开的各式各样的货摊和作坊中。

关于村庄,《挖掘》中有个有意思的配角阿迪勒。这是一个阿拉伯男孩,租住在前国会议员凯德姆家里,目的就是想写一本书来比较犹太村庄和阿拉伯村庄的生活。他认为,“你们的村庄源自一个梦想,源自一个计划。我们的村庄不是来自什么,而是始终就在那里”。这个结论背后直指的自然是阿拉伯和犹太族群之间的历史。

特里宜兰的集体无意识,在《歌》的结尾得到了集中呈现,或者集中释放。在合唱晚会中一直被“应该取一样东西”的念头困扰的“我”,神差鬼使走进了一间被弃的房间。“我在这里干什么?我无法回答这个问题。然而我知道从今晚一开始,或许从很久之前,我就想来到这间被弃的卧室。……于是我在双人床床脚四肢着地,卷起床罩,试图借着手电筒苍白的光在床下黑暗的空间里摸索。”

如其他故事一般,小说在这里突然结束。根据上文断断续续的线索,不难猜到这个房间应该是主人夫妇原本的卧室,因为他们十六岁的独子若干年前在这里开枪自杀而被弃用,而自杀具体地点正是在床下。“我”被一种无意识所支配,来到房间,摸索床下,是生活对于自身的重演,也让故事首尾相接,形成一个闭环。而对于一直被焦虑感折磨的“我”自身来说,这恰恰是一种从死亡中找到的救赎。这个无意识的举动,却让整个村子的无意识落到了地面上来。

在《彼时一个遥远的地方》中,“我”出现在一个极其混乱而丑陋的世界里,一切显得非常的可怕,所有的危险都直接抛到表面。而“我”被派来救治这里的人们,却看不到好转,人们不但没有变好,反而使自己失去一切管理的地位,“我”渴望有人接替自己的岗位,想离开这里,却一直等不到希望。在故事中,村民看到的那个奇怪的陌生男子又是谁?“突然,一个健康英俊的陌生男子出现在东边山顶上,在人们和冉冉升起的太阳之间。”奥兹这里特别强调他的“健康英俊”,这和村民的形象形成反差,也许作者以太阳象征一种新的希望、生命的出现。但是这样的反差在村民看来却是危险,人们纷纷叫嚷着要抓住他、杀了他。

在这些短篇小说中,奥兹没有致力于故事情节的雕琢和打磨,好几篇都是戛然而止,像是那百分之一的尾巴被奥兹毅然决然地斩断。奥兹在这本书中更多的是在描述一种情绪、一种感觉,一种陌生而又没那么陌生的无意识感觉,一种在朦胧大雾中的不甚清晰的怅然若失。

这种感觉,包括渴望逃离却背负着亲人过去的重负的矛盾挣扎(继承人、挖掘),有不能承受却怯于承认的孤独(亲属),传统与现实的迷失(迷失),从百无聊赖、千篇一律的人生桎梏中挣脱和后知后觉的等待(等待),以及似存在而难以描摹把握的无意识的感觉。这种情绪、感觉比故事更有力量,缠绕在内心深处,不断地拍打侵蚀着我们的内心。

《乡村生活图景》读后感(二):梦的尾巴|读《乡村生活图景》

我最喜欢里面的一句话:梦的百分之九十已经消失,只剩一个尾巴依然可见。似乎就在说此刻的我,虽没做梦,却绝望得感觉到自己只剩一个尾巴。 读毕《乡村生活图景》的八个故事,发现奥兹给了我一个惊喜,却也给了我许多个问题。读这本书的时候,整个人恍恍惚惚,虚无缥缈,甚至看不懂故事、找不到主角,更别说要猜透奥兹要表达的东西了。全书每字每句,白纸黑字说道的很清楚,却都仿若飘飘飘渺渺无所依,我似乎是被奥兹抽走了灵魂,却看不到他的手。在奥兹的笔下,这八个故事独立存在的,但又串联为同一个故事,人物都在不同的故事中穿走,就像是看电影切换着不同的画面似的。八个故事连缀成篇以及之间相互勾连,也许这正是未来文学的扑克牌手册式的叙事。奥兹的故事又是一种似于“感觉结构”的自觉描摹。斯蒂芬·金说,作家都是速记员,记下神灵的信语。我想奥兹正是这样的存在。 读第一遍的时候我在串故事,整个人还陷在奥兹设的迷宫里,看书的时候,身边随时备着笔和本子勾画人物、细节,最后试图在脑海中放映电影,将八个故事中的每个人连接完整。奥兹以一个古老的以色列乡村为背景,在这里平静生活的表象下到处掩盖着令人不安的真相。陌生人的来访打破了蔡尔尼克的平静生活,深埋心中的哀怨如潮翻涌;精神恍惚的佩萨赫夜晚常常听到地下挖掘的声音而不得安睡,女儿拉海尔却只当他睡眠不好,而借住此处的阿拉伯男孩阿迪勒也听到挖掘声,最后拉海尔在一个失眠的夜晚也听到了类似的声音;女医生斯提纳久等外甥不至,明明一个电话就可以弄清楚的事情,却非要追到司机家查看,在孤独落寞中想象外甥在来的路上;房产代理人约西跟随少女参观老宅院,在欲望的诱惑下深陷被囚地窖的危险;村长阿弗尼收到妻子奇怪的便条,心觉不安,果然妻子突然杳无音信;郁郁寡欢的少年考比爱上了一个比他大一倍的女人阿达,在对爱情渴望和无知表达的下,考比最终仓皇离去与阿达互为陌路...... 八个故事都像是探谜底一样的最后都要留一个问题给读者。在《继承人》中,蔡尔尼克到底有没有将房子卖给陌生人?而在刚开始的时候,作者的的第一句话就很是耐人寻味:“这个陌生人并不陌生。”对于房子主人蔡尔尼克来说,“他也想不起来何时何地见过这个陌生又似曾相识的人。”而陌生人身上又有着吸引他的地方,好似从记忆中召唤出的一个梦境,“犹如一场梦,梦的百分之九十已经消失,只剩一个尾巴依然可见。”而来者具体的身份作者并没有交代,他却对这里了如指掌,能洞知蔡尔尼克的想法,这让蔡尔尼克害怕又好奇。陌生人的到来,又逐渐引出其他故事人物。如提到《迷失》中的主人公约西,“一次,他甚至让房地产代理人约西·沙宣为他评估了财产。这些受到压抑的希望使他充满了内疚和自我憎恨。奇怪的是,这个令人讨厌的家伙似乎能够看穿他可耻的想法。”蔡尔尼克心理活动,一切挣扎在一个奔着卖房转财的陌生人这里一一被拆穿,冲破平静的背后实质就是对蔡尔尼克欲望的考量。 如《继承人》一样,其他故事也同样留了模糊问题。《亲属》中,女医生斯提纳从司机车上发现的大衣到底像她所想,是外甥遗落的?执着于自己想象外甥在来的路上,却不打电话确认,独自一人伤心。“半夜时分,她脱衣睡觉。特里宜兰开始下雨。雨下了整整一夜。”《挖掘》中,佩萨赫半夜总听到有人在挖掘,而他的女儿拉海尔却没听到,最后拉海尔却在失眠的时候听到类似的声音前去验证,但是作者并未交代拉海尔寻找的结果。“黑暗浓重而压抑,热气沉重地笼罩着一切。拉海尔·弗朗科独自站在暗淡星光下的黑暗中,颤抖不已。”那么到底有没有这样一种声音存在?《迷失》中,房地产代理人约西遇到的那个转瞬即逝的女子,到底是真实还是幻象?还有他最后被囚在地窖是谁来救出来的?是那个神秘的女子吗?“她关上门,把轮椅的我留在那里,陷入沉睡。我知道一切都会顺利,不用操之过急。”故事谜影重重,神秘女子将约西带入深处更深处的时候,让人不由得感觉背后凉意袭来,像是一个可怕的谋杀案,而动机却是为阻止约西收购老宅。当然,《迷失》中并未讲他有没有出来,直到最后《歌》中,在特里宜兰最重要的一个唱歌晚会上,所有的人物再现。在“我”的视线带领下,约西再次出现,“约西·沙宣,那个身材高大、留着胡子的房地产代理人嘲弄地说:‘那么你的建议是什么,吉莉......’”《等待中》,本尼的妻子娜娃为何突然人间蒸发似的消失不见,他捡到的那个围巾到底是不是妻子?而结尾又和《亲属》相似,“细雨开始飘,他扣上大衣,坐在那里等待他的妻子。”这让我又突发奇想觉得两个故事发生在同一天,不同的角落不同的人物,像电影的两个画面切换。《歌》中,为何“我”每次都要找到一个书架与鱼缸之间的位置,“我”对这个位置的执着又意味着什么?或许这是个“我”可以看到所有人物的好位置?“我”总是听到有人呼唤自己的名字,而回头寻找却又找不到像是幻听一样,而“我”的这种感觉也一直引着我想努力看到“我”到底是谁,姓甚名谁。但是,这又如同“我”幻听一样找不到答案。同时,“我”频繁出现一种要从去自己大衣里取一样东西的念头,却又不知道到底应该拿什么。而且念头时时被打断。“从那一刻,我突然感到我得立刻去放大衣的房间,从一个衣兜里拿点什么东西了。这件事似乎非常紧急,但我想不起来是什么东西了。我也搞不清楚是谁又在喊我......”最后“我”到一房间的床下的摸索,而这间房正是故事中主办唱歌会的女主人和她丈夫的,他们十六岁的孩子曾在床下开枪自杀。而“我”种不受控制的一系列行为像是对那个年轻生命的救赎一样,对整个乡村的救赎。故事中的“我”的感觉像是错乱了。而对比其他故事又可以发现,其实“我”这样的人物心理状态在每个故事的人物身上都有浮现,这就像大家都进入了彼此的梦里一样,一种幻听、幻象的状态弥漫着整个特里宜兰村,使得成为一种集体无意识。在《彼时一个遥远的地方》中,“我”出现在一个极其混乱而丑陋的世界里,一切显得非常的可怕,所有的危险都直接抛到表面。“这里的许多人都有身体缺陷,遭受甲状腺肿大、精神缺陷、四肢畸形、面部痉挛、流口水的痛苦,原因在于他们近亲生育:哥哥和妹妹、儿子和母亲、父亲和女儿交媾。”而“我”被派来救治这里的人们,却看不到好转,人们不但没有变好,反而使自己失去一切管理的地位,“我”渴望有人接替自己的岗位,想离开这里,却一直等不到希望。在故事中,村民看到的那个奇怪的陌生男子又是谁?“突然,一个健康英俊的陌生男子出现在东边山顶上,在人们和冉冉升起的太阳之间。”奥兹这里特别强调他的“健康英俊”,这和我们看到这里的村民形成反差,也许作者以太阳象征一种新的希望、生命的出现。但是这样的反差在村民看来却是危险,人们纷纷叫嚷着要抓住他、杀了他。 八个故事,奥兹用“我”和“他”的角度穿走在整本书间,使得整个故事显得扑朔迷离。在《歌》和《彼时一个遥远的地方》中,主人公“我”不同于前面的故事,奥兹并没有像其他人一样给他一个明确的身份和名字,而是像作为一双眼睛一样存在于故事中的每个人身边。前面出现的人物和未解答的谜底,在“我”的视线里再次被提出来,奥兹借“我”这个灵魂重新审视每个人物,将故事的进展逼到 *** 、直至所有的真相浮出水平面。在对乡村的开发、老宅的变卖无疑就是一种现代与传统的对立,在奥兹笔下,这座叫做特里宜兰的美丽村庄,正是在进行着现代性的过渡。而在过渡中,正是引来各种欲望和贪婪的滋生。我想,或许这是奥兹想要呼吁的以色列人的精神原乡。“乡村生活图景”,也只是人类自我安慰构建的空中楼阁,显得太虚幻,随时面临着突然坍塌的危险,而它表面被人类赋予的传统精神也随之黯淡,其中又透出奥兹精神寄托的乡愁滋味。这不禁让我想到现在的乡村旅游开发,近几年来,最美乡村的旅游主题在旅游行业做得如火如萘。乡村景区要开发,就要和当地居民讲和互赢互利,经济利益不断膨胀,后果就是人的欲望一发不可收,景区游客容量会负荷,乡村原生态最终遭到破坏。 最后,用故事结尾一段收尾: 老掘墓人说:‘说这些有设么用?太阳升起来了,那里的白人,或者我们想象中在那里的白人消失在泥垢后头了。说话没有用。又是炎热的一天。该去干活了。谁能干活,就让他去干,行动,闭上嘴巴。谁干不了活了,就让他去死吧。就这样。’ 后记:首先非常谢谢能看到最后的读者,这本小说真的很棒,我现在有点喜欢奥兹了,哈哈。这是我写的最长的一个书评,一口气写了三千多,我终于可以关电脑了。写这篇书评的时候,老被自己吓到,尤其再重新回想《迷失》与《挖掘》情结的时候,我的脊背一阵凉。正写得专注,舍友拍一下我的肩膀,吓得我大叫,写到后面谈及乡村旅游,才渐渐放轻松。但愿今晚别做噩梦。

《乡村生活图景》读后感(三):为无意识所笼罩的乡村生活

“我们忘了一件东西,然后又忘了自己到底忘的是什么,却一直能记得这样一种奇怪的感觉。”以色列作家阿摩司·奥兹七月来中国时,这样描述他最新的短篇小说集《乡村生活图景》。书中故事的共同背景是一个叫做特里宜兰的犹太先驱者村庄,据奥兹说,这个灵感起源于他的一个空旷的梦境。

读毕全书八个故事,发现奥兹诚不我欺。这种恍恍惚惚、恍然若失的感觉笼罩了几乎全部的细节,每一字每一句,白纸黑字明明清楚在目,却都仿若空游无所依,似乎被奥兹抽走了我们惯常所理解体会的那根叫做“叙事”的柱子——当然,叙事永远是存在的,但在他笔下,每个故事更赖以连缀成篇以及八篇之间相互勾连的,却是一种对于“感觉结构”的自觉描摹。且如奥兹自己那个“感觉忘了东西却不知到底忘的是什么”的譬喻,这种感觉结构不是界限分明、疼痛刻骨的,不是彻彻底底,而是丛生着模糊与暧昧,于是更加难以形诸语言层面。相形之下,情节大厦的构筑,反倒不成为一件多么难的事情。

这种感觉结构是从第一篇的第一句就开始的。这篇叫做《继承人》,讲了一个房地产经纪人来到阿里耶·蔡尔尼克家,想买下他家老宅改建度假胜地的故事。而起笔第一句就很有力,令人心中不由一悸:

这个陌生人并不陌生。

对主人蔡尔尼克来说,来者似是而非,似曾相识,仿佛召唤出一个梦境,并且“梦的百分之九十已经消失,只剩一个尾巴依然可见”。这个“来者”并不孤立,若将其予以抽象化,他能够统领起后来七篇故事中的许多个记忆混沌:《亲属》中,乡间女医生吉莉·斯提纳从车上拿下的大衣,到底是不是如她所认为的那样,是久未曾谋面的侄子的?《挖掘》中,前国会议员凯德姆半夜总听到有人在挖掘,而他的女儿却没听到,到底有没有这样一种声音存在?《迷失》中,房地产经纪人约西·沙宣在去洽谈一座老宅收购事宜的路上,遇到的那个转瞬即逝的女漫步者,到底是真实还是幻影?还有《歌》中,在作为特里宜兰重要集体活动的唱歌晚会上,“我”总是被一种应当从自己大衣里取一样东西的念头打断,却不知道到底应该拿什么。“感觉有些东西出了错”或是“不知道自己该做什么”,类似这样的人物心理状态时时浮现,成为了弥漫在整个特里宜兰村里的集体无意识。

关于这些是不是、是什么的问题,奥兹都没有给出答案。甚至连每个故事的结尾他都没有给出,在悬而未决的空中便戛然而止。固然如他自己说,这是对于“生活没有结尾”的此一种现实的模仿,但或许我们还能够读出更深邃的况味来。《迷失》一篇极有代表性,此篇中的“我”,即房产经纪人约西·沙宣想收购一座被称为“废墟”的老宅,这里曾经是专写大屠杀的作家鲁宾的故居。“我”依约上门拜访时,见到了他的女儿雅德娜。雅德娜带“我”穿梭于这个像迷宫一样错综复杂的老房子,最后“我”被她留在沉寂阴暗的地窖里。“她关上门,把轮椅上的我留在那里,陷入沉睡。我知道一切都会顺利,不用操之过急。”这是最后一句。整个故事看起来疑似一个谋杀案,动机是阻止老宅被毁坏。但奥兹就在这里放下了笔,令主人公的命运和读者的猜疑都失去了证实(一直到倒数第二篇《歌》中,约西·沙宣这个名字又重新出现并出席晚会,但我们并不知道他是如何从地窖里出来的)。

作为故事题目,“迷失”俨然也是一种隐喻。房地产经纪人的遭遇背后,标示的是一种现代与传统的对立,而包括他自己在内的所有人,就在这两极对立中游离和迷失。需要注意的是,这座叫做特里宜兰的美丽村庄,在奥兹笔下并非是田园牧歌式的所在,而是充满了现代性的过渡。与其说它是一个传统意义上的乡村,不如说它更像是一个城市人的旅游度假村,每到周末就挤满了观光者的车辆,游客流连于村民开的各式各样的货摊和作坊中。这种熙攘热闹,显然有别于浮现在奥兹梦境中的那个空旷无人的村庄。或许可以说,后者是以色列人的精神原乡,而前者是不可更易的现实。所谓“乡村生活图景”,也成为一座被现代性暂时托举起的楼阁,不知于何时何地就将突然坍塌湮灭,而附丽其上的精神传统也随之黯淡——于是从笼罩全书的恍惚感中,不难读出这样一层乡愁的滋味。不同于帕慕克之于伊斯坦布尔的浓烈“呼愁”,奥兹书写乡村的笔法是更加清越的,白描现实,点到为止,很快又回归到了村中那群“丢了东西”的人身上。但体味到这样的情感,读者作为旁观者,好像也能够模糊意识到他们丢了的东西大概是什么样的形状了——尽管依然不能僭越作者和人物来断定到底是什么。

关于村庄,《挖掘》中有个有意思的配角阿迪勒。这是一个阿拉伯男孩,租住在前国会议员凯德姆家里,目的就是想写一本书来比较犹太村庄和阿拉伯村庄的生活。他认为,“你们的村庄源自一个梦想,源自一个计划。我们的村庄不是来自什么,而是始终就在那里”。这个结论背后直指的自然是阿拉伯和犹太族群之间的历史,同时也暗合了奥兹的梦境。然而,阿迪勒对于特里宜兰“和平、静谧”的印象多半来自于幼时的拜访,而今眼前的现实已缠绕进了莫名的挖掘声。这种象征性的对于梦境与想象的打破和惊扰,或许正如老迈的凯德姆所反复絮叨的那样,“提醒我们经历了心灵毁灭”。

特里宜兰的集体无意识,在《歌》的结尾得到了集中呈现,或者集中释放。在合唱晚会中一直被“应该取一样东西”的念头困扰的“我”,神差鬼使走进了一间被弃的房间。“我在这里干什么?我无法回答这个问题。然而我知道从今晚一开始,或许从很久之前,我就想来到这间被弃的卧室。……于是我在双人床床脚四肢着地,卷起床罩,试图借着手电筒苍白的光在床下黑暗的空间里摸索。”如其他故事一般,小说在这里突然结束。根据上文断断续续的线索,不难猜到这个房间当是主人夫妇原本的卧室,因为他们十六岁的独子若干年前在这里开枪自杀而被弃,而自杀具体地点正是在床下。“我”被一种无意识所支配,来到房间,摸索床下,是生活对于自身的重演,也让故事首尾相接,成为一个圆。而对于一直被焦虑感折磨的“我”自身来说,这恰恰是一种从死亡中找到的救赎。这个无意识的举动,却让整个村子的无意识落到了地面上来。

“在每个人内心深处都有他们孩提时代的影子。在有些人身上,你可以看到那孩子仍然活着;而另一些人身上则带着一个死孩子。”你可以看到,对于那个“孩子”的寻找,其实模模糊糊地引向一条通往故乡的路——不管是乡村这一空间上的故乡,还是童年这一时间上的故乡。

《乡村生活图景》读后感(四):寻找

我读这本书的角度和其他几篇书评不太一样。

好几个故事的主儿公都是想着一个决定却做了相反的事情,比如《继承人》阿里耶里决意不让不速之客跟自己进屋、却end up和他还有老母一起躺在一张床上,《亲属》里吉莉决定回家等待侄子或是他的来电却还是向大巴司机家走去,《迷失》里约西打定主意向女孩道了谢就改天再来却在她的引诱下在老宅里越走越深,《陌路》里考比准备告白却和所爱之人发生了粗鲁的肌肤之亲;或者没有注意要做些什么,受到奇怪力量的驱使做出奇怪的事情,比如《等待》里的村长在公园长椅上做着毫无意义的等待,《歌》里没有名字、没有身份的我产生钻到主人卧室床下的冲动。

“犹如一场梦,梦的百分之九十已经消失,只剩下一个尾巴依然可见。”(《继承人》)我每天醒来,总会抓着那一点点梦的尾巴试图顺藤摸瓜寻找完整的梦,但是结果当然是徒劳无功,所以梦醒时分总有一种怅然若失的感觉。“我们忘了一件东西,然后又忘了自己到底忘的是什么,却一直能记得这样一种奇怪的感觉。”阿摩司·奥兹来中国时,这样描述他的短篇小说集《乡村生活图景》。故事里的主人公就像我们试图找回昨晚的梦一样,寻找着不知道长什么样、是什么的某种东西。

“如果我们的民族诗人比阿里克在这首歌中寻问什么是爱情,我们是谁,那么我们不是诗人,岂能自吹知晓这一问题的答案?”(《歌》)但是作者还是借佩萨赫之口给出了他的思考。“我们是转瞬即逝的影子,就像刚刚过去的昨天。”(《挖掘》)非常喜欢这个比喻,不仅是梦飘忽不定,就连我们自己也是飘忽不定的。《歌》中,“我”总是幻听有人喊自己的名字,然后受到内心冲动的驱使跑去主人床下摸索搜寻;《彼时一个遥远的地方》中,“我”一直等着一个更强悍的年轻人来接替自己的岗位、自己好离开这个堕落的地方,在“我”对村民的魔力消逝、对这一切肮脏污秽麻木了的时候,一个健康英俊的年轻男子出现在了东边山顶。他们在苦苦寻找的,就是他们自己和他们与这个世界之间的联系吧。

『陆』 《故乡》读后感300字

《故乡》读后感300字(通用22篇)

读完一本名著以后,大家心中一定有很多感想,何不写一篇读后感记录下呢?为了让您不再为写读后感头疼,下面是我帮大家整理的《故乡》读后感300字,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故乡》读后感300字 篇1

鲁迅,伟大的文学家、翻译家和新文学运动的奠基人。

鲁迅写的《故乡》,讲述了他与闰土小时候的一些事情。闰土会捕鸟、看瓜,鲁迅在那段时间很快乐,可正月过了,闰土必须回家。一开始,他们还相互送了几次礼物,但后来再也没有见面。我明白了:快乐的时光是短暂的,只有好好珍惜时间,快乐才是永远的。

可小时候大多不太懂事,常常浪费时间。有时,晚上有一个十分好看的电视,就看了起来,看完了才想到作业没做完,只好匆匆忙忙做起了作业,马虎潦草,效率很差。随着年龄的增长,渐渐懂得珍惜时间。

“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这句谚语大家应该不陌生吧,也告诉我们应当珍惜时间。

鲁迅先生曾经说过:时间就是生命。无端地空耗别人的时间,其实是无异于谋财害命的。瞧,这就是鲁迅先生的名言。让我们把它作为座右铭吧!

《故乡》读后感300字 篇2

最近,在妈妈的要求下,我看了鲁迅先生写的小说——《故乡》。

尽管作者描写的故乡就是我从小长大的地方——绍兴,但这篇文章对我来说实在不易读懂。

原因有四:

一、文中有些字和我们现在的不太一样,如“哪里”写成了“那里”;

二、有些事物是我没碰到过的,如胡叉、秕谷之类;

三、有些字词是作者自己编造的,如“猹”、“弶”等;

四、当然最主要的是我不知道当时的历史背景,不能体会文章背后所要揭示的深刻含义。

这篇小说主要写的是作者回到故乡,看到了小时候的玩伴闰土,在生活的重压之下变得衰老、拘谨和麻木,完全不像小时候那样可爱、机灵和富有活力。经过对儿时的闰土与现实的闰土的比较,可以知道作者对儿时的故乡、儿时快乐的生活、儿时的闰土非常怀念,对现实社会的破败感到非常不满。

作者笔下的故乡那么凄凉、那么黑暗,居然能把一个如此活泼的人变成一个麻木不仁的人,我无法想象那就是我从小成长的地方,那就是我美丽而亲切的外婆家。幸亏我生活在现在这样幸福美好的时候,不用为生活担心。我的生活如此多娇!

《故乡》读后感300字 篇3

我看了鲁迅的《故乡》这篇小说,给我留下最深刻印象的就是闰土了。

童年的鲁迅,仿佛是一个生活在天堂的魔鬼,丰衣足食却寸步难行;而闰土则是生活在地狱的天使,生活艰辛但充满快乐。闰土的童年必须要看瓜田,但他自由、快乐。鲁迅的童年虽丰衣足食,但他只能悲哀。闰土还可以去做无穷无尽的新鲜事,看无边无际的海洋;而鲁迅只能看到那“四角的天空”。

没有了自由,多少财富都是破铜烂铁。自由才是真正的金子!可那毕竟是几十年前的封建社会,离现在已经有那么漫长而浩瀚的一段历史。可是,到了现在的社会,大人们还是大同小异我们打造一个标准童年。《故乡》中,鲁迅不仅点到了家乡的改变给人一种惆怅的感觉,更用闰土和杨二嫂这两个具有代表性的例子来证明一个词——改变。不论是家乡的改变还是人物的改变,鲁迅的文章总是给人一种微言大义的感觉,特别是最后一句:世上本是无路,人走的多了,就有了路。更是让人回味无穷。

《故乡》读后感300字 篇4

书是知识的海洋,杜甫说,“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读万卷书,行万里路。这个月依然去图书馆,依然是借书来看。

其中鲁迅先生的《故乡》,深深的吸引了我。《故乡》讲述了“我”和闰土小时候的一些故事,作者与闰土在一起很快乐,但过了正月,闰土便要回家。一开始还有交往,可后来却再没有见面。后来,鲁迅回到阔别已久的故乡,见到了闰土,可闰土却完全变了,鲁迅万万没有想到,两人似乎隔了一堵墙,没了儿时闰土亲切的一声“迅哥儿”,迎来的却是令人心寒的“老爷”,这是两人间的一层可悲的“厚障壁”。

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故乡曾经是如此的美好,但它却让活泼的人变得麻木不仁。旧社会真是可悲呀!作者希望故乡未来会变得美好,并把希望寄托在下一代,希望他们有新的生活,新的道路。

《故乡》读后感300字 篇5

这篇文章看起来是写小时候的乡村生活的情趣,但是却写的是对于的故乡的怀念,人们对于故乡的怀念总是因为因为一些难忘的人和难忘的事,而少年的闰土是引发作者对于家乡怀念的一根导火索,年少的趣事和家乡独特的风景和趣事历历在目。

作者通过对于“闰土紫色的圆脸”“头戴一顶小毡帽”“颈上套一个明晃晃的银项圈”等语句形象的细节描写来表现对于他印象的深刻,也体现江南水乡人家的普遍的特点,健康和朴实。

本文通过闰土也见识到了无数有趣的稀奇事,通过雪地捕鸟、海边拾贝、看瓜剌猹、看跳鱼儿等动作,表现闰土的思想的性格特点,也间接的表现当时年少时的单纯和无忧无虑,以及丰富的孩童内心。

最后通过小伙伴之间互相赠送礼物来表达作者与闰土之间深厚的情谊,同时也表达了作者与家乡之间的羁绊和深切怀念。

《故乡》读后感300字 篇6

鲁迅的文笔就是这样。如一把利器,刺破了社会的黑暗,笔笔流露出自己对当时社会的不满,跟随着这力道的文字,我们走进了那个时代……

第一天,杨老师刚讲过《少年闰土》,我便对这文章起了兴趣,一定要看个究竟,回家后,就找老爸,拿出那本《鲁迅全集》细细品读起来……霎时,那个紫色圆脸、项带银圈的阳光少年浮现在我眼前,他带领着鲁迅去享受童年……每一次的拾贝,每一次的捕鸟,每一次的看瓜,都那么鲜活,有趣……

三十多年,转瞬即逝,当鲁迅再次回乡时已是物是人非,那曾经亲热喊他“迅哥儿”的闰土改呼“老爷”,儿时的那些友情仿佛遥不可及,正如他所说的,两人之间隔了一展厚障壁,心,凉了……哎!——本以为会有“相顾无言,唯有泪千行”的感人重逢,谁知,这结果竟是如此不堪。

不过水生与宏儿不是一样无话不谈吗?!不是还有这纯真的友谊吗?但愿,他们永远这样,不要重蹈覆辙……

《故乡》读后感300字 篇7

这篇小说写于五四运动时期。读懂这篇小说,先要了解故事发生的历史背景:辛亥革命,推翻了几千年的封建制度,建立了中华民国。但是一方面,由于领导这场革命的资产阶级向封建旧势力和帝国主义妥协,造成了革命成果的不稳固;另一方面,由于辛亥革命脱离了广大人民群众,最终导致了革命的不彻底性。

这篇小说就是通过革命者的鲜血被愚昧、无知的老百姓当成药来治病,深刻地指出了辛亥革命未能深入群众、未能惊醒底层人民的事实。

鲁迅先生自己说,描写了群众的愚昧??革命者为愚昧的群众奋斗而牺牲了,他们却不知道这牺牲是为了谁,甚至利用了这种牺牲。

小说结尾,革命者夏瑜的坟头被人放上了花圈,暗示了他的同志会继续革命事业,是革命者坚强的象征。试着体会文章中类似这样的多处细节设置和前后呼应的写作手法。

《故乡》读后感300字 篇8

抛开课本很多年后,再读鲁迅的《故乡》——随着吱吱呀呀的小船一起,再划进那个叫鲁镇的地方。

小时候对故乡的印象总是特别的美好——亲人,同龄的伙伴,最熟悉的地方和无忧无虑的时光。我从初中开始便在外地念书,只有假期才能回家,一般离假期还有一段日子,便开始焦切的倒计着时间。记得有一次放假,我和同行的同学为了去几公里外的地方赶最早的班车回家,我们半夜起身,校门未开就爬上靠墙的白杨,然后翻墙跃下,步行至车站还有一个多小时才开车。每每想起那份迫切的心情还让人激动。

年小的时候读鲁迅的《故乡》,也许无法完全理解一个中年人的感受,那时我也时常为村里一些外出的成年人而不解,不知他们为什么出去后很多年不回家,难道他们就真的不想家吗?他们在远方又过着怎样的生活呢?

《故乡》读后感300字 篇9

这两天,我读完了《故乡》这篇小说,这篇小说虽然不长,但很吸引我。

鲁迅在这篇小说里描写了两个故乡,一个是过去的故乡,一个是现在的故乡。过去的故乡以闰土为中心,借这个充满活力的质朴少年,写出小时候他所神往的境地: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下面是海边的沙地,都种着一望无际的碧绿的西瓜,其间有一个十一二岁的少年,项带银圈,手捏一柄钢叉,向一猹尽力地刺去……描写了儿时故乡的情景,写了闰土小时的活泼可爱,聪明。同时写了“豆腐西施”的变化,鲁迅把他比喻为“圆规”,都写了他们因为生活的重压之下,变得衰老,拘谨可悲文章也表现了当封建社会的压力,人们为了生存而失却了自己的灵魂的生活,因为时间的飞逝,因为生存的欲望,使他们从一个可爱,聪明的孩子变成一个衰老拘谨的人。

《故乡》读后感300字 篇10

社会上崇敬名人,于是以为名人的话就是名言,却忘记了他所以得名是那一种学问和事业。《故乡》这篇文章使我被受感动。

这篇文章是写的闰土少年和中年时的对比:少年的闰土是紫红的小脸蛋,头戴一顶小毡帽,项上戴着一个明晃晃的银项圈。可是中年的闰土却大不相同,他身材高大脸色灰黄有皱纹,眼周围红肿双手粗糙,浑身瑟缩。两人的感情也不如以前了。以前两人玩的十分开心并没有身份之分,但是中年的闰土已经对“我”十分恭敬两人没有那么好了,但是还可以谈上话!

这让我深深的明白了,身份竟然能决定一切。农民永远只能是一辈子农民。

后来“我”要离开了,“我”与闰土依依惜别,谁也不舍得谁,但是“我”们终究还是要离开的,也许这就是缘分吧!在生活中我们应该珍惜身边的家人和朋友,不要以别人的缺陷去无端的歧视别人,要珍惜一切。

《故乡》读后感300字 篇11

《故乡》是鲁迅先生的一篇《鲁迅》名作。

看完《故乡》中那个见什么人说什么话的豆腐西施还有剧中主人公从小一起玩到大的西瓜地上银项圈的小英雄闰土见到老爷时欢喜而又凄凉的神情,从而体现了当时人民的麻木,在受到封建势力压迫和打击下的情形,当然在呐喊这本书中,像这样的文章还有很多,鲁迅写这些文章是为了让当时的中国人看了以后能够清醒过来,激励半梦半醒的国人,用还有指责和批评的语言说明当时社会的黑暗,急切希望沉睡的国人早日苏醒,重整我中华雄威!

做为一名中学生,我应学习他做事一丝不苟,他的每字每句时刻在启示我:大千世界有着深刻的道理,丰富的知识,高尚的道德。在现在如此优越的条件下,我应该抓住机遇,不断学习总结虚心向同学请教,从一点一滴做起,克服一切困难,敢于面对一切挑战,早日挑起大梁。

他写作的目的是唤醒我们封建社会里的那些知识分子。

《故乡》读后感300字 篇12

《故乡》是一部很有名的小说集,里面汇集了狂人日记、药、故乡、阿Q正传等有名的小说。这本书的作者就是伟大的文学家、思想家和革命家的鲁迅先生。

我想先介绍一下鲁迅先生让大家都认识一下。鲁迅,原来的名字叫周樟寿,后改名为树人,字豫才,是我国现代新文化运动的倡导者之一。从1918年就开始用“鲁迅”为笔名发表了第一篇现代白话文小说《狂人日记》后来又发表了《孔乙己》等多篇著名小说。

鲁迅先生的作品很丰富,以小说为主,他的小说充满了无数的艺术魅力,他语言表达得很精炼,对生活的描写细致入微,刻画人物可以用一个成语来形容“入木三分”。

《故乡》这本书主要写的是平凡人的生活,一些也包含了对以前我们落后生活的讽刺。这本书以中国人的生活最为贴近,却意境深幽,外冷内热。

这本书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呐喊》这个部分了,呐喊中的作品,没有很丰富华丽的语言,故事内容和情节简练,却再简单中传递出强大的语言艺术和震撼力。

《故乡》这本书是非常值得我们去看的,我在其中学会了许多做人的道理和写作方法。但里面的内容刚开始可能不会懂,可是多看几遍就会自然明白了。

《故乡》读后感300字 篇13

想必大家都知道这本《故乡》是鲁迅先生写的。在这里,每一个灵动的文字都是一节美妙的音符,每一篇动人的文章都是一道永驻心底的风景。

作者鲁迅:1881—1936,原名周樟树,后改名周树人,自豫山、豫亭,然后改名鲁迅。我们知道,毛主席对他有很高的评价:文学家、思想家、革命家……被称为“民族魂”。、

此书中,有很多文章。让我记忆深刻的,就是阿长与《山海经》了。阿长是鲁迅儿时的保姆,这篇文章记叙了“我”儿时和长妈妈相处的七件事,刻画了一位虽然没有文化、粗俗、好事,但心地善良,热心帮助孩子解决问题的保姆形象,我觉得鲁迅先生对她充满了尊敬、感激和还念之情。

还有鲁迅与儿时闰土的喜爱,可真有趣!但中年闰土可不一样了,闰土说出来的第一句话就是:“老爷!……”我们就知道,他们之间已经隔了一层可悲的厚障壁了……变化真大。

在这里还有许多著名的文章:琐记、呐喊,狂人日记、阿q正传、仿徨……

这本书使我印象深刻。

《故乡》读后感300字 篇14

今天,我读了我国有名的大文豪鲁迅先生写的短篇小说《故乡》,看完后,我有无尽的感想,那个活泼可爱的海边农村少年闰土,那个为生活麻木生活着的章闰水,那个说话直言直语地林祥嫂,在我的脑海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象。

《故乡》这篇短篇小说主要写了鲁迅先生二十年后回到故乡,见到闰土后大吃一惊——闰土早已被生活折磨的失去了童年那种稚气、活泼了,引起鲁迅的深思,也引起了我的深思。

我觉得,现在我们虽然是共同坐在一个教室里读书,似乎没有任何差别,然而随着时间的推迟,十年后,不!五年后,我们就会出现明显的分歧,有的开始为生活奔波,有的走进了高中门。想走哪一条路,就靠现在——六年级的自己!六年级是小学毕业班,是最美最关键的一年,为初中打好基础,初中学不好,你肯定考不上高中,考不上高中,你就比更别想进大学的校门了,实际上就比人家矮了一大截了。

这篇《故乡》,使我受益无穷,鞭策我前进,我决定在这一年里,更加努力学习,争取更大的进步,为以后的人生道路垫好基础。

《故乡》读后感300字 篇15

少小离家老大回,乡音无改鬓毛衰,阔别二十余年的故乡,一朝再回,本该近乡情怯的鲁迅,却“并不感到怎样的留恋”,是如何的一种情感?

在默读了几遍《故乡》这篇文章后,我渐渐体会到了这种情感。

我曾学过《少年闰土》这篇文章,里面机智伶俐、见多识广的闰土,是鲁迅的朋友。但如今20年已逝,闰土见到儿时的玩伴,称呼的却是“老爷,一个勤劳善良的少年,变成了一个麻木不仁的人。我又想到了老舍笔下的祥子——老实厚那个活泼善良的祥子,上帝却从未眷顾他,他也终究被社会的苦难所打败,成了一个社会上的行尸走肉。他与闰土的命运相似,社会的黑暗的摧残,使普通的农民受到压迫,思想上受到了束缚,连儿时的纯真友谊,都在用金钱和地位衡量。

文章还刻画了另一个生动的形象一杨二嫂,这个女子的言行都流露出一种小市民的斤斤计较、爱占便宜,可笑又可怜,故乡不是记忆里温情的故乡,在黑暗的现实中,变得陌生,变得腐朽。

所幸,文中的宏儿和水生,似乎让我们看到了未来的希望,而鲁迅也在最后提出:“希望本无所谓有,也无所无。”在现实生活里,可以发掘出希望,因此,鲁迅他仍要怀揣希望的火种,同漫漫长夜作斗争,秉烛为明,但以血荐轩辕。

《故乡》读后感300字 篇16

《故乡》是鲁迅先生写的一篇小说,在这篇小说中,最深刻的印象就是闰土。

一开始闰土是一个天真可爱的孩子,是鲁迅小时候一个十分要好的朋友,没有什么阶级观念,与鲁迅是以哥弟相称的,后来随着时间的推移,他们都长大了,在当时社会下成长,越来越了解当时社会,当他们再次相遇也就是二十年后,闰土似乎变了一个人,没有一点儿当时的活泼乐观了,身上的穿着也变得破烂了,最可怕的是他称呼鲁迅为少年,他有了等级观念,一种让人厌恶的观念,不过在当时就习以为常了,我想鲁迅先生是想借此来批评当时的社会吧。

鲁迅先生已经逝去多年,可他依然活着,他活在我们心中。“横媚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没错,这就是鲁迅一生的真实写照。

提起故乡,立即会想起了童年的诸多往事。无论故乡发生了多少悲伤难过,回想起来总是让人感叹万分。鲁迅也是这样,在《故乡》一文中,鲁迅多次写了童年的欢乐。同样的他也写了长大后对当时封建社会的理解与厌恶。

它们扼杀儿童们的本性让其变得残暴无可理喻,然后再影响下一代,所幸这被鲁迅给终结了。

《故乡》不只是一篇小说,也是中国伟人——鲁迅先生对扩大百姓的呼喊。

《故乡》读后感300字 篇17

我这天看了一篇小说:《故乡》。他是周树人(鲁迅)写的。

它讲了鲁迅冒着严寒,回到了相隔二千余里,别了二十余年的故乡去。当他母亲说了一句关于闰土的事之后他,他又想起了闰土的样貌:紫色的圆脸,头戴一顶小毡帽,颈上套一个明晃晃的银项圈。但是当他看见中年闰土时:他身材增加了一倍;先前的紫色的圆脸,已经变作灰黄,而且加上了很深的皱纹;眼睛也像他父亲一样,周围都肿得通红,这我明白,在海边种地的人,终日吹着海风,大抵是这样的。他头上是一顶破毡帽,身上只一件极薄的棉衣,浑身瑟索着;手里提着一个纸包和一支长烟管,那手也不是我所记得的红活圆实的手,却又粗又笨而且开裂,像是松树皮了。从这我看出来了在海边种地的人都很苦,还有:我似乎打了一个寒噤;我就明白,我们之间已经隔了一层可悲的厚障壁了。我也说不出话。说明闰土已经脱离了小时候的思想,使得他们不能再像以前那样说出心里话、聊天了。

从这能够说明出当时的封建社会制度已经很深了。使得他们俩之间隔了一层可悲的厚障壁了。

而当时如果没有封建社会制度,他们必须还是以哥弟称。

《故乡》读后感300字 篇18

在星期二的上午,姚老师同我们一起探究了《故乡》这篇经典而又饱含深意的作品。

从鲁迅的笔中,在我眼前仿佛出现了一面当时农村生活的镜子,让我从中看到了一少年闰土与中年闰土的强烈反差:一个是开朗、乐观、健康的孩子,但是二十多年过去,却已经变得与鲁迅生疏起来,脸上也变得灰黄有皱纹,不在有儿时的开朗。这究竟是为什么?我不禁要这样问。

是他多子、饥荒、苛税?还是宾、匪、官苦得他?他确实被苦得像一个木偶人。是当时腐朽的封建社会制度还有他内心的阶级差别。社会的'冷漠无情让人的内心都被冰冷的枷锁封闭了,使得人与人之间不再那么亲热,而产生了太多的阻碍,太多的阶级差别,这差别,遥远的让人拒之千里。人心真的不可变,就像闰土与鲁迅之间,从前,他们一起捉角鸡,一起看跳鱼儿,一起拾贝壳……而现在,一句看似恭恭敬敬却冰冷无比的“老爷”,使他们之间“隔了一层可悲的厚障壁”,也使得闰土被封建社会的礼教牢牢束缚住,变得麻木不仁。还有他那迷信神的封建思想也是这其中的一个原因。人们的内心变化让鲁迅对故乡的那份美好的记忆都破碎了。

《故乡》读后感300字 篇19

这时,鲁迅又写道:“很难。第六个孩子可以帮忙,但他总是吃得不够,这不是和平,金钱在任何地方都没有规则,收成不好。种东西摘出来卖的时候,总要捐几次,叠好钱;不卖,只能烂掉……”“妈妈说,杨二的妻子是豆腐美人,自从我们家收拾好东西后,她每天都要来。前天伊在灰堆里拿出了十几个菜。经过讨论,说是埋在闰土里了。他可以在运灰的时候一起搬回家;当杨二发现这一事件时,他认为这是一个伟大的成就,所以他把狗杀了(这是我们这里的养鸡用具。木盘上有栅栏,里面装着食物。鸡可以伸进脖子啄,狗不行,只能看着伤心)。他像苍蝇一样飞走了,而伊拉克用这么高这么低的脚跑得那么快。”

这篇看似平凡而啰嗦的文字,其实是在展示中国人的愚昧与悲哀。对此,我真的不想多说什么。大家都能理解。

最后,鲁迅老师说:“我在昏暗的灯光下,一片海边的绿色沙地展现在我面前,一轮金色的满月挂在上面深蓝色的天空中。我觉得:希望什么都不是,什么都不是。这就好比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没有路,走的人多了,就会变成路。”

这真的是一种无奈的叹息,一种苍凉。也许,我们永远也体会不到。

《故乡》读后感300字 篇20

鲁迅的《故乡》,我从上学就读,现在教学了,仍在读。以前也没觉得多么好。但是今年看了电影《突出重围》后,再读鲁迅的《故乡》时,突然佩服起鲁迅的睿智来。

《故乡》中闰土辛苦麻木的生活,杨二嫂辛苦恣睢的生活,“我”辛苦辗转的生活。“我”不希望“我们”的下一辈像“我们”那样生活。他们应该有新的生活,为“我们”所未经生活过。翻开中国近代史,为了这个新生活,中国的许多革命志士牺牲了自己的生命。尽管历史的长河中没有他们的名字,但他们却实实在在为之奋斗过。电影《突出重围》就是用音光声的效果给我们视觉听觉的冲击,让我们具体感受到这段普普通通的文字后面带给当时以及后人的革命效果。

那一刻,我想到了我们现在的生活。我们今天可以人人平等的生活,得益于那些革命志士。

用鲁迅《故乡》的结尾:希望本无所谓有,无所谓无,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变成了路。对那些有名字没名字的革命志士致意崇高的谢意!

《故乡》读后感300字 篇21

读书随笔 《故乡》反映情的是农民的生活,描绘了辛亥革命后农村破败的图景。

少年时代的闰土是一个纯真可爱而且聪明能干,心中还有无穷无尽的稀奇事的小孩,也是鲁迅心中的传奇人物。但当第二次见到闰土已是十年后。虽然鲁迅先生一见便知道是闰土,但又不是他这记忆上的闰土了。闰土的身材增加了一倍;先前的紫色的圆脸,已经变作灰黄,而且加上了很深的皱纹;眼睛也像他父亲一样,周围都肿得通红,这谁都知道,在海边种地的人,终日吹着海风,大抵是这样的,他的脸上尽是沧桑。他变了,他头上是一顶破旧的毡帽,身上只一件极薄的棉衣,浑身瑟索着;手里提着一个纸包和一支长烟管,那手也不是鲁迅先生所记得的红活圆实的手,却又粗又笨而且开裂,像是松树皮了。十年里,闰土变了好多,确切说是变老了,可见这十年里吃了不少苦,他变的陌生。

在见到闰土时,鲁迅先生儿时的记忆突然苏醒,一幕幕浮现在眼前,鲁迅先生真想和他亲热地叙叙旧,但是却像有什么挡着似的。这一刻他等了很久!终于,闰土的态度恭敬起来了,“老爷!”他吐出这两个字不禁让鲁迅一阵心寒,两人间其实早已隔了一层可悲的墙了,这是“上等人”与“下等人”永远无法逾越的鸿沟!

《故乡》读后感300字 篇22

《故乡》这本书写了鲁迅回到故乡绍兴准备搬家到北京。描绘了少年的时候朋友和邻居的变化,从中体会到思念可以改变人的性格。

少年时的闰土非常勇敢。帮着爸爸看西瓜地,经常遇到獾,而獾的习性十分残暴,全身上下都是刺,它还是杂食动物,很可能会咬人,可是小闰土不怕,勇敢地拿叉子与獾打斗,不怕刺伤,最后獾慌忙离开了,从此再也没有来过。

少年时的闰土非常聪明,因为“我”与他聊天怎么捕鸟的时候,他迅速而流利地说出了捕鸟的方法 “要在下雪过后,扫出一块空地,用短棒支起一大竹匾,撒下秕谷,看鸟雀来吃时,远远地将缚在棒上的绳子只一拉,那鸟雀就罩在竹匾下了。”

长大后闰土身材增加了一倍,脸色灰黄,有着十分的皱纹,眼睛周围肿得通红,头戴破毡帽,身上只一件极薄的棉衣,浑身瑟索着,手提一个纸包和一支长烟管,手又粗又笨而且开裂,像是松树皮了。他说话的时候吞吞吐吐,断断续续,结结巴巴的,显得让人感到他十分的麻木,跟以前活泼勇敢的闰土完全不同了,这让作者感到十分苦恼,非常伤心。

看到原先活泼开朗的少年闰土变成了麻木的闰土,真让我失望,心情与着作者一样,我真想现在的闰土变回原先活泼开朗的闰土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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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柒』 《乡村》屠格涅夫读后感300字

《乡村》屠格涅夫读后感
今天,我读了一篇优美而且带有诗意的文章——《乡村》。
这是一篇写景的文章,它写的是俄罗斯的农村,和里面美如画的风景等事物。
我很喜欢读这篇文章。当我读完这篇文章的时候,总想起远方家乡的亲朋好友。
当我读到“一条小溪从谷底潺潺流过,波光粼粼,似乎可见水底的小石子在微微颤动。”的时候,我脚下似乎有一条清澈见底的溪流,“哗哗”地流动着,好似一个个顽皮的小孩在摇荡着秋千。
读到“一只只毛像线团一样蜷缩在墙根附近的土台上,警觉地竖起透明的耳朵在细听。”时,我的眼前似乎就有几只猫在不同的方向屏息凝视。
自由自在的俄罗斯农村生活是多么富庶、安宁、丰饶啊!我们城里人费尽心血追求的一切;在这里又算得了什么呢?

『捌』 鲁迅短篇小说《故乡》读后感5篇

《故乡》是现代文学家鲁迅于1921年创作的一篇短篇小说。反映了辛亥革命前后农村破产、农民痛苦生活的现实。下面是我整理的关于《故乡》的读后感,欢迎阅读。

《故乡》读后感【一】

看完鲁迅先生的《故乡》,我顿时觉得有些失落。鲁迅的儿时好朋友闰土,经过漫长的时间不见,竟与鲁迅存在着一层“可悲的厚障壁”。刚要与闰土再见面时,鲁迅是多么期待!而使他沉在心中多年美好的记忆又从新浮起。可见到闰土后,却发现闰土与他疏远了,鲁迅感到非常难过,也为这个间隔而感到失望。

我想,闰土也并没忘记和鲁迅儿时的快乐时光,只是他觉得不能像儿时那样“不懂事”,他们有着阶级的差异,在那时,他们有着大人们所没有的天真。仔细品味他们的话,小时候的“闰土哥”“迅哥儿”以及长大后的“闰土哥”“老爷”这其中有着多么微妙的变化啊!变的是闰土,他忘记了童年的真诚的友谊,这样,他就失去了一件宝贵的东西。

在我的抽屉里,有一张全家福,是在我五岁时候在家乡照的,在这张照片里全家都站着台阶上,唯有我一人坐在最前面坐着哭,这是多么戏剧的一幕!这里面还有个故事:小时候我在家乡,没几天就和一个小孩混熟了,当我们要去照全家福时,我想带他一起去,大人们不同意,原因很简单,他和我不是亲戚。但是我偏要带他去,最后我被大人们硬拉到那里,而我的伙伴也被他的父母留在家里,在照相的时候我坐着大哭,偏不站起来。于是,这一幕就被留在了相片里。后来听大人们说起这个故事,我暗自冷笑,没想到那时的我竟会这么“仗义”。

有一次,爸爸想带我去见这个儿时的伙伴,我提不起兴致,更不想去见他。过去这么久了,现在的我对于这个儿时的伙伴,早已不认得了,虽然这在我的脑海有留下几个残碎的模糊的画面,但我们也好像有一道看不见的墙给挡住了。这比起鲁迅来,我真感到惭愧。我就如后来的闰土,但我可以猜出,就算现在见面,他也不认得我了,两人见面,还能像小时后那无话不谈吗?

虽然现在,已经没有了鲁迅那时的阶级差别,但是我依然也忘却了一个儿时的伙伴,因为我不能像鲁迅一样对朋友念念不忘?还是我变得冷漠了?后来我才明白,我在心中没有一个美好的回忆,我就只记得曾经有个玩伴。但鲁迅在心中对闰土有着一段美好的回忆,这个回忆使他时时记得自己的这位朋友。

我们也在心中有着一段段美好的回忆,这也是我们的希望。只要我们在心中有个希望,不放弃它,这便是我们向前的动力。让我们牢牢记住鲁迅先生的那句话:希望本是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变成了路。

《故乡》读后感【二】

《故乡》这篇小说中,给我印像最深的是人物的描写。

闰土当之无愧是重点人物。20年的转变,使得他从一个勇敢机智、见多识广的小男孩成为一个庸俗、卑躬屈膝的下人。到底是什么使他的改变如此之大呢?是贫穷?还是……这是我们所不能得知的。但是从鲁迅的小说中,我们可以知道,在鲁迅的心里,闰土一直是一个勇猛聪明活泼的人,要不然不会一提到闰土就会想起他在刺猹的场面。可是,当闰土与鲁迅说话的时候,第一个词竟然是“老爷”。我相信当时鲁迅的内心震动肯定是很大的,他也许料想过千百种交谈方式,但是肯定惟独没有料到这种。按照封建社会的标准来说,闰土是应该叫鲁迅老爷,但是,从20年前的迅哥儿到20年后的老爷,跨度是不是太大了一点?闰土的改变是显而易见的,岁月在他的脸上,手上,都留下了沧桑的痕迹。但是,容貌的改变并不是他最大的改变,他最大的改变就是心理上的改变。也许,他的心里还是把鲁迅当成迅哥儿的,但是当时的社会不允许;也许,他的心里还是想和鲁迅一起玩耍,但是他知道,他和鲁迅之间还有主仆关系。一声“老爷”又包含了闰土多少的感情?是懦弱?是卑怯?还是因为久久不见不熟识的陌生?这,也许只有闰土知道了。

另一个人物杨二嫂,不知看过《故乡》的朋友们注意过没有,虽然杨二嫂是一个配角,但是她也是其中一个改变很大的人物。20年前,她曾经有豆腐西施的美名,可是在20年后,她的样子简直让鲁迅认不出来了。对于她的样子,鲁迅只找到了一个形容词——“圆规”。如果单纯是外貌上的改变也就算了,杨二嫂成为现在这副“丑模样”也是因为她的内心在渐渐地改变。她去鲁迅家的时候,居然提出了要一些旧家具的要求,被他拒绝后大放厥词,说什么“越富越一毫不肯放松,一毫不肯放松便越有钱”。如此尖锐的语句,简直不像是一个“西施”所能说出的话,倒像是一个混着菜味和尖酸刻薄话的中年妇女。不仅如此,杨二嫂离开的时候,还拿了鲁迅母亲的一副手套。如此种.种,此人的改变也是巨大的。

《故乡》中,鲁迅不仅点到了家乡的改变给人一种惆怅的感觉,更用闰土和杨二嫂这两个具有代表性的例子来证明一个词——改变。不论是家乡的改变还是人物的改变,鲁迅的文章总是给人一种微言大义的感觉,特别是最后一句:世上本是无路,人走的多了,就有了路。

《故乡》读后感【三】

放下书,抬起头,望着窗外唧唧喳喳叫着的鸟雀,落在电线杆上,心中也为鲁迅惋惜那段友谊。想着:我会和我的朋友像这样疏远吗?淡淡的,心中一松,不会的,现在可不是那堕落时代,连故乡也不会离我远去,朋友我更会永远记住。

“和我一起去我那捡贝壳……”“那猹可狡猾了,它……”“潮汛来到的时候,鱼都像青蛙似的有两只脚……”“老爷……”“这就是水生,我家现在困难,我……”

闰土那经过三十年磨损而相差巨大的话语,久久回荡。

三十年后,因为那封建社会的帝国主义,使儿时天真活泼,健康快乐,见多识广的闰土,不见了;带来的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农民,手也不像当初那么细嫩,而是满手褶皱,口子;眼深陷进去,看起来似乎有什么烦恼令他睡不着觉。在他的家里,多子,饥荒,苛税,兵,匪,官,绅,都苦得他像一个木偶人了。一棵苗子,就这么被泯灭了。

那时,鲁迅第二次见到闰土的时候,闰土叫了鲁迅一声老爷,让鲁迅好不惊讶。

当鲁迅母亲说:“不要叫他老爷了,还是照旧,叫迅哥儿。”

他却摇了摇头,说:“老太太说什么呢,这不和规矩,不行。”

鲁迅的心也顿时凉了,心中的那些话语也渐渐消失了,一时竟不知说什么好。一颗主仆关系的种子,已在闰土心中深深扎根。那一夜,再说什么也觉得陌生。

这就是封建社会的帝国主义造的孽。

在篇小说中,鲁迅主要表现了两方面的内容,一方面是对客观现实的反映,作品通过记忆中的故乡和现实目睹的故乡对比,揭露帝国主义的侵略,封建主义的压榨给人民造成的苦难,反映了辛亥革命前后农村破产,农民痛苦生活的现实。

另一方面,集中体现了鲁迅先生对“人性”探索的意义。作品深刻指出了由于受封建社会传统观念的影响,劳苦大众精神上受到极大束缚,古训筑成的高墙,使人与人隔膜起来。突出反映了鲁迅对“国民性”的拯救。

我们改变不了环境,于是只有随着环境所变。而闰土就是这样,有事我也想,他是长大了,还是变傻了,友谊毕竟不是用身份地位与金钱可以衡量的啊。

我们也会吗?不,不会的,我们有最好的朋友,永远都是朋友。我们不会忘记,我们的关系不会有隔膜。

《故乡》读后感【四】

故乡,多么富有诗意的一个名字啊!但我问大家一个问题:如果在你长大离开家乡,20年后再回到家乡的时候,会是怎么一番情景呢?当你遇到儿时伙伴,他或她又是怎么一副形象呢?想必各位小学生们都没有考慢这个问题吧?我国著名作家鲁迅先生也没有想过这,他,就看着苍黄的天空和远近几处萧索的荒村,泪流满面。

他因犯了伤寒而回到故乡,可人、物的变化却让他心里一阵悲凉,特别是他儿时的伙伴与仆人:闰土。闰土是鲁迅在他家办祭祀的时候,一个偶然的机会认识的一位与自己年龄相仿的仆人。

闰土虽然身为仆人,虽然没有鲁迅家里有钱,虽然没有鲁迅的这种高等待遇,但他却拥有鲁迅儿时所未拥有的东西,那就是自由。他会用胡叉捉猹,还会用斗笠和树枝抓麻雀,他还见过跳鱼儿……

可这回鲁迅先生回到故乡时,看到的却是另一个场景:啊,那是闰土吗?他身材虽然增加了一倍,可他先前的紫色圆脸,已经变作灰黄,而且加上了很深的皱纹;眼睛也像他父亲一样,周围已经都肿的通红,一点儿也没有小时候可爱的样子。他一见到鲁迅,马上就跪着说:“老爷!”这样大的反差,让我不禁打了个寒战。可见,在当时的时代,人们的生活不是越变越好,而是越变越坏。在战争的侵犯下和ZF的无能下,人民群众过着悲惨的生活,人们的生活也在发生着莫大的变化,而在当时人们的脑子里已经种植下了通用的关系,那就是主仆关系,否则,闰土怎么会发生那么大的变化呢?这真是个令人深思的问题。

文章最后一段中的一句话让我深思:“我想希望本是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然而在生活中何尝没有呢?”现在我们沐浴在新时代党的阳光下,人民群众只有社会分工的不同,没有社会阶层的高低,人人都是平等的,与那时候相比,现在真是天堂中的天堂啊!

《故乡》读后感【五】

在上学期我们学习了大作家鲁迅写的短篇小说《故乡》,学完以后我一直深有体会,所以趁这个假期我就又再读了一遍。而这次我又别有一番感受。

童年的鲁迅,仿佛是一个生活在天堂的魔鬼,丰衣足食却寸步难行;而闰土则是生活在地狱的天使,生活艰辛但充满快乐。闰土的童年必须要看瓜田,但他自由、快乐。鲁迅的童年虽丰衣足食,但他只能悲哀地念着“之乎者也”。闰土还可以去做无穷无尽的新鲜事,看无边无际的海洋;而鲁迅只能看到那“四角的天空”。

没有了自由,多少财富都是破铜烂铁。自由才是真正的金子!

“和我一起去我那捡贝壳……”“那猹可狡猾了,它……”“潮汛来到的时候,鱼都像青蛙似的有两只脚……”“老爷……”“这就是水生,我家现在困难,我……”

闰土那经过三十年磨损而相差巨大的话语,久久回荡。

三十年后,因为那封建社会的帝国主义,使儿时天真活泼,健康快乐,见多识广的闰土,不见了;带来的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农民,手也不像当初那么细嫩,而是满手褶皱,口子;眼深陷进去,看起来似乎有什么烦恼令他睡不着觉。在他的家里,多子,饥荒,苛税,兵,匪,官,绅,都苦得他像一个木偶人了。一棵苗子,就这么被泯灭了。

那时,鲁迅第二次见到闰土的时候,闰土叫了鲁迅一声老爷,让鲁迅好不惊讶。

当鲁迅母亲说:“不要叫他老爷了,还是照旧,叫迅哥儿。”

他却摇了摇头,说:“老太太说什么呢,这不和规矩,不行。”

鲁迅的心也顿时凉了,心中的那些话语也渐渐消失了,一时竟不知说什么好。一颗主仆关系的种子,已在闰土心中深深扎根。那一夜,再说什么也觉得陌生。

这就是封建社会的帝国主义造的孽。

我们改变不了环境,于是只有随着环境所变。而闰土就是这样,有事我也想,他是长大了,还是变傻了,友谊毕竟不是用身份地位与金钱可以衡量的啊。

可那毕竟是几十年前的封建社会,离现在已经有那么漫长而浩瀚的一段历史。可是,到了现在的社会,大人们还是大同小异、异曲同工地为我们打造一个标准童年:束缚。

我觉得束缚再加上比较再加上无穷无尽的学习,与监狱相比也已经只有毫厘之差了。作为社会未来的新动力,我们的生存状态难道没有理由受到关注吗?大人们总是以为吃饱穿暖学习好,就是一个孩子的全部,可这些却恰恰是我们这些孩子最忽略的。

《故乡》中,鲁迅不仅点到了家乡的改变给人一种惆怅的感觉,更用闰土和杨二嫂这两个具有代表性的例子来证明一个词——改变。不论是家乡的改变还是人物的改变,鲁迅的文章总是给人一种微言大义的感觉,特别是最后一句:世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更是让人回味无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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