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找硬币的短篇小说
Ⅰ 求一篇言情的短篇小说 里面有几个小标题 我只记得前面几个 标题如下
是哑舍这本书里的一个小故事关于一面铜镜的吧 叫古镜
哑舍·古镜
何亦瑶着迷地看着面前玻璃柜里那块圆形古镜,眼睛都不舍得眨一下。
“喜欢可以拿出来看一下。”古董店老板轻笑道,语气温柔,令人心生好感。
何亦瑶连连点头,虽然她知道这面古镜她很可能买不起,但她还是想拿在手中,真实地触摸一下。
老板打开柜台的锁,把铜镜拿了出来,“这块是汉代罕见的鱼纹铜镜汉代铜镜多以龙虎凤鸟四神为图案,这块红绿绣的品相极好,传说是汉代名将霍去病的心爱之物,小姐你可真有眼光。”
何亦瑶小心翼翼地捧着铜镜,目不转睛地看着背面微凸的四条栩栩如生的鲤鱼。雕刻的图案简洁而流畅,形态各异,真的好像是在水中畅游的样子。镜子大概只有她手掌大小,镜身很薄,很轻,至少比她想像中的轻多了。何亦瑶正在心中嘀咕这铜镜是不是赝品,下一秒她翻过来看到斑驳的镜面时,却又有些不确定了。
还算平滑的镜面到处是划痕,一道道都代表了岁月无情的洗礼,隐约可以在镜面上看到她自己模糊的影子,何亦瑶看到这种模糊的美感,又不甘心放下手了。
她是去补课班的路上无意间走进这家古董店的,因为这家古董店的店名叫“哑舍”,这个奇怪的名字吸引她走了进来。
她好奇地问老板为什么叫哑舍,老板答道:
哑舍里的古物,每一件都有着自己的故事,承载了许多年,却无人倾听。因为,它们都不会说话。所以起名为哑舍。
虽然这里很破旧,也没什么生意,不过她知道若这家店里摆着都是真品,那价格肯定是她一个高三学生怎么也买不起的。
但,就在她转身要走时,发现了这面古镜。
她想要,怎么办?她不想放开镜子,感觉这冰凉的触感特别舒服,像是触动了心中某一块柔软。
何亦瑶脑海中突然闪过一个荒谬的借口:“老板,我们学校的社团要上演一出话剧,需要用到一块古镜,能不能租给我们用一个月啊?”她想她只是一时图个新鲜,等到一个月以后,她也许早就不喜欢这块脏兮兮的古镜了。
不过,连她自己都觉得她这个要求太过分,正想多说几句来挽救的时候,不期然地听到这个年轻的古董店老板说了一个“好”字。
何亦瑶呆了一下,随即开始兴奋的追问需要押什么东西押多少钱才够用。结果对方只是要了她的学生证登记了一下,其他什么都没要求。
“租金就意思意思吧,十块钱。”古董店老板随意的说道。
这么便宜?何亦瑶有些后悔,早知道就直接问价格了。也许是她自己想得太多,这铜镜根本就是赝品。但她已经说了要租,只好硬着头皮在登记本上签上了自己的名字。心下决定若一个月后,她还是喜欢这面古镜,就一定来问问多少钱。
年轻的老板看了眼登记的名字,细长的眼眸眯得更细了,修长的手指在登记本上的“瑶”字上划过,暧昧地说道:“哦,对了,还有件事。”
“什么?”何亦瑶正对着镜子爱不释手中,听到他这句话时,反射性的抬起头。
“有一点你要记住,这个铜镜绝对不能擦,绝对不能。”听到这句话的时候,何亦瑶恍惚的看到这个长相平凡的老板嘴角好像勾起一丝诡异的笑意,但是她并没有注意。当时的她,只顾着把铜镜包好放进包内,急着冲向补课的地点。
晚上,何亦瑶写完作业,打开小台灯,把古镜拿在手中,仔仔细细地把玩着。
“这么花,古代女子都是怎么梳妆的啊?”何亦瑶看着镜面模糊不清的人影,忍不住小声嘀咕道。她看着上面斑驳的划痕,本想拿着擦电脑屏幕的酒精棉布擦拭,但是当手刚碰到镜面时,古董店老板的叮嘱突然出现在她的脑海中。
有一点你要记住,这个铜镜绝对不能擦,绝对不能。”
何亦瑶无奈的放下酒精棉布,估计这个铜镜真的是赝品吧,老板怕她擦了之后会越擦越新,哈哈!
当他要放下镜子的时候,不经意间看了一眼却让她的心跳漏了一拍。
因为她居然发现,镜子里面模糊人影……那好像不是她
至少,她头上绝不会多出来一个发髻,而且,那个人影也不随着她的移动而移动……
“你、你是谁?”何亦瑶忍不住出声问道。
没有反应。
她松口气,揉揉眼睛,就在她自嘲自己眼花,准备要放弃时,突然听到寂静的屋里传来了一声飘渺虚幻的声音。
“汝、汝是何人?”
这声音轻的几乎让何亦瑶以为是自己的幻觉,但是下一秒,她就死命的瞪着手中的镜子。
“……是何人?”
这次声音更清晰了一些,确实是从这面镜子里传出来的。
台灯的映照下,斑驳的镜面上的划痕更加明显,但是这次何亦瑶很肯定的看到,里面那个模糊的人影并不是她自己。
“汝是何人?”镜子里的人显然也看到了她,惊呼道。
“我不是何人……吾叫何亦瑶。”何亦瑶细声细气的用着古语,满脸黑线,自己是不是精神出了毛病啊?还是,这铜镜不是赝品,里面封着一个鬼魂?
“吾是霍去病。”这次镜子里的声音回答的时间快了很多,而且声音也清晰多了,还可以听得出这是个男人的声音。
“咣!”镜子从她手里滑落,掉到桌上,发出一声巨响。
“小瑶!你还没睡吗?现在都十点半了!你明天不上课了吗”何亦瑶的母亲在房门外拍门,何亦瑶赶紧把古镜夹在书本里,然后关上灯。
然而躺在床上,却辗转反侧的想,那是千年的幽魂?堂堂大将军霍去病被困在一面古镜里?
何亦瑶发现,平日里,不管她怎么摆弄这铜镜,都没反应了,只有在晚上十点的时候,镜子才产生变化。
“你是霍去病?那个很有名的汉代将军?”
“将军?吾现在是一个校尉,不过很快就会成为将军的!”
“书里写你是将军的啊。”何亦瑶翻着今天特意从图书馆借来的汉代历史书,难道是同名同姓的鬼?
“哈哈!不知道汝说的是什么书。汝呢?是怎么死的?为什么会在汝姨母给吾的铜镜里?”
镜子里的话让何亦瑶骇然,她死了?什么时候死的?
她连忙使劲捏了一下自己的脸。呜!好痛!
“我活得好好的!在上学!在念书!”
“咦?那汝凭什么说吾死了?小爷也活得好好的!在骑马!在射箭!”
何亦瑶呆了,她没死,他也没死,那么说……这镜子是可以跨越时空连接两个世界吗?
“喂!既然说自己不是女鬼,就显出自己的面貌让小爷看看!别因为是一副死相而怕见人!”
何亦瑶早就忘了古董店老板告诫她不能擦拭镜面的忠告,抱着试试的心情开始轻轻擦着镜面。
每擦一点,镜面就稍微亮了一些,直到她的手累得都快酸掉的时候,她听到镜子里那个可恨的声音戏谑道:“呦!披头散发的,还说不是女鬼?”
“咣当!”何亦瑶把古镜往书本里一夹,再也不管影子里如何呼唤,上床睡觉。
这么一放,就足足放了三天。补课班和学校老师留的作业,就让她没时间去想其他事情了。
直到她这几天偶尔翻资料书的时候,突然发现里面夹着那枚铜镜。好几天没听到他咬文嚼字的“吾、汝”了,反而倒是很怀念。
何亦瑶把铜镜靠着参考书摆好,正要低头写作业,看着自己垂下来的长发,想起霍去病之前说的话,索性好好地梳了个马尾辫,再开始学习。
等到十点的时候,果然铜镜里传来了戏谑的声音:“好久不见!有一个月了吧?咦?居然把头发梳起来了?女鬼不是碰不到自己的头发吗?”
何亦瑶手中的自动铅笔芯“啪”一声断掉了。“你才是女鬼呢!不对,你说什么一个月?我这里才过了三天啊!”她朝古镜看去,发现镜面要比上次清晰了一些,隐约可以看得到镜子那边有一抹跳动着的烛火,还有一个男人的轮廓。
“喂,女人,汝……你在擦擦镜面,上次你擦过之后,好想能看清点了。”霍去病学着何亦瑶吧汝和吾改了过来。虽然有些别扭,但却让他觉得新奇不已。
何亦瑶看看已经写完的作业,干脆拿起桌上的抹布开始擦起来,“你说一个月没见到我?怎么回事?你之前是什么时间才能看到我的?”
“最开始是六月初一,然后上上次是六月十一,而今天是七月十一。我记得很清楚啊,六月初一那天我去上林苑射猎,喝得大醉,回来的时候就发现镜子里的你。”
“咦?难道我们的时间不一致?也许这面古镜就像是个摄像头,连接了两个时空呢!只不过,这网线可能有点太长了,有延迟。喏,不过为什么我们说话没延迟呢?”
“女人,请讲我能听得懂的话!摄像头是什么?网线又是什么?”霍去病很努力的听着,但发现他是有听但没有听懂。
“摄像头就是连接电脑上的一个镜头……算了,当我没说”何亦瑶翻了个白眼,觉得自己和一个古人讲什么是摄像头?他们只懂通天镜!
“喂!你也擦啊!别光我一个人干活。”
“我擦?我手中的镜子是新的啊!已经很亮了!擦什么擦?”霍去病弹了弹铜镜面,“女人,我弹镜面你疼不疼?人家都说如果损坏物品的话,寄居在里面的鬼也会痛的!”
“痛你个鬼!”何亦瑶市井的擦着镜面,想象成霍去病的脸,我蹭我用力蹭!“我才不是女鬼”
“知道,所以我才叫你女人嘛!”某人用着非常敷衍的语气。
何亦瑶恨得牙痒痒,泄恨似的使劲擦着镜面,过了一会儿后,那个惹人厌的声音再次响起。
“看到你了!什么嘛!那些大叔骗人!女鬼才不美艳绝伦呢!长得很吓人才对”
“哐当!”何亦瑶把镜子直接反过来扣在桌子上,然后拿着书泄愤似的砸了几下。
她长得很吓人?何亦瑶忍不住朝自己梳妆台上的镜子看去,里面映出一张清秀可爱的脸。
那家伙眼睛有问题!还说什么骑马射箭!别射到自己人就算很好了!
镜子里还不断传来“女人!女人!”的呼唤声。
何亦瑶用手摸着铜镜背面的纹路,想起刚刚在把镜子翻过去之前,依稀看到一张俊逸的脸。
她脸红什么?谁要管那个家伙?关灯,睡觉!
“喂!女人,你在吗?”晚上十点,铜镜里准时传来某人的声音,只是这次,并不是那么轻佻,听上去还有些深沉。
何亦瑶只在内心挣扎了两秒钟,便把翻过去的铜镜重新翻了过来。她不得不承认,有个两千多年前的网友还是挺牛X的,更别提是有名的霍将军了。
斑驳的镜面上,划痕少去了一下,里面映出一张英俊飒爽的容颜。还是有些模糊,但那双炯炯有神的眼睛,清澈而闪着深邃的亮光,一下子就吸引住何亦瑶的心,再也移不开视线。
不过,他在往哪看?
何亦瑶低头一看自己的吊带睡裙,暗骂声小色狼,立刻去找了件外衣套了起来。这种穿着估计对古代的男人太刺激了。不过,男人?何亦瑶戳着镜面上霍去病的脸,好奇地问:“你多大了?”
“小爷今年十六岁,怎么了?他们拒绝我参军!”霍去病拿起手中的酒壶灌了一口,“小爷我已经足够资格上阵杀敌了!别告诉我你也像他们那样嫌我年纪小!”
十六?怪不得这位网友五官稚嫩,原来是个未成年少年,何亦瑶挑挑眉道:“乖,叫姐姐。”
“不叫!女人,你能不能每天都陪我聊天?每次要等上十天呢!不能随叫随到吗?”霍去病打了个酒嗝,无赖的要求道。
“我每天都在陪你聊天啊!”何亦瑶撇撇嘴,随叫随到?霍少爷以为他是哈利波特的校友,学过移行换影哦?
“看来是天上一天,地上十天啊!”霍小爷遗憾地叹道。
“你刚刚是在夸我是仙女?真是的!”何亦瑶不好有意思的的捧颊道,故意曲解霍少爷的意思。
霍小爷难得没和她拌嘴,他喝得有些神志不清,嘟嘟囔囔说着一些迷糊的话,“女人,想……不想看……塞外的风景?要……一直在我身边,别、别走……我会带你……带你去看的”说到最后,自己却先趴在桌子上睡着了。
何亦瑶静默地看着镜里面那位怀着红鸿鹄之志却郁郁醉倒的少年将军,觉得胸口有些发堵……她记得,在历史上,霍去病二十四岁就英年早逝……
该不该告诉他?但说了,他会当做笑话吧……
“女人,我霍去病生为奴子,长于绮罗,却从来不曾沉溺于荣华富贵。大丈夫生来就应该战死沙场,保家卫国!”
“女人,你知道吗?匈奴每每骚扰我朝边境,圣上却以和亲和陪嫁财物来维持相对和平!”
“女人,如果让我上沙场,肯定会杀敌四方!”
“女人,……喂!你有没有听我说话啊?”
“听着呢听着呢!”何亦瑶挖了挖耳朵,继续低头做着复习题。
这种情况都维持了好几周,每天在晚上十点,她都能通过铜镜见到这位两千年前的网友,大概半个钟头,就强制下线。而霍去病只有每十天才能见到何亦瑶,所以算起来,都快一年了。
“你骗谁啊?连我的脸都懒得看一眼,你在写的那个东西很有趣吗?有小爷我有趣吗?”
这是她明天要交的最后作业,补课班明天是最后一天,然后就要开学了!不过,何亦瑶眨了眨眼睛,抬头看向桌上的台历,突然间醒悟过来,她明天就应该去把这个铜镜还回古董店了。
虽然,霍去病的碎碎念有些扰人厌,但是她发觉,她已经习惯了每天晚上听他在那里倒苦水。她忍不住朝右手边的铜镜看去,斑驳的镜面,显现出对方青涩但却难掩霸气的一张脸。
“你……”何亦瑶想和他好好道别,可是话到嘴边,却怎么也说不出来。这个铜镜,肯定是真品,买了她,她也买不起。
而且,她真的无法再陪他这样聊下去了。这一个月间,她为了不改变历史的进程,什么都没和他说,老老实实地当一个听众,现在他估计还认为她只是寄居在镜子里的女鬼。
“女人,你知道吗?其实我很少和人说话的。但是对着你,总有说不完的话,也许是因为我根本不认识你,你不认识我的缘故吧……”
何亦瑶一呆,不知道说什么好。
他这些天发的牢骚,她都听在耳里。皇后卫夫子是他的姨母,他舅舅卫青是大汉将军,他想要上阵杀敌,不想过长安安宁的生活……她总觉得,那是和她无关的另外一个世界,但是在他每天一点一滴的渗透下,她就像是亲眼目睹一般,在他的身边,透过还有些模糊的镜子,看着他策马奔跑在猎场上……“女人,记得我说过,要带你看沙漠草原吗?十天后,我带你去看!”霍去病兴高采烈地说,何亦瑶能看到他飞扬的双眉,就像插入云间的两把小刀,锋利而独特,“我已经主动请缨,让圣上封我为骠姚校尉随军出征了!十天后,一定要等我!”
镜面已经恢复,但是霍去病振奋的声音仿佛仍然回荡在她的耳畔。
何亦瑶心一软,单手托着下巴呆呆地看着古镜。她不说多余的话,只做听众,这样应该可以吧?明天去哑舍,问问老板,可以不可以把古镜继续租给她,她可以把小猪储蓄罐里的硬币都取出来,预付一年的量,应该没问题吧?
从此以后,何亦瑶的晚上,变得十分精彩。她透过这枚古镜,看到了塞外诱人清朗的月光,看到了沙场上的血雨腥风,看到了茫茫大漠……
她一边翻着史书,一边看着古镜。
她从史书的字里行间,看古镜里的沙场风云。
她什么都没说,只是陪着他,鼓励着他,安慰着他,度过漫漫时光。
她的一天,等于他的十天。
元朔六年,他率领八百骑兵,在茫茫大漠里奔驰数百里寻找敌人踪迹,结果他长途奔袭的战术首战告捷,战斗二千余人,匈奴单于的两个叔父一个毙命一个被活捉。他率兵全身而返。汉武帝立即将他封为“冠军侯”,赞他勇冠三军。
她隔着古镜,看着他奔波数百里,马蹄下扬起的灰尘,他胸前流下的血,足足遮住镜面整个长夜。
他说,这是他第一次上阵,就取得傲人战绩。
她什么都没有说,只是静静地看着古镜上斑驳的血迹,因为这是他第一次受这么重的伤。
元狩二年的春天,他被任命为骠骑将军,独自率领精兵一万出征匈奴。刚刚十九岁的他,在千里大漠中闪电奔袭,六天中他转战匈奴五部落,一路猛进,并在皋兰山打了一场硬碰硬的生死战。在此战中,他惨胜,虽斩敌近万人,但他的一万精兵也仅余三千人。
她隔着古镜看着,没看到他征战的场面。再见面,已是胜利的画面。
他说,为了不让她看到血腥场面,他特意挑选了他们通话的间隔时间来打仗。
她什么都没说,这次镜面上没有鲜血。但她却发现,在镜子背面,多了一道深深的刀痕。
她能看到古镜上的刀痕。
但,他身上受了多少伤,她根本看不到。
同年夏天,汉武帝决定开展收复河西之战。此战,他成为汉军的统帅,再次孤军深入,并再次大胜。就在祁连山,他所部斩敌三万余人。汉王朝收复了河西平原。从此,汉军军威大振,而十九岁的他更成为了令匈奴人闻风丧胆的战神。
她隔着古镜看着,看着他脚下的河西大地,看着他意气风发,看着他的千万士兵仰望着他……
他说,真想让她站在他身边,感受着一切。
她什么都没说,因为她知道不可能……
同年秋天,浑邪王和休屠王想要投降汉朝,他前往黄河边受降。当他率部渡过黄河的时候,突然匈奴降部中发生了哗变。他竟然只带着数名亲兵就亲自冲进了匈奴营中,直面浑邪王,下令诛杀哗变士卒。浑邪王完全有机会把他扣为人质或杀之报仇,然而最终浑邪王放弃了。他敢于孤身犯险不惧生死的气势不但镇住了浑邪王,也震住了四万多名匈奴士卒。河西受降顺利结束。
她隔着古镜,看着那个烛光扑朔,局势迷离危机四伏的夜晚,他就那样站在敌人的营帐里,仅仅用一个表情一个手势,就将帐外四万兵卒、八千乱兵镇住。天下震惊,高呼战神无敌。
他说,他这次真的是冒险了,但是有他陪着,她就是他的守护女神。
她什么都没有说,只是在古镜的这一边,默默地松开已经捏得不成样的衣角。
元狩三年,汉武帝为他建造起精美的豪宅,并且嘱咐他前往察看。
她隔着古镜,看到年轻的皇帝眼中对他的器重,看到他身旁笑盈盈的公主。她知道,汉武帝不光只赐予他豪宅,还有让他和公主联姻的意思。
他说,匈奴未灭,无以家为也。
她什么都没有说,只是看着他说话的同时,放在镜面上的手,掌纹清晰可见。
她头一次伸出了自己的手,印上了他的。
他们的手,不光隔着一道冰冷的镜面,还隔着两千年的时光。
却仍有些什么,脉脉流动。
元狩四年,为了彻底消灭匈奴主力,汉武帝发起了规模空前的漠北大战。他率部深入漠北奔袭两千多里,歼敌七万多人。为了追杀匈奴单于,他一路来到了狼居胥山,率大军进行了祭天地的典礼。封狼居胥之后,他继续率军深入,一直打到俄罗斯贝加尔湖一带,一路连胜。经此一役,匈奴远遁,漠南无王庭。他的“封狼居胥”,从此成为中国历代兵家人生的最高追求,终身奋斗的梦想。而这一年的他,年仅二十二岁。
她隔着古镜,看着这场历史中最高的兵家祭天封礼,看着他站在人生的最巅峰,看着他的至高荣耀。
她在他征战的六年间,一直陪在他身边,护在他的胸前。
他说,女人,你真的是女鬼吗?这么多年了,你的容貌,居然一点都没有变……
镜子上,斑驳的刀痕无数,镜面却越来越清晰。
她甚至可以看得到他眼中,映着她的影子。
他说,他平匈奴的理想,已经实现了。他的将军梦,也已经成为现实了。他几乎已经完成儿时所有的愿望,他也几乎可以得到他所有想要的。
他说,他想要她。
她什么都没有说,只是默默地摇摇头,把镜子放在密封的盒子里,锁在柜子的最里面。
够了,她对自己说。
她陪他七个多月,看着他一步步艰辛走过,看着他终于爬到人生的顶峰,这就够了。
他们终究不是一个世界的人,他宁愿他就认为她是个女鬼,永远的失去了法力,已经魂飞魄散,再也不能相见了。
她要忘了他。
她埋头学习,把自己的全部注意力放在书本上,绝不让自己有多余的时间去想他。
除了在每天晚上十点钟的时候,心脏都会抽痛一下,习惯性的看着往常古镜摆放的位置,然后强迫自己移开目光。
他在做什么?想什么?和什么人在一起?
她咬咬牙,他已经和她没有关系了。
她怎么能看着他,慢慢地生病,衰弱,直至死去?
她受够了只能隔着古镜看着他,而什么都做不了,触碰不了。
她承认自己很懦弱,所以选择逃避。
生活还是和以前一样,上学、补课、写作业……只是每天清晨醒来时,脸上满是泪痕。
终于,高考结束。她考得很好,告诉父母她应该可以上那所她从小就想进的大学,父母欣喜若狂,她则关上门黯然忧伤。
考试结束了,她空闲了。没有了理由学习,她开始无法抑制对他的思念。
她终于忍不住把深锁在柜子里的盒子拿了出来,看着久违的古镜,轻轻摩挲。
这次,一定要告诉他。
虽然他们不能在一起,但是她一定要告诉他。
她喜欢他。
房间里空旷而寂寞,她就这么静静地坐着,一直等到晚上十点。
她没有听到他的声音,只有一声清晰的破碎声——她手中的古镜,毫无预警的出现了一道裂痕。
然后,她看到了镜子的那边覆着一条绸布。
绸布上写着遒劲有力几个字。
——阿瑶,下辈子,我们一定要相见。
她已泣不成声。
“老板,”何亦瑶站在柜台前,把盒子打开,里面的古镜镜面有了一道裂痕,今天是大学开学的日子,也是正好租下这枚古镜一年的日子。“这古镜多少钱,我买下来。”
年轻的古董店老板看着有了裂痕的古镜,脸上却并没有多少意外的神色,“不用了,你的租金,正好是它的价钱。”
“是吗?”何亦瑶根本不信,这古镜对她来说是无价之宝,就算老板报出一个天文数字,她都会想办法赊账偿还。
老板把盒子盖上,推还给她,微笑道:“现在,它是你的了。”
何亦瑶垂下眼帘,小心翼翼的拿起盒子。
这是她最宝贵的东西。
“对了,还有一个东西,是和这个古镜一起的。等我找找。”老板走入后面的房间,一阵翻找后,手中拿着一块泛黄的破旧的黄布,慢悠悠地走出来。
何亦瑶如遭雷击,颤抖着接过这块绸布。
手微微抖动着展开绸布,上面写着几个遒劲有力的大字:阿瑶,下辈子,我们一定要相见。
捧着古镜盒子,握着这块绸布,她不知道怎么走出哑舍的,只知道回过神时,她就已经被父母送到了大学校园里。
新生接待处一片人声鼎沸,而她觉得自己就像站在另一个空间。
迷茫间,她被人撞了一下,摔倒在地。她拼命地搂着古镜,但绸布却飘落在地。
一只手替她捡起绸布,那是双骨节分明的手。
她的心忽然揪得死紧,连站起的力量都没有。
抬起头,看到了一张熟悉的脸容。这次没有隔着古镜,没有隔着遥远的两千年,没有战马嘶鸣,金戈交击,尘土飞扬……他的面容清晰而真实。
不同的是,他没有穿着不离身的铠甲,只有简单的白T恤,蓝色牛仔裤。
泪水悄然滑落。
那人走到她面前,展开绸布,像是无意间看到才念着上面的字,又像是早知道上面写的是什么一样,用力地说道:
“阿瑶,下辈子,我们一定要相见。”
哑舍里的的古物,每一件都有着自己的故事,承载了许多年,无人倾听。
但,它们都在等待……
Ⅱ 找落落,郭敬明短篇的一些小说,文章
落落的:
《传奇》
[1]
哪些是假的。
四季,雨雪。褶皱的海,正要开花。是麒麟还是饕餮,走过边界,变成倨傲凌乱的云。
不要提哪些是假的。发生在梦里的传奇,拼命罗列着美好和虚幻,以至连断句也毫无章法。只等白天醒来后,忘记了它们具体的涵义。如同分布在手掌里的纹路,零碎到找不到一条简洁的完整。所有吉普塞算命师都会对它们表示惋惜。
我知道哪些是假的。然后在白天想起会有些失笑。浪漫的图画式的幻想对于女生来说永远取之不尽,倘若王子的容貌还有千万种英俊的可能,那片永远盛开在虚无里的海,却总是一个样子。盛大的褶皱,袒露着它的排场,如同一朵花,边缘触摸到宇宙。
不知道目睹了什么,醒来后心里流过大段大段的字句。包括形容和陈述,甚至排比和问号,如同一个无知的灵魂找到了躯壳,要将前世最后的记忆统统留住,然后却还是指不出一个完整的意思。只有凌乱的片段闪回在眼前。四季,衔接在一起。雨雪,天地纯白如往昔。海起了褶皱。因为风。麒麟或饕餮,究竟是麒麟还是饕餮,它们有什么关系。
直到醒来。天光暗白色,调和着昨夜的灰,爸爸和妈妈的呼吸声,从门缝里悄悄地隐入——拉弦般,一声轻,一声重,一声轻,接着停个空格,是爸爸揉了揉鼻子。
那些不是假的,我知道。翻个身,竹席的某块地方还未曾被体温占领,一片无力抵抗着的凉。楼梯上有脚步声。正往白天里踩去。
世界的一半在醒来后持续颓废的真实。自行车织过马路的空间,巴士气急败坏。圆珠笔用来书写发生于公元前的重大变革。卖水果的小贩拖住人说“那就卖给你,算我倒霉”。阳光照不进的死角里,有只母猫正在难产,她紧紧眯着眼,下身偶尔抽搐。
另一半却还有永世的传奇。我的梦里无需考辩真假。真和假都无法定义它。它们在画卷里繁衍,从最初一个小小的墨点变作完整的故事。睡在河谷里的麒麟,或是性格暴躁的饕餮,踏下无声无息的松软脚印,鼻息里撞出动物的腥味。随后,车前子铺路,风信子出声,巨大的海,开出了纯蓝色花瓣。
那是我见过的最美最好的蓝。
在闭上眼睛的时候,如此清晰地看见它。
[2]
睁眼的时候二零零四年六月十三日,早上七点。从梦境里爬出的身体,如同走出泳池,在一瞬感觉到史无前例的地心引力,身体沉重。
又是一个具体的梦。虽然每天都会发生。像是青春的症状表现。同样的还有莫名其妙的闲,无所事事的闷,以及精心雕琢的伤感。
小孩子,每天都要创造新的糖果,却不都是甜的。大部分是酸,是苦。像是要自讨苦吃。
得承认许多事都是自讨苦吃。敏感的年纪里留着大片空白,如果天天跑着,笑着,赞美万世万物,神经也会变成虚假的塑料质地。而它应该是纤细暖热的经脉,如同公交车网一般沟通起我们的所有感知。所以才会在那空余的时间里,变成忙于幻想和沉溺伤感的小人。
幻想出自己的传奇故事,而伤感日复一日地攻陷着没有守军的城池。
这些非常隐私的事没法子跟人聊,全都机密般地关在心底。乘着黑暗,它们反而更加蓬蓬勃勃。于是时光渐潮,靠南的墙上爬上了它们的青苔印。大片大片湿润的暗绿色,提醒着总有什么不可见阳光。不可去见阳光。
所以我从没跟朋友聊过这些东西。秘密一旦公开,就变成不偏不倚的笑话。身体里养着这么一个小怪物,出去见人,怕它的爪子伤了无辜群众。
平日里和朋友聊天,只谈偶像的新绯闻,只谈肯德基推出的早点粥,只谈去电影院的近路,只谈老师衣肩上的酱油渍,以为那是没有使用新碧浪的结果。其实我们也不知道碧浪是否能洗走所有污渍,像广告里的那样。只是聊天而已,那些平常的话题,能随着发生环境如同变色龙般一次次更改它的模样。
不断的绯闻,不断的新品,不断演出在明媚天日下的多视角故事,他身上的洗衣粉味,真实而温暖,浮动在可有可无的气息间。
很具象的年轻,投射在一点点造作和无数现实里。时间在上面悄然现形。我常常看见同一个角度下他的脸。眉、眼、鼻。后面的墙,白得粉质。于是人反而显得光洁,如同在一个平面里的像。在还没被冲印之前,所有颜色都在底片上颠倒。他的头发变成白色,眼睛流出白光,嘴唇灰绿,而世界漆黑一片。
我的神经就在这里缓慢而巨力地收紧了一下,从所有细微的枝末传向心脏。它像是被兜在茧里的蛾,突然获得了破壳的力量。
飞出去,衔起灭亡的火光。随后投进沉沉大海里,变成传奇的一部分。
粗糙的,柔软的,累计飞蛾们伤感的海。
[3]
不知怎么我就是很容易想到海。当天走到尽头,地没入洪荒,还有一面海,变做最后的容器,盛下所有传奇。
世界的第三只眼睛,在宇宙里蔚蓝地闭合。
是因为在出生前,灵魂长时间浸泡在妈妈的海里的缘故么。那些留在大脑皮层里仅存的一点隐约。眼下已经是如同幻想般含混而飘渺的画面。夜的天,昼的海,魂魄四下聚合,完成了圆满的生命,浮现在羊水的大海里。如同酒窝。整个世界都在微笑。
妈妈的神话到此进入高潮,她扮演的女娲从水和泥里创造了一个心爱的小人。随后她就要褪掉所有神力,变成一个努力而平凡的女性,维护着所有大或小的生活意义。我在大的那一块里,或许是最大的那一块里。
晚上看见妈妈转身在厨房里洗碗,她一边说话一边往水里倒入洗洁精。泡沫、水流、利落的手指,窄小的水槽。
她早已不记得,在她古老的神话里,泡沫,水流,利落的手指,都在巨大的海洋里从容发生。那我就替她记着,夜夜看见它盛开如花,带着温柔的褶皱。
[4]
传奇。
我是个在心里养着麒麟和饕餮,盛下满世界海水的人,以及两手空空。
这些都是真的。
《生命到了夏天》
把我的生命缩小到最后的终点,是一颗绿色的夏天。
在台风的警报拉过后,我醒了。睁开眼看见被大雨冲得不堪一击的天穹,破裂的地方露出棉絮一般的补丁来。在人们的脚下是太阳漏洞百出的便衣,只在角落是它们不敢进去的。
夏天里我把拖鞋里的虫子倒掉,从福建南路去人民路的市场买很多葡萄。走回来的路上会有洒水车呜呜公交车突突地过去。
在考试和为了冲动的青春而抄写作业的时间统统流掉后,漫长的七十多日的假期,在夏天里变得膨胀无比,有时候它漏了气,就看见马路上的人们被突如其来的大雨淋到逃跑。那布店的屋檐下露出一排走形的鞋子,我看得哈哈大笑。
那年夏天后人们纷纷记起电视台里播放的动画片,名字叫《灌篮高手》,报纸上说收视率甚至超过了新闻的让人乍舌的突袭。在我上楼的时候,楼下同龄的男生买完酱油回来,转弯的当口我看见他微卷的头发和拖长的影子,这让我突然害羞起来,我想自己那时不应该穿着很随便的睡裤。
6点的时候,他家和我家同时都响起了《灌篮高手》的片头曲,我把耳朵贴在地板上,能隐隐听见他和他妈妈在说话的声音。葡萄吃得太多,当时它们总想从喉咙里冲出来。坐在微微发烫的木头凳子上,从天窗里能看见夏天寂寞的流云和不知疲倦的烟尘,傲慢地飞舞。
就这样,我在这个夏天看完了整部的动画片,吃掉了无法计算的水果,并且和楼下的男生说了四五十句话,想来我喜欢他。
暗恋和生命一样完整而坚韧,并且在扯去表皮后露出会迅速风干的里层。在睡成什么姿势都不会做噩梦的闲日里,我们体面地过活,不用担心欲望的公鸡会在童话的顶端为现实破啼。就在我珍惜这样不知劳逸的灰蓝色的中场时,葡萄已经退出了舞台,动画没有再次播出,有人搬了家,窗开在江的另一方。但就是这充实而绿色的生命,让我能在更深的季节里安然地回忆起五年前真实而美好的声音。他叫我的名字,用夏天里短短的几秒,让一切都来不及成熟。
把我的生命放大到最后的边际,是葡萄一样成串的欢喜,一颗一颗的叫喊誓死抵抗着步步靠近的秋季。
《时光机》
有时候会觉得,也许是因为头顶那几条长长电线的关系,我和天空的距离变得被拉近了。好像一伸手能摸到明天。
小时候最宏伟的工程就是为各个新课本挑选属于它们的书皮。我会为这兴奋整整一天,坐在地上裁去年的挂历,并且非常害羞的把女模特胸部的部分翻过来包在里面。然后就等爸爸回来为我的每本书上写“语文”“数学”,妈妈的字没爸爸好看,不要她写。
小时候和男生追追打打,他趴着窗户要跳进来的时候我使劲关窗,结果把他的小手指夹烂了,老师直接告状到妈妈的办公室,妈妈差点没把我骂死。从这以后我知道了,原来小手指是一种会夹烂的东西。男生真是没用。
小时候学骑自行车,撞死了一只小母鸡。其实是被我和它彼此受惊时自行车倒地,我一脚把它踩个半死了。后来爸爸管那家人把鸡买回去吃。爸爸真好,可惜那鸡我没敢吃。
小时候我坐在倒数第三排,视力好的要死,能看见教室外水杉上的一条黄色毛毛虫。下课了和同学去证实,原来是小半条烂掉的布。可为什么那里会有布。没准是毛毛虫的衣服。
小时候因为父母经常一起出差,自己在家的日子糜烂的像埃及艳后,虽然没有什么男宠,可我能以一个小学生的身份在家把电视看到12点,甚至躺在床上边吃东西边看书。有一次妈妈回来后因为发现了我没弄干净的芝麻糕碎屑而模拟了我独自生活的状态,进而把我臭骂了一顿。最让我伤心的是他们居然不相信我对自己的辩解说我绝对没做过。
小时候养过很多只猫,最喜欢的是一只黄白的,每天早上6点都会准时跳到床上把我添醒,然后我就抱住对着它的嘴亲啊亲个不停。后来有一天发现这家伙吃了一只耗子。回想起就觉得恶心……可我还是很喜欢它,可它还是在某天突然失踪了不。去年5月回家和爸爸妈妈说到这家伙,它们居然哈哈大笑说那是爸爸骑了两个小时扔到遥远的公园去的。大人能把一件很残忍的事情当成笑话来说。而我起码发现了我还和十年前一样保持着孩子的憎恶心。
小时候因为自己极短的生命线而害怕了很长时间,用圆珠笔把它一直画到手腕,并坚持不能洗手。这一点是否成功无法确定,而我早就害怕做一个老太婆……
身体被啪啪折叠打开,从最初的64开到32开一直到16开,我接触到了越来越多的世界,却最终远离了小时候已经泛黄的一滩酱油渍。很难洗干净,却又太容易退色变质。而我在一步步那个短命的老太婆未来走去时,偶尔会觉得小时候的自己还在后边,它像是被头顶的电线拉近距离的天空,依然对我这样念念不忘。
当年曾经把口水喷到我脸上的老师,现在还在那里吗?
郭敬明的:
《以黑夜为界》
01
当日出东方,薄雾被光线照得四下散开,安静的大街开始被喧闹的人群填满,不远处的小店伙计,揭开水面翻滚的锅子锅盖,把清晨的第一把拉面倒进水里。
楼下的保安穿着干净的制服,对着他看见的每一个人,说,早安。
流水声。汽笛声。喇叭声。母亲第三遍叫赖床的小孩起床的声音。
慢慢醒来的世界。
02
有一段时间工作太忙,几乎消耗掉了整个白天的时间,于是所有的稿件,小说,都必须晚上回到家的时候继续熬夜。开始的时候是持续到凌晨一点,之后变成两点,三点,最后演变成在冬天里已经彻底亮起来的天光下(六点半?),裹着被子倒头睡去。
醒来的时候已经下午三点。
刷牙,洗澡,随便从冰箱里拿出一点东西来吃。
之后去公司上班。
写字楼大堂的保安,有时候会对我说下午好。
坐下来打开电脑没有多久,公司的人就陆陆续续地下班了。他们对我说,小四,我先走啦。
很快地,公司里就只剩下我自己,或者一两个同样需要加班的人。
然后就慢慢地过度到了黑夜。
说是慢慢地,其实并不准确。
应该说,“然后就一下子到了黑夜”。
03
想要结束这样的昼夜颠倒的生活,于是早早地躺到床上去。可是却怎么也睡不着。过了一会还是起来看书。
没有拉严实的窗帘露出一小块窗户,望出去是零星的还没有熄灭的灯火。
哗啦哗啦翻书的声音,在寂静的黑夜里听起来格外清晰。
两点把书看完,在结尾的时候被男主角的那一句哽咽的“那,我就先走了?”触动了心绪。翻身起床,套了一件毛衣,打开电视准备打一会WII,玩了一会没有了兴致,打开莲蓬头准备洗澡。然后发现热水器没有了电池无法点火。
于是穿上裤子,套上一件大衣,抓起钥匙,出门去买电池。
在这样的漫长的黑夜里,任何的事情都显得格外隆重。我们有那么长的一段时间需要一个人孤单地度过,一个人因为寒冷而打开空调,一个人翻完一本书而叹气,一个人把电视频道从1换到39,一个人看着MSN上几乎清一色的黑白头像,一个人裹紧大衣出门买电池。
我们每一个人都幻想过的,怎样去打发一段太过漫长的时光。
是去欧洲旅行,还是窝在家里看完堆积在书架上的累累图书。
这些时光都像是遥远在一整个世纪之外,漫天的尘埃还没有来得及飞到我们身边变便轻轻地坠地。变成了铺展在我们远方的,一条浮游着尘埃的银河。
我们慢慢前往,慢慢老去。
04
在我们漫长的青春里,我们的世界都被浸泡在这样光线充足的日子中。
我们在灰蓝色的清晨里醒来,大家拥挤着,睡眼惺忪着,拿起牙刷和杯子,走向宿舍楼道尽头的水房,哗啦啦的水声把天色冲刷明亮,擦掉嘴角的牙膏泡沫,抬起头,窗外枝头的麻雀已经可以看得分明。
宿舍管理员会在7点前把每一个人赶出寝室,去教室里上早自习。所有的人整理好书包,把没有吃完的馒头或者面包,塞进塑料口袋,然后随着人流开始一天的功课。
早晨,中午,下午,傍晚。
黑板上的粉笔字换过一版又一版,来不及抄写的人,叹了一口气,把钢笔丢到桌子上,趴下身子,把脸埋在胳膊里,微微抽动的肩膀,也不知道有没有流泪。
我们离黑暗很远,我们离深夜很远。
就算廉价的速溶咖啡也无法让我们坚持到更深的黑夜。总有强大到无法抗拒的疲惫袭来,让我们不甘心地丢开试卷,倒进温暖的被窝。
我们像被包裹在透明的介质里,单纯而又混沌地度过着年少的青春。
我们在黑夜里安静地沉睡着。
世界离我们很远。伤害离我们很远。
05
楼下的罗森里,我们需要的一号电池只剩下两节,而我需要四节。好心的阿姨建议我不要买,去别的便利店买同样牌子的四节,否则混合不同品牌的电池效果不好。
06
是什么时候开始觉得,人生无限漫长,却又经不起消耗?
07
如果重新回过头去——
十七岁,十八岁,十九岁。无限美好的年纪,光阴像是被撒了亮粉,无论铺展在什么地方,都显得耀眼。生命在那三年里被无限拉长,摇摇晃晃地走过了从此再也无法重回的时光。
如果现在重新去看,那些被试卷拖垮的疲惫,和被成绩搅酸的心房,绝对不会被认为是人生里黑暗的部分,相比较现在所面临的遭遇的事情,它们干净透明得发亮。
虽然在我们那个年纪的时候,它们被认为是生命里最最沉重的话题。
年轻的时候总是有着这样的想法,然后在之后,被不断的成长,成长,嘲笑得面目全非。
无数次地梦见回到过去。无数次地梦见坐在校园里考试。
窗外的阳光亮到刺眼,斜斜地照耀在光滑的桌面上反射出金黄的碎片。
教室后面有人用镜子,把光斑反射到老师的后脑勺上,教室里一片窃窃私语的笑声。压在喉咙里,痒得难受。
空旷的操场上,烈日搅动着漫天的浮云,它们日日记录着笼罩其下的这些少年,他们年轻的模样,他们健康的生命,他们的这些美好和善良,在未来的岁月里风雨飘摇。
于是悲伤变成了午后的雷阵雨。
有男生在湿漉漉的篮球场上练习投篮。
隔了不远的铁丝网外,女孩子捏紧了手里的矿泉水瓶。
而如果重新回顾过去,那些美好的,温暖的,善良的,珍惜的过往,都因为太过美好,而在当下的温度里,显得脆弱并且“过分美好”,因为知道它们在随后到来的风暴里将不复存在,所以才会湿润了眼眶。
就像是傍晚夕阳消失之后,被墨汁一样的黑暗慢慢渗透进来的世界。
被笼罩着,慢慢消失了温度。
08
而黑夜也因为彼此的不同,而具备了各自的书写。
当我们的青春被安放在高高的象牙塔里,我们躲在温暖的被窝里,消耗着年轻给我们的养分,黑夜无法侵袭,它被被窝的温暖隔绝在寒冷之外。
手电筒的亮光下被我们阅读过的无数的故事。青春的朦胧,或者爱情的悲凉,一点一滴地渗透进我们的心脏。
而当美好的岁月过去,蛋壳被某只手拿在碗边轻轻敲碎,完整的包装被巨大的力量哗啦撕开了口袋的一角,我们开始习惯面临黑暗里的特质,那些游离的黑暗和恒定的寒冷。它们浮游在空气里,找准我们脆弱和不堪一击的时候,悄悄地渗透进张开的毛孔。
人们都顶着一张冷漠的面孔,在街上匆忙地赶路,把孤单的影子留给大地,留给梧桐落下的枯叶,留给深夜里贴紧地面浮动的白雾。
只有空旷街头的红绿灯,在没有车辆和行人的路口,频繁地跳换着颜色。
09
在走过了两条街后,我在好德买到了我要的电池。
走出门的时候电子传感器发出叮咚的一声响,然后木然的电子声说:“欢迎下次光临。” 。
走回来的路上,看见那个摆水果摊的女主人刚刚要拉下卷帘门,她看见我的时候对我微微点了点头。然后就转过身去,关上了门。她抬起手拉灭了头顶的黄色灯泡,于是一小段路突然黑了下来。
只有那个火炉前的中年男人,依然眯着眼睛,听着广播里的歌曲。他身后是空无一人的塑料桌子和座位。只有炉火发出的噼啪声,呼应着锅里沸腾的开水。
我并没有路过他们的人生。
仅仅是看见了在黑夜的边界,他们半温暖,半寒冷的生存。
《夜的最终回》
01 药丸
感冒的时候就觉得整个上海的重量都压到我身上来了。头痛得像要轰隆一声爆炸开来。我每天就顶着这样一个像是定时炸弹一样的脑袋去上班。我经常觉得身体里像是有一个倒计时器,滴答滴答地响着,然后发条越拧越紧,不知道什么时候就突然炸开来了。
感冒的时候也会觉得上海所有的自来水管都插进了我的身体,然后被人哗啦拧开了水龙头,鼻涕啊眼泪啊止也止不住。我觉得自己就像是一个移动的漏水的管道系统,在写字楼里来来去去,看见我的人都露出诧异的表情。
而这些,都是可以控制的。在我吞下了广告里一直反复说着效果显著的双色药丸之后,好像整个世界一下子就被还原了。惟独只是吃药之后会很想睡觉,于是走路也像走在棉花上一样。
可是,什么时候才会发明出可以控制情绪的药丸呢?我窝在沙发上,捧着冒着蒸汽的水杯发呆。如果有一天,我能够在没有你的一场无聊聚会里,吞下一颗“不想你”的药丸;如果有一天,我能够在伤心难过的时候,吞下一颗“不要哭”的药丸;如果有一天,我能够在你离开我之后,吞下一颗“忘记你”的药丸;如果有一天,我像所有蹩脚连续剧里演的那样,被车撞了头,我一定会在我神智清晰
的时候,吞下一枚“记住你”的药丸,这样我醒来,就不会对着床边泪流满面的你,说出电视里老套的“你是谁”的对白。
这样的药丸有没有呢?我好想打个电话给多啦A梦。
02 忧伤和悲伤
不知道是不是在翻译的时候,都会把悲伤和忧伤这两个词,统一地翻译成sadness。
中文里永远有这样让人叹气的字眼。就像曾经的幸福和快乐。一定都是happy吗?
快乐的人就一定是幸福的人吗?
那忧伤的人和悲伤的人,哪一个比较可怜呢?
十二岁,你从河里捞起来的半透明的小鱼,你把它们放进一个大碗里,结果第二天它们都死掉了。妈妈把鱼倒进马桶的时候,你哭了。你是忧伤,还是悲伤呢?
十四岁,你开始注意到有一个头发黑黑的男孩子,他的声音在青春期里变得有一点好笑的沙哑。但是他跑步和投篮的时候,你依然会觉得他好帅。那天你看到他和一个女生一起回家,他买了一支冰棍给她吃。你远远地跟在他们后面走了两条街,后来你发现自己迷路了。那个时候,你是忧伤的吗?
十七岁,你在一个孤单的下午走出校门,夕阳刚好在你面前缓慢地沉落下去,光芒在你身后拉出一条更加孤单的影子来。你低下头。那一瞬间,空旷的校园,是让你觉得忧伤,还是悲伤呢?
十九岁,告别了年少的日子。好像再往前跨出一个时间单位,你就不能再称呼自己叫做少年。你对着微微闪动着亮光的蜡烛,许下了什么心愿呢?如果那个心愿你已经从十六岁一直许到了十九岁都还没有实现,那么,在二十岁之前,还来得及吗?你听着时间的倒数,慢慢地红了眼眶。是悲伤的吧?
二十四岁,第一次过印象中记得的本命年。上一个本命年完全忘记了是什么样子。现在的你会在妈妈给你红内裤的时候哇哇大叫说我不要穿。却也会在没有人的时候,思考着到底是否应该去买一条呢。桌子上放着同学的结婚请帖,红色的卡纸金色的字,而你现在还是自己一个人逛街一个人喝茶一个人看着电视。你是什么样的心情呢?
03 夜自习
这样的夜晚会从初三开始。
第一天,你们都很兴奋,甚至在书包里悄悄放了零食和饮料。感觉在天黑下来的时候还在念书是一件很酷的事情。
当头顶上的白炽灯闪了闪之后就全部亮起,当你们看向窗外发现一片漆黑,只剩下校园里的一圈路灯亮出了光点。
你们觉得这样的感觉真是不错。
但是后来慢慢地,就消耗了时间和热情。
剩下疲倦的咖啡香味以及粉笔在黑板上摩擦出的噪音。试卷的油墨味道在空气里缓慢而沉甸甸地浮动着。你打开窗,过了一会儿又关了起来。外面的风还是太冷。
你放下手中的笔活动手腕。面前的历史试卷已经写满了整整一页。手中的水笔是昨天刚从校门口的小店里买的,而现在已经用掉了三分之一的墨水。小店昨天刚刚有了周杰伦的《依然范特西》。你站在海报前发了一会儿呆,然后就嘻嘻哈哈地走开了。
你抬起头看向窗外深不见底的夜色。香樟一棵连着一棵,把茂盛的树叶填满天空所有的罅隙。夜晚放肆地吞噬了光线和那
些永远不会消失的绿色。只剩下树梢间吹过的风声,远远地,锐利地,在校园的最深处响起来。沙沙沙。其实和教室里安静的书写的声音,并没有任何的区别。你抬起手揉了揉发酸的眼睛,发现手上是湿漉漉的水。你抽了下鼻子,把历史试卷翻
向新的一面。而路灯下那个高一体育部的男生,今天晚上没有来打球。
下课铃响起的时候校园里出现了回声。树木被风吹动,树影在黑暗里一浪一浪地朝寝室的方向翻滚。你独自收拾好还没做完的习题和一本一本厚厚的参考书。你背好书包走出教学楼。从教室回寝室的路安静得吓人。路灯在很高的地方投下昏黄的光。前面走着两个女生,小声说着话。后面走着三个男生,脚下带着球。后来他们都走了回去,你慢慢地在这条两边长满了高大香樟的路上停下来。你抬起
头,路灯在那一瞬间闪了闪。你突然想起来,这样的日子,已经过去了三年。从初三开始,一直到现在。已经过去了一千个夜晚。而剩下的几十个夜晚,也将这样
过去。你抱紧手里的书,听到空旷的校园里响起的各种各样的声音。它们曾经出现过,也必定会在某一天消失。
被一千零九十五个夜晚吞噬的声响,在夜的最终回,沙沙地响起来。
Ⅲ 两枚硬币的童话故事
童话故事是指儿童文学的一种体裁,童话中丰富的想象和夸张可以活跃你的'思维;那生动的形象、美妙的故事可以帮你认识社会、理解人生,引导你做一个通达事理、明辨是非的人。下面是我帮大家整理的关于两枚硬币的童话故事,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天,一家人和一个来访的好友坐在桌子旁吃午饭,吃着吃着,钟声敲响了十二点,这时客人看到门打开了,进来了一个孩子,他穿着白夹克,脸色有点苍白。他不看四周,也不说一句话,就径直走进了隔壁的房间。
不久他又出来了,同样一言不发地走了出去。第二天和第三天,他照样又来了。客人问这父亲每天走进隔壁房间的那漂亮的孩子是谁?父亲说:“没有看见。也不知道这是谁家的孩子。”第二天,那孩子又进来了,客人指着给父亲看,但他看不见,母亲和小孩一样也看不见。于是客人站了起来,走到房门旁,开了一条缝,往里瞅了瞅。他看那男孩正坐在地上,用手指头使劲地在地板缝里挖呀挖的,当他看见客人时,就消失了。随后客人讲述了他所看到的一切,并且仔细描述了那孩子的模样。于是母亲知道了,说:“啊呀,那是我亲爱的孩子,四个星期前死了。”于是他们打开了地板,找到了两个硬币,那是一次孩子向母亲讨来准备给穷人的。
也许小孩那时想:“我可以用它为自己买块饼干。”于是就私自留下了钱,藏在了地板缝里。因为他在坟墓中不得安宁,所以每天中午来找那两枚钱。后来父母把那钱给了个穷人,从此以后就再也看不见那小孩了。
Ⅳ 好书推荐“夜晚的潜水艇”—现实世界平淡无华,想象世界缤纷绚烂
“夜晚的潜水艇”是一本短篇小说集,共有九个故事汇集而成的,是九零后小朋友写的,但是文笔和意境真的很赞,透露着不凡的文学功底,被每一个故事深深地吸引,看完意犹未尽啊!
第一个故事“夜晚的潜水艇”,借由对博尔赫斯的一枚硬币而展开的故事。博尔赫斯往海中丢了一枚硬币,一位富商看在无聊之时偶然看到“致一枚硬币”的诗,于是狂热地崇拜博尔赫斯,在收集种种珍藏版本后,竟然想要打捞博尔赫斯丢向海中的那枚硬币,只要赞助够多,再疯狂的举措都有人响应,于是就有了一艘最先进的潜水艇开始了海底的探索。在世界的另一边的我是一个从初中起,为过度生长的幻想所缠绕,没法专心学习、没法专心做任何事。我对看见的任何事物都浮想联翩,脱离现实。
两个事件连接点是寻找硬币的考察团里有我的爷爷,于是在听小时候听过很多的海里故事,于是最让我着迷的幻想是:造了一艘潜水艇。在想象中,给潜水艇安装最坚固、最便捷的铸造方式存在。每天夜里,坐在书桌前,以特殊的仪式启动潜水艇,于是开始了海中探险,也期待遇见爷爷的考察队,逼真而精彩,甚至还救过一只卡在珊瑚丛林中的潜水艇。我相信,当幻想足够逼真,也就成了另一种真实。只是父母越发地担心自己了,母亲的眼泪、父亲的忧虑,高考、就业、结婚、买房,这些才是正常人该操心的事,于是在他们的倾诉下,我第一次尝到了什么是焦虑,也因此没有进入潜水艇,而是做了许多怪诞的梦。
于是三天后晚上,我让自己所有的想象力都集中到脑部,在一系列想象与操作后,这些聚集的光芒渐渐脱离了我。次日醒来,竟然能看进去书了,上课也不会开小差了,从此我成了好学生,高三一年成绩突飞猛进,人生也就按部就班地上大学、工作、结婚。只是脑中再也不会伸出藤蔓,成了一个普通的脑袋,想象力一般,还被人诟病缺乏想象力,真想开着潜水艇撞死这些人。也曾试着重温往日梦境,但没有用,最多只能想象出一片深蓝的海。这也许就是每个人的起初,拥有一片海的波澜壮阔,但是不适应生活的真实,于是亦步亦趋地成为了普通又无趣的人了。
第二个故事“竹峰寺”—钥匙和碑的故事。这个故事很静心,机缘巧合下发现好去处竹峰寺,于是经常的去小住几天,听听寺里和尚的故事、破败的庙宇也有前身的巅峰辉煌,边走边看边琢磨。竹峰寺的景色怡人,身临其间的心境与见闻别有一番有趣,还有一个享誉文化界的蛱蝶碑,非常出名,引发了一系列故事,从如何写出的好字、膜拜、掩藏、苦苦寻找、守口如瓶等等,只是现在流落何处已经少有人知道了,寺庙的住持慧灯是知道,但是一份承诺于心,怎么也恳请不了的闭口不谈。于是我好奇地寻找这一石碑的下落,踏破铁鞋无觅处,还真找到了蛱蝶碑,原来近在眼前,为了免遭破坏,和拱桥的石碑互换了,如此名状的蛱蝶碑啊,承载无数人的步伐,匆匆而匆匆,为它痴迷与追寻,无缘也终是不相见。钥匙的承载此处不提了,略过了。
第三个故事“传彩笔”,还特意写过一篇因它而感慨的文章。在梦中得到了一支神奇的笔,只要选择接过这支笔,就可以写出宇宙意义上伟大的作品,只是无法示人,是否愿意接受呢?当然愿意。醒来后果真下笔如有神,写下一个又一个瑰丽无比的作品,却没有人可以分享,如此耗费四五年的光景,在外人眼中我早已放弃了写作,只有我自己知道仍沉浸在编织的故事里,最后还是不堪忍受这份孤独,在梦中将笔赠予他人。醒来后,那些绝伦的文字全部消失了,纸上、脑中统统不见了,我知道它们神一般地存在过,再也写不出绝佳的词藻,于是封笔而郁郁寡欢。
第四个故事是“裁云记”,我是在修剪站工作,负责裁云,将那些不规则、乱糟糟的云裁剪好看。为什么设立这个岗位呢?是因为一次上级领导来本市视察,样样美观得体,堪称完美,只是天上的云,破破烂烂的,像一块抹布。于视察结束后,云彩管理局随即成立,负责管理城市上空所有过境的浮云,修剪成规定尺寸的椭圆形,边缘为均匀的波浪形花边,否则属于违法云,可以依法对其进行消灭。至此以后,所有的云都成了卡通画里的样子。胖乎乎的,看起来很温顺,于是小朋友再也没见过杂乱的云。对于其中谈及的沉迷也很精彩,值得翻阅。
接下来的“酿酒师”,也是很不错,好的酒能品尝到人生的滋味,不再赘述。
“红楼梦”弥撒,这个人故事很新颖,但是有“华氏451”有类似之嫌,不做对比,故事很精彩和有趣,致敬了“红楼梦”这部作品。故事时间线拉的很长,直到公元4876年,21世纪的我饮用了上篇酒的威力沉睡魔咒中。醒来后开启了一场战争,两方人争夺我,是为了“红楼梦”,在那个时代“红楼梦”已经消失了,但是对它的膜拜与日俱增,人人渴望获得“红楼梦”的片言只语而煞费苦心,红学会认为,在红点之前,所有时间都是为“红楼梦”所作的准备;红点之后,一切现象都有“红楼梦”的余波。即使现在的战争都只分为:有利于“红楼梦”产生的势力对不利于“红楼梦”产生的势力。于是他们让我回忆“红楼梦”的章节内容,如获珍宝般的爱惜与涕泪。也因此带来一场毁灭性的战争,不利于“红楼梦”一方获胜,我被关了起来,余生都在“红楼梦”的回忆里而度过,久而久之,竟然在大观园里遇见了曹雪芹,在如此纯粹的光阴中,抵达了“红楼梦”的第一百零五回。
“李茵的湖”没有太多感触,比较细腻的情感和平实的故事。“尺波”是铸剑的故事。“音乐家”,更像“华氏451”了,禁令不可以演奏萨克斯,如若被发现是要抓起来的,由此引发了一个音乐家的故事。
书页翻完了,很精彩的短篇小说,值得一窥,个中的体验与细节耐人寻味,引发思索,博君一看!
Ⅳ 《风之丘五十元硬币之谜里染天马系列04》epub下载在线阅读,求百度网盘云资源
《风之丘五十元硬币之谜》([日]青崎有吾)电子书网盘下载免费在线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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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风之丘五十元硬币之谜
作者:[日]青崎有吾
译者:沈熹
豆瓣评分:7.4
出版社:人民文学出版社
出版年份:2019-4
页数:200
内容简介:
“里染天马系列”的一部短篇小说集
六个短篇推理故事,将“里染天马系列”三部长篇串联起来
本书将为读者解答:
针宫理惠子为什么把头发染成了黑色?
她为什么愿意在考试的时候帮里染天马?
里染镜华到底是什么人?
以及里染天马这个谜之人物的十万个疑难杂症之一二。
内容简介
1可以任选两种配菜的双拼饭 为什么草地上放着食堂的碗?
2风之丘五十元硬币之谜 为什么夜市的找零都是五十元硬币?
3针宫理惠子的三次冲击 为什么吹奏乐队会出现霸凌现象?
4天使们的残暑问候 为什么两名女生突然消失于教室?
5请小心花瓶 为什么花瓶碎了却没有声音?
6世上最难受的桑拿 此篇为特别馈赠
作者简介:
青崎有吾,1991年生,作家。2012年,凭借《体育馆之谜》获得第22届鮎川哲也奖。2014年,《水族馆之谜》获得本格推理大奖第二名。以超缜密的思维方式被誉为“日本奎因”。
Ⅵ 男女主在国外一所贵族学校认识,女主是被叔叔领养的,他们相识在街上,女主追硬币时遇见的,短篇小说,
《最初的爱,最后的爱》
Ⅶ 一枚硬币诀别词
《一枚硬币》是一部网络小说,作者是诀别词。
小说内容简介:女主是个大学生,放假后不想在家,非要回到农村爷爷奶奶家,说是为了陪他们。原来女主的父亲离婚后又找了一个老婆,开始还对女主不错,可是后来女主发现爸爸原来是先出轨的,于是就讨厌呆在这个家里面。
后来慢慢解释了女主的母亲和男主的父亲私奔了,所以两个家庭成了世仇,女主的爷爷奶奶和男主的妈妈总是吵架,而男主比女主大了七八岁,从小因学习好总被当成别人家孩子,而女主从小不耐烦他。
后来母亲离家女主又被男主的母亲骂过,男主的母亲也在丈夫离家后慢慢的得了病,老年痴呆,所以男主辞去工作回家在码头当搬运工。总之两个人是根本不可能在一起的。
《一枚硬币》小说简评:
《一枚硬币》是一部非典型的乡村爱情小说,隐忍深情糙汉和清冷女大学生的爱情故事。
总的来说还不错,看过的都说好看。男女主是一个村儿的,男主大女主七八岁,算是看着女主长大的那种,男主从小读书就很优秀,经常被村里面的人拉出来和自己家的孩子攀比,女主也不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