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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席短篇小说

发布时间: 2023-01-31 14:13:46

『壹』 短篇推理小说天花板No,No,No

这是一本短篇推理小说合集

三名业余侦探,一名刑警,围桌而坐对四个案件进行的推理。

前面三个故事都很简短,尤其是第一个故事,篇幅最短,推理也很简单,剧情没有层层铺垫,没有常规推理小说的层层递进,仅仅是靠着警察对于案件的描述,业余侦探峰原卓就想到了关键线索,协助警察抓到了真凶,这确实有点扯。

短篇小说的优点就是真凶很快就浮出了水面,很快就能看到故事的真相,缺点就是剧情太短,少了层层铺垫就显得故事没有那么精彩。

最后一个故事确实最精彩,故事围绕一起十二年前的儿童绑架杀人案展开。开篇就是受害人家属叙述他儿子被害的过程以及儿子死后精神恍惚的妻子为救一个小朋友而意外身亡,到最后自己也被死神选上得了胰腺癌的悲惨人生。十二年间案情毫无进展,命不久矣的“父亲”“丈夫”怀着身体的和心里的巨大疼痛在网上发布了叙事手记,希望热心人士能找到相关线索找到凶手还他的儿子以及他的家庭一个公道。

案件推理还是由四人展开,通过寻访,询问,联想,推理,凶手真的是当年的办案刑警岩崎?还是根本就是受害人父亲自导自演的一出戏?

凶手因一己私欲却毁了别人的整个家庭,这个世界的恶意远比想象的要致命。

故事层层反转,确实精彩,凶手看似跟案件毫无关联,却没想到时过十二年,他依然逃不出法律的制裁。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正义有时候会迟到,但是不会缺席。

说这本书是短篇推理的天花板确实夸张了,但是最后一个故事还是给加了不少分

『贰』 短篇校园言情小说

刚看了一篇特别符合你要求的——短篇、校园、悲剧(结局是离别;回忆文),不过比杂志上的长点……

前面有点罗嗦;后面很不错,文笔也很好~名叫《双小》

地址:http://www.rongshuxia.com/book/5044914.html

p。s。好像这篇文章在“91文学网”上有txt下载……

『叁』 跫音———短篇小说

灵感来自于郑愁予的《错误》——
......
三月的柳絮不飞
你的心如小小的寂寞的城
恰若青石的街道向晚
跫音不响.
三月的春帷不揭
......

(一)

沈鄞邺推开门,就听到一阵稀里哗啦声。以他多年吃喝玩乐的经验,自然知道是洗牌的声音。果然,大厅里支了一张麻将桌,还是簇新的,样式却是民国风。一桌的女眷花枝招展,正开始新一轮摸牌。

他一下子觉得自己不该回来,可是有人眼尖,对着门口的吴太太正好瞥见他,先是愣了愣,随即笑起来,“哟,这不是沈二少爷么?”

话是对着沈太太说的。对面的女人背对着门,不疾不徐地回头,“回来了。”
“嗯。”

听着不情不愿的口气。沈鄞邺没有停留,垂了眼皮,兀自上楼。母亲倒也没说什么,毕竟人回来了。
一桌的女人们倒是比两位当事人还兴奋,叽叽喳喳的声音早就盖过了打牌声。没办法,八卦是女人的天性,尤其是老女人。明目张胆的眼神来回逡巡了好几遍,直到沈鄞邺上了楼彻底不见,才收回来落到其中一个女人身上。

“沈太太好福气!”

秦钦笑了笑,没有接腔,眼神专注于眼前的牌局。她已经赢了很多局,不知是其他太太们有意让她赢钱还是别的,反正手气不错。打牌赢钱总不是坏事,还可以打发时间。以前她可从来不打牌的,觉得浪费时间。但自从丈夫沈跻晏去世后,她便觉得这时间于她而言,多的有点过分了。

家里太静,总想弄点什么动静出来。

所以几位太太们接到来自于秦钦打牌的邀请,都有点受宠若惊了,想方设法地输钱给她,一搏沈太太的欢颜。

可事实是,秦钦心不在焉,也并不计较牌局上的得失。因为人生的一副牌她已经赢了。若说有什么遗憾的话,也就是沈鄞邺了。天下没有不想自己的孩子成材的父母,但沈鄞邺是一块顽石,众人皆知。

他是浪子,哪天高兴了就会突然出现在你的面前,但平时休想知道他身在何方,是醉生还是梦死。反正18岁之后就没人管了,也管不了,索性随他去。对他唯一的了解是每隔几个月的报平安,来自世界上的每一处角落,千里之外的视频传来,开场白永远是:嗨,大家好,我沈鄞邺还活着。

每一次,都令所有人无可奈何。

(二)

晚上一家人吃饭。平时就秦钦和向晚两个女人,如今多了沈鄞邺,自然就热闹很多。

李阿姨照例是炖了一锅乌鸡汤,用一下午的时间慢慢熬,料足火候好。一揭锅,整个屋子香气肆意。
沈鄞邺二话没说,先自顾自地盛了一碗,旁若无人地开始喝。母亲来得迟,见到他这幅样子,气不打一处来,“这是给你大嫂的!”

向晚被搀扶着正好到了饭厅,反应过来,忙说,“没事,我不喝没关系的。”

沈鄞邺极不情愿地站起来,毕恭毕敬地叫了一声“大嫂好”。却没有看她,眼神下移,正好瞥到她高高隆起的肚子上,心里冷笑一声。

向晚怀孕已8个月。

明天有孕检,母亲要求他陪着去,沈鄞邺破天荒地没有拒绝。大抵也是因为家里已经没有别的男人。

半个月前母亲深夜打电话给他,大意是要他回来。但沈鄞邺是骄傲的人,吃软不吃硬。母亲倒也没有强求,只是说,“本来你在外面怎么样,我都不会管,因为还有你大哥。但是现在不同了,公司的事我可以处理,只是一家子的孤儿寡母,到底是女人。还有你大嫂也差不多要临盆,我只是怕出个什么事,对不起你父亲和大哥。”

不知道是哪句话打动了他,反正浪子沈鄞邺回来了。这给所有人都提个醒,沈家还是有男人的。秦钦要的就是这任何时刻都不会倒的坚韧表象,不给别人可趁之机。

饭桌上,母子两人闲聊。

沈鄞邺说,“你倒是还有闲情打麻将?”

“怎么?不行么?”秦钦笑,五十岁的人看起来不过三十,眼角一条细细的鱼尾纹,“谁说一定要痛不欲生的?”

也是,毕竟人死不能复生。当年沈跻晏突然去世,正值公司换届,几个股东各怀心思,蠢蠢欲动,沈家算是四面楚歌,但最后也挺过来了。而如今,没有理由挺不过去。

作为公司的接班人,大哥沈鄞郁半年前车祸去世,但那时向晚已有孕。有人说秦钦的命太硬,也有人说她福气好,一生富贵荣华,且任何时刻都有底牌,足够扭转局势。

(三)

其实沈鄞邺并不想见向晚。

沈家的叔嫂关系并不好,只有极少人知道。说起来,两人还是校友。但大三那年,沈鄞邺作为交换生去美国,就一直留在那里。两人并不怎么接触。

他放浪形骸惯了,对谁都是爱理不理的。向晚出身寒门,她和沈鄞郁交往到结婚,竟是出奇的顺利。
因沈鄞郁并非秦钦所生,所以秦钦保持中立;父亲沈跻晏素来对大儿子疼爱,且沈家家风开明,并不拘泥于门当户对。

订婚的时候,沈鄞邺还取笑他,不会是政治联姻吧?老爹都那么有钱了,没必要再让你娶个富家女吧?

他没想到,是向晚——三月的柳絮不飞,你的心如小小的寂寞的城,恰若青石的街道向晚。

再没第二个向晚。

回来那天,他上楼路过书房,见到里面有人。知道是她,心下有迟疑,但脚步不停,直径回了房,门“砰”一声关上。

他知道她过得很好。大哥沈鄞郁为人温和,谦谦君子,是一个合格的丈夫。都说两人伉俪情深,是天作之合的一对。每年向晚生日,沈鄞郁再忙都会抽出时间来给她庆生。有一次开party还邀请了他,沈鄞邺自然是没去。

但后来沈鄞郁发来一个视频,他看了一半就再也看不下去。存在手机里,不删也不看。默默的,好像心里存了一个人。

这一生还很长,心里有个人,才不至于虚无。

可是,那样寂寞。

鲜衣怒马自在生活的背后,是无处不在的寂寞。

他在黑暗中一步步走,像是穿梭在一场寂寞里。深夜书房的灯还亮着,沈鄞邺没有多想就进去。没想到是向晚。

叔嫂共处一室,向晚不是不尴尬,站起来微颤颤地就要走。

沈鄞邺似笑非笑,“还是我走吧。”

说完,就真的转身走了。

(四)

沈鄞郁出事那天,和往常一样。

倒是向晚不太舒服。一连几天吃不下东西,恹恹的,像是病了又像是没有。沈鄞郁开玩笑说,“你不会是有了吧?”

他们结婚5年,还没有孩子。

向晚愣了愣,才明白过来他说的是什么,心里瞬间的感觉竟是恐惧,“不会吧?”

沈鄞郁笑笑,却是认真起来,“明天去医院检查一下吧,我陪你去。”

还是检查清楚好。虽然以前闹过几次乌龙,但沈家想要抱孙子的心情是可以理解的。沈跻宴还在的时候,就常常说,他退休之后便回家抱孙子。

只是没有等到。

沈鄞郁也没有。那天下班回家的路上出了车祸,还来不及知道向晚已经怀孕近两个月。

大抵这就是命,得到什么就失去什么。

沈鄞邺陪向晚去医院做孕检。彩超里可以清晰看到胎儿的一切,护士告诉他哪里是心脏,哪里是大脑。沈鄞邺面无表情,好像是很认真地听,又像是没有。护士笑他,快要当父亲的人反应都迟钝,他也一样,激动得都手足无措了。

他笑笑,没有说话。

那天晚上,向晚梦到沈鄞郁。梦里他问她,为什么。

她从睡梦中惊醒,凌晨3点。床头灯开着,而沈鄞邺就站在床边,目光掺了夜色,什么都看不出来。医生说她过于紧张,有早产的迹象。

此刻向晚见到沈鄞邺,其实连死的心都有。

“你怕什么?”沈鄞邺又是那副玩世不恭的样子,“反正现在大哥死了,没人会知道。就算孩子是我的,也是姓沈,你只要生下来,就有继承权。我都不知道你在怕什么?”

“滚出去!”

“别动了胎气。”他笑,“都忍了这么久了,别功亏一篑。”

在此之前的沈鄞邺或许不会想到,有一天他会恨这个女人入骨。

向晚简直要疯了。她知道会有这么一天的,沈鄞邺恨不得活剐了她。

“你让我把孩子生下来,等孩子生下来,你想怎么样都可以。”

“其实我不想怎么样。”沈鄞邺在床边坐下来,将手搁到向晚肚子上。

向晚一动也不敢动,她知道他是什么都做得出来的人,“那你回来干什么?”

或许快要发疯的人,并不只是她。

沈鄞邺作了“嘘”的手势,静静听了半响,“他在动?!”

他笑起来,像是自言自语,“你说这孩子,会有几分长得像我?”

(五)

秦钦素来认为有能者任之,在确定公司接班人的问题上,从来都认可沈鄞郁,而不是沈鄞邺。

知子莫若母,秦钦知道按着沈鄞邺的性子,若是接管公司,只怕是时刻都使着法子如何让其破产倒闭。这是他的风格,不喜欢的东西,再好也没用。

若是沈鄞邺喜欢的,哪怕再不好的东西,也会念念不忘。

秦钦万万想不到,沈家的两个男人都载到了一个女人手里。不知是幸,还是不幸。她觉得应该是幸运多一点,因为终于知道是什么,可以让沈鄞邺停留。

沈鄞邺一连几天在书房看书,一看就是通宵。这一点像秦钦,需要付之努力的事,从来都不会迟疑。也足够低调,去年已经开始Columbia的硕士学位。

还是沈鄞郁告诉秦钦的。这事沈鄞邺只告诉了大哥,从小两人感情好,手足之情胜过母子之情,秦钦不得不承认。

所以连挑女人的眼光都一样。

沈鄞邺再次从向晚房间出来,秦钦已经等在书房里。沈鄞邺见了母亲,面上淡淡的,看不出什么来。

秦钦自然也不会表露什么。对情绪的控制来说,两人如出一辙。

“这么晚了还不睡?”

“睡不着,看书呢。”

秦钦笑,“书有什么好看的,不就是那点迂腐的东西。”她顿了顿,“哪有人好看?”

沈鄞邺点头,“是,人是比书好看多了。”

“所以你这是守门么?每隔半小时看一次,倒是尽心尽职。”

沈鄞邺没有接话。事已至此,已没什么好说的,也不屑辩解。

“怎么不说话?”秦钦还是笑,眼神却冰冷,“沈鄞邺,我叫你回来,不是为了让你看女人!”

“那你让我回来干什么?”沈鄞邺无所顾忌,“我就是回来看她的,她要生了,大哥不在了,我不该尽责任么?”

“沈鄞邺,你真是长进了。”

“那你想让我说什么?说我爱上一个女人?说我沈鄞邺这么多年,他妈的就因为爱上一个女人,这几年都不回来?就因为一个女人,我像个贼一样?”

沈鄞邺爱向晚。

他是浪子,可是不管在哪里,他的心从来没离开过。这么多年,他逃得远远的,不想见她,不想见大哥,不想见父母。可是到最后他发现,自己的无处可逃。

他知道自己错过了,他情愿什么都不知道。

(六)

沈鄞邺到底是一个男人,不会跟一个女人过不去。

但愈临近预产期,向晚心里那种恐惧的感觉愈无处可逃。她当然知道,这孩子是沈鄞邺的可能性有多大,虽然只有一次。

沈鄞邺的态度令人捉摸不定,似乎已经认定自己就是孩子的亲生父亲。每次他把手搁到向晚的肚子上,胎儿就会动。这令沈鄞邺觉得有一种感应。

他说,“这孩子肯定像我。”

大抵这两个人谁都不会料到,命运会有这一刻的伏笔。

19岁,第一次喜欢一个女孩子,那么单纯的感情,单纯得令人觉得有点无聊。从来都只有女孩子爱慕他,明的暗的,也从来没有想过有一天会角色对换。他习惯了别人的仰慕,却不知道如何处理自己的感情。

沈鄞邺甚至不确定,那时的向晚是否喜欢自己。

沈鄞郁取笑他,“你直接去问她不就好了,想那么多干什么?”

沈鄞邺自然不会去问,若结果不是自己期望的,那到时恐怕要羞愤致死了。所以两人从来没有正式交往过,也不是男女朋友。

但大哥的一句话,就令沈鄞邺心里那些懵懵懂懂的感情一览无余。他并不喜欢那种感觉,好像心都不是自己的。沈鄞邺知道自己是喜欢向晚的,但他更向往自由,喜欢鲜衣怒马的快意生活。感情好像是一种束缚。他有期待却不执着。

所以直到沈鄞邺离开去美国,也没有问出口。

两年后向晚毕业,进入沈氏集团工作,是沈鄞郁的助理。一年后,嫁给沈鄞郁。沈鄞邺赶回来参加婚礼,真正的始料未及。

感情是可以放弃的,却是不能够忘记的。

是的,浪子沈鄞邺从来没有忘记过向晚,至此之后,也永远不会忘记。一念之差错失后的人,足够一辈子来缅怀。

命运以这种方式,让他来记得她。

那场还未开始就以终场的爱恋,终于渐渐沉淀在沈鄞邺自由驰骋的心底,无人知晓。他依然是来去如风的,却再也没有曾经的洒脱。

很多年后,他对自己说,沈鄞邺,你真可怜。

(七)

其实岁月不宽宏。

向晚知道,沈鄞邺恨她,也恨这个孩子。

沈鄞郁的葬礼上,向晚悲伤过度,晕在当场。医生做完检查,告知所有人,已有孕在身。所有人都说,这是天见可怜。

只有沈鄞邺。

向晚永远不会忘记那一刻他的眼神,轻蔑?鄙夷?

他说,“你挺有本事的。”

向晚怀孕两个月,离那个晚上恰巧两个月。她喝多了,引诱了沈鄞邺。当时沈鄞邺也喝了一点,但不多,可是他没有拒绝。

真可悲,一个投怀送抱,一个欲拒还迎。

那时沈鄞郁因为公司临时有事,提前回国。他们结婚5周年的度假还没有结束,所以向晚一个人滞留美国,住在沈鄞邺的公寓里。

那晚两人闲聊,像是老朋友一样。谈到兴致处,开了一瓶酒。本来是三人一起庆祝的,但沈鄞郁缺席。

两人聊大学时的往事,细碎的温情的,一件件,只有彼此才知道的过往。隔了这么多年重温,也只有彼此可以分享。

沈鄞邺问,“你是怎么认识我大哥的?”

向晚想了想,却笑着摇头。她不知该如何讲那些曾经,只是说,“我是你大哥的助理,自然认识了。”
沈鄞郁一表人才,事业有成,是众多妙龄女性再合适不过的交往对象。向晚也是女人,不会不被打动。

“大哥追得你?”

“是。”

沈鄞邺再也没有说话,向晚接着喝酒。后来她应该是喝多了,所以当向晚抱住沈鄞邺的时候,他也以为她喝多了。

“我送你回房休息。”

沈鄞邺自始至终都没有那个念头,直到向晚主动吻他。他微微侧头躲过去,她固执地扳回他的脸,固执地吻。

沈鄞邺没有拒绝,当他回吻她的时候,知道一切都完了。

末日之前必定疯狂。

他们之间是一种绝望的疯狂。

(八)

向晚又开始做那个梦,梦里沈鄞郁问,为什么?

为什么背叛他?

沈鄞邺和向晚都只字不提那晚的事,沈鄞郁自然也不知道。可是做贼心虚,向晚隐隐觉得其实沈鄞郁已经什么都知道,或许是他已经看出了什么蛛丝马迹,所以才会在开车时分心,出了车祸。

沈鄞邺素来敢做敢当,大哥一死,公司只能由母亲一人苦撑。

“我会接管公司。”

秦钦理智清醒,“你的条件?”

“结婚。和向晚结婚。”

秦钦再也忍不住笑起来,“傻儿子,你知道你在说什么么?”

沈鄞邺淡淡的,“我很清醒,也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妈妈,我并不是来征求你的同意。你若是同意,那再好不过,我会代替大哥接管公司。”

“威胁我?”

沈鄞邺揉着额角,他觉得累。自从回来之后,他和向晚一样,几乎整夜整夜睡不着。他是背叛了大哥,但沈鄞邺的心里愧疚么?

未必。

秦钦知道事情无回旋之地,这世上若还有什么她不能掌控的话,便是沈鄞邺了。作母亲的,不会不爱自己的孩子。因为爱,所以这一场较量胜负已定。

可秦钦始终不能看着唯一的儿子被世人唾弃,“她是你大嫂!沈鄞邺,其实你根本就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你是可以娶她,但外人会怎么看?你大哥尸骨未寒,你就这么急着上位?你这是乱伦!”

“乱伦?”沈鄞邺笑得讥讽,“我和她连孩子都快生了,还能怎么乱?”

“你什么意思?”

沈鄞邺看着母亲,一字一句地说,“孩子是我的,不是大哥的。不信的话,等孩子生下来,我们去验DNA。”

秦钦饶是在商场上翻云覆雨,但还是被惊到。

“还有一件事要告诉您。”沈鄞邺轻描淡写地开口,“大哥结婚这么久了,都一直没有孩子,您不觉得奇怪么?要生早生了。”

沈鄞郁不能生育。大抵这也是命,一个男人可以拥有的一切都拥有了,可是偏偏这一切都没有意义。

秦钦不知道,毕竟不是亲生的,这种事怎么能开口。但兄弟是亲兄弟,沈鄞郁第一时间告诉了沈鄞邺。

沈鄞邺年轻,不能理解这种痛苦,觉得生养小孩是多么麻烦的事。他安慰大哥,“现在科技这么发达,不会治不了。如果真不行的话,以后我的小孩就给你好了。”

那时,多天真。

谁也不会想到,竟一语成缄。

这辈子沈鄞邺最恨自己的时候,便是在大哥的葬礼上得知向晚怀孕的那一刻。那一刻,真正的痛不欲生。

他恨向晚,恨这个孩子,更恨自己。

可是,沈鄞邺并不知道,命运还有更大的不仁在等着他。

(九)

关于那天晚上的事,向晚其实并不记得。

那是一场噩梦。但她清楚地记得,噩梦醒来之后的一切。那才是真正的噩梦的开始。身边躺着的男人,不是自己的丈夫,而是沈鄞邺。

向晚从来没有见过那样的沈鄞邺。他附过身来吻她,眼神温柔,“早。”

不不不,不是这样的,不能是这样。他们不应该这样。

“我......我昨晚......”

现实令人绝望,也令人清醒。

沈鄞邺看着向晚,“你昨天喝多了。”

她记得他们聊得很开心,可是之后的事,什么都不记得。

“对不起。”向晚生平第一次觉得绝望,19岁的时候她都没有觉得绝望,“我喝多了,对不起。”

那个早上,沈鄞邺把这辈子该听的“对不起”都听完了。

“那你把我当什么?”

沈鄞邺问,他也觉得绝望。他可以找任何别的女人,但不能是向晚。永远最渴望拥有的,却偏偏得不到。

向晚订了最快的班机回国,像逃一样的逃离了沈鄞邺。她也永远都记得出门的那一刻,沈鄞邺站在她身后,悲伤欲绝地问。

他问,“向晚,你有没有爱过我?”

没人知道那段时间沈鄞邺是怎么过来的,反正是孤魂野鬼一个。这个男人陷在梦里,回忆里,幻想里,固执地认为一切还没有结束。

直到大哥的噩耗传来。

沈鄞邺终于可以确定,他和向晚的一切永远都不会结束。理智回来的时候,他是心思再缜密不过的沈鄞邺。

这是一场阴谋。

回忆再动人,也不可能让人失去理智;就只有那一晚,却偏偏珠胎暗结;如果这个孩子生下来,那么谁会是最大的赢家?

那晚的红酒样本拿去化验,好友幸灾乐祸,“You’re lucy,the wine there is an aphrodisiac。”

那种东西叫“迷迭”,俗称“合欢散”。

如果说之前是恨,那么如今是一种悲凉。

背叛和被算计,哪一个更令人绝望?

沈鄞邺情愿什么都不知道。

(十)

向晚再一次惊醒,又一次看到坐在床边的沈鄞邺。

“快点睡,再不睡天就要亮了。”

他们终于可以心平气和地面对彼此,就像面对溃烂的伤口。

向晚看着沈鄞邺,她从来没有这样好好地看过他,“我知道你恨我。”

“没有。我已经不恨你了,真的。”

她的眼底有泪,就要落下来。

沈鄞邺伸手去擦,笑起来,“都要当妈妈的人了,还动不动就哭。”顿了顿才说,“我会努力当个好父亲。”

向晚只觉得心酸,“不是的,我没有......”

"我知道。"

“我没有想过要背叛鄞郁。我没有。”向晚避开他的手,“孩子不可能是你的,不可能......”

原来这样可怜,这两个人,一个一无所知,一个自欺欺人。

“等孩子生下来,我们结婚吧。”

向晚不可置信地看着他。

“妈妈同意了。我会接管公司,我不会再离开了。”

沈鄞邺终于要安定下来。这么多年之后,他终于明白自己想要的到底是什么。那些最初的爱恋,因为念念不忘,也最终沉淀成最厚重的爱。

谁也不知道,命运会有这样的伏笔。

19岁那年的一天,两人约好了一起看电影。可是向晚等了4个小时,没有等到沈鄞邺。电影开始又结束,人潮涌动又寂静,可是那个要等的人,没有来。

向晚等来的,是沈鄞郁。

沈鄞郁告诉她,自己的弟弟已经上了去美国的飞机,作为交换生,两年内不会回来。

那一刻,向晚知道,她是等不到他了。沈鄞邺是她等不到的人。他可以说走就走,但她没有翅膀。或许终其一生,她都无法追随他的脚步。他们家境悬殊,性格更是南辕北辙,她和他不配。

而沈鄞邺也从来没想过要安定下来,坚守一份平淡无奇的感情。外面的世界那么精彩,他还那么年轻,怎么甘愿将自己的心囚禁成一座枯井。

只有离开,唯有离开,才会懂得什么叫失去,什么叫后悔。

向晚毕业后进入沈氏工作,只有她自己知道,她想见沈鄞邺一面。她嫁给沈鄞郁,也是出于爱,只是内心深处依然渴望可以见到那个人。

她一直在等。

但是他们已经咫尺天涯。向晚始终没有问出口,到底沈鄞邺有没有喜欢过她。就像沈鄞邺问她,有没有爱过。

一念起执,由执生爱,爱而不得,万般皆苦。

其实都已经不重要,因为最终他们等到了要等的人。

『肆』 玛格丽特·杜拉斯一共写了几本书书名分别是什么

《厚颜无耻的人》 1943年/小说 布隆出版社,1992年伽利玛出版社再版 《平静的生活》 1944年/小说 伽利玛出版社 《抵挡太平洋的堤坝》 1950年/小说 伽利玛 《直布罗陀的水手》 1952年/小说 伽利玛 玛格丽特·杜拉斯
《塔吉尼亚的小马》 1953年/小说 伽利玛 《树上的岁月》1954年/短篇小说集 伽利玛,收有《蟒蛇》、《多丹夫人》、《工地》 《街心花园》 1955年/小说 伽利玛 《慢板如歌》 1958年/小说 子夜出版社 《塞纳-瓦兹的高架桥》 1959年/戏剧 伽利玛 《夏日夜晚十点半》 1960年/小说 伽利玛 《广岛之恋》 1960年/电影脚本 伽利玛 《如此漫长的缺席》 1961年/电影脚本 与热拉尔·雅尔罗合作,伽利玛 《安德马斯先生的下午》 1962年/短篇小说 伽利玛 《劳儿·维·斯坦茵的迷醉》 1964年/小说 伽利玛 《戏剧——卷一》 1965年/戏剧 伽利玛 《副领事》 1965年/小说 伽利玛 《音乐》 1966年/电影 与保尔·瑟邦合作执导 《英国情人》 1967年/小说 伽利玛 《英国情人》 1968年/戏剧 伽利玛 《戏剧——卷二》 1968, 伽利玛 《毁灭,她说》 1969年 子夜 《毁灭,她说》 电影 伯努瓦·雅戈 《阿邦.萨芭娜和大卫》 1970年 伽利玛 《爱》 1971年/小说 伽利玛 《黄色太阳》 1971年/电影 伽利玛 《娜塔丽·格朗热》 1972年/电影 伽利玛 《印度之歌》 1973年/戏剧,电影 伽利玛 《恒河女子》 1973年/电影 伯努瓦·雅戈发行 《娜塔丽·格朗热》 1973年 伽利玛 《谈话者》 1974年/与克萨维耶尔·高提埃的对谈 子夜 《巴克斯泰尔,蔽拉·巴克斯泰尔》 1976年/电影 伽利玛 《加尔各答的荒漠里她的名字叫威尼斯》 1976年/电影 伯努瓦·雅戈发行 《树上的岁月》 电影 伯努瓦·雅戈发行 《卡车》 1977年/电影 《卡车》1977年/剧本 子夜 收有与米歇尔·波尔特的对谈 《玛格丽特·杜拉斯的领地》1977年 子夜 与米歇尔·波尔特合作 《伊甸影院》 1977年/戏剧 商神出版社 《黑夜号轮船》 1978年/电影 《塞扎蕾》 1979年/电影 玛格丽特·杜拉斯
《墨尔本奥蕾里娅·斯坦纳》 1979年/电影 《温哥华奥蕾里娅·斯坦纳》 1979年/电影 《薇拉·巴克斯泰尔或大西洋海滩》 1980年 阿尔巴特罗斯出版社 《坐在走廊上的男人》 1980年/短篇小说 子夜 《80年夏》 1980年 子夜 《绿眼睛黑头发》 1980年 《电影日志》 《阿伽达》 1981年 子夜 《阿伽达或无限阅读》 1981年/电影 《外面的世界——卷一》 1981年 阿尔班·米歇尔出版社 《年轻姑娘和小孩》 1981年/录音磁带 扬·安德烈亚根据《80年夏》改编,玛格丽特·杜拉斯朗读 《罗马对话》 1982年/电影 《大西洋人》 1981年/电影 《大西洋人》 1982年/短篇小说 子夜 《萨瓦纳海湾》 第一版1982年,增补版1983年 子夜 《死亡的疾病》 1982年/短篇小说 伽利玛 《戏剧——卷三 1984/戏剧 伽利玛 《情人》 1984年/小说 子夜 《痛苦》 1985年 P.O.L.出版社 《音乐之二》 1985年 伽利玛 《契河夫的海鸥》 1985年 伽利玛 《孩子们》 1985年/电影 与让·马斯科罗和让·马克·图里纳合作制片 《蓝眼睛黑头发》 1986年/小说 子夜 《诺曼底海岸的妓女》 1986年 子夜 《物质生活》 1987年 P.O.L.出版社 《爱米莉·L.》 1987年/小说 子夜 《夏雨》 1990年/小说 P.O.L.出版社 《来自中国北方的情人》 1991年/小说 子夜 《扬·安德烈亚·斯坦纳》 1992年 P.O.L.出版社 《写作》 1993年 伽利玛 《一切结束》 1995年 P.O.L.出版社 《小说,电影,戏剧,1943年一1993年回顾》 1997年 伽利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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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快乐贩卖机

作者:[美] 凯蒂·威廉斯

译者:施霁涵

豆瓣评分:6.9

出版社:湖南文艺出版社

出版年份:2019-4

页数:312

内容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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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对快乐幸福的永恒渴望 VS 科学时代的集体焦虑。

2018美国国家公共电台年度荐书;2018科克斯书评奖短名单作品

威廉斯写出了一部大师级作品,没有忽视人的因素。——《纽约时报书评》

【内容简介】

在很近很近的未来,有人发明了一台神奇的机器。只要取一点点DNA采样放入其中做检测,就能得到让你幸福快乐的三个建议,有的无伤大雅,有的则比较极端或违背道德,但客户满意度高得吓人。幸福快乐是人类永恒的追求,这台机器的流行无可避免。

本书讲的是一群普通人围绕这台机器发生的故事。患有重度厌食症却坚决不肯做快乐测试的男孩,陷入创作瓶颈想方设法弄到他人快乐建议的艺术家,怀着丈夫永远不可能知道的秘密不告而别的妻子,擅长尖叫的恐怖电影明星……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故事,自己的执着,以及想要的快乐和幸福。这台机器真能帮到他们吗?

【媒体评价】

感觉像《黑镜》的续集,当然也有那种黑色幽默的味道,以及围绕新科技进行的高概念哲学思考。不过,它超越那种卖弄聪明的科幻小说之处在于,它的人物是复杂、矛盾和真实的……威廉斯写出了一部大师级作品,没有忽视人的因素。 ——《纽约时报书评》

科幻小说的完美表现……阅读它就像做了一个清醒的梦,从下周开始延续六年,梦里都是你不认识但即将认识的人。 —— 美国国家公共电台

对未来聪明而令人信服的远见,对人性的深刻洞察,以及巧妙的、难以预测的故事。 ——《科克斯书评》

威廉斯的智慧是锐利的,但她的触摸是轻盈的。 ——《旧金山纪事报》

对技术的潜力和它的道德缺陷的敏锐领悟……一部尖锐而感人的小说。 ——《出版人周刊》

我们能在多大程度上把控自己的快乐和幸福?如果我们有能力把它再向前推动一点,我们会过得更好吗?……一本迷人、发人深省、极富魅力的小说,探讨了快乐难以捉摸的本质,以及技术和我们关于自身的知识的局限性。 —— 卡罗琳·帕克丝特,《巴别塔之犬》作者

凯蒂·威廉斯深入探讨了我们对技术的沉迷以及科技对我们生活和梦想的影响,她为我们带来了神奇的礼物——她展开了现在和未来。 —— 詹姆斯·汉纳姆,《美食》作者,福克纳文学奖获得者

可信的角色和离现实不远的令人恐惧的技术,你会不由自主地读下去。同时也为你留下了思考的空间,理解快乐对每个人来说都不一样。 —— 流行议题网

作者简介:

凯蒂·威廉斯,在美国密歇根大学英语专业取得学士学位,在得克萨斯大学奥斯汀分校米切纳写作中心取得硕士学位,现在旧金山大学艺术学院教授写作和文学。在《阿格尼》《美国短篇小说》《大西洋》《大篷车》等杂志上发表过短篇小说。著有长篇小说《树与树之间》和《缺席》。

『陆』 王安忆写过哪些作品每个作品带一点介绍

王安忆
中国当代著名中年女作家,八十年代即已成名,其短篇小说《小鲍庄》被视为寻根派代表作。其母茹志娟亦是作家,可谓家学渊源,但我更喜欢后者的作品。王安忆的许多作品以上海为背景,如近期比较有影响的长篇小说《长恨歌》。她是一个讲故事的能手,一段旧事娓娓道来,很有女性的细致感。但也嫌有些絮叨。对细节很执着,总是不厌其烦地从头讲起。她的作品中,我比较喜欢的是一个较短的长篇,叫《米尼》,大概是写一个有偷窃癖的女孩子,很有意思。(宇慧 2000,1,21)

自然资料:当代女作家,祖籍福建同安,1954年生于南京。1955年随母茹志鹃迁居上海。1969年初中毕业。1970年赴安徽插队。1972年考入江苏徐州地区文工团。1978年回上海任《儿童时代》编辑,后任中国作协理事、作协上海分会专业作家。1975年冬开始发表作品,1980年发表成名作《雨,沙沙沙》。著有小说集《雨,沙沙沙》、《王安忆中短篇小说集》、《尾声》、《流逝》、《小鲍庄》,长篇小说《69届初中生》、《黄河故道人》、《流水三十章》、《父系和母系的神话》、《长恨歌》,散文集《蒲公英》、《母女漫游美利坚》(与茹志鹃合集),儿童文学作品集《黑黑白白》,论著《心灵世界——王安忆小说讲稿》以及《乘火车去旅行》、《王安忆自选集》等。其中《本次列车终点》获1982年全国优秀短篇小说奖,《流逝》和《小鲍庄》分获全国优秀中篇小说奖。《长恨歌》获“第五届茅盾文学奖”。

王安忆是近二十年来,中国大陆最重要的作家之一。
事实上,早在八十年代初期,王安忆便以《雨,沙沙沙》、《阿跷传略》等系列作品,取得公众的注意。这些作品主要是以平实细腻和充满伤感的文笔,描写大陆自文革后生活的转变。然而,当时的王安忆,与大陆许多已而或正要走红的作家,如阿城、韩少功、莫言、苏童等相较,总好像缺了点甚麽。

举例来说,《小鲍庄》那样的道德寓言,感人有馀,却不如韩少功的《爸爸爸》、《女女女》来得令人惊心动魄;写情欲荒原里男女间挣扎的「三恋」故事,则又缺少了苏童《妻妾成群》、〈罂粟之家》一类作品旖旎多姿的魅力。而她的其他长篇,如《黄河故道人》《流水三十章》,千言万语,却被批评为「流水账」。及至九十年代,王安忆终能以《叔叔的故事》大放异彩,随后的《长恨歌》和《纪实与虚构》等,亦证明她驾驭长篇说部、想像家国历史的能力。

既是文学评论家,亦是美国哥伦比亚大学东亚系及比较文学研究所教授的王德威曾经描述王安忆创作的三个特徵,分别是对历史与个人关系的检讨;对女性身体及意识的自觉;对「海派」市民风格的重新塑造。而《纪实与虚构》可说是集三者的大成。

在小说中,作者意图为自己的家族寻根探源,但却与苏童、余华、叶兆言、李锐等不同,舍父系族裔命脉於不顾,反之转而探勘早已佚失的母系家谱;至於其创作和探源的据点则在上海,一个由外来者汇聚而成的都会,一个不断迁徒、变易和遗忘历史的城市。

书中内容共分十章。单数章讲述作者,即叙述者在上海成长的经过,从幼年迁入、求学、文革、流放、归来到成婚;至於双数章节,则追溯其母家族在中华民族史上的来龙去脉。最后在第十章,家史在民族史中的线索与个人在国家史中的历史记录,合而为一,并归结到作者对创作历程的反思。

事实上,小说中最令人注目的是双数章节的母系历史,且更为有趣的是,作者的「考证」显示母亲的血源乃来自北魏时的蠕蠕族,并由此开始,王安忆刻划出一篇家族兴衰史。

到此,《纪实与虚构》已是一部能令人注目的「总结、概括、反省与检讨」家史小说。

「天长地久有时尽,此恨绵绵无绝期」。当提到王安忆的长篇小说《长恨歌》,有时难免令读者以为是唐代诗人白居易《长恨歌》的小说版。其实两者并没有一点儿关系的!

小说中最令人触目的是主角王琦瑶的出场。作者花费篇幅来描写上海的弄堂、流言、闺阁、鸽子,目的只有一个:衬托王琦瑶像是吸尽黄浦精华的结晶。

「……上海弄堂是性感的,有一股肌肤之亲似的。它有着触手的凉和暖,是可感可知,有一些私心的。积着油垢的厨房后窗,是专供老妈子一里一外扯闲篇;窗边的后门,是供大小姐提着书包上学堂读书,和男先生幽会的……」细致和属於女性的笔触,具体描写弄堂的一切。

事实上,在王安忆发表了《长恨歌》后,便有学者或文学评论将之归类为张爱玲的「延续」,试想像着如葛薇龙、白流苏、赛姆生太太等角色的舞台由中华民国的上海转移至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上海,一群曾经过着声色的男女,如何在夸张禁欲的政权里,度过馀生。

当然,王安忆的《长恨歌》并非全没有缺点,其缺点亦正如其优点,就是《长恨歌》只是将张爱玲没有全面写出的上海风情给予全面集中的描写,意即是成功地借鉴了别人的创意,非常流畅的将别人零碎描写的东西集中起来全面描写;可是,这些描写却非作者的原创,换言之,她只是依循前人成功的道路。当然,客观来说,王安忆的描写上海的原貌是成功的,亦显出其驾驭长篇巨著的能耐!

浅谈王安忆在九十年代后半期的写作
不像小说的小说

一九九六年,王安忆发表了头年完成的《姊妹们》,接下来,一九九七年发表《蚌埠》、《文工团》,一九九八年发表《隐居的时代》,到一九九九年,在与《喜宴》、《开会》两个短篇一块儿发表的短文里,她明确地说:“我写农村,并不是出于怀旧,也不是为祭奠插队的日子,而是因为,农村生活的方式,在我眼里日渐呈现出审美的性质,上升为形式。这取决于它是一种缓慢的,曲折的,委婉的生活,边缘比较模糊,伸着一些触角,有着漫流的自由的形态。”(《生活的形式》,《上海文学》一九九九年第五期)

这期间王安忆还在写着另外不同类型的作品,像短篇《天仙配》、中篇《忧伤的年代》和断断续续进行着的长篇《屋顶上的童话》,等等。这些作品不仅与上述一组作品不大一样,而且各自之间也差异明显。这里我们暂不讨论。且让我们只看看那一组不少人觉得不像小说的小说。

为什么会觉得不像小说呢?早在九十年代初,王安忆就清楚地表达了她小说写作的理想:一、不要特殊环境特殊人物,二、不要材料太多,三、不要语言的风格化,四、不要独特性。这“四不要”其实是有点惊世骇俗的,因为她不要的东西正是许多作家竭力追求的东西,是文学持续发展、花样翻新的趋动力。我们设想着却设想不出抱着这一理想的王安忆会走多远。现在读王安忆这些年的作品,发觉我们这一设想的方向错了。小说这一形式,在漫长的岁月里,特别是在二十世纪,本身已经走得够远了,甚至远得过度了,它脚下的路恐怕不单单是小路、奇径,而且说不定已经是迷途和险境。所以王安忆不是要在已经走得够远的路上再走多远,而是从狭窄的独特性和个人化的、创新强迫症(“创新这条狗”在多少创作者心中吠叫)愈演愈烈的歧路上后退,返回小说艺术的大道。

于是在王安忆的这一系列小说中,我们读到了内在的舒缓和从容。叙述者不是强迫叙述行为去经历一次虚拟的冒险,或者硬要叙述行为无中生有地创造出某种新的可能性。不,不是这样,叙述回归到平常的状态,它不需要刻意表现自己,突出自己的存在。当“写什么”和“怎么写”孰轻孰重成为问题的时候,“偏至”就难免要发生了。而在王安忆这里,叙述与叙述对象是合一的,因为在根本上,王安忆秉承一种朴素的小说观念:“小说这东西,难就难在它是现实生活的艺术,所以必须在现实中找寻它的审美性质,也就是寻找生活的形式。现在,我就找到了我们的村庄。”(《生活的形式》)

好了,接下来我们要问,“我”从“我们的村庄”,还有“我们团”、“我们”暂时安顿身心的城市、“我们”经历的那个时代,找到了什么?

理性化的“乡土文明志”

作为新文化运动重要组成部分的中国新文学,从它初生之时起就表明了它是追求现代文明的文学,它的发起者和承继者是转型过来的或新生的现代知识分子,文学促进国家和民族向现代社会形态转化并表达个人的现代性意识和意愿的方式。今天回过头去看,在这样一种主导特征下,新文学作品的叙述者于诸多方面就显示出了相当的一致性,就是这种一致性,构成了今天被称之为“宏大叙事”的传统。举乡土文学的例子来说,我们发现,诸多作家在描述乡土中国的时候,自觉采取的都是现代知识分子的标准和态度,他们的眼光都有些像医生打量病人要找出病根的眼光,他们看到了蒙昧、愚陋、劣根性,他们哀其不幸怒其不争。他们站在现代文明的立场上,看到这一片乡土在文明之外。其实他们之中大多出身于这一片乡土,可是由此走出,经受了文明的洗礼之后,再回头看本乡本土,他们的眼光就变得厉害了。不过,在这一叙事传统之内的乡土文学,与其说描述了本乡本土的形态和情境,倒不如说揭示了现代文明这一镜头的取景和聚焦。这些作家本身可能非常熟悉乡土生活,对本乡本土怀抱着深厚的感情和眷念,可是,当他们以一个现代知识分子的眼光并且只是以一个现代知识分子的眼光审视这一片乡土的时候,他就变得不能理解自己的乡土了——如果不能从乡土的立场上来理解乡土,就不能理解乡土。

所以并不奇怪,我们的乡土文学常常给人以单调、沉闷、压抑的印象。民间的丰富活力和乡土文明的复杂形态被叙述者先入为主的观念遮蔽了,被单纯追求现代性的取景框舍弃了。不过仍然值得庆幸,所谓“宏大叙事”从来就不可能涵盖全部的叙述,我们毕竟还可以看到沈从文的湘西,萧红的呼兰河,乃至赵树理的北方农村,这些作品毕竟呈现出主导特征和传统控制之外的多种有意味的情形。

说了这么多,本意只是为了以一种叙事传统与王安忆的小说相对照,这一对照就显出王安忆平平常常叙述的作品不那么平常的意义来:从中我们能够看到,她发现了或试图去发现乡土中国的文明;而若以上述叙事传统的眼光看来,这样的乡土是在文明之外的。在二十世纪的中国,我们显然更容易理解后一种文明:西方式的,现代的,追求进步和发展的外来文明,而对于乡土文明,却真的说不上知悉和理解了。

正是在这种一般性的认知情形中,王安忆的小说成为一种不被视为文明的文明的知音和载体,成为一种探究和理解,一种述说和揭示,一种乡土文明志。你知道《姊妹们》是怎样开篇的吗?“我们庄以富裕著称。不少遥远的村庄向往着来看上一眼,这‘青砖到顶’的村庄。从文明史的角度来说,我们庄处处体现出一个成熟的农业社会的特征。”——这就是了。

和九十年代初《九月寓言》这样的作品相比较,张炜的胶东乡村生活回忆录把一种自然的、野性的民间生命力张扬得淋漓尽致,它的背后是一种抒情的态度,那野歌野调的唱者不仅投入而且要和歌咏的对象融合为一;王安忆的淮北乡土文明志则是守分寸的、理性化的,它的背后是分析和理解的态度,因而也是隔开一点感情距离的。这样一种经过漫长岁月淘洗和教化的乡土文明,远离都市,又远非自然,有着一幅世故的表情,不那么让人喜欢的,可是必须细心去了解,才可了解世故、古板、守规矩等等之下的深刻的人性:“这人性为了合理的生存,不断地进行着修正,付出了自由的代价,却是真心向善的。它不是富有诗情的,可在它的沉闷之中包含着理性。”立基于这样宽厚、通达、有情的认识,《姊妹们》才把那一群出嫁之前的乡村少女写得那么美丽活现,又令人黯然神伤。

“两种文明”的奇遇

王安忆甚至发现,在被普遍视为保守的、自足性极强的乡土文明中,其实潜藏着许多可能性和强大的洇染力,譬如对并非出自这种文明的人与事的理解和融汇。《隐居的时代》写到一群“六·二六”下放到农村的医生。王安忆在文中说,“当我从青春荒凉的命运里走出来,放下了个人的恩怨,能够冷静地回想我所插队的那个乡村,以及那里的农民们,我发现农民们其实天生有着艺术的气质。他们有才能欣赏那种和他们不一样的人,他们对他们所生活在其中的环境和人群,是有批判力的,他们也有才能从纷纭的现象中分辨出什么是真正的独特。”你看接下来描述的“两种文明”的奇遇:“现在,又有了黄医师,他给我们庄,增添了一种新颖的格调,这是由知识,学问,文雅的性情,孩童的纯净心底,还有人生的忧愁合成的。它其实暗合着我们庄的心意 。像我们庄这样一个古老的乡村,它是带有些返朴归真的意思,许多见识是压在很低的底处,深藏不露。它和黄医师,彼此都是不自知的,但却达成了协调。这种协调很深刻,不是表面上的融洽,亲热,往来和交道,它表面上甚至是有些不合适的,有些滑稽,就像黄医师,走着那种城里人的步子,手里却拿着那块香喷喷的麦面饼。这情景真是天真极了,就是在这天真里,产生了协调。有些像音乐里的调性关系,最远的往往是最近的,最近的同时又是最远的。”

《隐居的时代》还写了插队知青的文学生活,写了一个县城中学来历特殊的老师们,这些都清楚不过地表明,在大一统的意志下和荒漠时期,精神需求,对美的敏感,知识和文化,潜藏和隐居到了地理的夹缝和历史的角落里,这样的夹缝和角落不仅使得它们避免流失散尽,保留下相传承继的文明火种,而且,它们也多多少少改变了他们栖身的所在——一种新的、外来的因素,“很不起眼地嵌在这些偏僻的历史的墙缝里,慢慢地长了进去,成为它的一部分。”——就像下乡的医疗队和黄医师,“它微妙地影响了一个村庄的质质。”

《文工团》也写到了不同文明的相遇,只是其中所包含的挣扎求存的能量左冲右突,却总是不得其所。“文工团”是革命新文艺的产物,可是“我们这个地区级文工团的前身,是一个柳子戏剧团。”新文明的团体脱胎于旧文明的戏班子,譬如说其中的老艺人,他们与生俱来的土根性,他们代代承传的老做派,将怎样委屈求全地适应新文艺的要求,而在历经改造之后却又脱胎不换骨?这个由老艺人、大学生、学员、自费跟团学习的等带着各自特征的人员杂糅组成的文工团,在时代的变幻莫测中风雨飘摇,颠沛流离,终于撑持到尽头。

“我”隐退到“我们”

现在,让我们回到与王安忆这些小说初逢时的印象。这些作品,起意就好像置小说的传统规范和通常的构成要素、构成方式于不顾,作者就好像日常谈话似的,把过往生活存留在记忆里的琐屑、平淡、零散的人事细节,絮絮叨叨地讲出来,起初你好像是有些不在意的,可是慢地,你越来越惊异,那么多不起眼的东西逐渐“累积”(而不是传统小说的“发展”过程)起来,最终就成了“我们庄”和自由、美丽地表达着“我们庄”人性的姊妹们,就成了一个萍水相逢的城市蚌埠和“我们”初涉艰难世事的少年岁月,就成了文工团和文工团执着而可怜的惊心动魄的故事。“发展”使小说的形态时间化,而“累积”使小说的形态空间化了,开始我们还只是认为叙述只是在不断填充着这些空间:“我们庄”、文工团、隐居者的藏身之处,后来才惊异地看到这些空间本身在为叙述所建造的主体,那些人事细节就好像这个主体的鼻子、眼睛、心灵和一举一动的历史。能够走到这一步,不能不说是大大得力于一个亲切的名之曰“我们”的复数叙述者。“我们”是扬弃了“我”——它往往会演变成恶性膨胀的叙述主体,严锋在《文工团》的简评中说,在新时期的文学中到处可见一个矮揉造作的叙事者,或洋洋得意,或顾影自怜,或故作冷漠,怎一个“我”字了得——而得到的。

“我”并非消失了,而是隐退到“我们”之中。

『柒』 短篇小说治愈系

                          腾拉底没有名字

     1.雨夜残花

   眼前是无尽的黑暗,雨夜,雨的痕迹蔓延过这个城市的每一个角落,倾泻着七月的烦忧。她静静地在这条黑暗的路上走着,雨顺着她的头发慢慢流下来,混着些玻璃渣掉到地上。

   她低着头,垂着的留海湿答答地贴在前额骨,遮住了正在流血的红色疤痕。安静的雨夜,也只有这踢踏踢踏的脚步声能更让人警觉。

   路灯也熄灭了,摇晃的小圆灯也渐渐暗了,雨中飞腾挣扎的蛾碟,早已沾湿了翅膀,一动不动。仿佛一切都静下来,雨停了,人止了,天静了。

    时间又回到三年前那场同学聚会。

    Ktv包房里传出阵阵“鬼叫声”,男生和女生们对飙高音,一阵阵死了都要爱中,有人沉默不语,也许沉默也是一种表达方式吧。“亲爱的怎么了?”我对着对面正红着眼圈的闺蜜说。“这酒太辣了。”她挤出一种埋怨酒的表情,可惜她并不是好演员。我都明白。叶舒面前的玻璃杯里,泛着红色波光的酒,让人感觉一切都是那么地不真实,那么地不可置信。

   今夜的缺席对她的打击是挺大的,很奇怪,正好是她的现任男友景浩和我们昔日闺蜜陈佳佳未到。其实叶舒和我心里都明白,我们亲眼见证过景浩和陈佳佳亲热,可叶舒心里就是不甘心。她作为一个事业上的强人,出过很多鼓励后生的一些书,可以说能呼风唤雨。但就在这种情况下,自己心爱的人却被别人夺走。这该是一种怎样的感觉。叶舒本身就并不是一个好演员,甚至在夜深人静时也会看着自己床边的景浩泪流满面,可她仍在继续隐瞒,她在演一场最难的戏,她的人生。

     她和我对视了一眼,我明显察觉在她那双看似平静的眼睛深处,有着一个汹涌澎湃的大海,我好像有点不认识她似的,这是我们相隔三年后第一次正式见面。说是闺蜜,也很好笑,只是口头上说说,而暗地里,却总是相避。我们变得越来越陌生,也越来越成长。她曾经告诉我,她好像有点冷漠了,这是她对我说的最后一句话,起码在这次聚会之前。

     冲着李老师的面子,她还是没有缺席,但她终于坚持不住了,一个再好的演员,都有心,她的内心,在洪水的冲击下,倒塌了。

     她向我微笑着,拉开门,走了。我慢慢地起身,站在ktv白色大理石反光地面上,看着她如何踉踉跄跄地走出去,我也该明白,这便是沉默人生就此改变的一个开始。我追了上去,静静地跟在后面。我怕她太伤心,又怕她太绝情。我始终记得她的微笑,但身份和地位,拉长了我们俩的距离,仿佛咫尺,则在天涯。

    没带伞,雨姗姗来迟。

    她放慢了脚步,似乎在等我。“我很好,没事。”她颤抖地说。似乎想让我就此驻足。我也停留在原地,等着她渐渐在视线里消褪。

    我很纳闷,自己为什么要这么死缠烂打,都已经不再是从前了。现在的她是我的上司,她是星旗国际的分公司老总,而我,却是她手下一个矮层上班族。我不知道该怎么面对她,她在训斥和发号施令的时候,怎么可能没有看见在下面闪着泪光的我。我不知道她到底是怎么了,也还好,她难过时我不会莫名难过了。

    “腾拉底你好,我想问你几个问题,可以吗?”腾拉底是网上的一个朋友,是一个书里夹着的一张纸条上写着的,这几个月,他总会帮我解答我困惑的事情。

    “我尽量回答。”电脑屏幕上闪烁着暖心的对话框。

     “我有很多朋友,曾经我们一起愉快地没心没肺大笑,但现在,她们好像变成了我不认识的另一个人。她们是失忆了吗?”

    “是的,她们失忆了,得了一种绝症,容易对过去的事情有所遗忘,甚至忘得一干二净,云淡风轻。”

     “她们会永远这样吗?”

     “会的,我们都会的。这种绝症是无法治愈的,再多的钱也没用的。”

     “那究竟是为什么呢?我也会得绝症吗?我会死吗?”

      “会。而且会很痛苦。”

      “你能告诉我这是为什么吗?”

       “很抱歉。等我以后再,慢慢告诉你。”

       我叹了一口气,正准备离开电脑趴在床上的时候,对话框又弹出来了。

       “静月,别太害怕,别太难过,一切都会过去的。”

     “恩。”

     又是一个难眠之夜,我总在想,以后我得了这种绝症了,是不是会变得像叶舒一样冷漠呢。吃下几片安眠药后,脑子里的画面渐渐淡了,只剩下一片空白。

                 2.匿名信

    闹钟准时响了,7月早晨的阳光,暖暖地照进这间不那么温暖的屋子,满满的阳光清香,揉揉惺忪的幻眼,我以为今天可以这样暖暖地过去,可我顷刻间明白,我离上班迟到还差一个烤面包的时间。骑上电动车,风驰电掣地拉出一道风刀。当我坐到办公桌时,面前的主管已经铁青着面孔,站在我面前。我已经预知到了我未来的命运。“恭喜你,你成功获得迟到王的称号,这个月30天您已经迟到了19天了,您现在可以去前台填一下辞职信。”这句话对于我来说等于晴天霹雳,除了这家公司,我真的就只能成为一个无业游民了,我也不知道我一个十八岁的小女孩该怎么去面对这一切,我也想过那个比我大三岁的闺蜜兼留级同学,但我跟她的距离也不是三年这么近的。脆弱的内心终于在不经意间崩塌了,我擦了下眼角的泪,准备在无数人的漠视下,拿好那盆仙人球,抱着准备走向柜台。

     “她继续留在公司。”冰冷的声音从我后面传来,抖动着这冰封的空气。我知道这是叶舒对我的照顾,但不知道为什么,总是开心不起来。我重新抱着仙人球坐到了办公椅上,打开计算机,史迪奇刷的一下便从屏幕映入眼帘,我看着主管哭笑不得的表情,笑得格外灿烂。

    办公室很少有人注意到我,凭借我这一脸的雀斑的脸,完全没有了十八岁女孩应有的形象。但今天,自从叶舒施令后,全办公室沸沸扬扬地,他们在讨论着有关这个看似农村女孩的丑女的奇迹。

   我在办公文件之间穿梭,不停地在打电话和eml联系客户,只是弄点简单的客户引进,

   枯燥无聊的工作时间,无休无止,我一直在盯着时间表,一分一秒地流失,只是没有声音。

   我一直在想为什么叶舒会让我这种废柴留下来,浪费公司形象。只是觉得挺感激她的,但不知道她的内心到底是怎样的,还跟我曾经一起在床单上涂鸦时承诺的要一直一直在一起时一样吗,我不明白,离别为什么是要演戏。

    就在这慢慢的思考中,被一声熟悉的咆哮震醒了。“徐静月,你的信!”我在一片恍惚中抬头,看着一个熟悉的轮廓走到我面前,啪地一声放了一个白色的小卡纸似的东西在我桌上。好一会,我才缓过来,再次睁开朦胧的睡眼,抓住桌上的白色小东西,慢慢看,才发现,这是一封没有寄信人的信,我也不清楚在通讯这么发达的年代,还有谁会使用这么古老的通讯方式,而且没有寄信人的信,我无法想象这该是怎样荒唐的一件事。

    信封里,装着一张斑驳的黄色信纸,上面没有字,我拿出来,一探究竟,却发现,新的背后,有着几个大大的字“梦幻馨城底”,没有署名。我大概了解信得格式,经验告诉我,这并不是信,只是一个极其简短的小留言。我似懂非懂地接受了这封并不是信的信。

     在这个世界里,能给我写信的人,除了父母,况也不多了,我没有朋友,至少现在是这样。叶舒也只是认为我太可怜,同情心作怪罢了,除了叶舒,我在这个繁华的崇明岛,并不认识任何人,包括我自己。我在网络上搜索着有关“梦幻馨城底”的一切,但都是些没用的类似广告的答案,面前这封信,和电脑萤幕上闪烁的客户图标,我瞬间明白了什么事情才最重要,抓起鼠标,在键盘上风速般地开始打字回复客户,这种动动手指头就能拿工资的事情,是很多人梦寐以求的职业,这种梦寐以求,是在未看见中午那盘不知道名字的大杂饭前的想法,唯一值得高兴的,便是每天的大杂饭都在变换。

    下班的时间总是令人兴奋的,我迅速地抓起桌上的文件夹,以一种前所未有的速度,跑出了这间公司的大门。正准备掏出钥匙发动电动车,突然觉得有些重要的事情忘记了去做。准备跑回去,就撞见在门口与主管详谈的叶舒,我和她对视了一眼,我轻轻地说,谢谢。她对我微笑,一瞬间过后,又变得面孔铁青。我悄悄地进去,准备拿走那封被遗忘了的匿名信,但我拿起信的一瞬间,我隐隐约约觉得,这封信有什么怪异,像是被人拆开过,不只是我。但一切又同原来一模一样,只是一种直觉,我并不觉得一切和原来有什么不同,也许是一种较真实的错觉。

     月光冷冷地,骑着电驴,感受着一天余热后的清风洗礼,放松地享受这恬静的夜晚时分,一个人在她越喜欢的时间里,总喜欢走得慢一点。我幻想有一杯酒,一杯清风,一杯月光,一杯好心情,一杯心之所向,我能慢慢地睡去,不再醒来。

    可我最终还是回家了,最终还是要面对这并不美好的一切,面对这间不那么大的小租房,面对这不那么温暖的冷被窝,面对这总是滴水的水龙头,面对7月燥热吐息后的余热。可隔着窗,我也能看见太阳,隔着一块破碎玻璃,我能看见7月零星点缀的夜空。“梦幻馨城底”,又在哪呢,思绪不断地在我脑海里闪过,像电影一样地,慢慢地放映。我不记得我好像是什么时候见过这个名字,只是很熟悉,也许是从前吧,我有过很伤心的记忆,但现在不知道,为什么不记得了,我有过曾经的灵魂,只是不知何处安放。我也想过问腾拉底,但一切都没有音讯,腾拉底对自己无法回答的问题,只选择沉默。我很害怕自己得了腾拉底所说的绝症了,看着昨天的自己慢慢消失痕迹,而自己却无能为力,会不会很痛苦呢?

       放开疲惫一天的身心,把这封匿名信放在一个画着顽皮史迪奇的小盒子里,这里面放着很多对我很重要的东西,包括第一次掉过的牙齿,包括第一次画过的畸形爸爸,包括写过的第一封信,很多很多,爬满了时间的痕迹。我总是对第一次的事情有所珍惜,所以才会觉得她们弥足珍贵,但这种一文不值的情谊,总不会被人轻易记起,我从未忘记。

     安眠药还是一如既往地来到了我的面前,拉好窗帘,锁好房门,脱掉工作服,露出自己洁白的身躯,并不像外表开上去那么野蛮,倒有点清新,仅仅是在我看来。钻进被热水袋暖热了的被窝,抱着自己,感受着黑夜的寂静。一片朦胧中,我开始了,深夜的熟睡。

     轻轻地,我醒了,但面前却格外地清晰,只是觉得清晰,但仍只有一片白色的刺眼的光,我向前走,似乎这并不是我熟悉的小卧室,我到了一个虚幻的地方,我只是向前走,不回头,有时候自己也不知道何处是前方,只是跟着白光走,哪里会有方向,哪里会有止境。我并不感觉太劳累,只是隐隐约约地感觉前面有个和我差不多高的人,周围都有声音了,似乎是水,叮铃的声音,如我全是梦幻。空气中隐隐约约传出一句话,“梦幻馨城底”,这个令我抓耳挠腮的一个词,我往前面走去,但似乎一切都破碎了,光没有了,人影消散了,我的世界,暗淡下来,我停住了,在一片寂静中,惊醒。

      原来一切都是梦境,我向窗外望去,又是美好惬意的一天,这间小房子所处,正在一个声音交汇处的死角,除了太大的声音,我都无法听见,还有阳光,只有初阳,这也算是一种幸运吧。在我享受着暖暖清晨的时候,我似乎又意识到,这是又要迟到的一天,于是一下子就准备翻起身,抓衣服和牛奶,但今天是星期六这件事情在我脑海里一闪而过,我下意识地安静下来,站到床上,抓起衣服开始蹦蹦跳跳地自嗨,庆祝这终于不用迟到的,不那么美好的假期。

     窗外飘进来一个小东西。我惊讶地拆开这封信,“梦幻馨城底”,一个熟悉的名词,映入眼帘。窗外却只有邮差,匆匆路过,偶尔几声汽车的鸣笛声,划破这黎明的寂静。

                        3.抉择

    不上班的早晨,总是那么美好,把疑惑放在一旁,背着小书包,去流浪。世界那么大,没钱去看完,这是我发自肺腑的声音。七月快要走了,我生命中最灿烂的时间段,就要结束了,我打算独自一人去旅行,距离不长不短,时间不紧不慢,阳光不热不冷,微风不清不燥。

     只是一个小相机,一双运动鞋,一顶长檐帽,搭上十七路公交车,路过小巷,路过大街,路过镜湖,路过花田,我不知道该去哪,只是想去那,一个我曾经未到的地方。总是对新事物充满好奇感,包括一些陌生人。塞上粉色小耳机,点开音乐播放器,纯音乐恰到好处,仿佛是夏天的情书,我,翩然而来。

     我在半途,下了车,阳光不那么烈,我还能抬头看看天空。充满爱情的崇明岛,我深爱,也错过。我似乎闻到了海风的味道,虽然这里并不靠近大海,只是有种咸咸淡淡的感觉,在我心里酝酿。天是蓝色,和海一个颜色,我想看海,想去寻找属于我的那只扇贝,传说对着扇贝轻声说话,它会回答。

      我到这里来,并不是欣赏风景,只是想一个人好好地享受这静谧的日子,腾拉底喜欢静谧,我也喜欢,他说,静谧能让人产生幻想,幻想自己的一生,幻想自己能有所大为,幻想自己心爱的人就在自己面前,幻想有一天我们总会相见。

     坐在一片空地上,看着天空,阳光还好。我似乎回想起了小时候村里的那个神秘的诅咒,正因为这个诅咒,才导致爸妈离我而去。但随着封建迷信思想的渐渐褪去,他们最终还是接纳了我。我被上了一把爱的枷锁,此生不能有美满的爱情故事,自从说要和我一直一直在一起的青松消失后,我更加坚信了这个该死的诅咒,这辈子我注定为自己而活着,我曾歇斯底里地问过自己人生意义,才会发现自己输的是多么彻底,我是多么的冷漠无情。

      有些事,过去了就好了,一切过去了的,都会成为亲切的怀念,国文老师教会我的,就只有这可怜的一句了,但足矣我,受用终身。我翻开手机里的照片,和着风,翻开了昔日光阴的种种。曾经青松消失后,我写过很多留言,如今看着这些留言截图,一股青涩的味道在我心里荡漾,从此我再也不相信誓言,再也不许愿,再也不看流星,再也不轻易去爱。还好我在这个世界里并不寂寞,我有父母,有很多愿望。

     思绪切换得很快,我就这么一直望着天空,太阳耀光开始刺眼,七月流火似乎在慢慢逼近,我只好起身,关掉曾经的记忆。时间在慢慢流逝,似乎归家的时间也已经到了,任凭我再贪玩,也不能与时间为伴。可是在我正准备沿着原路归家时,路却难以分辨。来的时候因为有公交车,没太注意,才发现自己正处于岔路口的抉择之处。我沿着其中一条静静地走,旁边有树林,全是大片绿,和我初来时一样美丽,我并没有做太多的考虑,便开始义无反顾地走下去,管他是对与错,管他至于非,都是我选的一条,我总该为自己的选择负责,就像十六岁那年,家里人都还是很排斥我的时候,我毅然决然地准备了去县城里参加考试,摆脱这农村生活的困境。那年摆在我面前的,有两条路,一条是和一个有钱的农村小伙结婚,过着农村小妇人的生活;另一条,是我自己认为的要做的对的事情,虽然家里人只给了我一条死路,只强迫我能嫁人他们能拿彩礼钱,这也是我这辈子,最难以忘怀的事情。虽然现在我并不怪我父母,可在那时,我因为偷偷想溜出去参加区县的专业考试,考试成功了就能拿到超额奖学金,并且可以去到大城市里过上好日子。我实在不甘心,有太害怕,所以有一天晚上,我从楼上翻出去的时候,害怕到小声哭泣。作为一个本来就没有念过几年书,全是靠自己看书学知识的人,一想到我的一生,也许不会有所改变,也许我这样一走就再也回不去了,也许就要去当地的春楼当小姐,我害怕得一路走,一路哭。可谁也不知道,就是这样一个脆弱的小女孩,竟然能完成她的梦想,当我踏上离开农村的路时,我高兴得再次一路走一路哭,我是个脆弱的人,再没回过家,没联系过爸爸妈妈,再没见过面。夜晚我也幻想,一个没有家的孩子,最爱想象,我并不恨我的家人,也许他们也早已忘记有过这样一个孩子,他们都可能认为我在春楼搔首弄姿,委曲求全,为了谋生,迫不得已。

       之后我便来到了大城市里的一所高级中学,也同样是在这里,遇见了留级三年的叶舒,她是我在这个大城市里第一个好朋友,她告诉我有关爱情,我很害怕,她因为爱情,变了。以前说爱着,现在只爱过。我也从此,越来越不相信爱情,我种仙人球,带刺,心带刺,才能习惯这个世界。我越来越相信自己的抉择,本来就这么敏感,感觉不再爱,就应该不再爱。

      感觉要走下去,就继续走下去,最终,能到达心中的陆地。

       可这次却没能如我所愿,这条路似乎很遥远,越往越走不到边,但我仍坚定不移地走着,这条路很舒服,我总觉得这两行绿色丛林间的路深处,总有一个什么东西在等待着我,很重要。似乎曾经那条乡村小路上,总有美好生活在等着我,这次也同样不例外。太阳射不进来,绿叶只是翠绿,不反光,天看不见了,只能看见缝隙。

     “梦幻馨城底”一个破旧的路牌映入眼帘。我以为这只是一个恶作剧,一个错误的假路牌,但越往前走,就越能闻到海风的味道,不咸不淡,清风送爽。我心怀忐忑地往前走,绿树渐渐窸窣了,我有些害怕,但不愿回头。在一阵海浪声中,我来到了一处有很多礁石的海滩,我很惊讶。

       面前的告示牌上,写着“欢迎来到梦幻馨城底”,我大概明白这不是一个简单的恶作剧了,我想到了最近收到的几封匿名信,感到越来越发慌,总觉得这一切都太玄幻,都太不真实。我往前走,却发现,这是一座海涯,我跪在涯边上,向下探头,碰巧浪花溅我一脸,我很惊讶都害怕地向下看,海很深,很急,浪花是白色,腾飞如龙。我缩回头,我突然觉得后面有什么不对劲,才发现有个人,她拿着一把刀,架在我的脖子上,她戴着帽子和口罩,但我仍感觉很熟悉。她指了指下面,我看着她那把刀就这么嵌入我的脖子,我感到了肌肉断裂的疼痛,我下意识地想反抗,却无能为力,我想吼出来,却失声。她逼我下去,我的身躯不受控制,我一步步地移动,我的灵魂也在一次次地反抗,我知道掉下去,就只能与这个世界说再见,我有泪,她步步为营,最终在我最后一次反抗后,我掉下了海涯,浪花溅洗着我身躯,脖子上的疼痛感更加剧烈,我闻到了空气中的血分子的味道,眼泪是苦的,我的眼睛黯淡了,最终,我在一片黑暗中,消失不见。

    我猛然地睁开眼,旁边是刚才休息的草地,手机屏幕还亮着,还是有关他的留言,风还是在吹,只有阳光的味道,太阳刺眼,考得炙热。又是一场梦,时间已是深午,太阳正热,我拍了拍身上的青草,向前方阴蔽的天地狂奔,手很酸,眼很花,但我还是惊奇地发现了一个公交车站,我站在那里,等一辆车,等一缕风,想一个梦。那个人是谁呢?这只是个不普通的梦,我骗自己,踏上了回家的车,收获一天的好心情,写下一天的日记,不知道梦,才是故事应该开始的地方。

『捌』 有没有先开始女主喜欢男主,男主不喜欢女主,后来发现喜欢上女主有点微虐心的短篇小说,如《宰相很难追》

怜姬二十年前的指腹为婚注定她是他的 她相信爹爹的安排不会有差错。 可洞房花烛夜,她却自掀红盖头、独饮交杯酒 连新郎倌的影儿都没见着。 原来郎君早有心上人,与她拜堂不过是逼婚造成 莫怪她的春宵不值一金!有道是天生丽质难自弃,偏她药罐子一个,不自弃也难 是以他的夜夜缺席倒教她落得舒坦。 但打从乍然初见起,她便让俊美无俦的他给惑住 尤其他老爱当着别人的面不给她台阶下地横加羞辱 然而不知是否他心血来潮,竟破例带她出游 还因为不高兴闺房内没有他的气息而搬迁回房。 奈何好景不常,他竟徒加莫须有的罪名截断她的幸福美梦 连婚后的初次圆房也只为惩罚她 甚至还冷酷地说:这辈子她都休想得到他的爱……

『玖』 城南旧事读后感

当细细地品读完一本名著后,想必你一定有很多值得分享的心得,是时候写一篇读后感好好记录一下了。那要怎么写好读后感呢?下面是我收集整理的城南旧事读后感500字(精选10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城南旧事读后感1

人真的很奇怪,小的时候总希望长大成人,可长大了,又回忆起童年的美好,童年也许并不美好,可是比起大人们的世界,童年却多了一份天真、快乐……

最近我正在看一本叫《城南旧事》的书。这是一位中国近代著名女作家——林海音写的一本代表作品。其中的第一篇故事令我印象深刻,故事的名字是“惠安馆”,它主要讲了:“二十年代末,六岁的小姑娘林英子住在北京城南的一条小胡同里。经常痴立在胡同口寻找女儿的“疯”女人秀贞,是英子结交的第一个朋友。秀贞曾与一个大学生暗中相爱,后来大学生回了老家,再也没回来。秀贞生下的女儿小桂子又被家人扔到城根下,生死不明。英子对她非常同情。英子得知小伙伴妞儿的身世很像小桂子,又发现她脖颈后的青记,急忙带她去找秀贞。秀贞与离散六年的女儿相认后,立刻带妞儿去找寻爸爸……只是可怜的母女俩最后竟惨死于火车轮下!而英子也因为爸爸死了,从而告别了她快乐的童年。”

秀贞是一个十分爱孩子的一个人,但她的孩子——小桂子却被人扔了,相信全天下的母亲都能体会到这般痛苦……在她认识英子后对英子很好,就像英子是自己的女儿似的,从她对英子的态度,便可知道她有多么希望能找回自己的孩子。而英子又是多么的聪明、善良,不但帮秀贞找到了孩子,而且在后来还因为自己在荒草的上找到了一个小佛像,被警察局的暗探发现,使那厚嘴唇的年轻人被抓走而感到难过……英子真是一个既聪明又善良的好孩子!

城南旧事读后感2

半个月的时间里,我都在阅读林海音的《城南旧事》。这本书的优美文字,给我的心灵很大的震撼。

这本书中,给我感触最深的文章是“爸爸的花儿落了,我也不再是小孩子。”这篇文章的主要内容是:时光如梭,眨眼间,英子已经小学毕业。可正当她兴冲冲地赶到医院中,想将毕业证给爸爸看时,她的爸爸已经去世了。回到家中,英子看到爸爸的花落了,她意识到自己已不是小孩子了。

是啊,无数时间在我们的身边流逝。但许多人,明知道时间的珍贵,还在大量的浪费时间。与其泡网吧、打游戏等做没意义的事,还不如多做一些对自己、对他人有益的事。何乐而不为呢?文中的英子,也充分意识到时间的速度。因为时间,它匆匆的脚步,带走了英子对爸爸最后的告别。也正是因为爸爸的去世,才让英子明白自己已经长大了。

在生活中,时间也留下了它独特的足迹。不知从什么时候起,我发现,妈妈那浓黑的头发间,冒出几缕白发;也不知从什么时候起,我看见,爸爸那舒展的眼角,多出几丝皱纹。这一点一滴的细节,使我不禁想到,最近炙手可热的歌曲——《时间都去哪儿了》。

是啊,时间都去哪儿了?正如《偶成》中的话:“少年易老

学难成,一寸光阴不可轻。”同学们,让我们行动起来吧!让我们珍惜时间吧!

城南旧事读后感3

《城南旧事》这本书,叙说着一个叫英子的女孩的童年,《城南旧事》读后感600字。我读完这本书第一个感想就是:有趣,作者写作的方法的不同之处就是作者并没有像其他作者一样刚开始就表明主人公的名字和家庭环境,而是慢慢的随着事情的发展才说到。

故事是从一九二三年开始的,英子从一个天真、可爱、活泼的七岁小女孩到一个聪明、能干、成熟的小大人,在英子成长的过程中有许许多多的趣事和苦恼。影子经常给她不喜欢的人取外号,英子小时候,她妈妈的奶不够,所以就请了一个奶妈,这个奶妈叫宋妈,英子的四个妹妹和两个弟弟都是宋妈喂的奶,宋妈的丈夫没出息,从来都不干事整天闲着,所以英子就很讨厌他,英子发现宋妈的丈夫的牙齿很黄,就给他取个外号叫“黄板儿牙”,读后感《《城南旧事》读后感600字》。还有一次,英子要进小学,可是要被小学录取要会数目,英子吃饭的时候妈妈问她:“你来数给我听听。”英子就数起来:“一、二、三……二十、二十一……”英子的妈妈说:“不是二十,你听我年啊。二俗、二俗录一、二俗录二、二俗录三……”像这类有趣的事有很多。

英子他们那个时候的童年乐趣是踢皮球、玩过家家、养宠物……而我们的童年比他们的童年比他们好多了,可以踢足球、打篮球、玩电脑、PSP……

我的童年是多么美好,多么幸福啊!

城南旧事读后感4

《城南旧事》的作者是近代女作家林海音,她于1976年编写这部短篇小说集《城南旧事》。

这本书以生动幽默而又让人感动的笔触为我们描写了她的回忆。

林海音小时候小名叫“英子”,她那时住在北京城南的一条巷子里,就是那里才让她有无限地恋童年的情怀。那时的她天真无邪,也闹出了不少笑话。比如有一次,英子和妹妹在天桥闲逛,突然,姐夫俩看到一个大汉在卖布匹,他又是卖弄又是减价的,终于把她俩人说动心了,掏钱高高兴兴地买回家去了。

回到家把布匹给妈妈看过后,妈妈惊叫:“看你们买回来了什么东西!”英子和妹妹不解说:”一匹12尺的布啊!”妈妈哭笑不得说:“我一看就知道只有8尺!”可是倔强的小英子仍说:“绝对是12尺!”没办法妈妈只好拿来量尺,一量,果真只有8尺!妈妈又端详了一下布料,摇摇头:“单面的花布,十尺才卖七八毛,你们花几块钱买的?”英子一听吃了一惊,继而羞红了脸:“8块6。”妈妈笑道:“你们上当咯!”

儿时的她多么有趣,从儿时的琐事中,我看到了她的认真,看到了她的执着,“英子”的形象是所有人心中儿时的记忆。

书中的情节仍让我记忆犹新,那个捣蛋、倔强、顽皮的“英子”总在我脑海里浮现。虽然无图,但却能给人无限的遐想。

林海音编写的《城南旧事》也让我感慨万分,有些大人们儿时的文化现在早已流失在历史的长河中了,我们要保护好非物质文化遗产。

城南旧事读后感5

今天读了《城南旧事》。这是著名女作家林海音以其七岁到十三岁的生活为背景的一部自传体长篇小说。

书中描写二十世纪二十年代,小女孩英子跟随着爸爸妈妈来到北京,住在城南的一条胡同里。京华古都的城垛颓垣、残阳驼铃、闹市僻巷……这一切都让英子感到新奇,为之着迷。会馆门前的疯女子、遍体鞭痕的小伙伴妞儿、出没在荒草丛中的小偷、朝夕相伴的乳母宋妈、沉疴染身而终眠地下的慈父……他们都曾和英子玩过、谈笑过、一同生活过,他们的音容笑貌犹在,却又都一一悄然离去。为何人世这般凄苦?不谙事理的英子深深思索却又不得其解。

“我仰起头来,望见了青蓝的天空,上面浮着一块白云彩,不,一条船。我记得她说:‘那条船,慢慢儿地往天边上挪动,我仿佛上了船,心是飘的。’她现在在船上吗?往天边儿上去了吗?”“这句话很伤了我的心吗?怎么一听爸说,我的眼皮就眨了两下,碰着我蒙在脸上的手掌,湿了,我更不敢放开我的手。”“我慢慢躲进大门里,依在妈妈的身边,很想哭。”“‘不!’我反抗妈妈这么教我!我将来长大了是要写一本书的,但绝不是像妈妈说的这么写。我要写的是:‘我们看海去’。”“怪不得,宋妈的丈夫像谁来着,原来是它!宋妈为什么嫁给黄板儿牙,这蠢驴!”

“爸爸的花儿落了,我也不再是小孩子了。”

城南旧事读后感6

“其实那疯子还不就是一个梳着油松辫子的大姑娘,像张家李家的大姑娘一样!她总是倚着门墙站着,看来来往往过路的人。”

这是作家林海音《城南旧事》的片段。《城南旧事》就是这样,以温情的笔调,真挚的情感,叙说了作者小时候在北京城南经历的童年往事。反映出了一个孩子眼中的老北京。

在英子的眼中,一切都是新奇的、纯洁的。人人避之不及的疯子,英子却认为只是一个清秀的大姑娘。为了疯子母子的新生活,英子偷来母亲珍贵的镯子给她们做盘缠;就连偷别人东西的贼,英子也认为是一个敦厚的老实人,是一位慈爱的哥哥;备受磨难的妞儿更是英子至真至诚的朋友,她的死去,使英子大病了一场……

《城南旧事》也是作者探寻未知世界的心声表达。骆驼为什么颈子上系着铃铛?夏天它们会到哪里去?英子喜欢打破砂锅问到底,这个世界没有一处不令她惊奇。我的世界有些什么?我又想知道什么?连我自己也不知道。《城南旧事》使我重新认识了自己的生活。

英子的童年已经一去不复返了,我的童年也留在了记忆中,但童心可以不老。我试着去关注身边的一切,用爱去发现爱。如果有小孩摔倒在地,我会毫不犹豫的地把他搀扶起来;看见天上成双成对的鸟儿,我会幻想它们是相约去某个地方自由玩耍。

《城南旧事》就是这样影响着我,让我的内心因为爱深深地感动着。

城南旧事读后感7

总之,《城南往事》带给我的种种有点甜,有点酸,有的开心,有点难过的味道,都是一双童真的眼睛告诉我的,我想,在我以后的人生中,这双充满童真的眼睛一定会永久伴随着我,而我的眼睛也会因而而清澈起来。但宛如又有点痴,不明确小英子为什么要搬迁,不明确妞儿和秀珍最后怎样了……我为小英子感到高兴,由于她有一双童真的眼,在她眼里一切都是美好的:他们说“秀珍是个疯子”,而小英子却把它当成好朋友;他们说“那是个小偷”,而小英子却还在仔细地听他讲故事。我也为小英子又那么一点点难过,由于她有一双童真的眼,在她眼里一切都是美好的。基础不知道会有厄运降临在她身上:当她捧着求之不得的小学毕业证书,并以第一名的成绩代表同学领毕业证书时,自己的爸爸曾经快去另一个世界了。梦想的价值读后感

在影片开始的景象里,小英子学着骆驼品味的样子容貌,这不仅反衬了她内心的灵活和幼稚,更为紧张的是奠基了她在影片中的叙事视点。全片大少数镜头因而小英子的低视角的客观镜头拍摄的,如许,随着小英子那纯真目光的追溯,“一切都离我而去”的伤怀感情显得尤为真切,同时也显得更加凄婉和痛楚。

《城南往事》以它那清爽和隽永的散文叙事镜语表现了一个时代“童年往事”般的生理旅程。在影片中,小英子是故事中的叙事人,但由于她的年幼,这就一定消解文本的'深层语意欲望对象缺席的意味意味,从而也推脱了小英子的社会举动负担责任。

城南旧事读后感8

城南旧事是我“最喜欢书榜”里排名第三的书,我把这本书完完整整地读了10遍。我细细地品味着这本书,发现字里行间都表达了英子对老北京的怀念。作者林音海用谈谈的文字将我领进了二十世纪二十年代的老北京,看到了老北京的那个胡同,胡同里的那双充满童真的大眼睛,大眼睛里有无数的好奇。

童年,是记忆的开始,也像是一场梦。回忆童年,有许多是就像是梦一样。读着读着,我仿佛身临其境,看见了作者林海音的童年:漂亮爱笑的兰姨娘,井边的小伙伴妞儿,爸爸的好友德先叔,和英子朝夕相伴的宋妈以及最后因肺病去世的父亲……不管是谁他们都和英子建立下了深厚的感情,成为英子记忆里深刻的人物。但是这些人都在童年匆匆的脚步声中离去了,消失了。

小英子也是十分大方和会关心别人的人。在秀贞要去找思康叔时,小英子不仅拿出了自己的钻石表,还把妈妈打的金镯子也给了秀贞做盘缠。英子小小年纪就知道要关心、照顾别人,怪不得她的童年会那么快乐。童年中有许多的东西都流逝了,不像花儿谢了可以再次绽放。尽管我们伸尽手去挽留,依然不能改变。

时间过得太快了,一转眼我就上五年级了,很快就要毕业告别童年了。所以我希望趁现在的时间,我要好好地把握自己的童年,将来不会再有任何遗憾。

城南旧事读后感9

《城南旧事》是一本感动人心的书,它写出了许多生动的人物形象,是林海音根据自已的童年故事改编的。

刚开始看到这本书的封面时,就感觉好像回到了旧时代,心想这本书可能会很枯燥、乏味的,可当我看过后,就深深地陶醉在故事中……

书中主要讲了一个叫英子的女孩在自家弄堂结识了一位叫妞的小朋友,她是一个孤儿,给养父母卖唱赚钱。英子还认识了一位被人们称为“疯子”的秀贞姑娘,其实秀贞就是妞的亲生母亲。英子知道后把她们娘俩送到了火车站,还把妈妈的金手镯也送给了秀贞,就在那天晚上,英子昏倒了,忘记了以前的事。于是,她只能搬到另一个地方,开始新的生活。

看了这本书,不禁让人心酸落泪,英子是多么善良啊!正因为她的善良,才会让妞和她的娘相逢。其实,我们生活中有许多和英子一样的人,他们善良,乐于帮助他人。今年冬天,天气很冷,有一位老奶奶拉着小推车,推车上有帽子、毛衣、围巾……她在繁华的天一广场仔细搜索。原来她是给流浪在街头的人送去温暖,多么善良的老人啊!难怪网友把这位老奶奶评为宁波市最美丽的老人。我想,老奶奶跟书中的英子一样善良,她懂得帮助每一个有困难的人,让爱温暖一切,让爱温暖人间。

是的,让我们用一颗善良的心,去对待每一位在我们身边需要帮助的人吧!

城南旧事读后感10

《城南旧事》是一部自传体小说,它以朴实、纯真的笔调描绘了二十世纪二十年代一个北京人的生活。故事的主人公是小英子,故事中讲的是小英子的童年往事。作者是林海音,原名林含英,1918年3月在日本出生,不久后跟随着父亲回到了国内,在北京度过了童年。后来,《城南旧事》被拍成了电影,受到了观众的喜爱。

二十世纪二十年代,故事中六岁的小姑娘小英子住在北京城南的一条小胡同里。她是一个善良、天真、机智,极其富有同情心甚至还有点狡黠的孩子。小英子是善良的,她一点也没有因为秀贞的“疯”而害怕她,反而成了她的一个很好的朋友,而且还帮助她。

故事中我最感兴趣的是《我们看海去》里的那个“贼”,从他的故事里,我明白了他是一个因为没有好好学习而找不到一份好的工作的人,为了他的学习优异的弟弟能够漂洋过海去读书而做了“贼”,他的妈妈因为他没有出息而哭瞎了眼睛。那个“贼”其实也是不容易的,做“贼”并不是他的本意,只因生活所迫。他还劝过小英子要好好念书,不要像他这样,以后后悔就来不及了。

小英子的爸爸因病去世了,小英子的童年也提早的结束了,她长大了。

读完这本书,我懂得了童年是短暂的,它就如一朵花,我们每增长一岁,花瓣就掉落一片,花瓣掉光了,我们的童年就结束了。所以我们要珍惜时间,珍惜每一个陪伴我们成长的亲人及朋友,不要让它白白浪费。

『拾』 短篇小说丨镜子里的小人(一)

我最近陷入了一种无法跟人言说的麻烦之中。

公司开会的时候,领导会在会议进行到一半的时候突然愤怒的拍起桌子,嚷嚷着:“柯森没有来吗?我不是强调这个会议特别重要,所有人务必到场!”

这时我会默默地举起手来,小声报到:“经理,我在这里,就坐在你的正前方。”

经理用力的咳嗽了一下来掩饰尴尬:“你什么时候到的,我都没注意到,会议上别死气沉沉地坐着,我需要你们有所思考,做出反馈!”

我张了张嘴想解释些什么,可是话到嘴边又咽了下去,只能附和应答着:“是的,经理。”其实我才刚刚就我们部门的情况做出了总结和汇报,以及制定了接下来的方针。

但是,我不知道该如何跟他们解释,我所遇到的怪事。或者应该说,即使我解释了,估计也只会被人当成神经失常,为何我明明就处在当下,却好像失去了存在感一样的原因。

朋友聚会的时候,大家举起酒杯,相互碰了一下一饮而尽。可是转眼会有人问说:“柯森又放我们鸽子了吗?这都几点了还不见人影。”

明明当下我才刚跟他们碰杯把酒一饮而尽,啤酒的冰凉都还刺激着我的感官,让人感觉心神为之一振。

但我知道,我没有办法解释,因为我一旦解释了一定会被当做精神异常,所以我只能默默跟大伙打个招呼,让他们重新意识到我的存在。

这样的情况大概是从三个月前开始的,时不时有人会误以为我迟到还是刻意缺席了某些重要的场合。

但其实,每次我都有在现场,或许我自己一直以来也都是属于比较没有存在感的人,所以一开始我并不是很在意被人忽视了。

然而,这样的情况非但没有得到好转,渐渐地,我开始意识到,情况越来越糟了。

一开始,具体要让我说到底怎么个糟法说实话我也不大描述得出来。可是却有一种我这个人的自我存在在被某种不知名的无法言说的东西给慢慢吞噬的感觉。

为此,我特地去看了心理医生,我以为或许是因为精神层面上的关系,职场的不顺利、朋友之间难免产生的一些小小的倦怠,才会使我有些在主观意识上像把自己屏蔽了一般,潜意识地降低自己的存在感。

然而心理医生在经过一系列的检查以后,他非常的坚持,说我在各项指标上都优于常人,基本上看不出有心理隐患的可能在我体内潜藏。

我不知道这算是好消息还是坏消息,正常来说,一个人的精神层面或多或少都存在着一定的负面情绪,而负面情绪的累积没有得到适当的舒缓容易积压成精神层面的疾病隐患。

说实话,心理医生指出我的精神层面的各项指标都优于常人,反而让我对深层的潜意识产生更加巨大的怀疑,真的能有人可以做到精神层面的健康吗?但我并没有对医生的说法进行过多的反驳。

直到那一天深夜。

大致是深夜吧,虽然我并没有看到时间,但是周围一片漆黑和死寂,由此可以判断这个时间段,既不是还有人在活动的前半夜,更不是即将接近黎明开始产生些微光线的后半夜。只是一片漆黑和死寂,所以虽然没有看时间,但依然可以强烈的感觉这是个深夜。

要问我为什么会在这个时间段醒过来?

其实我很少在这个时间段醒过来,即使是在半夜感受到尿意,如果不是特别强烈的话,我是属于可以继续安稳睡到早晨的那种人。

换句话说,一般深夜里,我不是那种会轻易就醒过来的人。

然而那天深夜,我突然张开了眼睛,至今我也没弄明白为什么我会在那个时间那个空间突然地就张开眼睛,但我就是张开了眼睛,失去了所有的睡意,直勾勾的盯着黑夜里的天花板。

虽然张开了眼睛,但我依然一动不动,如果不是因为黑夜里我的瞳孔散发出些微的光泽,或许即使有人看着我也不会知道我已经醒了过来。

我本想继续入睡,即使是一个基本不在深夜醒来的人,偶尔发生意料之外的情况,这对人生来说,不反倒是一种惯例吗?但是我也无法入睡,这跟有没有闭上眼睛没有关系,我的睡意像是一下子被人抽空了,睡眠像漏光了油的汽车,即使推着它也一动不动,无法继续行驶在我的梦乡之中。

无奈之下我只能起身,本来突然失去睡意这件事并没有什么大不了的。只需要寻找一件事去做,顷刻之间便可以遗忘它的存在。

于是我来到厨房想拿瓶水缓解下这个闷热天气里后半夜的口干舌燥,经过卫生间的时候,我发觉里面的灯光是亮着的。

我不禁警惕了起来,因为我也说过了,我是属于即使半夜有尿意也很少起来上厕所的人,所以我从来没有把卫生间的灯开着就去睡觉的情况。

难道是有人闯进我家里行窃吗?可为什么是在卫生间里呢?

尽管被恐惧笼罩着微微有些颤抖,我还是抄起厨房里的刀往卫生间悄悄靠近。

在靠近门口的时候,里面传出了有人在指挥的声音:“动作再快一点,我们需要赶一下进度了哦,不然那个人会生气的。”

此起彼伏好几个声音回应着同样一句话:“好嘞,大家都加油,别惹那个人生气了。”

“什么情况,好几个人一起行窃吗?可他们聚集在卫生间干什么呢?”尽管并没有克服恐惧,但眼下占据我全部身心的是一种叫好奇的心思。于是,我鼓起勇气推开了门进去。

卫生间里的人听到声响以后像是受到了惊吓,纷纷逃窜。而看到眼前的情形,我同样吓得不轻。那是一群小人,身体大约就十来公分。如果按人类的外貌来区分的话,他们年龄倒是有大有小。离我最近的那个小人看着应该是这群人的领导人,他明显年纪是这里面最大的,脸上的络腮胡子是一种漂亮的银灰色。或许是因为年纪大了的关系,他并不像其他几个小人都差不多快跑到镜子下面,有一两个离镜子比较近的甚至攀过镜子躲在镜子的里面偷偷看着我。

我不禁有些头晕目眩,这是什么东西?我不会是在做梦吧?捏着自己的脸颊用力旋转了一下,剧烈的疼痛告诉我眼前的无法言喻的东西是真实存在的!

这些小人除了身形渺小以外,跟普通人类的外形并没有什么差异,除了他们的耳朵稍微尖了一点,但他们都戴着一个在我看来像是瓶盖大小的帽子。每个人的帽子颜色都不一样,难道他们是用帽子的颜色来区别彼此的吗?

更令人费解的是,他们竟然能够躲进这面自己每天照了不知多少遍的镜子里。看着躲到镜子里的那两个小人面露恐慌地探着半个头在偷偷观察着我,要不是不知道这群小人会不会有攻击性,不然我真想知道,这面我摸了无数遍的镜子此时此刻我再伸手过去能像他们一样深入到镜子里面吗?

但我没有动,我也在默默观察着。

那名小人老者明显缓和过来了,他扣了下自己那顶棕榈色帽子的帽檐,小心翼翼地说道:“我没想到你会醒过来,我们收到的指令是你从来没有在半夜醒来上洗手间的记录,所以我们被派来这里。”

我不禁问道:“派来?是什么人派你们来这里?又是来干什么呢?”

老者凝视了我一会,才开口道:“派我们来的人把握着我们的生存权利,所以我们不能说。”

“那至少可以告诉我你们在做些什么吧?”我突然意识到,最近我的存在莫名其妙的消失或许跟他们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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