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躺椅短篇小说

发布时间: 2023-01-29 06:36:51

A. 【短篇小说】养老院出现了一个女孩

一    女孩

女孩出现的毫无道理,那么,离开也并不是一件稀奇的事了。老人们倚在躺椅里,对着一片火红的夕阳发呆时,就会这样想。他们怔怔地看着阳光冒泡一样冒出来,流在他们身上。阳光闪闪发光。十年前,也是这样一个接近傍晚的午后,哦,可能要稍微提前一些,海平养老院新漆的绿色大门毫无预兆地打开了。之所以说毫无预兆,是因为除了节日里,需要接收志愿者们的送温暖之外(当然主要是礼物),海平养老院的大门整日处于关闭状态。海平养老院大门的整日紧闭,是老人们集体争取来的。

养老院理应设置在郊区,郊区空气新鲜又安静,最适合养老院的老人们。海平养老院却并不如此,它把自己当做了一个价格飞涨的商品楼,方头方脑的立在市中心最值钱的地段里。建造海平养老院的老院长身份成谜,而且早就退休,真实面目无人知晓。于是在一波又一波的街谈巷议中,他的形象被披上一层神秘的面纱。

养老院对面横着一条马路。每天上下班的高峰期,各种样式的车子们会严严实实镶嵌在马路上,把它们的车顶拼凑成新的路面,丝毫不怕追尾,于是马路便凭空增高了一米。车子们在拥挤中慢慢移动,制造轰鸣的汽笛声,和统一的黑色尾气。终于有一天,一位整日在院子里晒太阳、有支气管炎病史的老人病情加重,被送到了医院。诊断书写的含蓄而暧昧,老人们却一致认定罪魁祸首便是直冲院内的黑色尾气。老人们推人及己,想起了自己早就出了问题的气管、肝、肺,于是达成共识。几十个老人互相搀扶着进了院长室,和院长缠了三个小时,并用绝食做威胁,终于成功,海平养老院的大门从此紧闭。

让海平养老院打开门外的是一个年轻的女孩,女孩脖子上绕着一条鲜红的丝巾。

正是深秋,枯黄的叶子僵硬地浮在地面上,还没来得及被清洁工扫走。大门一打开,风迅速从门口拥挤进来,吹荡起门内一片地面上的落叶。女孩的腿是在下落的秋叶中迈进来的,她红色的鞋子沾上了几粒新鲜的尘土。女孩站在她的红鞋子上,看着这群从椅子上微微抬起腰身的老人们。

这个女孩和往年节日里过来的年轻人并没有什么不同,老人们盯着女孩子鲜红的丝巾想。

女孩子越过老人们,走进了办公室。

老人们彼此对视了一眼,一同看向立刻关上门的办公室。女孩红色的丝巾和鞋子埋没在阴暗的办公室里,透过办公室的玻璃门,竟然看不到一丝模糊的投影。

太阳完全沉下去了,秋夜的寒意慢慢升起来,女孩子还待在那个安静的办公室里,没有出来。老人们陆陆续续被护工们领回各自的房间,留下一片被鞋子踩得粉碎的树叶。

一夜的睡眠洗掠了老人们大部分的记忆,女孩子的面孔也从他们的记忆中慢慢隐去。女孩子出现在老人们的公共早餐桌上,老人们用了半顿饭的功夫才想起了,她就是昨天进来的女孩子。女孩子周身的打扮都变了,这也是老人们没有立刻认出她的原因。老人们早已老去,年久失修的记忆中,脸孔大小的空间实在过于微不足道,很容易埋没入灰尘中。女孩子的红色丝巾不见了,穿的鞋子还是皮鞋,但颜色换成了护工们统一的灰色。

常年固定的饭桌上突然加了一张凳子,这是老人们所不习惯的。老人们之间的间隔缩小了,胳膊之间的碰撞次数也增多了,再看看彼此,居然觉得有些新奇。

女孩和护工们一起帮老人们布置餐具,分发食物,之后,坐在了那张加进来的椅子上,和他们一起吃饭。护工们分散开,站在老人们身后,照顾老人。

护工是不能和老人们一起吃饭的,女孩子既然坐在了餐桌上,便显然不是新来的护工,那么她是谁呢?护工们没有介绍她,女孩子的年轻漂亮,也加重了老人们身为老者的矜持,因为这矜持,老人们也没有主动去问。

老人们用勺子慢慢往嘴里送粥,悄悄观察女孩子的脸。女孩子真是年轻啊,皮肤紧绷,眼睛清澈,只是安静的吃饭,便引得老人们偷偷聚焦了浑浊的目光。吃完饭,老人们慢悠悠的站起来,大部分回房间,其他的则进了休闲室,下棋或打牌。

女孩子在老人们眼睛的余光中走进了储物间。储物间应该是昨天刚刚整理过的,隐隐约约能看到里面添置了一张床,其他乱起八糟的东西摞起来,堆在角落里,于是储物间就成了女孩住的房间——女孩子昨天就是睡在这件屋子里的么?但是敬老院怎么能住进一个年轻人呢。老太太们颤抖着步子,彼此扶持着回房间。她们在路上猜测女孩子的来路,断定女孩子和院长的关系不简单。敬老院有严格规定,必须是护工或年满六十周岁的老人才能入住敬老院,一个不是护工的小姑娘怎么能平平白白住进来呢?还有,昨天下午,女孩子在院长的办公室里呆了那么久,是在做什么呢?两年前,院长和妻子突然离婚了,据说原因之一就是他平日里不太规矩。老太太们交换了一个了然的微笑,小姑娘长得确实十分漂亮,属于能让人不规矩的那种。

二    乔大爷

这是乔大爷入住海平敬老院的第五个年头。和其他人不同,他并不是被儿女们送进养老院的。五年前,他实在受不了儿子一家的闹腾,提出要住进敬老院里。一个月之后,儿子终于不敌乔大爷的顽固,同意了,但是住哪家敬老院,必须儿子来定。海平敬老院离儿子家只有二十分钟的公交车程,想来看望的时候随时都能来,便定了这家。

乔大爷进敬老院两个月之后,慢慢适应了敬老院的过度冷清。平日里只有老人和护工的敬老院,寂静如秋日午后的夕阳,一直一副暮气沉沉的样子。这和乔大爷印象中的宁静和谐完全不同,便有些埋怨儿子没有好好选地方。前几个月,每次儿子来敬老院,都会劝乔大爷回家,呆了多久就劝多久,走之前还嘱咐,住不习惯就打电话,他随时来接人。但是乔大爷和自己较劲,怎么也不松口。

乔大爷躺在窄窄的木板床上颇有些懊悔。近来,他总觉得当初并非是自己要来,而是被儿子诓进来的。年纪大了,没什么用了,就被儿子丢进来了,就和院子里其他人一样。

一直到进来半年后,儿子都坚持一星期来看他一次,但是慢慢的,一星期变成两星期,两星期变成三星期,来的越来越少。乔大爷每次见儿子时,脸色也更坏,儿子认定父亲不乐意见自己。平日里工作忙的要死,还要在休息日时看一副臭脸,儿子渐渐也不愿意来了。儿子来的少了以后,乔大爷便有些烦躁。他才六十来岁,还很年轻,和院子里那些七八十岁的老头子可不一样,他还是想找人聊聊天的。可惜院子里的老人们大都不对他的胃口,乔大爷只好四处找“朋友”。

乔大爷的朋友之一是一只猫,猫是一只误闯进他屋里的野猫。有一天,乔大爷无意中发现,被子上多了一行杂乱的灰色爪印,一看就知道是猫踩上的。这年头被人欺负也就罢了,难道还要被一只猫欺负?乔大爷心中愤愤,便决定下手教训这个野猫。打开手电筒随便一晃,就发现了那只躲在床下的猫。猫正睁着圆溜溜的水润眼睛看着他,一双绿色的猫眼像两只玻璃球,反射着手电筒发出的白光。这猫似乎被吓破了胆子,呆呆的缩在一个角落里,大大的猫眼似乎正在流泪。

乔大爷内心的一股愤怒无处发泄了。这个弄脏了他的床单的小贼居然觉得很委屈。乔大爷关上手电筒,突然心中一动,当天下午,便抱着猫一起去院子里晒太阳。路过的老人们纷纷夸奖他的猫更温顺了,也更可爱了,争着把手放到猫的身上,似乎它一直都在。乔大爷越发觉得他放弃和他们交朋友的做法十分正确。猫毛干燥柔软,贴皮的地方暖烘烘的,被抚摸着的猫舒服的眯着眼。乔大爷暗暗惊奇,原来猫是这样一种奇怪的生物,似乎天生就该被人类驯养。乔大爷等待其他人夸他的猫,觉得比夸他自己还高兴。

女孩子推开敬老院大门的这时候,乔大爷正抱着他的猫晒太阳。猫眯着眼睛躺在他身上,把那一片衣服连同底下的乔大爷的皮肉都捂得暖呼呼的。猫被开门的声音和突然的风惊动,蹬着腿,想站起来,却被乔大爷的手硬按下去了。被强按下去的猫直愣愣的立着猫耳朵,瞳孔缩小成针尖大小,看着走进来的陌生人。乔大爷觉得这个女孩子长得太好看了点。太过好看的人总不喜欢有人和她争夺注意力,就算是一只猫也不行。

乔大爷决定以后要带着猫离这个女孩子远一点。他现在已经离不开猫了,看不得猫被欺负,对于漂亮的女孩子,他也说不出重话。但是女孩子第一次和大家一起吃饭时,就坐在了乔大爷旁边。乔大爷正慢慢把一勺汤送到嘴边,怀里一直安静着的猫突然从他怀里跳下去了,顺便撞掉了乔大爷手上的汤勺,庆幸的是,汤碗没被打翻。乔大爷眼睁睁看着女孩子站起来,重新递了一个汤勺给他,又拿来纸巾帮他擦掉衣服上的污渍。乔大爷愣愣地站起来,女孩子还没回过神来,他已经去追跑远的猫了。乔大爷出去了,就没再回来吃饭。

女孩子居然很快就和院里的人熟悉起来了,有事没事,都能听到院子里喊“小红”的声音。

住乔大爷对面的李老头,趁着老人们都在院子里晒太阳时,问女孩,为什么不戴那条红色的围巾了,戴着多好看,又喜庆,然后又问了她的名字。

”突然就不喜欢了“,女孩子说,”不知道为什么,进了我们院,以前喜欢的红围巾红帽子就都不想戴了。“女孩又出神了一会儿,才想起回答名字的问题:”大家喊我小红吧,我最喜欢的颜色就是红色,听上去又亲切。“

比起正正经经的名字,“小红”听上去更像一个艺名。但是大家似乎都没想到追究名字的真假,就开始小红小红的喊起来。

不久,乔大爷就带着他的猫开始躲小红了。不知道是什么原因,猫一看到小红就龇牙,支着前爪往后躲。再走近一些,它就直接乔大爷怀里跳下来,捋长身子跑远了。乔大爷给猫起了个名字叫”小绿“。小绿向来不怕陌生人,却为什么单单怕小红?乔大爷怀疑是因为小红身上的香水。但是小红身上的香水味很淡,乔大爷只在和小红错身而过的几次里,才闻得到,稍微远一些,香味就不见了。也许是猫的鼻子比较灵?可猫又不是狗。狗鼻子,狗鼻子,可没听过说猫鼻子的。而且乔大爷一个老大爷,再怎么厚脸皮,也问不出一个年轻女孩喷了什么香水这种话。而且小绿次次都是这样的反应,小红便感觉到了自己的不受欢迎,有些尴尬。乔大爷没办法确定,只好躲着小红走。

除了下午和老人们一起晒太阳之外,小红出现的场所乔大爷都尽量躲开,实在躲不掉,也要挑一个离小红最远的地方呆着。而且早餐过后,乔大爷也不带着小绿串门了——不知为何,不论他想去哪个房间坐坐,小红十有八九也在那个地方——这简直像小红特意跟着他一样,但偏偏是小红比他早到。怀里没了小绿,乔大爷也改掉了串门的习惯——所谓的串门,不过是带着小绿出去,让其他人摸摸罢了。

小红晚饭后总是呆在李老头房里,这是乔大爷很久后才发现了的。

小红穿着整个院里只有她有的低跟皮鞋,走在木质地板上,”笃笃“声伴随着地板的微微震动贯穿了整个楼道。乔大爷起初以为这声音只是路过,习惯”笃笃“声之后,他才发现,有很多次,只要李老头木门的吱呀声一出,”笃笃“声就从走廊里消失了。然后,过了几个小时,李老头打开大门,”笃笃笃“重新回到走廊里。小红为什么和李老头的关系这么好?乔大爷躺在床上,摸着小绿肚子上软乎乎的皮毛,百思不得其解。自从小红来了之后,小绿肚子上的皮毛就没有以前温暖了,而且时时发抖。乔大爷摸来摸去,总觉得缺了些什么。

老人们躺在院子里晒太阳聊天,聊着聊着犯了困,就会靠在躺椅上睡。不知是谁看到了对面阳台上晾晒的衣服,一眼就认出了小红的,喊了一声。白色和红色蓝色的衣服单独占了半个晾衣架,被一群灰黑色的衣物围住了,在秋风中飘摆着。老太太们对着被晾晒的新鲜颜色发起了呆,其他人则背过了眼睛:衣服的包围圈中,一眼就能看到鼓起的红色文胸,文胸正滴着水,被阳光晾晒着,反射着湿润的光泽。

三  李老头

小红正在和李老头搞对象。这个猜测最初来源于老太太们的私语中。

“那个女孩子和李老头好上了”。

李老太暗暗得意,觉得自己率先参透了某个不为人知的隐秘,顺便把”小红“还原成没有名字的”那个女孩子“。反正”小红“本来就不是真名字。

李老太和李老头都姓李,两人却没什么关系。李老头已经忘了自己来海平养老院多少年了,但是他来的时候,李老太就已经在了。也许同样姓李的缘故,在一群老太太中,李老头和李老太关系最好。听着别人喊李老太,就觉得别人在喊我的老姐姐。李老头对老头们说。小红每天去不同的老人房里聊天,也不知道都聊了些什么,每次出来时,屋里屋外两个人脸上都带着笑。终于有一天,在看到小红同样笑着从李老头房里出来时,老人们对李老太说,这下好了,李老头可不止有姐姐了,连妹妹都有了。这句玩笑并没有让“姐姐”李老太发笑,她的脸色板板正正,没有什么变化。

乔大爷很快受不了楼道里越来越频繁的脚步声。而且近来,这些脚步声总在夜里响起,在他将要睡着时生生拽出来。半梦半醒间,笃笃笃,带着年轻人特有的轻盈节奏的声音就出现了。乔大爷按捺住自己敲李老头门的念头。他最近也听到了不少谣传,担心眼见为实,成为谣传的见证人。

脚步声再出现又是几个小时之后了,人老了睡觉比较浅。乔大爷醒来,睁开眼睛,看到小绿圆睁的绿色猫眼,看到猫眼中透明的神经丝线。看了一会,有了困意,便继续闭上眼睛,便听到脚步声也越来越远,似乎正从他的梦中慢慢离去。乔大爷于是怀疑自己在做梦,不然小红在李老头房里待那么长时间干什么?

晒太阳的时候,看着闭着眼睛躺在他身边的李老头,乔大爷欲言又止。李老头一直波澜不惊,一点也不像被女孩子深夜光顾过,也没有“老房子着火”的气息。小红去李老头房里干什么了,呆了多久?直到小红莫名的消失,一直是乔大爷心中的一个谜,而在李老头过世之后,这个谜更加缥缈无解,似乎它们从未发生过,只是乔大爷的一场梦。远处的小红看着乔大爷,微微笑了笑。乔大爷立刻继续躺在藤椅上,晒太阳。

不久之后,乔大爷开始食量大减,神思恍惚,白天也没有精神。送到医院做了检查,医生又和乔大爷聊了聊,确定他得了轻微的抑郁症。病因是长期睡眠不足,具体是睡眠时间过短且多梦。医生以为乔大爷遇到了烦心事,劝乔大爷凡事想开,不要钻牛角尖。医生看看陪同来的护工和站在一边的儿子,又开解乔大爷,儿女自有儿女事,偶尔照顾不到老人也是有的,老人要多体谅。乔大爷一声不吭,抱着小绿回去。这个诊断让负责乔大爷的护工十分费解,因为乔大爷向来按时回房睡觉,而且和其他住户不同的是,儿子和乔大爷的关系很好,一两个月就来看一次,比起其他人勤快很快。乔大爷整天和猫形影不离,脸上总能看到笑,看上去心情也挺好,完全没有抑郁症的影子。乔大爷把小绿往怀里拢了拢,摸着小绿皮背上温热的皮毛,暗自揣测,难道每天真的都是做梦?

乔大爷从此开始每天吃药。据说这并不是治疗他得的病的药,而是安眠药。乔大爷并不计较医生开了什么药,医生开的药方,当然没有怀疑的理由。乔大爷的药是睡觉之前吃的。乔大爷每天晚上八点睡觉,吃药之前,能听到走廊里的脚步声,吃了药,就什么声音也听不到了。后来,在吃药前,也慢慢听不到那种“笃笃笃”的脚步声了。这时距离乔大爷第一次吃药已经过了三个月,医生宣称乔大爷的病痊愈,不用再吃药了。

四  钥匙

入冬之后,阳光瞬间单薄了许多,热气还没透过衣服,就被冰凉的空气中途截走了。于是屋里通了暖气,午饭后的晒太阳也被取消了,老人们更不爱待在院子里了,吃完饭就回屋。晒太阳用的藤椅被统一擦干净,放进了储物室,就是小红还在住的那间小储物室。藤椅折叠之后依然很占地方,占储物间的一小半,于是女孩就在房间中间挂了一道窗帘,把床和杂物隔离开来。

小储物间放的都是从大储藏室挪出来的小件物品,相对常用,需要经常进出。几次找不到小红开门之后,院长就让把小红房间的钥匙复制几份,几个常进进出出的助工们每人拿一把。后来有的护工手头上有事走不来,会请别的护工进小红房间,慢慢的,每个护工都有了一把小储物间的钥匙。平海养老院的护工们都是女人,往往敲个门,小红来不及穿整衣服,披着睡衣就开门了。几个护工离开之前,意味深成的叮嘱小红,钥匙不要给老人们用。但是小红似乎并不把他们的叮嘱放在心上,护工们也不好再多说什么。

养老院中,小红的房间是唯一一间气味清新的房间,这是护工们比较数次后得出的结论。在此之前,即便小储物间并无老人居住的,也并不缺少老人身上的腐朽气息。不知道是什么原因,只要是养老院的房间,不论主人是老人还是护工,都会带有老人身上的味道。这种带着死亡意味的酸腐味道包裹着整个院子,新来的护工往往需要很长时间才能习惯。老人们身上的味道似乎格外能吸收青春,在养老院工作过的护工总是比其他地方更见老态。老人的味道会加速人的衰老,护工中间流传着这样一句话。但是老人的味道被隔绝在小红的房间之外,慢慢地,护工们成了这个房间的常客。

李老太屋里的一只椅子老化了,一只椅子腿和骨架上分离,接着整个椅子都散掉了。接着其他房间也陆陆续续出现了这种现象,但是幸好,并没有老人受伤。在海平养老院待了十几年的老护工们向院长反应,要不要新购一批椅子,把所有房间的椅子统一更换掉,老人的骨头软,很容易就会摔断摔折,小红也和护工们一起,也向院长说出了同样的顾虑。院长没有明确拒绝,只说要找相关负责人商量一下,就打发了他们。护工们愤愤道,反正养老院里没有院长爹,怎么摔也和他没关系。但是,没过多久,新的椅子就到了。

新椅子是统一的红色塑料椅,比原来的要轻很多,一径放在院子里,要各个房间负责的护工们拿着旧椅子去换,一件换一件,回收旧椅子的车子就停在院子里。护工们忙着在各自的老人屋里进进出出,搬走旧椅子,搬来新椅子,十分忙碌。就在这忙碌中,李老太拒绝塑料椅子进入她的房间。

“我要木椅子,”她堵在门口不让护工们进去,“我不要塑料的!我儿子和女儿每月交了那么多钱,你们就让我坐在塑料椅子上?”李老太站在门口大声喊道:“我儿子是领导,我让我儿子来收拾你们!”

“你和她关系最好,你去劝她”。老人们一致推举李老头为代表去劝李老太。李老太却翻脸不认人。这个往日的“老弟弟”孤零零的站在李老太和人群中间,被李老太数落的低了头。‘

“给她先搬一张旧椅子吧”,护工说,“年纪大了别给气坏了。”

李老太却依旧不让旧椅子进门,说,要搬就搬新椅子。但是哪里有新椅子呢?护工们想起了小红,小红的屋里有一个还算新的木椅子,这椅子是小红进来不久后自己出钱买的——护工们猜测,小储物间的那张床也是小红自己买的,因为椅子和床都是小红喜欢的红色。

冬日里,护工们搬椅子搬得一头大汗。其他房间的椅子都搬完了,只剩下了李老太这个房间。住宿楼一共四层,李老太的房间在一楼,小红的房间和李老太的房间还是斜对角。

“我和老乔去搬椅子吧”,李老头主动申请。乔大爷闻言愣了一下,又点了头。小红一直帮着搬来搬去,此刻正靠在墙上喘气。

“有钥匙么?”李老头问护工们。护工们都摇了摇头,居然没有一个护工带了小储物间钥匙出来。有人解释道,因为搬东西出了一身汗,大家都把外套扔在一楼了。

“我这儿有!”小红说,刚说完,她就感觉到一个经常去她房间的护工深深看了她一眼。小红突然想起护工们的叮嘱,但这念头一闪而过,小红并不在意。

搬来了凳子,小红的钥匙并没有被立刻还回来。李老头说,开了门之后,他不小心把钥匙掉进院子里用来排污水的管道口里了。管道口覆盖了一层铅笔粗细的铁丝网,铁丝的空隙恰好容许钥匙和硬币这样的小物件通过。李老头弄丢钥匙之后不久,几乎每个老人手里都多出了一把小小的钥匙。这钥匙能打开小储藏室的锁,是小红碰巧试出来的,那已经是在李老头的死讯一周之后了。然后小红就决定离开。

五 告别

李老头的死讯来的很突然,虽然所有人都已经知道了李老头有心脏病。但普遍的认知是,老年人的心脏病,只要正常吃药,可以轻轻松松活个十几年,而李老头是在检测出心脏病的十天之后死去的。李老头的心脏病并不是最严重的,院里同样得了心脏病的老人还有三四个,他们的病情都比李老头更严重,却依然在好好地吃喝睡。除了有忌口的饮食外,他们和其他人并无不用。

但是无论如何,李老头已经死了。七天后,要有人烧他的旧衣服,李老头似乎一直无亲无故,谁来烧他的东西?很快,李老头屋里来了一个中年女人收拾东西。这个女人告诉老人们,她是李老头的小女儿。

“为什么之前从来没有见过你啊?”老人们低声问道。女人径自收拾李老头的东西,并不回答。

女人把李老头的房间从内到外彻底翻了一遍,把看到的衣服统统扔到地上。女人面色诧异地从衣柜深处扯出了一条红色的丝巾,她看看丝巾,又看看围观的老人,很快也把丝巾扔到了地上。红色丝巾和李老头的灰黑色衣物格格不入,如一团干涸的血液。

李老头的告别仪式在养老院举行。养老院已经见惯了告别仪式,每隔几个月或更短的时间,总会有一个房间被清理出来,住进新的老人告别仪式像时钟,让活着的老人明白自己剩下来的日子越来越短。李老头的告别仪式不过是一个2点或4点钟的标记。老人们的脸上出现了或悲伤或疑惑的表情,悲伤和疑惑搀和起来,宛如一个笑脸。这笑脸似乎抱着某种嘲笑,李老头真的这么死了么?但是死了又能如何呢?就如同以往的无数个葬礼一样。

乔大爷发现,小红没有出现在李老头的告别仪式上。而且之后,小红也没有出现在海平养老院。小红还会回来么?他曾经试图询问院长,想得到一个确定的答复。但院长总是来去匆匆,他追不上院长的脚步。终于到了年底,院长出现在拜年活动中。听到乔大爷问起小红的事情的时候,院长脸上居然出现了一片茫然,小红是谁?女孩子?

“养老院怎么能住进来女孩子,连护工都不要女孩子的。”院长说。

院长很快走过乔大爷,握起了下一个老人的手,口中说着“新年好”。院长的背影肥硕而高大。乔大爷在院长的背影中找到了一种坚定的支撑。

小绿,你可以不用害怕了。乔大爷低声对怀中的猫说道。乔大爷的手指在小绿柔软的皮毛中时隐时现,时隔一年,他终于再次感觉到了这种舒适的温暖。

无戒写作训练营#坚持第十天#

B. 找很多年前看的一部短篇小说,可能十万字那种台言小说

现代社会之龙行天下
作者: 风魔三少
简介:
苦情人生,伴你行! 1994年十月一日,阴! 天很黑! 风很大! 大街上已经没有任何人了,没有人愿意在这种破天气里还在外面逛的。在一条肮脏的小巷里,一个破旧的垃圾箱旁边蜷缩着一个小孩子。身上穿着很旧的衣服,但衣服上已经有了斑斑血迹,衣服有很多地方也已经撕裂

C. 短小说 | 欠安

“我梦见暮年时的自己,佝偻着背,衣衫褴褛,走在一条去往地狱的泥泞路,一生的罪恶一帧一帧浮现,如刺刃、似冰锥,割破时光,血脉喷张,生途淬凝为尘,风吹即散。可是往来光景近是虚无,浅笑轻颦,梦不过花落一场,不必,不必记挂。”夜晚,和着台灯明亮的光,秦桐在电脑上写下这段话,她知道,关于那段往事,这是最后一次去回忆了,明天婚礼上说出那句誓言后,她就要把所有的过往埋葬,此后余生,都许给那一人。



在遇到未婚夫之前,秦桐的世界里出现过另一个男人,谭绍文。他们在同一家公司工作,当时秦桐正处在职位考核的关键阶段,也经历着漫长的感情空窗期,谭绍文是公司特聘的艺术顾问,工作清闲,生活自由,这两个原本毫无交集的人在一次偶然中互加了微信。

秦桐觉得谭绍文,相貌堂堂,成熟稳重,让人很有安全感,一见钟情的涓流在这个刚毕业的小姑娘干涸的情感土地上流淌,一下就流进了心缝里。他们的第一次交流是谭绍文在微信上主动找她,为当天工作上的急躁态度道歉并安慰她别有太大压力,那天他们聊到很晚,直到深夜才互道晚安,谭绍文对她说了之前从没对别人说过的话,他告诉她自己其实内心很孤独,缺少自给自足的快乐,所以有时会少了些人情味,希望她原谅,秦桐也和他讲了白天发生的有趣或不顺的事,他们在那个夜晚互相倾诉,互相宽慰,谁也想不通这是怎么发生的,但他们就是慢慢贴近了彼此,不再陌生。

那次聊天之后秦桐的心被点燃,她确认自己喜欢上谭绍文了。之后的工作中她会经常去谭绍文办公室请教艺术方案上的问题,谭绍文也更温和,更耐心,有时还单独找她来帮助修改,但谭绍文从没表现出更多的亲密。两个人的交集多了起来,但这份关系在之后的四个月间都没有再进一步,似乎有一道清晰的界限摆在两人面前,谁也不逾越。秦桐被这种原地停留的关系折磨着,她想见到谭绍文,每时每刻都想,她觉得自己的心被他击中,俘虏,长在了他身上。秦桐不想敢主动开口,她不知道谭绍文对她到底有多少感情,她怕连朋友也做不成,谭绍文更是没有任何举动,他们就这样搁浅着。

他们都不明举,但没少了暗动,秦桐碍于谭绍文是领导,不敢枉然找他,而谭绍文也很少主动找她交流,他们只是偶尔进行正常工作的联系,再无其他。秦桐不知道谭绍文是怎么想的,如果他对自己也有感情,为何不肯主动,如果没有感情,又为何屡屡提供额外帮助,吐露心扉。秦桐只知道自己沦陷了,深深地爱上了这个男人,没错,就是依着仅仅几次隔着屏幕的交流和短暂的工作会面,秦桐在脑海里已经演出了一整部关于两人未来的大戏,她希望能和谭绍文在一起,一直在一起,很想很想。

她把他们的每一次交集都写在日记里,她太爱谭绍文了,在秘密的日记里她写下了是如何被谭绍文感动,被他吸引,写下了心被融化的感受和肆意对未来的畅想,尽管未来八字没一撇,她还是愿意在脑海里徜徉,想象着以后的以后。在接下来一年多的时间里,他们也只是保留着这样的交往态度,正式而简单,谭绍文依然会给她单独的帮助和额外的关心,她也没停止对谭绍文的幻想,但是同样,一切都停滞在这里。秦桐把这件事只向一位密友透露了,友人很惊讶之余劝她大胆迈进,但秦桐捉摸不定谭绍文的心,也生怕坏了公司规定。就这样谁也不知道事情会怎样发展,谁也不知道该怎么办,但是秦桐更清楚,谁也没办法停止自己对谭绍文的爱恋,这种无声的,莫名其妙的爱恋。

一切随着谭绍文合同期满被另一家公司猎头挖走而告终,秦桐也在招聘启事上看到谭绍文简历的婚姻状态是“已婚”。她五脏欲焚,悲伤和空落难以言喻,谭绍文在临走时送给了她一个精致的八音盒,上面刻着两把并排的躺椅和一个屋檐。一切都结束了,秦桐知道,自己一年来早角落里无声的风起云涌,自己为他平添的那些患得患失,连带着所有所有的幻想和美好愿望都结束了。也许谭绍文也爱过自己,但他最终还是守住了底线,选择尽一个丈夫应有的责任。他们结束了,在不为人知的地方爱了一场,又不为人知地失散,秦桐嘲笑这一段相遇,就像一场梦,唯一体验到真实的就是秦桐那颗用尽全力爱过的心,现在已经瘫软了。

“筵席已散,众人已走远,而你在众人之中,暮色深沉,无法再辨认,不会再相逢。”这是她写在日记本上的话,后面还有四个字“全作凭吊”。



舒城是个年轻有为的小伙子,长相清秀也有责任心,是很多女生喜欢的类型。但他偏偏追了秦桐半年多,秦桐觉得舒城各方面没有硬伤,也为了一点虚荣心,选择接受他。舒城爱的很热烈,秦桐好像看到了自己当时的影子,这段感情里是舒城首先提出想和她一直走下去,也是他不断把秦桐规划进未来,舒城的才俊和人品配上他对秦桐的一片真心,这是多少姑娘提着灯笼也找不到的好归宿。秦桐也知道,自己是喜欢他,但是她没力气再爱了,自己二十几年来最最赤诚的爱已经付给别人了,现在的她根本找不回当初的心境再去好好爱另一个人了,她觉得对不起舒城,因为她从来没认真想过和舒城有以后,甚至她一直做好了分手的准备。可是她每每看到舒城对自己的好,看到他说离不开自己,看到他兴奋地把未来和自己放在一起谈着以后,她就更觉得自己如果此时离开,不如迎面捅舒城一刀让他死了算了。于是她就这样和舒城保持着恋爱关系,她在等,等感情平淡,等摩擦争吵,等一个她可以抽身离开的时机。

求婚在这一切之前来到了。秦桐大脑空白,举棋不定,还是在一片哄笑中木讷地点了点头,那句“我愿意”还没说出就被戴上了戒指,被搂进了舒城厚实的胸膛。那天晚上她躺在床上,退却了惊讶回归平静,她开始一帧一帧回忆过往的细节。当他抱着她,把她搂近自己胸口,秦桐感受不到自己的欣喜和爱情的暖流,她平静地令自己害怕,她不是不爱舒城,只是这份爱太淡了,仅够支撑自己和他名义上的共存,但真的把后半生交付,她真的没准备好。在很多细节上她都知道,心里最重要的位置已经空了,任谁都不能占据,包括舒城。舒城不在的时候,她很少想念,反而会享受一个人的清闲时光;当舒城提出一起做什么事情的时候,她的第一想法是推脱,逃避;两人亲密时她会渴望快些结束,回到相安无事。

无论如何,她还是接受了求婚,是因为她知道遇到这样的好男人不容易,不容错过,也是因为她更清楚就算离开遇见下一个人,自己还是没能力去爱的,毕竟一颗死去的心,换上谁来拯救也是一样无功而返,不必互相折磨。她确实不忍心让舒城难过,于是逼着自己找出太多理由为接受求婚寻个借口,最后一个残忍的事实越来越清晰:她爱的早已走远,没得选择,而眼前爱她的一定要把握住,后半生也好搭伴生活。

“你西装革履成为别人的新郎,我绝口不提当年的疯狂;我婚纱落地成为别人的新娘,你依然是我最初的梦想”,她在日记本上写下这段话,后续四个字是“不必记挂”。



婚礼现场,最隆重的环节,新郎新娘要说出那句珍藏的誓言。秦桐看着眼前的男人,英俊潇洒,年轻有为,爱得专一,知道自己已经预定了幸福,无可挑剔。她试着让自己激动起来,兴奋起来,试着流出泪来也算对得起这个时刻,但她做不到,任怎么努力也做不到。她也试着感受与一人共度余生的欣喜,但是越感受越发觉,最想共度余生的人已经不在了,那么眼前是谁都不重要了,心里死水一潭,再也泛不起涟漪。她没有想起谭绍文,几年不联系她也放下了,她只是心疼自己当年奋不顾身的爱,也心疼不懂事的自己竟然把所有爱都榨干,一点也没有留给后来的人,最后爱空了,心也死了。此刻她发誓要对舒城好,好一辈子,不管是为什么,就当做对自己曾经爱情的祭奠吧。

秦桐微笑看着舒城,眼里慢慢闪出了晶光,缓缓说:“.…..从今时到永远,无论顺境逆境……我将爱着你,珍惜你,对你忠诚,相濡以沫,钟爱一生。”



“终有一日,你我各结亲,一妻二妾三日儿女,五六年间,沧海桑田,历历过往七八皆成旧梦,剩余二三不过年少轻狂,老来相忆当作笑谈”,这是她最后写下的一句话,后四个字是“终必成空”。“快点吧,再晚要堵车了。”舒城在门口招呼她,她应了一声,郑重地合上本子,轻轻抚摸着它的封面,拿来另外两个同样的日记本——这些年写满了三个厚厚的日记本,把它们摞在一起,缓缓放进回收旧物堆中,看了最后一眼就起身向舒城走去,两人拿上行李,关门离开,共同去往属于他们的新家。在那里,秦桐和舒城都将获得新生,没有遗憾没有眷恋,也没有过往岁月的风尘,他们只需在往复的时光里静静守护彼此,牵住对方的手,一起寻找永恒。

D. 短篇小说||深藏的秘密

王家有四女一儿。

大姐已经六十岁,小弟也已四十有五,在二姐和四姐之间原本还有一女,却在三十年前的一个黑夜把自个儿吊死在菜园里,大家从不愿回忆到后来的忘记,只当不曾有过那么一个人,虽然那是王家最通事理、最漂亮的闺女。

现如今姐弟五个早已组建了各自的家庭。

守寡的王老太带拉扯着这一帮儿女,挣扎着给三个闺女找了婆家,最以为骄傲的是小儿子忠岭完成了大学学业,以公务员的优越条件迎娶了漂亮媳妇儿,并在城里安家。

四闺女小香没有嫁出,而是招赘了老实巴交的秀成为女婿,王老太把经营了四十年的水园子交给他们两口子,自己不再为生活操心,就跟他们一起擎现成的。

孙儿外孙儿孙女已是膝下成群了。王老太着实过上了为时不短的幸福晚年。

到了去年春上,八十三岁的王老太身体出现诸多不适,并急剧消瘦。确诊为肺癌后,被医院告知顶多能活一年。

化疗放疗的,折腾到如今刚好一年了,似乎在验证着医生的预判,王老太到了大归之时。

王老太的病情没有被刻意隐瞒,她知道到了最后时候,于是对守在跟前的所有儿女说:

“我死了,和你们爸爸搁一起埋了吧!”

这看似最平常不过的叮嘱,却在几个儿女的心中炸起了惊雷!

他们的爸爸,王老太的丈夫老王头已经失踪快三十年了,在公安局悬案里一直挂着不能归结。

  “我死了先选好墓地把我葬了”王老太清清楚楚地说,“等到过了清明,正是拾掇水园子的时候,你们全都过来帮小香做农活,那时你们可以去报案,说找到了你们的爸爸。”

儿女们惊恐的面面相觑,不知所措。

王老太闭上双眼,眼角滴落下两滴眼泪,就闭着眼说:

“这是家丑,就不讲了。”

小香在一旁已是泪眼滂沱,终于忍不住,推开众人,跑出屋去。

王老太挥挥手,让大家都出去,说她要睡了。儿女们心中五味杂陈,更带着满腹疑惑,退出母亲的卧室。

王老太弥留之际,往事像电影似的在她的脑子里一幕幕的闪映……

她在二十岁嫁给那个叫王安的男人时,正是兵荒马乱最艰难的时期。两家都是穷得叮当响,凑合着结下了这门亲。穷归穷,开头的日子还是很温暖的。

那次生产队队长许有为溜进屋从后面抱住她,王安上工路上忘了带雨衣回来拿,正碰上这事儿,他没敢对许有为怎么样,只是骂骂咧咧的,等到姓许的走了,王安不由分说,解下腰上的皮带就给她一顿抽,从此她对他就只剩下了冷陌,那时身上已经怀了老大都四个月了。他竟阴邪的冷笑着逼问她:“你肚子里怀的是许有为的野种吧?”

嫁给王安半年多,一直觉得他挺老实的,人也不懒,跟这样的人过日子也就知足了。但是这一次不知是他露出了本来面目,还是猜疑使他改变了性情。她开头想分辩清楚,可是一挨她要张口,他就是一皮带,她知道自己投错了主,就咬咬牙不再吱声了。

虐待才刚刚开始,晚上他爬上炕来,她还幻想着是来抚慰自己的,谁知他粗暴的扳过她,就像扳一个麻袋,然后三两下扯掉她的内衣裤就骑了上去。她扭动着,嘴里说着:“你不要这样,看碰到肚子里的孩子!”一提起孩子,王安暴跳如雷:“孩子也是野种,干掉了正好!”

那一夜,她是身上伤痛,腹内绞痛,心里悲痛。她以为看不到第二天的太阳了……

那以后,她最怕的就是他过来和她行房事,她原来以为这是传宗接代的事,是每一个女人的必须,现在她为干这事感到恶心。他呢,却仿佛对这事着了迷,有时正是农忙的时候从地里突然跑回来,原因就是队长许有为没在地里。及至看并没有他担心的情况,就脱衣解带,把她弄得乱七八糟。每次她都觉得自己是被强奸了。

一直到生下大闺女,他才有所收敛,原因是闺女继承了他的所有特征,打眼一看,凭谁也得说这孩子长得随爹。

紧接着生下了第二个随爹的闺女,这时队长换了人,许有为啥也不是了。他好像彻底排除了对她有外遇的坏疑。

可是生下第三个闺女时,他又疯狂了。这孩子一点也不像他,像她,比她还要漂亮。他不去分析三闺女身上所具有的妈妈的特质,一口认定,这是她和别人的野种,也许是新上任的小白脸队长的。于是粗暴的性攻击又一次次的向她袭来。这一轮的暴力又增添了新的说辞:

“肚皮太他妈的不争气,连生三个都是丫头片子,你他妈的是想让老子绝后咋地?”那天他又是霸王硬上弓,她不堪折磨,奋起反抗,而他,也不如头些年的好体力,虽然还是被他干成了,却第一次累得气喘吁吁。

后来情况出现了逆转,他打不动她了,他扬起皮带连一下都打不到她身上,反而被她一把夺过,甩到门外,她一呈上风,嘴也跟上趟了:

“你威风到头了!要不要抽你一顿试试?”有时候给他背诵毛主席语录:“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犯人!”

这时的王安竟变成了不谙世事的孩子,对她苦苦哀求起来:“我不是为了玩着好受,我就是想要个儿子,你只要为我生个儿子,你不给我,我就不要。”

第四个闺女就是小香,生下时,她一看又是女的,自己也觉得肚皮太不争气了。王安更是整天阴晦着脸,出来进去没有一丝笑模样。他虽然没有了对她施暴的力量,但他的性欲却一点没减,整晚上缠着她,得不到满足绝不罢休。而这时的她也因为不能生下儿子觉得欠了他,有了对不住他的想法。

经过前些年他的粗暴施欲,她始终对男女性事抵触,每天晚上在他的摆弄下,她倍受煎熬。

让她松口气的是在生下小香还不到一年,儿子忠岭来了。当她听到接生婆说是“带把儿的”时,一下露出了早已失去的笑容,心里一直沉压的石头落了地,她心里的话是:谢天谢地,救命的儿子到底来了。

她以为日子可以走上正轨了,前两个闺女都成为了家里水园子里的主力,生活境况有了很大的改变。姑娘虽多,但女不愁嫁,只要一心把忠岭培养好了就万事大吉。

王老太怎么也想不到,在那些被暴打虐待的时候,都没有想着要杀了他,在开始步入老年的时候,却对她的丈夫王安起了杀心。

这时王安已过五十,按说男人到了这个岁数,对男女之事大都是力不从心,谁知他在这上面一点没有老相,反倒像得了阳亢症,恨不得每晚都做新郎。

问题是王安有过若是生了儿子怎么怎么样的话;问题是她是性冷淡,而且对他极其讨厌。于是怎样钻进她的被窝成了他每天的课题;而怎样摆脱他成了她每晚的算计。

这年夏天,全家总动员,新盖起了一幢砖瓦房。

搬进新房时,王安的铺盖被留在了旧房,王老太说:“吃饭会有人喊你,你要不愿过来吃,就打发孩子们送过去。”王安张了张嘴,想说什么,终是没有说出。毕竟这么多年,他的所做所为,儿女们都看在心里呢。

三闺女是儿女们当中最漂亮的,小时候因为长得不像她爸而不被她爸待见,所为多年来一直对他心有怯意,父女俩相处的就像外人。

三闺女处了个对象,竟是原来生产队队长许有为的儿子,这让王安很不舒服,在他的心里,一直想的是三闺女是老婆和许有为搞出来的,就算不是那么回事,也不能便宜了他姓许的,当年他想搞我老婆,现在他儿子又想搞我闺女?没门!  王老太把他捆起来时,他当时鼻涕一把泪一把的就说的这些。

唉,家丑啊!太丢人了。王老太觉得生命正从她身上一丝丝的飘逸而出。

正当许王两家大张齐鼔准备办喜事时,三闺女突然上吊自杀!

表面的问题是王安要求的财礼数额巨大,而许有为气头上也没说好听的。婚事中这样的矛盾总是有,而为此去死还是让人不解。有人说,什么年代了,出路有的是,何必去寻死。

王老太也没有多想,她也不愿去想,这是家丑,而且全镇的人都知道,这是外扬的家丑。王老太从那天起开始老了。

真实的家丑展现在王老太的眼前,是三闺女入土的第七天,她在老王安的旧屋子里发现了三闺女的内衣内裤,上面血迹斑斑污浊不堪。她惊呆了,她不敢相信她的猜测,她要想办法印证。

那天姐弟们都去给三闺女烧头七了。老头子正在旧房的另一个屋子里的躺椅上摇晃,她上去把他按住,力气之大,竟把他的左手臂扭的脱臼了,她不顾他的呼喊,把他的手脚都捆了起来,然后找到一个他的烂裤头塞进他的嘴里。她出了一身汗,想着要不要弄死他,可是她还不能确定他对三闺女是否做了什么。歇好了,想着孩子们快回来了,就搬来梯子,把他扛在肩膀上,一步一阶的顺梯子爬上旧屋子的黑天棚里。她把他的手脚又重新捆绑一遍,把他的嘴塞得严严的,这时已经没有时间问他了,孩子们就快回来了,她急急忙忙下来,把梯子撤掉。刚坐下来喘口气,孩子们就进了院子。想着老王安肯定会整出动静来,但是平时没有人去那旧屋子,想来也没有人能发现。

晚上她假装给他往旧屋送饭,孩子们都沉浸在悲伤里,也没有人注意。

第二天她设法支走了孩子们,爬上黑天棚,她刚把他嘴里的破布拽出来,他就用嘶哑的声音向她全都招了。是他干的,他强奸了自己的亲生女儿!

她把破布重新塞进他的嘴里,一言不发,下了梯子,然后把梯子用锯子锯成了小块的柈子。

一连三天,不见王安,大闺女和二闺女去报了警,警察也曾到家来,但只是做了询问笔录就走了。第六天,所有的人都相信王安因为女儿的死想不开,或是投了河,或是迷在了深山老林里,一片叹息。

谁知第七天一大早,王安出现在了家人们面前。儿女们纷纷问他去了哪里,他一言不发,看到他瘦得皮包骨,大闺女说:“是迷在山里了吧?”他不吭声,大家就认为就是迷了山了。王老太冷笑一声说:“哼,你的命还真叫大。”

王老太回忆到这里,想,想活得久,就得修善事,做恶就不会得好死!

又想:“你既然已经逃得了一死,为什么色心不死,几年后又要对你的小女儿做那畜牲不如的事呢?”

“我没能救得三闺女,可我到底保住了小闺女的纯洁啊,哼,你要是有能耐再活过来,我就再弄死你,你活过来几次,我就弄死你几次!”

傍晚。孩子们都围在王老太身边,她已经几个小时没有睁眼了。

她要再努力醒来,因为还有一个事情没有说清楚,她想告诉他们她把他埋在了哪里,但她到底没能说出那个地点。

她咽下了最后那口气,“他们找到找不到都没有意义了。”她想。

     

   

E. 她已是垂暮,一脸的苍老,喜欢躺在院子里的躺椅上,回忆过往,晒着懒洋洋的太阳。 听到有熟悉的脚步声走

这是来自红袖添香小说网站的微小说(短篇小说),作品叫《红唇辗转》,作者:溟沨

F. 欧亨利短篇小说之十六《钟摆》

约翰每一日工作回家都是一样的流程:他的妻子凯蒂给他一个香吻,他脱掉外套后坐在发硬的躺椅上看报,晚餐永远是炖肉、蔬菜沙拉和煮大黄花菜。约翰厌倦了这样的日子,每天八点一刻准时去和他的朋友打台球,以逃离一成不变的妻子和日复一日的生活。

直到有一天妻子凯蒂没有像往常一样在家,约翰看着空荡荡的家,忽然到来的自由并没有让他感到兴奋,反而他的内心却无比的空虚和恐惧,失落的约翰忽然意识到他的妻子是他生命中最重要的人,没有妻子凯蒂生活将彻底失去意义,他决心妻子回来后要好好补偿。

凯蒂回来了,等到八点十五,约翰带上帽子,忘记了之前的决心,在妻子的抱怨中又一次去和朋友打台球了。

人类有时就像钟摆一样,来来回回的左右摇摆,厌倦这样日复一日的生活,如果有一天钟坏了,钟摆就会伤心,难过,后悔没有早点珍惜过去的生活。可一旦钟被修好,钟摆又回到了从前的日子接着左右摇摆,依然对生活充满厌倦,忘却一时的伤心难过,那些想要珍惜的东西又一次被抛诸脑后。

我身边不乏这样的小孩,他们往日的生活里没有学习,只有臭美、抽烟、喝酒、玩乐,如果有一天孩子因此被通知家长谈话,或者被停课反省,他们会表现出无穷的懊悔,一次次的向学校和老师表达歉意求情,希望避免即将到来的惩罚。可是这样的孩子往往在事情过去之后,会忘记自己当初的懊恼和承诺,再次继续着之前的生活方式,不会有一丝丝改变,就像钟摆一样。

愿我的孩子们有所警醒,那些失而复得的东西值得珍惜,一次次新的机会应该好好把握。如果有一日,人生的大钟彻底坏掉,那你所要珍惜的人和事就再也不会回来了!

G. 白夜梦_入夜(短篇小说-荒冢之役)

“第几个了?”治安官低沉的嗓音比他刚刚推开的木门更让人揪心。

“第十一个了。”李拉上了裹尸布,破碎的尸体随即被抬头。

“既不是抢劫,又不是仇杀,更没有证据表明是药物过量?难道是某种邪教?我们的世界有这种献祭一般的魔法存在吗?”

治安官不安的问道,也似乎是在自言自语。他想找处地方坐下,狭小的房间里却满是令人作呕的血迹和疑似脑浆的已经凝固的液体。

李没有回答他。因为无论是谁都没有这个问题的答案。

尽千年来,没有一处核实的魔法目击事件。没有一人被证明拥有那种力量。王堡地下密室的那具难以言状的巨大骸骨还在,可如今却可以像妇孺作为游览的胜地开放。

除了那些哗众取宠的小丑,甚至没有人愿意像神祈祷。所有都愿意相信,这个世界被魔鬼所唾弃,也被神遗忘了。

那用烛台刺穿自己咽喉的大学士,焚烧自己双手致死的琴师,一踏入北境就投海的游吟诗人。到今天为止这个炸开自己脑袋的年轻画家......

十一个了,究竟是什么让这些人选择如此痛苦的方法结束自己的生命?

“恩,都是优秀的艺术家。尤其是那个年轻人画的海,说真的亲爱的,我一个门外汉都看得出来,太震撼了。只是可惜了喷溅了血迹。”

李很饿,莎莉递给他的面包三两口就被他吞掉了。他现在正满怀期待的等着莎莉锅子里的肉排。火焰舔舐着锅底让那块儿肥美的肉排发出诱人的吱啦声响。香味四溢,食指大动。莎莉不光是调味的大师,在装盘上更是具有非凡的品味与天赋。哪怕休假在家为丈夫做一餐也要力求完美。

“你真应该去看看那幅画,太......唔,好吃极了!”李来不及欣赏如同画卷一般美丽的食物。迫不及待的用银制刀叉把它融入口中。瞬间从口腔里爆发出来的丰腴的肉只与梦幻般的口感让他几乎要呻吟了出来。

他的这位主厨妻子很美丽,但是让他倾倒的则是她在烹饪上的天赋与热情。

“你真的完全意识不到你自己在说多么让人倒胃口的事情吗?”

莎莉看着自己的丈夫大快朵颐的样子心里由衷的高兴,但是又实在不敢想象这个男人平时工作的场景究竟是怎样的画面。

“以让人欣赏的水平来看,是那幅画更吸引人,还是我的小肉排更让人喜欢呢?”

莎莉有些戏谑的一边问李,一边给丈夫盛上了番茄浓汤。

“这哪有可比性啊,真要说的话,真要说的话?我可能会盯着那幅画而忘了改及时把这碗汤喝掉吧?”

李饱餐之后就到暖炉边上的躺椅睡着了,他太累了。他完全没有注意到自己的妻子此刻眼睛里留下了一滴漆黑的泪水。

“怎么可能?”莎莉清洗餐具的手不住的颤抖着。“我做的餐品怎么会输给那种冰冷肤浅的东西?”

“海?”莎莉打开了窗户,那个她几乎每天都要去采买材料而看到的海吗?就算被画下来,它又能美到哪去?

你看看它,看看它,一直在那,自我陶醉一般的涨潮退潮。它,美吗?它,是不是有话对我说?

“你是最棒的烹调大师。”

“当然!”莎莉毫不犹豫地回复了内心里的那个声音,根本没有思考那个声音来自那里。

“没人能抵挡得住你创作的菜品的魅力。”这声音没有性别,没有情绪,却充满了让人颤栗着臣服的力量。“除非你用了次等的材料。”

“怎么可能,不但食材是最好的。就连调料的每一个颗粒我都用的是最顶级的。不可能啊,没道理啊……”莎莉的心中有种难以名状的痒。

“下等货里的最好罢了。”

莎莉想要辩解,那个声音却突然消失了。刚刚被莎莉注视的那片海似乎从来没有过波澜。

李在熟睡,睡的那样深沉。以往的莎莉会把羊绒毯子盖在他的身上,自己安心的在一旁读写一些食谱。这次她再也顾不上这些了。还有什么食材是她从未得到与使用过的?在哪,它在哪?

她出门时只想要立刻找到它,丝毫没注意到黑色的眼泪已经布满了她的脸颊。原本红润的皮肤此刻煞白,暗淡。但是她的眼睛却透露出一种光,让人心悸的黄色的光。

3.

“那些尸体怎么会全都不见的?”治安官没有休息好,双眼布满了血丝,他把李单独留在房间里,近乎绝望的问道。“还能有更多的乱七八糟的事吗?”他发泄一般地把烟头掐死在桌台。劣质烤漆发出来的焦臭味倒是能让这个男人清醒一些。他揉了揉自己不多的白发,注视着李,等待李的回答。

“我们找到了。在一家海鲜运输公司的码头冷库里。负责人已经在押了,不过基本排除了作案嫌疑。没有时间,作案能力,还是自己跑过来报案的。”

“全部都在那吗?”

“也不全是,人数没错。只是不那么完整,虽然它们进来时也没有几个是完整的。”神经线条粗大如同李也不愿意过多回忆冷库里那画面。

“每个部位都不同,没有重复的。全部都是被锋利的刀子切割走。”李补充完之后两人久久沉默。

“封锁消息。”

“是!”

李立刻转身出门。治安官如同死灰般的面目实在是让他无法直视。

4.

巨大而又腐朽的触手慢慢从海里攀爬上来。粘液从吸盘上滴落在沙滩上。随即腐坏的沙粒就如同病菌一般污染了几乎整片沙滩。触手越来越多,远远超乎人们对深海巨兽的认识,整个沙滩被这些恶心的巨虫一般的东西损覆盖,即便如此,被海水覆盖住的其他部分仍然不可探知。只有隐约之间两盏巨大到难以想象的黄色眼睛昭示着这个邪恶的生物可能如同山岳般巨大。

它在等什么,还是它被什么牵绊住了侵略人类大陆的脚步?

人们路过沙滩,会忍不住捂住口鼻,再多看那片海几眼。在他们的眼里只是无异于往日风景。只是莫名的压迫感让他们急于加快了脚步离开那里。

人类现在无法认知到它,我们可怜的感官神经也选择逃避接触他已保证我们不会被它震慑,然而它就在哪,随时准备着脚踏我们的一切。

深夜本来应该关闭的餐厅莎莉一个人在后厨忙碌着。 她的客人马上就要到了,她得加快一些动作。

莎莉的手上每一个动作都如同外科手术般精准,在炉灶和案台之间舞蹈一样优雅的转身,她创造出来的香味有生命。这些味道并不会引诱人,而是更加凶猛霸道的去捕获一切拥有味蕾的生物。整条街道的夜猫野狗和老鼠停下来了追逐杀戮,没有不垂涎莎莉餐厅里散发出来的香味。一群怪鸟也在餐厅的上空盘旋着,这些生物如同朝圣一般将餐厅团团包围。它们饥饿的胃和獠牙之间的声响在黑夜里恐怖到让人头皮发麻。

五位高大却佝偻的身影不知从何处出现,在破旧的罩袍之下,他们的容貌无法窥视。只有黄色的眼睛在黑夜里若隐若现。他们在多到令人作呕的蛇虫鼠宜间穿行,根本不在乎多少小东西死在他们脚下。

他们到餐厅坐定,整间餐厅的灯火瞬间暗淡了下来。莎莉自己把一个又一个的餐盘送到了他们面前。然后矗立在一旁,眼睛已经和这些怪人一模一样了。

“迎接它的到来,这再合适不过了。”令人意外的是声音那么的甜蜜又富有活力。无论在何处听到你都会猜想她的主人是怎样的靓丽少女。

然后她摘下面罩,果然是精致到无可挑剔的容颜,然后她把一根曾经属于年轻画家的手指,放到自己香艳的唇齿之间细细品味......

罩袍之下甚至有莎莉熟识的面孔,但那又如何,莎莉无法思考,又渴望着这些怪人对她发表无上的赞扬。他们的吃相越来越放肆夸张,原本他们还会从窗户里扔出一些骨头让窗外那些生物抢到头破血流。现在他们自己也如同流浪猫狗一般舔舐着自己的餐盘。

还不够,这怎么能让莎莉停下来。

还有更好的!

李带人冲进自己的家门时莎莉还活着。她赤裸着身体穿着围裙为丈夫奉上了自己最满意的作品。原本傲人的乳房那里一片血肉模糊,整条洁白的围裙被浸染成了血红色。她的黄色双眼里充满了真诚与爱意。

“李,它好吃极了,你一定要尝尝,我爱你,快,快尝尝......”

5

李的四肢被牢牢的捆绑在马车上,他已经不在喊叫了,但没有人敢把他嘴巴里的东西拿走。从傍晚到入夜,马车义无反顾地逃离着北境。治安官下令尽快把李送到王堡的疗养地。李已经不再会眨眼睛了,甚至不会转动头部,只是空洞的盯着星空。

它们和之前不一样吧?

李不知道什么时候睡着,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负责护送他的同事和马消失的无影无踪。他在海边醒过来,如同受刑一般的他被树立在沙滩上,四肢仍然被捆绑。只是麻木的嘴巴里没有了布团。

那东西就站在海里。

站?不,它仿佛在那里矗立了不知道多少个世纪。山岳一般的身躯如同人类一般拥有四肢,头部却是章鱼一般布满了触手,它站在哪里,一双遮天蔽日的残破蝠翼慢慢从它背后缓缓展开。它伸出来一只手臂缓慢的放在紧贴牛李的沙滩上,向着李探头。恶臭的布满触手的怪物头颅和阴冷到让人失禁的黄色眼睛越来越近。

李看得清楚,那些触手缠着包括莎莉在内的那些死者的身体。仿佛炫耀一般,怪物把莎莉用出触手支撑着送到李面前,莎莉瘫软着被触手玩弄着仅剩的乳房和下体。莎莉突然睁开了眼睛,黄色的光芒和怪物的巨大眼球一般无二。

“你怎么不尝尝呢,亲爱的?你难道对我的厨艺不满意吗?”莎莉布满血迹的冰冷手指摩挲着李的脸颊。李觉得自己就如同那些曾经被莎莉把把玩的肉块一般。他想喊叫,却被莎莉紧紧卡住了喉咙。

他快要窒息的时候触手拖拽着莎莉离开了李。

玩够了一般,怪物从海里从容的上了岸。怪物张开了翅膀,它触手缠绕的那些尸体唱起来了圣洁的赞歌,李想咬断自己的舌头结果自己,他却没有了任何力气。随着怪物翅膀的煽动,空气里的腥臭味越来越重。大地一阵颤抖,怪物起飞,整个北境的永夜到来了。

H. 描写春天的散文或短篇小说

描写春天的散文或短篇小说

你阅读过关于春天的散文或短篇小说吗?春天是万物复苏的季节,鸟语花香,像我就特别喜欢春天,因为天气温暖适宜,下面我整理了几篇关于描写春天的散文或短篇小说,一起来学习一下吧,让我们感受春天的魅力。

描写春天的散文或短篇小说1

描写春天的散文:我们拥有春天

到了春天,天气暖和了,母亲的哮踹病好起来,每天的咳嗽明显地少了,

我搬了一把躺椅,让她座在上面,到外边看看,花开了,园里的小鸡在鸡妈妈的带领下,到沙堆里刨食。母亲的脸色好了,偶尔也拿小米粒喂鸡。

天暖洋洋,屋前的小溪里飘来一朵朵花爿,母亲吩咐我们,山上的蕨菜可以采,菜园的地要翻,豆米菜煮鸡蛋,三月三一定要每人吃三个,图一年的吉利。

春天到了,天气的变化也无常。晴得好好的天忽然下起雨,我们赶紧把母亲抬到里屋。山里一下雨,就弥满了雾气,天下雨,地里事情不能做,我们只好陪母亲说话,电视剧没有开始,我们的话题依然是昨天的剧情,由电视剧我们很自然地聊到张家长,李家短。末了,大家都准备中饭,忽然我的手机响了,是二哥打来的,电话里告诉我,寄来一万块钱,让我们把老屋修砌一下,在外工作的几兄弟今年清明节回来,给父亲的坟立碑,二哥还特别关注,这次回来要把母亲接到城里治疗,我把这个消息告诉母亲时候,她赶紧叫我给二哥回话,说自己的病已经见好,不劳大家挂记,告诉二哥清明节回来一定要接几个亲房吃个饭,顺便把队里的合同签了,大家都等着种天麻发财!

春天到了,农事催人,田里、地里,都要下种。母亲虽然不能够从事体力劳动,但是,她有时候柱着拐棍到地里亲自指导我们,农事的经验靠的是积累,

母亲在乡里劳动了一辈子,她离不开土地。二哥他们在二年前就决定,让我和母亲搬到城里住,但是母亲坚持要在农村,而且要求二哥他们给村子里的人谋一些致富的路子,这就是我的母亲,我们精神上的春天,母亲经常说,城里有城里的好,但是城里离不开农村,这几年,城里人不是天天往乡里跑,吃乡里的东西,住乡里的房子,这二年在母亲的操持下,在农闲的时候,我办了一个农家乐,城的表妹帮忙打理,生意还不错。

我们拥有春天,母亲便是我们的春天。

描写春天的散文或短篇小说2

描写春天的散文:这就是春天了

黄白的太阳懒懒地从云里踱出来,把天空涂得一片淡青、一抹微红、一块烟紫,太阳本是出色的画师,却因为冬睡初醒,长梦未断,就这样敷衍着。远天如雾,天尽头,谁家屋顶上撑着榆的树冠,精雕细刻着春之天幕的花边,又象是人间久久不落的烟花。

白杨从青白光滑的'树干上伸出枝枝节节,冲着高天舒展腰身,极力向太阳邀宠。阳光一洒,满树就鼓胀了欲放的芽苞,是未吐未摇的毛毛虫。褐色闪光的毛毛虫来不得,它一来,春天没法不来。

喜鹊站在最高的枝尖,随风轻轻地摇。树下的孩子们仰头望着青天映衬下的杨枝喜鹊,眼睛那么亮,笑脸那么甜。喜鹊又张开黑白的羽翼飞过杨落到附近的果园里。孩子们便在小路上奔跑起来,唱着他们新学来的儿歌儿。

走在街上,自行车轧过微湿的公路,前日一场春雪,美丽了小城,湿润了久旱的大地。风再冷,也是春风。早是雨水时节了,自信走出了凛冽,再往前,是一路的阳光明媚和风细雨。街上的行人乱穿衣,怕冷的仍旧裹在棉服里恋着冬天,时尚的早已轻装薄履裙摆飞扬了。五颜六色的衣衫流动在大街小巷,在春水之前,涌动着快乐的乐章。

路边的梧桐、碧桃,黄杨、女贞都沉在冬梦里,等着春姑娘来唤醒。春姑娘不敲春雷,怯怯地遮着如花的容颜,躲在冷风之后,不肯向这里迈步。小草象毛毛虫一样的性急,憋着脸也要把地皮拱起,透出一点点缝隙,向外张望。

春在哪里?看不到它,听不到它,只是依照惯例感受到了它。

给我一种心情,与往年一样,与我们携手走在柳荫下一样,与我们站在广场上你递过来小蜜桔一样,与那日你转回车来跟我说那七个字一样,那么,我就会相信,春天来了。

你笑了,笑我傻。

为我倒一杯水,说了一句话,我想,这就是春天了,那么暖。

I. 【短篇小说】哈利路亚

爸爸生意做得不错,两年前把我们八十平米的普通住宅换成了城郊一栋两百平米的精致别墅。

蓝天白云映衬下,花草香气扑鼻中,搬家那天,我坐在妈妈怀里把头探出副驾驶的车窗,春风扑面而来,暖暖地又掠过脸庞,小喜鹊啊,小燕子啊时不时地从头顶飞过,空气里都是幸福的味道。

妈妈最喜欢新家自带的小花园,当中竖着一把墨绿色的遮阳伞和两个躺椅。慵懒的午后,她品着咖啡笑着看我在草地上撒欢儿打滚儿。

是滴,撒欢儿打滚儿。跟其他傲娇冷峻的哈士奇不太一样,我天生好动活泼开朗,没经历过家道中落,一路被娇生惯养着长成52厘米大高个儿。

开篇就用你们人类习惯的方式来煽情也不是我故意的,只因这两年的确发生了太多故事,刻骨难忘,不免感慨。好了,男儿有泪不轻弹,不然会被叫娘炮。一切当下看来的磨练与成长,以致我一生三观的重塑和灵魂的洗礼都源于那一次,不幸的走失。

妈妈和闺蜜们的聚会都会尽量带上我,由于我不能出入餐馆和咖啡厅之类的地方,阿姨们就常常迁就我妈选些风景不错的户外场地,雨天的时候就都聚到我家喝茶。

妈妈说三十五岁之前有我和爸爸就够了,三十五岁之后再做给家里增添编制的打算,我摇着尾巴仰着头,撒娇享受她三十五岁以前泛滥的母爱。

没心没肺的,不管是人还是狗,大都脸皮够厚,不拘小节,我就属这类。只有一个瞬间,我会不好意思到妄自菲薄,那就是妈妈唤我名字的时候。

“哈利路亚,亲爱的,你又跑哪儿去了?哈!利!路!亚!”

尽管我知道必须有个洋气的名字才配得上自己作为纯种哈士奇的高贵血统,但当我看着沙发上不吃不喝一整天的妈妈绞尽脑汁给我起了这么个名字以后,我就知道自己没落得一个知识分子家庭。

我只是觉得这名字又长又拗口,别的狗狗的名字大都是两个字儿,还多半是叠字,我的却这么难听。得,狗不嫌母没文化,嘘......

一天傍晚,妈妈开车带我到市区的商店买狗粮,她精心挑选着牌子,我四处溜达望风景。正值黄昏,窗外的一切都像是镀上了一层薄薄的金色,闪烁着温暖的光晕。

脚步匆匆的行人里,一个妈妈牵着一个五六岁样子的小男孩儿,男孩儿手里攥着根带两个圈圈的东西,他一呼气,就有一大波大大小小的泡泡咕噜咕噜飞出来,夕阳的映衬让那些透明的泡泡变得更加晶莹剔透,好看极了。

我追着泡泡走出店里,一路跟在小男孩儿的身后看着那些泡泡飞上飞下,倏地破掉,然后再有一波新的泡泡飞出来......

四周慢慢安静下来,我才发现自己竟跟着这对母子七拐八拐地来到了一个小区门口。拱形的大门为何这般眼熟?我深吸口气左嗅嗅右闻闻,又前后打量着周围的一切,呀,这不是我们家之前住过的那个小区吗?

故地重游般的感觉,我从大门口转悠到小区里的小树林,从安装锻炼器械的小场地晃悠到自家的单元门口......

爸爸妈妈把刚出生的我从朋友家里接来的时候,他们已经在这里住了很长时间,后来,他们常常在晚饭后牵着我到小树林里散步,跟熟识的老邻居打招呼,睡觉前给我洗个舒服的热水澡,然后看着我钻进自己的小窝几秒钟后就打呼睡着......

路灯刷地亮了起来,我才从回忆里惊醒,天怎么都这么黑啦?我回了回神,突然想起自己是跟着那对母子晃到这里的,妈妈还在商店给我选狗粮呢。想到这里,我拔腿就跑,冲着来时的路奔去。

可是,商店已经关门了,大街上的行人也变得寥寥无几。

我蹲在商店门口慌了起来,妈妈在哪儿啊?她一定是急坏了吧,可是她会去哪里找我呢?还是找不到我,自己回家了呀?妈妈是开车带我出来的,这里离我郊外的新家怎么也有几十公里吧,我要怎么回去啊?

我蹲坐在地上呜呜地哭了起来,娘炮就娘炮吧,我想回家啊。不知道哭了多久,我突然感觉浑身发冷。不行,就这么坐在这里吹一个晚上的风,我怕是会被冻死吧。我慢慢地离开了商店,沿着大马路落魄地走着。

也不知道走了多久,我拐进一条小巷,总算是有个避风的地方,我累坏了,不一会儿就睡着了。

恍惚间,我感觉有东西在一下一下地踢我,我睁开迷离的眼睛,四五条狗子正站在我面前。我猛地坐起身来问:“你们要干什么?”

站在最中间的那条,看不出是什么品种,但是左脸上有条五厘米长的刀疤,“兄弟,你占我们的地盘了!”

“你们的地盘?”我心想,若不是跟妈妈走散了,谁稀罕露宿街头还睡在垃圾车旁边。没等我缓过神,旁边一只小黑狗提起前爪在我后脑勺重重地抡了一圈儿。“对啊,就是我们的地盘,你快滚开!”

我再没见过世面也知道狗多力量大的道理,不敢造次,乖乖地躲到了小巷的另一边。一夜,就这么凄惨点背阴冷心凉地过来了。

再次睁开双眼,太阳已当空照,正盘算着怎么找妈妈怎么回家的时候,远处的那群家伙又向我走了过来。

“你们还想怎样啊?”刀疤狗的大刀疤在阳光下更明显了。他不知道从哪儿掏出半个脏馒头甩给我,“吃吧。”

“这么脏......怎么吃啊?”

“你还挑三拣四的,不吃算了!”又是那条贱贱的小黑狗,又照我脑袋狠狠地抡了一圈儿。要不是你老大在,就你这黑熊样的也敢对我动手,我怒视着他。

“看你这文质彬彬的也不像野狗啊,怎么,离家出走啊?还是看上了哪条小女生狗,私奔出来的?”

刀疤老大倒像是条通情达理的好狗,我把跟妈妈走散的事情一五一十地告诉了他。“哟,那可远了。连我都没跑过那么远......”听我报完了家里的地址后,他的回答让我很绝望。

“可是我一定要找到家啊,我一定得找到妈妈,呜呜......”

“娘炮!”小黑狗冲我翻了个白眼儿。

老大沉思片刻,给我两个选择,一是自己跟着他们混,大家一起一边流浪一边往我家的方向走,不过那边人烟稀少,吃的少,他们不可能为了帮我找家而一路饿肚子,所以就什么时候找到什么时候算;再一个选择就是就此话别,他送我两个脏馒头作为盘缠,我自己一路找回家。

我谢过大哥,毫不犹豫地选了第二个。脏馒头也一并谢过了,没要。

太阳越升越高,天儿也热了起来,已经一天一夜没吃过东西了,我真是半点力气都没有了。我想想自己富足的前半生哪受过这样的苦啊,好吃的自然不用说了,就是路,也从来都是以车代步没走过这么远啊。我坐在路边揉着自己快要被磨破的爪子,想死的心都有了。

身边呼啸着跑过一群黑压压的东西,停在前方两米处。我抬头,又是那群野狗。“小兄弟,以你这样的速度,只怕还没找到家,你就要饿死在路上了。”

我心里默念,脏馒头脏馒头脏馒头脏馒头......

他们呼呼啦啦又向前跑去。“等等!”我使出浑身力气叫住了老大。

就这样,我加入了流浪狗的队伍。老大说,“这是小黑,那是大黄,那是奇奇,最后那个叫福宝,他们都叫我疤疤,你叫啥?”我心想着,当老大就是好啊,名字上都能占便宜,同时又想起了自己的爸爸妈妈。

我有些不好意思,低头说:“我叫......哈利路亚......”

哈哈哈哈,狗群里沸腾着不约而同的笑声,老大收敛起微笑,一本正经地对我说:“这名儿太长了,不好称呼,以后你就叫‘哈哈’吧。”

哈哈?哈哈......我觉得自己就像是个笑话。

若不是不得不亲自加入流浪狗的队伍,我以为世界上全是幸福,全是好吃的食物,全是暖暖的被窝,全是坐在豪车里兜风,全是爸爸妈妈无尽的宠爱。

可是,此一时彼一时,我不得不学会快跑,不得不咽下比脏馒头还要脏百倍的垃圾当食物,不得不在又湿又冷的街头捱过一个又一个无眠的夜晚,不得不没了时间矫情和思念。

疤疤教我分辨垃圾里的上等品,小黑对我渐渐没了敌意,大黄在奔跑的时候总会从后面顶我一把,帮我加速,奇奇和福宝也都是各自加入不久的小流浪狗,长得比我还小,就负责站岗放哨。

大家因为不同的原因而不得不选择流浪,各有各的辛酸,也曾各有各的幸福。

疤疤懂的最多,阅历最丰富,几次走在生死边缘,曾经被狗贩子砍过三刀,最后还是逃了出来。

福宝是条白毛小狗,样子可爱,很多日子没洗过澡了,早已不再白白净净,小短毛黏在一起,脸上也一直脏兮兮的。疤疤说福宝也跟我一样,曾经在富庶主人家里,后来得了病,主人懒得治他,瞬间就换了新宠,把他装到垃圾袋里跟着垃圾扔了出来,他们是翻垃圾找食物的时候发现的他,没想到竟也没死。

我唏嘘不已,除了更想爸爸妈妈以外,对这群相识不久的兄弟更生出无限的同情和怜惜。

有一天,我们路过一座小楼的后面,疤疤说,那是教堂,很多人在里面念诗祈祷,寻找安慰和寄托。

我听着里面乌泱乌泱听不懂的词儿,出了神。不知是什么原因,众人一起高呼“哈利路亚!”我吓了一大跳,拔腿就跑,很久没听过有人直呼我的大名了,还是这么多人一起喊,到底什么情况?

疤疤他们很少去正街,疤疤说那里人多危险,搞不好还会碰上狗贩子,然后被卖给饭店做成狗肉给人们吃。我们听得毛骨悚然,所以都乖乖跟在他身后,他说去哪儿我们就去哪儿。

有天奇奇跑上前去在疤疤面前支支吾吾,她是我们里面的唯一小女生狗,向来也话少腼腆,大家当她小妹妹一样对待。

“疤疤,咱们能不能......去青年路的那家宠物商店门口转转?就隔着窗户看一会儿就好,我知道那里有卖一件带花边儿的小衣服特别好看,我就想再看一眼......可以吗?”

疤疤犹豫片刻,他在担心大家的安危。小黑上前说:“老大,奇奇想要看一下我们就陪她去看看吧,我们这么多狗帮着把风,不会有意外的。”

“那好吧。”一群流浪狗唱着歌向青年路奔去。

商店里面热热闹闹,有带着宠物来买罐头的主人,也有独自来买宠物用品的年轻人,这些画面不禁让我想起了那个走失的傍晚,妈妈带我到类似一家商店买狗粮的傍晚。

我坐着妈妈的奥迪来到这繁华的市区,却再也没能蹭上那辆开回家的车,眼泪又不由自主地流了下来。

小黑正陪着奇奇趴在窗边望向墙角挂着的那件花边衣服,没空骂我娘炮,我就更加肆无忌惮地哭出声来,思念像一把尖刀剜着我的五脏六腑。

“不好,快跑,狗贩子来了!”大黄一个趔趄,随着疤疤紧张的叫喊从台阶上滚了下去。

小黑拉上奇奇,身后的福宝也像离弦的箭一样跟在后面撒腿就跑。我还没有弄清楚什么状况,甚至没有来得及擦干流到一半的眼泪,就一起跟着跑了起来。

或许是伤心过度,哭瘫了身子,或许是自从走失以后就一直营养不良,也或许是少了大黄在背后顶我一把,帮我加速,我跑了几步就掉了队。疤疤喊着“哈哈快点”的声音越来越远,背后两个中年男人的对话却越来越近。

“老大,快看,还有哈士奇呢!流浪狗里竟然还有哈士奇!”

“快,抓住它,抓住它!”

我被装在笼子里,抬上了一辆卡车的货箱。那两个男人在我的笼子上罩了一块黑布,我躲在里面不敢出声。

我想起了疤疤说过的被卖到饭店里做成狗肉的故事,想起了他从狗贩子手里逃生的故事,不禁吓得后背的狗毛都竖了起来。

我还有些错愕,不敢相信这是真的。就在十分钟以前,我还跟那群朋友蹲在宠物商店的窗外思念亲人呢,大黄就在我身后,小黑和奇奇就在我旁边啊,今天早上我们还一起翻垃圾找食物呢,怎么现在就剩下了我自己,疤疤你们在哪里,我好害怕啊......

车停的时候,一个男的爬上车厢把笼子上的黑布掀开,阳光刺的我睁不开双眼,眯缝着眼睛,我看见了一个空旷的大院子,破破烂烂的,五六个脏兮兮的小孩儿在院子里打闹。

我被抬下车来有机会仔细看他们时,才发现每一个都有些残疾,但大都是身体溃烂的那种。我想起了疤疤说过还有一种人叫“人贩子”,是专门卖小孩儿不卖狗的,也有的把小孩儿抓了去打成残疾,然后让他们上街要钱。

我深知自己已经死到临头了,从现在到狗肉馆的倒数时间就是我最后的生命了,没什么值得挣扎的,只是,让我死个痛快就行,别像这些小孩儿一样。

那两个男的,一个高个子,一个大胡子,却并没有急着把我拉到狗肉馆。他们进了旁边的一间小平房,二十分钟后嚼着饭走出来。大胡子打开我笼子上面的锁头,一个手势让我出来。小孩儿们吓得都退后了三步。

他转身对那些小孩儿说:“你们都给我乖乖听话,乖乖要钱,谁要不来钱,晚上就拿它伺候!”说完拍我一下让我大叫两声。我应付着“汪汪”两下,那在狗语里的意思是“去你二大爷的”,只是他听不懂。

高个子把他们中午吃剩的饭混到一起拿来喂我,过惯了流浪狗的日子,我早都忘了名牌狗粮是什么味道,吧唧吧唧吃了下去。

天黑了,俩男的领着那些孩子回来,简单而粗糙的晚饭过后,所有小孩儿站成一排,上交今天的收入。我下午又被锁进铁笼子里,这会儿又被高个子扯出来站在小孩儿们的对面。

“数你看着最他妈的可怜,今天就挣来这么点儿!”大胡子揪着一个小女孩儿的耳朵,对她咆哮着。

她的手脚上全是淤青,衣服自然破破烂烂,乱蓬蓬的头发下面藏着的右眼只剩下一点点的黑眼球,眼睛也无法完全睁开,而那只左眼,却噙满了泪水。

“拿我的话当耳边风是吧,今天就让你们看看我的厉害,看你们明天谁还跟她学!虎子,过来!”他指着我说。

啊?我又改名叫虎子了?

我哪还有闲心跟他掰扯名字的事情啊,我蹑手蹑脚地走到大胡子身边,不知道他究竟想起什么幺蛾子。“去,给我咬她!”

我站在原地不动,以为自己听错了。“快去,咬她!”他又重复了一遍。

这个丧尽天良的家伙,我扭过头来,冲着他不停地“汪汪”,真恨不得此时能从天而降个翻译来替我告诉他“去你二大爷的!”

大胡子的手里不知道什么时候多了条鞭子,朝着我后背狠狠地抽了下去,疼痛感瞬间产生,我本能地嚎叫起来,长这么大,我还没咬过人呢,看来你是第一个了!

我冲着大胡子扑去,没成想高个子在后面不知道拿了什么铁器,重重地拍在了我的脑门上......

再次醒来的时候,院子里又回归了安静。透过笼子的一根根铁条,我看见了一轮被分割的明月悬挂在深蓝色的夜空。背部的疼痛渐渐清晰起来,不知道有没有在流血啊。

一个小小的身影在门口出现,然后噔噔噔地向我跑来,是那个晚上被骂的小女孩儿。她从上衣口袋里摸出一根弯弯曲曲的铁丝,一边回头,一边替我打开笼子上的小锁。我配合着屏住呼吸,看她额头上渐渐冒出了汗珠。

啪,锁开了。小女孩儿继续轻声轻脚地打开笼子牵我出来,又把小锁原封不动地锁在了笼子上。她抚摸着我没有受伤的地方,说:“狗狗快跑吧!”

我一动不动,低头咬住她的裤脚。她心领神会:“哥哥还在这,他的腿被打残了,我不能丢下他一个人在这。”然后又轻轻地跑回了房间。

这一次,我没有哭,我望着小女孩儿离去的背影,咬紧牙关,然后转过头,拼命地跑拼命地跑,夜风在耳边沙沙地响,大地上只留下一抹淡淡的月色,却足以照亮前方,让我脚下生风,我发觉自己也可以跑得像疤疤一样快了,也可以不那么轻易地流泪了,还是眼泪没等彻底流下就已经被风吹干?

跑了一夜,也不知跑到了哪里,面前有汪清水,我俯着身子喝了个饱,然后躺在河水边沉沉地睡了过去。

周围乱糟糟的声音把我吵醒,我环顾四周,对面的大桥上站满了围观的行人,中间的高处站着一个姑娘,哎呦妈呀,好像是要跳河呢。

我揉揉眼睛打算看看形势,那姑娘不知道最后对大伙说了句什么就扑通跳河里了。众人惊慌地围上栏杆,指着河里大呼小叫。

情急之下,我也扑通一下跳进河里,向着姑娘游去。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驮着姑娘上了岸,不知道她是真不会游泳,还是呛水过多,反正上岸时晕死晕死的。

我抖了抖身上的水,狗毛好歹散开一点,水花溅在了一个看热闹的大叔身上。他突然对大伙儿说:“你们看,多亏了这条小狗呢,姑娘才能得救!还是条哈士奇呢,哈士奇还能救人呢,多感人啊!”众人的目光跟着全都转移到了我的身上,还都伸出手来摸我的脑门。

一天后,一篇《哈士奇勇救落水姑娘,真英雄感动围观群众》的报道在网上流传,我被那个落水的姑娘带回了家里,她说自己不是真想跳河,就是想试试男朋友的真心,没成想脚底一滑就跌下去了,她男朋友当时就站在围观群众里,咋呼半天却没敢跳下去救她,还不如一条狗狗。

这是她给闺蜜打电话诉说实情的时候被我听到的。姑娘给我起了个新名字叫“恩公”,还到超市里买了最贵的狗粮给我。

我不想成为英雄,更没想过当什么宠物明星。可是很多媒体都以为这姑娘就是我原本的主人,吵着要给我们做专访,问问她是怎么训练我的。我耷拉着舌头不屑这些,需要配合的时候就“汪汪”两下,意思估计你们也懂的。

一期访谈节目就录了三个多小时,录完的时候外面竟下起了大雨。姑娘牵着我站在演播厅的门口等出租车,我想起了从前的雨天,妈妈和闺蜜们聚在一起喝茶时的情景。

“哈!利!路!亚!”陌生又熟悉的声音从远处传来,呵呵,怎么,这附近也有教堂么。

“哈利路亚,亲爱的,哈!利!路!亚!”

我扭过头去,看见了站在雨里的,是妈妈。

J. 短篇小说‖囚牢6

距离上次共饮,已经过去了两月,潮湿的昌城总算过去,金色开始爬上树梢,给昌城带来秋天的干爽。

大大的落地窗前,江樾坐在躺椅上,身上披着件白色的针织衫外套。手里拿着书。

吕逸阳走到楼上,静静地看着坐在窗边看书的江樾,下午四五点的阳光,柔和了很多,并不刺眼,披在江樾身上,卷曲柔和的发丝都在发着光。

她看着书,神情比往日认真,少了些许漫不经心,眉头舒展着,眼眶却是有些泛红,忽地,眼泪滑落出来,可她竟又笑了出来,还带着泪。笑是笑了,可是气氛却还是浓浓的悲伤,未见改变。

吕逸阳拿着纸巾和可乐走上前去,问道:“在看什么?”

“漫画,有个人死了,但是是自己想死的,死亡对她而言是解脱。”江樾接过纸巾,擦了擦眼泪,又接过可乐,打开喝了一口。

“下课了?今天怎么这么快?”江樾问。

“秦老师家里有事,先回去了。”吕逸阳站在江樾旁边,看着远方的风景。

“要来试试弹钢琴吗?我教你。”之前吕逸阳看到过江樾看着钢琴,有些渴望的模样,虽然她的情绪收敛得很好。

“行。”江樾起身,将外套放置在一旁的沙发上,和吕逸阳去了一楼的钢琴房。

江樾和吕逸阳一同坐在椅子上,吕逸阳的手指在黑白琴键上移动,钢琴发出悦耳的声音。

江樾静看着,对应着乐谱看着他每一个移动的位置。

吕逸阳演示了一遍以后,就一步步地细细地教着江樾,可是江樾弹出的乐声始终是断断续续的。

吕逸阳教了一会儿还是不见好,他偷瞥江樾专注而认真的模样,午后的阳光透过窗户照进屋内,江樾的鼻尖点缀着暖黄的光,恬淡温和的模样。忽然,他起了个坏心思,于是他用手将江樾环在怀里,然后将两只手放在江樾的手上,带动着她弹琴。

江樾身体一下变得僵硬,嘴唇轻抿了下又放开,吕逸阳感受着怀里僵硬的身躯,看着仍在强装镇静的人,轻轻地勾了下嘴角,她果然不喜欢别人靠她太近。

每次江樾给他指导,都尽可能地不跟他有肢体接触,看着是温柔亲人的模样,实则在心里拒人于千里之外。日常虽然是小阳小阳地叫着,他也叫着她姐姐,可并不像姐弟般亲昵。

但是他也还是愿意跟江樾说一些不愿跟别人说的事,她的温柔不是假的,的确能抚慰他,他知道了江樾是安泽宇的学生,这件事,江樾并没有瞒他。

他不想继续跟吕徽闹了,十年了,有些事情,只能让它过去,妈妈大约也不想他继续这般自我折磨,他想借着这个台阶下去。

江樾克制自己的不适,一曲弹完,她便轻轻推开了吕逸阳的手站了起来。“好了,乐器大约是与我无缘了,饿了吧,我去弄点吃的。”

吕逸阳看着离开的某人,虽然步伐很镇定,但他还是品出了些落荒而逃的味道,他轻声笑笑,然后弹了首欢快的曲子。

轻快的乐曲从琴房中溢出,江樾虽然不知道吕逸阳弹的是什么乐曲,但也感受到了曲意中的愉悦。

江樾在心里感叹,小恶魔虽然已经乖巧了很多,但他到底是个小恶魔,偶尔还是会耍坏,这几月她已经有了不少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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