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篇小说公司的阴谋
Ⅰ 德勒兹:“短篇小说”与“故事”的区别
作为文学的一种类型, 短篇小说 (novella)的本质不难界定:当所有的一切都围绕着“发生了什么?到底已经发生了什么?”这样的问题被组织起来之时,短篇小说就出现了。
故事 (conte,英语对应词为“tale”)是短篇小说的反面,因为它让读者被一个完全不同的问题压得喘不过气:“将会发生什么?”总有某些事将会发生,将会到来。
至于 小说 (roman,英语对应词为“novel”),虽然在其中也总是发生着什么,但小说将短篇小说和故事的要素整合于其持续的活生生的当下的流变(绵延)之中。
从这个方面看,侦探小说是一种尤为混合的类型,因为,最常见的就是,某发生的事件属于一种谋杀或盗窃的类别,然而,到底发生了什么,这仍然有待于在当下被发现,而此种当下要由典型的侦探来确定。不过,当人们试图将上述文类的差异还原为时间的三个维度(标准注:即过去、现在和未来)之时,就犯了错误。某事件已经发生,某事件即将发生,它们所指称的过去是如此切近,所指称的未来也相去不远,以至于它们与当下(present)自身的持存(rétention) 和预存 (protention) 联结为一体(胡塞尔会这样说)。不过,下面这种区分还是有效的,这是因为,激活当下的不同运动与当下自身是同时进行的:一种运动与当下一起运动( 小说,novel ),另一种运动则在当下一成为当下之时就已经将它抛进过去( 短篇小说,novella ),还有一种运动则同时将当下带向未来( 故事,tale )。
我们幸运地发现了这样一个写作素材 ,一个故事作家和一位短篇小说家都曾对其进行过加工处理:一对恋人,其中一个人突然在另一个人的房间之中死去。在莫泊桑的故事《阴谋》("Une ruse",英译为"An Artifice")之中,所有的一切都围绕着这些问题展开:“将会发生什么?幸存者将如何从这个局面中脱身?那个作为救星的第三方——在这个故事之中是一位医生——又将会怎么想这件事?” 而在巴尔贝·多尔维利(Barbey d’Aurevilly) 的短篇小说《深红色的窗帘》("Le Rideau Cramoisi",英译为"The Crimson Curtain")中,所有的一切则围绕着这个问题:“某事件已经发生,但到底是什么事件?” 这不仅仅是因为人们并未真正了解那个冰冷的少妇的死因,而且,还因为人们将决不会明白为何她会委身于一个小官吏 ,更不会知道那个作为救星的第三方 ——在这里是一个陆军上校——是怎样随即对局面进行处理的。不要以为把这些问题都当作开放结尾处理会让事情变得容易一些:因为某件我们将永远不可能了然的事情已经在那儿发生了,甚或是几件事情接连发生,这情形要求我们对细节和详情进行细致入微的了解;上述情形提出的要求并不比相反情形对我们的要求少,只不过在相反的情形中,作者不得不预先创造出那些需要被我们了解的事情的细节。你要么决不会知道刚刚发生了什么,要么总是能知道接下来将会发生什么:这就是读者被短篇小说和故事压得喘不过气来的两种情形,但它们也同样是活生生的当下(present)在每一个瞬间被分割开来的两种方式。
在短篇小说中,我们并不期待有什么事即将发生,而是期望着刚刚曾发生过什么事。短篇小说总是最后一部,而故事则总是第一个。故事作者的“在场”与短篇小说家的“在场”是完全不同的(同样,也与小说家的在场不同)。因此,不要过于依赖于时间的维度:短篇小说与一种对于过去的记忆或一种反思的行动之间的关联是如此之微弱,以至于它反倒是运用着一种根本性的遗忘。它展开于“已经发生的事件”的要素之中,因为它将我们置于与一个未知者或难以感知者的关联之中 (话说回来,这并非是因为它谈及一个过去,但却不可能令我们认识这个过去)。甚至有可能不曾发生任何事件,但正是这种“无事性”(rien) 令我们问道:“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以至于我忘记了刚刚放钥匙的地方,或者我记不得是否寄过这封信……我大脑之中的哪一根小血管发生了破裂?是何种‘无事’导致了某事已经发生? ”
短篇小说 从根本上说与一个秘密相关联(不是与有待发现的某种秘密的内容或对象相关联,而是与仍然难以参透的秘密的形式相关联),而 故事 则与发现相关联(是发现的形式,而与能被发现的事物无关)。同样, 短篇小说 还演示着身体和精神的姿态(postures)——它们就像是折叠或包裹,而 故事 则调动着态度(attitudes)或位置(positions)——它们就像是展现与展开(无论怎样出人意料)。我们在巴尔贝那里清楚看到了他对于身体姿态的兴趣,也即,对于那些身体状态的兴趣:当某事件刚刚发生之时,身体呈现出惊异的样态。在《恶魔》的前言之中, 巴尔贝甚至指出,存在着一种恶魔般的身体姿态,一种性感,一种对于这些样态的色情的、淫秽的描绘,所有这些都有别于那些同样、同时标志着身体的态度和位置的性感和描绘。姿态(postures)就像是一种被颠倒过来的悬念(suspens)。因此,问题不在于说短篇小说指向某个过去,故事指向某个未来,而应该说,短篇小说在当下自身之中指向着已经发生的事件的形式维度,即使这个事件是“无事”或始终保持未知的状态。同样,我们不再试图在短篇小说—故事的差异与一些范畴(比如奇幻、传奇)之间建立起严格对应的关系:这将是另一个问题,没有理由认为这两个问题之间存在着重叠和交叉。短篇小说之环节就是:发生了什么(模态或表达),秘密(形式),身体姿态(内容)。
以菲茨杰拉德为例(注:就是写出《了不起的盖茨比》的那个菲兹杰拉德)。
他是一位天才的故事写手和短篇小说家。然而,每当他发出如下自问之时,他就是短篇小说家:“到底曾发生了什么事才使得事情到了这步田地?”他是唯一一个有能力将这个问题引向如此强度的人——他的这一选择和记忆、反思、衰老或疲惫无关,尽管我们知道,(比起短篇小说)故事更擅长处理童年、行动或生命冲动这类主题。当然,不可否认,只有在菲茨杰拉德自己精力衰竭、疲惫不堪、深陷疾病之中时,他才会向自己提出短篇小说的问题。然而,这里面不存在必然的关联:他向自己提出这个问题也同样可能是因为活力,因为爱。即使是在绝望的情形之中,也仍然如此。毋宁说,应该将此视作一个知觉的问题:你进入一个房间之中,感知到某事物已经在那里了,就仿佛它刚刚发生,即便这个事物尚未形成。或者,你知道某事物正处于形成的过程之中,但却已经是最后一次了,它已经终结。你听到一句“我爱你”,你知道这是最后一次听到了。知觉的符号学。上帝,到底已经发生了什么?虽然一切事物都是、并始终是难以感知的。而且,为了使一切事物都是、并将永远是难以感知的,到底已经发生了什么? ✎
Ⅱ 如何以"我发现了公司里的一个惊天大秘密"开头写一篇阴谋论小说
我发现了公司里的一个惊天大秘密…
薛向被重新抬上床的这会儿,距离刘目中离开,已经过去了约摸半小时了,时下已是凌晨三四点,大冬天的,又冷又乏,按说正是最好睡觉的时候,可偏生刘书记没这好命,被人硬催起来,立在这寒冷的夜里。
却说刘目中自从薛向房间离开后,就一直在走廊里晃荡,也不知道他是在散步驱寒,还是在巡视值夜的公安,反正刘书记是死活不愿往丁龙和张立君的病房去。
毕竟他刘某人有过连同这二人一道收拾薛老三的前科,他生怕这二位就此生出些别的想法,拉他自己下水。但刘目中知道这塘水太深太浑,是无论如何不愿掺和下去的。
情节性
小说主要是通过故事情节来展现人物性格、表现中心的。故事来源于生活,但它通过整理、提炼和安排,就比现实生活中发生的真实实例更加集中,更加完整,更具有代表性。
环境性
小说的环境描写和人物的塑造与中心思想有极其重要的关系。在环境描写中,社会环境是重点,它揭示了种种复杂的社会关系,如人物的身份、地位、成长的历史背景等等。自然环境包括人物活动的地点、时间、季节、气候、景物以及场景等等,用来表现人物的身份、地位。自然环境描写对表达人物的心情、渲染环境气氛都有不少的作用。
发展性
魏晋南北朝,文人的笔记小说,是中国古代小说的雏形;唐代传奇的出现,尤其是三大爱情传奇,标志着古典小说的正式形成;宋元两代,随着商品经济和市井文化的发展,出现了话本小说,为小说的成熟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明清小说是中国古代小说发展的高峰,当时是没有可超越者,四大名著皆发于此。
Ⅲ 如何“发现了了公司里的一个惊天大秘密"开头写一篇阴谋论小说
小说如下:
我发现了公司里的一个惊天大秘密……
原来公司不限制上厕所的时间!所以理论上我可以带薪拉屎!
于是每天都憋着在家不拉,到公司去拉,
半年后,公司根据我和同事们的反馈更新了产品,取得了好评
对了,我们公司是设计制造马桶的。
写好故事的关键点
一、如何写好大纲,让故事一目了然
一篇小说少则数十万字,多则数百万字,如何让一部鸿篇巨制不会变成长篇累牍?这就涉及到宏观把控能力,尤其是对初学者,小说更像一个模糊的局部概念,脑海里跳出来的往往是一个或数个创意场景,一旦将这些场景写完,就算搜肠刮肚也难以为继。
因此要从结构上完善小说的构造,将小说的开端、发展、高潮、结尾提前构思好,大纲犹如一条鱼骨,把故事的来龙去脉理顺了,故事的转折点就会设置的恰到好处,剩下的部分自然就是鱼肉的填充,整部作品就有很强的一致性和连贯性。
二、如何讲好故事,让读者随之起伏
很多作者容易把生活中繁琐的对话写进小说里,让小说变得拖沓不前、絮絮叨叨。
赫姆利先生说过:“秩序是生活和小说二者的根本区别。真正的生活,总是混乱的。小说则有结构、秩序和加工。”
小说素材可以取之生活,但必须经过加工和提炼,使之高于生活。
在你写好故事情节,塑造人物,设计矛盾冲突时,还可以展开主题阅读,对同类型作品进行广泛阅读,从而做到似而不同,令人耳目一新。
三、如何修改小说,让作品活色生香
很多作者写到一半,回头一看,发现这个不合理,那点牵强附会,于是不断自我批评,结果还没完成,就把自己否定了。
几乎所有名著都是不断修改出来的,《红楼梦》是“批阅十载,增删五次”,《人生海海》的作者麦加写了11年被退稿17次,修改是常态,但这是基于作品完成的基础之上,不断修改而来的。
修改的唯一标准是:对故事情节不能起到正向推动作用的字、词、句、段落都应该将其删除。
Ⅳ 寻找一本小说 内容大概是: 女主在一间公司上班 遇到总裁 总裁对她很熟 但她不认识 之后在大街上遇到
不理会,防止“色狼”
Ⅳ 求推荐好看的短篇小说,谢谢!
[穿越历史]《1908远东狂人》作者:丹丘(军事、政治、斗争、总统、1V1、基本顺遂、适度金手指、轻松有趣不热血爽文)【9.2M】
文案:
他回到了清朝末年,以一己之力扭转历史的乾坤,写下一段“远东狂人”的传奇……
[穿越历史]《重生寡头1991》作者:懵懂的猪(商战、势力斗争、种马、掌控俄国远东、奋斗、波折)【6.1M】
文案:
一声枪响,将一名经济诈骗犯带回到了1991年的黑龙江,转生在了一个越境倒爷的身上,同样是这一声枪响,为遭逢巨变、经济全面崩溃的俄罗斯,带来了一位叱咤风云的巨富寡头。
[穿越历史]《重生于康熙末年》作者:雁九(童穿、清水种田、1V1、世家公子、适度金手指)【11.1M】
文案:
一梦醒来,面对三百年前的江宁织造曹府。
康熙渐老,大变将生;九龙张目,蓄势待起。
不知几家繁华似锦,几家大厦将倾,江南曹家盛极而衰。
为了亲人,为了自己,重生的曹颙认真地生活着……
稀里糊涂地回到康熙年间,
一不小心竟成了曹雪芹的长辈,
而且极有可能就是他爹。
即便不是他爹,也是他大爷……
[穿越明朝]《奸臣》作者:府天(穿到弘治、辅佐正德、勋爵出身、种马、朝争、运筹帷幄)【4.7M】
文案:
一次荒谬的失足,好容易报却前仇的徐勋却落入了五百年前的大明中兴盛世。
时值天下升平,金陵妩媚,京城雄浑,歌不尽秦淮声,舞不完淮扬曲,盛世的祥和下,忠良满地走,蚁民不如狗,他这一介孤儿举步维艰,欲求存身且不可得。
既然如此,那他就干脆顺天应命,当个风光的奸臣吧!大明朝满口仁义道德的忠良们,你们的末日到了!
[穿越架空]《随波逐流之一代军师》作者:随波逐流(第一人称医圣传人主角专情睿智多谋、太监少年高手护卫、HE)【2.88M】
文案:
江哲来到大雍开始了新的智慧大战:
他本想逃离大雍安度余生,却落入了雍王的“诚心”之中。
他本想替爱妻报仇后远走,却在调查中发现了更大的阴谋。
他本想按兵不动静观事变,却被心急的敌人逼到生命尽头。
……
于是他深谋远虑,成为雍王的金牌心腹。
于是他鞠躬尽瘁,说服敌手而变成挚友。
然而湖面下涌动着可怕的暗流……
一代军师江哲能否在千钧一发之际化险为夷呢?
[穿越历史]《民国投机者》作者:有时糊涂(身穿、在蒋介石手下、从头虐主憋屈到尾、开过金手指:国共破裂后去国外赚了很多财富、结局一般般)【11.1M】
文案:
在中国出生,在美国长大,嗯,好吧,好吧,就是穿越这样的老套故事。
[穿越历史]《三国之蜀汉我做主》作者:三七开(微YY、种马、金手指:慧眼识英才、穿越刘备嗣子15岁刘封、刘禅出生后逃出城单干、对异族心狠手辣灭族亡种、称帝)【6.5M】
文案:
重生三国。成了阿斗的便宜哥哥刘封。他能眼睁睁的看着阿斗那小子把蜀汉大好江山让给别人吗?
当然是不能。蜀汉大好江山是无数个豪杰一起打下来的,是关羽,张飞,赵云,马超,黄忠,诸葛亮,庞统,法正等一个个耳熟能详,威名赫赫的人物一起造就的辉煌。
岂能拱手让人。
蜀汉的国运,就让我来做主吧。
[穿越历史]《大明王侯》作者:贼眉鼠眼(穿到洪武助太孙建文打败永乐朱棣、秀才出身(替考的)、斗争、种马、爽文、微小白YY、诙谐幽默、与帝王为友)【3.1M】
文案:
入赘商户的女婿没出息吗?穿越者萧凡就是个很明显的反例。
大明洪武二十九年,朱元璋老迈,皇太孙孱弱,燕王蠢蠢欲动。
这一年,萧凡来了。
天下风云因他而涌动。
[穿越历史]《回到明朝当王爷》作者:月关(种马、武官出身、朝争、战争、与正德为友)【6.7M】
文案:
一个速成的九世善人,被阴司判官送到了大明正德年间。自认没有一技之长、又对历史一知半解的史上最无能的穿越者郑大善人,幸好遇上了一个最不象皇帝的皇帝,一个不想当皇帝却不得不当皇帝的朱厚照。国家和个人的命运,就象历史洪流中的一条小船儿,且看他如何把这艘船的舵掌握在自已手中。
===架空历史,穿越之作,请勿对号入座
[穿越历史]《锦衣夜行》作者:月关(种马、暗潮汹涌、身穿洪武、锦衣卫出身情报潜伏方面水平高、助永乐、封国公)【7.5M】
文案:
靖难削藩,迁都修典,征蒙古,下南洋,我无处不在,却无人知道我在。
乾坤入袖,锦衣夜行,低调!低调才是王道。
曲折的生命传承,延续的被动命运,成就了他的崛起和反攻。
看似没有主动权的冒牌货,却扭转了自己生命轨迹的被动局面,让整个相关环境,都展开了新的局面!
风起云涌的夺帝之争,步步为营的削藩改革,永乐大典的光辉时刻,大改迁都的操控乾坤,平内攘外,大小事件,所有的光芒里,都抹不去他的影子、掩盖不住他的足迹!
明初历史,风波不断。那是个动荡将息的年代,却有着一批英雄枭雄搅动历史,将大明朝的统治,推至第一个高潮!
在这样的历史之中,一个来自现代的小人物,如何翻云覆雨,插手如此动荡之中,成就自己的低调辉煌?!
[穿越历史]《明朝伪君子》作者:贼眉鼠眼(穿越为臣,与正德兄弟之情、厂卫、种马、搞笑、强国)【4.2M】
文案:
孝宗皇帝中兴大明,正德小子荒唐浪荡,士子激昂空谈江山,厂卫番尉如虎如狼。
机会与危机并存的年代里,大明盛世的熙攘中,一个名叫秦堪的年轻人,吹皱了一池春水。
当他以风度翩翩的优雅姿态为非作歹时,大明的文臣,武将,太监们心中对“君子”二字的定义终于彻底颠覆了。
[穿越历史]《明末风暴》作者:圣者晨雷(强国、战争、称帝、种马)【4.62M】
文案:
崇祯五年。俞国振拔出了刀:凡阻碍华夏前进者,皆杀无赦!
[穿越历史]《窃明》作者:大爆炸(微YY、明末争霸、战神、剿倭寇、平西南、灭女真、后记称帝了)【2.7M】
文案:
英雄身负朝野海内之望,魔王胸怀席卷六合之志。
战必胜、攻必取,中兴大明,开万世太平——英雄简在两帝之心。
言必行,行必果,名扬天下,收四海之心——魔王且行叵测之谋。
尸骨漫漫铺就帝王路——流不尽的英雄血,杀不完的仇人头。
……
率师伐国,执其君长问罪于前……吾胜而为王,汝败而为贼……
……
醉卧美人膝,醒掌天下权……朕之一生行事,无须向你解释
[穿越历史]《我是秦二世》作者:华夏九洲(知人善用、轻松诙谐、种马、微YY)【3.9M】
文案:
一次莫名的地陷,让他取代秦二世;
人家穿越都是美女大把,奇遇连连,而我却要为活命而担忧;
除赵高,收李斯,救蒙氏兄弟;
平六国遗族复辟,看天下风云;
抵月氏,拒匈奴,荡平高句丽;
天下我有,美人怎能太少。
夺虞姬,抢戚夫人。
吕雉?额,早就跟老刘暖被窝了。
艳后还没出来,找个埃及王后做情人也不错。
泱泱华夏,唯我大秦。
[穿越历史]《武唐攻略》作者:府天(婴穿为武媚娘次子、率性重情、家人和睦、种马)【4.5M】
文案:
贼老天,你居然让我成了武则天的儿子!
呸,攻略我有,何惧武唐!
醉卧疏狂高歌,笑看美人红袖。
一时多少英豪,皆入吾之彀中。
五花马,千金裘,但求章台谋一醉,仗剑遥指蓬莱宫。
[穿越明朝]《大学士》作者:衣山尽(金手指:庞大文学库、智囊进士出身、YY、穿到正德、助嘉靖夺嫡、斗争、种马)【2.9M】
文案:
明朝的那些风花雪月。
古代的那些饮食男女。
四百年前的官场生态。
一个穿越到嘉靖朝的年轻人。
[穿越明朝]《官居一品》作者:三戒大师(朝争、种马、公务员穿越嘉靖朝少年、六首进士出身、前半截爽文、结局共和)【10.7M】
文案:
永乐九年,盛世天下,国大民骄,四海来朝!值此时,问一声,谁不想当大官人!
[穿越明末]《永历大帝》作者:楼主大大(身穿明末被误认为皇帝、争霸、虐日本、种马)【3.5M】
文案:
永历皇帝,江湖人称‘跑得快’。据说跑功十分了得,曾创下从湖南跑到广东,广东跑到广西,广西跑到云南,云南跑入缅甸的记录,但是这一次,因为历史的机缘巧合,他不跑了!
修兵甲、重生产、开贸易、威慑缅甸、扬威南洋、誓师北上、驱除鞑虏、反清复明
[穿越宋朝]《一品江山》作者:三戒大师(童穿到宋仁宗赵祯朝、种马、助赵宗绩(史上非继位者)夺嫡、状元出身名儒)【3.7M】
文案:
庆历五年春,范文正新政改革失败,富弼也跟着被下放,滕子京重修了岳阳楼,欧阳修喝得烂醉如泥,韩相公却依然高帅富,文彦博彻底成精;狄青成了大宋吊丝偶像,拗相公和司马牛才刚刚参加工作,包青天还没资格打坐开封府,苏东坡正在换牙,仁宗皇帝努力造人中……
就像上天的安排,大宋朝乃至华夏民族最杰出的一帮家伙,全都挤在这个年代粉墨登场。这是最华丽璀璨、最开明自由的年代,空气都令人迷醉。
但还有一个甲子,这个迷人的时代,就要毁灭在异族的铁蹄之下……这到底是因为什么,有没有幸免的可能?
一只蝴蝶,穿过千年的时空,来到了这个流光溢彩的时代,带你阅尽市井的繁华,带你‘月上柳梢头,人约黄昏后’,带你与最顶尖的家伙把酒言欢,带你找到所有的答案。
只是不知他扇动小小翅膀,能为这个世界,带来多少改变……
[都市穿越]《重生之官道》作者:录事参军(种马、高干、穿越到义父身上、金手指YY、母亲在国外发展出了庞大财团)【7.3M】
文案:
唐逸有着声势显赫的家族背景,有着前生先知先觉的记忆,请看他,如何在那烦扰的官场杀出一片天空,携几名红颜,泛舟中华。
温馨王道,权谋为辅。
都市为主,官场为辅。
不一样的都市官场文,轻松而不幼稚,尽力做到雅俗共赏。
[都市异能]《都市透视眼》作者:红肠发菜(种马、YY、轻松顺遂、有公司、无敌爽文)【4.1M】
文案:
透视眼,能刮彩票、赌石、鉴宝、看病。
透视眼,还能探矿藏、窥美女、搜赃破案。
透视眼,不仅能透视大千世界,还能看透人心。
玩世不恭的性格、快意恩仇的人生,请看主角王卓有了透视眼之后,赚钱泡妞打坏人的精彩故事!
简单的说,这是一本爽书。另外值得一提的是,每个传统的男人内心都有后宫情结,王卓也不例外……
[都市穿越]《超级能源强国》作者:志鸟村(穿越1987年的大学生、金手指无异能、1V1)【4.18M】
文案:
1987年的大学生,包分配,做公务员易如反掌。
2012年的大学生,烂大街,毕业即失业。
穿越成为1987年的北大生,苏城终于享受到了天之骄子的待遇。
宝洁公司,松下电器之类的世界五百强,是绝对看不上的。
外交部、教育部,哭着喊着要他,也是不会轻易同意的。
[都市穿越]《好莱坞之王》作者:威武武威(种马、中国小导演穿越过去成为美国白人、爽文、娱乐圈奇迹导演、金手指:众多剧本及超众眼光)【8.8M】
文案:
他既是公众最喜欢的导演,也是让影评人爱恨交织的导演
“艺术那玩意儿和我半点关系也没有,我只是讲故事,顺便赚点钱”
他拥有着惊人的才华,无数经典电影背后都有他的身影
“它们就放在那里,我不过只是走过去拿了起来,然后向你们展示”
他的权势无人能比,是渴望成名的人的捷径
“我喜欢好莱坞喜欢电影,所以我有了现在的事业”
他的私生活让每个男人羡慕嫉妒恨
“我只想试试能不能打破沃伦·比蒂的记录,事实证明不行,所以只好从质量上下手”
他拥有好莱坞.
[都市穿越]《回到过去变成猫》作者:陈词懒调(温馨有趣生活、无女主、微玄幻、金手指:身体健康力气大)【2.95M】
文案:
楚华大学东家属区大院门口,门卫大叔接了个电话之后,拉开窗子朝不远处的小树林中气十足一声吼:“黑炭,你妈叫你回家吃饭!”
嗖——
一只黑猫从小树林那边茂密的草丛里冲射而出,朝某栋楼跑去,眨眼间便消失在楼道口。
在它之后,一个个猫头接连从草丛那边冒出来。饭点了,各回各家,各找各妈。
……
有人说,猫是这个世界上唯一一个整个种族都是神经病的动物,元芳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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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修真,想看修真的可以点“X”了。
(本站郑重提醒:本故事纯属虚构,如有雷同,纯属巧合,切勿模仿。)
作者自定义标签:
扮猪吃虎、生活、重生
[都市官场]《重生之衙内》作者:不信天上掉馅饼(重生七岁、微YY、前三百章用的第一人称、种马)【14.3M】
文案:
重生一九七六,滋润做衙内!
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
柳俊重生了,回到1976年,利用自己对国内大势先知先觉的优势,协助父亲成功上位,主政一方——望父成龙!然后自己也开始了幸福的滋润的“衙内”生涯。
本文以官场争斗为主线,没有强劲的靠山,也没有硬扎的后台,更没有动辄来自高层的“巨手”,靠扎扎实实为老百姓办实事升官,且看几名良知官员的仕途升迁之路!
适度YY,不架空,不一样的官场,尽量真实的官场!
[都市科幻]《时空走私从2000年开始》作者:志鸟村(豪门嫡孙、金手指:基地、猪吃虎、穿越多个时空位面)【4.83M】
文案:
多少人穿越后因为缺少知识而苦恼。
多少人穿越后带着笔记本却面临缺电的窘境。
多少人穿越后带着军队却只有19世纪的后勤。
无数的前辈死在了穿越的路上……
无数的前辈倒在了异界的土地上……
无数的前辈功成名就却不能衣锦还乡……
还在为没有记住玻璃的配方而后悔吗?
还在为火药的成分而疑惑吗?
还在为镜子的不完美而苦思冥想吗?
今日世界,有无数的大专院校为了一笔赞助奔波劳累;有无数的研究机构在钞票的浪潮中载沉载浮;有无数专家教授的课题因为经费而陷入停顿;
一切的问题皆有答案。
[都市科幻]《唯我独法》作者:志鸟村(金手指:主角拥有通往其他世界的地铁、玄幻、高干、种马、魔宠)【4.16M】
文案:
人在都市却有魔法傍身,穿梭于世界角落,决不让任何人左右。
这是一个21世纪的普通城市,世家出身的陈易却遭遇了不同寻常的一刻,他发现了一列能够通向魔法世界的地铁。
从此,各种魔法卷轴,各种魔法药水,各种魔法技能蜂拥而至……在科技浇灌的钢铁丛林中,陈易紧握着他的秘密如鱼得水,卷起永不消逝的飓风,成就真正的世家传说。
“海豚”与“志鸟村”两个笔名合一,豚氏志鸟村将继续努力奋斗。
[都市玄幻]《超级电脑》作者:疯狂冰咆哮(爽文、YY、金手指:未来的自己送回的电脑)【3.2M】
文案:
陈旭的电脑丢了,于是他想了个法子。
拿一张很厚的纸,用不容易褪色的黑墨水在纸上写上以下一段话:
“我的子孙,我是你们的先祖陈旭,现在时间是2006年9月1日北京时间12点07分,今天你们先祖我遭遇了人生最惨淡的事情——在我大学开学的第一天,我价值八千块钱的笔记本电脑被偷了。如果你是我的后辈,那就帮先祖我做点事情吧。
如果你们那个时代已经出现了传说中的时光机,那么请寄一部笔记本电脑到我现在所处的时间段,地址是XX省,XX市合协大学14栋楼207寝室。”
一分钟之后,一台来自未来的电脑从天而降……
本书有精彩的校园生活,飞扬而美丽的女孩儿,那些精彩的、难以忘怀的回忆,那段我们一生当中的,黄金时代。
[都市玄幻]《我就是妖怪》作者:张小花(轻松搞笑、YY、主角能力:控制时间、三个同伴)【1.9M】
文案:
我是一个妖怪,我是一个可以让时间停止的妖怪,我是一个可以让时间停止甚至倒退的妖怪。
这些都没什么,我的身份远不止这么神秘。
我甚至想,那才是人(妖)生中最值得玩味和感慨的——我是一个人类社会的居委会主任……
哎,所以我的同类都叫我:不堪回首何安忆。
[都市异能]《黄金瞳》作者:打眼(能力:类似精神力灵气、赌石、医治、亲兽、鉴定、无挫折、微YY小白)【8.2M】
文案:
典当行工作的小职员庄睿,在一次意外中眼睛发生异变。
美轮美奂的陶瓷,古拙大方的青铜器,惊心动魄的赌石接踵而来,他的生活也随之产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
眼生双瞳,财富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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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轻小说、扮猪吃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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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案:
一个因为妹妹异能者身份,而导致牵连被杀的普通青年,重生到平行空间的自己身上开始的新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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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魔法]《刺客魔传》作者:撞破南墙(少年穿、1V1、魔宠独角兽、组织团队及势力、YY、工于心计、观察力强、擅长伪装、把握人心)【3.8M】
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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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成功狙杀了召唤自己的邪法师后,他巧妙地踩着对方的尸体,从此攀上了幸运的高枝……
[穿越魔法]《混乱战神》作者:撞破南墙(种马、宠物骷髅、组织团队及势力、金手指道术YY、吞噬能量的另类修真道法)【4.9M】
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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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强者,多不得好死。
所谓命运,就是在不得好活与不得好死之间做一个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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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里,韩进遭受到严峻的考验,大陆的局势混乱到了极点,几十个领主间连年征战不休,人命贱如刍狗,而韩进的修为已经被清零,只能从头再来……
[穿越魔法斗气]《恶魔法则》作者:跳舞(婴穿、种马、波折、微金手指YY、组织团队及势力)【6.9M】
文案:
一个一无是处的,被认为是废物和白痴家伙,把灵魂卖给了恶魔,能换取到什么?美色?力量?财富?权力?
颠覆这世界的所有规则吧,让我们遵寻着恶魔的轨迹……
“我知道,终有一天,这个世界将被我踩在脚下!!”
——杜维
[穿越魔法系统天才流]《异界之光脑威龙》作者:苍天白鹤(婴穿、魔宠、无团队组织势力、无女主非热血爽文、微小白YY)【7.1M】
文案:
一架UFO的突然降临,带来了一台神奇的学习机。
逆差时间,人家修炼一小时,我可以在虚拟空间中修炼一倍,五倍,十倍的时间,绵绵无尽的时间造就出最伟大的新一代法师
[穿越武侠]《金庸世界里的道士》作者:萧舒(种马、YY、无敌)【15.7M】
文案:
问世间何为无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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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纪甚轻,却是商界佼子,雄心勃勃,却骤然倒下,无奈而死,却柳暗花明,修道有成,元神未死,于是,金庸的世界里是从此多了一个至高无上的存在。
当世间武功在他眼中变成顽童打架,当无情时间在他身上无效,问世间何为无敌?永生无敌!
金庸的世界里有英雄,乔峰、郭靖、杨过、张无忌、令狐冲,金庸的世界里有美女,黄蓉、小龙女、赵敏、周芷若、盈盈,金庸的世界是虚幻的,金庸的世界又是真实的。一个现代人,在金庸的世界中真实的生活着,让主角引领你在金庸的世界里悠闲散步。
主角元神未灭,附体于金庸世界里一个道观中的小道士身上。他在荒山之上,独自一人,艰苦修道,终于回复如前世。他坐着马车,一路向北,欲见郭靖夫妇。华山之巅,逆天行法,救北丐西毒于既死,救程英完颜萍,数言惊退李莫愁,从此,他进入了神雕的世界。
倚天、笑傲,他的身影总在其中闪烁,他是这个世界的看客,他又是这个世界的主人,他傲啸山林,他偎红倚翠,他隐于山林,他出没于闹市。他是无所不在的。
会尽天下英雄与红颜,做个逍遥神仙,这便是本书的主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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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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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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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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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案:
苍天再借五百载,铸我一座上天台
天台一万八千丈,步步登上莫徘徊
前世距离天台一步,一脚踏空,今生抖擞精神重新来过的故事
我脚踏祥云,金光护体,重生而来,就为的是下一盘很大的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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Ⅵ 跫音———短篇小说
灵感来自于郑愁予的《错误》——
......
三月的柳絮不飞
你的心如小小的寂寞的城
恰若青石的街道向晚
跫音不响.
三月的春帷不揭
......
(一)
沈鄞邺推开门,就听到一阵稀里哗啦声。以他多年吃喝玩乐的经验,自然知道是洗牌的声音。果然,大厅里支了一张麻将桌,还是簇新的,样式却是民国风。一桌的女眷花枝招展,正开始新一轮摸牌。
他一下子觉得自己不该回来,可是有人眼尖,对着门口的吴太太正好瞥见他,先是愣了愣,随即笑起来,“哟,这不是沈二少爷么?”
话是对着沈太太说的。对面的女人背对着门,不疾不徐地回头,“回来了。”
“嗯。”
听着不情不愿的口气。沈鄞邺没有停留,垂了眼皮,兀自上楼。母亲倒也没说什么,毕竟人回来了。
一桌的女人们倒是比两位当事人还兴奋,叽叽喳喳的声音早就盖过了打牌声。没办法,八卦是女人的天性,尤其是老女人。明目张胆的眼神来回逡巡了好几遍,直到沈鄞邺上了楼彻底不见,才收回来落到其中一个女人身上。
“沈太太好福气!”
秦钦笑了笑,没有接腔,眼神专注于眼前的牌局。她已经赢了很多局,不知是其他太太们有意让她赢钱还是别的,反正手气不错。打牌赢钱总不是坏事,还可以打发时间。以前她可从来不打牌的,觉得浪费时间。但自从丈夫沈跻晏去世后,她便觉得这时间于她而言,多的有点过分了。
家里太静,总想弄点什么动静出来。
所以几位太太们接到来自于秦钦打牌的邀请,都有点受宠若惊了,想方设法地输钱给她,一搏沈太太的欢颜。
可事实是,秦钦心不在焉,也并不计较牌局上的得失。因为人生的一副牌她已经赢了。若说有什么遗憾的话,也就是沈鄞邺了。天下没有不想自己的孩子成材的父母,但沈鄞邺是一块顽石,众人皆知。
他是浪子,哪天高兴了就会突然出现在你的面前,但平时休想知道他身在何方,是醉生还是梦死。反正18岁之后就没人管了,也管不了,索性随他去。对他唯一的了解是每隔几个月的报平安,来自世界上的每一处角落,千里之外的视频传来,开场白永远是:嗨,大家好,我沈鄞邺还活着。
每一次,都令所有人无可奈何。
(二)
晚上一家人吃饭。平时就秦钦和向晚两个女人,如今多了沈鄞邺,自然就热闹很多。
李阿姨照例是炖了一锅乌鸡汤,用一下午的时间慢慢熬,料足火候好。一揭锅,整个屋子香气肆意。
沈鄞邺二话没说,先自顾自地盛了一碗,旁若无人地开始喝。母亲来得迟,见到他这幅样子,气不打一处来,“这是给你大嫂的!”
向晚被搀扶着正好到了饭厅,反应过来,忙说,“没事,我不喝没关系的。”
沈鄞邺极不情愿地站起来,毕恭毕敬地叫了一声“大嫂好”。却没有看她,眼神下移,正好瞥到她高高隆起的肚子上,心里冷笑一声。
向晚怀孕已8个月。
明天有孕检,母亲要求他陪着去,沈鄞邺破天荒地没有拒绝。大抵也是因为家里已经没有别的男人。
半个月前母亲深夜打电话给他,大意是要他回来。但沈鄞邺是骄傲的人,吃软不吃硬。母亲倒也没有强求,只是说,“本来你在外面怎么样,我都不会管,因为还有你大哥。但是现在不同了,公司的事我可以处理,只是一家子的孤儿寡母,到底是女人。还有你大嫂也差不多要临盆,我只是怕出个什么事,对不起你父亲和大哥。”
不知道是哪句话打动了他,反正浪子沈鄞邺回来了。这给所有人都提个醒,沈家还是有男人的。秦钦要的就是这任何时刻都不会倒的坚韧表象,不给别人可趁之机。
饭桌上,母子两人闲聊。
沈鄞邺说,“你倒是还有闲情打麻将?”
“怎么?不行么?”秦钦笑,五十岁的人看起来不过三十,眼角一条细细的鱼尾纹,“谁说一定要痛不欲生的?”
也是,毕竟人死不能复生。当年沈跻晏突然去世,正值公司换届,几个股东各怀心思,蠢蠢欲动,沈家算是四面楚歌,但最后也挺过来了。而如今,没有理由挺不过去。
作为公司的接班人,大哥沈鄞郁半年前车祸去世,但那时向晚已有孕。有人说秦钦的命太硬,也有人说她福气好,一生富贵荣华,且任何时刻都有底牌,足够扭转局势。
(三)
其实沈鄞邺并不想见向晚。
沈家的叔嫂关系并不好,只有极少人知道。说起来,两人还是校友。但大三那年,沈鄞邺作为交换生去美国,就一直留在那里。两人并不怎么接触。
他放浪形骸惯了,对谁都是爱理不理的。向晚出身寒门,她和沈鄞郁交往到结婚,竟是出奇的顺利。
因沈鄞郁并非秦钦所生,所以秦钦保持中立;父亲沈跻晏素来对大儿子疼爱,且沈家家风开明,并不拘泥于门当户对。
订婚的时候,沈鄞邺还取笑他,不会是政治联姻吧?老爹都那么有钱了,没必要再让你娶个富家女吧?
他没想到,是向晚——三月的柳絮不飞,你的心如小小的寂寞的城,恰若青石的街道向晚。
再没第二个向晚。
回来那天,他上楼路过书房,见到里面有人。知道是她,心下有迟疑,但脚步不停,直径回了房,门“砰”一声关上。
他知道她过得很好。大哥沈鄞郁为人温和,谦谦君子,是一个合格的丈夫。都说两人伉俪情深,是天作之合的一对。每年向晚生日,沈鄞郁再忙都会抽出时间来给她庆生。有一次开party还邀请了他,沈鄞邺自然是没去。
但后来沈鄞郁发来一个视频,他看了一半就再也看不下去。存在手机里,不删也不看。默默的,好像心里存了一个人。
这一生还很长,心里有个人,才不至于虚无。
可是,那样寂寞。
鲜衣怒马自在生活的背后,是无处不在的寂寞。
他在黑暗中一步步走,像是穿梭在一场寂寞里。深夜书房的灯还亮着,沈鄞邺没有多想就进去。没想到是向晚。
叔嫂共处一室,向晚不是不尴尬,站起来微颤颤地就要走。
沈鄞邺似笑非笑,“还是我走吧。”
说完,就真的转身走了。
(四)
沈鄞郁出事那天,和往常一样。
倒是向晚不太舒服。一连几天吃不下东西,恹恹的,像是病了又像是没有。沈鄞郁开玩笑说,“你不会是有了吧?”
他们结婚5年,还没有孩子。
向晚愣了愣,才明白过来他说的是什么,心里瞬间的感觉竟是恐惧,“不会吧?”
沈鄞郁笑笑,却是认真起来,“明天去医院检查一下吧,我陪你去。”
还是检查清楚好。虽然以前闹过几次乌龙,但沈家想要抱孙子的心情是可以理解的。沈跻宴还在的时候,就常常说,他退休之后便回家抱孙子。
只是没有等到。
沈鄞郁也没有。那天下班回家的路上出了车祸,还来不及知道向晚已经怀孕近两个月。
大抵这就是命,得到什么就失去什么。
沈鄞邺陪向晚去医院做孕检。彩超里可以清晰看到胎儿的一切,护士告诉他哪里是心脏,哪里是大脑。沈鄞邺面无表情,好像是很认真地听,又像是没有。护士笑他,快要当父亲的人反应都迟钝,他也一样,激动得都手足无措了。
他笑笑,没有说话。
那天晚上,向晚梦到沈鄞郁。梦里他问她,为什么。
她从睡梦中惊醒,凌晨3点。床头灯开着,而沈鄞邺就站在床边,目光掺了夜色,什么都看不出来。医生说她过于紧张,有早产的迹象。
此刻向晚见到沈鄞邺,其实连死的心都有。
“你怕什么?”沈鄞邺又是那副玩世不恭的样子,“反正现在大哥死了,没人会知道。就算孩子是我的,也是姓沈,你只要生下来,就有继承权。我都不知道你在怕什么?”
“滚出去!”
“别动了胎气。”他笑,“都忍了这么久了,别功亏一篑。”
在此之前的沈鄞邺或许不会想到,有一天他会恨这个女人入骨。
向晚简直要疯了。她知道会有这么一天的,沈鄞邺恨不得活剐了她。
“你让我把孩子生下来,等孩子生下来,你想怎么样都可以。”
“其实我不想怎么样。”沈鄞邺在床边坐下来,将手搁到向晚肚子上。
向晚一动也不敢动,她知道他是什么都做得出来的人,“那你回来干什么?”
或许快要发疯的人,并不只是她。
沈鄞邺作了“嘘”的手势,静静听了半响,“他在动?!”
他笑起来,像是自言自语,“你说这孩子,会有几分长得像我?”
(五)
秦钦素来认为有能者任之,在确定公司接班人的问题上,从来都认可沈鄞郁,而不是沈鄞邺。
知子莫若母,秦钦知道按着沈鄞邺的性子,若是接管公司,只怕是时刻都使着法子如何让其破产倒闭。这是他的风格,不喜欢的东西,再好也没用。
若是沈鄞邺喜欢的,哪怕再不好的东西,也会念念不忘。
秦钦万万想不到,沈家的两个男人都载到了一个女人手里。不知是幸,还是不幸。她觉得应该是幸运多一点,因为终于知道是什么,可以让沈鄞邺停留。
沈鄞邺一连几天在书房看书,一看就是通宵。这一点像秦钦,需要付之努力的事,从来都不会迟疑。也足够低调,去年已经开始Columbia的硕士学位。
还是沈鄞郁告诉秦钦的。这事沈鄞邺只告诉了大哥,从小两人感情好,手足之情胜过母子之情,秦钦不得不承认。
所以连挑女人的眼光都一样。
沈鄞邺再次从向晚房间出来,秦钦已经等在书房里。沈鄞邺见了母亲,面上淡淡的,看不出什么来。
秦钦自然也不会表露什么。对情绪的控制来说,两人如出一辙。
“这么晚了还不睡?”
“睡不着,看书呢。”
秦钦笑,“书有什么好看的,不就是那点迂腐的东西。”她顿了顿,“哪有人好看?”
沈鄞邺点头,“是,人是比书好看多了。”
“所以你这是守门么?每隔半小时看一次,倒是尽心尽职。”
沈鄞邺没有接话。事已至此,已没什么好说的,也不屑辩解。
“怎么不说话?”秦钦还是笑,眼神却冰冷,“沈鄞邺,我叫你回来,不是为了让你看女人!”
“那你让我回来干什么?”沈鄞邺无所顾忌,“我就是回来看她的,她要生了,大哥不在了,我不该尽责任么?”
“沈鄞邺,你真是长进了。”
“那你想让我说什么?说我爱上一个女人?说我沈鄞邺这么多年,他妈的就因为爱上一个女人,这几年都不回来?就因为一个女人,我像个贼一样?”
沈鄞邺爱向晚。
他是浪子,可是不管在哪里,他的心从来没离开过。这么多年,他逃得远远的,不想见她,不想见大哥,不想见父母。可是到最后他发现,自己的无处可逃。
他知道自己错过了,他情愿什么都不知道。
(六)
沈鄞邺到底是一个男人,不会跟一个女人过不去。
但愈临近预产期,向晚心里那种恐惧的感觉愈无处可逃。她当然知道,这孩子是沈鄞邺的可能性有多大,虽然只有一次。
沈鄞邺的态度令人捉摸不定,似乎已经认定自己就是孩子的亲生父亲。每次他把手搁到向晚的肚子上,胎儿就会动。这令沈鄞邺觉得有一种感应。
他说,“这孩子肯定像我。”
大抵这两个人谁都不会料到,命运会有这一刻的伏笔。
19岁,第一次喜欢一个女孩子,那么单纯的感情,单纯得令人觉得有点无聊。从来都只有女孩子爱慕他,明的暗的,也从来没有想过有一天会角色对换。他习惯了别人的仰慕,却不知道如何处理自己的感情。
沈鄞邺甚至不确定,那时的向晚是否喜欢自己。
沈鄞郁取笑他,“你直接去问她不就好了,想那么多干什么?”
沈鄞邺自然不会去问,若结果不是自己期望的,那到时恐怕要羞愤致死了。所以两人从来没有正式交往过,也不是男女朋友。
但大哥的一句话,就令沈鄞邺心里那些懵懵懂懂的感情一览无余。他并不喜欢那种感觉,好像心都不是自己的。沈鄞邺知道自己是喜欢向晚的,但他更向往自由,喜欢鲜衣怒马的快意生活。感情好像是一种束缚。他有期待却不执着。
所以直到沈鄞邺离开去美国,也没有问出口。
两年后向晚毕业,进入沈氏集团工作,是沈鄞郁的助理。一年后,嫁给沈鄞郁。沈鄞邺赶回来参加婚礼,真正的始料未及。
感情是可以放弃的,却是不能够忘记的。
是的,浪子沈鄞邺从来没有忘记过向晚,至此之后,也永远不会忘记。一念之差错失后的人,足够一辈子来缅怀。
命运以这种方式,让他来记得她。
那场还未开始就以终场的爱恋,终于渐渐沉淀在沈鄞邺自由驰骋的心底,无人知晓。他依然是来去如风的,却再也没有曾经的洒脱。
很多年后,他对自己说,沈鄞邺,你真可怜。
(七)
其实岁月不宽宏。
向晚知道,沈鄞邺恨她,也恨这个孩子。
沈鄞郁的葬礼上,向晚悲伤过度,晕在当场。医生做完检查,告知所有人,已有孕在身。所有人都说,这是天见可怜。
只有沈鄞邺。
向晚永远不会忘记那一刻他的眼神,轻蔑?鄙夷?
他说,“你挺有本事的。”
向晚怀孕两个月,离那个晚上恰巧两个月。她喝多了,引诱了沈鄞邺。当时沈鄞邺也喝了一点,但不多,可是他没有拒绝。
真可悲,一个投怀送抱,一个欲拒还迎。
那时沈鄞郁因为公司临时有事,提前回国。他们结婚5周年的度假还没有结束,所以向晚一个人滞留美国,住在沈鄞邺的公寓里。
那晚两人闲聊,像是老朋友一样。谈到兴致处,开了一瓶酒。本来是三人一起庆祝的,但沈鄞郁缺席。
两人聊大学时的往事,细碎的温情的,一件件,只有彼此才知道的过往。隔了这么多年重温,也只有彼此可以分享。
沈鄞邺问,“你是怎么认识我大哥的?”
向晚想了想,却笑着摇头。她不知该如何讲那些曾经,只是说,“我是你大哥的助理,自然认识了。”
沈鄞郁一表人才,事业有成,是众多妙龄女性再合适不过的交往对象。向晚也是女人,不会不被打动。
“大哥追得你?”
“是。”
沈鄞邺再也没有说话,向晚接着喝酒。后来她应该是喝多了,所以当向晚抱住沈鄞邺的时候,他也以为她喝多了。
“我送你回房休息。”
沈鄞邺自始至终都没有那个念头,直到向晚主动吻他。他微微侧头躲过去,她固执地扳回他的脸,固执地吻。
沈鄞邺没有拒绝,当他回吻她的时候,知道一切都完了。
末日之前必定疯狂。
他们之间是一种绝望的疯狂。
(八)
向晚又开始做那个梦,梦里沈鄞郁问,为什么?
为什么背叛他?
沈鄞邺和向晚都只字不提那晚的事,沈鄞郁自然也不知道。可是做贼心虚,向晚隐隐觉得其实沈鄞郁已经什么都知道,或许是他已经看出了什么蛛丝马迹,所以才会在开车时分心,出了车祸。
沈鄞邺素来敢做敢当,大哥一死,公司只能由母亲一人苦撑。
“我会接管公司。”
秦钦理智清醒,“你的条件?”
“结婚。和向晚结婚。”
秦钦再也忍不住笑起来,“傻儿子,你知道你在说什么么?”
沈鄞邺淡淡的,“我很清醒,也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妈妈,我并不是来征求你的同意。你若是同意,那再好不过,我会代替大哥接管公司。”
“威胁我?”
沈鄞邺揉着额角,他觉得累。自从回来之后,他和向晚一样,几乎整夜整夜睡不着。他是背叛了大哥,但沈鄞邺的心里愧疚么?
未必。
秦钦知道事情无回旋之地,这世上若还有什么她不能掌控的话,便是沈鄞邺了。作母亲的,不会不爱自己的孩子。因为爱,所以这一场较量胜负已定。
可秦钦始终不能看着唯一的儿子被世人唾弃,“她是你大嫂!沈鄞邺,其实你根本就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你是可以娶她,但外人会怎么看?你大哥尸骨未寒,你就这么急着上位?你这是乱伦!”
“乱伦?”沈鄞邺笑得讥讽,“我和她连孩子都快生了,还能怎么乱?”
“你什么意思?”
沈鄞邺看着母亲,一字一句地说,“孩子是我的,不是大哥的。不信的话,等孩子生下来,我们去验DNA。”
秦钦饶是在商场上翻云覆雨,但还是被惊到。
“还有一件事要告诉您。”沈鄞邺轻描淡写地开口,“大哥结婚这么久了,都一直没有孩子,您不觉得奇怪么?要生早生了。”
沈鄞郁不能生育。大抵这也是命,一个男人可以拥有的一切都拥有了,可是偏偏这一切都没有意义。
秦钦不知道,毕竟不是亲生的,这种事怎么能开口。但兄弟是亲兄弟,沈鄞郁第一时间告诉了沈鄞邺。
沈鄞邺年轻,不能理解这种痛苦,觉得生养小孩是多么麻烦的事。他安慰大哥,“现在科技这么发达,不会治不了。如果真不行的话,以后我的小孩就给你好了。”
那时,多天真。
谁也不会想到,竟一语成缄。
这辈子沈鄞邺最恨自己的时候,便是在大哥的葬礼上得知向晚怀孕的那一刻。那一刻,真正的痛不欲生。
他恨向晚,恨这个孩子,更恨自己。
可是,沈鄞邺并不知道,命运还有更大的不仁在等着他。
(九)
关于那天晚上的事,向晚其实并不记得。
那是一场噩梦。但她清楚地记得,噩梦醒来之后的一切。那才是真正的噩梦的开始。身边躺着的男人,不是自己的丈夫,而是沈鄞邺。
向晚从来没有见过那样的沈鄞邺。他附过身来吻她,眼神温柔,“早。”
不不不,不是这样的,不能是这样。他们不应该这样。
“我......我昨晚......”
现实令人绝望,也令人清醒。
沈鄞邺看着向晚,“你昨天喝多了。”
她记得他们聊得很开心,可是之后的事,什么都不记得。
“对不起。”向晚生平第一次觉得绝望,19岁的时候她都没有觉得绝望,“我喝多了,对不起。”
那个早上,沈鄞邺把这辈子该听的“对不起”都听完了。
“那你把我当什么?”
沈鄞邺问,他也觉得绝望。他可以找任何别的女人,但不能是向晚。永远最渴望拥有的,却偏偏得不到。
向晚订了最快的班机回国,像逃一样的逃离了沈鄞邺。她也永远都记得出门的那一刻,沈鄞邺站在她身后,悲伤欲绝地问。
他问,“向晚,你有没有爱过我?”
没人知道那段时间沈鄞邺是怎么过来的,反正是孤魂野鬼一个。这个男人陷在梦里,回忆里,幻想里,固执地认为一切还没有结束。
直到大哥的噩耗传来。
沈鄞邺终于可以确定,他和向晚的一切永远都不会结束。理智回来的时候,他是心思再缜密不过的沈鄞邺。
这是一场阴谋。
回忆再动人,也不可能让人失去理智;就只有那一晚,却偏偏珠胎暗结;如果这个孩子生下来,那么谁会是最大的赢家?
那晚的红酒样本拿去化验,好友幸灾乐祸,“You’re lucy,the wine there is an aphrodisiac。”
那种东西叫“迷迭”,俗称“合欢散”。
如果说之前是恨,那么如今是一种悲凉。
背叛和被算计,哪一个更令人绝望?
沈鄞邺情愿什么都不知道。
(十)
向晚再一次惊醒,又一次看到坐在床边的沈鄞邺。
“快点睡,再不睡天就要亮了。”
他们终于可以心平气和地面对彼此,就像面对溃烂的伤口。
向晚看着沈鄞邺,她从来没有这样好好地看过他,“我知道你恨我。”
“没有。我已经不恨你了,真的。”
她的眼底有泪,就要落下来。
沈鄞邺伸手去擦,笑起来,“都要当妈妈的人了,还动不动就哭。”顿了顿才说,“我会努力当个好父亲。”
向晚只觉得心酸,“不是的,我没有......”
"我知道。"
“我没有想过要背叛鄞郁。我没有。”向晚避开他的手,“孩子不可能是你的,不可能......”
原来这样可怜,这两个人,一个一无所知,一个自欺欺人。
“等孩子生下来,我们结婚吧。”
向晚不可置信地看着他。
“妈妈同意了。我会接管公司,我不会再离开了。”
沈鄞邺终于要安定下来。这么多年之后,他终于明白自己想要的到底是什么。那些最初的爱恋,因为念念不忘,也最终沉淀成最厚重的爱。
谁也不知道,命运会有这样的伏笔。
19岁那年的一天,两人约好了一起看电影。可是向晚等了4个小时,没有等到沈鄞邺。电影开始又结束,人潮涌动又寂静,可是那个要等的人,没有来。
向晚等来的,是沈鄞郁。
沈鄞郁告诉她,自己的弟弟已经上了去美国的飞机,作为交换生,两年内不会回来。
那一刻,向晚知道,她是等不到他了。沈鄞邺是她等不到的人。他可以说走就走,但她没有翅膀。或许终其一生,她都无法追随他的脚步。他们家境悬殊,性格更是南辕北辙,她和他不配。
而沈鄞邺也从来没想过要安定下来,坚守一份平淡无奇的感情。外面的世界那么精彩,他还那么年轻,怎么甘愿将自己的心囚禁成一座枯井。
只有离开,唯有离开,才会懂得什么叫失去,什么叫后悔。
向晚毕业后进入沈氏工作,只有她自己知道,她想见沈鄞邺一面。她嫁给沈鄞郁,也是出于爱,只是内心深处依然渴望可以见到那个人。
她一直在等。
但是他们已经咫尺天涯。向晚始终没有问出口,到底沈鄞邺有没有喜欢过她。就像沈鄞邺问她,有没有爱过。
一念起执,由执生爱,爱而不得,万般皆苦。
其实都已经不重要,因为最终他们等到了要等的人。
Ⅶ 短篇小说,(看过纳兰的《此情凝思》请入~)
深绿色的锦绣良缘,和此情凝思很像,情节文笔还好吧,要长一点,女二比柳湘儿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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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裁的爱不好要》《总裁的绝代风华》《总裁的落难公主》《总裁的麻烦娇妻》《总裁的女人》
《总裁的受虐妻》《总裁的玩物》《总裁的温柔乖乖妻》《总裁的相亲情人》《总裁的阴谋》
《总裁夺情》《总裁深藏不露》《总裁专情亦无情》《总裁追妻攻略》《痴情总裁的纯真女人》《绝情总裁的替身恋人》《错入君心》
Ⅸ 总裁系列的短篇小说,十章左右的
《我的美女总裁老婆》、《嫁给偏执大佬后》、《我的大狼狗总裁》、《沥川往事》、《总裁在上》。以上五本都属于总裁系列的小说,篇幅不长,有甜有盐。
5、《总裁在上》:时小念是个三流的少女漫画家,被名誉全球的科技之王宫欧掠去,宫欧一再要她交出三年前为他生的宝宝,不断用各种手段逼她交出孩子。同时,夹杂在他们之间三年前的秘密一直未被揭开,是阴谋还是误会。
Ⅹ 短篇小说——继兄的阴谋
2022年7月7日下午13点29分,晴,史雅婷一家驶在A市谋隧道分叉口上,迎面驶来一辆面包车,父亲为了躲避出了意外,肇事者当场死亡,史雅婷的父亲和妹妹,抢救无效宣布死亡,留下不经事的母亲和史雅婷。
警方判定:面包车未按规定道路驾驶,导致车祸发生,肇事者穷困潦倒,母亲却是未计较什么,史雅婷沉浸在失去亲人的悲痛中,未发觉有什么问题。
3个月后,家里面出现了一个陌生且男人,史雅婷的直接告诉她,她有继父了。不日,母亲带着史雅婷去了S市定居,认识了影响史雅婷一生的男人——继兄陆洋。
初见,母亲让史雅婷叫叔叔、哥哥,继父让陆洋叫阿姨、妹妹,两人都没做声,父母亲也没过多要求,“一家人”看似其乐融融地吃了一顿饭。晚上,继父安排管家送史雅婷去A市上学,在史雅婷心里,是回A市。史雅婷感到无比的轻松,端了两天终于解脱了。
史雅婷并不想每周末都去S市,起初继父还安排管家来A市接,说母亲想,后来也就慢慢放弃了。时光飞逝,史雅婷转眼到了大四实习的时候了,同学都紧锣密鼓的找单位,史雅婷却提不起劲,想着就在A市打打零工,一生也就过去了,大家都笑史雅婷没出息,父母白送她上大学了,史雅婷却委屈到流泪,她没父亲了,现在连母亲也没有了。
看着室友一个二个的,提着行李箱走出寝室大门,史雅婷终于下定决心……下楼去拿快递。史雅婷发现学院里面的人,怎么那么奇怪,每层每户都围在阳台上。史雅婷看着这些癫狂的人,突然撞上了一睹肉墙,“不好意思,不好意思”,连忙躲开,却不曾想被这堵肉墙抓住了胳膊,史雅婷猛地抬头,是他——异父异母的哥哥。
“为什么不回家”,阿姨一直念叨你。史雅婷听着这话,不争气了地留下了眼泪,他们一家三口。想到这,史雅婷连忙挣脱继兄的手就要跑,却被班上有名的大嘴巴绊住了,“这是你男朋友吗?”,怕同学误会,就急忙说,“这是我哥哥”,第一次叫他哥哥,他也愣住了,一时间不知道该干嘛,在他的注视下扭头就跑了。再见到继兄,是辅导员带着他来到寝室,“要跟家里好好谈”,辅导员甩下一句话就走了。“回去吧,不然我跟家里那老头也没法交待”,鬼使神差地收拾好东西,上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