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文学短篇小说赏析
A. 高手~~求一份作业:美国文学作家作品点评
《麦琪的礼物》作者简介
欧·亨利(1862-1910),原名威廉·两德尼·波特,美国最著名的短篇小说家之一,曾被誉为曼哈顿桂冠散文作家和美国现代短篇小说之父。他的一生极富传奇。他当过药房学徒、牧牛人、办事员、新闻记者、银行出纳员。1898年他被指控挪用银行公款,判刑入狱5午。服刑期间他囚表现良好,在监狱医务主任药剂师,同时也开始了他的创作牛涯。1901年提前获释,他迁居纽约,专门从事写作。欧·亨利一生写了270多篇短篇小说,这些作品以“含泪微笑”的风格被誉为“美国生活的幽默百6全书”。他的作品有个突出的艺术特点——结局往往出人意料,其中《最后一片叶》、《警察与赞美诗》、《麦琪的礼物》、《带家具出租的房子》等作品,被誉为世界优秀短篇小说的代表作。相关图书好兵帅克精麦田里的守望者格兰特船长的儿女
《麦琪的礼物》内容简介
就要过圣诞节了,一对穷困的年轻夫妇,他们将送什么样的“麦琪的礼物”给对方呢?一对追逐艺术的年轻夫妇,因家境贫困难以施展抱负。为了对方不放弃艺术,他们各自编造了一个美丽的谎言,做出了巨大的“爱的牺牲”……无家可归的流浪汉想进监狱度过寒冬,于是屡次以身试法,警察都置之不理。而当他决定弃旧图新时,警察却毫无道理地逮捕了他……该写一首怎样的“赞美诗”来称赞这位尽职的警察?当“财神和爱神”都降临时,当“最后一片叶子”飘落下来时,世界又将会发生怎样的变化……“被绑架的红头发大王”能逃脱吗?“公主与狮子”会……
《麦琪的礼物》的作者欧·亨利是美国著名的短篇小说家,被誉为“尾巴的大师”。他的一生富于传奇性,当过药房学徒、牧牛人、会计员、土地局办事员、新闻记者、银行出纳员。十几年间,他共创作了三百多篇短篇小说。他的小说诙谐幽默,构思巧妙;又因描写了众多的人物,富于生活情趣,被誉为“美国生活的幽默网络全书”。
此次推出的《注意彩绘本世界文学名著经典》是一套在原著的基础上精心编绘,特意献给儿童读者的丛书。其图文并茂的形式及符合小学教学规范的标准注音,可以完全满足小学生的阅读需求。
《麦琪的礼物》赏析评论
麦琪,是圣子耶稣诞生时前来送礼的三位智慧的贤人。他们首创了圣诞节馈赠礼物的风俗。在西方人看来,圣诞礼物是最可珍贵的,因而也希望自己获得的礼物是最有价值的“麦琪的礼物”。
美国著名作家欧·亨利在《麦琪的礼物》这篇小说中,用他笔调幽默又带有淡淡哀伤的艺术语言讲述了一个“没有曲折、不足为奇的故事”。以圣诞前夜馈赠礼物如此平常的题材创构的小说,在西方文坛并非罕见,其中也不乏精心之作,而欧·亨利的《麦琪的礼物》独自绝响,成为这类题材的杰作,确实是令人深思的。
首先,从内容上看。全篇以馈赠圣诞礼物为中心线,写了美国一对贫穷而恩爱的夫妇。这个家庭的主妇为了节省每个铜子儿,不得不“每次一个、两个向杂货铺、菜贩和肉店老板那儿死乞白赖地硬扣下来”。尽管如此,到圣诞前夕全家只剩下一块八毛七分钱。作家不用多费笔墨去写这个家庭的拮据困窘,只是简单地用“一块八毛七分钱”引出全篇。唯其如是,深爱丈夫的主妇德拉把这钱数了三遍,并因为无法为丈夫购得一件称心的“麦琪的礼物”而伤心地哭泣。欧·亨利最擅长用貌似平淡的话语作素描,去营构一种气氛,让读者沉湎其中,领味和思考人物的命运。“一块八毛七分钱”为这个“没有曲折、不足为奇的故事”营构的忧郁凄凉的气氛始终贯穿全文,即使写到夫妇看到礼物时的瞬时惊喜和欢乐时也明显地带有这种气氛袒露的伤痛。“人生是由啜泣、抽噎和微笑组成的,而抽噎占了其中绝大部分”。这句话似乎折射出欧·亨利对当时美国现实的深沉思考。作家写出了一对贫穷夫妇的痛苦,也在对人物思想性格和故事情节的描写中,把读者的趣味引向高尚的境界,给人以启迪,让人从中获得美的陶冶。这是《麦琪的礼物》这篇小说真正价值之所在。
德拉为了给丈夫心爱的金表配上一副精巧的表链,忍痛卖掉自己一头美丽的头发。那“美丽的头发披散在身上,像一股褐色的小瀑布,奔泻闪亮”,丈夫吉姆非常喜爱妻子这头美丽的褐发。他深知爱妻为了装扮头发对百老汇路上一家商店橱窗里陈列的玳瑁发梳渴望已久。为了在圣诞前夕给爱妻赠送玳瑁发梳作为有价值的“麦琪的礼物”,吉姆也忍痛卖掉了三代祖传的金表。德拉的美发和吉姆的金表,是这个贫穷家庭中唯一引为自豪的珍贵财产。为了对爱人表示深挚的爱,他们在圣诞之夜失去了这两件最珍贵的财产,换来了已无金表与之匹配的表链和已无美发借之装扮的发梳。瞬间的欢乐付出了昂贵的代价,而随之而来的无疑是深深的痛苦。欧·亨利经过对现实生活的深沉思考之后,精心筛选了这个故事的主要情节,使这类易入俗套的题材焕发出奇异动人的光彩。金表和美发,对这个每星期只收入20块钱的家庭来说是一笔不可复得的巨大财富。这个遗憾带来的苦涩感,使每个善良的读者心扉颤栗。这个凝聚着社会现实生活无法解决的真实矛盾(爱情和财富)因作家深沉的文笔而倍增真实,更能引起读者的怜悯和同情,并将他们引入更深刻的思考中去。欧·亨利的短篇小说一向不以奇诡情节取胜,揭示复杂的社会生活往往不过摄取其中一个镜头,但那种刻意追求的以情动人的独特艺术效果,却能透过“没有曲折、不足为奇的故事”冲击读者的心扉。德拉和吉姆为了一时的感情冲动,“极不聪明地为了对方牺牲了他们一家最宝贵的东西”,作家把他们称作“两个住在一间公寓里的笨孩子”。在那个唯金钱万能的社会中,他们的礼物不能算作是智慧的“麦琪的礼物”。但是,他们失去了财富,却加深了人世间最可宝贵的真挚的爱情。在爱情与财富的矛盾中他们为了前者牺牲了后者。所以,作家在小说末尾留下了一段意味深长的话:“让我们对目前一般聪明人说最后一句话,在所有馈赠礼物的人当中,他们两个是最聪明的……他们就是麦琪。”
小说揭示社会现实不靠说教,而是用人物感情起伏的发展变化引为脉络,启发读者去触摸、感受人物带有悲剧色彩的思想性格。在那个金钱可以买卖爱情,心理和感情出现畸变的社会中,德拉夫妇之间真挚深厚的爱充满了作家的理想主义的色彩。欧·亨利不写这个社会中金钱作贱爱情的罪恶,偏去写这个晦暗镜头中的诗情画意,去赞扬德拉夫妇的聪慧,这绝非常人手笔。所以,作品给人的不是消沉和晦暗,而是对美的追求和眷恋,从而把读者引向高尚的境界。
一般说来,短篇小说因其篇幅短小,要求作家以“少少许”胜“多多许”,就必须笔墨凝练,刻画人物风姿只能抓住一两个侧面去作速写勾勒。其难度在某种程度上未必比中、长篇小。欧·亨利的短篇常以他独具风格的感伤笔调和诙谐轻快的笔锋,去刻画人物和铺展情节,使笔下的形象富有立体感,并给人以不尽的余韵。《麦琪的礼物》正是这个艺术特色的代表作。裁剪精到的构思,对话般亲切的语言,微带忧郁的情调,使这个短篇在缕缕情感的光束中显露出丰厚的内涵,激发读者对爱情、金钱的价值的思考。作家细致地写德拉无钱为丈夫买礼物的焦灼心情,写德拉的美发,甚至写德拉上街卖发和买表链的全过程,却惜墨如金地避开了吉姆卖金表买发梳的经过。作家可以细致地描写吉姆回家后德拉担心失去美发会伤害吉姆的爱所作的一连串解释,却在吉姆讲完卖金表事之后戛然然止住全文。时而细致入微,时而寥寥数笔,读者仍能从那些不着文字之处领悟作家的弦外之音。这种寄实于虚,并兼用暗示和略写的手法,是《麦琪的礼物》所独具的。
《麦琪的礼物》读后感
爱是什么?有人说爱是一种无法言传,只可意会的感觉,有人说此文来源于文秘114网是一种抽象的,但又非常实在的东西,而我说,此文来源于文秘114网是一种付出并且没有回报的境界。萨尔丹曾说过:“什么是此文来源于文秘114网,此文来源于文秘114网就是无限的宽容,些许之事亦能带来的喜悦。此文来源于文秘114网就是无意识的善意,自我的彻底忘却。”小说家欧亨利的《麦琪的礼物》就道出了此文来源于文秘114网的真谛。一对小夫妻在圣诞节来临的时候,双方都精心准备了一件不寻的礼物,丈夫杰姆为了给妻此文来源于文秘114网的美发配上一套梳此文来源于文秘114网,卖了自己的金表,买了梳此文来源于文秘114网,妻此文来源于文秘114网德拉为了丈夫的金表卖了自己的美发,买了一条表链,当他们互赠礼物时,才发现自己准备的礼物已不是对方需要的,其实不然,他们得到了比梳此文来源于文秘114网和表链更珍贵的礼物——此文来源于文秘114网。
有人曾说过,此文来源于文秘114网的真谛是给予而不是索取。在小说中,女主人公德拉多次抽泣,但这并不是委屈的泪水,而是迷茫的泪水,她不知道自己可以给丈夫送什么圣诞礼物,她的钱太是少了少得可怜,总共才一块七角11分钱,而这与她想买的那条金表链的价格相差太远了,怎么办为此她的泪落了下来,哭泣后,她决定了,把她那能与希巴皇后的珠宝相貌美的头发卖了,才如愿以偿地买到了那条表链,同样如此,丈夫杰姆为了给德拉买梳此文来源于文秘114网,把那块足以是所罗门王嫉妒得吹胡此文来源于文秘114网瞪眼的金表卖了,才买到了那套梳此文来源于文秘114网。也许有人会说:“多么可惜啊!”但更多的人在羡慕道:“好感人!多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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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欧?亨利(O.Henry,1862-1910),原名威廉?舒德内?波特,是美国二十世纪最初十年间非常多产的短篇小说家。生于美国南部,父亲是个医生。他幼时书念得不多,十五岁起在药房里当学徒,后来放过牛,做过会计员、土地局办事员和银行出纳员。九十年代因银行缺款案涉嫌,被捕入狱。在监狱时,他便开始以“欧?亨利”的笔名写作短篇小说。出狱后,移居纽约,专事写作。
欧?亨利是个给通俗报刊写幽默小说的作家,一生所写三百个短篇中,不少是浅薄无聊之作。但在他最优秀的几十篇作品中,却不缺乏对资本主义社会中某些现象的发人深省的针砭。在这些作品中,他常以“含泪的微笑”抚慰失意的小人物们心灵所受的创伤。在艺术上,欧?亨利除了幽默作家通常采用的夸张、嘲讽、双关语、卖关此文来源于文秘114网等等手段外,还擅长所谓“欧?亨利”手法,即在故事结尾,笔锋一转,让主人公的命运起一百八十度的变化。这变化看来荒谬悖理,实际上却符合事物发展的内在逻辑。所以读者在惊愕之余,仍然感到信服,进而赞叹作者构思之巧妙。
B. 外国文学故事鉴赏200字左右
斯特林堡《半张纸》及其赏析
最后一辆搬运车离去了;那位帽子上戴着黑纱的年轻房客还在空房子里徘徊,看看是否有什么东西遗漏了。没有,没有什么东西遗漏,没有什么了。他走到走廊上,决定再也不去回想他在这寓所中所遭遇的一切。但是在墙上,在电话机旁,有一张涂满字迹的小纸头。上面所记的字是好多种笔迹写的;有些很容易辨认,是用黑黑的墨水写的,有些是用黑、红和蓝铅笔草草写成的。这里记录了短短两年间全部美丽的罗曼史。他决心要忘却的一切都记录在这张纸上——半张小纸上的一段人生事迹。
他取下这张小纸。这是一张淡黄色有光泽的便条纸。他将它铺平在起居室的壁炉架上,俯下身去,开始读起来。
首先是她的名字:艾丽丝——他所知道的名字中最美丽的一个,因为这是他爱人的名字。旁边是一个电话号码,15,11——看起来像是教堂唱诗牌上圣诗的号码。
下面潦草地写着:银行,这里是他工作的所在,对他说来这神圣的工作意味着面包、住所和家庭——也就是生活的基础。有条粗粗的黑线划去了那电话号码,因为银行倒闭了,他在短时期的焦虑之后又找到了另一个工作。
接着是出租马车行和鲜花店,那时他们已订婚了,而且他手头很宽裕。
家具行,室内装饰商——这些人布置了他们这寓所。搬运车行——他们搬进来了。歌剧院售票处,50,50——他们新婚,星期日夜晚常去看歌剧。在那里度过的时光是最愉快的。他们静静地坐着,心灵沉醉在舞台上神话境域的美及和谐里。
接着是一个男子的名字(已经被划掉了),一个曾经飞黄腾达的朋友,但是由于事业兴隆冲昏了头脑,以致又潦倒到无可救药的地步,不得不远走他乡。荣华富贵不过是过眼烟云罢了。
现在这对新婚夫妇的生活中出现了一个新东西。一个女子的铅笔笔迹写的“修女”。什么修女?哦,那个穿着灰色长袍、有着亲切和蔼的面貌的人,她总是那么温柔地到来,不经过起居室,而直接从走廊进入卧室。她的名字下面是L医生。
名单上第一次出现了一位亲戚——母亲。这是他的岳母。她一直小心地躲开,不来打扰这新婚的一对。但现在她受到他们的邀请,很快乐地来了,因为他们需要她。
以后是红蓝铅笔写的项目。佣工介绍所,女仆走了,必须再找一个。药房——哼,情况开始不妙了。牛奶厂——订牛奶了,消毒牛奶。杂货铺,肉铺等等,家务事都得用电话办理了。是这家女主人不在了吗?不,她生产了。
下面的项目他已无法辨认,因为他眼前一切都模糊了,就像溺死的人透过海水看到的那样。这里用清楚的黑体字记载着:承办人。
在后面的括号里写着“埋葬事”。这已足以说明一切!——一个大的和一个小的棺材。
埋葬了,再也没有什么了。一切都归于泥土,这是一切肉体的归宿。
他拿起这淡黄色的小纸,吻了吻,仔细地将它折好,放进胸前的衣袋里。
在这两分钟里他重又度过了他一生中的两年。
但是他走出去时并不是垂头丧气的。相反地,他高高地抬起了头,像是个骄傲的快乐的人。因为他知道他已经尝到一些生活所能赐予人的最大的幸福。有很多人,可惜,连这一点也没有得到过。
C. 《美国文学·艾丽斯·沃克·紫色》作者简介|内容概要|作品赏析
《美国文学·艾丽斯·沃克·紫色》作者简介|内容概要|作品赏析
作者简介 艾丽斯·沃克是美国黑人女小说家、诗人。1944年2月9日出生于南部佐治亚州伊顿敦的一个贫苦农民家庭,全家有孩子8人,艾丽斯是最小的一个,8岁时被哥哥用玩具手枪射瞎一目,在孤独中以读故事与写诗为唯一娱乐。1961年获残废学生奖学金入斯帕尔曼学院,二年级时就积极参加黑人民教运动中的选民登记工作,1965年夏天获一项奖学金去东非洲旅行,回国后发现自己怀孕,差点儿自杀。1965年冬天她一边上学一边写诗,在一个星期内完成诗集《一度》的大部分,但这部诗集直到1968年女权运动取代黑人权力运动时才得以出版。她先在东海岸的一些大学里任教,后来又去南部密西西比河一带从事民权运动工作,同时不断写作,获各种荣誉奖多种。迄今她已出版诗集3部: 《一度》 (1968)、《革命的牵牛花》(1973)和《晚安,威利·李,明天早上再见》 (1979),威利·李是她爸爸的名字,短篇小说2部: 《爱与烦恼: 黑人妇女的故事》 (1973)和《你压不到一个好女人》 (1981); 长篇小说4部: 《格兰奇·科普兰的第三次生命》 (1970)写美国黑人佃农科普兰家三代人的生活,长期的贫穷落后使男人们变成野兽,使女人们成为社会与男人双重压迫下的受害者。格兰奇在孙女的感召和帮助下获得道德上的新生,但他在杀死儿子后被警察所杀。《梅丽迪恩》 (1976)通过女主人公梅丽迪恩·希尔的经历写60年代黑人民权运动对黑人民族在精神上和心理上所产生的巨大影响,使象梅丽迪恩这样的人能摆脱罪恶的过去,在精神和道德上获得新生; 继《紫色》之后出版的是近作《我亲人的殿堂》(1989) ,作者称它是“过去50万年的罗曼史”,主要内容与她的前几部小说一致,写黑人妇女如何在美国社会里受到白人与男性的双重压迫。
内容概要 全书用书信体形式写成,共94封信,其中有14封是女主人公西丽写给她妹妹内蒂但未拆封就退回的,有23封是她妹妹写给她的,有一封是西丽所爱的女人莎格写给她的,其余全都是西丽写给上帝的信,例如在第一封信中写道: “亲爱的上帝,我14岁了。我一直是个好姑娘。也许你能给我一点启示,告诉我究竟出了什么事……妈妈去梅肯看望她当医生的姐姐。留下我来照看家里的人。爸从来没对我说过一句好话,只是说你得 *** 不肯干的事。他一把抓住我,对我无礼,我叫喊起来。他用手掐住我的脖子说,你最好闭嘴,习惯它。可我习惯不了。每次我都觉得讨厌。”西丽14岁后一再遭她的继父 *** ,接着生了一女一男,都被继父领走送给他的一个朋友去抚养,却不告诉西丽孩子们的下落。后来西丽的妈妈死了,继父又跟一个与西丽同岁的姑娘结婚,同时对西丽的妹妹内蒂不怀好意,还硬说西丽在教堂里跟一个男人眉来眼去而殴打她。西丽怂恿妹妹赶快找个男友出嫁,但X先生来求婚时,继父却不答应,说内蒂年纪太小,却愿意把西丽嫁给他,还说“她太丑,却会干重活,而且干干净净的。你爱对她怎样都可以。她不会白吃白穿你的”。X先生考虑了整整一个春天才与西丽结婚,不久内蒂就从家里逃出来,住到了西丽家里,但X先生又对内蒂不安好心,终于迫使内蒂再次离家出走,走前还一再嘱咐姐姐要斗争,要跟X先生的全家人斗。X先生家中已有三个孩子,最大的男孩叫哈彼,已12岁了,他不想认继母,还捡了块石头砸破西丽的头。X先生只说了声“别这么干”,也就算了。有一次哈彼问他为什么要打西丽,X先生说,“因为他是我老婆,还有她不听话。女人全应该……” 他没把话说完,就埋头看报。哈彼后来爱上一个叫索菲亚的姑娘,但对方父母不肯把女儿嫁给他,他就先把她肚子弄大,然后在她姐姐家结婚。婚后哈彼也想叫索菲亚服服帖帖,但她就是桀骜不驯。X先生说,老婆就象孩子,你得让她知道谁厉害。除了狠狠揍她一顿,没别的办法。哈彼又问西丽该怎么办,西丽也说揍她。等到她再看到哈彼时,他已被打得眼青鼻肿,是给索菲亚打的。他俩就象两个男人那样对打。后来索菲亚说,“我对哈彼厌烦了。他只想使我对他百依百顺。他要的不是老婆,而是一条狗。我妹夫给征上兵了,我准备带着孩子住到我妹妹家去。”索菲亚走了6个月,哈彼完全变了个人,他终日忙碌,把住房改建成酒吧,卖冷饮、烤肉、面包之类。这时镇上传说蜜蜂王后莎格病了,她是跟乐团一起来镇上的剧院演唱的,西丽早就听说她是X先生的姘妇,曾给他生过三个孩子,而且生活放荡,X先生很爱她,但她不安于室,老找一些有妇之夫做情人。X先生听说莎格病了无人照顾,就套车把她从镇上接来,告诉西丽说她是咱们家的老朋友。西丽对她一直很爱慕,不仅不吃醋,反而殷勤侍候,亲自替她洗澡,偷偷欣赏她的裸体,心里还想:“我怎么变成男人啦。”莎格渐渐恢复健康,周末被邀到哈彼的酒吧唱歌,第一次唱歌时候西丽与X先生都去了。莎格唱着唱着,忽然喊起西丽的名字来,当众宣布她要唱的这支歌叫作《西丽小姐之歌》,是她生病时西丽小姐使她头脑里拼凑出来的,歌中唱的是“丈夫没有理由找她麻烦”。西丽望着莎格,听着歌曲,心里很乱,觉得自己越来越爱莎格了。终于到了6月,莎格提出要走,西丽恋恋不舍,两人谈起各自对X先生的感情,西丽说她不在乎莎格跟他睡觉,而且她自己在性方面毫无乐趣。莎格走了半年,直到圣诞节才带了个叫作格拉迪的瘦男人回来,说是她的丈夫。她还热烈拥抱西丽,说现在我们两个都是结过婚的女人啦。有一天X先生与格拉迪同车外出,晚上只剩莎格与西丽在家,两人就同床而眠,谈到男女间的事,西丽诉说了自己被继父奸污的经过,莎格深表同情,最后两人互相亲吻、抚摸,享受了同 *** 的乐趣。一天晚上,她们俩躺在床上谈起西丽的妹妹内蒂。自从内蒂从家里出走后,西丽始终未接到她的信,还以为她已经死了。早在内蒂出走之前,西丽有一天在街上看见一个女孩长得很象她自己,就尾随着进商店,与率领这女孩的黑人妇女攀谈起来,才知她是塞缪尔夫人,收了这小女孩当养女。西丽打听到塞缪尔是黑人牧师,将去非洲布道,当内蒂离家出走时,西丽就叫她去投奔塞缪尔。塞缪尔牧师原是西丽继父的朋友,看见内蒂与西丽的两个孩子长得有点相象,还以为内蒂是这两个孩子的亲生母亲,也就收留了内蒂,带着她同去非洲。内蒂到非洲后,共写给她姐姐二十几封信,但都被X先生藏了起来。在莎格的帮助下,西丽终于找到了那些信,读后才知道内蒂到非洲后的种种经历,也知道了自己的真实身世。原来西丽与内蒂的生父因开店做买卖抢了白人的生意,被白人私刑处死,店铺也给烧了,母亲疯了,不得已才嫁给原来的这个继父。西丽也从内蒂的信中知道塞缪尔果真收养了她的两个亲生孩子,现在都已长大成人。西丽得悉这一切之后,在写给内蒂的信中说,我不再给上帝写信了。上帝究竟给了我些什么? 一个被私刑处死的爸爸,一个疯妈妈,一个 *** 继父,还有一个我这辈子也许永远见不着的妹妹。上帝是白人的上蒂,他所干的事跟我所认识的男人一样,无聊、卑鄙、 *** 。西丽在给内帝的信中谈起她在莎格影响下如何觉醒。有一次她表示要与莎格一起去孟菲斯,X先生动手想揍她,她就用食刀扎他的手,这是她第一次公开反抗,此后X先生再也不敢揍她了。西丽在孟菲斯学做衬裤,当了女裁缝并经销衬裤,能够自立。后来她继父死了,西丽姐妹俩获得了她们生父遗留下来的财产: 田地、房子与店铺。西丽要内蒂带着两个孩子回来同住,这时塞缪尔的妻子死了,内蒂嫁给了塞缪尔,终于带着一家人回美国与成为新人的西丽团聚。
作品鉴赏 本书出版后,曾引起轰动,兼获当年的普利策奖、全国图书奖和全国书评界奖三大奖,总销售数达400万册,1985年还拍成电影,但也引起男性读者——尤其是黑人男性——的指责与抗议。作者也承认,她的这本小说主要写女性的受压迫和如何觉醒,男人们只在小说中扮演不光彩的角色。确实,这部小说是以80年代兴起的“女权主义批评派”文艺观点写成的。用的是一种所谓“新现实主义”或称“社会现实主义”的创作方法,作者本人就是一个积极参加妇女解放运动的女权主义者。她一向认为美国黑人妇女身受种族主义与男性至上主义的双重压迫,当前首要任务是把妇女从男性压迫的桎梏中解放出来,赋予她们独立的人格,包括经济上、精神上和家庭地位上的独立。作者曾在一次谈话中强调她最关心的是她本民族精神上的复活。本书女主人公西丽在给上帝的一封信中说: “我离开了家,生命就结束了。或者可以说,跟X先生在一起,生命就结束了。可是跟莎格在一起,生命又开始了。”沃克的小说反映当前美国“女权主义批评派”所谓的新现实主义特点,从家庭琐细和妇女心理反映重大的社会矛盾和种族问题,本书虽然象作者在谈《紫色》的创作时所说,“从一个女人向另一个女人谈私房话开始”,却反映了女权斗争、宗教信仰、种族矛盾(如索菲亚因顶撞市长夫人、动手殴打市长而被判12年徒刑,在监牢里备受白人的虐待)、性解放和同性恋自由等尖锐复杂的社会问题。但本书又与传统的黑人抗议小说不同,作者在书中宣扬的是博爱: 西丽不仅不忌妒莎格,反而真爱心她; 莎格也投桃报李,真心爱西丽,不嫌她长得丑,教导她性知识和独立生活的能力,终于使她获得新生。西丽也宽恕虐待过她的丈夫,而她丈夫最后也开始尊重她独立的人格,对她另眼相看。正如美国学者伯纳德·贝尔在《美国黑人小说和他的传统》 (1987) 一书中所说,在《紫色》 中“民间传奇小说的因素要比批判现实主义强,小说关心的与其说是阶级与种族,不如说是性与独立人格,而对女主人公西丽来说,同性恋是她获得独立人格与真正的爱通道。”从艺术上看,本书颇似著名黑人女小说家左拉·尼尔·赫斯顿的代表作《他们的眼睛盯着上帝》(1937),用黑人方言、音乐与宗教等表现黑人文化特征的民间风格通过,爱情故事与家庭生活描写黑人妇女的精神生活,书中的心理描写比较突出,女主人公内心受到压抑只能向上帝写信倾吐积郁与哀痛,而且全书用书信体写成,自然无法描绘重大社会生活的广阔画面,只能诗意地描写人物细腻的感情与心理活动,因此从某种程度上说本书是一部心理小说而不是社会抗议小说,这也说明80年代妇女小说的“新现实主义”与传统的批判现实主义的不同之处。作者在致《紫色》中文译者杨仁敬教授的信中还谈到本书的两个特点: 一是关于书名,书中西丽曾对莎格说: “如果你踏着紫色走在田野里而对它视而不见,上帝准会大发脾气。”换句话说,宇宙的造物主创造了这么多美丽而神秘的景物,如果我们不屑一顾,至少对造物主是极大的遗憾,也是不公正的。西丽本身就是一个奇迹,就象紫、蓝、黄、红颜色一样,显得那么平凡而独特;二是书中X先生没有姓,既是由于西丽在信中隐去了他的身份,也是由于他根本没有替别人做过好事。只有为别人做过好事的人才有权得到自己的名字。
D. 求海明威短篇小说《一天的等待》的点评!最好另外附有作者的语言特色的!
像这篇《等待的一天》(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1997年版的《大学英语》精读第三册第六单元),讲的是一个九岁的男孩,由于不了解“华氏”(Fahrenheit)和“摄氏”(Celsius)换算方法,误以为自己快要发烧烧“死”了。小说形象、具体、细致地刻画了在“一天的等待死亡”过程中,小男孩所表现出来的不畏死神的勇气。
海明威曾经表明他的立场:“作家最困难的工作莫过于描写人物时要真实,要做到这一点,作家要十分熟悉自己所要描写的对象,其次必须懂得怎样写。光是这两点就够你学一辈子了。”事实上,这篇短篇小说也确实取材于他和他儿子的一次真实的乡村度假的经历。狩猎鹌鹑也是他驾轻就熟的事情。同时,读了“我”(爸爸)去狩猎鹌鹑的详细的描写后,我们从中可以体味到在严寒中,也就是逆境中一切生灵的顽强的生命力。
海明威力求生动而精确地表达印象深刻的重大尖锐时刻,表达那种“对事物真谛的顿悟”的经历。有读者认为,在这篇小说中,“父亲象征了知识和力量,儿子则象征了天真和无知”。可以说这是从一个视角来诠释该处的象征意义。但我以为海明威在这里的笔墨并不是着重于表现儿子的“天真和无知”,而是着重于他面对死亡所表现出的勇气以及对父母的体谅。他具体形象地把一个九岁的小孩,压抑情感的过程,刻画得淋漓尽致。这些对压抑的情绪的描写在本篇小说中随处可见。如“我”给儿子读故事时小说是这样描述的:
I sat at the foot of the bed and read to myself while I waited for it to be time to give another capsule. It would have been natural for him to go to sleep, but when I looked up he was looking at the foot of the bed, looking very strangely(以一种奇怪的眼神望着床角).
另外,当男孩拒绝他人进入自己的房间时,“我”散步回来后看到儿子还是“我出去时躺着的姿势,脸色煞白,由于发烧脸蛋绯红,像先前那样怔怔望着床角”(…….. staring still, as he had stared, at the foot of the bed.。所有这些表明, 这个男孩在拼命压抑自己的情绪,在那躺着静静地等待“死亡”。
我认为一个九岁的小孩,由于知识和阅历所限,在以为自己“快要死了”的情形下所表现出的“隐忍、坚强和勇气”,才是海明威所想展现给读者的。他并不是一个特别无知的孩子,他认为自己得了感冒,于是不想让自己的父母也被冻病,所以“He came into the room to shut the windows while we were still in bed……..”。他已经浑身发抖了,面色苍白,走路都困难了,(He was shivering , his face was white, and he walked slowly as though it ached to move.), 但他想到的还是父母,并且忍受着病痛不想让父母担心。请看父子的简短对话:
“You better go back to bed.”
“No. I’m all right.”
当“我”下楼后看到儿子确实病得不轻时,又说:
“You go up to bed, you are sick”.
但儿子仍然说:“I’m all right.”
另一地方就是当“我”散步回来后,家人告诉“我”儿子拒绝让任何人进入他的房间.他虽然内心很恐惧,真的以为自己快死了,但他还是为家人考虑,怕他们感染上他的病:
“You can’t come in. You mustn’t get what I have.”短短的一句话,一个九岁男孩面对死亡的态度和形象跃然纸上。
海明威的风格简约明快,形象富于动作性。他运用视觉、触觉和听觉等感觉刻画形象,如小说中的许多地方对男孩的眼神的描写,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具有很强的可见性。另外,《等待的一天》中,到处可见以对话和细节间接地暗示主题和意向,增强了作品的含蓄和隐晦。因为海明威曾经把自己的作品比作“漂浮在海上的冰山”,强调其作品的内在的寓意:“露出水平的只有八分之一,还有八分之七深藏水下。”下面的对话,经过细细品味,可以发现作者就是利用双关(Pun)的修辞方法来暗示主题和突出主人公个性的:
“Why don’t you try to sleep? I’ll wake you up for the medicine.”
“I’d rather stay awake”(儿子的言外之意是自己宁愿“醒”着,因为他认为自己已经没多久可活了)。
儿子还对“我”说:“You don’t have to stay in here with me, Papa, if it bothers you.”
“It doesn’t bother me.”
“No, I mean you don’t have to stay here if it’s going to bother you.”(寓意“儿子”的死肯定将会使“爸爸”难受、心烦的)。
由于对体温的华氏和摄氏的误解,男孩真的以为自己吃药也不会“起死回生”了,但他还是用平静的语气和安祥的眼神来宽慰“我”。下面这段儿子与父亲的对话,作者用反语法(Irony)和双关(Pun)来加强戏剧效果,更加深刻地刻画男孩的“视死如归”的复杂心理:
(眼睛直直地朝前看着)
从上面的分析中, 我们可以看出一个九岁的男孩在“一天的等待”中(wait for death to come),所走过的心路历程。我们也更清楚地了解了海明威想展示给读者的主题—— “人生的意义就在于一种精神,即敢于承受痛苦,蔑视死亡”。
读着这些精练、寓意深刻的对话,读者可以看出,海明威在一种貌似粗犷朴实的笔触下流动着极为深沉炽热的情感。在他的小说中没有为了渲染人物性格的华丽词藻;没有一些必不可少的说明和议论;更没有蹩脚的形容和华而不实的比喻。他破除了毫无生气的文章俗套,砍掉了一切花花绿绿的修饰,以简洁冼练的文笔还文章以本来面目。正如英国作家欧.贝茨所说:“他以谁也不曾有过的勇气,把英语中附着于文学的‘乱毛’剪了个干净”。
海明威虽然没有开创一个新的文学流派,却是一位开一代文风的语言艺术大师。他简约有力的文体和多种现代派手法的出色运用,在美国文学中曾引起了一场”文学革命”,许多欧美作家都明显受到了他的影响。但让我无法理解的是,被海明威所摒弃的,却被时下我们的许多文人当宝贝似地捡回,乐此不疲地制造着成堆的文字垃圾。我们的百岁老人海明威如果还活着的话,他会做何感想呢?
E. 威廉·福克纳的《献给艾米莉的玫瑰》被称为文学史经典,你觉得呢
威廉·福克纳的《献给艾米莉的玫瑰》绝对文学经典的称号,威廉·福克纳作为美国文学史上最具影响力的作家之一,福克纳一生著作颇多,共有19部长篇小说与近百篇短篇小说。在他众多短篇小说中,最出名的是《献给艾米丽的玫瑰》(A Rose for Emily)。
这是一本处处充满对立与冲突的短篇小说集。男与女,大人与小孩,白人与黑人,印第安人与黑人,富白人与穷白人,乃至生与死,人类与自然,梦境与现实,灵魂与肉身。这些对立的碎片拼插起来,构成了一个个独特的故事。故事在作者笔下纵使波澜迭起,亦能行进不露痕迹,但最令人欣赏的并非小说本身,而是小说中那一朵朵残缺的玫瑰。
爱米丽没有与男人打交道的经验,她父亲赶走了所有的青年男子,年近30却仍未婚配,她对美好爱情的渴望被长期压抑。于是,当荷默·伯隆(HomerBarron)出现时,爱米丽不顾一切地爱上了他。在遭到愚弄后,爱米丽选择了谋杀。她的这一行为不仅夺去了一个人的生命,更摧毁了她自己未来的生活。
F. 马克·吐温的短篇小说《案中案》的读后感
《马克吐温短篇小说选》读后感
美国社会对人的腐蚀力最甚者莫过于金钱。马克·吐温虽然也不自觉地流露出小市民暴富的梦想,如《汤姆·索亚历险记》结局处让汤姆和哈克发现了强盗的大量藏金;但他对金钱的批判还是一针见血的。如果说《一张百万英镑钞票》中的主人公虽获横财尚能自持,在丑陋中反衬出他良心米混、崇尚爱情的纯洁高尚的话,《三万元的遗产》则活画出那对穷苦夫妻的黄金梦的虚幻可笑——但我们只能苦笑,同时也不能不深感哀怜,他们毕竟是无辜的小人物啊!但到了《腐蚀了哈德利堡镇居民的人》,简直是“洪桐县里没好人”,镇上的那些稍有地位的人物,几乎无一幸免地全都屈从于金钱拜物的面前。读者在这样的解剖下,又有谁还笑得出来呢?我们恐怕只能为人类悲哀了。从嬉笑怒骂皆成文章的玩世不恭,到针随时政、鞭辟入里的愤世嫉俗,是马克·吐温思索的深化和作品的成熟,我们欣赏他的作品,也就此步步深入了。
文学作品离不开语言文字这一载体。马克·吐温的作品之所以深受欢迎,除去立意清新,剖析得当之外,很重要的要归功于他对语言的驾驭。大家都知道,群众日常生活中的用语是最为鲜活、生动和富于生命力的;但只有经过作家采纳,写入作品之中,才能成熟、定型和推广。萧伯纳曾称马克·吐温为语言大师,这是毫无溢美成分的。可以说,如果没有马克·吐温(当然也会有别人),就没有今天的美国英语。应该说,正因为马克·吐温把美国英语运用得恰到好处,才有如此充分体现美国民族个性的豪爽、乐观和不拘小节的他的那些纯美国式的作品。
作为幽默讽刺和美国英语大师,马克·吐温在美国文学史上的地位是不可动摇的。
马克·吐温在我国五六十年代那一种特定的气候下,是对读者介绍最多的为数有限的美国乃至西方作家之一。但也正因此,对他的分析评价往往带有过多的功利目的而不够充分全面。此次人民文学出版社将马克·吐温的中短篇小说选与其长篇代表作一并收入《世界文学名著文库》,确实能够收到将世界文学名家名篇以精美的版本永远保留在文学爱好者书架上世代传阅的功效
G. 《美国文学·索尔·贝娄·赫索格》作者简介|内容概要|作品赏析
《美国文学·索尔·贝娄·赫索格》作者简介|内容概要|作品赏析
作者简介 索尔·贝娄 (1915— ),美国犹太裔小说家。出生于加拿大魁北克省的拉辛城。父母是来自俄国的犹太移民。贝娄九岁时,随父母到芝加哥定居,就读于芝加哥大学和西北大学,获人类学和社会学学士学位。二次大战期间,他曾在商船队服役,战后在明尼苏达大学、纽约大学和普林斯顿大学任教,现为芝加哥大学教授和社会思想委员会主席。贝娄的作品主要有长篇小说《挂起来的人》(1944),写一个应征入伍的人在等待去部队期间的心理活动; 《奥基·马奇历险记》 (1953),写的是一个年轻的芝加哥犹太人的经历,本书被认为是贝娄的成名作,曾获全国图书奖; 《雨王汉德森》(1959)用现实主义的手法描写了一个百万富翁在内心“我要,我要”这一欲望驱使下来到非洲,在那里所经历的各种奇遇; 《赫索格》(1964)表现了中产阶级知识分子在60年代动乱中的苦闷与迷惘,描写了资产阶级人道主义的危机; 《赛姆勒先生的星球》 (1970)借一位居住在纽约的纳粹集中营的幸存者的所见所闻抨击了美国现代社会的混乱和疯狂; 《洪堡的礼物》 (1975) 则描写了两代作家的成功与失败,反映了当代美国各阶层知识分子的精神感情和情操。进入八十年代,贝娄还创作了长篇小说《院长的十二月》 (1981)和《更多的人因伤心而死》 (1987)。前者以芝加哥和布加勒斯特为背景,将所谓的“自由社会”和“警察国家”加以比较。后者侧重揭示当代文明对人的生活的侵蚀。此外,贝娄还写过长篇小说《受害者》 (1947),中篇小说《只争朝夕》 (1956) 《偷窃》 (1989) 和《比拉罗赛内线》(1989),短篇小说集《莫斯比的回忆》(1968)·《失言者》(1984),剧本《最后的分析》 (1965) 以及一部非文学类的游记《耶路撒冷来去》 (1976) 。贝娄的作品包含了丰富的内容,他善于描写高级知识分子,尤其是犹太裔知识分子在当代美国社会荒谬的处境中的思想状态。1976年,因其对“当代文化富于人性的理解和精妙的分析”获得诺贝尔文学奖。
内容概要 赫索格是一位学识渊博的大学历史教授,专长思想史,发表过《浪漫主义和基督教》等颇具水平的论著。他一向崇拜理性,关心人类文明和人的尊严,然而在个人生活的道路上却障碍重重,阴霾密布。他最初与戴茜——个纯朴的农村长大的大学生生活在一起,后来离了婚,娶了风流的玛德琳为妻,这是一个戏剧导演的女儿,自小任性,我行我素。她认为,赫索格不应当做一个终生默默无闻的教书匠,应该到乡下去潜心写作。于是,赫索格动用了父亲留给他的二万美元,在马塞诸赛州的路德村买了一幢很大的旧房子,并在这所房子里生了他们的小女儿琼妮。谁知在乡下仅仅住了一年,玛德琳又改变了主意,她觉得自己年轻貌美,聪明能干,不能埋没在这穷乡僻壤。她执意要搬回大城市,自己回城不算,还逼着赫索格一定要给她们的邻居,也是赫索格的好友瓦伦丁也找个工作,一同搬到城里。经赫索格多方奔走,玛德琳的这些愿望都实现了,可她的脾气却越来越坏,赫索格为此常去请教他们的精神分析医生和瓦伦丁。大家都认为玛德琳有些精神失常,其实她与瓦伦丁早有私情,一起迁到芝加哥来也是为了过从方便。在一切准备就绪之后,玛德琳便把正在兴致勃勃地布置新家的赫索格找进屋来,向他宣布: “我根本不爱你,两人何苦违心地住在一起”。赫索格一时摸不着头脑,呆里呆气地说: “可我却真的爱你呀! ”这下子,马上提高了玛德琳的自尊心,她利用知识分子尊重别人自由的高尚心理,把赫索格撵出了家门。从此,赫索格失去了职务,房子,财产和女儿。他精神颓丧,面容憔悴,在医生的劝说下去欧洲旅行了一个时期。但在半年之后,赫索格又回到美国时,他的好朋友,动物学家卢卡斯却告诉他,原来因玛德琳与瓦伦丁通奸,才使他的家庭发生变故,现在他们已在一起同居了。这一消息对赫索格来说简直是个晴天霹雳,自己的知心朋友竟夺走了自己的爱妻。这使他受到沉重的打击,精神处于崩溃的边缘。从此他行为变得怪诞,整天紧张地思考,不停地给人写信,给知心朋友,骨肉亲戚,报刊杂志,知名人士,总统部长,认识的,不认识的,活着的,死了的,甚至上帝和自己,一连写了上百封信,但一封也未寄出。他无论走到哪里,都提着这只装满信件的旅行包。与此同时,赫索格还通过联想和回忆,叙述了家庭,父母,兄弟姊妹、妻儿朋友的情况以及自己大半辈子的经历和遭遇。离婚后,赫索格在纽约和花店女主人雷梦娜保持着若即若离的关系。雷梦娜是个会体贴人的中年妇女,漂零半世,非常渴望和赫索格建立一个宁静的家庭,可是赫索格对婚姻已经害怕了,他有意离开纽约,拟去朋友家小住以摆脱雷梦娜的追求。然而到了旧友家没多久,不安宁的心灵又促使他不辞而别,返回住处。第二天还是去雷梦娜家幽会。一天,赫索格忽然心血来潮,乘飞机去芝加哥,一方面是为看望女儿琼妮,一方面是想以暴力来对付玛德琳和瓦伦丁这对下流坯。下飞机后,他返回童年的故居,拿了父亲遗留下的一些俄国旧币和一支装有两颗子弹的左轮手枪,再潜入玛德琳的住所。他想用这支枪杀死情敌瓦伦丁,但无意中从窗外看到瓦伦丁正在细心地替他女儿琼妮洗澡,目光里充满了慈爱,他感动得热泪盈眶,立刻打消了杀人的念头,积郁了许久的恨一刹那间都消失了。后来,赫索格托朋友接来女儿,准备父女俩好好玩上一天,不巧中途遇上交通事故,被撞断了一根肋骨,而且祸不单行,他还因随身携带没有执照的实弹手枪被警方拘留。经过审讯,玛德琳来警察局带回女儿,还把他大大地奚落了一顿。赫索格则由哥哥威利交付保释金后释放。他谢绝了威利要他去他家的邀请和住院的建议,独自一人回到了路德村那间空荡荡的乡间古屋里。屋子里有一股霉气,他打开了更多的窗户,阳光和乡间空气立刻进入屋中。赫索格真没有想到回到旧居会使自己感到如此的满意,也许这是他第一次感到完全摆脱了玛德琳而获得自由,以往她在这里给他留下了太多的痛苦和不快。今天,还是在这里,赫索格萌发了一种宁静的真情,他开始认真地回顾几年来的经历,而且又构思起另外一系列的书信来。谁知几天后,哥哥威利开着大“卡迪拉克”来看他。威利有一张人类中最常见和最受人喜爱的脸,他好象非常关心弟弟。兄弟俩正在交谈时,有人告诉赫索格,有位女士打来了电话。原来是雷蒙娜闻讯也赶到这里。威利看到了雷蒙娜,他发现雷蒙娜非常吸引人,简直就象一个“爱情强盗”。她挣扎,她奋斗,她需要非凡的勇气来保持这种平衡。在这个世界上,作为一个女人能把事情掌握在自己手里,是了不起的,但她的这份勇气是稳定的吗? 威利很为弟弟担心。赫索格告诉哥哥,蒙雷娜并不那么坏。哥哥说,“可是玛德琳当初也是这样。”赫索格表示,“我不会再把自己交到任何人手里了”。他为雷蒙娜打扫房间,安排饭菜,甚至为她准备了一大束鲜花。他知道自己再也不会去写那种信了,不管过去几个月发生什么事,这种写信的冲动似乎真的在过去,真的在消失。
作品鉴赏 发表于1964年的长篇小说《赫索格》是贝娄的代表作之一,它真实地表现了中产阶级知识分子在现代社会中的苦闷与迷惘以及资产阶级人道主义面临的危机。小说的主人公赫索格是一位博学多识的大学教授,他品格高尚,为人敏感善良,但是现实生活却处处跟他过不去。他希望有一个平安的生活环境,不料被意外的干扰破坏了; 他原意与周围的人们友好相处,也被种种磨难打乱了。特别是妻子玛德琳和挚友瓦伦丁的忘情负义使他最终发现,在现代社会中,人的观念已发生了变化,人类所有的高尚的道德情操都被无情的现实击得粉碎。于是他找不到精神支柱、找不到信仰,也失去了心理平衡。他还发现自己掌握的渊博知识简直是毫无用处,不知道应该怎样来认识周围的现实,怎样来对待和安排自己的生活,甚至不能帮助他认识到自己的生命究竟在哪里。显然,贝娄是把主人公作为整个中产阶级的总代表来描写的,象赫索格那样的现代西方高级知识分子,他们既高距于社会的芸芸众生之上,又受到来自不同阶层的意识的冲击;他们既对资产阶级的生活堕落表示极大的厌倦,在生活享受和物质追求上又离不开这个阶级所拥有的一切。因此,他们焦虑再三地反省生活中失败的教训,试图找到一条虽然生活在现实中,但又不附和时代的疯狂。虽然与现实妥协,但又能保持个人尊严的中间道路。当然,这样的道路是没有的。国外有些评论家把赫索格称为“精神过敏的奥德修斯”,尽管,三千年前这位希腊军师的传奇式经历与赫索格的人生旅程并无相通之处,但按其本质来说都可以看成是对人类价值的追求。不过,奥德修斯胜利了,他最终赢得了家庭和个人的幸福。赫索格则失败了,他的悲剧是一切美国中产阶级知识分子精神空虚,生活漂零的必然结果。《赫索格》中写了有关人物的大量感觉、回忆、推测、意念、说理,它们混杂在一起,主人公自始至终沉浸在杂乱无章的内心活动中。但是,贝娄却运用意识流的手法,较为清晰地叙述了人物、情景和主人公思想的变化,对人物的内心世界和现实世界都作了深入的探索。我们从人物的内心世界里,能清楚地看到现实世界的影子,从现实世界的描绘里也能看到它在人物内心所引起的反响。同时,我们还注意到,贝娄的意识流手法与乔伊斯、福克纳等人有一定的不同,后者由于过多地使用深层潜意识,再加上缺乏情节和鲜明的人物形象,往往使读者如坠五里雾中,难以消化理解,而贝娄的意识流手法则较之清晰明快的多,他从容自如地进出人物的人心世界,不露痕迹地揭示人物内心深处的隐秘,对人物的感情、性格以及所感受的外部世界都进行了精妙细致的分析。另外,《赫索格》 中的语言也独具自己的特色,从高雅雕琢的上流社会用语到市井小民的粗俗俚语; 从逻辑谨严,说服力强的哲理式陈述到质朴自然,毫不做作的日常对话,在贝娄笔下无不显得那么逼真毕肖,可见,贝娄的语言风格是当代美国文学中文学语言和生活口语相结合的典范。《赫索格》的结构,乍看松散,甚至杂乱无章,殊不知作者这样写的目的正是为了表明主人公混乱变形的情思,以符合塑造这个“精神受难者”形象的需要,况且光怪陆离,形形 *** 的当代美国社会本身就如一团理不出头绪的乱麻,有兴趣的读者只要开卷耐心阅读是不难从这种散点式结构中捋清作品的脉络,进而体会到作者的良苦用心。所以,《赫索格》这部寓意深刻,趣味高雅的严肃之作才能走进畅销书的行列,受到世界各国读者的欢迎,并获得1964年美国全国图书奖。
H. 《美国文学·詹姆斯·鲍德温·向苍天呼吁》作者简介|内容概要|作品赏析
《美国文学·詹姆斯·鲍德温·向苍天呼吁》作者简介|内容概要|作品赏析
作者简介 詹姆斯·鲍德温是美国黑人小说家、散文家、戏剧家和社会批评家,1924年8月2日生于纽约的黑人聚居区哈莱姆,1987年12月1日因胃癌病死于法国。他是个私生子,外祖母曾在南方种植园里当过奴隶,继父是个不受教区供养的穷牧师,对待鲍德温很凶暴,鲍德温自称他幼年的生活极为穷困,一家11口住在又窄又小、破旧不堪的公寓里,他受教育不多,主要靠自学,童年时代常常一手抱着弟弟或妹妹,一手拿着书阅读,刚能阅读就已在脑子里构思小说,12岁时在教会报纸上发表了一篇写西班牙革命的短篇小说,以后一直练笔写诗歌和剧本。但他继父反对他搞创作,一心要他当牧师。他14岁起开始在教堂布道,三年后不仅放弃布道,而且从此不信宗教。他离开教堂后不久也就离开了家,在他称作“美国工商业世界”里挣扎,当过侍者、听差、产业工人,在饭馆里洗过碗碟。美国社会里的种族歧视终于使他忍无可忍,迫使他在1948年去法国巴黎,在做苦工与挨饿的情况下完成了他的最优秀小说《向苍天呼吁》,直到1957年美国发生种族流血冲突的“小石城事件”后才回国。他侨居欧洲时曾陆续在美国报刊杂志上发表了不少关于黑人问题的文章,尤其是对栽培过他的著名黑人作家理查·赖特写抗议小说的传统提出批评意见,使他在美国文坛崭露头角。1962年长篇小说《另一个国家》成为畅销书,他也就一跃成为继赖特后最受人注意的美国黑人作家。鲍德温是个有多方面才能的作家,创作过多种体裁的作品,他写得最好也最出名的是散文,算得上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美国最杰出的散文家之一。
内容概要 小说写30年代居住在纽约黑人区哈莱姆的一个黑人牧师家庭。小说主人公是聪明好学的黑人少年约翰。故事围绕他和他的继父、母亲、姑姑等人展开。约翰的继父加布里埃尔是教堂执事,年轻时候曾一度“受魔鬼的诱惑。”他母亲原是南方一个种植园里的奴隶,生过不少孩子,到她30岁时已死去一个丈夫,失去4个孩子——一个病死,两个被主人送到奴隶市场拍卖掉了,另一个被专人领到住宅里抚养。后来主人又分配给她一个奴隶丈夫,生了女儿弗洛伦斯和儿子加布里埃尔。加布里埃尔出生后不久,他生父逃往北方,不知下落。南北战争后,他们一家人获得自由,加布里埃尔因母亲溺爱他,从小很淘气,经常逃学、打架,还招惹白人; 长大后更是“魔鬼的化身”,吃喝嫖赌无所不为,曾不止一次被关进监狱。有一天,加布里埃尔与一个坏女人过夜之后,清晨漫步回家,被新鲜的空气、静谧的景色和耸立在他眼前的大树所感召,突然想到上帝的伟大和自身的渺小,开始痛悔前非,立志重新做人。此后他成了一个虔诚的教徒,很快赢得周围人们的尊敬,当上布道的牧师。他还从宗教工作的需要出发,与一个多年前曾遭白人 *** 、为当地黑人所不齿的丑陋黑人姑娘黛博拉结了婚,但他们之间并无爱情,加布里埃尔待她很不好,婚后不久又与另一个跟他一起干活的黑人少女埃丝特发生了性关系。埃丝特很快怀了孕,加布里埃尔生怕自己干的丑事张扬出去后没脸做人,就偷了他妻子黛博拉的私蓄打发埃丝特去芝加哥娘家生孩子。结果埃丝特死于难产,他们的私生子罗亚尔归埃丝特的父母抚养,后来死在芝加哥的一家酒店里,一把刀子捅进了他的喉咙。加布里埃尔由于自私懦怯,始终不敢承认罗亚尔是他的孩子。若干年后,黛博拉患病死去,死前告诉加布里埃尔说,她早就知道他与埃丝特之间的私情,也清楚罗亚尔是他的私生子,她只恨他欺瞒着她,始终不向她吐露真情,要不然她倒是很情愿把罗亚尔接到家中抚养的。黛博拉死后,加布里埃尔也就离开了南方,来到纽约哈莱姆黑人区找他阔别了20年的姐姐弗洛伦丝,并在那里定居下来。弗洛伦丝是在26岁时离开南方的,她对南方的种族歧视早就忍无可忍,有一天她当女仆的那家白种主人又来调戏她,要她当他的姘妇。她终于下了决心与卧病在床的母亲诀别,毅然来到北方谋生,在纽约哈莱姆区结识了黑人工人弗兰克,两人由相爱而结婚,但弗兰克挣钱不多,夫妻常为经济问题发生龃龉,每次吵架后他就出去酗酒。婚后十余年的某天晚上,他离家两天三夜后回来,两人在小厨房里吵得很凶,弗兰克盛怒之下离家出走,从此没再回家。后来世界大战爆发,他应征入伍,死在法国。弗洛伦丝很爱她的丈夫,在他离开之后先是感到轻松,继而后悔,只得当女工谋生,一个人孤苦伶仃地生活着。弗洛伦丝在纽约结识了一个名叫伊丽莎白的苦命女子,她的童年是在一连串灾难中度过的。8岁时母亲去世,她母亲的姐姐来到她家,认为她父亲人品不端,不配抚养一个天真无邪的小女孩,于是强迫她与她所爱的父亲分离。后来她爱上了黑人店员理查德,两人一起到了纽约,因无钱结婚,只好先行同居,有一天晚上理查德忽遭警方逮捕,说他有抢劫杀人的嫌疑,后来虽因证据不足而获释,但在拘押期间曾遭到白人警察的侮辱和毒打,回家后抱住伊丽莎白痛哭一阵,晚上就用剃刀割断了手腕上的血管自杀了。伊丽莎白犯了个致命的错误,她为了不让理查德增加精神负担,没告诉他她已经怀孕,要不然理查德也许不会自杀。她太爱理查德了,她不否认只要有理查德,天国的欢乐对她来说也等于零。她也不否认,假如她被迫必须在理查德和上帝之间作一选择,她也只能——甚至哭泣着——背离上帝。理查德一死,她对生活也就绝望,只是为了理查德的遗腹子而活着。加布里埃尔来到哈莱姆后,在他姐姐弗洛伦丝家中遇见伊丽莎白,先劝说她悔罪并皈依上帝,继而向她求婚,答应以后一定把她的私生子约翰视同己出。伊丽莎白为她的儿子约翰着想,终于嫁给了他,又与他生了一男二女。全书是以倒叙的笔法写的。小说开始时,约翰已14岁,伊丽莎白与加布里埃尔生的最大孩子罗伊也已十多岁,兄弟俩与父亲的关系都很不正常。加布里埃尔在求婚时曾答应把约翰当亲生子抚养,这一点倒是做到了,但他与约翰之间并无感情,常因细故责打约翰,颇引起约翰的反感。约翰一直以为加布里埃尔是他的亲生父亲,一方面很想爱他,一方面又情不自禁地痛恨他。他既想追求物质享受和世俗生活的欢乐,又希望自己不成为上帝的罪人,死后灵魂可以得救。罗伊则天生一副倔强脾气,有一次与白人孩子打架,头上挨了一刀,几乎送命。加布里埃尔为了他与伊丽莎白吵架并动手打她时,罗伊甚至骂他父亲: “住手,你这个黑杂种,要不我就把你给宰了! ” 加布里埃尔尽管因此痛打了他一顿,但内心深处却很疼爱他,觉得他的行为很象自己小时侯。全书以约翰在教堂悔罪结束,但在回家的路上,弗洛伦丝揭发了加布里埃尔的伪善,说: “在我所有认识的男人中间,你就是那个巴不得圣经里全是谎言的人——因为那个号子一旦吹响, 你就要永生永世地交代。”
作品鉴赏 鲍德温从小失去父爱,他继父又不了解他,待他过于严厉,他后来就把自己心理上与感情上的感受——他的爱与恨,他的恐惧与孤独感——都倾注在他所写的诗歌、戏剧和小说里。本书被认为是鲍德温的半自传体小说,书中大部分内容与他在教堂中布道那几年的切身经历有关,而对书中各种人物所作的深刻的心理描写则更是他本人真实思想感情的流露。鲍德温在写小说之前早在评论文章里批评过斯托夫人的小说《汤姆叔叔的小屋》和当时最著名的黑人作家(也是栽培过他的恩师)理查·赖特的代表作《土生子》,说《土生子》 的主人公别格实际上是汤姆叔叔的后裔和亲骨肉,只是别格的性格恰好与汤姆叔叔相反,心中充满恐惧与仇恨: 恐惧促使他行凶杀人,仇恨促使他 *** 女人。鲍德温强调指出,斯托夫人和赖特写的都是“抗议小说”,但这种小说已经过时。别格的悲剧并不在于他是美国黑人或饥寒交迫,而在于他为“获取自己的人性而进行了反抗”。但在鲍德温看来,“我们的人性就是我们的负荷、我们的生活;我们不需要为它而进行斗争,我们需要做的事比进行斗争不知要困难多少倍——那就是接受它。”他还说,“我写的小说如果说有什么 ‘含义’的话,那么它们含有的只是这一意义: 我们应该把一切人当作 ‘人’来看待。任何标签、口号、政党、肤色甚至宗教,都不及作为人类的个人重要。所以归根到底,写个人才是最重要的。”鲍德温的创作思想的最基本一点与《看不见的人》的作者艾里森是相似的,就是认为黑人首先是人,因此探索和描写 ‘人’的问题要比写社会和种族歧视等问题更重要。鲍德温还认为“美国文学传统是伟大的亨利·詹姆斯的传统”,而且作为新一代的进步黑人作家,对弗洛伊德心理分析学说和存在主义哲学比对马克思主义的阶级斗争学说更感兴趣,因此在鲍德温的小说里,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和种族关系往往是通过性关系揭示出来,例如本书虽不象作者后来写的小说那样经常出现猥亵的性描写,但全书的情节中有三个不美满的婚姻、两个爱情悲剧、三次 *** 或 *** 。本书的另一特点是人物全都是黑人,情节也不涉及种族关系,因此原书内封的广告上说:“本书是一个黑人作家的处女作,书中虽写黑人,但不是从种族的观点描写的。它可以说是美国文学发展到新阶段的里程碑。”本书与早一年出版的《看不见的人》确实可以说是美国黑人文学发展到新阶段的里程碑。它们已把文学作品反映和描写的重点从社会转移到个人——个人的爱与恨,个人的自我探索,个人的异化,等等。它们主要的艺术特点则是用现代派的多种技巧(包括意识流、蒙太奇等手法) 细腻地描写心理活动。本书的主人公约翰所占篇幅只全书的三分之一,时间也极集中 (约翰14岁生日前后的两日一晚),但作者以约翰的思想、心理变化为主线,用变换镜头和时间跳跃的手法插入了约翰的父亲、母亲和姑母等人的回忆,使各个人物的生活与思想感情相互烘托,构成有机的联系,结果全书所描写的不仅是一个黑人少年皈依宗教的思想变化,而是约翰一家从南北战争到20世纪30年代的黑人历史; 所反映的不仅是约翰一家的生活遭遇,而是包括作者本人在内的广大美国黑人的共同遭遇。本书从宗教角度描写黑人家庭生活也别具新意。宗教对美国黑人原有特殊意义。早在奴隶时代,奴隶主就想方设法诱使黑人奴隶笃信宗教,好让他们安安分分地忍受现世的悲惨生活,只把希望寄托于死后的天国。因此美国黑人宗教不仅有它自己的特点,而且也更有欺骗性,它与黑人生活也相互影响,有错综复杂的联系,鲍德温是著名的散文家,写得最好的也是散文,认为散文与小说结合更能表达出黑人民族的强烈感情,本书在形象地抒写黑人的丰富感情时把散文体小说的特点发挥得淋漓尽致,小说最后一部分描写约翰躺在圣坛前地板上悔罪的描写是一篇极好的散文,感情强烈而丰富,形象生动,心理描写细腻深刻,曾受到一些评论家的称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