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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篇绿小说苏青赵强

发布时间: 2023-01-15 08:34:02

❶ 短篇小说|撞车之后

天色像是变戏法儿一样,呼的就这么暗了下来。坐在车里后排的马娟和刘晨睡的很熟,开车的谭芳睁大了眼睛紧盯着前面的路。

这明明是早上,光线却暗的像是黄昏最末快要天黑似的。路面上先前还有些雾气,一下子却消失的无影无踪。音响里的DJ曲目还在咚嚓嚓的打着重低音的拍子,这是唯一支撑着谭芳,不至于睡着的东西。

她望了一眼手边上先前已经被喝光了的红牛空罐子,感觉应该找个服务区休息一下了。

她抬起头的时候,却突然发现前方的路更加的暗了,还没来的及想好要不要刹一下车,哗的一声,挡风玻璃上就已经全是水了。这雨来的太猛,像是人用脸盆泼过来的水一样,本来有些土的玻璃瞬间就花了。

慌乱之下,谭芳想到了去找雨刮器的开关。雨刮器第一次的一刷就把玻璃刮的锃亮,前面的路似乎一下子可以看的到了,但是,当雨刮器的刮板还没有回到原位的时候,谭芳似乎看到了前面有一团白白的东西,当她意识到,那可能是个人的时候,砰的一声音,车子已经撞了上去,她的一声大叫和碰撞的声音,加上车子的剧烈震动,把后排坐着的两个人一下从睡梦里唤醒了。

由于刹车的这一脚,是在碰撞之后,才踩出来的,而车子已经开出去碰撞的地方有几十米的距离。

车子还是停了下来,里边的人也静了下来,而且,静的出奇。马娟的身子已经转向了后方,她跪在后座上,脸靠近后窗玻璃,向后死死的盯着刚才经过的那个方向。刘晨手里紧紧的握着手机,眼睛却望着双手紧握着方向盘的谭芳。她的呼吸很是沉重,她的眼里的谭芳不停的颤抖着。

三个人不知道过了多久,都没有说话,最后一句,就是谭芳说,我好像撞到人了。雨还在不停的下着。这本来是一次美妙的,说走就走的旅行,就在两天前的一个夜里,三个大学同学,好闺蜜,一起坐在古城墙下的一间满是花花草草的酒吧里开心的聊着天。

谭芳是三个闺蜜中唯一还没有结过婚的人,但不是唯一的单身。马娟结过过婚,现在已然又恢复到一个自由人了。只有刘晨是结了婚还在围城里的。还有一个四岁大的儿子。刘晨也是今天晚上唯一开着自己的车子来的人,因为谭芳才考到驾照,还没有买车。那天谭芳考驾照最后一个科目的时候,马娟的离婚案终审。车子判给了丈夫,还有房子,她分得了一半的家产,都折合成了钱,她感觉只有现金才是最能给她安全感的。

谭芳不只没有结婚,就连男朋友也都没有固定的。她对生活里的事情,总是没有自己的主见,交过的几个男朋友,她都是听他们的,自己很少有意见,就连最后的分手也都一样,听他们的。谭芳说,自己就是没有主见,什么也听别人的,在公司好几年也没加过工资,没得到提升,因为她一直是公司最听话的人,公司工龄最长,职位最你的就是她。

马娟在学校的时候,就是宿舍里最爱作主的人,谭芳和刘晨有事的时候,都喜欢听她的建议和指挥。她在大学的时候,抢过谭芳的一个男朋友。那男生很帅,家里条件也不错。半年后,马娟告诉谭芳,自己救了她,那个男人很花心,是个到处沾花惹草的风流胚子。

谭芳因为分手难受过,可是从来没有埋怨或是记恨过刘晨,当知道马娟也分手了,还替她难过了一下。当马娟把那个男人的真面目描述的龌龊到像是个世纪恶棍的时候,谭芳还从心底里有点感激她。

刘晨在大学里从来不谈恋爱,是个公认的乖乖女,她很知道如何保护好自己。她的最大梦想,就是未来可以找个好男人嫁了,刘晨和谭芳都觉得,她成功了。婚后的刘晨过着让人羡慕的那种幸福生活。有房子,有车子,有票子,有儿子,另外,还不用工作,只需要当好全职的太太、儿媳妇和妈妈。

三个人有半年没见面,是刘晨约了大家出来聚下。开心的聊了一小时之后,三个人的酒喝的都有点多了。前面无非是和以往一样,两个人表达各种对刘晨的羡慕和嫉妒。之后,就是两个人各种表达对谭芳的期望,鼓励还有批评。最后,就是换两个人,对马娟的潇洒,自在的生活方式的向往。

喝着喝着,刘晨却第一个哭了,她说自己现在虽然脸没有黄,但是,心却早就老了。一成不变的无聊家居生活,让她感觉自己提前就退休,甚至提前就已经知道死的时候是什么样子的。马娟笑了,她说,自己感觉已经死过一回了,离婚的时候,天天都想着杀了那个男人,或是一起跳楼,下毒。现在,重新活过来了,感觉生活里除了婚姻,还有很多事可以做,尽管自己还没有想好,可以做什么。

谭芳忽的站了起来,她说,自己一定要做一回主。最后,是谭芳,她忽的从座位上站起来,摇晃着身子,指着马娟和刘晨,说自己要作一回主,要两个人听她一次话。

那天晚上,后来,马娟做了主,要她们两个人第二天早上和自己一起,来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而且,这次旅行目的地不定,走到哪儿算哪儿。刘晨决定这次听谭芳的,之后她笑了,笑的很开心。她说,自己感觉这个建议很好,活这么大一直那么乖,终于有机会,可以疯狂一次。她们各自分开后,马娟哭了,她没有叫车,从酒吧一直走回了家。

路上的一个多小时,她都在想自己还有什么?还能追求点什么?自己因为离婚的打击,工作也辞了,一个人租了房子,空守着每一个冷清的夜晚。她想到,自己的价值,还不如谭芳在公司的高,更不如刘晨在家里的高。

“开车!”马娟终于打破了许久的寂静,她几乎是跳着在后座上转过身,对着谭芳吼出了声。刘晨吓了一跳,谭芳却没有动。马娟直接打开后门,走到车前面,把已经完全僵住的谭芳从驾驶座上拉进了大雨里。之后,推她去了后座,嘭的一声关上后门,自己坐到了驾驶位上。车子启动了,在雨里像一只在荒漠里,被大雨淋的湿透的狗一样,拼命的奔跑,要找一个可以躲雨的地方。

向前开了很久,没有人说话。刘晨手里的手机屏幕上显示着110,之后又黑掉,一会儿她又按亮屏幕,看着110三个数字,再转头看一下还在瑟瑟发抖,说不出话的谭芳。之后,手机屏幕又自己黑掉。车子猛的转湾,下了高速路的匝道。在收费处刘晨看到了警察,她举起手来指着车外面的警察说,有警察。

马娟猛的回头瞪了她一眼,她就没有再说话。谭芳开始哭了起来,她哭的很奇怪,听上去不是伤心,也不是害怕,只是不停的大声的哭。刘晨把她抱到了自己的怀里,说哭吧哭吧,然后跟着她一起哭了起来。

马娟把车停到一家旅馆门前,自己拿身份证去开了一间房,之后,让她们两个人离开自己比较远的距离,偷偷上房间去。刘晨搀扶着目光有点呆滞的谭芳走进了半掩着门的110号房间。一看到房间号,谭芳差点儿瘫倒到地上。马娟走出来,帮着一起扶她坐到了床上。

马娟说,自己看了一眼车子,刘晨的这辆宝马7系,车很结实,所以前面碰撞的痕迹不太明显,但是,确实是撞到了东西。她问谭芳,当时撞车之后,有没有感觉车子从什么东西上面压过去?还是被撞的东西从上面飞了过去?或者,是被撞飞了出去?谭芳一边哭,一边摇头,说根本想不起来,她说那一定是个人。

刘晨又拿起了手机,看着马娟。马娟看了一眼她的表情,问道:“你是不是想报案?”刘晨轻轻的点了点头,听到边上谭芳的哭声之后,咬了咬嘴唇,又把手机放了下来,抱住了谭芳。过了一小会儿,刘晨含着眼泪,对谭芳说:“可是毕竟我们撞了人呀。”谭芳停止了哭泣,她站起来,说:“人是我撞的,我去投案,责任我来担。”

“你担的起嘛?你才拿驾照不满一年,在高速上开车,本来就是违法。要是那人死了,残废了,你赔的起钱嘛?”马娟的话,让谭芳有点激动,她往前走了一步,大声的说:“赔不起,我也要赔呀。我不投案,怎么办?上高速之前,不是你让我开车的嘛,说不练怎么敢开?不是你说要让我开嘛?你刚才干嘛要开车离开,这样不是又成了逃逸了嘛?”

“好了,车子是我的,钱我来赔才对。刚才雨很大,也没有摄像头,就说车是我开的。这是我平生第一次撒谎,但是,这个事,只能这么处理。”刘晨坐在床上,很平静的说着,却把马娟和谭芳都给吓到了。

“其实,你们不知道,我不只是每天感觉没有追求,循规蹈矩,其实,我老公在外面有外遇,我只是没有说。我只是一直在忍着,其实,我早都不想活了。我豁出去了,这事我来抗,也让我做一回不乖的女人吧。这个谎,我来撒。”刘晨抬起头,坚定的看了一眼马娟和谭芳。

“你有病吧!这不是有钱就可以搞定,是会判刑的你知道嘛?你去坐牢,你儿子怎么办?”马娟这一句,惊的刘晨全身一震,她这才想起,自己还有儿子。她哇的一声哭了出来。这个儿子,是她唯一还割舍不下的。

“你们都别说了,这事儿,我作主了,就是我来投案。是我的做,就是我来担,你别和我争了。”谭芳一边用衣袖擦干了自己满脸的泪水,然后,她坐了下来,紧紧的握着刘晨的手,继续说:“我就一个人,没有什么负担,你不一样,你还有儿子,还有生活。”

“你们两个没脑子的人,都闭嘴。你们都别逞英雄了,这个事,我来担吧。”马娟一边说,一边点上了一支烟。

两个人抬头看着她,还没来的及说话,马娟就说:“行了,我知道你们想说什么,车是你谭芳开的,车子又是你刘晨的,将来的责任都在你们这儿。不关我什么事,对吧?但是,你们两个,一个连男人什么味儿也没尝到,一个有家有孩子,你们去坐牢嘛?再说了,刚才开车逃逸的,是我,不是你们。

现在,你们就当什么也没发生,刚才我都想好了。你们就睡一晚上,明天一早,偷偷的离开,没有人知道你们来过。车子,给我留下,就说是我偷了。然后,我开的撞了人,逃离了现场。”

“这不行!”马娟的话音一落,刘晨和谭芳就异口同声的喊了出来。马娟没有答理她们,继续说:“其实,我已经得了癌症,现在,只有死了。最多也就一年的时间,所以,你们两个人没有必要和我争这个。我谢谢你们陪了我这么多年,我所有的快乐,都是来自你们的。这次出来,也很开心,没想到出了事。但是,我还是要感谢你们两个人。”

“什么?”两人又是几乎同时的发出了惊呼。她们从来没有听马娟说过,她得了绝症。

早上的雨终于停了下来,就像来的时候一样,显的有点突然。太阳光照在窗台上,也照在马娟的身上。一束光线正好打在她胸口上,她感觉到了温暖。她拿起自己的包,开门下了楼。她在前台把房间退掉之后,来到了停车场,却没有看到车子的踪影。她连忙翻看自己的包包,里边也没有车钥匙。

明明在凌晨时分离开的刘晨和谭芳都没有碰过自己的包,怎么钥匙不见了?她开始有点发荒起来,忽然想起,在下车后,自己把钥匙给了刘晨,让她下车后现锁车。

现在车子也不见了,一定是刘晨开走了,她是去投案了!她拿起电话,打给了刘晨。电话响了,但是根本没有人接听。她又打给了谭芳,问谭芳在哪儿。谭芳说,自己在回家的路上,下楼之后,和刘晨分开走的,是她建议的,一人打一个车,不会引起别人注意。马娟知道谭芳要回去了,就交待说,赶紧回家,不管发生什么,都按照昨晚商量的说,她去投案,谭芳装作什么也不知道。

突然,谭芳说了声谢谢。之后,她告诉马娟,可以不用去投案了,自己已经打车直接来了公安局,并且已经投案了,之后,就挂断了电话。马娟直接叫了一辆车,直奔最近的派出所。当她到达的时候,发现就在这个院子里,居然停着刘晨的宝马车。她连忙跑了进去,说自己要投案。

一个月之后,古城墙下的一间满是花花草草的酒吧门口的招牌很考究,木制的牌楼门上雕刻着“真情一生”四个字。马娟独自一个人坐在那张她们经常约会的桌子旁边,喝着一杯鸡尾酒。电话响了,她接了起来,说:“我到了,在老地方,你进来吧。”

不一会儿,刘晨来了,她开心把墨镜摘了下来,放在桌子上。马娟看了她一眼,说:“今天打扮的够时尚的呀?这是要庆祝呀?”刘晨没说话,笑着从包里取出来了一个小本子,举在手里晃了晃。

“办好啦?”马娟激动的抢过来,看了一眼封皮上离婚证的字样。两个人相视一笑,刘晨说:“我只要了儿子和抚养费,算是净身出户,我要做回自己。”两个人都站了起来,相拥着抱在了一起。再次坐下之后,刘晨说:“谭芳的事,怎么样啦?你找到人了嘛?”

马娟点了一支烟说:“她不让我找,说她自己可以的。我就没管啦,我想,她应该也不一样啦。哎,对了,我昨天去到她原来的公司上班啦,职位比她高,哈哈哈。”刘晨看着她,说:“你还笑的出来?她没工作了,你还幸灾乐祸呀。”

“你们两说我什么坏话呢?”突然背后传来了一个声音。两人抬头一看,原来是谭芳,她身边还跟着一个帅气的男生。两个人相视诡秘的一笑,站起来请两人坐下来。当看到谭芳把手里的车钥匙放在桌子上的时候,两人都惊讶的叫出了声。

“你居然还开车?”马娟说完,看了看边上的男生,问道:“你坐她的车来的?”男生腼腆的点了点头。

“你不知道,她没有驾照呀?”刘晨补充完之后,转头看着谭芳。谭芳只是笑笑说:“我开头电动车,不是汽车,我可是守法的好公民。”

原来,一个月之前,她们三个人几乎前后脚的跑进了派出所,这把所里的民警都吸引了过来。因为三个人都是来投案自首的,都说自己昨天夜里开车在高速上撞了人。两个小时之后,所长把她们三个叫到了一起。

“肇事逃逸,你们知道是什么罪嘛?还有报假案,顶罪,这简直就是无视国家法律!你们三个都没上过学呀?”所长说的很是生气。

“上过,我们是室友。”谭芳小声的回答着。所长和边上的干警都没有忍住,笑出了声。原来,他们晚上只是撞到了一个从前面卡车上掉落的白色塑料捅,由于里边装着一些液体,所以,碰撞的时候还是很有冲击力的。

回来的车上,刘晨开着车,马娟坐在副驾驶位上,谭芳坐在后面。车子开出一段路,三个人都没有说话。就在这时,三个人同时的说:“我想说......"之后,三个人都抿嘴互相看看,笑了笑。马娟说:“我们都别说,我知道,大家经过这场乌龙之后,一定都有很多感触,想要说很多,但是,我们都别说。我感觉,人生,都应该真实点。我们只需要去做自己想做的事,那些没用的话,留着以后闲聊的时候再说吧。”

刘晨的脚,加大了油门。车子疾驰的向他们来的方向奔去,边上的绿树从视线里向后飞去,远处的山峦间闪耀着一道七色的彩虹。车身上映着彩虹,就像是一只自由飞翔在花间的美丽蝴蝶,望着自己前方的天空,翅膀一震一震的,翻飞着奔向着太阳的方向。

(完)

❷ 短篇小说|谢谢你,再见。

夏天渐渐远了,时间深了,床头的钟表停了,记忆也日渐模糊了。当爬墙虎交错的藤蔓延伸到我的窗沿,翠绿了一整个墙壁的时候,盛夏准时赴约。如果那时我在半睡半醒中把眼眯成一条缝,我或许会看见窗外模糊而青浅的植物藤蔓在通透的光线里浸泡着安静生长的样子,像极了我。只是到了那时,我已经长大了,我该走下黄昏中落寞的时光列车,该平伏寂寥的心跳,怀着如梦初醒的心继续一路的风光。怀念总会像人一样老去,在深秋一寸一寸泛黄,落尽那时的难忘。只是我希望遥远的旅程里,到了忘记的那天,再次遇见你时,盛夏不会复活,但我们依旧美丽如昨,那是我一直期待的有朝一日,一直怀念的那一年.那一天,那一分,那一秒.它们凝成静止画面而色彩依旧.此刻的我看似漫不经心地走过旧日小径,夕阳通透着绽放暖红光线,将眼前风景肆意渲染.耳畔安静得只剩下风声呼啸而过.这种场景激活了我那零碎回忆里不安分的心跳.那些个非同寻常的冒险再次被我追忆起,过往中有许许多多盘旋着升上天空的晶莹如气泡一般的梦,我眼睁睁看着它们碎裂,消失而无可奈何,却依然倔强着想要风把它们吹得更远一点.,直到许多年后,当我在漫长路途上四处碰壁,摔得头破血流,却依然不忘初心地一次次爬起时,我才终于明白了一路走来的好心情是如何珍贵的上天的馈赠.我庆幸自己并不完美的好年华,时而度日如年时而只争朝夕,时而落寞时而兴奋,时而你时而我.那么的平淡却又神经质,那么的自我却又不分彼此.

 你说, 很高兴认识你.记得那天天气晴好,浅夏如同小树安静生长.学校花坛里有花朵安静绽开,像极了街边来来往往的此男彼女.你淡蓝色的连衣裙在风中微微摆动 ,带着奇异节奏吸引我的心跳.怯懦的我清晰地感觉到脸颊发烫,脖子似乎再也支不起脑袋似的,站在你面前支支吾吾地说不出话来.我能感觉到你望向我的目光,甚至能够感觉到那充满好奇和谅解的目光里散发出来的神采奕奕,那是年轻少女独有的清新气息.我大脑里努力回想着之前已经准备好的告白,可是那一刻我似乎再也无力抬起头,只剩下内心越来越密集的紧张和踌躇,它们交错盘结,占据我大脑的几乎所有角落,使我结结巴巴说不出一句完整的话,它们如同无边无际的沙尘,向着我此刻颤抖的躯体席卷而来,他们压抑着我,无力感在心中蔓延.我沮丧地低垂着头,像只丧家犬一样尴尬地站在你的面前,即使告白的一方是我,即使我无数遍朝自己呐喊,甚至于咒骂自己的怯懦,不断提醒自己勇敢上前,提醒自己坦然地说出我喜欢你,时刻想要迎上你清澈的目光,会心一笑.让你明白我,明白至今为止我所想象的关于你的一切.可是到了最后,我还是半个字也没有说出.直到我感觉到你向我走来,走到离我半米的时候停下脚步,在我略显慌张的目光里向我伸出手,对我说,很高兴能够认识你.很高兴能够认识你.当我听到这句话时,虽然我努力控制自己不要笑得太明显,但五官还是不听话地拧在了一起,像是忽然忘记了紧张一样,笑里充满了甜蜜.你被我奇怪夸张的表情逗乐了,于是也跟着笑,那个场面一定很滑稽吧.我兴许是太过兴奋以至于忘记了紧张,那天放学路上我们像两个早已熟识的老朋友一样,有说有笑地并肩走着,连走过自己家的门前都没有察觉,最后不得不原路勾回,到家的时候天已经完全黑了下来.那天晚上翻来覆去睡不着觉,满脑子影影绰绰都是你的影子,那一幕幕在脑海中不停回放着.记忆中的那一秒, 我忽然觉得世界安静得只剩下我那不安分的心跳.即使在许多年以后,那种难以言说的感觉依然鲜活,比那时更加鲜明地在我的记忆中活着.很高兴认识你.这是你第一次对我说话.可是,我却已经认识你很久了,童淑格.在开学第一天班会上,在同学们议论纷纷的喧嚣声中走上讲台的那个人,我知道那就是你.在食堂乱哄哄的窗口前排队,等着刷卡,却直到别人都打过饭离开,才把饭盒递到窗口的那个人,我知道那也是你.在充斥着喧嚣混乱的偌大操场, 一个人孤零零地坐在操场支起画板的那个人,我知道那还是你.我甜蜜里带着轻微的惊讶,脑袋中满满的全是你.我就这样默默注意着你,在校园的各种各样的场地,装作不经意与你相遇.这样的时光持续那么久,却又仿佛一瞬间那么短暂.我开始从别人嘴里打听你的过去,知道了你来自单亲家庭,知道你性格内向,知道你曾经深深爱过一个大你五岁的男生,知道有许多人追过你,但却没有结果.知道你在熙攘的黄昏时分的校园里,旁若无人地走向我,对我说:你好,朱维.原来那个女孩就是你,童淑格.

 记忆中有这么一天,那天天色微蓝,云朵像是稀释过的水彩染白了天空.风里混合着草的涩味.你步伐踌躇向我走来,有些犹豫地开口,要我陪你逃课.你说话时许是由于紧张而使得脸色略微泛白,眼神半询问半哀求.我看着你的容颜,有短暂的愣神.吞吞吐吐地答应了你的请求.我不清楚一直以来被老师视为好学生的你为何会逃课,但我没有问,只是向同学借来两张还没有用过的假条,和你一起出了学校.我们并肩漫不经心走着,经过夏日树荫,绕过居民楼,就这样并肩走着,毫无目的地走着.不知不觉到了公园.你走累了,就坐在公园里的草地上.我挨着你盘腿坐下,有些难以掩饰的紧张.你的脑袋微微低垂,发丝散落遮住了你的侧脸.温良的风若有若无地吹着,有时会轻轻撩起你的几根发丝,使你的脸颊若隐若现,露出一点你的恬静容颜.那一刻我怔怔地看着你,正如同看到风中绽开的花.只是我太过大意,以至于忽略了你眼神深处不为人知的忧郁.就这样过了好久,我不曾发觉已红霞满天.时光实在太快,我甚至于产生了时光静止的错觉.记得你不知什么时候开口对我说:朱维,陪我喝点酒吧.

  我心里微微疑惑便问:你今天是不是心情不好?发生什么事了?

  什么事也没发生,只是想喝点酒.你小声说.

  你说什么事也没发生,但你说话的时候流露出的伤感使我担心.童淑格,但愿真的什么事也没发生.我当时想.离公园不远的地方有一家不大的酒吧,我两年前曾经去过一次,等走到之后才发现它依然还在,我要了几瓶啤酒,一小口一小口抿着,时不时向你张望.你就那样安静却顽固地往胃里一杯一杯灌酒, 看到一瓶已经见底,你却丝毫没有停下来的意思,我见状,就一把夺下你攒在手中的啤酒瓶.你发觉,便含糊不清地冲我嚷嚷:给我酒,我要喝酒.我要喝酒.

  你已经喝太多了,不能再喝了.我说.

  不行,我一定要喝,快给我酒.你说完,竟然不由分说地开始抢我手中的啤酒.我们推搡着,啤酒的白沫洒了我们一身.

  看到你不依不饶的样子,我说:既然你非喝不可,那我就陪你一起喝!你喝多少,我就会加倍喝多少.

  说完,我毫不犹豫地仰起脖子,将手中的啤酒对着嘴猛灌,不一会儿一瓶啤酒已经见底.我又拿起另一瓶,接着对着嘴猛灌,因为喝的太快,不断有酒顺着脖子流到T恤里.我的大脑开始逐渐昏沉,天地旋转恍惚,已经看不清了你,只有你模糊的影子在我脑海里挥之不去.你站在我的身边,眼中泪花闪烁,你抢去我手中的啤酒瓶扔到一边,扶着我坐了下来.我觉得胃里翻江倒海,大脑钝重而昏沉,趴在桌子上几乎失去了知觉.只是即便这样,我却依然觉得自己可以感受到你的目光,眼泪从你的眼睛流出,顺着你的脸颊流下,滴落到冰凉的玻璃桌面.你坐了下来,开始语无伦次地倾诉,断断续续,带着抽泣的话语时不时被哽咽代替,恍惚中,你零碎的话在我不甚清醒的脑中拼接出一个还算完整的故事.你说,你曾经爱上过一个大你五岁的男生.你说,你和他曾经在一起的时光里,记忆里的点点滴滴汇成了此刻的绵长思念.你还说,他后来要走了,你们相互约定,五年为期.然后呢?然后就结束了.因为五年之后,男生早已经忘记了那个约定,因为一个从一开始他就只是半开玩笑的话,一个女孩为此等了五年.是不是很傻?傻么?呵呵,或许吧.童淑格,我愿意等你,等你来到,随时随地.只是你听得到么?童淑格,面对着已经烂醉如泥的我,你只是伤心地哭着,为了一个虚幻不实的信仰,伤心欲绝地哭着,以为那就是你的世界末日.可是童淑格,仿佛走到世界尽头的你并不知道,对于我来说你就是整个世界.童淑格,不用理睬,就让我这样一直醉着睡去吧,让我在梦境里再眯着双眼端详你一会儿,请让我在梦里把眼泪哭光了再睁开眼,望向你.这样我就能对着你微笑了.

 童淑格,印象里好像自从那次回来之后,我们之间的距离就开始拉近了,我很开心我们之间再也不像之前那么拘束.只是有时进出教室和你擦肩而过时,看到你美得无法直视的容颜,心跳还是会不自觉的加速.我开始有意无意地经过你的座位,寻找各种各样的理由制造和你在一起的机会,下课会帮你接水.有时在校园里遇到你,就会很厚脸皮地冲你扮鬼脸,和你一起的几个女生这时总会开始笑着起哄,嘴里嚷着:朱大流氓,又调戏我们家淑格呢.而我也不是省油的灯,回答道:这哪叫调戏,这叫以目传情!几个女生愣了几秒钟,然后笑得前仰后翻.我清楚记得,你的脸就像掉进了染缸一样,刷的一下红到了耳根,冲着我说:朱维,你的脸皮什么时候变得比城墙还厚!我笑了笑,心想,什么时候呢?我自己都不知道,或许是认识了童淑格这个人之后吧.记得那时的夏天刚刚好,不是那种焦灼的热,暖暖的像极了春天,长期萦绕在耳际的蝉鸣声总会在记忆里此起彼伏,忽明忽暗地串起了整个季节.我的座位上方不偏不倚正对一个老旧电风扇,咯吱咯吱转动的声音总会使我提心吊胆,但虽说如此每次抬起头就能够看到坐在第二排的你,这使我对这个座位格外满意. 天空的云不断从浅白变成橘红,日子雪片一般飞着,时间渐渐向夏天深处蔓延,你的头发剪成了整齐的短发,简单而干净的大号白色T恤和泛白的牛仔短裤成了你日常的装束,我抬头看你的次数越来越多,许多次在校园里意料之中地与你相遇,许多次简单的一句问候就能使我心花怒放.偶尔看到你在教室里安静地画素描,阳光点染在你裸露在外的肌肤上,使你看上去越发白皙,浅浅的呼吸如同夏天里安静生长的酸柠檬,青涩而干净.有时我会悄悄问自己:我喜欢童淑格吗,我想大概是喜欢的吧.或许,大概.那是连我自己都没办法肯定的事,我没有勇气告诉其他人,包括你,童淑格.我一直没有告诉过你我喜欢你.哪怕你身上散发出来的气息使我深深沉溺,哪怕我对你暗暗地关注月深日久,积聚成日益绵长的卑微想念.我还是默默走向你停留的方向,仰望着你内心高高筑起的壁垒高墙,不断地靠近你,在距离你不到半米的地方停下脚步.

 汽水的清凉并不能阻挡奔袭的热浪,本来很一般的心情也跟着焦灼,难以抵挡的闷热使我们都义无反顾地扑向绿色蔓延的时光.不知是否是错觉作祟,每次看到你都是那么的清爽,走过我的座位时总像是有凉风掠过.我渐渐感觉不到夏天的温度,时间一分一秒,于我来说都太快或太慢.对你的喜欢如同爬墙虎从一开始的一抹不起眼的绿色一瞬间就爬满了一整个墙壁,隔离了窗外的空气.我终于无法忍受这样日复一日不断叠加的对你的绵绵爱意,它们像小树一样在我的内心深处扎根,不断长高,翠绿的枝节阴凉了我炽热的心房.我再三思量,最终还是决定用写信的方式表达我对你的爱意.在某个黄昏,我悄悄地将印着薄荷绿的漂亮信纸夹到了你最喜欢的书里.此后的整整两天,我的心跳速度都保持每秒三下的频率跃动,看着讲台上老师们一张一合的嘴就像观看一幕幕哑剧.我内心焦急而期待,却迟迟等不到你的回信,我在内心对自己说童淑格一定还没有看到我的回信,等她看到一定会马上回信给我的.似乎是我的安慰起了效果,在第三天,当我翻开数学书的时候,从里面掉出一个粉色的信纸.上面寥寥数字,赫然写着-------我要走了,去另一个城市. 然后是: 山大见.

  夏天的火热终于一天天消褪的时候,呼吸也开始跟着平伏.在一层秋雨一层凉中,我换上了厚厚的外套,足以抵御空气里弥漫的凉意.我的话似乎也随着萧条季节的来到渐渐少了起来.各种各样的作业总使我忙得不可开交,有时候竟会忘记吃饭.日子平淡却很充实.眼前风景渐渐淡出了我的视野, 身边人的步伐也渐渐变快.目之所及只剩下眼前越堆越高的各科试卷和草纸.偶尔会抬起头,装作不经意地望向曾经你坐的地方,空空的没有半点人影.我把你留给我的粉色信纸贴在了卧室的墙上一个很显眼的位置,明天早上都会望一眼,然后拿起手头的英语笔记,边走边背.渐渐的,随着复习内容的增多,我睡眠的时间压缩到了每晚三个小时.由于长时间的不规律作息使我眼睛周围出现了深深的黑眼圈,但我却无暇顾及.出乎周围所有人的预料,原本成绩没什么起色的我在一次次模考中的分数进步速度令班主任都难以置信.只是进步虽大,想要去山大却依然不够.童淑格,我可以的,为了和你在一起,我非得更加努力才行,我总是这样想.就这样,在那几句话的支撑下,我还是忍耐着走了下来.那次的期末考试在一常不大不小的雪中到来.我得了严重的感冒,走起路来都是头重脚轻.持续了两天的考试马马虎虎地过去了,我觉得发挥欠佳,但最后竟然莫名其妙拿下了年级第五.老师和家长都乐开了花,在寒假之前的那个家长会上妈妈作为家长的代表被老师逼着发表了演讲,老师看我的目光也变得充满欣赏和期待.面对如此大的转变,我不免觉得有些好笑.

高三的一年就像被我压缩成了一天似的,每天重复着同样的工作.不得不说应付高考是一件既无趣又麻烦的苦差事,但如果它能够让我和你在一起度过四年大学时光,无论如何我都觉得是如此划算.或许是累到了麻木,我整个人如同机器人一样,面对苦多乐少的高三除了忙碌外没有任何特别的感觉.只是一味的忙碌而充实,忙到甚至忘记了回复你发给我的含有鼓励意味的短信.

  高考那天,我拒绝了妈妈送我去考场的提议,一个人骑着自行车不紧不慢地来到了考点.开考前的十分种,我在心里默默祈祷,默念着山大,一遍又一遍.最后一场时,离考试结束还有半小时的时候,我写下了最后一个英文字母.我舒了长长的一口气,觉的山大有望了.童淑格,我们能在一起了,面对着答题卡,我情不自禁地露出了浅浅的笑容,监考老师不断向我投来警惕的目光,我不加理睬.考试结束的时候,众多考生以百米冲刺的速度冲出校园,我随着密集的人流向学校门口走着,带着如释重负的松弛感.

 一场雨过后,天空放晴.一滴水珠滴到我的鼻尖,砸醒了我的长梦.我曾无数次想象,当我醒来的那一秒,你会在我身边出现.当我醒来看到你之后,瞳孔无限放大.看到你弯腰微笑向我张望,发丝低垂.我仿佛再次跌入梦境.我突然发觉今年的夏天没有去年热.雨后的天空如同蔚蓝海面,有波纹荡漾浮动.毕业典礼在这样的天气里进行.空气里弥漫着粘稠的不舍,一双微红眼睛四目相对.我看着你微微翘起的嘴角,幸福感油然而生.给了你一个深深拥吻.日日夜夜的翘首以盼,终于等来了如今的久别重逢.我想,童淑格,我们终于可以在一起了.

  童淑格,我的第一志愿填了山大.我们终于等来了这一天,我对你说.

  恭喜你.朱维.你的声音在我耳畔响起,蓝色的裙摆在风中微微摆动.让我想起了许多许多的过往.

  童淑格,我等这一天等了好久,它终于来了,我看着你恬静的脸,一会儿笑一会儿哭,恍惚间有一种置身童话的幸福感.

  你看着我欲言又止.

  童话里的美好似乎也不过如此,当时的我这样想着,半个暑假都浸泡在柔软的光晕里,仿佛金色的尘埃一般任意东西.只是,一直坚定相信未来里会有你的我,一支坚信着这个结局的我,太过偏执太过稚嫩,太容易被自己的信仰打败.有时一个人内心筑起的唯美世界,顷刻就可土崩瓦解.

  数天后,山大的录取通知书如约而至.同时,我收到了一条短信,一条来自童淑格的短信:

  朱维,谢谢你.谢谢你伴我度过了我的那些暗无天日的时光,你的出现,使它们看上去不再那么可有可无了.只是我早已经不相信爱情的降临,父母和他带给我的伤害,使我宁愿相信我对你的爱是幻觉.和你在一起的日子里,我的笑声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要多,那是我最难忘的时光.我会永远记住你.再见,朱维.

  许久.我双手颤抖着在手机上打出两个字-------再见.随后,啪的一声,手机堕入黑暗,再也没有声音.

  时间磕磕绊绊艰难挪动,秒针懒惰而悲观.我躲在屋里,望着熟悉的自己,日日夜夜安静流淌没有半点声响.世界仿佛与我失去了联系.我从凌乱的地板上狼狈地爬起,从垃圾桶里扒出一支粘满了灰尘的笔,铺平一张满是褶皱的纸.兀自写着____

  这世界上有个不再相信爱情的女孩,曾经像流星般出现在我的生命里,给了我短暂的明亮,给了我信仰.她湿润了我干枯的心房,让我知道什么是成长.我想对她说:

  很高兴认识你.

❸ 初恋日记 | 短篇小说


“我的整个青春都被弄丢了。”

李小米在崭新的日记本上写上这句话。

写日记是李小米从高中就坚持下来的习惯,几乎每年都可以写完一本厚厚的日记本。现在她手上是第十本,而其他九本都被快递公司弄丢了。

“我应该放行李箱自己带回家的。”

李小米对此十分后悔。


李小米辞职了,在找新工作之前她决定先回老家陪陪父母。

小镇的节奏过得很慢,时间多的好像用不完。初夏的天气格外晴朗,空气里全都是自在的味道。

房间里放着最喜欢的音乐,李小米随手抽了一本书看着。大约是上午十点左右,手机响了,是一个陌生号码。

“李小米小姐吗?门口有你的快递,请你出来签收一下。”电话里的男人说。

李小米的透过窗户往楼下看,院子大门口有一个高大的人影。

打开门,男人手上有个纸箱。箱子上错综复杂的胶带,好像在说,这是一个伤残病人,一不小心就要散架。

李小米脸上有些不悦,打算拒签。“咦?”她盯着箱子,这个箱子有点眼熟。

李小米突然笑了起来,这不就是她从上海寄回来的快递包裹吗?里面有她的书和日记本。

“你们终于找到我的包裹啦。”小米激动地把箱子接过手。箱子重量超乎她的预计,她的腰弯了下去,箱子眼看就要砸到地上,一双大手出现,稳稳托住箱子。

隔着一个破烂的纸箱,两个人面对面站着,托着纸箱的四只手差点碰到一起。

李小米直起腰来,迎着对面投来的目光,她这才注意到男人不是快递员。

“李小米,你还记得我吗?”男人笑着问,声音清爽利落,笑起来的眼睛像两道弯弯的月牙。

呵,是他呀。李小米的心漏了两拍。

这双眼睛,她怎么会忘记。


为了表示感谢,李小米请快递员——确切地说是老同学李昊吃饭。

两个人就近找了一家饭馆。

“李小米,听说你在上海工作,现在又不是节假日,怎么有空回家呀?”李昊问。

“我辞职了,所以趁机回家陪陪爸妈。”李小米回答。“对了,你是在哪里找到我的包裹的?”

“你忘记我家是干什么的了吗?”李昊边说边笑,脸上再次出现了那两道弯弯的月牙儿。

李小米想起过去的事情,也微笑着。

李昊家里是开废品回收站的,从小到大他就一直是班里最受欢迎的那个人。因为他经常会带一些稀奇古怪的玩具来学校,同学们最喜欢的游戏就是放学后去他家玩“寻宝”游戏,李小米也去过几次。

“今天我回废品站的时候,刚好碰见一个阿婆在卖废纸。也是巧合,我无意中看见快递单上的名字,心想不会是你吧。所以我特意检查了一下,没想到真的是你。”李昊这样说道,脸上依旧是笑。

李小米不由感叹这番不可思议的巧合。

“他为什么这么爱笑呀?”

李小米埋藏在心底的小情绪就这样被李昊的笑容一点一点勾起。这么多年过去了,李小米以为自己早就忘记了。

“下周是咱们班长的婚礼,你要不要一起参加?应该会有很多老同学会参加,大家一起聚一聚。”李昊放下手中的筷子对李小米说。

李小米一直是个很内向的女生,甚至是个有些自卑的女生。她不可爱也不甜美,没有特长没有优势,不是好学生也不是坏学生,李小米多渴望自己身上有个标签呀。这样别人就可以记住她了。

可是她就是这样一个普通的女孩,普通的没有存在感的人,出去社交她没有信心。想想还要跟李昊独处,她心里就犯怵。

“他是李昊呀,我怎么有资格站在他身边?”李小米退缩了,像十年前一样。她选择在自己的小世界里,在自己的日记本里做着小小的梦。


李小米的小小世界是什么时候有了李昊的身影呢?

大概是从那个停电的晚自习开始的吧。

那是高二的一天晚自习,学校突然停电了。整个世界陷入了黑幕之中,有些嘈杂的人声,和一些同学们的欢呼声。停电意味着可以不用上自习了。

教导主任在楼道里大喊:保持安静,机修人员正在抢修电路。

有人打开了手电筒,还有人点起了蜡烛,墙壁上影影绰绰跳动。同学们三五成群地围坐在光源周围低声说笑着。

李小米一个人呆在自己的座位上,不知道是谁的影子投在她身上,黑乎乎一片。她没有蜡烛,也没有亲近的好朋友。

突然,她的角落亮了起来,橘黄色的光淡淡的。李小米迎着光望过去,李昊侧着身,烛光顺着间隙毫无保留地落在李小米身上。

似乎感觉到李小米的目光,李昊回头,与李小米四目相对。李昊微笑着,李小米也忍不住也回了一个微笑。

那天晚上,李小米在日记本上写着:

“他笑起来,两只眼睛像弯弯的月亮,很暖。”


李小米经不住李昊的劝说,答应和他一起去参加老班长的婚礼。

到了约定的那一天中午,李小米穿上了挑选好久才选定的一条连衣裙,化了淡淡的妆。她提前出了门,沿着邻居院子的围墙,踩着出墙的树荫,李小米一步一步向路口走过去。

到了大马路口,李小米掏出手机发了一条信息。

“我家门口巷子窄,车子掉头不方便。我在大马路口等你。”

放下手机,深呼吸,李小米有些紧张。

“等下会不会很尴尬?我要怎么跟他聊天呢?”

“他会不会觉得我很无趣?他会不会讨厌我?”

“我要不找个理由不去了?”

“李小米,也许这是你唯一的一次机会这么靠近他了。真的要放弃这次机会吗?”

李小米还在胡思乱想,一辆黑色轿车停在她脚边。

车窗玻璃摇下来,李昊侧身歪头对她说:

“嗨。”

李小米一路走来的重重疑虑,就这样被一句稀松平常的“嗨”一扫而光。


李小米坐在副驾驶上,车内放着广播,两个人起初寒暄了几句,但更多的是沉默。

“他一定觉得我很无趣吧。”李小米心里有些沮丧,脑子里又开始胡思乱想。

十字路口,红灯,车子停下来了。广播里开始放一首新的歌曲。里面唱道:

“确认过眼神,我遇到对的人。”

李小米的心一颤,转头看旁边的人。却不知,李昊也转头看她。

四目交织,星火电闪。李小米的脸瞬间被点燃,心脏扑通扑通加速跳动着。她就像个偷吃的小孩,被当场抓住人赃俱获。李小米把头转向窗外。她怕再多看一秒,她整个人都会爆掉。

“滴,滴,滴” ,后面的车按着喇叭催促着,已经是绿灯了。李昊发动车子继续向前走。

李小米只觉得脸烫得难受,两只眼睛紧紧盯着窗外倒退的大榕树。

车子放慢了速度,窗玻璃被慢慢摇下来。

初夏的风从树荫里出现,隧着车窗钻了进来,车厢内的温度凉爽了一些,可李小米的脸还是那么烫。


吹着风,很快就到了镇上最大的酒楼,停好车,两人并肩向大厅走去。

“李昊!”老远就有人站起来招呼他的名字,他还是那么受欢迎。

“李昊,带女朋友一起来了?”李昊带着李小米走近,打招呼的人看见李小米打趣道。

李昊侧头看了看李小米,笑了笑,转头对打招呼的人说:“张岩,这是我们的老同学李小米。”

张岩的嘴巴张大得能塞下一个鸡蛋,记忆里的李小米沉默寡言,独来独往,几乎不怎么参与他们的社交。

李昊拖出一把椅子,示意李小米先入座。“小米,这都是以前我们班的同学,我给你介绍一下。”

“不用了,我都记得。”也许是李小米爱记日记的习惯,让她不仅记得高中的每一个同学的名字,还记得他们的每一个特征。

“你是张岩,你老在课堂上偷吃零食,你是个特别有爱心的人。我看过你在校园的竹林里喂流浪猫。”

“你是刘明,高二那年,你喜欢隔壁班的一个女生。有一次你给她写情书。那个女生午休的时候跑到我们班拒绝了你。”

“你是苏苏,我们班的文艺委员,你唱歌很好听。做早操的时候,你听见你经常哼同一首歌。”

……

这下连李昊都惊呆了。李小米把在座的老同学叫了一个遍,没有一个说错的。

李小米的话勾起在座所有的人的回忆,气氛一下子热络起来,仿佛回到了高中时代的课间时间。

“李小米,为什么你记得这么清楚。真的好细心呀。”

“李小米,我们以前都在讨论你。但你就像不食人间烟火一样,我们都不敢靠近你。”

“李小米,你真的很特别。“

李小米十分讶异,原来不是别人排斥她,而是她自己把别人拒绝在外。

感觉到有人在看自己,李小米回头,碰上了李昊赞赏的眼神。这一回,李小米没有躲闪,她微微笑着,感谢李昊给了她这次不一样的经历。

李昊也笑了,举起酒杯,轻轻碰了一下她的杯子。


酒席吃到一半,李昊的手机响了,他看了一眼,起身说道:“那边有个朋友,我去打个招呼,失陪一下。”

李昊走了,李小米的旁边的座位空了下来,她突然觉得有点不自在。

“李小米,有件事你可能不知道。”张岩起了个话头,跟李小米聊了起来。

“你知道吗?高二那年,全班的人都知道你有一个带锁的日记本。有几个男生一直想偷看你的日记本。有一回课间操,那几个男生找到了机会,偷偷溜回教室把你的日记本偷了出来。“张岩漫不经心地说道。

李小米脸色大惊,高二的那本红色日记本,藏着一颗不想被别人打扰的少女心。

“有,有人偷看了我的日记本?”李小米问,有些失措。

“没有,没有。”张岩继续说道,“知道是谁阻止了他们吗?”

李小米摇摇头。

“是李昊,我记得李昊当时跟他们还打了一架,把你的日记本抢回来的。李昊就是这么有正义感,是不是?”张岩说道。

李小米从来都不知道她的日记本还有这样一个故事。她有点不相信,李昊有意或者无意中保护了她的一个梦,一个跟他相关的少女梦。

还没等李小米从震惊中醒悟过来,话题已经转向李昊身上了。

“李昊是不是有女朋友了呀?”有人问道。

“呐,那边那个就是呀。他爸老同学的女儿,从小就认识。上次去李昊家玩的时候,阿姨跟我讲的。”张岩是李昊的死党。

“那边卷发那个吗?长得很漂亮呀。”

李小米随着众人的眼光,搜索着李昊的身影。隔着五六个桌子,他在一个女人身旁坐着。

白皙的脸庞,精致的五官,红色性感的嘴唇。还有那一头栗色的卷发看上去好柔软,让人想要抚摸一番。

“这样的女人才配得上李昊吧。”李小米痴了一般想着,看着远处李昊的笑脸,她有一股想逃的冲动。

李小米站了起来,酒杯倒了,红酒滴到了她的裙子上。

“没事吧?”旁边的人问她。

“没事没事,我去收拾一下。”李小米脱身向洗手间走去。


站在卫生间的镜子前,李小米脑海里都是那个大红唇和栗色的卷发。镜子里的李小米面色有些苍白,一头黑色的头发,没有任何修饰地披在她的肩头,毫无生气,就像此刻李小米的心情。

“我真寒酸。”李小米想。

李小米走出卫生间,下意识地朝李昊那边望去。

那个栗色卷发女人低着头,脸上一直带着笑。李昊侧着头,在她耳边说着些什么。

李小米终于抑制不住内心的冲动,逃似的跑了出来。

她就这样仓皇逃回了家,一路上她都在问自己。

“明明早就知道不可能,怎么我会在这痴心妄想?为什么不能像十年前一样,静静地写在日记本里就好了。”

李昊是她少女时代做的一个梦,每每想起这段记忆,她的心都会悸动不已。可是现在这个梦夹杂着很多说不清的失望和伤心。

因为李小米的贪念,它不纯粹了。

李小米想了好多,越想心里越难受。红酒让她的脑袋里浆糊一般,李小米放弃挣扎,一头扎进枕头里。


李小米这一觉睡了三四个钟头,醒来的时候已经是晚上了,她在床上翻了个身,想要继续睡过去,以逃避脑海里红唇和栗色卷发的侵袭。

可李昊那双弯弯月牙般的笑眼,偏偏在她的脑海里越来越清晰。李小米又翻了一个身,转而看见书桌底下那个破烂的纸箱。她起身把箱子拖了出来,盘腿席地而坐,找出了那本红色日记本,上面有个密码锁。

李小米旋转密码锁,这是一个日期,是某个人的生日。她忍不住笑了起来,少女特有的小心思真有趣。

李小米翻到“停电的那一晚”,笔记本上写着:“他笑起来,两只眼睛像弯弯的月亮,很暖。”

李小米的指尖轻轻划过每一个字,很慢很慢,似乎在重温那晚的烛光。

“你笑起来,更暖。”

等等,为什么多了一行字?

李小米仔细看了一遍,确信自己没有看错。这行字明显字迹也不一样。她迅速翻动每一页,试图找到更多的蛛丝马迹。很失望,没有更多的发现,密码锁也没有任何被撬的痕迹。

“是谁看了我的日记本?”李小米陷入了迷惑之中。

手机在包里滴滴作响,打断了她的思路。

李小米拿出手机,里面有好几条未读信息,点开最新的一条。

“小米,我在你家门口,有句话我一直想对你说。”

李小米拉开窗帘,楼下有辆黑色轿车,有个男人倚靠在车门上。

仿佛有感应一般,楼下的人抬起头,四目在夜幕里交接。

那一双笑意的眼睛像极了今晚的月亮,弯弯的。

李小米耳边响起那段旋律:

“确认过眼神,我遇上对的人”

❹ 关于现代文学作家的写作及创作的特点等17个问题

1.徐志摩诗歌艺术风格方面的若干问题提出新的见解,主要分为三部分。一、认为不应过于强调诗人与19世纪英国浪漫诗派的渊源关系,从风格角度看,徐志摩显然不是中国的雪莱、拜伦。二、徐志摩诗歌浪漫风格的独特价值在于:其中没有一般年轻人那种狂躁不安、雄心勃勃的成分,而是渗透着大孩子似的个性气质。三、如同每一位真诚的作家一样,徐志摩也有意探索诗歌风格的多样化,但从艺术实践角度分析,他的探索基本上是失败的,他缺少把握分寸感的相应艺术功力。但历史对作家作品的自然选择方式是:只认高峰,不看低谷。
3.目前,学术界对曹禺的早期戏剧的研究大都集中在作家、作品的比较单纯的层面上,对其深层的文化内涵并未作系统的探究,有的大多也侧重于与西方文化的联系,很少依据曹禺本人真实的文化处境去发掘其深邃的文化内涵,这不仅包括西方文化思想的内容,也当然包括民族传统的.(而不是以某种文化偏见去观照)可以说,曹禺要求每部作品都有所推新的潜在心理动力使他的作品流程构成一部形象的旧中国走向新生的文化历史.他的创作是动态、富有活力的.他本着作家的良心用笔描画出自己的个人经历和激烈突变的时代投影在他的心灵深处的苦闷、迷惘和憧憬.他以其内在真善美品格不仅感动着读者,也深深打动着观众.他的剧作无论是从文学艺术的角度还是话剧表演艺术的角度都获得了巨大的成功.这成功蕴涵着的孜孜以求的人格精神和宝贵的艺术经验对我们当代的文艺创作,尤其是话剧、影视剧创作仍然是有着深刻的启发、批判和引导作用.该文立足曹禺早期戏剧流露出的真实的文化处境,从文化价值(文化悖论,文化抉择,文化拯救)和审美形态表现出的文化因素(激情的节奏,浑圆的梦境)对其文化内涵作一尝试性的阐析特点:第一, 把心理刻画与写形传神的艺术表现相结合,精细地展现人物的灵魂世界。第二, 浓郁的抒情与深沉的人生哲理的有机统一。第三,地方民俗风情的艺术表现与诗的意境创造相互交织 .
15.沦陷区文学的构成比同一时期的国统区、延安根据地显得复杂而多样化,而各种文学都有其特殊的存在方式。
就爱国的进步文学而言,同敌伪统治直接对抗的逆鳞之作并不多见,而大多采取曲折的抗争方式。比如,“抵抗意识”是沦陷区进步文学描写的主要对象,但“武装的抵抗”的描写只能在“抗联文学”一类的特殊文学形式中得到表现,较多的作品致力于“心理的抵抗”的开掘或描写种种蕴含着民族复苏生机的传统民风,其中潜行着种种民族正气;或由日本侵略野心的得逞而引起对民族性格的反思,结合着异族欺凌的现实透视某些民族劣根性。“隐忍”、“深藏”也成为相当多作品的特色,表面似乎对现实统治采取冷眼旁观态度,实际上深藏着对日本帝国主义的不满、反抗,对现实的愤愤不平。尤其是一些进步作家利用一些政治背景复杂的刊物所发表的作品,如上海的中共党员束纫秋、王元化,丁景唐等当时都巧妙利用过《天地》、《苦竹》、《风雨谈》一类刊物发表作品,更具有曲折抗争的特点。
考察媚敌文学,明目张胆助纣为虐的也不多,或是当局发起的征文,或由以政者为之,也有作者“表态”性的偶而为之。这类“作品”无法从沦陷区的历史和现实生活中开掘到能和谐地表达其政治、艺术观点的生活具象,更无法构筑一个源于沦陷区历史和现实并与之保持谐调的艺术世界,有的只是苍白无力的政治图式和膨胀的审美恶趣,作者也大多为文学青年,如1942年北京所出配合治安强化运动的《短篇小说展览会杰作集》,武汉所出配合“和平运动宣传”的剧作集《三个方向》,广东省宣传处1942年所出《和平剧集第1集》等。文学味较浓的是如周作人那样的散文。在谈天说地、论古道今中隐现出难以言明的民族变节者的心态。
在汉奸文学背离民意,不得人心,日伪当局虽大力扶持也无法使其支配沦陷区创作局面,而爱国的进步文学也由于环境的严酷而得不到充分发展的情况下,得以在夹缝中大量生存的是“中间状态”的文学,这类创作本身的成份就是复杂的,存在着无益有害、无益无害、有益无害等种种情况,但都因不直接涉及时事,离抗日现实较远,所以往往不为当局封禁。这些创作中,有的重视知识性、娱乐性,或品茶饮酒,或谈狐说鬼,或纵谈古事,或言情武侠,以此取悦读者;有的则在描绘家庭琐事、抒写个人感慨中,淡淡透出着某种现实生活的气息。比如上海沦陷时期同张爱玲“齐名”的女作家苏青,在1943年至1945年,频频出版小说集,显示出一种别有风味的“闺秀派”格调,其成名作《结婚十年》,作者自己也承认是一本“抗战意识也参加不进去”的小说,甚至自溺于既“不大高兴”“高喊什么打倒帝国主义”,也“始终未曾歌颂过什么大东亚的“超脱”(《关于我——〈续结婚十年〉代序》)。小说当时整体上吸引读者的是描写中的盎然的日常生活的情趣。尽管缺乏强烈的时代意识,但某些章节,比如前半部中对积淀着传统意识的种种家庭生活习俗的描摹,后关部中对“八·一三”战争中逃难生活的叙述,都还或多或少地反映了现实生活的某些真实,因而在当时冷落的文坛倒也获得了一部分读者的共鸣。自然,也有些消闲文学虽未直接为虎作伥,但也污染读者心灵。1942年华北文坛发生过一场论争,一些作家对公孙yàn@①以“暴露真正的人生”为幌子连续发表的一系列“色情”小说进行了批评。便反映了创作界对这类消闲文学的警惕和拒绝。总之,这类作品既没有对现实生活进行粉饰和美化,但也没有深入反映日伪统治下的黑暗和苦难。
这些“中间状态”的创作,自有其历史价值。例如,有这样一种情况,在该地区沦陷之前的左翼文学同国民党右翼文学的对峙中,有些文学刊物“超然”于这种对峙之上,或以经营为目的,因而被视为“中间派”。沧陷之后,这类“中间派”刊物得以继续存在,但它们并未与日伪同流合污,而是或借历史题材张扬民族正气,或描摹种种世态人生来抨击黑暗。其中不少作品让人能体悟到弱小民族的阴柔抵抗哲学。一些当年留居沦陷区的日本文化人曾谈及他们对一些中国作家创作的感觉,觉得其中有“看不透”的谜,在文学上找不到反抗的形式,却让人感觉得到有反对的情绪,有抵抗的力量。日人感觉况且如此,中国读者也许更能从中体悟到自己民族的感情。在种种貌似“中间”的形式中有夹带、有包藏、有潜流,正是沦陷区文学构成上的一个特点。而在公开宣传抗战的刊物无法生存的特殊情况下,这类“中间派”刊物及其创作实际上已成为沦陷区中华民族文学血脉得以保存、发展的一个阵地,其历史功绩不可湮没。
在异族统治的政治环境和社会格局中生存的沦陷区文学,其创作形态呈现出纷繁复杂的情况。例如,在其创作主题上往往出现同一主题交织着多重含义的情况。如当时华东沦陷区的东吴派小说,华北沦陷区的旧京小说,东北沦陷区的艺文志派小说,不约而地开掘着“批判旧家族制度”的主题,这几乎成了他们既不直接触及时弊,又不甘沉沦于粉饰文学泥潭的最好选择。但这主题的表现存在着分化,或把旧家族制度作为“暗”的世界的主要目标来攻击,或在“历史的批判中”思考现实,同时,也不是没有由此走向“东方古典的复归”。再如,创作中的乡土倾向,作为民族意识的隐性表现是显而易见的,但作家们对其开掘的侧重点仍有所不同,有的乡土小说以其对“生命”这一主题原型的重新开掘参与对民族存亡问题的发言。“爱国也需要生命,生命力充溢者方能爱国”(沈从文语),大概是一些乡土小说追求粗犷的人心、强悍的民风等生命形态的潜台词。《大草原》(谷正kuí@②)、《雪岭之祭》(疑迟)、《风雪》(袁犀)等都极力显示在风雪肆虐中跃动着野性、土味的生命情感和生命意识、即使是《高原上》(郭明)那样宁可“牺牲”人物,也要写出其对“血性”生命力的迷恋那样的描写“失误”,也让人看到了作家对强悍生命力的迷恋。而有的乡土小说则着意捕捉独异的乡情,在乡情同民族情的交融中去引起共鸣。自然,民有的乡土小说在“复归故乡”、“复归历史传统”中隐伏着某种误入“国策”文学的危机……。这种同一主题的选择的背后,有着作家们共同的积淀着民族意识的心态;而同一主题的变异多重奏,则反映了作家们从不同侧面遭受到的沉重压力及其有着差异的群体、个性心态。
林榕1944年在一封信中曾这样论及当时沦陷区作家的人生态度:“我总是有这样的一个感觉,以为今日的从事文艺工作者,不是在做官样的文章,就是以文学为求生的工具……今日活跃于文坛上的人物,恐怕只是很少的一部。另外的一些却是在沉默中工作的,也不为我们所知,他们既不以文学为生,更不是以文学做职业。这才是一个文学者的应有态度,真正的龙虎或许产生于这里也未可知。”[①a]屈从于环境。文而官而奸;为生活所迫,卖文为生;甘于寂寞,在默默耕耘中重操守……这三种情况,基本上概括了沦陷区作家在纷纭复杂的现实环境中作出的人生抉择。而作为这几种人生抉择的作家创作心态则呈现出更复杂多变的走向。
有人当时用“无救”一词来描绘身处沦陷环境中作者心灵的窒息[②a],而以文学自救成为沦陷区作家最基本的创作心态。一些进步作家秉烛待旦,蛰居为文,他们在沦陷前创作中所蕴积的民族忧患意识,在沉默中趋向新的发展轨道。师陀自述其沦陷区生涯“如梦如魇,如釜底游魂”,而使他“在极大的苦痛中还抱无限耐性”写下去的,便是要借他当时所要写的“果园小城”写出“中国一切小城”的生命、性格、思想、情感(《果园城记)序》),就是说,借咀嚼中国城乡普通人生的命运意味,借反省中国民族的社会文化性格,来寄托自己在异族统治下的激愤怨恨。“当一个国家的大部分公民连他们自己有没有人的资格都不知道,我们怎么能希望他们过了一夜就积极起来,怎么能使他们自觉的去和敌人战斗呢?”[③a]这种焦灼不安的对本民族的透视反思中,无疑潜行着强烈的民族意识。杨绎当年所作《称心如意》、《弄真成假》等“政治色彩不浓的作品”,着重剖析在封建传统文明和现代西方文明夹缝中生存的中国知识分子、市民阶层的心态,却是意在用“这喜剧里的几声笑”,表示虽“沦陷在日寇铁蹄下”,仍“不妥协、不屈服”、“不愁苦、不丧气”的民族“乐观精神”[④a],其中蕴含的也是民族自新图强的意识。
民族存亡意识在深层的心理上影响着作家创作心态的,最明显的莫过于“鸳蝴派”的创作变化。沦陷区的特殊环境,使“有益无害”,或“无益无害”的中间状态作品大量存在,也使“鸳蝴派”的趣味主义、“超政治观”有了适宜土壤,其创作实际上面临着一种严峻的选择。而恰恰是这种选择,反映出了民族意识高涨的社会心理对作家创作心态的影响。如一向被称为“鸳蝴派五虎将”之一的周瘦鹃1943年在复刊的《紫罗兰》上多次表明其创作旨趣:“虽重趣味,但也不能忘却意义”,写“言情”,也须顾及“这些年来,兵连祸结,天天老是在生活线下挣扎着,哪里有这闲情逸致侈谈恋爱呢”的现实。如果说,昔前鸳蝴派创作注重趣味主义,主要出于投合小市民读者的口味,那么,此时他们仍不放弃“重趣味”的主张,则含有借此来躲避文网以求自存的因素了。而同时,中华民族史上最黑暗的岁月又使每个具有民族意识的作家都无法缄默。“趣味与意义兼顾”成了此类作家此时的共同心态。从实际创作情况看,他们的创作一方面继续迎合着中国广大市民阶层的阅读心理,如中国历史长期对官场的掩饰,对性意识的禁锢所加剧的人们对这些文化层面的好奇心和神秘感等,另一方面,趋俗的审美趣味有所减少,通俗创作中现实的生命意识有所加强。
当时沦陷区文坛上活跃着大多是青年作家。他们中不乏热血青年。象关沫南那样“作家若要深入地创造,就不得不在阶级意识上使自己肯定”[①b]的信念,徐开垒那种“阳光将永恒的存在/西山会崩裂/地下的蚯蚓会哼它欣幸的劳歌”(诗《笼里》)的创作追求,也构成着许多青年作家的创作心态。然而,沦陷区毕竟是个特殊的社会环境,“九月的晴空”已不复存在,“大地的歌唱”也已不可能,青年时期难免的迷惘、惶惑会在这一环境中强化,而不甘沉沦又是必须作出的历史选择,在这样一种复杂的社会心理环境中,青年作家们形成了几种较为独异的心态。
一是急于在文学上“造坛”的心理。沦陷区文坛的冷寂,使一些青年作家急于改变现状。东北沦陷时期最有影响的“艺文志派”便是一个由青年作家聚合成的创作群体,其重要成员古丁多次讲过:“东北作家必须一面作文,一面造坛,这苦难是非同小可的,但是倘不决心冲入这非同小可的苦难之中,满洲文学是不会本格地发展起来的。”(《谭·梦境》)为此,他们提出了所谓“写印主义”,即第一紧要的是“努力写出作品”,至于“写什么,怎样写。那都是有了作品以后的事”(同上)。他们结社时,也强调“文艺团体并不是为了文艺以外的任何东西而设置的”,“文艺团体的意欲的具体的表现”乃“写作”、“印书”、“出刊‘同人杂志’”(古丁《谭·斗牛》)。这种“只有写出来,才有意义”[②b]的心态中既有着在当时纯文学凋零,庸俗作品充斥文坛的情况下想把冷落萧条的文艺事业振兴起来的积极作用,也有着“避世”因素,“为艺术而艺术”的倾向等。值得注意的是,急于“造坛”,而“低气压”的社会环境本来就窒息着文学的发展,于是,为“造坛”而同在华的日本文化人发生种种联系,而日本文化人此时复杂的背景正潜伏着种种失落文学的危机。
另一种引人注目的情况是,在沦陷区这一特殊环境中,既力图远离敏感的现实政治,又想避免陷入精神困境,于是写作成了最好的“自存”方式,由此产生出两种较有代表性的创作心态。一种是追求日常生活的情趣,甚至以其创作在恢复日常性的大胆上取得突破而引起文坛小小的轰动,这显然迥异于“五四”以来,中国现代小说几乎总以贴近现实政治的大胆、深刻引起社会的“轰动”效应。对这一类作者而言,现实社会的变迁不会有什么震撼力,他们醉心的是柴米油盐的日常生活趣味。苏青所言:“我对于一个女作家写的什么‘男女平等呀,一齐上疆场呀’就没有好感,要是她们肯老实谈谈月经期内行军的苦处、听来倒是入情入理的”[③b],张爱玲所言“人在恋爱的时候,是比在战争或革命的时候更朴素,也更放恣的”[④b],都可以表现出一种“超然”于现实政治的创作心态。在华北,东北沦陷区,也都有作家把自己的创作称之为“超然派”,同样表现出避开“爆炸性”的政治题材,恢复日常性描写来还原现实、挖掘人物善恶的创作倾向。但这种非“为民清命”式的创作,本身仍是作家心灵并不自由的一种生存形态。
在以写作为基本生活方式的青年作家中,还有另一种创作心态:以对“恒常”、“哲理”的思索来超越于现实的苦难。被称作为“鬼才”的东北作家爵青就自称“是一个哲学思维的患者”,“作者一贯的创作态度是:他反对描写身边的庸俗的现实,他主张在作品中要倾注作者的哲学思想”[⑤b]。这样一种创作心态不仅使爵青小说题材有超现实倾向,而且往往追求空玄的哲理。他的《废墟之书》(原载《艺文志》第2期)便是一部反映其作为“哲学思维的患者”特色的小说,作品通篇有与友人的通信组成,种种自白中充满着灵魂与精神、生与死、新旧废墟、孔子的东方文化与巴黎的现实沙龙等的思考、探索,作者关注的并非是现实灾难造成的废墟,这在作者看起来也许微不足道,他所要体验的是超越于现实的“人类废墟”之痛苦,所以他的小说都是“意在并无素人的味气”[①c]。这种创作心态有时也并非对现实的冷漠,而多少来自对“文学”的执着。袁犀的创作是关注着现实的,但当他后来越来越执着于“文学者存在于‘文学’里”[②c]时,他的创作视野也开始较多地转向带有整个人类共通性的一些层面,即对人的生存状态、人的心理结构,尤其是人的潜在意识的思考。他的未完长篇《释迦》便是力图通过一个喜好独自沉思的冥想者悉达“参悟人生妙理”的心理历史,来表现其对于人类精神实质的思考。
事实上,在沦陷区这样一个心灵窒息、苦闷丛生的环境,写作越来越成为文学青年探寻生路的主要方式。对文学的虔诚构成着青年作家们的基本心态:“文学是一种生命的燃烧”(古丁语),“文学者的精神,就是我们在人类的历史里见到的,不同于市侩、买办、倡妾、奴才等等之类的对人对已的态度”(关永吉语)。……这些自叙中都有着把文学作为一种全身心投入的精神状态来对待的追求。而其中,对文学的“诚实”又成为其追求成为“真正的文学者”的重要侧面:“文学者至少要诚实,文学者失去了任何的节操以后也必要诚实的。”《袁犀语》[③c]正是在这样一种群体的创作心态中,产生了一种在特殊环境中经过锤炼的现实主义,从而形成了沦陷区文学中最有其文学史意义的创作特色。
这种现实主义,首先是一种向“五四”时期文学“回归”的现实主义。环境的严酷使大部分作家已无法用文学直接介入民族解放的政治,民族灾难的现实又无法使作家们置生灵涂炭的人生于不顾。于是,以“五四”时期表现人生的多元追求作为创作基本格局的情况便形成了。而借助于“五四”时期“表现人生”的文学观念,在不同层次上开掘异族统治下中国人的心理人生,成为相当多作家的创作追求,从而产生了两组整体上相当厚实的沦陷区文学形象。
作为最能折射出异族统治下中国人的复杂心态的文学形象是知识分子,而一批在40年代中国现代文学中呈现出相当或一定光彩的沦陷区文学中的知识分子形象、如胡去恶(师陀《结婚》)、方鸿渐(钱钟书《围城》)、周大璋(杨绛《弄假成真》)、柳原(张爱玲《倾城之恋》)、景二爷(高深《兼差》)、林小彪(梁山丁《绿色的谷》)等,都在不同程度上构成着讽刺对象。不管这些形象的生活背景是否被置于沦陷国土上,形象的被嘲讽是都包含着作家对沦陷区知识分子心境的剖析的。应该承认,沦陷区的知识分子很少是出于政治上的理由而留下来的。所以作家对他们剖析也较少从政治角度切入,而侧重于文化认识角度的考察。异族统治的现实迫使知识分子重新认识、估价自身所受到的外来文化和传统文化的影响,于是,方鸿渐式的凭借西方文化的盲目冲撞,景二爷式的喘息于传统文化中的懦弱无能,林小彪式的徘徊于“乡土文化”和“洋场文化”间的犹豫,以及种种屈从于殖民文化的奴化心理等,都作为对外来和传统文化的重新审视而得到发展。“中国人有一种民族的病态,我们想改正它还来不及,再到这个地方和日本人学习,这是一种病态上再加上病态。”这是萧红离开沦陷后的东北不久又东渡日本后在给萧军一封信中说的话,自然在一定程度上代表了沦陷区作家的某种典型心态:对民族传统文化和外来文化各自“病态”的双向审视。在日本殖民者极力建立“大东亚新秩序”的沦陷区环境中,中国作家塑造的这一类形象、批判、破坏的因素多,而见不到多少建设的新因素,正包含着作家对现实人生认识上的一层深层心理,也使“五四”时期对中西文化的审视得到了某种延续。
沦陷区文学中另一类显得较为厚实的文学人物是市民形象。张爱玲笔下众多小市民的价值已为人们认识。其他如《亭子间阿嫂》(周天籁)、《结婚十年》(苏青)、《予且短篇小说集》、《太平愿》(马骊)、《萍絮集》(萧艾)、《秋初》(关永吉)等作品集中,都有着对市民阶层敷衍、苟且、怯懦和庸人哲学的入骨描写。作家们集中刻划这类形象,是因为市民阶层的心理波动远甚于其他阶层。沦陷初期惊魂未定中的惶惑,随后各种工于心计的苟且,喘息之后对于各种生活趣味的寻求,当然也有着苦难中的呼号、沉默……这些显然能比较广阔地展现沦陷区动荡不安的心理人生。
在沦陷区文学中,也产生过一些自有神韵的工农劳动者的形象,这类形象的塑造,也有着向“五四”时期的“回归”。如当时的东北华北,都有一批作家明确打出“乡土文学”的旗号,着力于农民心理的开掘来进行苦难农民形象的塑造。总之,借助于“五四”文学表现人生的观念,在不同层次上开掘异族统治下中国人的心理人生,成为沦陷区文学首先引人注目的现实主义特色。
这种现实主义也是在多个方向上探索的艺术,其目的显然在于增强文学在险恶环境中的应变能力。以散文为例,一部分作家着笔于侵略奴役下城乡生活场景的广泛描写,有的大胆直接描述血泪生涯,有的在喜笑怒骂中对现实进行社会批评,如洛川、王韦、鲁风、桑榆的报告文学,田贲、裴馨园、季疯、金光军等的杂感。但时势多难,环境杌陧,较多的作者是在含蓄曲折中借助于象征性意象或梦幻等抨击时弊,寄托激愤、如林榕、也丽、黄肃秋等的散文。缠绵深沉的思乡恋家情绪的抒发,成为作家寄托国家民族兴亡之感的载体。《松堂集》(南星)、《离乡集》(戈壁)、《两都赋》(纪果庵)、《风土小记》(文载道)、《驿站》(陈烟帆)、《归乡》(爵青)等和达秋(唐景阳)等创作便提供了这方面的佳作。不少作家转向抒写“自我”,以个人抒情的真实性和独特性折射出“炼狱”历史的曲折性和复杂性,在《画梦录》那种深重的孤寂、抑闷、痛苦之外,更多一些时代重压的色彩,如但娣、杨絮、尤其、姜灵菲等的散文。也有不少作家转向人情世态的体察和日常情趣的玩味,其中有对社会现实的某种洞察,有在抚今追昔中体察世相,有在闲话家长琐事中某种不平,也有在古今“杂学”中思考现实的,如纪果庵、谭正璧、丁丁、予且、韦长明、辛嘉等的创作。絮语体随笔体的散文中,有袒露真性、玩味人生的,如苏青、张爱玲、朱tí@③之作;有在幽默中评论人生的,如古丁、刘汉之作。而在众多的品酒论茶之作中,也不乏现实的感慨。多种特殊的生存形态,使沦陷区散文获得了某些发展。
这种现实主义是艺术上经过了更多锤炼的现实主义。1992年11月上海“孤岛”文学研讨会上,王元化在发言中特意强调了沦陷时期现实主义文学的一个特点:越来越重视艺术上的锤炼。以小说创作而言,便是以艺术上的锤炼来求得自己的生存发展。如当时被允许存在的自然有言情一类的通俗小说,但作家如果不摆脱自身趋俗的市民意识,仍一味迎合读者的表层需要,在民族遭受灾难之时,恐怕很难再象以往那样拥有读者。所以,他们一方面开始注意到市民读者审美趣味蕴含的特定时代的文化内涵和心理特征并加以引导,充实通俗小说中现实的生命意识;另一方面,打破以往注重情节的编造为基础的传统构思,革故鼎新小说技法。当时《小说月报》、《紫罗兰》、《大众》、《中国文艺》等刊登的一些言情小说,其美感已不再完全由故事情节来激发,而侧重由充溢着生活实感的叙述本身来引导。又如当时颇为引人注目的乡土小说,在以描写存在于乡野百姓中的生命情感,生命智慧、生命意志等生命形态而揭示出民族更新力所在时,颇具艺术功力。被称为“东北沦陷时期乡土文学代表作”的长篇小说《绿色的谷》1943年出版日译本时,作者在《序》中说:“绿色象征青春、健壮、活泼,并含有追求成熟的喜悦,这就是小说的主题”。小说正是在多种生命形态(其中如林淑贞萎枯于金刚经中的生命情感,霍凤被奴性扭曲了的生命智慧等,都刻划得令人难忘)的强烈对比中,生动凸现了祖居于狼沟的下坎乡民们纯真的生命情感、顽强的生命意志和成熟的生命智慧。华北的毕基初则借“绿林传奇”来张扬起民族正气。他的《盔甲山》、《第25支队》等将清纯,雄旷的自然环境同古老的青龙剑、酒旗等人文之物交织在一起,重笔渲染舍生取义的浩然之气,深入开掘“替祖宗洗羞”的人物心理,在一个个“占山为王”,“落草为寇”者身上写出不甘屈辱的民族精神,在当时实在是意味深长的。至于师陀、唐tāo@④、闻国新等此时的小说创作,比起他们的旧作来,艺术上的锤炼更显其深沉了。

❺ 短篇小说治愈系

                          腾拉底没有名字

     1.雨夜残花

   眼前是无尽的黑暗,雨夜,雨的痕迹蔓延过这个城市的每一个角落,倾泻着七月的烦忧。她静静地在这条黑暗的路上走着,雨顺着她的头发慢慢流下来,混着些玻璃渣掉到地上。

   她低着头,垂着的留海湿答答地贴在前额骨,遮住了正在流血的红色疤痕。安静的雨夜,也只有这踢踏踢踏的脚步声能更让人警觉。

   路灯也熄灭了,摇晃的小圆灯也渐渐暗了,雨中飞腾挣扎的蛾碟,早已沾湿了翅膀,一动不动。仿佛一切都静下来,雨停了,人止了,天静了。

    时间又回到三年前那场同学聚会。

    Ktv包房里传出阵阵“鬼叫声”,男生和女生们对飙高音,一阵阵死了都要爱中,有人沉默不语,也许沉默也是一种表达方式吧。“亲爱的怎么了?”我对着对面正红着眼圈的闺蜜说。“这酒太辣了。”她挤出一种埋怨酒的表情,可惜她并不是好演员。我都明白。叶舒面前的玻璃杯里,泛着红色波光的酒,让人感觉一切都是那么地不真实,那么地不可置信。

   今夜的缺席对她的打击是挺大的,很奇怪,正好是她的现任男友景浩和我们昔日闺蜜陈佳佳未到。其实叶舒和我心里都明白,我们亲眼见证过景浩和陈佳佳亲热,可叶舒心里就是不甘心。她作为一个事业上的强人,出过很多鼓励后生的一些书,可以说能呼风唤雨。但就在这种情况下,自己心爱的人却被别人夺走。这该是一种怎样的感觉。叶舒本身就并不是一个好演员,甚至在夜深人静时也会看着自己床边的景浩泪流满面,可她仍在继续隐瞒,她在演一场最难的戏,她的人生。

     她和我对视了一眼,我明显察觉在她那双看似平静的眼睛深处,有着一个汹涌澎湃的大海,我好像有点不认识她似的,这是我们相隔三年后第一次正式见面。说是闺蜜,也很好笑,只是口头上说说,而暗地里,却总是相避。我们变得越来越陌生,也越来越成长。她曾经告诉我,她好像有点冷漠了,这是她对我说的最后一句话,起码在这次聚会之前。

     冲着李老师的面子,她还是没有缺席,但她终于坚持不住了,一个再好的演员,都有心,她的内心,在洪水的冲击下,倒塌了。

     她向我微笑着,拉开门,走了。我慢慢地起身,站在ktv白色大理石反光地面上,看着她如何踉踉跄跄地走出去,我也该明白,这便是沉默人生就此改变的一个开始。我追了上去,静静地跟在后面。我怕她太伤心,又怕她太绝情。我始终记得她的微笑,但身份和地位,拉长了我们俩的距离,仿佛咫尺,则在天涯。

    没带伞,雨姗姗来迟。

    她放慢了脚步,似乎在等我。“我很好,没事。”她颤抖地说。似乎想让我就此驻足。我也停留在原地,等着她渐渐在视线里消褪。

    我很纳闷,自己为什么要这么死缠烂打,都已经不再是从前了。现在的她是我的上司,她是星旗国际的分公司老总,而我,却是她手下一个矮层上班族。我不知道该怎么面对她,她在训斥和发号施令的时候,怎么可能没有看见在下面闪着泪光的我。我不知道她到底是怎么了,也还好,她难过时我不会莫名难过了。

    “腾拉底你好,我想问你几个问题,可以吗?”腾拉底是网上的一个朋友,是一个书里夹着的一张纸条上写着的,这几个月,他总会帮我解答我困惑的事情。

    “我尽量回答。”电脑屏幕上闪烁着暖心的对话框。

     “我有很多朋友,曾经我们一起愉快地没心没肺大笑,但现在,她们好像变成了我不认识的另一个人。她们是失忆了吗?”

    “是的,她们失忆了,得了一种绝症,容易对过去的事情有所遗忘,甚至忘得一干二净,云淡风轻。”

     “她们会永远这样吗?”

     “会的,我们都会的。这种绝症是无法治愈的,再多的钱也没用的。”

     “那究竟是为什么呢?我也会得绝症吗?我会死吗?”

      “会。而且会很痛苦。”

      “你能告诉我这是为什么吗?”

       “很抱歉。等我以后再,慢慢告诉你。”

       我叹了一口气,正准备离开电脑趴在床上的时候,对话框又弹出来了。

       “静月,别太害怕,别太难过,一切都会过去的。”

     “恩。”

     又是一个难眠之夜,我总在想,以后我得了这种绝症了,是不是会变得像叶舒一样冷漠呢。吃下几片安眠药后,脑子里的画面渐渐淡了,只剩下一片空白。

                 2.匿名信

    闹钟准时响了,7月早晨的阳光,暖暖地照进这间不那么温暖的屋子,满满的阳光清香,揉揉惺忪的幻眼,我以为今天可以这样暖暖地过去,可我顷刻间明白,我离上班迟到还差一个烤面包的时间。骑上电动车,风驰电掣地拉出一道风刀。当我坐到办公桌时,面前的主管已经铁青着面孔,站在我面前。我已经预知到了我未来的命运。“恭喜你,你成功获得迟到王的称号,这个月30天您已经迟到了19天了,您现在可以去前台填一下辞职信。”这句话对于我来说等于晴天霹雳,除了这家公司,我真的就只能成为一个无业游民了,我也不知道我一个十八岁的小女孩该怎么去面对这一切,我也想过那个比我大三岁的闺蜜兼留级同学,但我跟她的距离也不是三年这么近的。脆弱的内心终于在不经意间崩塌了,我擦了下眼角的泪,准备在无数人的漠视下,拿好那盆仙人球,抱着准备走向柜台。

     “她继续留在公司。”冰冷的声音从我后面传来,抖动着这冰封的空气。我知道这是叶舒对我的照顾,但不知道为什么,总是开心不起来。我重新抱着仙人球坐到了办公椅上,打开计算机,史迪奇刷的一下便从屏幕映入眼帘,我看着主管哭笑不得的表情,笑得格外灿烂。

    办公室很少有人注意到我,凭借我这一脸的雀斑的脸,完全没有了十八岁女孩应有的形象。但今天,自从叶舒施令后,全办公室沸沸扬扬地,他们在讨论着有关这个看似农村女孩的丑女的奇迹。

   我在办公文件之间穿梭,不停地在打电话和eml联系客户,只是弄点简单的客户引进,

   枯燥无聊的工作时间,无休无止,我一直在盯着时间表,一分一秒地流失,只是没有声音。

   我一直在想为什么叶舒会让我这种废柴留下来,浪费公司形象。只是觉得挺感激她的,但不知道她的内心到底是怎样的,还跟我曾经一起在床单上涂鸦时承诺的要一直一直在一起时一样吗,我不明白,离别为什么是要演戏。

    就在这慢慢的思考中,被一声熟悉的咆哮震醒了。“徐静月,你的信!”我在一片恍惚中抬头,看着一个熟悉的轮廓走到我面前,啪地一声放了一个白色的小卡纸似的东西在我桌上。好一会,我才缓过来,再次睁开朦胧的睡眼,抓住桌上的白色小东西,慢慢看,才发现,这是一封没有寄信人的信,我也不清楚在通讯这么发达的年代,还有谁会使用这么古老的通讯方式,而且没有寄信人的信,我无法想象这该是怎样荒唐的一件事。

    信封里,装着一张斑驳的黄色信纸,上面没有字,我拿出来,一探究竟,却发现,新的背后,有着几个大大的字“梦幻馨城底”,没有署名。我大概了解信得格式,经验告诉我,这并不是信,只是一个极其简短的小留言。我似懂非懂地接受了这封并不是信的信。

     在这个世界里,能给我写信的人,除了父母,况也不多了,我没有朋友,至少现在是这样。叶舒也只是认为我太可怜,同情心作怪罢了,除了叶舒,我在这个繁华的崇明岛,并不认识任何人,包括我自己。我在网络上搜索着有关“梦幻馨城底”的一切,但都是些没用的类似广告的答案,面前这封信,和电脑萤幕上闪烁的客户图标,我瞬间明白了什么事情才最重要,抓起鼠标,在键盘上风速般地开始打字回复客户,这种动动手指头就能拿工资的事情,是很多人梦寐以求的职业,这种梦寐以求,是在未看见中午那盘不知道名字的大杂饭前的想法,唯一值得高兴的,便是每天的大杂饭都在变换。

    下班的时间总是令人兴奋的,我迅速地抓起桌上的文件夹,以一种前所未有的速度,跑出了这间公司的大门。正准备掏出钥匙发动电动车,突然觉得有些重要的事情忘记了去做。准备跑回去,就撞见在门口与主管详谈的叶舒,我和她对视了一眼,我轻轻地说,谢谢。她对我微笑,一瞬间过后,又变得面孔铁青。我悄悄地进去,准备拿走那封被遗忘了的匿名信,但我拿起信的一瞬间,我隐隐约约觉得,这封信有什么怪异,像是被人拆开过,不只是我。但一切又同原来一模一样,只是一种直觉,我并不觉得一切和原来有什么不同,也许是一种较真实的错觉。

     月光冷冷地,骑着电驴,感受着一天余热后的清风洗礼,放松地享受这恬静的夜晚时分,一个人在她越喜欢的时间里,总喜欢走得慢一点。我幻想有一杯酒,一杯清风,一杯月光,一杯好心情,一杯心之所向,我能慢慢地睡去,不再醒来。

    可我最终还是回家了,最终还是要面对这并不美好的一切,面对这间不那么大的小租房,面对这不那么温暖的冷被窝,面对这总是滴水的水龙头,面对7月燥热吐息后的余热。可隔着窗,我也能看见太阳,隔着一块破碎玻璃,我能看见7月零星点缀的夜空。“梦幻馨城底”,又在哪呢,思绪不断地在我脑海里闪过,像电影一样地,慢慢地放映。我不记得我好像是什么时候见过这个名字,只是很熟悉,也许是从前吧,我有过很伤心的记忆,但现在不知道,为什么不记得了,我有过曾经的灵魂,只是不知何处安放。我也想过问腾拉底,但一切都没有音讯,腾拉底对自己无法回答的问题,只选择沉默。我很害怕自己得了腾拉底所说的绝症了,看着昨天的自己慢慢消失痕迹,而自己却无能为力,会不会很痛苦呢?

       放开疲惫一天的身心,把这封匿名信放在一个画着顽皮史迪奇的小盒子里,这里面放着很多对我很重要的东西,包括第一次掉过的牙齿,包括第一次画过的畸形爸爸,包括写过的第一封信,很多很多,爬满了时间的痕迹。我总是对第一次的事情有所珍惜,所以才会觉得她们弥足珍贵,但这种一文不值的情谊,总不会被人轻易记起,我从未忘记。

     安眠药还是一如既往地来到了我的面前,拉好窗帘,锁好房门,脱掉工作服,露出自己洁白的身躯,并不像外表开上去那么野蛮,倒有点清新,仅仅是在我看来。钻进被热水袋暖热了的被窝,抱着自己,感受着黑夜的寂静。一片朦胧中,我开始了,深夜的熟睡。

     轻轻地,我醒了,但面前却格外地清晰,只是觉得清晰,但仍只有一片白色的刺眼的光,我向前走,似乎这并不是我熟悉的小卧室,我到了一个虚幻的地方,我只是向前走,不回头,有时候自己也不知道何处是前方,只是跟着白光走,哪里会有方向,哪里会有止境。我并不感觉太劳累,只是隐隐约约地感觉前面有个和我差不多高的人,周围都有声音了,似乎是水,叮铃的声音,如我全是梦幻。空气中隐隐约约传出一句话,“梦幻馨城底”,这个令我抓耳挠腮的一个词,我往前面走去,但似乎一切都破碎了,光没有了,人影消散了,我的世界,暗淡下来,我停住了,在一片寂静中,惊醒。

      原来一切都是梦境,我向窗外望去,又是美好惬意的一天,这间小房子所处,正在一个声音交汇处的死角,除了太大的声音,我都无法听见,还有阳光,只有初阳,这也算是一种幸运吧。在我享受着暖暖清晨的时候,我似乎又意识到,这是又要迟到的一天,于是一下子就准备翻起身,抓衣服和牛奶,但今天是星期六这件事情在我脑海里一闪而过,我下意识地安静下来,站到床上,抓起衣服开始蹦蹦跳跳地自嗨,庆祝这终于不用迟到的,不那么美好的假期。

     窗外飘进来一个小东西。我惊讶地拆开这封信,“梦幻馨城底”,一个熟悉的名词,映入眼帘。窗外却只有邮差,匆匆路过,偶尔几声汽车的鸣笛声,划破这黎明的寂静。

                        3.抉择

    不上班的早晨,总是那么美好,把疑惑放在一旁,背着小书包,去流浪。世界那么大,没钱去看完,这是我发自肺腑的声音。七月快要走了,我生命中最灿烂的时间段,就要结束了,我打算独自一人去旅行,距离不长不短,时间不紧不慢,阳光不热不冷,微风不清不燥。

     只是一个小相机,一双运动鞋,一顶长檐帽,搭上十七路公交车,路过小巷,路过大街,路过镜湖,路过花田,我不知道该去哪,只是想去那,一个我曾经未到的地方。总是对新事物充满好奇感,包括一些陌生人。塞上粉色小耳机,点开音乐播放器,纯音乐恰到好处,仿佛是夏天的情书,我,翩然而来。

     我在半途,下了车,阳光不那么烈,我还能抬头看看天空。充满爱情的崇明岛,我深爱,也错过。我似乎闻到了海风的味道,虽然这里并不靠近大海,只是有种咸咸淡淡的感觉,在我心里酝酿。天是蓝色,和海一个颜色,我想看海,想去寻找属于我的那只扇贝,传说对着扇贝轻声说话,它会回答。

      我到这里来,并不是欣赏风景,只是想一个人好好地享受这静谧的日子,腾拉底喜欢静谧,我也喜欢,他说,静谧能让人产生幻想,幻想自己的一生,幻想自己能有所大为,幻想自己心爱的人就在自己面前,幻想有一天我们总会相见。

     坐在一片空地上,看着天空,阳光还好。我似乎回想起了小时候村里的那个神秘的诅咒,正因为这个诅咒,才导致爸妈离我而去。但随着封建迷信思想的渐渐褪去,他们最终还是接纳了我。我被上了一把爱的枷锁,此生不能有美满的爱情故事,自从说要和我一直一直在一起的青松消失后,我更加坚信了这个该死的诅咒,这辈子我注定为自己而活着,我曾歇斯底里地问过自己人生意义,才会发现自己输的是多么彻底,我是多么的冷漠无情。

      有些事,过去了就好了,一切过去了的,都会成为亲切的怀念,国文老师教会我的,就只有这可怜的一句了,但足矣我,受用终身。我翻开手机里的照片,和着风,翻开了昔日光阴的种种。曾经青松消失后,我写过很多留言,如今看着这些留言截图,一股青涩的味道在我心里荡漾,从此我再也不相信誓言,再也不许愿,再也不看流星,再也不轻易去爱。还好我在这个世界里并不寂寞,我有父母,有很多愿望。

     思绪切换得很快,我就这么一直望着天空,太阳耀光开始刺眼,七月流火似乎在慢慢逼近,我只好起身,关掉曾经的记忆。时间在慢慢流逝,似乎归家的时间也已经到了,任凭我再贪玩,也不能与时间为伴。可是在我正准备沿着原路归家时,路却难以分辨。来的时候因为有公交车,没太注意,才发现自己正处于岔路口的抉择之处。我沿着其中一条静静地走,旁边有树林,全是大片绿,和我初来时一样美丽,我并没有做太多的考虑,便开始义无反顾地走下去,管他是对与错,管他至于非,都是我选的一条,我总该为自己的选择负责,就像十六岁那年,家里人都还是很排斥我的时候,我毅然决然地准备了去县城里参加考试,摆脱这农村生活的困境。那年摆在我面前的,有两条路,一条是和一个有钱的农村小伙结婚,过着农村小妇人的生活;另一条,是我自己认为的要做的对的事情,虽然家里人只给了我一条死路,只强迫我能嫁人他们能拿彩礼钱,这也是我这辈子,最难以忘怀的事情。虽然现在我并不怪我父母,可在那时,我因为偷偷想溜出去参加区县的专业考试,考试成功了就能拿到超额奖学金,并且可以去到大城市里过上好日子。我实在不甘心,有太害怕,所以有一天晚上,我从楼上翻出去的时候,害怕到小声哭泣。作为一个本来就没有念过几年书,全是靠自己看书学知识的人,一想到我的一生,也许不会有所改变,也许我这样一走就再也回不去了,也许就要去当地的春楼当小姐,我害怕得一路走,一路哭。可谁也不知道,就是这样一个脆弱的小女孩,竟然能完成她的梦想,当我踏上离开农村的路时,我高兴得再次一路走一路哭,我是个脆弱的人,再没回过家,没联系过爸爸妈妈,再没见过面。夜晚我也幻想,一个没有家的孩子,最爱想象,我并不恨我的家人,也许他们也早已忘记有过这样一个孩子,他们都可能认为我在春楼搔首弄姿,委曲求全,为了谋生,迫不得已。

       之后我便来到了大城市里的一所高级中学,也同样是在这里,遇见了留级三年的叶舒,她是我在这个大城市里第一个好朋友,她告诉我有关爱情,我很害怕,她因为爱情,变了。以前说爱着,现在只爱过。我也从此,越来越不相信爱情,我种仙人球,带刺,心带刺,才能习惯这个世界。我越来越相信自己的抉择,本来就这么敏感,感觉不再爱,就应该不再爱。

      感觉要走下去,就继续走下去,最终,能到达心中的陆地。

       可这次却没能如我所愿,这条路似乎很遥远,越往越走不到边,但我仍坚定不移地走着,这条路很舒服,我总觉得这两行绿色丛林间的路深处,总有一个什么东西在等待着我,很重要。似乎曾经那条乡村小路上,总有美好生活在等着我,这次也同样不例外。太阳射不进来,绿叶只是翠绿,不反光,天看不见了,只能看见缝隙。

     “梦幻馨城底”一个破旧的路牌映入眼帘。我以为这只是一个恶作剧,一个错误的假路牌,但越往前走,就越能闻到海风的味道,不咸不淡,清风送爽。我心怀忐忑地往前走,绿树渐渐窸窣了,我有些害怕,但不愿回头。在一阵海浪声中,我来到了一处有很多礁石的海滩,我很惊讶。

       面前的告示牌上,写着“欢迎来到梦幻馨城底”,我大概明白这不是一个简单的恶作剧了,我想到了最近收到的几封匿名信,感到越来越发慌,总觉得这一切都太玄幻,都太不真实。我往前走,却发现,这是一座海涯,我跪在涯边上,向下探头,碰巧浪花溅我一脸,我很惊讶都害怕地向下看,海很深,很急,浪花是白色,腾飞如龙。我缩回头,我突然觉得后面有什么不对劲,才发现有个人,她拿着一把刀,架在我的脖子上,她戴着帽子和口罩,但我仍感觉很熟悉。她指了指下面,我看着她那把刀就这么嵌入我的脖子,我感到了肌肉断裂的疼痛,我下意识地想反抗,却无能为力,我想吼出来,却失声。她逼我下去,我的身躯不受控制,我一步步地移动,我的灵魂也在一次次地反抗,我知道掉下去,就只能与这个世界说再见,我有泪,她步步为营,最终在我最后一次反抗后,我掉下了海涯,浪花溅洗着我身躯,脖子上的疼痛感更加剧烈,我闻到了空气中的血分子的味道,眼泪是苦的,我的眼睛黯淡了,最终,我在一片黑暗中,消失不见。

    我猛然地睁开眼,旁边是刚才休息的草地,手机屏幕还亮着,还是有关他的留言,风还是在吹,只有阳光的味道,太阳刺眼,考得炙热。又是一场梦,时间已是深午,太阳正热,我拍了拍身上的青草,向前方阴蔽的天地狂奔,手很酸,眼很花,但我还是惊奇地发现了一个公交车站,我站在那里,等一辆车,等一缕风,想一个梦。那个人是谁呢?这只是个不普通的梦,我骗自己,踏上了回家的车,收获一天的好心情,写下一天的日记,不知道梦,才是故事应该开始的地方。

❻ 短篇小说《遗憾的爱》

遗憾的爱



我叫李虹兴,有个从小一起长大的女孩,小时候我们常玩过家家,她盖着红头巾扮新娘,我就扮新郎,看她披着红头巾的样子我会说:“张小欢,你是我的新娘子了,长大后也是哦。”

她会很认真的点点头说:“嗯,好。”

那时以为来日方长,我和她能一直这样!



再大一些的时候,我们都上了初中,却在不同的学校。那时候男生流行抽烟,约一堆人去厕所你一口我一口,我们就在浓浓的烟雾里一起谈天说地,称兄道弟。晚上有时不上晚自习,我们就会相约去外面吃饭蹦迪,然后在大街上歪歪倒倒逛到深夜,学校里把我们叫做小混混。

张小欢却成了校里的三好学生。 我从小到大都喜欢她,她知道。但那时开始,我们却像两条平行不相交的线,越来越远。

我去学校找她,大多数时候都看到她一个人坐在教室里默默做着作业,周围的同学都在嘻哈打闹,只有她沉侵在自己的天地里,做着作业,好像外面的世界都与她无关。见到我来时,她会很高兴的出来,我们一起散步在学校的小路上,红砖黑瓦、芭蕉春泥,一切都那么美。

后来她每次做作业遇到不懂的问题时,就会拿着书本去问班里的一个男孩,那个男孩也会很用心的给她讲解,有时还会在她的本子上勾勾画画,我知道她是不喜欢别人在她的本子上勾勾画画的,而那个男孩却好像是例外。

我有些失落,那刻好像天上的星辰不见了,变成了一片黑暗和失落。我忽然觉得,她喜欢的应该是能陪她一起学习的人吧,我不是那种人,我只是个小混混。所以她拿着作业问的人永远不会是我,我也永远不会是那个能在她本子上勾勾画画的人。我有了夏洛特的烦恼了,感觉不得不放弃她了。

那天晚上我一个人去了河边,冷风吹着我的衣襟,我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忍不住打了个寒颤,身体抖了抖。

江水悠悠,倒映着岸边的五光十色。泪水模糊了我的视线。 “我失去她了,其实我好舍不得她,我好想跟她一起。”我心里想,“张小欢,等我风风光光的回来找你,等我。”

初中毕业那天,我在人群中间唱了首陈晓东的《比我幸福》:”请你一定要比我幸福,才不枉费我狼狈退出,再痛也不说苦,爱不用抱歉来弥补,至少我能成全你的追逐……”然后一个人买了从重庆到北京的火车票,成了打工的北漂。



我买的硬座,坐了三天的火车才到北京。坐火车的人很多,不方便随意走动。我就一直坐在座位上,困了的时候就头枕着背包睡一会,醒了的时候就看看窗外疾驰而过的风景,也会看看几篇散文。我这个在学校不怎么读书的人,没想到准备出来上班的时候还会看会儿书,不禁对自己几声嘲笑。

到站的时候,我随着密密麻麻的人群出了火车站。发现北京的路很宽阔,好车很多,虽然有些我叫不出名字。我像蚂蚁一样望着这些来往的名车,林立的高楼,豪华的门市……我像是到了另一个世界。但突然想到从小与我长大的张小欢也没见过,内心闪过一丝落寞,暗暗发誓有天一定也带她来见见。

我没技术没文化,只能选择去大酒楼当服务员。我背着背包一直在街上走,转了很多条街,最后在一家叫做菜根香的大酒楼应聘了,店经理给我说包吃包住,每月三千五,我欣然接受。

我在那里传菜,忙的时候,他也会叫我去洗碗。有的碗有缺口,手不小心就会被割破,沾上的止血贴遇水后又沾不上,所以伤口有时就泡在水里继续洗。有时看着流出的血溶在水中,随着水面不断荡漾,心中会一阵酸楚,泪眼朦胧中我告诉自己:我一定会成功的,张小欢还在等我给她幸福。

晚上我们住的是大寝室,三室一厅的房子密密的摆满了十七张上下床,住了二十几个人,每次排队等洗澡都要等好久。也就是在那里,一点一滴的磨炼着我的意志,我开始变得越来越坚强。

有时半夜,我睡不着也会站在寝室的阳台,看黑夜下的滔滔江水向东流淌,那仿佛也有我的哀愁。我感觉自己就像一滩烂泥,回忆着初中的三年,和同学一起逃课、打架,在寝室打牌,有时吃夜宵到深夜就去网吧睡着,我没资格爱她。

在社会的压力下,真的很能改变一个人。我变得努力,积极,勤快的做着每一件事。

我起早摸黑在那家餐厅干了三年,平常的省吃俭用终于让我攒下十万。那年也是张小欢考大学的一年,后来听说她考上了复旦。



又过了三年,她读大三,我在这家店升到了餐馆的经理,我用这几年的积蓄,在北京不算繁华的地段开了一家小餐馆,凭着积累的经验生意也做得还算红火,渐渐在附近有了小名气。

又过了一年,张小欢大学毕业,听朋友说进入了一家央企,而我的餐馆也越做越大,重新装修了一遍。



再后来听说她结了婚,老公就是她以前的班长。我买了机票,回到了曾经和她一起长大的院子,这三年又一年的时光,院里早已经长满荒草,枯叶也落满池塘,但我仿佛在空空荡荡的院子里又看到了那个戴红头巾的姑娘。

我对着空旷的院子大声喊着:“张小欢,我想你了,你在哪里……”。声音久久回荡在上空,但没有人回应,乱草丛里只站着我一个人。我终没来得及让她看到我的改变,没来得及带她到北京来看看。

尾声

多年以后,有次我又回到了家乡,在红绿灯路口准备过斑马线时,意外的看到她牵着孩子从对面走了过来。她经过我身旁时没认出我,我喊了声:“张小欢”,她回头看到我也很惊讶的说:"啊,李虹兴,居然是你呀"眼睛笑成了一枚柳叶。

我点点头说:”嗯,我还以为再也见不到你了,没想到还能遇见。”

”嗯“她眼眶有些红红继续说,“初中的时候,你突然就不再来找我了,我又不知道你去了哪里,我还以为这辈子都见不到你了”。

我说:”那时你学习成绩好,我自卑,怕耽误了你,就有些不敢再联系你”。

她说:”傻瓜。”

她又问道:”李虹兴,你这几年到底去哪了?”

我低着头,像一个犯了错的小孩说:“我去北京打工了。”

她睁大眼睛说:”哇,那是大城市耶,那里一定很好吧”

我说:”嗯,挺好的。“在心里有一个声音在说:只是可惜你没在那里。

那一刻我们相互看着,我从她的眼神中读出了她的遗憾,明明还记得,却没在一起。

张小欢说:”李虹兴,你知道吗,其实我大学毕业后在这里等了你两年的,可我却一直都没见到你。我去学校查你家的电话,结果你也没留电话。我们的班长一直追年,到了二十五的时候我真的等不起了。我不敢去赌一个没有希望的未来,我就嫁了。李虹兴,你理解我吗?“”

我抱着她说:”我理解的,张小欢,对不起,是我辜负了你,对不起。”

旁边的小女孩突然扯了扯张小欢的衣服,睁着大眼睛问:”妈妈,这个叔叔是谁呀?”

张小欢低头对她说:”这个啊,可是你妈妈非常好的朋友,你可要记住了哦。“

小女孩点点头说:“嗯,知道了,妈妈”那纯真的模样就像你的曾经。看到你把孩子教得那么好,我会心一笑。

我陪着你一路走在回家的路上,就像曾经陪你走在学校的小路上,这一刻我多希望时间能永远停留。

到你家楼下的时候,你笑着对小女孩说:“李思兴,快跟叔叔说再见。”

我有些惊讶的看着你,愣了很久才说:”你的孩子叫李思兴啊?“

你点点头,没有说话,转身牵着你女儿的手就向楼梯走去。

我看着你的背影,含着泪说:“张小欢,谢谢你一直记得我,我会把你装在心底的,像一朵盛开永不凋谢的花,伴我前行,弛久弥香。”

我不知道你听没听到,只是看到你的肩膀突然抽搐了下,想着你应该听到了吧。

泪眼朦胧中,我仿佛又看到了那个戴着红头巾,害羞的姑娘,我开心的说:“张小欢,长大后也要做我的新娘子”

她点点头认真的说:“嗯”。

❼ 短篇小说|异常案件调查8

第8章 来访的偷窥者
宋天的行李并不多,季哥的越野车一趟就装完了,此时他坐在车上等着宋天和房东交接出租房的事宜。
没一会,就看到宋天就从楼里跑出来了。
“办完啦,我们走吧,季哥。”听声音就知道宋天挺开心。
“东西都拿完了吧。”季哥把正在看的手机收了起来,发动车子。
宋天坐上副驾驶,边绑好安全带边说:“本来就没有多少东西,房东人还挺好的,有些小地方破损也没让我赔,看来我真的否极泰来了,要转运了。”
“我那边环境肯定比这边好,但就是不能下楼就能有吃的了。”
“有时间我就可以自己做啊,其实我也不怎么喜欢在外面吃,季哥,等行李放好了,我们去超市买点吃的,我亲自下厨做一顿,不是吹,我厨艺还行。”
“哈,是吗?那我要沾沾你的光了。”
大概开了半小时,就到季哥家了,在地下停车场两人把行李一次性推进电梯,季哥按亮了11层的按钮。
这个小区应该是这片最好的小区,人车分离不说,小区绿化做得相当好,看来宋天每天可以下楼跑步了。
进了屋子,很简洁的布局,最让宋天喜欢的是阳台,没有其他楼层的遮挡风景一览无遗,对着一条河,简直是宋天的梦中情房。
“不过,猫呢?”宋天转头问季哥。
“还在宠物店寄养,我一会拿回来。”
季哥刚回答完手机就响了,他走向阳台接起,说了几句,挂掉后和宋天说。
“忽然有个采访,我估计晚点回来,你自己随意吧,这是钥匙。”说完,把备用钥匙留给宋天,就匆忙离开了。
“额,走了。”
不过宋天环视房间,确实有猫咪的饭盆,窝,储物间里也堆满了猫粮猫砂和罐头,看来养猫是真的,不过房间里却没有什么异味,也很整洁。
宋天打开主卧的门,季哥的房间是很简单的灰色基调,房间里只有床、办公桌和开放式衣柜,里面的衣物一览无遗,全是西装。
“我应该是睡客房吧。”,客房比主卧小一些,也很简单,基本的东西都有,宋天把自己的衣物都放进衣柜里,笔记本和书本摆放在桌子上,终于有点要开始新的生活的样子了。
主卧里有洗手间,宋天也可以独享客用卫生间,这样即使两个人住也不会有冲突,挺好的。这里离公司也很近,骑个共享单车就可以了,连公车都不用挤,生活一下得到巨大的提升,好像做梦一样,宋天躺在自己卧室的床上,心想这下要好好用心考公务员了,争取早日上岸。
看了一会书,不知不觉已经7点多了,季哥还没回来的迹象,应该也不回来了吧,宋天在厨房翻了翻,虽然有些食物,但还是决定煮泡面吃,本来还想露一手的,居然有点沮丧。
第二天,眼前好像有什么东西,毛茸茸的。
“哇!!”好大一张脸,原来是一只脸盘巨大的金渐层。
宋天虽然没养过猫,但这猫也太可爱了吧!!眼睛大大的,抱起来好软呀。
“看来季哥回来了。”昨天自己在沙发上睡着了。
“赶紧洗漱吧,你还要上班吧。”这时季哥从洗手间里出来。
“噢!对!季哥你什么时候回来的。”
“昨天半夜,我看你都睡了就没叫醒你了。她叫元宝。”季哥指了指宋天身边的小猫。
“金元宝呀。”宋天低头看着在脚边转的小猫。
“她很少叫的,不会打扰你学习的。我早餐已经买好了,你赶紧吃吧,要来杯咖啡吗?”
“好啊!”
忙碌的星期一过得还挺快的,转眼就下班了,宋天顺路在超市买了些食物,反正不需要付房租了,工资完全够用了。
打开房门,元宝已经在门口迎接了。
给小元宝开了个罐头,然后清理猫砂,给自动投喂机灌满猫粮,没个五分钟就做完了,养猫原来这么简单呀。
“早知道,我也养一只了。”
电视上在播放新闻,是一则抓捕地铁色狼的新闻,感觉现在这类新闻挺多的。宋天在厨房给自己做了晚饭,自己吃饭还真有点无聊,季哥上午说了这几天不会回来,又不常住,为什么买这么贵的房子,把自己搞成房奴整日奔波。
“哎,什么时候我也能成为房奴呀。老妈那么努力给人当保姆,也是为了支持我买房结婚吧。还是去看书吧,早日考上公务员,也容易找到老婆。”
就这样,每天上班、下班、喂猫、看书的日子就过去了一个月,季哥还真的和他说的一样,一个月也住不了这个房子几天。
忽然有一天,门铃响。
宋天心想,季哥不会没带钥匙吧,但还是急忙起身去开门,毕竟一个月都没见过面了。打开门,门外却是个不认识的中年男人,面容憔悴的。
对方倒是先开了口,“我找季文记者。”
“他不在。”
“我原先和他约好了,但中途发生了些事情就耽搁了,最近又联系不上他。”
“他出差了,都一个月没回家了。”
“你是他助手吗?那和你说也行。”
“嗯……是,那你进来吧。”
男人主动走到靠近阳台的餐桌前坐下来。
宋天去厨房给男人倒了一杯水,元宝不知道躲到哪里去了。
水刚放下,门外就传来门锁转动的声音,原来是季哥回来了。
进门的季哥看了一眼屋里的男人,对宋天说:“是你朋友吗?”
“?”宋天觉得奇怪,“不是你约的采访对象吗?”
季哥这时才注意观察起男人,还真是自己的采访对方。
“但你和那时完全不一样呀。”季哥把文件包和外套放在沙发上,也坐到餐桌上来了。
男人面对着季哥和宋天,感觉整个人就像紧绷的蚕蛹,手指紧握着放在大腿上。
“之前找你,不是说了想说说我遇到的事情。”
“嗯,你说吧。”
男人开始叙述起自己的事。
“我叫林竹,36岁,在一所高中负责行政工作,平时也不是特别忙,遇到放假还有一大把的时间,虽然也有很多同事和朋友介绍,但是不知道为什么一直没遇上可以成家的女人,应该是工资太低的原因。”
宋天心想这人不就是我考不上公务员的未来吗?
那人还在继续说,“人啊,失败多了,就不想再尝试了,不知道从什么开始,我在网上迷恋上了偷窥视频,只要没人注意就想看。”
“什么类型的偷窥?”
“比如女人上厕所那种,一想到女人脱下裤子,撒尿拉屎的样子,我就很兴奋!”
“……”宋天和季哥眯着眼睛有点欲说还休的样子,但也没打断男人的话。
“后来光花钱买视频来看已经满足不了我了,我得参加组织。”
“什么样的组织?”
“就是专门教你偷拍的组织,当然门类分得很细,有分场所的,也有分情景,还有分角色的。但我加入那个就是专门拍女厕所的。他们会先提供拍摄教程,包括怎么选择安装地点,怎么躲开保安,怎么购买针孔摄像头等,拍摄成功后提交三段视频就可以正式加入他们的群,分享更多的视频。”
回忆之前的事情时,男人脸上还有少许兴奋的表情,但接下来男人沉默了。
“然后发生了什么吗?”季哥用询问的方式诱导男人说下去。
“一张脸。”
“?”
“我安装的摄像头机位都很低,正对着女人的部位,好几年都没出现过问题,可有一天,我手机上感应通知又有女人来上厕所了,我就照旧在无人的地方打开手机观看,可看到一个黑漆漆的人头正在看我,那人明显注意到了摄像头,他在和我对视,我被吓到了,删掉软件,关掉手机。后来一个星期我都没敢打开手机,我夜不能寐,终日恐慌,我不知道那到底是人还是什么东西。”
“那人是弯腰探头看的摄像头吗?”
“不是,他是伸头看的,太不可思议了。”
“那你后来有打开摄像头吗?”
“没有,摄像好像坏了,连接不上没有影像了。我为了确认,一个月后我回到了那个安装摄像头的厕所,结果我刚摸进去,就被警察抓了,因为我手机里有太多偷窥的视频,警察又去我家里的电脑上翻出不少视频,我被关了几个月,工作自然也丢了。可最让我在意的,那个人到底是怎么回事?”
把男人送走后,季哥在阳台上抽烟,宋天则在厨房煮咖啡,感觉大家都要缓缓。
“季哥咖啡泡好了。”
季哥把香烟掐灭在烟灰缸里,在餐桌前坐下了。
宋天端着两杯咖啡从厨房走出来,一杯放在季哥面前,自己手里也有一杯。元宝也不知道从哪个角落钻了出来,季哥刚坐下她就跳到季哥的腿上趴着。
“忙了一个月,一回家就听到这种重口味的事,即使是天仙我也没兴趣看她拉屎撒尿。”
“人类的性癖真是多种多样呀,我有点消化不良了,晚饭都有点不想吃了。季哥,这个案子你准备怎么处理?”
“啊,明天我去那家安摄像头的百货看看。”

❽ 有没有一本小说女主角叫苏青男主角叫赵强

书名:《为何爱你亦是罪》
作者:蓉儿
讲述了苏青、赵强的爱恨纠葛,故事梗概为:苏青傻傻的爱着赵强,可惜痴心错付,她的深情被碾碎,尊严被践踏,当生命之花渐渐凋零,她终于意识到自己的愚蠢,这段感情从来不属于她,强行要来的姻缘也不会幸福,在她想要放手时,赵强害了她的命,原来,他恨她到如此地步。若是一切重来,苏青一定会躲开赵强,只要不相遇,就不会有痛苦……

❾ 找短篇小说

年年今日系列

龙门客栈系列

出嫁从夫系列

❿ (短篇小说)亲爱的

文/风萧蓝黛

男人推开门走出来,日光逐渐变得强烈,云朵密密绵绵地移动,空气里飘来了混合的花香,细细一闻,像家里的那块香皂,让人心情瞬间好了许多。

他先打开后备厢,把两箱行李扔进去,然后又转回家。半晌,他抱着女人出来。

她躺在他臂弯里,又瘦又轻,让他一度以为抱着的是一块巨大而温热的海绵。

她戴着灰蓝色的帽子,两个颧骨在脸颊上高耸,缩水的面部肌肉使鼻子显得又尖又高,嘴唇细长且没有血色,整张脸像一朵临近枯萎的白茶花,只有一双眼睛,依旧如水鹿般发出清澈忧伤的光。

男人把女人放在副驾驶座上,帮她系好安全带,然后又转回家取了那个椭圆形灰白色花盆放在她怀里,里面有九株小小的石生花。

他发动引擎,转过头问她:“亲爱的罗小姐,出发咯?”

女人看着他露出苍茫的笑,也不说话,只把左手合在他握着档把的手背上,她的掌心微凉,大拇指的指甲已变成黑色,像被淘气的女儿故意用水彩笔涂黑了一般。

这样的感觉真好,男人想。他们好久没有吵架了呢,真是奇迹。不过对于这种感觉的评价只在他脑子里停留了一秒,当他意识到女人只能陪他度过残余的短暂的时光,他就觉得怎能这样想呢。如果可以,他宁愿跟她吵一辈子架。

女人患了贲门癌,晚期。化疗了好多次,医生说治愈希望不大,而且化疗引起的并发症对她的身体已经造成了严重的损伤,建议保守治疗。

“保守”两个字就等同于宣判死刑,男人当时差点想一巴掌掴在医生的脸上。他一开始还对先进的医学抱有一些不切实际的幻想,在网上看到癌症里濒临死亡又成功逆袭的案例,就讲给女人听。

一向聒噪的女人却越来越静默,眼神越来越黯淡。她原来多有活力啊,扯着嗓子在阳台上叫孩子吃饭,中气十足,长长的尾音,仿佛可以把夕阳和晚霞都震碎了呢。她跟他吵架的时候也特别彪悍,叉着腰鼓着眼摔着东西,像要把他活吞了。

可现在呢,谁能想到这个看似无用的贲门,不仅连接了食管和胃,也能决定生命的长短。

如今,她再也没有力气挑他的刺,没有力气与他争锋相对,也没有力气诟病他在婚姻里犯过的错。她忍受了一次又一次化疗的折磨,剥去了生活的戾气,居然变得平和而温驯,像一只乖顺的被卸去翅膀的鸟。

在疼得全身颤栗的那个深夜,她对他说,放弃吧,我只想找一个没人的地方,你陪我安安静静走完剩下的日子。不要带女儿,只有你和我。留一点美好给她吧,我不想让她看见我生不如死的样子。

他的眼泪如倾盆大雨,恨不能把她的身体挤进自己的胸腔里,却在死神的要挟下根本无能为力。

于是他答应了她,把孩子交给了老人,请了假,带着她逃了。他们穿过城市坚硬的丛林和繁华的霓虹,一路向西,向西,在大理双廊的客栈住下了。

那里的天空纯粹得像婴儿的眼瞳,云朵绵延出洁白的温柔的尾巴。他们坐在露台上看洱海,现实又虚幻,清晰又模糊。

女人把那盆石生花放在露台的木桌上晒太阳,那是有一次他们去花市买的,她和女儿一听石头会开花就很感兴趣,两个人蹲在那里细细地挑了九个,每一个都像一个个长斑的小屁股。

可买回来两年多了,没见石头缝里开出花来。她现在期待它能开花,这种不太可能的奇迹,会让自己对生命萌生出微薄的希望来。

顽固的癌细胞让女人每天都疼,可她拒绝用杜冷丁,她说没必要了,再用也是要走的,花那些冤枉钱有什么屁用?

她总是咬紧牙关,甚至把嘴唇咬破了。男人一直帮她按摩,期望用按压来缓解她的痛。

可他们都心知肚明,那只是缘木求鱼,给人以心理上的安慰罢了。

女人的食欲越来越差,吃了东西都会痛苦地吐出来,男人还是变着花样逼她吃东西。她开始变得奄奄一息,但每天都要尽可能装作轻描淡写地交待后事。

“我爸的身体还硬朗,就是烟抽得太多,你得多看着他。”

“女儿交给你我也放心。她再过11年就考大学了哦,15岁可能就会叛逆了,你就多忍忍,没有我在中间调和,可别弄成世仇。”

“我前年买的那个翡翠镯子,记得在女儿结婚时交给她,她戴上一定很好看。”

“我不在了,你也别想不开,要为我好好的活。世上的夫妻也就那么回事,过日子而已,情情爱爱也不过是陈年旧梦。你重新找个人,只要对你好善持家,面上对咱女儿还过得去,也就行了。”

“银行卡和存折全部交给你了,密码是你生日,以后别太辛苦,你和女儿的吃穿平常点就行了,别总和别人攀比。”

。。。。。

说这些话,有时是清晨,他背着她在洱海边的村子里看村民们贩卖新鲜的蔬菜和刚捕捞的鱼。

有时是黄昏,他们坐在露台吹着海风剥青豆。

或者是男人在厨房给她榨果汁的时候,榨汁机的轰鸣声像癌细胞,在她千疮百孔的身体里横冲直撞。

甚至当她疼得在床上打滚的时候,她尖厉又隐忍的嚎叫,像一根粗暴的棍子敲击他的灵魂,她还断断续续地说着这些话,让他觉得尘世的苦太剧烈太尖锐,让人痛不欲生。

他们结婚十年,女儿七岁。是个天真的孩子,肤色像她,白得像初春的梨花。前些年他们经常吵架,互相怨怼,在一地烟火里过着忙碌又磕绊的人生。

直到她要离开了,他才发现她像一朵棉花,吸走了他湿漉漉的感情,留给他一片惊悸不安的虚空。

不要想那么遥远的事情好吗?男人总是使劲忍住眼睛里的潮热温柔地对她说。

可是,或许明天,我就不再醒过来。女人喃喃自语,像说给男人听,又像说给自己。

她知道,她已无法再把握生活,无法再掌控这个世界。其实当一切已经坏到不能再坏时,她也只能无奈地做好准备,等待那冰凉又漫长的黑夜将她一点一点淹没。

她走的前几天好像有预示一般,她居然说了近几年都不太提及的那个话题。

她说,我走了以后,要不,你去找找她?如果要重新找一个人过,有点感情基础可能会更好。

她说的时候特真诚,看不出嫉妒或者愤怒。四年前他和那个女人有点蛛丝马迹的时候,她简直要崩溃了,她叫嚣着让他滚,她说我瞎了眼睛才会跟了你。可现在,她居然让他去找找她。

男人的身子震了震,转回头时眼睛却瞪圆了,他吼她,你能不能别整天安排我的生活?能不能别瞎操心?我他妈谁都不找,行不!?

她的眼泪倏地滚出来,连哭泣都有气无力。他后悔了,马上抱住她,眼泪已止不住,他抖动着身体,慌忙说对不起对不起。

她没吭声,他便喊她,亲爱的罗小姐。

她瘪着嘴扯了扯面庞想笑,却没能笑出来。他刚追她的时候,像一只讨厌的苍蝇,整天追着她喊:亲爱的罗小姐。

亲爱的罗小姐,一起喝杯咖啡?

亲爱的罗小姐,一起去看电影?

他仿佛站在时空的尽头,亲和又谄媚的表情,借口老套,口吻俗气。她不知道怎么爱上他的,现在想来想去也不明白。可她一听见这个称呼,心就会莫名地动一动,就像被一只小动物的舌头舔了一样。

她抹了眼泪,突然一本正经地说,答应我一件事好吗?

什么我都答应你。男人说。

女人从床头柜上的包里拿出一个透明的自封袋,里面有数十粒黄褐色的种子。

她说,这是石生花的种子,我早前买的。等我走了,你可以每年都播种,只要精心栽培,它会发芽长大。有人曾说人的灵魂会附在种子上,看到这个,就如同看到我了。

男人望着她,把袋子郑重地接了过来,在夜色里紧紧地抱住了她。

可惜,他们抱得再紧,回忆再长,也敌不过疾病。

她走之前的那天晚上他还帮她洗了下身,她蹲着,他打开喷头用温热的水帮她轻轻地冲,动作温柔,像在清洗一个刚出生的婴儿。她面无表情,早已没有少女的羞涩,坦然而镇定的眸子望着他,不知道在想着什么,眼神忧郁。

他给她换上一条被大理的阳光暴晒过的内裤,拿出来的时候还带着干燥的皂味,他没有给她穿胸衣,她已瘦得脱了形,以前那些漂漂亮亮的蕾丝胸衣就像两个口袋一样松松垮垮地摊在她胸前。

索性也不穿了,他轻轻把她放置在床上,她罩上丝质睡衣,像一片没有重力的羽毛,将落未落地飘浮在洱海上,也飘浮在他的心里,一直在夜色里荡荡漾漾。

她的头虚弱地靠在白色的枕头上,突然说,我收回以前的话,我没有瞎了眼睛才找了你。半晌,她又喃喃地说,你一定要停止痛苦,你一定要幸福啊。

他的心疼了又疼,他躺在她身边,攥着她的手,听见她微弱的呼吸,他把嘴凑过去,在她脸上亲了一下。

夜色太深太重,她就这样走了,悄无声息得让人怀疑她是否存在过。她的脸很白很小,是她一直想要的巴掌脸,却太过憔悴不堪。

男人当时以为她在睡觉,他像往常一样去那家早点铺买老面馒头和豆浆,虽然她吃不下什么,但医生说想吃什么就让她吃吧。

他付钱的时候手莫名地发抖,十块钱掉在和面的铁皮桌子上,被店主笑盈盈地拾起来。

他走着回来的时候人是飘的,穿过洱海边带着水蓝色雾气的风,穿过红色绿色屋顶的几个小旅馆。在微光浸润的早晨,他在露台上看到花盆里有三个石头居然真开出花来了,一株黄色,两株白色,有点像菊花的叶片,又细又长,让人有种晕眩的不真实感。

他疾步走进屋里想叫她来看这样的奇迹,却再也叫不醒了。一切才变得真实起来。

虽然早有准备,但他还是不敢相信。她才37岁啊,身体却已无辜地沾染上了腐败的气味。

他终于陪她走完这一生了,他伏在她的胸口上哭,感受她的体温一寸一寸变凉。

她的头上还戴着帽子,连睡觉都不肯脱下,光洁的头皮因没有头发的保护更显苍白。她的身上还穿着水绿色如烟柳般的丝质睡衣,带着春的生气,双目却始终紧闭如冬。

或许这未尝不是一件好事,她不会再痛到骨髓里了,她终于健康了。

他们的缘份,真的只有半生吗?这是后来他带她回来,办完她的后事,一个人呆着的时候想的。

可是,他还有多漫长的一辈子要活啊。他心里生出绝望。

女儿似乎比他先习惯没有她的生活,孩子的心性没那么复杂,他告诉她,妈妈去了天国,那是一个有花有月有风有湖的地方,没有病痛,特别幸福。女儿眨着眼睛想了半天便笑了。可是在她耍赖闹脾气的时候,便哭着要妈妈,眼泪滚滚而来,把他的心扯痛。

石生花的种子一直没发芽。

女人走了两年,他才慢慢从那一股子阴郁里走出来,慢慢从她枯败的身体里走出来。日子总要过下去吧,父母亲友同事一次又一次说得口干舌燥地让他相亲,他就去见了一些女人。

他从没想过40岁的自己居然会去相亲。有离婚的公司助理,有未婚的大龄剩女,有带着小孩的单亲妈妈,各种各样的女人,各种各样的脸和身体。

她们总像飘浮在空中的花瓣,带着一丝香气却总是沾不了地。他每次看见她们,脑子里都会出现那一张眼神忧郁的脸。他企图让任何一个她与那张脸重合,皆是徒劳。

能继续见第二面的女人太少了。他觉得就像看电影,看完一遍,想再看一遍的片子太少。其中有一个叫夏的女人,第二次她主动提出想见一见他的女儿。

于是他带她回了家,平淡的三居室,散发着麻木的气味。他的母亲见他带了女人回来,面露欣喜。女儿脆生生地叫她阿姨,夏说你女儿真可爱。

然后他们就坐在他的卧室里聊天,他倒了一杯绿茶给她,茶叶在开水里飘浮,迟迟不肯触底。她的眼光四处打量,看到窗台上三个蒙着透明薄膜的培育盆,她问,种的什么?

石生花的种子。男人答。

夏没在追问下去,她的目光落在相框上。

如果女人的相框摆放在其他任何一个角落,他们可能会见第三面,或许还会谈谈未来。可他摆放在床头柜上,而且是在柜子的边缘,是一个睡在床上的人触手可及的地方。

男人和夏都同时意识到这一点,于是他们越来越找不到话题。夏用手抚摸着透明的茶杯,茶叶慢慢落在水底,她蓬勃的一颗心也慢慢恢复了冷硬。

夏走了,男人说吃了晚饭再走吧,夏说不了不了,吃了天就晚了。

男人再没有见过夏,她像一片晚风中的叶子消失在意味不明的梦里。

男人给石生花的种子换了很多次盆,换了很多次土,都没见动静。自封袋里的种子一点一点在减少,他的期望值也在一点一点降低。女人的面孔越来越模糊。

第三年,他又陆陆续续见了一些女人。网络越来越发达,人心却越来越冷。那些女人的年纪都不小了,直奔婚姻的主题,有些急切,有些市侩,谁都不含糊,锱铢必较,情况要摸得一清二楚,她们总认为这样就能保证婚姻的质量。

他和其中两个女人在见了几次面后也去过酒店。他看着对方的眸子,摸着对方的皮肤,寻找一种陌生又熟悉的触感。

但他什么都没找到,一切都是来自于身体最原始的渴望。与感情无关,与灵魂无关。

好几年了,从女人生病他就再没有做过爱,他的生疏让对方生出一丝感动来,反而觉得他不油滑,很可靠。

可他做完之后就产生了愧疚感,他的身体变得荒凉,迅速从情欲中理智地抽离出来。

她们紧实且富有弹性的皮肤,混沌的情欲,都奔着走向婚姻的目的。可他没有找到那种能量,他说不清楚是什么,就是扑上去心里就会长出枝叶的能量,或许,就是能让种子发芽的能量。

他的心被包裹了一个硬壳,和那些上过床的女人也无疾而终了。他有些怆然,却又有轻松之感。

第四年,石生花还是没能发芽。

有一天男人在地铁站看到了女人口中的那个她。当年他们在网上你来我往,差点让生活滑向无法预料的深渊。现在他看着她,像看着任何一个从地铁站匆匆而过的路人,那样平常且陌生。

她也看到了他,她朝他笑了笑,左手牵着一个半高的男孩,他们相隔十米,蜂拥的人潮越过了他们,风依旧是冷漠的,再没有当年那如火山喷溅的激情。

一切都凉下来了,只有生活还在炽热地前行。

女人曾说让他找找她。怎么找?有些感情只是一瞬间的事,有些感情却像癌细胞,能感染生命中所有的细枝末节。他想到女人的话就自嘲地笑了笑,然后朝着家的灯火回去了。

他在她离开的第五个年头遇到了一个女人。

朋友的新同事,她叫洁,离了婚,没有孩子。

她很素净,不是衣饰的素,是感觉上的素净,像一株百支莲,枝叶伸展,花朵从容。

他们互加了微信,前前后后见过七八次,她也来过家里,见到过女儿,她是一个老师,对待孩子蛮有一套。

他们居然还在有想见的欲望,可他忽然在即将确定关系的当口心生退怯了。

他变得焦虑起来,常常枯坐于深夜,捧着没有植物的空盆一直一直看。有时甚至把盆放置于9W的台灯下,看那黑色的土面,会不会忽地冒出新鲜的芽头来。

可什么都没有,那些种子躲在土壤的黑暗里,死一般沉寂且顽固。他看着她的照片,想像着她的灵魂,忽然不知道要怎么办。

种子未发芽,他没法看到她。虽然她曾说过,只要对他好善持家,面上对女儿还过得去,就行了。但他不知道他如果真要和另一个女人走余生的路,她会心痛吗?

洁又约他见面,他不知道去不去,像故意要把身子站在黑夜里的人,心却又渴望着一点点微弱的光明。

他带着剩下的种子去了多肉花店,请店主用最好的土,帮播一下种。他嘟囔着,种了好多年都不会发芽呢。

店主是个20多岁的女孩,她看着袋子里的种子,笑了。

她说,先生,这是石生花的种荚,直接播肯定发不了芽啦。种子在种荚里,得取出来才行。

男人傻了眼,看着女孩熟练地把一粒种荚泡在水里打开它,就像打开了他的心。种子落了出来,小得像尘埃,密密麻麻地飘在水里。倒在吸水纸上吸干,就收获了几百粒。

女人肯定知道,这是不会发芽的种荚。

他仿佛看到她狡黠的笑,她是在告诉他,守着一颗永远不会发芽的种子,就像傻瓜。她真的永远不会回来了,她的灵魂也不会,那只不过是宽慰,只不过是一个空洞的期望,只会让他产生更加空洞的绝望,直到,他学会放弃和开始。

或者,她还想告诉他,他的心就像种荚,被一个壳包住了,他必须完全打开它,才能走出阴影的苍凉,才能迎接胚芽的萌动。

无论明白哪一点,他寡淡而茫然的灵魂都能得到释放和抚慰。又或者这些不一定是她想告诉他的,但他觉得女人一定是这样想的。她站在天上,像一朵云,或者是一阵风,她是瑰丽的,是温暖的,是微笑的,她对他说,你一定要停止痛苦,一定要幸福啊。

即使没有她。

是的,即使没有她。

男人站在花店的门口,突然哽咽。日光逐渐隐退在云层里,多肉植物恬淡的光泽在花架上像水一样倾泻,店里的音响在放着一首安静的歌:

亲爱的你想要的我能给的是什么

流泪的快乐是为了什么

原来我以为可以拥有的

不过是难以释怀的这一刻

亲爱的天快亮了梦快醒了别哭了

让黑夜停止思念的折磨

我们要勇敢寻找失去的

停止痛苦的抉择才是抉择

......

停止痛苦的抉择才是抉择。男人在心底对女人说,亲爱的,我要开始新生活了。

太阳又顽皮地从云层里钻出来爬满他的后背,他拿了种子,把身体迈进车水马龙的人生里。

他在回家的路上发了一条微信给洁:周末我们带着孩子去爬山吧?

他想,他永远不会忘记女人,但他终于要放下她了。有些时光是值得回想的,有些未来是需要追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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