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篇小说不欢而散
A. 短篇小说《士官公寓》 编剧:郭利文
写在前面的话:
士官公寓——基层战士俗称“士官楼”,专门供士官家属临时来队居住。
有这样一个群体,他们是官,更是兵。战场上他们锋芒毕露,生活中他们踏实可敬。他们有着七情六欲,也有着选择和挣扎……之所以心甘情愿的把青春乃至生命都献给了军营,是因为在他们心中,永远有那么一方柔软的圣地,留给了最亲、最爱的人……
我们讲的故事不是为了证明军人的可爱、牺牲和奉献,因为那些不需要证明,也不是想抱怨军人多么不容易,因为这个世界不容易的人有很多。我们想说的是……希望,对!士兵的希望,生活的希望,爱的希望……
2014年,四月中旬,四级军士长王晓阳接到妻子杨丽的电话,为了抓紧“生产”,妻子决定这个月要来队探亲,因为她的排卵期到了。这次是他们结婚后的第四次造人计划,前几次都是无功而返。
王晓阳对这次“生产计划”非常重视,但也忧虑重重。他知道,这一次的成败,决定着两个人婚姻是否还能够继续。所以,他制定了一个非常制式的“家属来队计划”。从接站到送站,哪天买票?哪天来队?哪天休息?都逐一的做了标记。他也必须在这短短的45天里,为这段婚姻找到一个继续的可能,或者找到一个两个人都走下去的理由。为什么是45天?王八的屁股,这是规定。
当王晓阳从后勤处营房股领到钥匙的时候,恰巧遇到刚刚结婚的一排长马亮焦急无奈的求助,新娘子家里受灾连夜赶来部队,征尘未洗,提着行李远远的站在杨树下四处观望。看着排长祈求的眼神,望着这对新人,王晓阳想起了当年老婆第一次来队时,老班长为自己腾房。于是,到手的房子,让了。
部队要新建士官公寓,老的士官楼马上要拆,过度期,房子不够用。迫于无奈,王晓阳找到了自己的老连长,现在的营房股胡股长。经过一番请求,总算是选了一间顶楼没人愿意住的空房。
每天训练结束,王晓阳开始陆陆续续的往“新房”里搬运物资,采购必须的生活用品。看着自己营造的还算温馨的小家,躺在那张用两张单人床拼接在一起、吱吱纽纽作响的大床上,王晓阳身心疲惫的睡着了……
思绪伴回到了四年前,2010年。在父母的催促下,王晓阳答应在归队前见最后一个相亲对象——杨丽。这一次,杨丽也成了他最后一个相亲的人。
一阵急促的敲门声把王晓阳惊醒,有情况,连队紧急拉动。一阵折腾,原来是虚惊一场,上级例行战备检查。随后,王晓阳得知部队下个月初马上要开进内蒙,将有一次全员全装实兵对抗事演习。连队考虑到王晓阳家属要来,所以这次演习没有通知他参加。可作为连队装备维修技师,他深知,几十辆坦克、装甲车上了大草原会水土不服,出了问题,演习就不能顺利进行。没有技师,那是开玩笑。于是,他毫不犹豫的递交了参战申请。王晓阳心中暗自算着日子,到那个时候,正是杨丽该离队的时候了,不影响。
离妻子杨丽来队的时间越来越近了,王晓阳抓紧准备着房间用的东西。楼上楼下的跑着。可每次经过一楼,都发现有个房间小小的开个门缝,有一个三、四岁的男孩在门缝里傻傻的看着他,嘴里还嘟囔着“爸爸……”,正当他想多说两句时,一双女人的手一把把孩子拽回了屋子……
这天,王晓阳买好了妻子最喜欢的兰花,准备上楼时,小男孩又出现了。“爸爸、爸爸”,听着一声声的爸爸,王晓阳停下了上楼的脚步,他下意识的透过门缝看了看里面,厨房的菜板“当当的”响着。王晓阳掏出了一个刚才商店老板给的棒棒糖,递给了小男孩。“再叫一声”王晓阳善意的开着玩笑。小男孩天真的眼睛看着他,傻傻的叫着“爸爸……”随后,门开了,一位年轻的母亲把孩子一把拽了过来,一边打一边喊:让你叫……这是你爸么?啊……让你叫……
屋内,传来孩子的哭声和喊声“妈妈,我要爸爸、爸爸……”
王晓阳尴尬的上了楼。
插好买来的花,他又按了按那张床,总觉得心里不踏实。想起刚才的一幕,他拿出了一本相册,相册中有一张合影。是他和妻子,还有,没出生的孩子……
“一、二、三!好,再来一张!”照相馆的摄影师喊到。
思绪飞回了三年前,2011年。妻子杨丽怀孕了,王晓阳坚持要拍一张“全家福”,虽然孩子才三个月。探亲的时间就要到了,回到部队后,将又是一年的等待。有了这张照片,日子总算好过一些。而就是这次拍照,意外发生了,杨丽流产,孩子没了。从那以后,妻子再也没有拍过一张照片。两个人也好像被什么东西隔开了。
王晓阳的眼泪打湿了照片,想到妻子要来,赶紧把照片都藏了起来。正准备出门,营房股胡股长来了。
胡股长通知,团里新建士官公寓项目启动了,老士官楼马上就要拆,让王晓阳没想到的是,最多就还能住10天。一再的商量下,科长给出了最后底线,15天。出于好奇,王晓阳和科长提到了一楼经常碰到的小男孩和单身女人。科长摇摇头,没说话,走了。后来,王晓阳才知道,那个女人叫小红,他男人就是侦察连那个训练中意外身亡的二期士官,杨一兵。为了宣扬杨一兵的先进事迹,组织股请小红随行报告团做巡回报告,可报告会上她总是一言不发。团里不仅给了抚恤金,并且协调地方政府给予了很多照顾。可事迹报告会结束后,爱人小红提出申请,要求在士官公寓住几天,可这一住就是3个月,这对母子也成了士官公寓的“钉子户”,一提起她们就让胡科长头疼。小红好像还在等着自己的男人回来。小男孩的眼睛里分不清哪个才是电话里的爸爸,他幼小的心灵里,爸爸就是那一群穿军装的人,爸爸就在那里……
随着一批新装备的列装,连队迎来了新的挑战。上级首长要求,这次演习,新装备必须参加。还有短短一个月,这简直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为了快速形成战斗力,连队加大了训练强度。王晓阳也带领着保障小组,开始对新配发的装备展开了研究和探索。确保每一辆新战车在演习场上不出问题,这是王晓阳给团里立下的军令状。当兵16年,每次演习保障,他都是万无一失。他的承诺,要比质量保证书还要管用。
要不是连长询问,王晓阳差点就忘记了还有家属来队这回事。打电话询问,妻子杨丽告知,要推后几天来,原因是,单位领导出差,正好来北京,她想坐专门,不想再坐火车折腾了。王晓阳心里嘀咕,士官公寓要改建,还有十几天的时间能住,演习任务下个月就要开始了。妻子来队时间越是往后推,这次“生产计划”恐怕越是够呛了,王晓阳一连郁闷了好几天。
周末,连里几个老士官合计着,几个人带着家属请王晓阳吃饭,理由是为他“暖房”,其实就是想给他开导开导。于是,你家拿酒,他家拿菜,几家人红红火火的聚在了一起。王晓阳喝大了,不经意却说出了他隐藏在心中的一个秘密。
朦胧中,时光回到了两年前,2012年。妻子杨丽来队,也是在士官公寓里。王晓阳提着蛋糕,拿着红酒,敲开了门,那天是他和杨丽结婚三周年纪念日。孩子流产以后,他始终过不了自己这关。从那以后,他便失去了作为男人的能力。王晓阳借着酒劲儿向杨丽道歉,妻子不愿揭开的伤疤好不容易愈合,又一次被刺激了。本来是甜蜜的一晚,却闹得不欢而散。在杨丽的安慰和鼓励下,王晓阳终于鼓起勇气去看了男科医生,通过心理疏导和治疗,他的病情还是的没有起色。王晓阳明白,这条隔阂,是不会轻易迈过去的。他甚至想到了离婚,可实在是说不出口。妻子离队时,留给王晓阳的,只是一个孤独的背影,和那个曾经属于他们45天的家。
为了帮助王晓阳康复,连队一块喝酒的几名战友开始四处求医,寻找“偏方”。有的给他买了尺度很大的青春杂志,有的想带他去KTV唱歌放松,都被他一一拒绝。出于好心,一班长甚至从老家请来自己中医世家的父亲为王晓阳看病。没想到激怒了王晓阳,他觉得这是一种侮辱。为了挽回男人的尊严,他和一班长大打出手。王晓阳开始像变了个人,整天就知道训练、维修。宿舍、饭堂、坦克车,三点一线,再也没有去过士官公寓一次。指导员了解情况后,准备和王晓阳谈谈心,没想到,一封离婚申请让所有人都傻了。
指导员把王晓阳带到了自己家里,一位老军人和满脸笑容的阿姨,热情的招待着王晓阳。他们是指导员的养父、养母。原来,指导员从小是孤儿,是养父养母把他培养成人,送到部队,又考上了军校。当王晓阳不经意翻着那些发黄的老照片询问时,才意外发现,指导员的父亲已经双目失明。抚摸着一张张老照片,老父亲讲述了一段凄美的爱情故事……
上世纪70年代,指导员的老父亲——原工兵团“硬骨头连”一排长高山,在一次开山任务中,由于开山技术落后,炸药提前爆炸,排长高山被炸瞎了双眼,他把掉落在地上的眼珠子装在裤兜里,强忍疼痛,带领着全排战友冲出了山体,又挨个把全排弟兄的名字点了一遍,直到发现没有一个落下,才晕倒在地上。从此后,一位年轻的女卫生员开始照顾他的衣食住行,这一管就是30多年。她就是指导员的养母——原261医院护士赵琴。唐山地震时,他们收养了指导员,从那以后,一直没有再要过孩子。
就是这样壮美的爱情故事,老人却讲的简单平常。王晓阳听完故事,似乎明白了些什么,又似乎不明白。看着两位老人手拉着手,那么幸福、开心,他感叹,这需要多么强大的内心啊!
王晓阳要回了离婚申请,从那以后,经常去看望两位老人,心情仿佛也明朗了许多,和战友之间的关系也渐渐缓和了,战友们给他的补品、药品,他悄悄的每天坚持吃着,时不时还观察着身体的动静。又是一个周末,他再一次推开士官公寓房间的门,认真的打扫着每一个角落的灰尘。
部队要进行出发前的大规模演练,老兵们知道,这是出发的号令。演练中,王晓阳带领的维修保障队反应快速,抢修及时,受到了各级首长的表扬。可他却怎么也高兴不起来。妻子的电话再没有打来,可他又不敢打电话询问。也许妻子不会来了,就算来了,又有什么用?自己又不能给她一个完整的家庭。
部队就要出发了,团里通知,晚饭后进入三级战备,全员24小时待命。王晓阳没去饭堂,而是把布置好的士官公寓房东西全都打好了包。又一次把房间打扫的干干净净。他拿起手机,想给妻子打个电话,拔通了,可无人接听。听着墙上钟表滴滴答答的响声,他仿佛回到了刚结婚时的幸福时光,仿佛看到了妻子就在房间里为他洗衣、做饭,仿佛看到了床上躺着的就是妻子杨丽,王晓阳轻轻的在妻子旁边躺下,把杨丽深深的搂在怀中。
然而,房间里,只有空空的床板上,微弱的灯,还有那份“生产计划”还没有完成。最后扫视了一圈只有40多平米的房间,王晓阳轻轻的关上了门。经过一楼的那个房间,他又停下了脚步,把新买的还没用的东西悄悄的放在了门口,准备离开时,门自己打开了……
年轻的女人脸上带着勉强的笑容,孩子躲在女人的身后。女人说,明天,他们就要离开了。谢谢王晓阳悄悄送来的吃的和生活用品。女人哭了,还说,她这次来不是想讹部队,就是心里想不通。在家等了自己的丈夫那么多年,人说没就没了……她就是想看看部队的人,听听部队的动静,心里才踏实。是啊,她和丈夫结婚才5年,在一起的时间加一块不到200天,快乐的时光都是在这个士官公寓房里度过的。在她心里,老家的房子不算家,这个只属于他们45天的公寓房,才是她心里真正的家。因为这里有他对丈夫的爱,也有丈夫对部队的爱!
次日,部队集结,团长做动员讲话。宣布作战命令。各营连动员,车辆发动。王晓阳作为保障组在最后一个梯队跟进。在临出营门时,他看到了一个身影。是妻子杨丽?他差点叫出了声。是?是那个单身母亲和小男孩。小男孩奔跑着追逐着远去的车辆,一遍遍呼喊着“爸爸、爸爸……”这次,母亲抽泣着没有阻拦,因为他知道,孩子的爸爸就在这群绿色的背影当中……
9个月过去了,部队演习结束,第一场大雪光临了北京。
马上就要过年了,营区里一片喜庆。
新的士官公寓建成,剪彩仪式团里取消了,取而代之的是一场声势浩大的集体婚礼。营房股胡股长把新房子的钥匙郑重的交到了每一对新人手中。除了二十对新婚夫妻外,还有一对“老夫妻”,那就是王晓阳和杨丽。这是指导员特意安排的。用指导员的话说,解铃还须系铃人,解决王晓阳的生理困境,只有一个办法,再娶一回新娘,再入一次洞房。
王晓阳和杨丽也住进了宽敞明亮、设备齐全的士官公寓房,液晶电视、空调、地暖、太阳能热水器,最关键的是,席梦思双人大床!那叫一个爽!那晚,王晓阳又喝大了,先是不停的笑,慢慢的他又哭了,哭的像个小孩。杨丽把他搂在了怀中,像是哄自己的孩子一样。
窗外,万家灯火,节日的礼花漫天绽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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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短篇小说:因为婚房,我们分手了
01
阳光隔着窗帘从外面照了进来,柔柔的,暖暖的,舒服极了。温雅睁开眼睛,大大的伸了个懒腰,周末的早晨就是幸福,可以睡觉睡到自然醒。
她赖在床上不愿意起身,幻想着如果有一份早餐摆在床前,生活就完美了。手机铃声打断了她的思绪,她从床头柜上拿过手机,刚一打开,一条短消息就出现在手机屏幕上,是赵伟明发来的。
“亲爱的,打开窗户,有惊喜噢!”
温雅不知道他搞什么鬼,起身来到窗前,一拉开窗帘,就看见一个硕大的气球吊着一条长长的大红色横幅悬浮在窗外,横幅上用大大的写着:“温雅,请嫁给我吧!”
温雅被这一幕惊呆了,她捂住嘴,一双大眼睛盯着横幅傻笑着,心里像喝了蜜糖一样。等她反应过来往楼下看的时候,下面已经没有了赵伟明的身影。
“咚咚咚”敲门声响起,温雅欢快的朝门口跑去。打开门一看,赵伟明抱着一束火红的玫瑰花站在门外,今天的他穿的西装革履,精神饱满,像一只雄赳赳气昂昂的大公鸡。
看到温雅出来,赵伟明从西服口袋里掏出一枚闪闪发光的钻戒,单膝跪在地上,声如洪钟的说道:“温雅,我爱你,嫁给我吧!结婚后,我负责挣钱养家,你负责貌美如花;我负责洗衣做饭,你负责穿衣打扮。”
温雅听完赵伟明的话,害羞的点了点头。赵伟明见她同意,兴奋地拉过她的右手把戒指套在了她修长白皙的无名指上。
戴完戒指,赵伟明一把拉过温雅抱在怀里,温雅扬起脑袋,水汪汪的大眼睛深情的注视着他,脸颊升起两抹红晕。
赵伟明看着温雅柔媚可爱的样子,心中一阵荡漾,对着那张柔软饱满的红唇就吻了下去。
两人尽情的在楼道里拥吻,正在难舍难分之际,一阵刻意的咳嗽声响起,他们像被电击了一样迅速分开。
温雅抬头一看是邻居张阿姨,她正从她家门缝里探出半颗脑袋,兴致勃勃的望着他俩,见温雅看过来,有些尴尬的笑了笑,说道:“大清早的,年轻人要适可而止,这个小伙子还不错,挺精神的。”说完她就把头缩了回去。
两人刚刚激动地心情被这个小插曲给平复了,相视一笑,牵着手进屋去了。
02
赵伟明和温雅是高中同学,上学期间两人统共说过的话不超过十句,委实不熟悉。要不是那次同学聚会,在大街上遇见,彼此都不一定认识。
那是温雅大学毕业后的第二年春节,父母出去走亲访友了,温雅实在不愿意同去,自从她毕业后,妈妈和她的七大姑八大姨就联合起来开始给她介绍对象,家庭聚会日就是对她的批斗日,温雅每次都会找各种理由搪塞不去。
温雅躺在沙发上,不停地按压着电视遥控器,全都是过年的综艺类节目,她不感兴趣,无聊的都快要发霉了,心里有点后悔没有跟着父母去参加聚会,就算被批斗也比一个人呆在家里无所事事的强。
“叮......”手机短消息的声音传来,温雅激动地一骨碌爬起来,打开一看是闺蜜雪妮发来的信息。
“亲爱的,你干什么呢?”
“我在家修炼呢!”
“哈哈哈,修炼什么呢,九阴白骨掌吗?”
“有话快说,不要招惹我,心情郁闷着呢!”
“我们高中的几个同学想要聚一下,让我问问你初五有时间没有?”
“当然有时间呀,我在家呆着都要发霉了。”
“那一言为定,我去通知其他同学了,拜拜!”
同学聚会那天,温雅和雪妮到的时候,大部分同学已经到了,六年不见,大家变化都挺大的,以前班里的小胖子周正,竟然减肥成功变成了玉树临风的大帅哥,差点亮瞎了一众女同学的眼。
周正以前经常跟在温雅的屁股后面转悠,大家开玩笑问周正,是不是因为温雅才减肥的。周正暧昧的看了温雅一眼,见温雅转过头去和别的同学聊天,没有看他,就悻悻的摆摆手,把这件事打岔过去了。
酒足饭饱后大家相继离开,温雅被几个同学灌了些酒,头晕乎乎的,雪妮自命千杯不醉,和几个男同学拼酒,这会早已不省人事了。
温雅费力的扶着雪妮,深一脚浅一脚的走出酒店,下台阶的时候,脚下被什么东西一滑,整个身子往前倒去,雪妮整个人朝她压过来,温雅在心里吐槽了一句“这下不是也要残了”,她闭上眼等待着悲剧的降临。
“砰,咔嚓”温雅没有等来摔倒在地的剧痛,如果没有雪妮如烂泥般压在她身上,软乎乎的,感觉还挺舒服。难道喝点酒连疼痛都不敏感了。
“你,你们,可以起来了吗?”身下的人传来一阵抽气声,像是忍受了极大地痛处,咬牙说道。
温雅被突然传来的声音吓了一跳,刚才还迷糊的脑袋瞬间清醒了。她把雪妮往旁边一推,迅速爬了起来。
身下的赵伟明龇牙咧嘴的呻吟着,卸下了两人的重量后,他深深的吐了一口气,挣扎着想要从地上爬起来,试了几次,都起不来。
温雅见状,赶紧附身去扶他,赵伟明朝她摆摆手沮丧的说道:“起不来了,你叫救护车吧!”
温雅吓得脸色一阵发白,满含歉意的看了赵伟明两眼,打电话去了。
03
赵伟明送到医院时,他母亲和姐姐已经在医院大厅等着了,有邻居路过酒店门口时看见赵伟明受伤,正在往救护车上抬,就打电话告诉他母亲,让她赶紧去县医院。
赵伟明的母亲李香琴一听这个消息,被吓得瘫倒在地,缓了好一会才站起身来,赵伟明父亲去世的早,她一个人含辛茹苦养大一双儿女,这两年儿女都长大了,好不容易才过了几天舒心日子,乍一听儿子出事了,心里怎能不着急。
她哆哆嗦嗦的掏出手机,打电话给女儿赵玉,让她马上去县医院,他弟弟出事了,她自己也急忙出了家门。
李香琴来到县医院,看见女儿焦急的在大厅里走来走去,没有看见儿子,一股悲伤从心底涌出,坐在地上放生大哭起来,哭声响彻了半个医院,不知道的人还以为发生了重大的人命官司。
赵玉急忙过去搀扶起地上的母亲,告诉她弟弟还没有送过来,让她不要着急,母女俩说话之际,赵伟明被担架推进来,两人看见急忙围上去,还没有开口,就被护士赶到了一边,赵伟明看着她们着急的模样,笑着安慰了两句后就被护士推进了专用电梯。
赵伟明被推走后,李香琴才注意到旁边站着的满身酒气的温雅和雪妮,一脸嫌弃的瞅了她们一眼说道:“谢谢你们送我儿子来医院,这儿没你们什么事了,回去吧!”
温雅正要开口说话,雪妮拉了一下她的衣服,冲她摇了摇头,对李香琴说道:“阿姨,那我们就先回去了!”
李香琴看都没看她们一眼拉着赵玉上楼去了。
温雅看着她们消失的背影对雪妮说道:“我们就这样走了不好吧,毕竟赵伟明是因为我俩才受伤的。”
雪妮一边拉着温雅往外走一边说道:“你没有看见他妈妈特别不待见我们吗,要是知道我们让她宝贝儿子受伤,那还了得!我可听说了,赵伟明的妈妈特别厉害,当年她在菜市场卖肉的时候,街溜子都被她治的一愣一愣的。”
“啊,那怎么办?”温雅听见雪妮这样心里也有些害怕。
“等过几天,他好点了,我问再过来看他,到那时估计他妈的气也该消了!”雪妮说道。
“那好吧,到时候我们一起来!”温雅心里还有些发憷。
商量好后,两人一起离开了医院。
04
三天过去了,温雅心里焦躁不安,她打电话给雪妮,商量一起去看赵伟明的事情,雪妮却说她已经回去上班了,并且告诉温雅,她打听过了,赵伟明就是断了两根肋骨,有点轻微的脑震荡,休息一阵就好了,她也不用特意去了。
温雅挂断电话,收拾收拾就出门了,她来到县医院,从护士站问了赵伟明的病房号,她在病房门口犹豫了好久,才敲门进去。看见里面只有赵伟明和赵玉,温雅瞬间松了一口气。
赵伟明看见她进来,心下诧异的问道:“你怎么来了?”
温雅尴尬的笑了笑,说道:“早该过来看你了,你这伤......”温雅还没有说完赵伟明就打断了她的话,说道:“别站那了,赶紧过来坐吧。”
然后他又对赵玉说道:“姐,我饿了,你去帮我买点吃的吧!”赵玉看了看两人,心领神会的出去了。
赵玉出去后,两人都不知道该说些什么,病房里一下子安静了下来,气氛有些尴尬。
“我”
“我”
两人相视一笑,赵伟明很绅士的说:“你先说吧!”
温雅脸色微红,语气轻柔的说道:“还是你先说吧!”
“以后我受伤的事情你不要在我妈和我姐面前提起,免得她们埋怨你。”赵伟明嘱咐道。
“她们怪我也是应该的,这件事本来就是我的错,这几天我心里特别的不安。”温雅觉得自己做错了事就要承担责任,不能一味的逃避。
“你是个好姑娘!”过了好一会,就在温雅以为他不会再说话时,赵伟明才突然说了这么一句。 温雅听完,羞涩的低下头,连脖颈都红了。
自那天之后,温雅每天都来医院照顾赵伟明,直到他出院。李香琴起初看见温雅时脸拉的特别长,从不给她好脸色,时间一长她发现这个小姑娘不仅人很勤快,而且办事利落,尤其是嘴还特别甜,经常夸得她心花怒放,慢慢的竟然开始喜欢她了。
温雅对于李香琴的思想变化不甚在意,她也不是故意讨好李香琴,只是她家长辈多,从小就练就了一张能说会道的巧嘴,最是讨长辈喜欢。她觉得赵伟明住院她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只要照顾他到他康复出院,两人就互不相欠了。
05
两人再次见面是在C市的一家花鸟鱼市场,温雅特别喜欢花花草草的,那天她看上了一盆开的特别茂盛的蝴蝶兰,老板夸她眼光好,说这盆蝴蝶兰是他这些花中最精致的一盆。
温雅被夸得有些飘飘然,拿出手机打算付款,听见背后有人在喊她的名字:“温雅?”
温雅回头一看竟是赵伟明,两人自医院一别之后,就再也没有见过,偶然他会给她发个问候短信,然后两人闲聊上几句。能在这里遇见他,温雅有些吃惊,她问道:“你什么时候来的C市?”
“来了有段时间了,本想去找你,又怕打扰到你,没想到能在这里遇见你!”赵伟明眼中带着无法掩饰的欣喜。
“都是老同学,怎么会打扰,你来找我,我高兴还来不及呢!”温雅笑着说道。
“真的?”赵伟明眼神灼灼的盯着温雅问道。
“真的,比真金还真。”温雅被他看着有些不好意思了,撇过脸去看那盆蝴蝶兰。
“那我请你吃饭,不知美女是否赏光呢?”赵伟明嬉笑着说道。
“本美女就赏你这面儿了,走吧!”温雅踮起脚尖拍拍赵伟明的肩膀,豪气的说道。
说完两人都笑了,离开前,赵伟明抢先付了那盆蝴蝶兰的钱,老板开心的夸赞他说,这小伙子真有眼光。
接下来的日子,赵伟明一有时间就带着温雅去吃饭、看电影、逛花市,温雅租住的小房子,很快就被一盆盆鲜花和绿植放满了。在这一堆植物的见证下两人恋爱了。
06
两人确定关系后,立马告诉了双方父母,两家人很快定了一个日子,聚在一起商量两人的结婚事宜。
温雅家来的是她爸妈,温雅是家中独女,爸爸在机关单位当领导,妈妈在县城经营着一家饭店,家庭条件优渥。
他们对男方只有一个要求,那就是要对温雅好,其他事情都可以商量。
赵伟明家来的是李香琴和赵玉,李香琴对温雅的印象不错,对他俩的婚事也是乐见其成。
赵玉则对温雅颇有微词,说她娇生惯养,在医院照顾赵伟明那段时间,花钱大手大脚的,一点都不节约,不是过日子的好手,怕弟弟以后会很辛苦。
几人各怀心事的坐在一起,相互打过招呼后,话匣子就打开了。
关于结婚彩礼和婚礼相关事宜,两家的意见都出奇的一致,甚至可以说是相谈甚欢。
直到最后谈到婚房时,两家人的意见产生了分歧,吵得不可开交,这次家庭聚会也不欢而散。
李香琴觉得两人婚后和她住在一起就行了,不需要再另买婚房。
温妈也说在县城再买一套房没有必要,毕竟温雅和赵伟明都在C市上班,一年到头也回不去几次。
李香琴听见温妈这么通情达理,心里自是一番欢喜。
但是当温妈提出想在C市给两人买房时,李香琴蹭的一下从椅子上跳了起来,厉声吼道:“C市?那得多少钱?”
温爸温妈看着突然变脸的李香琴,惊愕的一时说不出话来。
赵伟明尴尬的看了看温雅父母,伸手拉了一把李香琴的袖子说道:“妈,你先坐下,有话好好说!”
李香琴怒气未消,一屁股坐回椅子上气呼呼的说道:“你们想在C市买房,那你们就自己买,我一分钱都没有。”
赵玉这时也帮腔道:“就是,那是C市呀,随随便便一套房都过百万了,
我家就是砸锅卖铁也买不起。”
温雅也被李玉琴这阵仗吓了一跳,忽然又想起雪妮说过的,李玉琴以前在菜市场卖肉的时候,连街上的混混都怕她。
温雅心下一颤,脸色变得惨白,一场好端端的家长见面会尴尬收场。
07
温雅父母回到家,劝说温雅与赵伟明分手,李香琴一看就不是个好相处的性子,如果真结婚了,温雅一定会被她压制的死死的。
怎奈温雅非赵伟明不嫁,天天在家闹绝食,好说歹说就是听不进去,温家父母从小就及其宠爱她,自是见不得女儿折磨自己,答应再与赵家商量商量。
李香琴自是没有不答应的,两家人再一次聚在一起。
这次温家父母提出C市的房子由他们出钱购买,李香琴只出装修费,条件是房本上只写温雅的名字,房子和赵伟明没有关系,属于温雅的婚前财产。
李香琴思绪良久,说是回去考虑考虑再做决定。
回到家后,赵玉对李香琴说道:“妈呀,你糊涂呀,房本上都没有伟明的名字,我们干嘛要出装修费。那以后万一俩人离婚,我们可就是赔了夫人又折兵。”
李香琴想了一会点点头说道:“你说得对,这样不行,那你说怎么办?”
赵玉忽然脑袋灵光一闪激动的对李香琴说道:“那我们也出点钱,让他们在房本上加上伟明的名字。”
李香琴听完女儿的话心里有些迟疑,她手里没有多少钱,出多少算合适呢?
最后母女两人商定出20万,让温家在房本上写上赵伟明的名字。
当李香琴向温雅父母说出这个打算时,他们毫不犹豫就答应了,经过几番折腾下来两人的婚事终于定下来了。
08
签购房合同的当天,温雅和他爸妈早早就来了售楼部,左等右等都等不到赵伟明一家,打电话他们也不接。
快到中午的时候,赵伟明打电话过来了,说她妈为了筹集那20万,被人给打了,现在生命垂危。
温雅几人赶到县医院时,李香琴已经被去世了,赵伟明和赵玉哭的撕心裂肺。
赵玉看见温雅进来,扑上来就要打她,嘴里不停的骂着“都是因为你,都是因为你。”
温雅父母见状赶紧把温雅挡在身后,温爸说道:“孩子,我们理解你的心情,但话不可以乱说呀。”
赵玉听罢哭着要他们滚,自始至终赵伟明一句话都没有说,连看都没有看温雅一眼。
自此之后,赵伟明就再也没有联系过温雅,温雅后来才知道,原来李香琴把她的存款都放高利贷了,她突然想收回本金,对方不同意,双方起了争执,对方失手打伤了她。
C. 求好看的悬疑短篇恐怖小说,都是一篇一个故事的那种,深山或未解之谜传说之类的
1、暗抚 的手
小孩生日,爸爸妈妈很开心, 于是帮他拍录像. 小孩在床上跳啊,跳啊...
却不小心摔到地上死了.
爸爸妈妈很伤心
过了几个月,他们那出录影带重看的时候发现
有一只沾满血的手抓着小孩的头发,一上一下,一上一下,最后把小孩往地上一丢
2、红丝带
一位医生在做完急诊后已是午夜,正准备回家。走到电梯门口,见一女护士,便一同乘电梯下楼,可电梯到了一楼还不停,一直向下。到了B3时,门开了,电梯门开了,一个小女孩出现在他们眼前,低着头说要搭电梯。医生见状急忙关上电梯门,护士奇怪地问:“为什么不让她上来。”医生说:“B3是我们医院的停尸房,医院给每个尸体的右手都绑了一根红丝带,她的右手,他的右手有一根红丝带……”护士听了,渐 渐伸出右手,阴笑一声说:“是不是……这样的一根红绳啊?
3、拖地的老太太
有一个女孩,叫美夕。一天晚上,她想上厕所。可天十分黑,美夕便叫同学陪她去
。那那同学在门口等了好长时间,也不见她出来,十分担心。走进去一看,只看见一个
老太太,手拿拖把,正在拖地。那同学便问:“老奶奶,,你有没有看见一个女孩进来
上厕所?”老太太说没有。
第二天,天亮了。那同学又去找美夕。走进厕所间,看见……看见美夕的尸体倒挂
挂在那里。这才明白过来,昨晚那老太太就是倒拿着美夕的尸体在……在拖地。
拖地的老太太!
(今晚,各位上厕所时一定要当心!说不定拖地的老太太就在你家的厕所里!请各位
勿必当心!)
4、背靠背
这是一个发生在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的故事。
95级新生刚刚入学的时候,听说了这样一件事:
就在前一个学期,某寝室的一个男同学每到晚上都会听见有一个声
音对他说:“哥们儿咱俩背靠背,哥们儿咱俩背靠背!”他开始以为是
同寝室的同学在说梦话,没太在意。可时间久了,有些受不了。
一天晚上,他又听见有一个声音说:“哥们儿咱俩背靠背!**”他
忍无可忍了,爬起来把上铺的同学叫醒,那声音还在: "哥们儿咱俩背靠背."
于是他又叫醒了临铺的两位同学,声音还在,同寝室的其他三位同学都听不
见,只有他一个听得很清楚.那生音不大,但的确很清楚!!其他同学安慰他,
精神别太紧张,放松点儿.他也觉得可能是幻觉---马上就要考试了的确有
些紧张.后来,那声音果然就听不见了.
放暑假,学校的寝室楼大修,他们这栋楼由于年代久远,须大动干戈,连
水泥地基都刨开了。就在这位同学睡的床地下挖出一具男生尸体,是面朝
下埋的。
5、你要几块
寝室门开了,今天来推销的人脸色苍白,“袜子要么?”
小三随口应了一句“几块?”
“十块五双。”
小三说:“贵了”
小贩冷冰冰的说:“你说要几块?”
小三说道:“八块 。”
小贩却转身走了----第二天,小三的尸体在厕所被发现--他被剁成了八块。
D. 短篇爱情故事小说校园故事
爱是对的,错的只是我们还没学会去爱,就那么急着去爱。 爱是天性,懂得爱的各种形态与变化则是智慧。也许你遇到了对的人,却还没准备好去爱一个人。下面是我为大家准备的短篇 爱情 故事 小说校园故事,希望大家喜欢!
短篇爱情故事小说校园故事一:
他就在隔壁班,离我很近,又很远,不会时常到走廊上玩耍,只几次我去接水或上厕所,路过他们班,偶然看见他安静地站在走廊靠窗的位置,目光恬淡,不敢过多停留,生怕他看见我,于是加快了脚步,几乎是小跑着回班。只要看到他一眼我就开心,唇边会拘起笑意,几乎要发半天呆才回神。
不知道他叫什么,喜欢什么,成绩如何,性格怎样,只是单纯地觉得这个人是我喜欢的类型,就好像初一时,也是见了那人一面,就决定喜欢,在什么都不了解的情况下,那时的结果自然是不欢而散。
想象他有一个好听或严肃的名字,两个字或是三个字。既然是班长,那么成绩会很好,又是物理老师班的学生,理科也不会差。看起来很温柔,不像是坏学生,是温文尔雅的书生模样。
一次回班路上,不可避免地要路过他的班级。正要走到他班级的后门时,他却从前门施施然出来了,穿着件和我同款的黑色上衣(我那件是白色,因为太冷所以没穿了)。他往离门口有几步远的窗户那里走,我往没几步远的前门处走,只不到两米多的距离,他却一步一步慢慢地走,还往这边看。我不确定他是否在看我,因为我被他的突然出现扰乱了手脚,慌得只想快步跑走,可他偏在我正前方,无法突破,只好硬着头皮,装作很轻松的样子,视线越过他看向更远的前方,匆匆忙忙地与他错开。
其实是想擦肩而过的,只可惜我没那个勇气,他也没给我机会,就这么错开,像是在道口分开的铁轨。
有时会想到,如果他也喜欢我,那么在一起以后会是怎样?他会牵着我的手,轻轻地拥抱我,或是微皱着眉头耐心地为我讲解习题,他会在下课后等我,会帮我提有些沉的水壶,会陪我去很远的隔了三座教学楼的信箱处取信……
但我也只是想想而已,现实是,我不知道他的名字,他也不会知道我是谁,我只是悄悄地看看他,就会心满意足。
不敢主动去追求,只因我已在初一的那场冲动里丧失了信心和勇气,害怕被再次拒绝,害怕在走廊上遇到,害怕被别人当做课余的闲话谈论……
越长大越怯懦,甚至不如小时候那样勇敢。
就这样吧,就现在这个样子也挺好,不必担忧对方什么时候会变心,不必担忧莫名的烦恼,我只要悄悄地看他一眼,就心满意足了。
记得运动会入场前的准备,看见他把他们班文艺委员的鲜花别在耳鬓,竟叫人移不开眼去,他皮肤白,再加上耳边一朵娇俏的粉嫩的花朵,可真是叫我看得呆住,连本班体委的唠叨也听不见。上场时他们班在我们班前方,看他把花叼在口中,踏着整齐的步子走上跑道,然后在 口号 喊完时信手把花向空中抛去——我简直要忘记接下来应该在上场后做什么动作了。
歌咏比赛时,那么巧,我们候场时,他们在上面的台子上比赛,看他认真地唱着,有条不紊地做着手语舞,倒衬得他身旁的物理老师颇有手忙脚乱的意味。等到我们班也比完,坐在看台上后,我便假装不经意地往他那边看——嗬!竟然盘起腿坐着!有点想笑,赶紧轻咳一声,敛住情绪,可他好像是发现了我一般,好几次都往这边看——我不敢再看他了,于是闭起眼睛听着其他班的合唱。
应该是没有发现,毕竟自己也不算显眼。
某天在走廊上,好像听到他的声音,不记得或是根本就没在意他说了什么,只记得那声音很好听,像是云朵缓缓飘过天空的感觉。于是更喜欢,也更怕他发现我。
但他大抵是永远不会发现我了,因为我压根儿就没想让自己出现在他的生活中,我只要有这么一个念想,就足够了。暗恋这种事情,只要自己知道,就足够了。
短篇爱情故事小说校园故事二:
最近一直在循环宋冬野的《董小姐》,他木头质感的嗓音,让我一不小心就想到一场邂逅,想到河岸边摇摇晃晃的水灯笼,和如墨夜色里氤氲而上的烟雾。
这首歌太过动人,当然我并不否认是我的恋声癖为宋冬野加了分,但更多的是那种与爱情撞个满怀的感觉打动了我。
这种感觉像什么呢,大概是像曾有一天,我在十字路口遇见一个骑摩托车的男孩儿,阳光能融化掉有着大白兔奶糖味道的冰淇淋。他戴一副墨镜,下巴的弧度坚硬而柔软,像太阳的神祗一样光明。就像那一刻心脏跳动的声音,像擦肩而过后仍然在记忆里挥之不去的痕迹。
我看过一篇 文章 叫《当我爱上路边女孩时我在想什么》,但我并不认为这就是爱情。爱太深了,我们的心还小,触不到它。相比于“爱”我更喜欢“喜欢”这个词。无论什么样的感情都可以用“喜欢”来诠释。爱需要太多太多的白发,喜欢只是一刹那的心动,一秒钟的花开。
我喜欢夏夏,因为她和我很像,她随时能让我笑到肚子疼;我喜欢小动物,因为它们有温暖的皮毛湿漉漉的大眼睛;我喜欢天蓝色的裙子,因为天蓝色很美而裙子可以让我变得更美;我还喜欢那么多那么多的男孩子,喜欢他们的理由也许只是 篮球 打得很棒,可以把一首歌唱得直抵心扉,抑或是某一天某一节体育课的一次回头,他的笑容点亮了我的眼睛。
我写了这么多的我喜欢,你明白我的意思吗?有一句话这样说:喜欢一首歌是因为它的旋律,喜欢一件衣服是因为它的款式,但只有喜欢一个人是不需要理由的。
我曾经把它奉为真理,现在却突然明白,喜欢,像一座灯火璀璨的大楼,总归要一个稳固的地基去支撑它。没有一种喜欢没有理由。只有爱着什么的时候,是说不出来话的。像爸爸爱妈妈,像每一个人爱着他的国家。
家长们总把早恋视为洪水猛兽中的哥斯拉,我猜我妈如果知道我喜欢过而且还喜欢着这么多男生的时候怕是要白眼一翻直接昏倒。他们会一遍又一遍地向你说教那个男孩有多么不值得爱,你现在的年纪有多么不该浪费在爱情上。当你试图和家长们解释“喜欢”与“爱”的区别时,他们有限的脑内存是铁定无法接受的。
可是什么样的喜欢是对的,什么样的喜欢是错的?因为种子被种在了错误的季节,就注定没有机会发芽,没有机会看看这世界的美丽了吗?
我一直都相信月老的存在,这世上所有的他和她都早早地用红线拴住了。我这一生也许会遇见很多男孩,但总会受红线的牵引去找到那个他。也许会有很多男孩的美好瞬间值得喜欢,但只有一个人受得住我那一句“我爱你”的重量。
在他穿越时光的神话抵达我面前之前,我也许还会喜欢很多人。别骂我,只是像林宥嘉唱的那样,“这么年轻,我还有这么多时间,不去喜欢谁,多不对。”
可是只有我的心足够强大了,才会去说爱吧。
短篇爱情故事小说校园故事三:
校外教学那天,天气冷得几乎睁不开眼。我饿着肚子急急忙忙赶到集合点,被催去跳绳还崴了脚,瞪着眼睛快要哭出来,满心都是抱怨。大家都跑去看接力赛的时候,我独自缩成一团,想着“今天真是太糟糕了”、“衣服穿少了,回去得感冒吧”,绝望地看着灰蒙蒙的天。
这时回到集合点来的他正好看到人群后面那个被风吹得无比狼狈的我,哆哆嗦嗦地跑来,明明自己也冻得脸色发白,却还是毫不犹豫地脱得只剩一件短袖,把外套和衬衫全堆在我背上,还得意地从包里抽出一个小号毛毯,牢牢裹住我的脖子。
我呆愣愣地看他,他就皱着眉头说“嘴唇的颜色好糟糕啊”。这个比我高不了多少的瘦男孩每次一皱眉整张脸就变得非常惹人发笑,不太大的眼睛简直要挤到一块儿去了,让人看了忽然就觉得心情好起来。
我把手递给他,他咕哝一句“好冷啊”,就直接揣进怀里焐着,一边还碎碎念“前辈们真是有干劲,我还差得远”、“早晨就发信息给你怎么还忘记呢”、“其实我还蛮清闲的,刚刚早点儿回来就好了”……
鼻子有点儿痛,我眨了几次眼,大概有模糊地“嗯”过几声当做回答。他瞄我一眼,就扯着我找了个人群的缝隙让我看接力赛,还不停问着“从这里能看到吗”、“要不要再站过来一点儿”。
那个时候已经是下午两三点,天气终于放晴了一些,可风还是挺大,吹得我打哆嗦。我紧紧裹着毯子和一层又一层不属于自己的衣裳,和他两个人站在人群的后方。他忽然从背后将手环上我的肩膀,轻微的重力失衡后,背上贴着一个暖暖的胸膛。心跳声那么近,清晰可闻。
“恋爱中的人都是傻瓜”——嘲笑过这句话的我,原来也有后悔的一天。
为了他早起梳妆打扮,在超市里拼命地思考“他会喜欢吃什么”;重感冒抽着鼻涕,第一个想到的不是“又可以请假偷懒了”,而是“要快点儿好起来;不能传染给他”。想要再近一点儿、再待久一点儿……所有这些自己曾经嘲笑过的傻事,原来只是因为“喜欢”两个字,就会付诸实践变成现实。
人真是会变的啊。
就好像面对“烂桃花”的穷追猛打,以前的他只是苦着脸帮我拖住对方,现在却学会了态度强硬地将我扯到一旁,一脸“我们甜蜜我们的,你一边看去吧”的别扭表情。
刚认识的时候,他还是个在地铁上给女孩子让座的好绅士,现在却挤挤也硬要塞进我身边的小空隙里,把我困得直耷拉的脑袋揽到他的肩膀上,告诉我还有很远睡吧没关系。结果家里人发来的信息把我吵醒,他郁闷地看我在手机上啪啪啪地用拼音打字,问我发给谁。我说发给我最喜欢最帅气最有男人味的老爸,他便皱着脸发誓要去学中文。我大惊地问:“难道你要偷窥我的短信?”他说:“不是啦,学了你的语言就可以看懂你写的东西。”
我们一起去水族馆看企鹅和鲨鱼,路上走过一对对的情侣。在这个全民浓妆的国度里,总是素面朝天的我难得一次在脸上认真地涂了几笔,心里居然还会纠结不安,“不戴眼镜会不会显得脸很大”、“眼线有没有花”、“粉底掉光了会露出黑眼圈吧”……而他,却摸摸我的头,说:“不用特地这样的,平常就够可爱啦。”觉得好笑又可气的同时,心里痒痒的那种感觉,应该就是甜蜜吧?
而闺密也开始毫不留情地揭发我:“明明夏天之前一点儿干劲都没有,甚至被指责出勤率过低,最近却干劲满满地每天早早来学校,到底是想看谁呀?”我怒而反驳,“夏天是因为身体状况差和想家”、“现在身体好了专业课也好玩了”,等等,心里却在担心自己的脸一定很红吧……真是好没面子,这么容易被看出来吗?
不过想到那个可怜兮兮跟我抱怨“明天又是周一啊不想去学校”,顿了一会儿又说“不过想见面啊周一还是快点儿来吧”的男孩子,我就忍不住又笑起来。
原来如此,那种想要在一起的心情,我们都是一样的啊。
E. 如何构思一个故事
此文仅代表个人看法。
01 人物
我每次写故事都会先把人物想好。我要写一个什么样的人,这个人有着怎样的工作或者社会地位。
比如写国王,老师,将军,小说家等等。
那么根据不同的人,去描述他的性格,所处的环境,以及心理过程。
02 事件
故事是一件事件或者多个事件的发生。
那么发生这件事的前因后果可以描述一下。
举个例子:吵架。
吵架的本身是一件事,那么为什么吵架,谁和谁吵架,吵完后的结果如何?
我们可以写:易宁和王尘吵架了。因为毕业后工作的事情,当然最后谁也没有妥协,各自固执的坚持己见,不欢而散。
03 内容
当有了人物和事件,我们就要把故事补充完整。
这个时候我们可以描述一下易宁和王尘的关系,比如恋爱关系,朋友关系,亲人关系等等。
如果写恋爱关系,那么就延展出,怎么认识的,如何开始谈恋爱的,谈恋爱的过程中等等。
那么我们可以这样写:易宁是在大学开学第一天认识的王尘。当时她拖拽着大大的行李箱,独自一人来到了这个城市上学。王尘是接待她的学长。
这就交代了主人物如何相遇。相遇之后肯定会发生一系列的事情使他们开始熟悉起来。这里就发挥想象力就好了。当然不能违背事情的合理性。
内容其实不太好填补,因为要考虑如何构思打破僵局,推动故事发展,改变故事走向等等。一般一个短篇小说会发生多个事件,可能最开始构思的事件只是其中之一而已。当然也有可能写着写着就推翻了之前的构思也不一定。
04 心理描写
故事发生,主人物的心理描写。每一件事情的发生都会产生心里活动。我们可以细致的描述主人物的想法,也可以通过某个神情,某个肢体语言去让读者想象主人物的心里。
比如:易宁看着眼前这个不断给她灌输毕业后与他留在这个城市工作的男人,有些恍惚。她还记得,他说毕业后她去哪里他就去哪里的誓言。
心理描写不用太完整,需要留给读者足够的想象空间。她是失望了么?还是会被他说服?尽管这次不欢而散,后续会不会改变?
我们写故事,不要写一眼就能望见的结局,如果一看开头就知道结尾了,除了你的文笔,语句特别优美之外,恐怕没有人看下去。所以不管是真实还是虚构的人物,都要体验生活的不确定性。
05 结尾
故事的结尾往往是最难写的。我通常写故事在结尾处都会来来回回的反复写。
可能是喜剧,戏剧,悲剧等等。这样的结局其实特别难写,我也没有朋友说的那样先把结局写好再去写开头什么的。
结尾一定要合理,顺着情节的发展给出一个别出心裁的结局才是最好的故事。当然这个我自己都没搞明白,写不出来啥。
总而言之,就是当你有灵感的时候把想到的记下来,然后不断的去完整它就好了。
F. 围城读书笔记
围城读书笔记2000字4篇
围城这一部写在解放前的著作,写出了人们生活的困顿,写出了中华文化、中华文明中的种种好与坏,下面是我搜集整理的围城读书笔记2000字,欢迎阅读,希望对你能够提供帮助。
围城读书笔记2000字(一)
钱钟书是中国四十年代著名的讽刺小说大家。人们把他称为“集作家与学者于一身”。钱钟书1910年生于江苏无锡,1933年清华大学外文系毕业后曾留学英国,获副博士学位,后又留学法国,1938年归国任大学教授,他的文学作品包括散文集《写在人生边上》,短篇小说《围城》,短篇小说集《人·兽·鬼》。前几天我拜读了他的著作《围城》。
《围城》出版于己于1947年,随即在社会上产生热烈反响,并曾一度被称为“新《儒林外史》”。《围城》是在一个比较宽阔的抗战背景下,来对庞大的知识分子群进行描绘的。小说采用西方流浪汉小说的情节结构方式,以留学归来的方鸿渐的经历为主线,描写抗战爆发以后从上海到湖南后方的一些知识分子,并从中央探讨人的本性,人的存在价值,人的出路等问题。作品以写实与象征相结合,写出了时代、社会的象征。“围城”既是实体的象征,即抗战环境下的中国就是一个大围城,同时又是一个虚体的象征,即对一类文人心城的映射。
作者“写现代中国的某一部分社会,某一类人物。”这里的“某一部分社会”指旧中国混乱荒谬的病态社会。而“某一类人物”又是指在那个社会中迷惘、落寞、卑琐的病态知识分子,揭示他们在中西文化碰撞与国难家愁中的动摇和怯懦的基本根性。小说的主题以暴露否定病态社会为基本前提,但又具有多重意味。“结婚好比被围困的城堡,城里的人想冲出来,城外的人想冲进去。”作者在审视抗战时期中国社会现实悲剧的众生相时,也揭示了现代人所处的多层次的人生困境。小说的男主人公方鸿渐所经历之处,无不是“围城”——上海滩各式知识界分子的社交圈子,内地小镇和乡村的丑恶闭塞,三闾大学的勾心斗角的灰色生活……都构成了一座座围城,不仅国家、社会是如此,家庭也是一样:方鸿渐父亲处处制约儿子的行动,方老太太经常疑心别人诱骗他的儿子;后来成为妻子的孙柔嘉柔顺之下的深藏心计……家庭社会的环境使方鸿渐感到处处有围城。方鸿渐的自身精神领域也妨碍和束缚了他冲出围城的信心和勇气。方鸿渐自身性格和顺,看出恶劣环境而不能自拔,嘴上聪明而内心懦弱。
他与四个女性鲍小姐、苏文纨、唐晓芙、孙柔嘉都有瓜葛,但在爱情面前却节节败退。以至落入孙柔嘉的网里,又由合到分,他一生并没有冲出围城,始终是一个失败者。作者揭示了抗战环境下的中国一部分知识分子在祖国危难之际,欲持超脱的人生态度,但却空虚难耐,又加深了人们困于围城之中这一人生含义。他们被困于生活的城里,日趋腐化,不断下沉,以至不能自拔,这就是钱钟书写这书的基本主题。
作者在书中的讽刺艺术相当杰出,因此被称为“新《儒林外史》”。他对人物隐蔽心理的发掘,对人情世态的精致入微的观察和表现是相当突出的。加上作者广博的知识,高超的幽默技能刻画出一个又一个性格特点鲜明的知识分子形象。作者又借助自己的深厚文学功底,编制出众多比喻和警句,对人物进行嘲弄淋漓尽致。
《围城》是一部以讽刺知识分子、婚姻以及人情世故为主题的小说,目的是力求刻画出当时某一空间某一群体的一部分人的人生面貌。理解"围城"这两个字,不能空泛地把他看作是婚姻的代名词,在某种层面上,它与西方现代主义所描写的人类的尴尬困境所采取的一些象征手法不谋而合。书中充满苦涩的笑,无奈的自我欺骗,这都是这部小说的成功所在。
人生是围城,婚姻是围城,冲进去了,就被生存的种种烦愁所包围。钱钟书以他洒脱幽默的文笔,述说着一群知识分子的快乐与哀愁。这部作品已被译成世界上多种文字,有十数种不同的译文在各国出版。在美国,由于夏志清的推崇,不少人以钱钟书为题撰写博士论文和专著。法国的西蒙·莱斯曾说:"如果把诺贝尔文学奖授给予中国作家的话,只有钱钟书才能当之无愧。"
方鸿渐是个典型的知识分子形象这句话是无容置疑的。但正因为他是知识分子,而且是那种带着玩世的态度处世又有点良心的知识分子,才构成了他一生的第一圈"围城"。他希望做个大人物,这样的性格,似乎就决定了他的一生。
方鸿渐的第二圈"围"就是给他带来多灾多难的假学位。方鸿渐到底是个知识分子,在买假的文凭之前,他也问问良心,他为自己起了最好的籍口:"父亲是科举中人,要看‘报条’,丈人是商人,要看契据。"以他自己的口气,就是"说了谎话,还要讲良心。"说谎就说谎嘛,讲了良心这谎话就变得不伦不类了。既然讲良心,就干脆别买学位了。既然都不讲良心了,就干脆把学位发扬光大吧?害得自己当个副教授忍气吞声的,两头不着岸。
方鸿渐一生的第三圈"围城",我想没有人会反对,是他在处理感情问题时候的玩世态度。也许从第—,圈"围城"建立时,就决定了会有第二圈围城,就决定了会有第三圈围城了。在那个到处是"小人物"的时代,做个大人物并不是每个人都有能耐的。可是他还是希望做个大人物,买文凭时,希望自己能够
翁感觉光耀门楣;买了文凭,又觉得有损道德。要知道,社会上只有两种人能够混得好。
很多的人都像方鸿渐—样,有那么一点的良心,有那么—点的虚荣。他们处处做小人,又不得处处提防小人。他们也知道世道的艰险,可是并没有好好地去接纳它。他们尝试去改变,就好像方鸿渐想知道韩学愈文凭的真伪,以此找回自己的公道一样。熟不知道,人家早就设定了陷阱等他踩进去。
或许《围城》的文学价值也正在此。它写出了人们不愿意正视的,真实的社会环境。
围城读书笔记2000字(二)
“天下只有两种人。譬如一串葡萄到手,一种人挑最好的先吃,另一种人把最好的留在最后吃。”这是我看钱钟书先生《围城》感受最深的一句话。
前段时间趁着无聊打发时间就把钱钟书先生的《围城》粗略的拜读了一下。看的不是很认真,但是感受挺深的。这几天因为要准备读书交流会,所以又把这本书再次看了一次,两次真的会有不同的感受。特别是这次我感觉自己从书中得到的更多,可能不太能理解书中主人公的感受,不能做到感同身受,也大概可以知道一点。
第一次读这本书时,印象最深刻的还是这句话“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起初我还以为这只是被利欲占据心灵的表现,后来纵览全文之后,才知道,这句话是出自留洋学生,一个孤高清傲的女子,苏文纨口中说出:她是在感慨爱情与婚姻,同时也在领悟那个时代的人生意义……
小说以方鸿渐的生活道路为主线,反映了那个时代知识分子的生活和心理的变迁浮沉。在感情上,方鸿渐是一个彻底的失败者,在和他有过关系的几个女人面前都是如此;对于鲍小姐,他失败于无力抵抗,对于苏小姐,他失败于优柔寡断,对于唐小姐,他失败于无所行动,对于孙小姐,他失败于没有判断力。虽然说围城存在,但大多数感情的围城都是他一手造成的。但同时,他也是承认自己的失败的,当他拿到了克莱登大学的假学位,却不肯以假乱真,实际上就承认自己做了贼,做人还是强势一点好。
整本书中,除了他对唐小姐的追求尚显出些他试图征服命运的思想外,其余的只是方鸿渐徒劳的思想斗争和软弱的行为罢了。所以也就有了如此悲凉的结局。我们生活中也是处处有着围城,我们都是被困在城中的人,无形的城太多了。只是钱钟书先生把30年代的这座城具体形象化了,让身处21世纪的我们看清了书中城中之人的喜怒哀乐、悲欢离合,说得如此那般真切其实也是为了使我们看清我们身边同样的一座围城。现如今的社会,竞争激烈,存在的明争暗斗、勾心斗角比书中更加激烈也更凶险。同学朋友之间的友谊和竞争、家庭里的亲情和压力、社会上的各种压力压得我们透不过气,我们出生开始就有着形形色色不可逾越的诸多围城。我们能做的不是随遇而安,我们需要反抗,需要去拼搏,与命运作斗争,只有这样,我们的这座围城才不至于是困扰我们,说不定可以变成我们的乌托邦呢!
的确,我们生活中也是处处都有“围城”,事业,爱情,家庭,学习,生活都与这座围城密切相关,看你自己如何取舍。人性本恶亦或是人性本善?这都交由我们自己去探究。
只有一点,我觉得我们是不能改变的,就是身处这样一个大世界,不管人心不管世道如何险恶,重要的是我们始终要保持一颗善良单纯的心。虽然很多事实证明,这是不太可能的,但是我坚信:只要我们自己想,没有什么是做不到的。“身处乱世,心亦不变”。我们现在还没有踏入社会,还没有真正尝到社会的滋味。在学校里我们也不能迷失自己,与人交往我们不能见人就掏心掏肺,但是至少要真诚相待。我自认为在这方面做的还是不错的。不管是谁,我觉得只要我真心真义对你,时间久了你也会一样对我。做人这样,做事情又何尝不是一样的道理呢?做事情我们绝对不能心存侥幸,一定要踏踏实实老老实实去做好,去尽全力完成上面分配的任务。
书中的方鸿渐是一个典型的知识分子,出身小富家庭,留过洋,没什么理想,不善交际,一介书生,也很单纯,这个故事到最后给我们呈现的无疑是个悲剧,起初,我以为方鸿渐和苏文纨会是一对,可惜现实很残酷,方鸿渐不喜欢苏文纨。这让我想起了路遥的《平凡的世界》,好像外人看似很般配的一对往往走不到一起。最后方鸿渐和孙柔嘉成了一对,他们都是很单纯的,他们经常为很琐碎的小事争吵,这是生活中非常常见的,两人都不愿意认输,小气,斤斤计较,刚开始谈恋爱的时候,大家都向对方展示好的一面,浪漫,收起自己的脾气,一旦在一起,柴米油盐,朝夕相处,矛盾自然爆发了,围城心理,是人性吧,这也是这部小说能引起广泛共鸣的原因。现实生活中又何尝不是这样,现在80后结婚有多少是能如自己所愿的,很多都有来自亲友双方父母的因素,最后都不得而终。其实我不够资格在这里说到感情,毕竟自己少不更事,但是自己身边这样的例子也是很多的。所以我也有一定发言权,他们很多都是被房子和金钱弄得不能走到最后。
看完围城,我总有一种很压抑的心情,总觉得回味悠长。以后有时间一定再读一遍,看看是否会有更多不一样的`感受。是否可以给我其他启发。我也推荐大家可以去看看这本书,说不定可以让正困于心的你得到一些意想不到的收获呢?
围城读书笔记2000字(三)
围城这一部写在解放前的著作,写出了人们生活的困顿,写出了中华文化、中华文明中的种种好与坏,美与丑,善与恶,同时也写出了人们在对待爱情、婚姻、人际关系等等方面的进进出出、无奈与矛盾。
船甲板上的对话,“那么,你就是摇篮里睡着的小宝贝了。瞧,多可爱!”等等表现了即使是知识分子,在人前人后不一的形象,可说是无奈,更可说是对人的不真诚。
方鸿渐与周家的关系是一个围城,已经进去了,想出出不来,在这个密封的围城里,方鸿渐喘不过气来,只能压抑着自己,跟着一群市侩“谈笑风生”。方鸿渐自己的家是保守迂腐的,这个家还停留在封建社会,方老先生看起来似乎在一些方面是明智的,是有父亲形象的,但事实上正是这些所谓的明智阻碍了整个社会的发展。方鸿渐“生平最恨小城市的摩登姑娘,落伍的时髦,乡气的都市化,活像那第一套中国裁缝仿制的西装,把做样子的外国人旧衣服上两方补钉,也照式在衣袖和裤子上做了。”这段真切描写了当时的中国严重存在的“拿来主义”,不分是非黑白,把西方国外的东西搬进家门。后面对张先生的描写更是说明在中国存在很多这样自以为是,不了解事情真是含义情况下夸夸其谈,爱眩但又没有本钱眩。
作者花了大量篇幅写方鸿渐跟苏文纨、唐晓芙之间的关系。方鸿渐想进入唐晓芙的围城却始终不得其门;苏文纨喜欢让所有的男人在她身边打转,还以为自己进入了方鸿渐的围城,其实进入却等于是在外面,而当她与曹元朗结婚并过上真正的市侩生活时,她却安之若素。唐晓芙似乎是围城中最好的人,因为对方鸿渐来说她是虚无缥缈的,可望不可及的,她是一个幻象,所以变得纯洁而可爱。这篇幅中对人物的描写也很是到位,“诗人”曹元朗写的是不文不类却自认为很了不起,翘着尾巴却连狐狸都不能像,可大家仍夸奖一通。大家的交往是如此的不真心,小人之交甜如蜜般。赵辛楣想追求苏文纨,也付出行动,从这个篇幅中可以看出他是一个相对来说更会生活的人,特别是在那个时代背景。这些文人骚客卖弄文学的嘴脸在这个篇幅中被描写得如此可笑,很具有讽刺意味。
方鸿渐终于还是听从了赵辛楣的话去三闾大学。沿途上,他们遇到了种种困难,最后通过关系到达了三闾大学,而关系这个在中国例行了多少年的东西,过去,现在将来都将例行下去。路上行人的势利眼,看人看外表,看着装,对有身份的人阿谀奉承而对老百姓则爱理不理。在这段中女主人公孙柔嘉出现了,人如其名般,刚开始孙小姐显得如此温柔,乖巧。李梅亭的小气,自私,像一个真正的生意人,带着药去边远地区以十倍的价钱卖,而骨子里有当时中国人的懦弱,无能。
到了学校后,教授不教授等级的划分也是如此的荒唐,而老师们对这个等级分法的看法也是那么令人觉得不可思议。拿着假的文凭在社会上招摇,也不显得丢人现眼,而且还理直气壮得在那争着等级的高低。更让人觉得可恶的是愚钝的不只那些腐朽的老师,还有学生,学生也是一样的荒唐,看老师的教书的水平不是看实力,而是看文凭,看学位,而且认知能力也那么差,不能很好认清怎么样的老师才是好老师,而去欺负老师,没有了尊师重道的美德。在学术圈,所谓的文人们是如此的虚伪,不真诚。而在这里,方鸿渐成了那个唯一一个还有一些最基本的知识分子操守,或者说最基本的做人的操守。而高松年、李梅亭、汪处厚,这些人在那里在里边如鱼得水,他们会舍得走出这个围城吗?
再一个是在三闾大学发生的所谓的爱情的纠纷,这场纠纷也显得如此的可笑。方鸿渐并不想进入孙柔嘉的生活,但他被孙柔嘉看上了,而且通过“某种方式”得到了他。对方鸿渐来说这个婚姻是他的围城,在还没进去前,他不知所以,就这么进去了,在进去后,他浑浑噩噩得过日子,他也有想冲出来的冲动,但他是个被动的人,不敢行动,也不会行动。结尾一章,方鸿渐与孙柔嘉吵架后,正回家想消释柔嘉的怨气,柔嘉刚才正向姑妈讲鸿渐的不是,害怕已被鸿渐偷听到,方鸿渐其实并没听到,只得摆空城计:“你心里明白,不用我说。”结果柔嘉心虚之下,说“本来不是说给你听的,谁教你偷听?”这就无异承认了她在“背后糟蹋”方鸿渐,结果正准备向妻子低头的方鸿渐和一心想给丈夫找个好工作的孙柔嘉竟然越吵越厉害,终于走向“不离而散”,不欢而散。他家祖传的那顶破铜钟当当当当当当敲了六下,似在嘲笑,对人生的讽刺和嘲笑尽包含在这怅然悠悠的钟声里了。
人生是围城,婚姻是围城,冲进去了,就被生存的种种烦愁所包围。钱钟书以他洒脱幽默的文笔,述说着一群知识分子的快乐与哀愁。这部作品已被译成世界上多种文字,有十数种不同的译文在各国出版。在美国,由于夏志清的推崇,不少人以钱钟书为题撰写博士论文和专著。
围城读书笔记2000字(四)
我读了钱钟书的长篇小说《围城》,让我感觉颇多,在这里我想这样概括我的这些感受,如“婚姻围城”,“职业围城”,“心理围城”和“人生围城”等,这些都是人们都会讨论的。首先我先介绍一下《围城》的内容简介。《围城》讲了这样一个故事:主人公方鸿渐海外"游学"数年,回国前花了几十块美金到一个爱尔兰人处弄得一纸假的文凭骗过父亲与"岳父"。真才实学的苏文纨喜欢他,而他喜欢美丽纯真的唐晓芙,最后由于他与这对表姐妹之间的种种误会,暂且离开了上海,稀里糊涂地与同在三闾大学教书的孙柔嘉结了婚。婚后,方鸿渐对一直喜欢苏文纨的挚友赵辛楣说:"若是你真娶了苏小姐,会觉得也不过尔尔。"这也算是他在婚姻城堡中的感悟吧。这以后和孙柔嘉又在婚姻的“围城”里,过着好像与外界隔绝的生活,因为好像生活中只有他们自己,他们将婚姻当做了一座围城,想出来的和想进出的都很难。人生是围城,婚姻是围城。钱钟书的小说《围城》是一幅栩栩如生的世井百态图。钱钟书先生将自己的语言天才并入极其渊博的知识,再添加上一些讽刺主义的幽默调料,以一书而定江山。
而在这里我想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谈谈我的感受:
第一,是绝大多数人看了《围城》之后的最大感受,那就是婚姻就是围城。其实第一次看《围城》的时候是同学推荐的,那时候我才19岁,看完之后也不太懂得故事的大致情节讲了些什么内容。现在再次翻阅此书,感觉有些不同了。主人公方鸿渐一个留洋的“海归”博士生出身的他对唐小芙一往情深,但由于苏的从中掺和,使得这段爱情宣布破产。后来在教书过程中遇见了孙柔嘉,并最后与她结婚,但是婚后的生活并不很幸福。这样一个故事如果发生在当代,也只能够说明主人公的婚姻生活和经历很不美满和顺畅。但在我看来,方鸿渐是一个很被动的男人,首先他在对于唐晓芙的爱情上就显得很被动,如果说一个主动的人,如果说真心爱对方的话,就应该不用去管那些流言蜚语,但我们在生活中往往做不到这一点,就是因为我们太在乎别人是怎么看的。虽然这样的想法很单纯,但是也很美好,为什么我们会被那些恶意的话所中伤,为什么我们不活的快乐一些,忘记过去的烦恼。所以我们在婚姻爱情上应该主动出击,男生尤其如此,女生也不必太过矜持,遇见喜欢的应该追到底为止。其次,我觉得婚姻是应该建立在两个人互相信任的基础之上的。如果连最起码的信任都没有,我会觉得这样的婚姻从一开始就是个错误,包括婚姻的前奏-----爱情也是一样的,都应该建立在信任的基础之上。唐小姐对于方鸿渐就应该信任,无论苏小姐说了些什么;方鸿渐和孙柔嘉也应该彼此信任,才不会对对方产生这么大的误会。另外,我觉得我们现在对于婚姻和爱情要求的过多了其实爱情和婚姻都是最浪漫和最纯真的东西。在浪漫的法国,十几岁的孩子被问最多的是“你今天和女孩子说话了没”,“你交女朋友了没”,这好像在中国会觉得很不可思议,因为中国的孩子从小就被教育要怎么这么样都是被动的形成了太多的不成文的规矩,如在学校里,特别是初中或者是高中,禁止学生谈恋爱等等过激的行为。最近还在网上看到一些关于择偶的标准,如“宝马轿车加上豪宅”,“非富二代不嫁”,这些是物质上的要求,还有在相貌上的,学历上的等等有太多的要求,其实这些都形成了我们现代社会中关于爱情和婚姻过“围墙”,也正是由于有这些限制范围的存在,才导致现在未婚人群的骤增,这是我从《围城》这本书中体会到的一点点浅薄的内容,暂且当做读后感吧。
第二,《围城》的象征源自书中人物对话中引用的外国成语,“结婚仿佛金漆的鸟笼,笼子外面的鸟想住进去,笼内的鸟想飞出来;所以结而离,离而结,没有了局。”又说像“被围困的城堡,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但如果仅仅局限于婚姻来谈“围城”困境,显然不是钱钟书的本意。《围城》并不仅仅是一部爱情小说。它的内容是多方面的,它的主题和象征是多层次的。“围城”困境是贯穿于人生各个层次的。后来方鸿渐又重提此事,并评论道:“我近来对人生万事,都有这个感想。”这就是点题之笔。钱钟书在全书安排了许多变奏,使得“围城”的象征意义超越婚姻层次,而形成多声部的共鸣。《围城》被很多人誉为现代的《儒林外史》,是因为钱钟书在这部小说中淋漓尽致地讽刺了知识分子。这种讽刺基于时代的和人性的的原因,也基于钱钟书个体的原因。这就让我想起了这几年普遍存在的一种现象------假的文凭现象,说真的,我对于这件事感触颇深,首先我们应该对这种现象的存在报以一种宽容的态度,因为当下的社会竞争实在太大,造成要想找到一份合适的工作都变得是一种“妄想”,巨大的压力在这些人的身上,致使他们失去理智而去弄一些假的文凭来蒙混过关。当然最主要的还是应该归因于自身,一个人活着并不应该过于在注重那些虚浮的外在,而更应该注重自身内在的修养,自信是最吸引人的魅力,我相信只要有信心,无论你在哪行哪业,都能够干得很精彩。这些内容扯得有些远了,但是正是我的感受。作为一名当代的知识分子,我们更应该修正自身,而不总是将原因怪罪与外界。
第三.但《围城》中的讽刺更多的是基于对人性的解剖。如李梅亭偷吃烤地瓜、陆子潇以国防部、外交部信封唬人、范小姐用不通的英文假冒作者赠书给自己等等,又如结尾一章,方鸿渐与孙柔嘉吵架后,正回家想消释柔嘉的怨气,柔嘉刚才正向姑妈讲鸿渐的不是,害怕已被鸿渐偷听到,方鸿渐其实并没听到,只得摆空城计:“你心里明白,不用我说。”结果柔嘉心虚之下,说“本来不是说给你听的,谁教你偷听?”这就无异承认了她在“背后糟蹋”方鸿渐,结果正准备向妻子低头的方鸿渐和一心想给丈夫找个好工作的孙柔嘉竟然越吵越厉害,终于走向“不离而散”,不欢而散。我们扪心自问,做过这些事的似乎不止这些人,有时也包括自己。卡内基的《人性的弱点》中也是如此评论人们自身的人性缺陷。所以通过对此书的了解,我觉得在现实生活中,我们要想避免出现这些人性的弱点,就应该了解自己,正确的对待客观环境。
;G. 拜托帮忙找一篇短篇小说1000字左右,不要电视剧的,要有寓意的。 加上中心思想和主要内容
原来爱情这么伤
听说,这就是爱情
不顾严寒,我独自一人来到他的身边,
可他却早有佳人在怀,
在我陷入失恋的悲痛之时,
所以的人却说我幸福。
生命中,我遇上了两个男人,
一个我深爱着,却命在旦夕,
一个我伤害着,却依旧相守。
——
第一节苦涩的青春(1)
听说,这就是爱情,微微的甜,浓浓地苦,看着屋里相依在一起的两人,眼睛一热,我竟流下了由生以来的第一滴泪。
转身,回头,我把手中沉甸甸地礼物放到他家门口,不知道他是否还能像过去那样期待里边装得是什么呢?或许不会了吧。
记得前天我对他说我会喜欢他一辈子,而他亦说会喜欢我一辈子,然而此刻他让别的女人入驻他的心,原来爱情也会伤人,我的心门正被一刀一刀切割着……
曾经我想过我们再次相遇的许多可能画面,有他依然在不顾严寒地等待我乘坐的火车,有他给我递来温暖的热水袋,有他对着我送的礼物千般珍惜的样子,可是我就没有想到,想要给他来一个惊喜时,却让自己受到无比惊吓。
他叫米凯轩,一次无意度假,让我认识他,一个让我视为生命般疼爱的男人,一次无意的邂逅,我们许诺今生,为了他,我可以不顾寒假寒风刺骨,坐上火车,只为能陪他一起度过假期。
誓言变离言,我们终转身,相背而去。
我知道米凯轩犹如我的指汁沙,我稍有放松,他便随风而去,也终离我远去,他是一个花一样的男人,拥着神赐的佳容,我知道他是神话中的白马,而并非能与白马匹配的灰姑娘,只是如今,想到他的离去,我的心却疼痛不已。
痛止不住,泪流不停,我最终没有回头,因为伤口已经扯开了,我不想在上面撒盐。
两年的感情,走到了最后一步,我没有听到他说分手二句,而我却在上面加上了句号。
拎着小小的行李箱我在寒风中站了足足一个小时,我不知道该去哪里,难道我该回家吗?然后把我的遭遇告知那些所谓的朋友,然后等代着她们来嘲笑我吗?
我不要!
在此我举目无亲,却又无颜回家,看来现在摆在眼睛的只有一条路了。
仅有的路,是我从米凯轩那里认识的唯一一个人,可我与他命格相冲,每次见面都会闹得不欢而散,然而他现在是我唯一的希望了,哼,原来我也有走到穷途末路之时啊。
正在我想着见到他时该有的开场白时,然而他却出现在我的眼前,而且似乎知道我的目的般,一来便拿起我的行李往他的家走去。
“莫言海,你都知道了?”我好奇地问他。
难道他知道米凯轩有了新欢吧,不然怎么会知道我无处可去吧。
可是他没有回答我的问题,只是转身的时候轻轻地说了句话,虽然很小声,但我却听到了,他说我真幸福。
幸福?我冷笑,今天我失恋了,然而有人却说我幸福。
第二节苦涩的青春(2)
因为春节尚未到来,所以莫言海的家里只有他与他的妹妹莫言朵在家里,莫言朵看到我,眼神里有着浓浓的羡慕。
我苦笑,难道我的遭遇在别人的眼里是这么值得欢喜的事情吗?
我还以为来到这里,我可以向莫言朵诉苦的,只是没有想到她会如此羡慕着我失去米凯轩的遭遇,叹了口气,我进了房里,这一刻我坚强的脸皮终于撕破,倒在床上大哭起来。
一段感情,还以为可以爱到天荒地老,现在才知道,爱情也不过是一根嫩芽,是那般的脆弱,风一吹,便夭折了。
不知道哭了多久,等我走出房间的时候,莫言海与莫言朵已经不在那里了,听到阳台上传来声响,我慢慢地移步,看到莫言海正在接电话。
我知道偷听别人讲电话是很不好的,但看到莫言海神秘的样子,我把耳朵贴在墙上,听到她莫言海刻意压底的声音,我几乎可以肯定有问题。
“她现在还在房里哭呢。”莫言海对着电话说着。
我在想,他口中的她是我吗?
不知道对方说了什么,莫言海回了一句:她真幸福。
这个她又是我吗?为何他会认为我幸福呢?电话的另一边又是谁呢?为何如此的关心我?
不管是谁,都不重要了,现在我好累,好累,不想再想谁关心谁,谁又伤害了谁,我敲了一下门,莫言海回过头,看到我,慌乱地挂断电话,我告诉他,我出去转转。
一个人走在大街上,天气很冷,但没有人流减少,我让泪轻弹,身边人群来来往往,没有人回头看我一眼,仿佛就只是一粒尘埃,让所有的人忽略了我的存在。
清楚地记得我和米凯轩第一次见面的时候,也是这样的情况,那时的我就像迷失了方向的人,不断地用渴求的目光看着过路人,在无数次回头后,我终于发现了他,是他把我带到了他家。
可如今,他伊人在怀,又怎么会想到我的存在呢?不管我多少次回头,依然见不到他的身影。
无意地经过一家精品店,看着上面的招牌,那是我和米凯轩常光顾的店,轻轻地走了进去,依然还是以前的老板,这里的货品依然是最时尚的,然而唯一不一样的是这次我的身边就没有米凯轩。
老板见到我,马上停下手边的工作,热情地对我打招呼,我笑笑,问他有什么新产品,我随意地挑了样自己喜欢的东西买了下来。
在我结账离开的时候,老板却突然叫住了我,把一个水晶球放到我的手里,我看了看水晶球,很精致,上面还有我爱你三个字闪闪发光,我以为那是老板向我推介的产品,摇动摇头,我退还给他。
我告诉他,那水晶球很贵,我买不起,这也是我的实话。
然而他却告诉我,这是有人给我订做的,说是送给心爱的女人。
我依然没有拿,我想应该是米凯轩订的吧,这个水晶球是送给那天的那个女人的吧,那水晶球真美,可我却没有资格拥有它。
在我走出精品店大门时候,我听到了老板发出羡慕的声音:真是一个幸福的女人。
第三节苦涩的青春(3)
回莫言海那里的时候,在路上我看到了和米凯轩在一起的女人,而她的身边陪着一个男人,但那不是米凯轩,看到我,他们两人放开彼此。
看到他们的动作,我很好奇,照理他们是不认识我的,那为何看到我后,他们会如此的慌张呢?他们似乎在隐藏着什么?
会是什么呢?与我有关吗?
没有任何的交谈,我们在人海中擦肩而过,而这是我听到的那女人对男人说我是世上最幸福的女人。
又是一个说我幸福的人,这一刻我多想冲过去对她说,是啊,曾经我是最幸福的人,然而我的幸福都被你抢走了,如今幸福来对我来说,也不过是片刻云烟,随风而散了。
原本是要回莫言海那里的,然而双脚却走进了公园,坐在冰冷的石板凳上面,我看着没有星星的天空,仿佛看到了绝望,想靠着石板凳而眠,这时我看到了木柱上一行深红色的大字,我好奇,是因为上面有我的名字。
“苏可歌,我爱你一生一世。”这知道这不是米凯轩写的,因为我认得出他的字迹,那这会是谁写的,在这里我还认识谁?刚才和莫言海通电话,关心我的人又是谁?
“原来你在这啊,天冷,回去吧。”在我沉思的当头,耳边传来莫言海的声音。
很低沉,却很温柔,以前他不曾这般对待我,我知道他变了,他不再对我冷若冰霜,可这是为什么呢?
我问他,刚才的电话里是谁,他说是我不想提起的人。
我没有再问,转身要离去,却看到他看着那块刻着我名字的木柱,目光是那么的温柔。
第四节苦涩的青春(4)
米凯轩的生日到了,我和莫言海都去了,见到米凯轩的时候,我控制不住地抱紧了他,当他看到莫言海的时候,却轻轻地把我推开,当作什么事情也没有发生。
生日晚会的气氛很古怪,在场每个人都怪怪的,我坐在那里,看到米凯轩和那个女人坐在那里,他没有给我介绍她是谁,也没有提到我们的事情,似乎我们的过去,只是我的一个梦。
来到顶楼,看到莫言海在那里抽烟,他看到我,把烟蒂丢进垃圾桶里,走到我的身边,把我的头按到他的胸前,他说想哭就哭出来。
“为什么他到了最后,也不说他不爱我之类的话,为何他的怀抱变得如此冰冷。”
莫言海不说话,只是站在那里,静静地听着我说。
“为何你们变得那么的陌生,你以前是不会对我那么好的,你以前看到我这样你会嘲笑我的。”抬头,用泪眼看着莫言海,感觉得他的眼神中闪过一丝痛楚,我很好奇,他在想些什么。
“我从来就没有变,依然还是那个人。”莫言海这般回答着我的话。
莫言海的手机响了,是一条信息,正要打开的时候,看到我在身边,他把手机放进裤袋里,我很想知道那信息是什么,为何他不愿让我看到。
手快速地伸进他的裤袋,把手机拿出来,翻开刚才那条信息,是莫言朵发来的,她说:你的心一定很痛吧。看着莫言海,我问他会心痛什么,他却没有说话,把手机收好。
深夜,我们都留在米凯轩的家里,在我睡得正香时,一阵的的咳嗽传进我的耳朵,我听得出是由米凯轩的房里传出来的,我下了床,向他的房里走去。
走进米凯轩的房间,我看到他倒在地板上,手不断地按着胸口,眼神中充满了痛苦,我把他扶到床上,拿起柜台上的一瓶药,药瓶底下压着一张纸条,条纸上写着:切记,每次只能吃两颗。
那字迹,和那木柱上的是一样的,我问米凯轩,那字条是谁留的,他却没有回答我,只是用着羡慕的眼神看着我,他说有个人比他更爱我。
随后我看着他就要入睡了,我只好离开。
第五节苦涩的青春(5)
第二天正要回莫言海那里的时候,却没有看到米凯轩送我们,我的心里有些伤感,难道两年的感情对他来说是这般的不值一谈吗?就连最后的送别也这般牵强吗?
米凯轩可以放下,但我不能,我在那里等,直到中午,依然没有见到他下楼,我等不及了,冲到他的房里,却看到他躺在床上,一动也不动,苍白的脸色,活像一具尸体,不,他已经是一具尸体了。
米凯轩死了,在他的手里紧紧地握着一张纸条,纸条上写着:苏可歌,他爱你。
我根本就理不清是为什么,我不知道他口中的他是谁,我只知道我不想他离开,我抱着他,泪轻弹。
莫言海随后进来,看到已经死去的米凯轩,叹了口气,深深地说:“还以为他可以活过今年。”
我回过头,看着莫言海问着:“你都知道,你为什么不告诉我,为什么不告诉他会死。”
那天莫言海告诉我,米凯轩自八岁的时候成了孤儿,他的父母不是死于意外,而是自杀,因为他米凯轩的父亲有遗传性心脏病,到了晚期的时候,他母亲殉情而死,也就在那个时候,米凯轩得知自己也有心脏病。
“那么说,他不是移情别恋,他只是不想我和他的妈妈一样,选择自杀陪他下葬是吗?他是爱我的,是不是。”我大声的喊着。
莫言海把我的头压到他的胸前,不断地抚摸着我的乱发,而我却不停地哭。
“米凯轩说,有个人比他更爱我,你知道他是谁吗?”我问。
“知道,但你恨他。”
最终他并没有告诉我,那个人是谁。
米凯轩死了,我已经没有留在这里的必要了,我提出了回家。
莫言朵把我叫到了她的房间,她说:“你真的记不起来了吗?”
我疑惑地看着她,不懂她的意思,或许是不明白她为何会知道,没错,两年前,我失过忆,并不是完全的忘记,只是忘记了某些记忆罢了,可这个莫言朵是怎么知道的呢?
看着我的反应,莫言朵苦笑,她说:“如果不是因为他爱你,我真想一刀杀死你。”那表情很真,而我也看到她的眼睛露出对我的恨意。
“他是谁?”我问。
“他是谁?你恨他,可你知道吗,最可恨的人是你。”
不管我怎么问,她始终没有告诉我那个人是谁,我唯一知道的是那个人比米凯轩更爱我,而我却恨他。
在我陷入沉默的时候,莫言朵告诉我,我怀过孕,我再一次愣然,是的,妈妈说我在两年前怀过孕,后来不知道什么原因,孩子没了,那年我18岁。
“孩子是莫言海的。”这是我听到最不敢相信的话。
第六节记忆有点伤(1)
离开之前,我去了一趟精品店,我问老板,那水晶球是不是还在,老板说刚才被取走了,我奇怪的问他,这不是米凯轩订的吗,可米凯轩已经死了,又怎么会来拿呢?老板告诉我不是米凯轩订的,当他看到我的手链时,他说是订这条手链的人订的。
可我明明记得这手链是米凯轩送我的。
离开那天,是莫言海送我去车站,那天我很想问他,是不是曾经我怀过他的孩子,可最终我没有说过口,提着小小的行李箱,手里握着莫言海写给我的信,走上了大巴。
大巴开走的那一刻,我看向窗外,竟然看到莫言海的眼睛闪烁的泪光,而他的手里却捧着一个水晶球。
我拆开他给我的信,内容不多,只要几个字:记得要快乐。只是那字迹让我发抖,因为和木柱刻的一模一样。
我突然明白米凯轩口中的人是谁了,原来是莫言海。
可我依然理不清我和莫言海有什么往事,为何我曾经怀过的小孩会是他的,我与他的相识不是通过米凯轩吗?还是说我和莫言海早已认识,可为何莫言朵又说我恨莫言海呢?
大巴穿过隧道,撞上了一排护栏,顿时我陷入了黑暗之中。
我的头撕裂般疼痛,脑海里不断地闯进莫言海的身影,我看到了一个女人和我长得很像,她微隆着腹部,手里拿着一把尖长的水果刀,她一步一步地走向莫言海,再把水果刀刺进莫言海的身体。
莫言海没有痛呼,只是深深地看着她,眼里带着泪,声声地说着:“苏可歌,我爱你……”
在莫言海的晕迷的时候,她不断地向自己的腹部挥拳,直到小孩流产。
当我再次醒来的时候,我终于知道梦中那个和我长得很像的女人不是别人,而是我自己,原来我曾经想过我杀死莫言海。
在我的记忆中沉睡了两年的记忆,我终于知道了答案。
第七节记忆有点伤(2)
两年前
我和好友陈非非到城里买书,在书店里我认识了莫言海,他手里拿着一本我找了很久的书,我问过店长,这里只剩下一本了,而我知道来城里的机会不多。
我小心地拉拉莫言海的衣袖,问他能否把那书给我,他上下打量我一番,然后拿着书到柜台结账走人了。
“这什么人啊。”我指着他,真想臭骂。
“算了吧,城里的人都比较骄傲,下次出来再买吧。”陈非非了拉我。
没办法,人都走了,我气也没用,只有随手挑了几本书便到柜台结账。
出了书店,我与陈非非两人想要去找一家店面吃点东西,这时却发现莫言海靠在石柱上,正有一瞬没一瞬地看着我。
“原来这书是言情的啊,看来我是用不上场了,反正你喜欢,那我送你吧。”说完后,他把书给放到我的手上,随后离开。
在我翻开书的时候,我看到书上留下了一个名字,和一个电话号码。
就是这样,我认识了他,一个和我完全不同世界的男人。
更让人意料不到的是,我们居然相恋起来了,并很快地,我发现我怀孕了。
自我和莫言海相恋以后,陈非非变了,她对我不再像以前那么好,每次见到就像见到敌人一样,也说不上为什么,自那以后,她做什么事情都特别的针对我。
一日,我妈妈来看我,面对妈妈的到来,我很好奇,也很害怕,因为我怕她知道我怀孕的事情,可我没有想到的是她正是为了这事而来的。
“你这个不要脸的,居然做出这样的事情?”妈妈一见到我便大喊着。
“妈,我做错什么了。”我在掩饰着。
“这么小就怀孕了,这就对了吗?”妈妈骂着,一个耳光落到我的脸上。
妈妈是怎么知道我怀孕的?我没有告诉她啊,而且这事除了莫言海和陈非非之外,没有任何人知道的,妈妈是怎么知道的呢?
看着我那微微隆起的腹部,妈妈气极败坏地回家了。
第八节记忆有点伤(3)
有一个晚上,很冷,陈非非来敲我的房门,我看到她衣服凌乱,吓个半死,连忙把她带进房间,不断地问着她发生了什么事情,而她却只是哭。
我天生不会安慰人,看到陈非非哭了,我只能静静地坐在那里,等她哭完,她告诉我:“莫言海他不是人。”
她说莫言海不想我怀他的孩子,把消息告诉我妈妈,让我妈妈逼我打胎,可他没有想到我妈妈却没有这么做,然后他便威胁陈非非,叫她陪他睡觉,便让我生下这个小孩。
听了陈非非的话,我整个人不受控制的站了起来,拿着水果刀,奔向莫言海的家里。
我怎么也没有想到莫言海会这么对待我们的感情,既然做了就要认,为何还在如此的伤我?还要把我的朋友拖下水。
那时我脑子一片空白,只想到要替陈非非讨回一个公道,更要替我的感情申冤。
看到我的出现,莫言海有点惊讶,却还算热情,看到我那微微隆起的腹部,他脸上露出了欢喜,可当时我根本就没有注意到这点。
“你爱我吗?”轻轻地我问了一句。
那时我没有等莫言海回答,便用刀捅进他的身边,他没有痛呼,只是深深地看着我,重复着一句话:“苏可歌,我爱你……”
等我再次醒来的时候,我已经没有小孩了,而那段记忆也没有了,唯一有的是那张火车票,我不知道在我的身上为何会有那张火车票,似乎为了找回些什么,我一个人再次来到城里,也就是这时我遇到了米凯轩。
第九节原来这叫爱情(1)
我终于知道我为何会怀上莫言海的孩子了,而我也终于明白他为何会说我恨他了,原来我真的很恨他,可为什么别人都说他爱我呢?
伤得不重,我申请了出院,等我走到车站的时候,我却买了返城的车票,或许我该去问个明白。
来到莫言海的家,感觉到他家的气氛不太好,他的眼眶红红的,而莫言朵旁边的垃圾桶里却装满了擦过眼泪的纸巾,看到我的出现,两人错愣地站起来。
我走到莫言海的身边,我问:“我是不是怀过你的孩子?”
“是。”莫言海虽然疑惑我的问题,却老实的回答。
“那我问你,我怀了你的孩子是不是让你很生气?”
“不。”
我看着莫言海,把陈非非的话重复地告诉了他。
“陈非非,就是那个不要脸的女人,哼,那天我刚回到家,我看到她脱光衣服求莫言海要她,现在倒好,居然说莫言海威胁她。”莫言朵冷笑着。
我看着莫言朵,再看看莫言海,他的眼中只有真情。
我终于明白了一串的事情,原来一切都是陈非非步的局,而我却走了进去。
笑了笑,我转身,想要离去,我知道这坐城市不再属于我了,曾经这里有一个深爱着我的男人,而我却往他的胸口桶上了一刀。
我知道,我已无颜面对莫言海,我无法想象,这两年来,我当着他的面与米凯轩亲热时,他会怎么想,我不知道当我带着他托米凯轩转送的礼物向他炫耀那是米凯轩送我的礼物时,他的心会不会痛。
我明白他们所说的幸福是什么含意了。
米凯轩说我幸福是因为了他爱我,在他死后却有一个比他更爱我的人继续着爱我。
精品店老板说我幸福是因为有两个男孩在他的店里给同一个女孩买礼物。
那天和米凯轩在一起的女人说我幸福是因为了她知道米凯轩为了不让我为他的病而难过,找她演了一出戏。
……
“这么晚了,你要去哪里?”见我要走,莫言海拉住了我。
我回过头,看着他,眼泪夺眶而出,原来想要挣脱的,而我却冲进了他的怀抱。
第十节原来这叫爱情(2)
原来这叫爱情,有点刺痛,有点伤感,却依然幸福着。
春天来了,城市里显得非常的热闹,莫言海拉着我手,漫步在广场上,他说,晚上会有烟花,我说我喜欢看,然后他便坐在冰冷的石板上,再让我坐在他的腿上。
春暖会花开,只是今年的春天格外热闹,因为我成为了莫言海的新娘。
我想起了陈非非,打了个电话向朋友打探,朋友说陈非非坐牢了,是因为她看上了她的老板,她老板早已有妻在身,感情也不错,为了拆散他们,陈非非在老板娘的茶里下了药,随后老板娘和她家司机发生了关系。
医院检查出老板娘是受了药物的控制,才会情迷意乱,最后警方在陈非非的包里查到了剩余的药。
在莫言海的陪同下,我们到了当地的派出所,看到我和莫言海一同出现,我看到陈非非的眼里带着恨。
“朋友不是用来伤害的,如果朋友是建立在利用的立场上,我想我们已经不再是朋友了。”轻轻地,我对陈非非说。
“你们为什么还在一起,为什么你们都可以得到幸福,而我却不能。”陈非非就像发了狂一样。
“幸福是建立在感情上面的,你对待爱情,只付出心机,却不曾付出感情,又怎么会得到幸福呢?顺便再送你一句话吧,我和苏可歌已经结婚了。”
陈非非还要对我说什么,莫言海却在丢下话后,拉着我离去了。
爱是神圣的,不是真心的人是永远也不能走在一起的。
H. 有没有超级恐怖的鬼故事短篇小说,要吓的你不敢上厕所、不敢自己回家、不敢走夜路的、睡不着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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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短篇小说|我把你弄丢了
我只是个普通人,大概是因为做对了一件事,才让我这么幸运地遇见你。
我只是个普通人,却又因为做错一件事,把你彻底地 弄丢了。
【蔺盛初】
已是深夜,我走到落地窗前,点上一根香烟。许久都没再抽过烟,这尼古丁的味道倒是呛得我有些不舒服。现在零点还没到,烟花就迫不及待地在黑幕般的天空中绽放,绚丽的颜色倒映在玻璃窗上煞是好看,但也只是一瞬间罢了。
对面那栋高楼在整点的钟声响起时,突然黑了下来,不消片刻又有规律地亮起来。呵,原来是有人在求婚。
我曾遇见过这样的事情,那次也是除夕之夜,那时候阿浅也还在。我们俩站在旁边观望,不是女主角的她却激动得像个吃了糖的孩子,边摇晃我的手臂边大声喊着,将来 她也要一场这样的求婚,不,比这还要盛大的求婚。只不过,她最终都没有等到。
烟花炸裂的声音震耳欲聋,我忽然想起曾读过的一节小诗:“你撑着头看烟火笑颜动人/我侧着脸看你目光深沉/还是你眼里的烟火比较美丽。”
阿浅,你可知道,只有你的眼里才能装下我的整片星空。
【杨浅】
回到出租屋时,阿阳正趴在桌子上睡觉,旁边放着已经凉掉的饭菜。我上前想将她抱到床上,她却忽然睁开眼睛笑眯眯地看向我。我失笑,这小家伙又在假睡。我捏捏她的小鼻子,示意她先去床上睡觉,我还有工作要做。阿阳乖巧地点点头,起身走进卧室,不过临睡前又跑出来提醒我记得吃饭。
忙完手头的工作已经是凌晨两点多,我把饭菜又热了热,自己一个人窝坐在沙发上,边吃饭边看手机。这一整天忙得都没有空开手机,现在闲下来看看竟收到好几条短信,内容大多是新年快乐之类的。我都简单地回了过去,洗漱好准备睡觉时才发现邮箱里还有一封未读邮件。我点开,里面跳出来一只棕色小熊,毛茸茸又慢吞吞拜年的样子让我想起了阿阳,正巧她要起夜,我便拿这个让她看。睡眼惺忪的阿阳狐疑地瞧瞧我,又指指手机,我不解地拿回一看,里面的小熊早已不见,只剩下一句简单的话:阿浅,新年快乐。
后来,阿阳焦急地坐到我面前,双手比划着问我为什么哭,我说我也不知道。可这世上,只有他才会叫我阿浅啊。
【蔺盛初】
三年前,我还是一名医学院在读大三学生,因为平时课程相对以往少得多,而我又喜欢看书,所以不忙的时候就会去市中心的图书馆做兼职。也就是那一年,让我遇见了她。
那是秋末的一个下午,我正整理书籍的时候,离我不远处传来嘈杂的议论声。我寻声走过去,却看到一个三四岁左右的小女孩倒在地上,脸色发白,嘴唇发紫,但是周围的人除了围观什么都没做。虽说我不喜欢我现在的专业,但这样明显的病症我还是可以看出来,于是我立马将小女孩扶正,开始做心脏复苏。当她的脸色稍稍恢复时,我松一口气,拿出手机拨通120。
在等待的过程中我一直左顾右盼,却不见小女孩的家人过来,我忍不住各种猜测。可是当我把小女孩放到担架上时,一个和我年龄相仿的女孩匆匆忙忙跑过来,扑到担架旁一把握住那个小女孩的手。她两只眼睛红红的,嘴里不停地叫着阿阳。
这就是我们第一次见面,只不过那时我对她的印象停留在不负责任上,毕竟她差点把一个小孩子弄丢,还害得那个小女孩出了意外。
【杨浅】
虽然正值年关公休期,但我还是接下好几份兼职来做。阿阳已经八岁了,我必须挣到足够的钱,让她能到一所好的学校里去学习。
这才过完春节没几天,天气就有了稍微的暖意。我把整理好的资料放进背包,拿出手机看到阿阳发来的短信,只有“地瓜”两个字。我停下脚步四处张望,终于看到一个卖烤地瓜的摊位。
阿阳尽管没有上学,但我教过她简单的字词,这样我就可以知道她想要什么,不过她最爱的还是这冬天的烤地瓜。我把热腾腾的地瓜包好放进上衣的口袋里,然后加快回家的速度。可是当我开门之后却看到阿阳倒在地上,我连忙冲过去把放在抽屉里的药拿出来喂她吃下。好在她过一小会儿就醒了过来,有些苍白的脸上露出一个抱歉的笑容。我摇摇头,将她抱到床上盖好被子。她在我的手背上轻轻拍了拍,示意我不要担心,我没有说话,拿上杯子走到外面。
给她买的地瓜还是热的,在口袋里放着,我掏出来剥好,又倒上一杯白开水。湿润的白色蒸汽从杯口向上飘散,朦胧了我的眼睛,我还是 忍不住掉下眼泪。
她已经很久很久没有这样的状况了,我真的很害怕哪一天就会看不到她。四年前有蔺盛初救阿阳,可是今后 我又如何会遇见第二个蔺盛初。
【蔺盛初】
自从救了那个小女孩之后,我有段时间没去图书馆做兼职,因为老教授给我们布置了一项挺难的作业。等我终于完成任务又去时,已经是半个月以后。那里的阿姨告诉我每天都会有一个女孩来找我,可我实在想不出会是谁。
傍晚时我终于闲下来,随意地从书架上抽出一本诗集,屈腿坐在地上看着。不一会儿感觉到旁边有个人,我抬头,看到一张有几分眼熟的脸庞。
“我终于找到你了。真的很感谢你救回阿阳。”
阿阳……原来她就是上次我救的那个小女孩的家人。我没有说话,只是很官方地对她笑笑,我并不觉得她有道谢的必要,有这些时间还不如多去照顾那个叫阿阳的女孩,看得出来她身子骨比较弱。
大概是我把距离感表现得太突出,她微微红了脸,很尴尬地笑着。我不知道接下来该说些什么,她也没有再说话。就这样僵持一段时间之后,她掏出手机向我询问电话号码,我愣了一下,然后皱起眉头,思索着她的用意。她似是看穿了我的想法,开口道:“我没有别的意思,只是想请你吃顿饭,也想让阿阳见见你,。”
她见我还是犹豫不决有些着急,我看着她欲言又止的模样倒是挺可爱,不自觉地笑了笑。其实除去我对她的第一印象,她应该是个很不错的人。
【杨浅】
还记得第一次请盛初吃饭是为了感谢他救回阿阳。虽说我早已跟他说过这件事,但阿阳的病恢复得不太理想,所以这顿饭也是一拖再拖。等到真正约他出来时,已经是来年初春。
那天,他穿着浅蓝色的毛衫外套,手里还抱着两本书,我猜想大概是刚上完课,还好我选的这家餐厅离他学校比较近。阿阳一直笑着看我们聊天,偶尔也会用手语插上一两句,看样子她也很喜欢盛初。吃饭的时候他向我问起阿阳的事情,我告诉他,阿阳其实是个早产儿,身体本来就比别人弱好多,又加上母亲生产时缺了氧,才导致她从一出生开始就不会说话,心脏也不是很好。
说到这里时,盛初的眼睛里流露出几分同情,我停下笑笑,所有知道这件事的人都会有这样的表情,除了这些似乎就不该有别的。正在夹菜的阿阳抬头看看我们俩,把筷子放下后,轻轻拍了拍盛初的手背,他不明所以地望向我,我说她的意思是你不用担心。这一次他的眼睛里又有了不一样的情绪,不过我还未来得及看清,他就垂下眼眸给阿阳夹上她喜欢吃的菜。
临分别时,他把围巾给阿阳围上,说:“她身体不好,还是该小心些。我认识一位医学教授,可能会对阿阳的情况有帮助,改天我带你去拜访。”
“谢谢。”我只是把这当做客套话,没有放在心上,谁会在意一个只见过两次面的小孩子呢?
【蔺盛初】
转眼间,我的大学生活就只剩下一年,课程基本已经学完,我思前想后,还是决定进到一家杂志社做实习记者。我挺喜欢这份工作的,可以到各个地方采集新闻,又可以发挥我的写作专长。
每天忙碌之余还会和阿浅聊聊天。是的,我叫她阿浅,第一次这么叫她的时候她调笑我说别人都叫她浅浅,只有我是个例外。我也记不太清楚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和她关系这样好了,只是会觉得她这样的女孩子,每次相见都会让人产生一种惊艳的情绪,不是惊艳于外貌,而是那种来自内心深处的与众不同。
初见时觉得她是个不负责任的人,不过那也只是偏见,是一种不明白前因后果就下结论的武断。后来的时间里,她的坚强、温暖、自立以及对阿阳无微不至的关怀,都让我渐渐被吸引过去。
在我第一个实习月结算薪水后,我偷偷带阿阳去找了那个老教授。之所以偷偷的,是因为如果阿浅知道我要带阿阳去治病的话,肯定会拒绝,她宁愿自己受苦受累也不会欠任何人的人情。只可惜那次我还未到达目的地,就被阿浅发现,协调无果之后我答应把阿阳送回去,但前提要让我给她买好药。其实这几年为了阿阳的病已经花光了本就为数不多的积蓄,可她还是硬撑着不愿找别人帮忙,宁愿自己早早辍学,做好几份工。有时候,我真的很心疼她。
【杨浅】
家里至今都养着一盆绿萝,那是盛初送给阿阳的第一份礼物。那时候,阿阳再次犯病住进医院,治疗的过程中她开始排斥药物,整日整日地看着窗外。我知道,对于一个五岁的小女孩来说,她失去的太多太多。我每天都会给她讲各种各样有趣的事情,给她做她最喜欢吃的饭菜,盛初也隔三差五的跑来逗她开心,甚至大街小巷的跑去给她买烤地瓜,可是阿阳依旧排斥着治疗。
直到有一天,盛初带了一个小花盆来看阿阳。他告诉阿阳,小花盆里住着一个绿色精灵,只要她每天都乖乖地接受治疗,也细心照顾这盆小花,它就会变成小精灵来陪她玩。阿阳到底是个孩子,从那天开始她不再把时间用在发呆上,而是很努力地照顾着自己,也照顾着那盆花。当她出院时,那个小花盆里长出了一对小嫩芽,鲜绿鲜绿的,这让阿阳高兴了好久,恨不能晚上睡觉都抱着它。
那年除夕夜,我们三个一起熬夜看电视,等到零点钟声响起的时候,他们俩却睡着了。我不由得扶额叹息,若是往年,我绝不会熬夜做这些无聊的事情。我拿来一床毯子给他俩盖上,不知是我动作幅度太大还是怎样,盛初忽然醒了过来。在这样近距离地对视下,气氛变得有些奇怪。我讪笑着问他怎么醒了,他却没头没脑的说:“阿浅,我多希望你的眼里只容得下我一个人。”
事实上除去阿阳,我的眼里只剩他一人。
【蔺盛初】
我知道阿浅很爱她的妹妹阿阳,但我始终没有想到她愿意为阿阳放弃一切。
大四毕业之后没多久,我就被杂志社调往北京总部工作。我很开心,因为在那里我可以拿到更可观的薪水,也能给阿阳和阿浅更好的环境去学习和工作。
我只顾着想把这个好消息告诉阿浅,却忘了考虑她内心会有的想法。当她知道这件事之后,我没有在她的眼睛里看到我所预料的惊喜,反而是一种难以捉摸的迟疑。阿阳在一旁不明所以地看着我们,我忽然觉得不该把这件事这么早地告诉她。
阿浅说她不想去,她现在还没有足够的钱去维持阿阳更高的医药费,况且现在的病情已经稳定了,只要照顾得好就没什么大问题。我说医药费的事我会帮忙,等以后安定下来就可以有一个完整的家。
我记不清那天和阿浅谈了多久,只记得最终不欢而散。她脾气太执拗,自尊心又太强,根本不愿意接受任何人的帮助,哪怕那个人是我。很多时候我都不明白她到底在坚持些什么。
过后的几天我赌气地没有联系她,径自办理着调职所需要的东西。当我终于沉不住气打电话给她时,却发现我找不到她了,她好像忽然从这座城市消失了一样。
那阵子我到处找她,连她平时工作的地方都去过好几次,但他们都说阿浅辞职很多天了。短信、电话、邮件,所有可能联系到的通讯方式我都用了一遍,结果都杳无音信,我头一次觉得我要失去她了。
【杨浅】
盛初不止一次的说过我是个坚强到倔强的女孩,我承认,所以我们两个的分开也算是个意外的意料之中。
他是个很好的人,对于我来说能遇上他是幸运到极点的事情。我早已过惯了和阿阳相依为命的生活,或许家里不富裕,不能拥有很多女孩该拥有的东西,但这就足够,阿阳还在,我也有了盛初的陪伴,一切似乎渐渐向好处发展。可也正因为他太好,我才不得不放弃,和他在一块儿我只会拖累他。
我知道他很生气,也明白他对我的好,可不是同一个世界里的人在一起只会成为折磨。他一个人可以去更好的城市里发展,如果带着我和阿阳,他需要付出成倍的努力,我不想成为累赘,也不希望他太累。
我带着阿阳回到乡下老家,关掉手机在那里待了三个月。等我重新回去时,盛初已经离开这座城市,出租屋里有一份他的留言:
“阿浅,我很后悔那天没能跟你好好谈下去,也很后悔任性地没去联系你,这一次是我把你弄丢了。阿浅,我想给你一份幸福的感情,如果你愿意,等我回来,我会给你你想要的一切。”
【后记】
冬夜,狭小的出租屋里,一大一小两个女孩相互依偎。年龄小的女孩早已安静睡去,另一个却摩挲着一张泛黄的信纸,上面的笔迹已经有些模糊,但是看样子似乎对她很重要。良久的思索之后,女孩拿起手机神色郑重的发了一封邮件,随即便把那张纸条丢进垃圾桶。
窗外还闪着烟花绽放的彩光,不经意地映在女孩脸上时,被包裹进从眼角溢出的泪里,这个样子就像是她把眼睛里的星空哭了出来。
北京城的除夕之夜一如既往地热闹,即便整点的钟声早已过去。
一家知名杂志社里灯火通明,所有人都热热闹闹地围坐在桌前吃着饭,而旁边一间装修考究的办公室里,身穿西装的男子站在巨大的落地窗前发呆。
忽的房间里响起了提示音,那名男子快步走至电脑前,点开一封新邮件:
“过去终究不会变成未来,盛初,新年快乐。”
合上电脑,他似是掩面而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