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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篇小说爱情1500字

发布时间: 2022-09-14 23:31:49

㈠ 短篇伤感爱情故事

爱情是人类情感生活的永恒主题,也是文学创作的重要选材。不少 爱情 故事 都是源自生活,那些伤感的爱情故事你看过吗?下面就是我给大家整理的短篇伤感爱情故事,希望大家喜欢。

短篇伤感爱情故事篇1:他们曾相互守望
三十年前,我住在松江老街——谭东街。街尾住着一个捡破烂的老头,他身上的衣服补丁摞补丁,但还算干净。每天,他总背着破旧的大布袋,拿着铁钩子,巡回在垃圾箱之间。我是在公用给水站认识他的,常见他用一只小铝锅淘点米,洗把青菜什么的。一次,他匆匆走时忘了小铝锅,我就拿起铝锅给他送去。在他的小棚屋里,我看见堆着整齐的破书,铁丝上挂满洗净的破布片。他钻出破烂堆看到我,眼神里交织着惊讶和欣喜。从此,在老街我成了惟一和他有来往的人。

我喜欢读书,但那时除了政治书籍,没有其他的书可读,可我在老头那里找到了一个“图书馆”。他帮我整理出被撕裂的《青年近卫军》、《茶花女》等“禁书”。给我看那一本本用糨糊粘贴起来的书,老头是要冒风险的,可他极其信任我。

在小棚屋我多次看到,他把卖破烂得来的零碎分币,换成一张张一毛钱的角票,用盛满沸水的破搪瓷杯子一点点烫平。他此时脸上的喜色让我疑惑,我对他的身世充满了好奇。

虽然我对老头有着种种猜测,可我们之间却很默契。他捡他的破烂,我看我的破书,有时帮他跑跑腿,时间就像流水一样慢慢淌过去。

直到有一天,我又去拿书时,老头忽然一脸郑重地要我帮个忙。他拿出一只粗糙的木盒,给了我一个秘密的嘱托。

过了一个星期,他永远地走了,估计是严重营养不良导致器官衰竭而逝的。

因他所托,我打开了木盒。上层是一张给我的字条,言语之间的信任和感谢使我热泪盈眶。和着泪花我看到好几叠烫得平整的一毛钱角票,最下面是一封厚厚的信。

晚上,我瞒着家人怀揣着木盒,走到老街口的大树对面,敲开了一扇门。一位白发苍苍的老太太用警惕的目光审视着我,我顾不得说什么,把木盒交给了她。片刻,老太太那瘦削的肩和纤细的手便剧烈地抖动起来,伴随着的是极度压抑的抽泣声。

这天晚上我才知道,老头和老太太是一对恩爱夫妻。他们原在东北一所中学教书,老头是校长,老太太是教师。老头不肯“划清政治界线”与她离婚,终被开除公职。老头追随着老太太的足迹,来到她的身边。可老太太恨自己连累了他,害了他的事业,毁了他的前程,不肯原谅自己,更怕世事难料,今后还会祸及他,便硬着心肠拒绝了他——这无可奈何,违心的回绝,多么令老太肝肠寸断啊!

他尊重了她的意愿,但又不忍离开她,于是,就在老街尾搭了个小棚屋栖身,开始以捡破烂谋生。

一条老街,妻住老街口,夫住老街尾,日日相见不相认,叫妻心碎,却令夫欣慰。

老头日复一日地守望着妻子屋里的灯光,年复一年地烫平着每一毛钱,积累着小小的财富——能让妻子改善一下生活成了他惟一快乐的源泉。

老太太拿出他们的合影,丈夫的气宇轩昂,妻子的端庄美丽,往事与现实之间的反差,带给我的是从未有过的震惊!老太太又捧出一沓长短不齐,颜色材质不一的纸片,上面是清一色的英文字母。我那时的英语知识有限,难以辨认出是什么。只有一行“I Love you”是我从所学的英语“我热爱毛主席”的 句子 里懂得其含义的。老太太告诉我,这一封封信是她每天在灯下蘸着深情,裹着爱,和着血泪写就的!经过这一晚,我忽然懂得了——人间最珍贵美好的感情,是在患难之中产生的。

大约过了一年,老太太与老头这对有情人终于相聚,我相信从此他们再不会分离。实际上,这对夫妻年龄并不大,离开这个世界之时,顶多五十出头。相思之苦催得人容颜老,可“I love you”却使他们在黑暗的境遇中那样浪漫和年轻。

现在,我们的社会早已回归公正和理性,但请让我们记住他们——记住这曾经的故事,记住这美丽、高贵的人性。
短篇伤感爱情故事篇2:注定我们要错过一场春雨
曹萱萱正坐在电脑前聊天,突然手机响了,拿起来一看是林枫发来的一条短信。“咦?不是应该找我姐吗?”打开一看,是林枫要请她吃饭,有点事要找她帮忙,约她下午4点在东大街过桥米线店见。

“好的。”她也没问什么事就立刻给回了过去。

林枫喜欢曹萱萱的姐姐曹婷,可曹婷对林枫似乎没什么感觉。他们高三时在一个班,虽然不怎么讲话,可是,他还是被她吸引了。他在聊天的时候也向她表露过心迹,可都被她拒绝了。但他还是不死心。

毕业 后他便约她出去玩,她把她妹妹也叫上了。曹萱萱可不像她姐姐,她特开朗活泼,特能说。

第一次约会他穿了一件白色的T恤,一条浅蓝色的牛仔裤,一双蓝色的运动鞋,白净的脸,乌黑的头发,干干净净,清清爽爽。第一次见面,曹萱萱就当着他的面对她姐说:“挺不错的嘛!”他笑一笑,手往后脑勺不自觉地摸了一下。

自始至终都是曹萱萱一个人在那儿自顾自地说个不停,她好像特兴奋似的。林枫想找机会和曹婷 说说 话,可曹萱萱的话跟断了线的珠子似的一句接一句。

以后他们每次出去玩,曹婷都要叫上曹萱萱,曹萱萱倒也很乐意。可曹婷始终都没对林枫表示过好感,倒是曹萱萱每次都欢欢喜喜的。

还没到3点半曹萱萱就打着她的遮阳伞出发了,到了指定地点她正在收伞,林枫就紧跟着进来了。

“林枫哥。”她张口就叫道。她姐姐还没同意呢,她倒是先叫上哥了。

“嗯……”林枫对她这突如其来的一声喊也是猝不及防。

“你找我什么事啊?”她一边吃着米线一边问道。

林枫从拎着的袋子里拿出了一只毛茸茸的小猴子和一个包装好了的礼物,递给她。“这个小猴子是给你的,这个你帮我转送给你姐姐。我给的话,怕她不要。”

“还有我一份啊!”曹萱萱乐呵呵地接受了。

“哎!也不知我姐喜欢什么样的,这么好的一个大活人就摆在面前却不知道珍惜!”

林枫没说话。

“哎!林枫哥,你说你追我姐都快半年了吧,何必呢?‘天涯何处无芳草’啊!”林枫更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她了。

“哎!也不知道你们都是怎么想的。”吃完了,她又补充了一句。

回去的时候,他们顺路。曹萱萱打着她的遮阳伞和林枫一起走着,走得很慢,连平时的速度也没有。她这会儿不知怎的安静下来了,不时瞟林枫一眼。林枫也不说话。就这样彼此沉默着,安静地走着,各自怀着心事。

走了一会儿,曹萱萱看到林枫白净的额头上有几颗汗珠,就像清晨草叶上的露珠一般。

“你很热啊?”曹萱萱问道。

林枫点了点头。

“那你也到伞下面来吧。”

“不用不用。”林枫急忙拒绝了。

“没关系,就当我谢你送我礼物了。”说着就把伞举到了林枫的头顶。

林枫立刻不好意思起来,脸也红了,也不知道说什么好了。由于林枫比她高,所以她要把伞举得老高才行。林枫要举,她就是不同意。

“你说我们俩像不像情侣啊?”曹萱萱说完飞快地瞟了瞟林枫又飞快地把眼神收了回来。林枫支吾了半天,话没挤出来,额头上的汗珠倒又多了几颗。

“嘿嘿,说着玩呢,你看你紧张的。”

“我,我没紧张,我紧张什么啊?有什么好紧张的?”

曹萱萱看到他这副样子,想笑又没笑出来,之后又是沉默。

回到家后,她把礼物丢给她姐姐,也不管里面装的是什么,抱着小猴子就回自己的房间了。她坐在电脑前发了一会儿呆,忽然想起了什么似的,拿起手机,又愣了好半天才发了一条短信。

林枫的手机响了,他拿起来看,愣了一愣,是曹萱萱发来的,但没有内容。他也没再回过去。

暑假很快就结束了,林枫和曹婷要去外地读书了,但不是一个地方。曹萱萱也升入高三了。他们三个人经常发短信,问问近况。只不过是林枫给曹婷发,曹婷给曹萱萱发,曹萱萱给林枫发。

青涩的日子一天天地减少,短信也不知从什么时候起越发越少了。

就像去年春天梅子青时的那场春雨一样,没人记得清是什么时候结束的,也没人记得起是什么时候开始的,不了了之了,正如我们的青春。

注定我们要错过一场春雨,错过一个你。
短篇伤感爱情故事篇3:她的城
干洗店

那一年,王小慧36岁,日子过得波澜不惊。和刘杰的爱情,是典型的传统爱情,相亲,谈话,直奔主题——婚姻。没有谈情说爱你侬我侬,都是为了给父母一个放心,在感觉彼此有一些担当的时候,结婚,生子,挣钱,养家,如此而已。虽不再谈爱情,但王小慧依然相信爱情,相信爱情的怦然心动。

没事的时候,王小慧最爱去的地方,是好友紫玫的干洗店。小店干净且煞有情调,前厅有一个小小的吧台,紫色的藤花铺着,柔和的音乐环绕着。来店的顾客,品一壶茶,自是喜上眉梢,如沐春风。时间久了,有的人来,不为洗衣,反倒只是为了坐坐。王小慧便是其中一个。

“紫玫老板啊,我的衣服洗好没有?”一个很好听的男声。王小慧忍不住回头看,雪白的运动上衣,漆黑的运动裤子,高高大大的身材,一脸亲切的笑容,是玉树临风,又是邻家哥哥的样子。只瞥了一眼,王小慧的心,扑通通地跳起来。

他看到了王小慧,礼貌地冲她点了点头。

王小慧的脸腾的红了,说:“您坐,您坐,我是来玩的……”

王小慧搞不清,自己怎么一下子乱了方寸,平时,她是多矜持的人呀!

王小慧扭头看他拿了衣服出门,上车,仿佛是前世的影子,怎么那么熟悉呢?

“嗨,干吗呢?”紫玫叫她一声,她才发现自己的失态,低头笑了。

“他是我这里的老顾客,在北京做销售,很有能力的一个家伙,也很有味道的一个家伙……”

王小慧听不清紫玫说了些什么,只是应着。她想,他到底是谁呢?

报喜鸟

王小慧觉得自己像一朵要灿然开放的花,她有了一种欲望,一种每天都想要看到一个人的欲望。

王小慧喜欢逛街了。她买了好看的高跟鞋,风情的裙子,甚至是,有一点性感的小吊带,配上她那呆板的小西装。偶尔,她还会化一个淡妆。她用心的装点,好像一朵朵花,在身体里,妖妖娆娆地开着。

刘杰从来没有注意到王小慧的变化,即便那天,从不喜欢显摆的她换上新买的裙子,问他,怎么样啊?他也只是抬头看一眼,说喜欢就好。当时,王小慧就一阵沮丧。

但内心的那种期待,到底还是让她的沮丧烟消云散了。

王小慧刚进店门,紫玫就被她惊住了:“呵,几天不见,漂亮了!”王小慧笑笑,自顾自沏了茶坐下,似乎在等待着什么。

几次三番之后,紫玫问:“咋啦?动真的了?别犯傻啊,人家可是有家有业有妻有儿的呀……”王小慧白她一眼,并不说什么。

“紫玫老板……”未见其人,只闻其声。王小慧的心狂跳起来,是他!

他说,过会儿要去参加一个签订仪式,麻烦紫玫快一点把他的衣服熨整一下。

紫玫应着,给他端了茶,顺便意味深长地看了一眼王小慧。

王小慧没想到,他竟这样善谈,每句话,都是不经意,却又是她多年渴望,多年期待的。她想,她遇对人了。

王小慧兴奋着,又忐忑着。自己一直是个正经的女人,怎么会突然有了这样的想法呢?她不由自主地低下头。

“你低头的样子真好看。”他说。王小慧的心,哗一下子打开了,盛大而灿烂,她仿佛看到了内心那个忧郁深邃而细腻的自己。

两个人都不说话了,静静的。

“金哥,衣服好了!”紫玫出来的时候,故意放慢了脚步,她察觉到了那一丝的说不出的紧张,还有一点点的暧昧。

那是一套报喜鸟的西装,笔挺,好看。

王小慧想象不到,他穿上,会是什么样子?但她的心里,却有一只报喜鸟,扑啦啦飞了起来。

马尾绣

再见金哥的时候,是在公司门口,一身灰色的西装合体挺拔,多了几分倜傥。

“哦,金哥……”

“叫我玉舟吧。”王小慧笑笑,心里波涛汹涌。

“有空的话,一起吃个饭吧?”

王小慧沉默了一下,说:“我先回家一下。”

王小慧并没有回家,她只是回到办公室,给公婆打了电话,说加班。她按住怦怦乱跳的心,感觉自己脸上泛起了红晕,心底一股说不出的情愫,蔓延开来。她觉得自己这个一直规规矩矩长大的女人,怎么会突然这样转了性情呢?

手机短信:他乡遇故人。等你呢。玉舟。

这次,王小慧的心狂跳了起来。看来,玉舟对她也是有心的,也许,他是知道自己遇到了喜欢的人。想到这,王小慧的心反倒渐渐安静了下来。好像,所有的事情并不是因为她的存在而发生,只是水到渠成而已。

晚餐很开心,彼此相聊甚欢,但偶尔的沉默,是王小慧想看也不敢看的缠绵的眼神。

“喏,这是我出差带回来的,你看,喜欢吗?”玉舟把一个香包轻轻放到了王小慧的面前。

王小慧认识,那是马尾绣香包,是 刺绣 中的活化石,据说,制作这样一个香包,大概得50多道工序,耗时一个多月,价格当然也不菲了。

王小慧一阵语塞,推脱着。

“怎么?不喜欢?”玉舟的眼神让王小慧无处可逃。

“不,不是的……”王小慧实在是不知道该说什么,其实,她是真的说不出话了。

接过漂亮的马尾绣香包,她说:“我得回家了,宝宝要睡觉了……”

车里,除了舒缓的音乐和彼此的呼吸,一切都似乎静止了。

王小慧脑子里一片空白,眼睛不知该往哪里看,手里不停地摩挲着那个香包。

玉舟双手放在方向盘上,直视前方,似乎在很认真地开车。王小慧觉得,他像极了那个一直在心底涌动,却从未出现的忧伤而深邃的少年。她觉得,她是真的,那么那么喜欢他。

塞车。等待。

她看一眼玉舟,刹那山崩海啸。在彼此深深的亲吻里,王小慧感觉,有咸咸的泪,在唇间淌过。

十字绣

两个月后,一个暴雨倾盆的雨天,王小慧来到紫玫的店里。

“这些日子跑到哪里去了,连个人影也不见?这样的天咋跑来了?”

王小慧并不理会紫玫连串的问题,从包里拿出一幅十字绣,问她:“好看吗?”

紫玫看看,说:“不错,平安是福,蛮有禅意的嘛,还有漂亮的莲花……”

王小慧转身走进熨衣间,开始替紫玫整理衣服。一边干着活,一边反复唱:“可惜不是你,陪我到最后,曾一起走却走失那路口,感谢那是你,曾牵过我的手,还能感受那温柔……”

紫玫站在她身后,不说话,只感到心疼。

她唱累了,回过头,轻轻抱住紫玫,哇的一声,大哭起来。是那种撕心裂肺的哭,直到,站也站不住。

许久,王小慧稍稍平静。说,天气预报说,暴雨持续到明天就没有了。北京的雨,也该停了吧。

“替我把那十字绣转交给金哥吧,谢谢他,自此,我们互不相欠,各自天涯,从此陌路。”

紫玫明白了,这两个月里,她在日夜兼程地绣啊,绣出自己的情思,绣出自己的尘埃落定,绣出自己的现世安稳。

紫玫看看她,眼睛发潮。也许,每一个奋力追求所谓浪漫爱情的女人,在经历所谓刻骨铭心之后,都会有这样深刻的领悟吧:爱情不过是座城,无论生活在城里还是城外,她喜爱,不过是颜色不一样的烟火而已,冷艳而短暂,而拥有最平常的柴米油盐,才踏实,才长久。

㈡ 爱情—莫泊桑—短篇小说

爱情

猎人笔记三页

最近,我从报纸的社会新闻栏中,看到一个爱情悲剧的报道。有一个男子将自己的女人杀死,然后自杀,可见,这个男子一直是爱着这个女人的。在我看来,这个男子与这个女人何许人也,并无关紧要,我所看重的只是他们的爱情。这爱情之所以使我大感兴趣,不是因为它引起了我的怜悯,不是因为它使我深感惊奇,使我颇为感动,使我思索不已,而是因为它唤起了我青年时期的一段回忆,一段狩猎的回忆,在那次猎事活动中,爱情向我显示出它的真谛,就像十字架在天空中第一次向基督徒显灵一样。

我生来就具有原始人所有那些本能的感官,不过被文明社会的理性与情感磨去了棱棱角角。我酷爱打猎;一看见动物身上鲜血淋淋,羽毛上染满了血,我自己手上也沾上了血,我的心就兴奋得无法控制。

那一年,时届深秋,天气骤冷,我被表兄卡尔·德·罗维尔叫去,在黎明时跟他一道到沼泽地去打猎。

我的这位表兄,是一个四十岁的壮汉,满头红棕色的头发,体格硕健,胡须浓密,既是个乡绅,又是半个未开化的野人,生性乐观,平日嘻嘻哈哈,天生有高卢人的机智幽默,其平庸凡俗的人品才得以显得有趣可爱。他的住宅是一座半农庄半城堡式的建筑,坐落在一条宽阔的山谷里,谷里有一条河穿流而过,其左右两岸的山丘上遍布着密密的树林,树林自古以来都归封建领主所有,其中还留存着好些参天壮丽的大树,那上面常栖有法国这一地区最为罕见的飞禽。人们常到这里来猎射老鹰;而那些从来不去人口稠密地区的候鸟,几乎毫不例外都来这些百年老树上栖歇,似乎它们认得并熟悉这古老森林里某个小小的角落,知道那是它们夜间短暂歇息的庇护所。

山谷里有一些大牧场,均能得到沟渠灌溉之利,被树篱隔成了一片又一片;较远处,河流与渠道疏通,铺陈为水网密布的广阔地带。这个地带是我所见过的最为理想的狩猎区,我的表兄倾心经营,将它保养得像一个公园。大片大片的芦苇覆盖在水网地带,飒飒作响,充满生气。如海浪一般起伏翻腾,人们在芦苇之中,辟出一条条狭窄的水道,平底船靠着篙撑,在静止不动的水面上行进,悄无声息,不时掠过芦苇的茎秆,惊走了那些在水草中游动的鱼儿,使得野水鸡黑黑尖尖的脑袋潜入水中,消失不见。

我爱水爱得不亦乐乎。我爱海水,尽管它过于浩瀚,过于激荡,难以调控;我爱河水,它如此美妙,虽然它奔腾、逃遁、一泻而逝;我尤其爱沼泽之水,那里面搏动着水生动物神秘莫测的生命。沼泽地,是地球上一个完整的特定世界,一个与众不同的世界,它有自己的生活,它有自己的常住居民,有自己的临时过客,它有自己的言语,自己的动静,特别是有自己的奥秘。没有什么地方比沼泽地带更叫人心神不定,更令人不安,更使人惊恐的了。为什么在这覆盖着水泊的低洼之地的上空,笼盖着恐怖?是大片芦苇的沙沙声造成的?还是星星点点、怪异闪烁的磷火?是被死寂夜幕包裹得严严实实的万籁无声?还是像尸衣般拖曳在芦苇丛上的神秘雾霭?要不然就是那难以察觉的汩汩声,它低微而轻柔,有时却又比人间的炮火或天上的雷鸣更令人恐慌,它使得沼泽地像梦幻之境,像令人畏惧的地方,深藏着不可知的危险的地方。

不,从沼泽地带之中还产生另一种东西,在它浓浓的雾霭里,还飘忽着另一种更深刻、更沉甸的奥秘,这也许就是大自然奥秘本身!因为生命最初的萌芽,就是滋生于停滞不动的泥浆之中,就是萌动、成长、绽放于温暖阳光的照耀下和滋润潮湿的泥土中。

傍晚时分,我来到表兄的家里。天气寒冷,石头都快冻裂了。

我们在大厅吃晚饭。大厅的餐具柜上、墙上、天花板上,都挂满了塞着稻草的飞禽标本,鹰、鹭、猫头鹰、夜鹰、猛禽、秃鹫、隼,无所不有,姿态各异,有的展开翅膀,有的栖息在固定的树枝上。表兄向我讲了讲他当天夜里的安排。他穿着一件海豹皮做的礼服,本人就像冰寒地带的一头怪兽。

我们必须在凌晨三点钟出发,这样就可以在四点半左右到达事先选好的潜伏地点。为了稍许抵挡抵挡破晓前的寒风,那里早已用冰块砌成了一个隐蔽所。凛冽的寒风呀实在可怕,吹在肌肤上,如锯子在撕裂,如毒刺在狠扎,如刀片在切割,如钳子在猛绞,如烈火在灼烧,

表兄搓着双手取暖,说:“我从没有碰见过这么冷的天气,现在是傍晚六点钟,气温已经是零下十二度了。”

晚饭后,我立刻爬上床,在壁炉熊熊大火的亮光中睡着了。

凌晨三点整,有人把我叫醒。我也披上一张绵羊皮,而表兄则裹着一张熊皮。我们每人喝了两杯滚烫的咖啡,接着又干了两杯上等白兰地,然后就带着一个跟班和两条狗出发了,一条狗名叫普隆戎,另一条叫皮埃罗。

刚一走出屋子,我便感到寒气透骨。那个夜晚,大地仿佛已经冻死。冰冷的空气变得似乎坚硬可触,令人难受,它凝固成型,岿然不动,没有任何风吹能搅动它分毫;它撕咬、刺透、吸吮、扼杀所有的树木、植物和昆虫,即使是飞鸟也在劫难逃,它们冷得从树枝上坠落到坚硬的地上,在严寒之中,冻得像土地一样硬邦邦。

一弯下旋月挂在天边,苍白黯淡,在太空中显得疲软无力,再也难以移动,它悬在空中,也受到高处严寒的侵袭而冻僵了。它向人间洒下一片干涩而悲凉的光,每个月它行将消隐之前,总要将这种微弱苍白、奄奄一息的光,洒向人间。

卡尔与我,肩并肩、弯着腰向前走去,两手插在口袋里,猎枪夹在胳膊下。我们的皮靴外面裹着羊毛,为了在冰冻的水面上行走不打滑,并且踩地无声,不惊动猎物。跟随着我们的两条狗,气喘吁吁,不断呼出白色的雾气。

我们很快就来到了沼泽地带的边缘,走进一条干枯芦苇所形成的小道,这小道穿过一大片低矮的芦苇丛,向前伸展。

我们的手肘轻轻擦过一条条像饰带般的长芦苇叶子,在我们身后留下一阵轻微的飒飒声。沼泽地在我心里所引起的那种强烈的奇特的感情,一下就完全控制了我,这是我过去从未有过的。这一片沼泽已经死了,被冻死了,即使我们穿过密密的干枯芦苇丛,走在它上面仍安然无恙。

突然,在小道的转弯处,我瞧见了那个事先砌好给我们当隐蔽所的冰屋。我走进去,因为那些居无定处的鸟儿要一个钟头以后才会醒来,我便钻进被子试图取暖。

我仰面躺着,开始观察那变了形的月亮,透过这间屋子略略透明的冰墙看去,我觉得它似乎有四只脚。

但是,沼泽地带的严寒、冰屋四壁的寒气、从天而降的冷气,很快就渗透进我的体内,我开始咳嗽了。

表兄卡尔开始惴惴不安,他说:“如果今天打不到什么,那就算我们倒霉,我可不想让你得感冒,我们这就生火吧。”说完,他就吩咐跟班去割干枯的芦苇。

我们在冰屋中央放了一堆芦苇,冰屋的顶盖捅了个窟窿,以便冒烟。当红色的火焰沿着水晶般明亮的四壁上窜时,冰墙开始静静地逐渐融化,就像是冰块在出汗。卡尔待在冰屋外,他朝我喊:“你快来看吧!”我走了出去,一下就惊呆了。我们那圆锥形的冰屋,就像一颗中心燃着火光的巨大钻石,突然被置于沼泽地冰冻的水面上。而在钻石之中,则可以看到两个奇特的形象,那是我们带来的两条狗正在火旁取暖。

但这时,我们头上掠过一阵叫声,怪里怪气、嘈杂零乱而又飘忽不定的叫声,原来是冰屋里的火光把那些野鸟惊得乱飞乱叫。

这是有生之物在黎明发出的第一声聒噪,没有什么比这更使我心潮起伏了,这叫声你看不清发自何物,但它于冬日第一道曙光初现以前,在黑漆漆的天空里,迅速地向远方传播。我觉得,当此寒冽的拂晓时分,这乘着鸟儿的翅膀飞逝而去的叫声,仿佛是世界生灵的第一声叹息。

卡尔说了一声:“把火灭掉,天亮了。”

天空的确开始泛白,成群的野鸭在天际飞远,像是一长串黑点,瞬息即逝。

夜色之中闪出一束亮光,卡尔刚刚放了一枪,两条狗向前扑去。

于是,每当芦苇上空出现飞行群体的阴影时,我们便赶紧瞄准射击,有时是他开枪,有时是我。皮埃罗与普隆戎便兴高采烈、气喘吁吁地跑去。把鲜血淋淋的飞禽衔回来,有时,垂死猎物的眼睛还瞧着我们。

天光大亮,这是一个晴朗的日子,天空一片蔚蓝,太阳从谷底冉冉升起,我们正要继续前进,有两只飞鸟颈脖直伸,双翅展开,从我们头上掠过。我开枪射击。其中一支几乎就坠落在我脚旁,那是一只腹部呈银灰色的野鸭。这时,在我头顶的上空,另一只还在叫唤,那是一种急促、反复而令人心碎的哀鸣。它幸免于难,却并未飞遁而去,而开始在我们头上那一片蔚蓝色天空中盘旋,同时盯着我提在手里的它那死去的伴侣。

卡尔跪着,枪扛在肩上,目光炯炯,直盯着剩下的那一只,等着它飞得靠近些。

“你打下的那只是雌的,”他说,“雄的那只不会飞走了。”

的确,它没有飞走,它一直在我们上空盘旋,围着我们不断哀号。这只可怜的生灵,在空中茫然若失,不断地发出凄厉的呼唤、悲痛的谴责,我从来没有听到过任何痛苦的呻吟比这更叫我心碎。

有时,在枪口瞄准的威胁之下,它也飞遁而逃,似乎准备独自向天空飞去,继续自己的行程。然而,它终究下不了决心,立刻又飞回来找失去的伴侣。

“你把打死的那一只放在地上,”卡尔对我说,“剩下的那一只马上就会靠近。”

果然,那一只全然不顾危险,飞了过来,由于对被猎杀的伴侣的怜爱而癫狂了。

卡尔开枪一射;似乎悬挂着那只鸟儿的绳索猛然被切断了,黑糊糊的它应声落地,我听见芦苇丛里那落地的响声。皮埃罗急忙窜出,将鸟儿衔了回来。

我把这两只已经冰凉的鸟儿,塞进一只小猎物袋里……就在那一天,我动身回到巴黎。

㈢ 爱情故事短篇小说精选

因为年少幼稚无理取闹,我们可能错过了今生最爱的那个人。直到自己爱到不能忘却不能自拔,才意识到这段感情有多么耐人寻味。精选的一些短篇爱情故事你看过没?下面由我给大家带来的爱情故事短篇小说精选,希望各位客官喜欢!

爱情故事短篇小说精选篇一

二十天了,女孩还是一直没有理男孩,男孩也联系不上女孩,也不知道女孩现在是什么样的情况。

前天,女孩的一个朋友明确的告诉男孩:你和女孩肯定没希望了。男孩听后似乎明白了什么,男孩最担心的事还是发生了,因为男孩在几天前发现女孩的对象曾登过女孩的QQ,男孩回到家,心里有一股莫名的冲动,拳头冲着墙壁就是一通猛打,直到双手鲜血琳琳而且有几处粉碎性骨折才倒在地下,男孩一晚无眠,就那样盯着天花板,流泪。第二天男孩辞去了刚找到的工作,男孩想不开,对这个世界已失去了信心,男孩想离开这个让人心碎的世界,想去天国,但被男孩的朋友们知道了,男孩的朋友们坚决反对,为了一个女人,值么?没女人了,你还有那么多兄弟陪着你。由于朋友们的极力劝阻与全天二十四小时的守候,男孩才没有做出什么傻事,但男孩已经深度绝望,紧接着男孩得到了女孩与其对象准备结婚的消息,男孩沉默了,再三权衡,男孩决定放手,成人之美。

不知怎么的当我听到你和她将要结婚的消息的时候,心里是另一种感觉,不是悲伤,不是愤怒,虽然有一点点的难过,也许,那就是对你的爱的真正的体现吧,喜欢一个人是想把她占有,而爱一个人则是希望她幸福。对不起,我没有坚守我的承诺,我决定放手了,虽然还有点不甘心。但是为了你的幸福,我也只有这么做了,我相信你,我相信你的选择,相信你的眼光。

现在静下心来仔细想想,其实我们之间什么也没有发生过,不是么?我没牵过你的手,甚至连碰都没碰过你,我们也没有在一起过我们之间什么也没有,只是当时都对对方许下了承诺,只是当时我付出了我所有的情感,只是当时你让我等,结果等到的是你将要和他结婚的消息,只是当时为了你,我愿意改变一切,只希望你可以留下,但现在你还是义无反顾的离开了,连只言片语也没有留下,不对,留下了,你给我留下了幸福而又忧伤的回忆。

虽然一直都不愿意承认你在我生命中是一个过客角色,但故事的最后,你还是和他在一起了,在你身边的不是我。缘来缘尽,也许我们的缘分当真是尽了,我也只有无奈的接受,也只能对你说再见了,我有什么理由紧握着那卑微的爱不放手呢?你选择转身不爱,我无论有多么的不舍,你不幸福,我也只能放手了。你呢,那时是否会有一丝的快乐,感觉我终于放手了?

我想问问你:在你的生命中我重要吗?

不晓得,是何时的一次擦肩,我便甘愿此生为你守候,只为等待你的一个回眸;

不晓得,是何时的一次转身,我便甘愿此生为你堕落,只为等待你的一句问候;

不晓得,是何时的一句承诺,我便甘愿此生为你奋斗,只为等待你的一生相伴;

我不想告诉你,我现在落泪了

爱上你,我从未后悔过,从没想过,那样爱你到底对不对。我为你,写了那么多的文字,动了那么多的情,伤了那么多次。悲伤永远都是自找的,也许,多情的自己,遇上绝情的你,一开始就注定是悲伤的结局。

你会在偶尔的不经意间想起我吗?今天过后,还是把我忘了吧,我怕你在偶尔想起我的时候会有一点点的心痛。

一些原本不愿意这么快说出来的话,被我一倾而注,怕是收不回来了,也无意收回了,关于我们的故事,就到此为止吧,就让我们的故事都留在曾经吧。

我没有后悔当初的选择,也不会后悔今日的决定。

我也要学着忘记你,也许,日子久了,突然就把你忘了。

㈣ 关于爱情故事短篇小说

每个人都有一颗守护的星,传说那是颗爱人的心。亲爱的你,我已在星星上刻了你的名字,那是我为你守候为你爱着的星。关于那些短篇爱情故事小说你读过吗?下面是我为大家准备的关于爱情故事短篇小说,希望大家喜欢!

关于爱情故事短篇小说篇一

我真的是一个平凡的不能再平凡的小姑娘,我也跟每个人一样有很远大的抱负,我飘忽不定也不曾想过安定,直到遇见了他,称他为A吧。

我们的相遇要感谢很多人,很多事,并且也真的要庆幸。

我们跟平常的情侣是一样的,我们都是经过一段时间的相处之后互相有好感之后在一起的,没有什么特别大的起伏。真要说当时那个时候有什么事情发生,我也想起了一件事。当时我们在一起是不被任何人看好的,每个人都在打赌断定我们会不到一个月就分手,也有很多人劝我不要和他在一起,因为他花心他在外头的名声不好,每个人口中的他都是不好的。我固执的认为他会因为我而改变,我就跟每个情窦初开的小女孩一样固执的认为他是没有遇到对的那个人,我们就这样在一起了,瞒着我的父母却昭告于天下。

走走停停我们之间的感情也发生很多的变化,从最初的新鲜感到后来的腻再到后来的习惯,可能这就是亲情吧。我们在一起了两年多,然后他走了。

想想我们之间经历的事情也其实很多,一起做过的事情也很多。我们一起去海边写了傻话,一起放烟花,一起在各自的家门口等流星,一起骑单车去很远的地方,一起商讨以后家里养什么宠物,宠物叫什么名字,一起去钓鱼,一起看日出,一起看日落....这些事看起来很平常,在我心里却是特别珍贵的东西。

我真的没有什么可说的,感觉真的很可笑。

他消失在一个晴朗明媚的下午,看着街上车来车往却没有一个人停下来为他做点什么。

在十月份的某一日的某个时辰正式宣布逝世。我一直以为这么狗血的事情不会发生在我的身上,得知这个消息的时候我赶到医院,我握着他的手不言不语,确实,有什么可以说的呢?他走的很匆忙,连一句话都没有留下,站在他的病床旁边我一直回想着他当时嘴里两颗虎牙露在外面一脸幸福的告诉我将来我们生活在一起的时光。

当晚他就下葬了,我几次哭晕在家里。我不觉得我很爱他,但失去他的时候心都一瞬间停了跳动,当时整个病房里面二十多个人,都是他赶来的朋友,我是最后一个到的。看到苍白脸上的他,我毫无准备的湿了整个脸庞

后来,我慢慢忘了。听到他的名字心还会加速,看到像他的人会下意识止住脚步,说的哪句话像他的时候会失了神,看着他的相片我会整晚失眠。

你走的很匆忙爱人你忘记跟我打个招呼。

关于爱情故事短篇小说篇二

“救命啊!救命啊!有没有人呢?”

梁晓青拼命地挣扎着,一群黑黝黝,尾巴处亮着一圈圈黄灿灿光泽的马蜂,密密麻麻地围了过来,它们急促的翅膀嗡嗡声,吓得梁晓青张皇失措,赶忙摘下竹子编织的斗笠驱散马蜂,但马蜂的数量实在太多了,加起来足足有五六百只左右,不一会一只马蜂就突破了梁晓青的防御,直奔梁晓青的脖子就是一针,锥心般的疼痛,使梁晓青更加慌乱地奔跑起来。

前方是一片茂密的玉米地,玉米已有成年男子般高,硕大的玉米已经抽穗,一丝丝微卷的玉米须,活像山羊凌乱的胡子,梁晓青仓皇地往玉米地跑,没留意脚下的路况,一下子被一块凸起的小石块绊倒在地,霎时间,一窝马蜂拼了命地对梁晓青裸露的头部、颈部、手部,进行疯狂地进攻,一阵阵锥心般的疼痛,像雨点般落在梁晓青的皮肤上,蜂蜇处立刻开始发痒,渐渐开始红肿,一颗颗拇指般大小的红色凸起,如雨后春笋般冒出,梁晓青心想:这下完蛋了,非得被这些毒蜂活活蜇死不可。

梁晓青感到万般绝望,心如死灰,恐惧像潮涌般袭上心头,突然,一件从天而降的藏青色外衣,盖住了梁晓青裸露的头部,接着一双强有力的大手,一下子把梁晓青从灰土土的地面抱起,扛上肩头,然后疯了似的拼命往前跑,梁晓青一只手牢牢拽住裹住头部的衣服,另一只手紧紧抱住陌生人的头部,随着陌生人的奔走,梁晓青也开始上下颠簸,身上被马蜂蜇过的地方奇痒难忍,击起一浪高过一浪撕心裂肺般的疼痛。

差不多跑了半个多小时,陌生人的脚步渐渐缓慢了起来,耳畔嗡嗡嗡的可怕声响,也一点点减轻,接着小贩叫卖声、自行车按铃声、牛的哞哞声、小孩子的笑声从四面八方传入梁晓青的耳朵里,接着两只大手把梁晓青从肩膀上抱下来,放在一张软绵绵的床上,接着那两只温柔的大手轻柔地拨开捂住梁晓青头部的外衣,一片明亮的光,晃着梁晓青微疼的眼,梁晓青试图睁开已经红肿的眼,却觉得力不从心,等到渐渐适应光线后,她眯缝着眼,看到了一张朴实无华的脸,他有着黝黑的皮肤,笔挺的鼻子,一双清澈的毛眼睛像两盏明亮的灯,黝黑的瞳孔,活像两粒熠熠生辉的黑珍珠,薄薄的嘴唇透着一抹朱砂红,英俊而不张扬,秀气而不柔美,梁晓青望着这张脸,心头为之一颤,竟忘记了疼痛。

不一会,一个穿着白大褂,戴着金丝眼镜的中年大夫走了过来,用戴着医用手套的手,轻轻翻了翻梁晓青的眼皮,又轻轻按了一下被马蜂蜇过的伤处,立刻叫护士拿一瓶氨水过来,护士小心翼翼地拔去留在皮肤里的毒针,接着把氨水一点一点地抹到伤口处,再拿出些小巧的火罐,一个接一个地把伤口里的毒液吸出,折腾了大半天,终于处理完毕,再抹上些特质的草药膏,就把梁晓青转移到一间敞亮的病房休息,经过医生的诊治,梁晓青觉得好多了,虽然伤口还隐隐作痛,一个个拇指大小的包还布满整个面部,但被马蜂袭击时的惊慌没有了,转而是一阵平静涌入心间。

那个呆呆的青年还在,傻愣愣地杵在梁晓青的床前,梁晓青微睁着红肿的眼,望了望害羞而腼腆的他,不时露出一抹害羞的浅笑,梁晓青清了清嗓子说道:今天谢谢你救了我,还不知道你叫什么名字呢,我叫梁晓青,是生产队的一名知青,你怎么称呼?

青年怯生生地把眼睛瞅向地板,小声地说道:我司张国军,村里人都叫噢军娃儿,你也嫩们叫嘛。梁晓青微微一笑,说道:谢谢你,军娃儿,不好意思,我学不会你们四川话,我还是叫你小军吧。张国军挠挠头说道:要得,要得!

正在他们聊得火热时,一个梳着两根麻花辫,穿着一件白衬衫和一条宽大军绿裤的女孩子跑了进来,她有着白净的面庞和一双会笑的丹凤眼,坐到梁晓青的床边,就哭了起来,抽抽搭搭地说道:晓青,你的脸咋了?干完农活后就回头去找你,死活找不到,问路边的一个村民,说你被一个青年给扛着跑去镇上了,我来到镇上一路打听,才打听到你去了医院,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呀,你可急死我啦。梁晓青拉过唐嘉柔的手说道:没事的,干农活的时候,不小心招惹到了马蜂窝,还好有这位同志帮忙,才没有被蜇成重伤。唐嘉柔回过微胖的脸,抹了抹垂下的眼泪,对着张国军说道:真谢谢你了,梁晓青是我从小玩到大的好姐妹,我可不愿意看到她受伤,谢谢你啊。唐嘉柔回过头,望着梁晓青满脸的红肿,不禁泪如雨下,连声诉苦道:真是没活路了,这该死的乡下,我是一天也呆不下去了,今天是马蜂,明天不知道出些什么东西,万一来个狗熊或者老虎什么的,我们不是身首异处了,我们的命咋这么苦,非得受这份罪,每天累死累活的干农活,瞧瞧我这双手,都磨出茧子了,吃得又不好,睡得又遭,我们该怎么办啊,我爸爸怎么还不想办法把我弄出去。说完这些,唐嘉柔就伏在梁晓青的肩膀上轻声抽泣,梁晓青抚摸着唐嘉柔的头发,轻轻拍着说:没事的,没事的,苦难的日子终会过去的,就像普希金的诗句“假如生活欺骗了你,不要悲伤,不要心急,忧郁的日子里须要镇静,相信吧,快乐的日子将会来临,心儿永远向往未来,现在却常是忧郁,一切都是瞬息,一切都将会过去,而那过去了的,就会成为亲切的回忆”。

伴着这首诗,梁晓青和唐嘉柔抱在一起,泣不成声,她们怀念着古朴的四合院、壮阔的天安门、两鬓斑白的双亲、酸甜的冰糖葫芦,仿佛眼泪能带她们重回故里。

梁晓青在病床上躺了一周才渐渐好转,在卧病期间,唐嘉柔忙完农活就会跑过来陪她聊天,带些从野外采来的山茶花或者几个八分熟的沙梨,张国军也时常趁着唐嘉柔农忙时,送些煮熟的玉米,热腾腾的烤地瓜,剥了壳的煮花生等等来看望梁晓青,梁晓青望着他那张因害羞而躲躲闪闪的小脸,心情顷刻间就变得十分愉悦。

梁晓青被马蜂蛰得面目全非的脸,随着时间的推移,也渐渐消肿,一张白皙而秀丽的面孔浮出水面,就像一朵经历过淤泥洗礼的睡莲,显得妩媚而不失倔强,张国军从来没见过这么美的女孩子,他被梁晓青深深地迷住了,觉得为她付出所有都值得。

出院后,梁晓青重新加入农忙的队伍里,锄地、掰玉米、刨土豆、插秧等等,一个接一个的农活等着她们去做,现在明显比原先轻松许多,因为张国军总找机会来帮梁晓青干农活,但渐渐流言蜚语不断,说梁晓青和张国军搞暧昧,不检点,这让梁晓青受尽了白眼,幸运的是梁晓青赶上了好时候,下乡后的第三年,“”就宣告结束,一大批下乡知青托关系的托关系,找人的找人,塞钱的塞钱,一个接一个地被调回了老家,当然其中也包括梁晓青和唐嘉柔,唐嘉柔得知要回北京,快乐得就像一只小鸟,叽叽喳喳、手舞足蹈地闹腾个不停,可梁晓青却一点都不想走,这三年里,她和张国军朝夕相处,已经产生了深厚的感情,她舍不得张国军。

临走那天,唐嘉柔生气地说道:梁晓青,你真是鬼迷心窍了,居然放弃回北京的机会,甘愿留在这个穷乡僻壤里,从今以后我们何时才能相见?唐嘉柔说着说着就开始哭起来:梁晓青,我走后,就剩下你一个人了,一定要好好照顾自己。唐嘉柔接着望了望前来送行的张国军,厉声说道:你这小子,不知道从哪里修来的福气,居然让我们晓青对你这般死心塌地,如果以后让我知道你欺负她,我一定不会放过你,晓青,我走了,多多保重。梁晓青说道:嘉柔,我也舍不得你,你在家多去看看我爸爸妈妈,就说我在这边一切都好,别惦记。唐嘉柔泣不成声地说道:我知道,我一定,一定。

望着远去的火车,梁晓青的内心五味杂陈,她用手整理了一下耳鬓被风吹乱的头发,两行清泪夺眶而出,这时一只温暖的大手,搂住了梁晓青单薄的身子,一股暖流瞬间窜进了梁晓青的身体,驱散了离别的寒意。

至此以后,梁晓青成了小镇里的护林员,陪着丈夫张国军在大山里一呆就是整整十八年,这十多年间,他们种下了几十万棵松树苗,现在已经亭亭如盖了,当然他们也孕育了一个属于他们的小公主,长得和梁晓青一样美丽温婉。

偶尔梁晓青巡山后,一个人静静地坐在山坡上,歇息时,总在想如果当初没有遇到那一群马蜂,是否现在自己正徜徉在北京的繁华里呢,但梁晓青转念一想,任山风吹拂着花白的头发,望着天边越过的马蜂,轻轻说了声:谢谢。

㈤ 求短篇爱情故事1000字内

beyond flower 彼岸花
当我又想起你,是一种绝望的伤心。幸福已经离我远去,说什么都来不及了。


CS比赛中场休息,我忙里偷闲用QQ聊天,这个时间没有几个人在线,我与其中一个女孩很聊得来,她告诉我她叫诺儿,我说我叫宝宝。这当然不是我的真名,只不过这样更容易哄女孩子。诺儿给我的感觉很单纯,很可爱,她总是呵呵地傻笑。
我今年22岁,他们都说我有病,放着好好的工作不干,去打什么专业CS,可我是一个自由散漫惯了的人,父母自由高额的退休金,我住着自己的公寓,人生其实就是这么回事。我热爱CS,我的理想是亚洲冠军,为了它,我可以放弃一切。
我发现诺儿上网很有规律,而我也喜欢和她胡吹乱侃,别的我不敢说,哄小女生我最在行,尤其是诺儿这种单纯的。我喜欢气她,我总说她傻,她就回给我一个气呼呼的小脸,其实我是说她傻得可爱。
他们说我是网上的害虫,因为我总是哄骗网上的小姑娘走到现实中来做我的女朋友,新鲜劲过了之后再SAY白白。我不是自夸我长得多么帅,我只是在陈述事实。
我知道时机到了,我对诺儿说:“我们见面吧!”在此之前,我已经在网上叫她一个多月的老婆了。
我坐在KFC里等她,心中暗自祈祷她不要太恐龙。9点整,一个女孩推门而进,她似乎是披着阳光进来的,好耀眼的光芒,那一刻我以为我见到了天使。
我呆呆地看着她在我对面坐下,她梳着两个小辫子,额前的碎发泛着点点的光晕,我闻得到她身上力士香皂和苹果沐浴乳的味道,她未施粉黛的脸上还带着点稚气。
“你是诺儿?”我问她。
她咬着可乐的吸管“嗯”了一声。
“你成年了吗?”我怎么觉得自己跟诱骗未成年人一样呢?诺儿听了这话,抬起头盯着我,她的眼睛很大,她特认真地说:“我下个月就过20岁生日了。”
我不知道这个世界上有没有一见钟情,但我知道我对诺儿的这种感觉是从未有过的,很强烈,也很独特。我不知道这个比喻是否恰当,但我就是觉得她像个粉嫩嫩的草莓蛋糕,可爱到让人想咬却又舍不得。我就像被施了魔法一般,话都有些说不连贯,恍惚之中,看到她朝我微笑,阳光溢出来,溅落,星星点点。
我用尽了一切我所能想得出的方法才算把她“骗”到手,在我牵起她的手的那一刻,我告诉自己,她是我的女人,一个我要保护的女人。
我照例天天打CS,但没忘了上QQ和她聊天,偶尔再泡几个MM,我几乎天天都能收到她的留言:“宝宝你要乖,不要泡MM,天冷要加衣服。”
我们战队顺利地进入了前八强,今天是总决赛,午休,我看着干巴巴的饭盒,没有丝毫食欲。走出赛区,看见大门口蹲坐着一个熟悉的身影,走过去看是诺儿。我拍拍她,她显然吓了一跳,见是我,舒了一口气,把一个保温饭煲递到我手里。我接过后,她慌忙把手藏到身后,可我还是看见了她手上被烫的水泡。
盒里的饭有点凉了,我问她:“等很久了吗?”
“对啊,你手机关掉了。”她嘟着嘴。
“不是告诉你不要来嘛。来,让老公抱抱,累了吧?”我有点心疼。
“我不来你又饿肚子,你一点都不乖,还挑食。”
我吃着盒里的饭,诺儿坐在我身边,紧张地问:“好吃吗?好吃吗?”我大口大口的扒着饭,说实话,挺难吃的,可是我能想象得出这个连袜子都不会洗的女孩是怎样笨手笨脚地为我做第一顿饭。心中是久违了的感动。我笑着说:“老婆的爱心午餐当然好吃了,你看我不是全部吃光了吗?”
诺儿听了一脸满足地笑着,站起来就走。
“宝贝你去哪儿啊?”我问她。
“回家呗。”
“别急,我带你去个地方。”我把他领进赛区,我从没有领女孩儿见过朋友,更别说是赛区,队友们见到诺儿好奇极了,“小嫂子、小嫂子”的叫着,弄得她脸蛋通红,队友们跑来跟我打趣,我心里明白,我真的爱上他了。


一天QQ上,我问她,“诺儿,你嫁给我好吗?”
她还是呵呵地傻笑,“好啊。以前别人说什么要娶我,我觉得特恐怖,但是我现在突然想嫁人了。”
“嗯,诺儿,相信我,等我攒够钱让你做最风光的新娘,我们就结婚。”
虽然我们队没有拿到第一,但对于我们这支刚组成不久的队伍来说,全省第二的成绩已经是非常好的了,所以我决定继续努力,非打到第一不可。
CS的比赛越来越多,我也越来越忙了,我忘了多久没想过诺儿了,我总是比赛到很晚,偶尔在QQ上看到她,她也总是很沉默,我不知道她怎么了。现在想起来,才知道是自己不对,因为我从来没有关心过她是不是开心,过的好不好。
一天,她说:“你能陪我说会儿话吗?”
我说:“不行啊,我现在在联系比赛,正在等电话。而且马上要开赛了。”
“就一会儿也不行吗?”
“诺儿乖。”
“CS对你来说真的很重要吗?”
“是。”
“那我呢?难道我就一点不重要吗?”
“也重要”
“那我和CS哪个更重要呢?”
“CS。”我没有骗她。
很久,她的QQ头像都没再晃动。
几天后,我看到她给我的留言:“我不知道能不能等到自己比CS更重要的那一天了,以后你要照顾好自己……”我觉得她像是在说傻话,没看完就关了QQ。


几个月后,打完CS回到家已经是精疲力竭了,倒在床上一动不想动。这时手机响起来,我不想接,可它却响个没完没了。我一看是诺儿的号,就没好气地接起来说:“不是叫你这几天别打电话给我吗?你不知道我有多累……”
电话那端传来一阵怒吼:“……你他妈的还算不算是个男人啊?”
不是诺儿,我一愣,“你谁呀你?”
“你甭管我是谁,明天诺儿出殡,你要也算个人,就来看她最后一眼。”
诺儿?出殡?什么跟什么呀?我还想再问下,电话嘎然挂断。
突然一个恐怖感占据了我,我拼命的回拨,很久才有人接起来,是个很苍老的声音,“你找……”
“诺儿呢?”
“她……不在了……”声音里明显带着哭腔。
我的脑袋轰的一下,难道,诺儿她真的出事了?
那天,我看见诺儿被他们抬了出来,她脸上还带着微笑,可天使般的微笑再也泛不出光晕了,诺儿的朋友看我的眼神分明是仇视的,恨不得吃了我。诺儿的妈妈告诉我,诺儿有血小板减少症,家里人什么都不让她做,生怕她不小心弄破了手指或是什么地方,血流不止。原以为治好了,可后来不知怎的,血小板又突然下降,心脏功能也开始衰竭。前几天她突然精神很好,我们都明白那意味着什么,她说想听听你的声音,打电话给你,可是关机,她说你一定在比赛呢。有人说去找你,可诺儿不让,她说比赛对你很重要,她怕你生气,说着说着自己就哭了,我们也都跟着哭,她说肯定有一天你会明白,她比CS重要,可它等不到了……诺儿妈妈又抹起眼泪来。
我靠在医院太平间的墙上,想哭 没泪


我好几天没打CS了,呆呆地看着诺儿的QQ形象,自从诺儿走了以后,我整个人好像被抽走了力量。身和心都特别疲惫。
我打开诺儿的QQ才知道,里面只有我一个人的号。
我注意到她的资料里有一个网址,打开是个心情驿站,有各种各样的故事,其中有篇文章的署名是诺儿。
“不敢想象,我就这么无可救药的爱上了他。我喜欢他的温柔,也喜欢他假装凶巴巴的样子,我想如果有一天他向我求婚,我一定会嫁给他。
我最近很不开心,我喜欢听他说话,可他却连话都不愿意和我说了,因为他很忙,他要打CS。他再也不叫我小傻瓜了,他从没说过爱我,也没送过花给我,可我还是喜欢他。
有一天我告诉他江边涨水了,他说以后陪我看,我很高兴。有一天,我看见一只很可爱的小狗,他答应我,我们以后也会有一只,也叫诺儿,我很高兴。他说过几天陪我去看电影,放风筝,我特别开心,虽然这些都还没有实现,我相信总有一天会的。但我恐怕等不了那么久了。
他说CS比我重要,我没生气,因为这是实话,可是我很伤心,所以我偷偷地哭了。我想我还不够坚强,我做得还不够好,医生说我过不到下一个生日了,也就是4月4日,他还不知道我的生日呢!不过这也没关系。
我又虚弱了,刚打了几个字就很累,真得很没用。
我知道他有很多女朋友,这样也好,我走了,他不会伤心,虽然我是那样想嫁给他,我一直盼他送我玫瑰,哪怕只一支,以前有很多人送我,可我没收,因为那代表爱情,我想我可能等不到他送我的那一天了,所以我偷偷买了一朵送给自己,我想我写什么他永远都看不见了,所以我可以随心所欲的敲打文字,我刚才打电话给他,但他关机。那个讨厌的声音一直重复‘对不起,您拨打的电话已关机’。我好想,真的好想再和他说说话,哪怕就一分钟,听听他的声音也好,我们好久都没见面了,我每天都好想他。真没出息,又哭了,唉,其实我真的好放心不下他,他玩游戏时间长了眼睛会疼,我买了眼药水却没法给他,还有,他挑食……”
文章没有写完,想是她累了,结尾有一个Flash,我点击Play,优雅的声音在空空的房间里回荡。
“静静地陪你走了好远好远/连眼睛红了都没有发现/听着你说你现在的改变/看着我依然最爱你的笑脸/这条旧路依然没有改变/以往的每次路过都是晴天/想起我们有过的从前/泪水就一点一点开始蔓延……每当我闭眼/我总是看见/你的诺言全部都会实现/我亲过你的脸/你已经不在我身边/我还是祝福你过的好一点/断开的情线/我不要做断点/只想在睡前听见你的蜜语甜言……”
Flash制作的有点粗糙,可我那憋了很久的眼泪还是滴了下来,画面的结局还有一行行的小字。
“想听你说爱我,一声也好;
想接受你送的玫瑰,一朵也好;
想再多点时间爱你,哪怕只一天;
可是现在,我的手都已经颤抖,好想再见你一面。”
我一个人坐在漆黑的房间里,终于大哭起来,我就那样错过了你,我最爱的女人,还来不及宠你,还来不及实现诺言,还来不及让你做我最美丽的新娘。
该死的CS,我连你最后一面都没有见上,我真该死。
是的,我终于明白了你是最重要的,可惜 你不能在等我了


今年清明没下雨,我放弃了CS,做了白领,我一定会要你做我最风光的新娘。
“生日快乐,小傻瓜。”
每个礼拜我都会来这里,我只想和你说说话,纯白的墓碑宛如你的纯洁。微风像你的发丝轻拂过我的脸,想念我那依然最爱的你的笑脸。
朋友、家人都惊讶于我的改变,我不抽烟了,不打CS了,不上网了,养了一只和你一样可爱的小狗,像当初我们说好的那样,叫它诺儿,我只想再和你说说话,再送你最爱的玫瑰。

宝贝 我爱你

㈥ 青春爱情励志的短篇小说

爱情是很美好的事情,但是不是所有的爱情到最后,都能够有一个完美的结局,有些是伤感的,当拥有的时候,要懂得珍惜。下面是我给大家整理的青春爱情励志的短篇小说,供大家参阅!

青春爱情励志的短篇小说:遇见他,即为此生最美

是谁说最美即是人间四月天? 诗曾云人间四月芳菲尽,山寺桃花始盛开。我想,最美的是在桃之夭夭的季节里你遇见最美的他吧。 时光匆匆,流水潺潺,你美目盼兮漫步在桃林里。零露瀼瀼,见证最美的邂逅。是谁家少年郎,风度翩翩,温润如玉,从花枝重重处款款走出来,像从烟雨里走出来的一个梦。惊鸿一面,谦谦似他,不染尘世烟火,温文尔雅。

最美,不过少年郎。 漫天的桃花宛若舞女,轻盈起舞。此刻,只有你与他一见倾心。 时光如水,匆匆而去,这一刻,便是永恒。 愿为蜉蝣,倾尽一生的等待,朝生而暮尽,只愿成为他记忆里的一个瞬间,最美的瞬间。 他不紧不慢走过来拾起你乱了一地的芳心,不生尴尬,浅笑,那一刹,天地的风景都褪色,只剩下他眉眼如画。

他说,你灼灼其华更胜桃花,原谅在下一时着了迷。 你笑,不语。 他说,你笑意盈盈含苞待放,芳华如斯,原谅在下见之不忘。 你羞,低头。 他说,你清扬宛兮,原谅在下一日不见便会思之如狂。 抬头,惊愕。 四目相接,近距离的他啊美无度,如英,如玉。

他执你纤纤素手,嘴边呢喃与子偕老,知君用心如日月,足矣。 你坚定决绝细细道来,妾拟将身嫁与,一生休,纵被无情弃,不能羞! ............ 春风拂面过,绿水生涟漪,却是祝福。 俟我于著乎儿,充耳以素乎,尚之以琼华乎而。俟我于庭乎而,充耳以青乎而,尚之以琼莹乎而。俟我于堂乎而,充耳以黄乎而。 羞颜尝开,不向暗璧,唤自回。 你一身的喜庆,融了红烛,今夕何夕,万般良辰美景,亏尽今夜月圆美满。 初次遇见,即是一生。 你与他笑声朗朗,却是好景不长,边关告急,一夜长安马蹄声声狂乱。

那日,桓桓如他,温润如玉的少年郎已是铮铮铁骨保家卫国的男子汗,应诏出征,你在城墙上望见了他回眸的最后一眼,倾了你一世繁华,安抚了流年似水的殇,醉了岁月。 你笑,巧笑倩兮,倾国倾城,如是苦涩,任江山如画也不如你,却再笑不出初见时的清咧咧。

花开花谢,桃花不复,唯他,在你心中常开不败。季节更迭,断鸿声惹惆怅,折成了心上秋,桐叶飘过,砸疼你眼眸,你扶着往事慢慢往回走,透过时光捡起那年的邂逅,栏外黄花已开不出温柔,一日不见,如三月兮,漫漫相思已是青丝白发。

门外小径不知你已走了几遍,“天涯海角会有时,只有相思无尽时”不知你又念了几遍,你用岁月望穿了春秋,泪眼婆娑,盼君归,青衫已湿,烛火还盛开着等待。 关外古道上他望着你的方向,几多热泪,漫天飞卷的流年被风吹皱,手中一缕青丝紧握,好似握的是你纤纤素手。东流不作西归水,落花辞条归故林,他知,他亦如落花流水,难归。 敌军来势汹汹,土地之下,埋葬着不灭的期待,白骨森森,血流成河,他浴血奋战,奈何寡不敌众,他缓缓倒在刀光剑影中,望着远方,再看一眼,已是诀别,手紧紧握着。他笑,笑得凄美,“原谅与子偕老的誓言成空。”语罢,长眠于此。 于嗟阔兮,不我活兮。于嗟洵兮,不我信兮。 他是笑着去的,因他好像在大漠黄沙中看见了你翩翩倩影,似初遇见时的惊鸿仙子,踏歌而来,云雾缭绕。

后来,你听到了“殁”一字,生生的希望就像被水浇灭的火,一点一点的透心凉............ 他的遗体运回,你看见了一片凝血故人衣,手不肯松开,你看见的是一缕青丝。你忆,出征当日,你赠一缕头发,说君勿常挂妾,发如妾随行。

流年斑驳,依稀前世烟火,历历在目,怎么像昨天呢? 你看一眼门外的枫叶,红得刺眼,那是他的血染的,有他回归的执念,有他守望你的殷切........... 如果可能,回到初遇,彼时岁月静美,莫不安好。 你闭上眼,口中念的是:夏之日,冬之夜,百岁之后,归于其居。

我想,你一定不后悔那年的遇见,即使尘缘纷纷散,一世凋零,遇见他,即为此生最美。

青春爱情励志的短篇小说:君若不老,我心依旧

那年,梨花满地,微风清扬。

三月的京城早已是雨丝缠绵,梨花香满各地,正值梅雨季节,梨花却很早就开了。

我踏着落在青石板上的雨滴,欢快地在雨中跳舞,却不知手中的油纸伞落到了地上,也许是我母亲喜欢雨的缘故,大家从小都叫我雨儿,但我也喜欢雨,喜欢听雨,更喜欢在雨中赏落花。

“姑娘,你的伞,拿着。”一个极其温柔的少年声音。

停下舞步,微微转身,略抬脚,慢慢走上前去,才看清站在雨中的他,微微上翘的睫毛还沾着雨丝,乌黑的发丝紧贴在鬓角,他温柔的嘴角上扬,与脸部最美的弧线构成温暖而明媚的笑容,一袭白色的丝衣落地。

我正隔着雨帘看着发呆,身边的丫鬟雪儿轻轻唤我“小姐,小姐,赶紧接雨伞,我们准备回去吧。”这时站在雨中的我才缓过神来,头顶早已被我的伞遮盖,而这次撑伞的却不是我,是那个少年。

接过伞的时候,却不小心碰到他纤细的手指上些许的温暖,也许他也感觉到我手指的温度,冰凉冰凉的,他轻轻的动了一下,随机那伞滑落到我的手心里。而我的娇羞的脸庞早已布满了红云,侧身刚刚要走时,少年忽然轻声说道“姑娘,等等,我家住在城南,我是上官云风,我家后山坡上开满了梨花,若姑娘你喜欢梨花,便可来城南找我。”说完,他背影渐渐消失在雨帘中了。

我还站在原地未动,雪儿早已过来搀着叮嘱我早些回去。踏着青石,雨还继续落着,街边的市摊还在熙熙攘攘,茶楼酒肆生意正隆,转过街角,金黄的琉璃瓦被雨洗的格外干净,狮子雕像静默在朱红色的大门前,那便是我的家——北侯府。

院内,几个仆人见到我匆匆而过,生怕我好像听到什么似的。走过长廊,迈下台阶,本想去爹的书房向他请安的,可是待我走近时却隐隐约约听到娘说:“她爹啊,你看雨儿也已经不小了,该是给她介绍个婆家的时候了,你说呢?”爹站在一旁咕哝着,好像在没说什么。而当我听到这个消息,心头猛的一阵生疼,随机我就回到我的闺房了。

天色有点微暗,但还可以看的清院内的一切,我从梳妆台慢慢起身,打开窗向外望去,心里还在想娘刚刚说过的话,淅淅沥沥的雨停了,院子里的芭蕉树叶上雨滴还在隐约跳动,挂不住了便掉落到地上碎了。梨花的花瓣在晚风中打旋儿,随着地上的流水渐渐远去。正望着这美景发呆,却忽听雪儿唤我“小姐,吃晚饭的时候到了,老夫人这会儿叫你过去呢。”我关上窗户,走到门外,跟着雪儿去用晚膳了。

用晚膳的时候,我不怎么想吃,爹也许感觉到我的异样,问到:“你怎么不吃,是不是不舒服?”我说:“爹,没事,今日看雨赏落花时不小心着凉了吧,我想先回房休息。”并随口唤雪儿扶我回去,刚要起身走时,娘却把我叫住了,我只能先坐着,娘拉过我的手说:“雨儿啊,你也不小了,娘为你找了门亲事,前些天,荣员外派人来向他的儿子提亲,你看,你和他年龄相仿,生辰八字也合,我和你爹把日子都选好了,就在下个月初五,你回去好好做你的嫁衣,再别到处乱跑了。”我微微点头,我转过身回去时娘却不知我早已泪流满面。

自此,我便每日坐在窗前绣着我的嫁衣,可是我却忘不了那一张清秀的脸颊,几乎夜夜在梦中遇见他,醒来时,泪湿了枕头。

这日,我依旧独坐窗前绣着,忽听窗外一阵阵马蹄声,可仔细一听,那马蹄声似乎落到了我的窗前,很快,温婉的笛声又在窗外响起,我打开窗,探头侧望,只见是上官墨轩,他骑着马儿,在斜阳中吹着笛子,他抬头见我笛声戛然而止,我说:“等我一会儿,我这就下来。”便急忙飞奔下楼,让雪儿打开府邸的后门逃了出去。

府邸的后门离我房间并不远,很快就出去了,墨轩早已在那儿等候,他将我拉上马,而后,我的手轻轻环过他的腰,靠在他的背上,贪婪的呼吸着风中残留的属于他的味道。我们来到城南,他家的后山坡上,梨花开的正盛,满山遍野,白色的花瓣儿慢慢张开,似掉非掉,阳光很是温暖,落在梨花树梢上,悄然的透落在地上。

墨轩扶我轻轻下马,他把马儿栓在一旁,牵着我的手,温暖一笑,然后走近梨花林中央的小亭,亭子中放着一把琴,旁边桌子上放着一副茶碗,古朴典雅。我回头问墨轩:“你怎么知道我喜欢梨花,怎么知道关于我的一切呢?”墨轩走到我面前说:“梨花,我娘也喜欢,我想你也喜欢吧,至于你的一切,我是那天,无意间在街上碰到雪儿时,雪儿给我说的,我来给你弹琴,好不好。”说着,便席地而坐,修长的手指在琴上舞动,我没想到他还有这般技艺,悠扬的曲子在我耳边回荡,我轻轻舞动身姿,于是他弹琴,我跳舞,阳光温暖的泄在我们身上,把我们静静的染成橙色,时光把此刻在我脑海里定格成最唯美的回忆。

曲终,舞毕,花未央。

我微靠在他肩上,悄悄问他:“我若听从父母之命出嫁了,你是否还待我如此吗?”他转过头看了我一眼,沉默良久。

“会的,你是我这一辈子的牵绊,你若被迫无奈出嫁,我会去抢婚把你抢过来,然后一起浪迹天涯,即便今生不能与你共度,下辈子轮回时我也会在奈何桥之上等你。”他这样说着,眼里微闪着泪花儿,我抬手为他拭去眼角的泪滴。墨轩轻抓住我的手,在我毫无防备之下,他火热的唇突然贴在我冰凉的唇上,那一瞬间感觉自己云里雾里的,搞不清楚发生的什么,仿佛过了一个此生的轮回,那一吻却让我懂得地老天荒。

梦总是这样,曾经斜阳草树,如今却毫无留恋。那天在雨中的偶遇恰是造就了我一辈子最唯美的伤痕。我忘不了,我暗恋了一时,却几乎赔上我的一生。恍然若世,与君一别,却成为此生最后一别。

梨花总是这样静静的开着,落了一地,散了人心。

一个月大限将至,我仍每天做着我的嫁衣,嫁衣就差一个袖子尚未完工,那几日是我这辈子最难熬的时候,可时常能听见他的笛声,我偶尔会打开窗和他寒暄几句,他夜夜在我窗边徘徊,直到烛光微弱时他才慢慢离去。就在我与荣员外儿子成亲的前一夜,忽听墨轩的陪读离岸急匆匆来找雪儿,雪儿打开府邸的后门时,却见离岸血迹斑斑,豆大的汗珠从他额头冒出来,手里拿着用血沾染过的一封信,说是少爷临死前给小姐的,让她好好珍惜。说完离岸就闭上了眼,安静的去了另外一个地方,第二天清晨,离岸的家人不知从哪儿得到的消息说要把他儿子带回家厚葬。

外面鞭炮声响彻云霄,喇叭声,人的吵闹声混成一片,雪儿把我扶到花轿上,顺手递给我那份沾满血的信,我打开,墨轩熟悉的字体映入我的眼帘:雨儿,原谅我的不辞而别,我不想让你伤心那天在梨花林是我对你最后的留恋,雨中的偶遇,我站在桥上看见你动人的舞姿,我便知道此生你是我的牵绊,让我无法忘却。我爹是南国侯,跟你爹爹同在朝廷做事,那天,我爹被皇上召去,就在也没回来,听底下的探子说,我爹遭人陷害,那奸人在皇上面前上书说我爹有谋反之心,皇上听后龙颜大怒,便下圣旨诛灭九族,我自知难逃这一劫,连夜写信给你,所以便有了离岸给你送信的时候,至于送不送的到,我也不知道,只知当你看到这份信的时候,我已经去了另外一个世界。

你若未嫁,我来生再来娶你,即便在奈何桥之上我也会等你的,谁留恋谁一世的倾城,谁动了谁一时的温柔?那人便是我,我留恋你一世的温柔,懂你一时的倾城。请汝勿念。

泪早已湿落了信封,花轿继续前行,城南的若水还在哗哗流淌着,于是我抛下原本不属于我的爱,跑下花轿,大声在若水旁啼哭,不管旁人再怎么呼唤,而我早已跳入若水,就让若水沉淀我最大的伤悲。

墨轩,你等着,我来了,我来与你在奈何桥上相聚,一定要等我,等我来之前,你别走。

岸上的梨花依旧开的绚烂,那残阳如血的花瓣落在若水之上,吟唱着最伤的离歌,墨轩,你留恋我一世的温柔,懂我一时的倾城,我愿为你今生今世不断的轮回,只为你的那一句我等你。

君若不老,我心依旧。君若老矣,我心依旧。

度凡此念,与君共度。若有来生,与君共勉。

青春爱情励志的短篇小说:相遇就是一种缘分

北京,地铁上。

有人在一遍又一遍的唱着汪峰的《北京北京》,想起,10年自己刚到北京,每每在下班之后,一小瓶二锅头,站在天桥上,看着灯火辉煌但不属于自己的一切,打电话给傻妞说:“宝贝,我在这边过的很好,你好好上学,等你毕业了,我就接你来北京,两年时间,我就能在北京拥有属于我们自己的房子、车子……”

那时的自己是多么的自信,自信有傻妞在,没有我做不到的事情,如今,房,算有了,付出这么多年,总算在北京有自己的容身之处了,可是,她在哪呢?

旁边座位有个女孩,从我上车就一直在哭泣,可怜的孩子,对这个城市而言,又是一个可以忽略不计的悲伤心情。

默默的递给她一包纸巾,没有一句谢谢,我也不需要谢谢。

“你说,感情可靠吗?”

良久,她哭着问我。

对啊,感情,可靠吗?我也想要个结果,谁能告诉我答案?

简短的交流,知道她来自于安徽,这么多年,她在北京一家饭店上班,努力的挣钱就为了供自己的男朋友读大学。

“他说过毕业之后就和我结婚,我知道自己没有文化,我什么事情都随着他,我舍不得给自己买一件新衣服,就为了省下钱供他读书,可是,可是……”

她已泣不成声。

原来,又是一个为情所困的可怜者。

“四年了,我将所有的积蓄都给了他,可是,他毕业之后却不要我了,原来这么多年他把我辛辛苦苦赚来的钱花在了另外一个女生的身上,我还傻乎乎的等待着跟他毕业就结婚,我真傻,他为什么要这样对我?为什么啊?我那么爱他!”

爱一个人,其实并不是让他或者她也死心塌地爱你的理由,爱情的世界没有公平,更没有那么多的为什么,他就是不爱她了,就像,她不再爱我了一样,仅此。

“我找到了他们,我就想问个为什么,他嫌我让他没面子,他让我滚。”

“我回家收拾好自己的东西,我不想在北京呆了,我想回家,可我还是舍不得他,我想他只要来找我,他哪怕给我打个电话也行,我就立刻回去,我向他道歉,我不该在他同学面前跟他吵架,我让他没有面子,都是我的错,他只要找我我就立刻回去,我向他道歉,我向他们同学道歉都可以……”

她说了很多很多,而我,只纠结一件事:道歉?到底是谁对谁错?

爱情的世界,谁先认真谁就输了,看来,是句真话!

地铁到终点站。

站台,看着她哭肿的双眼,不知因何,心,疼的慌。

“回家去吧,这种男人,不值得!”

“你,你可以帮我一个忙吗?”

“说。”

“你,你可以借我一点钱吗?我的所有的卡都在他跟前,我买完火车票没有钱了,我不骗你,我不是骗子,我给你看我的身份证!我回家就还给你!”

她着急的去翻自己的背包。

“不用,我相信你,我身上也没有带多少现金,只有这些,全给你!”

我也不知道给了她多少,只是,真心的想她好,虽然,素不相识。

“谢谢你,你真是个好人,你留个电话,我回家就立刻还你!”

“不用,你不用太感谢我,这个世界上,许多事没有原因,就像我帮助你,并不能证明我就是个好人,可能,我只是这一刻算个好人而已,人,得活的有点尊严,没必要为了一份本来就不可能的爱情去低三下四,记住,你不欠任何人的!”

“恩,我听你的,谢谢你,真的谢谢你,我不找他,我就回家……”

她再次泣不成声。

“不早了,赶紧去车站吧。”

我转身走向出站口,只听见她在后面一个劲的说谢谢。

故事的过程,流水账式的被我记录在这里。

我不知道她会不会听话回家,也许,她最终选择了低声下气的去找他,也许,他给她打了个电话她就开心的回去了,有很多也许,但,跟我已经不相关了,留下的,只是因此而勾起的关于自己失败爱情的点点通,有时候想想,在自己安慰别人的时候,有那么多的道理,可为什么,我却不能让自己走出阴影?

我跟她,不知名的女孩,相遇,算不算缘分?

我跟傻妞,七年的爱情,算不算缘分?

如果都是,为何,缘分中的我们,都过的这么痛苦?

掌舵世间的缘?

分合中,难成圆!

㈦ 求一篇短篇小说,1500字左右

纯种德国黑格尔
与其做一株绿洲中的小草,不如做一棵秃丘上的橡树
——题记

有一条流浪的纯种纯种德国黑格尔,刚出生就被父母抛弃,因为纯种的德国黑格尔天生就要受到磨练。这可怜的家伙甚至不知道自己的父母是谁,他甚至认为自己是一只被父母杂种狗。他只能靠着拣别人的残羹剩饭来维持生活,尽遭别人的白眼,它痛苦极了,它受够了这样的生活,它诅咒这个世界,它感到自己是世上最不幸的狗。
直到有一天,它攒够5根骨头的学费到狗学院报名。学院的老师教它去找一个富有的人家做他们的宠物,教会它怎样讨好主人,让它无论自己是否高兴都要摇着尾巴,装出一副很高兴的样子,主人不管说什么,一定要百分百的服从……
他的夫人来到宠物店,这条流浪狗抓住了这个机会,赶忙迎上去,一个劲地摇尾巴,果然,学校里的功课起了作用,这一对夫妻看中了就这样,一年之后这条流浪狗毕业了。毕业后,学校把它送进了宠物店。宠物店里的人上上下下给他打扮了一番,给他穿了一件好看的红毛衣——尽管夏天里穿毛衣让他感到很不舒服;又给它喷上了高档香水——虽然他对这香味过敏。一周后,一位西装革履的人领着这条流狗。把钞票一放,抱着他回了家。他靠着在学校里的本事在家里站住了脚。
这个家里的主人有钱有势,他生活地十分幸福:有好吃的、有好喝的、有主人买来的宠物玩具玩……他过着梦寐以求的生活,他得到了其他狗羡慕的眼神。当然这全靠学院里的“技能”:看见主人就摇尾巴,并表现得十分高兴,无论主人叫你怎样,要百分百服从,即使那有多难或多么伤尊严。主人喜欢的人,再邪恶也要向他表示友好,主人厌恶的人,再善良也得狗眼看人低……
该有的全有了,可他总觉得少了点什么,不,是少了一些很重要的东西!他一天比一天苦恼,他觉得他生活得很窝囊,他受不了这种低三下四的生活,他受够了!好象有一种信念再呼唤他,他不能这么活下去了!他醒悟了!他终于明白他失去了尊严和自由!他再也受不了了,他头也不回地离开了那个叫做“家”的“家”,那不是他要的生活…。
后来,他选择了过无忧无虑的生活。再后来他做了一只警犬,再进行警犬训练时,训练员吃惊地告诉他,他是一只种纯种德国黑格尔!他听了不禁吃了一惊,他发誓今后再也不做那寄生在有钱人家的窝囊废!他觉得他对不起他那高贵的血统!
他当了一只警犬,虽然很艰苦,没有好吃、好喝、好玩的,没有闲适的生活。但他觉得日子过得很充实。因为他觉得这么活着有意义;这么活着是真正地“活着”,就这样在艰苦的训练下,他成为了一只优秀的警犬,多次解决大案,因表现神勇被人们尊称为“神犬”他骄傲极了,他觉得虽然失去了优越的生活条件但去得到他认为最重要的东西——尊严。
但,在一次案子中……有一次,他在追一个罪犯时,奋不顾身地跑在最前面,他勇猛地咬住罪犯的脚,罪犯吃痛,愤怒地大声叫嚷,并抽出腰边的尖刀。这时,这流浪狗,不!这只“神犬”却毫不畏惧地扑向歹徒。他想就是送了命也要尽到警犬的责任;就是送了命也要对得起“神犬”这个称号……可不容他想下去罪犯那罪恶的尖刀便插入了“神犬”的胸膛。顿时。血涌……但神犬却紧紧咬住罪犯的腿,毫不放松,丧心病狂的罪犯又向“神犬”的身体连捅了好几刀。这时,我们的英雄——“神犬”终于支持不住了,他倒下了……
临死的一瞬间,“神犬”心想:这么死,值了……

㈧ 感人的爱情短篇故事

有那么一对情侣;他们一直相处不错,女孩对男孩的感觉,淡淡的,说男孩象自己的亲人;男孩对女孩爱甚深,非常非常在乎她;所以每当吵架的时候,男孩都会说是自己不好,自己的错;即使有时候真的不怪他的时候,他也这么说;他不想让女孩生气;
就这样过了2年,男孩仍然非常爱女孩,象当初一样;有一个周末,女孩出门办事,男孩本来打算去找女孩,但是一听说她有事,就打消了这个念头;他在家里呆了一天,他没有联系女孩,他觉得女孩一直在忙,自己不好去打扰他;谁知女孩在忙的时候,还想着男孩,可是一天没有接到男孩的消息,她很生气;晚上回家后,发了条信息给男孩,话说得很重;甚至提到了分手;当时是晚上12点;男孩心急如焚,打女孩手机,连续打了3次,都给挂断了;打家里电话没人接,猜想是女孩把电话线拔了;男孩抓起衣服就出门了,他要去女孩家;当时是12点25;女孩在12点40的时候又接到了男孩的电话,从手机打来的,她又给挂断了;一夜无话;男孩没有再给女孩打电话;第2天,女孩接到男孩母亲的电话,电话那边声泪俱下;男孩昨晚出了车祸;警方说是车速过快导致刹车不急,撞到了一辆坏在半路的大货车;救护车到的时候,人已经不行了;女孩心痛到哭不出来,可是再后悔也没有用了;她只能从点滴的回忆中来怀念男孩带给她的独趾托腋;
女孩强忍悲痛来到了事故车停车场,她想看看男孩呆过的最后的地方;车已经撞得完全不成样子;方向盘上,仪表盘上,还沾有男孩的血迹;男孩的母亲把男孩当时身上的遗物给了女孩,钱包,手表,还有那部沾满了男孩鲜血的手机;女孩翻开钱包,里面有她的照片,血渍浸透了大半张;当女孩拿起男孩的手表的时候,赫然发现,手表的指针停在12点35分附近;
女孩瞬间明白了,男孩在出事后还用最后一丝力气给她打电话,而她自己却因为还在堵气没有接;男孩再也没有力气去拨第2遍电话了,他带着对女孩的无限眷恋和内疚走了;女孩永远不知道,男孩想和她说的最后一句话是什么;女孩也明白,不会再有人会比这个男孩,更爱她了

芽儿和雷打算结婚时,雷很穷.雷说,芽儿,我没钱.芽儿看了雷一眼,笑了,说没关系,我也没钱.

芽儿和雷住在一间雷的父母留的小房子里,用旧报纸糊了顶棚和墙壁,算做是他们的新房.两只皮箱放到一处,两床被子放在一张木床上,他们就算结婚了.雷拥着芽儿,看墙上报纸上的新闻和趣事.雷说,你看这里是谋杀案,这里是领导们在开会,这里是一起车祸,还有一位乐于奉献的老工人.雷还常说,芽儿,对不起,让你受苦了.

芽儿在棉纺厂里做三班倒.雷下岗了.去了街上踏三轮,所以他们的生活很清苦.芽儿夜班下班时,雷就踏着三轮去棉纺厂门口接芽儿.雷小心翼翼扶芽儿上车,再递给芽儿两个热乎乎的茶叶蛋.芽儿坐在车上,边剥茶叶蛋边看踏三轮的丈夫魁伟的背影,她的脸上就回爬满热辣辣的泪.

冬去了,春来了,春去了,夏来了,雷和芽儿重复着贫穷而又富足的日子.有一天雷郑重地对芽儿说,芽儿,我要跟人去跑生意,我要让你过好日子.芽儿眨着一双大眼睛,睫毛一闪一闪的,一闪一闪的,芽儿最后点点头.

两年后,雷成了小老板,雷和芽儿搬出来小房子,搬进了高楼.雷穿着笔挺的西装,和芽儿坐在沙发上,看窗外蓝天飞过一只鸟,只飞过一只鸟.

雷说芽儿,别上班了,咱不在乎这几个小钱.芽儿看着雷说,我还是得上班.

芽儿还是上三班倒,夜班下班她孤零零地骑着自行车时,会莫名地想起雷用三轮车接她的情景,一种滋味就涌上心头,说不出是甜还是酸.

终于有一天,芽儿接到一个长途电话,告诉芽儿雷出车祸了,在外省,和雷一起被撞死的是一位年轻的小姐.芽儿握着话筒,眼泪顷刻间布满了脸庞.

芽儿从遥远的他乡捧回雷的骨灰.芽儿捧着骨灰打开以前住过的小屋的门.屋内积满了灰尘.墙和顶棚的报纸已经发黄了.芽儿说,雷,你看这是谋杀案,这是领导在开会,这是一起车祸,还哟一位乐于奉献的老人.

芽儿还是棉纺厂里的三班倒工人,芽儿常对小姐妹们说,有许多东西,用不着可以去追求.小姐妹们听不懂,芽儿笑小说,不懂就算了.

男孩和女孩是一对男女朋友

男孩很花心

但女孩对男孩很专情

女孩很爱雨天 也喜欢淋雨

每当女孩跑出伞外淋雨时

男孩往往也想陪著她一起淋雨

但都被女孩给阻止了

男孩总问:『为什麼你不让我陪你一起淋雨呢?』

女孩回答说:『因为我怕你会生病!』

男孩也常会反问她:『如果淋雨会生病的话为什麼你还要去淋雨呢?』

但女孩总是笑而不答

最后往往都是男孩拗不过女孩而答应了她的要求

因为男孩只要看到女孩开心就很快乐

但是幸福的时光总是不长久的

男孩喜欢上另一个女生

喜欢她的程度更甚於女孩

有一天当男孩和女孩在一起吃饭时他提出了分手的要求

而女孩也默默的接受了

因为她知道男孩像风

而风是不会为任何人而停留的

那天晚上 是男孩最后一次送女孩回家

在女孩家的楼下 男孩吻了女孩最后一次

男孩说:『真的很抱歉辜负了你!但是陪你在一起淋雨的时刻是我最快乐的时光!』

女孩听完便啜泣了起来

男孩抱著她 许久之后

男孩跟女孩说:『有一个问题我想问你已经很久了!为什麼每一次你在淋雨时都不让我陪著你一起淋呢?』

许久之后女孩缓缓地说道:『因为我不想让你发现.............我在哭泣!』

那一天晚上 天空又下起了雨...

得不到,已失去(很有道理的)

从前,有一座圆音寺,每天都有许多人上香拜佛,香火很旺,在圆音寺庙前的横梁上有个蜘蛛结了张网,由于每天都受到香火和虔诚的祭拜的熏托,蛛蛛便有了佛性.经过了一千多年的修炼,蛛蛛佛性增加了不少。

忽然有一天,佛主光临了圆音寺,看见这里香火甚旺,十分高兴.离开寺庙的时候,不轻易间地抬头,看见了横梁上的蛛蛛.佛主停下来,问这只蜘蛛:"你我相见总算是有缘,我来问你个问题,看你修炼了这一千多年来,有什么真知拙见,怎么样?"蜘蛛遇见佛主很是高兴.连忙答应了。佛主问到:“世间什么才是最珍贵的?”蜘蛛想了想,回答到:“世间最珍贵的是‘得不到'和‘已失去',”佛主点了点头就离开了。

就这样又过了一千年的光景,蜘蛛依旧在圆音寺的横梁上修炼,它的佛性大增。一日,佛主又来到寺前,对蜘蛛说道:“你可还好,一千年前的那个问题,你可有什么更深的认识吗?”蜘蛛说:“我觉得世间最珍贵的是‘得不到'和‘已失去'。” 佛主说:“你再好好想想,我会再来找你的。”

又过了一千年,有一天,刮起了大风, 风将一滴甘露吹到了蜘蛛网上。 蜘蛛望着甘露,见它晶莹透亮,很漂亮,顿生喜爱之意。蜘蛛每天看着甘露很开心,它觉得这是三千年来最开心的几天。 突然, 又刮起了一阵 大风 ,将 甘露 吹走了。 蜘蛛一下子觉得失去了什么,感到很寂寞和难过。这时佛主又来了,问蜘蛛:“蜘蛛这一千年,你可好好想过这个问题:世间什么才是最珍贵的?”蜘蛛想到了甘露 ,对佛主说:“世间最珍贵的是‘得不到'和‘已失去'。”佛主说:“好,既然你有这样的认识,我让你到人间走一朝吧。”

就这样,蜘蛛投胎到了一个官宦家庭,成了一个富家小姐,父母为她取了个名字叫蛛儿。一晃,蛛儿到了十六岁了,已经成了个婀娜多姿的少女,长的十分漂亮,楚楚动人。

这一日,新科状元郎 甘鹿 中士,皇帝决定在后花园为他举行庆功宴席。来了许多妙龄少女,包括蛛儿,还有皇帝的小公主 长风 公主。状元郎在席间表演诗词歌赋,大献才艺,在场的少女无一不被他折倒。但蛛儿一点也不紧张和吃醋,因为她知道,这是佛主赐予她的姻缘。

过了些日子,说来很巧,蛛儿陪同母亲上香拜佛的时候,正好甘鹿也陪同母亲而来。上完香拜过佛,二位长者在一边说上了话。蛛儿和甘鹿便来到走廊上聊天,蛛儿很开心,终于可以和喜欢的人在一起了,但是甘鹿并没有表现出对她的喜爱。蛛儿对甘鹿说:“你难道不曾记得十六年前,圆音寺的蜘蛛网上的事情了吗?” 甘鹿 很诧异,说:“蛛儿姑娘,你漂亮,也很讨人喜欢,但你想象力未免丰富了一点吧。”说罢,和母亲离开了。

蛛儿回到家,心想,佛主既然安排了这场姻缘,为何不让他记得那件事, 甘鹿为何对我没有一点的感觉?

几天后,皇帝下召,命新科状元 甘鹿 和 长风 公主完婚;蛛儿和太子芝草完婚。这一消息对蛛儿如同晴空霹雳,她怎么也想不同,佛主竟然这样对她。几日来,她不吃不喝,穷究急思,灵魂就将出壳,生命危在旦夕。太子芝草知道了,急忙赶来,扑倒在床边,对奄奄一息的蛛儿说道:“那日,在后花园众姑娘中,我对你一见钟情,我苦求父皇,他才答应。如果你死了,那么我也就不活了。”说着就拿起了宝剑准备自刎。

就在这时,佛主来了,他对快要出壳的蛛儿灵魂说:“蜘蛛,你可曾想过, 甘露( 甘鹿 )是由谁带到你这里来的呢?是 风 ( 长风 公主)带来的,最后也是 风 将它带走的。 甘鹿 是属于 长风 公主的,他对你不过是生命中的一段插曲。 而太子芝草是当年圆音寺门前的一棵小草,他看了你三千年,爱慕了你三千年,但你却从没有低下头看过它。蜘蛛,我再来问你,世间什么才是最珍贵的?”蜘蛛听了这些真相之后,好象一下子大彻大悟了,她对佛主说: “世间最珍贵的不是‘得不到'和‘已失去',而是现在能把握的幸福。” 刚说完,佛主就离开了,蛛儿的灵魂也回位了,睁开眼睛,看到正要自刎的太子芝草,她马上打落宝剑,和太子深深的抱着……

故事结束了,你能领会蛛儿最后一刻的所说的话吗? “世间最珍贵的不是‘得不到'和‘已失去',而是现在能把握的幸福。”

㈨ 短篇悲剧爱情故事_感人的悲剧爱情短篇故事

爱情是这个世界上最复杂的东西之一,有时你会觉得它是甜的,到最后它却成了一个悲剧的结尾。 下面这些是我为大家推荐的几篇短篇悲剧 爱情 故事 。

短篇悲剧爱情故事1:恨有多深,爱就有多深

于秋云在三十岁那年才出嫁,嫁给了已是四十出头的老孙头。那时的老孙头不仅外相显老,而且还正是穷困潦倒之际,可是,于秋云还是嫁了过来。

谁都不明白秋云怎会选择嫁给老孙头,老孙头不但长相老,更何况他的前妻在两年前去世,给他留下了两个拖油瓶,他上面还有年老多病的父母,一个还没婚嫁的妹妹。谁看了这个家都说难相处,嫁过来就要伺候老的,照顾小的,还要受小姑子的气。

但不知道什么原因,秋云不管娘家人如何反对,就是一心一意要嫁给老孙头。她的这一决定连老孙头都感觉意外,难不成真是天上掉下一位天仙般的林妹妹,白捡了桃花运。

结婚的当晚,老孙头挠着头,纳闷地问秋云:“你怎么会嫁给我?”

秋云羞涩一笑:“晕,想嫁就嫁,嫁给你,需要理由吗?”

“可是你,你还这么年轻,还这么漂亮,(伤感故事 故事情 www.gushiqing.net)我看起来就像半个老头儿了,你竟然还看中我……”老孙头怔怔地看着自己的新婚妻子,念念地问道。

秋云看看老孙头,扑哧一声笑了:“你这老孙头,真是脑筋不中用了,你不记得当年扎着两根小辫子的那个小女孩,常常拉着一辆掉了链的自行车,一边走一边哭,是你每次看到了都主动下车帮我把车链子弄好的,所以我认为你一定是个善良的人,嫁给你,我不会受委屈的。”

老孙头一听,终于明白了。他嘿嘿地笑了,抱着秋云,连声说:“好,好,好!你嫁给我,我一定会好好对你,不会让你受半点委屈。”

秋云躲在老孙头的怀里,幸福而又羞涩地笑了。

天上的明月静静地将月光轻洒在大地上,有几缕淡淡的余辉穿过窗帘,将那羞红了脸的秋云衬托地更加娇媚动人。老孙头激动地亲吻着自己的新婚妻子……

二、男人有钱就变坏

于秋云一嫁进来就为这个家操劳得团团转,上要服侍老的,下要照顾小的。可是,往往吃力不讨好。她对两个孩子视如己出,可是两孩子却仇视她;她把小姑子当作亲妹妹,可是小姑子却极端地讨厌她;她孝敬两位老人,如同对待自己的父母,可是两老人就是对她横竖看她不顺眼。

于秋云人本善良,对人也是一心一意,所以无论家人对她怎样,她都没有任何抱怨。两老人整天吃饱了无所事事,就喜欢在院子里聊天,打 麻将 。小姑子每天都打扮得漂漂亮亮地出去会情郎,回到家要是看到秋云没把饭做好,就大声大嚷地责骂。两小孩更气人,从不叫过她一声“妈”。还经常故意两人一起吵架,把家里的碗摔碎,甚至将刚盛上来的饭故意倒了,说不好吃,要秋云做面条。

于秋云默默地忍受着这一切,有时邻居看不过眼,都劝她要强悍点,不要受人欺负。然而,她却说:“怎么说大家也是一家子的人,每天都是抬头见,就是低头见的,闹多别扭真不好,一家人还是和和气气的好啊!再说,谁没有个脾气呢?”

邻居们见她这么一说,都感叹着老孙家娶了一位好媳妇,这么善解人意,这么懂事得体。

于秋云也从不向老孙头哭诉过自己的委屈,最多也是偷偷地在人后抹了一下眼泪,过了还是一样带着笑颜见人。

老孙头有了秋云的帮助,少了家里的后顾之忧,全心投入到生意中去。三年后,竟然时来运转,生意红火地不得了。老孙头时不时往家里那些钱来添补家用,家里的伙食变好了,人人也穿着光鲜了。邻里邻舍的人都说,老孙头家不知道是哪辈子祖上积了德,娶了秋云这么一个有福气好媳妇,真真的给老孙头家带来了好运。秋云心里也有了欣慰,她可是真心实意地盼着这个家过得好,老孙头的生意越做越大。

可是,一有了钱,家里的每个人就开始嫌弃秋云的娘家穷,不消有这样的穷亲戚。于是,两亲家也不再串门。家里的人更是变本加厉地对她颐指气使,动辄数落。公公、婆婆还怂恿老孙头不该给她零花钱,不给她买衣服。

邻居们见了,都叹息说,唉!老孙头家真是亏了这样的好媳妇,就算是对一个保姆,也不是这种态度啊!

俗话说:“男人有钱就变坏。”这话一点也不掺假。自从老孙头有钱了,他就有了质的变化,经常和那帮猪朋狗友留恋于灯红酒绿的世界,每晚都喝得醉醺醺地回来。秋云一劝他,他就借着酒兴,将秋云打得遍体鳞伤。秋云满身心的苦楚无法向人诉说,想回去娘家一趟,可是又怕自己现在的光景让兄嫂嘲笑,父母操心。算了,还是有苦自己藏着,有泪自己咽,家丑不外扬啊。

秋云本以为自己只要用心规劝老孙头,他就会有所改变。可是,没想到有一天,老孙头竟然带回了一个年轻美貌的女人,说要和于秋云离婚,再娶这个女人。

善良的秋云一下子蒙了,自己辛辛苦苦地操劳这个家,怎换得这个下场?她闹不明白,一下子哭晕了去。而老孙头却驾着那辆宝马,拉着那个女人去游玩了,连看都不看于秋云一眼。等秋云醒来,她向全家哭诉,结果,全家没一人帮她,反而支持老孙头跟她离婚。

于秋云是彻底的绝望了,对这个家死了心。她狠下心肠,在离婚 协议书 上签了字,然后义无反顾地离开了这个家。

三、我要让你一辈子良心不安

一年后,因为涉及经济受贿问题,老孙头锒铛入狱。家产被充公后,仅剩下三万多的财产也被老孙头的新欢席卷而去。

顷刻间,这个家就有原来的天堂坠落为人间的地狱。两老人哭天喊地,小姑子一天到晚都诅咒着那害了全家的骚娘们不得好死,两小孩更是可怜,从此就像流落家头的孩子,有一餐没下顿的。邻居们见了都为秋云拍手称快,有的说:“这家人这样对待秋云,真是恶有恶报,上天有眼啊!”还有的说:“秋云要是知道这个消息,一定很开心,也算是出了一口恶气。”

可是,谁也没想到,当于秋云听到这个消息后,便急匆匆地赶回来,和往常一样,侍侯老的,照顾小的,一切都如同她还是这个家的媳妇一样,仍旧一心一意地为这个家操劳着。

望着于秋云每天忙忙碌碌的身影,邻居们既是惊讶,又是有些愤怒,这秋云,怎回事啊?是不是脑子有问题了?对这个家,她应该去恨,恨家中的每一个人,就是不落井下石也不要再回来照顾他们。这算什么啊?人们看着秋云每天忙上忙下的背影只摇头。

秋云并不在意别人的目光,只是一心一意地照顾这这一家子。她还甚至在周末的时候,领着两个孩子到监狱里探望老孙头,还递上自己亲手蒸的包子,和自己亲手缝制的衣服。老孙头每次见到于秋云都深垂着头,没敢正眼看她一眼,只会念念不停地说:“谢谢,谢谢。”

于秋云总是淡淡地对他说:“你不用谢我,我对家里的每一个人好,就是想让你良心不安,我要你永远不能解脱,因为我恨你,恨你!”老孙头每次听得泪流满面,等秋云一走,他就不由自主地把脑袋往墙上撞,恨不得一死向秋云谢罪。可是,他又想想自己走了,怎对得起家中的老父老母?怎对得起那两个没爹没娘的孩子?更对不起深明大义的秋云啊!只能活着,活着才能好好地孝敬父母,养育孩子,报答秋云。于是,他下定决心,好好改造,争取立功提前出狱。

一晃五年的时光过去了,于秋云在这个家一待就是五年。她在这五年里确实老了许多,两鬓的头发已经斑白,眼角边上已是爬满了很深的皱纹。看到这五年里秋云默默地操劳着这个家,看着秋云的容颜为了这个家急速地衰老,全家人都深深被她感动了。如今,全家人都感觉离不开秋云了。两老人逢人便夸秋云:“这个家多亏了秋云这懂事的孩子,唉!我们俩这一大把年纪了,倒还不如她懂事。”

这一年的大年三十,于秋云一大早领着两个孩子,拿着自己亲手蒸的年糕,到监狱里看望老孙头。那一天,老孙头非常高兴,告诉秋云他因为表现好,立了功,他获得了减刑,明年的十月他就可以提前出狱了。秋云听了,还是淡淡地说:“这样很好,我回去时帮你将这个消息告诉老人家吧。”老孙头一次一次地向她说:“谢谢!”于秋云冷眼看他,不再说话,拉上孩子就走。

当夜,全家人一起吃年夜饭。老人将上座执意让给于秋云,还拉过两位孙子,指着秋云对他们说:“她以后就是你们的亲娘,你们以后可以对谁都不好,但是,唯独对她,你们要一心一意地对她好,因为她比你们的亲娘还要亲,还要好!”

两个小孩在经历了这五年的变故之后,也慢慢懂事多了。他们一齐站起来,对着秋云深深地鞠了一躬,然后说:“妈,您就是我们的亲妈,我们以后一定会对您好的。”

秋云听到孩子们的话语,眼角湿润了。她说:“现在你们老人健康,孩子也懂事了,我很欣慰。我对你们全家好,不为别的,只因为我恨老孙头。他也许会认为你们家出事了,我就会在背后落井下石,但我偏不让他想得美,我就是要让他一辈子都难以心安,一辈子都良心受到谴责。”

那一刻,全家人的眼中都闪动着泪光……

四、你有多恨我,就有多爱我

十月二十三日,是老孙头出狱的日子。全家人穿得很光鲜的,准备到监狱里接老孙头出狱。临出门时,于秋云却推说自己肚子不舒服,让他们去接老孙头就好。两老人带着两孩子

去接老孙头了。

等他们一起回到家中,才发现于秋云做好了一桌子的好饭菜,人却不知去向。全家人找遍了她可能去的地方,都是失望而返。

老孙头才明白自己一生中最爱自己的女人便是于秋云,她嘴里说的恨,实际上就是满心的爱。她对自己的爱有多深,恨就有多深。这个女人值得自己一辈子好好珍惜啊!可惜,失去了自己才知道珍惜。

每晚老孙头看着天上的月亮,都想念着不知身居在何处的于秋云,想着想着就泪流满面。

人们茶余饭后都常常叨念到于秋云,都说:“这是世间少有的好女人啊!千百年也难找到一个啊!”

短篇悲剧爱情故事2:说不出的 我爱你

说起青梅竹马这回事,我没有任何的发言权。我因为搬家太频繁,在青梅竹马这件事从一开始就输在了起跑线上。

对于青梅竹马这回事,老钱的故事就比我丰富得多。

老钱在穿着开裆裤的时候就认识了郭婷,那时候他一点都不喜欢郭婷,因为郭婷从不爱和他玩。我插嘴,这不是废话吗,老钱你从小就是个大胖子。

老钱瞪我一眼,说傻逼快闭嘴,听我和你说接下来的故事。

郭婷越是不爱和他玩,他就越想要和她玩。他越是表现地想要和郭婷玩,郭婷就越是讨厌他。在六岁时,老钱已经明白了一个真理:女人有时候是无解的。

我知道我爱你,可我知道你等的人不是我

老钱在七岁的时候搬到市里上小学,没想到踏进教室见到的第一个人就是郭婷。那时老钱正苦恼着怎么和一个陌生的班级打交道,突然出现的郭婷在他眼成了仙女下凡。

老乡碰老乡,老钱一个激动就对着班里说:“郭婷我从小就认识,谁都不准和她玩儿!”

这句话便是郭婷在小学时再也没搭理老钱的原因。

鉴于郭婷现在的个性,我想那时的郭婷心里一定在想:凭什么老娘只能和你玩?!

小升初,两人又分在了一个班。

老师让大家排队,按照身高排座位。老钱那时还没发育开,正好和郭婷一般高。老钱还耍了个小心眼,算准了位置,如愿以偿地和郭婷同桌。

老钱现在还老说这件事,老念叨:要是我现在还有当时的智商,还愁会挂科?

我说:老钱,依我看那是你这辈子最机智的时刻了。

两人是同桌,但郭婷还是不爱搭理老钱。

郭婷和老钱坐同桌后的第一件事就是画三八线,老钱每次越线就被郭婷用尺子一段乱打。老钱刚开始老越线,想逗郭婷,可实在禁不住尺子的一顿乱打,倒也老实了。

郭婷在初二的时候喜欢上隔壁班的班长。那班长是个大高个,老钱在他面前矮了一截,瞬间没了气势。

为此老钱天天逼着自己喝牛奶,而不久前牛奶还是他最讨厌的东西。

但真正让老钱苦恼的事情,绝不是自己的身高,而是情窦初开的郭婷。

情窦初开的郭婷,疯狂迷恋上隔壁班长,以及班长喜欢的所有东西。这可急坏了什么都不懂得郭婷:艾弗森是矮的那个,科比是高的那个,姚明是最高的那个,麦迪是眼睛永远睁不开的那个.....诶?为什么加内特长得和科比一模一样!

.....尼玛加内特哪里和科比长得一模一样了!

作为从没看过且对 篮球 毫无兴趣的郭婷,为了能和班长有共同语言,没办法只得请教同样喜欢看篮球的老钱。

老钱一开始拒绝了,心想让郭婷和别人玩就算了,怎么可以把郭婷推向别人?!但老钱看着郭婷的表情,实在不忍心。叹口气把一本篮球杂志扔在了郭婷面前,说要了解NBA就先从篮球先锋报开始吧,以后有不懂的再问我。

要命的是,老钱在那一刻明白自己已经彻底喜欢上了郭婷。

人这生物最奇怪的就是:你永远不知道自己多喜欢一个人,直到看到她爱上别人。

没办法逆转。

老钱是班长的背面。

班长的青春是热烈是激情,是校队队员,是晒不黑的高个子,是郭婷心目中的焦点。

老钱的青春是平淡是沉默,是无名小卒,是黑皮肤的矮个子,是郭婷不在意的角落。

你爱的人爱你时你是全世界,你爱的人不爱你时世界都和你没关系。

老钱和郭婷的高中是初中直升,两人成绩相近,又分在了一起。

两人成了名副其实的青梅竹马,两人的关系比刚进初中时好得多,自从郭婷开始向老钱请教体育问题以来,两人渐渐什么话题都聊。但郭婷说的最多的,永远是隔壁的班长。这时老钱长开了,初三那年一下长了十公分。

这时郭婷和老钱讲话已经需要稍稍抬起头。

高一那年,老钱坐在教室的倒数第三排,郭婷坐在第二排。高中时一次课后都会搬着凳子坐一个桌子,严格意义上没了同桌这个概念。郭婷每次下课都会坐到老钱旁边,两人一起讨论今天的比赛。不知道他们情况的人,一直以为他们是情侣。

不知是有意还是毫不在意,郭婷也从来不去澄清。

直到高三那年,她和班长走到了一起。

大学,两人终于去了不同的城市。

老钱常说自己不能一抬头就看见郭婷,怪奇怪的。这也难怪,从小学一年级起,整整十二年,老钱都能够一抬头就看见郭婷。

郭婷趴在桌子上睡觉时一定会把脸朝向右边;郭婷难过时一定会捏两下自己的鼻子;郭婷看到喜欢的东西时一定会先深吸一口气;郭婷撒谎时一定不敢直视对方的眼睛。

这些习惯,除了从小和她一起长大的老钱,或许没有别人能注意到。

大二那年,郭婷去南京找老钱。

郭婷一路上有说有笑,但老钱还是能察觉出来郭婷的不对劲,只是老钱什么都没有问。

那天老钱陪郭婷通宵了一晚上,第二天郭婷就回去了。

而后老钱在微博上看到了郭婷分手的消息。

老钱那天就买了车票,站了五个小时,跑到郭婷在的城市。他一路狂奔,终于到了郭婷的学校。这个看到消息下一分钟就买车票,二话没说就奔向郭婷大学的老钱,却在校门口犹豫了。

后来老钱又一个人跑回了南京。

那时我听到这里,没忍住直接骂他一句:“怂逼!喜欢她干嘛不说!”

老钱说,我和郭婷从小一起长大,她喜欢一个人时的眼神我一眼就能看出来。

我从来没有在那个眼神里住过。

这世上有太多故事,或热烈或沉寂,或苦逼或幸运。以前我不懂,常觉得有些故事的结局完全可以更好,比如:“为什么不勇敢点?”“为什么不说出口?”。现在我开始明白,我们眼里所谓的完美结局,不一定是局中人想要的。

因为我太明白,有些话不必说出口。

只要没有告诉你,就可以保持现在的样子。

我翻山越岭,我跋山涉水,我把要对你的话排练了几百次。可偏偏我太了解你,因为你等的人不是我,所以我不想告诉你。

如果我正好遇见你,只是我刚巧来这里;如果我正好遇到你,只是我刚巧走到这里。没有翻山越岭,没有跋山涉水,只是刚巧遇见你。

老钱的故事我一直想写,却不知道怎么写。今天老钱给我打电话,一边预祝我新书大卖,一边说:“卢思浩你个矫情逼,记得你以前送我一张明信片吗?”

我大惊,心说我居然会给老钱这个死胖子寄明信片。

老钱在电话那头说:“我今天又翻到了这张明信片,发现上面有句话...”

“即使今天坐在你身边,也不敢对你说我爱你。”

我听着这句话,仿佛看到了老钱从初中起对郭婷的暗恋,那是他一个人的兵荒马乱,那是他一个人在角落的自我斗争,那是他的青春。

我记得高中 毕业 那年,老钱这辈子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为郭婷 唱歌 。老钱唱的是周杰伦的晴天:“为你翘课的那一天,花落的那一天,教室的那一间,我怎么看不见,消失的下雨天,我好想再淋一遍。”

然后老钱唱:“从前从前有个人爱你很久,但偏偏风渐渐把距离吹得好远。”

我知道我爱你,可我知道你等的人不是我。

所以即使今天坐在你身边,也不敢说对你说我爱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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