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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篇小说花被窝

发布时间: 2022-08-19 01:33:26

㈠ 谁有这部短篇小说全文

初恋 邓洪卫

秦皮从30岁开始,好上了酒。一喝即醉,醉了爱说事儿。说什么事儿?说风花雪月的事儿。对谁说?对他的女人说。
叶儿呀,你过来一下。秦皮说。女人知道他又要说事儿了。女人就倒了一杯水,坐在床边。秦皮抓住女人的手,说,叶儿呀——
目光里柔情似酒,醇厚。
那时候,我们都还小,小学五年级吧。我要到县里参加少儿故事比赛。先在班上讲,又在全校讲。老师同学们都说好,我的心里甜呀,得意呀。我总是第一个到校的。我是班长,我要开教室的门。可那天早上,我一进校门,就见你站在教室的门口,你穿着一件蓝花上衣,是不是?你眨着小黑眼睛,说,你的故事讲得好呀,要是讲话的速度再慢一点就更好啦。我想了想,真是有点快了呢。我就调整了语速。结果到县里一讲,第一名,第一名啊!
女人说,喝水。秦皮就咕咚喝了一口水。喝了水,清了清嗓子,秦皮接着说。每说完一段,总要握着女人的手,摇。情真意切。
秦皮40岁,仍然爱喝酒。喝了醉,醉了爱说事儿。说风花雪月的事儿,对他的女人说。
叶儿呀,秦皮说,记不记得,高考结束的那天晚上,我们到校园后面的响水河堤上散步。那天晚上,我们谈了好久。我说我没考好,你说你也没考好,作文还跑了题。你骗我呀。你的作文根本没跑题,得了个满分,还登在省报上做范文。跑题的作文能得满分吗?嗯?我们互相宽心,宽着宽着,我们的眼神就有点飘忽忽的。我们就拥抱了,我们就接吻了。我到现在也分不清是你先动的手,还是我先动的口。总之,我们都觉得语言是多么苍白无力,动作才最真实有效。那是我的初吻哪。麻麻的,咸咸的,多复杂的感觉呀。是这感觉不?叶儿。
对呀,麻麻的,咸咸的。女人说。
那咱们学着吻一个。秦皮着脸凑过来。女人有些犹豫,但还是闭着眼迎上去。他*的,找不着当初的感觉了。秦皮拍着脸,怅然若失,掉头睡去。
秦皮50岁,越发爱喝酒,三天两头地,喝了酒醉握着女人的手,说风花雪月的事儿。
叶儿呀,你后来怎么就做了一个护士呢?而且还分在一个乡医院。那天晚上,我去看你,正好该你值班。真是个小医院,一晚上没一个病人。值班室也不大,一张帘子隔开来,外面是桌子,里面支一张小木床。我们先是在外面说话。后半夜,有些冷,你就坐上了床,盖了被。你让我坐在外面,有病人喊一声。我坐了一会儿,撩起帘子,钻进被窝儿。被子小,冷风透着缝隙往里钻。我们就抱在了一起。后来,我松了手,我解你的纽扣儿,你拉我的手,不让我解。我甩开你的手,解!就解了。解开了,就成了一团火了。多旺的火呀,我快要熔化了呀……你说巧不巧,我们的事刚完,就有病人了。外面的门就被捶得咚咚响。你赶紧穿衣服。看完病回来,我们都乐坏了。原来,你从上到下,都穿着我的衣服。你说好玩不好玩?你说呀。好玩,女人挤着笑容说。
秦皮60岁了,仍然是酒不离口,醉眼迷蒙地对女人说事儿。女人真是好性子,仰着菊花状皱皱的脸儿,听。
有人对女人说,老醉鬼瞎绕绕,别睬他。
女人就笑,他高兴说,我也高兴听呢!
这一天,秦皮又跟一伙老朋友在外面耍闹。中午,聚在小酒馆喝酒。还没喝几杯,有人慌张张地来了,叫,秦皮,快回家,你女人喝醉了,躺在院子里,吐了一地。
秦皮扔了酒杯,跑到家里。女人已经被人扶在自家床上。歪着脖子,神志不清。
女人一把抓住秦皮的手臂,摇。
女人说,阿毛哇,你爱打架,成绩又最差,老师和同学都避着你,只有我喜欢你,跟你在一起玩。我考上了省城师范,家里没钱哪,东拼西凑5000块钱,送我上了学。你什么也没考上,你就到省城打工,挣的钱你舍不得花,给我买书,买衣服,买化妆品。我想好了,一毕业,就跟你结婚。可是,毕业后,你却瞒着我跟另一个女人结婚了,并且去了一个遥远的城市。你说你配不上我,希望我能找一个门当户对的,真心对我好的。我后来就找了秦皮。
女人摇着秦皮的手,说,阿毛哇,秦皮是个好人哪,对我也不错。可是他有一个毛病,爱喝酒。喝就喝呗,一喝就醉。醉就醉呗,可他爱说事儿。说就说呗,可尽说他以前的风花雪月事儿。他把我当做他以前的恋人了呀。我每次强作笑容,心都要碎了,碎了哇。30年了,他讲了上百次,我只好耐着性子听,我怕他不高兴啊。今天,他又出去喝酒了,一会儿回来,还得讲那些酸事儿,我真想拿胶布把他嘴粘上,粘上!
女人说,阿毛,你当初为什么要离开我呀,为什么呀?你知道我这么多年是怎么过来的吗?我苦呀。呜呜。
秦皮木木地坐着,任女人的手在他的手臂上,一下下地击打。
秦皮的眼里汪着泪,秦皮说,小苏哇!
60岁的秦皮戒酒了,这是谁也没想到的事。
每到黄昏,小街上会出现一对老人相拥的身影。
有人喊,秦皮,喝酒。秦皮转身微笑,说,谢了。
那人又喊,这老东西,老了老了还浪漫了。
秦皮说,我们在恋爱呢。恋爱,你懂吗?

㈡ 求一些短篇小说(直接贴)

《十年》 BY 侧侧轻寒

【内容简介】

很简单一个短篇,
关于爱情。

【正文】
“他回来了。”
母亲突然这样说。
渐惜羽正在洗碗的手停了下来,抬头看她。
她皱眉说:“你这个未婚夫,当年爹妈真是把你许错人了!到现在二十八岁了,在外面闯荡了十年回来,钱包里居然只有半块银币!”
渐惜羽低着头,什么也没说。
“还是推掉吧?上次说的那个人,家境多好。”
渐惜羽还是沉默。
黄昏。
渐惜羽从自己家简陋的院门走出来,向西边,太阳的方向望去。
紫云英开遍了这平原,大片大片。
十年前,就在这里,他要走的时候,她躲在树后看他。他走到树的前面。
隔着一抱粗的云杉树,他低声问:“你能等我多久?”
她没有从树后出来,靠在树上,抬头看天空。
天高云淡。
“十年吧。”
十年,能让一个人改变成什么样?
一个人,会怎么样去过这十年呢?
自己的十年,似乎只是在家务和父母不停的旁敲侧击中,机械地过下来了。
他的十年呢?
渐惜羽在太阳的背后,抬头看慢慢走过来的渐沉沙。
他只是低头说:“对不起,我……回来了。”
“干吗要说对不起呢?”
她微笑。如此时的夕阳般,金色,灿烂。
我……什么也没做成……”
“至少,长高了很多啊。”
渐惜羽在十年后,用多年前一样的笑容,迎接他。
渐沉沙拥她入怀,两个人在夕阳下,如同从来没有过分离一般。
但,始终,他不说,她也不问,十年来,他到底去了哪里。
“你真的要推掉那么好的人家,嫁给那个穷光蛋吗?”
母亲忍不住还是问。
渐惜羽缝着嫁衣,轻轻点了一下头。
“从小就这么固执。”母亲无奈地说,“以后,不要后悔啊。”
“恩。”
手中的嫁衣穿在身上,渐惜羽与渐沉沙坐在一起,身上撒满了花。
族人们笑呵呵地给他们敬酒。
渐惜羽的母亲也在笑。
渐沉沙偷偷握住了渐惜羽的手。
渐惜羽低头微笑。
月亮在屋脊上的时候,渐惜羽醒过来。
什么时候了呢……要准备早饭了吗?
已经是……别人的妻子了……她转头却没看见渐沉沙。
渐沉沙在后院里,单足跪在一棵树下。
渐惜羽看见他手上的东西。
一把剑。
剑柄上有金色的龙缠绕着。
他把剑埋在了树下。
渐惜羽慢慢地转身,回到房间去。
我从不知道他有一把剑。也不知道他把剑深埋地下是什么意思。我想,他一定也有无法实现的理想吧。十年,终于还是回到自己身边。
是……自己的幸运吧。
小孩子在被窝里香甜地睡着。
外面是小雨天气。
渐惜羽提着水桶,在门口对渐沉沙说:“村口有个外乡来的修补匠,听说
手艺不错,我去让他修一下。”“还是我去好了。”他接过水桶。
“你背上的伤下雨天会发作,还是我去吧。你照看小澄。”
“那……我送你去,一手撑伞,一手提这么大的桶,小心摔倒。”
“好。”
她撑伞,他提水桶,两人在小路上慢慢走着。
“背上的伤……痛吗?”她问。
“还好。一点点。”他转头对她微笑。
“还说一点点,我还从没见过这么大的伤口呢,从肩膀一直到腰上。” 她看看他的背,“怎么受的伤啊?”
“已经很久了,都记不大清楚了。”
他低头沉默地微笑。
那个年老的修桶匠一直偷偷地打量渐沉沙。渐惜羽见雨停了,对渐沉沙说:“要不你先回去?小澄醒来会哭的。”
“那我就先回去了。”他拿着伞回去了。
修桶匠盯着他的背影看。
“大爷,你修好了吗?”渐惜羽问。“马上,马上就好了。”他忙说,又低头敲水桶。但不一会儿,又向他离去的地方看看。
渐惜羽忍不住问:“大爷,我丈夫怎么了?”
“你别见怪,我只是觉得他很象某个人。” “什么人啊?”
他停了一下,说:“你们这里太平静了,可能不知道,十年前,西面的国家发生叛乱,老王被迫逃亡,几乎丧生乱军之手。后来,一位传奇性的人物在王军中崛起,传说他手持一把以龙首为柄的神剑,所以百战百胜,十年之内平定了叛军,重新将老王扶上王位,也因此封王。我曾经有幸见过他一面,是在决战后,王军进入都城,百姓们竟相向他欢呼,因此忽略了真正的皇帝。那时我是夹道欢迎中的一个。他长得,和你的丈夫很象。”
渐惜羽漫不经心地问:“那他现在呢?”
“老王在重登王位后,因为他功劳太过显赫,对他有了戒心,听说后来是在召他进宫时,提出要将公主嫁给他。其实是笼络他的意思。不知为什么,他竟然坚决拒绝,说什么也不同意。所以在他转身要离开时……老王一剑劈向他的后背,以谋反罪处死。据说他手下的士兵将他的尸体抱回时发现,那一剑居然从肩膀一直劈到腰部……你说,他为什么要拒绝娶公主啊?”
“对啊,世上人求都求不来的事情,他干吗要拒绝呢?”
渐惜羽慢慢地说。
“假如他娶了公主,他现在不是还好好地过富贵荣华的生活吗?”修桶匠迷惑不解。
“幸好……我丈夫和我青梅竹马长大,从来没有……经历过这样的大风浪。”渐惜羽抬头看远山,平静地说。
雨后的山一片氤氲。
“我丈夫只不过是……一个一事无成的傻瓜……”
门外,渐沉沙在焦急地等他,看见她慢慢走来,大声叫她:“惜羽,快点,小澄一定要你,我哄不住他!”
“来了,来了!”她快跑几步,”连孩子都不会哄。
“你知道我笨嘛。”他赔笑,接过她手中的水桶。
“背上的伤还痛吗?”
“不痛了。”
“真的?”
“真的!”
他只不过是,出外闯荡了十年,还一事无成的,我青梅竹马的恋人。
(完)

奈何桥
作者:不详
奈何桥处,今夜又迎新魂。
幽幽站在桥边,楚楚动人的眸子闪着泪光。
“喝了这汤,真的什么都会忘了?”她的声音象烟,轻飘飘地似被风吹过,颤颤散落。
“当然。”孟婆点头:“喝下孟婆汤,过了奈何桥,前事尽忘。前世的一切愁苦,不再随身。”
“那前世的诸般美好呢?花前月下,山盟海誓,又如何?”她犹不休,捧着冷冰冰的汤,追问。
“可笑。”孟婆难听地嗤笑:“花前月下,山盟海誓,若不忘个干净,如何有个干干净净的下世?”
她睁大美丽的眼睛:“最深最美的记忆,难道竟一点也不能留下?”
“自然。”
端着汤碗的手斜了斜,她思索一会,放下这碗轮回必喝的汤:“这汤,我不能喝,我不能忘了他。”
孟婆冷笑:“傻孩子,不喝孟婆汤,如何过奈何桥?不过奈何桥,如何投胎轮回?”
“那我就不投胎,在桥这边等他。”她咬牙,毅然盯着脚下。
“罢罢,又一个痴人。花前月下,山盟海誓,唉,唉,真个傻。”
她不管孟婆的唠叨,轻轻让黑暗淹没她的影子。
孟婆瞥那黑漆漆的远处一眼,低头继续熬她的汤。
桥头总有动静,影影绰绰,这个迈下去,那个踏上来。
这日,枯井似的昏花老眸里,又印出那孤零零的瘦弱鬼影。
轻盈的白服有点邋遢,轻飘飘走到桥脚下,目光憔悴。
“吃苦了吧?孤零零一个女鬼在外,怎能不被欺负?来吧,喝过孟婆汤,过了奈何桥,前尘尽抛,比什么都快活。”孟婆淡淡地叹,又勺起她的汤。
“不……”她见了那汤,似受了惊,怯怯向后退了一步,低婉吐了一声,抬头轻轻说:“孟婆,我求你一事,你若见他来,叫他别喝你的汤,我会来找他。”
“孩子,别白受这般苦楚,情份下辈子还有呢。我在这桥头站了八万年,什么没瞧见过?
当初,杨贵妃也不过是一仰头灌下,踏过奈何桥,哪还记得什么唐明皇唐三郎。什么蓬莱成仙梦中相会,不过是世人杜撰骗人的话儿。”
“不……”她仍是低低说着那个字,转过身飘回暗处:“你若见他来,记得叫他别喝汤,别忘了我。”
孟婆继续勺汤,新魂源源不绝的来,到奈何桥旁各有各的行事。
有的吼一声:“只求下辈子别再这么命苦。”仰头一口气喝下,迈过桥面。
有的满眼泪水:“我那苦命的孩儿,他还小,若他爹娶个后娘,可如何是好?”被孟婆劝着接过冷冰冰的汤,哭道:“来世叫我们母子做个邻居,也好照顾他几分。”喝下汤后,前世尽忘,再无哀容,听桥那边引路的鬼差透风下世可以投个好人家,一世衣食无忧,喜得笑逐颜开。
也有跪在孟婆脚下求情的,涎着脸央告:“我在郊外十里破庙的墙根下埋了十坛金子,那是我一世积蓄,连老婆也不知道,若喝了这汤,就再也没人知道金子的下落了。”
孟婆慢吞吞说:“不喝汤,就不能过奈何桥,当个无处可去的游魂,可要处处被欺。”
左右思量,没奈何,只好一边痛苦哀悼自己的十坛金子,一边小口小口,将冷冰冰的汤灌下肠胃。
这日,熟悉的身影又来了。
更加邋遢,更加落魄,伤痕处处,凄凄惨惨。
“怎么落得这般模样?”
她怯怯地,抚摸手臂上一道道伤痕,道:“太饿了,偷吃了小庙里的香火。”
“难怪。”孟婆递上汤:“喝吧。”
“不不……”她见了妖魔似的后退,睁着泪盈盈的眼睛,轻轻哀求:“喝了这个,我就记不住他的模样了。”
“别说模样,连有他这么一个人也不知道。”
“啊?”她越发惊恐:“忘了他的名字吗?忘了他送我的小铜镜?忘了他给我画的扇面?忘了他从京城带回给我的胭脂?不不,这不行,这不行的。”
她畏惧地看着孟婆手里的汤碗,远远逃开。
孟婆长叹一声:;“傻啊……花前月下,山盟海誓,小小脑子里的回忆,值得这么样孤苦寂寞?傻孩子……”把汤倒回锅里,慢慢搅拌。
终有一天,她又来了。
衣服破破烂烂,黑发凌乱,失魂落魄走到桥头,泪眼蒙蒙。
“孟婆,他娶了新妇。”泪珠断线般落。
“喝汤吧。”
“可我还是舍不得。他如今变心了,那美若梦境的回忆就更珍贵了。你不知道,他真是个好人,我一辈子从没见过这样的男人。下辈子也不会碰着。老天待我真好,让我今生许配他为妻。”她摇头,坐在桥头,低着头,想着从前,一边含笑,一边落泪。
“孟婆,我若轮回,下辈子还能遇上他吗?”
“那可说不定,天下这么大,人又那么多。”
“我会不会,偶尔在梦中记起他的模样?”
“呀,姑娘,那是没指望的事。”
“是吗……”她幽幽低头。
孟婆搅着汤,喃喃:“痴人,不过一些回忆罢了,何苦误了轮回,吃这般苦楚?”
“你不明白的。他对我真好,我还记得第一次见面,他看着我,眼睛炯炯有神,俊美潇洒……”她笑笑哭哭,泪儿续了又断,断了又续。
饿了,站起来,幽幽隐没黑暗,回来时满身伤痕,鼻肿脸青,道:“那些地头鬼神守着香火,没偷到。”
一碗汤递到眼皮底下。
“喝吧。”孟婆叹:“我在这待了八万年,看透了。孩子,别为难自己,喝吧。别痴到这份上,倒难为自己。”
她不言声,静静坐下,抱着膝盖,静静回忆。
孟婆继续招待前来的新魂,一个接一个,络绎不绝。
她不作声,看着他们舍弃前世,义无反顾。
跨过奈何桥,就是新生。
“孟婆,给我一碗汤吧。”有一天,她终于下了决心。
孟婆长年冷冰冰的脸终于逸出一丝宽慰:“好孩子,你总算想通了,想通了就好。唉,我在这看了八万年,这放不下的苦楚,比谁都清楚,压根没指望啊。”
她接下汤,含着眼泪,一饮而尽。片刻后,睁开眼,笑得灿烂如花。
“去吧,过奈何桥,下世别再那么痴情。”孟婆向桥那头一指。
她踏过奈何桥,鬼差候在一边,松了口气:“等你这差使真不容易,耗得我也站了好一阵日子,真生怕你不肯放弃前世记忆,就那么待在桥那头。”
她讶道:“什么,竟有人这般傻,宁肯不投胎,不肯放弃前世记忆?”
“那不就有一个?”鬼差伸手一指。
视线顺着去,是奈何桥上老迈的背影。
“八万年,不肯过奈何桥,不肯忘记那个早已投胎轮回无数次的男人。唉,唉,什么花前月下,海誓山盟,傻。”
“对,”她不解地摇头:“真傻。”
孟婆独自搅拌着她的汤,摇头叹气:“什么花前月下,什么海誓山盟……”视线转到桥头,身躯微震,老态龙钟地站了起来。
“你来了。”
“我?我又?”
“哦,”孟婆自失地笑:“我糊涂了。”小心翼翼递上一碗汤,昏花老眼静静凝视:“喝吧,喝了孟婆汤,踏过奈何桥,好好过下一世。”
下世过后,我们又能在这奈何桥头――相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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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说人死先到鬼门关,途经黄泉路,便来到忘川河边。忘川河水呈血黄色,里面尽是不得投胎的孤魂野鬼,虫蛇满布,腥风扑面,波涛翻滚。河上有座奈何桥,桥分三层,生时行善事的走上层,善恶兼半的人走中层,行恶的人就走下层。下层的人就会被鬼魂拦住,拖入污浊的波涛之中,为铜蛇铁狗咬噬,受尽折磨不得解脱。
奈何桥上有孟婆,要过奈何桥,就要喝孟婆汤,不喝孟婆汤,就过不得奈何桥,过不得奈何桥,就不得投生转世。孟婆汤又称忘情水,一喝便忘前世今生。一生爱恨情仇,一世浮沉得失,都随这碗孟婆汤遗忘得干干净净。今生牵挂之人,今生痛恨之人,来生都同陌路,
相见不识。
为了来生再见今生最爱,你可以不喝孟婆汤,那便须跳入忘川河,等上千年才能投胎。
千年之中,你或会看到桥上走过今生最爱的人,但是言语不能相通,你看得他,他看不得你。
千年之中,你看得他走过一遍又一遍奈何桥,喝过一碗又一碗孟婆汤,又盼他不喝孟婆汤,又怕他受不得忘川河中千年煎熬之苦。千年之后若心念不灭,还能记得前生事,便可重入人间,
去寻前生最爱的人。
每个人都要走上奈何桥,孟婆都要问你是否喝碗孟婆汤。
今生已知前生事,
三生石上留姓氏,
不知来生他是谁,
饮汤便忘三生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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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你究竟等了我多少千年呢…我爱的人啊!

祝您阅读愉快!
如若满意请采纳我的答案,谢谢
如有问题请追问……

可以采纳我吗?

㈢ 求最小说上一些经典的短篇

其实最小说里很多文章都不错,楼主可以自己买一本看看,下面是一些经典段子 -我只是想要和你跨越头顶上这片天空,就像跨越了永远一样
年华哗哗啦啦的扭转着,可是谁曾经出现在谁的记忆里这些只有自己知道。
-谢谢你曾经的存在,存在于我记忆里最深处最美好的位置。谢谢因为有你我的记忆里只存在这些毛茸茸的轮廓。它们有着明晃晃的光圈叫我一直幸福者。
-我是不是已经等待了太久?还是只能陪他到这里。

-我选择让你回到那个世界,选择让你去彼岸等着我找到你,并不是因为你给我的回忆让我充满勇气。而是因为,对方是那个一定会让我找到的你。

-那些都是很好很好的事...
那些都是很久以前的事了...
那些都是只对我们而言的事...
那些都是只对我们而言的,很好很好的事,它们发生在很久以前...
那些发生在很久以前的很好很好的事,只对我们而言...

-因为对方并不是喜欢自己。
因为自己认为喜欢自己的对方并不是喜欢自己。
因为自己认为喜欢自己的对方并不是喜欢自己而自己已经不知不觉地喜欢上了对方。

-那是从来不曾悲伤地坐在我身旁的你。
那是从来不曾快乐地坐在你身旁地我。
可悲的是,在曲终人散之后。
我才恍悟,原来再也不能有你坐在身边,才是真正的不快乐。

-在我们的生命之河短暂相遇然后别离之后那些孑然独立的岁月,因为知道人情淡薄,由奉守着那句老生常谈的话— —安慰捉襟见肘,唯有冷暖自知——所以我们都并不关心他人,亦疲惫到不常愿做没有回报之事。可是为何,我仍时时怀念,过去我们曾经是被彼此那般毫无保留地盛情关怀过,以至于让我在日后看多了人情淡薄的年岁,在这炎凉的时间某个角落寂寞起来的时刻,想起你来便会微笑。
-Y轴是y=1/x的渐近线。渐近线的定义在于渐渐接近,但却永远无法相交,哪怕近到看不出距离。哪怕看上去几乎叠在一起。无限地靠近。无限地靠近。一直冲往宇宙的边缘。但是到了那样绝对零度绝对真空,连光线也无法传播的地带,依然没有交点。

-我们再也不会像以前一样,以彼此为不可替代。
我们再也不会像以前一样,那样用力的爱,直到哭了出来。
-也许所有的人都没有注意到过,我们听过的那些美好的童话,善良的传说,感人的故事,所有的这些都有一个如出一辙的开头:
--在很久很久以前。
那么我们所生活的当下,是不是早就是一片荒芜的沙土,善良根植在另外一颗遥远的行星,而自私和恶毒,是头顶厚厚的乌云。

-在我们并没有这样成熟的时候,我们使用的词语是"世界","天下"。
而现在,我们开始讲述人间。
烟火这个词语,在无数华丽的悲伤的文字里出现过,夜空里展示它们的寂寞和悲伤。
但是很多时候这个词语并行在人间之后,变成"人间烟火"这样一个有时候温暖有时候冷漠的成语。

-我之所以看你的背影会流泪.
并不是因为我伤心.
而是我知道.
无论多少年过去之后.
此刻你挥动着手臂朝前奔跑的样子.
都不会退色.

捕捉白色的梦想.
装进跳动的心房.

曾经年轻的你.
永远年轻的你.

-当你停在这样一个美丽而又冷酷的地方,很久之后才想起回头去看看,对岸依旧青春正好,梧桐树在两旁笔直地连成线,男孩或者女孩一路摇摇晃晃地冲过,笑声长留在耳边.于是你背过身用手掩住了潮湿的眼眶.

然后你才明白.

我们真正爱了,真正难过了,原来也就只有那几年.

-天之此端为天涯 海之彼端为海角 ---你所定义的天涯海角

-每一个女生的生命里,都有着这样一个男孩子.他不属于爱情,也不是自己的男朋友.可是,在离自己最近的距离内,一定有他的位置.看见漂亮的东西,会忍不住给他看.在想哭的时候,第一个会发短信给他.尽管不知道什么时候,他会从自己生命里消失,成为一个女孩子的王子,而那个女孩子也会因为他变成公主可是,他还是呆在离自己最近的距离内的时光里,每个女孩子,都是用尽力气,消耗着他和他带来的一切.但是这样的感情,永远都是超越爱情的存在.

-人生海海 浮云开外 挥手拜拜.

-渐渐被自己埋葬和隐藏的过去。

-人生路那么长,每个时刻都有人与自己邂逅、同行、离开。感激他们丰富了生命,然后就这样子,慢慢的成长了吧。

不属于这里,不属于我到过的每一个世界,也不属于我曾经存在的地方。

希望那些我没有做到的,可以让你做得更好。

不知道明天会不会还在,不知道什么时候就要离开。但确定的是不可能永远存在吧。

这个世界,有着无数的洞穴。
一个入口连着一个出口,他们重叠、相连。
当你走出去、踏进来,就会看到一个全新的世界。
却再也不是从前的那一个。
有些人不小心踏入,不知去往何处,也没有归途。

只是被狠狠的伤害过以后,再也无法认真对待。

世界在庞大的雨水里变得安静。变得孤单。变得寂寞。变成了一个让人悲伤的星球。

只要我不说,就永远不会有人知道。 好きた

好像要远远的逃开。
逃离这片卷动着流沙的无情荒漠。

并不是所有的结束都是残缺,悲伤不会化成河流一般壮大反而会被声明中那些温暖而美好的事情所覆盖。

原来只要是分开了的人,不论原来多么熟悉,也会慢慢变得疏远。

不要丢下我一个。
遗落在空无一人的教室里,谁的私语。

我希望我自己,未来还能遇见你。
对不起,我真的无法用等待去比喻。

以后,只要维持一定距离,舀上些许深水,沸腾半分,便已足够。

三百年到会在转瞬之间。只是,这次不想再等待了。

年轮哗啦啦地扭转着,可是谁曾出现过谁的记忆里这些却只有自己知道。
缘分这种东西
又怎么会像是某个制定的目标
只要努力
就一定能得到呢?

他们说
遥望着摩天轮的人
其实都是在遥望幸福

———是一个秘密,他们都不知道。
———嗯?那会是什么?
———你想要听么。
———其实也无所谓……
不相信么,一个人抱着秘密太寂寞。
两个人一起承担会更轻松,你也无法告诉别人不是么。

如果我有一个秘密必须有人知道,我希望那个人是你。

有那么一瞬间,我们的门打开了。可我们都是怕受伤的人。

马山不会明白,青春是可以浪掷的,但是人却不可以。
有些人,一旦失去,就是一辈子的事情。

那记忆中最温暖的笑容是不是终有一天会发现那条横在两人之间难以逾越的沟壑,而最终消失在触手可及的地方呢/

生命竟然如此脆弱
死亡的感觉不自己溺水时还要来得真切鲜活
仿佛连自己的呼吸也因此而停住了
深黑色的绝望卡在了咽喉里
发不出任何声音

你说你,永远记得这温暖。你说你会因为那一点温暖,勇敢地活下去。

房间里的时光仿佛静止在某处,周围的一切都染上了一层细灰。

原以为上天不存在,原以为默默许的愿望都不致被投往哪个未知的地方。原以为自己用这么多年、一心祈祷着实现的愿望,被封锁在无人查看的信箱。
只是终究有人,让那个多年前偷偷深藏在心底的隐秘之愿实现了么?

内心里未表达的话,都哽塞在喉间,想找到一个人倾吐诉说,然而被光明驱散了每一处黑暗,都是荒芜。

空间如同容器。每个空间自然存放不同的物质。然而时间久了,也会因为各式各样的因素而产生裂缝。裂痕并不难处理。然而因为各个容器内的物质不一样,通过裂缝所渗漏的物质,会使一些原本平衡的事物产生变化。所以,才有了不一样的存在。

人影隐隐闪现,却又在不经意之间,匿于尘埃之间。

我是不是到现在才突然发现,我走了那么远,原是为了漂泊。
但事实上只是发现那些远离我身后的,对我有多么重要。

有一瞬,想要伸手去碰的念头。来自光的久远的温柔。

如果。
如果把脑海里关于你的记忆,用一个点来表示的话
那我大概可以书写出足以延绵到宇宙尽头,那么长的省略号。
……可我遗漏了句号

据说巨大的行星在灭亡后,会微缩成肉眼也看不到的存在,叫做“黑洞”。又据说人在极度痛苦或遭遇撞击的时候,大脑会为了自保而自动舍弃一些记忆一次逃避现实。称为“选择性失忆”。

那些被自己一厢情愿所认定为平滑而空白的过渡里。你忘了绝望与悲伤曾带着怎样巨大的羽翼从上方尖啸而过。

所谓记忆,就是因为要保存住“喜欢”才奢侈的存在吧。

而那些和你有关的过去,我决定将之和那条项链一起封存,就好像这首海子的诗一样。
从此不再提起过去
痛苦或幸福
生不带来,死不带去

不试的话,真的连成功的可能都没有。
———那么,试了的话,连期待成功的可能都没有。

为着彼此深藏的秘密,我们想要传递给对方的温暖,始终无法泅渡至彼岸。

甜是爱。涩如思念。而汤之浓稠都是内心待解的焦灼心态。

在夏日的阳光下,依在树旁等待他的身影。尝试在千百万人之中一眼就找到你。看你越过茫茫人海,脚步轻轻,他国有愁情绪,向我奔来。

因为没有人关怀,却又一直受伤害,甚所以才想召唤出另一个世界的力量。而自己唯一的朋友,也竟是自己所创造出来的唯一的依托。

那样也好。在错失了整个世界之后,备受伤害的心终于不需要再顾及他人的想法。

就算是为让我知道,我应当活着,去寻找你生活的那个温暖的彼岸。而你应该永恒的在那里,等我到来。

仅仅是那些隔着一个世界的温暖,在无数次拐曲、迷失之后,平安的到达彼岸。

你知道吗。
我会依靠着你所给的温暖在第一时间里、认出你。并且依靠他们,去追寻你所在的那个彼岸。但这是因为,你所带来的光芒,足以逾越一个世界远的距离。

倘若我们各自有自己的轨迹,那么,若非平行,我们总会相遇。
倘如没有他人。也许我之轨迹与你之轨迹,终会交叠至一处。
倘若……没有他人。其他事。没有属于彼此的心结,那么我们的轨迹也不会忽然失衡,如此这般,只在一处相会,而后各自离别。行驶至天涯之远。
可这个世界,却存在着那么多种未知。
那么,就让我去一个永恒的空间。
以永恒的生命,来达成永远的存在。
让我以永恒来证明你追寻的彼岸,一直就在这里。
幸亏你能忘记我。
因为,喜欢着、却又隔着一个世界之远的悲伤,我一个人承受便好。

你以为我感觉不到,刚刚那些冰冷消失的瞬间,你带来的温暖么……

沉浸于黑暗的过去,无法逃避的黑色时光。然而在内心深处被黑暗吞没之处,在那样一个污浊的地方,却有着难以置信的光亮。

人类的世界,很痛苦。猜测、嫉妒、毁灭、损坏。

鸣谢那些生命中带来幸福的人们,无论你们现在还是过去式。
年轻,本来就是一处忘了又记起,美化又可笑的戏。

从来没有人宁愿相信常理,或者用三段论严格解释自己的遭遇。因为很美的事情本身就是一场证明,证明你曾进这样无遮拦的遇见过美好。

一小部分的影子随着忽忙合上的书本被夹在了里面,即将进行一场短途的旅行。

无数暖湿气流随着车辆经过,卷起风低速搅动着逆光的颜色,让人看不见眼前,看不见身后,看不见别人的表情,看不见远方的灯火,看不见一秒秒之后的光经是否与这一瞬有什么不同。
暧昧让人受委屈,找不到相爱的证据。连拥抱都没勇气。

我是不是已经等待了太久?还是只能陪他到这里。

可笑,却又浪漫。
可是,即便努力用浪漫装点的心情,也只能在拥挤的车厢和发散着异味以及别人年你的皮肤面前脱下虚张的武装。

若时间是一个圆,我期待与你再圆的另一头重逢。

其实早就明白世界上没有那么多巧合,偶然不过是必然在某种介质下的一种转换形式。能遇见已经很不容易,所以才要珍惜你送给我的每一种巧合。

计算着抛物线的周期,想想这个着周期重现的点。彼此相像着,却又恒定的疏离着。

心底被抽走了一块,力气就从被打开的缺口流出来,舒展的身体缓缓贴着墙壁折叠起来,被光投在后面的影子是长长的一块辨不出形状。这也叫留白么?

可它只是在我想你的狭小空间顶天立地,那之外它是个不具意义的简单修辞,哪怕只是让我找到你,它都不能。即使“喂”得再大声,它也不可以越洋过海,在你清醒的时候,牵扯到哪边的神经。

不求回报的爱不叫爱,叫犯贱

1.生命若给我无数张面孔,我永远选择最疼痛的一张去触摸。

2. 我想去相信一个人,非常想 。

3.要有最朴素的生活,与最遥远的梦想,即使明日天寒地冻,路远马亡 。

4.因为是血肉相连的亲人。所以许多话反而就成为禁忌。交流是羞耻,亲近是羞耻。唯有通过相互苛求和中伤来表达对彼此的爱,才是理所当然。这是多么可悲的事实 。

5.我见过你最深情的面孔和最柔软的笑意.在炎凉的世态之中.灯火一样给与我苟且的能力.边走边爱...

6.在青春之书里,我们同在一行字之间。被窝是青春的坟墓。关于少年时代,冷暖自知,最朴素的生活,与最遥远的梦想。这一切将在被回忆肆意篡改的书写下,渐渐抽象成一些雾一样的尘埃,浮在梦境之外的空茫黑暗中,日日夜夜不停坠落,终会尘埃落定。在我们的希望和愿欲的深处,隐藏着对青春的默识。如同种子在雪下静静梦想。所以你要知道,我将在更大的沉默中归来。青春是生活最温暖的被窝,是生命最华丽的裙袂

7. 我庆幸,他因为信任我,使我成为他内心秘密的第一个知情者。他是一个喜欢男孩的男孩,那些年当我在寂寞而伤感地想念着他的时候,他也同样,甚至更为艰苦卓绝地,想念着另一个无法企及的人。

8.若得其情,哀矜勿喜。

9.你不会忘记我。你不需要忘记我。我对于你来说是那么轻,你可以将我当做星期日下午的棉花糖一样不时吃一下,调调生活的味儿。你一个人的时候你会想念我,想念我对你的执恋,想:我遇到过一个热烈的女子。

10.也许一个人要走很长的路,经历过生命中无数突如其来的繁华和苍凉才会变的成熟。

11.太阳尚远,但必有太阳。

12.在每一段赤诚的叙述或者回忆之前,都是困顿.-<花朵之蓝>

13.十禾说,给我一条路,我来教你怎么走.--<北方>

14.有时侯明白人的一生当中,深刻的思念是维系自己与记忆的纽带.它维系着所有的过往.悲喜.亦指引我们深入茫茫命途.这是我们宿命的背负.但我始终甘之如饴地承受它的沉沉重量,用以平衡轻浮的生.-<远镇>

15.只有记忆成了身外之物,我们才可以在这陵园一样的人间,走得远些.-<春别>

16.我们明明都会料到事情的结局 ,却要走一段很远的行程去探索它的意义 ,我们的路途 ,不过是在毫无意义的上演一个闹剧的圆。

17.这个城市没有草长莺飞的传说,它永远活在现实里面,快速的鼓点,匆忙的身影,麻木的眼神,虚假的笑容,而我正在被同化。

18.想念只是一种仪式.真正的记忆与生俱来.

19.我却要花一生的精力去忘记,去与想念与希望斗争;事情从来都不公平,我在玩一场必输的赌局,赔上一生的情动。

20.如果没有别离 成长也就无所附丽.

21.在这个把回头看作软弱和耻辱的世界上。走德再远,也终究达不到想要的永远。走得再近,也终究回不到想要的梦境。人永远是一群被内心的遗憾和憧憬所奴役的生物,夹在生命的单行道上,走不远,也回不去

22.一些事情渐渐变得淡灭,你知道它存在过,但却已经忘记怎样的存在过 。

23.陌路尽头,撒去一抨惨淡暗白的骨灰,有多少淡漠的人情能够留得住厚养薄葬的遗憾,在悲郁的挽歌的尾音上,给这尊尊沉默的青碑下孤孑的魂灵叩首, 而在这朝生暮死之间,有多少尸骨未寒的魂灵遁入空寂,却在人世中再也捞不起一丝纪念。

24.我开始相信,每个人都有自己要背负的十字架..........

25.从那个十八岁的夏天开始,在后来的时光当中,我一个人按照青淮寄给我的明信片的地址,一一重新去看一遍。而每次我在彼地准备寄一张明信片的时候,却发现,我的路途上的想念找不到那个可以寄达的人。即使有那样的一个人,我也不知道她的地址。毕竟,她是候鸟。

26. 遇到你时,我尚是一张白纸。你不过在纸上写了第一个字,我不过给了一生的情动,心底有了波澜。但我知道波澜总归平静。

27.我说人生啊,如果尝过一回痛快淋漓的风景,写过一篇杜鹃啼血的文章,与一个赏心悦目的人错肩,也就够了......

28.Somehow I will show you that you are my night sky.
——《你的名字叫红》

29.人事音书,亦不过是冷漠
那些苍白的反抗之后,有着更苍白的妥协接踵而来

30.4月有着此去经年里鼎盛的一段荒凉生活
但其中有蓬勃生机
春花已落 夏叶未老

31.两个人最好是不要在一起……也不要不在一起.

32.浅浅的睡眠,沉沉的梦幻。醒来,你已在彼岸。

33.如果我们能真正地举重若轻起来,至少在表达上,该是多么好 。

34.灵魂喷薄影子踯躅. ..一些事情渐渐变得淡灭 ..你知道它存在过.. ..但却已经忘记怎样的存在过 ?

35.那是从来不曾快乐的坐在你身边的我--可悲的是,在曲终人散之后,我才恍悟,原来再也不能有你坐在身边,我才是真正的不快乐.

36.我们都对了还是错了,我们都爱了但是忘了,走的时候你哭了还是怎的,我只是疼了但还是笑了.

37.风空空洞洞地吹过。一年又这么过去。而来年,还要这么过去。我不知道是安稳的背后隐藏着沮丧,还是沮丧里终归有安稳。只是我们,无法找到。

38. 年华里, 我们失去的是种心情

39.我唯一的信仰就是能牵着你的手一直走下去,走到尽头再看到底错到哪里.

40,因为我们都如此轻易地走到了别人的光环和阴影的笼罩下,愚蠢地聒噪,还坚信这就是自己的优点和价值所在。而我淡然地坚持以苍白的语言尽我所能刻画出理想与现实之间的敌对,以及内心深处库存已久的冷漠与希望,决绝与妥协。真实真实再真实。青春,我可爱的青春。

41.朝花夕拾 捡的是枯萎 。

42.所以如果有不幸你要自己承担,安慰有时候捉襟见肘,自己不坚强也要打得坚强。还没有衣不蔽体食不果腹举目无亲,我们没有资格难过,我们还能把快乐写得源远流长。

43.有很多人,你原以为可以忘记。其实没有。他们一直在你心底的一个角落。直到你的生命尽头。在尽头你会怀念每个角落里的黑暗之中的光,因为他们组成你的记忆与感情。但你已经不能拥抱他们,只能在最后明白,路途是一个念念不忘的失去的过程。

44.从今日起,看书,写字,弹琴,画画。给每一个日子去一个温暖的名字,做一个赏心悦目的人。

㈣ 我想求一篇短篇小说的完整版,名字叫“过云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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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开你一百个星期 我回到了这里
寻找我们爱过的证据 没有人愿意提起
玫瑰花它的过去 今天这里的主题 我把它叫作 回忆
我知道 爱情这东西它没什么道理
过去我和你在一起是我太叛逆 现在只剩我自己偷偷的想你……
-------当听到这首歌曲,这首熟悉的歌曲。总会想起某件事,某些人,原来一直萦绕在我心头的那段往事一直挥之不去,挂念在心头的那个人是我一生唯一的执着。亲爱的,你永远也不会知道,我对你的那份感觉。阳光洒在心上,一切暖暖。
第一次以女生的身份来玩,不太习惯,有什么不好的地方,亲们帮我改改哦!!
(1)他说分手吧
陆云叫我出来,这倒是新鲜事,往常我都是主动的那一方,今天换他主动,我倒有点不适应。
他约我在咖啡厅,这小子今天怎么这么有情调呢?
走到咖啡厅我傻眼了,看着方方正一脸献媚的挽着陆云的胳膊,我急了,这算怎么回事啊?谁才是陆云的女朋友啊?方方你凭什么挽着我的男朋友啊?
原来的方方是我的好朋友,小学,初中,我们一直都是在一个学校。可是那件是之后,我们就再也没说过话,见了面就像陌生人一样。那件事说简单也不复杂,方方偷看了我的日记,还把我最隐秘的一页贴在布告栏里。我发现后找她评理,谁知她只是说:“灵旭我告诉你,我就是看不惯你那样,好像全世界的人都要宠着你,凭什么你什么都拥有?凭什么你是女生中的老大?你哪好啊?你有我漂亮吗?你家世有我好吗你?你可能连你爸妈长什么样子都不知道吧!”
她说这话的时候,我狠狠的给了她一巴掌,从今以后就再也没说过话,我不缺她这么一个朋友,我只是不喜欢被人背叛的滋味。
这世界还真小,怎么和我抢男朋友的是她呢?
我一脸平静的走过去,我说怎么着陆云,换女朋友啦!今天是来给我下通知的?我说陆云,你换女朋友也不换个好点的!怎么换方方这个骚货,你不嫌丢人我还嫌丢人呢!
陆云一脸不在乎的看着我,说:“灵旭,别这样,你知道这事也好,免得受伤害更大。”
方方接过话:“就是,家庭条件不好就要好好学习,天天谈恋爱多费时间。”
她再一次提到我的家庭,我扬起胳膊想打她,可却被她先下手为强,巴掌打在脸上火辣辣的,我想解释,我脸不疼,因为被打这一下的时候,陆云连头都没回,手却依然拉着方方的手,那么牢固,他也曾这样拉过我。
陆云眼睛盯着我,一字一顿的对我说:“灵旭,我们分手吧!”
他说我们分手吧!
今天的风真大,我发誓我不是故意哭的,大概只是觉得被方方代替很可耻吧!嗯,一定是这样的!
老天!喂!你不用这么不给面子吧?好歹我也是刚失恋的人啊!你怎么也得等到我回家在下雨吧!
我躲在站牌等车,看到陆云和方方撑着伞出来,方方脸上幸福的笑容让我真想恰似她。
(2)许可回来了
我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回到家的,只是浑身滚烫滚烫的。只觉得很渴,起来倒水,眼前一黑就晕过去了,再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躺在病房里。
眼前立刻浮现和陆云分手时看都不看一眼我的表情,想起陆云和方方牵在一起的手,想起方方把我的日记贴在布告栏上被我发现的那种狰狞的样子。
“我以为你就要这么睡一辈子呢!你睡了三天哎!”许可一进病房就开始唠叨,原来这世界还是有人关心我的!
许可,那个曾经流泪的男孩子,他回来了!
我咧开嘴冲他笑:“许可,你回来啦!”
许可用略带责备的眼神看着我:“干什么不好好照顾自己呢?这个样子我会担心的。”
他的笑容很纯洁,纯洁得像夏日里的海棠,让我看得有些恍惚。
( 3)神秘的公主与王子
一个星期后我出院了,医生说那场高烧持续了三天,他不偏不正的影响了我的一部分听力,现在我是能勉强地听到一点声音。
住院期间我发现许可又染上烟瘾的迹象,他从来不在我面前吸烟,但每次到外面回来都是带着重重的烟味。
我并不追问他,只是告诉他吸烟有害健康,因为我知道他为什么吸烟。
重新回到学校,陆云旁边的女孩已经不再是我,而是换成了方方。是,你们配,那就随便你们吧。你们看着吧,我灵旭离开了你们还会过得很好,因为我的身边多了许可。
许可的出现给了方方不小的打击,因为不知道为什么,很小很小方方就喜欢和我抢东西,即使她拥有的要比我的好上好多倍。
许可长的真的就是比陆云帅,而且许可的帅就是带坏痞子的帅,学校里喜欢许可的绝对比陆云多。
我现在已经对陆云没有任何感觉,不知道为什么,和陆云分手之后,突然有种很轻松的感觉。
最近班级里的同学们讨论的热门话题——神秘的公主与王子。
校长有两个孩子,一个女儿一个儿子。女儿是妻子带来的,儿子是校长的亲生儿子,这两个人从小就接受高等教育,初中就已经吧高中的课程都学完了,现在正在外国接受高等教育,是全校男生女生都羡慕的对象。
说这话的时候方方的眼神里充满羡慕和不甘,而我和许可只是无奈的对望。因为只对王子和公主我们再熟悉不过。
(4)我爱谁和你没关系
进了班级,同学们都用异样的眼神看着我,黑板上贴了一张纸,一封情书,落款人竟然是:灵旭。
我什么时候给陆云写了一封情书?我不喜欢做这种事,就是最开始也是陆云主动要和我交往的。
方方走到我面前,挑衅的和我说:“你和小云都分手了,怎么还这样?你要钱没钱,要什么没什么,除了长相什么都不行,你就不能本分点吗?”
小云小云,听着都恶心。
情书不是我写的,看都能看出来是谁写的。
好吧!陆云,现在你喜欢的是方方,灵旭对你来说只是一个过去,一个无所谓的人。那么我灵旭没时间陪你们玩这种幼稚的游戏。
我故作生气的跑出。
外面下起雨,雨下得很大,我躲在屋子里。
许可一直认为我为这事很伤心,其实没有,因为我早已不在乎 陆云,真的一点都不在乎。
我突然发现一个很严重的问题,雨下得这么大,为什么我一点都听不见呢?
我在自己的房间里拼命的大叫,只能隐约听到一点声音。
医生说这是遗传性失聪,现在只能听到一点声音,再过一段时间就会完全听不见,无法治愈。
看!星星那么大,却不属于我,因为我听不见他们闪烁的声音。
许可站在我的门口。
他问我:“你去哪了?我很担心,你知不知道?”
我沉默,我一直呆在家里,是因为耳朵听不见才没有听到他按门铃的声音。
他说:“你别生气,别伤心,陆云不值你这样。”
“谁值得?”我扬着眉毛问他。
“你知不知道真正爱你的是谁?是……”
“我爱谁与你无关。”我冲他大喊,不想听他说出那个让我害怕的名字。他沉默,好久才悠悠的说了一句:再见。
我站在马路边,背对着他。
“小心——”他推开我。
坐在回南阳老家的火车,我有种恐惧的感觉,没有人在我身边,好像在下一刻灯光就会熄灭,然后火车就会停下,然后听到有人大喊,才发现原来不是自己一个人。
那天的车祸我就像一个废物一样什么都没有听见,是许可推开我,我抱着躺在血泊里的许可,他说什么我都听不见,只是到最后我拼命的摇晃他的身体,直到有救护车来,我才放开许可。
就像做了一场梦,梦醒了,就没有事了,在那一刻,我才知道我心里真正重要的不是任何人,而是许可!
医生说,许可没事,只是。。。。。。。。
只是后面的我什么我都没有听到,我的耳朵就是这样,时好时坏。
我没有和任何人告别,转学的手续都没有办,一切都要有个终结。
( 5)那些往事,不愿意提起
七岁那年爸爸出车祸意外死亡,一年后妈妈嫁给一个校长,妈妈是当红明星,就算她不嫁给校长,也不至于饿死。
她毅然决然的退出演艺圈,我不理解她为什么要这么着急改嫁,更觉得她对不起爸爸。
我在家里闹,整天摔东西,他们也好像没有听见,继续过着甜蜜的生活。
许可就是那个男人的孩子。
在我摔东西之后,许可都会默默跟在我身后收拾残局,我不恨他,也不感谢他。
有时我会故意拿着爸爸的照片在大厅中大声的叹息,许可只是笑笑,在他眼里,我只是一个任性的小妹妹。
直到那一次,他们出去旅游,把我和许可留在家里,半夜我发高烧,天又下起大雨,我突然发现自己什么都听不见,那种感觉比看鬼片还可怕。
我大声的叫着许可的名字,他拍到我的房间背起我跑进医院。
俗不可耐的情节,我却感动得稀里哗啦的。
许可因为淋雨而导致肺炎发作,我的高烧好了,他却倒下了,我来到他病床前,眼泪不争气的往下掉。他只是说:“丫头你别哭,你看,雨天过后彩虹就出来了,没有过不去的事,大人们有他们的幸福,别恨他们,仇恨会吓走幸福的。”
那天我才知道他有肺炎。
可是我始终不愿承认他是我哥,以为我喜欢他。
我喜欢在下雨天打雷时偷偷钻进他的被窝,然后挽着他的胳膊进入梦乡。
小时候喜欢穿着碎花洋裙在外面玩,许可就会像大人一样对说:“灵旭,以后我会娶你的,我要娶穿碎花洋裙的你。”
长大后他就再也没有和我提过这件事,长大后的我多想问他,如果我不这样男孩子气,而是留着长发换上碎花洋裙,你还会娶那个叫灵旭的女孩子吗?
妈妈惊讶我的变化,校长也到处自豪地说这是我的女儿!
以我的资历学什么都没有问题,仅是初中的我,高中的所有课程都已经学完。
可我变好了,许可却变坏了。
许可开始打架,吸烟甚至喝酒,由原来女生眼中的白马王子变成了家长眼中的小痞子,连我都不知道原因。
可他始终是疼我的。
十六岁的生日,许可说好帮我庆祝的,可是他的肺炎犯了,医生说他必须到南方去治疗。
他走了,那天是雨天,乌云厚厚的,遮在天空上,雨穿过云层打在我身上。那个生日我淋着雨蜷缩在车站,望者早已远去望不到影子的火车,我还想象着许可会像从前那样突然出现在我的身边,替我打伞,听我撒娇。
可是没有,我清楚地记得那天来自于身上的寒冷的名字,叫孤单。
高一的开学,那时候我已经不想再做一个好学生了。高中的课程我全部都会,也不屑学那些东西,当初拼命的学习只是为了和许可一样,现在来到学校只是为了寻找和许可在一起的日子。
陆云和大家保证会追到我,可是我只喜欢许可,怎么办呢?
不管我干什么,他都好脾气的跟着,这点倒是和许可很像。
真正接受陆云的时候,是在我很伤心的时候,就是不知道为什么,没来由的伤心,忽然很想许可,陆云来找我,我就摔了杯子。陆云什么都没说,只是默默的帮我收拾残局,这一下让我看到了许可的身影。
我抱着陆云的胳膊狠狠地咬了下去,然后对他说:“你要照顾我一辈子。”
他郑重的点点头。
我以为自己真的喜欢上陆云了,可是在许可出车祸的那一刻,我才发现,我的感情就像是被上了锁的古城,不愿开启,但并不代表它不存在。
我和许可一次次的错开,在生日时想和他表白他却因病离开,在我什么都听不见的时候他却说喜欢我,而在他为了我受伤时,我却只能落荒而逃。
那些往事,不愿再提起,许可,我们再见吧!

㈤ 求短篇小说关于青春校园系列的不要言情= =

如果只是限制在青春“校园”小说这个范围内的话,
郭敬明:《梦里花落知多少》
《1995-2005夏至未至》
《悲伤逆流成河》
落落:
《年华是无效信》
《尘埃星球》
《全宇宙至此剧终》(预定出版,至于出版日期还是未知数,落落是个很能拖的人......)
七堇年:
《大地之灯》
《被窝是青春的坟墓》
《澜本嫁衣》
笛安:《西诀》(这也不能说是校园的,但同样是青春主题,她可是很有才华的,你看了绝不会后悔)
苏小懒:《全世爱》
饶雪漫:我惟独喜欢她的《沙漏》
《甜酸》
《左耳》
郭敬明主编《Pook Book》系列:
《Pook1》主推:《不许时光倒流》
《绝密组合与千叶纪》
《恋爱习题》
《假面舞会》
《假如换来不止黑暗》
《Pook2》主推:《少年残像》
《妄言之半》
《他们的肥皂剧》
《我们的最终曲》

㈥ 被窝(高干)电子书txt全集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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㈦ 求《最棒的短篇小说》或书的作者

白水青菜
作者:潘向黎

他进门的时候,客厅里没有她的身影。他微微一笑,向厨房走去。她果然在,正在用饭勺搅电饭锅里的饭。她总是这样做,盛饭之前要把电饭锅里的饭彻底搅翻一下。他曾经问为什么,她说:“好把多余的水分去掉,口感才好啊。”显然她是听见了开门的声音。

饭冒着蒸汽,她的脸有一瞬隐在水气里。他闻到了饭香。

饭很香。奇怪的是,他在别的地方几乎闻不到这种香。这是好米才有的香味。他知道她只用一个牌子的米,东北产的,很贵,因为是有机栽培。

好米只是密闭着的香味,要加适量的水,浸适度的时间,然后用好的电饭煲煮,跳到保温之后,焖合适的时间,香味才会爆发出来,毫无保留,就像一个个储满香膏的小瓶子打破了一样。

她是他遇到的最会煮饭的女人。他这样说过,她回答:我尊重米。

在他笑起来之前,她又加了一句:不过只尊重好的米。

他洗了手,坐在餐桌边时,两碗饭已经在桌上了,他的这边多一个空碗,筷子照例搁在搁筷上,是一条鱼的形状。她端上来两个青花小碟,一个碟里是十几粒黄泥螺,并不大,但很干净,一粒粒像半透明的岫玉,里面有淡淡的墨色。一个碟里是香菜心,嫩嫩的酱色,也是半透明。家里的菜一向这么简单,因为他都是在外面吃过了,回来再吃一遍。

最后她端来一个小瓦罐。这才是他盼望的重点。马上打开盖子看了一眼,里面有绿有白有红,悦目得很。她说:“你先喝汤。”自己坐下来,开始吃饭,拨几口饭,就一点菜心,看她吃饭的样子,好像不吃一口菜也可以似的。

他就自己从瓦罐里舀了小半碗汤。清清的汤色,不见油花,绿的是青菜,白的是豆腐,还有三五粒红的枸杞,除了这些再也不见其他东西。但是味道真好。说素净,又很醇厚;说厚,又完全清淡;说淡,又透着清甜;而且完全没有一点味精、鸡精的修饰,清水芙蓉般的天然。

就那么一口,整个胃都舒服了,麻木了一整天的感官复苏,脸上的表情都变了,好像一个薄薄的壳被敲碎了,所有的肌肉、每一条纹理都活了起来。真是好汤!

他一连喝了两碗,然后吃饭,就着黄泥螺和菜心,一个滑,一个脆,都是压饭榔头。不知不觉就把一碗饭都吃完了。他也不添,而是又酽酽地喝了一碗汤。然后把碗放下,对她笑。

她也笑,“好像在外面没饭吃似的。”

“是没饭吃。现在谁吃饭?”

他说的是真话。他的工作宴会应酬多,那种宴会不会有饭。总是太多的油腻、浓烈的味道轰炸口腔,味蕾都半昏迷了,直到喝了她的汤,才缓缓醒过来。

“你的汤怎么做的?”

她莞尔一笑,笑容里有阳光的味道:“好吗?”

“好。”

“那就多喝一点。”

“喝了。到底怎么做的?人家都说老王家汤馆好,我看就是那里都喝不到这么好的。说给我听听。”

"说起来——其实也简单,就是要有耐心。”她说。

后来,他不只一次怀念那时的生活。那种安宁,那种坐在餐座前等着妻子把瓦罐端上来的感觉,掀开瓦罐的盖子时看到的好看的颜色,第一口汤进口,微烫之后,清、香、甘、滑……依次在舌上绽放,青菜残存的筋脉对牙齿一点温柔的、让人愉快的抵抗,豆腐的细嫩滑爽对口腔的爱抚,以及汤顺着食道下去,一路潺潺,一直熨贴到胃里的舒坦。

他们的家是让人羡慕的白金家庭。白金的意思是,既有钱又白领,这个白领的意思是泛指,指的是读过书,有修养讲规则,凭知识和智力挣钱,不是手上戴好几个宝石戒指的暴发户。

他先是吃皇粮的机关干部,后来不愿意看人脸色慢慢从孙子熬成爷爷,早早下了海,折腾了许多行当,最后在房地产上发了,然后是网站、然后是贵族学校,他的事业像匹受惊的野马一样势不可挡。

他成了本市的风云人物,电视台人物访谈的明星,各种捐款、善事的大户。毕竟是受过高等教育的,他的风度、谈吐,赢得了瞩目和好评。有一次电视台让女白领评选全国范围的十佳丈夫人选,他就上了榜,而且击败了几个电影明星、歌星。现在的女白领真是不傻。那些又蹦又跳的男人,只能远处看看,怎么能近距离相处?要是她们知道他还每星期两次开着宝马到那所著名的大学读哲学硕士,她们可能会发出尖叫——要多少实力才能有时间和闲心做这样的事情啊。但是他从来没有对外面透露过,这种事,要等人家自己无意中发现才好。越不经意越有风度,像他这样的年纪和身份,这种选择已经不需要经过考虑了。

他当然结了婚。都十七、八年了。妻子是她的大学同学,是初恋,而且是那种把情窦初开和爱和性和婚姻一锅煮的关系。他们从来没有想过两个人还会有其他选择,那时候也不知道要给自己多留一点时间,毕业后第二年就结了婚,然后很快就有了孩子。就是现在进了寄宿制双语教育的培鹰学园的儿子。儿子是他们的骄傲,他不但聪明、学业优异,而且长得非常漂亮。这不能完全归功于他,因为儿子明显地集中了他们两人的优点,而妻子当年也是学校里的美女,不化妆也青翠嫩叶一样清新可人。

因为有这样的妻子,他对女人是不容易惊艳的。而且他知道现在的女人的漂亮已经充满了化学的味道。

嘟嘟的出现完全是一个意外。起初他觉得这是个稚气未脱的女孩子,像个水晶花瓶一样好看又透明,而且不实用。等到看出她的企图还觉得有些好笑——这不是胡闹吗?要不是她是他的下属,本来可以叫他叔叔的。当然心里还是有点高兴的,很隐蔽但是很真切,这可是一个比自己小20岁的女孩子啊,又漂亮,而且出身很好,父亲是大律师,母亲是名医,家里本来要送她去剑桥留学的。这样的女孩,没有任何为了钱而接近男人的嫌疑。

起初他真的没有什么。因为觉得嘟嘟是一时冲动,再说他不可能破坏自己的家庭,这么些年,妻子辞掉干得好好的中学教师工作,专心在家相夫教子,他没想过要辜负她。他若是辜负她,她真是什么都没有了,一个40出头的女人,没有工作没有事业没有朋友,她怎么活?况且,许多男人成功了就另觅新欢抛弃发妻,他不想也掉进这种俗套,犯这种通俗的常见病——他不是一般的男人,这是他对自己的要求。

起初真的没有动心,他只是考虑怎么让嘟嘟少受一点伤害就退出去。但是现在的女孩子真是任性,她们想要什么就敢大喊大叫、又哭又闹、要死要活,他又下不了狠心把她开除掉。嘟嘟真是一个水晶花瓶,而且因为对他无望的爱,这个水晶花瓶就站到了悬崖边上,随时可能掉下来粉身碎骨。最后,他只好伸手把她接住。

他不回家吃晚饭了。后来,他连晚上都不回来了。他说,实在太忙,不赶回来了。后来又说,想一个人静静。

她沉默,就像他每次说不回家吃饭时一样,绵长而细密的沉默,那重量使他感到压迫,但是不敢挂电话。最后,她说:“这样吧,你要回来吃饭就打电话。”

他想,这等于说,如果不打电话,她就不会做好他的饭,还有那罐汤,等他回去了。那是他的家,但是从现在起,没有他的饭了,没有人等他了。他有点失落,但是马上感到了巨大的轻松。这太好了。她当然会有看法,也会生气,会伤心,但是以她的性格,不可能会主动挑破、发作出来。这些年来,他一直觉得自己选对了人结婚,现在又一次这样觉得。在爱上别人之后这样想,也许有点荒谬,但是他就是这样觉得。

他不喜欢租房子,他说哪怕只住三个月,我也要住在自己的房子里,我不住别人的地方。嘟嘟欣赏地看他,说:我也是,我也是。他就说要买一套房子,全装修的,带全套家具和电器的,“只要带上牙刷就可以住进去。”他愉快地说。嘟嘟却不要,她说那种房子没有风格,她不喜欢。最后她让他住到她那里去。

嘟嘟一个人住着两房一厅,是父母给她买的,装修是她自己来的,是很现代的简约风格,但是却比华丽更费钱的那种。全套北欧风情家具加全进口洁具,一色的白,卧室里连地毯都是白的,这不是这个年龄应该有的气派。看来她父母确实把她宠坏了。

嘟嘟为了欢迎他,给他买了名牌的浴袍和拖鞋,他没有听说过,只记得她说那是某个国家皇室用的牌子,她喜欢这个牌子,她说皮肤感觉到的奢华比眼睛看到的更真实。

新鲜的爱情,新鲜的疯狂,新鲜的住处,新鲜的气氛,好像连他自己都成了新的。几个月的时间过得像飞一样。

也有问题。问题是出乎意料的小问题:他们还是会肚子饿。

他是半个公众人物,不能到外面吃饭。嘟嘟一个人出去买肯德基,他倒是可以接受,只是觉得好笑,说:“我儿子最喜欢吃。”嘟嘟就变了脸,拒绝再买了。

只好叫外卖,从茶餐厅的简餐到永和豆浆,从日式套餐到避风塘,从披萨到意大利通心面,他们都叫了个遍,外卖没有汤,他们有时喝罐装的乌龙茶,更多的时候喝可乐。

慢慢的,吃饭成了个苦差事。因为难吃,而且他必须掩饰他对这些食物的难以下咽。真潦草啊,有的硬梆梆的,有的干巴巴的,有的木渣渣的。他思念一碗香香柔柔有弹性的米饭,更思念一碗热热润润让味觉苏醒的汤,冰凉的饮料怎么能代替汤?和他以前吃的晚餐相比,这些简直是垃圾。

但是他不敢说。只要他一流露出不满,嘟嘟就会生气:那我们出去吃啊,什么好吃的都有!我也不喜欢吃这些!还不是因为你!或者说……我知道,你又在怀念你过去的生活了!你是不是后悔了?后悔了就明说嘛!

每次他都要冒险出去请她吃一顿饭才能平息。

吃饭成了他们的一个心病。甚至下了班在往那个甜蜜的小巢走的时候,他就在犯愁,要不要自己先到哪里吃一点东西?不然等一下进了门吃点吃不饱的东西,半夜又要饿醒。

按照现在流行的划分,嘟嘟在这个城市里应该算个真正的“小资”了。说她真正,是因为她小资得天经地义,而且不是为了在人前装样,她不欺暗室,别人看不见的地方更下功夫。他从来不知道一个女人可以为了享受,这样认真把钱不当钱,这样一丝不苟。她的内衣比外衣更贵,她基本上不化妆,但是她的保养品一套都是她一个月的工资,而且用了觉得不好就被丢在一边。

她说:“用名牌有什么?把过期的名牌化妆品丢掉,那种感觉才算奢侈,我喜欢!”

她也解释为什么这样:“我要让自己眼睛看的、耳朵听的、皮肤接触的都是好东西,这样气质才会好。”

嘟嘟有两个爱好,一是健身,一是读村上春树。她不但有村上春树的所有作品,而且每种都不止一本,有各种版本,他怀疑只要国内有的她都买齐了。甚至还有日文原版的,虽然她不懂日语,“我可以学啊!”她唱歌般地说。只要有空,她就会随手拿起一本村上春树,随便翻到哪一页,开始看。看着看着,她的眉头就会微微蹙起来,光洁的脸似乎突然长了几岁。书架上、沙发上、床头、甚至洗手间的梳妆台上,都放着村上春树,有的合着,有的打开封面封底朝上趴着。

他看过几次,但是都看不下去,好像是一些莫名其妙的生活片段、稀奇古怪的梦和幻境,不知道在说什么,也不知道想说什么。这么乱哄哄的,真奇怪,嘟嘟在里面看到了什么呢?是什么吸引了她?他没有问,怕她根本不解释,反而笑他落伍。嘟嘟太年轻了,她的年轻使她的一切都有一种理直气壮,这一点让他感到可爱,也有点怯意。

没想到有一天,他一走进门,就看到嘟嘟因为兴奋而泛着粉红的脸。“今天有好东西吃!我给你做!”他望着她,好像她突然在说英语,虽然他能听懂,但是一时反应不过来。她又说了一遍,他才相信自己的耳朵。这真是好消息,他能听到的最好的消息。

他跟着嘟嘟走进厨房。眼前的厨房一扫往日的清寂,热闹得像个小型超市,工作台上放着两块硕大的案板,崭新的,上面搁着两把刀,一把黑黝黝的切菜刀和一把雪亮而窄长的、带着锯齿的刀,旁边还有红的火腿、绿的黄瓜、嫩黄的奶酪,一大袋蔬菜,还有一个长面包,还有五颜六色的罐头,瓶里袋里的各种调料。这是个地震后的小型超市,一切都显得有点凌乱,嘟嘟的头发上也粘了一抹可疑的黄色膏体物质,但是也显出了热诚,心无城府、掏心掏肺的那一种。

他感动地表示要帮忙,嘟嘟坚决拒绝了,要他到厅里休息、看看报纸。她把他推到沙发上,把报纸递到他手里,甚至给他泡了一杯茶。他看了一下,居然是龙井,她笑着说:“刚买的。茶庄的人说是新茶。”然后她就像一个贤惠的妻子那样进了厨房。

嘟嘟终于忙完了,让他坐到餐桌边。他急切地过去,看到了餐桌上的东西。每人一碟三明治,切成小块的,一摞一摞的几摞,旁边点缀了嫩玉米芯和炸薯条。中间是一大盘红红的、一片混沌的东西,仔细看可以辨认出里面有腊肠一样的东西。惟一熟悉的东西是啤酒,麒麟一番榨。

嘟嘟说:“怎么样?”他说:“看上去很漂亮。”他决定先从容易接受的开始,就自己倒上啤酒,开始喝。嘟嘟一边解着身上的围裙,一边兴致勃勃地说:“这不是一般的东西,这可是村上春树餐啊。”

“什么?”他赶快把一口啤酒咽下去。

“村上春树的小说里写到的美食很多,日本就成立了一个村上春树美食书友会,根据他书里的描写,编了一本村上春树食谱,让大家分享。我今天就是按照这本食谱做的。好玩吧?没想到吧?”

原来是这样。他拿起一摞三明治,“这是什么三明治?”

“黄瓜火腿奶酪三明治。《世界末日与冷酷仙境》里生物学家的孙女做的。这个做起来很麻烦,生菜叶子要用凉水泡,吃起来才脆。面包片上要先涂上厚厚的黄油,不然蔬菜里的水分容易把面包泡软。最后也是我自己切的,特地买了一把刀,切得很整齐吧?”

他吃了一口,为了躲避作出评价,就指着那盘红红糊糊的东西说:“这是什么?”

“番茄泥炖史特拉斯堡香肠。我买不到史特拉斯堡香肠,还好书里注明原味维也纳香肠也可以,就用了维也纳香肠。主料是西红柿丁和维也纳香肠,调料是大蒜、洋葱、胡萝卜、芹菜、橄榄油、月桂油、百里香、花薄荷、罗勒、番茄酱、盐、胡椒、糖,我数过了,一共13种。本来想做蘑菇煎蛋卷,但是那是《挪威的森林》里的,早期作品,风格不一样,所以做了这个,这也是《世界末日与冷酷仙境》里的,就是世界末日当天,他和图书馆女孩过了一夜,在她家做的早餐。”

他心里涌起了爱怜,但是仍然没有动,倒是嘟嘟,把一条香肠用餐刀切成几段,用叉叉起一段,送进嘴里,“哎呀,太棒了!另类!浓烈!丰富!绝对村上春树!”她吃着,又喝啤酒,渐渐的眼里泛起了迷蒙,又说了一些“真是忧郁世界的美味情怀”、“对于挥别人生而言似乎是个不错的一天”之类的话,他知道,她已经进入了村上春树的世界,正在里面扮演一个角色,这些都是台词了。

他也作出毫不迟疑的样子吃了起来。这么难看的东西,居然不是非常难吃。但是想到居然要花上那么长的时间,动用那么夸张的阵势,那么多的调料,他还是觉得有点可笑。这就叫用最村上的方式享受生活?那么这个人的品位真成问题。不过这么出名的作家,应该不会这么粗糙。慢着,这个叫村上春树的人,会不会故意戏弄这些崇拜他的人呢?这样想,又马上觉得有点对不起嘟嘟,于是努力往嘴里塞进一叠三明治,马马虎虎地嚼几下,急忙用啤酒把它冲下去,感觉好像自己正坐在某架国内航班的经济舱里。

什么玩意儿呀,就是夹馅面包片,怎么看都是简单对付肚子的东西,好吃?见鬼吧。搬出川端康成来也没用。看看中国的小说家,看看《红楼梦》,里面写的好吃好喝的,那才叫美食,那才叫见识!可是这些他都没有说,因为嘟嘟忙了半天,他不能让她伤心。何况说了她多半也不懂。

吃完这顿难忘的村上春树餐,他最后说了一句:“以后不要这么麻烦了。在家里吃越简单越舒服。”

“今天这样不是很舒服吗?”嘟嘟奇怪地反问。

他把嘟嘟的手抓起来,轻轻爱抚着说:“不是这样的。真的会做的人,就是一碗白水青菜汤,吃起来就够好了。”他说完这句话,看到嘟嘟脸上的月亮被云遮住了,他立即知道,自己说了一句不该说的话。

他们都不愿意想起一个人,一个女人。但她总是在最不经意的时候出现。就像一个狡猾的债主,从来不会拦在大路中间,让你可以放心地开车回家,回到家门口,也不会看到有人气势汹汹地站在那里。于是你松了一口气,走进房间,打开灯,却猛然一惊,角落里赫然站着一个人,正是躲也躲不掉的那一个。

她听见门铃响的时候,有一秒钟以为是他回来了。但是她马上知道不是。先从猫眼上往外看了看,果然不是。是一个女人。

她打开了门,一个年轻女孩出现在她面前,有着紧绷的脸颊和鲜嫩的皮肤的女孩。她用微笑的眼神发问,这个女孩子说:“叫我嘟嘟吧,我是你丈夫的朋友。”

她立即明白了。明白了这个女孩是谁。她打开门,请她进来。像一个有礼貌的女人对待丈夫的朋友那样。嘟嘟从她脸上寻找一点情绪的流露,没有找到。

她让嘟嘟参观了他们的家,但是没有让她看卧室。然后她们坐了下来,喝着茶,一时都找不到话题。嘟嘟说:“谢谢你接待我。其实我今天来,一是想看看你是什么样子的,另外就是想吃你做的饭。”看到她脸上的惊讶,嘟嘟急忙解释:“我总听他夸你是个高手,最简单的菜都能做得最好吃,真的很好奇。”

她似乎有点为难,想了一下,说:“那,你就在这里吃一点便饭好了。”

嘟嘟像一个真正的客人那样,坐在餐桌边等。看着女主人端上来一碗饭,两个小碟,然后是一个瓦罐。她惊讶地睁大眼睛:就这些?女主人给她盛了一碗汤,一边说:“平时我们吃饭,也就是这样。他总是自己盛汤,脾气急。”

嘟嘟一边听,一边看她的手势表情,又注意汤的内容,简直忙不过来。但是她还是发现女主人没有碗筷,就问:“你不吃吗?”她的语气,好像她是主人。

女主人摇了摇头。嘟嘟不知道是她不想吃,还是不愿意和她一起吃,就不敢再说什么了。

她喝了一口汤。她不假思索地“哇——!”了一声。然后她难以置信地看看女主人,“这就是白水青菜汤?”

女主人说:“他这么叫。”

“你能告诉我怎么做的吗?”嘟嘟一脸恳切,好像她正在上烹调课,面对着给她上课的老师那样。

女主人停了一下,好像微微地叹了一口气。然后说:“要准备很多东西。上好的排骨,金华火腿,苏北草鸡,太湖活虾,莫干山的笋,蛤蜊,蘑菇,有螃蟹的时候加上一只阳澄湖的螃蟹,一切二,这些东西统统放进瓦罐,用慢火照三、四个钟头,水一次加足,不要放盐,不要放任何调料。”

嘟嘟难以置信地看看面前的瓦罐,排骨?火腿?虾?还有那么多东西,哪里有它们的影子啊。

女主人自顾自慢慢地说:“好了以后,把那些东西都捞出去,一点碎屑都不要留。等到要吃了,再把豆腐和青菜放下去。这些东西顺便能把油吸掉。”

嘟嘟倒吸了一口冷气。这就是所谓的白水青菜汤?白水?这个女人的心有多深啊。那个男人说的是什么胡话?他每天享用着这样的东西,却认为是非常容易非常简单就可以做出来的,他真是完全不懂自己的妻子。就在这一瞬间,嘟嘟深深地明白了眼前的这个女人,也明白了世界上,爱情和爱情之间有多大的不同。

“你每天都要弄这样一罐汤吗?”

“是啊。早上起来就去买菜,然后上午慢慢准备,下午慢慢炖,反正他总是回来得晚,来得及的。”

“那今天你怎么也准备了呢?他不是……”

“你是说他没有回来吃晚饭吧?是啊,都半年了,不过我还是每天这样准备,说不定哪天他突然回来吃呢?再说我都习惯了,守着一罐汤,也有点事情做。”

嘟嘟整个人呆在那里。半天,才说:“你真了不起。”

女主人愣了一下,然后失神地、轻轻地说:“他整天那么辛苦,能让他多喝一口汤也好啊。”她好像在自言自语,完全忘记了眼前还有一个人。

嘟嘟突然说:“你今天都告诉了我,你不怕我学会了,他永远不回来吗?”

女主人回过神来,看了嘟嘟一眼,笑了。那笑容,好像在说,他不是已经不回来了吗?又好像在说,他怎么会不回来呢?好像在责备:你这样说是不是有点过分啊?又好像在宽容,因为这问题本身很可笑。

这样笑完了以后,女主人轻轻地问:“你能这样为他做吗?”

嘟嘟偏着头,认真地想了想,说:“我也可以的,但是不必了。”她说完,就站起来走了,走到门口,她站住,回头一笑,说:“我不是你。”

她走得就像她来时那样突然,毫无征兆。

又过去了一个月。傍晚,女人照例在厨房里,汤罐在煤气灶上,微微冒着热气。女人的目光穿过后阳台,往外看,好像看着楼下的草坪,又好像看着一个不确定的地方。

门铃响。她应着“来了”,过去开门。她刚刚发现家里的米快没有了,就到那家固定的米行买了一袋米,还是那个牌子的东北大米,完全绿色无公害的,价钱比普通的新米贵了5、6倍。这是米行的伙计给她送米来了。

她打开门,却发现是他。她愣了一下,一句话脱口而出:“怎么?忘了带钥匙?”

他回答:“是啊。”

她马上回到了厨房,丢下他一个人。他不知道她这样算是什么意思,有点想跟进去,又觉得不妥,一时有些浑身长刺的感觉。过了一会儿,她在厨房里说:“等一下米行的人会送米来,你接一下。”

他说:“哦。”

“还是那种米。”

“我知道。”他说。

米行的人来了,他接下来人手里的米袋,随口问道:“钱付了吗?”伙计说:“付了付了,太太每次都先付的!”

他用双手握住米袋的两角,把它提进橱房。她说:“放这里。”他就放下了,同时感到如释重负。

这时他确定自己可以坐到餐桌边等了。他就坐到了餐桌边。

她好像看见他坐下来了,就说:“洗手去。”

他洗了手,坐在餐桌边时,她端着一个大托盘过来了。他想,家里还是有改进,她不再分几次跑了。托盘放到桌上,里面有两碗饭,两碟菜:一个是虾仁豆腐,一个是番茄炒蛋。一个小瓦罐。这是他思念的,忍不住马上打开盖子看了一眼,说:“我先喝汤。”

他从瓦罐里把汤舀了小半碗。还是有绿有白有红,还是清清的汤色,不见油花。他急忙喝了一口,就那么一口,他脸色就变了。像被人从温暖的被窝里一下子楸出来,又惊又气,又希望一下子挣醒,发现是梦,好瘫回到温暖的被子里。

“这是什么汤?”他不敢吐出来,挣扎着把嘴里的一口汤咽下去,急急地问。

“白水青菜汤啊。”

“怎么这么难喝?以前的汤不是这样的!”他委屈地抗议。

她尝了一口,然后说:“白水青菜,就是这样的。你要它什么味道?”

他放下调羹,审视她。她不看他,脸上没有任何波动。她还是那么喜欢吃饭,但是现在不像过去,好像没有菜也吃得下去的样子,她把虾仁豆腐和番茄炒蛋都舀了一下,和饭拌在一起,自顾自吃起来,吃得很香。他干脆不吃了,点起了一支烟。过去在她面前他是不抽烟的。但是现在,这些好像无所谓了。她连看都没有看一眼。

吃完最后一口,她把所有的碗碟都收回托盘里,然后正视着他,说:“我们家以后可能要雇一个钟点工,我找到工作了,家里这么多事。”

他吃了一惊,“工作?什么工作?”

“到烹饪学校上课。”

“你?当烹饪老师?”

“你忘了,我本来就是老师。烹饪考级我也通过了。”她说。

刚才那口难喝的汤好像又翻腾起来,他脱口而出:“这么大的事,也不跟我商量。你现在怎么这样了?”话一出口,他就后悔了。他不该这样说。理亏的人是他自己,是他对不起她,不管她做什么他都失去了质问的权利。而且这些日子,他几乎不回家,让她到哪里找他商量呢?他现在这样说,只会给她一个狠狠反击的机会,反击得他体无完肤。

但是,她没有反击,她甚至没有说什么。她只是看了他一眼。这一眼,让他真正开始感到自己的愚蠢。那目光很清澈,但又幽深迷离,好像漆黑的夜里,四下无人的废园子中井口窜出来的白气,让人感到寒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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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三个人的故事,有点似张爱玲笔下的《白玫瑰与红玫瑰》,可悲而不可喜。尊重好米的妻子和喜欢春上春树的嘟嘟,生活都是精致,讲究。即使一个古典一个现代,我仍不觉得这两个人有什么不同,小资的两种形式吧。那样费时的炖一锅汤,奢侈的让我觉得有些罪恶了。那个做妻子的,读起来温文尔雅,可绝对不是一个简单的人呢。那种深沉的忍耐让我觉得害怕。

我,我喜欢豆腐青菜,喜欢真正的白水青菜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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