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创唐风短篇小说3000字
Ⅰ 我想写一篇小说3000字左右请大家给点建议
短篇小说注意情节的紧凑性和故事的可看性,细节上虽然很重要,但是不能光注意细节而不注意整体文章的流畅和可看,毕竟只有3000字,有些细微末节的地方可以省去的应当省去
Ⅱ 求一短篇自创武侠小说
玉筝鸣 寒鸦惊,玉筝鸣;人何去,悲中行。 秋风阵这,携样的夜里也算是“耀眼”了。 “先生,都这么晚了,该不会来了吧。” “ 不急,我了解他,要不你先去睡吧,明天一早还有事呢,一会他来了有我就行了。” 梅愈期支走下人,站在窗口,望着外面,雨还是很大,出了雨线还是雨线,什么也看不见。他回头看了看屋里,一张小几,两个蒲团,几坛酒,一架琴,还没来。 他关窗坐下,拨了拨灯芯,黄光变成了白光,不过还是很淡。他抚了抚琴,着来自北方的冷雨,拍打这这个坐落在江南的小城。已至午夜,万家具寂,偶尔几声狗吠,随即便隐没了。屋檐下的雨点吧嗒的响个不停。 一豆残灯,摇摆在街边的一座小楼上,虽不亮,在这兀自笑了笑。当初的情景再次浮现在眼前。 酒楼里人声鼎沸,各色食客杂坐其间,正吃的性起的时候传来阵这琴声,毫无征兆,更无曲调可言,讴哑刺耳。众人都皱了皱眉。 “这梅疯子又来了,唉。” 这个酒楼是他南下后最后一点钱买下的,生意还算不错,他每天都要摊上一两曲,可是弹的调子古怪难听,无人喜欢,可他却不管,依然如故。所以每当此时人都会少很多,后来好的人都叫他梅疯子,他也不生气,还是老样子。 “妈的,弹的这是什么鸟调子,扫爷爷的兴。”一个汉子终于忍不住发作了,拍着桌子吼道。一身的腱子肉像一张张小鬼脸,令人望而生畏。 一旁的朴老望着这,无奈的摇了摇头。 梅愈期却似没听见,琴声依旧,初如蚊蚋,嗡嗡响作一团,令人心烦至极,待到稍作缓和处,猛一突起,恰若天雷临地,令人为之一震。 “娘的吃错药了。”客人们一边骂着一边往出走。那个汉子再也坐不住了,撸起袖子向梅愈期走去。这时听他对面的一个黑衣汉子道:“樊离,慢着 。” “怎么?” “咱们来这里不是打架的,所以低调些。”他又看了看梅愈期,“何况我觉得这位先生的弹的也并非难以入耳,其中大有真意。” 此语位完,琴声即逝。梅愈期道:“先生也通音律?” “在下不过粗人一个,对此却逝一窍不通,不过方才听先生所奏之章中有北国之风,且哀婉低沉,应是来此不久的中原人士。” 梅愈期点了点头。 “琴声虽杂乱无章,却隐有持怒冲冠之意,更可贵的是弹了 这么久没一句重复的,看来先生的技艺十分高超,而隐逸于此奏琴,则说明先生你遗世独立,卓尔不群。” 梅愈期笑了笑,“先生高抬在下了,不过先生竟能听懂,必非凡人,可否再听一曲、” “请。” 琴声在起,还是哪么不堪入耳,杂乱之中三五高音奇峰突起,却又转瞬即逝,随即回复常态。 “马作的卢飞快,弓如霹雳弦惊。” 梅愈期站起身来,正色道:“在下梅愈期,敢问先生。” “程钟山。” 从此以后,梅愈期曲风大变。人也从以前人们眼中的梅疯子变成了梅先生。每天到他的酒楼的人更多了,多半是慕名而来听他奏琴的。但梅先生却不经常弹了,只是偶尔弹一两曲。而每当此时就可以看见那个叫程中山的坐在不远处向梅先生点头致意。 这几个月梅先生没再弹琴,因为程钟山没来。前几天樊离带来消息:蒙古人打来了 ,程钟山要到北边去,今天要来向他道别,可是天公不作美,连下了几天的雨,现在程钟山还没来。 “笃笃”的脚步声让梅愈期回过神来。 “梅兄,老程来迟了。”未见其人先闻其声,程钟山边走边笑道。 “那可要罚酒呦。” “那是自然的了,哈哈。”二人相向而坐,叙情沽酒,不亦乐乎。 少顷,程钟山道:“蒙古人犯我河山,杀我百姓,我虽为一介武夫,却也是有血性的人,天下兴亡匹夫有责,我愿就着这一腔热血用手上的这把刀去和他们干一场。”言罢一把抽出刀来,青锋白刃,最适合上阵杀敌。 “恩,男儿坠地志四方,马革裹尸固其常。我支持你程兄,你一身好本事,也只有北方的天才能容的下你这只鹰。不过蒙古人生性凶残,北方必是险恶万分,此去可要小心啊。” “你放心,只要兄弟我还不想死,阎王爷也别想叫我闭眼。”他长饮一口,拍桌道:“安能忍顾山河碎,不灭鞑虏誓不归。” “来 ,干。” 雨慢慢小了,先是星星点点,随后完全停了。屋里二人歪坐在几前,程钟山望了望梅愈期道:“这次北去不知及时才能回来,还得麻烦梅兄一件事。” “可是这个?”梅愈期拍了拍手上的琴。
Ⅲ 自创短篇小说
最后的战役 推荐MV
Ⅳ 3000字左右的关于80,90后小说 一定要原创的!!不要抄袭
序。
躺在草地上仰望着烟火,不记得哪一天哪一个人说过。
即使不能善待,但那依旧是恩慈,只是幻觉稀薄,即使再剧烈,仍只是烟花,留下的不过一地冰冷的尘埃。
是啊,就算曾经再怎么美好也只是曾经。大家都不是那一种谁离开谁就活不下去的人,你有你的路要走,我有我的桥要过,我们只是红尘渺小的过客。
也许人生就是这样,记住该记住的,忘记该忘记的。改变能改变的,接受不能改变的。我想如果我那时候挽留你,是不是结局就会不一样。我不知道结局怎么样,我只知道我们都付不起那个结局的代价。即使贷款,我们也还不起那个利息,何况这个社会根本不允许我们这种人贷款。
引子。
我,不是同性恋,只不过爱上同是女生的你。
Chapter.01 夏至未至,邂逅
第一次看到你,真的有传说中的心动。
因为你的狗咬了我小腿。
你说,“我的狗只咬名牌,从中说明你的裤子是名牌,是不是很高兴。”
我说,“你的狗真是有贵族气息。”
你说,“你怎么知道?挺有眼光的,不过你体育真的不行。”
那时候我对你非常心动。如果我两条腿的人类跑赢了你带有贵族血统的狗,那么明天晨报上就会有我的身影。
于是,我在卫生站打了一个月的狂犬疫苗。
后来才知道,是因为你家的小狗小乖刚生完BB,而我好死不活的撞到枪口上。
你问我,“你是不是在逃通缉犯,一定是我家小乖闻到了犯罪的气息。”
我告诉你,“你家小乖一定是得产后抑郁症了。”
Chapter.02 秋天的童话,原来是喜欢。
生活就是俗套的十二点档的狗血情节。
我和你是同校同年级。
然后互相摧残和折磨。
有一次你又来诱惑我跟你旷课私奔。
你说,“爷,你就跟小妞我私奔吧,小妞我一定好吃好喝待你。”
我严肃告诉你,“你是肾上腺激素分泌过多,还是无聊因子侵害了大脑神经末梢。”
你也很严肃的告诉我,“我看最变态的是你吧。”
然后还是很没原则的跟你逃课。
那一次逃课,你带我来了红灯区。
瞠目结舌的是,世界上有同性恋这种生物。
晚上回家后,即使喝了5大杯凉开水,也睡不着。
脑子里浮现的是你的身影。
那个时候有一种冲动,好想爬到屋顶上去唱国歌。
Chapter.03 冬至未至,禁忌之爱。
总是不自觉的想起你,很想说喜欢你。
这念头刚冒出来,自己被自己吓了一跳。
后来,总是避开你,我躲你是因为我怕你,我怕你是因为喜欢你。可是又想接近你,忍不住追随着你的背影,忍不住偷偷看你。你知道,我是个很没原则的人。
我给自己定了个计划,想你一次就买一粒安眠药。
当我买到11粒安眠药的时候,朋友宸告诉我,他喜欢你。希望我帮他。
我答应了。
当我买到23粒安眠药的时候,你和宸在一起了。
忘不了,你微笑告诉你,“你想要这种结果,我就如你所愿。”
Chapter.04 冬至,禁止悲伤。
看到你们幸福的在一起。
想祝福你们,可是话在喉咙里发了酵。
不过是喜欢一个人,凭什么把自己弄得这么狼狈。我想要你知道我的心情。
可是老妈在晚饭的时候,聊到了同性恋。
老妈说,“世界上怎么还有这种生物,真是恶心。”
原来我妈偷看了我日记。
那一次,我离家出走。
不是愤怒,是逃避。
世界真的很现实,你笑的时候它跟着你笑,你哭的时候只有你一个人在哭。
我一个人躲在角落里狠狠的哭,是啊,我真是个变态。
回到家里时,老妈还在客厅里哭,老爸铁青着脸坐在沙发上。
老爸狠狠打了我一巴掌,“你还知道回来!我怎么养了个你这样的女儿!这么多年书你白读了!礼义廉耻都不知道!”
没有辩解,只是颓废的走进了卧室。
从那一天起,邻居都知道有一个同性恋。
大家用一种异样新奇的眼光看着我。
只有你,钰,你眼中没有歧视。即使我老妈闹到了你家。
眼泪滴滴答答如时间般落下。
我告诉你,“我个变态喜欢你,希望你离我远点。”
你握紧我的手,告诉我,“被你喜欢是一种幸福,我为什么要远离这种幸福?”
Chapter.05 春天华尔兹,所谓幸福。
我们就这样简单的幸福着,并没有妨碍着别人。
也许是由于太幸福,幸福到来不急失去。
你妈在我面前跪了下来。
来不及感受眼泪的温度。
才明白,我们不应该幸福。
一个人在家中,数着安眠药,一共有326粒。
一不小心碰掉了手边的镜子,看到了镜子里破碎的自己。
原来自己是这么恶心,恶心到吐。
狠狠地在厕所里边哭边吐,吐到舌头都麻木打结。
一粒又一粒的把安眠药含在口中。
当含到第4粒安眠药的时候,舌头才有了知觉。
原来安眠药是苦的。一颗又一颗热泪滚滚的落到地上,摔个粉碎。
只是,疑惑的是,我为什么吃了这么多安眠药,还没有睡着。又一个坑害消费者的无良商家。
Chapter.06 夏至未至,留在原地。
最后,彼此还是说了再见。
那一天在机场里面,我们玩了一句话一个字的小游戏。我还清楚的记得。
钰:今天,天气很好。
我:今。
钰:学了这么久的萨克斯,终于可以奔京城了。
我:学。
钰:小妞奔前程去了,爷要好好照顾自己。
我:小。
钰:小妞想告诉爷一个秘密。
我:小。
钰:我一直以来喜欢的是谁?
我:我。
钰一副阴谋得逞的表情,原来爷一直都知道,所以我们会在一起的!
会在一起吗?
看着她的身影逐渐远去,这样算不算欣赏一种残酷的美。原来一切都是花自飘零水自流。
我知道,我们都知道。
我们不可能飞过沧海。
结尾。
仰首,烟花正寂寞。
就算它燃烧得再怎么剧烈,落下来的还是一地冷冷的尘埃。
也许它寂寞是因为它知道未来的结局。
既然如此,又何必来次毁灭性的燃烧呢?
Ⅳ 一篇1500-3000字的短篇小说可以写什么
纯种德国黑格尔
与其做一株绿洲中的小草,不如做一棵秃丘上的橡树
——题记
有一条流浪的纯种纯种德国黑格尔,刚出生就被父母抛弃,因为纯种的德国黑格尔天生就要受到磨练。这可怜的家伙甚至不知道自己的父母是谁,他甚至认为自己是一只被父母杂种狗。他只能靠着拣别人的残羹剩饭来维持生活,尽遭别人的白眼,它痛苦极了,它受够了这样的生活,它诅咒这个世界,它感到自己是世上最不幸的狗。
直到有一天,它攒够5根骨头的学费到狗学院报名。学院的老师教它去找一个富有的人家做他们的宠物,教会它怎样讨好主人,让它无论自己是否高兴都要摇着尾巴,装出一副很高兴的样子,主人不管说什么,一定要百分百的服从……
他的夫人来到宠物店,这条流浪狗抓住了这个机会,赶忙迎上去,一个劲地摇尾巴,果然,学校里的功课起了作用,这一对夫妻看中了就这样,一年之后这条流浪狗毕业了。毕业后,学校把它送进了宠物店。宠物店里的人上上下下给他打扮了一番,给他穿了一件好看的红毛衣——尽管夏天里穿毛衣让他感到很不舒服;又给它喷上了高档香水——虽然他对这香味过敏。一周后,一位西装革履的人领着这条流狗。把钞票一放,抱着他回了家。他靠着在学校里的本事在家里站住了脚。
这个家里的主人有钱有势,他生活地十分幸福:有好吃的、有好喝的、有主人买来的宠物玩具玩……他过着梦寐以求的生活,他得到了其他狗羡慕的眼神。当然这全靠学院里的“技能”:看见主人就摇尾巴,并表现得十分高兴,无论主人叫你怎样,要百分百服从,即使那有多难或多么伤尊严。主人喜欢的人,再邪恶也要向他表示友好,主人厌恶的人,再善良也得狗眼看人低……
该有的全有了,可他总觉得少了点什么,不,是少了一些很重要的东西!他一天比一天苦恼,他觉得他生活得很窝囊,他受不了这种低三下四的生活,他受够了!好象有一种信念再呼唤他,他不能这么活下去了!他醒悟了!他终于明白他失去了尊严和自由!他再也受不了了,他头也不回地离开了那个叫做“家”的“家”,那不是他要的生活…。
后来,他选择了过无忧无虑的生活。再后来他做了一只警犬,再进行警犬训练时,训练员吃惊地告诉他,他是一只种纯种德国黑格尔!他听了不禁吃了一惊,他发誓今后再也不做那寄生在有钱人家的窝囊废!他觉得他对不起他那高贵的血统!
他当了一只警犬,虽然很艰苦,没有好吃、好喝、好玩的,没有闲适的生活。但他觉得日子过得很充实。因为他觉得这么活着有意义;这么活着是真正地“活着”,就这样在艰苦的训练下,他成为了一只优秀的警犬,多次解决大案,因表现神勇被人们尊称为“神犬”他骄傲极了,他觉得虽然失去了优越的生活条件但去得到他认为最重要的东西——尊严。
但,在一次案子中……有一次,他在追一个罪犯时,奋不顾身地跑在最前面,他勇猛地咬住罪犯的脚,罪犯吃痛,愤怒地大声叫嚷,并抽出腰边的尖刀。这时,这流浪狗,不!这只“神犬”却毫不畏惧地扑向歹徒。他想就是送了命也要尽到警犬的责任;就是送了命也要对得起“神犬”这个称号……可不容他想下去罪犯那罪恶的尖刀便插入了“神犬”的胸膛。顿时。血涌……但神犬却紧紧咬住罪犯的腿,毫不放松,丧心病狂的罪犯又向“神犬”的身体连捅了好几刀。这时,我们的英雄——“神犬”终于支持不住了,他倒下了……
临死的一瞬间,“神犬”心想:这么死,值了……
Ⅵ 求一篇3000字左右的小小说
秋日的天空总是空旷而湛蓝的,空气里的风带着寒冷。阳光透过枝丫间的缝隙渗了下来,丝丝缕缕的漏到落叶铺就的道路上。望着那刺眼的红,说不出是什么原因,兰居然有想落下眼泪的冲动。 刺眼的红啊,夕阳的颜色。夕阳西下,男孩熟练的踢着足球: “咦?新一你常常注意我的行动啊?”“猪,猪头……才不是……”“喂,你脸红了哦。”“你说谁脸红啊?那是夕阳照的啊!” 当视线终于回到了眼前的枫树林,一个微小的气旋带着一片红色的叶子缓缓的追向地面。 一旁瘦高的青年显得有一些局促不安,呃,该怎么说好呢?抓了抓自己的后脑,男生有一些恼火,哎呀,自己什么时候变得这么磨磨唧唧的。 叹息中目光不经意间掠过女孩子的手臂,细细密密的小疙瘩不清楚从什么时候起开始蔓延开,呵,冷了么。 于是舒适的温暖打断了兰的回忆:“哲岗?”青年笑笑,满意地看着自己的外套把兰裹了个密实,“出来吹风还穿这么少,你以为现在还是夏天吗?” “哲岗。”兰的声音里有意思责备,“我自己会照顾自己的。” 赶忙按住了兰的手,被叫做哲岗的男生深深地吸了一口气,说出口的却是“穿着吧。” “对不起。” 怀疑自己听错了,哲岗发出了一个表示疑问的音节,听见的却是兰的一声没头没脑的“对不起,哲岗,对不起。” 那么,原来你早就清楚了是不是。 习惯性的摸了摸自己的鼻子,哲岗诧异着“难道……吃掉我的巧克力派的那个人是你?!怎么可以这么不道德!” 无奈的挑了条眼眉,兰舒了一口气,是自己多心了么?然后否认“我才没吃你什么巧克力派……” “Friends forever.”不知是谁在低语。 一片又一片枫树叶,红透了那一年的记忆。
Ⅶ 我想要短篇的自创言情小说。谢谢
女孩和朋友打赌追隔壁班男孩,男孩是个很帅的混混,总是和他的一帮兄弟在一起,女孩闲着无聊便答应了朋友一起追男孩。但男孩可不是那么好追,他不爱和女生多说话,更别说会喜欢谁谁拉,可女孩也不是那么容易放弃。一天,
“你有女朋友么?”下午放学女孩拦住男孩,一双大眼睛一直盯着面前的男孩,男孩的兄弟们在一旁起哄,男孩看了一眼女孩,摇了摇头!“那你介意我当你女朋友吗?”女孩骄傲的仰着头看着他。男孩面无表情,“介意!”说着就帅气的走了,不带走一丝感情,女孩楞在原地,哼!这么有个性啊,那我就偏要追到你!就这样,女孩一直跟着男孩,无论男孩到哪她就到哪,男孩的兄弟都说女孩真大胆,还经常跟女孩开玩笑,女孩也不介意,还跟他们玩的非常好!就是惟独男孩,他还是对女孩很冷漠,不知怎么地,女孩看着男孩对自己爱理不理的样子,她的心就会一揪一揪的疼,她明白她喜欢上了男孩。女孩便发誓一定要让男孩喜欢上自己!
一次,女孩去给男孩送中饭,看见男孩和他的朋友们正在吸烟,女孩三步并两步走到男孩面前,一手拿掉了男孩手中的烟!她气鼓鼓的看着男孩,男孩莫名其妙地看着女孩,突然之间他很想笑,他很想动手去捏一捏女孩那粉嫩的脸,可他表面上却还是那么的冷漠,女孩看了很是心疼,看着女孩受伤的表情,男孩的心也开始发酸!他怎么能不知道,眼前的这个疯丫头为了自己做了那么多,他们每次打架,都是女孩为他们善后,还记得那次,男孩受伤住院,女孩日日夜夜守在病床边,为他忙前忙后,寸步不离!
男孩和朋友们飙车,女孩坐在尾坐,把头发扎好,男孩开的很快时,女孩坐在后面一点也不出声,害怕时只是紧紧地抱着男孩!女孩知道男孩常常不按时吃饭,她每天都做好便当准时送到男孩手中,直到男孩把饭吃完............她为了他做了太多的傻事,兄弟们都叫男孩答应女孩,可男孩呢,他一直不敢正视他对她的感情,直到那次..............男孩和朋友们在一起喝酒,,女孩在一旁看着,朋友们都要女孩喝点,女孩尴尬的笑了笑,是的,她不会喝,可朋友们可不管那么多,说什么都要女孩喝点,看着一脸为难的女孩,男孩夺过朋友们的酒“我替她喝!”说着便猛灌了起来,女孩看着男孩,其实她怎么能不知道呢,男孩默默的为她做了那么的事,总是那么关心她,虽然他很冷漠,但她还是能感觉到,男孩看她的眼神,那么温柔!
想到这,女孩突然觉得很伤心,冲了出去,外面正下着雨,男孩扔下酒瓶,也跟着跑了出去!“你要去哪?”男孩抓着女孩的手“你这是关心我么?”女孩的脸以被淋湿,男孩不说话,“拜托你不要对我那么好好不好,我很傻,我会当真,我会以为你喜欢我!”女孩甩开男孩的手,脸上分不请是泪水还是雨水,男孩咬了咬嘴唇,他一把揽过女孩,吻住了她!女孩睁大眼睛看着男孩。雨中,他们毫不畏惧,男孩只知道,女孩不能再为了自己而受伤了,他发誓要一辈子保护她!守护着她!朋友们在一旁感叹到,真是一对“疯子”
女孩和男孩在一起了,他们出双入对,每到中午,他们在一起吃饭,女孩为男孩擦汗水,男孩为女孩夹菜,男孩知道女孩不喜欢吃肉,但他还是会夹一点点在她碗里,依他的话说就是,我家疯丫头要好好的,不能老吃一些没营养的东西!不然老了谁陪我走下去?女孩知道,男孩为了她改变了许多,女孩有点白痴,男孩也开始对女孩开一些白痴似的玩笑!
在学校,他们是模范夫妻,大伙也叫他们大哥大嫂!
是的,他们都很幸福,只是,女孩说什么也不准男孩吸烟,男孩每次吸烟,女孩都会静静的看着他,男孩也会自觉地放下烟,然后摸摸女孩的头,“我家疯丫头长大了啊!”经管这样,男孩还是会吸。
就这样,一次,女孩又撞见男孩又在吸,她这次不看男孩了,她转身就朝门外走去,男孩看见了很着急,马上追了出去,他到处寻找女孩的身影,突然他听到一阵哭泣声从角落里传来,女孩蹲在角落里哭着,男孩走过去,蹲下身子,用手擦掉女孩的泪水“白痴,干嘛要哭啊,我错了,又让疯丫头为我伤心了”“你知不知道我为什么我不让你吸烟吗,因为我怕!
你知道吗?我爸就是因为吸烟而死掉拉,我怕你也会这样,我那么爱你,我怕失去你!我怕再也见不到你了!!!如果你死掉了我怎么办?我怎么办?”女孩越哭越伤心,男孩心好难受,他知道女孩的苦,他很自责!他紧紧地抱着女孩“你这个白痴,你放心我不会丢下你一个人走掉的!因为我也同样爱着你啊,我怎么舍得让你一个人呢?”男孩眼眶红了。
“你知道吗?看着你吸烟我就很难受,,因为我想 嫁 给 你!我 想 永 远 和 你 在 一 起!要是你先走了我该怎么办啊 ?”女孩放声大哭起来,男孩摸了摸女孩的脸,“你真是白痴,你听好我是不会让我家疯丫头守寡的!我答应你,我以后决不会再吸烟了!也决不会让我家疯丫头再为我伤心了!!!”男孩再一次吻住了女孩!
Ⅷ 3000字左右的小说
我很难想出较为新颖的情节了、、、嗯……一个阳光的男生从国外搬到江南某小镇,在阴暗的过道中邂逅女主角。听楼下的婆婆说,此女从出现在这里的那天开始,没有说过一句话,从没笑过。当他与她眼神交汇的刹那,他看到了她清澈的眸子,渐渐…… 他对于外界的看法都不在乎,一心只想改变她。便在此过程中断续放入女生的回忆及感受(青梅竹马的哥哥为了她而发生某意外死去,她无法忘记这回忆)。但女生的态度由原来的排斥慢慢被感动,但不表露(排斥:他像极了他,却无法替代他,带给她的只有沉沉的痛)。再创造个结局,女生带他去了墓地。两人躺在草地上,女生展露了第一次笑,开口那句话后闭上眼睛甜甜地笑了,笑得越来越苍白,最后,死去——她终究不能活,她每遇见此男生一次,心便痛一次,仿佛左胸口下传来那无法抹去的声音……不要用我的心与其他的男生厮守。 亲亲,我都拱手把我去年的构思给你了
记得采纳啊
Ⅸ 有个主角叫唐风 是个现代都市小说
《九转成神》
《修炼之路》
《通灵珠》
《小兵传奇》
《穿越之谁当天》
《风起修真界》
《唐风在异世》
《魔法修真者》
《唐门高手在异界》
《天极五书》
这些小说的主角都叫唐风~
看看是哪一本。
Ⅹ 求精彩短篇网络小说,2000字到3000字左右,如果特别好的话,不超过5000字,各种类型都可以。
毕业时我们一起失恋